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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续资治通鉴长编四百四十七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四十六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6700–6709 段

(政目五月十八日已书勘蔡硕;八月四日又书广刑程之元按蔡硕买支还四分价钱铅锡会子三次,请十分钱一万六千余贯,赢官钱七千余贯,下本司勘,将本钱还见欠官钱,余钱并纳官,不合支官吏勘奏。五月十八日盖缘孙升章,八月四日程之元又具奏也。)

译(政目五月十八日已书写勘验蔡硕;八月四日又书写广刑程之元按察蔡硕购买并支取偿还四分价钱的铅锡会子三次,请求十分钱一万六千余贯,盈余官钱七千余贯,下交本司勘验,将本钱偿还现欠官钱,剩余钱款一并上缴官府,不应支取官吏勘验奏报。五月十八日是因为孙升章,八月四日程之元又上奏。)

丙申,诏:「门下侍郎刘挚累奏乞外任,已降诏不允。可令合属去处,如再有文字,无得收接投进。」(此据御集。)殿中侍御史杨康国奏:(编类章疏八月四日。)「臣窃闻门下侍郎刘挚避宠辞荣,恳求外郡,传播京都,人情上下,莫不惊骇。盖挚高材远识,公正不倚,有以大过人者,此不独天下所共知,亦为陛下所知久矣,故自侍御史再迁为执政,三四年闲,篃历三省,公望益隆。自以眷厚责深,勇于求退,虽于挚为美,于人为难,其在朝廷事体甚重,岂可轻听其去?臣闻杨绾居庙堂,人心自化;汲黯在朝,淮南寝谋。是则德望大臣进退出处,实系国家休戚,安可不谨?臣愚职在言责,乃陛下耳目之官,有所见闻,岂敢避罪畏缩而不言也?伏望陛下更赐省察,早降指挥,令诸处不得收接挚乞出文字,押挚依旧入省,使与二三执政协谋同辅,共致太平,天下幸甚!」贴黄:「臣今日之言,非为刘挚,盖为朝廷治体也。更望陛下省察。」

  提点两浙路刑狱王瑜为刑部员外郎。(九月二日,孙升云云。)

  丁酉,西南龙蕃贡方物。

  刑部员外郎王柏为淮南西路提点刑狱。

  户部言:「买扑场务败阙,无人承买,听自陈,差官体量减定钱数承纳,仍其减数出牓召人,或添价承买。无人投状,再差官减定,若减及五分以上,无人投状,即申提刑司差官与本州岛县再减,出牓如上法。减及八分,无人承买,申提刑司审察权停闭讫奏。」从之。(新无。)

  戊戌,三省、枢密院言:「禁军阙额钱帛等,旧隶枢密院,止是封桩,未尝支用。乞依收租等钱,遇非泛支使,并三省、枢密院同取旨施行。」从之。

  是日,(八月六日。)门下侍郎刘挚复位视事如故。

  挚之为中书侍郎,初以吏额房事与左仆射吕大防议稍不合,已而挚迁门下侍郎。及台谏共攻大防,大防称病不出,挚每于上前开陈吏额本末,曰:「此皆被减者鼓怨,言路风闻过实,不足深罪。」大防他日语人曰:「使上意晓然不疑,刘门下之力居多。」然而士大夫趋利者交斗其闲,谓大防与挚因是有隙,于是造为朋党之论。挚语大防曰:「吾曹心知无他,然外论如此,非朝廷所宜有【二】,愿少引避。」大防曰:「行亦有请矣。」七月庚寅,(七月二十七日。)奏事毕,挚独留,奏曰:「臣久处近列,器满必覆,愿赐骸骨,避贤者路。」既退,连上章,出就外第,期必得请。上遣中使召挚入对,太皇太后谕曰:「侍郎未得去,须官家亲政,然后可去。」使者数辈趣入视事,挚不得已受命。未几,大防辞位,不许。及挚迁右仆射,与大防同列,未满岁,言者争诋挚,挚寻罢,朋党之论遂不可破,其本盖自吏额始。(此据刘仿等所编挚行实及刘安世序挚文集摘出附见,挚新传大率依刘仿等所编也。仿等云「挚以八月一日出就外第」,按挚自记乃七月二日,今从挚自记。挚为中侍乃三年四月六日,为门侍在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为右揆在六年二月二日。吏额事具六月末,并八月十八日别出。刘挚日记云:「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朝享致斋本省。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补外,谕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投表于通进司。贰有旨:东府不许般出。明日,从上自景灵还至端门,即入,即返辔而南,寓泊曹氏园听命。八月一日癸巳,再表,批不允。近珰阎安自曹园押入【三】,随班奏事毕,少留,再恳。谕劳再三,未有可旨。退,再入札子上马。是日,有旨诸处毋接外章奏。五日五鼓,封还所奏,陈衍押入,见衍于本省后堂,见奏垂拱。六日【四】,奏事已,少留面对。」)

  挚私记云:「吾之求去也,岂苟然耶?吾出于寒远,被擢四年矣,实过其分,于国既无显劳,而妨贤路,宜知止,此一可去也。元佑政事,更首尾者零落无几,独吾与微仲在,余者后至,远者纔一年尔。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同也。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为不可测,或以异意阴

译丙申日,皇帝下诏说:“门下侍郎刘挚多次上奏请求外任,已下诏不准许。可令相关所属部门,如果再有他的奏章,不得接收投进。”(此据《御集》。)殿中侍御史杨康国上奏说:(编类章疏八月四日。)“臣私下听说门下侍郎刘挚为了避开恩宠、辞让荣耀,恳求外放郡守,消息传遍京城,上下人心,无不震惊骇异。大概是因为刘挚才华高超、见识深远,公正不偏倚,有大大超过常人的地方,这不仅是天下人所共知的,也是陛下长久以来所知道的。所以他从侍御史再次升迁为执政官,在三四年间,遍历三省,公众的声望日益崇高。他自认为受眷顾深厚、责任重大,勇于请求退职,虽然对刘挚个人来说是美德,对别人来说很难做到,但在朝廷体制上关系重大,怎么可以轻易听任他离去呢?臣听说杨绾在朝廷任职,人心自然感化;汲黯在朝,淮南的阴谋便停止。这就是说,有德行声望的大臣的进退出处,确实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安危,怎么可以不谨慎呢?臣愚昧,职责在于进言规劝,是陛下的耳目之官,有所见闻,怎么敢因避罪畏缩而不说呢?希望陛下再赐省察,早日下达指令,令各处不得接收刘挚请求外出的奏章,押送刘挚依旧入省办公,让他与几位执政官共同谋划辅助,一起实现太平盛世,天下人将非常幸运!”贴黄:“臣今天的话,不是为了刘挚,而是为了朝廷的治理体制。更希望陛下省察。”

提点两浙路刑狱王瑜任刑部员外郎。(九月二日,孙升说……)

丁酉日,西南龙蕃进贡地方特产。

刑部员外郎王柏任淮南西路提点刑狱。

户部说:“购买承包场务失败,无人承买,允许自行陈述,派遣官员考察核实后减少钱数承纳,仍然按照减少后的数额出榜召人,或者加价承买。无人投状,再派遣官员减少数额,如果减少到五分以上,无人投状,即申报提刑司派遣官员与本州县再减,出榜如上法。减少到八分,无人承买,申报提刑司审察后暂时关闭,然后上奏。”听从了。(新无。)

戊戌日,三省、枢密院说:“禁军缺额钱帛等,旧属枢密院,只是封存储备,未曾支用。请求依照收租等钱,遇到非泛常支使,都由三省、枢密院共同取旨施行。”听从了。

这天,(八月六日。)门下侍郎刘挚恢复职位,照常办公。

刘挚担任中书侍郎时,起初因吏额房之事与左仆射吕大防议论稍有不合,不久刘挚升任门下侍郎。等到台谏官共同攻击吕大防,吕大防称病不出,刘挚每次在皇帝面前陈述吏额的始末,说:“这都是被削减者鼓动怨恨,言路传闻夸大事实,不足以深罪。”吕大防后来对人说:“使皇上心意明朗不怀疑,刘门下的功劳居多。”然而士大夫中趋利者相互争斗,说吕大防与刘挚因此有嫌隙,于是制造朋党之说。刘挚对吕大防说:“我们心里知道没有别的,但外面的舆论如此,不是朝廷应有的【二】,希望稍微引退避让。”吕大防说:“我也将有所请求了。”七月庚寅日,(七月二十七日。)奏事完毕,刘挚独自留下,上奏说:“臣久处近臣之列,器满必覆,希望赐还骸骨,避开贤者的路。”退下后,连续上章,出居外宅,期望必定得到准许。皇上派遣中使召刘挚入对,太皇太后告知说:“侍郎不得离去,须等官家亲政,然后才可去。”使者数辈催促入视事,刘挚不得已受命。不久,吕大防辞位,不许。等到刘挚升任右仆射,与吕大防同列,未满一年,言官争着诋毁刘挚,刘挚随即罢免,朋党之说于是不可破除,其根本大概自吏额事开始。(此据刘仿等所编刘挚行实及刘安世序刘挚文集摘出附见,刘挚新传大体依刘仿等所编。刘仿等说“刘挚以八月一日出就外第”,按刘挚自记乃是七月二日,今从刘挚自记。刘挚为中侍乃三年四月六日,为门侍在四月十一月十七日,为右揆在六年二月二日吏额事具六月末,并八月十八日别出刘挚日记说:“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朝享致斋在本省。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求补外,告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将表投于通进司。贰有旨:东府不许搬出。明日,随皇上自景灵还至端门,即入,随即返辔向南,寓泊曹氏园听命。八月一日癸已,再上表,批不允。近珰阎安自曹園押入【三】,随班奏事毕,稍留,再恳。告知劳苦再三,未有可旨。退下,再入札子上马。是日,有旨各处毋接外章奏。五日五鼓,封还所上奏章,陈衍押入,在本省后堂见陈衍,见奏垂拱。六日【四】,奏事后,稍留面对。”)

刘挚私记说:“我请求离去,难道是随便的吗?我出身寒微偏远,被提拔四年了,实在超过本分,对国家既无显赫功劳,又妨碍贤路,应当知道停止,这是第一可以离去的理由。元佑政事,从头到尾经历者零落无几,只有我和微仲在,其余者后至,远的才一年罢了。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相同。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不可测度,或以异意阴

入其害,公肆诋諆。挚近因中司一章论政,有云:『愿戒大臣,共敦此义,勿谓不预改更之事,遂怀同异之心。』于是所谓后至者皆不乐,不乐则意不得不生矣。故政论不一,阴相向背为朋,而吕相亦自都司吏额事后,于吾有疑心。夫共政事者六人,而有异志;同利害者才二人,而有疑心。则岂独孤立之不易,实惧国事之有病也。古人有安国之志、全身之智者,多引避之,此可去二也。去年六月范尧夫罢后,至此阙右揆,自安厚卿丁忧,近又孙和父薨,吾位遂在觽人上,议者或以次递见及,势岂得安?此三可去也。闻外藉藉,以吾于庙议有不合而去,又谓见微仲比数留身,有所惧而去,皆非也。又以谓久阙不补,恚而求去,此无知之言也。士大夫喜吾此举者,亦不一云。」(此用挚日记增入,余已具上注。挚所称「中司一章论政」,盖指苏辙六月二十二日所奏也。)

译进入政敌的圈套,他们便公然肆意诋毁。挚近因为中司一章论政,其中有这样的话:“希望告诫大臣们,共同推崇这种道义,不要认为那些不参与更改的事情,就怀有异同之心。”于是那些后来任职的人都不高兴,不高兴那么猜忌之心就不得不产生了。所以政见不统一,暗中互相倾轧结党,而吕相也从都司吏额事件之后,对我产生了疑心。共同处理政事的有六个人,却产生了异心;利害相同的只有两个人,却产生了疑心。那么这难道仅仅是孤立难处的问题吗,实在是担忧国家政事有了弊病啊。古人有安定国家的志向、保全自身的智慧,大多选择引退避祸,这是第二个可以离职的理由。去年六月范尧夫被罢免后,这里空缺了右揆之位,自从安厚卿丁忧,近来孙和父又去世,我的职位于是就在众人之上,议论的人有的认为按次序轮到我,局势怎么能安稳呢?这是第三个可以离职的理由。听说外面议论纷纷,认为我因为庙议不合而离职,又说因为见到微仲屡次挽留,有所畏惧而离职,都不是事实。又有人说因为长期空缺不补,愤恨而请求离职,这是无知的言论。士大夫喜欢我这一举动的,也不止一种说法。

己亥,尚书省言:「官员不因罪犯体量离任,若误停替放罢之例,别受差遣,各愿补满前任月日者听。一月已后,更不收使。所补不及二年,愿再满一任者亦听。应升改者,自再任日与理所升改资序,并申在京所属。内再满一任,未差替人者,即与施行。其新任系立界处,应比较赏罚者,候界满日替。」并从之。(新无。)

  庚子,召宰臣诣后苑观谷。

  合门奏,是日上殿班非急速不引。诏勿隔上殿班。(御集。)

  诏:「诸路欠负,许将斛斗增价折纳。」(政目八日事。)

  刑部定夺高氏逐便不当,郎官、吏人罚铜,都省、中书吏特放。(政目八日事。高氏见三月五日。)

  河北路都转运司状:「据定州申【五】,勘会见阙防城器具:松明一十四万一千六十二斤半,桦烛一百一十四万四千五十二条,估定合用物料价钱二万二千九百九十七贯二十七文,乞分作三料计置。并少阙造布幔、布球等布四万二千尺,乞行收买应副。本司看详前项所置防城器具等,本州岛勘会到自元丰三年内准朝旨本路安抚司奏定合用数目,及元佑元年六月十五日朝旨,防城器具限三年制造了当。本司虽已牒定州据见管工匠逐旋收买制造去讫,缘本州岛所要松明、桦烛等数万浩瀚,及布幔、布球合用布数不少,今来难以一并计置。若据见管人匠逐旋收买物料,渐次制造,亦虑动经年岁,别致损坏;兼是不急要用之物,况数目倍多,窃虑枉费官钱,及沿边难得见钱,以此未敢依数计置应副。伏乞朝廷特赐详酌指挥。」白帖子称:「近准朝旨节文,二十将毡帐等,为系不可停留之物,权罢制造。今来桦烛等与上件毡帐等事体一般,乞赐指挥【六】。」诏松明、桦烛权罢计置制造外,余并依元降指挥施行,诸路准此。(八月八日。)

  御史中丞苏辙言:

  前后四次论熙河处置边事乖方,乞移范育、种谊差遣,至今未蒙施行。然臣前论止言见任措置之非,未及已往根本之失,若默而不言,窃恐圣明尚有未瞩,再三烦渎,罪合万死。

  臣窃观朝廷前后指挥,方夏人猖狂,寇钞未已,则务行姑息,恐失其心,及夏人恭顺,朝贡以时,则多方徼求,苟欲自利。以此凡所予夺,多失其宜。何者?元佑三年,朝廷遣使往赐策命,而夏人公然桀骜不驯,不遣谢使,再遣兵马蹂践泾原,朝廷方务遵养,不复诛讨,于四年始复遣使,奏乞以所赐四寨易塞门、兰州。朝廷虽不听其所乞,然即为改易前诏,不俟分画地界,先以岁赐予之,仍令穆衍以三省密院意旨开谕来使,及言所纳永乐陷没人口,既经隔岁月,或与元数不同,并许据数交割,及所立界至,虽有自来远近体例,或山斜不等,不许边臣固执争占。凡此三事,皆夏人奏请之所不及,而朝廷迎以与之者也。及鄜延路乞依夏人所请,用绥州旧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之闲量筑堡铺,十里之外并为荒闲近黄河者仍以河为界,朝廷一一听之。臣窃见先朝分画绥州之日,界至远近,责令帅臣相度保明,往反审实,乃从其说。今所画界,首起鄜延,经涉环庆、泾原、熙河四路,朝廷更不委逐路审覆,即以延安一路所见便利指谕夏人,号令一布,无由复反,至令夏人执以为据,此则臣所谓朝廷「方夏人猖狂,寇钞未已,则务行姑息,恐失其心」者也。至于熙兰所请,欲以兰州黄河之北二十里为界,臣窃谓过河守把,势已艰难,侵占蕃地,理尤不可,仰料朝旨必不敢依。唯所言定西、通西、通渭等城外弓箭手耕种地,远者七八十里,近者三四十里,不可以二十里为界。边臣虽为此说,然议者或谓兰州每遣弓箭手耕种此地,辄为夏人所杀,若言已有耕者,则弓箭手必有名籍,所得租课岁入几何?二说相违,理难遥度,要须以此先与夏人商议,各从逐路之便,不可以二十里一燍许之。朝廷既失先事筹量,及号令已行,乃欲追悔,先后皆失,遂生厉阶。而熙河帅臣与其将佐,乃敢不候朝旨,于元请之外,修胜如、质孤二寨

译己亥日,尚书省上奏说:“官员如果没有因为犯罪而被审查免职,却误入了停止、替换、放逐、罢免的条例,另外接受了差遣,各自愿意补足前任任职月日的,听任他们这样做。一个月之后,不再收用。所补足的任职时间不足两年,愿意再补足一任的,也听任他们这样做。应当升迁改任的,从再任之日起,按照所升改的资历等级办理,并申报在京的所属机构。其中再满一任,尚未安排接替人选的,就立即施行。那些新任职位位于划定边界的地方,应当比较赏罚的,等到边界期满时再替换。”朝廷都听从了。(《新史》无此记载。)

庚子日,召见宰相到后苑观看谷物。

合门上奏,说这一天在上殿班次中,如果不是紧急事务就不引导。下诏不要阻隔上殿班次。(《御集》。)

下诏说:“各路拖欠的赋税,允许将粮食加价折算缴纳。”(《政目》八日事。)

刑部裁定高氏随意驱逐不当,郎官、吏人罚铜,都省和中书省的吏人特别赦免。(《政目》八日事。高氏见三月五日。)

河北路都转运司上状说:“根据定州申报,核查发现缺少防城器具:松明一十四万一千六百斤半,桦烛一百一十四万四千五十二条,估算所需物料价钱二万二千九百九十七贯二十七文,请求分作三批采购。还缺少制造布幔、布球等所需的布四万二千尺,请求进行收购供应。本司审看前述所置防城器具等,定州核查到自元丰三年内遵照朝廷旨意,本路安抚司奏定所需数目,以及元佑元年六月十五日朝廷旨意,防城器具限三年制造完毕。本司虽然已发牒文给定州,根据现有工匠逐渐收购制造完毕,但由于定州所需的松明、桦烛等数以万计,以及布幔、布球所需的布数量不少,现在难以一并采购。如果根据现有工匠逐渐收购物料,逐步制造,也担心经过多年,导致损坏;加上是不急需用的物品,况且数量倍增,私下担心浪费官钱,以及沿边难以得到现钱,因此不敢按数采购供应。恳请朝廷特别赐予详细斟酌指示。”白帖子称:“最近遵照朝廷旨意节文,二十将毡帐等,因为是不可停留的物品,暂且停止制造。现在桦烛等与上述毡帐等事情性质相同,恳请赐予指示。”下诏松明、桦烛暂且停止采购制造,其余都依照原来下达的指示施行,各路照此办理。(八月八日。)

御史中丞苏辙上言:

前后四次论述熙河处理边事违背法度,请求调动范育、种谊的差遣,至今没有蒙受施行。然而臣之前论述只说现任处置的错误,没有涉及过去的根本失误,如果沉默不说,私下担心圣明尚有未察觉之处,再三烦渎,罪该万死。

臣私下观察朝廷前后的指挥,当夏人猖狂,侵扰掠夺未止时,就致力于实行姑息,害怕失去他们的心;等到夏人恭顺,按时朝贡时,就多方索取,只想谋取私利。因此凡是给予或剥夺,大多失去适宜。为什么呢?元佑三年,朝廷派使者前往赐予策命,而夏人公然桀骜不驯不派遣谢恩使者,再次派遣兵马践踏泾原,朝廷正致力于遵循养育,不再诛讨,在四年才再次派遣使者,奏请以所赐四寨交换塞门、兰州。朝廷虽然不听从他们的请求,但却改换了之前的诏令,不等划分地界,先给予岁赐,仍令穆衍以三省密院的意旨开导晓谕来使,以及说所纳永乐陷没人口,既然经过隔岁月,或许与原来数目不同,都允许据数交割,以及所立边界,虽然有向来远近体例,或者山势倾斜不等,不允许边臣固执争占。这三件事,都是夏人奏请所不及的,而朝廷迎合给予的。等到鄜延路请求依照夏人所请,用绥州旧例,以二十里作为边界,十里之间酌情修筑堡铺,十里之外都作为荒地,靠近黄河的仍以河为界,朝廷一一听从。臣私下看到先朝划分绥州之日,边界远近,责令帅臣相度保明,往返审实,才听从他们的说法。现在所划边界,首起鄜延,经过环庆、泾原、熙河四路,朝廷不再委派逐路审覆,就以延安一路所见便利指示夏人,号令一旦颁布,无法再反悔,致使夏人执以为据,这就是臣所谓朝廷“当夏人猖狂,侵扰掠夺未止,就致力于实行姑息,害怕失去他们的心”的情况。至于熙兰所请,想要以兰州黄河之北二十里作为边界,臣私下认为过河守把,形势已经艰难,侵占蕃地,道理尤其不可,预料朝廷旨意必定不敢依从。只有所说定西、通西、通渭等城外弓箭手耕地,远的七八十里,近的三四十里,不可以二十里作为边界。边臣虽然这样说,但议论的人有的说兰州每次派遣弓箭手耕种此地,就被夏人所杀,如果说已有耕种者,那么弓箭手必定有名籍,所得租课岁入多少?两种说法相违,道理难以遥度,必须以此先与夏人商议,各自从逐路之便,不可以二十里一概允许。朝廷既然失去事先筹量,等到号令已行,才想追悔,先后都失误,于是产生祸端。而熙河帅臣与其将佐,竟然敢不等待朝廷旨意,在原请之外,修筑胜如、质孤二寨

。二寨既于元丰五年废罢,具载九域图志,见今无使臣兵马住坐,而妄谓夏人旧系守把,朝廷从而助之,以九域图志为差误也。吏部见差管勾二寨弓箭手道路巡检使臣为守把【七】,臣谓苟以此诳惑中朝士人可耳,若欲以此塞夏人之口而伏其心,恐未可也。此则臣所谓「朝廷方夏人恭顺,朝贡以时,则多方徼求,苟欲自利」者也。

译二寨既然在元丰五年就已经废罢,此事详细记载于《九域图志》之中,如今并没有使臣和兵马驻扎,却胡乱声称夏人过去一直驻守把持,朝廷因此予以协助,并认为《九域图志》记载有误。吏部目前派遣负责管理二寨弓箭手及道路巡检的使臣进行驻守把持,臣认为如果借此欺骗迷惑朝廷中的士人尚可,但若想以此堵住夏人的嘴并使其心服,恐怕是不行的。这就是臣所说的“朝廷在夏人恭顺、按时朝贡时,却多方索取,只求自身利益”的情形。

然臣窃妄料朝廷之意,胜如、质孤二寨必难议再修,定西、通西、通渭三寨二十里以上界至,亦无以取必于夏国。盖朝廷岁赐大利,既于无事之时空以与人,及此缓急,无以为重,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者也。然则地界之事,要必相持不决,遇有朝贡使介复来,秋冬之交,贼马肥健,时出寇掠,受侮夷狄,何时已耶?如臣愚见,欲乞检会前奏,移降育、谊,置之他路,别择名将,谨守大信,且修边备。本路疆界之议,实非见今守把者可推以与之【八】,以信前约;其它则令秉公心,具长久计条例闻奏,然后朝廷择而行之,则熙河尚可得而安也。今臣观朝廷初无定议,方熙河边衅之作也,乃急召帅臣,寘之户部;及臣言赏罚失当,则急复遣育还帅熙河。至如种朴,本与育、谊共造边隙,今乃移朴泾原,独留育、谊。若以召育为是,则今遣之为非矣;若以移朴为当,则独留育、谊为失矣。政令如此,终安适从?徒遣孙路、穆衍之流往彼相度,朝廷大计岂可取决衍等之口?万一败事,虽戮衍等,何补于国?臣前上言唐李德裕议讨刘稹,同列有异议者,德裕请曰:「有如不利,臣请以死塞责。」今中外皆谓守信固盟,中国之利,若大臣有欲专任育等,不顾边患者,臣愿陛下以德裕之请要之。若能如此,则用其计,事定之后,案行赏罚。今臣言已竭,势不能回,不审陛下尝以臣前说要之否?边事至重,安危未可知,惟陛上留神而已。臣以孤忠,误蒙拔擢,不敢不尽所怀,以孤任使,然触犯者觽,死有余责。(八月二日,穆衍代孙路往熙兰。辙面奏大臣庇育等,附月末。)

  癸卯,中大夫、门下侍郎刘挚言:

  臣有一事,郁郁于心久矣,不避鈇钺之威,须至陈说。伏见昨来邓温伯除翰林承旨,人言交兴,以至罢三四台谏,虽略加迁进,皆不敢安职,至今未得宁帖,臣今一一陈其本末。

  夫温伯为人,麤有文艺,亦别无罪状,但资质柔佞,随事俯仰,人所共知。昨来差除,臣等同议,以谓服阕之人还其旧职,不见其不可,兼曾蒙面谕,此是延安宫旧人,故行之无疑。及台谏交章言其奸罪,以谓必至变乱朝政,此又别无实迹,故臣等亦曾言台谏所说过当。然而陛下听言纳谏,即改温伯为侍读,寻又改知南京,仍蒙宣谕云:「记当却待他日别与差遣。」既而三省又进呈,以谓前来承旨告命及诏书已下,遂得旨却行前来翰林承旨之命。言路臣僚言既不行,势难安处,从此遂至纷纷矣。臣窃观今来温伯久已就职,梁焘等已别与差遣,理合宁帖无事,然而中外人情依旧未安。盖缘昨来言者说破温伯实王安石之党人,故进退之际,朋类甚觽,邪正之辨、君子小人消长之势,在此一举。既有此说,则中外人情便有向背。自三两月以来,士大夫汹汹于下,造作语言,更相窥伺,人心不安,皆将温伯及焘等去住,阴卜朝廷意旨。才见温伯就职,便为朝廷有意动摇政事,邪佞之党无不欣然得意;见焘等罢言职,便谓簄薄谏诤,从来忧国之臣,无不疑惧。臣实知朝廷差除温伯,本无他意,自是服阕合还旧职,而今来人情妄有猜议,直至如此,乃是温伯虽别无罪状,而其进退之闲,所系亦不为小。臣窃虑陛下止知差除温伯别无过当,而不闻后来中外人情如此,臣所以郁郁于心,晓夕忧念。

  臣再详温伯本是常才,虽怀奸心,若陛下常能照察,未必便为朝廷大患;而焘、光庭、安世等若终不敢就职,别除外任,亦不妨他时任使。但臣所忧者,人情既将此事卜朝廷意旨,则去留之际,中外便生观望,摇动事机,无甚于此。今陛下至明至圣,不责焘等狂直之罪,使之各就新职,与温伯恩意两全,实为甚幸,但人臣进退之义、廉耻之节,亦非小事。数人身有言责,言既不行,反与所言之人同列朝廷,不畏天下公议,而温伯冒耻苟进,且亦颇为公议所薄,傍徨踧踖,各不宁处。况焘等数人皆忠谅纯直之臣,自小官拔擢,养育成就,以至今日,方人材难得之时,一旦

译然而我私下揣测朝廷的意图,胜如、质孤两座寨堡必定难以商议重修,定西、通西、通渭三座寨堡二十里以上的边界,也无法向夏国强行索取。因为朝廷每年给予的厚利,既在无事之时白白送给了人,等到此时局势紧急,便没有可以倚仗的重器,这就是所说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那么地界的事情,必然僵持不下,遇到朝贡使者再来,秋冬交替之时,贼寇的马匹肥壮健壮,时常出来侵扰掠夺,遭受夷狄的侮辱,何时才能停止呢?按照我愚昧的看法,希望请求查阅以前的奏章,将吕育、吕谊调离,安置到其他路分,另外选择名将,谨慎坚守大信,并且修缮边防。本路的边界商议,实在不是现在守边的将领可以推托给他们的,以信守以前的约定;其他事项则让他们秉持公心,制定长远的计划条例上报,然后朝廷选择可行的来实施,那么熙河地区还可以得到安宁。现在我看朝廷起初没有确定的决议,当熙河边境发生争端时,就急忙召回帅臣,把他安置在户部;等到我进言赏罚失当,又急忙派遣吕育回去统帅熙河。至于种朴,本来与吕育、吕谊共同制造边境事端,现在却把种朴调往泾原,单独留下吕育、吕谊。如果认为召回吕育是正确的,那么现在派遣他回去就是错误的;如果认为调离种朴是恰当的,那么单独留下吕育、吕谊就是失误了。政令像这样,最终让人听从谁呢?白白派遣孙路、穆衍之类的人去那里考察,朝廷的大计难道可以取决于穆衍等人的口说吗?万一败坏大事,即使杀了穆衍等人,对国家有什么补益呢?我以前上言唐代李德裕商议讨伐刘稹,同僚中有提出异议的,李德裕请求说:“如果不利,我请求以死抵罪。”现在朝廷内外都认为守信巩固盟约,是中国的好处,如果大臣中有人想要专任吕育等人,不顾边境祸患的,我希望陛下用李德裕的请求来约束他们。如果能这样,就采用他们的计策,事情平定之后,再核查执行赏罚。现在我的话已经说尽,局势无法挽回,不知道陛下曾经用我以前的请求来约束他们吗?边境事务至关重要,安危难以预料,只有陛下留心罢了。我凭着孤忠,误蒙提拔,不敢不竭尽心中所想,以辜负任用,然而触犯的人很多,死有余辜。(八月二日,穆衍代替孙路前往熙兰。苏辙当面奏报大臣庇护吕育等人,附在月末。)

癸卯日,中大夫、门下侍郎刘挚进言:

我有一件事,在心中郁结很久了,不避斧钺的威严,必须陈述。伏见近来邓温伯被任命为翰林承旨,人们的议论纷纷兴起,以至于罢免了三四个台谏官,虽然略微加以升迁,但都不敢安心任职,至今没有得到安宁,我现在一一陈述其始末。

邓温伯为人,粗通文艺,也没有别的罪状,只是资质柔顺奸佞,随事俯仰迎合,这是众人所共知的。近来任命他,我们共同商议,认为服丧期满的人恢复旧职,看不出有什么不可,况且曾当面受命,这是延安宫的旧人,所以执行时没有疑虑。等到台谏官接连上章弹劾他的奸罪,认为必定会导致朝政变乱,这又没有实际证据,所以我们也曾说台谏官的话说过头了。然而陛下听取言论接受劝谏,就改任邓温伯为侍读,不久又改任知南京,仍然蒙受宣谕说:“记得应当等到日后另外给予差遣。”不久三省又进呈,认为先前承旨的告命及诏书已经下达,于是得到旨意重新执行先前翰林承旨的命令。言路臣僚的话既然不被采纳,形势难以安然处之,从此就纷纷扰扰了。我私下观察现在邓温伯早已就职,梁焘等人已经另外给予差遣,按理应当安宁无事,然而朝廷内外的人情依旧不安。这是因为先前进言的人说破邓温伯实际上是王安石的党羽,所以在进退之际,同党很多,邪正的区别、君子小人消长的趋势,在此一举。既然有这样的说法,那么朝廷内外的人情就有了向背。自从两三月以来,士大夫在下层喧哗,制造流言,互相窥探,人心不安,都将邓温伯以及梁焘等人的去留,暗中推测朝廷的意旨。才看到邓温伯就职,就认为是朝廷有意动摇政事,奸邪之党无不欣然得意;看到梁焘等人罢免言职,就认为是轻视谏诤,从来忧国的臣子,无不疑惧。我实在知道朝廷任命邓温伯,本没有别的意图,自然是服丧期满应当恢复旧职,而现在人情妄加猜疑议论,以至于如此,这是邓温伯虽然别无罪状,但他的进退之间,所关系到的也不小。我私下担心陛下只知道任命邓温伯没有过当,而没有听到后来朝廷内外的人情如此,所以我心中郁结,早晚忧念。

我再详细考察邓温伯本是平常之才,虽然怀有奸心,如果陛下常能明察,未必就会成为朝廷的大患;而梁焘、吕公著、范纯仁等人如果始终不敢就职,另外外放任职,也不妨碍以后任用。但我所担忧的是,人情既然将此事推测朝廷的意旨,那么在去留之际,朝廷内外便产生观望,动摇事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现在陛下至明至圣,不责备梁焘等人狂直之罪,让他们各自就任新职,与邓温伯两全其美,实在是非常幸运,但人臣进退的道义、廉耻的节操,也不是小事。这几个人身负言责,言论既然不被采纳,反而与所弹劾的人同列朝廷,不畏天下公议,而邓温伯冒受耻辱苟且进身,况且也颇为公议所轻视,彷徨不安,各自不能安宁处之。况且梁焘等几人都是忠谅纯直的臣子,从小官提拔,养育成就,直到今天,正当人才难得之时,一旦

因温伯之进而去之,以快奸邪憎怨之人,在此数人虽不足论,而朝廷之体实可深惜。又况内外人情汹汹未安,极须弹压。臣望陛下深思熟虑,诏大臣别作商量,使邪正有所辨,是非有所归,则天下服矣。若两存并留,终似未安,不免具此札子,伏乞留中详览,不胜幸甚!贴黄称:「臣当时奏事,难为一一条陈,近日曲谢圣恩,又不敢留身多时,故不得面奏。臣内怀区区,若畏避不言,实负任使,故具此札子,乞赐留中。」

译因为温伯的进用而罢黜他,以此来取悦那些奸邪且心怀憎怨的人,这几个人虽然不足挂齿,但朝廷的体制实在令人深感惋惜。更何况内外人心动荡不安,急需加以安抚压制。臣希望陛下深思熟虑,下诏让大臣另行商议,使邪正有所辨别,是非有所归属,那么天下人就会信服了。如果两方都保留,终究似乎不妥当,因此不得不写下这封札子,恳请陛下留在宫中详细阅览,不胜荣幸!贴黄称:“臣当时奏事,难以逐条陈述,近日当面感谢皇恩,又不敢停留太久,所以没能当面奏报。臣内心怀着微薄的忠诚,如果因畏惧回避而不说,实在辜负了您的任用,因此写下这封札子,恳请陛下留在宫中阅览。”

又称:「臣再详温伯及焘等其势必不两立,焘等力求外任,而陛下终始保全,不使出外,恩礼虽厚,而不敢就职,盖逐人未有可处之理也。臣有愚见,窃谓陛下何惜暂出温伯,选一名郡委任去处,使之补外?温伯既动,则觽人自然安职,觽人既安,则温伯便可复召。盖前后事迹既不相接,则两皆无嫌,各得安处,不惟成就二圣爱养忠直之德,兼自可曲全温伯廉节,不妨他时任使。如蒙采纳,即乞于诸路帅臣合移那去处,差温伯前去。如此选任,不为无名,伏乞详酌,早赐批降指挥,或面谕三省施行。」

  又称:「臣等从前同共进拟温伯差遣,止见其人服阕召还旧职,不为过当,即不见得向后人情议论有利害如此。今来实不敢隐默遂非,上误圣政。兼为即今温伯及焘等差除已定多日,三省未敢别改,更须至密具奏陈,上烦中旨。」

  又称:「臣参预辅弼,非敢于逐人私有分别,兼焘等已罢言路,故言之无嫌。数内梁焘实是臣之故旧;朱光庭、刘安世,臣旧皆不识,自是司马光、吕公着引用;贾易则臣至今不曾相识;邓温伯则臣却与之故旧,甚熟,以兄拜之。」(焘光庭十八日并出守,安世奉祠,贾易则七月八日已先除淮东宪。挚虽有此论列,讫不从也。)

  御史中丞苏辙言:(苏辙言户部阙官,不得其时,附见八月十一日,其从违当考,或削去不用。)「臣伏以户部财赋出入之地,天下之剧曹,而民之司命也。一日不治,百日将乱。今权尚书梁焘方辞免不出,而两侍郎皆新除未到,独一韩宗道以刑部兼权,则是平日四人职事,而并在一人。况兼刑部事繁,宗道之入户部,止及半日而已。乃本部之官吏,自来日出视事,几至日没而罢,今既无所统领,郎官多相随早出;及议论不一,凡事无所取决,以致文移壅滞,囚禁稽留。臣愚以谓方正官未到之闲,当更差一二人时暂权摄。今学士、给、舍共有六人,职事稀简,宜择详熟吏事者俾权其职,庶几财赋重事不至旷废。(五月二十六日,梁焘权户书。六月四日,李之纯户侍,自成都召至;二十八日,范育户侍,自熙州召,七月十二日罢。七月十二日,苗时中户侍,自陕西召。)

  甲辰,提举东流故道李伟言:「大河自五月后,日益添涨,始由北京南沙堤第七铺决口,水出于第三、第四铺,并清丰口一并东流。故道河槽深三丈至一丈以上,比去年尤为深快,颇减北流横溢之患。然今已秋深,水当减落,若不稍加措置,虑致断绝,即东流遂成淤淀。伏望下所属官司经画沙堤等口分水利害,庶免故道淤淀,上误国事。」诏都水使者□安持与本路监司、北外丞司及李伟案视,具合措置事连书以闻。(旧录云:「先是,元丰四年因小□大决,议者欲复禹故道,神考曰:『陵谷更变,虽神禹复出,亦不可拘此故道。盖水之就下者,性也,今止以州县为碍,壅遏水势,致不由其性,此乃治水之事,非治水之道。若以道观之,水则未尝为患也。』乃下诏曰:『东行河道已填淤,不可复修,将来更不修闭小□决口,候见大河归纳,应合修立堤防,令李立之经画以闻。其干涉州县修护城堤,并听立之处分。』元佑纷更,倡东流之议,竭河北民力,以遂其非,卒不能成,终如先帝诏旨。」新录辨曰:「诏书已见神宗实录,不必重载。既不载诏书,其首尾语言无从收附,此一段并合删去。」玉牒云:「诏河北路监司、都水官按视东、北二流分水利害,措置以闻。」九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二十二日。)

  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守吏部尚书曾孝□卒。辍视朝一日,赠右光禄大夫。

  丙午,殿中侍御史杨康国言:「昨论王巩差除不当,闻改差管勾太平观,觽论未允,请送吏部。」诏巩令吏部与差太平观。

  御史中丞苏辙言:「臣伏以方今人才衰少,求备实难,凡有所长,皆当不废。臣伏见右承议郎王巩生于富贵,志节甚坚,好学力文,练达世务。昔熙宁之初,宰臣王安石用事,屡欲用巩,巩自知守

译又说:“臣再次详细考察,温伯与梁焘等人势必不能共存。梁焘等人极力谋求外任,而陛下始终保全他们,不让他们出京任职,恩礼虽然优厚,但他们却不敢就职,这是因为排挤他人没有可以安置的道理。臣有一个愚见,私下认为陛下何必吝惜暂时让温伯出京,选择一个名郡委任他前去补任外职?温伯一旦动身,众人自然安心任职;众人既已安心,那么温伯就可以再次召还。因为前后的事迹既不相衔接,那么双方都没有嫌疑,各自都能安心处所,这不仅成就了两位圣上爱护培养忠直之臣的德行,而且自然可以保全温伯的廉洁节操,不妨碍日后对他任用。如果蒙恩采纳,就请求在诸路帅臣需要调动去处的地方,派遣温伯前去。这样选择任用,不算没有名目,恳请详细斟酌,早日赐下批文指令,或者当面告知三省施行。”

又说:“臣等从前共同进拟温伯的差遣,只看到他服丧期满被召还旧职,不算过分,并没有预见到后来人情议论会有如此利害。现在实在不敢隐瞒错误,向上误导圣上的政事。加上如今温伯与梁焘等人的差遣已经确定多日,三省不敢另行更改,必须更加机密地具奏陈述,烦劳中旨。”

又说:“臣参与辅佐朝政,不敢对排挤他人有私下的分别,加上梁焘等人已经罢免言官职务,所以说话没有嫌疑。其中梁焘确实是臣的故旧;朱光庭、刘安世,臣过去都不认识,是司马光、吕公着引荐的;贾易则臣至今不曾相识;邓温伯则是臣与他故旧,非常熟悉,以兄长之礼拜见他。”(梁焘、朱光庭在十八日一同出任地方长官,刘安世奉命管理祠事,贾易则在七月八日已经先被任命为淮东宪。章惇虽然有此论列,最终没有被听从。)

御史中丞苏辙说:“臣认为户部是财赋出入的地方,是天下事务最繁重的部门,也是百姓生计的主管。一天不治理,百日将会混乱。如今代理尚书梁焘正推辞免职不出来,而两位侍郎都是新任命尚未到任,只有韩宗道以刑部身份兼任代理,那么平时四个人的职事,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况且兼任刑部事务繁杂,韩宗道进入户部,仅仅只有半天而已。于是本部的官吏,向来日出处理事务,几乎直到日落才停止,现在既然没有统领,郎官大多相随早出;等到议论不一,凡事没有决断,导致公文传递壅塞停滞,囚犯关押稽留拖延。臣愚以为,在新任官员未到任的空闲期间,应当再派遣一二人暂时代理。如今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共有六人,职事稀少简单,应当选择熟悉吏事的人让他们代理职务,希望财赋这件大事不至于荒废。”(五月二十六日,梁焘代理户部尚书。六月四日,李之纯任户部侍郎,从成都召至;二十八日,范育任户部侍郎,从熙州召来,七月十二日罢免。七月十二日,苗时中任户部侍郎,从陕西召来。)

甲辰,提举东流故道的李伟说:“黄河自五月以后,日益上涨,开始从北京南沙堤第七铺决口,水流出于第三、第四铺,并连同清丰口一起向东流。故道河槽深三丈到一丈以上,比去年尤为深阔通畅,大大减少了北流横溢的祸患。然而如今已是深秋,水应当减退落下,如果不稍加处置,担心导致水流断绝,那么东流就会成为淤积沉淀。希望下达所属官司规划沙堤等口分水的利害,以免故道淤积沉淀,向上误了国家大事。”诏令都水使者□安持与本路监司、北外丞相司及李伟查看,将应当处置的事情联名上书报告。(旧录说:“起初,元丰四年因为小□大决口,议论者想要恢复禹的故道,神宗说:‘山陵河谷更替变化,即使神禹复出,也不能拘泥于这条故道。水往低处流,是它的本性,现在只因为州县成为障碍,壅遏水势,致使水不顺着它的本性流动,这是治水的事务,不是治水的道理。如果用道理来看,水未曾造成祸患。’于是下诏说:‘东行河道已经填塞淤积,不可再修,将来不再修闭小□决口,等到看见大河归纳,应当修立堤防,让李立之规划报告。那些涉及州县修护城堤的,都听从李立之的处分。’元佑年间纷纷更改,倡导东流的议论,竭尽河北民力,来遂行他们的错误,最终不能成功,终究如先帝诏旨所说。’新录辩说:‘诏书已在神宗实录中出现,不必重复记载。既然不记载诏书,其首尾语言无从收附,这一段应当全部删去。’玉牒说:‘诏令河北路监司、都水官查看东、北二流分水的利害,处置后报告。’九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二十二日。)

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守吏部尚书曾□去世。停止上朝一天,追赠右光禄大夫。

丙午,殿中侍御史杨康国说:“昨天议论王巩的差遣不当,听说改差管勾太平观,众人议论不认可,请求送交吏部。”诏令王巩让吏部给他差遣太平观。

御史中丞苏辙说:“臣认为如今人才衰少,求全责备实在困难,凡是有长处,都应当不废弃。臣看见右承议郎王巩生于富贵,志节非常坚定,好学力文,练达世务。过去熙宁初年,宰臣王安石用事,屡次想要任用王巩,王巩自知守

正不合,拒而不从。每上书言事,多切时病,□充、冯京器其为人,尝与议及国事。及王珪、蔡确执政,李定、舒亶为御史,将倾充与京,故起大狱,广加罗织,欲以次及二人,巩由此得罪,南行万里,三年而归,刚气不衰,言事如故。时二圣临御,司马光当国,巩复预光议论,光极嘉之,言之朝廷,擢任宗正寺丞。方复欲进用,而巩狷介疾恶,为觽所忌,适会光物故,觽人捃其微过,因而排之【九】。臣窃悲光平日所荐,今皆布列朝廷,而巩独运蹇不遇,罢官者再。凡巩之所长,皆士人之所难能,而其所短,多暗昧不明,或少年之所不免。前知扬州谢景温与巩共事,尝上章明辨其冤,则爱憎之言,未可偏信。臣备位风宪,区区之意,每欲为陛下掇拾遗材,以备任使,与巩游从最旧,知其所长,伏乞陛下洗濯疵瑕,稍加录用,必能上感恩造,临事捐躯,以报万一。」(谢景温元以元佑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除知扬州,三年闰十二月二十五日权刑部。其荐巩,必在四年也。辙言不得其时,因巩再送吏部与宫观,附此。先七月四日罢鼓院,送吏部。巩缘辙荐,除宿州;六年六月八日,以言章罢。辙荐巩,当在五年十月后,或移十月末。)

译政见不合,拒绝顺从。每次上书议论政事,大多切中时弊,吕公著、冯京器重他的为人,曾与他商议国家大事。等到王珪、蔡确执政,李定、舒亐担任御史,打算倾覆吕公著与冯京,所以兴起大案,广泛罗织罪名,想要依次牵连到这两人,苏巩因此获罪,被贬谪到万里之外的南方,三年后才回来,刚正之气没有衰减,议论政事像以前一样。当时两位皇帝在位,司马光主持朝政,苏巩又参与司马光的议论,司马光非常赞赏他,向朝廷推荐,提拔他担任宗正寺丞。正当想要进一步任用他时,苏巩性格狷介、憎恶奸恶,被众人所忌恨,恰逢司马光去世,众人搜集他微小的过错,借机排挤他。我私下为司马光平日所推荐的人,如今都遍布朝廷,唯独苏巩命运坎坷、不得志,两次被罢免官职而感到悲伤。凡是苏巩的长处,都是士人难以做到的,而他的短处,大多隐晦不明,或者是年轻人难免的过失。前任扬州知州谢景温与苏巩共事,曾经上奏章为他辩明冤屈,那么爱憎之言,不可偏听偏信。我忝居御史台职位,微薄的心意,常常想为陛下搜罗遗漏的人才,以备任用,我与苏巩交往最久,了解他的长处,恳请陛下洗去他的瑕疵,稍加录用,他必定能向上感恩皇上的恩造,临事时舍身忘死,以报答万一的恩情。(谢景温原本在元祐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任命为扬州知州,三年闰十二月二十五日暂代刑部职务。他推荐苏巩,一定是在四年。苏辙说不知道具体时间,因为苏巩再次被送到吏部与宫观,附在此处。此前七月四日罢免鼓院职务,送到吏部。苏巩因为苏辙的推荐,被任命为宿州知州;六年六月八日,因为弹劾奏章被罢免。苏辙推荐苏巩,应当在五年十月之后,或者在十月末。)

右正言刘唐老言:「伏睹大学一篇,论入德之序,愿诏经筵之臣训释此书上进,庶于清燕之闲,以备观览。」从之。

  诏自今开封府保甲并与免冬教。(旧录云:「考先帝保甲法,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冬教既免,保甲无复更教事艺,非先帝法也。」新录辨曰:「诏保甲免冬教,书法已备,其下语言出史官私意,非实录。自『考』至『也』三十一字合删去。」王岩叟朝论云:「愚自为左司谏,论乞罢府界保甲,范尧夫为右相亦论,罗适为府界提点亦论,皆以厚卿梗之,不能行。愚元佑四年秋,为枢密都承旨兼同知院,劝罢之甚力,而门下孙和甫侍郎又异议【一○】,事遂寝。五年秋,再自中书舍人迁承旨,韩师朴同知院,慨然欲罢,论之,愚进其意。明日,约三省同进呈,师朴独谏曰:『自陛下听政以来,罢保甲集教,故人心安静而欣悦。府界每岁用灾伤权罢冬教,或一岁丰稔,骤复起教,人心必惊疑,不如遂终罢之。』太皇太后曰:『可。』五年八月十四日罢,自元年凡四年而后决,然保甲之名犹在尔。」)

  户部言:「广济河粮纲有欠应折会者,依汴河条,岁注于籍。」从之。(新无。)

  又言:「请受添给起支讫,具例申户部;未有例,奏闻。其已申奏后,应有增改者,亦申部。」从之。(新无。)

  丁未,奉议郎石谔言:「参选人依试进士法,三人以上为一保。承务郎以上及选人愿试律赋者听,其考校试格等第,并依旧法。武臣试刑统义者,亦减为一场五道,其考校麤通等第并依元丰法。若巡捕官,以临时就试人多寡增损员数。就试刑统义,每一百人差点检官一员。」并从之。

  注  释

  【一】以谓质孤胜如据两川美田「美」原作「羡」,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穆衍传改。

  【二】非朝廷所宜有「有」原作「者」,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九朋党改。

  【三】近珰阎安自曹园押入「珰」原作「当」,据阁本改。

  【四】六日原作「六月」。案:刘挚辞门下侍郎乃七、八月间事,此处刘挚日记于七月二十七日、七月二十八日、八月一日、八月五日次第记载辞官始末,不当插入「六月」云云,「月」显为「日」之误,故改。

  【五】据定州申「申」原作「中」,据阁本改。

  【六】乞赐指挥「赐」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吏部见差管勾二寨弓箭手道路巡检使臣为守把「勾」字原脱,据栾城集卷四三论前后处置夏国乖方札子改。

  【八】实非见今守把者可推以与之「可」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因而排之案:栾城集卷四七荐王巩札子于此句下有「遂至今日」四字。

  【一○】而门下孙和甫侍郎又异议「和甫」原作「知甫」。案:据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元佑四年秋为门下侍郎者乃孙固,固字和甫。「知」显为「和」之误,故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七

卷四百四十七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五年八月庚戌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四十七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五年(庚午,1090)

  全  文

  八月庚戌,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王岩叟、权兵部侍郎范纯礼为贺辽主生辰使,引进副使王舜封、庄宅使张佑副之;吏部郎中苏注、户部郎中刘昱为正旦使,供备库使郭宗颜、西京左藏库副使毕可济副之。岩叟以亲老、纯礼以病辞,改命中书舍人郑雍、权工部侍郎马默。默又以病辞,改命吏部侍郎、天章阁待制刘奉世。奉世复辞,又改命太仆卿林旦。最后,郭宗颜亦病,诏西头供奉官、合门陆孝立代往。(二十四日,改命郑雍、马默;二十八日,又命刘奉世。九月一日,又命林旦。十月二十六日,又命陆孝立代郭宗颜。今并书。)

  户部尚书梁焘、给事中朱光庭累乞外任,左谏议大夫刘安世乞宫观。诏以焘为龙图阁待制、知郑州,光庭为集贤殿修撰、知同州,安世为集贤殿修撰、提举

译右正言刘唐老上言:“我恭读《大学》一篇,论述进入德行的次序,希望下诏让经筵的臣子训释这本书呈进,以便在清闲安适之时,供陛下阅览。”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下诏从今以后,开封府的保甲一并免除冬季训练。(旧录记载:“考察先帝的保甲法,三个季节务农,一个季节讲武。冬季训练既然免除,保甲就不再练习技艺,这不符合先帝的法规。”新录辩驳说:“下诏保甲免除冬季训练,史书笔法已经完备,其后的语言出自史官的私意,不是实录。从‘考’到‘也’三十一字应当删去。”王岩叟在朝堂议论说:“我自从担任左司谏,上言请求罢免府界保甲,范尧夫担任右相也上言,罗适担任府界提点也上言,都因为吕厚卿阻挠,未能实行。我在元佑四年秋天,担任枢密都承旨兼同知院,极力劝谏罢免,而门下侍郎孙和甫又提出异议,事情于是停止。五年秋天,我再次从中书舍人升任承旨,韩师朴同知院,慷慨地想要罢免,上言议论,我进言支持他的意见。第二天,约定三省一同进呈,师朴独自进谏说:‘自从陛下听政以来,罢免保甲集合训练,所以人心安静而喜悦。府界每年因灾荒损伤权宜罢免冬季训练,如果一年丰收,突然恢复训练,人心必定惊疑,不如最终罢免。’太皇太后说:‘可以。’五年八月十四日罢免,从元年总共四年才决定,然而保甲的名称还在。”)

户部上言:“广济河粮纲有欠应折算会子的,依照汴河的条例,每年登记在簿籍上。”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新录没有。)

又上言:“请求接受添给起支完毕后,具列事例申报户部;没有事例的,上奏听闻。那些已经申报上奏后,应当有增改的,也申报户部。”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新录没有。)

丁未,奉议郎石谔上言:“参选人依照试进士的法令,三人以上结为一保。承务郎以上及选人愿意试律赋的听任,其考校试格等第,都依照旧法。武臣试刑统义的,也减为一场五道,其考校粗通等第都依照元丰法。如果是巡捕官,根据临时应试人数的多少增减员额。应试刑统义,每一百人差派点检官一员。”皇帝都听从了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