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五
器甲,于所在选借。」(六月十七日获冲。)
诏知邵州关□选一官,以□招纳芙蓉、石驿、浮城、界溪等处人户归化及临口等处筑寨铺有劳故也。又诏□所保明乞推恩人系优等者,各与选一官,余减年磨勘及支赐有差。
译兵器铠甲,在所在地选择借用。”(六月十七日收复冲州。)
诏令知邵州关某选拔一名官员,是因为他招纳芙蓉、石驿、浮城、界溪等地百姓归顺朝廷,以及在临口等地修筑寨堡铺设有功劳的缘故。又诏令关某所保举请求推恩的人中,属于优等的,各加选升一级官职,其余的则减少磨勘年限及给予赏赐,各有差别。
诏诚州天村、大由所建寨堡,各以地名为额。从知诚州周士隆之请也。
戊子,尚书省言:「诸处获盗,有已经杀人、强奸及元犯强盗贷命断配之人,再犯捕获,有司以事发涉疑,例用知人欲告或按问自首减免法。且律文知人欲告及按问欲举自首之类,减等断遣者,为其情非巨蠹,有改过自新之心,故行□贷。今以上情理与余犯不同,难以一例减等。欲乞请:强盗已杀人,并强奸或元犯强盗贷命,若持仗三人以上,知人欲告、按问欲举而自首,及因人首告应减者,并不在减等之例。」从之。(旧录云:先是,熙宁初,王安石引知人欲告减等律无「巨蠹不减」之文,与司马光争议久之,其后卒从安石议,全贷者觽。至是,奸臣欺罔改焉。新录辩曰:臣下各以所见为朝廷议法耳,非欺罔也。「先是熙宁」至「欺罔改焉」五十字并删去。明年二月末范纯仁奏,当考。)
己丑,三省枢密院言:续讨论垂帘故事仪注,应合告谢臣僚,并垂帘曰引,依合门见行仪令。从之。
雍王颢、曹王頵上表辞赞拜不名,五日一朝见于内中,如见大长公主之仪。诏不允。
庚寅,尚书省奏:「刑部言:『今年正月九日赦书,叙法未复旧官者,满三期听一叙。即已得正官者【三】,每叙转官【四】。如选人到铨日及年限【五】,即更与叙用。按选人常叙,如未复旧资,须一任,回到吏部日及年限,方许再叙。今非次赦恩,特理三期,欲不以到部为限,并与并叙【六】,内见任人,据所叙官资与寄理,仍支所叙官俸。』」从之。
供备库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文贻庆为奉议郎、都官员外郎。(贻庆,彦博第二子。)
司马光上疏曰:
臣窃见先帝聪明睿智,励精求治,思用贤辅,以致太平,委而任之,言行计从,人莫能间。虽周成王之任周公,齐桓公之任管仲,燕昭王之任乐毅,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能及。斯不世出之英主,旷千载而难逢者也。不幸所委之人,于人情物理多不通晓,不足以仰副圣志。又足己自是,谓古今之人皆莫己如,不知择祖宗之令典,合天下之嘉谋,以启迪清衷,佐佑鸿业,而多以己意轻改旧章,谓之新法。其人意所欲为,人主不能夺,天下莫能移。与之同者援引登青云,与之异者摈斥沈沟壑,专欲遂其很心,不顾国家大体。人之常情,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于是搢绅士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务为奇巧,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作青苗、免役、市易、赊贷等法,以聚敛相尚,以苛刻相驱,生此厉阶,迄今为梗。又有边鄙之臣,行险徼幸,大言面欺,轻动干戈,妄扰蛮夷。夫兵者,国之大事,废兴存亡,于是乎在。而其人苟营一身之官赏,不顾百姓之死亡、国家之利病,轻虑浅谋,发于造次。御军无法,仅同儿戏;深入敌境,坐守孤城,粮运既竭,狼狈奔溃。筑塞极边,功犹未毕,轻敌不备,阖城涂地。使兵夫数十万,暴骸于旷野;资仗巨亿,弃损于异域。又有生事之臣,欲乘时干进,建议置保甲、户马、保马,以资武备。变茶、盐、铁冶等法,增家业侵街商税等钱,以供军须。遂使九土之民,失业困穷,如在汤火。此皆髃臣躁于进取,惑误先帝,使利归于身,怨归于上,非先帝之本志也。臣荷先帝大恩,常思报效,向在朝廷之时,屡言新法非便,触忤权贵,冒犯觽怒,争辩非一。先帝怜其孤忠,不以为罪,仍蒙宠擢,寘之枢廷。臣以所言未行,力辞不受。臣非恶富贵而好贫贱,正欲感寤先帝,知臣为国不为身,庶几采纳狂瞽,使百姓获安,基扃永固而已。既又自乞□官,退伏闾里,虽身处于外,区区之心,晨夕寤寐,何尝不在先帝之左右。所以不敢自赴阙廷如此之久者,亦犹辞枢廷之志也。熙宁七年,历时不雨,先帝遇灾而惧,深自刻责,诞布诏书,广开言路。臣当是时,不胜踊跃,极有开陈。而建议之臣,知所立之法不合觽心,天下之人必尽指其非,恐先帝觉寤
译诏令诚州天村、大由所建立的寨堡,各自以地名为名称。这是听从了知诚州周士隆的请求。
戊子日,尚书省上言:“各地捕获盗贼,有已经杀人、强奸以及原本犯强盗罪被宽免死罪判处流放的人,再次犯罪被捕获,有关部门因为案件涉及疑难,照例使用‘知人欲告’或‘按问自首’的减免法律。况且律文中‘知人欲告’及‘按问欲举自首’等类减等判决的,是因为其情状并非大奸大恶,有改过自新之心,所以实行宽贷。现在上述情理与其余罪犯不同,难以一律减等。请求:强盗已杀人,以及强奸或原本犯强盗罪被宽免死罪,若持兵器三人以上,在知人欲告、按问欲举时自首,以及因他人首告应减等的,都不在减等的例规内。”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旧录记载:起初,熙宁初年,王安石引用‘知人欲告减等’律文中没有‘巨蠹不减’的文字,与司马光争论很久,后来最终听从了王安石的议论,完全宽贷的人很多。至此,奸臣欺罔更改了。新录辩驳说:臣下各自以所见为朝廷议论法律罢了,并非欺罔。‘先是熙宁’至‘欺罔改焉’五十字一并删去。明年二月末范纯仁上奏,应当考证。)
己丑日,三省枢密院上言:继续讨论垂帘听政的故事仪注,应当告谢的臣僚,以及垂帘引见,依照合门现行仪令。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雍王赵颢、曹王赵頵上表辞谢赞拜不称名,五日一朝见于内廷,如同见大长公主的礼仪。诏令不允。
庚寅日,尚书省上奏:“刑部说:‘今年正月九日的赦书,叙法未恢复旧官的人,满三期听候一次叙用。已经得到正官的人,每次叙用转官。如果选人到达铨选之日及年限,就再给予叙用。按照选人常规叙用,如果未恢复旧资,须一任,回到吏部之日及年限,才允许再叙用。现在非常规赦恩,特理三期,想要不以到达吏部为限,一并叙用,其中现任官员,根据所叙官资给予寄理,仍然支给所叙官俸。’”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供备库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文贲庆任奉议郎、都官员外郎。(文贲庆,是文彦博的第二个儿子。)
司马光上疏说:
我私下看见先帝聪明睿智,励精图治,思用贤良辅佐,以达到太平,委任并信任他们,言行计从,无人能离间。即使是周成王任用周公,齐桓公任用管仲,燕昭王任用乐毅,蜀先主任用诸葛亮,大概也不能比得上。这是不世出的英明君主,千年难逢啊。不幸所委任的人,对于人情物理大多不通晓,不足以仰副圣志。又自以为是,认为古今之人都不如自己,不知道选择祖宗的良法,采纳天下的嘉谋,来启迪清衷,辅佐大业,而多以己意轻改旧章,称为新法。他想要做的,君主不能夺取,天下不能改变。与他相同的人援引登上青云,与他不同的人排斥沉入沟壑,专欲遂其狠心,不顾国家大体。人之常情,谁不喜爱富贵而畏惧刑祸,于是士大夫望风承流,竞相献策,务为奇巧,舍是取非,兴害除去利益。名为爱民,其实害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制定青苗、免役、市易、赊贷等法律,以聚敛相尚,以苛刻相驱,生出此祸根,至今成为障碍。又有边鄙之臣,行险侥幸,大言面欺,轻动干戈,妄自扰乱蛮夷。军队,是国家大事,废兴存亡,在于此。而那人苟且经营一身之官赏,不顾百姓之死亡、国家之利害,轻虑浅谋,发于仓促。御军无法,几乎如同儿戏;深入敌境,坐守孤城,粮食运输既竭,狼狈奔溃。在极边筑塞,功业还未完成,轻敌不备,全城涂地。致使兵夫数十万,暴尸于旷野;资仗巨亿,弃损于异地。又有生事之臣,想要乘时干进,建议设置保甲、户马、保马,以资助武备。改变茶、盐、铁冶等法律,增加家业侵街商税等钱,以供给军需。于是使九土之民,失业困穷,如在汤火之中。这都是群臣躁于进取,惑误先帝,使利益归于自身,怨恨归于君主,并非先帝之本志。我蒙受先帝大恩,常思报效,以前在朝廷之时,屡次说新法不便,触忤权贵,冒犯众怒,争辩不止。先帝怜惜我的孤忠,不以为罪,仍蒙宠擢升,置于枢廷。我因为所言未行,极力辞谢不接受。我并非厌恶富贵而喜好贫贱,正想要感动先帝,知道我为国不为身,希望采纳狂瞽之言,使百姓获得安宁,基业永固罢了。后来又自请外官,退伏闾里,虽然身处于外,区区之心,晨夕寤寐何尝不在先帝之左右。所以不敢如此久自赴阙廷的原因,也如同辞枢廷之志。熙宁七年,历时不雨,先帝遇灾恐惧,深自刻责,颁布诏书,广开言路。我当是时,不胜踊跃,极力陈述。而建议之臣,知道所立之法不合众心,天下之人必尽指其非,恐怕先帝觉悟
,而己受误国之罪,伏欺罔之刑,乃劝先帝继下诏书,言新法已行,必不可动。臣之所言,正为新法,若不可动,臣尚何言?自是闭口,不敢复预朝廷论议十有一年矣。然每睹生民之愁怨,忧社稷之阽危,于中夜之间【七】,一念及此,未尝不失声拊心也。葵藿之志,犹望先帝一赐召对,访以外事,得吐心极言,退就斧钺,死无所憾。不意上天降祸,先帝升遐,臣之寸诚,无由披露,郁抑愤懑,自谓终天。及奔丧至京,乃蒙太皇太后陛下特降中使,访以得失【八】,是臣积年之志一朝获伸,感激悲涕,不知所从。顾天下事务至多,臣思虑未熟,不敢轻有条对,但乞下诏,使吏民皆得实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既而闻有旨罢修城役夫,撤诇逻之卒,止御前造作,京城之人,已自欢跃。及臣归西京之后,继闻斥退近习之无状者,戒饬有司奉法失当、过为烦扰者,罢物货等场及民所养户马,又□保马年限,四方之人,无不鼓舞!圣德传布,一日千里,颂叹之声,如出一口,溢于四表。乃知太皇太后陛下深居禁闼,皇帝陛下虽富于春秋,天下之事,靡不周知,民间觽情,久在圣度,四海髃生,可谓幸甚!凡臣所欲言者【九】,陛下略已行之,臣稽慢之罪,实负万死!夫为政在顺民心,苟民之所欲者与之,所恶者去之,如决水于高原之上,以注川谷,无不行者。苟或不然,如逆阪走丸,虽竭力以进之,其复走而下可必也。今新法之弊,天下之人,无贵贱愚智皆知之,是以陛下微有所改,而远近皆相贺也。然尚有病民伤国,有害无益者,如保甲、免役钱、将官三事,皆当今之急务,厘革所宜先者。臣今别具状奏闻,伏愿决自圣志,早赐施行。议者必曰:「孔子称:『孟庄子之孝,其它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又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彼谓无害于民、无损于国者,不必以己意遽改之耳。必若病民伤国,岂可坐视而不改哉?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蛊者,事有蛊敝而治之也。干父之蛊,迹似相违,意则在于承继其业,成父之美也。又曰:「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裕者,益饶之名也【一○】。若不忍违异,益父之过,往而不返,未为得宜也。昔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一一】,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笞者始得全。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天下困弊,盗贼髃起;昭帝用贤良文学之议而罢之,后世称明。唐代宗纵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悉禁止罢遣之,时人望致太平。德宗晚年有宫市,五坊小儿暴横为民患,盐铁月进羡余;顺宗即位,皆罢之,中外大悦。是皆改父之政而当者,人谁非之哉?况先帝之志本欲求治,而髃下干进者,竞以私意纷更祖宗旧法,致天下籍籍如此,皆髃臣之罪,非先帝之过也。
译而我却承受了误国的罪名,伏受欺瞒蒙蔽的刑罚,竟然还劝先帝接着下诏书,说新法已经施行,绝对不能变动。我所陈述的,正是为了新法,如果新法不可变动,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从此我便闭口不言,不敢再参与朝廷的议论长达十一年了。然而每当看到百姓的愁苦怨恨,担忧国家社稷处于危险境地,在深夜之中,一想到这些,没有不悲痛得拍着胸口失声痛哭的。我像向日葵一样忠诚的志向,仍然希望先帝能赐我召见,询问外面的政事,让我能倾吐心意、极尽直言,然后退而接受斧钺之刑,死也无憾。没想到上天降下灾祸,先帝驾崩,我的一片诚心,没有机会披露,郁结压抑、愤懑不平,自以为将抱恨终身。等到我奔丧到达京城,竟然蒙受太皇太后陛下特别派遣中使,询问政事的得失,这是我多年来的志向一朝得以伸张,感激悲泣,不知如何是好。考虑到天下事务非常多,我的思虑还不成熟,不敢轻易有条理地回答,只请求下诏,让官吏和百姓都能通过密封的奏章上言,希望民间的疾苦,没有不能上达天听的。不久听说有旨意停止修筑城墙的劳役,撤回侦察巡逻的士兵,停止御前营造工程,京城的人,已经欢欣雀跃。等到我回到西京之后,接着听说斥退那些行为不端的亲近宠臣,告诫有关部门奉法不当、过分烦扰百姓的人,罢除物货等场以及百姓饲养的官马,又放宽保马的年限,四方的人,没有不欢欣鼓舞的!圣德传播,一日千里,颂扬赞叹的声音,如出一口,洋溢于四方。这才知道太皇太后陛下深居宫禁,皇帝陛下虽然年轻,天下的事情,没有不周知了解的,民间的众情,早已在圣明的胸中,四海百姓,可以说是非常幸运了!凡是我想说的【九】,陛下大致已经实行了,我怠慢的罪过,实在辜负了万死之责!执政在于顺应民心,如果百姓想要的就给予,所厌恶的就去除,就像在高原上决开水流,注入川谷,没有不通行的。如果不这样,就像在斜坡上推球,虽然竭尽全力去推,它滚落下来是必然的。现在新法的弊端,天下的人,无论贵贱愚智都知道,所以陛下稍微有所更改,远近的人都互相庆贺。然而还有危害百姓、损害国家,有害无益的事情,比如保甲、免役钱、将官这三件事,都是当今的急务,改革应当首先进行的。我现在另外具状奏闻,希望陛下决断圣意,早日施行。议论的人一定会说:“孔子说:‘孟庄子的孝,其他方面可能做到,他不改变父亲的臣属和父亲的政令,这是难能可贵的。’又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可以说是孝了。’”那是说对百姓无害、对国家无损的事情,不必用自己的意见立即更改罢了。如果确实危害百姓、损害国家,难道可以坐视而不更改吗?《易经》说:“纠正父亲的弊政,有儿子,父亲没有过失。”象传说:“纠正父亲的弊政,心意在于继承父亲。”蛊,是事情有弊坏而治理它。纠正父亲的弊政,表面上似乎相违背,心意却在于继承他的事业,成就父亲的美德。又说:“宽容父亲的弊政,前往会有吝惜。”象传说:“宽容父亲的弊政,前往没有获得。”裕,是更加宽裕的意思【一○】。如果不忍心违背不同,增加父亲的过错,前往而不返回,并不是适宜的做法。从前汉文帝废除肉刑,斩去右脚趾的弃市,打五百鞭的多死;景帝元年就更改了,受鞭刑的才开始保全性命。汉武帝设立盐铁专卖、酒类专卖、均输等法,天下困顿疲敝,盗贼群起;昭帝采用贤良文学的建议而罢除它们,后世称颂英明。唐代宗放纵宦官公然索取贿赂,设置客省拘禁滞留四方的人;德宗即位不到三个月,全部禁止并遣散他们,当时人们期望达到太平。德宗晚年有宫市,五坊的小儿暴横成为百姓的祸患,盐铁每月进献盈余;顺宗即位,都罢除了,朝廷内外大为喜悦。这些都是更改父亲的政令而得当的,谁非议他们呢?何况先帝的本意是想求得治理,而群下争着进身的人,竞相用私意纷纷更改祖宗的旧法,导致天下议论纷纷如此,这都是群臣的罪过,不是先帝的过错啊。
为今之计,莫若择新法之便民益国者存之,病民伤国者悉去之。使天下晓然知朝廷子爱黎庶之志,吏之苛刻者必变而为忠厚,民之离怨者必变而为亲誉,德业光荣,福祚无穷,岂不盛哉?夫天子之孝【一二】,在于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傥措置如此,欢心孰大焉?事亲孰备焉?不然,今幅员之内,所在嗷嗷,有倒垂之急,延颈倾耳,以俟改法,庶得苏息。若朝廷不以为意,日复一日,万一遇千里之蝗旱【一三】,公私匮竭,无以相救,失业之民,蜂起为盗,安知无奸雄乘之而动,则国家有累卵之危。申屠刚曰:「未至豫言,固常为虚,及其已至,又无所及。」朝廷当此之际,解兆民倒垂之急,救国家累卵之危,岂暇必俟三年然后改之哉!况今军国之事,太皇太后陛下权同行处分,是乃母改子之政,非子改父之道也,何惮而不为哉?惟圣明裁察!其乞罢保甲曰:臣窃以兵出民间,虽云古法,然古者八百家纔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不妨稼穑。自上世相承,习以为常,民不惊扰。自两司马以上,皆选贤士大夫为之,无侵渔之患,故卒乘辑睦,动则有功。今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以为保甲,皆授以弓弩,教之以战陈,是农民半为兵也。三四年来,又令河北、河东、陕西置都教场,无问四时,每五日一教。特置使者比监司,专切提举,州、县不得关预。每一丁教阅,一丁供送,虽云五日,而保正长以泥堋除草为名,日聚教场,得赂则纵之,不则留之,是三路耕耘收获稼穑之业,几尽废也。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坏,戍守战攻,尽募长征兵士,民间何尝习兵?夫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国家承平百有余年,四夷顺服,戴白之老不识兵革,一旦畎亩之人,忽皆戎服执兵,奔驱满野,见者孰不惊骇?耆旧叹息,以为不祥。事既草创,调发无法,比户骚扰,不遗一家。又巡检、指使,按行乡村,往来如织;保正、保长,依倚弄权,坐索供给,多责赂遗,少不副意,妄加鞭挞,蚕食行伍【一四】,不知纪极。中下之民,罄家所有,侵肌削骨,无以供亿,愁苦困弊,靡所投诉,流移四方,襁属盈路。又朝廷时遣使者篃行按阅,所至犒设赏赉,靡费金帛,以巨万计。此皆鞭挞平民铢两丈尺而敛之,一旦用之如粪土。而乡村之民,但苦劳役,不感恩泽。臣不知设保甲于农民之劳既如彼,国家之费又如此,终将何所用哉?若使之捕盗贼、卫乡里,则何必如此之多?若使之戍边境、征敌国,则彼国之民,以骑射为业,以攻战为俗,自幼及长,更无他务;中国之民,生长太平,服田力穑,虽复授以兵械,教之击刺,在教场之中,坐作进退,有似严整,必若使之与敌人相遇,填然鼓之【一五】,鸣镝始交,其奔北溃败,可以前料,决无疑也。是犹驱髃羊而战豺狼也。当是时,岂不误国事乎?又悉罢三路巡检下兵士及诸县弓手,皆易以保甲,令主簿兼县尉,但主城市以里【一六】;其乡村盗贼,悉委巡检,而巡检兼掌巡按保甲教阅,朝夕奔走,犹恐不办,何暇逐捕盗贼哉?又保甲中往往有自为盗者,亦有乘保马行劫者,然则设保甲、保马本欲除盗,乃更资盗也。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又曰:「可畏非民。」夫川涸鱼逝,林燔鸟飞,民丧其生业,无以自存,赴诉不受,失其所依,安得不去而为盗哉?自教阅保甲以来,河东、陕西、京西盗贼已多,至敢白昼公行,入县镇,杀官吏。官军追讨,经历岁月,终不能制。况三路未至大饥,而盗贼已昌炽如此,万一遇数千里之蝗旱,而失业饥寒、武艺成就之人,所在蜂起以应之,其为国家之患,可胜言哉!此非小事,不可以忽。夫夺其衣食,使无以为生,是驱民为盗也;使比屋习战,劝以官赏,是教民为盗也;又撤去捕盗之人,是纵民为盗也。其谋国如此,果为利乎,害乎?且向者干进之士,说先帝以征伐四夷、开边拓土之策,故立保甲、户马、保马等法。近者登极赦书节文
译如今的对策,不如选择新法中便利百姓、有益国家的保留下来,危害百姓、损害国家的全部废除。让天下人清楚地知道朝廷爱护百姓的志向,官吏中苛刻的人一定会变得忠厚,百姓中离心怨恨的人一定会变得亲近赞誉,道德功业光荣,福泽无穷,难道不兴盛吗?天子的孝道,在于获得万国的欢心来侍奉双亲,倘若措施如此,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欢心呢?侍奉双亲还有什么比这更完备的呢?如果不这样,现在疆域之内,到处哀号,有迫在眉睫的危急,百姓伸长脖子、侧着耳朵,等待改变法令,希望能得到休养生息。如果朝廷不放在心上,日复一日,万一遇到千里范围的蝗灾旱灾,公私财物枯竭,无法互相救助,失业的百姓,像蜂群一样兴起成为盗贼,怎么知道没有奸雄趁机而动,那么国家就有累卵之危。申屠刚说:“事情没发生时预先预言,固然常被视为虚妄;等到事情已经发生,又来不及补救。”朝廷在这个时候,解除亿万百姓迫在眉睫的危急,挽救国家累卵之危,哪里有空一定要等到三年后才改变呢!况且现在军国大事,太皇太后陛下暂时共同处理,这是母亲改变儿子的政令,不是儿子改变父亲的做法,有什么顾虑而不做呢?请圣明的陛下裁断考察!
请求废除保甲法的奏章说:臣私下认为,从民间征发士兵,虽然说是古法,但古代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闲散百姓很多,三个季节务农,一个季节讲武,不妨碍农事。从上古世代相承,习以为常,百姓不惊扰。从两司马以上,都选拔贤士大夫担任,没有侵吞渔利的祸患,所以士兵和睦,行动就有功效。现在登记乡村百姓,两个成年男子取一个,作为保甲,都授予弓弩,教他们作战阵法,这是让一半农民成为士兵。三四年来,又命令河北、河东、陕西设置都教场,不问四季,每五天训练一次。特别设置使者比肩监司,专门督促,州县不得干预。每一个丁壮训练,另一个丁壮供给,虽然说是五天,但保正、保长以清理靶场除草为名,每天聚集在教场,得到贿赂就放纵他们,不贿赂就扣留他们,这是三路耕耘收获农事的事业,几乎全部荒废了。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败坏,戍守战攻,全部招募长征士兵,民间何时习武?兵器是凶器,圣人不得已才使用。国家太平一百多年,四夷顺服,白发老人不识兵器,一旦田间之人,忽然都穿军服拿兵器,奔跑驱驰满野,看见的人谁不惊骇?老人叹息,认为不祥。事情刚草创,调发没有法度,挨家骚扰,不遗漏一家。又巡检、指使,巡视乡村,往来如织;保正、保长,倚仗权势,坐等索取供给,多索要贿赂,稍不如意,妄加鞭打,蚕食行伍,不知极限。中下百姓,倾尽家产,侵肌削骨,无法供给,愁苦困弊,无处投诉,流离四方,婴儿满路。又朝廷时常派遣使者巡视检阅,所到之处犒劳赏赐,浪费金帛,以巨万计算。这些都是鞭打平民一铢两、一丈尺地征收,一旦使用却像粪土一样。而乡村百姓,只苦于劳役,不感恩泽。臣不知道设立保甲让农民劳累既像那样,国家花费又像这样,最终将有什么用呢?如果让他们捕盗贼、保卫乡里,何必这么多?如果让他们戍守边境、征讨敌国,那么敌国百姓,以骑射为业,以攻战为习俗,从小到长,没有其他事务;中国百姓,生长在太平盛世,从事农业,虽然再授予兵器,教他们击刺,在教场中,坐起进退,看似严整,但如果让他们与敌人相遇,战鼓敲响,箭矢刚交,他们奔逃溃败,可以预先预料,决无疑义。这就像驱赶羊群去战豺狼一样。在这个时候,难道不耽误国事吗?又全部罢免三路巡检下的士兵及各县弓手,都换成保甲,让主簿兼任县尉,只主管城市以内;乡村盗贼,全部委托巡检,而巡检兼管巡视检阅保甲训练,早晚奔走,还怕办不好,哪里有空追捕盗贼呢?又保甲中往往有自己做强盗的,也有乘着保马抢劫的,那么设立保甲、保马本欲除盗,反而资助盗贼了。《尚书》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国家安宁。”又说:“可畏的不是百姓。”河干了鱼逃走,林烧了鸟飞走,百姓丧失生计,无法自存,申诉不被接受,失去依靠,怎么能不离开而做强盗呢?自训练保甲以来,河东、陕西、京西盗贼已经很多,甚至敢白天公开行动,进入县镇,杀害官吏。官军追讨,经历岁月,终究不能制服。况且三路还没到大饥荒,盗贼已经昌盛如此,万一遇到数千里蝗灾旱灾,失业饥寒、武艺成就的人,到处蜂起响应,作为国家的祸患,可以说尽吗!这不是小事,不可以忽视。剥夺他们的衣食,使他们无法生存,这是驱赶百姓做强盗;让挨家习战,用官赏鼓励,这是教百姓做强盗;又撤去捕盗的人,这是放纵百姓做强盗。这样谋划国家,究竟是利还是害呢?况且以前求进之士,用征伐四夷、开边拓土的策略劝说先帝,所以设立保甲、户马、保马等法。近来登极赦书节文
云:「应缘边州军,仰逐处长吏并巡检、使臣、钤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场,勿令骚扰。」此盖圣意欲惠绥殊方,休息中国,华夷之人,孰不归戴!然则保甲、户马复何所用哉【一七】?今虽罢户马,□保马,而保甲犹存者,盖未有以其利害之详奏闻者也。臣愚以为宜悉罢保甲使归农,召提举官还朝,量逐县户口,每五十户置弓手一人【一八】,略依缘边弓箭手法,许荫本户田二顷,悉免其税役。除出贼地分严加科罚及令出赏钱外,其贼发地分更不立三限科校,但令捕贼给赏。若获贼数多及能获强恶贼人者,各随功大小迁补职级,或补班行,务在优假弓手,使人劝募。然后募本县乡村户有勇力武艺者投充,计即今保甲中有勇力武艺者,必多愿应募。若一人阙额,有二人以上争投者,即委本县令尉选武艺高强者充。或武艺衰退者,许他人指名与之比较,若武艺胜于旧者,即令充替,其被替者,更不得荫田。如此,则不必教阅,武艺自然精熟。一县之中,其壮勇者既为弓手,其羸弱者虽使为盗亦不能为患。仍委本州岛及提点刑狱常切按察【一九】,令佐有取舍不公者,严行典宪。若召募不足,即且于乡村户上,依旧条权差,候有投名者即令充替。其余巡检兵士、县尉弓手、耆长壮丁逐捕盗贼,并乞依祖宗旧法。又乞罢免役曰【二○】:臣窃以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盖自古及今,未之或改。熙宁中,执政者以为百姓惟苦差役破产,不惮增税,乃请据家赀高下【二一】,各令出钱雇人充役。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有之,自余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未闻破产者也。其乡户衙前所以破产者,盖由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使之主管官物,或因水火损败,或为上下侵欺,是致欠折,备偿不足,有破产者。至于长名衙前,久在公廷,勾当精熟,每经重难差遣,积累分数,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夫差役出于民,钱亦出于民,今使民出钱雇役,何异割鼻饲口?朝三暮四,于民何所利?又向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更使之一燍输钱,则是赋敛愈重,非所以□之也。故自行免役法以来,富室差得自□,而贫者困穷日甚,殆非所以抑兼并,哀惸独,均赋役也。又监司、守令之不仁者,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或一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规进取,不顾为民世世之患。又国家旧制所以必差青苗户充役人者,为其有庄田、家属,有罪难以逃亡,故颇自重惜。今雇浮浪之人充役,常日恣为不法,一旦事发,单身窜匿,何处州、县不可投名?又农家所有,不过谷帛与力,自古赋役,无出三者。自行新法以来,青苗、免役钱及赋敛,多责见钱。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外求【二二】,丰岁谷贱,已自伤农,况迫于期限,不得半价,尽粜所收,未能充数,家之糇粮,不暇更留。若值凶年,则又无谷可粜,人人卖田,无所可售,遂至杀牛卖肉,伐桑鬻薪,来年生计,不敢复议,此农民所以重困也。又钱者流通之物,故谓之泉布。比年以来,物价愈贱而闾阎益困,所以然者,钱皆聚于官中,民间乏钱,货重物轻。借使有人鬻薪籴米,米价虽贱,薪价亦贱故也。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其州、县诸色役人,并依旧制,委本县令佐揭簿定差,替见雇役人。其衙前,先召募人投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差乡村人户。每经历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所有见在免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存三年之蓄,有余则归转运司。凡免役之法,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力【二三】,利于富者不利于贫者。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复旧,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复差役矣。又乞罢将官曰:臣伏以州、县者百姓之根本,长吏者州、县之根本,根本危,则枝叶何以得安,故自古以来,凡置州郡,必严其武备,设长吏,必盛其侍卫。非以重其权,骄其人也,乃
译说:“对于边境州军,命令各地长官以及巡检、使臣、钤辖、士兵和边境百姓,不得侵扰外境,务必安静守卫边疆,不要造成骚扰。”这大概是圣上想要恩惠安抚远方异族,让中原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无论是华夏还是夷狄之人,谁不归顺拥戴呢!既然如此,那么保甲制和户马制还有什么用处呢【一七】?现在虽然废除了户马制,□保马制,但保甲制仍然存在,大概是因为没有人详细上奏其利弊。臣愚以为应当全部废除保甲制,让百姓回归农业,召回提举官回朝,根据各县户口数量,每五十户设置一名弓手【一八】,大致依照边境弓箭手的办法,允许荫庇本户田地二顷,全部免除其赋税徭役。除了对出现盗贼的地区严加处罚并下令拿出赏钱外,对于盗贼发生的地区不再设立三个期限进行考核责罚,只让抓捕盗贼并给予赏赐。如果抓获盗贼数量多以及能抓获凶恶盗贼的人,各自根据功劳大小晋升补任职级,或者补入班行,务必优待弓手,使人愿意招募。然后招募本县乡村中有勇力武艺的人投充,估计现在保甲中有勇力武艺的人,一定大多愿意应募。如果一人缺额,有两人以上争相投充的,就委托本县县令、县尉选拔武艺高强的充任。如果武艺衰退的人,允许他人指名与他比试,如果武艺胜过旧人的,就让他充任替代,被替代的人,不再允许荫庇田地。这样,就不必进行教阅训练,武艺自然精熟。一县之中,那些强壮勇猛的人既然做了弓手,那些瘦弱的人即使让他们做盗贼也不能成为祸患。仍然委托本州岛及提点刑狱经常切近监察,县令、县佐有取舍不公的,严厉执行法典。如果招募不足,就暂且在乡村户上,依照旧条例权且差派,等到有投名的人就让他们充任替代。其余巡检士兵、县尉弓手、耆长壮丁追捕盗贼,都请求依照祖宗旧法。
又请求废除免役法曰:臣私下认为百姓出力来供给上级的徭役,大概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改变。熙宁年间,执政者认为百姓只苦于差役导致破产,不害怕增加税收,于是请求根据家产高低【二一】,各自出钱雇佣人充任徭役。考察因差役破产的,只有乡户衙前有这种情况,其余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耑户长、壮丁,没听说有破产的。那乡户衙前之所以破产,大概是因为山野愚钝的人,不能办事,让他们主管官府财物,或者因为水火损坏,或者被上下级侵吞欺骗,导致亏欠折损,备偿不足,有的因此破产。至于长名衙前,长期在官府办事,勾当精熟,每次经历重要困难的差遣,积累分数,另外得到优轻场务的酬奖,往往致富,有什么破产的呢!差役出自百姓,钱也出自百姓,现在让百姓出钱雇佣徭役,与割鼻子喂嘴有什么不同?朝三暮四,对百姓有什么好处呢?又以前徭役都由上等户承担,那些下等单丁、女户以及品官、僧道,本来没有徭役,现在更让他们一起缴纳钱,这就是赋税更加沉重,不是用来□他们的。所以自从实行免役法以来,富室稍微得以自□,而贫者困穷日益严重,几乎不是用来抑制兼并,哀怜鳏寡孤独,均衡赋税徭役的。又监司、守令中不仁爱的人,在雇佣徭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有的一个县多达数万贯,以期望恩赏,图谋进取,不顾成为百姓世代的祸患。又国家旧制之所以必须差派青苗户充任徭役人,是因为他们有庄田、家属,有罪难以逃亡,所以颇自重惜。现在雇佣浮浪之人充任徭役,平时恣意做不法之事,一旦事发,单身逃匿,哪里州、县不可以投名?又农家所有的,不过谷物布帛和劳力,自古赋税徭役,没有超出这三者的。自从实行新法以来,青苗、免役钱以及赋税,多要求现钱。钱不是私家所铸,必须通过贸易向外寻求【二二】,丰收年谷物便宜,已经伤害农民,何况迫于期限,不得不半价,全部卖出所收的谷物,还不能凑够数目,家中的口粮,来不及再留。如果遇到荒年,又没有谷物可卖,人人卖田,无处可卖,于是杀牛卖肉,砍桑树卖柴,来年的生计,不敢再考虑,这就是农民所以严重困苦的缘故。又钱是流通之物,所以称为泉布。近年来,物价更加便宜而民间更加困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钱都聚集在官府中,民间缺乏钱,货物重而钱轻。假使有人卖柴买米,米价虽然便宜,柴价也便宜,就是这个原因。臣愚以为应当全部废除免役钱,那些州、县各种徭役人,都依照旧制,委托本县县令、县佐揭簿定差,替代现在雇佣的徭役人。那衙前,先招募人投充长名,招募不足,然后差派乡村人户。每次经历重要困难的差遣,依旧用优轻场务充任酬奖。所有现有的免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按户口为率,储存三年的积蓄,有余则归还转运司。凡是免役的法,放纵富强应役的人,征收贫弱不应役的力【二三】,利于富者不利于贫者。等到现在耳目相接,还可以恢复旧制,如果年深日久,富者安于现状,百姓就不能再差派徭役了。
又请求废除将官曰:臣伏以州、县是百姓的根本,长吏是州、县的根本,根本危险,那么枝叶怎么能安定,所以自古以来,凡是设置州郡,一定严格武备,设置长吏,一定盛大侍卫。不是用来加重他们的权力,骄纵他们的人,而是
所以安百姓,卫朝廷也。秦惩周室干弱枝强之弊,既灭六国,以为天下不复用兵,虽分三十六郡,置郡守,更以御史监之。隳名城,销兵器,束以苛法,举动施为,皆不得自专。是以陈胜、□广以匹夫奋臂大呼,郡县莫能制,多杀长吏以应之。虽由其残虐取亡,亦守令无权无兵之所致也。晋武帝平□,亦以为天下既一,兵无所用,悉去州郡兵。陶璜、山涛皆言州郡武备不可废,帝不听。及永宁以后,盗贼髃起,州郡无备,不能擒制,天下遂大乱。夫兵者,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谁能去兵?州县无虞,则国家安矣;州、县不守,则国家危矣。臣窃见国朝以来,置总管、钤辖、都监押为将帅之官,凡州、县有兵马者,其长吏未尝不兼同管辖。盖知州即一州之将,知县即一县之将故也。先帝欲征伐四夷,患诸州兵官不精勤训练,士卒懈弛,于是有建议者,请分河北、陕西、河东、京东、京西等路诸军若干人为一将,别置将官,使之专切训练。其逐州总管以下及知州、知县皆不得关预【二四】。及有差使,量留羸弱下军及剩员,以充本州岛官白直及诸般差使。其余禁军,皆制在将官,专事教阅。臣愚以为职事修举,在于择人,不在设官,苟不得其人,虽将官亦何所为?况今之将官,即向之为总管等者也【二五】,岂为总管等则不能举职,为将官乃能举职乎?此徒变易其名,无益事实,非惟无益【二六】,兼复有害。凡设官分职,当上下相维,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纪纲乃立。今为州、县长吏及总管等【二七】,而于所部士卒有不相统摄、不得差使,殆如路人者。至于仓库守宿,街市巡逻,亦皆乏人,虽于条许差将下兵士,而州、县不得直差,须牒将官,将官往往占护,不肯差拨。万一有非常之变,州、县长吏何以号令其觽【二八】,制御奸宄哉?又顷岁以来,自转运使、知州以下白直及迎送之人,日朘月减,出入导从,本为萧条【二九】,供承荷担,有所不给,观望削弱,无以威服吏民。臣略举目睹一事,以证其余,西京城郭周围数十里,卑薄颓阙,犬豕可踰,又瀍、洛二水交贯其中,每夜诸门扃鐍虽严,而滩流之际,人皆可以平行往来。其属水南北巡检下所管兵士,除出军外,余数不多,通判以下诸官白直,来往防送,仓库守宿,街市巡逻,尽出其间。向者先帝违豫,敕西京留守亲诣嵩山起建道场,其将下禁军充白直者,于条皆不得出城经宿,所留者剩员七八人而已。西京,天子别都也,其守御不固如此;留守,前宰相重官也,其侍卫单寡如此。况僻小州、县,其守御之备,侍卫之觽,可知矣。万一有凶狡之贼,驱乌合之觽,突入城邑,或戕贼长吏【三○】,以焚烧庐舍,杀掠吏民,将何以制之哉?此则天下太平之久【三一】,习俗淳厚,髃心安固,贼不测虚实,胆智怯弱,故未敢为之耳!岂可忽略,谓之必无而不为之备哉?
译这是用来安定百姓、保卫朝廷的。秦朝鉴于周王室中央软弱、地方强大的弊端,在消灭六国之后,认为天下不再需要用兵,虽然划分了三十个郡,设置郡守,又派御史去监督他们。毁坏著名的城邑,销毁兵器,用严酷的法律束缚他们,一举一动,都不能自作主张。因此陈胜、吴广以平民身份奋起大呼,郡县无法控制,许多人杀害长官来响应他们。这虽然是因为秦朝残暴而招致灭亡,也是郡守县令没有权力、没有军队所导致的。晋武帝平定吴国后,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军队没有用处,全部撤去了州郡的军队。陶璜、山涛都说州郡的武备不可废除,武帝不听。等到永宁年间以后,盗贼成群起事,州郡没有防备,不能擒拿控制,天下于是大乱。军队,是用来威慑不法行为、彰显文治德行的,谁能废除军队呢?州县没有忧患,国家就安定了;州县守不住,国家就危险了。我私下看到本朝以来,设置总管、钤辖、都监押作为将帅的官职,凡是州县有兵马的,其长官无不兼管统领。这是因为知州就是一州的将帅,知县就是一县的将帅的缘故。先帝想要征伐四方少数民族,担心各州的兵官不精心勤力训练,士兵松懈,于是有建议的人,请求把河北、陕西、河东、京东、京西等路的军队若干人编为一将,另外设置将官,让他们专门负责训练。那些各州的总管以下以及知州、知县都不能干预。等到有差遣任务时,只留下老弱下等军士和多余的人员,来充当本州官府的白直(随从护卫)以及各种差役。其余的禁军,都控制在将官手中,专门从事操练。我认为职事的办好,在于选择合适的人,不在于设置官职,如果得不到合适的人,即使是将官又能做什么呢?况且现在的将官,就是以前担任总管等职的人,难道担任总管等职就不能尽职,担任将官就能尽职吗?这不过是改变名称,对事实没有益处,不仅没有益处,反而有害。凡是设置官职、分配职责,应当上下相互维系,就像身体指挥手臂,手臂指挥手指,纲纪才能确立。现在作为州县长官以及总管等人,对于所管辖的士兵不能统摄、不能差遣,几乎像陌生人一样。至于仓库的守卫住宿,街市的巡逻,也都缺乏人手,虽然条令允许差遣将官手下的士兵,但州县不能直接差遣,必须发公文给将官,将官往往借口保护,不肯差拨。万一发生非常变故,州县长官拿什么来号令众人,控制奸恶之人呢?又近年以来,从转运使、知州以下白直以及迎送的人员,日益减少,出入的导从护卫,本来就很萧条,供给承担,有所不足,观望削弱,无法威服官吏百姓。我粗略举出一件亲眼所见的事,来证明其他情况,西京城墙周围几十里,低薄颓败,狗猪都能翻越,再加上瀍水、洛水两条河流交错穿过城中,每晚各门虽然关闭严密,但在滩流之处,人们都可以随意往来。属于水南北巡检手下所管的士兵,除了出征的以外,其余人数不多,通判以下各官的白直,来往防送,仓库守卫,街市巡逻,都出自这些人。先前先帝身体不适,敕令西京留守亲自到嵩山修建道场,将官手下的禁军充当白直的,按条令都不能出城过夜,留下的只有七八个多余人员而已。西京,是天子的别都,它的防守不坚固到了这种地步;留守,是前任宰相的重臣,他的侍卫单薄到了这种地步。何况偏僻小州的县,它们的防守准备,侍卫人数,可想而知了。万一有凶恶狡猾的盗贼,驱使乌合之众,突然攻入城邑,或者杀害长官,焚烧房屋,杀掠官吏百姓,将用什么来制止他们呢?这是因为天下太平已久,风俗淳厚,众人心安稳固,盗贼无法测知虚实,胆量智力怯弱,所以不敢这样做罢了!怎么能忽略,说一定不会发生而不做准备呢?
今独缘边州、军城隍完固,士卒觽多,可以守御。自余腹内州县,既无深沟高城,又乏士卒,髃盗猝至,何以责其竭节守义,不弃城窜匿,或以酒食迎贼,以甲兵献贼,敛民财以赂贼者乎?髃盗尚尔,况敌人倾国大举,长驱而来者哉?易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兵法曰:「不恃敌之不我犯,恃我之不可犯。」国家岂可恃即日平宁,晏然高枕,不以为虑,谓其必不敢来乎?臣愚以为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腹内州县【三二】,宜以渐候丰年农闲之际【三三】,委提点刑狱与本处长吏相度,各修筑所治之城。州城稍高,县城次之【三四】,不必广大。所以然者,高则难踰,小则易守故也。其缘边屯驻兵士【三五】,遇春夏无事之际,委经略安抚使与转运使,公共商议,量减放归;住营州军,或于内地就粮,勿听怯懦将帅多有虚占,以自守卫。其腹内州军,量其大小紧慢,大藩常留千余人,小州亦留数百人,不得差发往别州军。见兵不足,实时招添。悉罢将官,其逐州、县禁军,并委长吏与总管等同共提举教阅【三六】,及诸处差使【三七】,其有不能精勤【三八】,致士卒懈弛者,委提点刑狱常切按察闻奏,严行责降。仍令逐州各选有勇力武艺之人充弓手,以守卫城邑【三九】,讨捕盗贼。其州、县吏所给白直迎送之人,皆如嘉佑编敕以前之数。如此力可以守,然后遇寇盗之至,责其弃城等罪而诛之,彼亦甘心矣!(孙升君孚谈圃云:温公大更法令,傅钦之、苏子瞻密言宜虑后患,温公起立,拱手仰视,厉声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二人语塞而去。方其病也,犹肩舁见吕申公,议改都省。临终,黙箦萧然,惟枕屏有役书一卷【四○】。按「天若祚宋,必无此事」,邵伯温亦载此语,但不载语谁。今附元佑元年九月一日温公卒时,因光「以母改子」,并附注于此。)
是月,承事郎司马康为秘书省正字,以康与修资治通鉴故也。(此据康所授正字告,舍人钱勰行词曰:名臣之子,涵濡义训,紬书来上,豫有勤勚、擢升书省,益思淬砺。范祖禹铭康墓云:以韩绛荐,擢正字,元年五月二日迁校书。)
朝奉郎、新知淄州赵子几提举崇福宫,言者论子几风疾昏耄,不可复授以郡故也。(密疏四月事。)
监察御史安惇奏:「访闻荆湖南、北两路采买修京城木植,内侍高品、甘承立于逐路制造上供生活,以和雇为名,强役工匠,非法残害,死者甚觽。加以藉势营私,为害不一。方朝廷以忠厚之政,子养万民,而承立小臣,敢肆贪暴,公议不容。伏望圣慈委官审察,如有实,乞赐施行。」诏令荆湖北路转运司体量诣实闻奏。(密疏四月事,今附月末。六月二十四日,押承立赴湖北取勘。)
注 释
【一】神宗原作「哲宗」。按本书义例,前帝崩逝,嗣帝即位尚未逾年改元,下卷卷首标题均仍为前帝,见卷四二、卷九九、卷一九九。又按神宗逝于元丰八年三月戊戌,在卷三五三,其后哲宗嗣立,至卷三六四始记改元元佑,则自卷三五四至三六三共十卷,卷首标题均应为神宗。原刊卷三五四作神宗不误,自本卷起则均作哲宗,显与义例不合。且本书目录,上述十卷,亦均作神宗。现为全书前后统一,并与目录相符,将「哲宗」改为「神宗」,以下卷三五六至卷三六三同改。
【二】民户欠去年夏税租「夏税租」,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一八宣仁垂帘圣政均作「夏秋税」。
【三】即已得正官者「正」原作「止」,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七六之一八改。
【四】每叙转官上引宋会要「转」下有「一」字。
【五】如选人到铨日及年限同上书「及」下有「一」字。
【六】并与并叙同上书「叙」下有「外」字。
【七】于中夜之间「于」上原衍「惟」字,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删。
【八】访以得失「以」,阁本作「求」。
【九】
译如今只有沿边州的军城城墙坚固,士兵众多,可以防守抵御。其余内地州县,既没有深沟高墙,又缺乏士兵,群盗突然到来,凭什么要求他们尽忠守义,不抛弃城池逃匿,或者用酒食迎接贼寇,把铠甲兵器献给贼寇,搜刮百姓财物来贿赂贼寇呢?群盗尚且如此,何况敌人倾尽国力大举进攻,长驱直入而来呢?《易经》说:“君子安定时不忘记危险,生存时不忘记灭亡,太平时不忘记动乱。”兵法说:“不依赖敌人不来侵犯,而依赖自己不可侵犯。”国家难道可以依赖眼前太平无事,安然高枕,不把它当作忧虑,认为敌人一定不敢来吗?臣愚昧地认为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的内地州县,应当逐渐等到丰年农闲的时候,委派提点刑狱与本地方长官共同商议,各自修筑所治之城。州城稍高一些,县城次之,不必广大。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高则难以逾越,小则容易防守的缘故。那些沿边屯驻的士兵,遇到春夏无事的时候,委派经略安抚使与转运使,共同商议,酌情减少放归;驻扎在营州的军队,或者在内地就地取粮,不要听任怯懦的将帅多有虚占兵额,用来自我守卫。那些内地州军,根据大小紧缓,大藩常留一千多人,小州也留几百人,不得调发前往别的州军。现有士兵不足,及时招募补充。全部罢免将官,各州、县的禁军,都委派长官与总管等共同提举教阅,以及各处差使,其中有不能精勤,导致士兵懈怠松弛的,委派提点刑狱经常严格按察上报,严厉责罚降职。仍然命令各州分别选拔有勇力武艺的人充当弓手,用来守卫城邑,讨捕盗贼。各州、县吏所供给的白直迎送之人,都按照嘉祐编敕以前的数目。这样力量可以防守,然后遇到寇盗到来,追究他们弃城等罪而诛杀他们,他们也就甘心了!(孙升君孚《谈圃》说:温公大改法令,傅钦之、苏子瞻秘密进言应当考虑后患,温公起身,拱手仰视,厉声说:“上天如果保佑宋朝,一定不会有这种事。”二人无言以对而离去。当他生病时,还让人抬着去见吕申公,商议改变都省。临终时,萧然简朴,只有枕屏上有一卷役书。按“天若祚宋,必无此事”,邵伯温也记载了这句话,但没有记载对谁说的。现在附在元祐元年九月一日温公去世时,因为光“以母改子”,一并附注在这里。)
这个月,承事郎司马康担任秘书省正字,因为司马康参与编修《资治通鉴》的缘故。(这是根据司马康所授正字的告身,舍人钱勰写的行词说:名臣的儿子,浸润在道义训诫中,整理书籍呈上,已有勤勉之功,提拔升任书省,更加思考淬砺。范祖禹为司马康写墓铭说:因为韩绛推荐,提拔为正字,元年五月二日升任校书。)
朝奉郎、新任淄州知州赵子几提举崇福宫,进言的人议论赵子几患有风疾昏聩衰老,不能再授予郡守的缘故。(密疏四月事。)
监察御史安惇上奏:“访闻荆湖南、北两路采购修筑京城的木材,内侍高品、甘承立在各地制造上供物品,以和雇为名,强行役使工匠,非法残害,死的人很多。加上倚仗权势营私,危害不一。正当朝廷以忠厚之政,养育万民,而承立这个小臣,敢肆意贪暴,公议不容。希望圣上慈悲委派官员审察,如果有实据,请求赐给施行。”诏令荆湖北路转运司查访核实上报。(密疏四月事,现在附在月末。六月二十四日,押送承立赴湖北查勘。)
凡臣所欲言者「者」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及续通鉴卷七八补。
译凡臣想要陈述的(“者”字原本脱漏,根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十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及《续通鉴》卷七十八补入)。
【一○】益饶之名也「益饶」,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饶益」。
【一一】斩右趾者弃市「者」字原脱,据阁本、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续通鉴卷七八补。
【一二】夫天子之孝「天子」原作「天下」,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一三】万一遇千里之蝗旱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千」上有「数」字。
【一四】蚕食行伍「伍」原作「位」,据阁本、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
【一五】填然鼓之「填」原作「顿」,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改。
【一六】但主城市以里「城」,同上书均作「草」。
【一七】然则保甲户马复何所用哉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户马」下有「保马」二字。
【一八】每五十户置弓手一人「十」原作「千」,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
【一九】仍委本州岛及提点刑狱常切按察「切」字原脱,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二○】又乞罢免役曰「曰」原作「田」,据阁本改。
【二一】乃请据家赀高下「请」原作「诸」,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七乞罢免役状改。
【二二】要须贸易外求「贸」原作「质」,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七七食货志改。
【二三】征贫弱不役之力「力」,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户」。
【二四】其逐州总管以下及知州知县皆不得关预「逐」上原衍「有」字,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删。
【二五】即向之为总管等者也「之」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六】非惟无益「惟」原作「为」,据同上书改。
【二七】今为州县长吏及总管等「长」原作「之」,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二八】州县长吏何以号令其觽「长」原作「将」,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二九】本为萧条「本」,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大」。
【三○】或戕贼长吏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戕」上有「□质」二字。
【三一】此则天下太平之久「则」,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特」。
【三二】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腹内州县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京西」上有「京东」二字。
【三三】宜以渐候丰年农闲之际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闲」作「安」。
【三四】县城次之「城」原作「则」,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三五】其缘边屯驻兵士「兵士」原作「军士」,据同上书改。
【三六】并委长吏与总管等同共提举教阅「委」原作「悉」,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三七】及诸处差使「处」,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多」。
【三八】其有不能精勤「精勤」,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勤饬」。
【三九】以守卫城邑「守」字原脱,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四○】惟枕屏有役书一卷「屏」,孙公谈圃作「间」。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六
卷三百五十六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六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 文
五月癸巳朔,中大夫、宝文阁待制钱暄卒。
甲午,诏太皇太后母韩越国太夫人凡赐给倍常仪【一】。
皇城使、荣州团练使、知府州、兼河东第十二将折克行言:率兵入西界夜战,翌日克捷;崇仪副使、权管勾麟府路军马公事邢佐臣言:第一将訾虎率兵入西界聚星泊、满朗,战胜,获首四百级、伪钤辖一人。诏有功当赏者,经略司书空名迁官宣札行赏,自朝廷推恩,即具功状以闻。(四月十七日出兵。)
昭宣使、昌州刺史、入内押班梁从吉代宋用臣提举皇城。
乙未,礼部言,贡院以合格进士郑奕、江屿
译【一○】“益饶”是名称。“益饶”,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饶益”。
【一一】砍去右脚趾的人处以弃市。“者”字原本脱落,根据阁本、《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以及《续通鉴》卷七八补入。
【一二】天子的孝道。“天子”原本作“天下”,根据阁本及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正。
【一三】万一遇到千里范围的蝗灾旱灾。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在“千”字前面有“数”字。
【一四】蚕食军队。“伍”原本作“位”,根据阁本、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正。
【一五】咚咚地击鼓。“填”原本作“顿”,根据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改正。
【一六】只主管城市以内。“城”,同上书均作“草”。
【一七】那么保甲户和马匹还有什么用处呢?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户马”下面有“保马”二字。
【一八】每五十户设置弓手一人。“十”原本作“千”,根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改正
【一九】仍然委派本州及提点刑狱经常切实地巡视考察。“切”字原本脱落,根据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入。
【二○】又请求罢免役法说。“曰”原本作“田”,根据阁本改正。
【二一】于是请求根据家产多寡。“请”原本作“诸”,根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七《乞罢免役状》改正。
【二二】必须通过贸易向外寻求。“贸”原本作“质”,根据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宋史》卷七七《食货志》改正。
【二三】征调贫困弱小、不服役的人力。“力”,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户”。
【二四】各州总管以下以及知州、知县都不得干预。“逐”上面原本多出一个“有”字,根据阁本及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删去。
【二五】就是先前担任总管等职的人。“之”字原本脱落,根据同上书补入。
【二六】不仅没有好处。“惟”原本作“为”,根据同上书改正。
【二七】现在担任州县长吏以及总管等职。“长”原本作“之”,根据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正。
【二八】州县长吏凭什么号令众人。“长”原本作“将”,根据阁本及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公文集改正。
【二九】本来非常萧条。“本”,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大”。
【三○】或者杀害长官。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戕”字上面有“□质”二字。
【三一】这就是天下太平时间长久。“则”,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特”。
【三二】河北、陕西、河东、京西等路腹内的州县。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京西”上面有“京东”二字。
【三三】应当逐渐等待丰年农闲的时候。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闲”作“安”。
【三四】县城排在其次。“城”原本作“则”,根据阁本及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公文集改正。
【三五】那些沿边屯驻的士兵。“兵士”原本作“军士”,根据同上书改正。
【三六】一并委派长吏与总管等人共同提举教练阅试。“委”原本作“悉”,根据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改正。
【三七】以及各处差遣。“处”,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多”。
【三八】那些不能精勤的人。“精勤”,上文所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勤饬”。
【三九】用来守卫城邑。“守”字原本脱落,根据阁本及上文所引《温国正司马公文集补入。
【四○】只有枕屏有役书一卷。“屏”,《孙公谈圃》作“间”。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六
卷三百五十六
起止时间 从神宗元丰八年五月开始到该月结束
卷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六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年)
全文
五月癸巳初一,中大夫、宝文阁待制钱暄去世。
甲午日,下诏太皇太后的母亲韩越国太夫人凡是赏赐给她的物品加倍于平常的规格【一】。
皇城使、荣州团练使、知府州兼河东第十二将折克行上言:率领士兵进入西夏境内夜间作战,第二天攻克取胜;崇仪副使、权管勾麟府路军事公事邢佐臣上言:第一将訾虎率领士兵进入西夏境内聚星泊、满朗,战胜,斩获首级四百个、伪钤辖一人。下诏有功应当赏赐的人,由经略司书写空名的升官文书进行赏赐,从朝廷推恩,就具报功状上报。(四月十七日出兵。)
昭宣使、昌州刺史、入内押班梁丛吉代替宋用臣提举皇城。
乙未日,礼部上言,贡院以合格的进士郑奕、江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