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四
当移镇。」曾公亮曰:「移镇必不乐,不如且已。」上曰:「蔡挺已尝转官,逵如何且已?」公亮言程戡例,安石曰:「节度使岂可轻授?人知陛下吝惜名器,逵亦必绝望,程戡例固难用于今日。」上曰:「节度使诚可惜。」既又与枢密院议之,文彦博议与曾公亮同,彦博曰:「唐时藩镇从尚书转,唐书云:『军中但闻尚书转仆射。』武臣与文臣不同,文臣不计官职,但知报国,武臣不免计较官职。」安石曰:「唐时藩镇与今日事势不同。太祖使将帅平江南,尚只锡钱。今逵何功,便敢望节钺。」彦博曰:「太祖时事与今日又不同。」上曰:「郭逵不至如此。若果如此,尤当节限,不可妄与官职。唐藩镇与今日事势不同,今移镇再任,厚加锡赐可也。」
译应当改任其他镇守之地。」曾公亮说:「改任镇守之地他一定不乐意,不如暂且作罢。」皇上说:「蔡挺已经升过官,郭逵怎么可以暂且作罢?」曾公亮引用程戡的先例,王安石说:「节度使的职位岂能轻易授予?人们知道陛下吝惜名位和器物,郭逵也必然绝望,程戡的先例固然难以适用于今天。」皇上说:「节度使的职位确实可惜。」随后又与枢密院商议此事,文彦博的意见与曾公亮相同,文彦博说:「唐朝时藩镇将领由尚书转任,《唐书》记载:『军中只听说尚书转任仆射。』武臣与文臣不同,文臣不计算官职高低,只知道报效国家,武臣难免计较官职大小。」王安石说:「唐朝藩镇与今日的事势不同。太祖皇帝派遣将帅平定江南,尚且只赏赐钱帛。如今郭逵有什么功劳,就敢期望获得节度使的印信?」文彦博说:「太祖时的事势与今日又不同。」皇上说:「郭逵不至于这样。如果真像这样,尤其应当节制限制,不可随意授予官职。唐朝藩镇与今日的事势不同,如今改任镇守之地并再次任职,多加赏赐就可以了。」
兵部员外郎、直昭文馆傅尧俞权发遣盐铁副使。先是,三司副使阙,执政拟用尧俞,上曰:「尧俞苟且。」比上殿,乃言:「诸路转运使太急,州县不得自如,宜稍令□。」曾公亮曰:「比多举此人作言事官者。」王安石曰:「尧俞正是合流俗养誉之人,不可令作言事官。但今资序可为省副者更无人,所以姑用之。」公亮谓尧俞当正除,安石不欲令权佥,以为当正除。【一】
是日,韩缜超除待制,安石因不果争,退乃密启上,谓尧俞但当权发遣,亦不当权。上从安石奏,令权发遣。公亮固争,上乃令权。既而批付中书曰:「昨尝谕卿等,以尧俞性缓,趋向因循,宜别择人。后以中外难得人材,遂不克改。今再详尧俞资序甚浅,先朝自知谏院擢为御史知杂,实不曾受命,寻出补外官。丁忧服除,到阙未久。今兹超越伦辈,擢置要职,恐无以鼓动务切实之流,而因循者得以侥幸。今既命之,虑难以夺,可止权发遣。」安石恶尧俞不附己,故专以资序抑之。时敕已付合门,复亟改命。
权庆州东路巡检、内殿承制姚兕迁四官;北路都巡检供备库副使林广,柔远寨蕃部巡检、内殿崇班赵余庆,各迁三官;环庆路都监、文思副使安成,庆州大顺城界蕃部巡检、内殿崇班赵余德,各迁两官;余各迁一官。兕等以西贼入寇,进战有功,故赏之。兕,五原人。广,莱州人也。旧纪于戊午日书夏人寇庆州,巡检姚兕等败之。新纪书是月庆州巡检姚兕败夏人于荔原堡,钤辖郭庆、都监高敏死之。庆、敏事在是月二十四日辛巳。
先是,环庆钤辖李信与贼战荔原堡北,不利。广将兵深入,破十二盘等四寨、喀托克邛州堡【二】,攻白豹、金汤城,皆先登。夜过洛河,有贼来袭,广扬声令军中选弩数百列岸侧待贼,实卷甲疾行。贼闻,疑不敢渡。广以兵护走马承受中使行边,至怀安镇,还,将及乌鸡川,遽率觽由闲道蔽山而行。道遇属羌,以路险远告,广不听。贼果伏兵乌鸡川,及闻广已由他道还,遂引去。而属羌来告者亦贼谍也。贼既不得广,乃益兵攻柔远。初,柔远外城处属羌,贼攻外城急,广夜纳其老幼保内城。诸将以为属羌反复,虞有他变,广曰:「属羌久为藩翰,急时弃之,后不为我用。」贼初围城,广预戒守者,有变不得轻动。已而火起积薪中,城守寂然,贼计不得行。翌日,贼置马平川,大持攻具来,觽恟惧,广即被甲引兵开他门,示将出夺其马。贼去城救马,广复入,遂得益修守备。因募属羌敢死者夜出潜攻贼营,贼数不利,引去。王安石日录:七月二十一日,与密院进呈庆州得首级官员,上差定其赏,甚精悉。又言林广先设计谋,故优与迁转。御集:三年八月五日,下环庆经略司奏,林广先设计谋,会合兵马杀退西贼。画到图子,一面书贴逐人与贼斗敌去处以闻。上批:见勘李信等,可趣令结案。昨得功将官安成并将校,不知推恩指挥曾与未曾降下。按实录,广迁三官,安成迁两官,在八月二日矣,御批盖问此也。又广先设计谋,不知何等,据广本传附见,更须考详。四年六月十一日,宣司言:贼围柔远寨,广与李克忠开城纳蕃兵,并力攻守。广赐银三百两。
上批:「泾原等路谍报西贼结集,举国人马七十以下、十五以上,取八月半入寇绥州及分兵犯甘谷城。已差韩缜为本路经略使,可免谢辞,令上殿讫速赴本任。王安石尝言陕西诸帅,稍探得西人欲作过,即勾下番兵马,宜约束勿使然。庆历中,西事所陷没不过十万人许,天下一岁饥馑疾疫,所死何翅十万人,于天下未觉有损也。天下以西事故大困穷者,缘妄费粮饷耳,此最方今所当戒。」于是,安石奏曰:「西人岂无邻敌,如何七十以下、十五以上尽来而不忧邻敌窥夺其国?若果耳,则是西人无谋,亦不足畏。苻坚举国南伐,故为东晋所败。东晋非能败苻坚,以苻坚驱率举国之人,既不乐行,则自溃而败故也。以臣料之,此或西人张虚声,使我边帅聚兵费粮草,粮草
译兵部员外郎、直昭文馆傅尧俞暂代盐铁副使。在此之前,三司副使职位空缺,执政大臣打算任用傅尧俞,皇上说:“傅尧俞做事苟且。”等到傅尧俞上殿时,他说:“各路转运使过于急切,州县不能自主,应当稍微放宽。”曾公亮说:“近来多有人举荐此人担任言事官。”王安石说:“傅尧俞正是迎合世俗、博取名声的人,不可以让他担任言事官。只是如今资历顺序可以担任省副的更没有人了,所以暂且任用他。”曾公亮认为傅尧俞应当正式任命,王安石不想让他暂代签署公文,认为应当正式任命。
当天,韩缜破格提拔为待制,王安石因此没能争辩,退朝后便秘密启奏皇上,说傅尧俞只应当暂代派遣,也不应当暂代。皇上听从了王安石的奏请,命令暂代派遣。曾公亮坚持争辩,皇上于是命令暂代。随后批付中书省说:“昨天曾告知你们,因为傅尧俞性情迟缓,趋向因循守旧,应当另外选择他人。后来因为内外难得人才,于是没能更改。如今再详细考察傅尧俞资历很浅,先朝从谏院提拔为御史知杂,实际上不曾接受任命,不久就出京补任外官。守丧期满,到京城不久。如今超越同辈,提拔到重要职位,恐怕无法激励务实的人,而让因循守旧的人得以侥幸。如今既然任命了他,担心难以撤销,可以只暂代派遣。”王安石厌恶傅尧俞不依附自己,所以专门以资历为由压制他。当时敕令已经交付合门,又急忙更改任命。
暂代庆州东路巡检、内殿承制姚兕晋升四级;北路都巡检供备库副使林广,柔运寨蕃部巡检、内殿崇班赵余庆各晋升三级;环庆路都监、文思副使安成庆州大顺城界蕃部巡检、内殿崇类赵余德各晋升两级;其余各晋升一级。姚兕等人因为西夏入侵,进战有功,所以赏赐他们。姚兕是五原人。林广是莱州人。旧史在戊午日记载西夏人侵犯庆州,巡检姚兕等人打败了他们。新史记载这个月庆州巡检姚兕在荔原堡打败西夏人,钤辖郭庆、都监高敏战死。郭庆、高敏的事发生在这个月二十四日辛巳。
在此之前,环庆钤辖李信与敌人在荔原堡北交战,不利。林广率领军队深入,攻破十二盘等四个寨子、喀托克邛州堡,攻打白豹、金汤城,都率先登城。夜间渡过洛河,有敌人来袭,林广扬言让军中挑选数百张弩排列在岸边等待敌人,实际上卷起铠甲快速行进。敌人听到,怀疑不敢渡河。林广率领军队护送走马承受中使巡视边境,到达怀安镇,返回,将要到达乌鸡川,突然率领众人从小路隐蔽在山中行进。路上遇到属羌,告知道路险远,林广不听。敌人果然在乌鸡川设伏,等到听说林广已经从其他道路返回,于是撤退。而来告知的属羌也是敌人的间谍。敌人没能抓到林广,于是增兵攻打柔远。起初,柔远外城住着属羌,敌人攻打外城很急,林广夜间接纳他们的老幼保护在内城。众将领认为属羌反复无常,担心有变故,林广说:“属羌长久作为屏障,危急时抛弃他们,以后就不会为我所用。”敌人起初包围城池,林广预先告诫守城的人,有变故不得轻举妄动。不久火从积薪中燃起,守城的人寂静无声,敌人的计谋没能实行。第二天,敌人把马放在平川,大举携带攻城器具而来,众人惊恐害怕,林广立即披甲率领军队打开其他城门,表示将要出去夺取他们的马。敌人离开城池去救马,林广又进入,于是得以加紧修筑守备。于是招募属羌中敢死的人夜间出城暗中攻打敌人营地,敌人多次失利,撤退。王安石日录:七月二十一日,与枢密院进呈庆州获得首级的官员,皇上裁定他们的赏赐,非常精细详尽。又说林广先设计谋,所以优厚地给予晋升。御集:三年八月五日,下达环庆经略司奏报,林广先设计谋,会合兵马击退西夏贼寇。画到图子,一面书写张贴逐人与敌人斗敌去处以闻。皇上批:正在审问李信等人,可以催促结案。昨天获得战功的将官安成并将校,不知推恩命令曾经下达没有。按实录,林广晋升三级,安成晋升两级,在八月二日了,御批大概问这个。又林广先设计谋,不知是什么,据林广本传附见,更须考详。四年六月十-日,宣司说:敌人包围柔远寨,林广与李克忠开城接纳蕃兵,并力攻守。林广赐银三百两。
皇上批:“泾原等路谍报西夏集结,全国人马七十以下、十五以上,取八月半入侵绥州及分兵侵犯甘谷城。已差韩缜为本路经略史,可以免除谢辞,令上殿后速赴本任。王安石曾说陕西诸帅,稍探得西夏人想要作乱,就勾下番兵马,应当约束不要这样。庆历年间,西夏战事所陷没不过十万人左右,天下一年饥荒瘟疫,所死何止十万人,对天下未觉有损。天下因为西夏战事大困穷的,是因为妄费粮饷,这是最应当在今日警戒的。”于是,王安石奏说:“西夏难道没有邻敌,如何七十以下、十五以上都来而不担心邻敌窥夺其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是西夏人无谋,也不足畏惧。苻坚举国南伐,所以被东晋打败。东晋并非能打败苻坚,因为苻坚驱率举国之人,既然不乐意前行,就自行溃败。以臣料想,这可能是西夏人张虚声,使我们边帅聚兵费粮草,粮草”
费则陕西困,陕西困则无以待西贼,而使我受其实弊也。」上又论及西事,以为城寨或为西人大兵所破则不便,所以边臣不免聚兵,安石曰:「未有事聚兵坐困粮食,则有事无以待敌。且陕西所以困者,以轻费粮草故也。今不聚兵则省粮草。假令西贼以大兵犯城寨,我坚壁以待之,彼悉力攻小城寨,小城寨被破,于彼未为得利,而于我苟能大省粮草,则犹不为失计,而况城寨又未必破坏乎?兵法以为『爱民可烦,精洁可辱【三】』。今惜破小城寨,则是可辱也;惜一小城寨而常聚兵费粮草,坐困陕西,则是可烦也。」上悦。此段乃七月十五日所录,朱本并附此,今从之。
译费用增加则陕西陷入困境,陕西陷入困境则没有物资来应对西夏贼寇,反而让我们承受实际的祸害。」皇上又谈到西夏战事,认为如果城寨被西夏大军攻破就不方便,所以边防大臣不免聚集军队,王安石说:「没有战事时聚集军队坐吃粮食,那么有战事时就没有物资来应对敌人。况且陕西之所以陷入困境,是因为轻视耗费粮草的缘故。现在不聚集军队就能节省粮草。假使西夏贼寇用大军侵犯城寨,我们坚守壁垒来等待他们,他们竭尽全力攻打小城寨,小城寨被攻破,对他们来说并未获得利益,而对我们来说如果能大大节省粮草,那也不算失策,何况城寨又未必会被攻破呢?兵法认为『爱护百姓可以忍受烦扰,保持军队精洁可以忍受屈辱』。现在吝惜小城寨被破,这就是可以忍受的屈辱;吝惜一个小城寨却常常聚集军队耗费粮草,坐困陕西,这就是可以忍受的烦扰。」皇上很高兴。这段是七月十五日所记录,朱本也附在此处,现在采纳它。
上又言:「今兵无纪律,有纪律则足以胜敌矣。」安石曰:「纪律所以自治,算数所以胜敌,故兵法曰:『多算胜,少算不胜,况于无算乎?』今非但无纪律,尤患无算数。」于是,上称鄜延走马欧育晓事,言:「欲西人和,则不须先自屈。比者作过,即先于问西人。谍中说必是缘边首领所为,如此语当待西人自言。」安石曰:「诚当如此,然今朝廷事未能初终皆举,若稍示西人以强,而西人未肯退听,则朝廷将何以待之?若交兵,则今日势所未能;若不交兵,则如何可已?先示强而后更摧屈,则尤为非便。度时事之宜,故姑务柔之,柔之未为失计也。」上论攻守之计,觽以为兵须委将帅,难从中制。安石曰:「兵虽不可中御,然边事大计,亦须朝廷先自定也。」此段乃七月二十五日所录,朱本并附此,今从之。
罢看详银台司文字所。熙宁二年八月置,今罢之。
己未,京西同巡辖斗门、太常博士侯叔献,著作佐郎杨汲,并权都水监丞,专提举沿汴淤溉民田。先是,或言祥符、中牟之民以淤田故大被水患,上问王安石,安石谓初不闻此。上乃遣内侍往视,还言民甚便淤田,而水患盖无有,且言汲等皆尽力。上复以语安石,安石曰:「今岁功绪未就,都水不协心故也。」且言来岁兴作之方,因命汲等并兼都水。此据司马日记并王安石日录增修,二年闰十一月戊申、十二月乙酉,三年正月辛亥、丙辰,可参照。又四年五月乙未。河渠志第三卷:三年三月,上谓王安石、韩绛曰:「淤田不协力者,卿知其故乎?」安石曰:「不知。」上曰:「都水所以沮坏者,以侵其职事尔。」安石曰:「若都水无意沮事,则固不当侵其职也。必欲任属,当以杨汲为都水监。然汲未经试用,陛下能使台谏无议论否?」上曰:「用新法权理资序有何不可?汲岂不愈于王荀龙?」安石曰:若用汲,使为之属,亦不能独济。盖每事礏于沈立、张巩,汲何能办集?别为一司,则畏其沮坏。」七月,上曰:「有言淤田侵民田稼、屋宇甚多。」安石曰:「不闻有此。有即宜闻之。」上乃令冯宗道往视。明日,上称宗道所奏,以为说者妄也。八月,以侯叔献、杨汲并权都水监丞,提举沿汴淤田。
阅环州弓箭手都虞候胡士元等骑射。补士元三班借职,以次补殿侍者九人。
庚申,分命辅臣祈雨。
增置司农寺丞一员,与主簿通为二员,从同判寺吕惠卿请也。寻诏寺丞月添支钱十五千;主簿京朝官十二千,选人【四】十千,无廨舍者月给宅钱五千。添支并给宅钱在八月癸未,今并附此。
上批:「陕西秋旱,又缘边见屯军粮草,宜早为计。」遂诏陕西转运使具西路见在粮草及约所支月日数目闻奏。
辛酉,光禄卿苗振责授【五】复州团练副使,前明州司理参军辛肃【六】特勒停,国子博士裴士尧依冲替人例。振坐前知明州不法及故入士尧罪,而肃以阿随故也。初,士尧知奉化县,振所为不法事下县,士尧皆格不行,振怒,械系士尧于狱,且文置其赃罪,案上,士尧勒停,经恩未得□用。已而士尧击登闻鼓自诉。至是,重罪皆得雪,独有带沽耗酒私罪徒一年,贷所监临坐赃论笞二十。会赦,故有是命。于是,尝签书士尧狱事者,虽去官,皆罚铜二十斤。通判丁諲降远小处差遣。又明州胥吏十人,挟振恣横,号「十大卿」者,内七人特编管。初,上欲止降丁諲,曰:「通判与知州体敌,不能救正,所以当深责。」王安石曰:「方今官小者,大抵莫肯任责以救正其长。若示不足责,则愈不知惧。」乃并罚之。
壬戌,上批付枢密院:「鄜延路奏,昨攻讨绥州侧近西贼堡寨有功将校可早处分。今戎事未息,边吏赏罚宜速。仍关中书,当给敕告者,限当日给之。」
癸亥,著作佐郎、同管勾淮南常平事林旦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旦,希弟也。旦与范育并命,育已见七月二十五日。
屯田郎中、权淮南转运副使孙珪,太常博士、集贤校
译皇上又说:“如今军队没有纪律,有了纪律就足以战胜敌人了。”王安石说:“纪律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计算谋划是用来战胜敌人的,所以兵法说:‘谋划多的胜利,谋划少的不能胜利,何况没有谋划呢?’现在不只是没有纪律,更令人担忧的是没有计算谋划。”于是,皇上称赞鄜延路走马承受欧育通晓事理,说:“想要西夏人和解,就不需要先自己屈服。近来他们犯下的过错,就先去询问西夏人。间谍说一定是边境首领所为,这样的话应当等待西夏人自己来说。”王安石说:“确实应当这样,然而现在朝廷办事不能从头到尾都做到位,如果稍微向西夏人显示强大,而西夏人不肯退让听从,那么朝廷将用什么来对待他们?如果交战,是现在的形势所不能允许的;如果不交战,又怎么可以停止?先显示强大而后又遭受挫败屈服,那就更加不利。估量时事的适宜,所以暂且致力于怀柔他们,怀柔他们并不是失策。”皇上谈论攻守的计策,众人认为军队必须委任将帅,难以从朝廷中央控制。王安石说:“军队虽然不可以从中央控制,然而边境事务的重大决策,也必须朝廷先自己确定。”这段记载是七月二十五日所录,朱本一并附在此处,现在遵从它。
罢除看详银台司文字所。熙宁二年八月设置,现在罢除它。
己未日,京西同巡辖斗门、太常博士侯叔宪,著作佐郎杨汲,都暂代都水监丞,专门提举沿汴河淤灌民田。在此之前,有人说祥符、中牟的百姓因为淤田的缘故遭受严重的水患,皇上询问王安石,王安石说起初没听说过这件事。皇上于是派遣内侍前往查看,回来报告说百姓非常便利于淤田,而水患实际上不存在,并且说杨汲等都尽力办事。皇上又把这话告诉王安石,王安石说:“今年工程没有完成,是因为都水监官员不齐心协力。”并且说了来年兴修工程的办法,于是命令杨汲等人兼任都水监职务。这是根据司马光的日记和王安石的日录增修的,二年闰十一月戊申日、十二月乙酉日,三年正月辛亥日、丙辰日,可以参照。又四年五月乙未日。《河渠志》第三卷记载:三年三月,皇上对王安石、韩绛说:“淤田不齐心协力的人,你们知道其中的缘故吗?”王安石说:“不知道。”皇上说:“都水监之所以阻挠破坏,是因为侵犯了他们的职权。”王安石说:“如果都水监没有阻挠破坏的意图,那么本来就不应当侵犯他们的职权。一定要委任属官,应当让杨汲担任都水监。然而杨汲没有经过试用,陛下能让台谏官员没有议论吗?”皇上说:“任用新法权理资序有什么不可以?杨汲难道不比王荀龙好吗?”王安石说:“如果任用杨汲,让他作为属官,也不能独自成功。因为每件事都受制于沈立、张巩,杨汲怎么能办成?另外设立一个机构,又害怕他们阻挠破坏。”七月,皇上说:“有人说淤田侵占民田庄稼、房屋很多。”王安石说:“没听说过有这种事。如果有就应当上报。”皇上于是命令冯宗道前往查看。第二天,皇上称赞冯宗道的奏报,认为说话的人是胡说。八月,任命侯叔宪、杨汲都暂代都水监丞,提举沿汴河淤田。
检阅环州弓箭手都虞候胡士元等人的骑射。补任胡士元为三班借职,按次序补任殿侍九人。
庚申日,分别命令辅佐大臣祈雨。
增设司农寺丞一员,与主簿总共为二员,是听从同判司农寺吕惠卿的请求。不久下诏司农寺丞每月增加支取钱十五千;主簿如果是京朝官增加十二千,选人增加十千,没有官舍的每月给宅钱五千。增加支取和给宅钱是在八月癸未日,现在一并附在此处。
皇上批示:“陕西秋天干旱,又因为边境驻扎军队需要粮草,应当早作打算。”于是下诏陕西转运使详细报告西路现有的粮草以及预计每月支出的数目上报。
辛酉日,光禄卿苗振被贬授复州团练副使,前明州司理参军事辛肃被特令停职,国子博士裴士尧按照冲替人的例子处理。苗振因先前任明州知州时不法以及故意入罪裴士尧,而辛肃因为阿附顺从的缘故。起初,裴士尧任奉化县知县,苗宪所做的事不法,下达县里,裴士尧都搁置不执行,苗宪发怒,把裴士尧枷锁关进监狱,并且罗织他的赃罪,案件上报,裴士尧被勒令停职,经过恩赦也没有得到任用。不久裴士尧击登闻鼓自诉。至此,重罪都得以洗雪,只有携带私酒牟利的私罪判徒刑一年,宽贷所监临坐赃论笞二十。恰逢赦免,所以有这个命令。于是,曾经签书裴士尧狱事的人,即使已经离职,都罚铜二十斤。通判丁諲被降职到偏远小处任职。又明州胥吏十人,依附苗宪恣意横行,号称“十大卿”的,其中七人被特编管。起初,皇上只想降职丁諲,说:“通判与知州地位相当,不能救正,所以应当深责。”王安石说:“现在官职小的,大抵都不肯承担责任来救正他们的上级。如果显示不值得责备,那就更加不知道畏惧。”于是一并惩罚他们。
壬戌日,皇上批示交付枢密院:“鄜延路奏报,先前攻讨绥州附近西贼堡寨有功的将校可以早点处分。现在战事未息,边境官吏的赏罚应当迅速。仍然关涉中书,应当给敕告的,限定当天给予。”
癸亥日,著作佐郎、同管勾淮南常平事务的林旦任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林旦,是林希的弟弟。林旦与范育同时任命,范育已在七月二十五日记载。
屯田郎中、权淮南转运副使孙珪
理、权开封府判官刘瑾,两易其任。初,珪受命奏事,上不以为然,故用瑾。孙珪所奏何为,当考。疑遣刘瑾乃王安石先为李定地也,当考。
译理、权开封府判官刘瑾,两次更换他的职务。起初,孙珪接受命令上奏事情,皇上不认为正确,所以任用刘瑾。孙珪所上奏的是什么内容,应当考证。怀疑派遣刘瑾是王安石事先为李定铺路,应当考证。
屯田员外郎、提举河北常平等事王广廉兼权发遣本路同提点刑狱。
诏直舍人院吕大防监司天监官详定今年八月进行朔望有无差谬。先是,崇天历以八月戊午为朔而望在十七日,司天中官正周琮撰明天历,则以己未为朔而望在十六日。琮言:「古今注历,望未有在十七日者」。崇天历官舒易简等言:「干兴元年历七月注十三日望,则今注十七日望不为非。」朝廷从易简等说,而琮争不已,故命大防详定。既而大防言:「易简等所指干兴历注十三日望,乃私历之误,已自屈伏。然据诸家历议虽有十七日为望之法,但颁历即无注十七日为望者。自天圣三年后,三望在十七日,皆注十六日为望。尽十七日晨度已前定,望犹属十六日夜故也。今年八月朔,于崇天历本经不当进,但于十六日注望可矣。」诏如大防议。
诏江淮发运【七】、湖北运司体量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服除往复贾贩,及令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供鯏照榸见轼妄冒差借兵卒事实以闻,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劾奏故也。景温与王安石连姻,安石实使之。穷治,卒无所得。轼不敢自明,久之,乞补外。上批出与知州差遣,中书不可,拟令通判颍州,上又批出改通判杭州。轼通判杭州,不得其时。墓志云知杂御史诬奏公过失,公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然轼自此留京师几一岁。明年夏末秋初,乃出都,由陈州赴杭州。按:轼有与其兄书,云六月除杭州倅乃明年事。今因谢景温劾奏遂附见。景温劾轼,已附注三月丁酉。轼例当作州,亦见彼注。案轼本传,云王安石恶其议论异己,遂以判官告院,当即此事也。
甲子,大理寺丞董京为内殿崇班。韩琦言京尝为南宫县令,捕贼有功,至是,因磨勘特换右职。
手诏:「今日亓赟引呈所教排手,观其进退轻便,不畏矢石,诚为利器。可令殿前、马军司于出军诸军步人指挥内,择抢手伉健者百人,依赟法教阅,艺精与免本指挥差役,仍留广捷排手二人为教头。」此段或可削。
乙丑,司马光对垂拱殿,乞知许州或西京留司御史台、国子监。上曰:「卿何得出外,朕欲申卿前命,卿且受之。」光曰:「臣旧职且不能供,况当进用?」上曰:「何故?」光曰:「臣必不敢留。」上沈吟久之,曰:「王安石素与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与安石善,但自其执政,违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苏轼辈,皆毁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岂如吕公着。安石初举公着云何,后毁之云何【八】,彼一人之身何前是而后非?必有不信者矣。」上曰:「安石与公着如胶漆,及其有罪不敢隐,乃安石之至公也。」上又曰:「青苗已有显效。」光曰:「兹事天下知其非,独安石之党以为是尔。」上又曰:「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鲜于侁在远,轼以奏□□□传之,韩琦赠银三百两而不受,乃贩盐及苏木、萞器。」光曰:「凡责人当察其情。轼贩鬻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素恶轼,陛下岂不知?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攻之,臣岂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官。」鲜于侁者,阆中人,尝为蔡河拨发,熙宁初,应诏言十六事,皆人君谨始者。上爱其文,出示御史中丞滕甫曰:「此文不减王陶。」
丙寅,以久旱御崇政殿,疏决系囚,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杖笞释之。
诏:「闻长安、同华等州秋旱特甚,已有流民往京西路就食。其令陕西,京西转运使速体量赈□,仍出常平仓粟,减价以利贫民。」于是,王安石进曰:「岁饥则移民就谷。今闻关西人入京西就谷,乃甚利也。」
大理寺言:「浯州羁縻州巡检、供奉官苗承佑不觉獠贼入界□掠汉民,会德音,当罚铜六斤。」上批:「职为捕盗,致贼肆行□略,不即擒捕,又奉朝旨,犹敢怠惰不出讨贼,可特勒停。」
庚午,召辅臣观谷于后苑。
龙图阁直
译屯田员外郎、提举河北常平事务的王广廉,兼任代理本路同提点刑狱。
下诏命直舍人院吕大防监督司天监官员,详细审定今年八月进行朔望推算有无差错。在此之前,崇天历以八月戊午日为初一,而望日在十七日;司天中官正周琮撰写明天历,则以己未日为初一,而望日在十六日。周琮说:“古今注释历法,望日从未在十七日的。”崇天历官员舒易简等人说:“干兴元年的历法七月注释十三日为望日,那么现在注释十七日为望日也不算错。”朝廷听从了舒易简等人的说法,而周琮争辩不止,所以命令吕大防详细审定。不久吕大防说:“舒易简等人所指的干兴历注释十三日为望日,乃是私人历法的错误,他们已经自己认输。然而根据各家历法议论,虽然有十七日为望日的说法,但颁布历法时就没有注释十七日为望日的。自天圣三年以后,三次望日在十七日,都注释十六日为望日。这是因为到十七日早晨度数之前已经确定,望日仍属于十六日夜的缘故。今年八月初一,按照崇天历的本经不应当进朔,只要在十六日注释望日就可以了。”下诏依照吕大防的意见办理。
下诏命江淮发运使、湖北转运司查核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在居丧服丧期满后往返经商贩卖,以及命令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供给证据,照察苏轼妄自冒领差借兵卒的事实上报,这是因为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弹劾奏报的缘故。谢景温与王安石结为姻亲,实际上是王安石指使的。彻底追查,最终一无所获。苏轼不敢自我辩白,过了很久,请求补任外官。皇上批旨外放给予知州差遣,中书省认为不可,拟定让他通判颍州,皇上又批旨改任通判杭州。苏轼通判杭州,并非当时的事。墓志铭说知杂御史诬告苏轼过失,苏轼未曾用一句话自我辩白,请求外任以避开此事,通判杭州。然而苏轼从此留在京城将近一年。第二年夏末秋初,才出京,从陈州赴任杭州。按:苏轼有给哥哥的信,说六月任命为杭州通判是第二年的事。现在因为谢景温弹劾奏报于是附记在此。谢景温弹劾苏轼,已附注在三月丁酉日。苏轼按例应当担任知州,也见彼处注释。查考苏轼本传,说王安石厌恶他的议论与自己不同,于是用判官告院的罪名弹劾,当即就是此事。
甲子日,大理寺丞董京任内殿崇班。韩琦说董京曾经担任南宫县令,捕贼有功,至此,因为磨勘特别换任右职。
手诏说:“今天亓赟引见呈献他所训练的排手,看他们进退轻便,不畏箭石,确实是利器。可以命令殿前、马军司在出征各军步兵指挥中,挑选勇健的抢手一百人,依照亓赟的方法训练,技艺精通的免除本指挥的差役,仍然留下广捷排手二人为教头。”这段或许可以删去。
乙丑日,司马光在垂拱殿对答,请求知许州或西京留司御史台、国子监事。皇上说:“你为何要出外,朕想重申你之前的任命,你暂且接受。”司马光说:“臣旧职尚且不能胜任,何况应当进用?”皇上说:“什么原因?”司马光说:“臣必定不敢留任。”皇上沉吟很久,说:“王安石一向与你交好,为何自我怀疑?”司马光说:“臣一向与王安石交好,但自从他执政以来,违背抵触很多。现在抵触王安石的人如苏轼等人,都毁掉他们平素的品行,用危法陷害他们。臣不敢躲避削职罢黜,只想苟且保全平素的品行。臣与王安石交好,难道比得上吕公着吗?王安石起初举荐吕公着怎么说,后来毁谤他怎么说,同一个人为什么先前是对的后来是错的?必定有不信的人。”皇上说:“王安石与吕公着如胶似漆,等到他有罪不敢隐瞒,这是王安石最公正的地方。”皇上又说:“青苗法已有显著成效。”司马光说:“这件事天下人都知道不对,只有王安石的党羽认为对罢了。”皇上又说:“苏轼不是好人,你误以为他好。鲜于侁在远方,苏轼用奏章传递给他,韩琦赠送三百两银子他不接受,却贩卖盐及苏木、萞器。”司马光说:“凡是责备人应当考察实情。苏轼贩卖牟利的利益,怎能比得上所赠的银子呢?王安石一向厌恶苏轼,陛下难道不知道吗?任用姻亲谢景温为鹰犬,让他攻击苏轼,臣怎能自保,不能不离开。况且苏轼虽然不好,难道不比李定不服母丧、不如禽兽,王安石喜欢他,竟想任用为台官强吗?”鲜于侁,阆中人,曾经担任蔡河拨发,熙宁初年,应诏陈述十六件事,都是关于君主谨慎开始的事。皇上喜爱他的文章,出示给御史中丞滕甫说:“这篇文章不减王陶。”
丙寅日,因为久旱,皇上在崇政殿,疏决系囚,杂犯死罪以下的减一等,杖刑、笞刑释放。
下诏说:“听说长安、同州、华州等地秋旱特别严重,已有流民前往京西路就食。命令陕西、京西转运使迅速查核赈济,仍然拿出常平仓的粮食,减价以利贫民。”于是,王安石进言说:“年成饥荒就迁移百姓去有粮食的地方。现在听说关西人进入京西就食,这是非常有利的事。”
大理寺说:“浯州羁縻州巡检、供奉官苗承祐没有察觉獠贼入境劫掠汉民,恰逢德音,应当罚铜六斤。”皇上批旨说:“职责是捕盗,致使贼人肆意劫掠,不立即擒捕,又奉朝廷旨意,还敢怠惰不出兵讨贼,可以立即勒令停职。”
庚午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谷物。
龙图阁直
上批:「闻卫州极旱,其令转运使赈□,仍蠲租税。」
辛未,两浙转运使太常寺少卿贾昌衡、同提点刑狱南作坊使李惟宝、前转运使光禄卿侯瑾,并降一官。昌衡仍降副使,余各降一等差遣。坐不劾祖无择、苗振,又考振课绩入中等故也。
先是,四月,夏人遣兵二万【九】侵绥德城,筑八堡,近者四里。郭逵曰:「彼气方锐,不可与战,又不可止,但听使为之,俟其去而平之。」贼既成堡,各留二三百人戍之。五月,逵遣其将燕达等攻其二大堡,一日克之,余堡人皆逃去。敌筑八堡,当考八月戊午朔所书。时贼又筑堡于庆州荔原堡北,曰闹讹,在境外二十余里。及闻延州堡败,亦止不筑,申牙头求罢而兵留境上。蕃部巡检李宗谅地近敌堡,害其佃作,乃帅觽千余人与贼战于闹讹。李复圭使钤辖李信等助之,信按兵堡中不出。宗谅战不利,还趋堡,信开门执剑拒之曰:「经略命:敢入堡者斩!」宗谅还战皆没。复圭责信等观望。信等惧,丁未,引兵三千往十二盘击贼。十二盘亦在境外,非汉地也。信等先射,敌曰:「我与宗谅有仇,不与汝宋兵战。」信曰:「宗谅亦我熟户也。」复射之。敌曰:「汝真欲战也【一○】?」乃纵两翼围之,且令曰:「杀兵勿杀将。」又开围一角,使信等得逃去。朝廷闻之,命复圭酬赛。复圭使其将梁从吉等别破金汤、白豹、兰浪、萌门、和市等寨,赐复圭诏奖谕。七月壬寅,复圭又使其将李克忠袭金汤,贼伏兵冲之,断而为二,克忠东出延州,以余觽还。是月壬申,贼遂举国入寇。李复圭附传云:夏人十万筑垒于其境,不犯汉地。复圭徼幸边功,遣钤辖李信等三千人自荔原堡夜出袭击,不利,归罪斩信等,人以为噃。别破金汤、白豹、兰浪、萌门、和市。秉常举国入寇,屯榆林,去城四十里,九日而退。知杂御史谢景温劾复圭擅兴致寇,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此元佑本也。又云:夏人以兵十万距境上筑垒,而复圭遣钤辖李信等三千人自荔原堡约时袭击,信等逗遛,违师期取败。朝廷即庆州置狱劾信,斩之。复遣偏将梁从吉等别破金汤、白豹、兰浪、萌门、和市等寨,手诏褒赏。未几,秉常举国入寇,围大顺城,屯骑抵榆林,去州四十里,陕右大警。积九日,贼乃解围遁去。知杂御史谢景温劾复圭擅兴致寇,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此绍圣本也。王安石专主复圭,故绍圣史官辄改元佑本。然元佑本亦自不详。今用司马光日记删修。范镇作复圭墓铭亦为复圭缘饰,今不取。复圭在环庆喜生事,时庆州荔原堡纳西夏降人,且侵耕其地,夏人因此大举。五月丁未,趋闹讹堡筑城,觽号十万,又筑城于十二盘。蕃兵与战不利,复圭遣钤辖李信、监押种咏、都巡检刘甫、都监郭贵等以兵三千出战,大败归走。又遣都巡检林广等分兵出境,破贼城寨,夏人怨怒。至八月,举国犯大顺城。复圭每奏出兵,朝廷辄戒以非贼犯边及筑堡侵汉界,毋得深入邀利,复圭不遵行。十二盘所筑城在贼境,非汉界也。此元佑本所书。初,复圭在环庆,喜生事,时庆州荔原堡招纳西夏降人,且侵耕其地,夏人因此大举。五月丁未,趋闹讹堡筑城,觽号十万,蕃部巡检李宗亮【一一】领兵与战不利。又筑城于十二盘。复圭乃遣钤辖李信、监押种咏、都巡检刘甫、都监郭贵等以兵三千出战,大败归走。又遣都巡检林广等分兵出境,破贼城寨。夏人怨怒,至八月,举国犯大顺城,一路大警。方环庆路谍知西人欲修闹讹堡,朝廷止令复圭先以理道拦约,如西人拒捍,即与捉杀,不得贪争小利。及闹讹兵败,上颇罪复圭处事轻脱。至出兵战十二盘,手诏又戒以非贼犯边及筑堡侵汉界地,即毋得出兵,候将来毕工,羌贼兵解,别听旨。而十二盘所筑城乃非汉界,复圭不听命,故败。然此绍圣本所书。今参取删修,大抵以司马光日记为正。实录两本并称林广等破贼城寨,日记又称赵明之子袭和市,今从绍圣。附传出梁从吉姓名,而李克忠姓名则惟
译皇帝批示说:“听说卫州大旱,命令转运使赈济灾民,并免除租税。”
辛未日,两浙转运使、太常寺少卿贾昌衡,同提点刑狱、南作坊使李惟宝,前任转运使、光禄卿侯瑾,都被降一级官职。贾昌衡还降为副使,其余人各降低一等级差遣。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弹劾祖无择、苗振,并且考核苗振的政绩定为中等的缘故。
在此之前,四月,西夏派兵两万【九】侵犯绥德城,修筑八座堡垒,最近的距离只有四里。郭逵说:“敌军气势正盛,不可与他们交战,也不可以阻止他们,只任由他们去做,等他们离开后再平定。”敌军堡垒建成后,各留二三百人戍守。五月,郭逵派遣将领燕达等人攻打其中两座大堡垒,一天就攻克了,其余堡垒的人都逃走了。敌军修筑八座堡垒一事,应当考察八月戊午朔所记载的内容。当时敌军又在庆州荔原堡北修筑堡垒,名叫闹讹,在境外二十多里。等到听说延州堡垒战败,也停止修筑,申牙头请求罢兵但军队仍留在边境。蕃部巡检李宗谅驻地靠近敌军堡垒,妨害他的耕作,于是率领一千多人与敌军在闹讹交战。李复圭派钤辖李信等人协助他,李信按兵在堡垒中不出战。李宗谅战事不利,回奔堡垒,李信开门持剑拒绝他说:“经略使命令:敢进入堡垒的人斩首!”李宗谅回去再战,全都战死。李复圭责备李信等人观望不救。李信等人害怕,丁未日,率领三千军队前往十二盘攻击敌军。十二盘也在境外,不是汉地。李信等人先射箭,敌军说:“我与李宗谅有仇,不与你们宋兵交战。”李信说:“李宗谅也是我们的熟户。”又射箭。敌军说:“你真想交战吗【一○】?”于是展开两翼包围他们,并且下令说:“杀士兵不要杀将领。”又打开包围的一个缺口,让李信等人得以逃脱。朝廷听说后,命令李复圭酬谢将士。李复圭派将领梁从吉等人另外攻破金汤、白豹、兰浪、萌门、和市的寨子,皇帝赐诏褒奖李复圭。七月壬寅日,李复圭又派将领李克忠袭击金汤,敌军埋伏的军队冲击他们,将部队截断为二,李克忠向东突围到延州,率领剩余部队返回。当月壬申日,敌军于是倾国入侵。李复圭附传记载说:西夏人十万人在边境修筑堡垒,不侵犯汉地。李复圭侥幸求取边功,派遣钤辖李信等三千人从荔原堡夜间出击袭击,战事不利,归罪斩杀李信等人,人们认为这是冤屈。另外攻破金汤、白豹、兰浪、萌门和市。秉常倾国入侵,屯兵榆林,距离城池四十里,九天后退兵。知杂御史谢景温弹劾李复圭擅自兴兵招致敌寇,贬为保静军节度副使。这是元祐年间的版本。又说:西夏用十万军队在边境修筑堡垒,而李复圭派遣钤辖李信等三千人从荔原堡约定时间袭击,李信等人逗留拖延,违背军期导致战败。朝廷在庆州设置监狱弹劾李信,将他斩首。又派遣偏将梁从吉等人另外攻破金汤、白豹、兰狼、萌门、和市等寨,皇帝手诏褒奖。不久,秉常倾国入侵,包围大顺城,骑兵驻扎抵达榆林,距离州城四十里,陕西西部大举警戒。经过九天,敌军才解围逃走。知杂御史谢景温弹劾李复圭擅自动兵招致敌寇,贬为保静军节度度副使。这是绍圣年间的版本。王安石专主支持李复圭,所以绍圣年间的史官擅自修改元祐本。然而元祐本本身也不详细。现在采用司马光日记删修。范镇所作李复圭墓志铭也为李复圭掩饰,现在不采纳。李复圭在环庆喜欢生事,当时庆州荔原堡接纳西夏降人,并且侵占耕种他们的土地,西夏人因此大举进攻。五月丁未日,进军闹讹堡修筑城池,号称十万军队,又在十二盘修筑城池。蕃兵交战不利,李复圭派遣钤辖李信、监押种咏、都巡检劉甫、都监郭贵等率领三千军队出战,大败逃回。又派遣都巡检林广等人分兵出境,攻破敌军城寨,西夏人怨恨愤怒。到八月,倾国侵犯大顺城。李复圭每次上奏出兵,朝廷总是告诫说如果不是敌军侵犯边境以及修筑堡垒侵占汉界,不得深入求取利益,李复圭不遵行。十二盘所修的城池在敌军境内,不是汉界。这是元祐本所记载。起初,李复圭在环庆,喜欢生事,当时庆州荔原堡招纳西夏降人,并且侵占耕种他们的土地,西夏因此大举进攻。五月丁未日,进军闹厄堡修筑城池,号称十万军队,蕃部巡检李宗亮【一一】领兵交战不利。又在十二盘修筑城池。李复圭于是派遣钤辖李信、监押种咏、都巡檢刘甫、都监郭贵等率领三千军队出战,大敗逃回。又派遣都巡檢林广等人分兵出境,攻破敌军城寨。西夏人怨恨愤怒,到八月,倾国侵犯大顺城,一路大举警戒。当时环庆路间谍得知西夏人想要修筑闹讹堡,朝廷只命令李复圭先用道理拦阻约束,如果西夏人抗拒,就捉拿斩杀,不得贪图争抢小利。等到闹讹战败,皇上颇怪罪李复圭处事轻率。到出兵交战十二盘,手诏又告诫说如果不是敌军侵犯边境以及修筑堡垒侵占汉界地,即不得出兵,等候将来工程完毕,羌贼军队解散,再听旨意。而十二盘所修的城池并非汉界,李复圭不听从命令,所以战败。然而这是绍圣本所记载。现在参酌选取删修,大体以司马光日记为准。实录两个版本都称林广等人攻破敌军城寨,日记又称赵明的儿子袭击和市,现在遵从绍圣本。附传中列出梁从吉姓名,而李克忠姓名则只
日记有此耳,四年六月初十日并七月二十八日又有克忠事。案宋史本纪及李复圭传载此事,俱据元佑本编缉,而李信等之观望致败则略而不书,盖欲归狱于复圭故耳。续纲目载复圭既斩信等,复出兵追夏人,杀其老幼二百。与此小异,不知何所本也。
译日记中只有这些记载,四年六月初十日以及七月二十八日又有关于克忠的事情。查《宋史》本纪及李复圭传记载此事,都依据《元佑本编》编纂,而李信等人观望导致失败的情况则省略不写,大概是想要把罪责归咎于李复圭的缘故。《续纲目》记载李复圭斩杀李信等人后,又出兵追击西夏人,杀死了他们的老幼二百人。这与前面的记载稍有不同,不知道是根据什么史料写成的。
先是,上与王安石称王韶不可得,有建功名之意。安石为上言:「韶诚不可得,欲结连一带生羌,又能轻身入俞龙珂帐中,可谓有智勇。今其所擘画,决知无后害,惟须及早应副。」上曰:「今相度得事已审。」安石曰:「朝廷措置事诚要审,然亦要敏速,乃不失事机。如王韶所擘画,本路早从之,则无托硕、董裕之变。及有变,若早募获首恶,亦必已定迭。两事皆失于不敏速,遂至今未了。」又言:「韶欲于古渭置市易,非特一利而已。使蕃部得与官司交关,不患边人逋欠,既足以怀来蕃部,又可收其赢以佐军费。古渭固宜聚兵,但患财谷不足,若收市易之赢,更垦辟荒土,即将来古渭可以聚兵决矣。」上曰:「市易、耕田与招纳,乃是一事尔。」安石曰:「诚如此。臣闻亓赟说,并滔河一带为夏国所有,则绝买马之路,此又不可不招怀也。」上曰:「诚有此。」安石曰:「秦州常患地阔远难管摄,若得古渭蕃盛,因建军【一二】令救应侧近城寨,分秦州忧责,接引滔河一带蕃部,极为长利。如王韶者,令领古渭军事,亦无害也。臣闻亓赟说青唐族有七八万人,就令不及七八万人,固当有三四万人。朝廷取绥州,所费极多,然所利无几。今若得青唐,建以为军,其首领便与一诸司使副名目,令为军使,亦未为过。何则?秦州要得青唐要领,建以为军,使汉官辅之,又建古渭以为军,即秦州形势遂长足以抗西贼,一诸司使副何人不为而乃惜之乎?此事非陛下特达主张,则边帅度朝廷自来不能如此行事,必不敢议及。若使枢密院同议,亦必以未曾有此体例沮诘,惟陛下特达主张,然后此事可必成无疑也。向王韶奏状言一岁不过费二三千贯钱者,此是欲朝廷肯听从,所以不敢大作擘画。陛下须恢张此辈意气,令尽理经画,勿拘守自来体例。汉高祖封沛令,使乘轮驰骋,由此诸城皆向风慕利而降。今厚抚初附,则诸羌欣慕,争来投汉,然后可以收其酋领,明示约束,使异日为用。不然,则徒费料钱,不免与西人交通,临时不为用,实无补也。」此段并据八月十三日日录。朱本乃于十月己卯附见,非也,今改之。蒯通说武信君封范阳令,非汉高祖封沛令也。安石误记,今姑仍其旧。
于是,上令安石作书谕韶,且曰:「事当申经略司者,但令奏来。」安石因言:「韩缜虽粗有材气,然非欲建立功名者,陛下与一待制已满惬。内迫大臣议论,外又困于觽人语言,又本无立功名志气,兼见缜所辟人已草草,要恐未能副陛下任使,陛下常须驱策令向前乃可。今陛下主张王韶,议者必有以为因此更令人转嫉韶,适所以害之,此大不然。汉祖令陈平护军,平无行受金,诸将不服,高祖令尽护诸将,乃不敢言。人主须弹压得觽定,乃可立事。陛下用手诏戒饬缜辈,然不知痛行遣李师中使知警惧,则陛下不言,人自奔走以承圣旨;如其不能,虽手诏亦未免坏废也。璧如天以阳气兴起万物,不须物物浇灌,但以一气运之而已。陛下刚健之德长,则天下不命而自随;若陛下不能长刚德,则流俗髃党日强,陛下权势日削。以日削之权势欲胜日强之髃党,必不能也。」此段见十五日日录,今因之,附十四日辛未后。
壬申,王安石独对,上谓安石曰:「司马光甚怨卿。」安石曰:「何故?」上曰:「光前日上殿乞出,言谢景温言苏轼,必及举主,若朝廷责范镇,臣亦住不得;苏轼刚正,谢景温全是卿羽翼。」安石曰:「臣每称景温平直者,但见韩琦用事朝廷,士大夫号为有名者亦皆屈意交琦妻弟崔公孺,公孺至常人而争为延誉。韩琦见有名者皆为公孺延誉,便谓公孺有识可信,而士大夫因此凭托公孺进取,独景温不肯为公孺少屈,臣以此称之。」及□充为京西转运使,遇公孺如常人,不加礼。上因问□充可为两府否,安石曰:「充乃臣亲家。」上曰:「不须避此。」安石曰:「若以人望言,即□充亦合为两府。今两制如孙永、韩维,最为可者,然其志未尝欲助
译在此之前,皇上与王安石谈论王韶不可错失,有建功立业之意。王安石对皇上说:“王韶确实不可错失,他想要联结一带生羌,又能轻身进入俞龙珂的营帐中,可以说有智有勇。如今他所谋划的,决知没有后患,只须及早应承辅助。”皇上说:“现在相度事情已经审慎。”王安石说:“朝廷处置事情确实需要审慎,然而也需要敏捷迅速,才不失去事机。像王韶所谋划的,本路早听从他,就没有托硕、董裕的变故。等到有变故,如果早招募抓获首恶,也必定已经平定迭部。两件事都失于不敏捷迅速,于是至今没有完结。”又说:“王韶想在古渭设置市易,不仅仅是一利而已。让蕃部得以与官府交往,不担心边人拖欠,既足以怀柔蕃部,又可以收取盈余来补助军费。古渭固然适宜聚集军队,只是担心财粮不足,如果收取市易的盈余,再开垦荒地,那么将来古渭可以聚集军队就决定了。”皇上说:“市易、耕田与招纳,是一件事罢了。”王安石说:“确实如此。臣听亓赟说,并滔河一带被夏国占有,就断绝买马之路,这又不可不招抚怀柔。”皇上说:“确实有这种情况。”王安石说:“秦州常患地广远难管理,如果得到古渭蕃盛,因此建军,令救应侧近城寨,分担秦州的忧责,接引滔河一带蕃部,极为长远利益。像王韶这样的人,让他统领古渭军事,也没有害处。臣听亓赟说青唐族有七八万人,即使不到七八万人,固当有三四万人。朝廷夺取绥州,所费极多,然而所利无几。如今如果得到青唐,建立为军,其首领便给一个诸司使副的名目,让他做军使,也不为过。为什么呢?秦州要得到青唐要领,建立为军,让汉官辅佐他,又建立古渭为军,那么秦州形势就长久足以抵抗西贼,一个诸司使副何人不为而却吝惜他呢?这件事如果不是陛下特别通达主张,那么边帅揣度朝廷向来不能如此行事,必定不敢议论及此。如果让枢密院共同议论,也必定以未曾有此体例来阻挠诘问,只有陛下特别通达主张,然后这件事可以必定成功无疑。先前王韶奏状说一年不过花费二三千贯钱,这是想要朝廷肯听从,所以不敢大作谋划。陛下必须恢张这类人的意气,让他们尽力经画,不要拘守向来体例。汉高祖封沛令,让他乘坐轮车驰骋,由此诸城都向风慕利而降。如今厚抚初附,那么诸羌欣慕,争来投汉,然后可以收取其酋领,明示约束,使异日有用。不然,就徒费料钱,不免与西人交通,临时无用,实在无补。”这段都据八月十三日日录。朱本却在十月己卯附见,不对,现在改正它。蒯通游说武信君封范阳令,不是汉高祖封沛令。王安石误记,现在暂且保留其旧。
于是,皇上令王安石作书晓谕王韶,并且说:“事情应当申述经略司的,只让他奏来。”王安石因此说:“韩缜虽然粗有材气,然而不是想要建立功名的人,陛下给他一个待制已经满足。内迫大臣议论,外又困于众人言语,又本无立功名志气,兼见韩缜所辟人已草草,要怕未能副陛下任使,陛下常须驱策让他向前才可以。如今陛下主张王韶,议论者必定有认为因此更令人转嫉王韶,适所以害他,这大不然。汉祖令陈平护军,陈平无行受金,诸将不服,高祖令他尽护诸将,才不敢言。人主须弹压得众定,才可以立事。陛下用手诏戒饬韩缜辈,然而不知道痛行遣李师中使他知警惧,那么陛下不言,人自奔走以承圣旨;如果其不能,虽手诏也难免坏废。譬如天以阳气兴起万物,不须物物浇灌,只以一气运之而已。陛下刚健之德长,那么天下不命而自随;如果陛下不能长刚德,那么流俗群党日强,陛下权势日削。以日削的权势欲胜日强的群党,必定不能。”这段见十五日日录,现在因之,附十四日辛未后。
壬申,王安石独对,皇上对王安石说:“司马光很怨恨你。”王安石说:“什么原因?”皇上说:“司马光前日上殿乞出,说谢景温弹劾苏轼,必定及举主,如果朝廷责备范镇,臣也住不得;苏轼刚正,谢景温完全是你的羽翼。”王安石说:“臣每次称赞谢景温平直,只见韩琦用事朝廷,士大夫号为有名的也都屈意结交韩琦妻弟崔公孺,崔公孺至常人而争为延誉。韩琦看见有名的都为崔公孺延誉,便谓崔公孺有识可信,而士大夫因此凭借崔公孺进取,只有谢景温不肯为崔公孺少屈,臣因此称赞他。”及□充为京西转运使,遇崔公孺如常人,不加礼。皇上因此问□充可为两府否,王安石说:“□充是臣亲家。”皇上说:“不须避此。”王安石说:“如果以人望言,那么□充也合为两府。如今两制如孙永、韩维,最为可以的,然而其志未尝欲助
兴至理也。」上曰:「充比维辈却晓吏事。」又曰:「两府阙人多,须更得数人。」安石曰:「陛下曾说蔡挺亦必可用。惟有材之人敢作奸即最难测,陛下但深考道理,明用典刑,则人虽有材而欲为奸者,亦不敢萌奸心,如司马光辈,又安能惑陛下也!」
译这是符合事理的。」皇上说:「吕充比起吕维等人,却更懂得处理政务。」又说:「两府空缺的职位很多,必须再选拔几个人。」王安石说:「陛下曾说过蔡挺也一定可以任用。只有那些有才能的人如果敢于做奸邪之事,就最难揣测,陛下只要深入考察事理,明确运用法典刑罚,那么人即使有才能而想要做奸邪之事,也不敢产生奸邪之心,像司马光这类人,又怎么能迷惑陛下呢!」
癸酉,权三司使□充言:「三路屯聚士马,费用不赀。河北缘边,岁于榷货务给缗三二百万【一三】,以共便籴,非次应副不在其数;陕西近年出左藏库及内帑钱、银、紬、绢数百万计;河东岁支上京钞不少。当无事之时,常苦不足。乞自明年岁减江、淮漕米二百万石,委发运使于东南六路变易轻货二百万缗。五年外,漕米如旧,所得无虑缗钱千万,转致三路封椿,□为期限,与民变转见钱,兼令商人入粟,优给物货,委提点刑狱司主管,仍以三司封椿平籴备边钱斛为目。三司岁遣官三两员,点检催促。」诏三司度可否,三司请如充议,从之。仍诏止拨往河东、陕西更便州军椿管,依常平新法,量谷贵贱粜籴。
先是,充奏至,王安石以为钱当付之常平,常平新法本所以权边籴,待缓急也。曾公亮以为不然。上令付常平如安石议,公亮曰:「二百万石恐太多,不如止百万石可也。」安石曰:「今必欲变二百万石米,则米必陡贱;必欲置二百万贯轻货,则货必陡贵矣。」上曰:「止令客舟运米抵京师,即京师粜钱为便。」安石曰:「臣本议亦及此,然京师一岁欲粜二百万石米,即恐米复贱。兼数太多,即难籴。恐亦须令发运司度诸路有米贵处折钱或变为轻货乃便也。」
甲戌,诏庄宅副使程昉以修御河有劳迁一官,余第赏之。仍命同提点河北刑狱王广廉相度漳河等水利以闻。司马光日记云:带御器械程昉迁七资,赏开御河之劳也。先是,永济河自武城东趋永静军,后为黄河所截,北趋长芦泊。前骞又为黄河所阏,会地震,李村口决,北趋五千渠。至是,黄河东行。昉复开之,复循黄河故道趋永静军。河渠志:漳河,本西山水,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镇,与胡卢河合流。其后,变徙入于大河。熙宁三年八月,诏程昉、王广廉相视。四年二月开修,役兵一万人,长一百六十里。五年断工。管勾官程昉李宜之、知洺州黄秉推恩有差。先是,上论财用,文彦博曰:「足财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开,不出于东则出于西,利害一也。今大发夫开治,徙东徙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则或东西【一四】,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则有利而无害。苟为或东或西,利害一也,则禹何为乎?浚川何为乎?尽力沟洫,劳力先王所重,然以佚道使民,虽劳不可不勉。」后卒开之,民以为利。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役兵万人,已增入「上论财用」等语。自「先是」至「不可不勉」,四年五月十一日刘挚、杨绘云云。
诏差沿界河寨铺卒转送公用及私物者,以违制私罪论。从知雄州张利一请也。
权河北监牧使周革言:「本朝建黎阳为通利军,调度赋役与古不殊,而户口比古纔十分之一,民困于力役为甚。乞废军为县,还属卫州。」从之。旧纪于月末书废通利军,新纪不书。于是,上谓执政曰:「河北大抵立州县太多。」王安石因论秦用小邑并大城卒以致强及唐筑三受降城事,且曰:「今市人、公人不愿并合,并合即多进状,朝廷人多从之。已并复析者非一。小人狃见如此,所以每并一县,辄言不便;凡言不便,多是近县廨有资产豪宗及公人而已。朝廷若能察此,则河北州县可并处甚多也。」上问唐河北州县,安石曰:「唐时或是藩镇欲张虚名,纵唐州县亦不足问,但计方今利害何如尔。」陈瓘轻北重南之论当附此。
乙亥,诏殿前、马步军司,大辟囚并如开封府法送纠察司录问。
上批:「河北缘边安抚都监王光祖面奏,昨巡历至广信、安肃军,闻散青苗钱官吏多不听民自相团保,乃令上户均保下等贫民,亦有直以一村约度人数自配给者,可更广察访施行。」遂下河北缘边安抚司体量。后安抚司言:「二军并取民情愿在外结成保甲赴县,未尝抑勒,亦无以逐村计口支散者。」诏光祖具析以闻,已而特放罪。光祖,珪子也。
丙子,提举陕西常平等事苏涓等言:「鄜延、秦凤、泾原、环庆
译癸酉日,权三司使□充上言:“三路屯聚兵马,费用无法估量。河北沿边地区,每年从榷货务拨付二三百缗钱,用于便利籴买,非紧急情况的供应不在其内;陕西近年从内藏库及内帑支出钱、银、紬、绢数百万;河东每年支用上京钞也不在少数。在太平无事之时,尚且常常苦于不足。请求从明年起,每年减少江淮漕运米二百万石,委派发运使在东南六路变卖为轻便货物二百万缗。五年之后,漕米恢复原状,所得大约不下千万缗钱,转运至三路作为封桩储备,□定期限,与百姓变卖转为现钱,同时让商人入粟,优厚给予货物,委派提点刑狱司主管,并以三司封桩平籴备边钱斛为名目。三司每年派遣官员两三名,点检催促。”诏令三司斟酌是否可行,三司请求按照□充的意见办理,皇帝批准。又诏令只将款项拨往河东、陕西更便利的州军封桩管理,依照常平新法,根据谷价贵贱进行粜卖和籴买。
在此之前,□充的奏章到达,王安石认为钱应当交给常平仓,常平新法本来就是为了权宜边境籴买,以备缓急之用。曾公亮认为不是这样。皇帝命令交给常平仓,如同王安石的议论,曾公亮说:“二百万石恐怕太多了,不如只减百万石就可以了。”王安石说:“现在如果一定要变卖二百万石米,那么米价必定急剧下跌;如果一定要置办二百万贯轻便货物,那么货物必定急剧涨价。”皇帝说:“只命令客船运米抵达京师,就在京师粜卖换钱比较便利。”王安石说:“臣原本的议论也涉及这一点,然而京师一年想要粜卖二百万石米,恐怕米价又会下跌。况且数量太多,就难以籴买。恐怕也必须让发运司斟酌各路米价贵的地方折钱或变为轻便货物才便利。”
甲戌日,诏令庄宅副使程昉因修治御河有功升迁一官,其余人员按等级赏赐。又命令同提点河北刑狱王广廉考察漳河等水利情况上报。司马光日记记载:带御器械程昉升迁七资,是赏赐他开凿御河的功劳。在此之前,永济河从武城东流趋向永静军,后来被黄河截断,北流趋向长芦泊。前骞又被黄河阻塞,恰逢地震,李村口决堤,北流趋向五千渠。到这时,黄河向东流。程昉重新开凿,又沿着黄河故道趋向永静军。《河渠志》记载:漳河,本是西山水,由磁州、洺州南流入冀州新河镇,与胡卢河汇合。后来,改道流入大河。熙宁三年八月,诏令程昉、王广廉考察。四年二月开修,役使士兵一万人,长一百六十里。五年停工。管勾官程昉、李宜之、知洺州黄秉按恩例分别赏赐。在此之前,皇帝议论财用,文彦博说:“充足财用在于安定百姓,安定百姓在于节省力役。况且河流长久不开凿,不出于东面就出于西面,利害是一样的。现在大规模征发民夫开治,徙东徙西,有什么利益?”王安石说:“如果让漳河不从地中行,那么或者向东或者向西,为害是一样的。治理它让它在地中行,那么有利而无害。如果向东向西利害一样,那么大禹为什么要治水呢?浚川为什么要疏浚呢?尽力于沟洫,劳力是先王所重视的,然而用安逸之道役使百姓,虽然劳苦也不可不懈怠。”后来终于开凿了,百姓认为有利。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役使士兵万人,已增入“上论财用”等语。从“先是”到“不可不勉”,四年五月十一日刘挚、杨绘等人说……
诏令派遣沿界河寨铺卒转送公用及私人物品者,以违反制度私罪论处。这是听从知雄州张利一的请求。
权河北监牧使周革上言:“本朝建立黎阳为通利军,调度赋役与古代没有不同,而户口比古代才十分之一,百姓苦于力役非常严重。请求废除军改为县,归还隶属卫州。”皇帝批准。旧纪在月末记载废除通利军,新纪不记载。于是,皇帝对执政大臣说:“河北大致设立州县太多。”王安石趁机议论秦国使用小邑合并大城最终导致强大以及唐朝修筑三受降城的事,并且说:“现在市人、公人不愿意合并,合并就大多进呈状子,朝廷人多顺从他们。已经合并又分开的不是只有一次。小人习以为常如此,所以每合并一个县,就说便利;凡是说便利的,大多是近县廨有资产豪宗及公人罢了。朝廷如果能明察这一点,那么河北州县可以合并的很多。”皇帝问唐朝河北州县的情况,王安石说:“唐朝时或许是藩镇想要夸大虚名,纵然唐朝州县也不值得询问,只计算当今利害如何罢了。”陈瓘轻北重南的议论应当附在此处。
乙亥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死刑囚犯都按照开封府的法令送交纠察司录问。
皇帝批旨:“河北缘边安抚都监王光祖当面奏报,昨天巡视到广信、安肃军,听说散放青苗钱的官吏多不听从百姓自行结团保甲,而是命令上户均保下等贫民,也有直接以一个村约度人数自行配给的,可以更广泛察访施行。”于是下诏河北缘边安抚司体量。后来安抚司上言:“二军都取百姓情愿在外结成保甲赴县,未曾压迫,也没有以逐村计口支散的。”诏令王光祖详细分析上报,不久特别赦免了他的罪。王光祖,是王珪的儿子。
丙子日,提举陕西常平等事苏涓等人上言:“鄜延、秦凤、泾原、环庆”
等四路并边州军常阙军食,不免支移内地民赋,百姓苦于陆运。今欲自河、洛运入鄜延路至延州,自渭运入秦凤路至秦州,自泾运入泾原、环庆路至渭、庆州。又四路中绥德城尤远,亦可自河入无定河运至绥德城。」诏前知华阴县宁麟、前凤翔府普润县令梁仲堪乘驿行视以闻。
译等四路沿边州军常常缺乏军粮,不免要从内地调拨百姓的赋税来补充,百姓苦于陆路运输。现在打算从黄河、洛水运粮进入鄜延路,直达延州;从渭水运粮进入秦凤路,直达秦州;从泾水运粮进入泾原、环庆路,直达渭州、庆州。另外,四路中绥德城距离最远,也可以从黄河进入无定河,运粮直达绥德城。”皇帝下诏,让前任华阴县知县宁麟、前任凤翔府普润县县令梁仲堪乘驿马前往视察,并将情况上报。
先是,上问陕西粮草何以为计,王安石曰:「陕西陆地无可漕,惟厚与价,使民竞入中以供军粮尔【一五】。」上因问相度河、泾及无定河漕如何,王安石言:「未见奏至。」上曰:「亦恐或可为也。」安石曰:「向宁麟言见衢州山溪行舟,恐陕西或有类此者。臣言瞿唐峡习水者或可用于陕西。令麟相度,或欲得衢州及峡路习水者,即具以闻。」上言:「黄河无石碛,与山水不同,如何?」安石曰:「瞿唐峡方暴涨时,非复有石碛之患,但水湍急,难上下,须习彼水者乃能行。恐黄河上流及无定河亦如此。」因白上促麟等相度。其后,仲堪等奏至,中书户房言:「本处山河峻急,石碛险恶,恐难以通漕,乞罢前议。」从之。卒罢水运,据朱本。今新本削去,恐失事实,故复存之,但移见催麟等相度后。
是日,上又问东南民力如何,安石言其窘急,上以为生齿多故也。又问东南地荒辟如何,安石言:「荆湖、淮南固有地不辟,兼陂塘失修治,或修治不完固,或沟洫圩□废坏,州县吏失提辖,此地利所以未尽也。养民在六府,六府以水土为终始,治水土诚不可缓也。」
诏御史台定夺李定合与不合追服所生母丧。定既分析,上遂欲除定官如何【一六】,曾公亮:【一七】「不可,定未尝追服,当令礼官定夺。」王安石曰:「礼官陈荐今为长,岂可使礼官定夺?」乃送御史台。实录八月丙子乃送御史定夺。司马光日记于七月己酉载之,恐误也。
右谏议大夫燕逵卒。
戊寅,司勋郎中、权户部副使张景宪为辽主生辰使,供备库副使刘昌祚副之;主客郎中、户部判官李立之为正旦使,内殿承制刘镇副之。天章阁待制孙永为辽国母生辰使,供备库使杨宗礼副之;度支员外郎、直舍人院吕大防为正旦使,供备库副使张述副之。既而吕大防辞行,改命礼部郎中、开封府判官赵瞻。瞻十二月四日又以府判除知邓州,岂瞻亦辞行乎?不知又以何人代瞻。
中书上刑名未安者五条:
其一曰,岁断死刑几二千人,比前代殊多。自古杀人者死,以杀止杀也,不当曲减定法,以启凶人侥幸之心。自来奏请贷死之例,颇有未尽理者,致失天下之平。至如强爻□子盗,并有死法,其间情状轻重有绝相远者,使一例抵死,良亦可哀。若据为从情轻之人,特议贷命,别立刑等,如前代斩右趾之比,足以止恶而除害。自余凶盗,杀之无赦。禁军非在边防屯戍而逃者,亦可更□首限,以活壮夫之命,收其勇力之效。
二,徒、流折杖之法,禁网加密。良民偶有抵冒,便致杖脊,觽所丑弃,为终身之辱;愚顽之民虽坐此刑,其创不过累旬而平,则已忘其痛楚,又且无愧耻之心,是不足以惩其恶也。若令徒、流罪情理非巨蠹者,复古居作之法,如遇赦降,止可第减月日,使良民则免毁伤肌肤,但苦使之,岁满得为全人,则可以回心自新;顽民则囚之徒官,经历年岁,不能侵扰善良。如此则俗有耻格之期,官有给使之利。
三,刺配之法,大抵二百余件,愚民罕能知畏。使其骨肉离散,而道路死亡者甚多,防送之卒劳费尤苦。其闲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之坐移乡之法【一八】,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诸配军并减就本处,或与近地。凶顽之徒,自从旧法。编管之人亦迭送他所【一九】,量立役作时限,不得髡钳。
四,令州县考察士民【二○】,有能孝悌力田为觽所知者,委乡里耆老与令佐保明,州给付身帖,如遇有过犯杖已下情轻可恕者,特议赎罚,如再犯,复行科决。
五,奏听敕裁,条目繁多,致淹留刑禁,亦合删定。诏付编敕所,详议立法。
初,删定编敕官曾布上肉刑议,曰:
臣闻先王之制刑罚,未尝不本于仁。然而有断支体、刻肌肤以至于杀戮,非得已也。盖人之有罪,金赎不足以惩者,故不得已而加之墨;墨之所不可惩,故至于为劓、为剕、为宫,乃至乎为大辟。犹以为未尽也,则有被之鞭朴为已轻,宥
译在此之前,皇上询问陕西的粮草如何筹措,王安石说:“陕西陆路无法漕运,只有提高收购价格,让百姓争相运粮入仓以供应军粮罢了。”皇上于是询问考察黄河、泾河及无定河漕运的情况如何,王安石回答说:“尚未见到奏报到达。”皇上说:“恐怕或许也是可行的。”王安石说:“以前宁麟说看见衢州山溪中可行船,担心陕西也有类似的情况。臣说瞿塘峡熟悉水性的船工或许可以用于陕西。命令宁麟去考察,如果希望得到衢州及峡路熟悉水性的船工,就立即详细奏报。”皇上说:“黄河没有石碛,与山水不同,怎么行?”王安石说:“瞿塘峡在洪水暴涨时,不再有石碛的隐患,只是水流湍急,难以上下,必须熟悉那里水性的人才能航行。恐怕黄河上游及无定河也是如此。”于是禀告皇上催促宁麟等人去考察。后来,仲堪等人奏报到达,中书户房说:“当地山河陡峭湍急,石碛险恶,恐怕难以通漕,请求取消之前的提议。”皇上听从了。最终取消了水运,这是根据朱本记载。现在新本删去了这段,恐怕会丢失事实,所以重新保留,只是移到催促宁麟等人考察之后。
这一天,皇上又询问东南地区的民力状况如何,王安石说百姓处境窘迫危急,皇上认为是因为人口增多造成的。皇上又询问东南地区荒地开垦的情况如何,王安石说:“荆湖、淮南确实有土地没有开垦,加上池塘堤坝失修,或者修治不牢固,或者沟渠圩田废坏,州县官吏失职,这是地利没有充分发挥的原因。养育百姓在于六府,六府以水土为始终,治理水土确实不可迟缓。”
下诏御史台裁定李定是否应该追服生母之丧。李定已经陈述辩解,皇上于是想授予李定官职,曾公亮说:“不可以,李定未曾追服,应当让礼官裁定。”王安石说:“礼官陈荐现在担任长官,怎么可以让礼官裁定?”于是送到御史台。实录记载八月丙子日才送御史台裁定。司马光日记在七月己酉日记载此事,恐怕是错误的。
右谏议大夫燕逵去世。
戊寅日,司勋郎中、权户部副使张景憲担任辽主生辰使,供备库副使刘昌祓副之;主客郎中、户部判官李立志担任正旦使,内殿承制刘镇副之。又任命天章阁待制孙永为辽国母生辰使供备库使杨宗礼副之,度支员外郎、直舍人院吕大防御为正旦使,供备库副使张述副之,不久吕大防御辞行,改命礼部郎中、开封府判赵瞻。赵瞻十二月四日又以府判身份被任命为邓州知州,难道赵瞻也辞行了吗?不知道又由何人代替赵瞻。
中书省提出五条刑法不安定的问题:
第一条说,每年判处死刑的将近两千人,比前代特别多。自古以来杀人者死,以杀止杀,不应当随意减轻法定刑罚,从而开启凶恶之人侥幸的心理。历来奏请宽恕死刑的案例,有很多不尽合理的地方,导致失去天下的公平。至于像强盗、杀人、盗窃等罪行,都有死刑的规定,其中情节轻重相差极远,如果一律抵命,实在令人哀怜。如果根据从犯情节较轻的人,特别议定宽恕性命,另立刑等,如前代斩去右脚趾之类,足以制止恶行而消除祸害。其余凶恶盗贼,杀之无赦。禁军不在边防屯戍而逃跑的,也可以更改自首期限,以保全壮汉的性命,收其勇力之效。
第二条,徒刑、流刑折杖的法令,禁令更加严密。良民偶尔触犯,便导致杖脊,众人所鄙弃,成为终身的耻辱;愚顽的百姓虽然受此刑罚,伤口不过几十天就愈合,就已经忘记了痛苦,而且没有羞耻之心,这样不足以惩罚他们的恶行。如果让徒刑、流罪情理不是大恶的人,恢复古代居作的法令,如遇赦免,只可减少月日,使良民免于毁伤肌肤,只是苦役,年满后可成为完人,这样可以回心自新;顽民则囚禁在官府,经历年岁,不能侵扰善良百姓。这样则风俗有知耻的期限,官府有役使之利。
第三条,刺配的法令,大概有二百多条,愚民很少能知道畏惧。使得骨肉离散,而在道路上死亡的人很多,防送的士卒劳苦费用尤其痛苦。其中情节较轻的,也可以恢复古代徒刑流刑的移乡法令,等到再犯,然后决刺充军。各种配军都减到本地,或者就近地方。凶顽之徒,仍按旧法。编管的人也轮流送到其他地方,量立役作时限,不得剃发戴枷。
第四条,命令州县考察士民,有能孝悌力田为众人所知的,委托乡里耆老与令佐保明,州发给身帖,如遇有过犯杖以下情节较轻可恕的,特别议定赎罚,如果再犯,再行科决。
第五条,奏请听候敕裁,条目繁多,导致拖延刑禁,也应当删定。下诏付给编敕所,详细议定立法。
起初,删定编敕官曾布上奏肉刑议,说:
臣听说先王制定刑罚,未曾不本于仁。然而有断肢、刻肌肤以至于杀戮,是不得已的。大概人有罪,金赎不足以惩戒的,所以不得已而施加墨刑;墨刑所不可惩戒的,所以至于劓刑、剕刑、宫刑,乃至大辟。还认为未尽,则有鞭朴为已轻,宥
自唐、虞、三代,历数百千年,其治乱盛衰而世重世轻则有之矣,然而未之有改也。战国及秦,务为惨核,然后有参夷之诛,烹凿之酷。汉兴,与民休息,约法三章,而伤人诸刑犹莫之废;至文帝,遂除肉刑而定笞棰之令,外有轻刑之名,而死者盖愈多矣。后世因之,定为律令,大辟之次遂处以流刑,以代墨、劓、剕、宫之法,此不惟非先王流宥之意,而又失重轻之差。盖律之所谓流,方古之五流,益已轻矣。
古者井天下之地,夫授之田亩、宫室,宗族、坟墓、乡田同井,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故人人有安土重迁之意。及流之远方,则不授之田亩,不给之赒饩,徒隶困辱,以至终身,其距于死无几也。近世之民,离乡轻家,东西南北转徙而之四方,固不以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乃欲以惩创罪邻于死之人,盖已疏矣。况今又行折杖之法,则流、徒、杖、笞等之为古鞭朴之刑耳。夫死刑重,生刑轻,故犯法者多而鞭朴之不能禁止者,不幸皆置之于死,以刑为不忍而不免于杀之,是欲轻之而反重也。扬子曰:「肉刑之刑,刑也。」惟相时之宜而增损之,则轻重有伦,而不失古之所以制刑之意矣。盖治世刑重,乱世刑轻,故五刑之属三千,而周官大辟之罚五百,至穆王度时作刑,而大辟之属二百而已。今大辟之目至多,稍取其闲情实可贷者,处之以宫、剕之刑,则人之获生者甚觽。若军人逃亡应斩,贼盗赃满应绞,刖其足;犯良人于法应死,而情轻者处宫刑之类。至于劓、墨,则刺配之法稍已近之。降此而后,处以流、徒、杖、笞之罪,则制刑之等略备矣。
夫死刑之次,莫重于宫,今刑无罪之童幼以备阍寺之职,惟是习熟闻见,故天下莫以为非。诚取于法,应死之人刑而生之,苟以为不可,甚矣其惑且妄也。世之议者,必以谓肉刑之废,其由来久矣,今教化未行,风俗未成,而欲复古之刑,仁者之所不为也。此殆不然。夫刑期于无刑,辟以止辟,古之所以制世者无以易此。又况乎推先王之法,顺当时之变,明刑罚之□,而以生易死,以重即轻,其为仁也孰甚焉!至乎教化行,风俗成,而人犹有犯礼义、奸文网者,则刑之将不止于此矣。臣以谓宜于死刑下增剕、宫二刑,以代死罪之情轻者;裁定刺配之法,以仿古人劓、墨;其次乃处流罪,于理为当。于是,上问执政曰:「布所言肉刑,可即行否?」安石曰:「理诚如此,即行亦无害,但务斟酌。所当施肉刑者,如禁军逃走未曾结构为非,又非在征战处,诸合斩者,刖足可矣。」冯京以为坏军法,安石曰:「前代军法但行于战伐时,若罢兵,即解约束。律在军所与平时法自不同也。」上曰:「如盗贼可用肉刑更无疑,斩趾亦是近世法。」京言唐太宗亦终不用,安石曰:「太宗虽用加役流代斩趾,然流终亦不可独行,故唐已有决杖配流之法。盖当时自有别敕施行,不专用律。若专用律,则死罪外即用流法,无以禁奸,决不可行也。」检正中书户房公事曾布言:「近言刑统刑名、义理多所未安,乞加刊定。朝旨令臣看详。今条析刑统疏义【二一】,繁长鄙俚,及今所不行可以删除外,所驳疏义乖谬舛错凡百事,为三卷上之。」诏布看详刑统,如有未便,续具条析以闻。元佑实录四年五月二日庚申有此,朱史削去。王安石日录四年二月五日乃有上问曾布所论肉刑可行否,朱史却附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戊寅,不知孰是,当考。今姑从朱史,并布肉刑论就此书之,仍附驳律错谬事。
布始为编敕删定官,即言:「立法必本于律,律所未安,不加刊正,而独欲整齐一时号令,是舍其本而治其末也。」因乞先刊正律文。诏布条析具上。布言律疏义繁长鄙俚,及今所不行可删除外,凡驳其舛错乖谬百事,为三卷上之。诏布如有未便,续条析以闻。司马光云布素为王安石所厚,使之改定律文。不知究竟如何,当考。
中书又言:「奉手诏,以天下戍兵迎送役苦,欲开远官就移之法。勘
译从唐、虞、夏、商、周三代,历经数千年,世道的治乱盛衰、世风的厚重与轻浮确实存在,然而刑罚制度却没有改变。战国及秦朝,致力于严酷苛刻,于是有了连坐诛杀、烹煮凿刑的酷刑。汉朝兴起,让百姓休养生息,约法三章,但伤害人身的各种刑罚仍然没有废除;到了汉文帝,才废除肉刑而制定笞刑和杖刑的法令,表面上有减轻刑罚的名声,但实际上死的人反而更多了。后世沿袭这种做法,制定为律令,死刑之下就处以流刑,用来代替墨、劓、剕、宫这四种肉刑,这不仅不符合先王流放宽恕的本意,而且失去了刑罚轻重应有的差别。因为律法中所谓的流刑,比起古代的“五流”来说,已经轻得多了。
古代将天下的土地划分为井田,给农夫分配田亩、房屋,宗族、坟墓、乡里的田地都在同一井田内,守望相助,疾病时互相扶持,所以人人都有安土重迁的想法。等到被流放到远方,就不给他们田亩,也不供给他们粮饷,作为徒隶受困受辱,以至于终身,这距离死亡也没多远了。近世的百姓,离开家乡、轻视家业,东西南北辗转迁徙到四方,本来不把这当作祸患,而且服劳役一年后,就允许依附当地户籍,却想用这种刑罚来惩戒那些罪行接近死刑的人,这已经太疏漏了。况且现在又实行折杖法,那么流、徒、杖、笞等刑罚,不过是古代的鞭打和扑打罢了。死刑重,生刑轻,所以犯法的人多,而鞭打扑打不能禁止犯罪,不幸都把他们置于死地,因为不忍心用肉刑却免不了杀人,这是想要减轻刑罚反而加重了。扬雄说:“肉刑才是刑罚。”只有根据时势的适宜来增减刑罚,那么轻重就有条理,而不失古代制定刑罚的本意了。大概太平盛世刑罚重,乱世刑罚轻,所以五刑的条目有三千,而《周官》中死刑的处罚有五百条,到了周穆王根据时势制定刑罚,死刑的条目只有二百条罢了。现在死刑的条目非常多,稍微选取其中情节确实可以宽贷的,处以宫刑、剕刑,那么获得生存的人就很多了。比如军人逃亡应当斩首,贼盗赃物满额应当绞死,就砍掉他们的脚;侵犯良民按法律应当处死,但情节较轻的就处以宫刑之类。至于劓刑、墨刑,那么刺配的法令稍微接近一些。降低这些之后,再处以流、徒、杖、笞的罪刑,那么制定刑罚的等级就大致完备了。
死刑之下,没有比宫刑更重的了,现在对没有罪行的童幼施加宫刑来准备担任阉寺的职务,只是因为习以为常、耳闻目睹,所以天下没有人认为这是不对的。如果从法律上,对应当处死的人施加刑罚而让他们活下来,如果认为这不可行,那就太迷惑且荒谬了。世上的议论者,必定认为肉刑的废除,由来已久,现在教化没有推行,风俗没有形成,却想要恢复古代的刑罚,仁爱的人是不做的。这大概是不对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最终没有刑罚,用刑罚来制止刑罚,古代用来治理世道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更何况推行先王的法度,顺应当时的变化,明确刑罚的界限,用生刑替代死刑,用重刑替代轻刑,这其中的仁爱还有谁比得上呢!至于教化推行,风俗形成,而人还有触犯礼义、触犯法律网罗的,那么刑罚将不止于此了。臣认为应当在死刑之下增加剕刑、宫刑两种刑罚,用来替代死刑中情节较轻的;裁定刺配的法令,来仿效古代的劓刑、墨刑;其次才处以流刑,在道理上是恰当的。于是,皇上问执政大臣说:“曾布所说的肉刑,可以立即实行吗?”王安石说:“道理确实如此,立即实行也没有害处,只是务必斟酌。应当施加肉刑的,比如禁军逃走但没有结成团伙为非作歹,又不是在征战的地方,各种应当斩首的,砍掉脚就可以了。”冯京认为这会破坏军法,王安石说:“前代的军法只在战伐时实行,如果罢兵,就解除约束。律法在军中与平时的法律自然不同。”皇上说:“对于盗贼可以使用肉刑更没有疑问,砍脚趾也是近世的法律。”冯京说唐太宗最终也没有使用,王安石说:“太宗虽然用加役流替代砍脚趾,然而流刑最终也不能单独实行,所以唐朝已经有决杖配流的法令。大概当时自有别的敕令施行,不专门使用律法。如果专门使用律法,那么死罪之外就用流刑,无法禁止奸邪,决不可行。”检正中书户房公事曾布说:“近来议论《刑统》的刑名、义理多有不妥当的地方,请求加以刊定。朝廷旨意让臣审看。现在条分缕析《刑统》疏义,繁冗长且鄙俗,以及现在不行的可以删除之外,所驳斥的疏义乖谬错乱共一百件事,写成三卷呈上。”下诏让曾布审看《刑统》,如果有不便利的地方,继续条分缕析上报。《元佑实录》四年五月二日庚申有这条记载,朱熹的史书删去了。王安石的日记四年二月五日才有皇上问曾布所论肉刑可行与否,朱熹的史书却附在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戊寅,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应当考证。现在暂且跟随朱熹的史书,并把曾布关于肉刑的论述写在这里,仍然附带驳斥律法错谬的事情。
曾布开始担任编敕删定官,就说:“立法必须依据律,律中不妥当的地方,不加以刊正,却只想要整齐一时的号令,这是舍弃根本而治理末节。”于是请求先刊正律文。下诏让曾布条分缕析呈上。曾布说律疏义繁冗长且鄙俗,以及现在不行的可以删除外,总共驳斥其错乱乖谬一百件事,写成三卷呈上。下诏让曾布如果有不便利的地方,继续条分缕析上报。司马光说曾布一向被王安石所厚待,让他改定律文。不知道最终如何,应当考证。
中书又上奏说:“奉手诏,因为天下戍兵迎送役事劳苦,想要开启远官就近迁移的法令。勘
会川、广等路,远官往还动涉年岁,道路艰难,行李縻费,以此赴任稽迟,或多方规免,致在任者过期不得代,或久阙正官,差注不行,兼远方兵民迎送劳敝,欲应川峡、广南、福建七路除堂除、堂选知州外,委本路转运司置逐等差遣员阙簿,录逐官到任月日,成资替者到任及三年,三十月替者及一年,三年替者及一年半,收为阙次,依审官东院、流内铨例,逐月上旬检举员缺,牒所部州军阙报本处官【二二】。如见任官去替期半年以下,或已得替人,并许依本资序指射员阙,内京朝官监当合入亲民、合关升差遣,选人合入职官【二三】、令录及循资并听依。今任满日合入资序指射差遣,限检举后一年满日转运司定合差注人姓名【二四】,申审官东院、流内铨,保明申奏,降敕告差移。如旧任未满,或替人未到,仍听在旧任待阙。如新任非次阙官,即令赴新任。如阙有两人以上指射,差先得替人;县令即先差遣系奏举人,如俱系奏举,亦差先得替人。应本州岛官愿再授本州岛差遣、本贯川峡四路人愿再授本路差遣者,并听。其所使阙如一年内无人指射,即申审官东院、流内铨差官,如未差官却有本路官指射,亦听申奏施行。如已差,即限十日牒知。如将来因此致审官东院、流内铨合入七路人难得员阙,许权差入次远及近地。应合详具条约,令审官东院、流内铨及逐路条奏,其逐路职由,仍令三司约定闻奏。审官西院、三班院使臣令枢密院依此具制置条件以闻。」从之。仍诏七路转运司各举一官员管勾文字。
译恰逢四川、广东等路,偏远地区的官员往返往往历时数年,道路艰险,旅费耗费巨大,因此赴任拖延,或多方设法规避,导致在任官员过期无人接替,或长期空缺正职,差遣任命无法执行,加上远方兵民迎送劳苦疲惫,打算针对川峡、广南、福建七路,除了堂除、堂选知州外,委派本路转运司设置各类差遣员缺簿册,记录各位官员到任的月日,成资替换的到任满三年,三十个月替换的到任满一年,三年替换的到任满一年半,收为空缺次序,依照审官东院、流内铨的惯例,每月上旬检举员缺,发公文给所部州军空缺处上报本处官员。如果现任官员距离替换期半年以下,或已得到替换人选,都允许依照本资序指定员缺,其中京朝官监当应入亲民、应关升差遣,选人应入职官、令录及循资也都听从。如今任期届满日应入资序指定差遣,限定在检举后一年届满日由转运司确定应差注的人姓名,上报审官东院、流内铨,核实清楚后上奏,降下敕告差遣调动。如果旧任未满,或替换人未到,仍听任在旧任等待空缺。如果新任是非次缺官,就命令赴新任。如果空缺有两人以上指定,差遣先得到替换的人;县令就先差遣系奏举人,如果都是奏举,也差遣先得到替换的人。凡是本州官员愿意再授本州差遣、本籍川峡四路人愿意再授本路差遣的,都听从。其所使用的空缺如果一年内无人指定,就上报审官东院、流内铨差遣官员,如果没有差遣官员却有本路官员指定,也听从上奏施行。如果已经差遣,就限定十日内发公文告知。如果将来因此导致审官东院、流内铨应入七路人难得员缺,允许暂且差遣入次远及近地。凡是应详细具列的条约,命令审官东院、流内铨及各路条奏,其各路的职由,仍命令三司约定后上奏。审官西院、三班院使臣命令枢密院依照此制定条件上报。”皇帝听从了。仍然诏令七路转运司各举荐一官员管理文书。
初,上督执政指挥川、广等路远官就差文字,曾公亮欲且令提点刑狱、转运使同举,王安石曰:「如此,则得再任者少矣。」及具草,安石欲云除堂除、堂选知州外,尽许就差。公亮、韩绛以为知州当自朝廷除之。至是,上改定如安石所草,又读至见在审官、铨合入远人令权入近地,上曰:「当增云次远及近地。」其后冯京言:「川峡差本土人知州不便。」上问其故,京曰:「今仕宦一任远,一任近,而四路人许连任就四路,则是常得家便,实为大幸。」安石曰:「所以分远近者,均劳佚甘苦。今内地人不乐入四路,四路人乐就家便,用新法即两得所欲,何须苦之使两失优便?且此非特便于士人,省吏卒迎送劳费,尤为善法也。」其后冯京云云,日录在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新、旧纪并书诏:「川峡、福建、广南七路,之官罢任,迎送劳苦。其令转运使立格就注,免其赴选。具为令。」
上因论及西事,王安石曰:「边事极易了,止是朝廷纲纪未立,人趣向未一,未可论边事。若论边事,不须远引先王,且令柴世宗有如此晏安之中国,当西夏数州之地、数岁之孤儿,不知还能扫除得否?」安石因论当奖用功赏,变移风俗。又言:「干,君道也。非刚健纯粹,不足以为干。」曾公亮言:「当兼用道德。」上曰:「今一辈人所谓道德者,非道德也。」安石曰:「乡原似道德而非道德也。」上曰:「其闲亦有是智不能及者。」安石曰:「事事苟合流俗,以是为非者,亦岂尽是不能也?」安石又言:「治天下譬如医用药,当知虚实寒热。方虚寒时,纯用乌头、附子,不患过热。」又言:「京师畿内爻□子贼多,今减降不当贷爻□子贼。」上皆以为然。
己卯,枢密都承旨、左监门卫将军元仁政为左藏库使、荣州团练使,除宫观差遣;东上合门使李评为枢密都承旨。都承旨旧用合门使以上或大将军,其后专用枢密院吏,而更用士人复自评始。初,上欲除评,问故事如何,王安石曰:「事果可,不须问故事。为物所制者,臣道也;制物者,君道也。陛下若问故事有无,是为物所制。」上以为然,故有是命。八月丙戌,九月乙未、己酉。
斩环庆路钤辖李信、庆州东路都巡检刘甫。初,夏人以兵十万筑垒于其境内,李复圭出阵图方略授信、甫及监押种咏,使自荔原堡约时日袭击。信等如其教,未至贼营,贼兵大至,信等觽纔三千,与战不利,多所失亡,退走荔原堡。复圭急收前所付阵图方略,执信等付宁州,命州官李昭用劾以违节制,咏以庾死。狱成,信等伏诛,荔原堡都监郭贵坐不策应除名,免刺面,决配广南牢城。于是,王安石白上言:「复圭斩李信事甚当。」上曰:「文彦博、冯京皆不以为然。朕谓彦博等:卿且置官职,试以人命观之,信所陷至八百人,如何反不死乎?」其实夏人初不犯汉地,复圭徼幸边功,致信等败戮,人皆冤之。既而彦博等欲牒夏人以复圭擅出界事,且乞降诏。王安石曰:「夏人但见复圭屡出侵之,不知所以,或当少有畏惮。若便牒报,示以情实,往往旅拒。」上曰:「善。」乃不果牒。实录云夏人犯大顺城,复圭命信等出战。按:信等败处乃荔原堡北,非大顺城也。荔原堡北事在五月,犯大顺城在八月。方敌犯大顺城时,信等久已下狱,且将诛矣。朱本以王安石故,多为复圭讳,辄改墨本,云信等违复圭教令取败。其附传又云信等逗留违师期。皆非事实。范镇铭复圭墓亦云信以违节度斩,盖缘饰也。今并从元佑墨本及司马光日记删修。文彦博欲移牒,降手诏,据日录在二十六日,今并书。新纪书:己卯,环庆路钤辖李信、巡检刘甫坐与夏人战败伏诛。旧纪于十月丙子乃书二人伏诛。案宋史亦以斩李信、刘甫等为夏人犯大顺城时事,其荔原堡北之败则缺而不书,俱误。
提举河北路常平等事王广廉言:「一县之事,不以繁简,惟令佐二员,而主簿、县尉所职各异。苟事有谬误,非所职者,虽坐视其敝而莫得
译起初,皇上督促执政官员指挥川、广等路偏远地区的官员就地差遣,曾公亮打算暂且让提点刑狱、转运使共同举荐,王安石说:“如果这样,那么获得连任的人就少了。”等到起草诏令时,王安石主张说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命、选拔的知州外,其余都允许就地差遣。曾公亮、韩绛认为知州应当由朝廷直接任命。到了这时,皇上修改定稿,按照王安石起草的内容,又读到“现任审官、铨选符合进入偏远地区任职的人,命令他们暂且进入近地任职”时,皇上说:“应当增加‘次远’及‘近地’。”后来冯京说:“川峡地区派遣本地人担任知州不便。”皇上问其原因,冯京说:“现在做官的人一任远地,一任近地,而四路允许连任就地任职,那就是常常能得到回家方便的待遇,实在是非常幸运。”王安石说:“所以区分远近,是为了均衡劳逸和甘苦。现在内地的人不愿意进入四路,四路的人乐意就近任职,使用新法就能两全其美,何必苦苦逼迫他们使双方都失去便利?况且这不仅对士人有利,节省吏卒迎送的劳费,更是好的法令。”后来冯京所说的话,日录记载在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新、旧两本《实录》都记载诏书说:“川峡、福建、广南七路,官员赴任、卸任,迎送劳苦。命令转运使制定条例就地注授,免除他们赴京选任。详细制定为法令。”
皇上因此论及西边战事,王安石说:“边事很容易解决,只是朝廷纲纪尚未建立,人心趋向尚未统一,还不能谈论边事。如果谈论边事,不必远引先王,且让柴世宗拥有如此安定的中原,面对西夏几座州县之地、几年的孤儿,不知道还能不能扫除?”王安石进而论述应当奖赏功劳,改变风俗。又说:“干,是君道。如果不刚健纯粹,不足以成为干。”曾公亮说:“应当兼用道德。”皇上说:“现在这一辈人所说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王安石说:“乡原看似道德却不是道德。”皇上说:“其中也有智力不及的人。”王安石说:“事事苟合流俗,以是为非的人,难道都是智力不及吗?”王安石又说:“治理天下好比医生用药,应当知道虚实寒热。正当虚寒时,纯用乌头、附子,不怕过热。”又说:“京师畿内爻□子贼很多,现在减降刑罚不应当宽贷爻□子贼。”皇上都认为对。
己卯日,枢密都承旨、左监门卫将军元仁政治为左藏库使、荣州团练使,授予宫观差遣;东上合门使李评任枢密都承旨。都承旨过去任用合门使以上或大将军,后来专门任用枢密院吏,而再次任用士人又从李评开始。起初,皇上想任命李评,询问旧例如何,王安石说:“事情如果可行,就不必询问旧例。被事物所制约的,是臣道;制约事物的,是君道。陛下如果询问旧例有无,就是被事物所制约。”皇上认为对,所以有这道任命。八月丙戌日,九月乙未日、己酉日。
斩首环庆路钤辖李信、庆州东路都巡檢刘甫。起初,西夏人用十万兵力在其境内筑垒,李复圭拿出阵图方略交给李信、刘甫以及监押种咏,让他们从荔原堡约定时日袭击。李信等人按照他的教导,还没到达贼营,贼兵大量到来,李信等人军队才三千,交战不利,多有伤亡,退守荔原堡。李复圭急忙收回先前交给的阵图方略,逮捕李信等人交给宁州,命令州官李昭用弹劾他们违抗节制,种咏以病死论处。案件审结,李信等人伏法被斩,荔原堡都监郭贵因不策应被削去官籍,免除刺面,决配广南牢城。于是,王安石禀告皇上说:“李复圭斩李信的事很恰当。”皇上说:“文彦博、冯京都不以为然。我对文彦博等人说:你们暂且放下官职,试着以人命来看,李信所陷落的达到八百人,怎么反而不杀呢?”其实西夏人起初没有侵犯汉地,李复圭侥幸求取边功,导致李信等人败亡被杀,人们都为他们鸣冤。不久文彦博等人想发公文给西夏人关于李复圭擅自出界的事,并且请求下达诏书。王安石说:“西夏人只看到李复圭屡次出兵侵犯他们,不知道原因,或许应当稍有畏惧。如果就发公文报告,显示实情,往往会遭到抗拒。”皇上说:“好。”于是没有发公文。《实录》记载西夏人侵犯大顺城,李复圭命令李信等人出战。按:李信等人战败的地方是荔原堡北,不是大顺城。荔原堡北的事在五月,侵犯大顺城在八月。当敌人侵犯大顺城时,李信等人早已下狱,且将要被杀了。朱本因为王安石的关系,多为李复圭讳饰,擅自修改墨本,说李信等人违抗李复圭教令导致战败。其附传又说李信等人逗留违抗军期。都不是事实。范镇为李复圭撰写的墓志铭也说李信因违抗节度被斩,大概是缘饰之词。现在都依据元佑墨本及司马光日记删修。文彦博主张移牒,下达手诏,据日录在二十六日,现在一并记载。新纪记载:己卯日,环庆路钤辖李信、巡檢刘甫因与西夏人战败伏诛。旧纪在十月丙子日才记载二人伏诛。查《宋史》也将斩李信、刘甫等作为西夏人侵犯大顺城时的事,而荔原堡北的败仗则缺而不书,都是错误的。
提举河北路常平等事王广廉说:“一县的事,不论繁简,只有令、佐二员,而主簿、县尉职责各异。如果事情有谬误,不是其职责范围内的,虽然坐视其败坏却不得”
救止。欲令主簿专管勾稽簿书,尉专管捕盗依旧外,县事并令通管。」从之。
译救令停止。打算让主簿专门负责稽查账簿文书,县尉专门负责捕盗,其余按照旧制,县里的其他事务都让他们共同管理。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诏中书,应大卿监以下陈乞恩泽,并检条例进拟,不须面奏。
庚辰,废清平军为章邱县、宣化军为高苑县。初,景德三年,即二县置军,分兵屯戍。至是,京东路监司以为无用,废军额为县如故,仍归戍兵于齐、淄二州。旧纪废二军附月末,新纪不书。
著作佐郎、删定编敕曾布编修中书条例。四月五日编敕,九月六日中允、说书,十四日集校,二十五日户检。
夏人自壬申倾国入寇,攻围大顺城、柔远寨、荔原堡、淮安镇、东谷寨、西谷寨、业乐镇,兵多者号三十万,少者二十万【二五】,围或六七日,或一二日。
辛巳,环庆路都监、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高敏,钤辖、皇城使郭庆,经略司指使、三班借职魏庆宗、秦勃,并为敌所杀。初,敌声言赍百日粮趋鄜延,敏屡白李复圭曰:「兵家声东击西,兼环庆尝破金汤、白豹等寨,衅隙已深,不可不备。」已而秉常果以三十万趋环庆。副都总管杨遂驻兵大义寨,令敏为先锋将。敌夺大顺城水寨,攻围愈急,敏力战通路,自寅至午,且战且前,斩获颇多,至榆林,援兵不至,中流矢死。敌屯榆林,距庆州四十里,游骑至城下,陕右大震,积九日,敌乃退。高敏等战败,自十月丙寅移见于此敌屯榆林【二六】,游骑至庆州城下,积九日乃解围去,并据李复圭附传及司马光日记。新纪云云,已注戊午日。
河东转运使、工部郎中、直龙图阁王广渊为宝文阁待制,知庆州。知杂御史谢景温劾李复圭擅兴致寇,故以广渊代之。初,欲除广渊修撰,王安石曰:「韩缜知秦州,已得待制,兼广渊数年前尝为侍读,当与待制。」上曰:「如广渊,亦须察,恐饱则扬去。」然卒从安石言。既而御史范育言:「广渊外虽敏给,中挟谖诈,不宜在侍从之列。况西戎未怀,谋帅为重。乞选文武谋勇之士,使帅一道,则边患日清,中外蒙利矣。」不听。
右羽林军大将军、邵州团练使令晏为左骐骥使,仍领团练使,为许州都监。先是,诏袒免亲将军已下听补外,令晏虽大将军,以首应诏。宗正司同学官保明堪任,使特命之。令晏为许州都监在九月己丑,今并书。
翰林学士司马光言:「奉职考试武举人,而法当先试弓马,若合格即试策。缘弓马者,选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将帅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强驰突,则有策略将帅之才,不得预试,恐非朝廷建武举之意。况试弓马法,挽与把齐,犹不应格。自今欲乞试策优并挽弓及把者,皆听就试。」中书请如旧制,上批:「再相度。」卒如中书所奏。朱本以为不曾施行,遂削去。今依新本复存之。若谓不曾施行即削去,则当削去者,又何止此也。
诏惠州阜民监钱专给韶州;岑水场买铜之费有余,即给转运司移用。初,三司判官张颉请罢本监铸钱,而本路以谓岁得钱二十万缗,用本钱外计得子钱十三万缗,罢之可惜故也。
又诏:「嘉、蜀二州违朝旨,不报提举常平仓司文字,委知成都府陆诜劾罪以闻。」诜寻卒,不果劾。诜卒在八月乙酉【二七】,今并书。初,遣使提举常平仓贷青苗钱,诜言:「川峡【二八】四路与内地不同,刀耕火种【二九】,民食常不足,至种芋充饥。今本路省税科折已重,蜀民轻侈不为积蓄,万一岁俭不能偿官,适陷民于死地可哀。愿罢四路使者,如其故便。」并言差役、水利事皆不当改为。其后卒罢三路之使,独置成都府路提举官一员。朱本签贴云会到陆诜后来别无劾到文字,遂删去。今依新本复存之。诜奏疏,据司马光日记在三月十八日。墨本云疏奏,遂罢三路之使。朱本改「遂」字,云朝廷为罢三路之使。要当考究三路罢使实月日,姑如此附见云。知嘉州、司门郎中王浃二年四月到任,知蜀州、驾部郎中高良佐二年四月到任,三年正月替,比部郎中燕介三年十一月到任。日记壬午二十五日又载司农奏成都转运司决陵州公人,为以税钱为青苗,令分析,恐范纯仁得罪或缘此,当考。三月二十五日李南公
译诏令中书省,凡大卿监以下官员请求恩泽,一律检阅相关条例后拟定进呈,不必当面奏报。
庚辰日,废除清平军改为章邱县,废除宣化军改为高苑县。起初,景德三年,在这两县设置军额,分派军队驻守。到这时,京东路监司认为这些军额没有用处,于是废除军额恢复为县,并将驻守的军队归还给齐州、淄州。旧本将废除两军的事附在月末记载,新本没有记载。
著作佐郎、删定编敕曾布负责编修中书条例。四月五日编定敕令,九月六日担任中允、说书,十四日集合校对,二十五日担任户检。
西夏人从壬申日开始倾全国之力入侵,攻围大顺城、柔远寨、荔原保、淮安镇、东谷寨、西谷寨、业落镇,兵力多的号称三十万,少的也有二十万,围困时间有的六七天,有的仅一两天。
辛巳日,环庆路都监、东头供奉官、合门卫高敏,钤辖、皇城使郭庆,经经略司指使、三班借职魏庆宗、秦国勃,都被敌人杀害。起初,敌人扬言携带百日粮草奔赴鄜延,高敏屡次告诉李复圭说:“兵家常用声东击西之计,况且环庆路曾经攻破金汤、白豹等寨,嫌隙已深,不可不防备。”不久,李秉常果然率领三十万大军奔赴环庆。副都总管杨遂驻扎军队在大义寨,命令高敏担任先锋将。敌人夺取大顺城水寨,攻围更加紧急,高敏奋力作战打通道路,从寅时战到午时,边战边前进,斩杀俘获很多,到达榆林时,援军没有到来,高敏中流箭而死。敌人驻扎在榆林,距离庆州四十里,游骑到达城下,陕右地区大为震动,经过九天,敌人才撤退。高敏等战败,从十月丙寅日移录于此。敌人驻扎榆林,游骑到达庆州城下,经过九天才解围离去,这些都依据李复圭附传及司马光日记。新本如此记载,已注在戊午日。
河东转运使、工部郎中、直龙图阁的王广渊任宝文阁待制,知庆州。知杂御使谢景温弹劾李复圭擅自行动导致敌寇入侵,所以用王广渊代替他。起初,打算任命王广渊为修撰,王安石说:“韩缜知秦州,已经获得待制头衔,况且王广渊几年前曾担任侍读,应当给予待制。”皇上说:“像王广渊这样的人,也必须考察,恐怕他饱食后就会张扬离去。”但最终听从了王安石的话。不久,御史范育说:“王广渊外表虽然敏捷,内心却怀着欺诈,不适宜在侍从之列。况且西戎尚未归顺,谋求主帅至关重要。请求选拔文武谋勇之士,让他们统帅一道,那么边患日渐平息,朝廷内外都受益。”皇上没有听从。
右羽林军大将军、邵州团练使令晏任左骐骥使,仍兼任团练使,任许州都监。在此之前,诏令袒免亲将军以下允许补任外官,令晏虽然是大将军,但首先响应诏令。宗正司同学官保举他胜任,因此特别任命他。令晏任许州都监在九月己丑日,现在一并记载。
翰林学士司马光说:“奉职考试武举人,按规定应当先测试弓马,如果合格再测试策论。因为弓马是选拔士卒的方法,不是用来寻求将帅的方法。如果不幸不能拉硬弓驰骋突击,那么有策略的将帅之才,就不能参与考试,恐怕不符合朝廷设立武举的本意。况且测试弓马的法度,拉弓与把持齐平,尚且不符合标准。从今以后请求测试策论优秀以及拉弓把持者,都允许参加考试。”中书省请求依照旧制,皇上批示:“再斟酌。”最终按照中书省所奏。朱本认为不曾施行,于是删去。现在依照新本重新保留。如果说因为不曾施行就删去,那么应当删去的,又何止这一条呢。
诏令惠州阜民监的钱专门供给韶州;岑水场购买铜的费用有剩余,就供给转运司移用。起初,三司判官张颉请求罢免本监铸钱,而本路认为每年获得二十万缗钱,除去本钱外计算得到十三万缗子钱,罢免可惜,所以如此。
又诏令:“嘉州、蜀州违背朝廷旨意,不回复提举常平仓司的文书,委托知成都府陆诜弹劾罪状上报。”陆诜不久去世,没有成功弹劾。陆诜去世在八月乙酉日,现在一并记载。起初,派遣使者提举常平仓贷放青苗钱,陆诜说:“川峡四路与内地不同,刀耕火种,百姓食物常常不足,甚至种植芋头充饥。现在本路省税科折已经沉重,蜀地百姓轻浮奢侈不积蓄,万一遇到荒年不能偿还官府,正好使百姓陷入死地,令人悲哀。希望罢免四路使者,恢复原来的情况更方便。”并说差役、水利事都不应当改变。其后最终罢免三路使者,只设置成都府路提举官一员。朱本签注说会到陆诜后来没有别的弹劾文字,于是删去。现在依照新本重新保留。陆诜奏疏,根据司马光日记在三月十八日。墨本说奏疏上后,于是罢免三路使者。朱本改“遂”字,说朝廷因此罢免三路使者。应当考究三路罢使的实际月日,暂且如此附见。知嘉州、司门郎中王浃在二年四月到任,知蜀州、驾部郎中高亮佐在二年四月到任,三年正月替换,比部郎中燕介在三年十一月到任。日记壬午二十五日又记载司农奏成都转运司决断陵州公人,因为将税钱作为青苗,令其分析,恐怕范纯仁获罪或因此,应当考察。三月二十五日李南公
兼常平可考。
癸未,上批:「闻在京诸班直并诸军所请月粮,例皆斗数不足,内出军家口亏减尤多。请领之际,仓界斗级、守门人等过有乞取侵□,甚非朕所以爱养将士之意,宜自今每石实支十斗。其仓界破耗及支散日限、斗级人等禄赐、告捕关防、乞取条令,三司速详定以闻。」先是,诸仓吏卒给军食,欺盗爻□子取十常三四。上知其然,故下诏,且命三司条具。于是,三司言:「主典役人,岁增禄为钱一万四千余缗。丐取一钱以上,以违制论,仍以钱五十千赏告者,会赦不原。」中书谓:「乞取有少多,致罪当有轻重。今一钱以上,论以一法,恐未善。又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宜岁增至一万八千九百缗。在京应千仓界人如因仓事取受粮纲及请人钱物,并诸司公人取受应千仓界并粮纲钱物并计赃钱不满一百徒一年,每一百钱加一等;一千流二千里【三○】,每一千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其过致并与者,减首罪二等。徒罪皆配五百里外牢城,流罪皆配千里外,满十千即受赃为首者配沙门岛。若许赃未受,其取与过致人,各减本罪一等。为首者依上条内合配沙门岛者,配广南牢城。仍许人陈告,犯人该徒给赏钱百千【三一】,流二百千,配沙门岛三百千。若系公人,给赏外更转一资。已上人,仍亦许陈首免罪、给赏。」从之。会要:提举三司帐司曾布云熙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河仓条贯,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仓法。旧纪书:「癸未,诏:诸仓给受燍量者,临时多寡,并缘为奸,刻军食十常三四【三二】。其增诸仓役人禄,立勾取重法。由是骞减运粮卒坐法者五百余人,奸盗以故得不纵。后推以及内外吏,吏始重仍法【三三】。」新纪削去。削去其谀辞可也,如立仓法安可不书?
译兼且常平法的成效可以考证。
癸未日,皇帝批答说:“听说京城各班直和各军队所领取的月粮,惯例都是斗数不足,其中军属口粮亏减尤其严重。在请领的时候,仓库的斗级、守门人等过分索取侵吞,这非常不符合朕爱养将士的本意,应当从今以后每石实际支给十斗。关于仓库的损耗以及支给日期的限制、斗级等人的俸禄赏赐、举报关防、索取条令,三司迅速详细制定后上报。”在此之前,各仓库的吏卒供给军粮,欺骗盗窃,克扣十分之三四。皇帝知道这种情况,所以下诏,并且命令三司逐条列举。于是,三司说:“主管的役人,每年增加俸禄为一万四千多缗。索取一钱以上,以违反制度论处,并且用五十千钱赏赐举报者,即使遇到赦免也不宽恕。”中书省说:“索取有少有多,定罪应当有轻有重。现在一钱以上,用一种法律论处,恐怕不妥当。又增加俸禄不丰厚,不能要求他们廉洁谨慎,应当每年增加到一万八千九百缗。在京城应当涉及仓库的人如果因为仓库事务收受粮纲以及请托人的钱物,以及各衙门的公人收受涉及仓库和粮纲的钱物,都计算赃钱不满一百文徒一年,每一百文加一等;一千文流二千里,每一千文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那些过度导致并给的人,减首罪二等。徒刑都发配到五百里外的牢城,流刑都发配到千里外,满一万文即受赃为首的发配沙门岛。如果允许赃物但未收受,那些索取、给予、过度导致的人,各减本罪一等。为首的人依照上条内应当发配沙门岛的,发配广南牢城。仍然允许人举报,犯人该判徒刑的给赏钱一百千,流刑二百千,发配沙门岛三百千。如果是公人,给赏外再升一级。以上的人,仍然也允许自首免罪、给赏。”皇帝听从了。《会要》记载:提举三司帐司曾布说熙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河仓条贯,按照这个乃是八月二十七日设立仓法。旧纪记载:“癸未,诏令:各仓库给受时度量不公,临时多寡,都借机作奸,克扣军粮十分之三四。增加各仓库役人的俸禄,设立勾取重法。因此克扣运粮卒因犯法被治罪的五百多人,奸盗因此得以不被放纵。后来推广到内外官吏,官吏才开始重视法律。”新纪删去了。删去那些谄媚之辞是可以的,像设立仓法怎么能不记载呢?
初,上言:「三司副使不才,如何更择人?」王安石以为才难须务考绩,上曰:「刘晏在江、淮,所任多年少俊锐之人,今如荣諲辈颓堕不晓事,何所用之?」曾公亮曰:「令□充奏更用人可也。」已而遂罢荣諲、张刍等,皆令补外。上又论判官多不才者,兼三司多侵夺有司职事,事非其事。安石曰:「三司所治,多是生事以取赂养吏人,不然则三司何至事多如此?止如纲运抵京,必令申三司然后库务敢纳,此不过吏乞千数百钱,然因此留滞纲运,而送纲者所费不但千数百钱而已。又三司所治事,近则太详,远则太略,所以详近者,凡以为吏人便于取赂而已。若欲省此等事,则当先措置吏人,使廪赐厚而员不冗,然后可为也。人主理财,当以公私为一体,今惜厚禄不与吏人,而必令取赂,亦出于天下财物。既令资天下财物为用,不如以法与之,则于官私皆利。」此以上见日录二年八月十四日,今依朱本附此。继而上又谓执政曰:「吏人及场务、仓库官,当人人赋禄。今不赋禄令受赇,既不免衣食公私之物,而因其受赇,生事坏法,费财者甚觽。若赋禄,则亦不过敛取公私之物还以衣食之而已。」故有是诏。此与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诏相似【三四】,然有不同处,仍合留存。本志全因日录联此作一段。刑法志因日录联书作一段,略云:中书请更定约束十条,行之。其后,内则政府,外则监司,多仿此法。仓法之设,内外骞增吏禄至百余万缗,皆取足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役、利息钱,既不耗县官,亦不加赋于民,而吏禄以给云云。又食货志云:京师骞增吏禄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余缗,监司、诸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缗,然皆取足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役、利息钱等,而县官骞入财用初无损少焉。当考。
又诏蔡河拨发堤岸、斗门公事等,并隶都大制置发运司。
甲申,赐大渡河南漖部川山前、山后百蛮都首领苴□敕书、器币、袭衣、银带,以贺登位、贡马等故也。
知唐州、光禄卿高赋提点陕西路刑狱。上批:「近令司农寺专主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今后每骞终,具下项事节闻奏,如有未尽事理,更增损指挥:天下常平、广惠仓见在钱斛若干数目,夏、秋青苗钱散过若干数目,合收若干斛斗、已纳若干、未纳若干、倚阁若干、籴到诸色斛斗若干、斗直若干、出粜过若干、都收息钱若干、赈贷过若干,天下水利兴修过若干处,所役过若干人功、若干兵功、若干民功,淤溉到田若干顷亩,增到税赋若干数目,农田开辟到若干生荒地土,增到若干税赋,天下差役更改过若干事件,□减得若干民力。」此据会要、实录删修,云上批司农寺专主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自今岁终,可具常平、广惠仓钱谷见在,夏秋青苗钱敛散、纳欠、倚合、籴粜、本息、赈贷、水利兴修所役兵民,淤溉田亩及开辟生荒所增税赋,差役更改数以闻。
发运使薛向等言:「近奏举职方员外郎张穆之、虞部员外郎李文卿、开封府兵曹参军张涣权管勾本司公事及准备差遣勾当。今来收受装发,已成伦序。欲乞并差充本司勾当,张穆之仍乞与理运判资序。」诏从之,张穆之候一年,如职事修举,即具保明闻奏。会要八月二十七日事,今附见。
看详编修中书条例所言,看详合归有司二十二事:乞臣僚举选人转官循资状令银台司直送铨收;使官员身亡,令止申审官院等;内外辟举官并两制及亡没臣僚之家陈乞亲戚差遣,乞止中书批送所属施行;及乞今后差除官员合有支赐,即札下三司依式,其宗室支赐亦依此;见任少卿监以上并分司致仕少卿监、宗室小将军以上身亡孝赠,并札下入内内侍省支赐,乞在京委三司,在外委所在州军支给;并乞罢进选人授差遣家状;新授京官三代表、品官之家陈乞服内成亲,乞令立条;封王并节度使初除及移镇等,合行管内布政,止令学士院检举。并从之;令臣僚支赐及孝赠,候修成式关送
译起初,皇上说:“三司副使没有才能,为何还要另选他人?”王安石认为人才难得,必须致力于考核政绩。皇上说:“刘晏在江淮任职时,所任用的多是年轻俊秀敏锐之人,如今像荣諲这类人颓废堕落、不懂事理,任用他们有什么用?”曾公亮说:“命令□充上奏更换用人是可以的。”不久,于是罢免了荣諲、张刍等人,都让他们补任外官。皇上又议论判官中多有无能之辈,而且三司多侵夺其他部门的职权,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王安石说:“三司所处理的事,多是制造事端以便索取贿赂来供养吏员,否则三司怎么会事情多到如此地步?只比如纲运抵达京城,必须申报三司后,库务才敢接收,这不过是吏员索取千数百钱,然而因此滞留纲运,而运送纲运的人所花费的不仅仅千数百钱而已。又三司所处理的事,近处的太详细,远处的太简略,之所以对近处详细,凡是以便吏员索取贿赂罢了。如果想要省去这类事,就应当先安置吏员,使他们的俸禄优厚而员额不冗杂,然后才可以做到。君主理财,应当把公家和私利看作一体,如今吝惜优厚的俸禄不给吏员,却一定要让他们索取贿赂,这也出自天下的财物。既然让天下财物供其使用,不如依法给予他们,那么对官家和私人都有利。”以上内容见于《日录》二年八月十四日,现在依照朱本附在此处。接着皇上又对执政大臣说:“吏员以及场务、仓库的官员,应当每人给予俸禄。如今不给俸禄让他们接受贿赂,既然免不了衣食公私之物,而且因为他们接受贿赂,制造事端败坏法纪,耗费财物的人很多。如果给予俸禄,也不过是征收公私之物再用来供养他们衣食罢了。”所以有了这道诏书。这与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诏书相似【三四】,但有所不同,仍然应当保留。本志完全因为《日录》将此事连缀成一段。《刑法志》因为《日录》连缀书写成一段,略说:中书请求重新制定十条约束,施行。此后,对内则是政府,对外则是监司,大多仿效此法。设立仓法,内外增加吏禄达百余万缗,都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役钱、利息钱中取足,既不耗费官府的钱财,也不向百姓加赋,而吏禄得以供给等等。又《食货志》说:京师增加吏禄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余缗,监司及各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缗,然而都从坊场、河渡、市例、免行堤、利息钱等中取足,而官府的收入财物起初没有减少。应当考证。
又下诏蔡河拨发堤岸、斗门等公事,都隶属都大制置发运司。
甲申,赐大渡河南漖部川山前后百蛮都首领苴□敕书、器物币帛、袭衣、银带,是因为祝贺登位、进贡马匹等缘故。
知唐州、光禄卿高赋提点陕西路刑事狱讼。皇上批示:“近来命令司农寺专门主管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务。今后每年年终,具报下列事项:天下常平、广惠仓现存钱粮若干数目,夏、秋青苗钱发放若干数目,应收若干斛斗、已纳若干、未纳若干、搁置若干、买入各色斛斗若干、斗价若干、卖出若干、总共收息钱若干、赈济借贷若干,天下水利兴修若干处,所役使若干人功、若干兵功、若干民功,淤泥灌溉田地若干顷亩,增加税赋若干数目,农田开辟若干生荒地土,增加税赋若干,天下差役更改若干事件,□减得若干民力。”这是根据《会要》、《实录》删修,皇上批示司农寺专门主管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务,自今年终,可具报常平、广惠仓钱粮现存,夏秋青苗钱敛散、纳欠、搁置、买入卖出、本息、赈济借贷、水利兴修所役使兵民,淤泥灌溉田亩及开辟生荒所增税赋,差役更改变数以闻。
发运使薛向等人说:“近来上奏举荐职方员外郎张穆之、虞部员外权张涣代理本司公事及准备差遣勾当。现在收受装发,已形成秩序。请求一并差充本司勾当,张穆之仍请求给予理运判资序。”诏书听从,张穆之等待一年,如果职事修举,就具保明上报。《会要》八月二十七日事,现在附见。
看详编修中书条例所言,看详应当归有司二十二事:请求臣僚举荐选人转官循资状令银台司直接送铨收;使官员身亡,令只申报审官院等;内外辟举官并两制以及亡故臣僚之家陈乞亲戚差遣,请求只由中书批送所属施行;以及请求今后差除官员合有支赐,就札下三司依式,其宗室支赐也依此;现任少卿监以上并分司致仕少卿监、宗亲小将军以上身亡孝赠,并札下入内侍省支赐,请求在京委托三司,在外委托所在州军支给;并请求罢进选人授差遣家状;新授京官三代表、品官之家陈乞服内成亲,请求令立条;封王并节度使初除以及移镇等,合行管内布政,只令学士院检举。都听从;令臣僚支赐及孝赠,等修成式关送
入内内侍省,依旧取赐。先是,上怪中书事多稽滞,王安石言:「臣屡奏中书事多,宜减省归有司,欲谕编修条例官先具合减省名件逐旋进呈。」上许之。
译入内内侍省,依旧领取赏赐。在此之前,皇上对中书省事务多有延误滞留感到奇怪,王安石说:“臣多次上奏中书省事务繁多,应当裁减并归并到各职能部门,打算告知编修条例的官员先汇总应当裁减的项目,陆续进呈。”皇上准许了。
乙酉,命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王珪、李寿朋同三司使、副使提举编修三司令式。候成,各赐一本,令三司通共遵守施行。
丙戌,阅济州等武卫指挥兵九百五十六人□排军阵。以提举教阅、左藏库副使刘舜卿为合门通事舍人,指使梁宝等三人第减磨勘年,赐绢,□排兵十人、教头二人、鎗刀手斗击刺十人并迁一级,余赐帛有差。
诏令三司,今后应不带职臣僚直舍人院及权领两制差遣者,并支与见钱请受。会要八月事。
知大宗正丞张稚圭言:「今相度到宗室诸般请受券历,分擘合为四百一十九道,乞付三司勾历,逐月止随料钱请勘,委实简径。」从之。会要八月事,记闻载张稚圭,有当考者。
诏:「近除东上合门使李评充枢密都承旨,虑士人领职本院,待遇体式故事与吏人不同,可检会先夏守斌、杨崇勋领职日体例施行。」
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陆诜卒。实录八月二十九日,已附二十四日,此可削去。
注 释
【一】安石不欲令权佥以为当正除阁本无「不」字,据文义,「不」字疑当在「以为」之下。
【二】邛州堡「邛」原作「印」,据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续通鉴卷六七、西夏书事卷二二改。
【三】爱民可烦精洁可辱孙子九变篇作「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
【四】选人原作「迁人」,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五】责授「授」原作「受」,据阁本改。
【六】辛肃阁本、活字本均同。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三作「韦肃」。
【七】发运原作「发遣」,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八改。
【八】后毁之云何「后」字原脱,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宋史全文卷一一下补。
【九】二万编年纲目卷一八作「三万」。
【一○】汝真欲战也「真」原作「直」,据同上书及西夏书事卷二二改。
【一一】李宗亮正文作「李宗谅」。
【一二】因建军「建」原「监」,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三】给缗三二百万「缗」下疑脱「钱」字。
【一四】则或东西据下文,疑当作「则或东或西」。
【一五】使民竞入中以供军粮尔「入」下原衍「关」字,据阁本删。
【一六】上遂欲除定官如何「遂」下疑脱「问」字。
【一七】曾公亮其下疑脱「曰」字。
【一八】亦可复古徒流之坐移乡之法通考卷一六七刑考、宋史卷二○一刑法志均无「之坐」二字。
【一九】编管之人亦迭送他所阁本、活字本及通考卷一六七刑考、宋史卷二○一刑法志均同。宋会要刑法一之七作「所有编管之人亦与免送他所」。
【二○】令州县考察士民「令」上原衍「体」字,据阁本及宋会要刑法一之七、通考卷一六七刑考、宋史卷二○一刑法志删。
【二一】条析「析」原作「折」,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论肉刑改。
【二二】牒所部州军阙报本处官阁本、活字本均同。按文义,疑「阙报」为「关报」之误。
【二三】职官原倒,据阁本乙正。
【二四】差注人姓名「人」原作「入」,据文义改。
【二五】兵多者号三十万少者二十万阁本、活字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八均同。治迹统类卷一五作「兵多者号二十万,少者二万」。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作「兵多者二十万,少者不下一二万」。
【二六】移见于此敌屯榆林「此敌」原作「北人」,据阁本及正文改。
【二七】诜卒在八月乙酉按下文「乙酉」当作「丙戌」。
【二八】川峡「川」原作「州」,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陆诜传改。
【二九】刀耕火种「刀」原作「力」,据同上书改。
【三○】一千流二千里「二千里」原作「一千里」。按宋刑统卷一名例,流刑分三等,即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作「二千里」是。据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五、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改。
【三一】犯人该徒给赏钱百千「人」原
译乙酉日,任命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的王珪、李寿朋,会同三司使、副使,共同提举编修《三司令式》。等编修完成,每人赐给一本,命令三司共同遵守施行。
丙戌日,检阅济州等武卫指挥兵九百五十六人的排兵布阵。任命提举教阅、左藏库副使刘舜卿担任合门通事舍人,指使梁宝等三人的磨勘年限依次减免,赐给绢帛,排兵十人、教头二人、枪刀手斗击刺十人一并晋升一级,其余人员按等级赐给丝织品。
诏令三司,今后凡是未带职衔的臣僚在舍人院直舍人院,以及暂代两制差遣的人,都发放现钱作为俸禄。《会要》八月事。
知大宗正丞张稚圭上言:“如今考虑到宗室各类俸禄的凭证簿册,划分应为四百一十九道,请求交付三司勾稽核对,每月只随俸钱请领勘验,确实简便直接。”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会要》八月事,《记闻》记载张稚圭,有应当考证的地方。
诏令:“最近任命东上合门使李评担任枢密都承旨,考虑到士人担任本院职务,待遇体式与旧例不同,与吏人不同,可以查考先前夏守斌、杨崇勋担任此职时的体例施行。”
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陆诜去世。《实录》八月二十九日,已附在二十四日之后,这条可以删去。
作「入」,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五改。
【三二】刻军食十常三四「常」作「当」,据阁本及正文改。
译“入”字,根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五改为“入”。
【三二】“刻军食十常三四”中的“常”字,根据阁本及正文改为“当”。
【三三】吏始重仍法阁本、活字本均同。据上下文,疑「仍」为「仓」字之误。
【三四】此与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诏相似「似」原作「以」,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五
卷二百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三年九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三年(庚戌,1070)
全 文
九月戊子朔,中书言:「中书统治百官以佐天子政事,而所置吏属尚仍旧制,谓宜高选士人,稍依先王设官置辅之意。请置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一员,每房各置检正公事二员,并以朝官充,见宰相、参知政事如常朝官礼。检正五房公事官位提点上,诸房检正与提点序官位堂后官上。主书以下不许接坐【一】。非亲属、寺观、职事相干,不许出谒。」从之。
初,上诏中书议□置士人名目、接遇礼数,并裁省中书吏员,存者增其俸。于是中书复请减不习事守当官五人、主事二人、录事三人,与出职,更不补额;见留录事以下第增禄廪,重其乞取之法;又置簿,书其功过而比之以为升降;遇堂后官阙,如本院有廉谨晓吏事者,更不简试选人。皆从之。上初议令执政不与坐,以为今欲除一谏官,且不能得人,计中书置属必不能得第一等人才,不杀其礼,即恐分权害事。王安石曰:「中书属官,须精择可以备谏官、侍从者。若杀其礼,则自爱重者不肯为,非自爱重者乃可忧其招权害事。宰属用士人,自古尧、舜以来如此,前代圣人岂不熟计利害?然至屏远士人而专用曹史,则止自姚元崇、常笃始,而二人后皆为曹史所累,此即前事之监也。」朱本以此段附壬子日,新本因之,事理似颠倒,今移入此。新、旧纪并书中书置检正官【二】。
同判司农事吕惠卿言:「淳化中,都下初置常平仓,贱籴贵发。至景德中,差开封府浚仪知县监仓事。祥符六年,始以两县常平仓并为在京常平,其斛斗经二年即支充军粮,贸易新好充见在数,其法实为民利。而其后籴粜之政久不行,文字本末随亦废坠。今常平封桩米至五十二万石,但寄积在京仓界,惟据逐界每月具见在数申寺,而朝廷初无发敛之政,甚可惜也。欲乞遇价稍贵即出之,贱即以其钱籴之,如淳化中故事。」于是中书请以司农见桩管米指射新好者贸易,仍与开封府界斛斗通融支用。从之。惠卿是日以父丧去位。实录于八月十七日书光禄卿吕籂卒。而司马光日记乃于九月一日记惠卿遭父丧。盖籂卒或在它处,惠卿九月一日始闻之也。今依日记附此,当考籂果卒在何处。惠卿家传云云已附五月十七日。
己丑,上谓王安石曰:「司马光言方今是非淆乱,因曰是非难明,诚亦为患。」安石曰:「以先王法言考之,以事实验之,则是非亦不可诬。且如司马光言不当令薛向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以先王法言考之,则『懋迁有无化居』,有何不可?又言薛向必失陷官物,以事实验之,向果失陷,即光言为是,向果无失陷而于官物更能蕃息,即光言为非。他皆仿此。」上曰:「司马光云:『如李定不孝,王安石乃欲庇护;如苏轼虽贩盐,亦轻于李定不孝。』然定岂得为不孝乎?」安石曰:「且勿论李定孝与不孝,陈荐言李定,谢景温言苏轼,均是令监司体量指实,不知有何偏异?」于是安石又言:「近世执政务进朋党、蔽塞人主、排抑才士、不可驾御者,故今侍从有实材可用者极少,而其相阿党不修职事趣功实者则如一焉。」上患异论者不悛,曰:「或引党锢时事以况今,如何?」安石曰:「人主昏乱,宦官奸利,暴横士大夫,污秽朝廷,故成党锢之事。今日何缘乃如党锢时事?陛下明智,度越前世人主,但刚健不足,未能一道德以变风俗,故异论纷纷不止。若能力行不倦,每事断以义理,则人情久自当变矣。陛下观今秋人情已与春时不类,即可以知其渐变甚明。」上又言:「或以为西事恐大臣不为用。」安石曰:「法行,
译【三三】官吏起初重视。仍,法阁本、活字本均相同。根据上下文,怀疑“仍”是“仓”字的误写。
【三四】这与熙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诏书相似。“似”字原作“以”,根据法阁本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五
卷二百十五
起讫时间:从神宗熙宁三年九月开始,到该月结束。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五
帝号:宋神宗
年号:熙宁三年(庚戌,1070年)
全文
九月戊子初一,中书省上奏说:“中书省统领百官以辅佐天子处理政务,但所设置的吏员还沿用旧制,应当选拔优秀的人才,稍微依照古代圣王设置官员辅佐的意思。请求设置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一员,每房各自设置检正公事二员,都由朝官担任,拜见宰相、参知政事时如同平常朝官的礼节。检正五房公事的官位在提点之上,各房检正与提点按官位次序在堂后官之上。主书以下的人不许接见宾客。如果不是亲属、寺观人员或职务相关,不许外出拜谒。”皇帝批准了。
起初,皇帝下诏让中书省商议设置士人的名目、接待的礼节,并裁减中书省的吏员,对留任者增加俸禄。于是中书省又请求减掉不熟习事务的守当官五人、主事二人、录事三人,让他们离职,不再补充名额;留任的录事以下人员依次增加俸禄,加重对索取贿赂的处罚;又设置簿册,记录他们的功过并比较作为升降的依据;遇到堂后官空缺,如果本院有廉洁谨慎、通晓吏务的人,就不再通过简试选拔选人。皇帝都批准了。皇帝起初商议让执政官不与中书属官同坐,认为现在想除授一名谏官,尚且不能得到合适的人选,估计中书省设置属官必定不能得到第一等的人才,如果不降低他们的礼节,恐怕会分权害事。王安石说:“中书省的属官,必须精心挑选可以备任谏官、侍从的人。如果降低他们的礼节,那么自爱自重的人不肯担任,不自爱自重的人才令人担忧他们会招揽权柄、危害政事。宰相的属官任用士人,自古以来从尧、舜以来就是这样,前代的圣人难道没有仔细考虑利害吗?然而到了排斥疏远士人而专门任用胥吏,则只是从姚元崇、常笃开始,而这两人后来都被胥吏所连累,这就是前事的鉴戒。”朱本将这段附在壬子日,新本沿袭它,事理似乎颠倒了,现在移入此处。新、旧《实录》都记载中书省设置检正官。
同判司农寺事吕惠卿上奏说:“淳化年间,京城初次设置常平仓,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到景德年间,派遣开封府浚仪县知县监管仓事。祥符六年,才开始将两县的常平仓合并为在京常平仓,其中的粮食经过两年就支取充作军粮,用新好的粮食补充现有的数额,这制度实际上有利于百姓。但后来买卖的政策长久不实行,文书档案也随之废弃散失。现在常平封桩米达到五十二万石,只是寄存在京城的各仓界,只根据各仓界每月上报的现有数额申报给寺,而朝廷起初没有发放和收敛的政策,非常可惜。请求遇到粮价稍贵时就卖出,粮价便宜时就用钱买入,如同淳化年间的旧例。”于是中书省请求将司农寺现管桩米的指定新好部分进行贸易,并与开封府界的粮食通融支用。皇帝批准了。吕惠卿当天因为父亲去世而离职。《实录》在八月十七日记载光禄卿吕籂去世。而司马光的日记却在九月一日记载吕惠卿遭遇父亲丧事。大概吕籂去世在其他地方,吕惠卿在九月一日才听说。现在依照日记附在此处,应当考证吕籂究竟死在何处。吕惠卿家传的内容已附在五月十七日。
己丑,皇帝对王安石说:“司马光说现在是非混淆混乱,因此说‘是非难以辨明’,这确实也是祸患。”王安石说:“用先王的法度言论来考察,用事实来验证,那么是非也不可歪曲。比如司马光说不应当让薛向从贵重的地方调往贱重的地方,用近处的替换远处的,用先王的法度言论来考察,那么‘懋迁有无化居’(努力流通有无,转化居积),有什么不可以?又说薛向必定会损失官物,用事实来验证,薛向如果确实损失了,那么司马光的话就是对的,薛向如果没有损失而且对官物更能增殖,那么司马光的话就是错的。其他都仿照这个。”皇帝说:“司马光说:‘比如李定不孝,王安石却想庇护;比如苏轼虽然贩卖盐,也比李定不孝轻。’然而李定怎么能算不孝呢?”王安石说:“暂且不论李定孝与不孝,陈荐弹劾李定,谢景温弹劾苏轼,都是命令监司查访核实,不知道有什么偏颇差异?”于是王安石又说:“近世执政的人专门结党营私、蒙蔽君主、排斥压制才士、不可驾驭,所以现在侍从中有真正才能可以任用的极少,而那些互相勾结不修职事、追求功实的却都一样。”皇帝担心持异见的人不悔改,说:“有人引用东汉党锢之祸的事来比喻现在,怎么样?”王安石说:“君主昏乱,宦官奸利,残暴横行于士大夫,污秽朝廷,所以造成党锢之事。今天怎么竟然像党锢时事?陛下明智,超越前代君主,只是刚健不足,未能统一道德以改变风俗,所以异论纷纷不止。如果能努力实行不倦,每件事都用义理决断,那么人情久了自然应当改变。陛下看今年秋天的人情已经和春天不同,就可以知道逐渐变化非常明显。”皇帝又说:“有人认为西边的战事恐怕大臣们不听从调遣。”王安石说:“法令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