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六
,权听政事,盖非得已。况母后临朝,非国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朝,岂女主所当御?」宰臣吕公着等言:「陛下执谦好礼,冠映古今,加以思虑精深,非臣等所及。」(太皇太后谕执政云云,政目亦具载之。)
译太后听政,实在是迫不得已。况且母后临朝称制,并非国家的美事,文德殿是天子举行正朝大典的地方,哪里是女主应当驾临的?”宰相吕公着等人说:“陛下秉持谦逊、崇尚礼制,其风范照耀古今,再加上思虑精深,不是我们臣子所能企及的。”(太皇太后告诫执政大臣的话,以及政事条目,也都详细记载于此。)
苏轼言:「近被旨撰太皇太后将来只于崇政殿受册,手诏曰『愚亦恐有是今非昔之嫌』,故其略云『朝廷损益之文,各从宜称』,所以推广圣明谦抑退托之意,言此文德受册之礼,于今为过,于昔为称也。不悟文词鄙浅,未尽圣意,致烦改定。谨按故事,凡词命有所改易,为不称职,皆当罢去。伏望圣慈察其衰病废学,特赐改职,以安微命。」邓温伯亦请改职,诏答不允。(答诏,曾肇制集有之,苏轼草诏,轼求罢故也,不知邓温伯亦求罢何故,当考。)
戊午,诏:「宗室世曼第三男令瑜赐仲铣为嗣,毋拘年甲,着为令。」
又诏:「左藏南北库、商税院,并中书省差官。左右厢店宅务、诸司、诸军、审计司、粮料院、香药库【三】、北抵当所、粳米上中下麦料上下诸界,旧隶三司举官,其令户部奏辟,着为令。」
吏部言:「请诸路科利场务,三万贯以上举官如故,其不及处,从本部差注。罢京西、京东、河北、陕西路转运使奏差法。」从之,仍诏如有不职,听转运司别举官以闻。(新本无此。)
辛酉,诏礼部贡举。
废雅州严道县锡坑。从成都府路转运司之请也。(新本无。崇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当考。)
乙丑,户部言:「请致仕文武官,遇元丰八年三月六日登极覃恩改官,并支与合转官资请俸内,曾因子孙叙封迁转者,即以初转官一等给,折支分数依本条;元无请受者,勿给。」从之。(新本无。)
右谏议大夫梁焘言:「臣闻黄履荐刘次庄补御史。次庄本宰相蔡确密客,确弟硕常与交通,盗用军器监官钱,抵罪除籍,清议喧然不平,谓履之不忠莫大焉。谨按:御史中丞,天子执法之官,所以持振纪纲、肃正朝廷者也。御史与宰相阴相交结,以为朋附,是乱天子之法也,朝廷何赖焉?宰相者,诚人君敬礼信任之臣,然一有不胜任之责,则御史得以正笔直绳,以行朝廷之公是。天子以御史为耳目之任,既不能治大臣,亦将何以治小臣哉?确之在位,以奸邪欺罔闻,当是时,权倾天下,人莫敢指。履既不能正笔直绳,已为上辜先帝而下负士大夫矣,矧又阴相交结,以济其私,至于引客自媚,失职乱法,其为不忠莫大于此。幸陛下仁德如天,不致于理,而使全首领,被簪笏,蒙光日月之下,为履之赐,万死不报矣,安得复列侍从,出入朝廷,号清臣哉!伏望圣慈指挥,特赐重行贬窜,以为私邪朋党之诫,髃臣幸甚!」贴黄:「其保任失当,自有国法,乞别从有司施行。臣恭闻十四日御延和殿听政,伏乞面赐执政大臣行遣,仍乞降出此札子。其贴黄乞留中。」(元丰八年四月十四日次庄为御史。)
丙寅,降龙图阁学士、知越州黄履为天章阁待制、知舒州。(四月八日履再责。)
梁焘又言:「臣伏闻已有诰命降授黄履待制。在近臣保任失当之过则为重,在履朋比不忠之罪则为轻,清议巙巙,未为允当。臣窃以谓髃臣之间有涉附会,变乱白黑,欺罔聪明者,自当痛绳以法,摧夺屏斥,况御史中丞者,法度之所在,纲纪之所任,而自为乱法度,隳纪纲,可不重为贬窜,以清朝廷耶?臣前章论履,以为其人不堪复在侍从之列,非愿朝廷削一两等宠名示耻而已。如此,岂是治御史不法之典刑哉?且待制乃侍从清班,安得为贬责之官?伏望圣慈详酌指挥,重赐施行,以肃中外,压伏清议。」贴黄:「臣以清议喧腾,不敢循默,如朝廷未赐追改前命,恐清议终是不平,却致言者纷纷,紊烦圣听。伏乞少留宸虑,速赐指挥。臣窃谓执政大臣必能上同圣意,共嫉朋邪,如履奸回,宜无爱惜。伏望圣慈面诏大臣,别赐施行。」
又言:「臣近再论黄履结附宰相,乱法度,隳纪纲,待制侍从清班,不得为责降之官,乞重行贬窜,至今未闻指挥。臣窃以自古朋党之起,皆致国家祸患,明主所当早辨而力除之,正臣所当共嫉而急击之,惩一劝百,是为典刑。方今皇帝陛下富于春秋,太皇太后陛下制政房闼,乃
译苏轼说:“近来奉旨撰写太皇太后将来只在崇政殿接受册宝的诏书,手诏中说‘我也担心有今非昔比的嫌疑’,所以大致写道‘朝廷增减的文辞,各自从宜称量’,以此来推广圣上谦抑退让的意思,说这文德受册的礼仪,对于现在来说太过隆重,对于过去来说则相称。没想到文词鄙陋浅薄,未能完全表达圣意,致使烦劳改定。谨按旧例,凡是诏令有所改易,被认为不称职的,都应当罢免。希望圣上体察我衰老多病、荒废学业,特别赐予改任其他职务,以安顿我这微弱的性命。”邓温伯也请求改任其他职务,诏书答复不允。(答复的诏书,曾肇的制集中有记载,苏轼起草诏书,苏轼请求罢免的缘故,不知道邓温伯也请求罢免是什么缘故,应当考证。)
戊午日,下诏说:“宗室世曼的第三子令瑜赐给仲铣为嗣子,不拘泥于年龄,著为法令。”
又下诏说:“左藏南北库、商税院,都由中书省差派官员。左右厢店宅务、诸司、诸军、审计司、粮料院、香药库、北抵当所、粳米上中下、麦料上下诸界,过去隶属三司举荐官员,现在命令户部奏请辟用,著为法令。”
吏部说:“请求各路科利场务,三万贯以上的举荐官员如旧,那些不足的,由本部差派注授。罢免京西、京东、河北、陕西路转运使奏请差派的法令。”听从了,仍然下诏如有不称职的,听任转运司另外举荐官员上报。(新本没有这段。)
辛酉日,下诏礼部举行贡举。
废除雅州严道县的锡坑。这是听从成都府路转运司的请求。(新本没有。崇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应当考证。)
乙丑日,户部说:“请求致仕的文武官员,遇到元丰八年三月六日登极大赦改官,并在支取合转官资请俸内,曾经因为子孙叙封迁转的,就以初转官一等给予,折支分数依照本条;原来没有请受的,不给予。”听从了。(新本没有。)
右谏议大夫梁焘说:“我听说黄履推荐刘次庄补任御史。刘次庄本来是宰相蔡确的密客,蔡确的弟弟蔡硕常与他交往,盗用军器监官钱,抵罪被除籍,清议喧然不平,认为黄履的不忠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谨按:御史中丞,是天子的执法官员,用来持振纪纲、肃正朝廷的。御史与宰相暗中交结,以此作为朋党依附,这是扰乱天子的法度,朝廷依靠什么呢?宰相,确实是君主敬礼信任的臣子,然而一旦有不称职的责任,那么御史就可以正笔直绳,以行朝廷的公是。天子以御史为耳目之任,如果不能治理大臣,又将怎么治理小臣呢?蔡确在位时,以奸邪欺罔闻名,当时,权倾天下,人不敢指责。黄履既不能正笔直绳,已经对上辜负先帝而对下辜负士大夫了,况且又暗中交结,以成就其私欲,以至于引荐门客自我媚悦,失职乱法,他的不忠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幸而陛下仁德如天,不致于治罪,而让他保全首领,佩戴簪笏,蒙受光日月之下,这是黄履的恩赐,万死不能报答,怎么能再列侍从,出入朝廷,号称清臣呢!希望圣上体察指挥,特别赐予重行贬谪放逐,以作为私邪朋党的警戒,群臣幸甚!”贴黄:“他保任失当,自有国法,请求另由有司施行。我恭敬地听说十四日御延和殿听政,请求当面赐给执政大臣行遣,仍然请求降出此札子。其贴黄请求留中。”(元丰八年四月十四日刘次庄为御史。)
丙寅日,降龙图阁学士、知越州黄履为天章阁待制、知舒州。(四月八日黄履再次被责。)
梁焘又说:“我听说已有诰命降授黄履待制。在近臣的保任失当之过则为重,在黄履的朋比不忠之罪则为轻,清议论纷纷,未为允当。我私下认为群臣之间有涉及附会,变乱白黑,欺罔聪明的,自当痛绳以法,摧夺屏斥,况且御史中丞者,是法度所在,纲纪所任,而自己乱法度,隳纪纲,能不重为贬谪放逐,以清朝廷吗?我前章论黄履,认为他不堪复在侍从之列,不是愿意朝廷削一两等宠名示耻而已。这样,岂是治御史不法的典刑吗?况且待制乃是侍从清班,怎么能作为贬责之官?希望圣上详酌指挥,重赐施行,以肃中外,压制清议。”贴黄:“我以清议喧腾,不敢循默,如果朝廷未赐追改前命,恐怕清议终是不平,却致言者纷纷,紊乱烦扰圣听。请求稍留宸虑,速赐指挥。我私下认为执政大臣必能上同圣意,共嫉朋党奸邪,像黄履这样的奸回,宜无爱惜。希望圣上面诏大臣,别赐施行。”
又说:“我近来再论黄履结附宰相,乱法度,隼纪纲,待制侍从清班,不得作为责降之官,乞重行贬谪放逐,至今未闻指挥。我私下认为自古朋党之起,都导致国家祸患,明主所当早辨而力除,正臣所当共嫉而急击,惩一劝百,这是典刑。方今皇帝陛下富于春秋,太皇太后制政房闼,乃
是深恶朋党蒙蔽之时,而履之奸邪,得罪清议,正宜立法,以肃中外。陛下至公至明,不疑于断,诚得早辨力除之道,辅弼尽忠协德,所当共嫉急击,而议罚不敏,臣窃惑之。伏望圣慈面诏执政大臣,检会臣前奏,早赐施行,以明法度,以正纪纲,使抱忠特立者知劝,怀奸阿徇者知惧,臣之为言,岂独区区在履也?」贴黄:「若履以己之所知,引致孤寒,其人冒法,履坐累当贬,止是失于保任,盖亦常事。陛下圣恩,薄其罪可也,赦之不问可也。今以执法朋附大臣,称荐御史,使其人无过,履亦自当重责,矧次庄之为罪人也?履之乱法,朝廷不深治之,则是为乱法之人又废其法也,何以示天下?」(四月八日,履再责。)
译这正是深恶朋党蒙蔽圣听的时候,而吕履却亲近奸邪之人,得罪了清议,正应当制定法律,来肃清朝廷内外。陛下至公至明,决断毫不迟疑,若能尽早明辨并强力铲除奸邪之道,辅佐的大臣尽忠协作,应当共同憎恶并急迫打击,然而议定处罚却不够严厉,臣私下对此感到困惑。恳请陛下圣慈当面诏令执政大臣,查阅臣之前的奏章,尽早赐准施行,以彰明法度,以端正纲纪,使怀抱忠诚、特立独行的人知道受到鼓励,心怀奸诈、阿谀徇私的人知道畏惧,臣所说的话,难道仅仅是针对吕履一人吗?贴黄:「如果吕履凭借自己所知,引荐贫寒之士,那人触犯法律,吕履因连累而应当贬官,这仅仅是失于保任,本来也是常事。陛下圣恩,减轻他的罪责是可以的,赦免他不加追究也是可以的。如今却以执法者结党依附大臣、称荐御史为由,假如那人没有过错,吕履自己也应当承担重责,何况李次庄是罪人呢?吕履扰乱法纪,朝廷不严厉惩治他,这就是让扰乱法纪的人又废除了法律,拿什么来昭示天下呢?」(四月八日,吕履再次被责罚。)
左谏议大夫鲜于侁为集贤殿修撰、知陈州。侁以疾请补郡故也。(侁旧传云:请六曹、寺、监长吏各举僚属;又观望请复制举,请分经义、诗赋为两科,而试先论策;司马光以十科取士,侁荐王巩可备献纳科。时论纷然。新录辨曰:制科当复非为观望;侁荐王巩,不曾进用。今删去二十四字。恐侁之出,或缘荐王巩也,当考。二十六日曾巩有论列。五月二十日侁卒。)
右谏议大夫梁焘言:「风闻鲜于侁除集贤殿修撰、知陈州。侁以疾自陈,蒙陛下圣恩许以善去,使得养安,为侁之赐甚厚。然髃议以谓给事中、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均是天子侍从献纳之官,而谏议大夫在待制之上。今侁之去,不因有罪,辄下迁修撰,人以为薄。臣谓侁居职未久[四】,今方用资格,以累日为功,侁之除授不为不当。臣窃以朝廷用人,当旌别人材,不当限此岁月。苟其人可为侍从,在朝廷虽一日而去,当以其贤而与之。侁,西州文行之士,风节见称于缙绅君子。中间流落十余年,晚遇陛下銟用髃材之时,亟蒙擢在言路。侁练习故事,忠正开纳,缙绅咸服。是其人可为献纳侍从,明矣。今以疾请郡,恐不须计以岁月远近为之高下。伏望圣慈详酌指挥,假侁一侍从职名,宠其老成,以全陛下初终之恩,以长朝廷忠厚之化。事出特恩,不可为例,愿下明旨,以塞侥幸。」(二十六日曾肇又论奏。)
诏盛陶依旧工部郎中,郭茂恂依旧军器少监。批旨:「茂恂多致人言,陶在部未久。」故有是命。(二月十二日初除。四月十八日王觌言盛陶。)
太学博士吕大临、太常博士杨国宝并令中书省记姓名。皆以文彦博荐也。(国宝除太博,政目正月二十六日有之。实录但称宣德郎【五】,今改正。)
先是,侍御史王岩叟言:「臣风闻文彦博特荐四人,乞朝廷不次擢用。其间杨国宝、吕大临二人,是见任执政之亲,士大夫口语籍籍,以为不平。此荐之有无,臣不可知,既有所闻,不敢不告。窃以执政之亲,虽是贤材,陛下许其不避嫌而用之,若其贤非素信于天下,则天下之人一见进用,必不称其贤,便谓用之出于私意。朝廷虽自信不疑,然人之多言亦不可不畏尔。况国宝已擢为太常博士,大临已擢为太学博士,皆儒学高选,不为沈抑。不若且养之以重其名实,待他日亲嫌之大臣去位,躐等用之,无所不可。初既不损清议,又不终失贤材,上下两得,岂不美哉?不然,恐失天下寒士之心,于圣德不为有益。伏望陛下用人之际,常以先寒素为意,以慰公议。臣闻耆旧之说,本朝贤相王旦执政之日,不令弟应举,恐妨孤寒进路,至今天下称其美。」(案此下原本缺文。)
诏:枢密院将来转员换前班,共不得过七十人。人数多寡,随所辖均定:殿前司诸班直八人,马军二十人,步军十七人,马军司十人,步军司十五人。
编排神宗皇帝御制所言:「近申请应中外臣僚之家及官府、寺观等处,始经神宗朝赐到御诗、御制文字,并录本以进,颁降付本所。窃虑中外臣僚之家秘藏不尽检寻及录本差错,欲乞从本所移文指定取索,仍令所在官司将其本校勘,别无差漏,用印保明,速缴赴本所。并御批诏札之类,亦乞取索。」从之。
通议大夫、提举鸿庆宫贾昌衡以正议大夫致仕。
戊辰,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故夏国主嗣子干顺言:「昨父国主薨,蒙遣使祭奠吊慰,前已附表称谢,谨差大使祝能野乌裕实克、副使吕宁勒喀玛等进马、橐驼总二百七十头、匹,诣阙称谢,又差大使扬乌威明裕默、副使恭罗们色勒裕勒等称谢太皇太后。」
先是,文彦博奏:「臣窃以数十年风俗僭侈,车服器玩多踰制度,以致士民之家率多贫乏【六】,不修廉节。夫为国家之要,在乎民富,富民之要,在乎节俭。民既富矣,君孰与不足?臣欲乞选官检唐室至于本朝令式,参定制度,随时制宜,务令简当,可久遵行,庶几上下有分,不敢僭侈
译左谏议大夫鲜于侁被任命为集贤殿修撰、陈州知州。这是因为鲜于侁因病请求补任地方官的缘故。(鲜于侁的旧传记载:他请求六曹、寺、监的长官各自举荐僚属;又观望形势请求恢复制举,请求将经义、诗赋分为两科,而先考论策;司马光以十科选拔人才,鲜于侁推荐王巩可以充任献纳科。当时舆论纷纷。新录辨称:请求恢复制举并非为了观望;鲜于侁推荐王巩,并未被进用。现在删去二十四字。恐怕鲜于侁外放,或许是因为推荐王巩的缘故,应当考证。二十六日曾巩有论列。五月二十日鲜于侁去世。)
右谏议大夫梁焘上言:“我听说鲜于侁被任命为集贤殿修撰、知陈州。鲜于侁因病自陈,蒙受陛下圣恩允许他体面地离去,让他得以休养安度晚年,对鲜于侁的恩赐已经很深厚了。然而众人的议论认为,给事中、中书舍人、谏议大夫、侍读学士,都是天子身边侍从献纳的官员,而谏议大夫的地位在侍读学士之上。现在鲜于侁的离去,不是因为犯罪,却突然降职为修撰,人们认为这是对他太薄待了。我认为鲜于侁任职时间不久,现在正依据资历,以累积天数作为功劳,鲜于侁的任命不算不当。我私下认为朝廷用人,应当甄别人才,不应当限制这些年月。如果那个人可以担任侍从之职,在朝廷即使只待了一天就离开,也应当因为他的贤能而给予他相应的职位。鲜于侁是西州有文德操守的士人,风骨节操被士大夫君子所称道。中间流落十余年,晚年遇到陛下选拔众多人才的时候,很快蒙受提拔进入言官行列。鲜于侁熟悉旧例,忠诚正直地进言,士大夫都信服他。这说明他可以担任献纳侍从之职,是很明显的。现在他因病请求外放,恐怕不需要计算年月远近来决定职位的高低。希望陛下详细斟酌指示,给予鲜于侁一个侍从的职名,宠幸这位老成之人,以保全陛下始终如一之恩,以培养朝廷忠厚的教化。这件事出于特别的恩宠,不可以作为惯例,希望下达明确的旨意,以杜绝侥幸之心。”(二十六日曾肇又上奏论列。)
诏令盛陶依旧担任工部郎中,郭茂恂依旧担任军器少监。批旨说:“郭茂恂招致很多非议,盛陶在工部任职时间不久。”所以有这道命令。(二月十二日初次任命。四月十八日王觌弹劾盛陶。)
太学博士吕大临、太常博士杨国宝,都命令中书省记下他们的姓名。这都是因为文彦博的推荐。(杨国宝被任命为太常博士,政目正月二十六日有记载。实录只称宣德郎,现在改正。)
在此之前,侍御史王岩叟上言:“我听说文彦博特别推荐四个人,请求朝廷破格提拔任用。其中杨国宝、吕大临二人,是现任执政大臣的亲属,士大夫私下议论纷纷,认为不公平。这推荐是否属实,我不敢确定,既然有所听闻,不敢不报告。我私下认为,执政大臣的亲属,虽然是贤才,陛下允许不避嫌疑而任用他们,如果他们的贤能不是向来被天下人信服的,那么天下人一见他们被进用,必定不会称赞他们的贤能,就会认为任用他们是出于私意。朝廷虽然自信不疑,然而众人的多言也是不可不畏惧的。况且杨国宝已经被提拔为太常博士,吕大临已经被提拔为太学博士,都是儒学高选,并不被埋没。不如暂且培养他们以加重他们的名望和实际才能,等到日后有亲嫌的大臣离任,越级任用他们,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起初既不损害清议,最终又不失去贤才,上下两全,难道不美吗?不然,恐怕失去天下寒门士子的心,对圣德没有益处。希望陛下在用人之际,常以优先任用寒门士子为意,以安慰公议。我听说老辈人的说法,本朝贤相王旦执政的时候,不让弟弟参加科举,恐怕妨碍孤寒之士的进身之路,直到今天天下人称颂他的美德。”(查考此处原本缺文。)
诏令:枢密院将来转员换前班,总共不得超过七十人。人数的多少,根据所辖部门均定:殿前司诸班直八人,马司二十人,步司十七人,马司十人,步司十五人。
编排神宗皇帝御制所上言:“最近申请,凡是中外臣僚家中以及官府、寺观等处,起初在神宗朝赐到的御诗、御制文字,都抄录副本进献,颁发降付本所。私下担心中外臣僚家中秘藏的不完全检寻以及抄录副本有差错,请求从本所发文指定索取,并命令所在官司将它们的校本勘验,没有差错遗漏,用印保明,迅速缴送到本所。并且御批诏札之类,也请求索取。”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通议大夫、提举鸿庆宫贾昌衡凭借正议大夫的身份退休。
戊辰,西夏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在延和殿觐见,故西夏国主嗣子干顺上言:“昨天父亲国主去世,蒙受派遣使者祭奠吊慰,先前已经上表称谢,谨派大使祝能野乌裕实克、副使吕宁勒咖玛等进献马、骆驼总共二百七十头匹,到朝廷称谢,又派大使扬乌威明裕默、副使恭罗门色勒裕勒等称谢太皇太后。”
在此之前,文彦博上奏:“我私下认为几十年来风俗僭越奢侈,车马服饰器物玩物大多超越制度,导致士民家庭大多贫乏,不修廉洁节操。治国的关键,在于百姓富裕,使百姓富裕的关键,在于节俭。百姓已经富裕了,君主怎么会不富足呢?我请求选派官员检阅唐室直到本朝的令式,参定制度,随时制宜,务必让制度简当,可以长久遵行,希望上下有分别,不敢僭越奢侈。”
,风俗当自淳俭,太平可以立致。臣尝观唐史,太和中,仆射王涯奉敕详定制度,颇为精当,终为权贵沮格不行,朝论惜之。然涯之所定亦甚烦密,臣今所乞固须简当,可久遵行。其王涯所定,今亦录本进呈。臣伏详旧制,三品、四品官方得衣紫、衣朱。窃见近时及朝班之内衣紫、朱者极多,着绿者甚少,盖是时推恩赐者颇众。臣谓服以章有德,自古所重。臣乞今后非品秩当服朱、紫,及旧着令例合得外【七】,乞罢赐服。」诏礼部、刑部、太常寺同共详议闻奏。礼部、刑部、太常寺寻具到前后禁止奢僭令文可以增损遵行者。诏元丰敕令条约已备,令御史台觉察。(彦博言此,盖在前矣,有司及今乃举行也。旧录云:礼部、刑部、太常寺云:「文彦博奏请近来风俗僭侈,车服器玩多踰制度,以致士民之家率多贫乏,欲乞选差官检详唐室至本朝令式,参定制度,随时制宜,务令简当,可久遵行,庶几上下有分,不敢僭侈。诏令详议以闻。今具到前后禁止奢侈令文可以增损遵行者。」诏:「元丰敕令条约已备,令御史台觉察。」新录因之。今全载彦博初奏并梁焘驳议,故别加删修,仍存旧录。)
译风俗应当自然变得淳朴节俭,太平盛世就可以立刻实现。我曾阅览唐史,在唐文宗太和年间,仆射王涯奉皇帝敕令详细审定制度,颇为精当,最终却被权贵阻挠而不能施行,朝廷舆论对此深感惋惜。然而王涯所制定的制度也过于繁杂细密,我现在所请求的务必简明得当,可以长久遵行。王涯所制定的制度,现在也抄录副本进呈。我仔细考察旧制,三品、四品官员才允许穿紫色、朱红色官服。我私下看到近来以及在朝班之中穿紫、朱色官服的人极多,穿绿色官服的很少,大概是因为当时推行恩赐的人很多。我认为服饰用来彰显有德之人,自古以来就备受重视。我请求今后如果不是品级应当穿朱、紫官服,以及旧例法令规定应当获得的,请求停止恩赐官服。皇帝下诏让礼部、刑部、太常寺共同详细商议后上报。礼部、刑部、太常寺随后呈报前后禁止奢侈越制的法令条文,可以增减遵行的部分。皇帝下诏说元丰敕令条约已经完备,命令御史台监察觉察。(文彦博说这些话,大概是在前头了,有关部门到现在才执行。旧录记载:礼部、刑部、太常寺说:“文彦博奏请近来风俗僭越奢侈,车马服饰器物玩物大多超越制度,以致士人百姓之家大多贫乏,想要请求选派官员检阅详查唐代至本朝的法令格式,参酌制定制度,随时制宜,务必简明得当,可以长久遵行,希望上下有分别,不敢僭越奢侈。皇帝下诏命令详细商议后上报。现在呈报前后禁止奢侈的法令条文可以增减遵行的部分。”皇帝下诏:“元丰敕令条约已经完备,命令御史台觉察。”新录沿袭了旧录。现在全文记载文彦博最初的奏章以及梁焘的驳议,所以另外加以删修,仍然保留旧录。)
彦博又奏:「臣观六典三铨之法,以三类观其异,优者擢而升之,否者量而退之,所以正权衡,明赏罚,抑贪冒,进贤能。今之典选,一守定格,选格中有以多举主、有军功者为上。多举主者或善请求,有军功者或容妄冒,如近时买人头得赏官者极多【八】,有同配官者,故多失才,亦容滥进。臣欲乞委吏部尚书、侍郎,大略依三类之法,定本选之人合入知州、通判、知县、县令,考其才德功效,为上中下三品,送中书门下覆验可否定讫,判铨官引对,一经圣鉴,物无遁形,便有去留,孰不激劝。又判铨之官亦当上体朝廷委付之重,以衡鉴自任,处之不疑。间或以人才高下绝异者,特以名闻而进退之,乃为称职。」诏遣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吏部、礼部看详。(彦博奏据本集增入。五月十八日三省议上。)
右谏议大夫梁焘言:「臣恭以天下蒙被圣政,日益安静,正宜慎重言动,镇以有常。一为动摇,猝难复定。日者,陛下更张法令,布宣恩德,中外莫不欣悦者,以其便于人情也。今若事无百倍之利,而知其实又不利于百姓,则不足为也。虽有良法美意,未可为也。臣窃闻朝廷近以大臣建言,乞采用唐王涯之议,改易衣服制度,付有司集议。臣尝考之,古议虽颇有可行之文,然在于人情,实为未便。有司迟留,未敢遽决,髃言喧腾,传播失实,京师细民至不安业,远方之人尤为惊疑。臣愚欲乞圣慈特赐指挥,寝罢其议,以安人心。小补之言,愿留宸念。」贴黄:「臣窃闻大臣请以六典故事,三类用人,朝廷众议皆以为未安,所以元降指挥乞赐寝罢。臣所请乞寝罢札子,伏乞圣慈降出付三省,候进呈取旨,即乞面降权罢指挥,以示圣恩优假大臣之意。」
又言:「臣近以大臣请采用王涯之议,改衣服制度,又请依六曹故事,以三类用人,并乞寝罢,以安髃心。今踰十日,未闻指挥。窃以臣昨来自外方,所传殊可惊骇,及入京师,乃知事实不致如此,然士工皆不自安如所传者。略访事之本末,又知未可行于今日也。朝廷虽付之有司,以采髃议,设使观望回忌者附会迁就其说,终亦归之无用,徒为是纷纷张皇,不若罢之为便。今持未可行之事,待终无用之言,旷日不决,以摇人情,臣不知何益于朝廷,而安之不变耶?此臣所以区区而一言也。若近来人情已安,物议已定,臣岂敢复言,以渎天听。访闻民间以为事既持久,终有施行,喧腾摇动,未减前日。辇毂之下,首被圣泽,歌颂相闻者有年矣,一旦忽起愁叹怨嗟之声,甚可惜也!伏望圣慈指挥,检会臣前奏,早赐施行。」贴黄:「涯议苛细妄作,当时竟不能行,六典虽有成书,终亦未曾施行。朝廷必欲取其一二,且俟他日未晚。方今圣政惟新,垂意安静,人情渐定,不宜动摇。伏乞圣慈速赐指挥,以安中外。」(按:以三类用人,至五月十八日乃施行。梁焘罢谏议大夫,在五月十六日。焘行状云:初,使契丹回,对延和殿,太皇太后问焘曰:「河北有所闻否?」焘对曰:「臣自雄州以来,但传闻朝廷改衣服制度,臣初不敢为然,及至都下,乃信所传不妄,而又有甚于传闻者。衣服制度及以三类取人,在唐固已难行,而谓圣朝可行乎?」太皇太后曰:「大臣建议以为可行。」焘对曰:「大率国家制度法令,岂可以一人为之便,遂欲行之?须取在庭公议,以合天下人情,则理顺而义得,庶可久于行也。今陛下不采在庭之公议,不察天下之人情,直以大臣一言,遂以为是,便欲行之,臣重为陛下失之也。」太皇太后曰:「当何如?」右司谏王觌对曰:「此终难行。」焘直曰:「愿罢之。陛下方保佑皇帝,愿守之以安静有常,事有不得已者,必更张之乃可,此非所先也。为人臣者,当以尧、舜之道辅佐人主,奈何以有唐不急之法,辄误圣听乎!」焘使还在二月,定衣服制度在三月十六日,以三类取人在五月十八日,须更考详。)
枢密院言:「自来转员引呈军员绝,旧行门对
译彦博又上奏说:“我观察《六典》和《三铨》的法度,通过三类标准来考察官员的差异,优秀者提拔升迁,不合格者酌情降退,以此来端正权衡,严明赏罚,抑制贪婪冒进,进用贤能之人。现在的选官制度,一味固守固定的等级标准,选官标准中以举荐人众多、有军功的人为上等。举荐人众多的或许善于请托求取,有军功的或许容许虚报冒领,像近来买通人头获取赏赐官职的人极多,还有与配官相同的情况,所以大多丧失人才,也容许滥竽充数。臣请求委派吏部尚书、侍郎,大致依照三类之法,确定本次选官中适合担任知州、通判、知县、县令的人,考察他们的才能、品德和功效,分为上、中、下三等,送交中书门下复核审定可否,判铨官引见对答,一经圣上审视,事物没有隐藏形迹的,便有去留决定,谁不受到激励劝勉。另外,判铨的官员也应当上体朝廷托付的重任,以权衡鉴察为己任,处理时毫不迟疑。偶尔遇到人才高下悬殊极大的,特别将名字上报而决定进退,这才算是称职。”诏令派遣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司郎官以及吏部、礼部官员详细审看。(彦博的奏章依据本集增补录入。五月十八日三省议定上报。)
右谏议大夫梁焘进言:“臣恭敬地认为天下蒙受圣上政令的恩泽,日益安定,正应当慎重言行,以常态来镇守。一旦动摇,突然难以恢复安定。日前,陛下改革法令,颁布恩德,内外没有不欣喜的,是因为它顺应人情。现在如果事情没有百倍的好处,而且知道实际上对百姓不利,就不值得做。即使有良法美意,也不可以实行。臣私下听说朝廷近来因为大臣建议,请求采用唐代王涯的议论,更改衣服制度,交付有关部门集议。臣曾经考证,古代的议论虽然颇有可行的条文,但在人情方面,实际上并不便利。有关部门拖延,不敢立即决断,各种言论喧腾,传播失实,京城的平民甚至不安于本业,远方的人尤其惊疑。臣愚昧地请求圣上特别赐下指令,停止这项议论,以安定人心。微小的补益之言,希望留在圣上心中。”贴黄:“臣私下听说大臣请求依照《六典》旧例,用三类标准用人,朝廷众议都认为不安定,所以原本下达的指令请求赐下停止。臣所请求停止的札子,伏乞圣上赐下交给三省,等候进呈取旨,随即请求当面下达暂时停止的指令,以显示圣恩优待宽假大臣的意思。”
又说:“臣近来因为大臣请求采用王涯的议论,更改衣服制度,又请求依照六曹旧例,用三类标准用人,一并请求停止,以安定众人之心。现在过了十天,没有听到指令。私下认为臣昨天从外地来,所传闻的非常惊骇,等到进入京城,才知道事实不至于如此,然而士人和工匠都不安于现状,就像所传闻的那样。略加访查事情的始末,又知道不能在今天实行。朝廷虽然交付有关部门,以采集众人议论,假使观望忌讳的人附会迁就这种说法,最终也归于无用,徒然造成纷纷扰扰、张皇失措,不如停止更为便利。现在拿着不可行的事情,等待最终无用的言论,旷日持久不决断,来动摇人心,臣不知道对朝廷有什么益处,而能安定不变呢?这就是臣之所以恳切进言的原因。如果近来人心已经安定,舆论已经确定,臣岂敢再次进言,以烦扰圣听。访闻民间认为事情既然持久,最终会有施行,喧腾动摇,没有比前日减少。京城之下,首先蒙受圣恩,歌颂之声相闻已有多年了,一旦忽然兴起愁叹怨嗟之声,非常可惜!伏望圣上赐下指令,检阅臣之前的奏章,早日赐下施行。”贴黄:“王涯的议论苛细妄作,当时终究不能实行,《六典》虽然有定本,最终也没有施行。朝廷一定要取其一二,且等到他日也不晚。当今圣上政令惟新,垂意安定,人情逐渐稳定,不宜动摇。伏乞圣上速赐指令,以安定内外。”(按:用三类标准用人,到五月十八日才施行。梁焘罢免谏议大夫,在五月十六日。梁焘的行状说:起初,出使契丹回来,在延和殿对答,太皇太后问梁焘说:“河北有什么传闻吗?”梁焘回答说:“臣自从雄州以来,只传闻朝廷更改衣服制度,臣起初不敢认为如此,等到到达京城,才相信所传闻的不虚,而且有比传闻更严重的。衣服制度以及用三类标准取人,在唐代本来就已难以实行,而说圣朝可以实行吗?”太皇太后说:“大臣建议认为可以实行。”梁焘回答说:“大抵国家制度法令,岂可以因为一个人方便,就想要实行?必须采取朝堂上的公议,以符合天下人情,那么理顺而义得,或许可以长久实行。现在陛下不采纳朝堂上的公议,不考察天下的人情,直接因为大臣一句话,就认为是正确的,便想要实行,臣深以为陛下失策。”太皇太后说:“应当怎么做?”右司谏王觌回答说:“这终究难以实行。”梁焘直言说:“希望罢免它。陛下正保佑皇帝,希望以安定常态来守护,事情有不得已的,必须改革才行,这不是首要的。作为臣子,应当用尧、舜之道辅佐君主,怎么能用唐代不急之法,轻易误导圣听呢!”梁焘出使回来在二月,确定衣服制度在三月十六日,用三类标准取人在五月十八日,须更详细考证。)
枢密院说:“向来转任官员引见呈报军员绝缺,旧例实行门对
御试武艺,并临时特旨推恩,前期未尝按试。至日试换之际,旋乞添加斗力,或涉唐突,坐罪非轻。请于转员前一日,令殿前承旨军头司同入内都知或押班、勾当御药院官一员,前一日就军器库按习,随事艺定斗力,仍审问愿换前班之人,依令试验识字。殿前司契勘有无过犯,申枢密院丁宁晓谕,至日不得唐突,旋乞增加斗力。」从之。(二十六日又有指挥,今附此。)
译皇帝亲自考核武艺,以及临时特别下旨给予恩赏,此前从未进行过考核。到了考核更换班次的日子,如果临时请求增加搏斗力量,或者行为冒犯,所获罪责不轻。请在转调员役的前一天,命令殿前承旨军头司会同入内都知或押班、以及一名勾当御药院的官员,在前一天到军器库进行考核练习,根据各项技艺确定搏斗力量,同时审问愿意更换到前班的人,依照法令试验其识字能力。殿前司核查有无过错违犯,上报枢密院严加告诫,到了考核之日不得冒犯,临时请求增加搏斗力量。”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二十六日又有相关指令,现在附在此处。)
寻又诏:「令枢密院召管军臣僚赴院说谕,如至日尚有唐突,实时押出,送所辖军司收管,更不领赴殿前对御审问,免致喧□。」(新录并无。)
诏:「内外待制、太中大夫以上,岁举第二任通判资序人堪知州者一人,送吏部籍记,遇三路及诸路四县已上知州军阙,先差本等,次差岁举通判资序人。如资序举主同,即兼用本部格差注。其见任知怀州王子文、知海州霍唐臣、知彭州张尧士、知广安军赵笃,令逐路转运司体量治状以闻。」
先是,殿中侍御史吕陶言:「窃以今日任官之弊,其轻且滥者,惟郡守为甚也。封疆千里,生聚万众,休戚所系,而不问能否,一以资格用之,为半刺两任、有荐者三人,则得之矣。侮法慢令,残民害物,十郡之中常有二三,暗塞不治,又有一二。举天下亿兆之众,十分而言,失其守者将半矣。承流宣化,又何望焉!方今朝廷清明,百度讲举,忧劳元元,以固邦本,惟恐一夫不获,而牧守之弊纷纷至此,甚可痛也!昔两汉盛时,政平讼理,民安其业者,皆循吏之效。唐之贞观、开元,号为善治太平,亦尝自择刺史,志其姓名于屏风而用之。当时名臣如马周、张九龄辈,皆极言刺史不可轻任,载在史册,足为龟鉴。前日朝廷患监司不得其人,诏近臣举用,而监司之选稍清矣。至于郡守,尤为亲民,略而未议,是弃民也。臣伏请诏内外待制、太中大夫已上于通判资序人内【九】,举堪知州者三人,朝廷更加审察,送吏部籍记名氏。凡遇有阙,先差有举主者,如资任未及,即差权知,其次方差资序合入人,庶几牧守之职有庇生民,循良之风无愧前古。」又言王子文等四人治郡无状,故有是诏。
朝议大夫、直龙图阁、试司农少卿范子奇为河北路都转运使。(王觌云云附此月二十四日,并四月六日。)
己巳,诏都水使者王令图在河北经营河事亡殁,令本路量与应副丧事,仍赐钱五十万。从侍御史王岩叟奏请也。
庚午,镇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韩绛充集禧观使,发来赴阙。绛屡乞致仕,不许,因召之。
降授朝散大夫王孝先为都水使者。(王觌云云附此月二十四日,并四月六日。)
右骐骥使、内侍押班、权管勾入内押班公事冯宗道为皇城使。
三省言:「古者道揆在上,法守在下。今既责有司以守法,又委之以引例,则为职不专,而奉法有二。如此,则乱上下之分,长出入之弊。欲例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缘修例于法外别作轻重,尤难于创法,非深识义理善揣情法者,不能精也。今修例专委吏人,恐未能充此任。欲择烛理明审者二人,充中书刑房检例官,使议去取类例,因令阅大理、刑部所上奏案,签贴差失,以告于执政。古者,狱疑则司寇以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今大理、刑部所上奏案,必先经尚书省,次上中书,中书贴例取裁,乃过门下。门下职在省审,见其差误,理须驳正。不惟事涉迂滞,稽留犴狱,亦有逐省退下有司,其间轻重相反,有司缘此益增眩惑。欲刑部、大理奏案,两司所议皆同,即令具指疑虑可悯、情法轻重之状;若两司所见异同,则各为一状,并上中书三省参听;若州郡元作疑虑可悯及情法轻重奏上,而有司以为罪不当谳,却行改断,依例具钞奏上,内尚书、门下省点检,尚有可疑,亦委三省同议。」从之。(政目云:诏疑狱三省同议。旧录云后以刑部论奏,罢前令。新录削去。二十八日范百禄云云,即旧录所称刑部论奏也。)
户部言:「陕西提刑司奏,逐州军上四等人户既免支移【一○】,只令本路州、县送纳转运司所立地里龏钱,比之就远仓送纳费用钱数,别无侵损于民。外第五等自来不曾支移人户,惟陕、解二州费用差少,盖是平日转运司支移之时,地里不均,故轻重不等,今来难以一例裁减。乞下转运司,今后赋税,将第一、第二等户支移三百里内,第三等、第四等户二百里内,第五等户一百里内。如人户不愿
译不久又下诏:“命令枢密院召集掌管军队的臣僚到院中晓谕,如果到了日期仍有冒犯无礼的行为,立即押出,送交所属军司收管,不再带领到殿前当面对御审问,以免引起喧哗。”(新录中没有这条记载。)
下诏:“内外待制、太中大夫以上官员,每年推举第二任通判资历且适合担任知州的人一人,送交吏部登记备案。遇到三路及诸路四县以上的知州军职位空缺,先派遣同等资历的人,其次派遣每年推举的通判资历的人。如果资历和推举人相同,就兼用本部的格例进行差遣注授。现任知怀州王子文、知海州霍唐臣、各彭州张尧士、知广安军赵笃,命令各路转运司考察他们的政绩上报。”
在此之前,殿中侍御史吕陶上言:“我认为当今任用官员的弊端,其中轻率且滥用的,只有郡守最为严重。疆域千里,百姓万众,休戚相关,却不问才能与否,一概凭资历任用,只要做过两任通判、有三人推荐,就能得到这个职位。轻慢法令,残害百姓,十个郡中常有二三个,昏庸闭塞不能治理的,又有一两个。举天下亿万民众,按十分来说,失去好郡守的将占一半。指望他们传达政令、教化百姓,又怎能期望呢!如今朝廷清明,各项事务讲求推行,忧虑劳苦百姓,以巩固国家根本,唯恐一人不得其所,而牧守的弊端竟纷纷至此,实在令人痛心!过去两汉兴盛时期,政治公平、诉讼合理,百姓安居乐业,都是循吏的成效。唐朝贞观、开元年间,号称善治太平,也曾亲自选择刺史,将他们的姓名记在屏风上加以任用。当时的名臣如马周、张九龄等人,都极力进言刺史不可轻率任用,记载在史册中,足以作为借鉴。前日朝廷担忧监司不得其人,诏令近臣推举任用,而监司的选拔稍微清明了。至于郡守,尤其亲近百姓,却略而未议,这是抛弃百姓。臣恳请诏令内外待制、太中大夫以上官员在通判资历的人中,推举适合担任知州的三人,朝廷再加审察,送交吏部登记姓名。凡是遇到职位空缺,先派遣有推举人的人,如果资历未够,就派遣暂代知州,其次派遣资历符合规定的人,这样或许牧守的职位能庇护百姓,循良的风气无愧于前古。”又上言王子文等四人治理郡县没有政绩,所以有了这道诏书。
朝议大夫、直龙图阁、试司农少范子奇担任河北路都转运使。(王觌的话附在此月二十四日,并四月六日。)
己巳日,下诏都水使者王令图在河北经营河务时去世,命令本路酌情资助丧事,并赐钱五十万。这是听从侍御史王岩叟的奏请。
庚午日,镇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韩绛担任集禧观使,从大名府出发前往京城。韩绛屡次请求退休,不被允许,因此召他回来。
降授朝散大夫王孝先担任都水使者。(王觌的话附在此月二十四日,并六月六日。)
右骐骥使、内侍押班、暂管入内押班公事冯宗道担任皇城使。
三省上言:“古代道义准则在上,法律守则在下面。现在既责成有关部门守法,又委托他们引用成例,那么职责就不专一,奉行法律就有两种标准。这样,就扰乱了上下的名分,滋长了出入舞弊的弊端。想要将成例收回中书省。因为修纂成例在法律之外另外制定轻重,尤其难于创立法律,不是深识义理、善于揣度情法的人,不能精通。现在修纂成例专门委托吏人,恐怕不能胜任此任。想要选择明察事理、审慎的二人,担任中书刑房检例官,让他们商议取舍成例,并命令他们阅览大理寺、刑部所上的奏案,签贴指出差错,以告知执政大臣。古代,案件有疑问,司寇就向君王报告,君王命令三公参与审理。现在大理寺、刑部所上的奏案,必须先经过尚书省,再上呈中书,中书贴附成例裁断,然后经过门下省。门下省的职责在于省审,发现差错错误,理应驳正。不仅事情涉及迂回停滞,稽留监狱案件,也有各省退回给有关部门,其间轻重相反,有关部门因此更加迷惑。想要刑部、大理寺的奏案,两司所议都相同,就让他们具体指出疑虑可怜、情法轻重的状况;如果两司所见不同,就各自写一份状子,一起上呈中书三省参听;如果州郡原本就疑虑可怜及情法轻重上奏,而有关部门认为罪不当议,却改判,依例具钞上奏,其中尚书、门下省点检,还有可疑之处,也委托三省共同商议。”朝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政目记载:下诏疑难案件三省共同商议。旧录记载后来因为刑部论奏,废除了前令。新录删去了。二十八日范百禄的话,就是旧录所称的刑部论奏。)
户部上言:“陕西提刑司上奏,各州军上四等人户既然免除支移,只命令本路州、县送纳转运司所定的地里龏钱,比起到远处仓库送纳的费用,对百姓没有侵损。此外第五等向来不曾支移的人户,只有陕、解二州费用稍少,这是因为平日转运司支移时,里程不均,所以轻重不等,现在难以一概裁减。请求下达转运司,今后赋税,将第一、第二等户的支移限制在三百里内,第三等、第四等户在二百里内,第五等户在一百里内。如果人户不愿”
支移,乞纳地里龏钱者,亦相度分为三等钱数,各从其便。」从之。前此,御史言陕西转运使吕大忠以支移为名,其实不离本处,止令税户每斗纳龏钱十八文,百姓苦之。诏提刑司体量,故有是奏。
译关于支移赋税,请求缴纳龏钱的,也应当酌情划分为三等钱数,让百姓各自选择方便的方式缴纳。朝廷采纳了这项建议。在此之前,御史曾上言,陕西转运使吕大忠以支移为名目,实际上并未离开本地,只是命令纳税户每斗缴纳龏钱十八文,百姓对此深感困苦。皇帝下诏让提刑司进行查访核实,因此有了这份奏章。
辛未,观文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知河阳冯京为保宁军节度使、知大名府。
诏密州日照庄盐场以日照镇为名,令监官兼管烟火公事。
壬申,太师、宰臣、执政、亲王、宗室自髃玉殿迎奉神宗皇帝神御,权奉安于文德殿。
癸酉,髃臣诣文德殿行告迁礼,皇帝行酌献礼,宗室立班前导神御至景灵宫宣光殿奉安。宗室立班仪如迎奉神御。鼓吹及钧容、教坊作乐皆吉礼,文德殿酌献,皇帝并权易吉服,宗室逐处立班及前导神御,权用吉服、鞍鞯,礼毕如初。(吕公着家传云:三月二十一日癸酉,奉安神宗皇帝御容于景灵宫宣光殿。是日早,百官立班文德殿廷,诏公着摄事酌献,以上感寒壅不出故也。献毕,宰臣、亲王以下皆徒步导从至本殿,非礼也,盖二王欲之。此与实录同,当考。)
丙子,右司谏王觌言:
臣伏见河北人户转徙者多,朝廷责郡县以安集,空仓廪以赈济者,久矣。犹以为未也,又遣专使察视之,惟恐一夫之不被其泽也,恩德可谓厚矣。然耕耘失时,而流转于道路者不已;二麦将熟,而寓食于四方者未还,其故何也?盖亦治其本矣【一一】。
所谓本者,大河横流,吞食民田,未有穷已也。故滨河之民,居者无安土之心,去者无还业之志,而又田为陂泽者,虽欲还业,将安归乎?今河之为患者三:泛滥渟滀,漫无涯涘,吞食民田,未见穷已,一患也;缘边漕运,独赖御河,今御河淤淀,转输艰梗,二患也;塘泊之设,以限南北,浊水所经,即为平陆,三患也。此三患者,外则生遐方窥觎之心,内则成仓廪空虚之弊。失田业者,虽遇稔岁,亦无还集之期;忧夫役者,虽非凶年,亦有转徙之意。其为患者如此,则朝廷之上得安枕而无虑乎?前日,朝廷盖尝留意于斯矣,频年遣使,徒引岁月,而议论终不决也。策将安出哉?
臣愚以谓可遴择都水官、转运使官而责成焉,庶几可为也。朝廷于都水、转运司何尝不务得人耶?然而鲜得其人者,盖有自也。臣窃见朝廷近日用都水使者,必择其尝为水官者,可谓审矣,乃所以失之也。夫既有其才又更其事者,则善无以加,然必不得已,惟才之择焉可也。使其人明智不惑,而足以办吾事,虽未尝在河朔,未尝为水官,可用也。使其人暗陋无识,而不足以办吾事,虽久于河朔,尝为水官,果何补哉?
新转运使范子奇屡在河朔矣,是前日尝建议欲复故道者也。初,其言似乎得之详而讲之熟者,一旦朝廷遣专使李常等按其事,常等之议有所不同,子奇遽变前说而求合焉,果明智不惑之士耶,非耶?朝廷固尝采公议而罪之矣,今复以为转运使,臣莫知其故也。新都水使者王孝先尝任水官矣,是前日以锻炼而为大理卿者也。孝先自作长安司录,已着暗缪之名,关中士人传以为笑。既任水官,蔑闻善状,及充廷尉,惟务刻深,果明智不惑之士耶,非耶?朝廷固尝采公议而黜之矣,今复以为都水使者,臣莫知其故也。今河北数千里之地,百姓流亡,三患未去,而欲以治水之效望此两人,臣决知其无补而有害也。伏望圣慈以河北生灵为虑,使都水、转运司官各得其人,然后责之以治水之效,庶几有成焉。
贴黄称:「河议不决累年矣,其持论不同者,率多贵近大臣也。今都水及转运司既欲其明智不惑,又欲其所守坚正,无所观望畏避,然后议论出于至公而可当重责,此非子奇、孝先之所能及也。」(觌奏议自注云:三月二十四日。又四月六日觌奏。)
右谏议大夫梁焘言:「伏闻敕旨依有司所请,以应欠市易均月钱,大小姓人户不以系与不系元乞折纳舍屋,指挥拘掠施行,奉圣旨小姓户拘掠一半。此令一出,髃众骚然,室庐里巷之间,怨嗟愁叹之声复作,甚可惊也。臣以谓失信动摇人情,莫大于此。朝廷始谓官钱重困百姓,至于破产亡家,故给还屋业,但为均月钱送纳,甚大惠也。行之未久,而欲增为贴纳;行之又未久,今复变之,岂不失信哉?竭其所入
译辛未日,观文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河阳知府冯京被任命为保宁军节度使、大名府知府。
下诏将密州日照庄盐场改名为日照镇,命令监官兼管烟火公事。
壬申日,太师、宰臣、执政大臣、亲王、宗室从群玉殿迎奉神宗皇帝的神御(御容),暂时安奉在文德殿。
癸酉日,群臣到文德殿举行告迁礼,皇帝举行酌献礼,宗室列班在前引导神御到景灵宫宣光殿安奉。宗室列班的仪制如同迎奉神御时一样。鼓吹乐以及钧容直、教坊演奏的音乐都采用吉礼,在文德殿酌献时,皇帝暂且改穿吉服,宗室在各处列班及引导神御时,暂且使用吉服、鞍鞯,礼毕后恢复如初。(吕公着的家传记载:三月二十一日癸酉,将神宗皇帝御容安奉于景灵宫宣光殿。当天早晨,百官在文德殿廷列班,下诏由吕公着代理事务进行酌献,这是因为皇上因感寒鼻塞不能出席的缘故。献礼完毕后,宰臣、亲王以下都徒步引导随从到本殿,这是不符合礼制的,大概是两位亲王想要这样做的。这与实录相同,应当考证。)
丙子日,右司谏王觌上言:
臣私下看到河北地区迁徙流离的人户很多,朝廷责成郡县安置聚集他们,开空仓库来赈济,已经很久了。还认为不够,又派遣专使去视察,唯恐有一个百姓不能蒙受恩泽,恩德可以说是深厚了。然而耕作失时,在道路上流离失所的人却没有停止;小麦即将成熟,寄食在四方的人却没有回来,这是什么原因呢?大概是因为没有治理根本【一一】。
所谓根本,就是黄河横溢泛滥,吞食百姓田地,没有穷尽的时候。所以沿河的百姓,居住的人没有安居的心,离去的人没有回归产业的志向,而且田地变成沼泽的,即使想回归产业,又能回到哪里去呢?现在黄河造成的祸患有三:泛滥停滞,漫无边际,吞食百姓田地,没有穷尽,这是第一患;沿边漕运,只依赖御河,现在御河淤塞沉淀,转运输送艰难阻塞,这是第二患;塘泊的设置,用来限制南北,浊水经过的地方,就变成了平地,这是第三患。这三患,对外则产生远方窥伺觊觎之心,对内则造成仓库空虚的弊端。失去田产的人,即使遇到丰收年景,也没有回归聚集的日期;担忧劳役的人,即使不是灾荒年景,也有迁徙流离的意思。祸患如此严重,那么朝廷之上能安心睡觉而没有忧虑吗?从前,朝廷曾经留意于此,连年派遣使者,只是拖延岁月,而议论最终不能决断。策略将从哪里产生呢?
臣愚昧地认为可以遴选都水官、转运使官员而责成他们,或许可以有所作为。朝廷对于都水、转运司何尝不力求得到合适的人呢?然而很少得到合适的人,是有原因的。臣私下看到朝廷最近任用都水使者,一定选择曾经担任过水官的人,可以说是审慎了,但这正是失误的原因。既有才能又经历过此事的人,那么好得无以复加,但如果不得已,只选择有才能的人就可以了。如果那个人明智而不迷惑,足以办理我们的事务,即使没有在河北地区任职,没有担任过水官,也可以使用。如果那个人愚昧浅陋没有见识,不足以办理我们的事务,即使在河北地区任职很久,曾经担任过水官,究竟有什么补益呢?
新任转运使范子奇多次在河北地区任职了,是以前曾经建议想要恢复旧河道的人。起初,他的话似乎对情况了解得很详细,研究得很透彻,一旦朝廷派遣专使李常等人去查办此事,李常等人的议论有所不同,范子奇立刻改变以前的说法而求取迎合,这难道是明智而不迷惑的人吗,不是吗?朝廷本来曾经采纳公议而治他的罪,现在又让他担任转运使,臣不知道其中的缘故。新任都水使者王孝先曾经担任过水官,是以前因为罗织罪名而担任大理卿的人。王孝先从担任长安司录时,就已经有了愚昧错误的名声,关中士人传为笑谈。既然担任水官,没有听说有善政,等到担任廷尉,只务求苛刻严酷,这难道是明智而不迷惑的人吗,不是吗?朝廷本来已经采纳公议而罢免了他,现在又让他担任都水使者,臣不知道其中的缘故。现在河北几千里的土地,百姓流亡,三患没有消除,而想要指望这两个人取得治水的成效,臣断定知道他们没有补益反而有害。恳请圣上以河北百姓为虑,让都水、转运司官员各自得到合适的人,然后责成他们取得治水的成效,或许可以成功。
贴黄称:“黄河的议论不决已经多年了,那些持论不同的人,大多是权贵亲近的大臣。现在都水和转运司既然希望他们明智而不迷惑,又希望他们坚守坚正,无所观望畏惧回避,然后议论出于至公而可以承担重任,这不是范子奇、王孝先所能达到的。”(王觌奏议自注说:三月二十四日。又四月六日王觌上奏。)
右谏议大夫梁焘上言:“私下听说敕旨依照有关部门的请求,对于拖欠市易均月钱的,无论大小姓人户,不论是否属于原本请求折纳舍屋的,都下令拘掠施行,奉圣旨对小姓户拘掠一半。这道命令一出,众人骚动不安,房屋里巷之间,怨恨叹息的声音又响起了,非常令人震惊。臣认为失信动摇人心,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朝廷起初认为官钱严重困迫百姓,以至于破产亡家,所以归还房屋产业,只作为均月钱送纳,这是很大的恩惠。实行不久,就想增加为贴纳;实行又不多久,现在又改变它,难道不是失信吗?耗尽他们的收入
,为之拘掠;摘其不足,使之贴纳,是绝其生计,而驱之就饥寒离骨肉也,岂不失恩哉?其元乞纳舍屋,谓若在官,拘之粗亦有理;不系元乞折纳者,一切夺去,未为无名。小姓所有不多,岂堪去之一半,而又增贴纳也?持之日久,取之日削,民力终不胜困矣。官钱竟至亏损,民产竟至破坏,是公私两失也。设使一日得之,亦须以岁月用之。即□岁月之取,以应岁月之用,官钱终足,民产终存,是公私两得也。况县官经费不专仰此钱,百姓用度非此钱不足,何苦而不以缓民,而使奸人暴吏不深惟国家大体,而妄作自媚谄事朝廷,为此刻急之事大罪戾也?伏乞圣慈详酌,特赐指挥,追寝敕命,以安人心,使京师之民晓然知陛下仁民惠爱之本意。」贴黄:「祖宗之朝,京师之民被德泽最深,居常无毫发之扰,故大姓数百家。庆历中,西鄙用兵,急于财用,三司患不足者数十万,议者请呼数十大姓计之,一日而足,曾不扰民而国家事办。祖宗养此京师之民,无所动摇者,正为如此。臣愿陛下以祖宗之法为法,存全爱养京师已敝之民,一二十年之间,方得如旧,诚远计也。伏惟圣慈深留宸念。」(此议梁焘奏议小姓户拘掠一半,系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指挥,今附见本月日,其从不从当考。焘集论此事凡三奏,今但存其一。编类章疏又别有一奏,即第二奏也,有小不同,今增入。)
译(官府)为他们拘捕掠夺;摘取他们不足的部分,让他们贴补缴纳,这是断绝他们的生计,驱使他们陷入饥寒、骨肉分离的境地,难道不是丧失恩德吗?那些原本请求缴纳舍屋的,如果说是在官府名下,拘捕他们大致也有道理;不属于原本请求折纳的,一概夺去,并非没有名目。小姓人家拥有的财产不多,哪里经得起夺去一半,还要增加贴纳呢?持有时间长久,索取日益削减,民力终究无法承受这种困顿。官府的钱竟然亏损,百姓的产业竟然破坏,这是公私两失。假使一天之内就能得到这些钱,也必须用多年的时间来花费。如果用多年的索取来应对多年的花费,官钱终究充足,民产终究保全,这是公私两得。况且县官的经费并不专门依赖这笔钱,百姓的用度并非没有这笔钱就不够,何必苦苦不宽缓百姓,却让奸人暴吏不深思国家的大体,而妄自做讨好谄媚朝廷的事,做出这种刻薄急迫的事,造成大罪过呢?恳请圣上慈爱详细斟酌,特别赐予指令,追回并停止敕命,以安定人心,使京师的百姓清楚地知道陛下仁爱百姓、施予恩惠的本意。贴黄:祖宗时代,京师的百姓受到的恩泽最深,平时没有丝毫的骚扰,所以大姓有数百家。庆历年间,西部边境用兵,急于财用,三司担心不足数十万,议论的人请求召集数十个大姓计算,一天之内就足够了,曾经不骚扰百姓而国家的事办成了。祖宗养育这些京师的百姓,使他们无所动摇,正是为了这样。臣希望陛下以祖宗的法度为法度,保全爱护养育京师已经困顿的百姓,一二十年之间,才能恢复如初,这才是长远的计策。恳请圣上慈爱深深留在心中考虑。(此议是梁焘奏议小姓户拘掠一半的事,系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指挥,现在附见本月日,其听从与否应当考证。梁焘集论述此事共有三奏,现在只保留其一。编类章疏另外有一奏,即第二奏,有小不同,现在增入。)
焘又言:「臣风闻朝旨拘收见欠官钱人户产业,臣窃谓未必然,命令一下,民间鼎沸,传之四方,人情惊扰,复结愁怨,转伤和气,甚负陛下安静天下之本意也。伏乞圣慈特降恩旨,罢此行遣,令展限理索,以安百姓之心。」贴黄:「拘收物业者,谓如日掠房钱三二十贯,每日尽掠纳官,候偿足官钱,方却还本户。如此,则人户每日无以为生,必致破坏家计,饥寒失所,骨肉离散,此事万万不可行,伏乞圣慈速赐指挥【一二】。又今久旱为灾,恐政事有所未协民情,正宜君臣同德,以安静为务,此令一出,必动人怨,非所以感天致雨也。伏望面诏执政大臣,使钦体睿慈。又方今民情渐次安业,不可少有动摇,只如拘收一半物产,亦足以破坏人户家计,须是全罢今来指挥,即民间实受圣赐也。又熙宁以来,有司上误朝廷,催纳官钱不足,即没纳财产,至于上等人户雇妻卖子,一家老幼星散,往往饥寒怨愤至死。京师如此破坏大姓十数家,中下户不可胜数,此事岂可复见于今日也!陛下左右之臣,必皆忠谠,可赐诘问,令奏其子细,但恐天聪不忍闻之,此可为深戒也。」
丁丑,开寺观祈雨。
戊寅,中书舍人曾肇言:「吏房送到词头,右谏议大夫鲜于侁除集贤殿修撰、知陈州,臣已撰辞签书录黄去讫。今检会元佑元年六月十四日敕节文,自侍郎至谏议除外官者,并无换待制,即朝廷擢用及责降者,不用此例。今来鲜于侁以疾丐郡,累章然后得请,即非责降。所除集贤殿修撰,窃虑未应得前项条贯,伏乞下三省改正施行。」诏候一年取旨。(十四日侁出。梁焘云云已附十四日。)
驾部郎中黄好谦知濮州。
枢密院言【一三】:「访闻诸路州军颇阙兵士防守,及兵仗不完处。今灾伤州军盗贼窃发,数有奏报,深虑奸人窥伺无备,及于僻远兵甲难到之处乘间作过,请除三路外,令诸路安抚、钤辖、转运、提刑、提举兵甲等司,点检辖下防守之备。若人兵、器仗不足,即相度那移添补修完,务令足办。僻远处亦于邻近量添人防守,使缓急可以照应救补。或城垒圮坏,亦随宜修补。更有合行事件,并节次措置以闻。即不得张皇搔扰,仍不下司。」从之。
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司言:「准敕熙河、秦凤、泾原三路合用茶,依旧官为计置;永兴、鄜延、环庆三路,许商旅通贩。今欲乞仍以永兴、鄜延、环庆为所部,及以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司为名,并措置画一。」并从之。(编类册三月二十六日圣旨。)
陕西制置解盐司言:「得旨从本司奏请,将沿边环、庆等八州军依范祥旧法,召人自备赀本,入中解盐,一依新裁定盐价,于转运司年额钞内纽算支还价钱,其入下盐,却依裁定每斤价钱出卖,应副转运司籴买。本司相度,欲乞将旧法客人入内解盐,于年额卖盐钱数内减费钱二万七千余贯,许依数取拨添纳,充在京买钞本钱【一四】,随时消息平准钞价。」从之。
己卯,诏:「近年内外官司和雇百姓、徱刷厢军,兴造土木,少有休息。今雨雪不时,亦恐缘此有伤和。应天下见修及合行缮完处,止令合役人渐次修葺外,余闲慢处宜权罢三年。所有每年例诸州军徱刷厢军兵士,除河防、边防紧急及城壁、仓库、营、马棚不可暂阙应副外,亦令权罢差刷三年。如有已徱刷到作匠役兵,立便却令押归元处,仍不得以和雇为名,差雇百姓。所有官司有违,在京御史台、外路监司觉察按劾以闻。西京奉修神御,并依已降指挥。」(旧录云:国家承平百有余年,祖宗时宫室、仓库,至熙宁上漏旁穿,先帝稍加完缮,时以为伤和气。新录辨曰:罢缮修以恤百姓,盖恐惧弭灾之盛德。今削去「国家承平」以下三十四字。新录今乃全阙此段,盖脱版,非删削也。御集在二十八日。)
庚辰,刑部侍郎范百禄言:「近敕,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择烛理明审者二人,充刑房检例官,使议去取;因令阅大理、
译焘又上言说:“我听说朝廷下令拘收拖欠官钱的人户的产业,我私下认为未必应当如此。命令一下,民间就会像鼎中之水般沸腾,消息传遍四方,人心惊扰,又结下愁怨,反而伤害了和气,这大大违背了陛下安定天下的本意。恳请圣上特别降下恩旨,停止这项派遣,允许展限期限来追索欠款,以安定百姓的心。”贴黄说:“所谓拘收物业,是说比如每天掠取房钱三二十贯,每日全部掠取缴纳给官府,等到偿还足官钱,才归还给本户。像这样,人户每天无法维持生计,必然导致家计破产,饥寒交迫而失去住所,骨肉离散,这件事万万不可实行,恳请圣上迅速给予指示。又如今久旱成灾,恐怕政事有不符合民情的地方,正应当君臣同心,以安定为要务,这道命令一出,必定激起民怨,这并不是感动上天降下雨水的方法。恳望当面诏令执政大臣,让他们恭敬体察圣上的仁慈。又如今民情逐渐安定从事生产,不可稍有动摇,即使只是拘收一半的物产,也足以破坏人户的家计,必须完全废除现在的命令,这样民间才真正受到圣上的恩赐。又自熙宁年间以来,有关部门上报误导朝廷,催缴官钱不足,就没收财产,以至于上等人家雇佣妻子、卖儿卖女,一家老幼像星星一样离散,往往因饥寒怨愤而死。京城因此破坏的大姓有十几家,中下等人家数不胜数,这种事难道可以再次出现在今天吗!陛下身边的臣子,一定都是忠诚正直的,可以赐令诘问,让他们奏报详细情况,只怕圣上不忍心听闻,这可以作为深刻的警戒。”
丁丑日,开启寺观祈求降雨。
戊寅日,中书舍人曾肇上言说:“吏房送来的词头,右谏议大夫鲜于侁被任命为集贤殿修撰、知陈州,我已经撰写了辞命并签书录黄完毕。现在查阅元祐元年六月十四日的敕令条文,自侍郎至谏议被外放任职的,都没有更换待制,如果是朝廷提拔任用或责罚降职的,不沿用这个例子。现在鲜于侁因病请求外任郡守,多次上章才得到批准,这并非责罚降职。所任命的集贤殿修撰,我私下担心不符合前项条规,恳请下达三省改正施行。”诏令等到一年后再取旨。(十四日鲜于侁出京。梁焘的话已附在十四日下。)
驾部郎中黄好谦任知濮州。
枢密院上言说:“访闻各路州军颇缺兵士防守,以及兵器装备不完备的地方。现在受灾州军盗贼窃发,屡次有奏报,深深担心奸人窥伺防备空虚,以及在偏僻遥远、兵甲难以到达的地方乘虚作乱,请求除了三路之外,命令各路安抚、钤辖、转运、提刑、提举兵马等衙门,点检辖下的防守准备。如果人兵、器仗不足,就相度调拨添补修完,务必使其充足完备。偏僻遥远的地方也在邻近处酌情增添人防守,使缓急时可以照应救补。如果有城垒倒塌损坏,也随宜修补。还有应当办理的事项,都分次措置上报。不得张皇扰民,仍不下达给下级官府。”听从了。
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盐司上言说:“按照敕令,熙河、秦凤、泾原三路应当使用的茶,依旧由官府筹划;永兴、鄜延、环庆三路,允许商旅通贩。现在请求仍然以永兴、鄜延、环庆为所部,并以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叶事务司为名,一并统筹规划统一。”都听从了。(编类册三月二十六日圣旨。)
陕西制置解盐司上言说:“得到旨意按照本司奏请,将沿边环、庆等八个州军依照范祥旧法,召人自备资本,入中解盐,一律依照新裁定的盐价,在转运司年额钞内核算支还价钱,那些入下的盐,却依照裁定每斤价钱出卖,供应转运司籴买。本司相度,请求将旧法客人入内解盐,在年额卖盐钱数内减费钱二万七干余贯,允许依照数额取拨添纳,充当在京买钞的本钱,随时消息平准钞价。”听从了。
己卯日,诏令说:“近年内外官府和雇百姓、徱刷厢军,兴建土木工程,少有休息。现在雨雪不时,也担心因此伤害和气。所有天下正在修建以及应当修缮的地方,只命令合役人逐渐修葺,其余闲慢的地方应当暂时罢免三年。所有每年例行各州军徱刷厢军兵士,除了河防、边防紧急以及城墙、仓库、营房、马棚不可暂时缺人供应外,也命令暂时罢免差刷三年。如果有已经徱刷到的作匠役兵,立即命令押回原处,仍然不得以和雇为名,差雇百姓。所有官府有违抗的,在京御史台、外路监司觉察弹劾上报。西京奉修神御,都依照已降下的命令。”(旧录说:国家承平一百多年,祖宗时宫室、仓库,到熙宁年间上漏旁穿,先帝稍加修缮,当时认为伤害了和气。新录辩说:罢免修缮以体恤百姓,大概是恐惧弭灾的盛德。现在削去“国家承平”以下三十四字。新录现在完全缺失这段,大概是脱版,并非删削。御集在二十八日。)
庚辰日,刑部侍郎范百禄上言说:“近来的敕令,例在有司的,收还中书,选择烛理明审的二人,充当刑房检例官,使议论去取;因此命令阅大理、
刑部所上奏案,并令大理、刑部奏案具指疑虑可悯、情法轻重之状,若两司所见异同,则各为一状,并上中书省者。窃详造令之意,当谓秋官之贰不得其人,致烦朝廷收还此例,别建宰属,不付有司,恐当为官择材,不可因事变法。今新录节目逐件事理颇窒碍,本部施行未得,已具奏听旨外,若以为臣不职,宜早斥罢,望除臣外任一差遣。」诏不允。(新本削去此段,今复存之。苏轼撰答诏曰:「成王命君陈:『商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古之有司与天子相可否盖如此,而况公卿之间,议有异同,而不尽其说哉?例在中书与在有司,固宜审处归于至当,而卿遽欲以此去位,非古之道也。其益修厥官,以称朕意。」百禄传:明年,诏试,迁中书舍人。司马光议复差役法,百禄曰:「熙宁初,尝为咸平县,免役法行,一日罢开封衙前数百人,民甚悦。今第减出钱之数,以□民力可也。」光不从。使辽还,迁刑部侍郎。有以强盗及故杀、斗杀情可矜者,谳于朝,法官援例贷免,司马光曰:「杀人不死,则法废矣。」百禄曰:「谓之杀人则可,制刑而以为不疑,原情而以为无可悯则不可。今不处死,则二杀之科自是无可疑与可悯者矣。天下之狱,岁以万计,如是而杀之,则死者不亦多乎?」光不能夺,然卒行之。前此尝诏天下奏狱不当狱者,按其罪,有司重请谳断,刑罚峻密,至有枉情以合法者。百禄曰:「熙宁之令,非疑虑与悯而辄奏者免驳勘,至元丰删去之。去年诏书,不得用例贷配,有不当即奏劾,自是官吏畏罪,不惮论杀。」因具元丰六年至元佑二年死者、贷者之数以闻。明年奏狱,门下省多驳正,当贷者皆欲杀,百禄屡以告执政,执政怒言于上,有诏:例在有司者悉收还中书,置检例官二人,使议去取,阅刑部、大理所奏疑虑若可悯、情法轻重之状,有异同各以上。百禄请去,且上疏极论之。疏奏,悉如所请,既宥诸囚,而例复归刑部。自是中外奏谳无所避。百禄旧传载咸平免役事,新传削去,余悉因旧传。按:司马光以九月一日卒,百禄以九月十二日除刑部侍郎,旧传称百禄与光争法,岂未为刑部侍郎时,或为中书舍人主判刑房,则可。恐旧传未可信,须考。范百禄传盖因范祖禹墓志,但云使辽还,权刑部侍郎,不云迁也。或以中书舍人兼权刑部侍郎,则犹及与光论辨,若真为刑部侍郎,则光死矣。墓铭又云:「朝廷以百禄议狱持平,真为刑部侍郎。」盖不详也。墓铭虽出祖禹,尚须考之。御录刘赓传云:元佑初,大臣议收刑部例还中书,设刑房检讨官,乃上疏言官制尽出先帝圣画,以例藏刑部,可比则拟钞,不可则取旨。六曹惟刑部用例,且唐制中书舍人六员押案,今以案为房,尚袭故事。置检讨官,则刑房舍人虚设矣。时议改熙宁案问自首法,赓固执不可。高丽人使李子威问律中五事,赓折衷疑议,听之耸服云。)
译刑部所呈上的奏案,都命令大理寺和刑部在奏案中详细指明案情中值得疑虑、怜悯之处,以及情理与法律轻重的状况。如果两司的看法有异同,就各自写一份状子,一起上报给中书省。我仔细推究制定这条法令的本意,应当是说秋官(刑部)的副职没有任用合适的人选,导致朝廷不得不收回这个惯例,另外设立宰辅的属官,不交给有司(刑部等司法部门),恐怕应当是为官职选拔人才,不能因为事情的变化就改变法律。现在新录事的条目中,逐件事理都颇为窒碍难行,本部无法施行,已经上奏听候圣旨。如果认为我任职不称职,应该尽早斥退罢免,希望将我除名,另行安排差遣。」皇帝下诏不允。(新版史书删去了这段,现在重新保留它。苏轼撰写答诏说:「成王命令君陈:『商朝的百姓犯法,我说判罪,你只不要判罪;我说宽恕,你只不要宽恕。要掌握其中的中道。』古代有司与天子互相商议可否大概就是这样,何况公卿之间,议论有异同,而不把话说尽呢?惯例放在中书省还是放在有司,固然应该审慎处理,归于最恰当的地方,而您竟然想因此离职,这不是古代的道理。希望您更加修明您的官职,以符合我的心意。」范百禄传:第二年,皇帝下诏考核,范百禄升任中书舍人。司马光议论恢复差役法,范百禄说:「熙宁初年,我曾担任咸平县令,免役法实行,一天罢免了开封衙前数百人,百姓非常高兴。现在只需减少出钱的数量,以宽缓民力就可以了。」司马光不听从。范百禄出使辽国回来,升任刑部侍郎。有因强盗以及故意杀人、斗殴杀人但情节值得怜悯的案件,在朝廷上审问,法官援引惯例请求宽免,司马光说:「杀人不死,那么法律就废弛了。」范百禄说:「称之为杀人是可以的,制定刑罚而认为没有疑问,推究情理而认为没有值得怜悯之处则不可以。现在不判处死刑,那么两种杀人的罪名从此就没有可疑与可悯的情况了。天下的案件,每年以万计,像这样都处死,那么死者不也就太多了吗?」司马光不能驳倒他,但最终仍执行了死刑。在此之前,曾经下诏天下,对于判决不当的案件,追究官吏的罪责,有司反复请求审问判决,刑罚严峻细密,甚至有歪曲情理以符合法律的情况。范百禄说:「熙宁的法令,不是因疑虑与怜悯而擅自上奏的免除驳问审查,到了元丰年间删去了这条。去年的诏书,不得援引惯例宽免流放,有不恰当的立即上奏弹劾,从此官吏畏惧获罪,不害怕论处死刑。」于是详细列举元丰六年到元佑二年死刑与宽免的人数上报。第二年上奏案件,门下省大多驳正,应当宽免的都想要处死,范百禄屡次告知执政大臣,执政大臣愤怒地向皇上进言,有诏令:惯例在有司的一律收回中书省,设置检例官二人,让他们议论取舍,审阅刑部、大理寺所奏的疑虑与可悯、情理与法律轻重的状况,有异同的各自上报。范百禄请求离职,并且上疏极力论辩。奏疏呈上,全部如他所请,已经宽恕了各囚犯,而惯例又回归刑部。从此内外上奏审问没有避讳。范百禄旧传记载咸平免役的事,新传删去,其余都沿袭旧传。按:司马光在九月一日去世,范百禄在九月十二日任命为刑部侍郎,旧传称范百禄与司马光争论法律,难道不是在担任刑部侍郎之前,或者是在中书舍人主管刑房时,才可以。恐怕旧传不可信,需要考证。范百禄传大概依据范祖禹的墓志,只说使辽回来,暂代刑部侍郎,不说升任。或者以中书舍人兼任暂代刑部侍郎,那么还来得及与司马光辩论,如果真正担任刑部侍郎,那么司马光已经死了。墓铭又说:「朝廷因为范百禄审理案件持平,真正任命为刑部侍郎。」大概是不详细。墓铭虽然出自范祖禹,尚须考证。御录刘赓传说:元佑初年,大臣议论收回刑部惯例还到中书省,设置刑房检讨官,于是上疏说官制全出自先帝圣明的谋划,以惯例藏在刑部,可以比拟的就抄录,不可以的就取旨。六曹只有刑部用惯例,况且唐代制度中书舍人六员押案,现在以案为房,还沿袭旧事。设置检讨官,那么刑房舍人就虚设了。当时议论修改熙宁案问自首法,刘赓固执认为不可。高丽使者李子威询问律法中五件事,刘赓折衷疑难议论,听者耸动佩服云。)
诏:「右武卫大将军、和州刺史叔罴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勒停。」坐殴兄叔牙故也。
又诏:「内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黄门,以一百人为定额,遇圣节,许进子二人与收系。额内有阙,于已收系人内从上拨二人食禄。愿依旧进借差殿侍者听奏三人,余依着令,仍自今年生辰为始。」
殿中侍御史吕陶奏:「蔡硕案内,有考功员外郎吕和卿令其子借军器监官钱兴贩事,乞特行责降。」诏和卿通判袁州。(八年四月十四日,和卿为员外。政目云:「吕和卿,袁判。生子假名揽军器监物营运。」今以曾肇制词修入。二月十六日,升卿冲替,坐伪封物贸易免税,政目有此,实录无之。)
注 释
【一】公惧其事遽上「遽」原作「据」,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执政奏事延和殿「执」原作「报」,据注文改。
【三】诸军审计司粮料院香药库「军」、「院」原皆作「库」,「库」原作「院」,据宋会要职官二七之一四、食货五六之二七改。
【四】臣谓侁居职未久据上下文义,疑「臣」为「或」之误。
【五】宣德郎 「德」原作「政」,据阁本改。
【六】以致士民之家率多贫乏「士」原作「仕」,据阁本及下文改。
【七】及旧着令例合得外「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八】如近时买人头得赏官者极多「头」字原脱,据文潞公集卷二七奏吏部三类法补。
【九】于通判资序人内「判」原作「省」,据阁本及上文改。
【一○】支移「支」原作「交」,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一】盖亦治其本矣据文义,疑「盖」为「盍」之误。
【一二】伏乞圣慈速赐指挥「慈」原作「念」,据文义改。
【一三】枢密院言「言」字原脱,据上下文补。
【一四】充在京买钞本钱「买」原作「卖」,据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二八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九十七
卷三百九十七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二年三月辛巳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七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二年(丁卯,1087)
全 文
三月辛巳,太师文彦博奏乞致仕,右仆射吕公着以旱乞退,皆答诏不允。
范纯仁言:「臣窃见近日久无雨泽,圣心焦劳,深究军民利病,特罢厢兵远役劳费之苦,足以感动天心,消弥灾旱。尚有禁军常日教阅弓弩,斗力太重,比之祖宗旧法,驱率甚严。虽朝廷曾降指挥宽减,缘为将官人员各有赏罚,是致将官等惟顾己身利害,不暇体恤觽人。其有招拣新到及老旧之人,或疾病初技,或筋力稍亏,必不能尽应格法,便遭鞭朴驱逼,不免告假百日,求为小分,不惟枉有退减兵卒,久远亦人情之所难堪。伏望特作圣意宣谕殿前三帅,今后诸营教阅,并依祖宗故事,弓弩石斗,各量人力等第阅习,不须科罚人员,及乞指挥枢密院,所有将官得替赏罚,亦皆寝罢,但令监司察其不职,自然不至废惰。如此则觽情感悦,必能召致和气。臣职在枢密院,亦合奏请施行,又缘事系觽情,不若特降圣旨处分。数日前,有兵士惧见教阅,商量自缢者,乞密问燕达等必知,如称不知,即乞宣问枢密院。」(此事从违当考。罢厢军远役劳苦之费,当是二十七日指挥,今附见。)
是月,宥州牒送陷蕃人三百一十八口。诏鄜延经略司,候到其葭芦、米脂、浮屠、安疆四城寨,并特行给赐;其余不系可还城寨地土,各委官画定界至,开立壕堠。(政目有此二大事也,而实录不载,当考。元佑元年十月末并四年六月戊申,可考。)
先是,左司谏王岩叟言:(或移入三年春。)「臣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延和殿进札面奏,葭芦、□堡二寨限隔大河,深在贼境,创建以来,困弊河东,而实无益于国家,不如弃之,为休养百姓长久之计。蒙宣谕欲令施行,至今累月,未闻别有处分。窃以二寨废兴,系一路生
译诏书说:“右武卫大将军、和州刺史李叔罴,追回并销毁他从出身以来所获的告敕文书,削去官籍,勒令停职。”这是因为他殴打兄长李叔牙的缘故。
又下诏说:“内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黄门,以一百人作为定额。遇到皇帝诞辰,允许进献两名子弟纳入收系。定额内如有空缺,在已收系的人员中按次序挑选两人供给俸禄。愿意依照旧例进献借差殿侍的,听任奏报三人,其余依照既定法令,仍从今年的皇帝诞辰开始施行。”
殿中侍御史吕陶上奏说:“蔡硕一案中,有考功员外郎吕和卿命令其子借用军器监的官钱进行贸易一事,请求特别予以责罚降职。”诏令吕和卿担任袁州通判。(元祐八年四月十四日,吕和卿任员外郎。《政目》记载:“吕和卿,袁州通判。生子假名揽军器监物营运。”现在根据曾肇的制词修入。二月十六日,吕升卿冲替,因伪造封物贸易以逃避赋税,《政目》有此记载,而《实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