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八十九
历中,梁适知□州,乞以厢军代庙户,并裁减人数。时执政欲从适之请,独范仲淹云:「此与寻常利害不同,自是圣主崇礼先师之事,仁义可息,斯此人可减。今日虽行,他时必复之。」执政遂已。今乞裁酌施行。』及臣僚言:『孔子庙貌,国家之所常奉,而锡田之数,不足赒族人,袭封虽存,未免执事奔走,甚非所以尊荣之意。』今看详典故,自汉、魏以来,莫不封孔子之后,优赐田邑,然未尝明立制度,故承祠之礼有时而盛衰。国朝褒崇先圣,日益隆厚,真宗皇帝又尝赐经史于其家,使□州择儒生讲授,有以见祖宗尊奉圣祀,度越前代。今参议欲依所请,厘定典礼,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学以训其子孙,则朝廷崇儒尊道之意厚矣。今袭封衍圣公专主祠事,添助田百顷供祭祀外,许均赡族人;差洒扫户五十人、看林户五人,鎫依旧法;赐书,置教授一员,教谕本家子弟,如邻近乡人欲从学者听。改衍圣公为奉圣公,及删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颁赐施行。」从之。
译历中,梁适任□州知州,请求用厢军代替庙户,并裁减人数。当时执政大臣打算听从梁适的请求,只有范仲淹说:“这与一般的利害关系不同,这是圣上尊崇礼敬先师的事,仁义之风可以平息,这些人才能裁减。今天虽然实行,将来必定会恢复。”执政大臣于是作罢。现在请求斟酌施行。』以及臣僚进言说:『孔子的庙宇,是国家一向供奉的,而赐给的田产数量,不足以救济孔氏族人,袭封虽然存在,却难免要从事杂役奔走,这很不符合尊荣的本意。』现在查阅典故,自汉、魏以来,无不封赐孔子的后代,优厚赏赐田邑,然而不曾明确建立制度,所以承继祭祀的礼仪有时兴盛有时衰微。本朝褒扬尊崇先圣,日益隆重丰厚,真宗皇帝又曾赐给经史书籍到孔家,让□州挑选儒生讲授,由此可以看出祖宗尊崇奉祀圣人的心意,超越前代。现在参议想要依照请求,厘定典礼,任命官员来掌管经费,设立学校来训导孔氏子孙,那么朝廷崇儒尊道的心意就深厚了。现在袭封的衍圣公专门主持祠事,增加田产百顷供祭祀之外,允许平均赡养族人;派遣洒扫户五十人、看林户五人,其余依旧法;赐给书籍,设置教授一员,教导本家子弟,如果邻近乡人想跟从学习的,准许。将衍圣公改为奉圣公,以及删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颁布赐给施行。”朝廷听从了。
诏:「内侍押班梁惟简在太皇太后殿祗候近二十年,累有勤绩,今转出,可特与带遥郡刺史,不为例。」
权中书舍人苏辙言:(辙以九月十二日除起居郎,十一月二十四日除中书舍人,此时但以起居郎权中书舍人也。权中书舍人自辙始,当考。吕氏家塾记云云,附注在九月十二日丁卯。)「臣窃见梁惟简旬月之间三度超擢,皆以自前法外侥幸特恩为比,仍言它人不得援例。初自御药超带御器械及前省两资,改所寄文思副使,权入后省。只此一转,已是内臣进用之极,中外惊怪,皆有议论。次又以坤成节奏荐、恩泽两重,特转两官。于法,以特恩转官者,自文思副使当转皇城副使,又以特旨转供备库使【二】。臣于此时当撰告词,以其事未至太甚,未敢辄有论奏。曾未旬日,今又以罢本殿祗候与转一官。若依旧法,自供备库使当转西京左藏库使耳,今乃更超文思、左藏、皇城使三资,直带遥郡刺史。臣若不早论救,必将大致纷纭。窃谓朝廷非常特恩,当以待人臣非常之功。今惟简之为人,臣所不知,但见其给事宫省,岁月稍深,不过勤谨自将,别无非常功暛,而三度冒居此宠,皆非祖宗旧法。臣窃见太皇太后陛下自临御以来,肃清中禁,抑损外戚,私谒不行,滥恩尽去,谨守法度,自古所未尝有,岂肯于近习之臣,独开侥幸之路?必由条例委曲,圣意未暇一一尽详,而大臣不能守法,失于开陈,致此过当。不然,岂陛下能以法度绳治外家亲戚,而独不能以制内臣哉?若惟简别有出觽功劳,即乞宣示其状,令有司核实,以服中外之言。臣顷以不才,滥处言责,每因进对,辄蒙天銟,尝欲捐躯以报知遇,不敢循默,上负恩德。所有告词,臣未敢撰。」
初,惟简除内侍押班、权管入内押班事,范纯仁等累谏未允,韩维于帘前争之尤力。及惟简迁官,辙缴还词头,维因面奏论内降,且言:「仁宗□仁,每若近习、贵戚幸求恩泽,宣谕执政:『卿等但依公执奏,可以寝罢。』臣备位执政,自可执奏,不敢避人怨憎。」惟简遂罢迁官。(此据韩维传。八月十八日,除押班;九月十七日,除皇城副使。)
206 诏赐诸州、诸路转运、提刑司历。先是,岁以新历赐守土监司,官罢,听以历自随。知卫州王哲请以历赐有司,而不赐其人。诏并赐之。
定州路都总管司请马军系于六月分内阙马,听自出钱买马。从之。(新无,当考。)
枢密院言:「东南一十三将,自团将以来,未曾均定出戍路分,及不隶将兵内有出戍窠名数少,所管指挥数多去处,未得均当。欲除广南东、西两路驻札三将只充本路守御差使,及虔州【三】第六将、全永州第九将准备广南东、西路缓急勾抽策应,鎫不差戍他路,余八将及不隶将兵,依均定路分都钤辖司驻泊,分擘差使。即轮出将兵不隶将兵路分【四】,却于自京差拨步军前去补戍,候将兵回日,却行勾抽。」从之。
丁亥,户部言:「陕西制置解盐司奏:『庆历八年朝旨,范祥擘画更改解盐事,内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五】等八州军乞禁榷客盐,官自立额一万五千五百席货卖,许客旅将解盐于指定八州军折博务入纳,依立定盐价并加饶钱算给交引。所纳盐货,令逐州军相度立额,分擘与外镇县城寨出卖。将八州军官卖解盐,一依范祥旧法,许本司判给公凭,召客人自用财本指射入纳,据合支还客人盐价钱数,将转运司籴买年额盐钞纽算支给。其出卖到盐钱,都应副转运司籴买。』又奏:『检准嘉佑二年朝旨,制置解盐范祥奏客人兴贩不行,乞举差承务郎以上一员于在京置场,令将擘画盐钞出卖见钱,依旧于在京都盐院置库收纳盐钱【六】。乞先后有降解盐额钞,更不下转运司,仍于前一年冬季内一并起发到本司,委自本司依逐州军合得年额,相度紧慢支给,只许入纳见钱出卖。其外镇县城寨籴买钱数,依此施行。虑法行之初,转运司若无籴本,乞依近降朝旨,将诸司籴买
译诏书说:“内侍押班梁惟简在太皇太后宫殿服侍将近二十年,屡次有勤勉的业绩,如今调出,可特别授予遥郡刺史,此例不可作为常例。”
权中书舍人苏辙进言:“(苏辙在九月十二日被任命为起居郎,十一月二十四日被任命为中书舍人,此时只是以起居郎的身份代理中书舍人。代理中书舍人从苏辙开始,应当考证。吕氏家塾记载云云,附注在九月十二日丁卯日。)‘我私下看见梁惟简在一个月之内三次越级提拔,都是以从前法度之外的侥幸特恩作为比照,并且说其他人不得援引此例。起初从御药院越级兼任御器械及前省两个职级,改任寄禄官文思副使,代理进入后省。仅仅这一调动,已经是内臣晋升的极限,朝廷内外感到惊怪,都有议论。接着又以太后生辰进献、恩泽两重名义,特别提升两个官阶。按照法度,以特恩提升官阶的,从文思副使应当提升为皇城副使,又因特旨提升为供备库使。我当时应当撰写任命文书,因为事情还没有太过分,不敢擅自上奏议论。没过十天,现在又因为罢免本殿服侍而提升一个官阶。如果依照旧法,从供备库使应当提升为西京左藏库使罢了,现在却更越过了文思、左藏、皇城使三个职级,直接兼任遥郡刺史。我如果不尽早议论补救,必将导致极大的纷乱。我私下认为朝廷非常特别的恩宠,应当用来对待有非常功劳的大臣。如今梁惟简的为人,我不了解,只看见他在宫禁中服侍,岁月稍久,不过是勤勉谨慎地约束自己,别无非常功劳,却三次冒受此恩宠,都不符合祖宗旧法。我私下看见太皇太后陛下自从临朝以来,肃清宫中禁令,抑制削减外戚势力,私下的请托不行,滥施的恩惠全部去除,谨慎遵守法度,自古以来未曾有过,难道肯在近侍之臣身上,独自开启侥幸之路?一定是因为条例曲折,圣意来不及一一详细审察,而大臣不能遵守法度,失于陈述,导致此过当。不然,难道陛下能用法度约束外家亲戚,而唯独不能用制度制约内臣吗?如果梁惟简另有出众的功劳,就请求宣示其情况,让有关部门核实,以平息朝廷内外的议论。我近来因为不才,滥居言官之职,每次因进言应对,都蒙受天恩,曾想捐躯以报答知遇之恩,不敢因循沉默,上负恩德。所有的任命文书,我不敢撰写。’”
起初,梁惟简被任命为内侍押班、权管入内押班事务,范纯仁等人屡次劝谏未被允许,韩维在帘前争辩尤其激烈。等到梁惟简升官,苏辙缴还任命文书的草稿,韩维趁机当面奏论内降之弊,并且说:“仁宗皇帝仁爱,每当近侍、贵戚侥幸求得恩泽,就宣谕执政大臣:‘你们只要依据公理坚持上奏,就可以停止。’我备位执政,自然可以坚持上奏,不敢避讳别人的怨恨憎恶。”梁惟简于是罢免了升官。(此据韩维传。八月十八日,任命为押班;九月十七日,任命为皇城副使。)
诏书赏赐各州、各路转运、提刑司历书。先前,每年将新历书赏赐给地方长官和监司,官员罢免时,允许将历书随身携带。卫州知州王哲请求将历书赏赐给官府,而不赏赐给个人。诏书一并赏赐。
定州路都总管司请求马军在六月内缺马,允许自行出钱买马。听从了。(新史无此记载,应当考证。)
枢密院说:“东南十三将,自从团将以来,未曾平均确定出戍的路分,以及不隶属将兵的部队中出戍的名额数量少,所管辖的指挥数量多的地方,未能公平适当。想要除去广南东、西两路驻扎的三将只充任本路守御差使,以及虔州第六将、全永州第九将准备广南东、西路的紧急勾抽策应,不再差戍其他路分,其余八将及不隶属将兵的部队,依照平均确定的路分都钤辖司驻泊,分别差使。即轮流出戍将兵不隶属将兵的路分,却从京城差拨步军前去补戍,等到将兵回来时,再行勾抽。”听从了。
丁亥,户部说:“陕西制置解盐司奏:‘庆历八年朝廷旨意,范祥筹划更改解盐事务,其中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健、德顺等八州军请求禁止客盐,官府自行设立一万五千五百席的额度售卖,允许客商将解盐在指定的八州军折博务入纳,依照确定的盐价并加饶钱计算发给交引。所缴纳的盐货,让各州军相度设立额度,分配给外镇县城寨售卖。将八州军售卖解盐,完全依照范祥旧法,允许本司判给公凭,招募客人自用财本指射入纳,根据应支还给客人的盐价钱数,将转运司籴买年额盐折算支给。其售卖到的盐钱,都应当辅助转运司籴买。’又奏:‘检准嘉佑二年朝廷旨意,制置解盐范祥奏客人兴贩不行,请求举荐承务郎以上一员在京城设置场所,让将筹划盐钞售卖现钱,依旧在京城都盐院设置仓库收纳盐钱。请求先后有降解盐额钞,不再下发转运司,仍然在前一年冬季内一并起发到本司,委托本司依照各州军应得的年额,相度紧急缓急支给,只允许入纳现钱售卖。其外镇县城寨籴买钱数,依照此施行。担心法度施行之初,转运司如果没有籴本,请求依照最近降下的朝廷旨意,将各
鎫罢,止令转运司籴买。今后止绝诸司不得贩卖,虽有专一朝旨,亦许本司执奏。所有诸司日前买下钞数,乞委本司拘收,候民间盐钞稀少,相度出卖还钱。今后如本路缓急阙钱,须合朝廷应副,更不支降见钱公据,只将所赐钱在京封桩,依数权许别给盐钞【七】,委自本司不拘常制,选差官就彼置场相度,每席量减三二百文收买。近年以来,盐钞别立印号及旧钞别号新钞年月行使,如此之类,今后鎫乞禁止。』本部看详,请候民间积滞盐钞少日,如有朝廷应副本路见钱,委自本部相度,依此施行。所有盐价,元定每席六缗,难议改易。兼元丰六年七月,朝廷以见钱给赐陕西转运司支用,本司差官就京请领收买紬绢银等赴陕西,除龏乘外,尚获厚息。今来应副陕西钱,欲乞依此擘画,不须给降公据并额请盐钞。」从之。(旧录因吕大忠奏议删修,今用之。奏议甚详,或更可参取增入。新本删修旧本,颇多窒碍不相照处,合只用旧本。新本云:户部言,陕西制置解盐司奏:「庆历八年朝旨,范祥议改解盐事,内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禁榷客盐,官自鬻盐,岁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一依范祥旧法,其出卖到盐钱,以给转运司籴买。」又奏:「检准嘉佑二年朝旨,制置解盐范祥乞奏举差承务郎已上一员,于在京置场,令将盐钞出卖见钱,都盐院置库收纳。乞今后有降解盐额钞,更不下转运司,委自本司依逐州军合得年额支给。又虑行法之初,转运司无籴本,乞只令转运司籴买,止绝诸司不得贩卖。其诸司日前买下钞数,乞委本司拘收,候民间盐钞稀少,相度出卖,归其钱诸司。」本部看详,请候民间积滞盐钞稀少日,朝廷或应副本路见钱,委自本部相度。所有盐价,元定每席六缗,难议减易。兼元丰六年七月,朝廷以见钱给赐陕西转运司支用,本司差官就近京请领收买紬绢等赴陕西,除龏乘外,尚获厚息。今来应副陕西钱,欲乞依此。从之。九月六日,户部云云可参考。)
译榷盐事务结束后,只命令转运司进行采购。今后严禁各机构贩卖,即使有专门的朝廷旨意,也允许本机构上奏执掌。对于各机构此前购买的盐钞数额,请求委派本机构收回,等到民间盐钞稀少时,酌情出售以偿还钱款。今后如果本路紧急缺钱,必须由朝廷供给,不再发放现钱和公据,只将所赐钱款在京师封存,按数额暂时允许另给盐钞,委派本机构不拘常规,选派官员到当地设置场所酌情处理,每席酌情减少二三百文进行收购。近年以来,盐钞另外设立印号,以及旧钞另标新钞年月行使等此类做法,今后请求禁止。户部审查后认为,请等到民间积压滞销的盐钞减少时,如果有朝廷供给本路的现钱,委派户部酌情处理,依照此法施行。至于盐价,原定每席六缗,难以商议更改。况且元丰六年七月,朝廷将现钱赐给陕西转运司支用,该司派遣官员到京师请领,购买绸绢、银等运往陕西,除去运输损耗外,还获得了厚利。现在供给陕西的钱款,请求依照此法筹划,不必发放公据和定额盐钞。朝廷批准了。(旧录因吕大忠的奏议删修,现在采用它。奏议非常详细,或许还可以参考增入。新本删修旧本,有很多阻碍不相照应的地方,应该只使用旧本。新本说:户部说,陕西制置解盐司上奏:“庆历八年朝廷旨意,范祥提议改革解盐事务,其中延、庆、渭、原、环、镇戎、宝安、德顺等八州军禁止私人贩卖客盐,官府自行卖盐,每年以一万五千五百席为定额,完全依照范祥旧法,其卖盐所得钱款,用来供给转运司采购。”又上奏:“查得嘉佑二年朝廷旨意,制置解盐范祥请求奏举差遣承务郎以上官员一员,在京师设置场所,命令将盐钞出卖换成现钱,由都盐院设置仓库收纳。请求今后有降下的解盐额钞,不再下发给转运司,委派本机构依照各州军应得的年额支给。又担心执行法令之初,转运司没有采购本钱,请求只令转运司采购,严禁各机构不得贩卖。对于各机构此前购买的盐钞数额,请求委派本司收回,等到民间盐钞稀少时,酌情出卖,将钱款归还给各机构。”户部审查后认为,请等到民间积压滞销盐钞稀少时,朝廷如果供给本路现钱,委派户部酌情处理。至于盐价,原定每席六缗,难商议更改。况且元丰六年七月,朝廷将现钱赐予陕西转运司支用,该司派遣官员就近到京师请领,购买绸绢等运往陕西,除去运输损耗外,尚获厚利。现在供给陕西的钱款,请求依照此办。朝廷批准了。九月六日,户部云云可参考。)
诏:「奉议郎、前太府寺丞王璋许守本官,依旧太府寺丞,分司南京。今后应自请分司鎫带职事官。」璋以疾自陈故也。
枢密院言:「将、副就移别将、副者,通补前任月日,满三年替;所补不及一年,愿再满一任者,听。即副将升正将、使臣初移副者,鎫别理三年满替。」从之。
戊子,诏:「内地及川广知州、通判,除堂除人外,鎫以三十月为任。」(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可考。)
诏户部,以减罢仓部郎中一员,许复置,专勾覆案并印发诸色钞引。
又诏:「新授资政殿学士、知郑州张璪不许辞免明堂大礼支赐。」璪为中书侍郎,以疾在告,礼毕,执政官例有赐,不与祭者当罢,故特给之。
吏部请:「本贯川人听三班内一任归川,其因酬銟得家便、优便及不拘路分者,亦不注川阙。」从之。
己丑,刑部请:「开封府告获造伪、杀伤等事,合官给赏钱者,鎫于本府贼盗赏钱内支。」从之。(新无。)
庚寅,知汝州、正议大夫章惇知扬州。(十八日,王岩叟、朱光庭、吕公着等论列,依旧知汝州。吕大防政目:六日,章惇知扬州,又邢恕知汝州。于「汝州」下注云:已除复罢。附见,当考。)
中散大夫王令图为都水使者。
吏部侍郎傅尧俞罢详定役法,从所请也。(九月二十日,尧俞辞。)
内侍押班梁惟简管勾景灵宫。
诏:「应试中馆职者,内选人除试正字,改官请俸等鎫依太学博士法。未升朝官除校书郎,升朝官除秘阁校理。正字供职四年,除秘阁校理,仍候改寄禄官日除。校书郎供职二年,除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集贤、秘阁校理,著作郎比直集贤院、直秘阁。」
三省奏:「臣僚上言,朝廷立差役之法,许私自雇人,州县行之已有次序。近朝旨弓手一役却令正身祗应,恐公私未便。」诏:「应弓手正身不愿充役者,许雇曾募充弓手得力之人【八】,仍不得过元募法雇钱之数。令府界提点司、逐路转运司相度施行。」
御史中丞刘挚言:
臣窃意朝廷必以差法初行,弓手一役乍差乡户,未习捕盗次第,而旧日应募之人一旦放罢,或无所业,挟其素艺,去而为盗,故降今来指挥,欲以权其始而待其成。臣窃以谓二者非所宜忧也。盖差役方复,事未就绪,若假以岁月,则法自成而事定矣。
昨三月十七日敕,弓手曾经斗战,缉捕有功者,虽无户等,特与存留,则收拾旧人,已有此法。且弓手不可不用差法者,盖乡人在役,则不独有家丁子弟之助【九】,至于亲族、婚姻及其里落之觽,莫不为之营援,同其休戚,一有捕限,则人人张耳目,出方略,以求盗贼;又其土著自重,故无逃遁之患。此乃从弓手得贼所以常多于它警捕之人,而祖宗以来,弓手所以必用正身也。自行雇募以来,盗寇充斥,盖所募浮惰之人,不任其责。差之与雇,利害如此,然则祖宗之法岂无意哉?行之百余年,不闻上等户以为不便而愿雇人也。
夫上之使民,使其出力则易,使其出钱则难,此古今之通义易晓也。今朝廷指挥虽云不愿充役方许雇人,然官司上下利者旧人惯熟,或以人情留占,必须沮斥新户,使之雇人,安能见其愿与不愿之情?臣深恐被差之人岁出缗钱不易,却须归怨差法,奸人因而可以摇动议论。兼天下徭役重轻,州县风俗异宜,固当随方制之,不可燍以一法。
臣观五路弓手,熙宁以前正身充役之时,最号强劲,往往逐名家自养马,其材艺捕缉胜于它路。近日复差以来,妥帖就役,皆已试之效,亦不闻其不乐而愿出钱雇人也。访闻惟是川、蜀、江、浙等路昨差至第一等人户充役,皆习于骄脆,不肯出力为公家任捕察之责,故宁出资雇代,自以为便。然此皆一偏之利,而议者不察,遂乃一例变动成法。今朝廷若未肯追寝许雇之命,必欲委曲徇民,则宜分别利害大小,权为之制。自来盗贼最多及弓手正身久有成暛者,无如五路。臣欲乞五路弓手鎫依祖宗
译诏书说:“奉议郎、前太府寺丞王璋准许保留原官职,依旧担任太府寺丞,分司南京。今后凡是自行请求分司的带职事官,都按此例办理。”这是王璋因病自行陈述缘故的缘故。
枢密院上言说:“将领、副将改任其他将领、副将的,连同补算前任的月日,满三年替换;所补任不足一年,愿意再满一任的,听任。如果是副将升为正将、使臣初次改任副将的,另外计算三年满任替换。”朝廷听从了。
戊子日,诏书说:“内地及四川、广南的知州、通判,除了由中书省直接任命的人之外,都以三十个月为一任。”(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可考证。)
诏令户部,因为裁减罢免了一名仓部郎中,准许重新设置,专门负责勾稽复核案卷以及印发各种钞引。
又下诏说:“新授资政殿学士、知郑州张璪不允许辞谢免除明堂大礼的支赐。”张璪任中书侍郎,因病休假,大礼结束后,执政官按例有赏赐,不参与祭祀的人应当罢免,所以特别给予他。
吏部请求说:“本贯四川的人准许在三班内一任归四川,那些因酬赏得到家便、优便以及不拘路分的人,也不注官四川的缺额。”朝廷听从了。
己丑日,刑部请求说:“开封府告发抓获制造伪物、杀伤等事,应当由官府给予赏钱的,都从本府贼盗赏钱内支出。”朝廷听从了。(《宋史新编》无此条。)
庚寅日,知汝州、正议大夫章惇改任知扬州。(十八日,王岩叟、朱光廷、吕公着等人论奏,章惇依旧知汝州。吕大防政目记载:六日,章惇知扬州,又邢恕任知汝州。在“汝州”下注云:已除复罢。附见于此,应当考证。)
中散大夫王令图任都水使者。
吏部侍郎傅尧俞罢免详定役法,是听从他的请求。(九月二十日,尧俞辞任。)
内侍押班梁惟简管勾景灵宫事务。
诏书说:“应试馆职的人,内选人除授正字,改官请俸等都依照太学博士的法令。未升朝官除授校书郎,升朝官除授秘阁校理。正字供职四年,除授秘阁校理,仍等候改寄禄官时除授。校书郎供职二年,除授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照集贤、秘阁校理,著作郎比照直集贤院、直秘阁。”
三省上奏说:“臣僚上言,朝廷设立差役之法,准许私自雇人,州县实行已有次序。近来朝廷旨意弓手一役却令正身服役,恐怕公私都不方便。”诏书说:“凡是弓手正身不愿充役的,准许雇佣曾经招募充任弓手得力的人,但仍不得超过原招募法令雇佣的钱数。命令府界提点司、各路转运司相度施行。”
御史中丞刘挚上言:
臣私下认为朝廷必定是因为差法刚开始实行,弓手这一役事突然差派乡户,不熟悉捕盗的次序,而往日应募的人一旦放罢,或许没有职业,凭借他们平素的技艺,离去成为盗贼,所以下达现在的指挥,想要以此权衡开始而等待其成功。臣私下认为这两者都不是应当担忧的。大概差役刚刚恢复,事情尚未就绪,如果给予岁月,那么法自然形成而事情就定了。
去年三月十七日的敕令,弓手曾经斗战,缉捕有功的,虽然没有户等,特别给予存留,那么收拾旧人,已有此法。况且弓手不可不用差法的原因,在于乡人在役,不仅有家丁子弟的帮助,至于亲族、姻亲以及乡里的众人,没有不为之营援的,同其休戚,一旦有捕盗期限,那么人人张耳目,出方略,以求盗贼;又因为他们土著自重,所以没有逃遁的祸患。这就是从弓手抓获盗贼常常多于其他警捕之人,而祖宗以来,弓手必定使用正身的原因。自从实行雇佣以来,盗寇充斥,大概是因为所招募的浮惰之人,不能胜任其责任。差派与雇佣,利害如此,那么祖宗的法令岂是无意的吗?实行了一百多年,没听说上等户认为不方便而愿意雇人的。
上级使唤百姓,使他们出力就容易,使他们出钱就困难,这是古今通行的道理容易明白的。现在朝廷指挥虽然说不愿充役才准许雇人,然而官吏上下利于旧人惯熟,或许以人情留占,必定要阻抑新户,使他们雇人,怎么能看见他们愿意与不愿意的情况呢?臣深深担心被差派的人每年出缗钱不容易,却必须归怨于差法,奸人因而可以摇动议论。加上天下徭役轻重,州县风俗不同,固然应当随方制定,不可一概而论。
臣观察五路弓手,熙宁以前正身充任役事的时候,最号称强劲,往往逐名家自己养马,他们的材艺捕缉胜于其他路。近日恢复差派以来,妥帖就役,都是已经试验过的成效,也没听说他们不乐意而愿意出钱雇人的。访闻只有川、蜀、江、浙等路往日差派到第一等人户充任役事,都习惯于骄脆,不肯出力为公家担任捕察的责任,所以宁愿出资雇代,自以为方便。然而这都是一偏之利,而议论的人不察,于是便一例变动成法。现在朝廷如果不肯追回准许雇佣的命令,必定想要委曲顺从百姓,那么应当分别利害大小,权宜制定制度。自来盗贼最多以及弓手正身久有成例的,无如五路。臣请求五路弓手都依照祖宗
旧法及今年七月三日申明圣旨指挥须得正身祗应外,其余路分即依今月六日指挥【一○】,仍乞将旧有户等差役者,及前项曾经战斗有功存留者,舆情愿雇人者,三色通计,不得过正额一半人数,所贵新旧相兼,渐熟捕盗事体。其三色人数内,遇有阙额,止行差补【一一】,则一二年间,差法成就,雇可罢矣。
译按照旧法以及今年七月三日重申的圣旨指令,必须本人亲自服役之外,其余各路地区则依照本月六日的指令执行。同时请求将原本按户等承担差役的人,以及前述曾参与战斗有功而得以留任的人,以及民意愿意雇人服役的人,这三类人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原定名额的一半,以便新旧人员搭配,逐渐熟悉捕盗事务。在这三类人员中,如遇缺额,只实行差补,那么在一两年间,差役制度得以确立,雇佣制就可以废止了。
朝廷立法,不可以事初一二小害概坏大体。所谓弓手正身之小害者,惟是南方上等人户,其子弟多修学为举人,故为未便,造起浮言,以惑议者之听。殊不知每岁出缗钱雇代,其久远之害不细也。兼祖宗以来,行正身充役之法,通于天下,已百有余年,曾不闻其不便。今朝旨虽欲周顺人情,下许雇之法,然止可作权时指挥,宜立限一年或二年,候人情习熟,欲罢代法。伏乞详臣今来所请事理,特赐施行外,其许雇路分,仍乞相度人户二丁以下,方听依近制雇人代役。侍御史王岩叟言:
臣窃详弓手一役,令正身祗应,极为允当,不当更有此指挥。按差役旧法,诸色公人固有许私自雇人替名者,惟弓手鎫须正身充役,盖有深意。正身弓手人人自爱惜【一二】,督之捕盗,有畏惧罪责之心;又其婚姻、亲戚布在村落,人人皆与为耳目,有易于缉捕之势。一境之内赖之以安者,乡户正身弓手也。祖宗以来,行之有已然之效。熙宁变法,既用雇募,又复减人,寇攘为之纵横,郡县无以为计。近自陛下复行差法,弓手鎫用正身,又添人数,四方来者更言其便,盗贼衰息,善良安堵,又皆已试之验。况天下弓手,自行雇役以来,减削殆尽,三路县分有止存八人之处;其间亦多是元系户等,今来已往往就差充役,此外合放罢者所在无几,其有色役可容替名,何忧失业?岂可苟因不切事情之偏辞,遂更已见功暛之成法,使天下复以为疑?伏望圣慈特赐详察,更不施行许弓手雇替指挥,以信号令,以严纪纲。
贴黄称:
臣愿陛下主张差役大法,勿容异议稍有变更,使天下之人复受其弊。臣昨因司马光薨,曾上章为陛下言:「今天下事大定矣,民安且乐矣,惟在陛下持之益坚,信之益笃,勿有所移,则天下幸甚。」伏望圣慈于听言之际,每加省察,臣愚不胜至恳。昨罢保甲之初,说者亦多云必将聚为髃盗,而人人复业乐生,无为州县之害者。今放罢弓手,孰与保甲之多寡?何伤于事,而劳过计如此?事初虽小有未安,不久亦自当鴲业,此非朝廷之所患也。正当患却用雇人,则盗贼复将不可戢矣。自来雇募之人,往往无家,不堪倚仗,尤于捕盗莫肯用心,州县常以为患。今幸得差乡户正身,安可复许雇替,开无穷之弊也?(挚、岩叟言从违,当考。明年正月九日【一三】、十九日,苏轼自辨策问,有及此者。)监察御史上官均言:
臣昨于今月初三日尝具奏论差役之法,其一以为在□民力,欲乞逐等色役立三番之法,使休闲之日多,供役之日少,则民自裕于衣食。此诚役法之要,在陛下深诏有司详讲而熟计之,以惠天下。
臣窃以东南言之,役之最重者莫如衙前,其次弓手。今来东南长名衙前招募既足,所差不及上户,上户之民必差弓手,则是以上户就中户之役,实为优幸。何以言之?熙宁以前,上户系差衙前,每一次差役,多者费至千缗,其后出助役钱,每岁多者亦至数百缗。今来既充弓手,每岁所出不过四十千,每一役五年,共费止二百千,比之前日,实为优轻。上户之产厚,下户之产薄,而例皆五年一替,实为不均。
大率差役之行,上户产厚而役轻,下户产薄而无役,所当□恤,正在中户。今欲裕中户之民,则在增上户之役。设如第二等户差弓手役,以五年一替,第一等户产业既厚,每差弓手,宜增年数。盖上户产业,本等中又分五等,其最厚者宜役十年而罢,其次九年以至六年。弓手一役,今来既许雇人,则虽十年一替,所费止四百千,于上等人户别无妨废。如所雇人役及五年愿替者,许别雇人承替。盖自来衙前亦随产业税钱多少销折重难分数,今来上等人户,亦宜就本等厚薄递增差役年数。上等人户入役既加年数,则中等人户自然□裕,此损有余以补不足之术也。
臣窃见十月六日指挥,应弓手正身不愿充役者,许雇曾募充弓手得力之人。臣窃思此法公私最便,而议者或以为皇佑以前弓手率用正身,产业既厚,则
译朝廷制定法令,不能因为事情初期出现的一两点小害,就一概破坏大体。所谓弓手必须本人服役这一规定带来的小害,只是南方上等户人家的子弟多读书准备参加科举,所以觉得不便,于是制造流言,来迷惑议论者的听闻。他们却不知道每年出钱雇佣他人代替服役,其长远的危害并不轻微。况且自祖宗以来,实行本人充任差役的法令,通行天下,已经一百多年,从未听说有什么不便。如今朝廷旨意虽然想要顺应人情,下达允许雇佣的法令,但这只能作为临时的指令,应当设定一年或两年的期限,等到人们习惯之后,就废除代役的法令。恳请陛下详细考察臣现在所请求的事理,特别恩准施行;至于允许雇佣的路分,仍恳请斟酌,只有两丁以下的户,才听任依照近来的制度雇佣他人代役。侍御史王岩叟说:
臣私下详细考察弓手这一差役,命令本人亲自服役,极为恰当,不应当再有这样的指令。按照差役的旧法,各种公人本来有允许私自雇佣他人顶替名字的,只有弓手必须本人充任差役,这其中有深意。本人担任弓手,人人都爱惜自己,督促他们捕盗,他们有畏惧罪责的心理;又因为他们的婚姻、亲戚分布在村落中,人人都能成为耳目,有易于缉捕的形势。一境之内依靠他们而得到安宁的,正是乡户本人担任的弓手。自祖宗以来,实行这一制度已有明显的成效。熙宁年间变法,既然采用雇佣招募,又再次减少人数,盗贼因此横行,郡县没有办法应对。近来自从陛下恢复差役法,弓手都用本人,又增加了人数,四方来的人都说这很方便,盗贼减少,善良百姓安居乐业,这都是已经验证过的效果。况且天下的弓手,自从实行雇佣差役以来,削减得几乎殆尽,三路有些县份只存有八人;其中也多是原本属于户等的,现在往往就征发充任差役,此外应该放免的所在无几,那些有色役可以允许顶替名字的,何必担心失业?怎么可以因为不切合实际情况的片面言辞,就更改已经见到功效的成法,使天下人再次产生疑虑?恳望圣慈特别恩准详细考察,不再施行允许弓手雇佣他人顶替的指令,以昭示号令,以严明纪纲。
贴黄称:
臣希望陛下主持差役的大法,不容许异议稍有变更,使天下人再次遭受弊端。臣昨天因为司马光去世,曾上章对陛下说:“如今天下大事已经安定,百姓安乐,只在于陛下坚持得更加坚定,信任得更加笃诚,不要有所动摇,那么天下就幸运了。”恳望圣慈在听取言论的时候,每次加以省察,臣的愚见不胜恳切。昨天罢免保甲之初,议论的人也大多说必将聚集成为群盗,而人人恢复职业乐于生存,没有成为州县祸害的。如今放免弓手,与保甲相比谁多谁少?有什么损害事情,而过度计较到如此地步?事情起初虽然小有不安,不久自然也会恢复职业,这不是朝廷所担忧的。正当担忧的是如果使用雇佣的人,那么盗贼又将无法遏制了。历来雇佣招募的人,往往没有家室,不能倚仗,尤其对于捕盗不肯用心,州县常以此为患。如今幸好征发乡户本人,怎么可以再次允许雇佣顶替,开启无穷的弊端呢?(挚、岩叟言论的从违,应当考证。明年正月九日、十九日,苏轼自辨策问,涉及此事。)监察御史上官均说:
臣昨天在今月初三日曾经具奏论述差役的法令,其中一条认为在于宽减民力,请求对各类差役设立三番轮替的法令,使休闲的日子多,服役的日子少,那么百姓自然在衣食上宽裕。这确实是役法的关键,在于陛下深切诏令有关部门详细讲求并仔细计算,以恩惠天下。
臣私下以东南地区来说,差役中最重的没有比得上衙前的,其次是弓手。如今东南长名衙前招募已经充足,所征发的不到上等户,上等户的百姓必定征发弓手,这就是让上等户承担中等户的差役,实际上是优待幸运。怎么说呢?熙宁以前,上等户征发衙前,每一次差役,多的花费达到千缗,其后出助役钱,每年多的也达到数百缗。如今既然充任弓手,每年所出不过四十千,每一任五年,总共花费只有二百千,比起从前,确实优待轻省。上等户的财产丰厚,下等户的财产微薄,而惯例都是五年一替,确实不平均。
大抵差役实行,上等户财产丰厚而差役轻,下等户财产微薄而无差役,应当体恤的,正在中等户。如今想要使中等户的百姓宽裕,就在于增加上等户的差役。假如第二等户征发弓手差役,以五年一替,第一等户产业既然丰厚,每次征发弓手,应当增加年数。因为上等户产业,在本等中又分五等,其中最丰厚的应当服役十年才罢免,其次九年以至六年。弓手这一差役,如今既然允许雇佣他人,那么即使十年一替,所费只有四百千,对上等户没有妨碍。如果所雇佣的人服役满五年愿意顶替的,允许另外雇佣他人承接顶替。因为历来衙前也随着产业税钱多少销折重难分数,如今上等户,也应当在本等厚薄中递增差役年数。上等户服役既然增加年数,那么中等户自然宽裕,这是损有余以补不足的方法。
臣私下见到十月六日的指令,凡是弓手本人不愿意充任差役的,允许雇佣曾经招募充任弓手得力的人。臣私下思考这法令公私最方便,而议论的人有的认为皇佑以前弓手都用本人,产业既然丰厚,那么
自爱惜而重犯法,又有乡党、亲戚以为耳目,其于捕盗最为得力,今既用游手浮浪之民,实为非便。臣以为不然。自古用兵之法,使愚、使勇、使贪。盖勇则轻死,不惮强敌。彼愿□畏法者,使之承符帖追逮邑民则可矣,俾之冒白刃,不顾死与贼角胜,岂其所长哉?自古为将,闻募士以战者有矣,未闻驱畏法自爱之民以求胜也。又自熙宁以前,弓手之役例差第二等以下人户。今来既差及上户,而上户之民平居自养,乘坚策肥,薄材绵力,强以捕盗,岂其所长哉?又有两丁为儒,或皆孱弱不足任使,驱以就役,是禁其为学而强其不能,于公则不适用,于私则非所便,岂法之善哉?臣窃见两浙诸邑差正身充弓手,至有涕泣以辞免者,此利害可见矣。盖弓手之役,异于他役,须强悍敢斗,轻死慕赏者为可任使。彼富足而孱弱者,既怯于斗,又无慕赏之心,岂若就雇之人为可用哉?又况就雇之民,亦生长于闾里,人情谙熟,盗贼所发,岂无故旧、亲戚为之耳目哉?自熙宁以来,行募役之法,是时不闻盗贼所至充斥,岂雇募弓手之累哉?又今来立法,许雇曾充弓手得力之人。彼当役人户,既自选雇,以身保任,必加详择得力有行止之人,比往时泛加招募,宜有间矣。
译人们因为爱惜自身而不敢轻易触犯法律,又有同乡、亲戚作为耳目,这在抓捕盗贼方面最为得力,如今既然使用游手好闲、行为不端的人,实在是不方便。我认为并非如此。自古以来用兵的方法,是让愚钝的人、勇敢的人、贪婪的人去作战。大概是因为勇敢的人轻视死亡,不畏惧强大的敌人。那些愿意畏惧法律的人,让他们拿着官府符帖去追捕县里的百姓是可以的,但让他们冒着白刃,不顾生死与盗贼搏斗,这难道是他们的长处吗?自古以来作为将领,听说招募士兵去作战的有,没听说过驱使畏惧法律、爱惜自身的人去求取胜利的。又自从熙宁以前,弓手的差役通常征派第二等以下的人户。如今既然征派到上等户,而上等户的百姓平时自我供养,乘坐坚固的车马,骑着肥壮的骏马,资质平庸、力量薄弱,强迫他们去抓捕盗贼,这难道是他们的长处吗?又有两丁都是读书人的,或者都孱弱不足以任使,驱使他们去服役,这是禁止他们求学而强迫他们做不能做的事,对公家来说不适用,对私家来说也不方便,这难道是好的法令吗?我私下看到两浙各邑征派本人充当弓手,甚至有流泪哭泣请求免除的,这利害关系可见了。大概弓手的差役,不同于其他差役,必须强悍敢斗、轻视死亡、羡慕奖赏的人才可以任使。那些富足而孱弱的人,既害怕搏斗,又没有羡慕奖赏的心,哪里比得上雇佣的人可用呢?又况且雇佣的百姓,也生长在乡里,熟悉人情,盗贼发生,难道没有故旧、亲戚作为耳目吗?自从熙宁以来,实行募役的法令,这时没听说盗贼到处充斥,难道是雇佣弓手的累赘吗?又如今立法,允许雇佣曾经充当弓手且得力的人。那些应当服役的人户,既然自己选择雇佣,以自身担保任用,必定仔细选择得力且有操守的人,比起以往泛泛招募,应当有所不同了。
议者又以为五路之民勇悍慕赏,乐以正身充应弓手,今既召雇,恐不足以捕盗。臣以为不然。今来立法,应弓手正身不愿充役者,许雇得力之人,听其便尔,非谓不许以正身在官也。彼五路之民既勇悍慕赏,乐以正身充应,乌有不可哉?大抵为国制法,可因否革,与时变通,要以便民为本。皇佑役法,于今损益固非一二,岂必胶于新旧哉?愿陛下参酌古今之宜,断以不惑,庶几法无屡变,吏有常守,民获安便。
礼部言:「户部关:『准敕户部尚书厅置拘辖一司。按旧三司所管场务,官制后,鎫不曾差官点检。欲乞除依条所辖寺、监季点外,如不系本部所辖场务,亦依此关所属点检讫报本部【一四】,诏今后郎官与寺、监官互轮季点。』【一五】今详诸坊库虽旧系三司主行之事,缘见隶本部所辖,若候到别部移文方行点检,于理未顺。欲乞每季终,本部郎官与光禄寺官依今来朝旨互轮点检,更不候户部关报,如有点检系户部事,即行关报。其余诸部亦合依此。」从之。(新本削此。)
户部言:「嘉佑中,中书札子,解盐钞立定一百六十六万三千四百缗为年额。今相度岁给解盐钞欲以二百万缗为额,买马之类鎫在数内。其应系见钱公据鎫乞寝罢,庶不侵害钞法。候将来民间积滞盐钞稀少,价直平日,其岁给之钞别奏取朝旨,节次增给,以助经费。」从之。(元丰二年二月丙辰,以二百二十四万缗为额,当考,此月三日云云可参考。)
右司谏王觌言:「臣伏见臣僚上言,乞罢进纳人出官【一六】及裁减荫补、特奏名并胥吏入流人数,已系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等同共看详。臣窃闻尚书都官军大将等共以一千二百人为额,其以磨勘及功劳酬赏、改转借职、殿侍、差使者,岁数千人,于入流最为冗滥。今额常不足,逐旋收补而已。而侍郎右选乃以使臣员多阙少,差注不行。臣愚以谓军大将等合勾当纲运内,择其可以令近下使臣管勾者,或理住程,或当短使,优与请给酬赏,即使臣愿就者必多,不惟逐岁可渐减出官人数,兼侍郎右选得阙次稍增,易为差注,使待次日久,贫困之人早得请给,不为无补。其军大将等员额,据合用人数外,不愿放罢者,且令与使臣相兼差使,候有阙更不招填。伏望圣慈指挥下有司,与前项裁减入流事一处相度施行。」
贴黄称:「军大将等虽以一千二百人为额,见今不及千人,故不住招填。惟勾当在京场务百余人,内有帐籍难成之处,号为繁重,其余管押纲运者,多可差近下使臣勾当。况今天下纲运,已差使臣勾当者不少,即知押纲运大将显然可以消减。恐议者以谓大将等既减去纲运,专令充繁重场务专副非便。臣窃谓京师场务所谓繁重者,惟在帐籍,其造帐目可别作处置。臣伏见天下州郡场务,甚有出纳浩瀚之处,其专副及造帐人管勾逐年帐籍,无不如期而毕,独京师场务帐籍难成者,但立法未善而已。」(觌自注:「十月六日上殿札子。」八月二十六日上官均云云。)
辛卯,复象州武化县。
壬辰,夏国主嗣子干顺以父秉常卒,遣吕则罔聿谟等八人告哀。(十二月十四日赐诏。)
右仆射吕公着提举修神宗皇帝实录。
右司谏王觌言:「谏官职事,凡执政过举、政刑差谬,皆得弹奏。虽在中书后省供职,即不可如中书其它属官时与执政相见。欲乞今后中书舍人暂阙,亦不许差谏官兼权。」从之。时中书批状令觌兼权故也。(九月十六日诏可考。)
看详诉理所言:「准朝旨取索元丰以来大理寺、开封府、御史台断遣过因内降探报公事,元犯断遣刑名,看详内有不合受理,情可矜恕者,具事理以闻。其殿前马步军司自元丰元年后应准内降公事案,未审合与不合取索看详。」诏:「如因人陈诉,许取索看详。」(新无。)
兵部言:「欲乞今后应呈试武艺人依条合授品官者,从本部关吏部奏拟给告;差使已下,从本部依蕃官例施行。」从之。(新无。)
译议论的人又认为,五路百姓勇猛强悍,羡慕奖赏,乐于以本人身份充当弓手,现在既然允许召雇,恐怕不足以捕捉盗贼。臣认为并非如此。现在制定的法规,凡是弓手本人不愿服役的,允许雇佣得力之人,听任其便利,并不是说不允许以本人身份在官府服役。那五路的百姓既然勇猛强悍、羡慕奖赏,乐于以本人身份应役,怎么会有不可行的道理呢?大抵为国家制定法令,应当根据情况决定因袭或改革,顺应时势变化,要以便利百姓为根本。皇佑年间的役法,到现在增减修改本来就不止一二处,难道一定要拘泥于新旧之分吗?希望陛下参酌古今适宜的做法,果断决断而不疑惑,或许能使法令不再频繁变更,官吏有固定的职守,百姓获得安定便利。
礼部上奏说:“户部函告:‘依据敕令,在户部尚书厅设置拘辖一司。查考旧制,三司所管辖的场务,在官制改革后,未曾派遣官员点检。请求除了依照条令对所属的寺、监进行季度点检外,如果不属于本部管辖的场务,也依照此例函告所属部门点检完毕后上报本部。’诏令今后由郎官与寺、监官员轮流进行季度点检。’现在详细考察,各坊库虽然旧制属于三司主管的事务,因为现在隶属于本部管辖,如果等到其他部门移文才进行点检,在道理上不顺。请求每个季度末,本部郎官与光禄寺官员依照现在的朝旨轮流点检,不再等待户部函告上报,如果有点检涉及户部事务,就进行函告上报。其余各有关部门也都应当依照此例。”朝廷批准了。(新本删去了这段。)
户部上奏说:“嘉佑年间,中书省札子规定,解盐钞定为一百六十六万三千四百缗作为年度定额。现在考虑每年发放解盐钞,想要以二百万缗为定额,购买马匹等费用都包含在这个数额内。那些应当用现钱支付的公据,请求全部停止,以便不损害盐钞的法度。等到将来民间积压滞销的盐钞稀少,价格平复,每年发放的盐钞再另行奏请朝廷旨意,分次增加发放,以补助经费。”朝廷批准了。(元丰二年二月丙辰,以二百二十四万缢为定额,应当考证,这个月三日的记载可供参考。)
右司谏王觌上奏说:“臣观察到臣僚上言,请求废除进纳人出官以及裁减荫补、特奏名和胥吏入流的人数,已经由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等共同审阅。臣私下听说,尚书都官军大将等共以一千二百人为定额,那些通过磨勘以及功劳酬赏、改转借职、殿侍、使者等途径入流的,每年有数千人,在入流人员中最为冗杂泛滥。现在定额常常不足,只是随时招收补充罢了。而侍郎右选却因为使臣员额多而空缺少,差遣任命无法推行。臣愚昧地认为,军大将等应当负责的纲运事务中,选择那些可以让下级使臣管理的,或者缩短行程,或者担任短途差使,优厚给予俸禄酬赏,那么使臣愿意担任的必然很多,这不仅每年可以逐渐减少出官的人数,而且侍郎右选得到的空缺稍微增加,容易进行差遣任命,使等待任职时间长久、贫困的人早日得到俸禄,不是没有补益。那些军大将等的员额,在应当使用的人数之外,不愿意放罢的,暂且让他们与使臣兼任差使,等到有空缺就不再招募填补。希望陛下慈悲指挥下达给有关部门,与前面提到的裁减入流事务一起考虑施行。”
贴黄称:“军大将等虽然以一千二百人为定额,现在不到一千人,所以不停止招募填补。只有负责在京场务的一百多人,其中有账籍难以完成的地方,号称繁重,其余负责押送纲运的,大多可以差遣下级使臣管理。况且现在天下的纲运,已经差遣使臣管理的不少,就知道押送纲运的大将显然可以削减。恐怕议论的人认为大将等既然减去了纲运,专门让他们充当繁重场务的专副不便。臣私下认为,京师场务所谓繁重的,只在于账籍,其造账目可以另外处置。臣观察到天下州郡场务,很有出纳浩瀚的地方,其专副及造账人管理每年的账籍,无不如期完成,唯独京师场务账籍难以完成的,只是立法不完善罢了。”(王觌自注:“十月六日上殿札子。”八月二十六日上官均云云。)
辛卯日,恢复象州武化县。
壬辰日,西夏国主嗣子干顺因为父亲秉常去世,派遣吕则罔聿谟等八人报丧。(十二月十四日赐予诏书。)
右仆射吕公着提举修撰神宗皇帝实录。
右司谏王觌上奏说:“谏官的职责,凡是执政大臣有过失、政令刑罚有差错,都可以弹劾。虽然在中书后省供职,也不可以像中书其他属官那样时常与执政大臣相见。请求今后中书舍人暂时空缺,也不允许差遣谏官兼任代理。”朝廷批准了。当时中书批状命令王觌兼任代理,所以有此奏请。(九月十六日的诏书可供考证。)
看详诉理所上奏说:“依据朝旨索取元丰以来大理寺、开封府、御史台判决过的因内降探报公事,原本犯罪判决的刑名,审阅其中有不应当受理、情理可以宽恕的,详细陈述事理上报。殿前马步军司自从元丰元年以后,凡是依据内降公事的案卷,不知道是否应当索取审阅。”诏令:“如果是因有人陈诉,允许索取审阅。”(新本没有这段。)
兵部上奏说:“请求今后凡是呈试武艺的人依照条令应当授予品官的,由本部函告吏部奏请拟定授予告身;差使以下的,由本部依照蕃官的例子施行。”朝廷批准了。(新本没有这段。)
御史中丞刘挚言:「臣昨于九月八日曾言神宗皇帝顾命大臣不可尽去,宜于张璪等三人内罢璪以安天下,留安焘、李清臣以全国体。后来蒙圣慈因璪有请,进其官职,使之外补。今闻焘亦复上章居家辞位,臣未审陛下何以处之。将以臣前日之言为是而留焘耶?将以臣言为非而去焘耶?焘与清臣,固知其皆常才也,方蔡确、章惇、张璪朋奸结党害政之时,焘等身为丞辅,无所救正,以顺随人,以保禄位,诚非大臣之节,然比之确辈,则其罪有间矣。故臣前后力疏确辈三四人奸邪,乞必行黜责,而未尝及焘等之去。虽焘自同知密院迁知院,臣但曾论其超越,而不言其可罢者,盖欲且逐大罪,而不欲陛下临政之始,尽去旧臣故也。今焘若得请而退,则清臣势不敢留,继须请罢,陛下虽欲不听,而清臣义不自安矣。臣深虑人情不察,以谓先帝弃天下方逾年,而受遗之臣一旦尽去,转相议论,无所不及,其于盛德之治,不为无损。然则二人之去不足道,而所系者朝廷大体也【一七】。臣叨长风宪,今乃建言以留执政,若论其迹,则似乎非宜,若考其理,则臣之区区欲以今日之得失、后日之是非告于陛下,庶几有补万一,虽以嫌疑得罪,固无所憾。臣亦非谓焘与清臣宜在庙堂也,止欲借二人存之于位,以全国家大体,以成就陛下不忘旧臣之意,而解天下疑异之论,如斯而已。伏望圣明再思审虑,无听焘之去,臣不胜愚款。」
贴黄称:「臣向因上殿,累次面奉德音云,欲留先朝旧人,此诚陛下圣谋神虑,及于久远,非觽人之所能至也。觽人但见无补于国者皆欲去之,不思它日利害也。然而旧人中怀私作过之甚者,虽曰旧人,不可不去,如确辈三四人是也。其它虽碌碌常才,然不能为大害于圣政者,当且存之,以副前日陛下宣谕欲留旧人之意,则今日焘与清臣是也。臣蒙国厚恩,苟有可言,不敢自外,以避嫌疑。」(安焘以十月八日乞罢,此据苏轼内制。刘挚上章亦以十月八日,此据杂录第三册。)
右司谏王觌言:「臣窃闻同知枢密院安焘家居请郡,臣愚不知圣意之所在,将听其去耶,不听其去耶?臣伏见安焘与李清臣才能皆无足以过人者,当蔡确、韩缜、章惇、张璪当国用事之际,焘、清臣惟务顺从,不能有所建明。方是时,不惟确、缜、惇、璪为可去,而焘、清臣亦可去也。然谏官御史交章列疏,其言确、缜、惇、璪之恶,而罕及焘、清臣者,盖知蠹政害物之根本惟在确、缜、惇、璪,而焘、清臣本非为恶之人,虽务顺从,其情可恕,故言虽或及而不力也。昨者清臣自尚书右丞除左丞,论者谓清臣虽序迁,而常才不可以更有进擢,臣之说亦如是也;焘自同知枢密院除知枢密院,论者以谓焘从执政下列而直出门下侍郎之上,超躐太甚,臣之说亦如是也。盖其时确、缜、惇、璪未尽去,小人之党方炽,当得全才重德之人进为辅相,以肃清邪党,而焘、清臣素乏骨鲠之誉,无足赖者。然言者犹止于朝廷不宜更升迁而已,未尝欲陛下逐而去之也。今确、缜、惇、璪皆已罢黜,邪党既清,先帝之旧执政惟焘、清臣在焉,陛下若遂听其去,则过甚矣。盖焘若去,即清臣迹亦不安而复须求去,其势然也。臣向论缜、璪奸邪,累蒙陛下宣谕,欲存留旧人,此圣度高远,过于常情万万。然缜、璪奸邪显著,势不可留以害政,故终为觽论之所不容。陛下必欲留旧人,焘、清臣可留也。焘、清臣虽常才,而留之无害于圣政,去之有损于国体,此公论也。臣窃见言事臣僚,惟务以弹劾为事。今焘之求去,彼虽或知其留之为便,而不少肯为陛下言者,避嫌疑也。臣不敢以嫌疑之故,不尽忠于陛下,惟圣慈详酌。」
贴黄称:「确、缜、惇、璪若稍持心近厚,而无怙终之意,则言事官岂肯力诋其恶,陛下岂肯皆令罢去哉?盖出于不得已,而天下之公论亦以为宜也。今安焘请郡,未有显过,陛下若从其请,则异意之人必谓陛下但欲尽逐旧人,虽过恶未着,亦听其去
译御史中丞刘挚上奏说:“臣在九月八日曾进言,认为神宗皇帝临终托付的大臣不可全部罢免,应当在张璪等三人中罢免张璪以安抚天下,保留安焘、李清臣以保全国家体制。后来承蒙圣上仁慈,因为张璪主动请求外任,就提升他的官职,让他去地方任职。现在听说安焘也再次上章请求居家辞官,臣不知陛下将如何处理。是认为臣前日的话正确而留下安焘呢?还是认为臣的话错误而罢免安焘呢?安焘与李清臣,臣固然知道他们都是平庸之才,在蔡确、章惇、张璪勾结奸党危害朝政之时,安焘等人身为宰相,不能匡正补救,只是顺从他人,以保全禄位,这确实不符合大臣的气节,然而与蔡确等人相比,他们的罪过还是有区别的。所以臣前后极力上疏揭露蔡确等三四个人的奸邪,请求一定要罢黜责罚他们,而没有涉及安焘等人的去留。虽然安焘从同知枢密院升任知枢密院,臣只曾议论他越级提拔,而没有说可以罢免他,这是因为想要先驱逐罪大恶极之人,而不愿陛下在执政之初就全部罢免旧臣。现在如果安焘的请求得到批准而退职,那么李清臣势必不敢留下,接着也须请求罢免,陛下虽然想不听从,但李清臣在道义上也不会心安。臣深深忧虑人们不明察事理,认为先帝驾崩刚过一年,而受遗诏辅政的大臣一旦全部离去,人们辗转议论,无所不至,这对于盛德之治,不是没有损害。那么,这两人的离去不足挂齿,但所关系的是朝廷的大体【一七】。臣忝任风宪之长,现在却进言保留执政大臣,如果看其表象,似乎不合适,如果考究其道理,则是臣的一片苦心,想要将今日的得失、日后的是非告诉陛下,希望能补益万一,即使因嫌疑而获罪,也毫无遗憾。臣并不是说安焘与李清臣应该留在朝廷,只是想借保留他们在位,来保全国家大体,成全陛下不忘旧臣的心意,并解除天下人的疑虑议论,仅此而已。恳请圣明再次深思熟虑,不要听从安焘的辞任,臣不胜愚诚。”
贴黄称:“臣先前因为上殿,多次当面听到圣上德音说,想要保留先朝的旧人,这确实是陛下圣明的谋略和深远的考虑,顾及到长远,不是众人所能达到的。众人只看到对国家没有补益的人都想罢免他们,不思考日后的利害。然而旧人中怀有私心、犯有过错严重的,虽然是旧人,也不可不予以罢免,如蔡确等三四个人就是这样。其他虽然都是平庸之才,但不能对圣上政事造成大害的,应当暂且保留,以符合前日陛下宣谕想要保留旧人的心意,那么现在的安焘与李清臣就是这样。臣蒙受国家厚恩,如果有话可说,不敢置身事外,以回避嫌疑。”(安焘在十月八日请求罢免,这是根据苏轼的内制。刘挚上章也是在十月八日,这是根据杂录第三册。)
右司谏王觌上奏说:“臣私下听说同知枢密院安焘居家请求外任,臣愚钝,不知道圣意所在,是要听从他离去呢,还是不听从他离去呢?臣看到安焘与李清臣才能都不足以超过常人,在蔡确、韩缜、章惇、张璫当权用事之际,安焘、李清臣只务求顺从,不能有所建树阐明。在那时,不只是蔡确、韩缜、章惇、张瑀可以罢免,安焘、李清臣也可以罢免。然而谏官御史接连上疏,议论蔡确、韩缜、章惇、张珰的恶行,很少涉及安焘、李清臣,这是因为知道祸害朝政的根本只在蔡确、韩缜、章惇、张玨,而安焘、李清臣本来不是作恶的人,虽然务求顺从,他们的情状可以宽恕,所以言论虽然有时涉及他们但不强烈。先前李清臣从尚书右丞升任左丞,议论的人说李清臣虽然按序升迁,但平庸之才不可以再有提拔,臣的说法也是这样;安焘从同知枢密院升任知枢蜜院,议论的人认为安焘从执政下属直接升到门下侍郎之上,越级太厉害,臣的说法也是这样。这是因为当时蔡确、韩缜、章惇、张珀还没有全部罢免,小人的党羽正盛,应当得到全才重德之人进身为辅相,来肃清奸邪之党,而安焘、李清臣向来缺乏刚直的美誉,没有值得依赖的地方。然而进言的人还只停留在朝廷不应该再升迁他们而已,不曾想要陛下驱逐罢免他们。现在蔡确、韩缜、章惇、张琰都已经罢黜,奸邪之党已经清除,先帝的旧执政只有安焘、李清臣还在,陛下如果就听从他们离去,那就太过分了。因为安焘如果离去,那么李清臣处境也不安而必须再次请求离去,这是形势使然。臣先前议论韩缜、张珀的奸邪,屡次承蒙陛下宣谕,想要存留旧人,这是圣度高远,超过常情万倍。然而韩缜、张珀奸邪显著,势不可留以免危害朝政,所以最终被众人的议论所不容。陛下一定要保留旧人,安焘、李清臣是可以保留的。安焘、李清臣虽然是平庸之才,但保留他们无害于圣上政事,罢免他们则有损于国家体制,这是公众的议论。臣私下看到议论政事的臣僚,只务求以弹劾为事。现在安焘请求离去,他们虽然或许知道保留他有利,但一点也不肯为陛下进言,这是为了回避嫌疑。臣不敢因为嫌疑的缘故,不对陛下尽忠,只希望圣慈详细斟酌。”
贴黄称:“蔡确、韩缜、章惇、张琼如果稍微心存厚道,而没有怙恶不悛的意思,那么言事官难道肯极力诋毁他们的恶行,陛下难道肯都让他们罢免吗?这是因为出于不得已,而天下的公论也认为适宜。现在安焘请求外任,没有明显的过错,陛下如果听从他的请求,那么持异议的人一定会认为陛下只是想要全部驱逐旧人,即使过错恶行不明显,也听从他们离去”
焉。故臣之区区,窃谓止可令焘、清臣且安其职,以成陛下存留旧人之美意也。惟圣慈察之。」又言:「臣为有目疾,亲书不得,此状系令本家子弟书写,不敢泄漏。」(觌自注亦云十月八日。)
译罢了。因此臣下微薄的意见,私下认为只可让焘、清臣暂且安心任职,以成全陛下保留旧臣的美意。请圣上慈鉴。又说道:“臣因患有眼疾,无法亲自书写,这份奏状是由本家子弟代笔,不敢泄露机密。”(觌自注也说是在十月八日。)
癸巳,陕西西路【一八】转运司言:「乞依泾原路安抚司已得朝旨,将在城与厢军候工役稍隙,辍那并工采刈白草,以减收买秆草之费。」诏敕令所立法。(新无,此与刘昌祚相关。)
甲午,诏:「诸路蕃官叙班,依元例鎫在汉官之下;内系汉官差还人,枢密院别降指挥。」从环庆路经略司申明故也。(范纯粹奏在四月十二日,范子谅云云当并考。)
乙未,诏郑、滑州保甲拨隶京西路,仍依本路法属户部,勿隶府界。(新无。)
户部言:「昨察访永兴等路常平免役李承之奏:阶州福津、将利县界出产土石等盐,可以置场榷买,定价出卖。若比较每年所收息役钱数各有增剩,经久可行,其条画措置,令陕西制置解盐相度申请。」从之。
吏部言:「知州、通判昨以三年为一任,依条系选处去替一年余到任十月使阙。今来既鎫以三十个月为任,其使阙月限欲乞应知州、通判到任半年余鎫去替一年使阙。」从之。
丙申,左屯卫大将军、检校司空郭逵落致仕,守本官知潞州。
又诏,以大礼特赐郭逵银绢、羊酒,以逵尝任同签书枢密院事故也。
朝奉郎孙览为右司员外郎。
诏:「应宰臣、执政之子孙,不能乞分祖父所置居第及坟地,若实穷乏,有司验实听分。」
又诏齐、庐、宿、常、虔、颍、同、怀州各置教授一员。以进士□师仁为越州司户参军,充杭州州学教授;尹材为虢州司户参军,田述古为襄州司法参军,苏□为邠州司户参军,鎫除教授。从近臣荐也。(□师仁、尹材、田述古、苏□四人,有所上书,可考。五年四月八日,孙固卒时事,合参照。王岩叟尝再有奏状,荐述古宜充博士。)
又诏:「枢密都副承旨遇引杂公事,并有合奏覆及传奏公事,虽非横行,许升殿侍立。」
枢密院言:「诸路探报夏国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册,要知的实。」诏令赵□选募信实之人,厚与金帛,各令深入西界,采探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国事,审问的确以闻。其探人如有据,当议酌赏。(十四日范纯粹云云可考。)
陕西转运兼提举银铜坑冶铸钱司言:「虢州界坑冶户听得银货,除抽分外,余数鎫和买入官,费用不足。乞依旧抽纳二分,只和买四分,余尽给冶户货卖。」从之。
丁酉,礼部言:「南丹州莫世忍乞依莫洪皓例差人赴阙进奉,已许进奉,不令赴阙。今世忍再乞赴阙。」从之。
先是,左司谏王岩叟言:「臣伏以朝廷之弊,莫甚于容侥幸以养蠹,尚姑息以惠奸。不治其源而立法于下流,法愈烦而弊愈多,非计之得也。今天下皆曰侥幸之甚者,莫若三省之胥吏。岁累优秩,月享厚禄,日给肉食,春冬有衣,寒暑有服,出入乘官马,使令得营卒,郊礼沾赐赉之恩,又许引有服亲入为吏,如士大夫任子无以异,而曾不限年,得禄尤早,其为恩幸可谓厚矣。言其供职事,则一月之间或仅踰两旬,一日之间常不满半日,其为勤劳可谓薄矣。点检诸司文字差错,乃是职分当然,何至字字论功,日日计赏,或升名次,或减磨勘,或添料钱,或支银绢,以彼易此,有如己物。又每遇朝廷举动一事,曾行过一纸文书,则复妄叙劳能,别希恩泽。如近日二王出居外第,省吏有何辛苦,而亦要功以冒赏。推此一端,余皆可见。臣不知平居禄赐优厚,将焉用之,其为侥幸可谓甚矣。此盖前来宰执以姑息相承,养之至此。卖朝廷之恩以买誉,结左右之爱以固权,何尝以谨严纪纲为事,澄清根本为心【一九】哉?故议者以为庙堂之上,为天下百姓理会弊事则少,与省中吏人行遣滥恩则多。静而察之,非虚语也。伏望圣慈特赐敕厉执政大臣,裁抑侥幸以除蠹,杜绝姑息以戢奸。弃近例,禁换法,复讲治平以前条格循用之,庶可以肃百司而清四方。」诏令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裁定以闻。
于是试给事中胡宗愈等言:「臣等按治平以前,诸房缘事陈乞件数不多,近年酬
译癸巳日,陕西西路转运司上奏说:“请求依照泾原路安抚司已经得到的朝廷旨意,将在城军和厢军等待工役稍有空闲时,抽调并合并人力去采集割取白草,以减少购买秆草的费用。”朝廷下诏让敕令所制定相关法律。(《新史》无此记载,此事与刘昌祚有关。)
甲午日,下诏说:“各路蕃官排列班次,依照旧例排在汉官之下;其中属于汉官差遣回来的人,由枢密院另外下达指令。”这是采纳了环庆路经略司重申旧例的建议。(范纯粹的奏章在四月十二日,范子谅所说的话应当一并考证。)
乙未日,下诏将郑州、滑州的保甲拨归京西路管辖,仍然依照本路法规隶属户部,不要隶属府界。(《新史》无此记载。)
户部上奏说:“过去察访永兴等路常平免役的李承之奏称:阶州福津、将利县边界出产土石等盐,可以设置市场专卖,定价出售。如果比较每年所征收的息役钱数各有增加盈余,长久可行,其具体规划措施,命令陕西制置解盐司斟酌申请。”朝廷听从了。
吏部上奏说:“知州、通判过去以三年为一任,依照条例,选派人员去替换前任,一年余到任,十月便出现空缺。现在既然都以三十个月为一任,其出现空缺的月限,请求应当知州、通判到任半年余便去替换前任,一年出现空缺。”朝廷听从了。
丙申日,左屯卫大将军、检校司空郭逵解除退休,保留原官职担任潞州知州。
又下诏,因为举行大礼特别赐予郭逵银绢、羊酒,因为郭逵曾经担任同签书枢密院事的缘故。
朝奉郎孙览担任右司员外郎。
下诏说:“凡是宰臣、执政大臣的子孙,不能请求分割祖父所置办的住宅及坟地,如果确实贫困匮乏,有关部门核实后允许分割。”
又下诏齐州、庐州、宿州、常州、虔州、颍州、同州、怀州各设置教授一员。任命进士□师仁为越州司户参军,担任杭州州学教授;尹材为虢州司户参军事,田述古为襄州司法参军,苏□为彬州司户参军,都改任教授。这是听从近臣的推荐。(□师仁、尹材、田述古、苏�四人,有所上书,可考证。五年四月八日,孙固去世时事,合参照。王岩叟曾经再次上奏状,推荐田述古适宜担任博士。)
又下诏说:“枢密都副承旨遇到引见杂项公事,以及有应当奏报回复及传达奏报公事,虽然不是横行官,允许升殿侍立。”
枢密院上奏说:“各路探报西夏国主秉常身死立嗣的事情说法不同,应当进行封册,需要知道确切消息。”下诏命令赵□选募诚实可靠的人,厚给金银布帛,各自命令他们深入西夏边界,探察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共同管理国事,审问确切后上报。那些探察的人如果有依据,应当商议酌情赏赐。(十四日范纯粹所说的话可考证。)
陕西转运兼提举银铜坑冶铸钱司上奏说:“虢州边界坑冶户听任银货流通,除了抽取分成外,其余数量都平价买入官,费用不足。请求依旧抽取二分,只平价买入四分,其余全部给冶户售卖。”朝廷听从了。
丁酉日,礼部上奏说:“南丹州莫世忍请求依照莫洪皓的例子派遣人赴朝廷进奉,已经允许进奉,不让他赴朝廷。现在莫世忍再次请求赴朝廷。”朝廷听从了。
在此之前,左司谏王岩叟上奏说:“臣认为朝廷的弊病,没有比容忍侥幸以养蛀虫,崇尚姑息以惠及奸邪更严重的了。不治理其源头而在下游立法,法律越繁琐而弊病越多,这不是好的计策。现在天下人都说侥幸之甚者,没有比三省胥吏更严重的了。每年累积优厚的俸秩,每月享受丰厚的俸禄,每天供给肉食,春冬有衣服,寒暑有服饰,出入乘坐官马,使唤营卒,郊祀礼仪沾受赏赐之恩,又允许引荐有服亲入为吏,如同士大夫任子没有不同,而且曾经不限年龄,得禄尤其早,其恩宠侥幸可以说很厚了。说他们供职做事,一个月之间有时仅超过二十天,一天之间常常不满半天,其勤劳可以说很薄了。点检各衙门文字差错,乃是职分当然,何至于字字论功,日日计赏,或者升名次,或者减磨勘,或者添料钱,或者支银绢,以彼易此,如同己物。又每当朝廷举动一事,曾经行过一纸文书,则又妄自叙述劳能,另外希求恩泽。如近日二王出居外第,省中胥吏有何辛苦,而也要功劳以冒赏。推此一端,其余皆可见。臣不知道平时俸禄赏赐优厚,将用来做什么,其侥幸可以说很严重了。这大概是前来宰执以姑息相承,养到如此地步。出卖朝廷之恩以买誉,结左右之爱以固权何尝以谨严纪纲为事,澄清根本为心如哉?所以议论者认为庙堂之上,为天下百姓理会弊事则少,给省中吏人行遣滥恩则多。静而观察之,非虚语也。伏望圣慈特别赐予敕厉执政大臣,裁抑侥幸以除蛀虫,杜绝姑息以止奸邪。弃近例,禁换法,复讲治平以前的条格循用之,庶可以肃百司而清四海。”下诏命令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裁定制议上报。
于是试给事中胡宗愈等上奏说:“臣等按治平以前,各房因事陈乞件数不多,近年酬”
銟,乃有岁转官者。其它因事陈乞回授等,率多如请,比治平以前委是过厚。今将治平以前及熙宁后来条例看详,参酌到合行裁定事凡十有七条。」从之。(据刘安世五年四月劾都司拟时忱等恩例章云:「给、舍、左右司取会到治平已前及熙宁后来参酌合行裁损事件十有七条,今用之。」吕大防政目:此月七日,胡宗愈上减定三省人吏酬赏之法,盖即此十三日事也。)
译銟,于是有按年转官的人。其他因事陈乞回授等,大多如所请,相比治平以前确实过于优厚。现在将治平以前及熙宁后来的条例加以审看,参酌后裁定应当执行的事项共十七条。”皇帝听从了。(据刘安世五年四月弹劾都司拟定时忱等人恩例的奏章说:“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取会到治平以前及熙宁后来参酌应当裁减的事件十七条,现在采用它。”吕大防政目:本月七日,胡宗愈上奏减定三省人吏酬赏的法令,大概就是这十三日的事情。)
戊戌,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奏:
准诏【二○】:「诸路探报,自秉常身死,梁氏族人侵擅国事,遂致诸部酋豪往往不服,变乱交攻,日相屠害。虽不住据逐处奏报,终未见的确事情。缘自来体察贼中事宜,多是归顺人口通说,颇得真实。虑西界近上酋首因此变乱离析,各怀去就。或欲据元有州城自守,遥托朝廷应援;或欲率其部族直谋归汉,愿为近塞藩篱。若从而开纳,即虑展转生事,难保成功【二一】;若一切拒之,又虑反为他国所有,为患转甚。未审于当今边情合如何处置,致不失事机【二二】。令河东、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兰会路帅臣密切指挥沿边官吏,若有投来西人,如审验得委知贼中次第,即仰相度可否收留,仍更切厚与赏物,募人远探。所有西界首领,若谋归向中国,仰详前项所问,各以目今边情向去利害缕细详究【二三】,措置条画,实封入急递闻奏,亲自收掌,不得下司。」臣除已依朝命施行外,伏详诏旨所问,盖边防机事,而系中外安危之本者,如臣之愚,顾何足以语此!然臣蚤膺使任,久在边徼,采摭审料,粗若有得。
伏见陕西诸边,自元丰用兵之后,未即解严。乃者秉常失职,诸酋鎫奋,相与吞噬,未有宁日。方其自顾之不暇,尚能为中国患耶?在朝廷正宜安静不妄动,用观成败之变。今诏旨以谓近上酋首或欲据元有州城自守,遥托朝廷应援。夫羌人蚁聚乌散,盛衰无常,先王列于荒服之外,弃而不援,縻而弗绝。御戎之策,无以过此。今彼酋豪于变乱艰危之时,欲以内附为名,而请朝廷遥为应援,苟可而许之,臣不知一日急难有请,则朝廷将真应而援之乎?应援之举,名正而理胜乎?边兵之觽,乐从而悦行乎?不为之援,则无乃害大信乎?凡此数者,皆不可不虑也。圣朝方以安静治天下,息兵止杀,重农务本,太平之迹始于今日,尚何此策之议哉?
又诏旨以谓或欲率其部族直谋归汉,愿为藩篱。昔汉武帝时,降胡数万,仰给县官,天子出御府禁藏以赡之,后日之害,大不可救。是知边人为款附之名,则中国受劳弊之实也。今沿边诸路,自元丰以来,所纳降羌无虑二万口,而老稚无用者十有七八,增耗边廪,为害已大。其心之向背,盖未可知,故平日间有引而去者,则警急之际,安知其非谋也?然则降羌之无益于中国,亦已明矣。况彼之存亡兴衰,有未可知者,异时彼事既定,复有君长,必曰:「前日某部某族某人之亡归中国者,我国叛人也,奈何受之?我今请得之。」则朝廷将若为答乎?将若为处乎?岂不理屈而势沮乎?此又不可不虑也。
或谓彼既附我,奈何不受?何辞以却之?臣谓不然。彼之部酋,若有以梁氏之祸来告者【二四】,若请兵于朝者,若据地而愿附者,若挺身以降者,朝廷当使边臣谕之曰:「若主不幸,尔乃臣子,当尽死节之义,善为若主讨贼而已,尚何来告耶?何但欲脱身而内附耶?我之边兵方备他盗,不为尔捕寇也。」夫如是,则中国岂不甚尊,而名体岂不甚正乎?如此,则彼于异时必曰:「我变乱患祸之中,朝廷不弃我之不幸,而存我有德,接我有道,我尚得志而负之乎?」夫如是,则朝廷之义岂不甚胜,而彼之德我岂不甚重欤!
又诏旨以谓若一切拒之,虑为他国所有。臣观边人之性,以种族为贵贱,故部酋之死,其后世之继袭者,虽雏稚之子,亦足以服老长之觽。何哉?风俗使之然也。秉常父子有国绵久,国人归心焉。今诸路谍者之言,虽曰秉常之死不明,梁氏之族侵擅国事,此特目今之势然耳。若得遂能灭李氏之宗而有其国,则臣未之信也。盖一国之觽,岂无豪杰推李氏族子以主其国者乎?岂遂甘心为梁氏臣属乎?臣以谓借李氏遂有绝灭之祸,尚当争夺反复,屠戮相仍,旷日持久然后定也。夫困兽犹斗者,冀其或生也。彼有力者方互为争夺,各将以觽自守,乘隙而奋,观衅而动,大必并小,强必吞弱,纵未能统一诸部,岂不能据一隅以自
译戊戌日,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上奏说:
奉诏书:“各路侦察报告称,自从李秉常死后,梁氏族人侵夺专断国家大事,于是导致各部族酋长豪杰往往不服从,变乱交攻,日日互相屠杀残害。虽然各地不断奏报,却始终没有看到确切的情况。因为向来体察贼中事宜,多是依靠归顺的人口通传,颇能得知真实情况。担心西夏边境附近的酋长因此变乱而分裂,各自怀有去留的念头。有的想占据原有的州城自我防守,远远依托朝廷的应援;有的想率领部族直接谋求归附汉地,愿意成为近塞的屏障。如果顺势接纳,就担心辗转生事,难以保证成功;如果一概拒绝,又担心反而被其他国家所得,祸患更加严重。不知在当今边境情势下应当如何处置,才能不失去事机。命令河东、鄜延、环庆、泾原、秦风、熙河兰会路的帅臣密切指挥沿边官吏,如果有投来的西夏人,如果审验得知确实了解贼中的情形,就酌情考虑是否收留,并且更加厚加赏赐物品,招募人深入侦察。所有西夏首领,如果谋求归附中国,请详细斟酌前面所问的事项,各自根据当今边境情势及未来的利害详尽研究,制定措施条文,密封通过急递奏报,亲自收掌,不得下达给下属机构。”臣除了已经依照朝廷命令施行外,伏请详审诏旨所问,这关乎边防机密事务,且关系到中外安危的根本,像臣这样愚钝的人,哪里足以谈论这些!然而臣早早就担任使职,长期在边境,采集审察,粗略地似乎有所心得。
臣看到陕西各边境,自从元丰年间用兵之后,没有立即解除戒严。近来李秉常失去权位,各酋长振奋,互相吞噬,没有安宁的日子。当他们自顾不暇的时候,还能成为中国祸患吗?朝廷正应当安静不妄动,以观察成败的变化。现在诏旨认为近上的酋长有的想占据原有的州城自我防守,远远依托朝廷应援。羌人如蚂蚁聚集乌鸦飞散,盛衰无常,先王将他们列在荒服之外,舍弃而不救援,羁縻而不断绝。驾驭戎狄的策略,没有超过这一点的。现在那些酋长在变乱艰危的时候,想以内附为名,请求朝廷远远应援,如果可以答应,臣不知道一旦有急难请求,朝廷将真的应援吗?应援之举,名义正当而道理占优吗?边境士兵众多,乐意跟随而高兴行动吗?不给予应援,岂不是损害大信吗?这几项,都是不可不虑的。圣朝正以安静治理天下,息兵止杀,重视农业务本,太平的迹象始于今日,还议论什么这种策略呢?
又诏旨认为有的想率领部族直接谋求归附汉地,愿为藩篱。从前汉武帝时,投降的胡人数万,仰赖官府供给,天子拿出御府禁藏来供养他们,后来的祸害,大得不可挽救。由此可知边境人以归附为名,则中国承受劳弊之实。现在沿边各路,自从元丰以来,所接纳的降羌大约两万人,而老幼无用的占十之七八,增加消耗边境粮仓,祸害已经很大。他们内心的向背,大概不可知,所以平时间有引导离去的人,那么在警急之际,怎么知道他们不是阴谋呢?那么降羌对中国无益,也已经明白了。况且他们的存亡兴衰,有不可知的,将来他们的事态既定,又有君长,必定说:“从前某部某族某人逃亡归附中国的,是我国的叛人,为什么接受他们?我现在请求得到他们。”那么朝廷将如何回答呢?将如何处置呢?岂不是理屈而势沮吗?这又不可不虑。
有人说他们既然归附我们,为什么不接受?用什么言辞拒绝他们?臣认为不是这样。他们的部族酋长,如果有以梁氏的祸乱来告状的,有向朝廷请求兵力的,有占据土地而愿意归附的,有挺身而出投降的,朝廷应当让边臣晓谕他们说:“你们的主君不幸,你们是臣子,应当尽死节之义,好好为你们的主君讨伐贼人而已,还来告状做什么?只是想要脱身而内附吗?我们的边境士兵正防备其他盗贼,不为你们捕寇。”像这样,那么中国岂不是很尊贵,而名分体制岂不是很正当吗?像这样,那么他们将来必定说:“我在变乱患祸之中,朝廷不抛弃我的不幸,而保存我有恩德,接待我有道义,我还能得志而辜负它吗?”像这样,那么朝廷的道义岂不是很占优,而他们感激我们的恩德岂不是很重吗!
又诏旨认为如果一概拒绝,担心被其他国家所得。臣观察边境人的性情,以种族为贵贱,所以部族酋长死后,其后世继承的人,即使是年幼的孩子,也足以使老长众人信服。为什么呢?风俗使他们这样。李秉常父子拥有国家长久,国人归心。现在各路间谍的话,虽然说李秉常的死不明,梁氏族人侵夺专断国事,这只是目前形势如此。如果梁氏真能灭掉李氏宗族而拥有其国家,那么臣不相信。一国的众人,难道没有豪杰推举李氏族子来主持国家的人吗?难道就甘心做梁氏的臣属吗?臣认为即使李氏真有绝灭的祸患,还应当争夺反复,屠戮相仍,旷日持久然后安定。困兽尚且搏斗,是希望或许能生存。那些有力的人正互相争夺,各自将以众人自我防守,乘隙而奋起,观衅而动,大必并小,强必吞
全,宁愿束手为他国臣乎?固知他国未能遽有者,断可识也。借有亡命避患而他附者,不过逋逃之余种耳,顾何足道哉?
译保全自己,难道宁愿束手就擒成为别国的臣民吗?本来就知道别国不能立刻占有我们,这是完全可以预料的。假设有逃亡避祸而依附别国的人,也不过是逃犯中的残余罢了,哪里值得称道呢?
夫边人内相吞鎫者,中国之利也。若天佑圣世,遂死此羌,卒至离析【二五】,凡力等而势均者,各据土地自为一部,则于是时庶几有思附大国者矣。虽然,大河之南,横山之地必附于中国;大河之北,贺兰之封必附于契丹;酒泉、武威之地必牵于西域。盖势力远迩之异也。昔呼韩裂为五单于,匈奴分为南北庭,自是汉之边堠遂无匹马之踪。我之所利,正愿如此。故臣所谓在朝廷今日惟宜安静不妄动,用观成败之变者,盖此也。
中国者,礼义之所由出也。臣愿朝廷静占往鉴,处以礼义,参稽古昔,无蹈后患,深暣诸边将吏,使积粟养士,励兵戒严,从容无为,坐观其变。应夏国酋领及部族生口有欲归汉者,鎫依前降诏旨,一切约回,决无收受,以全中国尊大之体,以破边人反复之谋。如此,则诏旨所谓目今边情向去利害,臣愚妄意窃以为尽之矣。若夫一得一失、小利小权、私己害公、为国生事者,非臣所知也。伏惟圣慈深赐省察。
注 释
【一】苏辙论楚潜「辙」原作「轼」,「论」原作「轮」,据阁本改。按:苏辙论楚潜事见本书卷三八四元佑元年八月丁亥条、宋史卷三三九苏辙传。
【二】又以特旨转供备库使「特」原作「持」,据阁本改。
【三】虔州原作「处州」,据宋会要兵五之一一、宋史卷一九六兵志改。
【四】即轮出将兵不隶将兵路分「即轮出」原作「内」,据上引宋会要改。
【五】德顺原作「顺德」,据注文及宋会要食货二二之三、二四之二七,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乙正。
【六】依旧于在京都盐院置库收纳盐钱「盐钱」二字原倒,据上引宋史乙正。
【七】盐钞「钞」原作「钱」,据阁本改。
【八】许雇曾募充弓手得力之人「曾」字原脱,据下文补。
【九】则不独有家丁子弟之助「有」原作「在」,据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改。
【一○】今月六日指挥「六」原作「七」,据上下文改。
【一一】止行差补「补」原作「捕」,据文义改。
【一二】正身弓手人人自爱惜「身」原作「为」,据阁本改。
【一三】明年正月九日「日」原作「月」,据阁本改。
【一四】亦依此关所属点检讫报本部「讫」原作「乞」,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五六之二六改。
【一五】诏今后郎官与寺监官互轮季点「诏」原作「照」,据同上书改。
【一六】乞罢进纳人出官「人」原作「入」,据阁本改。
【一七】而所系者朝廷大体也「体」原作「礼」,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八】陕西西路按:宋无此路名,疑为陕府西路之误。
【一九】澄清根本为心「本」原作「木」,据阁本改。
【二○】准诏「诏」原作「照」,据范忠宣公文集范侍郎公遗文答诏论边情乞不妄动以观成败之变改。
【二一】难保成功「保」原作「系」,据同上书改。
【二二】致不失事机「机」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三】各以目今边情向去利害缕细详究「目」原作「自」,据同上书改。
【二四】若有以梁氏之祸来告者「以」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五】卒至离析「至」原作「在」,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九十
卷三百九十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十月己亥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十月己亥,礼部言:「占城国进奉大使布灵息弛琴蒲麻勿等乞续进方物。」从之。
户部言:「京都商税务取酌中元丰八年钱五十五万二千二百六十一贯七百二十八文立为新额,自元佑二年为始。」从之。
河东路转运司言:「上供钱物,惟三路不起发,盖沿边费用常自朝廷应副,比之自京支降,可免往回船运之费。今本路封桩禁军阙额请受,请立法止于逐路桩管,如有
译边疆之人内部互相吞并,是中原王朝的利益所在。如果上天保佑圣明的时代,最终导致这些羌人死伤殆尽,以至于彻底分裂,凡是力量相当、势力均衡的部落,各自占据土地独立成部,那么在这个时候,或许会有想要依附大国的人出现。虽然如此,黄河以南、横山一带的土地必定会依附于中原王朝;黄河以北、贺兰山一带的土地必定会依附于契丹;酒泉、武威一带的土地必定会被西域牵制。这是因为势力远近不同的缘故。过去呼韩邪单于分裂为五个单于,匈奴分为南北两个庭,从此汉朝的边境哨所就不再见到匈奴骑兵的踪迹。我所期望的利益,正是希望达到这样的局面。所以臣所说的,朝廷今天只应当保持安静不要轻举妄动,用来观察成败的变化,就是这个原因。
中原王朝,是礼义产生的地方。臣希望朝廷冷静地考察历史借鉴,以礼义来处理事务,参考古代的事迹,不要重蹈后患,深切地告诫各边防将领官吏,让他们积蓄粮草、供养士兵,训练军队、保持警戒,从容不迫、无为而治,静坐观察局势的变化。对于夏国酋长及部族百姓中有想要归附汉朝的,依照之前的诏书旨意,一律拒绝回来,坚决不予接收,以保全中原王朝尊大威严的体统,以破除边疆之人反复无常的图谋。像这样,那么诏书中所说的当前边境形势及未来的利害关系,臣愚昧地认为已经全部说尽了。至于那些得一失一、小利小权、损公肥私、为国家制造事端的人,不是臣所了解的。恳请圣上慈悲,深切地省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