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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续资治通鉴长编四百七十八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七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7085–7101 段

许施行,其显有推避,不即结绝,亦乞约束。」从之。

  丙戌,端明殿学士、知蔡州邓温伯知永兴军,太仆卿刘忱加集贤殿修撰,为陕西路都转运使。

译许施行,其中明显有推诿逃避、不立即结案的情况,也请求加以约束。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丙戌日,端明殿学士、知蔡州邓温伯改任永兴军知军,太仆卿刘忱加授集贤殿修撰,担任陕西路都转运使。

三省言:「朝廷以募役之法,常使无役下户一概出钱助免,上户差役行之岁久,颇困细民,故议改法,将不可执役及力重役轻人户,令等级出钱,却充空闲不及四年处雇募州役,仍令本路将多补少,移那支使。每年准备存留不得过一分,积留不得过五分之处,余钱并用雇人。今点检得诸路助役钱大数每年支用止及一半以来,却致狭乡县分差役频并。盖是当职官吏,不体朝廷法意,务为占吝,不切雇募以□民力。及检会坊场、河渡等自来止用支酬衙前,自募法后,方行出卖收钱助役,今来上件钱专充衙前等支用外,尚有□剩,数目不少,亦合补助其余役人。今欲令诸路监司、州县,依下项画一指挥施行。如受此指挥后,依前因循,不务子细推行,致有违误,朝廷必定遣官按察,别有施行。一,合差役人户,第三等以上户空闲四年,第四等以下户空闲六年,如空闲不及逐等年限,即据所阙役人雇募。如本路役钱支不及二分,其空闲年限,各递展一年。一,狭乡县役人,除已雇衙前、州手力,并壮丁不雇外,许并雇州县人役,上三等户并贴雇,令空闲及四年;下二等户并贴雇,令空闲及六年。本县纽计逐等合役人户,除空闲年外,各合差若干户充役。如不足,合雇若干人,立定二额。差者役满,却差人承替;雇者有阙,却募人填阙。后来户口别有升降,差雇不齐,且依旧额,候三年重造簿日,别定差雇之额。仍限今来指挥到日,令佐据合雇人额,便行召募。仍自州及县,先从重役替放,先入役之人,如无合雇州役,即便雇县役。其州县役若本等不足,并依近降条约差次一等比本等,内下户物力及七分以上人,(以籍为定。)如次等委无及七分户,只以本等理空闲年。一,□乡县役人,除已雇衙前、州手力外,并轮差。如已依旧条雇到州役,即未得开落,别作一项声说。一,官雇弓手,先雇曾充弓手人,不足,以有武勇行止人充役。人愿雇者,准此。一,壮丁,于本村合差人户,依版簿名次实轮充役,半年一替。(除本等应副他役外,如一村有四十户合差壮丁之人,本村壮丁二人处,每一年轮四户,祗应十年轮篃,周而复始。)一,一州一路有狭乡役频县分,募钱不足,申提刑司依条以一路移那助役□剩钱支用。不足,申本司乞支坊场、河渡□剩钱。(谓支衙前雇食、支酬纲运接送人等钱外□剩数目。)仍据每年合用支酬衙前等费用钱,以十分为率,每年更留二分,准备衙前等支用,桩留至五年止。(谓如衙前等每年合支用钱一千贯,将□剩钱存留二百贯,五年留一千贯,更不桩留。)又不足,申户部,依此移那别路逐色□剩钱。一,助役钱,依旧条每年存留一分,如见今已有□剩及自来积留钱数,即便作五分桩留,遇有支动即补填。一,应差军人接送除代,有雇钱役人者,并以用过事军人身分请受,岁终计数,令提刑司拨还转运司,余依旧条。一,应重役人合行替放,愿应募,依旧在役请雇钱者听。一,应今后募到役人,须有税产,不得募荫赎并曾犯徒刑及诸工艺人,并召有家产二人委保,仍不得过旧募雇钱数。一,衙前,如人户愿依陕西镇戎、德顺、熙州衙前法,以官田充募者听。其官田合出租课,即以坊场、河渡钱拨还所属。一,诸县依今来立定新式供状,一申本州岛类聚,缴申监司;监司聚议连书缴诸州,状申户部,监司仍别具本路移用及□剩县分钱数申部。所供状,县限半月,州限一月,监司限两月,州、县、监司如有未尽未便事理,各具利害【一】,许实封入递,申尚书省。状式:某县,今奉指挥供具本县合系□狭乡及差募役事件;一,本县某色为重役,某色为次役,某色为轻役;一,本县系□乡或系狭乡;一,衙前若干,雇募未足,轮差乡户若干,支钱若干;(若全支雇食钱,计支钱若干。)一,州役若干,合差若干,合募若干,若干已募,岁支钱若干,(若非全年雇者,只据实支钱数开说。)若干未募,合支钱若干,其钱在某

译三省上奏说:“朝廷因为招募役人的法令,常常让没有役务的下等户一律出钱来帮助免除役务,上等户被差派役务实行多年,颇为困扰小民,所以商议更改法令,将不能执役以及力重役轻的人户,令他们按等级出钱,却用来充作空闲不及四年的州役雇募,仍令本路将多的补少的,移用支使。每年准备存留不得超过十分之一,积存不得超过五分之一的地方,其余的钱都用来雇人。现在查点得知各路助役钱的大数每年支用只及一半以来,却导致狭乡县分差派役务频繁合并。这是因为当职官吏,不体察朝廷的法意,务为占吝,不切实雇募以宽减民力。以及检阅坊场、河渡等向来只用来支酬衙前,自从招募法令后,方才出卖收钱助役,现在上述钱专门充作衙前等支用外,尚有剩余,数目不少,也应当补助其余役人。现在打算令各路监司、州县,依照下列统一指挥施行。如果接受此指挥后,依旧因循,不务细致推行,导致有违误,朝廷必定派遣官员按察,另有施行。一,应当差派役务的人户,第三等以上户空闲四年,第四等以下户空六年,如果空闲不及各等年限,就根据所缺役人雇募。如果本路役钱支用不及二分,其空闲年限,各递延一年。一,狭乡县役人,除了已雇衙前、州手力,以及壮丁不雇外,允许合并雇州县役人,上三等户合并贴雇,令空闲及四年;下二等户合并贴雇,令空闲及六年。本县核算各等应当役务的人户,除了空闲年外,各应当差派若干户充役。如果不足,应当雇若干人,立定两个额度。差派者役满,再差人承替;雇者有缺,再募人填补空缺。后来户口别有升降,差雇不齐,暂且依旧额,等到三年重新造簿时,另定差雇之额。仍限定今来指挥到日,令佐根据应当雇人额,便行召募。仍从州到县,先从重役替放,先入役的人,如果没有应当雇的州役,即便雇县役。其州县役如果本等不足,都依照近降条约差次一等比本等,其中下户物力及七分以上人,(以户籍为定。)如果次等确实没有及七分户,只以本等计算空闲年。一,宽乡县役人,除了已雇衙前、州手力外,都轮差。如果已依旧条雇到州役,即不得开落,另作一项声说。一,官雇弓手,先雇用曾充弓手的人,不足,以有武勇行止的人充役。人愿雇者,准此。一,壮的丁,于本村应当差派的人户,依照版簿名次实轮充役,半年一替。(除了本等应副他役外,如一村有四十户应当差壮丁的人,本村壮丁二人处,每一年轮四户祗应,十年轮遍,周而复始。)一,一州一路有狭乡县分役务频繁,募钱不足,申报提刑司依照条令以一路移用助役剩余钱支用。不足,申报本司乞支坊场、河渡剩余钱。(谓支衙前雇食、支酬纲运送人等钱外剩余数目。)仍根据每年应当支用支酬衙前等费用钱,以十分为比率,每年更留二分,准备衙前等支用,存留至五年止。(谓如衙前等每年应当支用钱一千贯,将剩余钱存留二百贯,五年留一千贯,不再存留。)又不足,申报户部,依照此移用别路各色剩余钱。一,助役钱,依旧条每年存留十分之一,如果现在已有剩余及向来积存钱数,即便作五分存留,遇有支动即补填。一,应当差派军人接送除代,有雇钱役人的,都以用过事军人身分请受,年终计数,令提刑司拨还转运司,其余依旧条。一,应当重役人应当替放,愿应募,依旧在役请雇钱的听任。一,应当今后募到役人,须有税产,不得招募荫赎并曾犯徒刑及诸工艺人,并且召有家产二人担保,仍不得超过旧募雇钱数。一,衙前,如果人户愿意依照陕西镇戎、德顺、熙州衙前法令,以官田充募的听任。其官田应当出租课,即以坊场、河渡钱拨还隶属。一,各县依照今来立定新式供状,一申报本州类聚,缴报监司;监司聚议连书缴报各州,状申报户部,监司仍别具本路移用及剩余县分钱数申报户部。所供状,县限半月,州限一个月,监司限两个月,州、县、监司如果有未尽未便事理,各自具利害【一】,允许实封入递,申报尚书省。状式:某县,今奉指挥具报本县应当系宽狭乡及差募役事件;一,本县某种为重役,某种为次役,某种为轻役;一,本县系宽乡或系狭乡;一,衙前若干,雇用不足,轮差乡户若干,支钱若干;(如果全支雇食钱,计支钱若干。)一,县役若干,应当差派若干,应当招募若干,若干已募,岁支钱若干,(如果不是全年雇者,只据实支钱数开列说明。)若干未募,应当支钱若干,其钱在某

处;一,县役若干。(依前开。)已上五项,内有本县不该开说事件,即除下。一,五等户若干,逐等户若干,逐等差役若干,本等差人若干,次等及七八分物力差人若干,空闲若干,上等四年以上若干,下等六年以上若干;一,助役钱,除桩留及雇人外,剩钱若干;一,坊场、河渡钱若干,(即不得将非坊场、河渡钱,滚同支用。)一界三年计钱若干,一年计钱若干,(若干已收,若干未纳。)年支若干,衙前雇食钱若干,应募人费用钱若干,诸般支费若干。已上一项,如内有非本州岛事件,即具州状开说。」诏:「并依,仍先次施行。」(吕大防政目七年九月六日,书白札诸路役法,即此也。实录删修太略,今以法册所编录者,详着之。元佑于役法留意如此,不久复为绍圣所坏,甚可惜也。旧录云云,仍附见。三省言诸路差役,第三等以上户空闲四年,第四等以下空闲六年,不及逐等年限即雇募。狭乡县役人,并许雇州县役;□乡县役人,并轮差。重役人合替放,愿应募者听。募役人须有税产,不得募有荫听赎人。衙前,如有人户愿以官田充募者听。及请依今来立定新式供本县轻重役法次等【二】。并从之。)

译处理;一,县衙役使若干。(依照前述规定。)以上五项中,若有本县不应陈述的事项,即予以剔除。一,五等户各有多少,每一等户各有多少,每一等差役各有多少,本等应差人员各有多少,次等及拥有七八分物力应差人员各有多少,空闲人员各有多少,上等户服役四年以上的各有多少,下等户服役六年以上的各有多少;一,助役钱,除去预留及雇佣人员费用外,剩余钱款各有多少;一,坊场、河渡收入各有多少,(即不得将非坊场、河渡的收入混同支用。)一界三年总计钱款各有多少,一年总计钱款各有多少,(其中已征收的各有多少,未缴纳的各有多少。)每年支出各有多少,衙前雇食钱各有多少,应募人员费用各有多少,各类开支各有多少。以上这一项中,若有不属于本州事务的内容,即具状向州府陈述。」诏令:「全部依从,仍按先后次序施行。」(吕大防政目七年九月六日记载,书写白札诸路役法,即指此事。实录删修过于简略,今以法册所编录的内容,详细记载于此。元佑年间对役法如此留意,不久却被绍圣年间所破坏,实在可惜。旧录云云,仍附见于此。三省言诸路差役,第三等以上户服役四年空闲,第四等以下户服役六年空闲,若未达到各等年限即雇佣招募。狭乡县役人,均允许雇佣州县役;□乡县役人,均轮流差派。重役人员应当替换释放,愿意应募的听任。招募役人须有税产,不得招募有荫庇或听赎之人。衙前,若有人户愿意以官田充作招募者听任。并请依照如今立定的新式供给本县轻重役法次等【二】。全部依从。)

枢密院言:「昨熙河经略司奏,乞招纳河南部族,朝廷以阿里骨未失臣节,已降指挥,不得擅便招纳。近闻阿里骨于河南增屯兵马,疑边官颇有漏泄,致令惊猜,渐为防备。缘自青唐不宁,熙河未尝与阿里骨通问,又前令开谕阿里骨,本路亦以谓未可遣人前去,虑因此隔绝,情意不通。若阿里骨审知熙河已曾招其部族,又有瞎养□儿之衅,复又西贼拘质其使,从此合谋,未为安便。检详元佑元年内为阿里骨与其首领不和,亦曾降诏戒约,今可效此。」诏令范育将先降下开谕指挥,祇作帅臣意,随宜增损,别以勾当为名,速选有心力善辩之人,往谕阿里骨。并包容瞎养□儿招安洗纳等族,早至安帖,无致缅药窥伺生心。如令其知汉忧己,而无疑熙河招纳之意,则于今日边情为便。(青唐录误以此事为六年九月,今改之。)

  吕大防等奏:「臣蒙恩差充南郊大礼使,准式常赐外,更有加赐。臣等备员宰政,赋禄已优,稠迭受赐,于义未安。兼辞免加赐,已有前比。伏望圣慈特赐寝罢。」御批:「宰臣等引前来明堂例,辞免加赐。今南郊与明堂事体不同,宜降诏不许辞免。」(御集云七年九月六日降诏,今附此。政目十二日吕大防等免加赐,即此也。)

  丁亥,诏军人不许习学乞试阴阳文书。如违犯,并从私习条。

  戊子,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东上合门使、吉州防御使苗履为泾原路都钤辖、知镇戎军。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探闻青唐聚兵一公城防托洗纳族,兼自来青唐未尝于河南地分点集【三】,虽称防托洗纳人户,又虑别有他谋。诏令范育密谕康识、王克平详探所添人马因依以闻,仍阴为堤备,不得张皇。(康识、王克平差遣合检附。)

  先是,诏侍从官及六曹长贰、给舍、台谏、礼官集议郊祀典礼。(三月十八日。)于是,翰林学士兼侍读顾临、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权户部尚书钱勰、御史中丞李之纯、户部侍郎蒋之奇、中书舍人乔执中、殿中侍御史□立礼、太常博士张瓛等八人议曰:「臣谨按经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礼曰:『天子祭天地、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篃。』三代之礼,天子无不亲祀天地。周礼:『冬日至,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夏日至,祭地于泽中之方丘。』自玉器、牲、帛、乐、舞皆不同。由汉以来,乃有合祭之文,至于国朝,踵为故事。元丰中,神宗皇帝用礼官之议,诏定北郊亲祠之议,始罢合祭之礼。陛下嗣位,于今八年,将肇祀圜丘,而疑于未见地祇;欲循祖宗之旧,则礼不经见;欲如元丰之制,则虑北郊或未可行,故下有司博议。此诚欲崇明祀,谨重之至也。臣等议,书曰:『惟天地万物父母。』礼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王者父事天,母事地,皆不可以不亲。今三年而一郊,已非古典,而北郊未有亲祠之日,若不亲见地祇,则是尊天而不亲地,事父而未事母也。朝廷审能以夏日至,盛礼备物,躬祀北郊,举千余年之坠典,此则三王之盛,复见于今矣,其谁敢以为不然。然臣等窃恐北郊之礼,未必亲行,徒崇空文,则天子长无亲祀地之礼,亦非圣情之所安也。伏请合祭天地,如祖宗故事,埙将来亲行北郊之礼,则合祭可罢。」

  临、祖禹又言:「窃以天地特祭,经有明文,然自汉以来,不行之千有余年矣。时异事变,不能尽同。先帝朝献景灵宫十一殿,一日而篃,陛下一岁乃篃,亦因时制宜,欲可行也。太祖建隆四年初郊,至元丰百二十年,已成一代之礼,惟元丰六年,用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议,遂迁皇地祇之位。先帝所以行之者决,欲亲祠北郊也。若先帝能力行之而陛下未能,犹当且复其旧,况先帝尚未行乎?设先帝已行,而复知其难,未必不改而从旧也。宋兴以来,太祖郊四,太宗郊五,真宗郊五,仁宗郊九,英宗郊一,神宗郊三,皆合祭。不合祭者,惟元丰六年一郊。而陛下他日果能行北

译枢密院上奏说:“此前熙河经略司上奏,请求招纳河南地区的部族,朝廷认为阿里骨并未丧失臣子的节操,已下达指令,不得擅自招纳。近来听说阿里骨在河南地区增派兵马驻扎,怀疑边境官员多有泄露机密,导致阿里骨惊恐猜疑,逐渐加以防备。因为自从青唐局势不安宁以来,熙河方面未曾与阿里骨互通音讯,又先前下令开导晓谕阿里骨,本路官员也认为此时不宜派人前往,担心因此造成隔绝,情意无法沟通。如果阿里骨确切知道熙河已经招纳了他的部族,又有瞎养□儿引发的争端,再加上西夏拘禁扣押了使者,从此合谋,那就不是安稳便利的了。查考元佑元年,因为阿里骨与其首领不和,也曾下诏告诫约束,现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皇帝下诏命令范育将先前下达的开导晓谕指令,只当作是主帅的个人意图,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另外以处理公务为名,迅速选派有心力、善于辩论的人,前往晓谕阿里骨。并包容瞎养□儿、招安、洗纳等部族,让他们早日安定帖服,不要致使缅药窥伺并产生异心。如果让阿里骨知道汉人担忧自己,而不对熙河招纳部族一事产生怀疑,那么对于当前的边境局势是有利的。(《青唐录》误将此事记在六年九月,现在予以改正。)

吕大防等人上奏说:“臣蒙受恩宠被差遣担任南郊大礼使,按照制度除了常例赏赐外,还有额外加赐。臣等充任宰相,俸禄已经优厚,频繁接受赏赐,在道义上感到不安。况且辞免加赐,已有先例。恳请圣上慈爱特别恩准停止加赐。”皇帝批示:“宰相等人引用先前明堂祭祀的先例,辞免加赐。现在南郊祭祀与明堂祭祀性质不同,应当下诏不允许辞免。”(《御集》记载七年九月六日下诏,现在附在此处。《政目》记载十二日吕大防等人免除了加赐,就是这件事。)

丁亥日,下诏规定军人不允许学习乞求试行的阴阳文书。如果违犯,都按照私习阴阳的条例处理。

戊子日,召见辅政大臣在后苑观看稻谷。

东上合门使、吉州防御使苗履担任泾原路都钤辖、镇戎军知军。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上奏说,探听到青唐聚集兵力在一公城防备托洗纳部族,况且历来青唐未曾河南地区点集军队,虽然声称是防备托洗纳人户,又担心另有其他图谋。皇帝下诏命令范育秘密晓谕康识、王克平详细探听所增加人马的原因并上报,同时暗中做好防备,不得张扬惊慌。(康识、王克平的差遣应当查考附录。)

在此之前,下诏让侍从官以及六曹长官、副长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台谏官、礼官集会商议郊祀典礼。(三月十八日。)于是,翰林学士兼任侍读顾临、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代理户部尚书钱勰、御史中丞李之纯户部侍郎蒋之奇、中书舍人乔执、殿中侍御史□立礼、太常博士张�等八人商议说:“臣等谨按经书说:‘从前,圣明的君王侍奉父亲孝顺,所以侍奉天就明察;侍奉母亲孝顺,所以侍奉地就详审。’礼书说:‘天子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祭祀五祀,每年都有固定次数。’三代时的礼仪,天子没有不亲自祭祀天地的。《周礼》规定:‘冬至日,在大地上的圆形高坛祭祀天;夏至日,在沼泽中的方形高坛祭祀地。’从玉器、牺牲、丝帛、音乐、舞蹈都不相同。从汉朝以来,才有合祭的记载,到了本朝,沿袭成为旧例。元丰年间,神宗皇帝采纳礼官的建议,下诏确定北郊亲自祭祀的议定,才开始废除合祭的礼仪。陛下继承皇位,到现在八年,将要开始祭祀圜丘,却疑惑于没有见到地祇;想要遵循祖宗的旧例,则礼仪经典中没有记载;想要按照元丰的制度,则担心北郊祭祀或许还不可行,所以下令有关部门广泛商议。这确实是想要尊崇明祀,极其谨慎重视。臣等商议,《尚书》说:‘只有天地是万物的父母。’《礼记》说:‘大地承载万物,上天垂示象数,从大地获取财用,从天上获取法则,所以尊崇天而亲近地。’君王像侍奉父亲一样侍奉天,像侍奉母亲一样侍奉地,都不可以不亲自祭祀。现在三年一次郊祀,已经不符合古代典制,而北郊还没有亲自祭祀的日子,如果不亲自见到地祇,那就是尊崇天而不亲近地,侍奉父亲而没有侍奉母亲。朝廷如果确实能在夏至日,以盛大的礼仪完备的物品,亲自祭祀北郊,举起千年来坠落的典礼,这就是三王的盛况,再次出现在今天了,谁敢认为不是这样呢。然而臣等私下担心北郊的礼仪,未必能亲自实行,只是崇尚空文,那么天子长期没有亲自祭祀地的礼仪,也不是圣上内心所安适的。恳请合祭天地,如同祖宗的旧例,等到将来亲自实行北郊祭祀的礼仪,那么合祭就可以废除。”

顾临、范祖禹又说:“私下认为天地分别祭祀,经典中有明文记载,然而从汉朝以来,没有实行一千多年了。时代不同,世事变迁,不能完全相同。先帝朝献景灵宫十一殿,一天内全部祭祀完毕,陛下一年才祭祀一次,也是因时制宜,想要可行。太祖建隆四年初次郊祀,到元丰年间一百二十年,已经形成一代的礼仪,只有元丰六年,采纳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的议论,于是迁移了皇地祇的位置。先帝之所以坚决实行,是想亲自祭祀北郊。如果先帝能够努力实行而陛下不能,尚且应当暂时恢复旧制,何况先帝尚未实行呢?即使先帝已经实行,而又知道困难,未必不会改变而遵从旧制。宋朝兴起以来,太祖郊祀四次,太宗郊祀五次,真宗郊祀五次,仁宗郊祀九次,英宗郊祀一次,神宗郊祀三次,都是合祭。不合祭的,只有元丰六年一次郊祀。而陛下将来果真能实行北

郊之礼,然后罢合祭,未为失也。臣等不知今日欲亲祠北郊如之何而可也。一年再郊,此必不能,且夏至之日未易行也。减损北郊之仪,以就可行,是于父母有隆杀也。南北郊与明堂间祀,则南郊愈簄,亦未为得礼也。或六年或九年而一郊,此岂周礼乎?今近舍祖宗百余年已行之礼,而欲远复三代千余年不举之祭,守周礼为空文,虚地祇之大祭,失今不定,后必悔之。伏乞圜丘合祭,依熙宁十年典礼。」

译郊祀的礼仪,然后停止合并祭祀,这并不算失礼。臣等不知道如今想要亲自祭祀北郊,究竟怎样才合适。一年两次郊祀,这必定做不到,况且夏至那天也不容易举行。减损北郊的礼仪,以迁就可行的做法,这是对父母之尊有厚薄之分。南北郊与明堂交替祭祀,那么南郊就会更加疏略,这也不算合乎礼制。或者六年或九年才举行一次郊祀,这难道是《周礼》的规定吗?如今就近舍弃祖宗一百多年来已经实行的礼仪,却想要遥远地恢复三代一千多年来未曾举行的祭祀,拘守《周礼》使其成为空文,虚设地祇的大祭,如果现在不决定,日后必定后悔。恳请圜丘合祭,依照熙宁十年的典礼进行。

吏部侍郎范纯礼、彭汝砺,户部侍郎范子奇,礼部侍郎曾肇,刑部侍郎王觌、丰稷,权知开封府韩宗道,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中书舍人孔武仲、陈轩,太常少卿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杨畏,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左司谏虞策,礼部郎中孙路、员外郎欧阳棐,太常丞韩治,博士朱彦、宋景年、阎才等二十二人议曰:「南郊合祭天地,不见于经。王者亲祠天,而地则阙焉,亦非典礼。神宗皇帝考按古谊,诏罢合祭。元丰六年,止祀昊天上帝于圜丘,配以太祖,又诏亲祠北郊如南郊仪,仍命有司修定仪注,则于承事神祇【四】,礼无违者。至于二郊之祭,或不并行,则有司摄事,亦自有典礼,合于周官大宗伯『王不与祭祀则摄位』之文。唯是北郊,先帝未及躬行,然诏旨明甚,所宜遵守,但当斟酌时宜,省繁文末节,则亲祠之礼无不可为。盖天地重祀尤当敬重,不宜数有废举。若昨罢合祭违悖经典,固须改正,既已合礼而又纷更,恐失朝廷尊事神祇之意。伏请并依先朝已得诏旨施行。」

  武仲等又请以孟冬纯阴之月,诣北郊亲祠,如神州地祇之祭【五】。

  权兵部侍郎杜纯议请于苑中设望祀位【六】,置爟火于坛所,俟躬祀南郊之岁,则夏至北郊上公摄事。每献,举爟火。

  诏拜工部侍郎王钦臣议,宜如祖宗故事,并祭天地一次,申谢丕贶。

  汝砺又言:「臣准敕与两制、尚书、侍郎等议南郊合祭事,是非盖未有定,犬马之诚,窃不自胜。尝恐缘诸儒一偏之说,紊国家莫大之礼、朝廷已行之命,辄殚悃愊,庶裨万一。臣闻礼者,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设之不当,犹不备也。故先王之郊于神明也,既祭之以礼,又求之以一类,其时日、牲币、器服、声音、颜色,无或非其类者。或非其类,谓之非礼,非礼之祭,鬼神不飨。此其言似迂远而难知,然其礼甚切至而必验。臣谨以一事明之,春为阳,故以正月迎于东郊,秋为阴,故以七月迎于西郊,圣人有作,莫之或改也。今使迎春则在西郊,而用秋之时,迎秋则在东郊,而用春之时,樵夫野叟犹怪以骇,而况于鬼神乎!天之与人非有异也,今因祭方泽也而合于圜丘,用夏至也而用冬至,盖何以异此。夫前日之议论非是,后日行之而不安,昔人盖有变之者矣。先帝钦若,承顺天心,罢黜邪说,是正太常,行之历年,中外禔福,圣作明述,神明欣惬。今何疑何恤而欲更之也?家人小祀,尚谨废举,天地重大,岂容轻议。臣闻之,神无常飨,飨于克诚;天无私亲,亲于有德。朝廷诚能富民阜财,明道崇义,致帝者之用,成天地之化,使粒食之民晏也粲也,则上帝是佑,而诸福之物皆可毕致。改命实非所愿,惟朝廷谨之,重之,反之,复之,务求至当,以称先帝所以尊奉神灵之意。

  黄贴子称:「合祭议,臣等谓不可者二十二人,谓可者八人。扬子曰:『人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使正之。曰:万物纷错则占诸天,觽言淆乱则折诸圣。在则人,亡则书。』周礼,圣之言也,合祭肇于汉末,其言不经。朝廷近制,考之方策,告之宗庙,行之天地,布之天下,以宪万世。或委圣言而从不经,不可也。先帝既改之,善矣。又欲变之,不可也。或曰:『亲祠未能,且从合祭可乎?』亲祠非不可行,以事而使摄焉,亦礼也。合祭不用而从非礼,不可也。夫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员;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今议祭而不从礼,议礼而不从经,则是非并起,终无所归宿。舍规矩而察方员,舍绳墨而观曲直,不可也。先帝留意经术,曲折皆有稽据,固非髃臣所能窥见高下小大,惟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明诏执事质于是非,无从一偏之论,决于大小无安顺从之说,如此,则是非可决而经正矣。」(五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二日,七年三月十八日。汝砺以初六日上奏,今复移入十二日顾临等议后。)

  是日,肇又言:「臣近奉诏集官议南郊合祭天地事,已具议状奏闻讫。臣职在

译吏部侍郎范纯礼、彭汝砺,户部副长官范子奇,礼部副长官曾肇,刑部副长官王觌、丰稷,暂代开封府长官韩宗道,枢密院都承旨刘安世,中书舍人孔武臣、陈轩,太常寺少卿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杨畏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左司议官虞策,礼部郎中孙路、员外官欧阳棐,太常寺丞韩治,博士朱彦、宋景年、闫才等二十二位官员商议说:“在南郊同时祭祀天地,这在经典中并没有记载。君王亲自祭祀上天,却省略了对大地的祭祀,这也不符合典礼规范。神宗皇帝考证古代义理,下诏废除合祭。元丰六年,只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享,又下诏亲自祭祀北郊,礼仪如同南郊,并命令有关部门修定礼仪细则,那么在侍奉神灵方面,礼仪就没有违背之处了。至于南北郊的祭祀,有时不一起举行,由有关部门代理祭祀,也自有典礼,符合《周礼·大宗伯》中‘君王不参与祭祀则由官员代理’的记载。只是北郊祭祀,先帝未能亲自举行,但诏书旨意非常明确,应当遵守,只应当斟酌时宜,省去繁琐的末节,那么亲自祭祀的礼仪就没有不可行的。天地是重大的祭祀,尤其应当敬重,不应当频繁地废置或举行。如果过去废除合祭违背经典,固然需要改正,既然已经符合礼仪却又纷纷更改,恐怕会失去朝廷尊奉神灵的本意。恳请全部依照先朝已经确定的诏书旨意施行。”

孔武仲等人又请求在孟冬这个纯阴的月份,前往北郊亲自祭祀,如同祭祀神州地祇一样。

暂代兵部副长官杜纯建议请求在御苑中设立遥祭的位次,在祭坛设置烽火,等到君王亲自祭祀南郊的年份,则在夏至日由北郊上公代理祭祀。每次献祭时,点燃烽火。

皇帝下诏让工部副长官王钦臣商议,王钦臣认为应当依照祖宗旧例,一次性合祭天地,以表达深切的谢恩之意。

彭汝砺又说:“我奉诏与两制、尚书、侍郎等官员商议南郊合祭事宜,是非还没有定论,我的一片忠诚,私下里难以自抑。曾经担心因为各位儒生片面的学说,扰乱国家最重要的礼仪、朝廷已经施行的命令,于是竭尽诚恳,希望万一能有所帮助。我听说礼仪是体现本体的,本体不完备,君子认为是不成人的。设置得不恰当,也如同不完备一样。所以先王在郊外祭祀神明时,既用礼仪祭祀,又用同类的事物来祈求,其时间、牺牲、币帛、器物、服饰、声音、颜色,没有不是同类的。如果不是同类,就叫做非礼,非礼的祭祀,鬼神不会享用。这些话似乎迂阔遥远而难以理解,然而其礼仪非常切实且必定应验。我谨用一件事来说明,春天属阳,所以在正月于东郊迎春,秋天属阴,所以在七月于西郊迎秋,圣人有创制,没有人敢更改。现在如果迎春却在西郊,而使用秋天的时节,迎秋却在东郊,而使用春天的时节,连樵夫野老都会感到奇怪和惊恐,何况是鬼神呢!天与人没有不同,现在因为祭祀方泽而合于圜丘,使用夏至却用冬至的礼仪,这与上述情况有什么不同呢?前日的议论如果不是,后日施行而不安心,古人也有改变它的。先帝恭敬顺承,顺应天心,罢黜邪说,纠正太常寺的礼仪,施行多年,内外都得到福祉,圣明的著作和明确的阐述,使神明欣喜满意。现在有什么疑虑和顾虑而要更改它呢?家人小的祭祀,尚且谨慎对待废置或举行,天地重大,岂能轻易议论。我听说,神灵没有固定的享用对象,享用那些能够真诚的人;上天没有偏私的亲爱,亲近那些有德行的人。朝廷如果真能使百姓富裕、财物充足,阐明正道、崇尚道义,实现帝王的功用,成就天地的教化,使吃粮食的百姓安乐美好,那么上帝就会保佑,各种福物都可以全部招致。更改命令实在不是我愿意的,希望朝廷谨慎对待,重视它,反复思考,务求最恰当,以符合先帝尊奉神灵的本意。”

黄贴子称:“关于合祭的议论,我们中认为不可的有二十二人,认为可以的有八人。扬子说:‘人们肯定他们肯定的,否定他们否定的,将让谁来纠正呢?回答说:万物纷乱错杂就占卜上天,众说纷纭混乱就裁决于圣人。圣人在世就听从人,圣人去世就听从书。’《周礼》是圣人的言论,合祭始于汉末,其言论不合经典。朝廷近来的制度,考证于典籍,告知宗庙,施行于天地,颁布于天下,作为万世的法度。如果舍弃圣人的言论而听从不合经典的言论,是不可以的。先帝已经改正了,很好了。又想改变它,是不可以的。有人说:‘亲自祭祀还未能实行,暂且跟随合祭可以吗?’亲自祭祀并非不可行,因为事务而让官员代理,也是礼仪。合祭不使用而听从非礼,是不可以的。规矩如果真正设立,不能用方形圆形来欺骗;绳墨如果真正陈列,不能用弯曲笔直来欺骗。现在议论祭祀而不遵从礼仪,议论礼仪而不遵从经典,那么是非就会一起产生,最终没有归宿。舍弃规矩而观察方形圆形,舍弃绳墨而观看弯曲笔直,是不可以的。先帝留心经术,曲折都有考证依据,固然不是群臣所能窥见高下大小的,只有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明确诏令执事官员质证是非,不听从片面的言论,决断于大小无安顺从的说法,这样,是非就可以决断而经典就正了。”(五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二日,七年三月十八。彭汝砺在初六日上奏,现在又移入十二日顾临等人议论之后。)

这一天,曾肇又说:“我最近奉诏召集官员商议南郊合祭天地事宜,已经具状奏闻完毕。我的职责在于

典礼,再三思维,此天地大祭,国家重事,况当陛下郊祀之初,尤宜敬重,举措一有未安,贻讥万世。尚虑前状开陈未尽,敢再冒昧以闻:伏以天地合祭,非先王之礼,学士大夫所共知之,不待臣言而信也。然使合祭于承事神祇无不顺之理,虽非先王之礼,何为而不可行?盖以圣人之于祭祀,求之于茫昧不可知之中,故必因其方、顺其时而用其类以致之。是以因高而事天,因下以事地,兆五帝于四郊,朝日于东,夕月于西,兆司中、司命于南,兆风师于北,兆山川、邱陵、坟衍各因其方,而春夏秋冬各顺阴阳之性。其于祭,或燔,或瘗,或沈,或埋,以至圭币、牲牷、坎坛、乐舞,各从其类。先王非苟为之,以谓求之如此之尽,然后庶几神之来享也。苟为反是,则其于格神也难矣。今论者以罢合祭则天子未有亲见地祇之时,夏至亲祀北郊则于五月行礼为难,欲因南郊并举地祭。此于人事以求自便则可矣,以此为亲见地祇之实则未也。何则?事之非其方,致之非其类,又违其时。施于髃小祀且犹不可,况地祇之尊乎?以此事地祇,地祇未必来享,而便谓此为亲见地祇之实,此臣之所未喻也。且屈己以从神,与屈神而从己,二者孰安?今以五月行礼为难,而引地祇以就冬祭,苟从人事之便,恐失陛下恭祀地祇之意,此又臣之所未喻也。圣人之事神,洞洞乎其忠,属属乎其敬。舍忠舍敬,常情所不肯为,而谓陛下肯安之乎?臣愚故谓合祭不可复,亲祠不可废,但当斟酌时宜,省去繁文末节,则亲祠之礼无不可为,已于前状论之矣。惟陛下留神省察,远惟先帝复古之心,持以至诚不倦之意,无从苟简自便之说,以伸躬事地祇之实,则上下神祇,孰不顾享!」(元丰三年五月甲子,初议北郊,四年四月己巳,诏亲祠北郊。元佑五年五月十八日,许将建请。)

译关于典礼,我反复思考,这是祭祀天地的大典,是国家的重要事务,况且正值陛下初次举行郊祀,尤其应当敬重,举措稍有不当,就会招致万世的讥讽。还担心之前的奏疏陈述未尽,敢再冒昧进言:我认为天地合祭,并非先王的礼制,这是学士大夫所共知的,不必臣多言就能确信。然而,如果合祭在侍奉神灵方面没有不顺的道理,即使不是先王的礼制,为什么不可以实行呢?大概是因为圣人在祭祀时,在茫然不可知的境界中寻求神灵,所以必须顺应方位、顺应时节、利用同类事物来招致神灵。因此,凭借高处来侍奉天,凭借低处来侍奉地,在四郊设立五帝的祭坛,在东边朝拜太阳,在西边朝拜月亮,在南边设立司中、司命的祭坛,在北边设立风师的祭坛,设立山川、丘陵、坟衍的祭坛各自顺应其方位,而春夏秋冬各自顺应阴阳的特性。在祭祀时,有的焚烧,有的埋藏,有的沉入水中,有的掩埋,至于玉圭、币帛、牺牲、祭坛、乐舞,各自遵循其类别。先王并非随意这样做,他们认为只有如此详尽地寻求,神灵才可能来享用祭品。如果与此相反,那么招致神灵就困难了。现在议论的人认为,如果废除合祭,那么天子就没有亲自面见地祇的时候,如果在夏至亲自祭祀北郊,那么在五月行礼有困难,想要趁着南郊祭祀一并举行地祇的祭祀。这在人事上为了求取方便是可以的,但以此作为亲自面见地祇的实质则不是。为什么呢?侍奉的方位不对,招致的方式不符合类别,又违背了时节。施行于众多小祭祀尚且不可以,何况尊贵的地祇呢?用这种方式侍奉地祇,地祇未必会来享用,却便说这是亲自面见地祇的实质,这是臣所不能理解的。况且委屈自己来顺从神灵,与委屈神灵来顺从自己,哪一种更妥当?现在因为五月行礼有困难,而牵引地祇来凑合冬季的祭祀,如果顺从人事的方便,恐怕会失去陛下恭敬祭祀地祇的本意,这又是臣所不能理解的。圣人侍奉神灵,忠诚而恭敬。舍弃忠诚和恭敬,常情所不肯做的,难道陛下会安心这样做吗?臣愚昧地认为合祭不可恢复,亲自祭祀不可废除,只应当斟酌时宜,省去繁琐的末节,那么亲自祭祀的礼制就没有不可行的,已经在之前的奏疏中论述过了。希望陛下留心省察,深念先帝复古的心意,秉持至诚不倦的态度,不听从苟且简略自便的说法,以伸张亲自侍奉地祇的实质,那么上下的神灵,谁不眷顾享用呢!

壬辰,太皇太后垂帘,三省进翰林学士顾临等郊祀议。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先帝故事。」吕大防曰:「天地之祭,自汉以来,分合不一。唐天宝后惟天子亲祠,乃合祭于南郊,其余时祀,并依礼分祭。国朝以来,大率三岁一亲郊,并祭天地宗庙,因行赦宥于天下及赐诸军赏给,遂以为常,亦不可废。虽欲岁岁亲行于本坛,乃不可得。今来诸儒献议,欲用礼官前说,南郊不设皇地祇位,惟祭昊天上帝,不为无据,但于祖宗权宜之制,未见其可。」苏颂曰:「适来蒙圣谕仁祖先帝故事,臣伏见仁宗皇帝九郊,皆合祭天地。先皇帝四郊,三并合祭。惟元丰六年用礼文所参议,止祀上帝,而北郊之祭,虽从所议,修定仪注,然未见亲行。今年南郊乞准故事。」苏辙曰:「议者持合祭、别祭二说,各有所据,欲望朝廷酌量事体轻重大小,断自圣意。自熙宁十年神宗皇帝亲祀南郊,合祭天地,今十五年矣,皇帝即位又已八年,未尝亲见地祇,乃朝廷阙典,不可不正。」范百禄曰:「祖宗皆遵故事,每遇南郊岁,并合祭天地。神宗皇帝圣学睿断,必以为圜丘无祭地之理,遂诏礼官考求先王典礼,至元丰六年南郊,止祀昊天上帝,配以太祖。记曰:『有其废之,莫可举也。』先帝所废,稽古据经,未可轻改。」

  越二日,再进呈。大防言:「先帝因礼文所建议,遂令诸儒议定北郊祀地之礼,然未经亲行。今来皇帝临御之始,当亲见天地,而地祇独不设位,恐亦未安。况前代人君亲祠并祭,多缘便于已事。本朝祖宗即不然,直以恩霈四方,庆赉将士,若非三岁一行,则国力有限。今日宜为国事勉行权制,候将来议定北郊制度及太庙享礼,行之未晚。」百禄言:「祖宗圜丘合祭,皆是循用后代权时之制,神宗皇帝元丰六年,南郊不合祭地祇,乃是复行先王典礼,今已着为太常寺元佑礼。且昨来夏至,已诏吕大防以上公摄事,隆礼备乐,以祭地祇于北郊。况祭不欲数,今冬至,圜丘地祇未合再祭。」大防又奏曰:「百禄之言虽是,典礼未易遽行,盖为国事。」太皇太后曰:「吕大防之言是也。非不知此,盖为国事。」颂又言:「古者人君嗣位,必郊见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若云必复先王典礼,臣窃以谓先王典礼未必尽同,且虞、夏之礼,商、周亦不相袭。至如唐、虞之代,一岁四巡方岳,篃祀髃神;夏、商则五载一巡守;成周十二年乃篃,岂是尽行先王典礼?况三代去今,年祀益远,非商、周去虞、夏之比,而国朝制作,多循汉、唐之旧,郊丘、宗庙之祀,典章仪物之盛,恩霈赉予之费,事与古异,岂胜变复。今以皇帝初郊,依熙宁十年故事,合祭天地。俟将来遇郊礼,再下有司,举行先帝诏旨,详议南北郊祭,亦未为晚。」辙言:「周礼一岁篃祀天地,皆王者亲行。自汉、唐以来,礼文日盛,费用日广,故一岁篃祀,不可复行。唐明皇天宝初,始定三岁一亲行,致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地,从祀百神。所以然者,盖谓三年一行大礼,不篃及则人情不安。此近世变礼,非复三代之旧。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亦失之矣。今别祭之议,有欲当郊之岁,皇帝先以夏至亲祀北郊者;有欲移夏至之祀,行于十月者;有欲三年祀天,三年祀地者。夏至暑雨方作,以行大礼,势必不可。夏至之礼,行于孟冬,其为非周礼与冬至无异,而数月之间,再举大事,力何以堪。若天地之祀,互用三年,则天地均为六年乃获一祭。而以地废天,以卑略尊,尤为不顺。」郑雍言:「合祭天地,自汉、唐以来常行,本朝六圣并是合祭。先朝元丰六年,方特祀昊天上帝。然而先帝熙宁中,已曾三次合祭,与今事异。自古帝王受命之初,未尝不郊见天地者。」大防又言:「适来所陈,恐禁中未尽见本末,欲来日略具祖宗及臣寮所议进入。」从之。翌日,三省修具祖宗以来郊祀礼,及顾临等所议上闻。既而太皇太后宣谕曰:「皇帝即位以来

译壬辰日,太皇太后垂帘听政,三省呈上翰林学士顾临等人关于郊祀的议论。太皇太后说:“应当依照仁宗先帝的旧例。”吕大防说:“天地祭祀,自汉代以来,分祭与合祭并不统一。唐代天宝年间以后,只有天子亲自祭祀时,才在南郊合祭天地,其余时节的祭祀,都依照礼制分别祭祀。本朝以来,大致每三年天子亲自郊祀一次,同时祭祀天地和宗庙,并借此对天下施行赦免以及赏赐各军,于是成为常例,也不可废除。虽然想要每年亲自前往本坛祭祀,却做不到。如今各位儒臣献上的议论,想要采用礼官之前的说法,南郊不设皇地祇的席位,只祭祀昊天上帝,并非没有依据,但对于祖宗权宜制定的制度,未见可以这样做。”苏颂说:“刚才蒙受圣谕提及仁祖先帝的旧例,臣看见仁宗皇帝九次郊祀,都是合祭天地。先皇帝四次郊祀,三次都是合祭。只有元丰六年采用礼文所参议的意见,只祭祀上帝,而北郊的祭祀,虽然听从了所议,修定了仪注,然而未见亲自施行。今年南郊请求准许依照旧例。”苏辙说:“议论的人坚持合祭、别祭两种说法,各自有所依据,希望朝廷斟酌事情轻重大小,由圣意决断。自熙宁十年神宗皇帝亲自祭祀南郊,合祭天地,到现在已经十五年了,皇帝即位也已经八年,未曾亲自祭祀地祇,这是朝廷缺失的典礼,不可不纠正。”范百禄说:“祖宗都遵循旧例,每逢南郊之年,都合祭天地。神宗皇帝圣学明断,必定认为圜丘没有祭祀地祇的道理,于是诏令礼官考求先王典礼,到元丰六年南郊,只祭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享。《礼记》说:‘有废弃的,就没有能再举行的。’先帝所废弃的,稽考古制依据经典,不可轻易改变。”

过了两天,再次呈上。吕大防说:“先帝因为礼文所的建议,于是让诸儒议定北郊祭祀地祇的礼仪,然而未曾亲自施行。如今皇帝即位之初,应当亲自祭祀天地,而地祇独独不设席位,恐怕也不妥当。况且前代君主亲自祭祀并合祭,多是因为便于自己的事务。本朝祖宗却不是这样,直接因为恩泽广布四方,庆赏将士,如果不是每三年施行一次,那么国力有限。今日应当为了国家事务勉强行权宜之制,等到将来议定北郊制度以及太庙享礼,再施行也不晚。”范百禄说:“祖宗圜丘合祭,都是沿袭后代权宜一时的制度,神宗皇帝元丰六年,南郊不合祭地祇,乃是恢复施行先王典礼,如今已经著录为太常寺元佑礼。而且昨天夏至,已经诏令吕大防以上公身份代理事务,隆重礼仪完备音乐,在北郊祭祀地祇。况且祭祀不宜频繁,如今冬至,圜丘地祇不应再合祭。”吕大防又奏道:“范百禄的话虽然对,但典礼不容易立即施行,这是为了国家事务。”太皇太后说:“吕大防的话是对的。并非不知道这些,这是为了国家事务。”苏颂又说:“古代君主继承皇位,必定郊祀见天地。如今皇帝初次郊祀而不祭祀地祇,恐怕不符合古制。如果说一定要恢复先王典礼,臣私下认为先王典礼未必完全相同,况且虞、夏的礼制,商、周也不相沿袭。至于唐、虞时代,一年四次巡视方岳,遍祭群神;夏、商则是五年一次巡视;成周十二年才遍祭,难道是都施行先王典礼?况且三代距离今天,年代更加久远,不是商、周距离虞、夏那样近,而本朝制作,多沿袭汉、唐的旧制,郊丘、宗庙的祭祀,典章仪物的盛大,恩泽赏赐的费用,事情与古代不同,怎能承受变革恢复。如今因皇帝初次郊祀,依照熙宁十年的旧例,合祭天地。等到将来遇到郊礼,再下达给有关部门,举行先帝诏旨,详细议论南北郊祭祀,也不晚。”苏辙说:“《周礼》一年遍祭天地,都由王者亲自施行。自汉、唐以来,礼仪文饰日益兴盛,费用日益扩大,所以一年遍祭,不可再施行。唐明皇天宝初年,才确定每三年亲自施行一次,斋戒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再合祭天地,从祀百神。之所以这样,大概是说三年施行一次大礼,不遍祭则人心不安。这是近世变通的礼制,不是恢复三代的旧制。而议论的人想要用三代遗文参杂扰乱其间,也是错误的。如今别祭的议论,有主张在郊祀之年,皇帝先于夏至亲自祭祀北郊的;有主张将夏至的祭祀,移到十月施行的;有主张三年祭天,三年祭地的。夏至暑雨正作,施行大礼,势必不可能。夏至的礼仪,在孟冬施行,其与周礼冬至无异,而在几个月之间,再次举行大事,力量如何能承受。如果天地祭祀,交替使用三年,那么天地都是六年才获得一次祭祀。而用地废天,以卑略尊,尤其不顺。”郑雍说:“合祭天地,自汉、唐以来常施行,本朝六位圣君都是合祭。先朝元丰六年,才特祀昊天上帝。然而先帝熙宁年间,已经曾经三次合祭,与如今事情不同。自古帝王受命之初,未曾不郊祀见天地的。”吕大防又说:“刚才所陈述的,恐怕禁中未尽见本末,想要明日略具祖宗以及臣僚所议进入。”听从了。第二天,三省修撰具列祖宗以来郊祀礼仪,以及顾临等人所议上奏。不久太皇太后宣谕说:“皇帝即位以来

,未曾亲祀天地,今且合祭,似属有名。」大防等曰:「适于殿阁中同议,方欲缘皇帝郊见之始,特设地祇位于圜丘,则于先帝议行北郊之礼,并不相妨。今蒙圣谕,正如觽议,欲依此令学士院降诏。及言致斋日,躬行庙享,亦未合礼,欲于诏中令议官与北郊事并议施行。」太皇太后曰:「可。」(旧录云:「先是,元丰中详定郊庙礼文,以皇帝亲郊之岁,设皇地祇位于圜丘并祭非礼,有诏下议。而议者或以当郊之岁,冬夏之日,分祭南郊北郊,以军赏为二而分给之。或以致斋三日,郊庙各一日而祀篃。或欲于圜丘之傍,别营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亲祭,改用十月。或欲亲郊圜丘之岁,夏至日遣上公摄事于方丘。先帝降诏定亲祀北郊如南郊仪,并定上公摄事之礼至元佑五年,尚书右丞许将建言:『三岁冬至天子亲祀,篃享太庙,祀天圜丘,而其岁夏至方泽之祭,乃止遣上公,即是皇地祇遂永不在亲祀之典。此大阙礼,不可不议。』始诏侍从官及尚书、侍郎、给舍、台谏、礼官集议。既而临等八人议,宜如祖宗故事,合祭天地,俟将来亲行北郊之礼则合祭可罢。吏部侍郎范纯礼等二十人议天地重祀,不宜数有废举,昨罢合祭,既复古礼,而又纷更,恐失尊事神祇之意【七】,请依先朝已得诏旨施行。兵部侍郎杜纯请于苑中设望祀位,置爟火于坛所,俟躬祀南郊之岁,则夏至北郊,上公摄事,每献举爟火。诏拜工部侍郎王钦臣议,宜如祖宗故事,并祭天地一次,申谢丕贶。中书舍人孔武仲等议,请南郊专祀上帝【八】,而间以孟冬诣北郊亲祀,改先帝北郊祭皇地祇之仪。冬至祀天,夏至祀地,先王之制也,先帝是正礼典,至是犹复合议。惟苏颂议论稍有经据,颇合礼典,自余皆狂说异意,惟务变革良法善政,更相阿附,而吕大防悖谬乱常,为奸恶之渠魁,其罪甚大,卒保首领,未足为奸臣之诫。」新录自「改先帝北郊」以下,至「为奸臣之诫」并削去,仍别修云:「诣北郊亲祀皇地祇。议既不同,故太皇太后宣谕及吕大防等议,以皇帝即位以来,未尝亲祀天地,行合祭之礼,为有名。遂降诏云。」且辨诬曰:「上文乃太皇太后垂帘,三省进顾临等郊祀议,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先帝故事。』苏颂云:『仁宗九郊,皆合祭天地。先帝四郊,三并合祭。惟元丰六年用礼文所参议,止祀上帝,而北郊之祭,未见亲行。』又云:『人君嗣位,必郊见天地。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其说皆与吕大防、苏辙合。惟范百禄独言:『神宗元丰六年南郊不合祭天地,乃是复行先王典礼。』于是太皇太后宣谕曰:『皇帝即位以来,未曾亲祀天地,特设地祇位于圜丘。』今史臣力主不合祭之论,而云惟颂有经据,则合祭果是矣。又云,自余皆狂说异意,则范百禄独主元丰者,乃狂说异意矣。又云,大防罪甚大,卒保首领,不足为奸臣之诫,则是议与苏颂合者,当得罪而□之,哲宗为失刑矣。此三说颠倒无稽,乃诬谤宣仁又及哲宗,不可以训。今删去八十六字。」顾临、曾肇等议,并合载于九月初,但不知其日,据理当在初八日彭汝砺奏前后,今移入十二日前。鲜于绰传信记云:「神宗皇帝以南郊合祭天地不见于经,诏罢合祭。元丰六年南郊,止祀昊天上帝于圜丘,配以太祖。又诏亲祀北郊如南郊【九】。特命有司修定仪注,然未及行。元佑初郊,右丞许将建议,当讲祭皇地祇事,于是下有司集议,卒为数议。议不合祭,亲祀皇地祇者二十二人:吏部侍郎范纯礼,直学士院孔武仲,中书舍人陈轩,礼部侍郎曾肇,权知开封府韩宗道,枢密都承旨刘安世,吏部侍郎彭汝砺,户部侍郎范子奇,刑部侍郎王觌、丰稷,太常少卿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杨畏,左司谏虞策,礼部郎中孙路、员外郎欧阳棐,太常丞韩治,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太常博士朱彦、宋景年、阎才。议合祭者八人:翰林学士顾临,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户部尚书钱勰,中丞李之

译(吕大防等人说:)“(皇帝)未曾亲自祭祀天地,现在暂且合并祭祀,似乎是有依据的。”吕大防等人说:“刚才在殿阁中共同商议,正打算趁着皇帝初次郊祀的机会,特意在圜丘设立地祇的位所,这样对于先帝议定实行北郊祭祀的礼仪,并不相妨碍。现在蒙受圣上谕示,正与众人的议论一致,想要依照这个意见让学士院颁布诏书。并且说到致斋的日子,亲自进行太庙祭祀,也不符合礼仪,想要在诏书中命令议官与北郊祭祀的事一并商议施行。”太皇太后说:“可以。”(旧录记载:“在此之前,元丰年间详定郊庙礼文,认为皇帝亲自郊祀的年份,在圜丘设立皇地祇位所合并祭祀不符合礼仪,有诏书下达讨论。而议论的人有的认为应当郊祀的年份,冬季和夏季的日子,分别在南郊和北郊祭祀,将军赏分为两份分别给予。有的认为致斋三天,郊祀和太庙各用一天进行祭祀。有的想在圜丘旁边,另外营建方丘进行望祭。有的认为夏至正值盛暑,天子不可以亲自祭祀,改在十月。有的想在亲自郊祀圜丘的年份,夏至日派遣上公在方丘代理祭祀。先帝下诏确定亲自祭祀北郊如同南郊的礼仪,并确定上公代理祭祀的礼仪。到元佑五年,尚书右丞许将建议:‘每三年冬至天子亲自祭祀,同时享祭太庙,在圜丘祭祀天,而该年夏至方泽的祭祀,却只派遣上公,这就是皇地祇永远不在亲自祭祀的典礼中。这是重大的礼制缺失,不可不讨论。’开始诏令侍从官以及尚书、侍郎、给事中、舍人、台谏、礼官集会讨论。不久顾临等八人议论,认为应当依照祖宗旧例,合并祭祀天地,等到将来亲自实行北郊祭祀的礼仪,那么合并祭祀可以废止。吏部侍郎范纯礼等二十人议论天地重要的祭祀,不应当屡次废止或举行,昨天废止合并祭祀,已经恢复古礼,却又纷纷更改,恐怕失去尊崇侍奉神祇的本意,请求依照先朝已经得到的诏旨施行。兵部侍郎杜纯请求在苑中设立望祭位所,在坛所放置烽火,等到亲自祭祀南郊的年份,那么夏至北郊,上公代理祭祀,每次献祭举起烽火。诏令拜工部侍郎王钦臣议论,认为应当依照祖宗旧例,合并祭祀天地一次,申谢巨大的恩赐。中书舍人孔武仲等人议论,请求南郊专门祭祀上帝,而间或在孟冬到北郊亲自祭祀,更改先帝北郊祭祀皇地祇的礼仪。冬至祭祀天,夏至祭祀地,是先王的制度,先帝纠正礼典,到现在还合并议论。只有苏颂的议论稍有经典依据,很符合礼典,其余都是狂妄的言论和不同的意见,只致力于变革良法善政,互相阿附,而吕大防悖谬扰乱常理,是奸恶的首领,他的罪过很大,最终保全了性命,不足以作为奸臣的警戒。”新录从“更改先帝北郊”以下,到“作为奸臣的警戒”全部删去,另外修撰说:“到北郊亲自祭祀皇地祇。议论既然不同,所以太皇太后宣谕以及吕大防等人的议论,认为皇帝即位以来,未曾亲自祭祀天地,实行合并祭祀的礼仪,是有依据的。于是颁布诏书说。”并且辩驳诬蔑说:“上文是太皇太后垂帘听政,三省进呈顾临等人的郊祀议论,太皇太后说:‘应当依照仁宗先帝的旧例。’苏颂说:‘仁宗九次郊祀,都合并祭祀天地。先帝四次郊祀,三次合并祭祀。只有元丰六年采用礼文所参议,只祭祀上帝,而北郊的祭祀,未曾亲自实行。’又说:‘人君继承帝位,必须郊祀天地。皇帝初次郊祀而不祭祀地,恐怕不符合古制。’他的说法都与吕大防、苏辙相合。只有范百禄独自说:‘神宗元丰六年南郊不合并祭祀天地,乃是恢复先王的典礼。’于是太皇太后宣谕说:‘皇帝即位以来,未曾亲自祭祀天地,特意在圜丘设立地祇位所。’现在史臣极力主张不合并祭祀的言论,而说只有苏颂有经典依据,那么合并祭祀果然是正确的了。又说,其余都是狂妄的言论和不同的意见,那么范百禄独自主张元丰旧例的,就是狂妄的言论和不同的意见了。又说,吕大防罪过很大,最终保全性命,不足以作为奸臣的警戒,那么议论与苏颂相合的人,应当获罪而被处死,哲宗就失刑了。这三种说法颠倒无据,是诬蔑诽谤宣仁太后又涉及哲宗,不可以作为训诫。现在删去八十六字。”顾临、曾肇等人的议论,都应当记载在九月初,但不知道具体日期,按理应当在初八日彭汝砺奏议前后,现在移入十二日之前。鲜于绰《传信记》说:“神宗皇帝认为南郊合并祭祀天地不见于经典,下诏废止合并祭祀。元丰六年南郊,只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享。又下诏亲自祭祀北郊如同南郊。特意命令有司修定仪注,然而未能实行。元佑初年郊祀,右丞许将建议,应当讨论祭祀皇地祇的事,于是下诏有司集会讨论,最终形成多种议论。议论不合并祭祀,亲自祭祀皇地祇的有二十二人:吏部侍郎范纯礼,直学士院孔子仲,中书舍人陈轩,礼部侍郎曾�,权知开封府韩宗道,枢密都承�刘安世,吏部侍郎彭汝砺,户�侍郎范子奇,刑部侍郎王觌、�稷,太常少�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杨畏,�司谏虞策,礼部郎中孙�、员外郎欧阳棐,太常�韩治,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基,太常博士朱彦、宋景年、�才。议论合并祭祀的有八人:翰林学士顾临,翰林侍�学士范祖禹,户部尚书钱�,中�李之”

纯、户部侍郎蒋之奇,中书舍人乔执中,殿院□立礼,太常博士张瓛。乞欲祭皇地祇于后苑望祀者一人:兵部侍郎杜纯。欲权用祖宗谢天地故事,并祭一次,以申谢丕贶者一人:工部侍郎王钦臣。议既上,执政中所主亦不同,左仆射吕大防、门下侍郎苏辙欲从合祭之议;中书侍郎范百禄欲从不合祭之议,交论于上前。会范中书引周礼圜丘、方泽、玉币、乐舞不同之文敷奏,宣仁圣烈意主合祭,谓公曰:『此等言语莫是人念得否?』遂终定合祭议。」议不合祭者二十人,当从实录。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孔武仲虽议不合祭,又与二十人稍异。实录称武仲等,当是陈轩亦同此议。鲜于绰并数此二人,故云二十二人也。曾肇亦云二十二人。苏辙龙川略志云:「三代旧礼,一岁九祭天,再祭地,皆天子亲之,故所祀神祇,逐祭各异,而一岁皆篃。自汉以来,每岁亲祀天地,或合或别,已不可考矣。至唐开元中,始定每岁常祀皆有司摄事,一如三代旧典。惟三岁天子亲郊,则于南郊合祭天地及从飨百神。国朝因之。凡冬至圜丘,孟春祈谷,孟夏雩祀,季秋明堂,大庆恭谢,凡皇帝亲郊,皆用合祭之礼。盖每岁常祀,而三年亲郊,古今异宜,不可复合,其来旧矣。至元丰末,神宗亲祀圜丘,罢皇地祇及从祀百神,识者疑焉。元佑改元,上将亲飨明堂,辙时为右司谏,奏乞依皇佑明堂神位。诸公皆牵于故学,不达时变。奏入不省。及七年,上将亲祀圜丘,予与诸公面议,觽议多以合祭为允,惟吕微仲本好古学,详论久之乃听。而范子功横议,意谓天子之事天地,如家人之养父母,虽不可废一不养,要不可同养于厅事耳。予应之曰:『父母不可同养于厅事,此礼之微文也。三年亲祀而地祇不预,此即废一不养,礼之大阙也。』争之终不能合。及议于上前,辙奏曰:『合祭、别祭,各有所据,若非朝廷酌量事体轻重大小,断自圣意,臣恐无有了当。窃见熙宁十年神宗亲祀南郊,合祭天地,至今已十五年。皇帝即位又已八年,人主并未尝亲见地祇。臣谓此乃朝廷阙典【一○】,不可不正也。』议犹未决,它日复于上前议之,辙奏曰:『周礼一岁篃祀天地,皆人主亲行,故郊丘有南北,礼乐有同异。自汉、唐以来,礼文日盛,费用日广,事与古异,故一岁篃祀不可复行。唐明皇天宝初,始定三岁一亲郊,于致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地,从祀百神。所以然者,盖谓三年一次大礼,若有不篃,则于人情有所不安故也。此近世变礼,非复三代之旧,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亦失之矣。今别祭之议,有欲当郊之岁,皇帝先以夏至亲祀北郊者;有欲移夏至之祀,行于十月者;有欲三年祀天,三年祀地者【一一】。然夏至暑雨方作,以行大礼,势必不可。夏至之礼,行于孟冬,其为非周礼,与冬至无异。而数月之间,再举大事,力何以堪?若天地大祀互用三年,则天地均为六年乃获一祭,而以地废天,以卑略尊,尤为不顺,此皆朝廷大礼。今范百禄之言,皆礼文末节耳,恐难以施行。』吕大防曰:『范百禄之言,皆合周礼,臣等亦知之,但事不可行耳。』太皇太后宣谕曰:『卿等非不知此,盖事有碍耳。』议尚未决,它日将决于上前,至崇政殿门,微仲骤谓予曰【一二】:『今废三代旧典而行开元故事,可乎?』予曰:『今舍三代而从汉、唐者,非一事矣,天子七庙,今乃一庙九室;庙祀一帝一后,今诸后并配。事各适时,岂必三代?』微仲乃服。及对,太皇太后以觽议为允,于是始复合祭。」

译杜纯、户部侍郎蒋之奇、中书舍人乔执中、殿中侍御史立礼、太常博士张瓛。请求在后苑望祭皇地祇的有一人:兵部侍郎杜纯。请求暂且沿用祖宗谢天地的旧例,合并祭祀一次,以表达感谢上天厚赐的有一人:工部侍郎王钦臣。议论既已呈上,执政大臣中的主张也不相同,左仆射吕大防、门下侍郎苏辙主张采纳合祭的意见;中书侍郎范百禄主张采纳不合祭的意见,双方在皇帝面前争论。恰逢范百禄引用《周礼》中关于圜丘、方泽、玉币、乐舞各不相同的条文进行奏陈,宣仁圣烈太后心意主张合祭,对苏辙说:“这些言语难道是人能背诵出来的吗?”于是最终确定了合祭的决议。主张不合祭的有二十人,应当依据实录。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孔武仲虽然主张不合祭,却又与那二十人稍有不同。实录称孔武仲等人,应当是陈轩也持同样的意见。鲜于绰将这两人也计算在内,所以说有二十二人。曾肇也说有二十二人。苏辙在《龙川略志》中说:“夏、商、周三代的旧礼,一年九次祭天,两次祭地,都由天子亲自参与,所以所祭祀的神祇,每次祭祀各不相同,而一年都完备。自汉代以来,每年亲自祭祀天地,有时合祭有时分祭,已经无法考证了。到了唐代开元年间,才开始确定每年常规祭祀都由有关部门代理,完全依照三代的旧典。只有每三年天子亲自到郊外祭祀,才在南郊合祭天地及配享的百神。本朝沿袭这一制度。凡是冬至圜丘祭天、孟春祈谷、孟夏雩祀、季秋明堂、大庆恭谢,凡是皇帝亲自到郊外祭祀,都使用合祭的礼仪。大概因为每年常规祭祀,而每三年亲自郊祭,古今情况不同,不可以再合并,这种由来已久。到了元丰末年,神宗亲自祭祀圜丘,罢免了皇地祇及配享的百神,有识之士对此表示怀疑。元佑改元,皇上将要亲自到明堂祭祀,苏辙当时任右司谏,上奏请求依照皇佑年间明堂神位的旧例。各位大臣都拘泥于旧学,不通晓时势的变化。奏章呈入后未被采纳。到了元佑七年,皇上将要亲自祭祀圜丘,我与各位大臣当面商议,众人的意见大多认为合祭是恰当的,只有吕大防原本喜好古学,详细论述了很久才听从。而范百禄横加议论,认为天子侍奉天地,就像家人奉养父母,虽然不能废弃一个不奉养,但也不能在厅堂里共同奉养。我回答说:“父母不能在厅堂里共同奉养,这是礼仪的细微条文。每三年亲自祭祀而地祇不参与,这就是废弃一个不奉养,是礼仪的重大缺失。”争论最终不能达成一致。等到在皇帝面前商议时,苏辙上奏说:“合祭、分祭,各有依据,如果不是朝廷斟酌事情轻重大小,由圣意决断,臣恐怕没有妥当的办法。私下看到熙宁十年神宗亲自祭祀南郊,合祭天地,至今已经十五年。皇帝即位也已经八年,君主从未亲自见过地祇。臣认为这是朝廷缺失的典礼,不可不纠正。”议论仍未决断,另一天又在皇帝面前商议,苏辙上奏说:“《周礼》一年完备祭祀天地,都由君主亲自执行,所以郊丘有南北之分,礼乐有同异之别。自汉、唐以来,礼仪条文日益繁盛,费用日益扩大,事情与古代不同,所以一年完备祭祀无法再实行。唐明皇天宝初年,才开始确定每三年一次亲自郊祭,在致斋的日子,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子,配享百神。之所以这样,大概是认为三年一次的大礼,如果有不完备的,那么在人情上会有不安的缘故。这是近世的变通之礼,不再是三代的旧制,而议论的人想要用三代的遗文混杂其间,也是错误的。现在分祭的议论,有主张在郊祭的年份,皇帝先以夏至亲自祭祀北郊的;有主张将夏至的祭祀,改在十月举行的;有主张三年祭天,三年祭地的。然而夏至暑雨正盛,举行大礼,势必不可。夏至的礼仪,改在孟冬举行,它违背周礼,与冬至没有区别。而在几个月之间,再次举行大事,力量如何能承受?如果天地大祀交替使用三年,那么天地都要六年才能获得一次祭祀,而且以地废天,以卑略尊,尤其不顺,这些都是朝廷的大礼。现在范百禄的话,都是礼仪的末节罢了,恐怕难以施行。”吕大防说:“范百禄的话,都符合《周礼》,臣等也知道,只是事情不可行罢了。”太皇太后宣谕说:“你们不是不知道这些,只是事情有阻碍罢了。”议论尚未决断,另一天将在皇帝面前决断,到了崇政殿门,吕大防突然对我说:“现在废弃三代旧典而实行开元旧例,可以吗?”我说:“现在舍弃三代而遵从汉、唐的,不止一件事了,天子七庙,现在却是一庙九室;庙祀一帝一后,现在各位皇后都配享。事情各自适应时势,何必一定要三代?”吕大防于是信服。等到应对时,太皇太后认为众人的意见是恰当的,于是才开始恢复合祭。

诏:「入国接伴使、副,今后不得将带亲属并有官人充职员小厎,违者罪之。其入国使、副实有宿疾,听带亲属一名充小厎,不以有官无官,具奏听旨。」先是,惟汛使出疆,以老疾自陈,有例得带亲属。自熙宁后为通法,奉使者稍以亲属自随,因缘干扰,故条约之。

  诏诸路提刑司,遇转运司借拨籴本,即疾速应副,不得非理问难,致籴买后时;及令转运司籴买,州军并以见在市价趁时籴买,务使惠及农民,所蓄数广。以左司谏虞策言也。

  都水监言:「准敕五百里外方许免夫。自来府界黄河夫,多不及五百里,缘人情皆愿纳钱免行,今相度,欲府界夫即不限地里远近,但愿纳钱者听。」从之。

  支衲袄五万领,付河东陕西帅府。(政目九月十二日事,当考。)

  甲午,监察御史杨畏言:「应吏部铨量官吏职位、姓名,请依三省、枢密院奏除人例,关御史台,以凭考察。」诏今后铨量到人依条闻奏外,仍关吏部,置簿籍记。(实录系甲午郊议,已见上,今不别出。)

  宗正寺言:「本寺令:宗室无服亲,连名非上下同者,如『立之』与『宗立』之类,及音同字异,皆听譔。祖宗袒免以上亲,见依上件令文譔赐名外,今来非袒免亲,既许本家譔名,切虑员数日增,取名渐多,若皆令依上条一一照对回避,必至拘碍训譔不行。今欲乞令太祖、太宗、秦王下子孙无服亲,各于本祖下即依令文譔名。若系别祖下无服亲,除所连名自合别取字外,余虽犯别祖下本字,并许用。所贵久远训譔得行。」从之。

  又言:「宗室譔名,自来并用两字,内取一字相连,所以别源派,异昭穆也。昨自熙宁中立法,非祖宗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后来逐时准大宗正司关到本家所譔名,多是重迭,至有数人共一名者。又或与别房尊长名讳相犯,或兄弟不相连名,或只取一字为名,而偏傍不相连者,名称混淆,难以分明昭穆之序。窃恐年祀寖久,流派愈远,谱籍渐无统纪。除重迭共一名者,昨来寺司申请已得朝旨,见令改譔外,所有犯别房尊长名讳,兄弟不相连名,并以一字为名,恐亦合改譔。欲乞宗正司告示逐宫院,将见今名犯尊长讳并字不相连及单名者,并令改譔。仍从本寺定取一相连字取名稍□者,关宗正司告示,令依仿譔名,所贵稍得齐一。」从之。

  丙申,韩缜言:「火山军至石州,沿河边面阔远,若贼乘河冰,如履平地。缘庆历元年、二年、元丰六年,皆准朝旨,于火山军界惹凌下流保德军、岚石州,可使千里不冻【一三】,以限贼马。所用工料不多,本司已差殿前燕涣等相度,百子会、归子口【一四】可以惹凌。」从之。

  戊戌,诏曰:「国家郊庙时祀,祖宗以来,命官摄事,惟三岁一亲郊,则先飨清庙,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元丰间,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应古义,先帝诏定亲祠北郊之仪,未之及行。是岁,郊祀不设皇地祇位,而宗庙之飨,卒如权制。朕以骪昧,嗣承六圣休德鸿绪,今兹禋礼,奠币上帝,祼鬯庙室,而地祇大神,久未亲祠。矧朕方修郊见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祇位,以严并贶之报。仍令有司择日遣官,奏告施行。厥后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礼毕,依前降指挥,集官详议亲祠北郊事及郊祀之岁庙享典礼以闻。」(苏轼元佑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圜丘六议,称九月二十二日诏,与此十八日不同,当考。御集第十七卷改北郊诏一道:「翰林学士顾临奏白札子:祖宗以来,郊庙常祀皆以时分祭,遣官摄事,惟三岁一行亲郊之礼,因篃享庙室,并祭天地于圜丘。昨因详定郊庙礼文所建议,亲祠合祭,不应古义,先帝有诏定亲祠北郊之仪,命下而未果行。是岁,圜丘罢设皇地祇位,而庙享尚循权制。今朕以临御之初,郊见上帝,因得躬享太庙,然地祇大祀独阙不讲。深惟王者察于事地,义不可缓,其今岁圜丘,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祇位,以申始见之

译诏书规定:“入国接伴使及其副使,今后不得携带亲属以及有官职的人充当职员和小厎,违者治罪。如果入国使、副使确实患有长期疾病,允许携带一名亲属充当小厎,不论其是否有官职,都要上奏听候旨意。”在此之前,只有出使边境的官员,因年老多病自行陈述,才有先例可以携带亲属。自从熙宁年间以后成为通行法规,奉命出使的人渐渐带着亲属随行,借机干扰公务,所以制定了这条规定。

诏令各路提刑司,遇到转运司借拨购粮本金时,必须迅速供应,不得无理刁难,导致购粮延误;并命令转运司购粮时,各州军都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及时购买,务必使恩惠惠及农民,所储备的粮食数量充足。这是采纳左司谏虞策的建议。

都水监上奏:“按照敕令,五百里以外才允许免除劳役。历来府界黄河的劳役,大多不到五百里,因为人们都愿意交钱免除劳役,现在经过考虑,打算府界的劳役不再限制距离远近,只要愿意交钱的都允许。”朝廷批准了。

支给衲袄五万件,交付给河东、陕西帅府。(这是政目九月十二日的事,应当考证。)

甲午日,监察御史杨畏上奏:“凡是吏部考核官吏的职位、姓名,请求依照三省、枢密院奏请任命人员的惯例,通报御史台,以便考察。”诏令今后考核到的人员,除了按照条令上奏外,还要通报吏部,设立簿籍记录。(实录记载甲午日郊议,已见于上文,这里不再另列。)

宗正寺上奏:“本寺法令规定:宗室中没有服制亲属关系的,联名如果不是上下相同的,如‘立之’与‘宗立’之类,以及音同字异的,都允许撰写名字。祖宗袒免以上的亲属,目前依照上述法令撰写赐名。现在非袒免亲属,既然允许本家撰写名字,深切担心人员数量日益增加,取名逐渐增多,如果都让他们依照上述条令一一对照回避,必然导致拘束妨碍,使训撰无法进行。现在请求命令太祖、太宗、秦王以下的子孙中无服制亲属的,各自在本祖下依照法令撰写名字。如果是其他祖下的无服制亲属,除了所联名的字自然应当另取字外,其余即使触犯其他祖下的本字,也都允许使用。这样有利于长远地使训撰得以施行。”朝廷批准了。

又上奏:“宗室撰写名字,历来都用两个字,其中取一个字相连,用来区别源流派别,区分昭穆次序。自从熙宁年间立法以来,非祖宗袒免亲属,不再赐名、授官。后来每次根据大宗正司通报的本家所撰写的名字,大多是重复的,甚至有几个人共用一个名字的。又或者触犯其他房尊长的名讳,或者兄弟不联名,或者只取一个字为名,而偏旁不相连的,名称混淆,难以分清昭穆次序。私下担心年代久远,流派更加疏远,谱籍逐渐失去统纪。除了重复共用一个名字的,此前寺司申请已得到朝廷旨意,现在命令改撰外,所有触犯其他房尊长名讳、兄弟不联名、以及只用一个字为名的,恐怕也应当改撰。请求宗正司告示各宫院,将现在名字触犯尊长名讳以及字不相连和单名的,都命令改撰。仍然由本寺确定一个相连的字,取名稍显独特的,通报宗正司告示,让他们依照仿效撰写名字,以便稍微取得统一。”朝廷批准了。

丙申日,韩缜上奏:“火山军到石州,沿河岸边宽阔遥远,如果敌人乘着河冰,就像走在平地上一样。因为庆历元年、二年、元丰六年,都按照朝廷旨意,在火山军界惹凌下流的保德军、岚石州,可以使千里不结冰,以限制敌人的骑兵。所用的工料不多,本司已派遣殿前燕涣等人考察,百子会、归子口可以惹凌。”朝廷批准了。

戊戌日,诏书说:“国家郊庙按时祭祀,祖宗以来,任命官员代理祭祀,只有三年一次亲自郊祀,才先祭祀清庙,冬至在圜丘合祭天地。元丰年间,有关部门援引周代制度,认为合祭不符合古义,先帝下诏制定亲自祭祀北郊的礼仪,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一年,郊祀不设皇地祇的位置,而宗庙的祭祀,最终仍按权宜制度进行。我因愚昧,继承六圣的美德大业,这次禋礼,奠币祭祀上帝,灌鬯祭祀庙室,而地祇大神,长久没有亲自祭祀。况且我正要修习郊见天地的开始,冬至日在南郊,应当依照熙宁十年的旧例,设置皇地祇的位置,以严肃报答并赐之恩。仍命令有关部门选择日子派遣官员,上奏施行。此后亲自举行方泽的祭祀,就修习元丰六年五月的制度,等到郊礼完毕,依照先前下达的指令,召集官员详细商议亲自祭祀北郊的事以及郊祀之年的庙享典礼后上报。”(苏轼元佑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圜丘六议中,称九月二十二日诏,与此十八日不同,应当考证。御集第十七卷改北郊诏一道:“翰林学士顾临奏白札子:祖宗以来,郊廟常祀皆以时分祭,遣官摄事,惟有三年一次亲自郊祀的礼仪,因而篃享庙室,并祭天地于圜丘。(此处原文未完)

礼。候亲祠北郊,依元丰六年五月八日指挥,宜令有司择日遣官,奏告施行。令学士院依此降诏,令譔到诏本进呈。敕门下,国家郊庙时祀,祖宗以来,命官摄事,惟三岁一亲郊,则先享清庙,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元丰间,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应古义,先帝乃诏定亲祀北郊之仪,未之及行。是岁郊,罢设皇地祇位,而宗庙之飨则如权制。朕以骪昧,嗣承六圣休德鸿绪,今兹肇禋,祗见上帝,祼鬯庙室,而地祇大神也,阙而不修,谓朕事察之义何?其冬至日南郊,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祇位,以申始见之礼,以严并贶之报。宜令有司择日遣官,奏告施行。厥后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仍俟郊祀毕,依前指挥集官详议亲祠北郊事及郊事之岁庙享典礼奏闻。」御批「久未亲祀,加以朕躬方此祗见天地之始」,贴却「大神」字下至「义何」字。减去一十二字,用此一十六字。元佑七年九月十八日进入。神宗是正礼文,改合祀之失,追三代之典,以夏至之日祭于方丘。至是,始又合祭。时方垂帘,奸臣擅朝故也。)

译礼官奏称:皇帝亲临北郊祭祀,应依照元丰六年五月八日的诏令,适宜命令有关部门选择吉日派遣官员,上奏告知后施行。命令学士院据此颁布诏书,将起草好的诏书文本进呈御览。

敕令门下省:国家在郊庙举行的定期祭祀,自祖宗以来,都任命官员代理事务,只有每三年一次皇帝亲自前往郊外祭祀时,才先在清庙献享,于冬至日在圜丘合祭天地。元丰年间,有关部门援引周朝制度,认为合祭不符合古义,先帝于是下诏制定皇帝亲自祭祀北郊的仪制,但未能来得及施行。那年郊祀,撤去了皇地祇的席位,而宗庙的享祭则依照权宜之制。朕因愚昧,继承六位圣祖的美德与宏大基业,如今初次举行郊祀,恭敬地拜见上帝,在庙室中献酒祭祀,而地祇是大神,如果缺失而不加以祭祀,这怎么说得通朕对天地神明恭敬侍奉的道理呢?应在冬至日南郊祭祀时,依照熙宁十年的旧例,设置皇地祇的席位,以表达初次拜见天地的礼仪,以严肃报答天地共同赐福的恩典。适宜命令有关部门选择吉日派遣官员,上奏告知后施行。(此后)皇帝亲自举行方泽祭祀时,则修定元丰六年五月的制度,仍然等到郊祀结束后,依照之前的诏令召集官员详细商议皇帝亲自祭祀北郊的事宜以及郊祀之年宗庙享祭的典礼,上奏听闻。

御批:“很久没有亲自祭祀,加上朕正处在初次拜见天地的开始”,删去“大神”二字以下至“义何”二字。减去十二个字,改用这十六个字。元佑七年九月十八日进呈。神宗纠正礼制文辞,改正合祀的过失,追慕三代的典章,在夏至之日于方丘祭祀。至此,才又开始合祭。当时正值太后垂帘听政,奸臣把持朝政的缘故。)

左朝奉大夫韦骧为主客郎中,左朝奉大夫王彭年为都官员外郎。

  己亥,房州观察使宗乔卒,赠司空,追封南阳郡王,谥恭康。

  壬寅,河东节度使、太师致仕文彦博乞免南郊陪位。从之。

  癸卯,诏诸宫院教授,差宣德郎已上亲民资序人。

  范育言:「准朝旨,若夏贼累攻邈川,即本路合如何施行,令臣深计熟虑,预为方略。臣前所陈乞定河南之策,正为此也。前日河南之人密输诚款,欲因而抚定,非贪土地,盖河南既定,足以威制外夷,下临河北,若视诸掌,其觽尽为属国,可以控夏贼腹背,制其死命。脱使贼攻邈川,本路力不足,则前日所陈边势之利,反为夏贼所有矣。」枢密院言:「河南诸羌,怀汉愿附,虽是久远边防之利,第以青唐未有失节,而夏贼方谋合从,故未可轻议,所以前降指挥不得擅便施行。令抚定河南部族,又岂能制夏贼死命。」诏范育依详前降指挥,悉心讲虑,豫为谋画。贼果犯邈川,难以出兵,即张大军声,于要害处遥为声援,以解贼势。若所探非实,不得张皇。(八月二十八日,九月一日。)

  甲辰,诏旬试诸军以点出指挥,若七日值雨雪沾湿,听于九日依格阅试。若至日尚未可试,即令军头司次旬取旨,余旬准此。先是,元丰八年八月十五日得旨,若阅试值雨雪,许军头司于次旬施行,故别为条约。(新无。)

  太子少傅致仕韩维乞再免南郊陪位,从之。

  刑部言:「欲常法地分窝藏强盗,不该配远恶沙门岛者,许人告,依重法地分窝藏人,给赏钱及财产之半。其依上条许捕者,亦准此支给。」从之。(新无)

  丙午,岳州言:「左朝奉郎、前通判潭州黄诰庐父墓三年,生芝草甚觽。」诏黄诰令本州岛支赐绢伍拾疋,与堂除合入差遣一次,其后以诰知歙州。

  刑部言:「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者,欲令州县以断罪告赏全条于要会处晓示。监司每季举行。」从之。(旧本太繁,今从新本。)

  丁未,宗正司言:「玉牒宗藩庆系录、仙源积庆图内,宗室子有未及立名而卒者,亦皆开列,以其无可称呼,故但曰不及名。缘宗支蕃衍,图牒卷帙渐已浩大,既不及名,即无官爵事迹可考。又其生出先后之序,已各载于属籍类谱,复列图牒,颇见冗长。宜于玉牒宗藩庆系录内,凡不及名者,止于其父名下总计其数,注入仙源积庆图,更不开具。所有宗室女早卒者,玉牒亦依不及名例,止注其数。」从之。

  礼部侍郎曾肇言:「臣伏睹诏书,冬至日南郊,宜设皇地祇位,以严并贶之报。此盖皇帝陛下急于亲祭地祇,不待考正典礼,遽下此诏。然臣窃详诏旨,亦云合祭不应古义,今则设皇地祇位于南郊,乃是复行合祭之礼。既以为非,又自行之,一诏之中,前后违戾。诏书又云,厥后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是则异时北郊礼行,合祭复罢。天地大祀,国家重事,而轻易变更,颇类儿戏,废置神位,几于弈碁。此臣所以闻诏愕然,不知所措也。臣伏思陛下之意无他,以谓王者父天母地【一五】,尊亲并行,即位以来,亲见上帝,而未及地祇,乖明察之义,又为议者所惑,以谓五月祭地,必不可行,则是长阙事地之礼,故因南郊,并举地祭,欲以致诚敬于大祇尔。以臣所见,欲以致诚,反近于怠,欲以致敬,反近于□。何则?南郊非祭地之处,冬至非见地之时,乐以圜锺为均,其变以六,非致地祇之音;燔柴升烟,非祭地之礼。不问神之享与不享,姑欲便于人事,不近于怠乎?今之人,家有尊长,所居异宫,子弟致敬,必即其处,尚不敢屈致一堂,况天子事地,可不如家人之礼哉?前日以合祭为非而罢之,今日复行,异日复罢,谓神无象,废置自由,不近于□乎?陛下志在诚敬,而所行反近于怠且□,此无他,为陛下谋者,以古为迂,率意改作,务从苟且,趋便一时故也。臣愚不达时变,窃为陛下痛惜之。陛下即位八年,两行明堂大享之礼,今兹有事南郊,凡属

译左朝奉大夫韦骧担任主客郎中,左朝奉大夫王彭年担任都官员外郎。

己亥日,房州观察使宗乔去世,追赠司空,追封南阳郡王,谥号恭康。

壬寅日,河东节度使、已退休的太师文彦博请求免除在南郊祭祀时陪位的职务。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

癸卯日,下诏规定各宫院的教授,由宣德郎以上且有亲民官资历的人担任。

范育上奏说:“根据朝廷旨意,如果西夏贼寇多次攻打邈川,本路应当如何应对,命令我深入思考、仔细谋划,预先制定策略。我之前所陈述请求制定河南策略,正是为此。日前河南的羌人秘密表达诚意,想要借此安抚平定他们,并非贪图土地,而是因为河南一旦平定,足以威慑外族,居高临下俯瞰河北,就像看手掌一样清楚,那里的民众都成为属国,可以控制西夏贼寇的腹背,掌握其生死命脉。倘若西夏贼寇攻打邈川,本路力量不足,那么之前所陈述的边防优势,反而会被西夏贼寇占有了。”枢密院上奏说:“河南的各部羌人,怀念汉朝愿意归附,虽然是长远的边防利益,只是青唐没有背叛节操,而西夏贼寇正谋划联合,所以不可轻易议论,因此先前下达的指令不得擅自施行。现在安抚平定河南部族,又怎能控制西夏贼寇的生死命脉。”下诏范育依照先前下达的指令,尽心思考谋划,预先制定策略。贼寇果然侵犯邈川,难以出兵,就张扬大军声势,在要害之处遥相呼应,以解除贼寇的攻势。如果探听的消息不实,不得张皇失措。(八月二十八日,九月一日。)

甲辰日,下诏每旬考核军队以点出指挥,如果七日内遇到雨雪潮湿,允许在第九日按照制度进行检阅考核。如果到了那天仍然无法考核,就命令军头司在下一旬请示旨意,其余各旬照此办理。在此之前,元丰八年八月十五日得到旨意,如果检阅考核遇到雨雪,允许军头司在下一旬施行,所以另外制定了条约。(新本无此条。)

已退休的太子少傅韩维请求再次免除南郊陪位,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

刑部上奏说:“对于常法地区窝藏强盗,不应发配到遥远的恶地沙门岛的人,允许他人告发,依照重法地区窝藏人的规定,给予赏钱及财产的一半。那些依照上述条款允许捕获的,也照此支给。”朝廷批准了。(新本无此条)

丙午日,岳州上奏说:“左朝奉郎、前潭州通判黄诰在父亲墓庐守孝三年,生长出很多灵芝草。”下诏黄诰由本州支赐绢五十匹,给予一次堂除合入差遣的机会,后来黄诰担任歙州知州。

刑部上奏说:“夜间聚集白天散去,传习妖教的人,想要让州县将定罪和告赏的完整条款在重要场所公示。监司每个季度进行检查执行。”朝廷批准了。(旧本太繁琐,现在采用新本。)

丁未日,宗正司上奏说:“玉牒宗藩庆系录、仙源积庆图中,宗室子弟有还未取名字就去世的,也都一一列出,因为他们没有称呼,所以只说‘不及名’。由于宗室繁衍,图牒卷帙逐渐浩大,既然不及名,就没有官爵事迹可考。而且他们出生的先后顺序,已经各自记载在属籍类谱中,再列在图牒中,显得颇为冗长。应当在玉牒宗藩庆系录中,凡是‘不及名’的,只在其父亲名下总计数量,注入仙源积庆图,不再一一列出。所有宗室女儿早逝的,玉牒也依照‘不及名’的例子,只注明数量。”朝廷批准了。

礼部侍郎曾肇上奏说:“臣看到诏书,冬至日在南郊祭祀,应当设置皇地祇的牌位,以严肃报答天地并赐福的恩德。这大概是皇帝陛下急于亲自祭祀地祇,不等考证校正典礼,就匆忙下达此诏。然而臣私下详细考察诏旨,也说合祭不符合古义,现在却在南郊设置皇地祇的牌位,这是又实行合祭之礼。既然认为不对,却又自己实行,一道诏书中,前后矛盾。诏书又说,后来亲自举行方泽的祭祀,就修定元丰六年五月的制度。这意味着将来北郊礼仪实行,合祭又会废止。天地大祀,是国家重大事务,却轻易变更,颇像儿戏,废置神位,几乎像下棋一样随意。这是臣听到诏书后惊愕,不知所措的原因。臣揣想陛下的意图没有别的,认为王者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尊崇亲近并行,即位以来,亲自祭见上帝,却没有来得及祭见地祇,违背了明察之义,又被议论者所迷惑,认为五月祭地,绝对不可实行,这样就会长期缺失事奉地祇的礼仪,所以趁着南郊祭祀,一并举行地祇祭祀,想要以此表达对大地神灵的诚敬。以臣所见,想要表达诚意,反而接近懈怠,想要表达敬意,反而接近轻慢。为什么呢?南郊不是祭地的地方,冬至不是见地祇的时候,音乐以圜钟为均,其变数为六,不是祭地祇的音乐;焚烧柴薪升烟,不是祭地的礼仪。不问神灵是否享用,姑且想要方便人事,不接近懈怠吗?现在的人,家中有尊长,居住在不同的宫室,子弟致敬,必定到其所在之处,尚且不敢屈尊请到同一厅堂,何况天子事奉地祇,能不像家人之礼吗?前几天因为合祭不对而废止,今天又实行,异日又废止,认为神灵没有形象,废置自由,不接近轻慢吗?陛下志在诚敬,而所行反而接近懈怠且轻慢,这没有别的,是因为为陛下谋划的人,认为古法迂腐,随意改作,务求苟且,趋向一时便利的缘故。臣愚钝不通时变,私下为陛下痛惜。陛下即位八年,两次举行明堂大享之礼,现在有事于南郊,凡是属于”

天神,举皆从祀,次第行之,则将来郊祀之岁,亲祀北郊,并及地理神,固未为晚。何苦遽为此举,以涉非礼之议哉!况五月祭地,前世之所尝行,本朝开宝中,亦曾四月行雩祀之礼。古人尚以六月出师,孰谓夏至有不可行礼者哉!臣愚伏望陛下速降德音,收还前诏,今冬南郊礼毕,即令有司详定亲祀北郊仪物,仍令斟酌时宜,省去繁文末节,以从简便。俟至郊祀之岁,断在必行。如此,则于承事神祇,不失诚敬,先帝已正礼文,不至无名改作,使万世之后,以谓复行先王祭地之礼,自陛下始,不亦善乎!臣蒙恩擢备从官,职在典礼,朝廷举措得失,臣与其责。故自闻诏以来,彷徨累日,言之则为逆旨,不言则为失职。熟虑再三,宁以逆旨获罪,不敢失职以负陛下任使也。是以罄竭狂愚,触犯忌讳,庶几万一有补圣明,臣虽受重诛,所不敢避。惟陛下留神省察,不胜幸甚。」

译天神,全都作为从祀的对象,按次序进行祭祀,那么等到将来举行郊祀的年份,亲自祭祀北郊,并及于地理之神,本来也不算晚。何必急于这样做,从而陷入不合礼制的议论呢!况且五月祭地,前世曾经实行过,本朝开宝年间,也曾于四月举行过雩祀之礼。古人尚且在六月出兵,谁说夏至有不可行礼的呢!臣愚昧地恳请陛下迅速降下恩旨,收回之前的诏令,今年冬天南郊祭祀完毕后,就命令有关部门详细审定亲自祭祀北郊的仪制器物,仍然命令他们斟酌时宜,省去繁琐的末节,以追求简便。等到郊祀的年份,务必实行。这样,那么在侍奉神祇方面,不失去诚敬之心,先帝已经端正了礼制文辞,不至于没有名义地更改旧制,使得万世之后,认为恢复先王祭地的礼仪,从陛下开始,不也是很好的吗!臣蒙受恩宠被提拔担任从官,职责在于掌管典礼,朝廷举措的得失,臣与之共同承担责任。所以自从听到诏令以来,徘徊不定多日,进言则是违背圣旨,不言则是失职。反复深思熟虑,宁愿因违背圣旨而获罪,不敢因失职而辜负陛下的任用。因此竭尽狂愚之见,触犯忌讳,希望万一能对圣明的陛下有所补益,臣即使遭受重罚,也不敢回避。恳请陛下留心省察,不胜荣幸之至。

贴黄:「伏见诏书,择日差官奏告。敢望圣明,因臣此奏,更诏大臣熟加讲议,务求至当,以协典礼。所有差官奏告,且乞未赐施行。」(肇集自注云:「第二状九月二十四日。合祭诏下时,在私忌假,二十五日讲终尚书有宴,次日再具奏草,于九月二十七日入。」)

  己酉,兰州、镇戎军、永兴军言地震。

  曾肇又言:「谨按周礼称昊天上帝,称上帝,称五帝,文各不同。昊天上帝则一帝而已,五帝则五方之帝,理自明白,不待辨而知。惟上帝之称,世或专以为昊天上帝,或专以为五帝。然以周礼考之,肆师之职,类造上帝,封于大神。按周礼,凡称大神,皆谓天也。以上帝为天,则不应复云封于大神矣。又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先儒以谓四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而孝经亦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正与祀天旅上帝之文相合。盖郊明堂异祭,后稷、文王异配。则天与上帝亦宜有异,以此推之,谓上帝专为昊天上帝者,非也。又掌次:『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上帝、五帝所张不同,则谓上帝专为五帝者,亦非也。然则上帝果何谓欤?按书称『类于上帝』,孔安国传以谓告天及五帝,孔颖达从而释之曰:『昊天、五帝,上帝可以兼之。』由是推之,所谓上帝者,盖兼昊天、五帝言之。西汉已有是说矣,故安国用此以解经文。至郑康成引谶纬之书,傅会以为六天,乃谓昊天上帝为北辰之星,五帝为太微宫中五帝座星,此则康成以谶解经之罪,非先儒之说本然也。然则不曰『昊天五帝』,而曰上帝何哉?盖言昊天上帝,则不及五帝,言五帝则昊天不与。举上帝则昊天、五帝皆在其中,以昊天及五帝皆有帝之称故也。按周礼,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盖先王尊祀五帝,与昊天同服,冢宰掌祀五帝,与祀大神祇之礼同,则明堂并祀昊天、五帝,不为过也。秦祀白、青、黄、赤四帝,扬雄以为僭祭天之礼。汉武帝祀泰一、五帝于明堂,奉高皇帝坐配之,盖天神贵者曰泰一,其佐曰五帝。虽出于方士之言,然所指泰一即昊天也。故武帝皆祀于明堂,以高帝配食,则明堂并祀昊天、五帝,于此可见。历代明堂或并祀昊天、五帝,或止祀五帝。其去五帝坐,专祀昊天上帝者,惟晋太始、唐显庆中耳。本朝皇佑中大享明堂,参用南郊谎祀之礼。嘉佑七年,礼官始议改正,设昊天上帝位,以真宗配。次设五方帝位,次又设五人帝位,以五官神从祀。自是遵行,遂为故事。至元丰中,始诏祀英宗于明堂,惟以配上帝,而五帝不与。论者以为未安,诏臣等集议,臣等稽之经典既如彼,迹之故事又如此。伏请自今宗祀神考于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并祀五方五人帝、五官神,以称严父之孝,以成大享之义。」(此议因三月十八日诏乃上【一六】,方下诏时,肇犹未入朝,六月十八日乃除礼侍。顾临等议社稷宫架亦缘三月十八日孙谔奏请,至八年三月八日乃上。但不知肇此议从违何如,当考。据肇集自注,九月二十七日上此议。今附月末。)

  注  释

  【一】各具利害「各」原作「合」,据阁本改。

  【二】请依今来立定新式供本县轻重役法次等「立」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三六、六五之六二、六六之六三补。

  【三】于河南地分点集「南」原作「东」,据上文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改。

  【四】承事神祇「事」原作「祀」,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元佑议合祭分祭同异改。

  【五】如神州地祇之祭「祭」原作「礼」,据阁本及同上书、宋史卷一○○礼志改。

  【六】权兵部侍郎杜纯议请于苑中设望祀位「权」原作「擢」,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元佑议合祭分祭同异、宋史卷三三○杜纯传改。

  【七】恐失尊事神祇之意「事」原作「祀」,据阁本及宋会要礼三之八改。

译贴黄:“臣看到诏书,选择日期派遣官员奏告。恳请圣明陛下,借着臣这次上奏,再诏令大臣们仔细讨论,务必求得最恰当的方案,以符合典礼。关于派遣官员奏告一事,暂且请求不要施行。”(曾肇集自注说:“第二份奏状在九月二十四日。合祭的诏书下达时,臣正处于私忌丧假中,二十五日讲完《尚书》有宴会,第二天再次准备奏草,于九月二十七日呈入。”)

己酉日,兰州、镇戎军、永兴军报告发生地震。

曾肇又上言:“我查阅《周礼》,其中称昊天上帝,称上帝,称五帝,文字各不相同。昊天上帝只是一位天帝,五帝是五方的天帝,道理自然明白,不需要辩驳就知道。只有‘上帝’这个称呼,世人有的专门认为是昊天上帝,有的专门认为是五帝。然而用《周礼》来考证,肆师的职责,是向‘上帝’举行类祭,向‘大神’举行封祭。按照《周礼》,凡是称‘大神’,都是指天。如果把上帝当作天,就不应该再说向大神举行封祭了。又如《典瑞》记载:‘用四圭有邸来祭祀天,旅祭上帝;用两圭有邸来祭祀地,旅祭四望。’先代儒者认为四望不是地,那么上帝就不是天,这是可以断定的。而且《孝经》也说:‘在郊外祭祀后稷来配享天,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这正好与祭祀天、旅祭上帝的文字相合。大概郊祀和明堂祭祀是不同的祭祀,后稷和文王是分别配享的。那么天和上帝也应该有区别,由此推论,认为上帝专门是昊天上帝的说法,是不对的。又如《掌次》记载:‘君王旅祭上帝时,就张开毡案;祭祀五帝时,就张开大次和小次。’上帝和五帝所张设的不同,那么认为上帝专门是五帝的说法,也是不对的。那么上帝究竟是指什么呢?查阅《尚书》称‘向上帝举行类祭’,孔安国的传注认为这是告知天和五帝,孔颖达接着解释说:‘昊天、五帝,上帝可以兼指。’由此推论,所谓的上帝,大概是兼指昊天和五帝而言。西汉时已有这种说法,所以孔安国用此来解释经文。到了郑康成引用谶纬之书,附会认为是六天,说昊天上帝是北辰之星,五帝是太微宫中的五帝座星,这是康成用谶纬解释经书的罪过,并非先代儒者说法的本意。那么为什么不叫‘昊天五帝’,而叫上帝呢?大概是因为说昊天上帝,就包括了五帝;说五帝,昊天就不在其中。举出上帝,那么昊天和五帝都包含在内,因为昊天和五帝都有‘帝’的称号。按照《周礼》,君王祭祀昊天上帝,就穿大裘戴冕;祭祀五帝也是如此。大概先王尊崇祭祀五帝,与昊天穿着相同的礼服,冢宰掌管祭祀五帝,与祭祀大神祇的礼仪相同,那么在明堂同时祭祀昊天和五帝,并不算过分。秦朝祭祀白、青、黄、赤四帝,扬雄认为这是僭越祭祀天的礼仪。汉武帝在明堂祭祀泰一、五帝,奉高皇帝配享,大概天神中尊贵者叫泰一,其佐神叫五帝。虽然出自方士之言,但所指的泰一就是昊天。所以武帝都在明堂祭祀,以高帝配享,那么在明堂同时祭祀昊天和五帝,由此可以看出。历代的明堂,有的同时祭祀昊天和五帝,有的只祭祀五帝。去掉五帝座,专门祭祀昊天上帝的,只有晋太始年间、唐显庆年间罢了。本朝皇佑年间大享明堂,参用南郊合祀的礼仪。嘉佑七年,礼官才开始议论改正,设置昊天上帝位,以真宗配享。其次设置五方帝位,再次设置五人帝位,以五官神从祀。从此遵行,遂成为惯例。到了元丰年间,才下诏在明堂祭祀英宗,只以配享上帝,而五帝不参与。议论者认为不妥当,下诏臣等集议,臣等查考经典既如上述,考察前代故事又如此。恳请从今以后在明堂宗祀神考,以配享昊天上帝,并祭祀五方五人帝、五官神,以符合尊崇父亲的孝心,以成就大享的意义。”(此议因三月十八日的诏书而上【一六】,刚下诏时,曾肇还未入朝,六月十八日才任命为礼部侍郎。顾临等人议论社稷宫架也源于三月十八日孙谔的奏请,到八年三月八日才上奏。只是不知道曾肇此议是从还是违,应当考证。根据曾肇集自注,九月二十七日上此议。现在附在月末。)

注 释

【一】各具利害“各”原作“合”,据阁本改。

【二】请依今来立定新式供本县轻役法次等“立”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三六、六五之六二、六六之六二补。

【三】于河南地分点集“南”原作“东”,据上文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改。

【四】承事神祇“事”原作“祀”,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元佑议合祭分祭同异改。

【五】如神州地祇之祭“祭”原作“礼”,据阁本及同上书、宋史卷一一〇礼志改。

【六】权兵部侍郎杜纯议请于苑设望祀位“权”原作“擢”,据阁本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三三、元佑议合祭分祭同异、宋史卷二〇〇杜纯传改。

【七】恐失尊事神祇之意“事”原作“祀”,据阁本及宋会要礼三之八改

【八】请南郊专祀上帝「祀」原作「事」,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译【八】请求在南郊专门祭祀上帝。“祀”字原作“事”,根据阁本及同上书改为“祀”。

【九】又诏亲祀北郊如南郊「又」原作「及」,据阁本改。

  【一○】臣谓此乃朝廷阙典「此乃」与「朝廷」四字原互倒,据苏辙龙川略志八天子亲祀天地当用合祭之礼乙正。

  【一一】有欲三年祀天三年祀地者「天三年祀」四字原脱,据上文及同上书补。

  【一二】微仲骤谓予曰「骤」原作「骇」,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三】可使千里不冻「千」原作「十」,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改。

  【一四】百子会归子口「百」,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作「□」。「归」,同上书作「扫」。

  【一五】以谓王者父天母地「天」「母」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六】此议因三月十八日诏乃上「三」原作「二」。按:本书卷四七○元佑七年辛未(十八日)条无此诏,而见于卷四七一元佑七年三月辛丑(十八日),又下文亦云「三月十八日」,据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七十八

卷四百七十八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七年十月尽是年十一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八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七年(壬申,1992)

  全  文

  冬十月庚戌朔,环州地再震。

  乙卯,皇叔祖建雄军留后,同知大宗正事宗景为感德军节度使,礼部侍郎曾肇为刑部侍郎,(肇十六日知徐州。)权刑部侍郎王觌为权礼部侍郎。

  丁巳,工部言:「陕西转运司奏,乞将本路州县应有前代帝王陵寝祠庙去处,邻近地各行摽拨,委所属县分择比近多丁之家召募看守。本部欲依所奏,每陵寝比近十里内有系官空闲地土可修处,择丁多之家召募五户,每户给田一顷,与免营田地内每岁所出租课及本县内诸般差役,永充看守。其祠庙若小有损坏,亦责修葺。其间有不就给田看守,及虽有承佃地土不及一顷,而情愿看守者,并听从便。如本家有田自合应役者,即不免诸般差役。若无人召募,仍陵寝侧近无田可给,即并依本县差役条差,仍止于第四等、五等人户内召募看管,内祠庙若有损坏,即令各属官依条修葺。」从之。(只用新本所删修为允。)

  戊午,朝奉郎、权发遣开封府推官来之邵为监察御史。(之邵咸平人,或已见,八年六月八日为殿院,初除府推在七年三月十八日。政目有之,实录无。)

  辛酉,皇叔徐王颢充南郊亚献,高密郡王宗晟充终献。

  中书舍人孔武仲兼直学士院,起居郎乔执中为中书舍人,起居舍人姚□为起居郎,右司郎中吕陶为起居舍人,考功员外郎高士英为右司员外郎,直集贤院兼侍讲□安诗为天章阁侍讲。(安诗为天章阁侍讲,非待制也。或误作待制,今不取。初兼侍讲在四年十月四日。)知舒州王安礼知宣州,知宣州贾易为京西路转运副使。(十二月十六日甲子,明年二月己巳。)

  诏以大河东流,都水监使者□安持赐三品服,北都水监丞李伟于任满日令再任【一】。(玉牒云:「辛酉,河复东流。」赵鼎臣河渠书系安持赐服、李伟再任于九月,今从实录。鼎臣即于此下载其父偁奏议,乞罢北外丞司,当考,今附注。绍圣元年正月二十二日。)环庆路总管李浩为本路副都总管,以浩复观察使故也。

  是日,西贼大举攻围环州及乌兰、肃远、洪德、永和砦,合道、木波镇,凡七日,乃解去。初,知庆州章楶数遣轻兵出讨,斩获甚觽,并边部族,不敢宁居。楶策其必报,乃取黠羌,啖以厚利,阳笞而遣之,若得罪而逸者,因使事贼,刺其举兵所向,即驰归以告,果知羌人将寇环州。楶乃料精兵纔万余,统以二骁将,使营绝塞而授之策曰:「贼进一舍,我退一舍,彼必谓我怯为自卫计,不复备吾边垒。乃衔枚由间道绕出其后,或伏山谷,伺间以击其归。」又以境外皆沙碛,近城百里有牛圈,所潴水足以饮人马,乃夜遣寘毒。贼围环数日,无所获而归。所使骁将折可适屯师洪德城,贼过,识其母梁氏旗帜,城中鼓噪而出,驰突躏

译【九】又下诏亲自祭祀北郊,礼仪如同南郊。“又”字原作“及”,根据阁本改为“又”。

【一○】臣认为这是朝廷缺失的典礼。“此乃”与“朝廷”四字原本顺序颠倒,根据苏辙《龙川略志》卷八“天子亲祀天地当用合祭之礼”条校正。

【一一】有人主张每三年祭祀一次天,每三年祭祀一次地。“天三年祀”四字原本脱漏,根据上文及同上书补入。

【一二】微仲突然对我说。“骤”字原作“骇”,根据阁本及同上书改为“骤”。

【一三】可以使千里之内不结冰。“千”字原作“十”,根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改为“千”。

【一四】百子会归子口。“百”字,《宋会要》兵二八之三五作“□”。“归”字,同上书作“扫”。

【一五】认为王者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天”、“母”二字原本顺序颠倒,根据阁本校正。

【一六】这个建议是因为三月十八日的诏书才呈上的。“三”字原作“二”。按:本书卷四七○元佑七年辛未日(十八日)条没有这道诏书,却见于卷四七一元佑七年三月辛丑日(十八日),且下文也说“三月十八日”,据此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七十八

卷四百七十八

起讫时间:从哲宗元佑七年十月开始,到同年十一月结束。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八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七年(壬申,1092年)

全文

冬季十月庚戌朔日,环州再次发生地震。

乙卯日,皇叔祖、建雄军留后、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担任感德军节度使,礼部侍郎曾肇担任刑部侍郎。(曾肇十六日知徐州。)权刑部侍郎王觌担任权礼部侍郎。

丁巳日,工部上言:“陕西转运司上奏,请求将本路州县所有前代帝王陵寝祠庙所在地,邻近的土地分别划拨,委派所属各县选择人口众多的家庭招募看守。本部打算依照所奏,每座陵寝附近十里内有属于官方的空闲土地可供修缮的地方,选择人口众多的家庭招募五户,每户给予田地一顷,免除营田内每年所出的租税以及本县内的各种差役,永久充任看守。那些祠庙如果有轻微损坏,也责令修缮。其中有不给予田地而看守,以及虽然有承佃土地但不足一顷,却情愿看守的人,都听从其方便。如果本家有田地本应服役的,就不免除各种差役。如果无人招募,且陵寝侧近没有田地可给,就一律依照本县差役条例征发,并且只在第四等、第五等人户中招募看管,其中祠庙如果有损坏,就令各属官依照条例修缮。”皇帝批准了。(只采用新本所删修的内容为允当。)

戊午日,朝奉郎、权发遣开封府推官来之绍担任监察御史。(之绍是咸平人,或许已见过,八年六月八日担任殿中侍御史,初次被任命为府推官在七年三月十八日。《政目》中有记载,实录中没有。)

辛酉日,皇叔徐王赵颢担任南郊亚献,高密郡王赵宗晟担任终献。

中书舍人孔武仲兼任直学士院,起居郎乔执中担任中书舍人,起居舍人姚□担任起居郎,右司郎中吕陶担任起居舍人,考功员外郎高士英担任右司员外郎,直集贤院兼侍讲赵安诗担任天章阁侍讲。(赵安诗担任天章阁侍讲,不是待制。有人误作待制,现在不采纳。初次兼任侍讲在四年十月四日。)知舒州王安改任知宣州,知宣州贾易担任京西路转运副使。(十二月十六日甲子日,明年二月己巳日。)

下诏因为黄河向东流,都水监使者赵安持赐予三品服,北都水监丞李伟在任期届满时让他再任【一】。(《玉牒》说:“辛酉日,黄河恢复东流。”赵鼎臣《河渠书》将安持赐服、李伟再任系于九月,现在遵从实录。鼎臣就在此处记载其父赵偁的奏议,请求罢免北外丞司,应当考证,现在附注。绍圣元年正月二十二日。)环庆路副总管李浩担任本路副都总管,因为李浩恢复观察使的缘故。

这一天,西夏军队大举进攻包围环州以及乌兰、肃远、洪德、永和砦、合道、木波镇,共七天,才解围离去。起初,知庆州章楶多次派遣轻装部队出讨,斩杀俘获很多,边境部族不敢安居。章楶预料他们必定报复,于是抓获羌人,用厚利引诱,假装鞭打后放走,像是得罪而逃跑的人,因而让他去西夏做事,刺探他们出兵的方向,随即骑马回来报告,果然知道羌人将要侵犯环州。章楶于是挑选精兵才一万多人,由两位骁将统领,让他们在绝塞扎营并授予计策说:“敌人前进一舍,我们就后退一舍,他们必定认为我们怯懦是为了自卫,不再防备我们的边垒。于是衔枚由小路绕到他们后面,或者埋伏在山谷,伺机攻击他们的归路。”又因为境外都是沙砾,靠近城池百里有牛圈,所蓄积的水足以供人马饮用,于是夜里派人投放毒药。敌人包围环州几天,一无所获而返回。所派遣的骁将折可适驻军洪德城,敌人经过,认出他母亲梁氏的旗帜,城中鼓噪而出,奔驰冲击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