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续资治通鉴长编三百一十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4686–4695 段

年九月,米请至熙宁三年二月,钱请至熙宁六年十二月。」上批:「方今廉隅之风,颓靡不振,士大夫之于朝廷,鲜知钦其事而后其食者。宜因茂则之请,聊免之。可依所乞,降诏銟谕。」

译从当年九月起,米请至熙宁三年二月,钱请至熙仁六年十二月。」皇帝批示:「如今廉洁端正的风气,衰败萎靡不振,士大夫对于朝廷,很少懂得先尽职守而后受俸禄的人。应当趁着茂则的请求,姑且免除他们的债务。可以按照他们的请求,颁布诏书晓谕。」

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言:「自到任推行新法,禁止私盐,督官场鬻卖及召商人入见钱算请永利两监积盐,并已通行,岁有加羡增收。及检点到忻州盐池,及盐池等增收课利,并绛州曲沃金坑、泽州陵川锡窟,各已措置就绪。」诏河东路提点刑狱司考实具奏,仍勘会安石曾与未曾推赏其以次官吏,令安石等第保明以闻。(元年闰正月三日。)

  诏措置帐法并提举三司帐、勾、磨勘等司钱勰所奏帐法事,其县、镇、仓场、库务帐,本州岛勘勾;诸州帐,转运司勘勾。内钱帛以下具收支,应见在逐县总数造计帐申省,每三年各缴已经司金帐一道,送省架阁,余并依所奏。内钱帛粮草图并策,令措置帐法所立法以闻。

  洮西缘边安抚司言:「经略司使臣刘告同宗哥首领阿星等,送出先掳劫入蕃把扬族二十户,首领四人,丁壮妇女老幼九十六,马十,牛百五十,羊三百十二外,有三十余户,凡百余人,牛、羊、马六百余,尚未送出。本司已作番字再索于鬼章讫。」诏未送人畜,更急理索。

  御史王祖道言:「河朔三帅,皆庸常之才,非有长计远虑,可专阃外之托如郭进、李汉超,使天子无北顾之忧者也。今章衡之真定,韩忠彦之瀛关,韩绛之定武,臣恐陛下未能高枕无河北之忧也。衡之才业,固不足论,忠彦本无才术,绛年高多病,能为陛下提百万之觽,当北道之冲,以全胜制敌乎?望择左右侍从之臣,使总戎朔方。或不限资格,擢试可用之才,易旧帅而代之。」不从。(朱本削去。)

  辛丑,诏太子中舍、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判官马申罢转运判官,差权发遣、同经制西河路边防财用事。以同知谏院蔡卞言申才品素下故也。

  诏府界、河北、河东、陕西提举保甲官,各给内降教阅格一本。

  诏宗室三班使臣,如犯罪殿罚,并令大宗正司关牒三班院照会。

  壬寅,知桂州、龙图阁直学士曾布知秦州。知沧州、屯田郎中、直集贤院张颉为朝奉大夫、直龙图阁、知桂州。初,颉除广西转运使,奏疏论顺州瘴疠,城之无益。及是赐对,上谓曰:「卿论城顺州事,信然。」会有言海外黎人陈被,盖五洞首领,异时盛强,为中国患,请得出兵自效,仍乞经略司勿得预事。颉命一摄官过海,呼出陈被等补以牙校而去。有旨问赏薄,颉对:「荒徼蛮蜑无他觊,得是足矣。」有旨罢兵,海外果无事。(苏辙元佑初言章可考。按五年七月丁亥,熊本代颉。六年正月甲午,颉坐前知桂州不察蛮寇,落职知筠州。此云海外果无事,盖饰说也。姑存之,埙考。)

  诏司农寺,诸路请裁减役人钱,毋得施行。

  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新知汝州王陶道病,遣医乘驿往治。陶寻卒,赠吏部尚书,谥文恪。

  戊申,诏:「自今致仕官领职事官,许代致仕。若有迁转,止转寄禄官;若止系寄禄官,即以本官致仕。其见任致仕官,除三师【三】、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外,余并易之。」

  诏中书,以司农寺京东西、淮、浙、江准福建路常平并坊场积剩钱相度,具可起发数,委提举司依元丰敕召入兑便,计置物货上京。其附五路处,即转致五路要切州军。

  庚戌,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李承之为枢密直学士。以应副明堂毕,赏劳也。先是,慈圣光献皇后山陵,上谓执政曰:「山陵所费不赀,内府助之,犹恐弗给。承之不以闻用度足乎?」居无何,承之果皆办。尝有商人违法货北珠,乃为贵主所售,三司久不决,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即命取之。上闻之曰:「有司当如此。」

  诏:「闻近日府界盗贼甚多,韦城县密迩都城,至敢杀伤巡检,即是保伍之法,全不整严,故恶少有所容匿。可速令提点官遍行诸县,其有弛慢不举职者以名闻。」

  点检驱磨三陵官物所言:「兆城南有地一十顷有畸,本充公用。监官相承以为职田,无文记可以勾考。」上批:「陵寝重事,今守吏不法如此,不可不痛加惩治。昨差阎安止是点检

译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上奏说:“自到任推行新法,禁止私盐,督促官府售卖以及招募商人缴纳现钱购买永利两监积存的盐,这些措施都已通行,每年都有盈余和增收。等到检查忻州盐池,以及盐池等增收的课税利润,还有绛州曲沃的金矿、泽州陵川的锡矿,各项都已安排妥当。”皇帝下诏让河东路提点刑狱司核实情况并详细上奏,同时查核陈安石是否曾推赏其下属官吏,命令陈安石等人按等级保举证明后上报。(元年闰正月三日。)

皇帝下诏处理账目法规,以及提举三司账、勾、磨勘等司钱勰所上奏的账目法规事宜。其中县、镇、仓场、库务的账目,由本州勘验勾对;各州的账目,由转运司勘验勾对。其中钱帛以下的收支明细,应当统计各现存县的总数制作计账上报尚书省,每三年各缴送一份已经司金账目的账册,送往尚书省架阁库存档,其余都依照所奏执行。其中钱帛粮草的图表和策略,命令处理账目法规的机构制定法规后上报。

洮西缘边安抚司上奏说:“经略司使臣刘告会同宗哥首领阿星等人,送回了先前被掳掠进入蕃地的把扬族二十户人家,首领四人,成年男女及老幼共九十六人,马十匹,牛一百五十头,羊三百十二只。此外,还有三十多户,共一百多人,牛、羊、马六百多头匹,尚未送出。本司已经用番文再次向鬼章索要完毕。”皇帝下诏说,对于尚未送出的人畜,更要紧急追索。

御史王祖道上奏说:“河朔地区的三位主帅,都是平庸寻常的人才,没有长远的计谋和深远的考虑,不能像郭进、李汉超那样可以专门托付边疆重任,使天子没有北方的忧虑。如今章衡在真定,韩忠彦在瀛关,韩绛在定武,我担心陛下不能高枕无忧,免除河北的忧患。章衡的才能业绩,固然不值得谈论,韩忠彦本来就没有才术,韩绛年高多病,谁能替陛下统领百万大军,抵挡北道的要冲,以全胜之姿制服敌人呢?希望选拔左右侍从之臣,让他们统领朔方军队。或者不限资格,提拔试用可用的人才,替换旧帅取而代之。”皇帝没有采纳。(朱本删去。)

辛丑日,皇帝下诏:太子中舍、暂代陕西路转运判官马申免去转运判官职务,改任暂代、同经制西河路边防财用事务。这是因为同知谏院蔡卞上言说马申才能品行一向低下。

皇帝下诏:府界、河北、河东、陕西的提举保甲官,各发给一份内降的教阅格。

皇帝下诏:宗室三班使臣,如果犯罪受罚,都命令大宗正司发公文通知三班院备案。

壬寅日,桂州知州、龙图阁直学士曾布改任秦州知州。沧州知州、屯田郎中、直集贤院张颉升为朝奉大夫、直龙图阁、桂州知州。起初,张颉被任命为广西转运使,上奏疏论述顺州瘴疠严重,修筑城池没有益处。等到这时接受皇帝召见,皇帝对他说:“你论述修筑顺州城池的事,确实如此。”恰逢有人进言说海外的黎人陈被,是五洞的首领,过去势力强盛,成为中国祸患,请求让他出兵效力,并请求经略司不要干预此事。张颉命令一名代理官员渡海,召出陈被等人补授牙校职务后离开。有旨意询问赏赐是否过薄,张颉回答说:“荒远边界的蛮夷没有别的奢望,得到这个就足够了。”有旨意罢兵,海外果然没有发生事端。(苏辙在元佑初年关于章惇的言论可供考证。查五年七月丁亥日,熊本代替张颉。六年正月甲午日,张颉因先前任桂州知州时未察觉蛮寇,被削职改任筠州知州。这里说海外果然无事,大概是粉饰之辞。暂且保留,埙考。)

皇帝下诏司农寺:各路请求裁减役人钱,不得施行。

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新任汝州知州王陶途中生病,派遣医生乘驿马前往治疗。王陶不久去世,追赠吏部尚书,谥号文恪。

戊申日,皇帝下诏:“从今以后,退休官员担任职事官的,允许代替退休。如果有升迁调动,只转任寄禄官;如果只属于寄禄官,就以本官退休。现任退休官员,除了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之外,其余都更换。”

皇帝下诏中书省:将司农寺在京东西、淮、浙、江、准、福建路的常平仓及坊场积剩钱进行估量,详细列出可以调动的数额,委托提举司依照元丰敕令招募入兑便,采购货物运往京城。其中依附五路的地方,就转运到五路紧要的州军。

庚戌日,龙图阁直学士、暂代三司使李承之升为枢密直学士。这是因为应副明堂典礼完毕,赏赐劳绩。在此之前,慈圣光献皇后陵墓修建,皇帝对执政大臣说:“陵墓花费巨大,内府资助,还担心不够。李承之没有上报用度充足吗?”过了不久,李承之果然都办妥了。曾经有商人违法贩卖北珠,被贵主购买,三司很久不能决断,李承之说:“朝廷法令,难道畏惧王姬吗?”立即命令取回。皇帝听说后说:“有关部门应当这样。”

皇帝下诏:“听说近日府界盗贼很多,韦城县紧邻都城,竟然敢杀伤巡检,这就是保伍之法完全不严整,所以恶少有所容匿。可以迅速命令提点官遍访各县,其中有松懈怠慢不尽职守的,将名字上报。”

点检驱磨三陵官物所上奏说:“兆城南有土地一十顷有余,原本充作公用。监官沿袭认为这是职田,没有文书记录可以查考。”皇帝批示:“陵寝是重大事务,如今守吏如此不法,不可不严厉惩治。昨天派遣阎安只是点检”

驱磨,初无指挥根究,可选一强毅官,就置司根究取勘以闻。」

译对于驱磨之事,起初并无专人指挥查究,可选派一名刚强坚毅的官员,在相关机构进行查究取证,并将结果上报朝廷。

诏今后应刺面军吏、公人等,并枢密院施行。

  左侍禁、寄班祗候朱伯羽为合门祗候,均国公佣之母弟也。

  辛亥,上批:「入内东头供奉官、勾当御药院李舜举,左右岁久,清谨寡过,可文思使、遥郡刺史、带御器械。」

  泾原路督总管司、走马承受梁安礼奏,本路粟、麻、荞麦、大豆等丰熟。诏经略司变运川峡路司农钱物李元辅,于已运到凤翔府等处见在内支绢十万匹、银五万两,与经略安抚司收籴粮斛别封桩。(明年正月己酉,初有诏遣李元辅,不应此年闰九月辛亥先有此指挥,二事皆朱本增入,必是差错,或此指挥乃明年正月以后事。按遣元辅在二年八月甲寅,必朱本误也。)

  壬子,诏梓州复称剑南东川。

  诏以文彦博子大理评事及甫,换承事郎为秘阁校理。

  诏于都城门外赐文彦博饯送御筵。令中书、枢密院臣僚同赴。上自为诗赐之,仍命参知政事章惇为之序。诏彦博曰:「卿在二祖朝,蚤冠三事,怀忠奋策,迄有大勋。来觐外廷,相成宗祀,崇进公品,往騳洛师,锡燕赐诗,昭示殊礼。仍敕近辅,序而识之,庶传无穷,着见贤业。其承朕志,体服眷恩,今赐卿诗序,至可领也。」

  改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沈起为温州团练副使,越州安置。

  涪州编管人刘彝徙常州。

  甲寅,详定礼文所言:「前后礼文,欲编类上进,副在有司,以备承用。」从之。(元年正月十三日讨论,五年四月十一日书成。)

  判司农寺、端明殿学士曾孝□知陈州。(熙宁中,曾孝□以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公事。未几,以父忧去,服除,判农寺。旧例:百官以事至中书,即宰相据案,百官北向而坐。前两府白事,即宰相去案,叙宾主,东西行坐,时谓之掇案【四】。及孝□之在司农也,□正宪公充当国,不以前两府之礼待之,每至中书,不为掇案。自是每有建白,止令同判寺、太常博士周直孺诣中书,孝□不复至矣。正宪颇疑之。未几,除直孺为两浙提刑,以张璪判寺。璪为翰林学士,班在端明之上,乃本寺长官也。异时白事,皆璪诣中书,而孝□亦竟不至。如是,正宪知其果以掇案为嫌,而世亦讥其隘矣。魏泰记此事。案元丰三年四月二日,宰相□充卒。十三日,以知河阳、端明殿学士、起居舍人曾孝□判司农寺,改权判寺、太常博士周直孺权知司农寺。七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右正言、知制诰、知审官西院张璪兼判司农寺,权知司农寺、太常博士周直孺权两浙转运副使。闰九月二十五日,孝□出知陈州。不为孝□掇案,当是王珪,非□充也。魏泰所闻缪矣。孝□在司农,不半岁遂出,或亦以此故,当删取修入。)

  乙卯,河东节度使、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为河东、永兴军节度使,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彦博固辞两镇,乃止加食邑千户,食实封四百户。武宁军节度使、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韩国公富弼为守司徒,(新纪书乙卯富弼为司徒,旧纪不书。)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刘沆追封□国公,赠太尉,谥文安。王尧臣赠太师、中书令,改赠谥文忠。彦博子宗道授承事郎,弼子内殿承制绍京为合门祗候,沆子祠部员外郎瑾复天章阁待制,尧臣子水部员外郎同老为秘阁校理、通直郎,朋老【五】升一任。

  先是,同老言:「至和三年,仁宗不豫【六】,废朝七十余日,内外寒心者累月。先臣参预朝政,与宰相文彦博、富弼等数于上前陈宗社大计,国家根本。天启先臣之心,知英宗皇帝少常养育宫中,潜德日新,圣质成就,遂与彦博、弼等于仁宗前忘身为国,不顾忌讳,求立为嗣。尽忠纳说,反复数四。在先臣尤为激切,每论及国家大本,言发涕流。事未许间,又与同列各求罢免避位,以必冀开纳。仁宗感悟,遂许立英宗为嗣。」至是,上以问彦博,彦博对曰:「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归,上则仁祖知子之明,慈圣拥佑之力,人臣岂可贪天之功。

译诏令今后凡需刺面的军吏、公人等,均由枢密院负责施行。

左侍禁、寄班祗候朱伯羽任合门祗候,他是均国公赵佣母亲的弟弟。

辛亥日,皇帝批旨:“入内东头供奉官、勾当御药院事李舜举,在左右侍奉多年,清廉谨慎,很少有过失,可任命为文思使、遥郡刺史、带御器械。”

泾原路都总管司、走马承受梁安礼上奏,本路的粟、麻、荞麦、大豆等作物丰收。诏令经略司变卖转运川峡路司农司钱物的李元辅,将在已运到凤翔府等地现存的内支绢十万匹、银五万两,交给经略安抚司用于收购粮食,另行封存。(明年正月己酉日,才初次有诏书派遣李元辅,不应在此年闰九月辛亥日先有此命令,这两件事都是朱本增入的,必定是差错,或许此命令是明年正月以后的事。查考派遣元辅是在二年八月甲寅日,必定是朱本有误。)

壬子日,诏令梓州恢复称为剑南东川。

诏令将文彦博的儿子、大理评事文及甫,改任承事郎,担任秘阁校理。

诏令在京城门外赐给文彦博饯行的御宴。命令中书、枢密院的臣僚一同前往赴宴。皇帝亲自作诗赐给他,又命令参知政事章惇为诗作序。诏书对文彦博说:“你在太祖、太宗两朝,早年就身居三公高位,怀抱忠心,奋发图强,最终建立了大功。前来朝见外廷,辅佐成就宗庙祭祀,提升你的爵位,前往洛阳驻军,赐宴赠诗,昭示特殊的礼遇。仍敕令近臣,作序并记录,希望流传无穷,彰显贤者的功业。你要秉承我的旨意,体念并服从我的眷顾之恩,现在赐给你的诗序,务必领受。”

改任均州团练副使、安置在随州的沈起为温州团练副使,安置在越州。

涪州编管人刘彝改徙到常州。

甲寅日,详定礼文所上言:“前后的礼文,想要编类后呈进,副本留在有关部门,以备承袭使用。”皇帝听从了。(元年正月十三日讨论,五年四月十一日编成。)

判司农寺、端明殿学士曾孝宽知陈州。(熙宁年间,曾孝宽以端明殿学士身份签书枢密院公事。不久,因父亲去世离职,服丧期满,判司农寺。旧例:百官因事到中书省,宰相就依据案几,百官面北而坐。前两府(中书、枢密院)禀报事务,宰相就离开案几,按宾主之礼,东西向并排坐,当时称为掇案。等到曾孝宽在司农寺时,正宪公韩琦充任宰相,不用前两府的礼节对待他,每次到中书省,都不为他掇案。从此每当有建议禀报,只让同判司农寺、太常博士周直孺到中书省,曾孝宽不再去了。韩琦颇怀疑此事。不久,任命周直孺为两浙提刑,让张璪判司农寺。张璪是翰林学士,班次在端明殿学士之上,本是司农寺的长官。以往禀报事务,都是张璪到中书省,而曾孝宽也终究不去。这样,韩琦知道他果然以掇案为嫌,世人也讥讽他狭隘。魏泰记载了此事。查考元丰三年四月二日,宰相韩琦去世。十三日,任命知河阳、端明殿学士、起居舍人曾宽判司农寺,改任权判司农寺、太常博士周直孺为权知司农寺。七月二十三日,任命翰林学士、右正言、知制诰、审官西院知院张璪兼判司农寺,权知司民寺、太常博士周直孺为两浙转运副使。闰九月二十五日,曾宽出知陈州。不为曾宽掇案,应当是王珪,不是韩琦。魏泰所闻有误。曾宽在司农寺,不到半年就外放,或许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应当删取修改录入。)

乙卯日,河东节度使、守太尉、开府仪通三司、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主河东、永兴军节度使,增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文彦博坚决推辞两镇节度使,于是只增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武宁军节度富、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的韩国公富弼任守司徒,(新纪记载乙卯日富弼任司徒,旧纪不记载。)追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刘沆追加封爵为某国公,追赠太尉,谥号文安。王尧臣追赠太师、中书令,改赠谥号文忠。文彦博的儿子文宗道授任承事郎,富弼的儿子、内殿承制富绍京任合门祗候,刘沆的儿子、祠部员外郎刘瑾复任天章阁待制,王尧臣的儿子、水部员外郎王同老任秘阁校理、通直郎,王朋老升迁一任。

在此之前,王同老上言:“至和三年,仁宗皇帝患病,停止朝会七十多天,朝廷内外人心惶惶达数月之久。先臣参与朝政,与宰相文彦博、富弼等人多次在皇帝面前陈述宗庙社稷的大计,国家的根本。上天启发了先臣的心,知道英宗皇帝从小常在宫中养育,潜藏的德行日益更新,圣明的资质已经成就,于是与文彦博、富弼等在仁宗面前忘身为国,不顾忌讳,请求立他为皇嗣。竭尽忠心进献说辞,反复多次。在先臣这里尤为激切,每当论及国家根本,言语发出时泪水流下。事情尚未允许期间,又与同僚各自请求罢免避位,以必定希望皇帝采纳。仁宗感悟,于是答应立英宗为皇嗣。”到这时,皇帝拿此事询问文彦博,文彦博回答说:“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所归属,上有仁宗皇帝知子的明察,慈圣太后拥戴辅佐的力量,人臣岂可贪天之功。”

」上曰:「虽云天命,亦系人谋。卿之深厚不伐夸,善阴德如丙吉,乃知卿定策社稷之臣也。」彦博曰「如周勃、霍光乃所谓定策。自至和、嘉佑以来,中外之臣,乞立皇嗣者甚觽,非独臣等尝有此论。虽常有请,事未果行。至嘉佑末,韩琦等成就大事,皆琦等功也。」上曰:「议论推毂于至和时,发端者为难。仁祖意已定,其后止是行前诏耳。正如丙吉、霍光事,前后各不相揜也。卿宜尽录本末,朕将付之史官。」彦博奏:「臣记至和三年正月六日,仁宗服药罢朝两月余,是时以根本未立,中外人情不安。至四月初,圣体康宁,始复御殿。中书辅臣顾念正、二月中,禁中侍药,忧虑百端。尧臣乃与臣及刘沆、富弼窃议曰【七】:『方今根本不可不早定,以安人心。』时亦不暇与枢密院同谋,亦未敢显言。臣以尧臣久居禁近,多知朝廷事,因谓之曰:『必得贤嗣,以厌人心。』尧臣曰:『岂不知素育于宫中者邪?』臣应之曰:『久在外任,殊未悉宗室间事。所谓育于宫中者,外亦传之甚着而贤,得非以「实」为名?』兼臣不敢显言,以指书于案。尧臣复以指书案作『下实字』。臣等各言:『无易此矣。若至上前伏奏,得请此大事,不可如常例。』退即殿庐,令堂吏书圣旨。刘沆云:『欲袖纸笔于上前亲书。』翌日,于垂拱殿进呈一二常呈文字,臣等四人且奏春中服药时事,中外人情非常忧恐,盖为储副未立。仍引西汉故事,人主即位建储,今当以时立嗣,以固根本。臣等既叨辅相之重位,当任社稷之大计。此大计也,乞赐开纳。时仁宗渊默寡言,乃欣然嘉銟曰:『知卿等尽忠,然此大事,朕更熟思之。』臣等恐迁延不决,乃再三论奏曰:『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料此重事,陛下必素垂意,兼常选贤者育于宫中,计无易此。』臣等不敢斥名,欲仁宗自言,仁宗首肯之。臣等拜贺且谢,乞明谕圣旨,尧臣之语尤激切。仁宗曰:『既是大事,未可轻出,翌日当尽议。』时五月颇热,仁宗初康复,已迫日旰,进食不便,内侍尽前,臣等且退。是日晚,臣等再聚议,谓翌日必得旨。且请尧臣密作诏,意欲进呈施行。尧臣许归第乃密草诏意,然未及示臣等。既登对,复申前请,如昨日之语。时臣在御榻之左,弼次之,沆在右,尧臣次之。尧臣越次而奏曰:『愿陛下早定此议,付外施行。』仁宗曰:『朕意既已定矣,卿等无忧。』臣等既得此旨,决谓无疑矣。时亦旰昃,遂退。是年八月,因枢府阙官,议于上前,乞召韩琦充枢密使。盖以琦忠义,必能当重事,仁宗可之。自后继有议论。未几,臣得请判河南府,尧臣寻卒。搢绅间多知其忠于国计。臣所记当日之事,大概如此。」

译皇上说:“虽然说是天命,但也取决于人的谋划。你深厚而不自我夸耀,善于积累阴德,就像丙吉一样,由此可知你是安定国家社稷的大臣。”彦博说:“像周勃、霍光那样才叫定策。自从至和、嘉佑年间以来,朝廷内外的臣子,请求确立皇位继承人的很多,并非只有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议论。虽然常常有请求,但事情没有最终实行。到了嘉佑末年,韩琦等人成就了这件大事,这都是韩琦等人的功劳。”皇上说:“在至和年间议论并推举,发起这件事的人最难。仁宗皇帝的意思已经确定,后来只是执行之前的诏令罢了。正像丙吉、霍光的事情,前后各自不相掩盖。你应当详细记录事情的始末,我将交给史官。”彦博上奏说:“我记得至和三年正月六日,仁宗皇帝服药后停止上朝两个多月,当时因为皇位继承人没有确立,朝廷内外人心不安。到了四月初,皇帝身体康复安宁,才开始重新临朝听政。中书省的辅政大臣顾念正月、二月间,在宫中侍奉用药,忧虑重重。尧臣于是与我以及刘沆、富弼私下商议说:‘现在皇位继承人不能不早点确定,以安定人心。’当时也没有时间与枢密院共同谋划,也不敢公开言说。我认为尧臣长期在皇帝身边任职,多知道朝廷的事情,于是对他说:‘一定要得到贤能的继承人,以平息人心。’尧臣说:‘难道不知道一直养育在宫中的人吗?’我回答说:‘他长期在外地任职,完全不了解宗室内部的事情。所谓养育在宫中的人,外面也传闻得很厉害而且贤能,莫非是以‘实’为名?’加上我不敢公开言说,用手指在案几上写。尧臣又用手指在案几上写‘下实字’。我们各自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如果到皇帝面前跪奏,请求这件大事,不能像平常的惯例那样。’退朝后就在殿庐,命令堂吏书写圣旨。刘沆说:‘想在皇帝面前亲自袖着纸笔书写。’第二天,在垂拱殿进呈一两项平常呈递的文书,我们四人暂且上奏春天服药时的事,朝廷内外人心非常担忧恐惧,大概是因为皇位继承人没有确立。仍然引用西汉的旧例,君主即位就建立储君,现在应当及时确立继承人,以巩固根本。我们既然担任辅佐宰相的重位,就应当承担国家的大计。这是大计,请求恩赐采纳。当时仁宗皇帝深沉沉默少言,于是欣然嘉奖说:‘知道你们尽忠,但这件大事,我再仔细考虑一下。’我们担心拖延不决,于是再三论奏说:‘了解臣子没有比君主更清楚的,了解儿子没有比父亲更清楚的。预料这件重大的事情,陛下一定早就留意,加上经常挑选贤能的人养育在宫中,计策没有比这更好的。’我们不敢直接说出名字,想让仁宗皇帝自己说出,仁宗皇帝点头同意。我们拜贺并且谢恩,请求明确告知圣旨,尧臣的话尤其激切。仁宗皇帝说:‘既然是大事,不可轻易传出,明天应当全部商议。’当时五月很热,仁宗皇帝刚康复,已经接近傍晚,进食不便,内侍都上前伺候,我们暂且退下。那天晚上,我们再次聚会商议,说第二天一定能得到圣旨。并且请尧臣秘密起草诏书,意思是想进呈施行。尧臣答应回家后秘密起草诏书大意,然而还没来得及给我们看。既已登对,又重申前面的请求,像昨天的话一样。当时我在御榻的左边,富弼其次,刘沆在右边,尧臣其次。尧臣越次上奏说:‘希望陛下早点确定这个议定,交给外面施行。’仁宗皇帝说:‘我的意思已经确定了,你们不用担心。’我们既然得到这个圣旨,断定没有疑问了。当时也已经傍晚,于是退下。这一年八月,因为枢密院缺官,在皇帝面前商议,请求召韩琦担任枢密使。大概因为韩琦忠义,一定能担当重任,仁宗皇帝同意。此后接连有议论。不久,我请求外任判河南府,尧臣不久去世。士大夫中间多知道他忠于国家大计。我记忆当时的事,大概就是这样。”

至是,手诏付中书曰:「文彦博畜德深厚,身之功善,不自矜伐。故虽久处朝廷,怀此社稷大功,乃绝口不言,是以中外搢绅近臣,莫有知者。今缘故臣之子,明其父勋,始得信其本末。乃知援立之功,厥有攸在。嘉佑之诏,但宣之耳,其议所以褒显之。」又下诏曰:「朕恭闻仁宗皇帝深为天下大本,意有所付,而执政大臣文彦博、刘沆、富弼、王尧臣实左右赞顺,以成圣志。及英宗皇帝进位储,缵承大统,四方上下,莫不安宁,而彦博等勋绩蔑有闻者。比览故臣家奏,考验不诬,其谦厚忠实可谓至矣。宜议所以褒显之。庶几上昭仁祖知人之明,文考报功之意焉。」故有是命。(同老上言,不知果在何时。文彦博私记云,时慈圣犹未上僊,贾易等则云已崩。慈圣以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崩,不知同老果以何时上言,当考。墨本于此下便载韩忠彦元佑二年三月所上章,朱本削去,新本复存之。案编年法,当以事系日,则忠彦章自合载于元佑二年三月,不必遽见于此也。今从朱本。元佑元年九月刘挚、王岩叟论列,二年二月忠彦论列,五年正月贾易论列,文彦博家私记记此事尤详。然以争定策,故劶于事外诋毁韩琦,如请以英宗为太上皇等,恐不足信。今但据墨本所书。又不知私记果出谁手,彦博必不亲为之,或其家子弟及门生故吏追录耳。记闻云,上问彦博以至和继嗣,曰:臣等备位二府,当此之际议继立,乃职分尔,然幸时无李辅国、王守澄之徒用事于中,故臣等得效其忠恳也。上怃然有间而善之耳。)

  或谓富弼曰:「公治平初,进户部尚书,固辞之。今进司徒,一辞而拜,何也?」弼曰:「治平初,乃弼自辞官,今潞公以下皆迁,岂敢坚辞,以妨他人也?」(此据邵伯温闻见录,当考。林希野史云:潞公加两镇,富公加司徒,潞公子及甫阁校【八】,刘瑾复天章,沆子也。王同老加阁校,尧臣子也。四人者至和执政,仁宗初服药,执政夜宿中书,常议援立英庙,共作奏,而尧臣书之,其家有稿,事亦上闻,留中不行。其后嘉佑末,立储之议始定,功归韩、曾。文、富既不言,瑾、同老辈欲言而不敢。今忽有此命。前此孙洙柔卒,为同老进其父奏稿,潞公大享陪祀,询及之。上降诏嘉銟,因各有命。按希所云孙洙为进奏稿,他书并无,附注,当考。)

  前忠武军节度推官、知来安县孙侔为通直郎致仕。侔自言寻医已二十二年,乞致仕,特除之。侔少与王安石友善,及安石为宰相,道真州,侔待之如布衣。然侔晚年性卞急,至于骂坐怒邻。论者以为年耆而德衰也。初,王回、常秩、王令与侔皆有盛名。令行能尤异,诸公称述之,最早死,回亦不寿,秩仕差显,惟侔以不仕终。(要录云:以前忠武节度推官、知滁州来安县孙侔为通直郎致仕。侔行孤峻,屡举进士不中,及母病革,因呜咽自誓,终身不仕。客居江淮,士大夫敬畏之。与王安石友善,安石兄事侔。刘敞、沈遘、王陶、韩维皆荐之,命以官,皆不受。与王回、王令、常秩俱有盛名。至是上言,寻医已二十年,乞致仕。故特除之。)

  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李定为知制诰、知河阳。先是,手诏:「定言开封府养马事于民弗利,既见朝廷黜薛向,兼元法亦无改更,定即更不敢论列。乃是从初有失审实。」故有是责。(旧纪书李定论事前后异,落学士、罢中丞、降知制诰、知河阳。新纪不书。)

  丁巳,知定州韩绛言:「谍知辽人遣石宗回为贺正旦副使,令于接伴等处,因语须说及本晋出帝之后。乞预令接伴使、副以语折之。」诏札与接伴使、副。(朱本削去。)

  先是,诏府界保甲提举官,中书、枢密院可同选拟进呈。既差王中正依旧提举,王渊同提举。寻诏未可行下,来日别进呈。乃诏王中正充提举,陈向充兼同提举,可改书宣命进入。(御集一百二十二卷,闰九月二十五日下。)

  冬十月己未朔,环庆路经略司奏,已令诸将、蕃官等劝诱属户养马。诏诸

译到这时,皇帝手诏交给中书省说:“文彦博蓄积德行深厚,自身的功绩善行,不自夸炫耀。所以虽然长久在朝廷任职,怀着对国家的大功劳,却闭口不提,因此朝廷内外官员和亲近大臣,没有人知道。现在因为已故大臣儿子的缘故,明确了他父亲的功勋,才得知事情的始末。于是知道拥立皇位的功劳,确实有所归属。嘉祐年间的诏书,只是宣布罢了,应当商议如何褒奖显扬他。”又下诏说:“我恭敬地听说仁宗皇帝深为天下根本,心意有所托付,而执政大臣文彦博、刘沆、富�3、王尧臣确实左右辅佐顺从,以成就圣明的志向。等到英宗皇帝进位为太子,继承大统,四方上下,没有不安宁的,而文彦博等人的功勋业绩却很少被听闻。近来阅览已故大臣家中的奏章,考察验证没有虚假,他们的谦厚忠实可以说达到了极点。应当商议如何褒奖显扬他们。希望借此向上彰显仁宗知人的明察,向下体现文宗报功的心意。”所以有了这道命令。(王同老上言,不知究竟在何时。文彦博私人记载说,当时慈圣太后还未去世,贾易等人则说已去世。慈圣太后于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去世,不知王同老究竟在何时上言,应当考证。墨本在此之下便记载韩忠彦元祐二年三月所上的奏章,朱本删去,新本又保留。按照编年法,应当以事件系于日期,那么韩忠彦的奏章自应记载在元祐二年三月,不必急于在此出现。现在遵从朱本。元祐元年九月刘挚、王岩叟论列此事,二年二月韩忠彦论列,五年正月贾易论列,文家私人记载此事尤其详细。然而因为争夺定策之功,所以在事外诋毁韩琦,如请求以英宗为太上皇等,恐怕不足信。现在只根据墨本所写。又不知私人记载究竟出自谁手,文彦博必定不会亲自撰写,可能是其家子弟及门生故吏追录罢了。《记闻》说,皇上问文彦博关于至和年间继承皇位的事,文彦博说:臣等备位二府,在此时商议继立,是职分所在,然而幸而当时没有李辅国、王守澄之流在宫中用事,所以臣等得以效忠恳切。皇上怅然有间而认为他好。)

有人对富弼说:“您在治平初年,晋升户部尚书,坚决推辞。现在晋升司徒,一次推辞就接受了,为什么呢?”富弼说:“治平初年,是我自己推辞官职,现在潞公以下的人都升迁,怎敢坚决推辞,以妨碍他人呢?”(此据邵伯温《闻见录》,应当考证。林希《野史》说:潞公加两镇,富公加司徒,文彦博之子文及甫任阁校,刘瑾复任天章阁待制,刘沆之子。王同老加阁校,王尧臣之子。这四人是至和年间的执政,仁宗初服药,执政夜间宿在中书省,常商议拥立英宗,共同作奏章,而王尧臣书写,其家有草稿,事情也上报,留中不发。其后嘉祐末年,立太子的议论才确定,功劳归于韩琦、曾公亮。文彦博、富弼既然不言,刘瑾、王同老等人想言而不敢。现在忽然有此命令。此前孙洙去世,为王同老进献其父奏稿,潞公大享陪祀时,询问到此事。皇上降诏嘉奖,因此各有任命。按林希所说孙洙进献奏稿,其他书并无记载,附注,应当考证。)

前忠武军节度推官、知来安县的孙侔任通直郎致仕。孙侔自己说寻医已二十二年,请求致仕,特别授予此职。孙侔年轻时与王安石友善,等到王安石为宰相,路过真州,孙侔对待他如同布衣。然而孙侔晚年性情急躁,以至于骂座怒邻。议论的人认为这是年老而德行衰退。起初,王回、常秩、王令与孙侔都有盛名。王令品行才能尤其奇异,各位公卿称述他,死得最早,王回也不长寿,常秩仕途稍显,只有孙侔以不仕终老。(《要录》说:以前忠武节度推官、知滁州来安县的孙侔任通直郎致仕。侔品行孤高峻洁,多次考进士不中,等到母亲病危,因而呜咽自誓,终身不仕。客居江淮间,士大夫敬畏他。与王安石友善,王安石以兄礼事侔。刘敞、沈遘、王�3、韩维都推荐他,任命以官职,都不接受。与王回、王令、常�3都有盛名。到这时上言,寻医已二十年,请求致仕。所以特别授予此职。)

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李定任知制诰、知河阳。先前,手诏说:“李定言开封府养马事对百姓不利,既然看到朝廷罢黜薛向,加上原法也没有更改,李定即更不敢论列。于是是从初就有失审慎核实。”所以有此贬责。(《旧纪》记载李定论事前后不同,落学士、罢中丞、降知制诉、知河阳。《新纪》不记载。)

丁巳,知定州韩绛说:“侦察得知辽人派遣石宗回为贺正旦副使,命令在接伴等处,借机言语须说到本晋出帝之后。请求预先命令接伴使、副以言语反驳。”诏令札子交给接伴使、副。(朱本删去。)

先前,诏令府界保甲提举官,中书、枢�3院可以共同选拟进呈。已差遣王中正依旧提举,王渊同提举。不久诏令未可行下,明日另进呈。于是诏令王中正充提举,陈向充兼同提�3,可以改书宣命进入。(《御集》一百二十二卷,闰九月二十五日下。)

冬十月己未朔,环庆路经略司上奏,已命令诸将、蕃官等劝诱属户养马。

部族所买马,委诸将按验,及格堪披带者,每匹于抚养库给赏绢五匹,更不支银楪。其鄜延、秦凤、泾原路准此。又诏当养马路分人户,如乡村坊郭并有家业计直各不该养马者,通计从轻牧养。其镇坊郭依县坊郭例。

译部族所购买的马匹,委派将领进行查验,凡符合标准、可以披挂使用的,每匹马从抚养库赏赐绢五匹,不再发放银楪。鄜延、秦凤、泾原三路也依照此例执行。又下诏规定,在养马地区的人户,如果乡村和坊郭中的住户,其家业估值各自都不够承担养马费用的,统一从轻计算牧养负担。镇中的坊郭依照县中坊郭的成例办理。

御史台言:「御史所分察案,每半年令中丞、知杂取旨更易。然御史到任月日先后不齐,其更易乞分上、下半年。」从之。

  辛酉,详定官制所检讨文字、光禄寺丞李德刍上元丰郡县志三十卷,图十卷。

  诏应川峡人连任四路知州者,不得过三任。(旧录韩籂传,知澶州韩籂请互差川路守倅,上批付中书曰:「此岂非韩籂所陈耶?何虑之深也?」互差恐前见,非此不得连任事因也。)

  河北沿边安抚司言:「雄州公人虽全属南朝召募【九】,其田产多与两输相接,虑事机因此传报。欲自今召募,止于在城久居坊郭,并易河南岸及塘泊以南村。」从之。

  癸亥,景福殿使、利州观察使、入内都知张茂则为延福宫使。

  都水监言:「奉旨改导洛通汴司作都提举汴河提岸司。其应系汴河公事,乞令一面管勾。」从之。

  丙寅,御史台言:「资政殿学士吕惠卿丁忧,奉旨,本俸外月特给钱五十千。惠卿月又请添支钱十五千【一○】,即非本俸。诸司粮料院吏举首,而三司不行,乞令究治。」诏付大理寺,言已下扬州取惠卿俸历。诏:「惠卿前执政,治之伤体,其误请俸钱宜除之,余官司依已得指挥。」既而惠卿奏称:「添支系奉诏,举发不当。」令御史台劾官吏以闻。于是御史满中行言:「禄令所载本俸、添支,立文各异。若以添支为俸,恐自今引用不行,乞改正。」上曰:「惠卿乃朝旨给俸,诚优于见任者。惠卿受而不辞,固为贪冒,义责之可也。于法无可改正。」

  丁卯,详定官制所言:「译经僧官,有授试光禄鸿胪卿、少者,今除阶、散已罢外,其带卿、少官名,实有妨碍。欲乞以授试卿者,改赐译经三藏大法师;试少卿者,改赐译经三藏法师。其师号及请俸之类,并依旧。」诏试卿者改赐六字法师,试少卿者四字。并冠译经三藏,余依旧。

  熙州奏,于阗国进奉船次至南川寨,称有乳香、杂物等十万余斤,以有违朝旨,未敢发。诏乳香并约回。

  提举河北东、西路义勇、保甲司言义勇将校、都副保正领赴集教场,习学武艺。从之,令陕西、河东路准此。后诏习学者,并支给钱、米、械器,其本家少壮男子愿习者不给。

  宁武军节度使、赠太尉、建安郡王承裕卒。

  戊辰,诏:「府界巡检、县尉、指使并罢。于逐巡教官下置指使二员,分治教阅,缉捉贼盗。仍令王中正于省罢人内选留。如有堪充巡教使臣,亦以名闻。」

  庚午,权发遣提举夔州路常平等事、太常丞阎令奏:「奉敕往梓州置司,取勘前梓夔路钤辖王光祖奏蛮人乞弟打誓了当不实,并提刑盛南仲被旨体量,劶与光祖相见。其盛南仲相见一节,未经对定,有无请属,已依朝旨指挥缙放讫,外有王光祖奏报不实情罪,若候就问,一处结正。又缘本官称已准经制蛮贼司差充策应行营第一将,往江安县。即日见禁,命官公人各已案成。一面请官录问申奏,将王光祖与干连官等续取勘,别作一案申奏。」次诏阎令被受制书擅便不追摄王光祖取勘,特追两官勒停。

  辛未,御史王祖道言:「闻翰林学士李清臣使北敌回,以赀币直百千遗中书承受内降吏白随。识者鄙笑,岂可使居论思讲劝之地。伏望察其迹状,重行废斥。」不报。

  壬申,马军司奏,未曾拍试将下马军有所拍试条格指挥,乞降下遵守。枢密院奏,欲降今年三月按试马军新格下马军司。御批:「依殿试中军格,仰承旨司契勘降付。」(元丰三年十月十四日下。)

  甲戌,都官郎中、权知邢州王慥言:「州有唐宋璟墓,臣辄以公使羡钱买近坟地七十亩为祠堂、碑楼。访其子孙,止有宋达为忠效指挥小分,乞载于祀典,春秋享之。令宋达扫洒祠宇,耕坟傍地,以供祭享传世,毋得质卖。」从之,仍诏宋达特放停,余皆依奏。

  右街道录张居善等,乞自今补道职试道德经、灵宝度人经、南华真经等义,并宣读斋醮科仪、祝读等为兼经。依迁补僧职差官考试。从之

译御史台奏称:“御史所分管的监察案件,每半年由中丞、知杂官奏请皇帝旨意进行更换。然而御史到任的时间先后不一,请求将更换时间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皇帝批准了这一请求。

辛酉日,详定官制所检讨文字、光禄寺丞李某呈上《元丰郡县志》三十卷,地图十卷。

皇帝下诏:凡是四川、峡路地区连续担任四路知州的人,不得超过三任。(旧版《韩籂传》记载,知澶州韩籂请求在川路官员中互相调任守、倅,皇帝批付中书省说:“这难道不是韩籂所陈述的吗?为何考虑得如此深远?”互相调任恐怕是之前的成例,并非由此产生不得连任的规定。)

河北沿边安抚司奏称:“雄州的公差人员虽然全部属于南朝招募,但他们的田产大多与两输地区相连,担心军机情报因此泄露。请求从今以后招募人员,只限于在城内长期居住的坊郭户,以及易河南岸和塘泊以南的村落。”皇帝批准了这一请求。

癸亥日,景福殿使、利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都知张茂则改任延福宫使。

都水监奏称:“奉旨将‘导洛通汴司’改为‘都提举汴河提岸司’。凡是属于汴河的公务,请求一并由其管理。”皇帝批准了这一请求。

丙寅日,御史台奏称:“资政殿学士吕惠卿遭母丧,奉旨在本俸之外每月特别给予五十千钱。吕惠卿每月又申请增加十五千钱,这并非本俸。各衙门粮料院的吏员举报,而三司不予处理,请求追究治罪。”皇帝下诏交付大理寺,大理寺称已下令扬州调取吕惠卿的俸禄记录。皇帝下诏:“吕惠卿曾任执政官,治罪有伤体面,他误领的俸禄应当免除,其余各衙门依照已下达的指令执行。”随后吕惠卿上奏称:“增加支给是奉诏令而行,举报不当。”皇帝命令御史台弹劾相关官吏并上报。于是御史满中行进言:“《禄令》所载的本俸、添支,条文规定各不相同。如果把添支当作本俸,恐怕今后引用时行不通,请求改正。”皇帝说:“吕惠卿是朝廷旨意给予俸禄,确实优于现任官员。吕惠卿接受而不推辞,固然属于贪婪冒领,从道义上责备他是可以的。但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可以改正的。”

丁卯日,详定官制所进言:“译经僧官,有授予试光禄卿、鸿胪卿、少卿的,如今除了阶官、散官已废除外,那些带有卿、少官名的,确实有妨碍。请求将授予试卿的,改赐‘译经三藏大法师’;授予试少卿的,改赐‘译经三藏法师’。其师号及请领俸禄等,都照旧。”皇帝下诏:试卿的改赐六字法师,试少卿的改赐四字法师。都冠以‘译经三藏’,其余照旧。

熙州上奏,于阗国进贡的船只到达南川寨,称有乳香、杂物等十余万斤,因为违背朝廷旨意,不敢发放。皇帝下诏将乳香全部退回。

提举河北东、西路义勇、保甲司奏称义勇将校、都副保正率领人员赴集教场,学习武艺。皇帝批准,命令陕西、河东路照此执行。后来皇帝下诏,学习武艺的人,都支给钱、米、器械,其本家少壮男子愿意学习的则不支给。

宁武军节度使、赠太尉、建安郡王永裕去世。

戊辰日,皇帝下诏:“府界巡检、县尉、指使全部罢免。在各巡教官下设置指使二员,分别负责训练检阅,缉捕盗贼。仍命令王中正从省罢人员中选拔留用。如果有能够充任巡教使臣的,也将名字上报。”

庚午日,权发遣提举夔州路常平等事太常丞阎令上奏:“奉敕令前往梓州设置机构,查勘前梓夔路钤辖王光祖上奏蛮人乞弟打誓完毕不实一事,以及提刑盛南仲奉旨体量,并与王光祖相见。其中盛南仲相见这一节,尚未经过对质确定,是否有请托属意,已依照朝廷旨意释放完毕。此外有王光祖上奏不实的情罪,如果等待审讯,一并结案。又因为本官称已准经制蛮贼司差遣充任策应行营第一将,前往江安县。目前正在监禁,命官、公差各案已成。一面请求官员录问上奏,将王光祖与牵连官员等继续查勘,另作一案上奏。”随后皇帝下诏阎令奉制书擅自不追摄王光祖查勘,特别追夺两官勒令停职。

辛未日,御史王祖道进言:“听说翰林学士李清臣出使北敌归来,用价值百千的财物赠送中书承受内降吏白随。识时务的人鄙夷嘲笑,怎么能让这样的人居于论思讲劝之地。恳请察其行迹,重行废黜斥退。”皇帝没有回复。

壬申日,马军司上奏,未曾拍试将下马军有所拍试的条格指挥,请求颁下遵守。枢密院上奏,想要颁下今年三月按试马军的新格给下马军司。御批:“依照殿试中军格,仰承旨司核查后颁付。”(元丰三年十月十四日下达。)

甲戌日,都官郎中、权知邢州王慥进言:“州中有唐宋璟墓,臣擅自用公使羡钱购买靠近坟墓的土地七十亩作为祠堂、碑楼。探访其子孙,只有宋达为忠效指挥小分,请求载入祀典,春秋两季祭祀。命令宋达打扫祠宇,耕种坟墓旁边的土地,以供祭祀传世,不得质押变卖。”皇帝批准,仍下诏宋达特别放停,其余都依照奏请。

右街道录张居善等人,请求从今以后补授道职,试考《道德经》、《灵宝度人经》、《南华真经》等义,并宣读斋醮科仪、祝祷等为兼经。依照迁补僧职差官考试。皇帝批准。

。

  乙亥,御史满中行言:「豫章郡王宗谔,常以私书托处州监押黎若讷买什器,及取玩好女乐,皆不偿直,见于宗正司理索,及多受若讷赂遗。乞付之有司,论以国法,以为贵戚之诫。」诏大宗正司理还其直。

译乙亥日,御史满中行上奏说:“豫章郡王赵宗谔,曾经私下写信委托处州监押黎若讷购买日常器具,以及索取珍玩和女乐,都不支付价款,这些情况在宗正司审理追索时已经显现,而且他还大量收受黎若讷的贿赂馈赠。请求将此事交付有关司法部门,按国法论处,以作为对皇亲国戚的警戒。”皇帝下诏命大宗正司审理并追回那些欠款。

庚辰,权管勾籍田辛公佑言:「乞下有司,定耕籍仪注,增修鏺麦殿,以备行幸。望岁一临,或夏观麦,或秋观禾,或春祈社稷,行躬耕礼。」诏太常寺,候修造成就取旨。

  诏自今中书堂后官,并带赐绯鱼袋,余依旧例。

  定州路安抚司言:「北平县尉、殿直张挺申,分捕贼人徐德,内弓箭手社副长冉万射中徐德,冉铁球因斩其首。本司已依格支赏外,乞特赐推恩。」诏冉铁球与三班差使,冉万三班借差,张挺特减磨勘二年。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知邕州、安抚都监刘初奏,迁徙归明人户,共九千九百二十九人,并在近里州峒,可以弹压。仍乞左江委道路巡检侬保福、知江州黄迁兴,右江委知田州黄光倩、知冻州黄案定都大照管觉察。」从之。既又诏除去觉察二字,恐伤新民归顺之情。

  壬午,宝文阁待制韩忠彦言,乞渐填纳先臣所负当进马价钱。上批:「韩琦勋在朝廷,非诸故臣可拟,其除之。」

  癸未,诏翰林学士并听佩鱼。

  上批:「入内内侍省后苑散内品王仲千,其祖继恩在先朝平蜀贼有功,见于国史。今家绪衰落,惟仲千一人仕宦,非缘罪降,止以继恩之子先亡,怀珪养充次男,因补得上件名目。可特与一入内内侍省内侍黄门。」

  甲申,侍御史知杂事何正臣言:「大理寺法,本寺官不许看谒,仍不得接见宾客。府司、军巡两院,推勘公事不减大理,而休务日乃得看谒,亦或非时造诣禀白,不惟妨废职事,亦恐未免观望请托之弊。欲乞并依大理寺条施行。」从之。

  诏三路教义勇、保甲,令将下日轮兵级一二十人,并押队使臣赴集教场,讲问习射次第。

  河北转运司言:「自今应酒税阙官,本州岛及邻州实无可差,即许于本路待阙官内差权。其亏欠责罚,依正监官条。」从之。

  丙戌,诏秋铨试中,稍优一人堂除差遣,中等二十四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二十二人注官。

  丁亥,赠故刑部侍郎致仕李受工部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王猎兵部侍郎,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齐恢工部侍郎,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孙思恭右谏议大夫。受、猎以英宗宫僚,恢、思恭以东宫官,故追赠之。

  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陈向言:「准朝旨,都副保正、大保长合管耆、户长事,令府界提点、提举司相度,合以是何人承代闻奏。今先次相度到事件,中书门下,枢密院拟进,欲令开封府界提点司疾速相度。」御批:「陈向状宜依此指挥,且收,俟提点司奏上,一处相度,进呈取旨,不须行出。」

  注  释

  【一】三州府「三」,宋会要职官三之八作「五」。

  【二】三年粮食「三」同上书作「二」。

  【三】三师「师」原作「司」,据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五、七七之五一改。

  【四】时谓之掇案「谓」原作「不」,据东轩笔录卷八、宋朝事实类苑卷二六前两府白事宰相掇案条改。

  【五】朋老「朋」原作「明」。按:王尧臣三子:长同老,次周老,次朋老,见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二王尧臣墓志铭、公是集卷五一王尧臣行状,此处「明」显为「朋」之误,故改。

  【六】仁宗不豫「豫」原作「敢」,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尧臣乃与臣及刘沆富弼窃议曰「乃与臣」三字原脱,据文潞公文集卷二一补。

  【八】潞公子及甫阁校「公」字原脱,据上文补。

  【九】雄州公人虽全属南朝召募「虽」下原衍「于」字,「朝」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八之二三删补。

  【一○】惠卿月又请添支钱十五千「又」原作「支」,据宋会要职官五七之四三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十

卷三百十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三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十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全  文

  十一月己丑朔,翰林天文院言,日食,云阴不见。又言,巳时六刻,云开见日,不

译庚辰日,权管勾籍田辛公佑上言:“请求下诏给有关部门,制定耕籍的礼仪规范,增修鏺麦殿,以准备皇帝巡幸。希望每年皇帝亲临一次,有时夏天观看麦子,有时秋天观看禾苗,有时春天祭祀社稷,举行亲耕之礼。”皇帝下诏给太常寺,等修缮完成后听候旨意。

皇帝下诏,从今以后中书堂后官,都加赐绯色鱼袋,其余仍按旧例。

定州路安抚司上言:“北平县尉、殿直张挺申报,分头捕贼徐德,其中弓箭手社副长冉万射中徐德,冉球趁机斩下他的首级。本司已按规定发放赏赐外,请求特别给予恩赏。”皇帝下诏,冉球授予三班差使,冉万授予三班借差,张挺特别减免磨勘年限两年。

广南西路经略司上言:“知邕州、安抚都监刘初上奏,迁徙归顺朝廷的人户,共九千九百二十九人,都安置在近里的州峒,可以弹压控制。仍请求左江委派道路巡检侬保福、知江州黄迁兴负责,右江委派知田州黄光倩、知冻州黄案负责都大照管觉察。”皇帝批准了。随后又下诏去掉“觉察”二字,恐怕伤害新归顺百姓的归顺之情。

壬午日,宝文阁待制韩忠彦上言,请求逐渐填补缴纳先臣所欠当进马的价钱。皇帝批答:“韩琦功勋在朝廷,不是其他故臣可比拟的,免除这笔钱。”

癸未日,皇帝下诏,翰林学士都允许佩戴鱼袋。

皇帝批答:“入内内侍省后苑散内品王仲干,他的祖父继恩在先朝平定蜀地贼寇有功,见于国史。如今家道衰落,只有仲干一人做官,不是因为犯罪降职,只是因为继恩的儿子先去世,怀珪收养为次子,因此补得上述名目。可特别授予他入内内侍省内侍黄门。”

甲申日,侍御史知杂事何正臣上言:“大理寺的法令,本寺官员不许探视拜访,仍不得接见宾客。府司、军巡两个院,推勘公事不比大理寺少,而在休务日却得以探视拜访,有时也在非规定时间前往禀报,不仅妨碍废弃职事,也恐怕难免观望请托的弊端。请求一并依照大理寺的条令施行。”皇帝批准了。

皇帝下诏,三路教习义勇、保甲,命令将领在下日轮流派兵级一二十人,连同押队使臣赴集教场,讲解询问习射的次第。

河北转运司上言:“从今以后,凡是酒税缺官,本州及邻州确实没有可派遣的人,就允许在本路待阙官中差遣权任。其亏欠责罚,依照正监官的条令。”皇帝批准了。

丙戌日,皇帝下诏,秋季铨试中,稍优者一人由堂除差遣,中等二十四人不按名次注官,下等二十二人注官。

丁亥日,追赠已故刑部侍郎致仕李受为工部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王猎为兵部侍郎,右谏议大夫、天章阁侍制齐恢为工部侍郎,工部郎中、天章阁侍制孙思恭为右谏议大夫。李受、王猎因为英宗宫僚,齐恢、孙思恭因为东宫官,所以追赠他们。

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陈向上言:“遵照朝旨,都副保正、大保长应管耆、户长事,令府界提点司、提举司相度,应以何人承代闻奏。现在先次相度到的事件,中书门下、枢密院拟进,请求令开封府界提点司迅速相度。”御批:“陈向的状子宜依此指挥,暂且收下,等提点司奏上,一起相度,进呈取旨,不必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