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三
又诏:「鄜延、环庆路如有合兴工城寨,许和雇人,日支钱百、米二升,禁军愿就雇者听。」枢密院检会今年正月二十三日范纯粹奏【四】:旧条,保甲遇旬上,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盐菜钱一十文。契勘正兵每遇差出以至戍边,每人只日支口食二升至二升五合,今来保甲既有盐菜外,其口食又增多正兵所请之数。伏乞将应系保甲请给钱米旧条并行删修,除盐菜钱依旧支给外,其口食每人并支二升。诏依旧日支钱一十文外,支与口食二升半,河东依此。(密记二月二日。)
壬申,诏:「官吏迁入新寺、监,如辄敢穿穴墙屋、移毁门窗者,计所损坐赃论罪,轻杖一百;写画屋壁,从不应为重法。」
鄜延经略司乞选保安军蕃族贫阙单丁弓箭手刺充捉生。从之。
天章阁待制、知庆州赵□知渭州。(二月八日丁丑,依旧任。)
李宪乞招讨西贼及上挠耕策。诏:「卢秉昨得兰州关牒,不具以闻,及不遣兵牵制,已令赵□往代。其令李浩同姚麟领兵出界招讨,委李宪计会赵□详度施行。其逐路出界将兵,可乘隙伺便,为□往忽归之计,毋得调夫运粮。」(元丰八年八月八日,王觌言可考。)
诏:「自今外任官乞赴阙奏事,如到阙无所陈,或所陈皆常事,非不可形于文字者,委御史台弹奏。」
御史蹇序辰言:「左司员外郎曾伉前任江西提点刑狱,巡历至洪州,受公使库月给,及以官钱自贷职田所得米备价,乞正其罪。」诏转运司体量以闻。伉寻卒,遂已。
赐秦州度僧牒百十五以修城。
癸酉,诏:「录兰州守城功内,不愿转资人,赐绢二十疋。」
太仆少卿□安持等言:「昨奉使至辽,于十二月问馆伴耶律仪,知高丽使在北廷。仪言,高丽国王徽今秋卒,长子勋嗣位,六十日又卒,今立徽次子运权知国事,已遣使封册。」(此月丙戌可考。案:辽史载纪高丽大安元年,册子运为国王。今以运为徽次子,与辽史互异。)
甲戌,文彦博入觐,置酒垂拱殿。上命酌御鞰酒一潖赐彦博,面谕云:「知酒量未退,可饮尽。」彦博再拜以谢。(旧纪书:甲戌,彦博来朝,燕垂拱殿。新纪不书。)
复西上合门使狄咏为东上合门使,客省副使张守约为西上合门使。咏等先坐亡所部兵被责,以期□复也。
诏诸陵三巡检下土兵,各以百人为额。
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奏:「乞不许在京卖茶人户等擅磨末茶出卖,许诸色人告首,依私腊茶科罪支赏。」从之。(此据盐法册元丰七年二月六日敕增入,要考见初置水磨月日。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初置水磨,又八月十二日,又是年六月一日。)
丙子,门下省言:「度僧牒已着令每道为钱百三十千,检会敕夔州路转运司每道三百千,以次减为百九十千,欲送中书省,价高处别取旨。」从之。
丁丑,宣德郎、新权发遣同管勾河北西路保甲张亚之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判官。既而与卢秉、赵□、范纯粹并依旧。
上批:「宣德郎曾孝广久官巩、洛,谙悉公私人情利害,论事详敏,可就差知外都水监丞。」
诏:「京东、西路保甲免教阅,每都保养马五十疋,每疋给价钱十千【五】,京东限十年,京西十五年数足。其当优□量佐刍粟等,令转运、提举司同议,仍专置官提举。其京东、西路乡村以物力养马指挥不行。」(五年二月二日,又九月十四日,又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志云:京东、京西路既置提举保马司,乃罢此两路乡村以物力养令,而诸路户马悉废,专为保马矣。初置户马在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先是,点检京东东路刑狱霍翔言:「齐、淄等州民号多马,禹城一县养马三千,牝马居三之一。臣近因巡历,密案视民养马,虽土产者骨格亦高大,可备驰突之用,兼齐州第六将骑兵多是东马,与西马无异。虽民间比官中养马刍秣不多,然而不有所免,则无以为劝。缘民之所欲免者,在于支移、折变、春夫、贼盗敷出赏钱、保正、保副、大
译又下诏说:“鄜延、环庆路如果有应当兴修的城寨工程,允许雇佣民夫,每天发给钱一百文、米二升,禁军愿意受雇的听任。”枢密院查核今年正月二十三日范纯粹的奏章【四】:旧条例,保甲每逢旬日上缴,每人每天发给口粮米三升、盐菜钱十文。核查正兵每逢差遣出征乃至戍守边疆,每人每天只发给口粮二升到二升五合,现在保甲既然有盐菜钱之外,其口粮又超过了正兵所领取的数量。恳请将有关保甲领取钱米的旧条例一并删改修订,除盐菜钱仍按原规定发给外,其口粮每人统一发给二升。诏令在依旧每天发给钱十文之外,发给口粮二升半,河东地区依照此例。(密记二月二日。)
壬申,下诏说:“官吏迁入新的寺、监,如果擅自挖掘墙屋、移动毁坏门窗的,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按坐赃罪论处,轻则杖打一百;在墙壁上涂写绘画的,按不应为重法处理。”
鄜延经略司请求挑选保安军蕃族中贫穷且为单丁的弓箭手刺字充任捉生队。听从了这一请求。
天章阁待制、知庆州赵□改任知渭州。(二月八日丁丑,仍任原职。)
李宪请求招讨西贼以及呈上关于干扰耕作的策略。下诏说:“卢秉此前收到兰州的关牒,没有详细上报,也没有派遣军队进行牵制,已命令赵□前往替代。命令李浩会同姚麟领兵出界招讨,委任李宪会同赵□详细斟酌施行。各路出界带兵的将领,可以乘隙伺机,作为突然前往又突然返回的计策,不得征调民夫运送粮食。”(元丰八年八月八日,王觌所言可资考证。)
下诏说:“从今以后,外任官员请求入朝奏事,如果到了朝廷却没有什么陈述,或者所陈述的都是平常事务,并非不能通过文书表达的,委任御史台弹劾。”
御史蹇序辰说:“左司员外郎曾伉先前任江西提点刑狱,巡视到洪州,接受了公使库的月给,并且用官钱自行借贷职田所得的米来备价,请求治他的罪。”下诏让转运司查核上报。曾伉不久去世,于是此事作罢。
赐给秦州度僧牒一百一十五道,用于修缮城墙。
癸酉,下诏说:“在记录兰州守城功劳中,对于不愿转资的人,赐给绢二十匹。”
太仆少卿□安持等人说:“先前奉命出使到辽国,在十二月间询问馆伴耶律仪,得知高丽使者在北廷。耶律仪说,高丽国王徽今年秋天去世,长子勋继位,六十天后也去世了,现在立徽的次子运权知国事,已经派遣使者封册。”(本月丙戌可资考证。按:《辽史》记载高丽大安元年,册封子运为国王。现在以运为徽的次子,与《辽史》互相不同。)
甲戌,文彦博入朝觐见,在垂拱殿设酒宴。皇上命令斟御鞰酒一潖赐给文彦博,当面告知说:“知道酒量未减,可以喝尽。”文彦博再次拜谢。(旧纪记载:甲戌,彦博来朝,在垂拱殿宴饮。新纪未记载。)
恢复西上合门使狄咏为东上合门使的官职,客省副使张守约任西上合门使。狄咏等人先前因所部士兵逃亡被责罚,期望借此恢复官职。
下诏各陵墓的三巡检下属的土兵,各以一百人为定额。
都提举汴河堤岸司上奏说:“请求不允许在京卖茶的户等擅自磨制末茶出售,允许各类人告发,依照私卖腊茶的罪名定罪并支给赏钱。”听从了这一请求。(此据《盐法册》元丰七年二月六日敕增入,需要考证初置水磨的月日。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初置水磨;又八月十二日;又是年六月一日。)
丙子,门下省说:“度僧牒已规定每道为钱一百三十千,查核敕令夔州路转运司每道三百千,依次减为一百九十千,想送交中书省,价格高的另外取旨。”听从了这一请求。
丁丑,宣德郎、新权发遣同管句河北西路保甲张亚之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副使。不久与卢秉、赵□、范纯粹都恢复原职。
皇上批答:“宣德郎曾孝广长期在巩、洛做官,熟悉公私人情利害,论事详细敏捷,可以差遣任外都水监丞。”
下诏说:“京东、西路保甲免除教阅,每都保养马五十匹,每匹给价钱十千【五】,京东限十年,京西汉十五年数额凑足。其应当优待的量佐刍粟等,令转运、提举司共同商议,仍专门设置官员提举。其京东、西路乡村以物力养马的指挥不再执行。”(五年二月二日,又九月十四日,又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本志说:京东、京西路既然设置了提举保马司,于是罢免这两路乡村以物力养马的命令,而各路户马全部废除,专门作为保马了。初置户马在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在此之前,点检京东东路刑狱霍翔说:“齐、淄等州百姓号称多马,禹城一县养马三千匹,母马占其中的三分之一。臣近来因巡视,秘密观察百姓养马,虽然是土产的,骨格也高大,可以备作驰突之用,况且齐州第六将骑兵多是东马,与西马没有区别。虽然民间比官中养马的刍秣不多,然而如果不有所免除,就没有办法鼓励。因为百姓想要免除的,在于支移、折变、春夫、贼盗摊派赏钱、保正、保副、大
小保长、催税甲头、保丁巡宿十事。臣即以此事自付禹城县劝谕愿养马之家,已应募者计马四百四十八:牡马二百六十三,牝马百八十五。然未见所免之利,而愿养者已多。乞应诸路乡村户不拘等第高下,如愿养马,并许自陈。除依条分番教阅,及觉察同保违犯,并勾集追捕贼盗外,与免十事。内有田五顷,许养马一匹;五顷以上,二匹;十顷以上,物力高强,恐妨差使,不在养马之限。其牝马须四尺二寸以上,牡马四尺三寸以上。大县毋过五百匹,许养牝马三之一。及委本州岛通判春秋呈验,当日放散外,其余约束一依朝廷近降民马指挥【六】。」上批送□居厚相度。
译小保长、催税甲头、保丁巡夜宿卫等十项差役。臣便以此事在禹城县劝谕愿意养马的人家,已经应募的共计马四百四十八匹:其中公马二百六十三匹,母马一百八十五匹。然而尚未见到免除差役的好处,而愿意养马的人家已经很多。请求各路乡村住户,不论户等高下,如果愿意养马,都允许自行申报。除了按照条令轮流教阅,以及觉察同保违犯法令,并召集追捕盗贼之外,其余十项差役一律免除。其中拥有田地五顷的,允许养马一匹;五顷以上的,养两匹;十顷以上的,因家资雄厚,恐怕妨碍差使,不在养马的限额之内。其中母马必须身高四尺二寸以上,公马四尺三寸以上。大县不得超过五百匹,允许养母马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委派本州通判在春秋两季呈验马匹,当日发放完毕外,其余约束事项一律依照朝廷最近颁布的民马指挥【六】执行。”皇上批示送交□居厚斟酌裁度。
居厚言:「马政实为国家大务,其次莫如财利,民之安平又无若制御盗贼。今转运军须年计,大半出于折变之物,稍有侵耗,即无从补助。自保甲法行于诸路,其正副尽得一乡材武之士,讥察盗贼,所在衰减。今募民养马之法,若与免大小保长、支移、催税甲头、春夫、贼盗敷出赏钱、保丁巡宿七事,实便公私,可施行。」手诏:「三省、枢密院进议京东、西保甲养马事,谓当留俟两路使者以决可否。惟朝廷大政,庙堂之上,令所自出;若持心狐疑,无坚决定论,反求可于将命使者,自非明于利害,忠特不回之人,孰不观望?措议二三,破坏其事。可更审详,若果有害民,必不可施行,所见官具事理论奏;苟无弊也,即宜并心一意,协力奉行。」时五年二月也,于是悉施行之。(霍翔二年八月除京东宪,六年十月徙成都,七年二月十二日提举京东保马。旧录载霍翔奏及手诏,并于五年二月五日丁巳,朱本移入七年二月五日甲戌,今附八日丁丑。又疑手诏不在五年,当是六年冬末或七年春初也。)
中书省言:「御史翟思论延州通判□安宪务专郡事,多自判决,始送知州刘昌祚书押,昌祚每有可否,辄复沮抑,迁怒吏史,或至窜逃。今昌祚言:『州事大小,元立定施行次第,与安宪协力推行。安宪才力强敏,颇有显效,上下分守,实无侵越。』」诏翟思析奏。思言:「御史风闻言事。若诘其所从来,则自今人人相戒,无敢复言,臣恐言路壅塞,无以称耳目之任。」(范纯粹奏议有辨安宪不□浮言札子,乃正月十一日。昌祚云云,盖与纯粹同。安宪倅延,纯粹所辟也。)
知明州马珫言:「准朝旨,募商人于日本国市硫黄五十万斤,乞每十万斤为一纲,募官员管押。」从之。
戊寅,上特御延和殿【七】,户部司农以职事对也。
己卯,诏:「已降指挥,宫城西北建二王外第,可速计度,限二年毕功。」以雍王颢等屡请出居故也。
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言:「见差供奉官刘威于京东路拣买骡马,已五个月余,方拣买过南京、曹濮济郓州五处中格马四百八十匹。缘本路尚有十四州军,欲乞就差本司拣买马供奉官白居古计会刘威分定到州军拣买,所贵早得办集。」上批:「新令已赋马于京东、西诸都保内均养【八】,其牧马司恐更难与百姓争市,以增平日之直。可更相度处分。」(此据御集。)
庚辰,诏牧马司毋得差官,其买马亦毋选乡村所养,只委刘威选诸军市户马。(御集云:本路更不买马。今从实录。)
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董毡遣人以蕃书来,已回蕃书,约令引兵深入摩灭缅药家。」诏:「朝廷素知董毡事力,不能大抗西贼,但不与夏人结和,已于边防有助。委李宪自今所与蕃书,不须过当督责。」
秦凤路经略司言,对境尚有贼马,未敢放汉蕃诸军。诏:「诸路无寇,已散遣兵马。委经略司详度,如贼不大入寇,即以次放散。」
李宪言:「本路上下番土兵,自军兴以来,未尝更下。近乞归营补洗。」诏:「昨新发往永兴军驻泊将兵,可权差半将往代下番人。」
潞州观察使、赠彰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济阴荣王宗辅卒,濮王第七子也。上既临奠,手诏曰:「朕自嘉佑中从先皇帝入居储宫,离濮邸已二十余年。今日缘奠故伯宗辅,因得趋谒濮安懿王祠堂,顾瞻诸伯叔父,所存者无几,皆齿发衰迈,仪形非往日之比,深用恻然。其议加恩诸父。」(两纪皆略载诏语。癸未日,封嗣濮王等。)
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制置司奏:「夏贼举国围兰州,将士随机应敌,杀贼数万,城壁无损。乞优赏官吏,并录举人郑晖等功。」诏推恩官吏,晖等与诸州文学。
赐知开封府王存奖谕敕书,银、绢百疋两;府推、判官胡宗愈等银、绢三十疋两。初,存等奏狱空,命如故事迁官。而门下省谓前此存等以狱空迁官或赐章服,才半岁,今又推赏,不可,乃命止赐诏及银、绢而已。
辛
译居厚说:“马政确实是国家的大务,其次没有比财利更重要的,百姓的安宁平安又不如控制盗贼重要。现在转运军需的年计,大半出自折变之物,稍有侵吞损耗,就没有来源补助。自从保甲法在各地施行,其正副保长都得到一乡中勇武之士,稽查盗贼,各地盗贼减少。现在招募百姓养马的法令,如果免除大小保长、支移、催税甲头、春季劳役、盗贼摊派赏钱、保丁巡夜宿卫这七项差役,确实对公私都有利,可以施行。”手诏说:“三省、枢密院进呈关于京东、西路保甲养马事的议论,说应当留待两路使者来决定可否。只有朝廷大政,在庙堂之上,命令由此发出;如果心存狐疑,没有坚定的决断,反而向奉命出使的使者寻求认可,如果不是明辨利害、忠诚专一不回避的人,谁不观望?议论犹豫不决,破坏这件事。可以更加审慎详查,如果确实有害于百姓,必不可施行,由相关官员具陈事理上奏;如果没有弊端,就应当同心一意,协力奉行。”当时是五年二月,于是全部施行。(霍翔二年八月任京东宪,六年十月调任成都,七年二月十二日提举京东保马。《旧录》记载霍翔奏议及手诏,都在五年二月五日丁巳,朱本移入七年二月五日丁戌,现在附在八日丁丑。又怀疑手诏不在五年,应当是六年冬末或七年春初。)
中书省说:“御史翟思弹劾延州通判□安宪专断郡中事务,多自行判决,开始才送知州刘昌祚书押,刘昌祚每有可否意见,就加以阻挠压制,迁怒吏史,甚至导致他们逃匿。现在刘昌祚说:‘州中事务大小,原本已订立施行次第,与安宪协力推行。安宪才能力强敏,颇有显效,上下分守职责,确实没有侵越职权。’”诏令翟思分条上奏。翟思说:“御史根据传闻议论政事。如果追问消息来源,那么从此人人互相告诫,不敢再说话,臣担心言路壅塞,无法胜任耳目之任。”(范纯粹奏议中有辩明安宪不□浮言的札子,是正月十一日。刘昌祚的话,大概与范纯粹相同。安宪任延州通判,是范纯粹所举荐的。)
知明州马珫说:“遵照朝旨,招募商人在日本国购买硫黄五十万斤,请求每十万斤为一纲,招募官员管押。”批准了。
戊寅,皇上特意在延和殿接见【七】,户部司农因职事对答。
己卯,诏令:“已下达的指挥,在宫城西北建造二王外宅,可以快速规划,限两年完工。”因为雍王颢等人屡次请求出居的缘故。
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说:“现在差遣供奉官刘威在京东路拣买骡马,已五个多月,才拣买过南京、曹、濮、济、郓州五处中格的马四百八十匹。因为本路还有十四州军,请求就差遣本司拣买马供奉官白居古会同刘威分定到州军拣买,以便早日办集。”皇上批示:“新令已在京东、西路各都保内均养马【八】,牧马司恐怕更难与百姓争购,以增加平日马价。可以更加相度处置。”(此据御集。)
庚辰,诏令牧马司不得差遣官员,其买马也不得选择乡村所养的,只委托刘威选择诸军市户的马。(御集说:本路不再买马。现在从实录。)
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说:“董毡派人带着蕃书来,已回蕃书,约定让他引兵深入消灭缅药家。”诏令:“朝廷素知董毡实力,不能大抗西贼,但不与夏人结盟,已在边防有助。委托李宪从现在起所与蕃书,不必过分督责。”
秦凤路经略司说,对境尚有贼马,未敢放汉、蕃诸军。诏令:“诸路无寇,已散遣兵马。委托经略司详度,如果贼人大举入侵,就依次放散。”
李宪说:“本路上下番土兵,自军兴以来,未曾更替。最近请求归营补洗。”诏令:“昨天新发往永兴军驻泊的将兵,可以暂差半将往代下番人。”
潞州观察使、赠彰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济阴荣王宗辅助,是濮王的第七子。皇上既已临奠,手诏说:“朕自嘉佑中跟随先皇帝入居储宫,离开濮邸已二十余年。今天因祭奠故伯宗辅,得以趋谒濮安懿王祠堂,顾盼诸伯叔父,所存者无几,都齿发衰迈,仪形非往日之比,深感恻然。其议加恩诸父。”(两纪都略载诏语。癸未日,封嗣濮等。)
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制置司上奏:“夏贼举国围攻兰州,将士随机应敌,杀贼数万,城墙无损。请求优赏官吏,并录举人郑晖等人的功劳。”诏令推恩官吏,郑晖等授诸州文学。
赐知开封府王存奖谕敕书,白银、绢各百匹两;府推、判官胡宗愈等人白银、绢各三十匹两。起初,王存等人上奏狱空,命按旧例迁官。而门下省认为此前王存等人因狱空迁官或赐章服,才半年,现在又推赏,不可,于是命只赐诏及银、绢而已。
辛
巳,提点成都府路刑狱、朝散大夫霍翔提举京东路保马,同提举开封府界保甲、朝散郎吕公雅管勾京西路保马。资任、请给恩数同三路提举保甲,并赐紫章服。
译乙巳日,提点成都府路刑狱、朝散大夫霍祥被任命为京东路保马提举,同提举开封府界保甲、朝散吕公雅被任命为京西路保马管勾。他们的资历、俸禄及恩数待遇与三路保甲提举相同,并赐予紫色章服。
降引进使、高州防御使李浩为四方馆使,皇城副使、吉州防御使苗履为左藏库使,以奏贼犯兰州事异同也。」
知大名府王拱辰奏:「勘会贫下保甲潜投军者甚众,逐时觉察,依条科断,欲押归本保。数内有柴立、林贵二人,曾有祈告辞状,情甚恳切,谨具缴连进呈。臣以保贼甲盗系民休戚,所以辄冒启陈,惟望圣慈深察,特赐裁幸。」上批:「契勘禁保甲投军条,其卖尽地土之人,该与不该勒还本色进呈。」是日,诏:「不候造簿,免第五等户保甲事状,限令诏到三日内闻奏。」(此据御集。又刘挚作王拱辰行状云:三年秋,大享明堂,诏入陪祀。既毕,召对曰:「北门常须旧德,而卿故治也,当再劳卧镇之。」又屈指数曰:「某年召卿归矣。」时三路籍民为保甲,下户皆不免,日聚教之。提举官禁令苛急,河北保甲往往为盗贼,百十为髃,州县不敢以闻。拱辰极论其弊,谓:「非止困其财力,害其农业,所以使为不良者,法驱之也。将恐浸淫为大盗可忧,愿蠲裁下户。」于是主者指拱辰沮法异论,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章入不已,天子始悟保甲之为盗也。六年三月,拜安武军节度使再任。按:拱辰以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除知大名府,挚行状即系论保甲为盗于其下。拱辰论保甲为盗,盖再任后乃言之,七年二月十二日御集所载是也。拱辰传称初籍民兵,请稍蠲下户,当即指此,然实录不载,不知下户竟免否,当考。)
壬午,诏:「新定京东、西保甲司计都保养马,虽已颁下,而画一未具,有司观望,必持两端。宜趣□居厚、燕若古、沈希颜速赴阙,与新差提举官于中书省兵房,同六房舍人议定画一以闻。」若古时为京东提举常平,希颜为京西转运判官。(御集:三月六日,令居厚等上殿。)
又诏:「州县除依条不许干预教阅外,其保甲有违犯及当抚谕弹压巡教官、指使违犯,自当觉察施行。若失觉察,保甲司按劾。」从同提举河北路保甲李宁请也。(李宁同提举永兴等路保甲,改河北路,乃二月二日。)
癸未,皇伯淮康军节度使、濮阳郡王宗晖为镇安军节度使,进封嗣濮王,武胜军节度使、天水郡公宗晟为安化军节度使、高密郡王,皇叔彰武军留后宗绰为建宁军节度使、建安郡王,保平军留后宗隐为昭化军节度使、安康郡王,镇宁军留后宗瑗为崇信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定武军留后宗愈为感德军节度使、华原郡王,泾州观察使宗胜为武胜军留后、祁国公,亮州观察使宗楚为镇宁军留后、郧国公,苏州观察使宗佑为定武军留后、巩国公,淄州团练使宗汉为成州防御使、邺国公。以手诏推恩也。(并庚辰日。)嗣濮王自宗晖始。(新纪止书宗愈以上六人旧纪并书宗胜以下四人。)
枢密院言:「闻澶、魏作过保甲,多为首人倡率【九】,别无情理,官司已许首身。欲降指挥:首身保甲如为首倡率及拒捕伤人,并追鞫,余皆放罪,令赴教。」从之。是时,狄谘、刘定纵保甲暴横,州县不得拘问。澶、魏保甲白昼劫略,惊动一路,而朝廷不闻其实。自此,河北盗贼公行,多保甲也。(朱本签贴云:自「是时」至「多保甲也」无本底,前史官之妄,合删。今从新本复存之。此月一日、十七日,又四月二日观城事,并十四日朝城、临漳等事可考。御集七事与狄谘、刘定相关,今悉附见。赐狄谘:「勘会河北民兵教肄之初,方藉谙晓始末之人委仗,近得卿奏假疾,遽欲解去,甚辜付任之重。训民纪律,虽纲目出于朝廷,而左右推广辅行,悉在事始选任总辖官司。朝廷本意,固非轻有付授,拟欲俟劾实着见,增秩赐金,终老其事。况卿朕所自择,虽异日就膺节钺,尚不可易此职任,况今事方草昧乎?宜体朕意,更不得别有奏陈。刘定准此谕之,俾知朝廷选任本意,安心职守。兼璋已令依旧勾当去讫。」御集第一百五十六卷无月日。「璋已令依旧勾当」,不知是何人,当考。又赐刘友端:「勘会本路保甲,近日已来
译降授引进使、高州防御使李浩为四方馆使;皇城副使、吉州防御使苗履为左藏庫使,这是因为他们奏报贼寇侵犯兰州的情况说法不一。
知大名府王拱辰上奏说:“查核得知,贫困下等保甲暗中投军的人很多,每次发现,都依照律令判决,打算押送他们回原保甲队。其中柴立、林贵二人,曾写过乞求宽恕的辞状,情态非常恳切,谨将原状连同奏章进呈。臣认为保甲中的贼盗关系到百姓的安危,所以冒昧陈述,只希望圣上慈爱深察,特别赐予裁断为幸。”皇上批示:“查核禁止保甲投军的条例,那些卖光土地的人,是否应当勒令恢复原籍,请进呈定夺。”当天,下诏说:“不等待造册登记,免除第五等户的保甲事务,限定在诏书到达后三日内上报。”(此据《御集》。又刘挚所作《王拱辰行状》说:熙宁三年秋天,大享明堂,诏令王拱辰入宫陪祀。仪式结束后,召见对答说:“北门常需旧德重臣,而那里是你曾经治理过的地方,应当再劳烦你坐镇镇守。”又屈指计算说:“某年召你回来。”当时三路登记百姓为保甲,下等户都不能免除,每天聚集训练。提举官禁令苛刻急迫,河北保甲往往成为盗贼,百十人为一群,州县不敢上报。王拱辰极力论述其弊端,说:“这不只是困竭他们的财力,损害他们的农业,使他们成为不良之人的原因,是法律驱使他们这样做的。恐怕逐渐蔓延成为大盗令人担忧,希望免除下等户的保甲。”于是主管官员指责王拱辰阻挠法令、发表异端言论,王拱辰说:“这是老臣报效国家的方式。”奏章不断呈入,天子才开始醒悟保甲成为盗贼的问题。熙宁六年三月,任命王拱辰为安武军节度使再任。按:王拱辰于熙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除授知大名府,刘挚的行状即将论述保甲为盗之事系于此。王拱辰论述保甲为盗,大概是在再任之后才说的,熙宁七年二月十二日《御集》所载即是。王拱辰传称起初登记民兵时,请求稍免下等户,当即指此事,然而实录没有记载,不知下等户最终是否免除,应当考证。)
壬午日,下诏说:“新制定的京东、京西保甲司计算都保养马的条例,虽然已经颁布,但统一标准尚未具备,有关部门观望迟疑,必定持两端态度。应催促居厚、燕若古、沈希颜迅速赴京,与新差派的提举官在中书省兵房,会同六房舍人议定统一标准后上报。”燕若古当时任京东提举常平,沈希颜任京西转运判官。(《御集》:三月六日,令居厚等人上殿。)
又下诏说:“州县除了依照条例不许干预教阅外,保甲有违犯以及应当抚谕弹压的巡教官、指使有违犯,自然应当觉察施行。如果失于觉察,保甲司就按劾。”这是听从同提举河北路保甲李宁的请求。(李宁同提举永兴等路保甲,改为河北路,是在二月二日。)
癸未日,皇伯淮康军节度使、濮阳郡王赵宗晖改任镇安军节度使,进封为嗣濮王;武胜军节度使、天水郡公赵宗晟改任安化军节度使、高密郡王;皇叔彰武军留后赵宗绰改任建宁军节度使、建安郡王;保平军留后赵宗隐改任昭化军节度使、安康郡王;镇宁军留后赵宗瑗改任崇信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定武军留后赵宗愈改任感德军节度使、华原郡王;泾州观察使赵宗胜改任武胜军留后、祁国公;亮州观察使赵宗楚改任镇宁军留后、郧国公;苏州观察使赵宗佑改任定武军留后、巩国公;淄州团练使赵宗汉改任成州防御使、邺国公。这是凭借手诏推恩。(都在庚辰日。)嗣濮王从赵宗晖开始。(《新纪》只记载赵宗愈以上六人,《旧纪》一并记载赵宗胜以下四人。)
枢密院说:“听说澶州、魏州作乱的保甲,多为首领人倡率【九】,没有其他情理,官府已经允许自首。想要下达指令:自首的保甲如果为首倡率以及抗拒逮捕伤人,一并追捕审讯,其余都免除罪责,令其赴教。”听从了。这时,狄谘、刘定放纵保甲暴横,州县不得拘禁审问。澶州、魏州保甲白天抢劫掠夺,惊动一路,而朝廷不知道实情。从此,河北盗贼公然横行,多是保甲。(朱本签贴说:从“是时”到“多保甲也”没有底本,前史官的妄言,应当删除。现在依照新本恢复保留。本月一日、十七日,又四月二日观城之事,以及十四日朝城、临漳等事可以考证。《御集》七件事与狄谘、刘定相关,现在全部附见。赐狄谘:“查核河北民兵训练之初,正依靠熟悉始末的人倚仗,近来得到你的奏章称病,突然想要离职,很辜负付任的重托。训练百姓的纪律,虽然纲目出自朝廷,而左右推广辅行,全在事始选任总辖的官司。朝廷本意,固然不是轻易付授,打算等到劾实显著,增加秩级赐予金帛,终老其事。况且你是朕亲自选择的,即使日后就任节钺,尚且不可更换此职任,何况现在事情方才草创呢?应当体察朕意,更不得另有奏陈。刘定照此谕示,使他知道朝廷选任的本意,安心职守。兼璋已令依旧办理完毕。”《御集》第一百五十六卷无月日。“璋已令依旧办理”,不知是何人,应当考证。又赐刘友端:“查核本路保甲,近日以来
,频有生事。如数十人髃行盗斫榆柳,及强入镇市典质物色,并赶逐巡检等不少。显是巡教官不得人,有以致之,及提举司失于讥察。缘上件民兵是第一件朝廷大法,深恐因循损害,可面谕狄谘等更切用心,多方防范照管,及仰躬亲火急前去上项曾经生事去处,体量因依闻奏。知河东与本路密迩,缘提举官王崇拯为事密细,分外用心职事,至今保丁事艺亦已增进,凡百并得安贴,可亦谕与狄谘使知原委。」御集第一百六十卷亦无月日。又枢密院奏:「奉旨,内黄县作过保甲,令追付大名府,并巡教官、指使、使臣不合聚集保甲在一教场教阅,并根究取勘具案闻奏。未审令刘友端与王子渊同其监勘。」御批:「王子渊充专一推勘,刘友端依已降指挥监勘,余依拟定指挥。」元丰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下。又提举河北东、西路保甲狄谘奏:「契勘内黄县作过保甲,已收捉到一十七人推究外,有二百三十八人赴县,已令依旧在场教阅,务要众心安贴。今来北京留守司指挥密切知在。本司看详众人既已散在村落,难以密切知在,若行拘管,又恐人心惊疑,别致生事,致本司难以施行。伏望朝廷特赐处分。」御批:「其北京留守指挥显不中理,难为施行。可火急札下保甲司照会。」元丰七年二月六日下【一○】。又提举河北东、西路保甲狄谘奏:「准枢密院札子:『奉旨,内黄县作过保甲,令勾赴大名府,并巡教官、指使、使臣不合聚集保甲在一场教阅,差王子渊就本府专一推勘,其提举官失觉察,并于案后收理。』臣恐王子渊近日到北京取索供答文字待罪,又恐违出巡日限。」御批:「宜令依例火急出巡讫奏。」元丰七年二月七日下。又权发遣同提举河北东路保甲、权管勾提点刑狱刘定奏:「准朝旨,为定安镇、韩张镇,定安镇属大名府元城县,韩张镇属大名府朝城县等处保甲及髃贼强解钱物事,令躬亲监督捕盗官掩捉者。体问得当日因保长捉劫贼,在寺保丁杨万寿等同守罪人,只有李福、王定等八人曾到市户家解钱。除李福等八人未获,杨万寿五人见禁外,别无多人。所有定安镇元申凶恶三二百人,及称斗敌,显是虚张事势,不惟意望功赏,兼欲归咎于保甲官司。已推究申报不实,及会到酒务内墙见在,元不推倒,已牒本府施行。」御批:「详定所奏,其元初作贼事理本情,亦无凶恶迹状,乃是素怀不忠,异议之人,张大扇摇,意在破坏保甲成法,以至上达,朝廷为之动心,再行处分。兼特差官穷治其事,致腾播张皇,骇闻四方,极为不便。宜火急下刘定,令密切具析元初张皇官司,火急闻奏,仍令不得辄有避忌不尽。」元丰七年二月八日下,实录见十六日。又权发遣同提举河北东路保甲、权管勾提点刑狱刘定奏:「体问澶州勘观城县解钱公事,禁系三十余人,节次不住勾人。欲乞指挥承勘官司,不得容见禁人枝蔓追证。」御批:「检举近日已降指挥,令勘院火急将不系首谋作过之人,指挥到日并行簄放讫奏。仍令王子渊,李宜之并发归本任及元巡历去处,止令刘定往来催驱结绝,仍并从急递中指挥,更不送门下省。」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
译接连发生事端。例如数十人结伙盗砍榆柳,以及强行进入镇市典当物品,并追赶驱逐巡检等人,情况不少。这显然是巡教官任用不当,导致如此,以及提举司失于讥察。鉴于上述民兵是朝廷首要的大法,深恐因循懈怠造成损害,可当面告诫狄谘等人更加切切实实用心,多方防范照管,并命令他亲自火速前往上述曾经发生事端的地方,查访缘由后上报。知河东与河北路接壤,因为提举官王崇拯做事严密细致,格外用心履职,至今保丁的武艺也已增进,各项事务都得以安定,也可将此原委告知狄谘知晓。」《御集》第一百六十卷也无月日。又枢密院上奏:「奉旨,内黄县犯事的保甲,令追解到大名府,以及巡教官、指使、使臣不应聚集保甲在一个教场教阅,一并追究查勘具案上报。不知是否令刘友端与王子渊一同监勘。」御批:「王子渊担任专一推勘,刘友端依照已下达的指令监勘,其余依照拟定的指令。」元丰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下达。又提举河北东、西路保甲狄谘上奏:「查核内黄县犯事的保甲,已抓捕到十七人推究之外,有二百三十八人到县,已令依旧在场教阅,务必使众人心安。如今北京留守司指令严密监控。本司审察众人既然已散在村落,难以严密监控,若实行拘管,又恐人心惊疑,别滋事端,致使本司难以施行。伏望朝廷特别赐给处分。」御批:「那北京留守的指令显然不合情理,难以施行。可火速札付保甲司知照。」元丰七年二月六日下达【一○】。又提举河北东、西路保架狄谘上奏:「奉枢密院札子:『奉旨,内黄县犯事的保甲,令勾到大名府,以及巡教官、指使、使臣不该聚集保甲在一个场教阅,差王子渊在本府专一推勘,其提举官失于觉察,并在案后收理。』臣担心王子渊近日到北京索取供答文字待罪,又恐超出巡行日期限制。」御批:「宜令依照惯例火速出巡后上报。」元丰七年二月七日下达。又权发遣同提举河北东路保架、权管勾提点刑狱刘定上奏:「奉朝旨,因为定安镇、韩张镇,定安镇隶属大名府元城县,韩张镇隶属大名府朝城县等处保甲及群贼强夺钱物事,令亲自监督捕盗官掩捉。查问得知当日因保长抓捕劫贼,在寺保丁杨万寿等人共同看守罪人,只有李福、王定等八人到过市户家强夺钱。除李福等八人未获,杨万秀五人现被禁外,没有其他人。所有定安镇原申报凶恶三二百人,以及称斗敌,显然是虚张声势,不仅意在希望功赏,兼欲归咎于保甲官府。已推究申报不实,以及会到酒务内墙现还在,原来没有推倒,已牒文本府施行。」御批:「详定所上奏,其最初作贼事理本情,也没有凶恶迹状,乃是素怀不忠、持异议之人,夸大煽动,意在破坏保甲成法,以至于上达,朝廷为之动心,再次处分。兼特别差官穷治其事,致使传播张皇,骇闻四方,极为不便。宜火速下达刘定,令严密具析最初张皇的官府,火速上报,仍令不得稍有避忌不尽。」元丰七年二月八日下达,实录见十六日。又权发遣同提架河北东路保甲、权管勾提点刑狱刘定的上奏:「查问澶州勘观城县强夺钱公事,禁系三十余人,接连不断勾人。想乞指令承勘官府,不得容许现被禁之人枝蔓追证。」御批:「检举近日已下达的指令,令勘院火速将不属首谋犯事之人,指令到达之日一并释放后上报。仍令王子渊、李宜之并发回本任及原巡历去处,只令刘定往来催驱结绝,并且都从急递中指令,不再送门下省。」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达。)
甲申,诏京东转运司:「高丽使入贡,依式用妓乐,如使人辞免,即听。」
乙酉,刑部言,沈括准赦量移。诏更候一赦取旨。
手诏李宪:「赵□上章祈免易守平凉,朝廷以其情辞迫切,已可其奏。又内外在位近臣勘有练达边务,宜膺是选者,不得已始令卢秉复还旧任,尔宜照会近日处分施行。」(朱本增入,新本削去。)
上批:「据刘定言,澶、魏保甲初无凶恶迹状,乃是素怀不忠,异议之人,张大扇摇,破坏保甲成法,以至上达,朝廷为之动心,差官穷治其事,骇闻四方。可下刘定密切具析元初张皇官司以闻,无得避忌不尽。仍下李宜之、王子渊见鞫保甲事,限十日结绝。杖以下勿禁。」(下刘定,据御集在二月八日;又十七日,令王子渊、李宜之归本任,只委刘定结绝。所有限十日令李宜之、王子渊结绝,御集乃无之。四月十二日。)
徙知秦州、天章阁待制刘瑾知应天府。以御史朱京言,瑾很愎傲虐,乞选忠厚可属任者代之故也。
责授昭化军节度行军司马、均州安置王诜为诸卫将军、颍州安置。
丙戌,诏:「高丽王子僧统从其徒三十人来游学,非入贡也。其令礼部别定傧劳之仪。」吏部乞于四选补算学博士阙,从之。(御集二事今附此。明州奏:「高丽国发礼部侍郎崔思贤前去告哀,及有国王子僧统大师领僧约三十来人,欲同告哀使来本朝作功德。本州岛未有高丽告哀使及王子僧统到州迎送馆设等仪式,安泊差人引伴、沿路驿程供给并未有定式。」御批:「宜令本州岛通判引伴赴阙,其待遇礼数,专下马珫依仿王子赴阙已定式,令从僧俗权宜裁定,一面施行讫奏。即不得稍有削薄,亏损朝廷待遇恩意。其安下去处,即合火急选择本州岛将好僧院一所并治整洁,仍令差下引伴赴阙通判官同在本院筵伴上宿,仍随所阙器用诸般物色逐旋差僧一一毕备齐足,不可小有阙误。仍从急递中指挥,更不送门下省。其僧统左右得亲近者三两人,比附上节例施行。」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奉国军奏:「入高丽国温式船回到定海县,称新国王亦是身亡,见今国主是前国王第三子,及称欲遣僧来作功德,呼为『僧统。』」御批:「除迎候王子僧统自从别降朝旨外,余并依常使例,惟不用花乐。仍仰转牒缘路州军准此。」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
李宪乞遣李浩出兵伪示取灵州。诏宪只依先降挠耕指挥及行招纳新格。
又诏:「御史台以侍御史知杂事为侍御史,不带知杂事;以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侍御史恩数并如知杂事,左右巡使及监察使名并罢。左右巡案令本台随事并入朝堂百司案,驱使官仍除去四『团』字,主簿、检法官仍旧各一人。」
文彦博言:「先准敕立家庙,岁八祭用酒以臣随行公使酒供办【一一】。今臣致仕,不欲沽酒以祭,乞于河南府公使库逐祭寄造酒十石。」从之。
诏:「陕西、河东沿边旧城寨见阙官处,委经略司选才力使臣。自今见任官毋得移近里及别委勾当,违者监司体量以闻。」
丁亥,步军副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刘永年卒,辍视朝临奠之,赠崇信军节度使,谥壮恪。后诏弟永寿迁遥郡防御使,更官其亲戚一人。
戊子,手诏李宪:「得回奏,浅攻扰贼春耕,若如所画,理固甚善。所未可知者:我兵出境,非十余万众果可以致倾国点集否?又天都老小苟闻大兵之出,果不震惊奔骇渡河【一二】,而肯置之会州之侧,使我得以招携否?使上件聚落,如我所料,团聚不散,则所谓二十二钤辖者,果可以一呼使之改怀内附否?此事首尾恐未详密,则不若且如去年三月中及暮秋李浩、苗履、杨吉等出塞已见事验,为忽往焂归之计甚便,宜审图之。」(朱本增入,新本并削去。)
庚寅,左班殿直马诚自言:「本德顺军弓箭手,迁官皆以战功。吏部右选有德顺军巡检阙,以臣土人,法碍差注,欲望以战功差授。」上批:「吏部虽当用常格
译甲申,皇帝下诏给京东转运司:“高丽使者入朝进贡,依照惯例使用妓乐,如果使者推辞免除,就听从他的意愿。”
乙酉,刑部上奏,沈括依据赦令酌情调任。皇帝下诏再等待一次赦令,然后听候圣旨。
皇帝亲手写诏书给李宪:“赵□上奏章请求免除易守平凉之职,朝廷因为他言辞恳切,已经批准了他的奏请。又因为内外在位的近臣中,考察到有熟悉边务、应当担任此职的人,不得已才命令卢秉重新回到旧任,你应当知晓近日朝廷的处理决定并施行。”(朱本增入,新本删去。)
皇帝批示:“根据刘定所说,澶州、魏州的保甲起初并没有凶恶的迹象,而是向来怀有不忠之心、持异议的人,夸大事实煽动动摇,破坏保甲的既定法规,以至于上达天听,朝廷因此动心,派遣官员彻底查办此事,震惊四方。可以命令刘定详细剖析最初夸大事实、惊动官府的情况上报,不得有所避忌隐瞒。同时命令李宜之、王子渊审讯保甲之事,限定十日内结案。杖刑以下的罪行不予监禁。”(下刘定,根据御集在二月八日;又十七日,命令王子渊、李宜之回到原任,只委托刘定结案。所有限定十日内让李宜之、王子渊结案,御集没有记载。四月十二日。)
调任知秦州、天章阁待制刘瑾为知应天府。这是因为御史朱京上言,刘瑾凶狠固执、傲慢暴虐,请求选拔忠厚可靠的人代替他,所以如此。
贬责授予昭化军节度行军司马、安置在均州的王诜为诸卫将军,安置在颍州。
丙戌,皇帝下诏:“高丽王子僧统带着三十名徒弟来游学,并非入朝进贡。命令礼部另行制定接待慰劳的礼仪。”吏部请求在四个选官部门中补授算学博士的空缺,皇帝批准了。(御集两件事现在附在此处。明州上奏:“高丽国派遣礼部侍郎崔思贤前来报告丧事,并有该国王子僧统大师带领约三十名僧人,想同报告丧事的使者一起来本朝做功德。本州没有高丽报告丧事使者及王子僧统到州迎接、送行、馆舍设置等仪式,安置住宿、差人引导陪伴、沿途驿站供给等也没有定式。”皇帝批示:“应当命令本州通判引导陪伴前往京城,其待遇礼节,专门下达给马珫依照王子赴京已定的格式,命令随从僧俗权宜裁定,一面施行完毕一面奏报。决不能稍有削减,损害朝廷的恩惠情意。其安置去处,就应当火速选择本州一所好的僧院并整治整洁,仍命令差遣下去引导陪伴赴京的通判官同在本院陪伴住宿,仍随着所缺少的器具用品各种物品逐一差遣僧人一一准备齐全,不可稍有缺失错误。仍从急递中指挥,不再送门下省。其僧统左右能亲近的三两人,比照上述节例施行。”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达。奉国军上奏:“进入高丽国的温式船回到定海县,称新国王也是去世,现在国主是前国王的第三子,并称想派遣僧人来做功德,称为‘僧统’。”皇帝批示:“除了迎接王子僧统自从另外下达朝旨外,其余都依照常例,只是不使用花乐。仍仰仗转牒沿途州军照此执行。”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达。)
李宪请求派遣李浩出兵假装要夺取灵州。皇帝下诏李宪只依照先前下达的骚扰耕作命令以及施行招纳新格。
又下诏:“御史台以侍御史知杂事为侍御史,不兼任知杂事;以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侍御师的恩数都如同知杂事,左右巡使及监察使的名号都废除。左右巡案令本台随事并入朝堂各官署案,驱使官仍除去四个‘团’字,主簿、检法官仍旧各一人。”
文彦博上言:“先前依据敕令设立家庙,每年八次祭祀用酒以臣随行公使酒供应【一一】。现在臣退休,不想买酒来祭祀,请求在河南府公使库每次祭祀寄造酒十石。”皇帝批准了。
皇帝下诏:“陕西、河东沿边旧城寨现在缺少官员的地方,委托经略司选拔有才能的使臣。从今以后现任官员不得调任到内地或另委他事,违者由监司考察上报。”
丁亥,步军副都指挥使、邕州觀察使刘永年去世,皇帝停止上朝临奠,追赠崇信军节度使,谥号壮恪。后来下诏弟弟刘永寿升迁为遥郡防御使,又给他的亲戚一人授官。
戊子,皇帝亲手写诏书给李宪:“收到回奏,浅攻骚扰贼人春耕,如果如所谋划,道理固然很好。所不能知道的是:我军出境,如果不是十余万众,果真可以导致倾国点集吗?又天都老小如果听说大军出动,果真不震惊奔逃渡河【一二】,而肯留在会州之侧,使我得以招揽吗?如果上述聚落,如我所料,团聚不散,那么所谓二十二钤辖者,果真可以一呼使他们改变心意内附吗?此事首尾恐怕不够详密,那么不如暂且像去年三月中及暮秋李浩、苗履、杨吉等人出塞已见事验,作为忽往忽归的计划很便利,应当审慎考虑。”(朱本增入,新本并删去。)
庚寅,左班殿直马诚自己陈述:“本是德顺军弓箭手,升官都凭借战功。吏部右选有德顺军巡检空缺,因为臣是本地人,法律妨碍差注,希望凭借战功差授。”皇帝批示:“吏部虽然应当使用常格
,缘边寨主兵官正要得生长彼方,谙习山川迂直向背之人,乃可缓急将兵出入,不失地利。宜依所乞。」
译边境的寨主和兵官,正需要那些在当地生长、熟悉山川地形曲折与地势向背的人,这样在紧急或平常时率领军队出入,才不会失去地利优势。应当批准他们的请求。
癸巳,李宪言:「子彀渐可驱使,乞一随行差遣,庶得倚信。」上批:「特差彀充熙河兰会经略安抚制置司勾当公事。」
又诏宪:「近据具析到熙河岷州、通远军及河州拟修三关堡,合用守御器具万数,非本路可办。令择其紧急要用者:黄桦神臂弓、黄桦乌梢金线弓各三千张,斩马刀、臂阵刀各一万柄,新样齐头刀一万五千口,黑漆独辕弩二千枝,黑漆黙座一千副,竹手牌五千面,起节长弰弩五千枝,锥鎗一万条,□二万领,黑漆栾竹长牌一千面,躬甲弓长箭二十万只,神臂弓箭三万只,独辕弓箭二十万只,马黄弩箭五十万只,神臂弓火箭十万只,火药弓箭二万只,铁甲三千领,皮笠子一万顶,火药火炮箭二千只,火弹二千枚,铁额子五千枚,先次发去。仍令宪督促役兵,修治城堡。去大河结冻时月,空隙无逾百十日,寸阴至为可惜,理须上下竭力,俾工作日见程绪,乃所望也。」(朱本增入,新本削去。大河结冻,恐非二月末所云,当更详之。)
甲午,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虎翼卒郝贵等捕获逃亡未获,守城有功。诏,依例给赐银、绢,以守城功除其罪。
丙申,陕西路转运副使王钦臣言:「近准朝旨,军须经费令经略、转运使通管。臣见范纯粹,说昨入奏,尝乞用王震会定法。臣窃以『出纳之吝,谓之有司』,不变财用者将帅之事。两者得其人,则交济;若合为一职,则势有所不行。而帅臣是费用之地,虽使之通同聚敛,所入不补所出,唯倍责财本,虽王震会定之法亦未可行。然亦不须改法,候边事少息,物价复常,乃申前制。伏望且使仍旧,则有司不失其守。」诏转运使官合议以闻。既而叶康直、李察皆言:「沿边籴买事,乞依会定法施行;军须经费,难令经略司通管。」诏依康直、察所奏,其正月己未指挥勿行。(正月己未,十九日也。又六月二十七日乙未当考。自「既而」以下,朱本增入,却删六月二十七日墨本。)
知河南府韩绛言:「故宰臣张知白止有一子,早卒,无人承继蒙恩。欲望于其本宗择一子承知白后。」从之。其家举故虞部员外郎昭立子敷继知白。下礼部,言:「敷,昭立嫡子,不当为人后。」又故虞部郎中张珣妻高氏言:「第三子沂属尊且长,乞以为知白后,不受所赐官。」诏河南府令知白族人依世次推择有行谊一人以闻。
殿前都虞候、沂州防御使苗授为容州观察使、步军副都指挥使。
丁酉,以蕃官如京副使高永坚为庄宅副使、统领官,副总管曲珍、知环州张守约降敕銟谕,各赐银绢二百,将官杜绍、折可适、刘甫、张诚各迁一官,蕃官吹罗以下功次,迁官、减磨勘年有差。环庆路经略司上珍等出界功也。(永坚或与曲珍、张守约同功赏,但实录不详耳,当考。)
诏鄜延、环庆、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西贼昨经兰州伤败,又向夏暑,非举动之时,颇留戍边兵马,虚食边粟。可相度依差去先后,减遣归营。」
户部言:「见缗不多,请发东南诸路积剩钱百万缗,置物货输元丰库,变易见钱,以备支用。」从之。
诏:「开封府界户马,并以家产盐税为定。」(五年五月五日霍翔云,已移入。七年二月八日,又五年八月七日,并七年二月八日及此日,又三月二十三日,皆合参考。)
戊戌,诏门下、中书外省立三省、枢密院吏不通转额法。
注 释
【一】以劝才吏「吏」原作「使」,据宋史全文卷一二下改。
【二】李宪上兰州城守追败西贼功状「功」原作「公」,据宋会要兵一八之一三改。
【三】熙河路勾当公事「熙」原作「西」,据下文癸巳条改。
【四】今年正月二十三日范纯粹奏「三」,阁本作「八」。
【五】每疋给价钱十千「每疋」二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之二九、宋史卷一九八兵志补。
【六】其余约束一依朝廷近降民马指挥「一」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上特御延和殿「特」原作「时」,据
译癸巳日,李宪上奏说:“子彀逐渐可以驱使,请求给他一个随行的差遣,以便能够倚重信任。”皇上批示:“特别差遣子彀担任熙河兰会经略安抚制置司的勾当公事。”
又下诏给李宪:“近来根据你详细分析上报的,在熙河岷州、通远军以及河州计划修建三座关堡,所需守御器具的数量,不是本路能够办到的。命令你挑选其中紧急需要的:黄桦神臂弓、黄桦乌梢金线箭弓各三千张,斩马刀、臂阵刀各一千柄,新式齐头刀一万五千口,黑漆独辕弩两千枝,黑漆黙座一千副,竹制手牌五千面,起节长弰弩五千枝锥鎗一万条,□二万领,黑漆竹制长牌一千面,躬甲弓长箭二十万支,神臂弓箭三万支,独辕弓箭二十万支,马黄弩箭五十万支,神臂弓火箭十万支,火药弓箭两万支,铁甲三千领,皮笠子一万顶,火炮箭两千支,火弹两千枚,铁额子五千枚,先行分批发去。仍命令李宪督促役兵,修治城堡。黄河结冰的时节,空闲时间不超过百十天,每一寸光阴都极为可惜,理应上下竭力,使得工作进度日益显现,这是我所期望的。”(朱本增入,新本删去。黄河结冰,恐怕不是二月末所说的,应当再详细考证。)
甲午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上奏,虎翼卒郝贵等人捕获逃亡未获者,守城有功。下诏,依照惯例赐予银、绢,因守城功劳免除他们的罪责。
丙申日,陕西路转运副使王钦臣上奏说:“近来遵照朝廷旨意,军需经费命令经略使、转运使共同管理。我见到范纯粹,他说昨天入朝奏对,曾经请求使用王震会定的法令。我私下认为‘出纳吝啬,称为有司’,不变通财用是将帅的事。两者如果得到合适的人,就能互相济助;如果合为一职,则形势上有所行不通。而帅臣是费用支出的地方,即使让他共同聚敛,收入也不足以弥补支出,只能加倍责求财本,即使是王震会定的法令也难以施行。然而也不必改法,等到边事稍息,物价恢复常态,再重申前制。伏望暂且让旧制继续,这样有司就不失其职守。”下诏让转运使官员共同商议后上报。随后叶康直、李察都上奏说:“沿边籴买之事,请求依照会定法施行;军需经费,难以让经略司共同管理。”下诏依照叶康直、李察的奏请,正月己未日的指挥不再执行。(正月己未,是十九日。又六月二十七日乙未应当考证。从“既而”以下,朱本增入,却删去了六月二十七日的墨本。)
知河南府韩绛上奏说:“已故宰相张知白只有一个儿子,早逝,无人继承蒙受恩泽。希望在他的本宗族中选择一个儿子继承张知白的后嗣。”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张家举荐已故虞部员外郎张昭立的儿子张敷继承张知白。下达礼部,礼部说:“张敷是张昭立的嫡子,不应当为人后嗣。”又已故虞部郎中张珣的妻子高氏上奏说:“第三子张沂尊贵且年长,请求让他继承张知白的后嗣,不接受所赐官职。”下诏河南府命令张知白的族人依照世次推举选择一位有德行的人上报。
殿前都虞候、沂州防御使苗授升任容州观察使、步军副都指挥使。
丁酉日,任命蕃官如京副使高永坚为庄宅副管理、统领官,副总管曲珍、知环州张降敕书晓谕,各赐银绢二百,将官杜绍折可适、刘甫、张诚各升迁一官,蕃官吹罗以下按功劳次序,升迁官职、减少磨勘年限各有差别。这是环庆路经略司上报曲珍等人出界立功的事。(高永坚或许与曲珍、张守约同功受赏,但实录不详,应当考证。)
下诏给鄜延、环庆、熙河兰会路经路司:“西贼最近在兰州遭受挫败,又正值夏暑,不是行动的时候,留驻戍边兵马,空耗边粮。可以估量依照差遣的先后,减少派遣归营。”
户部上奏说:“现钱不多,请求调发东南各路积剩钱百万缗,购置货物输送到元丰库,变易现钱,以备支用。”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下诏:“开封府界户马,都以家产盐税为定。”(五年五月五日霍翔云,已移入。七月二月八日,又五年八月七日,并七月二月八日及此日,又三月二十三日,都应当参考。)
戊戌日,下诏门下、中书外省设立三省、枢密院吏不通转额法。
宋会要仪制六之一八改。
【八】新令已赋马于京东西诸都保内均养「都」原作「郡」,据阁本及上文改。
译《宋会要》仪制六之一八改。
【八】新令规定,已在京东、西路各都保内平均饲养马匹。“都”字原作“郡”,根据阁本及上文改为“都”。
【九】多为首人倡率「首」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之二九补。
【一○】元丰七年二月六日下「七」原作「六」,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一】岁八祭用酒以臣随行公使酒供办「八」原作「入」,据宋会要礼一二之二、通考卷一○四宗庙考改。
【一二】果不震惊奔骇渡河「不」字原在「惊」字下,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六取洮河兰会下乙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四十四
卷三百四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七年三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全 文
三月庚子朔,以董毡为进奉使,廓州刺史李叱纳钦为胜州团练使。
辛丑,赐文彦博燕于琼林苑,上制诗以赐之。
刘昌祚乞于米脂寨中路置堡。枢密院言:「米脂寨去绥德差远,然自收复以来,虽有贼马钞略,不为深患。兰州贼马近遭伤阻,恐怀愤激,若兴役之际,万一举觽奔冲,小失枝梧,增长贼气。」诏刘昌祚候地界了日,别降指挥。
癸未,诏知延州刘昌祚罚铜十斤,坐擅牒本将改刺蕃落兵也。
甲辰,赐司农少卿廉正臣、董诜紫章服。正臣自言:「先提点在京仓场,首尾六年,收出剩粮三十四万石、草二百五十九万束。」故銟之。
乙巳,诏详定重修编敕所删定官、刑部侍郎崔台符,中书舍人王震各迁一官;前删定官知制诰熊本,宝文阁待制李承之、李定,赐银、绢百,以书成也。(要见初重修时。熙宁九年十二月二日,元丰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又三年五月十三日,又十五日,又八月九日,又五年十月十二日,又十二月十五日,又六年九月一日,当考。艺文志:元丰编敕令格式、赦书德音、申明共八十一卷,元丰七年,崔台符等修。刑法志云:初议修敕必先置局,诏中外言法之不便与约束之未尽者议集,然后更定,所言可采而行者,赏录其人。书成,诏中书、枢密院及刑法司律官俾参订可否以闻。始,咸平敕成,别为仪制令一卷。天圣中,取咸平仪制令约束之在敕者五百余条,悉附令后,号曰附令。庆历、嘉佑皆因之。熙宁敕虽更定为多,然其体制莫辨。至元丰,修敕详定官请对,上问敕、令、格、式体制如何,对曰:「以重轻分之。」上曰:「非也。禁于已然之谓敕,禁于未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至之谓格,设于此使彼效之之谓式【一】。修书者要当知此,有典有则,贻厥子孙。今之敕、令、格、式,则典则也。若其书备具,政府总之,有司守之,斯无事矣。」于是凡入杖、笞、徒、流、死,自名例以下至断狱凡十有二门【二】,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自品官以下至断狱凡三十五门【三】,约束禁止者皆为令;命官之赏等十有七,吏、庶人之赏等七十有七,又有倍、全、分、厘之级凡五卷,有等级高下者皆为格;奏表、帐籍、关牒、符檄之类凡五卷,有体制模楷者皆为式;始分敕、令、格、式为四。熙宁敕十有七卷、附令三卷;元丰敕十有三卷、令五十卷。熙宁敕、令视嘉佑条则有减,元丰敕、令视熙宁条则有增,而格、式不与焉。二敕有申明各一卷。天下土俗不同,事各有异,故敕、令、格、式外,有一路、一州、一县、一司、一务敕式,又别立省、曹、寺、监、库、务等敕凡若干条。每进拟,有抵牾重复,上皆签改,使刊正,然后行之,防范于是曲尽矣。上谕安焘敕、令、格、式,已见二年六月一十四日。)
自嘉佑六年,始命开封府诸县盗贼囊橐之家立重法,后稍及曹、濮、澶、滑等州。熙宁中,诸郡或请行者,朝廷从之,因着为令。至元丰,更定其法,于是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用重法,郡县浸益广矣。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遇赦若灾伤减等者,配远恶处。罪当徒、流者,配岭表;流罪会降者,配三千里,籍其家赀之半为赏,妻子递降等有差。应编配者,虽会赦
译【九】大多作为首犯带头倡导。“首”字原本脱落,根据《宋会要》兵二之二九补入。
【一○】元丰七年二月六日下达。“七”字原本作“六”,根据阁本及下文改正。
【一一】每年八次祭祀用酒,由臣下随行公使酒供办。“八”字原本作“入”,根据《宋会要》礼一二之二、《通考》卷一○四宗庙考改正。
【一二】果不震惊奔骇渡河。“不”字原本在“惊”字之下,根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六《取洮河兰会》乙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四十四
卷三百四十四
起讫时间 从神宗元丰七年三月开始,到该月结束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七年(甲子,1084年)
全 文
三月庚子初一,任命董毡为进奉使,廓州刺史李叱纳欽为胜州团练使。
辛丑,赐文彦博在琼林苑宴饮,皇上亲自作诗赐给他。
刘昌祚请求在米脂寨中路设置堡寨。枢密院说:“米脂寨距离绥德稍远,然而自从收复以来,虽然有贼寇骑兵抄掠,并不构成深重祸患。兰州贼寇骑兵最近遭受损伤阻碍,恐怕心怀愤激,如果在兴修劳役的时候,万一他们率领众人奔突冲击,稍微失于抵御,就会助长贼寇的气焰。”诏令刘昌祚等到地界划定完毕时,另行下达指令。
癸未,诏令知延州刘昌祚罚铜十斤,因为他擅自发文书给本将改刺蕃落兵。
甲辰,赐司农少卿廉正臣、董�3紫章服。廉正臣自己说:“先前提点在京仓场,前后六年,收缴出剩余粮食三十四万石、草二百五十九万束。”所以赏赐他。
乙巳,诏令详定重修编敕所删定官、刑部副使崔台符,中书舍人王震各升迁一官;前删定官知制诰熊本,宝文阁待制李承之、李定,各赐银、绢百匹,因为编敕书修成。(要参见最初重修时。熙宁九年十二月二日,元丰元年十一月初八,又三年五月十三日,又十五日,又八月初九,又五年十月十二日,又十二月初五,又六年九月初一,应当考证。《艺文志》:元丰编敕令格式、赦书德音、申明共八十一卷,元丰七年,崔台�3等人修撰。《刑法志》说:起初议定修敕必须先设置局所,诏令内外议论法律中不便之处与约束未尽之处,汇集意见,然后更改制定,所议论可以采纳并实行的,奖赏记录其人。书修成,诏令中书、枢密院及刑法司律官让他们参订可否后上报。起初,咸平敕修成,另外编为仪制令一卷。天圣年间,选取咸平仪制令中约束在敕中的五百多条,全部附在令后,称为附令。庆历、嘉�3都沿袭它。熙宁敕虽然更改制定很多,然而其体制不能辨别。到了元丰年间,修敕详定官请求觐见,皇上问敕、令、格、式的体制如何,回答说:“以轻重来区分。”皇上说:“不对。禁止已经发生的行为称为敕,禁止尚未发生的行为称为令,设置在这里等待对方到来称为格,设置在这里让对方效仿称为式【一】。修书的人一定要知道这些,有典有则,留给子孙。现在的敕、令、格、式,就是典则。如果其书完备,政府总揽,有关部门遵守,这就没有事了。”于是凡是入杖、笞、徒、流、死罪,从名例以下到断狱共十二门【二】,涉及刑名轻重的都作为敕;从品官以下到断狱共三十五门【三】,约束禁止的都作为令;命官的赏赐等级十七等,吏、庶人的赏赐等级七十七等,又有倍、全、分、厘的等级共五卷,有等级高下的都作为格;奏表、帐籍、关�3、符檄之类共五卷,有体制模�3的都作为式;开始将敕、令、格、式分为四类。熙宁敕十七卷、附令三卷;元丰敕十三卷、令五十卷。熙宁敕、令相比嘉�3条则有减少,元丰敕、令相比熙宁条则有增加,而格、式不在此列。两部敕各有申明各一卷。天下土俗不同,事情各有差异,所以敕、令、格、式之外,有一路、一州、一县、一�3、一务的敕式,又另外设立省、曹、寺、监、库、�3等敕共若干条。每次进呈拟定,有抵触重复的,皇上都签署修改,使其刊正,然后施行,防范于是周全了。皇上告诉安�3敕、令、格、式,已见于二年六月十四日。)
自从嘉�3六年,开始命令开封府各县盗贼囊�3之家实行重法,后来逐渐波及曹、濮、澶、滑等州。熙�3年间,各郡有的请求实行的,朝廷听从,因此著为法令。到了元丰年间,更改制定其法律,于是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使用重法,郡县逐渐更加广泛了。凡是劫盗罪应当处死的,登记其家产以赏赐告发的人,妻子儿女编管安置到千里之外。遇到赦免或因灾伤减等处罚的,发配到偏远恶劣的地方。罪应当徒刑、流刑的,发配到岭表;流罪遇赦降等的,发配三千里,登记其家产的一半作为赏赐,妻子儿女依次降等有差别。应当编管发配的,即使遇到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