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四
寨广备粮草。」
丁巳,诏:「河北灾伤州军,已遣官体量赈济。其劫盗罪至死者,并减死刺配广南牢城,候丰熟日如旧。」
译在寨中广泛储备粮草。」
丁巳日,皇帝下诏说:“河北遭受灾害的州县,已经派遣官员去查访实情并赈济灾民。那些抢劫盗窃罪行本应处死的犯人,一律减等免死,刺字发配到广南的牢城服役,等到丰收年成时再恢复原来的刑罚。”
又诏:「罢委官看详臣僚所上封章,令中书看详以闻。」初命馆职看详,在三年五月戊戌,今罢之必有故,日录亦无其说,当考。
上批:「贾蕃可令治其不奉法之罪,其它罪勿劾。昭示四方,使知朝廷用刑公正。」王安石曰:「臣亦尝责赵子几但案蕃违法坏助役事,勿治他事,子几乃云已得其罪状不敢贷,若法当治,治之固不害朝廷用刑公正也。臣于蕃辈,未尝与之计校,缘臣所为尽是国事,蕃辈附下罔上,坏得陛下国事,臣有何喜愠?且小人觽多,安可一一与计校?孟子谓『政不足间,人不足适,一正君而国定』。臣所以但欲开导圣心,庶几感悟,若圣心感悟,不为邪辞诐行所惑,则天下自定,小人自当革面顺从,岂须臣区区每与计校?若圣心未能无惑,而臣一一与小人计校,亦何能胜其觽多!」又言:「朝廷立法,惠在弱远不知所以然之人,怨在强近能造作谗谤者,此陛下所当察。」按:林希野史载王安石纳上批不行,今附注在十三日丙寅录系囚后。
详定编修三司令式所删定官周直孺言:「在京曲院,自来酒户沽卖不常,难及初额【二】,累经更张,未究利害,推究其原,在于曲数过多,酒数亦因而多,多则价贱【三】,贱则人户折其利。为今之法,宜减其数,增其价,使酒有限而必售,则人无耗折之苦,而官额不亏矣。请以一百八十万斤为足额【四】,遇闰年则添额踏十五万斤【五】。旧价每斤一百六十八文,请增作二百文。省旧法,以八十五为陌,请并纽计省钱,便于出入。旧额二百二十二万斤约计钱三十七万贯,今额一百八十万斤计钱三十六万贯【六】,三年一闰十五万斤计三万贯,又减小麦万余石及人功,并不亏元额钱数;况免赊曲酒户纳小官钱【七】,借赁契书及公私费用不过每斤添支十文,令用曲无余,官物无积;况国初曲价二百文,八十五陌,太平兴国六年始减五十,并具到酒户情愿事件。」从之。十一月乙酉,赏直孺章服。
戊午,环庆路经略司言都监任怀政已发赴庆州诸堡寨照管熟户法讫【八】。枢密院言:「昨石昌等蕃户惊疑犯顺之后,种诊以厚利啖之,乃复安辑。凡抚御蕃族之方,在明赏与罚,知其疾苦,申其抑塞,则自宜感恩畏威。至于酒食犒设之类,但务从旧来规式,亦不当顿为优厚,使蕃情测度,明见姑息之意。」诏:「札与本路,仍令经略司分析差任怀政因依以闻。」要见分析如何。
刘挚言:臣窃以为为治之道,惟知人为难。盖善恶者,君子小人之分,其实义利而已。然君子为善,非有心于善,而惟义所在;小人为恶,颇能依真以售其伪而欲与善者淆。故善与恶虽为君子小人之辨,而常至于不明,世之人徒见其须臾而不能覆其久也。故君子常难进,而小人常可以得志,此不可不察也。
恭惟陛下承百年太平,履大有为之会,寤寐人物,不次而用,至于今日,未见卓卓有功状可以补国利民仰称诏旨,而中外颇有疑焉。此何谓也?岂所以用之或未能尽得其人欤?臣且以将命出使者言之,其规画法度,始皆受之于朝廷也,一至于外则大异矣。兴利于无可兴,革故于不可革。州县承望,奔命不暇,官不得守其职业,农不得安其田亩,以掊削民财为功,以兴起犴狱为才。陛下赈□均役之意,变而为聚敛之事,陛下兴农除害之法,变而为烦扰之令。守令不敢主民,生灵无所赴愬。臣以为此等非必皆其才之罪,特其心之所向者,不在乎义而已矣!欲赏之志,每在事先;急公之心,每在事后【九】,故颠倒缪戾,久无所成。其能少知治体、有爱君之意、出忧国之言者,皆无以容于其闲。
是故今天下有二人之论,有「安常习故乐于无事」之论,有「变古更法喜于敢为」【一○】之论。二论各立,一彼一此,时以此为进退,则人以此为去就。臣尝求二者之意,盖皆有所是,亦皆有所非。乐无事者以谓守祖宗成法,独可以因其所利,据旧而补其偏,以致于治,此其所得也;至昧者则苟简
译又下诏:“免去委派官员审查臣僚所上奏章的职务,改由中书省审查后上报。”最初命令馆阁职官审查,是在三年五月戊戌日,现在免去他们必有原因,但《日录》中没有记载,应当考证。
皇上批示:“贾蕃可以让他承担不遵守法令的罪责,其他罪行不要弹劾。以此昭示四方,使人们知道朝廷用刑公正。”王安石说:“臣也曾责备赵子几只按贾蕃违法破坏助役法的事处理,不要追究其他事,赵子几却说已掌握他的罪状不敢宽贷,如果依法应当治罪,治罪本来也不损害朝廷用刑的公正。臣对于贾蕃这类人,未曾与他们计较,因为臣所做的都是国家大事,贾蕃这类人依附下属、欺瞒皇上,败坏陛下国家大事,臣有什么喜怒?况且小人众多,怎可一一与他们计较?孟子说‘政令不足以干预,人不足以迎合,只要端正君主,国家就安定’。臣之所以只想开导圣心,希望感悟皇上,如果圣心感悟,不被邪说偏行所迷惑,那么天下自然安定,小人自然应当改过顺从,哪里需要臣区区每件事都去计较?如果圣心未能没有疑惑,而臣一一与小人计较,又怎能胜过他们的众多!”又说:“朝廷立法,恩惠在于弱小偏远、不知所以然的人,怨恨在于强权近臣、能制造谗言诽谤的人,这是陛下应当明察的。”按:林希《野史》记载王安石采纳皇上批示不予执行,现在附注在十三日丙寅日录系囚之后。
详定编修三司令式所删定官周直�言:“在京曲院,历来酒户售卖不固定,难以达到初始额度,多次更改,未究明利害,推究其根源,在于曲的数量过多,酒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多了价格就贱,贱了酒户就亏损利益。现在的办法,应当减少数量,增加价格,使酒有限而必定售出,那么酒户就没有亏损之苦,而官府额度也不亏损了。请以一百八十万斤为足额,遇到闰年则增加额度十五万斤。旧价每斤一百六十八文,请求增加到二百文。省去旧法,以八十五为陌,请求一并折算成省钱,便于收支。旧额二百二十二万斤约计钱三十七万缗,今额一百八十万斤计钱三十六万缗,三年一闰十五万斤计三万缗,又减少小麦万余石及人工,并不亏损原额钱数;况且免除赊曲酒户缴纳小官钱,借赁契书及公私费用不过每斤增加支出十文,使用曲没有剩余,官物没有积压;况且建国初期曲价二百文,八十五陌,太平兴国六年才开始减少五十,并具列酒户情愿的事项。”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十一月乙酉日,赏赐周直孺章服。
戊午日,环庆路经略司报告都监任怀政已出发前往庆州各堡寨照管熟户法完毕。枢密院报告:“此前石昌等蕃户惊疑犯顺之后,种谔用厚利引诱他们,才又安抚下来。凡是安抚驾驭蕃族的方法,在于明确赏罚,了解他们的疾苦,申诉他们的压抑,那么他们自然应当感恩畏惧威严。至于酒食犒劳之类,只须遵循旧来的规制,也不应当突然变得优厚,使蕃情揣测,明显看出姑息之意。”下诏:“札付本路,仍令经略司分析派遣任怀政的原因上报。”要看分析如何。
刘挚说:臣私下认为治理之道,只有知人最难。善恶,是君子小人的区别,其实只是义利罢了。然而君子行善,并非有心于行善,而是只在于义所在;小人作恶,颇能依据真实来销售其虚伪而想要与善人混淆。所以善与恶虽然是君子小人的辨别,却常常至于不明,世人只看到他们片刻而不能覆盖长久。所以君子常难进用,而小人常可以得志,这不可不明察。
恭敬地认为陛下继承百年太平,处于大有作为的时机,日夜思念人才,破格任用,直到今天,未见有卓越功绩可以补国利民、符合诏旨的,而中外颇有疑惑。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任用他们未能完全得到合适的人吗?臣且以奉命出使的人为例,他们的规画法度,起初都受之于朝廷,一旦到了外面就大不相同了。在无可兴利之处兴利,在不可革故之处革故。州县承望旨意,奔命不暇,官员不能坚守其职,农民不能安于其田,以搜刮民财为功,以兴起诉讼为才。陛下赈济均役的意图,变成了聚敛之事,陛下兴农除害的法令,变成了烦扰的命令。守令不敢主持民事,百姓无处申诉。臣认为这些并非都是他们才能的罪过,只是他们心所向的,不在于义罢了!求赏的志向,常在事先;急公之心,常在事后,所以颠倒谬误,长久无所成就。那些能稍知治体、有爱君之意、说出忧国之言的人,都无处容身于其间。
所以今天下有二人之论,有“安常习故乐于无事”之论,有“变古更法喜于敢为”之论。二论各自成立,一彼一此,时以此为进退,那么人以此为去就。臣曾探求二者之意,大概都有可取之处,也都有不可取之处。乐于无事者认为守祖宗成法,只可以因其所利,据旧而补其偏,以达到治理,这是他们的可取之处;至于愚昧者则苟且简略
怠惰,便私胶习而不知变通之权,此其所失也。喜有为者以谓法烂道穷,不大变化则不足以通物而成务,此其所是也;至凿者则作为聪明,弃理任智,轻肆独用,强民以从事,此其所非也。彼以此为乱常,此以彼为流俗。畏义者以并进为可鯭,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二势如此,事无归趋。臣谓此风不可浸长,东汉党锢、有唐朋党之事,盖始于斯。
译怠惰之人,只图私利、固守旧习而不知变通的方法,这是他们的过失。喜欢有所作为的人认为,如果法律制度败坏、道理穷尽,不进行大的变革就无法通达事理、成就事务,这是他们的正确之处;至于那些刻意造作的人,则自作聪明,抛弃常理而依赖智巧,轻率放纵、独断专行,强迫百姓去从事劳役,这是他们的错误之处。那一方认为这一方扰乱常道,这一方认为那一方是庸俗之辈。畏惧道义的人认为一起进取是可以接受的,贪图私利的人认为坚守正道是无能的表现。两股势力如此对立,事情就没有了明确的趋向。臣认为这种风气不可逐渐滋长,东汉党锢之祸、唐代朋党之争,大概就是从这种状况开始的。
在易之彖【一一】,以「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为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为否。传曰:「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书曰:「皇建其有极」,又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记曰:「一道德以同俗。」又曰:「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今天下风俗可谓不同,情志可谓险阻,而消长之势可谓未明矣。臣愿陛下虚心平听,默观万事之变,而有以一之,其要在乎审好恶,重任用而已矣。前日意以为是者,今求诸非;前日意以为短者,今取其长。稍抑虚华轻伪、志近忘远、幸于苟合之人,渐察忠厚谨重、难进易退、可与有为之士。抑高举下,品制齐量,收合过不及之俗【一二】,使会通于大中之道,然后风俗一、险阻平、民知所向,而忠义之士识上之所好恶无有偏陂,莫不奋迅而愿为之用,则设施变化,惟陛下号令之而已。臣谓方今之故,无大于此,惟陛下幸察。挚尝面对,上问:「从学王安石邪?安石称卿器识。」挚曰:「臣东北人,少孤独学,不识
安石也。」上因挚言,与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
庚申,髃臣上尊号曰绍天法古文武仁孝,诏曰:「夫道以常无常名为尊,干以不言所利为大,朕所宪焉;至于崇饰徽号以临四方,非朕所先务也。方命有司议合宫之配,以昭严父之孝矣。乃当前受宝册,自为光荣哉!无使大禹之不矜不伐,汉光武之禁人言圣,独见称于前世也。」自是三上表,终不允。
泾原路经略使蔡挺言:「新知泾州刘涣先知此州日,贪残不公,军民怨苦,今闻涣再至,无不忧惧。伏望罢涣,更择可者。」诏涣改知澶州。
杨绘又言:
助役之法,朝廷之意甚善,其法亦甚均,但亦有难行之说,臣愿献其否以成其可,去其害以成其利。假如民田有多至百顷者、少至三顷者,皆为第一等,百顷之与三顷,已三十倍矣,而役则同焉。今若均出钱以雇役,则百顷者其出钱必三十倍于三顷者矣,况永无影射之讼乎!此其利也。然难行之说亦有五:民难得钱,一也;近边州军奸细难防,二也;逐处田税多少不同,三也;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四也;专典雇人则失陷官物,五也。
且农民惟知种田尔,而钱非出于田者也,民宁出力而惮出钱者,钱所无也。今乃岁限其出钱之数,苟遇丰岁,虽获多而贱卖犹未足输官也;凶年谷虽贵,而所收者少,食尚不足,若之何得钱以输官?又况天下州郡,患钱少者觽矣,而必责民纳钱,可乎?行之三数年,此弊愈见矣。其说一也。唐李元平守汝州,始至,募人筑郛浚隍,李希烈阴使亡命应募,凡内数百人,元平不悟,贼将李克诚以精骑薄城,募者内应,缚元平驰见希烈,此乃覆辙也。今若缘边州军不问土著,惟雇一切浮浪之人,万一有闲谍应募,或为外夷所使,焚烧仓库或守把城门,潜为内应,此岂得不虑哉?其说二也。天下之田,有一亩而税钱数十者,有一亩而税数钱者,有善田而税轻者,有恶田而税重者,今若尽以税钱为等第,得无优者转优而苦者弥苦乎?其说三也。人所以畏为耆长者,为有不获贼之刑也,谁肯冒刑而就雇乎?若未有贼限则为之,或有贼限则逃,又招之则又然,事若何而辑乎?其说四也。且如仓库多至数万石,军资多至百千万缗,而使受雇浮浪之人为之,官司无由察实,有侵盗事急则逃阙,误支给,隐匿文帐,然后没纳抵当,捕系保任,则罪人已去而平民被害。其说五也。
乞先议防此五害,然后着为定制。仍乞诫励司农寺,无欲速就以祈恩赏;提
译在《易经》的彖辞中,以“君子之道兴盛,小人之道衰微”为泰卦,以“小人之道兴盛,君子之道衰微”为否卦。《易传》说:“只有君子能够通达天下的意志。”《尚书》说:“确立最高的准则”,又说:“不要有私人的喜好,遵循先王的正道;不要有私人的厌恶,遵循先王的道路。”《礼记》说:“统一道德以同化风俗。”又说:“舜把握事物的两端,将中庸之道施用于百姓。”如今天下的风俗可以说是各不相同,人们的情志可以说是险恶阻碍,而消长之势可以说是尚未明晰。臣希望陛下虚心公正地倾听,静默观察万事的变化,从而加以统一,其关键在于审察好恶,慎重用人罢了。从前认为对的,现在要寻求其不对的地方;从前认为短的,现在要取其长处。稍微抑制那些虚浮华伪、志向短浅、侥幸苟合的人,逐渐考察那些忠厚谨慎、难以进取容易退让、可以有所作为的人。抑制高傲的,提拔低微的,制定等级标准,收敛过于和不足的风俗,使它们会通于大中至正之道,然后风俗统一、险阻平定、百姓知道方向,而忠义之士了解皇上所好所恶没有偏颇,无不振奋激昂愿意为陛下效力,那么政令设施的变化,只凭陛下的号令罢了。臣认为当今的弊病,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希望陛下明察。
挚曾经当面回答,皇上问:“你跟从王安石学习吗?王安石称赞你有器量见识。”挚说:“臣是东北人,年少时孤独求学,不认识王安石。”皇上因为挚的话,与王安石讨论助役法的事,王安石辩论非常有力,皇上说:“不要轻视民事,因为民事艰难。”王安石说:“陛下固然知道有这种说法,然而又审察民事不可延缓。”皇上说:“修筑水土确实不可延缓。”王安石说:“去除徭役对农业的危害也是民事,难道只有修筑水土才是民事吗?如果修筑水土,不是陛下能战胜不同的议论,那么谁肯为陛下尽力呢?况且议论助役法已经一年了,必须让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察询问百姓,然后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又应当晓谕百姓,没有一个人有不同议论,然后才定为法令,那么对于民事,可以说是没有轻视了。”
庚申日,群臣上尊号叫绍天法古文武仁孝,下诏说:“道以恒常不变名为尊,天以不言而利万物为大,朕所效法的就是这些;至于崇饰徽号以临御四方,不是朕所首先追求的。正命令有关部门商议宗庙配享,以昭示严父之孝。现在接受宝册,自求光荣吗?不要使大禹不矜不伐,汉光武帝禁止人称圣,独独在前世被称颂。”从此三次上表,最终没有允许。
泾原路经略使蔡挺说:“新任命泾州知州刘涣先前任此州时,贪婪残暴不公正,军民怨恨痛苦,现在听说刘涣再次到来,无不忧虑恐惧。希望罢免刘涣,另外选择合适的人。”下诏刘涣改任澶州知州。
杨绘又说:
助役法,朝廷的意图很好,其法也很公平,但也有难以实行的说法,臣愿意献出它的不可行之处以成就其可行,去除它的危害以成就其利益。假如民田有多至百顷的、少至三顷的,都列为第一等,百顷与三顷,已经相差三十倍了,而役却相同。现在如果平均出钱来雇佣役夫,那么百顷的人出的钱必定是三顷的人的三十倍,况且永远没有影射的诉讼!这是它的利益。然而难以实行的说法也有五点:百姓难以得到钱,这是第一点;靠近边境的州军奸细难以防范,这是第二点;各地田税多少不同,这是第三点;耆长雇佣人则盗贼难以制止,这是第四点;专典雇佣人则丢失官物,这是第五点。
况且农民只知道种田罢了,而钱不是从田里产出的,百姓宁愿出力而害怕出钱,是因为没有钱。现在却每年限定出钱的数量,如果遇到丰年,虽然收获多但贱卖还不足以缴纳官府;荒年谷物虽然贵,但收获的少,吃的尚且不足,怎么能得到钱来缴纳官府?又何况天下州郡,患钱少的很多,却一定责成百姓纳钱,可以吗?实行三五年,这种弊端更加显现了。这是第一点。唐朝李元平守卫汝州,刚到任,招募人筑城浚壕,李希烈暗中派亡命之徒应募,共几百人,李元平没有察觉,贼将李克诚率领精锐骑兵逼近城池,招募的人做内应,绑住李元平骑马去见李希烈,这是前车之鉴。现在如果边境州军不问是否是土著,只雇佣一切浮浪之人,万一有间谍应募,或被外夷指使,焚烧仓库或把守城门,暗中做内应,这难道可以不考虑吗?这是第二点。天下的田,有一亩税钱几十的,有一亩税几钱的,有良田而税轻的,有劣田而税重的,现在如果全部以税钱定等级,难道不会使优厚的更加优厚而困苦的人更加困苦吗?这是第三点。人们之所以害怕做耆长,是因为有抓不到盗贼的刑罚,谁肯冒着刑罚去受雇呢?如果没有盗贼期限就去做,如果有盗贼期限就逃跑,再招揽又如此,事情怎么能安定呢?这是第四点。况且如仓库多至几万石,军资多至百千万缗,却让受雇的浮浪之人管理,官府无法查清实情,有侵盗之事紧急就逃跑缺位,误支给,隐匿文帐,然后没收抵当,抓捕保任,那么罪犯已经离去而平民受害。这是第五点。
请求先商议防止这五种危害,然后定为定制。仍然请求告诫激励司农寺,不要急于求成以祈求恩赏;提
刘挚言:
臣闻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言人君虽有仁心仁闻,苟不因先王之道为良法度以行之,则亦不免于民不得被其泽。恭惟陛下至诚好治,忧念元元,谓天下役法久失其平,故慨然有意大均之也。然有司建议立法,颇无以上副诏旨而下协人情者。臣请言之。其法曰:率钱助役,官自雇人。臣谓其事不可胜言,而略陈其十害:
天下户籍,均为五等,然十七路、三百余州军、千二百余县,凡户之虚实,役之重轻,类皆不同。今欲敛钱用等以为率,则所谓不同者非一法之所能齐【一三】;若随其田业腴瘠,因其所宜,一州一县,一乡一家各自立法,则纷错散殊,何所总统,非所谓画一者。其害一也。新法患等籍【一四】之不得其实,故令品量物力,别立等第,以定钱数。然旧籍既不可信,则今之品量何以得其无失?不独骚扰生弊,亦使富者或输少,贫者或输多。其害二也。上户常少,中下之户常多。上户之役数而重,故或以今之助钱为幸;下户之役简而轻,故皆以今之助钱为不幸【一五】。优富苦贫,非法之意。其害三也。新法所以令品量立等,不取旧簿者,意欲多得雇钱,而患上户之寡【一六】,故临时登降升补高等,以充足配钱之数,疲匮之人,何以堪命!近日府界其事已验。其害四也。岁有丰凶而役人有定数,助不可阙,则是助钱非若赋税有倚阁【一七】、减放之期。其害五也。夏秋二熟,农人惟有丝绢麦粟之类,而助法皆用见钱,故须随时货易,逼于期会,价必大贱。借使许今以物代钱,亦复有退拣壅滞及夤缘乞索之患。其害六也。两税及科买、贷责,色目已多,使常无凶灾,犹病不能了公私之费,又起庸钱,竭其所有,恐斯人无悦而愿为农者。天下户口,日当耗失,小则去为商贾、为客户、为游惰,或父母兄弟不相保,抵冒法禁,折而入下户;大则聚而为贼盗。其害七也。徼幸之人又能夤缘法意,虚收大计,如近日两浙起一倍钱数【一八】,欲自以为功而使国家受聚敛之谤。其害八也。夫既为之民而服役于公家,乃所谓治于人者事人,天下之通义也。况乡县定差,循环相代,上等大役,至速者犹须十余年而一及之,至于下役,则动须一二十年,乃复一差。今使概出缗钱,官自召雇【一九】,盖雇直不重则不足以募,不轻则不足以给【二○】;轻之则法或不行,重之则民不堪命。其害九也。夫役人必用乡户,盖有常产则自重,性愚实则罕欺,旧虽有替名,乡人自任其责。今既雇募,恐止得轻猾浮浪奸伪之人,则所谓帑庾、场务、纲运,凡所以主财者,不惟不尽心于干守,亦恐县官之物,不胜其盗用,而抵冒法令,罪狱日报。至于弓手、耆壮、承符、散从、手力、胥吏之类【二一】,职在捕察贼盗,发行文书,追督公事者,则恐遇寇有纵逸之患,因事有骚扰之奸,而舞文鬻事,无有虚日。其害十也。
夫民可安而不可动,财可通而不可竭,以臣之浅闻寡见而所列如此,其沸于民口有大于此而臣未敢言者,其又何穷!然臣亦尝为陛下博访而深计之。盖天下差役莫重于衙前,今司农新法一项云,乡户衙前,更不抽差,其长名人等,并听依旧,以天下官自卖到酒税坊场并州县坊郭人户助役钱数,酬其重难。臣谓此法有若可行,然坊郭十等户自来已是承应官中配买之物,及饥馑、盗贼、河防、城垒缓急科率,郡县赖之,今亦难为使之均出助钱。旧来官以场务给衙前,对折役过分数,然多估价不尽,亏官实数,今既官自拘收,用私价召卖,则所入固多。又应系衙前当役事件【二二】,官为裁省,使无旧日糜费而支酬稍优,则人情必当乐为,可宽乡户重役而似无害民之事。臣乞陛下将此一法,诏有司讲求其详,若逐路场坊钱数可以了本路召雇衙前酬銟,则乞详具条目,行而观之,以三二年闲,若见其利,则其它役法更革无难矣。惟是助钱之法,伏望早赐睿断,一切寝议,以幸天下。夫更令创制,可以渐而不可以暴,况欲
译刘挚进言:
臣听说孟子说过:“仅有善心不足以治理政事。”意思是说,君主虽然拥有仁爱之心和仁爱的名声,如果不依据先王的道统制定良好的法度来推行,那么百姓仍然无法蒙受恩泽。恭敬地推想陛下至诚喜好治理,忧虑挂念百姓,认为天下的役法长久以来失去了公平,所以慨然有意要大大地均平它。然而有关部门建议制定的法律,颇有些不能上符合诏书旨意、下顺应人情的地方。臣请允许我陈述一下。这法律说:征收钱款来辅助役事,由官府自行雇佣人员。臣认为这件事弊病不可胜数,这里略陈十大害处:
天下的户籍,都分为五等,然而十七路、三百多个州军、一千二百多个县,凡是户口的虚实、役事的重轻,大都不相同。现在想要按照等级征收钱款作为定额,那么那些不同的情况并非一种法令所能统一;如果根据田产的肥沃或贫瘠,因地制宜,一州一县、一乡一家各自制定法律,那么就会杂乱分散,由谁来统领,这就不叫做法令划一了。这是第一害。新法担心等级户籍不能符合实际,所以命令估量物力,另行设立等级,以确定钱数。然而旧户籍既然不可信,那么现在的估量凭什么能做到没有差错?这不仅会引发骚扰产生弊端,也会使得富人有时缴纳得少,穷人有时缴纳得多。这是第二害。上等户常常较少,中下等户常常较多。上等户的役事频繁且沉重,所以有的人把现在的助役钱当作幸事;下等户的役事简单且轻微,所以都把现在的助役钱当作不幸。优待富人而困苦穷人,这不是立法的本意。这是第三害。新法之所以命令估量设立等级,不采用旧簿册,意图是想多获取雇佣的钱款,又担心上等户太少,所以临时提升补充高等户,以凑足配给钱款的数额,那些贫困枯竭的人家,怎么能够承受!近日京畿地区的事情已经验证了这一点。这是第四害。年成有丰收也有灾荒,而役人的数量是固定的,助役钱不能缺少,那么这就意味着助役钱不像赋税那样有暂缓缴纳、减免的期限。这是第五害。夏秋两季收获,农民只有丝绢麦粟之类,而助役法都要求使用现钱,所以必须随时变卖,迫于期限,价格必定大跌。即使允许现在用实物代替钱款,也会有被挑剔退货、货物积压以及借机勒索的祸患。这是第六害。两税以及科买、借贷,名目已经很多,即使常年没有凶灾,尚且苦于不能应付公私的费用,又兴起雇佣钱,耗尽他们所有的财产,恐怕这些人没有喜悦而愿意从事农业的。天下的户口,每天应当都在损耗流失,小的方面是离开去做商人、做佃户、做游手好闲的人,或者父母兄弟不能相互保全,触犯法律禁令,折算进入下等户;大的方面是聚集起来成为贼盗。这是第七害。侥幸之人又能借机钻营法令意图,虚报巨额钱款,如近日两浙地区征收一倍的钱数,想要以此自认为功劳,却让国家承受聚敛民财的诽谤。这是第八害。既然成为百姓而在公家服役,这就是所谓的被治理者侍奉统治者,是天下的普遍道义。况且乡县定差,循环替代,上等的大役,最快的也要十几年才轮到一次,至于下等的小役,动不动就要一二十年,才再次轮差。现在让大家都出钱,官府自行招募雇佣,大概雇佣的报酬不重就不足以招募到人,不轻就不足以供给;报酬轻了法律可能行不通,报酬重了百姓就难以承受。这是第九害。役人必须使用乡户,大概是因为有固定产业的人自重,性格愚钝诚实很少欺骗,旧时虽然有顶替名义的情况,乡人自己承担责任。现在既然雇佣招募,恐怕只能得到轻浮狡猾、游荡无赖、奸诈虚伪的人,那么所谓管理仓库、场务、运输,凡是主管财物的人,不仅不会尽心看守,恐怕官家的物品,也经不起他们的盗用,而触犯法令,罪案每天都有。至于弓手、耆壮、承符、散役、手力、胥吏之类,职责在于捕察贼盗,发送文书,追督公事,那么恐怕遇到寇盗会有放纵逃逸的祸患,借事会有骚扰作奸的弊端,而舞文弄法、卖官鬻爵,没有一天空闲。这是第十害。
百姓可以安抚而不可以惊动,财物可以流通而不可以枯竭,以臣浅薄的见闻所列举的尚且如此,那些在百姓口中沸腾议论、比这更大而臣不敢言说的,又哪有穷尽!然而臣也曾为陛下广泛访求并深入思考。大概天下的差役没有比衙前更重的,现在司农寺的新法有一条说,乡户衙前,不再抽差,那些长名人等,都听任依旧,用天下官府自行卖得的酒税坊场以及州县坊郭人户助役的钱数,来酬报衙前的重难。臣认为这个法令看似可行,然而坊郭十等户向来已经是承担官府配买之物,以及饥荒、盗贼、河防、城垒紧急时的摊派,郡县依赖他们,现在也难让他们均摊出助役钱。旧时官府将场务交给衙前,对折役过的分数,然而大多估价不尽,亏空官府的实数,现在既然官府自行拘收,用私价召卖,那么收入固然很多。又凡是属于衙前当役的事项,官府加以裁减节省,使得没有旧日的浪费而支给的报酬稍优厚,那么人情必定乐意去做,可以宽缓乡户的重役而似乎没有害民的事情。臣请求陛下将这个法令,诏令有关部门详细讲求,如果各路场坊的钱数可以了结本路招募雇佣衙前的酬金,那么请求详细列出条目,施行并观察它,用两三年的时间,如果见到它的利益,那么其他役法的更革就没有困难了。只是这助役钱的法令,恳请陛下早日赐下英明的决断,全部停止议论,以造福天下。更改法令创立制度,可以逐渐进行而不可以暴烈,况且想要
内自畿甸,外至海隅,一概率钱,可谓重敛,又欲急迫而成之,使生灵何以自全,陛下安得不谨重其事哉!本志但云绘言助役之难有五,挚言役法之害有十,请一切罢之,余并不书。
译从京城近畿到海外边陲,一律征收钱款,这可以说是沉重的赋敛,又想要急迫地促成此事,让百姓如何保全自身,陛下怎能不谨慎慎重地对待这件事呢!《本志》只记载了绘陈述助役之难有五点,挚陈述役法之害有十点,请求全部废除,其余内容都不记载。
辛酉,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度支郎中王克臣兼同知审官西院。上谓王安石,枢密院不留意西审官,欲差克臣同知,安石以为当然,故有是命。
壬戌,诏河东经略司相度,如贼重兵犯境,即依前后约束,令缘边城寨专为守计,约合留守兵外,余悉团结为一军,以备御贼,勿令兵势分,致失枝梧。
中书刑房言:「刑部详覆官如疏驳得诸处断遣不当,大辟罪每一人与减一年磨勘;如失覆上件公事,每一人即展磨勘一年,累及四人即冲替。」从之。
甲子,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知蔡州欧阳修为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修以老病数上章乞骸骨,冯京固请留之,上不许。王安石曰:「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尤恶纲纪立、风俗变。」上曰:「修为言事官,独能言事。」安石曰:「以其后日所为,考其前日用心,则恐与近日言事官用心未有异。」王珪曰:「修若去位,觽必藉以为说。」上曰:「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觽说何足恤?修顷知青州殊不佳。」安石曰:「如此人,与一州则坏一州,留在朝廷则附流俗,坏朝廷,必令留之何所用?」上以为然。
杨绘言:「今旧臣告归或屏于外者,悉未老,范镇年六十三,吕诲五十八,欧阳修六十五而致仕,富弼六十八被劾引疾,司马光、王陶皆五十而求闲散,陛下可不思其故耶?」又言:「两制多阙员,堂陛相承,不可少。」觽皆以绘言为然。王安石曰:「诚如此。然要须基能承础,础能承梁,梁能承栋,乃成室。以粪壤为基,烂石为础,朽木为柱与梁,则室坏矣!」上笑。
参知政事王珪言:「臣前为南郊礼仪使,窃见乘舆所过必勘箭,然后出入,此盖天子师行故事,大驾既动,礼无不备。及入景灵宫太庙门,恐不当行勘箭之礼,请下礼官考详。」诏礼院详定以闻。于是礼院言:「皇帝亲行大祠,所过宣德门、景灵宫太庙门,出入勘箭;南熏门入则勘、出则否;至于文德殿门并亲郊出入朱雀门,则勘契。考详勘契之制,即唐交鱼符、开闭符之比,用之车驾所过宫殿城门,所以严至尊备非常也。惟勘箭不见所起之因,当是师行所用,施于宫庙,似非所宜,诚可废罢。其宫殿城门并太庙车驾斋宿,请并勘契。至于景灵宫,止少留荐享,亦乞不用勘契。」从之。
宣抚司言:「昨西城贼攻围柔远寨,都巡检林广与李克忠开城纳蕃兵,并力坚守【二三】,都监任怀政、郝惟立,走马李元凯募人守寨,西谷寨主张继凝斩获首级。」诏:「林广赐银二百两,任怀政、郝惟立各减二年磨勘,李元凯减四年,张继凝减一年,李克忠候奏案到取旨。」克忠时坐取蕃官所夺西贼甲,不还其直,方被劾也。克忠事在七月二十八日,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左骐骥使、邵州团练使、许州兵马都监令宴言:「今后每有差遣辞见并因事到阙,并乞上殿,或遇大礼,亦乞陪位。」从之。自后宗室领外任者悉用此例。此据会要十一日事,今附见。
盐铁副使、工部郎中、直史馆李寿朋簄俊任侠,不惮繁剧,祠西太一,饮酒茹荤,暴中风,卒。上遣中使抚其家,赐银三百两。
乙丑,审官东院主簿、大理评事蔡晔为太子中允、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等。上谓王安石曰:「晔可留。」安石曰:「已令为监司,且试其实。如此人他时自当为朝廷用。」晔,挺子也。上曰:「人材绝少,宜务搜拔。」安石曰:「人材须銟成,若趣赴朝廷法令,欲立事功,辄为人所攻沮。附同流俗,虽有过恶【二四】,髃邪共相推荐容护,则中材已下孰敢正论直行,此人材所以坏而可使者少也,若不能改此,恐无由得人材觽。为天下,要以定取舍、变风俗为先务,若不如此,而乃区区劳心于细故,适足以疲耗聪明为乱而已。且以近事验之,边事之兴,陛下一日至十数批降指挥,城寨粮草多少,使臣、将校能否,髃臣所不能知,陛下无所不察。然边事更大坏,不若未经营时,此乃陛下于一切小事劳心,于
译辛酉日,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度支郎中的王克臣兼任同知审官西院。皇上对王安石说,枢密院不留意西审官的事务,打算差遣王克臣同知,王安石认为理所当然,因此有了这道任命。
壬戌日,下诏河东经略司审度,如果贼寇重兵侵犯边境,就依照前后的规定,命令沿边城寨专门负责防守,合计留守的兵力之外,其余全部团结为一支军队,以抵御贼寇,不要让兵势分散,导致无法支撑。
中书刑房上言:“刑部详覆官如果驳正各地判决不当之处,死刑案件每人减少一年磨勘;如果遗漏复核上述公事,每人就延长磨勘一年,累计达到四人就冲替。”皇上听从了。
甲子日,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知蔡州的欧阳修被任命为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退休。欧阳修因年老多病多次上章请求退休,冯京坚决请求挽留他,皇上不允许。王安石说:“欧阳修依附韩琦,把韩琦当作社稷之臣,尤其厌恶纲纪建立、风俗改变。”皇上说:“欧阳修担任言事官时,唯独他能直言进谏。”王安石说:“根据他后来的所作所为,考察他以前的用心,恐怕与近日言事官的用心没有不同。”王珪说:“欧阳修如果离任,众人一定会借题发挥。”皇上说:“不违背道义去博取百姓的赞誉,众人的议论何足挂齿?欧阳修先前任知青州时表现特别不好。”王安石说:“像这样的人,给他一个州就败坏一个州,留在朝廷就依附流俗,败坏朝廷,一定要让他留下有什么用?”皇上认为王安石说得对。
杨绘上言:“如今告老还乡或被排挤到外地的旧臣,都没有年老,范镇六十三岁,吕诲五十八岁,欧阳修六十五岁退休,富弼六十八岁被弹劾称病,司马光、王陶都五十岁就请求闲散职务,陛下能不思考其中的缘故吗?”又说:“两制官员空缺很多,朝廷内外相承,不可缺少。”众人都认为杨绘的话有理。王安石说:“确实如此。然而必须地基能承托础石,础石能承托梁木,梁木能承托栋梁,才能建成房屋。如果用粪土作地基,烂石作础石,朽木作柱子和梁木,那么房屋就会倒塌!”皇上笑了。
参知政事王珪上言:“臣先前担任南郊礼仪使,私下看见皇帝车驾经过必定勘箭,然后出入,这大概是天子出师行军的故事,大驾既已出动,礼仪无不具备。等到进入景灵宫太庙门,恐怕不应当行勘箭之礼,请下达给礼官考察详定。”下诏礼院详定后上报。于是礼院上言:“皇帝亲自举行大祭祀,经过宣德门、景灵宫太庙门时,出入都勘箭;从南熏门进入则勘箭,出来则不勘;至于文德殿门以及亲郊出入朱雀门,则勘契。考察勘契的制度,就是唐代交鱼符、开闭符的类比,用于车驾经过的宫殿城门,用来严卫至尊防备非常之事。只有勘箭不见其起源的原因,应当是师行所用,施用于宫庙,似乎不适宜,确实可以废罢。那些宫殿城门以及太庙车驾斋宿,请都勘契。至于景灵宫,只是稍作停留荐享,也请求不用勘契。”皇上听从了。
宣抚司上言:“昨天西城贼寇攻围柔远寨,都巡检林广与李克忠打开城门接纳蕃兵,合力坚守,都监任怀政、郝惟立,走李元凯招募人员守寨,西谷寨主张继凝斩获首级。”下诏:“林广赐银二百两,任怀政、郝惟立交各减二年磨勘,李元凯减四年,张继承减一年,李克忠等奏案到达后取旨。”李克忠当时因索取蕃官所夺西贼铠甲,不归还其价值,正被弹劾。李克忠的事在七月二十八日,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左骐骥使、邵州团练使、许昌兵马都监令宴上言:“今后每次有差遣辞见以及因事到京城,都请求上殿,如果遇到大礼,也请求陪位。”皇上听从了。从此宗室担任外任的都沿用这个例子。这是根据《会要》十一日的事,现在附见。
盐铁副使、工部郎中、直史馆的李寿朋选拔俊才任侠,不怕繁重的事务,祭祀西太一,饮酒吃荤,突发中风,去世。皇上派遣中使抚慰他的家人,赐银三百两。
乙丑日,审官东院主簿、大理评事的蔡晔被任命为太子中允、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等。皇上对王安石说:“蔡晔可以留下。”王安石说:“已经让他担任监司,姑且试验他的实际能力。像这样的人以后自然应当为朝廷所用。”蔡晔是蔡挺的儿子。皇上说:“人才极少,应当致力于搜求拔擢。”王安石说:“人才必须磨练而成,如果急于迎合朝廷法令,想要建立事功,就会被人攻击阻挠。依附流俗,即使有过恶,群邪共同推荐容护,那么中等以下的人才谁敢正论直行,这就是人才所以败坏而可用者少的原因,如果不能改变这种情况,恐怕无法得到众多人才。治理天下,要以确定取舍、改变风俗为先务,如果不这样,却只在细枝末节上劳心,只足以疲耗聪明导致混乱而已。况且用近事来验证,边事兴起,陛下每天下达十数批指挥,城寨粮草多少,使臣、将校的才能与否,群臣所不能知道,陛下无所不察。然而边事更加败坏,不如未经营时,这是陛下在一切小事上劳心,在
一切大事独误。今日国事,亦犹前日边事,陛下不可不察。今日之患,正为君子道不长,小人道不消。所以然者,由陛下察君子、小人情状不尽,若陛下能明道以御觽,如日之在天,则小人如雨雪之自消,诗曰:『雨雪浮浮,见晛曰流。』此之谓也。若不然,则小人道长,无义何所不至!宗庙社稷之计,臣诚为陛下忧之。诗曰:『如蛮如髦,我是用忧。』此之谓也。」上以为极然。陈瓘尊尧集边机门论,安石归过宗庙,今并附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又四年五月二十日、二十六日,六月十二日;五年正月九日,又六月二十七日,凡五段皆合参考。
译所有大事都独自搞错了。如今的国事,也就像以前的边防事务一样,陛下不能不仔细考察。如今的祸患,正是因为君子之道不能长久,小人之道不能消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陛下对君子和小人的情状没有完全看清。如果陛下能够明晓正道来驾驭众人,就像太阳高悬在天,那么小人就会像雨雪一样自然消融。《诗经》说:“雨雪纷纷扬扬,见到阳光便融化流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不这样,那么小人之道就会兴盛,没有不义之事是他们做不出来的!对于宗庙社稷的长远计议,我确实为陛下担忧。《诗经》说:“像蛮夷一样野蛮,因此我深感忧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皇上认为他说得非常正确。陈瓘《尊尧集》中关于边防机要门的论述,王安石将过错归咎于宗庙,现在一并附在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另外,四年五月二十日、二十六日,六月十二日;以及五年正月九日,又六月二十七日,这五段内容都应当合并参考。
司农寺言:「河北提点刑狱王广廉请以广惠仓钱斛并入常平。」从之。
诏赏捕杀庆州叛军者,索忠授右班殿直,赐钱五百千;余转资,赐钱银有差。
丙寅,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杖以下释之。时雨愆亢故也。时雨愆亢,据御集。林希野史云:赵子几以司农旨谕诸县升降等第,以就助役。东明民二百诣丞相诉,又诉御史。上闻之惊,安石亦惶恐。上手批付中书:「民之不愿出钱者仍旧供役。」内外欢然,以此解诉者。中丞绘、谏官洙【二五】犹以为非便,而助役之议直可罢也。而布、绾言于安石曰:「助役为觽所摇,不可成矣。」安石悔,又纳御批而不行,疑东明令贾蕃诱民来诉。蕃已移官,乃遣子几至邑询其升降民户,因捃蕃尝以同天节宴取外界,犹如此者数事。子几奏之,安石大喜,置狱劾之。言者以为诉而发其事非体当然。又蕃已去官,上亦寝,又批付中书:「但案其升降不当,余皆勿问。」中外闻之,庆上之仁圣。安石不悦,又怀于上前纳之。又辛亥六月十三日,上御崇政殿决罪人,曹佾家奴盗金当徒二年半,降从杖,上目冯京曰:「横门决杖二十,已宣合门使。」安石曰:「不可,但当决十八。」再三言之,上终不能遏。自四年以来,手批多不行矣。按希云安石屡纳御批,今附注此,当考。孙洙自谏院出知海州,在五月二十二日,盖从洙所乞,不闻洙论助役当罢,并合考详。
己巳,保平军节度推官、同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王韶言:「昨经略司令韶【二六】招纳近边生户入居汉界,今韶已奉诏赴阙,恐离任后来生户或与夏国连结,别为边患。其生户入居汉界见给粮者,非韶所招,如养饲充饱,或连结夏国度为寇害,实非招纳所致,乞赐详察。」韶先坐妄指闲田责官【二七】,及再打量,乃云实有田四千余顷,于是召对。王安石白上曰:「王韶为陛下尽力,臣不知陛下尚夺其官何意。」因言石显事。上曰:「元帝不能诛有罪。」安石曰:「显有何罪?不过害刘向之徒而已。今之为奸者,特才不如显尔,其罪非与显有异也。石显尚须因忠良有衅,然后敢攻,今之害忠良则未尝伺其有衅,此乃过于石显,陛下何尝能诛?」冯京曰:「李师中降官,故韶须降官。」安石曰:「师中附下罔上,坏陛下所欲为,陛下不得不责降,然内批特与舒州,宠以善地。韶无罪乃亦降官,好恶赏罚如此,君子何所恃赖,小人何所畏惧!」京曰:「今日人已震慑,如此足矣,尚欲如何?」安石曰:「臣所论者,陛下威福,非臣私计也。」
上论民兵,因称府界保甲未善【二八】。安石曰:「保甲事多沮坏,安得善?陛下欲为民兵诚善,然驱民为兵,岂皆尽愿?使吏措置,岂能尽当人心?陛下为保甲,一为人言,即纷纷自沮挠其事,则欲为民兵,未易就也。大抵修立法度以便民,于大利中不能无小害。若欲人人皆悦,但有利无害【二九】,虽圣人不能如此;非特圣人,天地亦不能如此。以时雨之于民岂可以无,然不能不妨市井贩卖及道涂行役,亦不能使墙屋无浸漏之患也。」
壬申,以岐王颢为明堂亚献,嘉王頵为三献,不摄上将军。以礼仪使司言「至道二年南郊,皇太子为亚献,越王为终献,不摄官。而近岁献官,虽品秩已高,犹摄上将军。今明堂亚献已差皇弟,不当更摄官也。」
赐邠州修城官吏银绢有差。先是,麟府官吏坐守备颓弛被责,诏缘边各加整治,而邠州首能奉法,故优赉之。
岐国贤寿夫人朱氏言:「昨以老病恩许开圣尼院养疾,今得安全复见宫省,本位使臣、祇应人等乞赐推恩。」上语枢密院曰:「此真宗子周王乳母也,百岁而耳目聪明,宫中无出其右者,可特听许。」先是,宫人有疾甚者出之尼寺,十亡八九,上悯其然,着为条约,使太医治病,岁终稽其全、失而诛赏之,自是全活者多,朱氏其一也,后一年乃卒。上批:「朱氏入宫八十余年,可特追封魏国夫人。」
甲戌,武
译司农寺上奏说:“河北提点刑狱王广廉请求将广惠仓的钱粮并入常平仓。”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下诏赏赐捕杀庆州叛军的人,索忠被授予右班殿直,赏赐钱五百千;其余人等提升官资,赏赐钱银各有差别。
丙寅日,登记在押囚犯,杂犯死罪以下的减等一等,杖刑以下的释放。这是因为当时雨水失调、干旱的缘故。关于“时雨愆亢”一句,依据《御集》。林希《野史》记载:赵子几根据司农寺的旨意,告知各县升降等级,以便推行助役法。东明县二百名百姓到丞相府申诉,又向御史台申诉。皇上听说后大惊,王安石也感到惶恐。皇上亲手批注交付中书省:“不愿出钱的百姓仍按旧例服役。”朝野内外都感到高兴,以此平息了申诉。中丞蔡卞、谏官孙洙【二五】仍然认为这样做不便,认为助役法的议论应当直接废止。而吕惠卿、吕升卿对王安石说:“助役法被众人动摇,无法成功了。”王安石后悔,又收回御批而不执行,怀疑是东明县令贾蕃诱导百姓来申诉。贾蕃已经调任他官,于是派赵子几到该县查问升降民户的情况,趁机搜集贾蕃曾在同天节宴会上索取外地财物等几件事。赵子几上奏后,王安石大喜,设立案件弹劾他。言官认为因申诉而揭发其罪行不符合体制。况且贾蕃已离任,皇上也搁置此事,又批注交付中书省:“只查办其升降不当的事,其余都不必追问。”朝野内外听说后,都庆幸皇上的仁圣。王安石不高兴,又在皇上面前收回了御批。又据辛亥六月十三日,皇上在崇政殿判决罪人,曹佾家奴盗窃金子应判徒刑二年半,减等为杖刑,皇上看着冯京说:“在横门决杖二十,已宣令合门使执行。”王安石说:“不可以,只应当决杖十八。”再三这样说,皇上最终没能阻止。自从熙宁四年以来,御批大多不能执行了。按照林希的说法,王安石屡次收回御批,现在附注于此,应当考证。孙洙从谏院出任海州知州,是在五月二十二日,大概是顺从孙洙的请求,没听说孙洙议论助役法应当废止,一并应当详细考证。
己巳日,保平军节度推官、同提举秦路西路蕃部及市易司王韶上奏说:“过去经略司令我招纳靠近边境的生户迁入汉地居住,现在我已奉诏前往京城,担心离任后后来的生户与西夏勾结,成为边境祸患。那些迁入汉地居住目前供给粮食的生户,不是我招纳的,如果供养充足,他们或许与西夏勾结成为寇害,这实在不是我招纳所致,请求赐予详细考察。”王韶先前因妄指闲田被责罚削官【二七】,等到重新丈量,才说实际有四千多顷田地,于是被召见对答。王安石对皇上说:“王韶为陛下尽力,臣不知道陛下还要剥夺他的官职是什么意思。”接着讲述了石显的事。皇上说:“汉元帝不能诛杀有罪的人。”王安石说:“石显有什么罪?不过是陷害刘向等人罢了。现在做奸邪之事的人,只是才能不如石显,他们的罪过与石显没有不同。石显尚且要趁着忠良有差错,然后才敢攻击,现在陷害忠良的人则不曾等待他们有差错,这比石显更过分,陛下何尝能诛杀他们?”冯京说:“李师中被降官,所以王韶必须降官。”王安石说:“李师中依附下属蒙蔽皇上,败坏陛下想要做的事,陛下不得不责罚降职,然而内批特别给他舒州,用好的地方宠幸他。王韶无罪却也降官,好恶赏罚像这样,君子凭什么依靠,小人凭什么畏惧!”冯京说:“现在人们已经震慑,这样足够了,还想要怎样?”王安石说:“臣所议论的,是陛下的威福,不是臣的私心。”
皇上议论民兵,因而称赞府界保甲尚未完善【二八】。王安石说:“保甲事多被阻挠破坏,怎能完善?陛下想要建立民兵确实好,然而驱使百姓当兵,难道都愿意吗?让官吏去安排,难道能完全符合人心吗?陛下推行保甲,一有人议论,就纷纷自行阻挠破坏这件事,那么想要建立民兵,不容易成功。大凡修立法度以便利于百姓,在大利益中不能没有小害处。如果想要人人都喜悦,只有利益没有害处【二九】,即使是圣人也不能这样;不仅是圣人,天地也不能这样。及时雨对于百姓难道可以没有吗,然而不能不妨碍集市贩卖以及道路行走服役,也不能使墙壁房屋没有浸漏的祸患。”
壬申日,任命岐王赵颢为明堂亚献,嘉王赵頵为三献,不兼任上将军。因为礼仪使司上奏说:“至道二年南郊祭天,皇太子为亚献,越王为终献,都不兼任官职。而近年来的献官,虽然品秩已经很高,仍然兼任上将军。现在明堂亚献已选派皇弟,不应当再兼任官职。”
赏赐邠州修城官吏银绢各有差别。在此之前,麟州、府州的官吏因守备松懈被责罚,下诏沿边各地都加强整治,而邠州首先能够奉行法令,所以优厚赏赐他们。
岐国贤寿夫人朱氏上奏说:“过去因年老生病,蒙恩允许开设圣尼院养病,现在恢复健康重新见到宫省,本位的使臣、祇应人等请求赐予推恩。”皇上对枢密院说:“这是真宗儿子周王的乳母,百岁高龄却耳目聪明,宫中没有人超过她,可以特别准许。”在此之前,宫中有重病的人被送到尼寺,十个人中死去八九个,皇上怜悯这种情况,制定条约,让太医治病,年终考核存活、死亡情况而进行赏罚,从此存活的人很多,朱氏就是其中之一,后来一年才去世。皇上批注:“朱氏入宫八十余年,可以特别追封为魏国夫人。”
甲戌日,武
宁军节度使、左仆射、同平章事富弼落使相,以左仆射判汝州。通判亳州、职方郎中唐諲,签书判官、都官员外郎萧傅,屯田员外郎徐公衮,支使石夷庚【三○】,永城等七县令佐等十八人皆冲替,坐不行新法,置狱劾治,而有是命。弼,先许给假就西京养疾。于是,弼辞汝州,乞依先诏养疾西京,上不许,弼乃赴汝州,仍以老病昏塞,凡新法文字乞免签书,止令通判以下施行。他日,王安石为上言:「弼虽责降,犹不失富贵之利,何由沮奸?」又言:「行弼事,要未尽法。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弼生平自以宽恤百姓为事,今所以不放税,其情可见也。」不放税事见二月五日,盖安石诬之也。上曰:「常平事,壮家所为,吏独不能为,是不能为吏也。不能为吏,虽废为民未为过。」安石曰:「诚如此。民所能而吏不能,虽废为民不为过。凡命有德,讨有罪,皆天也,人主奉若天道,患所讨不当而已。」此段据日录,七月十四日备载其言,可见安石无忌惮之甚也。新纪书:弼坐格常平,令罢平章事,为左仆射判汝州。旧纪不着因依。司马光日记云:知杂邓绾劾奏,富公除汝州,不肯之官,求西京养疾,跋扈不遵诏命。又言:富公昔与刘沆书求汲引,云「愿衔环顾印以报厚德」。弼昔欲以禽虫事执政,今鯭以人臣事陛下,宜付之请室,赐以上刑。上以其言险诐,寝不报。何洵直云:日记又云:刘挚为检正官,介甫将黜富公,挚数谏止之,由是出为御史。富公竟以上夺使相【三一】。挚上言:亳州簿、尉、典级【三二】等皆坐不散青苗钱被劾以前宰相所为,岂此曹所能制?由是簿尉以下特宥之。当是时挚在台谏中最为敢言者。周伯药云:挚言,四月十九日甲戌已具载。
译宁军节度使、左仆射、同平章事的富弼被解除使相职务,以左仆射的身份判领汝州。通判亳州、职方郎中唐谌,签书判官、都官员外郎萧传,屯田员外郎徐公衮,支使石的庚,以及永城等七县的县令、县佐等十八人,都因任期届满而替换,他们因不推行新法而被关进监狱弹劾治罪,于是有了这道任命。富弼先前已获准休假,前往西京养病。于是,富弼辞去汝州之职,请求依照先前的诏令在西京养病,皇上不答应,富弼这才前往汝州,并仍以年老多病、昏聩闭塞为由,请求免除签署新法相关文书的责任,只让通判以下官员去执行。后来,王安石对皇上说:“富弼虽然被贬降,却依然不失富贵之利,怎么能阻止奸邪呢?”又说:“处理富弼的事,主要没有尽到法度。鲧因违背命令被杀,共工因表面恭敬被流放,富弼兼具这两项罪过,仅仅剥夺使相职位。富弼平生自认为以宽恤百姓为己任,如今之所以不免除赋税,他的用心是可以看到的。”关于不免除赋税的事,见于二月五日,这大概是王安石的诬陷。皇上说:“常平仓的事,是壮年人做的事,官吏难道不能做吗?不能做,就是不能胜任官吏。不能胜任官吏,即使废黜为民也不算过分。”王安石说:“确实如此。百姓能做的事而官吏不能做,即使废黜为民也不算过分。凡是任命有德之人,讨伐有罪之人,都是天意,君主奉行天道,只担心讨伐的对象不当罢了。”这段记载依据《日录》,七月十四日详细记载了这些话,可见王安石肆无忌惮到了极点。《新纪》记载:富弼因抵触常平法,被罢免同平章事,以左仆射判领汝州。《旧纪》没有记载原因。司马光日记说:知杂御史邓绾弹劾上奏,富公被任命为汝州判官,不肯赴任,请求在西京养病,专横跋扈不遵从诏命。又说:富公过去给刘沆写信请求引荐,说“愿意衔环结草、顾念印信来报答厚德”。富弼过去想用禽虫之事侍奉执政,如今却用臣子之事侍奉陛下,应该把他交付请室,赐以上等刑罚。皇上认为他的话险恶邪僻,搁置不答复。何洵直说:日记又说:刘挚担任检正官,王安石将要罢黜富公,刘挚多次劝谏阻止,因此被外放为御史。富公最终被皇上剥夺使相职位。刘挚上言:亳州的簿、尉、典级等人都因不散发青苗钱而被弹劾,以前宰相做的事,难道是这些人所能控制的吗?因此簿、尉以下特别被宽恕。当时刘挚在台谏官员中最为敢于直言。周伯药说:刘挚的话,四月十九日甲戌已经详细记载。
河中府言乞指挥训练军马衣甲。上批:「令曾公亮应副,须选官编排十分可应敌者,近里州军不足,即取于邠、泾等州,邠、泾州又不足,令蔡挺应副。挺近奏已编□两将器甲,此必本路支用有余,宜令相度应副。」
降知环州种诊一官,坐擅回韦州牒许夏国通和也。范育铭诊墓云:朝廷密谕边臣罢兵,而夏人未有请。庆帅王广渊以属公,公闲使晓贼,贼入求好,使再三至,乃受以闻,朝廷许之,犹以辄通贼使夺官。既而帅属皆迁官,帅谓致贼请者公也,欲得文移为公辨,公曰:「纾患息民,乃吾心也。讲好非劳,敢冒赏乎!」卒不与。要见帅属迁官事。
乙亥,刘挚言:「五月闲,东明县百姓就宰臣私第,或随马披告助役法不便并升超户等,及诣御史台披诉,臣等具状及上殿札子论列,陛下令府界提点司体量升降等第因依。今窃见赵子几别举发知县贾蕃在任日,贷借官钱与手力,因同天节沽市村酒,创买部夫席屋等事,朝廷以其状下本司取勘者,臣窃以为过矣。朝廷变更役法,意欲均民,民苟以为有利害也,安可禁其所欲言者!且畿甸人户,幸以居近辇毂,可以自陈。以近推远,以一求万,则天下之情可知也。然四方之人,限在遐远,上虽有州县而安敢言之【三三】?又有监司、提举司之隔碍,其欲赴愬,势固难矣。今又因畿民有诉,而苛刻之人反怒县官,意谓不能禁遏,故捃摭他事,期置于法。朝廷不辨,遂与施行。臣恐四远人情必疑朝廷,以为欲钤天下之口,而职在主民者必皆视蕃以为戒,争务拘民以杜其言,然则天下休戚,陛下无时而知矣【三四】。臣伏睹编敕节文,按察之司所部官属有犯,不得于官属离任后始行发擿,虽实不复受理;若犯赃私,虽离任,有人论告【三五】,或因事彰露,即依法施行。方子几之体量于其县也,蕃已得替离任矣,子几初求其事于僚佐,又诱而日□出□大□□之于吏史,借令蕃有赃私,则亦不得谓之论告与因事明矣,法之所不当理,而子几肆妄敢为者,子几方以苛刻怙宠用事,务在力行司农新政,而不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但驱使就令,冀自收功,恐因民不服,挠动其事,是故作威以惊觽,违法以案吏,欲使畿内他邑与天下官吏畏罪避祸,闭遏其人民,使不得有言以闻于朝廷尔。如蕃以司农牓内桩定人户数目使出助钱,遂将县籍下等次第升迁者凡一千户,以就足牓内之数,此其罪固不可赦,是以前日圣旨止令体量此事【三六】。臣愿陛下治蕃此罪而已,自余替后所案,乞依条不问。盖借蕃以解四方人情之疑,使知陛下不禁民言之意,臣区区非为蕃计也。如子几领按察之任已久,当平日不闻举挝蕃事,乃于今挟情违戾敕禁,原心考察,可见险薄,伏请付吏施行。」
王安石既为子几辨说,且曰:「朝廷置言事官,正当为陛下弹劾如蕃辈。纵蕃非承望大臣风旨故坏法,又无赃私,但其措置不才如此,亦不当选差。今既不才如此,又犯法,大臣乃选擢以为可用,此乃御史所当言也。挚初不言此,乃弹击奉法之子几,以为谄刻。子几劾王恺,所忤皆一时权要,其不谄可知,今营职奉公,即谓之谄刻,欺罔不端,即以为忠纯,何以正朝廷?」富弼之责也,杨绘草辞云:「弼,天付忠纯。」安石大恨之,故因子几事具以白上。
上批:「治平中,薛向于鄜延、环庆路颇招纳西界人户不少,虑更有似普结勒斡等人,因向责官,诸处遂不复奏,致贫穷失所,乖朝廷恩信。可令薛向具析元投来人数及住坐族望,候奏上再下两路具今存亡安泊次第以闻。」
枢密院奏约束诸路机宜官文字有「游宴媟狎,无所不至」之语。上曰:「赵焑尝为机宜,今帅鄜延,恐伤其意,可改去此数字。」时焑以措置边防事具奏,上出示王安石,安石曰:「焑奏甚善。其闲豫定计策,则恐非所以应变。」上曰:「朝廷难指挥,卿可因书谕之。」安石与焑书,今集有之。
丙子,保平军节度推官、提举秦州西路
译河中府上奏请求下达指令,训练军队并配备衣甲。皇上批示:“命令曾公亮负责供给,必须选派官员编排,挑选十分能够应对敌军的装备;如果内地州军不足,就从邠州、泾州等地调取;如果邠州、泾州也不足,就命令蔡挺负责供给。蔡挺最近上奏说已经编配了两将的器械铠甲,这必定是本路支用有余,应当命令他斟酌供给。”
降知环州种诊一级官职,是因为他擅自回复韦州的公文,允许西夏国通好议和。范育在种诊的墓志铭中说:朝廷秘密告知边境大臣罢兵,但西夏人没有请求议和。庆州主帅王广渊将此事托付给种诊,种诊暗中派人晓谕西夏人,西夏人入朝请求议和,使者多次到来,种诊才接受并上报,朝廷准许了,但还是因为擅自与敌使通好而剥夺了种诊的官职。后来主帅的属官都升迁了,主帅认为招致西夏请求议和的是种诊,想要得到公文为种辩白,种诊说:“缓解祸患、休养生息,是我的本心。促成和议并非功劳,怎敢冒领赏赐!”最终没有给。这里要体现主帅属官升迁的事。
乙亥日,刘挚上言:“五月间,东明县的百姓到宰相私宅,有的跟随马匹披告助役法不便以及升超户等的事,有的到御史台披诉,臣等具状以及上殿札子论列,陛下命令府界提点司体量升降等第的原因和依据。现在私下看见赵子几另外揭发知县贾蕃在任时,借贷官钱给手下役人,因为同天节沽买村酒,创买部夫席屋等事,朝廷把他的状子下发本司取勘,臣私下认为这过分了。朝廷变更役法,意图是让百姓均平,百姓如果认为有利害,怎么可以禁止他们说话呢!况且京畿地区的百姓,有幸因为居住靠近京城,可以自行陈述。由近推远,由一求万,那么天下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然而四方的人,限制在遥远之地,上面虽然有州县,怎么敢说话呢?又有监司、提举司的阻隔,他们想要赴诉,形势本来就很困难了。现在又因为京畿百姓有诉,苛刻的人反而恼怒县官,认为不能禁遏,所以搜集其他事情,期望把县官置于法。朝廷不辨明,就施行。臣担心四方的人情必定怀疑朝廷,认为想要钳制天下的口,而职在主管百姓的人必定都把贾蕃当作警戒,争着拘束百姓以杜绝他们的言论,那么天下的休戚,陛下就没有时刻知道了。臣伏见编敕节文,按察之司所辖官属有犯,不得在官属离任后才开始揭发,即使属实也不再受理;如果犯赃私,即使离任,有人论告,或因事彰露,就依法施行。当赵子几体量该县时,贾蕃已经得替离任了,赵子几起初向僚佐寻求贾蕃的事,又诱使吏史每日拿出大案,假使贾蕃有赃私,那么也不能说是论告与因事明了,是法律所不应当受理的,而赵子几肆意妄为,赵子几正以苛刻依仗宠幸用事,务在力行司农新政,而不顾陛下的法与陛下的民,只是驱使就令,希望自收功,恐怕因为百姓不服,搅动他的事,所以作威以惊众,违法以按吏,想要使京畿内其他邑与天下官吏畏罪避祸,闭遏他们的人民,使不得有言上闻于朝廷罢了。像贾蕃因为司农榜内桩定人户数目使出助钱,于是将县籍下等次第升迁者凡一千户,以满足榜内的数目,这罪固不可赦,所以前日圣旨只令体量此事。臣愿陛下只治贾蕃此罪,其余替后所案,乞依条不问。大概借贾蕃来解除四方人情的疑虑,使知道陛下不禁民言之意,臣区区不是为贾蕃计。如果赵子几领按察之任已久,平日不闻举挝贾蕃事,现在却挟情违戾敕禁,原心考察,可以看出险薄,伏请付吏施行。”
王安石既为赵子几辩说,并且说:“朝廷设置言事官,正当为陛下弹劾像贾蕃这样的人。纵然贾蕃不是承望大臣风旨故意坏法,又没有赃私,但他措置不才如此,也不当被选差。现在既不才如此,又犯法,大臣却选擢以为可用,这是御史所应当言的。刘挚起初不言此,却弹击奉法的赵子几,认为他谄刻。赵子几劾王恺,所忤逆的都是当时权要,他不谄可知,现在营职奉公,就称为谄刻,欺罔不端,就以为忠纯,怎么端正朝廷?”富弼被责时,杨绘草拟辞章说:“富弼,天付忠纯。”王安石非常恨他,所以借赵子几的事全部告诉皇上。
皇上批示:“治平年间,薛向在鄜延、环庆路颇招纳西界人户,担心更有像普结勒斡等人,因为薛向被责官,各处于是就不再上奏,导致贫穷失所,违背朝廷恩信。可令薛向具析原来投来人数及住坐族望,等上奏后再下达两路具报今存亡安泊次第以闻。”
枢密院奏约束诸路机宜官文字中有“游宴媟狎,无所不至”的话。皇上说:“赵焑曾经担任机宜,现在帅鄜延,恐怕伤他的意,可以改去这几个字。”当时赵焑因为措置边防事上奏,皇上出示王安石,王安石说:“赵焑上奏很好。其中预先定计策,恐怕不是应变的方法。”皇上说:“朝廷难以指挥,你可以因书谕之。”王安石与赵焑的书信,现在文集里有。
丙子日,保平军节度推官、提举秦州西
蕃部及市易司王韶复为著作佐郎。王安石自叙其本末云:「初,王韶言沿渭地,李师中先与韶合,既而为大臣所讽,遽极力沮韶,奏以为全无荒地。朝廷下李若愚等体量,令窦舜卿打量,乃云止有一顷有余。于是,文彦博、冯京等合台谏官极力攻韶,以为欺罔生事,而向宝等素疾韶,又与师中言韶引惹托硕族连生羌扰边。及问知扰边事,乃略不由王韶,韶与高遵裕但有抚结生羌之功,而生羌与托硕为变,乃由秦州遇托硕失理所致。事既无效,而师中、宝前后奏事诬罔不一,朝廷又令沈起往案问,并根究韶田事。起奏,具得师中、宝欺罔事,惟田事欲须后日进呈。」
译蕃部及市易司的王韶再次担任著作佐郎。王安石亲自叙述事情的始末说:“起初,王韶提出沿渭地区的建议,李师中先前与王韶意见一致,后来受到大臣的暗示,便极力阻挠王韶,上奏说那里完全没有荒地。朝廷派李若愚等人去实地查访,让窦舜卿去测量,结果却说只有一顷多一点。于是,文彦博、冯京等人联合台谏官极力攻击王韶,认为他欺骗朝廷、制造事端,而向宝等人一向憎恨王韶,又与李师中一起说王韶勾引托硕族,导致生羌扰乱边境。等到查问清楚扰乱边境的事情,发现根本与王韶无关,王韶和高遵裕只有安抚联结生羌的功劳,而生羌与托硕族作乱,是由于秦州对待托硕族处置不当所导致的。事情既然没有成效,而李师中、向宝前后上奏的事情不一而足,充满欺骗,朝廷又派沈起前往查问,并彻底追查王韶田产的事情。沈起上奏,详细查明了李师中、向宝欺骗朝廷的事实,只有田产一事需要日后另行呈报。”
彦博为师中言:「边帅收阁诏令不行,乃是常事。」安石曰:「朝廷诏令若不可行,当奏请;收阁不行,安得无罪?假令无情,亦不可恕,况所阁诏令,其情乃在于害边事。且又奏事诬罔不逊,如何可恕?」彦博曰:「既任边帅,当责成。今令王韶搅之实难。」安石曰:「王韶虽是特旨差为机宜,已而师中力奏韶王佐之材,乞令管勾蕃部事,故朝廷从其奏。然事亦皆师中相度施行,韶何尝能搅之?」彦博曰:「王韶之势,赫赫于关中,孰敢违者?」
及议罚,□充请向宝王韶皆降官。安石曰:「向宝即有上书不实罪,韶有何罪?」彦博曰:「沈起善顾望,岂肯究王韶罪状?」于是,上疑韶田不实,亦合追一官,曰:「韶不能指言,必是无地也。」安石曰:「今京东人冒占大泽泊,为人论告,积年不决,其后告者坐不实被徒,既而王广渊根究,乃始知曾冒占。且内地有契帐分明尚如此,况与边夷交杂,无契帐可考。经略使不肯根究,官吏承望风指,虽有官地,但令生熟户各占认,则韶亦何由可指也!」上既疑不决,安石以不胜觽论遂止不复争。
寻有旨复下韩缜打量。缜言:「缘渭果有荒田四千余顷。」上曰:「边臣诞妄诚害事,缘理可知,而事不可知,要边臣奏报诚实乃决事,如窦舜卿言王韶所奏地只有一顷【三七】,当时朝廷以为必无此地。今韩缜打量,乃有四千余顷,舜卿尚言今打量地必非王韶所指处!」文彦博、冯京亦皆以缜所言非实。彦博曰:「事患在巧言乱实。」上曰:「患不明,不患巧言。若见理明,巧言亦何能乱?」安石曰:「巧言,虽尧、舜亦畏之,然以见理明,故共工不能乱尧、舜之治也。汉元帝诏曰:『朕不明于理,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政令多还,民心未得,公卿大臣缘奸作邪。』惟不明于理,故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惟眩惑,故一有政令,辄为浮议所夺而多还;惟政令多还,故民心未得;上所操持如此,此公卿大臣所以敢作奸邪,其本乃在人主不明于理故也。如王韶,非边臣妄诞能乱事实,乃是陛下考覆未尽。沈起自奏以为恐引惹边事,未可打量田地,陛下即行遣王韶。考覆未尽而遽行法,此自朝廷之失,非边臣能乱事实。赏罚在一人之身为轻,在朝廷劝沮忠邪则为利害甚大,不可不谨也。」上曰:「边臣各自用己爱恶,利害非有所忌惮。韩缜所以打量出地者,以与窦舜卿不相能故也,其它事即不肯如此尽力。」安石曰:「陛下明察,见此尽之矣。」彦博、京皆言:「此是欲招弓箭手地尔。」安石曰:「韶所奏但云『荒田不耕,何啻万顷』,即不言除欲招弓箭手地外有此。」彦博曰:「如此则须罪窦舜卿也。」安石曰:「舜卿打量时明言『除出欲招弓箭手地』,即于文未见欺罔。」彦博又言:「臣在秦州,沿渭岂有此地,此必欺罔。」上曰:「是沿渭地。」安石即指图所载,且言:「韩缜专沮坏王韶,于奏报中陛下自可见,无缘于此荒田乃肯与韶比而为欺罔。陛下尝记御史所以攻韶否?乃是陈升之、冯京谕谢景温言沈起将甘谷城地妄作沿渭地,欲盖王韶罪。景温至中书,臣面诘以起案卷具在,无将甘谷城地作王韶所奏者,何故妄言如此?景温对臣与冯京言:『是集贤相公与参政,谏议说如是。』」
上以韶为无罪,令与复官,彦博等又曰:「韶言耕田尚未有效,如何?」安石曰:「本所以夺官,非为耕田未有效也,为其以无田为有而已。」京曰:「不止为此,兼韶言市易事亦不便。」彦博因助之。上曰:「市易无不便。」彦博曰:「官中更为贩卖事,诚不便。」安石曰:「且不论古事,止以今事论,公使皆贩卖,人无以为不便,何也?」彦博曰:「近日事多,费更不足,如置古渭以来,秦州愈不足。」安石曰:「今日古渭,文彦博亦不知其不可废,所以费不足,正由不理财故也。既拓地,则须理财以足其费,此乃市易之所以不可无也。」彦博又言:「韶市易司马入中不良,髃牧司以是官物入中,
译文彦博对吕师中说:“边将扣留诏令不执行,乃是常事。”王安石说:“朝廷的诏令如果不可行,应当上奏请求;扣留诏令不执行,怎么能没有罪过?即使没有恶意,也不可以宽恕,何况所扣留的诏令,其用意在于损害边防事务。况且又上奏欺瞒皇帝、言语不恭,怎么可以宽恕?”文彦博说:“既然任命为边帅,就应当责成其完成任务。现在让王韶搅乱局面,实在困难。”王安石说:“王韶虽然是特旨差遣担任机宜文字,后来吕师中极力上奏说王韶有王佐之才,请求让他主管蕃部事务,所以朝廷听从了他的奏请。然而事情也都是吕师中斟酌施行,王韶何曾能够搅乱?”文彦博说:“王韶的权势,在关中地区显赫,谁敢违抗?”
等到商议处罚时,□充请求将向宝、王韶都降职。王安石说:“向宝确实有上书不实的罪过,王韶有什么罪过?”文彦博说:“沈起善于观望,岂肯追究王韶的罪状?”于是,皇上怀疑王韶所奏田地不实,也应当追夺一官,说:“王韶不能明确指出地点,必定是没有田地。”王安石说:“现在京东地区有人冒占大泽泊,被人告发,多年不能决断,后来告发的人因不实被判处徒刑,随后王广渊深入查究,才得知曾经冒占。况且内地有契据账目分明尚且如此,何况与边境夷人交错杂居,没有契据账目可查。经略使不肯深入查究,官吏迎合风向,即使有官地,只要让生户熟户各自占认,那么王韶又从哪里可以明确指出呢!”皇上既怀疑又犹豫不决,王安石因抵挡不住众人的议论,于是停止不再争辩。
不久有旨意再次派韩缜去丈量。韩缜说:“沿着渭水确实有荒田四千多顷。”皇上说:“边臣虚妄确实有害于事,道理可知,但事实不可知,需要边臣奏报诚实才能决断事情,比如窦舜卿说王韶所奏的田地只有一顷,当时朝廷认为必定没有这块地。现在韩缜丈量,却有四千多顷,窦舜卿还说现在丈量的地必定不是王韶所指的地方!”文彦博、冯京也都认为韩缜所说的不真实。文彦博说:“事情担心在于巧言混淆事实。”皇上说:“担心不明察,不担心巧言。如果明察事理,巧言又能扰乱什么?”王安石说:“巧言,即使是尧、舜也畏惧,但因为明察事理,所以共工不能扰乱尧、舜的治理。汉元帝下诏说:‘我不明于事理,看什么都不清晰,听什么都不明白,政令多被收回,民心未得,公卿大臣借机作恶。’正因为不明于事理,所以看什么都不清晰,听什么都不明白;正因为迷惑,所以一旦有政令,就被浮议所动摇而多被收回;正因为政令多被收回,所以民心未得;皇上所秉持的如此,这就是公卿大臣敢于作恶的原因,其根本在于君主不明于事理。像王韶,不是边臣虚妄能扰乱事实,而是陛下考察复核未尽。沈起自己上奏说恐怕引发边事,不可丈量田地,陛下就发落王韶。考察复核未尽就急忙施行法度,这是朝廷的过失,不是边臣能扰乱事实。赏罚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轻的,对于朝廷劝善惩恶来说利害很大,不可不谨慎。”皇上说:“边臣各自凭自己的好恶行事,对于利害没有什么忌惮。韩缜之所以丈量出田地,是因为与窦舜卿不和的缘故,其他事情就不肯如此尽力。”王安石说:“陛下明察,对此看得很透彻了。”文彦博、冯京都说:“这是想招募弓箭手的土地罢了。”王安石说:“王韶所奏只是说‘荒田不耕,何止万顷’,并没有说除了想招募弓箭手的土地外还有这些。”文彦博说:“这样的话就必须治窦舜卿的罪了。”王安石说:“窦舜卿丈量时明确说‘除去想招募弓箭手的土地’,在文字上没有看到欺瞒。”文彦博又说:“我在秦州时,沿着渭水哪里有这块地,这必定是欺瞒。”皇上说:“是沿着渭水的土地。”王安石就指着地图所载,并且说:“韩缜专门阻挠破坏王韶,在奏报中陛下自可见,没有理由在这荒田上肯与王韶一起欺瞒。陛下还记得御史攻击王韶的原因吗?是陈升之、冯京告诉谢景温说沈起将甘谷城的土地妄作沿渭土地,想掩盖王韶的罪过。谢景温到中书省,我当面质问他说沈起的案卷都在,没有将甘谷城土地当作王韶所奏的,为什么妄言如此?谢景温对我与冯京说:‘是集贤相公与参政,谏议这样说。’”
皇上认为王韶无罪,命令恢复他的官职,文彦博等人又说:“王韶说耕田尚未见效,怎么办?”王安石说:“本来所以夺官,不是因为耕田未见效,而是因为他把无田说成有田。”冯京说:“不仅为此,加上王韶说市易事也不便。”文彦博因此附和。皇上说:“市易没有不便。”文彦博说:“官府再从事贩卖之事,确实不便。”王安石说:“暂且不论古事,只以今事论,公使钱都用于贩卖,人们没有认为不便,为什么呢?”文彦博说:“近日事务多,费用更不足,比如设置古渭以来,秦州更加不足。”王安石说:“今天的古渭,文彦博也不知道其不可废除,所以费用不足,正是由于不理财的缘故。既然开拓土地,就必须理财以充足费用,这就是市易不可没有的原因。”文彦博又说:“王韶市易司马入中不良,群牧司因此用官物入中,
故且令受之。」安石曰:「韶但建议提举,至于买马,即自有使臣。本法但令依百姓交易。若不良,自是髃牧司不合纳耳。今私贩亦有退马,则市易有退马,亦未害市易司为可置也。」彦博又言:「市易司召元瓘指使,乃是还俗僧,甚无行,三司已劾罪,令更不得赴市易司矣。」安石曰:「市易司募指使,何由尽得笃行君子,苟有无行之人,亦未害市易司可置,亦未足为韶罪。向者,觽诬韶引惹不效,又诬侵盗,根究亦已无之。」彦博曰:「上下相蒙,三数年后,陛下自见矣。」安石曰:「韩缜无庇盖王韶之理,只今事情,陛下自见,不待三数年后也。」上曰:「韶招纳未有效。」安石曰:「只今招出,即是其效。为用与否,即在朝廷与将帅尔。」彦博又言:「招纳无补。」安石曰:「不烦兵,不费财,能抚结生户,不为西人所收以为边患,焉得为无补?」上乃令复韶官。王韶复官,实录不载其月日,元佑本即于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并言之,绍圣本又专以日录为据,取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事附韶责官后,仍自「安石止不复争」语下,却搀入三年七月十一日并八月十三日两事,乃续以「后上终疑韶田事」十字【三八】,方鴲韩缜打量一段。考按殊非次序,今复取七月十六日【三九】并八月十三日两事附三年本月日,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所录亦仍旧附此。绍兴本并削去日录事,若并削去,即于韶本末难见,今明着王安石自叙云云,无可考按也。韶传载:韶五月复入对,加太子中允、集贤校理。而实录四年六月十六日乃书韶奉诏入对,带保平节度推官。盖韶以五月召赴阙,六月二十三日方得旨复著作郎,续迁中允、校理,乃在八月九日。元佑、绍圣、绍兴三史官考按俱弗详,遂并言之耳。
译所以暂且让他接受任命。」王安石说:「王韶只是建议设立提举官,至于买马一事,自有专门的使臣负责。原法只规定依照百姓间的交易方式进行。如果马匹不好,自然是群牧司不该接收罢了。如今私贩也有退马的情况,那么市易司有退马,也不能因此就说市易司不该设立。」吕公著又说:「市易司召来元瓘担任指使,这人是个还俗的僧人,品行极差,三司已经弹劾了他的罪行,命令他不得再前往市易司任职了。」王安石说:「市易司招募指使,怎么可能全都得到品行端正的君子?即使有品行不端的人,也不能因此就说市易司不该设立,这也不足以成为王韶的罪过。先前众人诬陷王韶招抚无效,又诬陷他侵吞盗窃,经过追查也并无此事。」吕公著说:「上下互相蒙蔽,再过三两年,陛下自然会看到的。」王安石说:「韩缜没有包庇王韶的道理,如今的事情真相,陛下自然能看清,不必等到三两年后。」皇上说:「王韶招抚没有成效。」王安石说:「如今招抚出来的人,就是成效。是用还是不用,取决于朝廷和将帅。」吕公著又说:「招抚没有益处。」王安石说:「不耗费兵力,不浪费钱财,能够安抚联结生户,不让他们被西夏收买成为边患,怎么能说没有益处呢?」皇上于是命令恢复王韶的官职。王韶恢复官职,实录没有记载具体的月日,元祐本就在熙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一并记载了,绍圣本又专门以日录为依据,将熙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的事情附在王韶被责免官之后,并且从「王安石不再争辩」这句话下面,插入了熙宁三年七月十一日和八月十三日两件事,接着加上「后来皇上最终怀疑王韶田产之事」十个字,才接着写韩缜打量的一段。考证核对发现次序很不恰当,现在重新将七月十六日和八月十三日两件事附在熙宁三年相应的月日下,其中熙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所记载的也依旧附在此处。绍兴本一并删去了日录中的记载,如果一并删去,那么王韶事情的始末就难以看清,现在明确写出王安石自述云云,无法考证核对。王韶传记载:王韶五月再次入朝应对,加官太子中允、集贤校理。而实录熙宁四年六月十六日却记载王韶奉诏入朝应对,兼任保平节度推官。大概是因为王韶五月被召赴京城,六月二十三日才得到旨意恢复著作郎,随后升任中允、校理,是在八月九日。元祐、绍圣、绍兴三朝的史官考证核对都不详细,于是便一并记载了。
丁丑,诏淮南、两浙、荆湖南北、江南东西路提点刑狱赵济、王庭老、毛抗、李平一、晏知止、陈倩并兼提举本路盐事,岁较盐课增亏取旨增减磨勘年,升降资序。要见后来如何。
大理寺丞卢秉权检正中书吏房公事。卢秉,初置条例司时已见。秉此以寺丞权吏检【四○】;七月六日,又以殿丞除吏检,今不别出;五年二月十八日,除浙宪,专提盐【四一】。
戊寅,前权发遣提点成都府路刑狱、兼常平等事李元瑜特与一子官。元瑜死,王安石甚惜之,言于上曰:「元瑜在成都,以一身抗范纯仁、谢景初、李杲卿及部内承望监司风旨之人,纯仁等皆莫能屈,而其党与多为元瑜奏其沮坏新法之罪被按劾;又相度役事,所至百姓辄数百或数千人为髃,乞依元瑜相度施行;仍乞免官司罗织不令陈述利便之罪,然纯仁、景初等终罗织状首,及元瑜奏其事,状首乃得释。今死矣,恩顾不及其子。」上曰:「元瑜尽力,宜与一子官。」冯京曰:「元瑜权发遣,于近制不当推恩。」上特令与之,又令中使护其丧归葬,又赐绢三百疋。
诏尚衣库官物等并入内衣物库,仍改内衣物库为尚衣库。
废绵州西昌县入龙安、神泉,象州武化县、同州夏阳县为镇。旧纪书废三县,新纪削去。
注 释
【一】周革「革」原作「华」,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三之一五改。
【二】初额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周直孺措置在京酒曲均同。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食货二○之九均作「祖额」,疑是。
【三】多则价贱「多」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二○之九、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周直孺措置在京酒曲、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补。
【四】足额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均同。宋会要食货二○之九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均作「定额」。
【五】遇闰年则添额踏十五万斤活字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均同。阁本无「踏」字。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作「遇闰年则添踏十五万斤」,食货二○之九「十五」作「五十」。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作「闰年增十五万斤」。疑衍「额」字。
【六】计钱三十六万贯「贯」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及上下文补。
【七】况免赊曲酒户纳小官钱阁本、活字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均同。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纳小」作「纳少」,食货二○之九「纳小」作「亏少」。
【八】法讫按文义「法」疑为「去」字之误。
【九】每在事后忠肃集卷三论用人疏、宋史卷三四○刘挚传「事」均作「私」,较优。
【一○】变古更法喜于敢为「更」原作「今」,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一下改。
【一一】在易之彖「彖」原作「象」,据周易泰改。
【一二】收合过不及之俗忠肃集卷三论用人疏、宋史卷三四○刘挚传均作「收过与不及之俗」。
【一三】非一法之所能齐「所」字原脱,据忠肃集卷三论助役十害疏、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宋史卷三四○刘挚传补。
【一四】等籍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均同。同上忠肃集作「旧籍」。宋史卷三四○刘挚传作「版籍」。下文或作「旧籍」,或作「旧簿」。
【一五】下户之役简而轻故皆以今之助钱为不幸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均同。同上忠肃集作「中户之役简而轻,下户役所不及,故皆以今之助钱为不幸」。宋史卷三四○刘挚传作「中户役简而轻,下户役所不及,今概使输钱,则为不幸」。
【一六】而患上户之寡「寡」原作「□」,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忠肃集、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宋史卷三四○刘挚传改。
【一七】倚阁「倚」原作「商」,据同上忠肃集、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及宋史卷三四○刘挚传改。
【一八】如近日两浙起一倍钱数同上忠肃集「起」作「科起」,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八作「科」,宋史卷三四○刘挚传作「倍科」。疑脱「科」字。
译丁丑日,下诏命淮南、两浙、荆湖北路、荆湖南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提点刑狱赵济、王庭老、毛抗李平一、晏知止、陈倩,一并兼任本路盐事提举。每年考核盐税增减情况,由皇帝裁决增减磨勘年限,升降官资等级。要看看后来结果如何。
大理寺丞卢秉代理中书省吏房公事。卢秉,在最初设置条例司时已经出现过。卢秉这次以大理寺丞身份代理中书省吏房公事;七月六日,又以殿中丞身份出任中书省吏房公事,这里不再另列;熙宁五年二月十八日,出任浙江提点刑狱,专门提举盐政。
戊寅日,前任代理发遣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兼管常平等事务的李元瑜,特别恩赐其一个儿子做官。李元瑜死后,王安石非常惋惜,对皇上说:“李元瑜在成都,凭一己之力对抗范纯仁、谢景初、李杲卿以及部内迎合监司意图的人,范纯仁等人都不能使他屈服,而他的同党大多因为李元瑜上奏他们阻挠破坏新法的罪行而被弹劾审查;又考察役法事务,所到之处百姓往往数百或数千人结队,请求依照李元瑜考察的结果施行;仍请求免除官府罗织罪名、不许陈述利弊的罪责,然而范纯仁、谢景初等人终究罗织罪名上奏,等到李元瑜上奏此事,那些罗织罪名的人才得以释放。如今他死了,皇上的恩顾却未能及于他的儿子。”皇上说:“李元瑜尽力尽职,应当恩赐他一个儿子做官。”冯京说:“李元瑜是代理发遣,按近来的制度不应当推恩。”皇上特别下令恩赐他,又派中使护送他的灵柩归葬,又赐绢三百匹。
下诏将尚衣库的官物等并入内衣物库,仍将内衣物库改名为尚衣库。
废除绵州西昌县,并入龙安、神泉;象州武化县、同州夏阳县改为镇。旧本《实录》记载废除三县,新本《实录》删去了这一条。
【一九】今使概出缗钱官自召雇「官自召雇」原脱,据同上忠肃集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八补。
译【一九】现在如果让官府统一拿出串钱,由官府自行招募雇佣。“官自召雇”四字原本脱漏,根据上述《忠肃集》以及《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八》补入。
【二○】不轻则不足以给「不」字原脱,据同上忠肃集补。
【二一】胥吏之类「类」原作「数」,据阁本及同上忠肃集、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改。
【二二】又应系衙前当役事件「应」原作「虑」,据阁本及同上忠肃集改。
【二三】昨西城贼攻围柔远寨都巡检林广至并力坚守宋史卷三三四林广传:「夏人围柔远寨,广止守,戒士卒即有变毋得轻动。」阁本「西城」作「西域」,疑是。
【二四】虽有过恶阁本其上有「即」字,较优。
【二五】谏官洙「洙」原作「泳」,下文及本书卷二二三熙宁四年五月丙午日均作「孙洙」。宋史卷三二一有孙洙传,传云:「王安石主新法……洙力争之。」按神宗朝无谏官「泳」其人,十朝纲要卷八载谏官三十八人中有「孙洙」,因改。
【二六】韶原作「部」,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七】韶先坐妄指闲田责官「韶」原作「诏」,据文义改。按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韶遂以妄指闲田自著作佐郎责保平军节度推官。」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七四:「秘书省著作佐郎王韶降授保平军节度推官。」皆熙宁三年事,可作左证。
【二八】因称府界保甲未善「未」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一保甲及下文文义补。
【二九】但有利无害「害」原作「言」,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石夷庚「庚」原「唐」,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本书卷二二二熙宁四年四月丁卯条改。
【三一】富公竟以上夺使相阁本、活字本均同。本书卷二二二熙宁四年四月甲戌条李焘注有「富公竟坐夺使相」语,疑「上」字误。
【三二】典级「典」原作「兴」,据同上书改。
【三三】上虽有州县而安敢言之「言」原作「主」,据忠肃集卷七劾赵子几及上下文义改。
【三四】陛下无时而知矣「矣」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五】有人论告「论」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六】是以前日圣旨止令体量此事「事」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七】如窦舜卿言王韶所奏地只有一顷「言」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八】乃续以后上终疑韶田事十字阁本、活字本均同。疑「十」为「七」字之误。
【三九】七月十六日按上文作「七月十一日」。本书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己亥(即十一日)条载:「诏陕西转运司详度移市易司于古渭寨利害以闻。又令王韶具析本所欲耕地千顷所在。」疑此处「十六日」为「十一日」之误。
【四○】秉此以寺丞权吏检据文义,疑「此」下脱「时」字。
【四一】专提盐「盐」原作「监」。本书卷二三○熙宁五年二月戊辰条作「仍专提举盐事」,宋史卷三三一卢秉传作「颛提举盐事」,据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四年七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四年(辛亥,1071)
全 文
秋七月乙酉,彰化军留后、安定郡王从式为保康节度使。从式迁节度使,本传乃阙之。旧纪书此,新纪不书。
丙戌,礼院言明堂祀昊天上帝,英宗皇帝配坐;及五方帝,皇帝亲献;五人帝、五官神位,差官分献。诏恭依。
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知秦州韩缜落职,分司西京【一】。初,指使、三班奉职傅勍夜被酒,误随缜入宅,缜令军校以铁裹头杖杖勍脊百余,致死。勍妻持血衣挝登闻鼓上诉,诏劾之。大理寺当缜罪加役流,该德音降徒三年【二】,公罪应追官勒停,故有是责。赐勍家绢百匹。御史知杂邓绾言:「缜凶恣专杀,逞其残暴,而监司不觉举,走马不即闻,乞并责之。」于是,走马承受、西头供奉官刘用宾坐匿勍妻诉牒降一官,内臣刘希奭坐不以实奏赎铜十斤。刘挚言王韶为缜声冤,或删取附此。缜十月甲子判铨,
译【二○】不轻则不足以供给。“不”字原本脱漏,依据上述《忠肃集》补入。
【二一】胥吏之类。“类”字原作“数”,依据阁本及上述《忠肃集》、《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改正。
【二二】又应属于衙前当役的事件。“应”字原作“虑”,依据阁本及上述《忠肃集》改正。
【二三】此前西城贼寇攻围柔远寨,都巡检林广竭尽全力坚守。《宋史》卷三三四《林广传》记载:“西夏人包围柔远寨,林广独自坚守,告诫士兵即使有变故也不得轻举妄动。”阁本“西城”作“西域”,疑似正确。
【二四】即使有过错罪恶。阁本其上有“即”字,更为优长。
【二五】谏官孙洙。“洙”字原作“泳”,下文及本书卷二二三熙宁四年五月丙午日条均作“孙洙”。《宋史》卷三二一有《孙洙传》,传中称:“王安石主持新法……孙洙极力争辩。”查考神宗朝没有谏官叫“泳”的人,《十朝纲要》卷八记载的三十八位谏官中有“孙洙”,因此改正。
【二六】王韶。原作“部”,依据阁本、活字本改正。
【二七】王韶先前因妄自指认闲田被贬官。“韶”字原作“诏”,依据文义改正。查考《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王韶于是因妄自指认闲田,从著作佐郎贬为保平军节度推官。”《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七四:“秘书省著作佐郎王韶降授保平军节节度推官。”都是熙宁三年的事,可作佐证。
【二八】于是称府界保甲制度不完善。“未”字原本脱漏,依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一《保甲》及下文文义补入。
【二九】只有利益没有危害。“害”字原作“言”,依据阁本、活字本改正。
【三○】石夷庚。“庚”字原作“唐”,依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本书卷二二二熙宁四年四月丁卯日条改正。
【三一】富弼最终因此被剥夺使相职位。阁本、活字本均相同。本书卷二二二熙宁四年四月甲戌日条李焘注有“富弼最终获罪被剥夺使相”的话,疑似“上”字有误。
【三二】典级。“典”字原作“兴”,依据上述书籍改正。
【三三】皇上虽然设有州县,但谁敢进言呢?“言”字原作“主”,依据《忠肃集》卷七弹劾赵子几及上下文义改正。
【三四】陛下随时都能知道了。“矣”字原本脱漏,依据上述书籍补入。
【三五】有人论告。“论”字原本脱漏,依据上述书籍补入。
【三六】所以前日圣旨只命令查访此事。“事”字原本脱漏,依据上述书籍补入。
【三七】如同窦舜卿所说王韶所奏的土地只有一顷。“言”字原本脱漏,依据阁本补入。
【三八】于是接着以后皇上最终怀疑王韶田地之事十字。阁本、活字本均相同。疑似“十”为“七”字之误。
【三九】七月十六日。按上文作“七月十一日”。本书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己亥日(即十一日)条记载:“诏令陕西转运司详细考量将市易司迁移到古渭寨的利弊并上报。又命令王韶详细陈述原本想要耕种的千顷土地所在。”疑似此处“十六日”为“十一日”之误。
【四○】秉持此以寺丞暂代吏部检。依据文义,疑似“此”下脱漏“时”字。
【四一】专门提举盐政。“盐”字原作“监”。本书卷二三○熙宁五年二月戊辰日条作“仍专门提举盐事”,《宋史》卷三三一《卢秉传》作“专提举盐事”,依据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起止时间:始于神宗熙宁四年七月,终于该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五
帝号:宋神宗
年号:熙宁四年(辛亥,1071年)
全文
秋季七月乙酉日,彰化军留后、安定郡王赵从式升任保康节度使。赵从式升任节度使,他的本传却缺失记载。《旧纪》记载了此事,《新纪》没有记载。
丙戌日,礼院上奏说,在明堂祭祀昊天上帝时,以英宗皇帝配享;对于五方帝,由皇帝亲自献祭;对于五人帝、五官神位,派遣官员分别献祭。下诏恭敬地遵照执行。
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秦州知州韩缜被免去职务,分司西京【一】。起初,指使、三班奉职傅勍夜里喝醉了酒,误随韩缜进入宅邸,韩缜命令军校用包着铁头的棍棒杖打傅勍脊背一百多下,将其打死。傅勍的妻子拿着血衣击打登闻鼓上诉,下诏弹劾韩缜。大理寺判定韩缜的罪行为加役流,恰逢德音赦免,降为徒刑三年,属于公罪应当追夺官职并勒令停职,所以有了这项责罚。赏赐傅勍家绢帛一百匹。御史知杂邓绾上奏说:“韩缜凶狠专横擅自杀人,逞其残暴,而监司没有发觉举发,走马承受没有立即上报,请求一并责罚他们。”于是,走马承受、西头供奉官刘用宾因隐匿傅勍妻子的诉状被降一级官职,内臣刘希奭因不实奏报被赎铜十斤。刘挚上奏说王韶为韩缜喊冤,或许删取附于此。韩缜于十月甲子日判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