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七
置条目,付管勾官与监司、州县体度利害,至今未报。窃以方今州县差役尤为民事之难,而今之条约务在除去宿獘,使民乐从。然所□优者,村乡朴惷不能自达之穷甿;所裁取者,乃仕宦并兼能致人语之豪户。若经制一定,即衙司县吏【九】又皆无以施诛求巧舞之奸,故新法之行,尤所不便逐司自降朝旨只是泛下州县,令人具所见。官吏既不能尽知法意,抑又惑于言者之多筑室道谋,难以成就。欲自司农申明所降条约,牒诸司相度,先自一两州为始,候其成就,即令诸州军仿视施行。其成法实便百姓者,銟之。」从之。所□优及所裁取等语,见吕惠卿家传。然则此奏当在惠卿三年五月十七日判司农后,九月一日丁忧前,家传云云,附五月十七日。于是,提点府界公事赵子几以用则奏上【一○】,上下其法司农寺,诏判寺邓绾、曾布等更议之。绾、布上言:「畿内乡户计产业若家赀之贫富,上户分甲乙五等,中户上中下三等,下户二等,坊郭十等,岁分夏秋随等输钱。乡户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产业两县有者,上等各随县,中等并一县输【一一】。析居者,随所析【一二】。若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减半,募三等以上税户代役,随役重轻制禄,禄有计日、有计月、有计事而给者。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有奇,岁输钱万二千九百缗,以万二百为禄,赢其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格,他县仿此。」邓绾旧传云:绾判司农,首请行免役于府界,一日而免衙前归农者八百三十余人。已附注正月二十二日。又言曰:差役之獘,衙前最重,役三岁一代,代满,五年已复差。每役费至千缗,他役不减,三二年一差,费亦不下数百千。吏得临时高下,强者终身苟免,弱者频年在公。以锄耰之人,身在城市不得安生,因成游惰,失古使民不见异物而迁之意。子弟虽欲兴学,外役所迫,不免笞杖坐废终身。不肖子弟因缘妄费,至于荡析。今输钱之法,极户十年输缗钱二百五十,其次八九十而已,比昔减过半,得免横费,无笞责之忧,且终身不事官府,以趋南亩。奏可。然输钱计等高下,而户等着籍,昔缘巧避失实。又诏责郡县【一三】,坊郭三年,乡村五年,农隙集众,稽其物产,考其贫富,察其诈伪,为之升降,用意高下者以违制论。衙前主帑藏,出纳奸盗,故多负偿。岁满,计所历轻重,酬以榷酤酒场,使自售,收其赢。能者收或倍称,民被诛刻;不能者失利,不偿所费。争讼日烦,乃收酒场,官自募人增直卖之,取其价以给衙前。议者又为役烦人众则出钱重,凡旧冗占、苦科配赔偿之类,悉加裁禁。仓驿、场库、水陆运漕多代以军校。吏之官、罢任,送迎者疲于道路,乃官给路费,免其身行,使出钱轻而人易就募法:三人相任,衙前仍供抵拟【一四】,弓手试武艺,典吏试书计,以三年或二年乃更。为法备具【一五】,揭示一月,民无异辞,着为令。令下,募者执役,被差者欢呼散去。开封一府罢衙前八百三十人,畿县放乡役数千。颁其法天下。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轻不一,民贫富不等。县大民庶而富,输钱少,易募;僻而贫,输多,难招。然大县事众役烦,募直故多;县僻,事简役少,募直亦寡。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以一路之力供一路之费,诸路从所便为法。开封府衙前免归者八百三十人,已具注正月二十二日,本志系此段于二年十一月,此后乃叙王安石乞銟梓路漕臣。按:銟梓路漕臣,乃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条例司乞选官分行天下,实录在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于是遣八人者出使,但实录不载本志所谓条目者,六月七日条例司又乞下诸路转运司各具利害,即无选官分行等论,当考。本志所载司农寺言管勾官与监司州县至今未报,不知是何月日。实录,九月七日条例司言:未见有能条具本志者,即是已报,但不详耳。志称未报,当在六月七日以前。然二年六月七日以前役事未属司农寺。按吕惠卿三年五月十七日同判司农,役事自此
译设置条目,交付管勾官与监司、州县审度利害,至今尚未上报。我认为,当今州县差役是百姓最为艰难的事,而现在的条约旨在除去积弊,使百姓乐于服从。然而,所优待的,是乡村中质朴愚钝、无法自行表达的穷苦百姓;所裁减取利的,却是那些仕宦兼并、能招致他人议论的豪强户。如果制度一定,那么衙门县吏就都没有施展诛求巧诈之奸的机会了,所以新法推行,尤其让他们不便。各官署自行下达的朝旨只是泛泛地下达给州县,让人具陈所见。官吏既不能完全知晓法意,又因言者众多、议论纷纭而困惑,难以成就。请求由司农寺申明所下达的条约,发函给各官署审度,先从一两个州开始,等到成效显现,就令各州军仿照施行。那些确实便利百姓的成法,就刊印颁布。”朝廷听从了。文中“所优待”及“所裁取”等语,见于《吕惠卿家传》。那么,这道奏章应当在吕惠卿于熙宁三年五月十七日判司农寺之后,九月一日丁忧之前,《家传》所述附于五月十七日。于是,提点府界公事赵几以用则奏上,将上下之法交给司农寺,诏令判寺邓绾、曾布等人重新商议。邓绾、曾布上言:“京畿内乡户根据产业或家资的贫富,上户分为甲乙五等,中户分为上中下三等,下户分为二等,坊郭户分为十等,每年分夏秋两季按等级缴纳钱。乡户自四等起,坊郭户自六等以下,不缴纳。产业在两县的,上等各自随县缴纳,中等合并一县缴纳。分家居住的,随所分出的家户缴纳。如果是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者减半,招募三等以上税户代役,根据役事轻重制定俸禄,俸禄有按日、按月、按事给予的。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多,每年缴纳钱一万二千九百缗,以一万二百为俸禄,盈余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额,其他县仿照此例。”邓绾旧传记载:邓绾判司农寺,首先请求在府界实行免役法,一天之内免除衙前役归农的有八百三十多人。已附注于正月二十二日。又说:“差役的弊端,衙前最重,役期三年一代,代满后五年又复被差。每次役费高达千缗,其他役事不减,两三年一差,费用也不下数百千。吏员得以临时抬高降低,强者终身苟且免役,弱者频年在官府服役。以锄耰之人,身在城市不得安生,因此成为游惰之民,失去了古时使民不见异物而心不迁动的用意。子弟虽然想兴办学校,因外役所迫,不免遭受笞杖而坐废终身。不肖子弟借机妄费,以至于家破人散。现在缴纳钱的方法,极户十年缴纳缗钱二百五十,其次八九十而已,比起过去减少了一半,得以免除横征暴敛,没有笞责的忧虑,而且终身不事官府,得以趋向南亩耕作。”奏请获准。然而缴纳钱根据等级高低计算,而户等登记在册,过去因巧避而失实。又诏令责成郡县,坊郭户三年,乡村户五年,在农闲时集合众人,核查其物产,考察其贫富,察其诈伪,为之升降等级,故意抬高降低者以违制论处。衙前主管帑藏,出纳中常有奸盗,所以多负偿。任期届满,计算所经历的轻重,以榷酤酒场酬劳,使其自售,收取盈余。能者收取有时加倍,百姓遭受诛刻;不能者失利,不偿所费。诉讼日益繁多,于是收回酒场,官府自行招募人增加价格售卖,取其价以供给衙前。议者又认为役事烦杂、人多则出钱重,凡旧有的冗占、苦科配赔偿之类,全部加以裁禁。仓驿、场库、水陆运输多由军校代替。吏员之官、罢任,送迎者疲于道路,于是官府供给路费,免除其亲身前往,使出钱轻而人易就募。法度:三人互相担保,衙前仍提供抵拟,弓手测试武艺,典吏测试书计,以三年或二年更换。法度完备,揭示一月,百姓没有异议,著为法令。法令下达,招募者服役,被差者欢呼散去。开封一府免除衙前八百三十人,京畿各县免除乡役数千人。将此法颁行天下。天下土俗不同,役事轻重不一,百姓贫富不等。县大民多而富,输钱少,易招募;县僻而贫,输钱多,难招募。然而大县事众役烦,招募费用故多;县僻,事简役少,招募费用也寡。以一州一县之力供给一州一县之费,以一路之力供给一路之费,各路从方便处制定法度。开封府衙前免除归农者八百三十人,已具注于正月二十二日,本志将此段系于二年十一月,此后乃叙王安石请求刊印梓路漕臣。按:刊印梓路漕臣,乃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事。条例司请求选官分行天下,实录在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于是派遣八人出使,但实录不载本志所谓条目者。六月七日条例司又请求下诸路转运司各具利害,即无选官分行之论,当考。本志所载司农寺言管构官与监司州县至今未报,不知是何年月日。实录,九月七日条例司言:未见有条具本志者,即是已报,但不详细耳。志称未报,当在六月七日以前。然而二年六月七日以前役事未属司农寺。查吕惠卿三年五月十七日同判司农寺,役事自此
乃属司农。七年二月一日,惠卿再判司农。赵子几为府界提点在三年十二月八日,则志称子几奏役法,当在三年十二月八日后。曾布同判司农,在三年九月八日。邓绾判司农,在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志称绾、布同上言,则其言必在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后。卖坊亦未见实月日,当考。实录载免役事,殊无次序。今因本纪于四年十二月二日书罢役法,使民出钱募役,即取本志所载条目等附见,须更详考。曾布奏改助役为免役,附见三年九月八日,恐太早,宜更详之。会要,十月一日颁募役法,诸户等第输钱,免其身役,官以所输钱立直募人充役。输钱轻重,各随州县大小、户口贫富、土俗所宜,谓以家业钱。或田亩、或税钱之类,计一岁募直及应用之数,留准备钱不得过一分,立为岁额,仍随逐处均敷至第三或第四等;不足,听敷至第五等;坊郭自随逐处等第均定;即贫乏而无可输者,勿敷。其户数多寡,敷钱则例随造簿增损,不得溢额。其后,天下上司农寺岁敷免役钱额,月为缗钱一千三百三十四万三千六百有奇,岁支九百二十五万八千五百有奇,余为□剩三百八万五千有奇。按会要所载募役法,乃据绍圣常平免役,今增入令文,盖以绍圣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年五月三日敕详定,非熙宁四年十月初一日所颁也,今不取。
译于是隶属司农寺。熙宁七年二月一日,吕惠卿再次兼任司农寺判官。赵子几担任府界提点是在熙宁三年十二月八日,那么《志》中称赵子几上奏役法,应当在三年十二月八日之后。曾布共同担任司农寺判官,是在三年九月八日。邓绾担任司农寺判官,是在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志》中称邓绾、曾布一同上言,那么他们的上言必定在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之后。出卖坊场一事也未见到具体的月份和日期,应当考证。《实录》记载免役法的事,完全没有次序。现在因为《本纪》在四年十二月二日记载废除役法,让百姓出钱招募役人,就选取《志》中所载的条目等附列在此,必须更加详细地考证。曾布上奏将助役法改为免役法,附列在三年九月八日,恐怕时间太早,应当更加详细地考察。《会要》记载,十月一日颁布募役法,各户按等级缴纳钱款,免除其亲身服役,官府用所缴纳的钱款按市价招募人员充役。缴纳钱款的多少,各自根据州县的大小、户口的贫富、当地风俗的适宜情况,称为按家业钱,或者田亩、或者税钱之类,计算一年招募所需的费用及应用的数额,预留的准备钱不得超过十分之一,定为每年的定额,仍然随着各地分摊到第三等或第四等;如果不足,允许分摊到第五等;坊郭户各自根据当地的等级平均确定;如果是贫困匮乏而没有能力缴纳的,就不分摊。户数多少,分摊钱款的则例随着造册增减,不得超出定额。后来,天下各地上报司农寺每年的免役钱定额,每月为一千三百三十四万三千六百多缗钱,每年支出九百二十五万八千五百多缗钱,剩余三百零八万五千多缗钱。按《会要》所载的募役法,是依据绍圣年间的常平免役法,现在增入令文,大概是因为绍圣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年五月三日的敕令详细审定,并非熙宁四年十月初一日所颁布的,现在不予采纳。
甲寅,大燕集英殿。
丙辰,枢密院编修经武要略,秘书丞、馆阁校勘王存,著作佐郎、馆阁校勘陈侗,大理寺丞刘奉世,前秀州崇德县令苏液,鎫检详枢密院诸房文字。存,兵房;侗,礼房,户房;奉世,吏房;液,权同兵房。侗、奉世仍改太子中允,液改著作佐郎。礼遇、添给、日直、人从、出谒之禁,视中书检正官。带馆职及本院编修文字依旧,余差遣鎫罢。既而存以母老辞,改差秘书丞朱明之。新、旧纪鎫书置枢密院检详官。
丁巳,枢密都承旨李评言:「应诸国朝贡,请别置一司,总领取索诸处文字,类聚为法式。」从之,仍令管勾客省官置局。
庚申,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司封郎中、直集贤院张诜权发遣陕西路转运使兼制置解盐。召对,上曰:「朕不识卿,每阅章奏,独卿与蔡挺有所论请,令人了然。」陛辞,赐三品服,且曰:「非晚当属卿以事。」恐诜对非此日,今附见。明年二月三日,张琥落职。
祠部郎中、权陕西转运副使赵瞻知泾州。同列欲更置漕事,与瞻议不合,故有是命。既而瞻所议与事相应,乃复以瞻为转运副使。此据范百禄墓志。范祖禹墓碑所称同列,未详姓名,当考。漕事,或是司马光日记王泰事也,当考。日记云:介甫秉政,凤翔府民献策云:「陕州南有涧水西流入河。若疏导使深入,凿硖石使通谷水,因道入河,东流入谷水。自谷水入洛,至巩,复会于河,以通漕运,可以免砥柱之险。」介甫以为然。敕下京西转运司差官相度。京西差河南府户曹王泰,泰欲言不便,则恐忤朝廷获罪;欲言便,又恐为人笑,乃申牒言:「今至谷水上流相度,若疏引大河,水得至渑县境,导之入谷水,委实利便可行。」盖出渑县境,则硖石大山属陕西路故也。陕西言不可行,乃止。御集:四年十二月九日,永兴军三白渠,昨差大理寺丞侯可专切经制,至今都不见可否次第,宜令监司众寺契勘元差官施行。此当并考。
利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侁权发遣转运副使。初,诏诸路监司各定助役钱数,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侁以为本路民贫,二十万足矣,与瑜议不合,各具利害奏上,帝是侁议【一六】,因以为诸路率,仍罢瑜,而侁有是命。本传云即罢瑜,盖因范镇墓铭。按瑜寻入判三司都理欠、凭由司,其罢盖不久。五年五月七日丙戌,王安石云云可考。
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利州路役钱岁用九万六千六百余缗,而李瑜率二十三万缗有奇【一七】。均役本以裕民,而瑜乃务聚敛,积□剩,提点刑狱周约亦同签书。乞重黜以警诸路。」瑜及约皆坐责,寻复之。此据绾传及旧史。食货志云:上怒黜瑜、约。按五年五月七日,王安石云云,则两人实尝罢差遣,但实录不书。瑜寻入三司,约为提刑如故,至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方降官。今但云坐责,庶不失实。仍录志附注此。食货志云:于是诸道役法各以书来上司农。御史中丞邓绾言:「免役之法所以裕民,而官吏奉行或不明朝廷役法本意,往往多取□剩役钱。臣恐上泽不得究宣,良法自此隳坏。今利州路转运使李瑜所为役法,本路役钱正用九万六千六百余缗,而瑜擅科钱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余缗,计剩钱十四万四百缗,皆率易措置,不酌民情,不量州郡贫富,增损亡法。今所奏书皆未便,提刑周约亦同签书。请速择人代之。」上怒黜瑜、约,告天下使明知法意。按志云诸道各以役书来上司农,御史中丞邓绾言。按绾时且为知杂事,未为中丞,本志误也,今改之。志言李瑜所科役钱数,又与范镇墓铭不同,姑存之。
绾又言:「司农寺法,灾伤第四等已下户应纳役钱,而饥贫者委州县闻于提举司考实,以免役剩钱内量数除之。臣谓王者赋役敛弛,皆以为民丰穰则取,饥馑则与,为政之实也。借或下户役钱一千,以分数各减一二百,及二三百者【一八】,减三五十,亦不免赴官输纳,岂有所济!当立为信令,凡遇凶歉,使诸路如蠲放租赋法
译甲寅日,在大燕集英殿举行宴会。
丙辰日,枢密院编修《经武要略》,任命秘书丞、馆阁校勘王存,著作佐郎兼馆阁校勘陈侗,大理寺丞刘奉前,前秀州崇德县令苏液,分别担任枢密院各房的检详官。王存负责兵房;陈侗负责礼房、户房;刘奉世负责吏房;苏液暂代兵房。陈侗、刘奉世仍改任太子中允,苏液改任著作佐郎。他们的礼遇、额外供给、每日值班、随从人员、外出拜谒的限制,都参照中书省检正官的标准。兼任馆阁职务及本院编修工作的照旧,其他差遣一律免除。不久,王存因母亲年老推辞,改派秘书丞朱明之。新旧《纪事本末》都记载设置了枢密院检详官。
丁巳日,枢密都承旨李评上言:“凡是各国朝贡,请求另外设立一个机构,总领领取索取各处文书,分类汇总作为法式。”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并命令管理客省事务的官员设立局所。
庚申日,皇帝召见辅政大臣在后苑观看稻谷。
司封郎中、直集贤院张诜暂代陕西路转运使兼制置解盐使。被召见对答时,皇帝说:“我不认识你,每次阅览章奏,只有你和蔡挺有所议论请求,让人心里明白。”张诜辞别时,赐予三品官服,并且说:“不久将把大事托付给你。”恐怕张诜的对答并非在这一天,现在附记于此。第二年二月三日,张琥被罢免职务。
祠部郎中、暂代陕西转运副使赵瞻出任泾州知州。同僚想要更改漕运事务,与赵瞻意见不合,所以有了这道任命。不久,赵瞻所议论的与实际情况相符,于是又让赵瞻担任转运副使。这是根据范百禄的墓志铭。范祖禹墓碑中所称的同僚,姓名不详,应当考证。漕运事务,或许是司马光日记中王泰的事情,应当考证。日记记载:王安石执政时,凤翔府百姓献计说:“陕州南面有涧水向西流入黄河。如果疏导它使其深入,凿开硖石使谷水相通,顺势流入黄河,向东流入谷水。从谷水进入洛水,到巩县,再汇入黄河,以疏通漕运,可以避免砥柱的险阻。”王安石认为可行。下诏给京西转运司派遣官员考察。京西派遣河南府户曹王泰,王泰想说不方便,就害怕违背朝廷获罪;想说方便,又害怕被人嘲笑,于是上公文说:“现在到谷水上游考察,如果疏导引入大河,水流能到达渑县境内,引导它进入谷水,确实便利可行。”这是因为出了渑县境内,硖石大山就属于陕西路了。陕西方面说不可行,于是停止。御集记载:四年十二月九日,永兴军三白渠,先前派遣大理寺丞侯可专门经制,至今都没有看到可否的次第,应当命令监司众寺核查原派官员施行。这也应当一并考证。
利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佺暂代转运副使。起初,诏令各路监司各自确定助役钱的数额,转运使李瑜想定为四十万,鲜于佺认为本路百姓贫穷,二十万就够了,与李瑜意见不合,各自上奏利害,皇帝赞同鲜于佺的意见,于是以此作为各路的准则,并且罢免李瑜,鲜于佺因此得到这道任命。本传记载立即罢免李瑜,大概是依据范镇的墓铭。查考李瑜不久入朝判三司都理欠、凭由司,他的罢免大概不久。五年五月七日丙戌,王安石的话可以考证。
侍御史知杂事邓绾上言:“利州路役钱每年使用九万六千六百多缗,而李瑜却征收二十三万多缗。均役法本来是为了宽裕百姓,而李瑜却致力于聚敛,积累剩余,提点刑狱周约也一同签署。请求重重贬黜以警示各路。”李瑜和周约都因此被责罚,不久又恢复了官职。这是根据邓绾传及旧史。《食货志》记载:皇帝发怒罢黜李瑜、周约。查考五年五月七日,王安石的话,那么两人确实曾经被罢免差遣,只是实录没有记载。李瑜不久入三司,周约任提刑依旧,到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才降官。现在只说被责罚,大概不失实。仍将《志》的内容附注于此。《食货志》记载:于是各道役法各自以文书上报司农寺。御史中丞邓绾上言:“免役法是为了宽裕百姓,而官吏奉行有时不明白朝廷役法的本意,往往多取剩余役钱。臣担心皇上的恩泽不能彻底宣示,良法从此败坏。现在利州路转运使李瑜所定的役法,本路役钱正用九万六千六百多缗,而李瑜擅自征收钱二十三万七千一百多缗,计算剩余钱十四万四百缗,都是轻易处置,不斟酌民情,不衡量州郡贫富,增减没有法度。现在所奏的文书都不便,提刑周约也一同签署。请求迅速选择人来替代。”皇帝发怒罢黜李瑜、周约,告知天下使人们明白法意。查考《志》说各道各自以役书上报司农寺,御史中丞邓绾上言。查考邓绾当时是知杂事,尚未任中丞,本《志》有误,现在改正。《志》说李瑜所征收役钱的数额,又与范镇墓铭不同,暂且保留。
邓绾又说:“司农寺的法令,灾伤第四等以下的户应当缴纳役钱,而饥贫者委托州县上报提举司核实,从免役剩余钱中酌情免除。臣认为君王赋役的征收与减免,都是为了百姓,丰收则收取,饥荒则给予,这是为政的根本。假如下户役钱一千,按分数各减一二百,以及二三百的,减三五十,也不免要赴官府缴纳,这有什么益处!应当确立为可信的法令,凡是遇到凶年歉收,让各路像蠲免租赋的法令那样”
不待奏禀。岁小饥,则免最下等户【一九】,中饥则免以次下户。免讫以闻,示信于民。如此,则凶年有施舍之惠,法令无动摇之变矣。」从之。此据食货志,附黜瑜、约后,恐自有月日,姑着此,徐考之。
译不必等待上奏禀报。若遇小饥荒,就免除最下等户的赋税;若遇中等饥荒,就免除次一等下户的赋税。免除完毕后上报朝廷,以此向百姓显示诚信。这样,灾年就有施舍救济的恩惠,法令也就没有动摇变更的变故了。”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这段记载依据《食货志》,附在罢黜瑜、约之后,恐怕原本自有具体的年月日,暂且写在这里,慢慢考证。
癸亥,知制诰王益柔罢兼直学士院,以草高丽国答诏非工也。知制诰曾布兼直学士院。司马光日记云:才元、子容得外官,胜之以故事饯之,和叔、曾布皆不赴。明日,中书送舍人院吏于京府杖之,曰:「何为擅用官钱饯外官?」中书熟状,董毡以明堂恩加光禄大夫,食邑二千户。学士院奏董毡旧阶特进,食邑二千五百户。上以让中书曰:「非学士院觉举,几为外国笑!」其检正官皆上簿,堂吏皆责降。由是诸检正皆怒责胜之,以不申堂而直奏,罢直院。
甲子,诏:「陕西诸路熟户、蕃部及弓箭手,自今委管勾蕃部使臣,量力厚薄,什伍为保,许于逐路封桩钱内请借以助其急,春散秋敛,千钱出息二百。其阙少器甲、鞍马之类,无力置者,准此,毋限以数。」先是,诏经略司相度利害,至是枢密院着为法行之。
枢密院言:「岭南使臣身殁瘴疠者,旧录用其子孙,近制裁赐银而已。请自内殿承制以下,任岭表满岁迁官者,迁官;赴任减三年磨勘者,到任一岁迁官。替日,先令指射优便差遣。如此,则人情乐行,远方不阙正官。」从之。
御史蔡确言:「韩缜落分司,差权判吏部流内铨。缜性剽戾,所至残酷,乞追改敕命。」不报,寻命缜与同提举诸司库务沈起易任,又令缜兼判流内铨。两易在此月戊辰,兼判在己卯,缜七月丙戌分司。林希野史云:缜分司不数月,召判铨,牵复最速。王安石德其助王韶故也。刘挚云云,已附注彼。
龙图阁直学士韩贽提举仙源县景灵宫、太极观,从所乞也。
乙丑,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章惇言:「陕西路每岁支移税赋,盖欲实军储于边郡【二○】。然臣体问所支移缘边谷才十万余石【二一】、草二十四万束,所省不过数万缗,而一路为之骚然。若令乘贱广籴,当无事时使兵马就食近里州军,即缘边军储自然充积。请罢支移,以□一路民力。」诏判永兴军曾公亮详所奏,如实,即速关转运司罢支移。
丁卯,诏枢密院、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押班并带御器械系外任差遣时,暂到阙者,除有旨及兼领在京司局鎫供职外,每日起居退,更不供职。从合门所请也。会要载此事,今附见。合门申请,此据王安石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日录。李评为程昉故有此举,当考。
诏:「内侍省内臣非禁中祗应,及入内省人数寖多,自今前后省内侍官至承制、崇班内常侍,许进一子,与下班殿直、三班差使;内侍省东西头供奉官、殿头许进一子,与茶酒班殿侍;高品、高班、黄门许进一子,与下班殿侍。诸班内品更不许进。入内内侍省所管诸班内品,每年通计进五人。入内供奉官以下至黄门愿进外官者,比内侍省第加一等推恩。内臣诸司使副自今止许奏子充前班。」上语枢密院曰:「方今宦者数已多,而隶前省者又不入内,空绝人之世,仁政所不取,且独不可用三班使臣以代其职事乎?」□充对曰:「此曹盛衰,前代或系兴亡,圣朝固无兹虑。然仁君重绝人继嗣,盛德之举也。」
诏三司给绢七十万赐陕西为常平籴本,仍召人供抵当赊买于本路输钱。
戊辰,中书言:「近制增广太学,益置生员,除主判官外,直讲以十员为额,每二员共讲一经,委中书选差,或主判官奏举。其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生员为外舍,不限员;自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上舍以百员,内舍以二百员为限。生员各治一经,从所隶官讲授,主判官、直讲月考试,优等举业上中书。学正、学录、学谕于上舍人内逐经选二员。如学行卓然尤异者,委主判及直讲保明,中书考察取旨除官。其有职事者,受官讫,仍旧管勾,候直讲、教授有阙,次第选充。其主判官、直讲、职事生员,鎫第增给食钱。」从之。旧纪书诏太学养士无论选升降之法,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具为令。新纪书立太学生内外上舍法。司马光日记云:诸直讲尽代去。以旧国子监为内舍,武成王庙为外舍,锡庆院为上舍。上舍生百员,内舍倍之,外
译癸亥日,知制诰王益柔被罢免兼任直学士院的职务,因为他起草给高丽国的答诏不够精当。知制诰曾布兼任直学士院。司马光的日记记载:才元、子容获得外任官职,胜之依照旧例为他们饯行,和叔、曾布都没有参加。第二天,中书省将舍人院的吏员送到京府杖责,说:“为什么擅自使用官钱为外任官饯行?”中书省呈报的熟状中,董毡因明堂恩赏加封光禄大夫,食邑二千户。学士院上奏说董毡原来的官阶是特进,食邑二千五百户。皇上因此责备中书省说:“如果不是学士院察觉并举发,几乎要被外国人嘲笑!”相关的检正官都被登记在簿册上,堂吏都被责罚降职。因此各位检正官都愤怒地责备胜之,因为他不向中书省申报而直接上奏,导致胜之被罢免直学士院。
甲子日,下诏说:“陕西各路熟户、蕃部以及弓箭手,从今以后委托管理蕃部的使臣,根据财力厚薄,五人或十人为一保,允许从各路封桩钱中请借以帮助他们应急,春天发放秋天收回,一千钱收取二百钱的利息。那些缺少器甲、鞍马之类,无力置办的,也照此办理,不限数额。”在此之前,曾下诏让经略司考察利弊,至此枢密院将其定为法令施行。
枢密院上言:“岭南使臣死于瘴疠的,过去录用他们的子孙,近来的制度只赏赐银两罢了。请求从内殿承制以下,在岭表任职满一年可升官的,予以升官;赴任可减免三年磨勘的,到任满一年即升官。任期届满时,先让他们指定优便的差遣。这样,人们就乐于前往,远方就不会缺乏正式官员。”朝廷听从了。
御史蔡确上言:“韩缜被降为分司官,却差遣他权判吏部流内铨。韩缜性情轻浮躁戾,所到之处残酷,请求追回更改敕命。”朝廷没有回复,不久命令韩缜与同提举诸司库务的沈起交换职务,又命令韩缜兼判流内铨。两次交换职务在这个月的戊辰日,兼判在己卯日,韩缜在七月丙戌日任分司官。林希的野史记载:韩缜任分司官不到几个月,就被召来判铨,恢复官职最快。这是王安石感激他帮助王韶的缘故。刘挚的话,已附注在那里。
龙图阁直学士韩贽提举仙源县景陵宫、太极观,是听从他的请求。
乙丑日,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章惇上言:“陕西路每年支移税赋,大概是想充实边郡的军粮储备。然而臣体察询问,所支移的沿边谷物才十万余石、草二十四万束,所节省的不过数万缗,而一路因此骚动不安。如果命令趁粮价便宜时大量购买,在无事时让兵马就近在内地州军就食,那么沿边的军粮储备自然充足积聚。请求罢免支移,以宽缓一路的民力。”下诏让判永兴军曾公亮详细考察所奏,如果属实,就迅速通知转运司罢免支移。
丁卯日,下诏给枢密院、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押班以及带御器械在外任差遣时,暂时到京城的,除了有旨意以及兼任在京司局供职的以外,每天早晚起居退下后,不再供职。这是听从合门所请。《会要》记载此事,现在附见。合门申请,这是根据王安石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日录。李评认为这是为了程昉的缘故有此举动,应当考证。
下诏说:“内侍省内臣不在禁中服役,以及入内省人数逐渐增多,从今以后前后省内侍官至承制、崇班、内常侍,允许进一子,授以下班殿直、三班差使;内侍省东西头供官、殿头允许进一子,授以茶酒班殿侍;高品、高班、高门允许进一子,授以下班殿侍。诸班内品不再允许进。入内内侍省所管诸班内品每年总计进五人。入内供奉官以下至高门愿意进外官的,比照内侍省等级加一等推恩。内臣诸司使副从今以后只允许奏请儿子充任前班。”皇上对枢密院说:“如今宦官数量已经很多,而隶属前省的又不入内,白白断绝人家的世系,仁政所不取,难道不可以用三班使臣来代替他们的职事吗?”□充回答说:“这类人的盛衰,前代有时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圣朝固然没有这种忧虑。然而仁君重视不断绝别人的继嗣,是盛德的举动。”
下诏三司拨给绢七十万赐给陕西作为常平籴本,仍然召人提供抵押赊买,在本路输钱。
戊辰日,中书省上言:“近来的制度增广太学,增加设置生员,除了主判官外,直讲以十人为定额,每两人共同讲授一经,委托中书省选差,或者由主判官奏举。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的生员为外舍,不限员数;从外舍升入内舍,内舍升入上舍。上舍以一百人为限,内舍以二百人为限。生员各治一经,听从所属官员讲授,主判官、直讲每月考试,优等举业上报中书省。学正、学录、学谕在上舍人中每经选两人。如果学行卓然特别优异的,委托主判及直讲保明,中书省考察取旨除官。其中有职事的,受官后,仍旧管理,等到直讲、教授有缺额,依次选充。那些主判官、直讲、职事生员,都增加供给食钱。”朝廷听从了。旧纪记载诏令太学养士无论选升降之法,外舍升入内舍,内舍升入上舍,详细制定为法令。新纪记载确立太学生内外上舍法。司马光的日记记载:各位直讲都被替换掉。以旧国子监为内舍,武成王�为外舍,锡庆院为上舍。上舍学生一百人,内舍加倍,外
舍无员【二二】。凡入学者,先就外舍,每春秋考试,合格者升之内舍,内舍升之上舍。上舍若有秀出者,中书覆试除官,且令在学,遇直讲或外州教授有阙,则补之。又以朝集院为锡庆院,天圣尼院为朝集院。按:改锡庆、朝集院附此月己卯。
译太学没有定员。凡是入学的学生,先在外舍就读,每逢春秋两季考试,合格的升进内舍,内舍的升进上舍。上舍中如果有特别优秀的人,由中书省复试后授予官职,并且让他们留在学校,遇到直讲或外州教授有空缺,就补任他们。又改朝集院为锡庆院,天圣尼院改为朝集院。按:改锡庆院、朝集院的事附记在这个月的己卯日。
己巳,江南西路提点刑狱陈倩、转运判官金君卿等言,体量知洪州、秘书监、集贤殿修撰荣諲老病,文书皆不签押。诏徙知舒州,以右司郎中李师中知洪州,仍令劾諲不职事状以闻。转运使徐亿考諲课上等,候案到取旨,会諲卒。
庚午,手诏:「近累降指挥,陕西、河东诸路止绝汉蕃民毋得与西人交市。闻去冬今春出兵之际,稍能断绝,自后无复禁止。近方令回使议立和市,苟私贩不绝,必无成就之理;及未通和间,使敌有以窥测我意。可申明指挥下逐路经略司。」
同修起居注曾孝□言:「相度到诸班直、诸军牧马,乞不下槽牧放,许民出租请佃牧地,及合立条约等利害。」诏马自来年更不下槽牧放,其五个月合支草料,令三司速计置。
内外班直、诸军马,旧以夏初出牧,迄八月上槽。凡军士之有马者,利其草粟之余与傔兵衣粮【二三】,举族护视之。及其出也,数马一圉人,出而未至牧与自牧而归者,常数日草粟无所给。方其在牧,昼絷之于棚,而不得卧休;夕就野而牧,卒有震雷风逸,不知所在,有得之数十百里之外。雨潦霜露之不时,而感寒疾,往往而毙者十常三四。被病而归,死槽枥与纳换者,不在数。圉人岁被榜罚者,常以千数。又牧地多占良田,圉人侵扰闾里棚井【二四】,科率无宁岁,公私苦之。故命孝□比较相度。及诏下,人以为便,计租入以补草粟,犹有羡也。自内外班直至有羡,据密院时政记。又云:百年积獘,一朝而除者,由上断之不疑也。今削去。
其后,上论牧事,王安石曰:「牧马每数年蕃息,辄复遇灾耗减。」□充曰:「此以不下槽故无耗【三五】。不然,死者觽矣。而论者以草地租不足以补上槽刍秣之费。」安石曰:「以草地给耕者,则所收谷非但官租而已。昔人用两石粟易一石秕,以养雁鹜,重食故也。今赋牧地与民耕,以广民食,则刍秣虽稍损,于公家不足惜。」充曰:「见租已可刍秣九分之费,而未租之地尚多也。」此段因朱史,盖日录云尔,更详之。
壬申,前武昌军节度推官王安国为崇文院校书。安国常非其兄安石所为,为西京国子监教授,溺于声色。安石在相位,以书戒之曰:「宜放郑声。」安国复书曰:「安国亦愿兄远佞人也。」
官满至京师,上以安石故召对,谓安国曰:「卿学问通古今,汉文帝何如主也?」对曰:「三代以后,贤主未有如文帝者。」上曰:「但惜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对曰:「文帝自代来,夜入未央宫,定变故于呼吸俄顷之际,诸将故武夫皆胁息待命,恐无才者不及是。然能用贾谊言,待髃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义,几致刑措,使一时风俗耻言人过,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上曰:「王猛佐苻坚,以蕞尔国而令必行。今朕以天下之大,而不能使人,何也?」对曰:「王猛睚鴺之忿必报,专教苻坚以峻刑法杀人为事,此必小臣刻薄有以误陛下者【二六】,愿专以尧、舜、三代为法,理顺而势利,则下岂有不从者乎!」又问:「安石秉政,外论谓何?」对曰:「但恨聚敛太急,知人不明耳。」上默然不悦。安国初召对,人以为必得经筵,由是别无恩命,久之乃得馆职。
安国尝力谏安石,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兄,恐为家祸。安石不听,安国哭于影堂,曰:「吾家灭门矣!」又尝责曾布以误惑丞相更变法令。布曰:「足下,人之子弟,朝廷变法,何预足下事?」安国勃然怒曰:「丞相,吾兄也。丞相之父,即吾父也。丞相由汝之故,杀身破家,僇及先人,发掘邱垄,岂得不预我事邪?」此据安国本传及司马光纪闻删修。林希野史云:富弼知河阳,陈襄为属县,弼甚礼之。富自并门入相,襄在京师,迓富于中牟。安石笑曰:「以道事人,乃若是邪?」自是薄之。及安石执政,士夫伺从阁下,谀佞百端,安石喜之为贤,随其佞媚厚薄,量授官职。有日至而夜不出者,有间日而至者,有安石据厕而见之者。平时
译己巳日,江南西路提点刑狱陈倩、转运判官金卿等人上言,考察得知洪州知州、秘书监、集贤殿修撰荣谔年老多病,公文都不签署。下诏将荣谔调任舒州知州,任命右司郎中李师中为洪州知州,并命令李师中弹劾荣谔不称职的情况上报朝廷。转运使徐亿考核荣谔的政绩为优等,等候案件上报后听取圣旨,恰逢荣谔去世。
庚午日,皇帝手诏说:“近来多次下达命令,陕西、河东各路禁止汉人和蕃人与西夏人进行贸易。听说去年冬天和今年春天出兵的时候,还能稍微断绝,此后就不再禁止。近来刚命令回使商议建立和平贸易,如果私下贩卖不断绝,必定没有成功的道理;而且在未通和期间,让敌人有借口窥测我们的意图。可以重申命令下达给各路的经略司。”
同修起居注曾孝宽上言:“考察到各班直、各军牧马,请求不再下槽放牧,允许百姓出租请佃牧地,以及应当建立的条约等利弊。”下诏马从明年起不再下槽放牧,那五个月应当支给的草料,命令三司迅速筹划置办。
内外班直、各军的马,旧例在初夏出牧,到八月才上槽。凡是军士中有马的,贪图草料粮食的剩余以及随从士兵的衣粮,举家护视马匹。等到出牧时,几匹马配一个牧马人,出牧而未到牧地以及从牧地回来的人,常常几天没有草料供给。正当在牧地时,白天拴在棚里,不能躺卧休息;晚上到野外放牧,突然发生雷暴风灾,马匹走失,不知所在,有在几十上百里外找到的。雨水霜露不时,感染寒疾,往往死去的十常有三四。患病而归,死在槽枥以及缴纳换马的,不在统计之列。牧马人每年受榜文处罚的,常以千计。又牧地多占用良田,牧马人侵扰乡里棚井,摊派没有安宁的年份,公私都以此为苦。所以命令曾孝宽比较考察。等到诏书下达,人们认为便利,计算租入以补充草料,还有盈余。自内外班直都有盈余,据密院时政记。又说:百年积弊,一朝而除,是因为皇上决断不疑。现在删去。
后来,皇上谈论牧马之事,王安石说:“牧马每几年繁殖,就遭遇灾害损耗减少。”曾孝宽说:“这是因为不下槽所以没有损耗。不然,死去的马就多了。而议论的人认为草地租不足以补充上槽刍秣的费用。”王安石说:“把草地给耕种的人,那么所收的谷物不只是官租而已。古人用两石粟换一石秕,来养雁鹜,是因为重视食物。现在把牧地赋给百姓耕种,以扩大百姓的食物,那么刍秣虽然稍微减少,对于公家不值得可惜。”曾孝宽说:“现在的租已可补充九分之刍秣费用,而未租的地还多。”这段因朱史,大概是日录罢了,更详细考察。
壬申日,前武昌军节度推官王安国任崇文院校书。王安国常批评他哥哥王安石的所作所为,任西京国子监教授,沉溺于声色。王安石在相位,写信告诫他说:“应当放弃郑声。”王安国回信说:“王安国也希望哥哥远离佞人。”
官满到京师,皇上因为王安石的缘故召见对话,对王安国说:“你学问通古今,汉文帝是怎样的君主?”回答说:“三代以后,贤主没有像文帝的。”皇上说:“只是可惜他没有才能立法更制罢了。”回答说:“文帝从代地来,夜入未央宫,在呼吸俄顷之际定变故,诸将都是武夫都屏息待命,恐怕没有才能的人不及此。然而能用贾谊的话,对待群臣有节制,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起礼义,几乎达到刑罚搁置,使一时风俗耻于说人过错,那么文帝比有才的人高一等了。”皇上说:“王猛辅佐苻坚,以小国而令必行。现在我以天下之大,却不能使人服从,为什么呢?”回答说:“王猛睚眦之忿必报,专教苻坚以严刑峻法杀人为事,这必定是小臣刻薄有误陛下的人,希望专以尧、舜、三代为法,理顺而势顺,那么下面哪有不服从的呢!”又问:“王安石执政,外论认为如何?”回答说:“只是遗憾聚敛太急,知人不明罢了。”皇上默然不悦。王安国初召对,人们认为必定得到经筵,因此别无恩命,很久才得到馆职。
王安国曾极力劝谏王安石,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都归咎于哥哥,恐为家祸。王安石不听,王安国在影堂哭,说:“我家灭门了!”又曾责备曾布以误惑丞相更变法令。曾布说:“你,是别人的子弟,朝廷变法,何预你事?”王安国勃然怒曰:“丞相,是我哥哥。丞相之父,即我父也。丞相因你的缘故,杀身破家,祸及先人,发掘坟墓,岂得不预我事邪?”此据王安国本传及司马光纪闻删修。林希《野史》说:富弼知河阳,陈襄为属县官,富弼很礼遇他。富弼从并门入相,陈襄在京师,在中牟迎接富弼。王安石笑着说:“以道事人,竟是这样吗?”从此轻视他。等到王安石执政,士大夫伺从阁下,谀佞百端,王安石喜欢他们为贤,随其佞媚厚薄,量授官位。有日到而夜不出者,有间日而至者,有王安石据厕而见之者。平时
故人以道义相期者,由是渐疏,小人谗曰:「此乃立异者。」安石果怒,书至不省,来亦不见。其弟安国学业文章与安石相上下,任气强悍,论事未尝少屈。安礼夸诞浇薄,尤能卑辞以结雱,安石于上前誉礼而毁国。二人召对,国不沾一命,礼即日改命,充校书。章望之、曾巩、孙侔三人者,忘形之交,其诗书相赞美,天下皆传之。安石既相,佞媚者日进,而三人者犹如平时,以语言诋忤之,书至不复视,径抵于地。布见其兄书未发封者,怀之而去。望之将死,为书谄安石,且祈赒其后。安石大笑曰:「髃儿妄为尔。」国从旁曰:「望之二字,似其手迹,曷少赒之?」安石不答,左右目其仆使急去。案:希所云国不沾一命,礼即日改命,充校书,此必误。国除校书,乃四年十月壬申。礼除校书,在五年正月乙酉。当是安国初对,别无恩命,久乃除校书。司马光所云,盖得其实,非礼除校书在国先也,故附注此。曾布匿其兄巩书及陈襄迎见富弼,鎫当考。讲义曰:安石之学尚不能同其弟,骮使天下同己乎?雱以父之道光于仲尼,安石以子之贤为崇政殿说书。子圣其父,父贤其子,而谓他人皆为流俗,宜哉!
译所以那些以道义相互期许的人,因此逐渐疏远,小人进谗言说:“这是标新立异的人。”王安石果然发怒,信送到也不看,人来了也不见。他的弟弟王安国学业文章与王安石不相上下,任性强悍,议论事情从未稍微屈服。王安礼夸诞浅薄,尤其擅长用卑辞来结交王雱,王安石在皇帝面前称赞王安礼而诋毁王安国。两人被召对答,王安国没有得到任何任命,王安礼当天就改任,充任校书郎。章望之、曾巩、孙侔这三个人,是忘形的朋友,他们的诗文相互赞美,天下都传诵。王安石执政后,谄媚的人日益进用,而这三个人还像平时一样,用言语诋毁触犯他,信送到不再看,直接扔在地上。曾布看见他哥哥曾巩未开封的信,揣着离开了。章望之将死时,写信谄媚王安石,并且请求救济他的后人。王安石大笑说:“这群小子妄为罢了。”王安国在旁边说:“‘望之’这两个字,似乎是他亲手写的,何不稍微救济他?”王安石不回答,左右的人示意仆人让他赶快离开。案:司马光所说王安国没有得到任何任命,王安礼当天改任充校书郎,这必定有误。王安国被任命为校书郎,是在四年十月壬申日。王安礼被任命为校书郎,在五年正月乙酉日。应当是王安国初次对答,没有别的恩命,很久后才被任命为校书郎。司马光所说的,大概得到了实情,并非王安礼被任命为校书郎在王安国之前,所以附注于此。曾布藏匿他哥哥曾巩的信以及陈襄迎接富弼,应当考证。讲义说:王安石的学问尚且不能与他的弟弟相同,何况让天下人与自己相同呢?王雱用父亲的道统光大孔子,王安石用儿子的贤能担任崇政殿说书。儿子认为父亲圣明,父亲认为儿子贤能,而说其他人都是流俗之人,真是应当啊!
丙子,命太常丞、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李承之察访淮南、两浙路常平及农田水利、差役事,因便体量近降盐法发运监司及州县施行次第,有无未尽利害以闻。究竟如何,承之察访,会要在九月二十八日。今从实录。旧纪书丙子中书检正官李承之察访淮南、两浙路,新纪不书。
诏虞部郎中、权发遣理欠凭由司张宗道,驾部郎中、权发遣户部判官王休复,屯田郎中、三司勾当公事胡宗道,鎫送审官东院,以御史蔡确言其不材故也。日录,五年五月六日更详之。
枢密副使□充言:「窃见在京及诸路州军断配军民,其中多为寒馁所迫,冒犯刑辟,窜伏他所,或遇冬寒上道,被创露肌肤,得活者十无一二。国家缘情立法,重轻具有常科,苟元犯止于配流,而必置之死地,殆非圣朝好生、钦□庶狱之意。欲乞自今杂犯配军所坐不至巨蠹者,每遇十一月后断刺讫,且留本处工役,至二月即递送所配州军。其已配未发,遇恩降,鎫依元断。如愿便之配所者,亦听。首获逃军,当递还本所者,准此。」从之。旧纪书诏罪人遇冬流配者,至中春乃遣。新纪因之。
丁丑,提举诸司库务勾当公事、右赞善大夫吕嘉问权发遣户部判官,编修删定南郊式,详定库务利害。
戊寅,手诏:「天下州军上供兵器,在仁宗时尝有指挥上罢。有司奉法不谨,逮今时有至者;又率皆苦恶,枉费牙钱运致。其令司农寺取索上供,所在一切罢之。」
己卯,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国家治平百余年,虽有国子监粗容春秋释奠斋庖之室,其中不足以容一生员【二七】。至于太学,即未尝营建,止是假锡庆院西北隅廊屋数十间,逼窄湫陋,生员才满三百人,即无容足之地;又官司未尝葺治,致使生员自相率敛,以葺补倾漏,因此限其员数不令过三百。欲乞赐锡庆院以为太学,仍修武成王庙以为右学,上以拟三王四代胶庠序学东西左右之制,下则无后于汉、唐生员学舍之盛。」诏将作监丞宋靖国、权发遣户部判官吕嘉问相度以闻。后靖国等言:「准诏改锡庆院为太学,修武成庙为右学。臣等今相度取太学锡庆院、朝集院、殿前都虞候廨舍为上舍、内舍、外舍讲堂及掌事人斋舍。自朝集院西廊以东,通殿前都虞候廨舍及天圣院为锡庆院、朝集院。」从之。以锡庆院广太学,旧纪在十一月丁酉,新纪因之,今并书。
庚辰,诏:「自今吏民犯杖以下,情可矜者,听赎钱以充助役。不当赎而赎者,监司纠正之。」
诏泸州合江进士鲜于之邵,令本州岛给钱五十千乘驿赴阙,委中书召问,量材录用。以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之邵尝进本州岛差役利害文字,其陈利病皆可施行故也。
枢密院请降宣下汴口,踏逐年来开汴口处【二八】。上批:「近差杨永钊、周良孺同勾当汴口使臣踏逐,就用旧处,中书已施行,此宣更不须降,仍自今责令都水监遵守。祖宗以来,汴口每岁随河势向背,改易不常,其处于春首发数州夫治之。」
河阴同提举催促辇运、都官郎中应舜臣上言:「汴口得便利处,可岁岁常用,何必屡易,公私劳费?盖汴口官吏欲岁兴夫役,以为己利耳。今訾家口在孤柏岭下最当河流之冲,水必不至乏绝。自今请常用之,勿复更易。或水小,则为辅渠于下流以益之;大,则开诸斗门以泄之。」王安石善其议,擢舜臣权发遣盐铁判官,于是汴口即用旧处。应舜臣未详何许人,四年六月,自河阴提举催促辇运与提举诸司库务勾当公事贾丙□□,鎫权发遣盐铁判官。据司马光日记云,王安石善其议,擢舜臣权三司判官,即此事也。诏汴口即用旧处,此据御集,在十月而空日,今附月末。五年五月十三日,周良孺迁官,可考。
是月,废汉阳军为汉阳县,汉川县为镇,鎫隶鄂州。省恩州清阳县入清河。又省庆州华池、乐蟠二县,置合水县。
河溢卫州王供埽【二九】。此据河渠志十月事。
注 释
【一】及铨曹合注官人「合」原作「舍」
译丙子日,任命太常丞、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李承之为察访使,负责考察淮南、两浙路的常平法及农田水利、差役事务,并顺便核查近期颁布的盐法、发运监司以及州县执行的先后次序,将其中未尽的利弊情况上报朝廷。究竟如何,李承之进行察访,关键日期在九月二十八日。现在依据实录记载。旧纪记载丙子日中书检正官李承之察访淮南、两浙江路,新纪未记载。
下诏任命虞部郎中、权发遣理欠凭由司长张宗道,驾部郎中、权发遣户判官王休复,屯田郎中、三司长勾当公事胡宗道,全部调任审官东院,这是因为御史蔡确弹劾他们无才无德。日录记载,五年五月六日对此有更详细的记录。
枢密副使□充上言:“我私下看到京城及各路州军判处流配或刺配的军民,其中很多是因为贫困饥饿所迫,触犯刑法,逃窜隐藏在其他地方,有的遇到冬天寒冷时上路,受伤且肌肤暴露,能活下来的十个人中不到一两个。国家根据情理制定法律,轻重都有常规条款,如果原本罪行只够判处流配,却一定要让他们死在路上,这恐怕不符合圣朝爱惜生命、慎重对待各类狱讼的本意。请求从今以后,杂犯流配军中所犯罪行不至于造成巨大祸害的,每逢十一月后判决刺配完毕,暂且留在当地服劳役,到二月再递送到所配属的州军。那些已经判处流配但尚未出发,遇到恩赦降罪的,都依照原判决处理。如果愿意直接前往配所的,也听任他们。对于抓获逃军应当递送回原配所的,也照此办理。”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旧纪记载下诏罪人遇到冬天流配者,到仲春才遣送。新纪沿袭此说。
丁丑日,提举诸司库务勾当公事、左赞善大夫吕嘉问权发遣户判官,编修删定南郊仪式,详细审定库务的利弊。
戊寅日,手诏:“天下州军上供的兵器,在仁宗时曾有指令停止上供。有关部门奉行法令不谨慎,到现在有时还有上供的;而且大多质量低劣,白白耗费牙钱运输。命令司农寺索取上供物品,各地一律停止。”
己卯日,侍御史知杂事邓绾上言:“国家太平治理一百多年,虽然有国子监勉强容纳春秋释奠和斋庖的房屋,其中不足以容纳一名学生。至于太学,从未营建,只是借用锡庆院西北角几十间廊屋,狭窄低劣,学生刚满三百人,就没有立足之地;而且官府从未修缮,导致学生自己凑钱,来修补倾斜漏雨的房屋,因此限制学生人数不超过三百。请求赐予锡庆院作为太学,仍然修缮武成王庙作为右学,上以比拟三王四代胶庠序学东西左右的制度,下则不落后于汉、唐学生学舍的盛况。”下诏让将作监丞宋靖国、权发遣户判官吕嘉问相度后上报。后来宋靖国等人说:“遵照诏令将锡庆院改为太学,修缮武成庙为右学。臣等现在相度选取太学锡庆院、朝集院、殿前都督侯廨舍作为上舍、内舍、外舍讲堂及管事人斋舍。从朝集院西廊以东,连通殿前都督侯廨舍及天圣院作为锡庆院、朝集院。”朝廷采纳了他们的建议。以锡庆院扩建太学,旧纪记载在十一月丁酉日,新纪沿袭此说,现在一并记载。
庚辰日,下诏:“从今以后,吏民犯杖以下刑罚,情节值得怜悯的,允许赎钱以充助役。不该赎而赎的,由监司纠正。”
下诏泸州合江进士鲜于之邵,命令本州给钱五十千,乘驿车赴京,委托中书召问,根据才能录用。这是因为侍御史知杂事邓绾上言鲜于之邵曾进献本州差役利弊的文字,他所陈述的利弊都可以施行。
枢密院请求降下宣命到汴口,踏勘近年来开汴口的地方。皇上批示:“最近派遣杨永钊、周良孺会同勾当汴口使臣踏勘,使用旧处,中书已经施行,此宣命更不需要降下,并且从今责令都水监遵守。祖宗以来,汴口每年随河势向背,改易不固定,其处在春季发动数州夫役治理。”
河阴同提举催促辇运、都官郎应舜臣上言:“汴口得到便利的地方,可以年年常用,何必屡次更改,公私劳费?大概是汴口官吏想要年年兴修夫役,作为自己的利益罢了。现在訾家口在孤柏岭下最当河流的冲击,水必定不会匮乏断绝。从今请求常用它,不要再更改。或者水小,就在下游开辅渠以增加水量;水大,就开诸斗门以泄水。”王安石认为他的建议好,提拔舜臣权发遣盐铁判官,于是汴口才使用旧处。应舜臣未详何处人,四年六月,自河阴提举催促辛运与提举诸司库务勾当公事贾□□,都权发遣盐铁判官。据司马光日记说,王安石认为他的建议好,提拔舜臣权三司判官,就是此事。下诏汴口即使用旧处,此据御集,在十月但空日,现在附在月末。五年五月十三日,周良孺升官,可考。
这个月,废除汉阳军为汉阳县,汉川县为镇,都隶属鄂州。撤销恩州清阳县并入清河。又撤销庆州华池、乐蟠二县,设置合水县。
河水泛滥卫州王供埽。此据河渠志十月事。
注释
【一】及铨曹合注官人“合”原作“舍”
【二】入优等者依判超例升资「超」原作「起」,据同上宋会要及通考卷三四选举考改。
【三】即历任有举京官职官县令五人者与免试注官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裁定臣僚奏荐均同。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作「即历任有京官、职官、县令举主共及五人者,亦与免试放选注官」。通考卷三四选举考、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均作「若历任有举者五人,自与免试注官」。疑「举」下脱「主」字。
【四】许投状乞试「状」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补。
【五】博尽觽欢通考卷一二职役考、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均作「博尽觽议」,疑是。
【六】于是条谕诸路曰「谕」原作「论」,据同上二书改。
【七】以其钱同役钱随分数给之原作「以其钱同役钱给」,据同上二书补。
【八】即用旧定分数为投名衙前酬銟「名」原作「明」,据同上二书改。
【九】衙司县吏「司」原作「前」,据同上二书改。
【一○】以用则奏上疑误。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以其府界所行条目奏上之」。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奏上府界所在条目」。
【一一】中等并一县输原作「中等并为一输」,据同上二书删补。
【一二】析居者随所析阁本、活字本均同。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析居者随所析而升降其等」。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析居者随所析而定,降其等」。
【一三】又诏责郡县同上二书「又」均作「乃」。
【一四】衙前仍供抵拟同上二书均作「衙前仍供物产为抵」。
【一五】为法备具「具」原作「其」,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二书改。
【一六】帝是侁议「帝」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一七】而李瑜率二十三万缗有奇「二十三」,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通考卷一二职役考、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均作「三十三」。
【一八】及二三百者阁本、活字本均同。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作「及三四百者」,疑是。
【一九】则免最下等户「则」原作「侧」,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盖欲实军储于边郡「军」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七○之一二补。
【二一】十万余石同上书作「十万三千余石」。
【二二】外舍无员据上下文意,「员」上疑脱「定」字。
【二三】利其草粟之余与傔兵衣粮「兵」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四之一九补。
【二四】圉人侵扰闾里棚井「圉人」原作「园又」,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马政改。
【二五】此以不下槽故无耗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此」作「比」。
【二六】此必小臣刻薄有以误陛下者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续通鉴卷六八「小臣」均作「小人」。
【二七】其中不足以容一生员宋会要职官二八之八作「不足以容诸生」。通考卷四二学校考作「而生员无所容」。
【二八】踏逐年来开汴口处阁本、活字本「年来」均作「来年」,疑以「来年」为是。
【二九】王供埽「王」原作「正」,据宋会要方域一五之八、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四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八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四年(辛亥,1071)
全 文
十一月壬午朔,权襄邑县都监杨复为开封府界东路都巡检兼教阅保甲,仍令提点司访察诸县巡检有不练武艺者,奏选官代之。去年十二月【一】乙丑,初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可考。九月二十四日,初习武艺。
诏:应朝廷擢用才能、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中书、枢密院各专令检正、检详官一员月以事状送进奏院,篃下诸路。旧纪书诏以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颁告天下,新纪因之。
又诏审官东院每季具知州军、通判阙,及合入知州、通判人姓
译【二】进入优等的人,依照判定的超例提升资历。“超”字原作“起”,根据上述《宋会要》及《通考》卷三四《选举考》改正。
【三】即历任有举主京官、职官、县令五人的人,与免试注官相同。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裁定臣僚奏荐均同。《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作“即历任有京官、职官、县令举主共计五人的人,也与免试放选注官”。《通考》卷三四《选举考》、《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均作“若历任有举主五人,自然与免试注官”。怀疑“举”字下脱漏了“主”字。
【四】允许投状请求考试。“状”字原脱,根据《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补入。
【五】博尽众欢。《通考》卷一二《职役考》、《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均作“博尽众议”,怀疑是正确的。
【六】于是条谕各路说。“谕”字原作“论”,根据上述两书改正。
【七】用那些钱连同役钱,按照分数发放。原作“用那些钱连同役钱发放”,根据上述两书补入。
【八】即沿用旧定的分数作为投名衙前的酬偿。“名”字原作“明”,根据上述两书改正。
【九】衙司县吏。“司”字原作“前”,根据上述两书改正。
【一○】因为使用就奏上,怀疑有误。《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将其府界所行的条目奏上”。《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奏上府界所在的条目”。
【一一】中等并为一县输纳。原作“中等并为一输”,根据上述两书删改补入。
【一二】析居者随所析。阁本、活字本均同。《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析居者随所析而升降其等级”。《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析居者随所析而定,降低其等级”。
【一三】又下诏责成郡县。上述两书“又”均作“乃”。
【一四】衙前仍供给抵拟。上述两书均作“衙前仍供给物产作为抵偿”。
【一五】法令完备具备。“具”字原作“其”,根据阁本、活字本及上述两书改正。
【一六】皇帝赞同侁的议论。“帝”字原脱,根据上述两书补入。
【一七】而李瑜率领二十三万缗有余。“二十三”,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未》卷七○《役法》、《通考》卷一二《职役考》、《史》卷一七七《食货志均作“三十三”。
【一八】以及二三百的人。阁本、活字本均同。《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作“以及三四百的人”,怀疑是正确的。
【一九】就免除最下等户。“则”字原作“侧”,根据阁本、活字本及上述书改正。
【二○】大概想要充实军储于边郡。“军”字原脱,根据《宋会要》食货七○之一二补入。
【二一】十万余石。上述书作“十万三千余石”。
【二二】外舍没有员额。根据上下文意,“员”字上怀疑脱漏了“定”字。
【二三】利用草粟的剩余,供给傔兵的衣粮。“兵”字原脱,根据《宋会要》兵二四之一九补入。
【二四】圉人侵扰闾里的棚井。“圉人”原作“园又”,根据上述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马政》改正。
【二五】这是因为不下槽,所以没有损耗。上述《长编纪事本末》“此”作“比”。
【二六】这一定是小臣刻薄,有误导陛下的人。《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续通鉴》卷六八“小臣”均作“小人”。
【二七】其中不足以容纳一个生员。《宋会要》职官二八之八作“不足以容纳诸生”。《通考》卷四二《学校考》作“而生员无处容纳”。
【二八】踏逐年来开汴口的地方。阁本、活字本“年来”均作“来年”,怀疑以“来年”为是。
【二九】王供埽。“王”字原作“正”,根据《宋会要》方域一五之八、《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起讫时间:起自神宗熙宁四年十一月,止于该年十二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八
帝号:宋神宗
年号:熙宁四年(辛亥,1071年)
全文
十一月壬午朔,暂代襄邑县都监的杨复担任开封府界东路都巡检,兼管教阅保甲,仍然命令提点司访察各县巡检中不熟习武艺的人,奏请选拔官员替代他们。去年十二月【一】乙丑,初次设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可以考证。九月二十四日,初次习练武艺。
下诏说:凡是朝廷提拔任用才能、赏功罚罪,事情可以作为惩戒劝勉的,中书、枢密院各专门命令检正、检详官一员,每月将事迹状况送进奏院,抄录下发各路。旧纪记载诏书将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颁布告知天下,新纪沿袭它。
又下诏审官东院每季具列知州军、通判的空缺,以及符合进入知州、通判人选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