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七
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自蔡确、章惇罢,司马光已卧疾,及韩缜去位,公着常摄宰相事。先是,执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堂吏日抱文书历诸厅白之,故为长者得以专决,同列难尽争也。光尝恳确欲数会议,庶各尽所见,而确终不许。公着既秉政,乃日聚都堂,遂为故事。
译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自从蔡确、章惇被罢免,司马光已经卧病在床,等到韩缜离任,公着常常代理宰相事务。在此之前,执政官员每三五天在都堂聚会一次,堂吏每天抱着文书到各个厅堂禀报,所以资历深的人得以专断决策,同僚难以充分争辩。司马光曾恳求蔡确希望增加会议次数,以便大家都能充分发表意见,但蔡确始终不允许。公着执政后,于是每天在都堂聚会,这便成了惯例。
河东节度使、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致仕、潞国公文彦博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公着、彦博除命,新、旧录并在四月十五日壬寅。而公着家传乃于五月一日丁巳载之。又与韩维拜门下侍郎同日。按实录,维拜门下侍郎在五月一日丁巳也,距公着、彦博除命凡半月。据司马光札子,三人者除授实同一札子商量,不知何故维命独后半月。实录记宰辅进拜不应差误,或家传叙事偶失其次乎?然彦博既除太师,则不应云守太师。今四月十九日诏尚称守太师,二十二日亦称守太师,二十四日进对,又称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若已除未授,亦应如司马光例,书新除左仆射,不应俱称旧衔也。家传所载或得其实,今从之。吕大防政目:彦博重事、公着右揆、维门侍同在五月一日,然则实录果不足信矣。)
又诏赐文彦博曰:「朕绍承皇绪,临御宝图,涉道未明,罔知攸济。乃眷元老,弼亮三朝,功被生民,名重当世。天赐眉寿,既艾而昌,宜还师臣,辅我大政,已降制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可一月两赴经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与执政商量事,如遇军国机要事,即不限时日,并令入预参决。其余公事,只委仆射以下签书发遣,俸赐依宰臣例。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兼侍讲韩维守门下侍郎。
尚书省言:「旧制以赃抵罪,重轻有等。今又立重法,则是罪均刑异,未称朝廷衿恤之意,请罢诸路重禄法,犯者自依常法,及复熙宁已前吏禄。」从之。(旧录云:嘉佑已前更不给禄,货赂请托公行,以货之多寡轻重为事之枉直,先帝闵焉【一】。庶人之在官者,受赃一钱抵罪。以故刑不滥,民受赐,至此改之。新录辨曰:既复熙宁已前吏禄,则改熙宁已后吏禄法自可见,不必更载,今删去。)
戊午,皇城使、康州团练使□靖方为永裕陵使。
正字李德刍、司马康、孔武仲并为校书郎。(三人除正字,德刍在元丰七年十一月,康在八年四月,以韩绛荐除,武仲在八年十二月。)
诏尚书左仆射司马光所患已安,惟足疮有妨拜跪,不候参假,特放正谢,仍权免赴前后殿起居,许乘轿子三日一至都堂聚议,或门下尚书省治事。光言:「窃念臣脏腑虽安,饮食如故,但两足无力,疮口未合,步履艰难,拜起不得,以此未果朝参。至于数日一至政事堂,乃唐以来宿德元老高年有疾,朝廷尊礼,特降此命,岂伊微臣所敢伦拟?况臣自正月二十一日请朝假,至今百三十余日,岂有未见君父,辄赴省供职?况臣于病中除左仆射,虽累具札子辞免,未蒙开允,仍蒙就家赐以告身,臣未敢祗受,方俟入觐天颜,面陈至恳,岂可遽治尚书省事?伏望圣慈俟臣步履稍有力,拜起得成,参假了日,与诸执政一例供职,庶于微躯差得自安。
又诏判大名府韩绛俸给并视文彦博之数。
又诏:「淮南灾伤,令转运提刑狱官诸州县体量,不俟检覆披诉,苗税直蠲之。」
户部尚书李常言:「河北旧有籴便司,专置提举官经制边备,后止令转运司兼领,以措置为名。按籴本钱,不预漕计,难俾兼领,请复置提举籴便司。」诏可,其措置司职事,令提举籴便司与转运司通管。(玉牒在一日丁巳日,政目二日高旦河北籴便,当考。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提举兼措置,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复置,三年四月十三日置提举。)
左司谏王岩叟言:「太学条制,本学生徒须在学听读一年,方许于太学应举。臣以为既限以年,则凡人情之所迫,皆不复□,使乐育之地而厌苛留之法,臣窃为上庠惜之。盖有羇穷艰苦,积时累刻以冀应格,而卒争一日之亏,遂成三年之滞者;复有曾经补中之人,或因谒告偶至爽期,乃逐新人再令补试,一失中程不容就举者:此皆有伤人情,无补国事。伏望圣慈特许,今后每遇科场,但曾经补中监生人,并许应举,其一年之限更不施行,实远方寒士之幸也。诏国子监立法,请今次科场,应自元丰三年兴学已来,在学前
译河东节度使、守太师、开府仪同特三司致仕、潞国公文彦博,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吕公着的任命,新旧《实录》都记载在四月十五日壬寅。而吕公着的家传却记载在五月一日丁巳。这又与韩维拜授门下侍郎是同一天。查考《实录》,韩维拜授门下侍郎是在五月一日丁巳,距离文彦博、吕公着的任命整整半个月。根据司马光的札子,这三人的任命实际上是在同一份札子中商议决定的,不知为何韩维的任命独独晚了半个月。《实录》记载宰辅的升迁不应有差错,或许是家传叙述偶然弄错了次序?然而文彦博既然已授太师,就不应再称守太师。如今四月十九日的诏书尚称守太师,二十二日也称守太师,二十四日进见应对时,又称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如果已经任命但尚未授职,也应像司马光那样,书写新授的左仆射衔,不应都称旧衔。家传所载或许更符合事实,现在遵从家传。吕大防《政目》记载:文彦博任平章军国重事、吕公着任右相、韩维任门下侍郎,都在五月一日,那么《实录》果然不可信了。)
又下诏赐文彦博说:“朕继承皇统,临御天下,涉道未明,不知如何治理。于是眷顾元老,辅佐三朝,功绩惠及百姓,名望重于当世。上天赐予长寿,既已年老而昌盛,适宜还任师臣,辅佐我大政,已下制书授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可以每月两次参加经筵,每六天入朝一次,借此到都堂与执政官员商量事务,如果遇到军国机要大事,就不限时日,都让他入朝参与决断。其余公事,只委托仆射以下官员签书发遣,俸禄赏赐依照宰相例制。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兼侍讲韩守门下侍郎。
尚书省上言:“旧制以赃物抵罪,轻重有等级。如今又设立重法,这就是罪行相同而刑罚不同,不符合朝廷怜悯体恤的本意,请求废除各路重禄法,犯罪者自然依照常法,并恢复熙宁年以前的官吏俸禄。”朝廷听从了。(旧《实录》说:嘉祐年以前不再发放俸禄,贿赂请托公然盛行,以贿赂的多寡轻重作为事情枉直的标准,先帝怜悯这种情况【一】。在官府任职的平民,收受赃物一钱就抵罪。因此刑罚不滥,百姓受惠,到这时才改变。新《实录》辩驳说:既然恢复熙宁年以前的官吏俸禄,那么改变熙宁年以后的官吏俸禄法自然可见,不必再记载,现在删去。)
戊午,皇城使、康州团练使靖方担任永裕陵使。
正字李德刍、司马康、孔武仲都担任校书郎。(三人被任命为正字,李德刍在元丰七年十一月,司马康在八年四月,因韩绛推荐被任命,孔武仲在八年十二月。)
下诏说尚书左仆射司马光所患疾病已经安定,只是足疮妨碍拜跪,不等待参假,特免正谢,仍然暂免赴前后殿起居,允许乘轿子三天一次到都堂聚会商议,或在门下、尚书省处理政务。司马光上言:“私下想到臣脏腑虽然安定,饮食如常,只是两脚无力,疮口未合,步履艰难,拜起不能,因此未能朝参。至于数天一次到政事堂,这是唐以来宿德元老高年有病,朝廷尊崇礼遇,特降此命,岂是微臣所敢比拟?况且臣自正月二十一日请朝假,到现在一百三十多天,哪有未见君父,就赴省供职的?况且臣在病中被任命为左仆射,虽然多次上札子辞免,未蒙开恩允许,仍蒙在家赐给告身,臣未敢接受,正等待入觐天颜,当面陈述至恳,岂可立即处理尚书省事?伏望圣慈等待臣步履稍有力,拜起能够完成,参假期满,与各位执政一样供职,或许对微躯稍得自安。
又下诏判大名府韩绛的俸给都参照文彦博的数量。
又下诏:“淮南灾伤,命令转运提刑狱官各州县体量,不等待检覆披诉,苗税直接免除。”
户部尚书李常上言:“河北旧有籴便司,专门设置提举官经制边备,后来只命令转运司兼领,以措置为名。查考籴本钱,不预漕计,难以让转运司兼领,请求恢复设置提举籴便司。”下诏同意,其措置司职事,命令提举籴便司与转运司通管。(《玉牒》在丁巳日,政目二日高旦河北籴使,当考。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提举兼措置,绍兴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复置,三年四月十三日设置提举。)
左司谏王岩叟上言:“太学条制,本学生徒须在学听读一年才允许在太学应举。臣认为既然限制以年,那么凡是人情所迫,都不再□,使乐育之地而厌恶苛留之法,臣私下为太学惋惜。大概有羁穷艰苦,积时累刻以希望应格,而最终争一日之亏,遂成三年之滞的;又有曾经补中的人,或因谒告偶至爽期,乃逐新人再让补试,一失中程不容就举的:这都有伤人情,无补国事。伏望圣慈特准,今后每遇科场,但曾经补中监生的人,都允许应举,那一年的限制不再施行,实在是远方寒士的幸运。下诏国子监立法,请这次科场,应自元丰三年兴学以来,在学前
后通及一年者,并许取应。」从之。(得请在七月十日,今并书。旧录云:先帝学校养士【二】,教养不及一年,不得赴举,使士渐宾兴于学,以追里选之制,岩叟力言罢之。新录辨曰:诏罢一年在学之限,补中人并许应举,即是于学制有所修改。自「先帝兴学」至「罢之」三十五字并删去。)
译后来规定在学满一年的,都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皇帝听从了。(请求获得批准是在七月十日,现在一并记载。旧录说:先帝兴办学校培养士人,教养不到一年的,不得参加科举,以使士人逐渐从学校中选拔推荐,以追复古代乡里选拔的制度,岩叟极力进言废除这一规定。新录辩解说:诏书废除在学一年的限制,补入中等人才并允许参加科举,这就是对学制有所修改。因此从“先帝兴学”到“罢之”这三十五个字一并删去。)
枢密院言:河北州、军寄招保甲填在京禁军阙额,其间有愿就本处充军者。诏并依逐州军见招等状例招填本处禁军,常给外增钱一千,除马军外,特许额外招置,每指挥毋得过五十人,数足日以闻。
三省言:「旧置纠察在京刑狱司,盖欲他司总领察其违慢,所以谨重狱事。向罢归刑部,无复申明纠举之制,请以异时纠察职事悉委御史台刑察兼领【三】,刑部毋得干预,其御史台刑狱【四】,令尚书省右司纠察。」从之。(政目云:在京刑狱委台察,依旧行察法,吕陶乞复置纠察及审刑院当考。)
己未,门下省言:「开封府大理寺奏勘到案牍,并降付本省次第书判,方送大理寺定断,遂成迂滞。请自今令有司于奏案内贴:『乞降付大理寺及开封府大理寺案牍。』直候断出刑名到省【五】,方行封驳。」从之。
庚申,夏国贺登宝位进贡使鼎里、旺裕勒宁等见于延和殿。
起居舍人林希为起居郎,右司郎中兼著作佐郎曾肇为起居舍人,承议郎、直龙图阁文及为右司员外郎【六】,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宗师直秘阁。(五月二十三日戊寅宗师罢,六月八日甲午及罢【七】。)
左司谏王岩叟言:
臣伏睹除文及右司郎官、韩宗师直秘阁,命下之初,搢绅士大夫无不偶语窃议,相顾而非之。以谓陛下尊礼老成,优异故相,诚盛德之事,然不可不重者名器,不可不畏者公言。今公言皆曰:「都司天下之要权,非以待便亲之儿曹;秘阁天下之清资,非以宠家居之子弟。」此必执政大臣迎陛下贵老之心,而进说于前,以为此举上以取悦陛下,下以结媚老臣,非用意奸邪,何以及此?陛下延登彦博,遇之以天下绝礼,倚之以天下重事,尚未受命,而执政大臣首进其子以据要地。天下闻之,谓朝廷以人情用公器,姑息待元臣,反累圣君之美,不为大老之光,而老臣体国之心,亦必不以此为安也。陛下以绛旧相,付之北门,宗师彩衣就养,不出私庭,而坐理转运使资任,国恩深厚谁可拟伦,岂宜无名更加馆职?于绛父子隆矣,而不知为陛下宣劳于四方之士,将何以劝?宠一人而使觽人解体,非忠于陛下之谋也。臣诚不忍奸臣窃主上之恩以立党,借朝廷之势以买交,使天下之人致疑于吾君也。此议若出于公着,则公着为改节,若出于璪,则璪为纵奸。清臣柔而无执,固不足望。然大防亦失于不争矣。臣以谏名官,以言为责,既闻公议,不敢不以告陛下,惟陛下聪明裁察。
贴黄称:祖宗朝,父兄在两府则子弟未有居要职,以示天下至公。自王安石专权用事,不□公议而明进子弟,布在要津,当时言路皆其门下之人,故公议不闻于上。今陛下大开公道以厉朝廷,必革此风,乃成清明之政,天下之人见陛下以非常之礼召元老入朝,莫不延颈以观其举动,今未见他事而首用其子在清要,天下之人不知出于奸臣之计,必有妄议元老者矣。此奸臣之于元老,既欲悦之以结其心,又欲污之以钳其口,皆将倚其重以用事,此陛下不可不察也。及与宗师畏多士清议,必不敢便当新命,俟来辞免,陛下因銟其意,从之以成其美,上下之善全矣。
岩叟又言:「臣近言执政差除文及为右司郎官、韩宗师为直秘阁不允公议。今体访得初四日差除专出张璪,臣固疑其人,既而果然,奸邪之难防,乃如此哉!此古之明王所以不以防奸邪为美,而以远奸邪为美也。忠臣不以击奸邪为能,而以去奸邪为效也。奸邪之人尽是私意,乘间投隙则发矣,发不徒然,必有所取。蔡确、章惇之次莫如张璪。奸邪之在国朝,犹若盗贼兵火之在其家,而未出其人,不得安枕而卧。唐穆宗时,河北藩镇跋扈,为朝廷之患,命贤相裴度讨之,而翰林学士元稹,日在左右,沮害其事,度不得已,上论奏云:『去河北贼易,去禁中贼难。』穆宗为出稹,河北遂平。臣窃以璪亦今日禁中贼也,愿陛下早去之,庶几朝廷早得清净。」(二十二日吕陶云云今并入此。)
殿中侍
译枢密院上奏说:河北各州、军招募保甲人员填补京城禁军的缺额,其中有人愿意留在本地服军役。皇帝下诏都按照各州军现行招募的等级标准,招募填补本地的禁军,在常规供给之外增加一千文钱,除马军外,特别允许额外招募,每个指挥不得超过五十人,名额招满后上报朝廷。
三省上奏说:“以前设置纠察在京刑狱司,本意是让其他部门总领并监察其违法怠慢的行为,以此来慎重对待狱讼事务。后来撤销该司并入刑部,不再有申明纠举的制度,请求将以往纠察司的职权全部委托给御史台刑察司兼管,刑部不得干预,至于御史台的刑狱事务,则由尚书省右司进行纠察。”皇帝批准了。
己未日,门下省上奏说:“开封府和大理寺奏报审结的案件文书,都先下发给本省按次序书写判词,然后才送交大理寺定案判决,于是造成拖延滞碍。请求从今以后,让有关部门在奏报案件的文书上贴附标签,写明:‘请求下发给大理寺及开封府、大理寺的案件文书。’直接等到判决出的刑名送到尚书省,才进行封驳。”皇帝批准了。
庚申日,西夏国祝贺皇帝登基宝位并进贡的使者鼎里、旺裕勒宁等在延和殿朝见。
起居舍人林希升任起居郎,右司郎中兼著作佐郎曾肇升任起居舍人,承议郎、直龙图阁的文及升任右司员外郎,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的韩宗师升任直秘阁。
左司谏王岩叟上奏说:
臣亲眼看到任命文及为右司郎官、韩宗师为直秘閣,诏令下达之初,士大夫们无不私下议论,互相看着表示反对。他们认为陛下尊崇礼遇老成持重之人,优待前朝宰相,确实是盛德之举,然而不可不重视的是名位器用,不可不敬畏的是公众舆论。如今公众舆论都说:“都司是天下要害的权力机构,不是用来安置亲近之人的子弟的;秘阁是天下清贵的职位,不是用来宠幸居家闲居的子弟的。”这一定是执政大臣迎合陛下尊养老臣的心思,而在您面前进言,认为这样做对上可以取悦陛下,对下可以讨好老臣,如果不是用心奸邪,怎么会达到这种地步?陛下延请吕公著入朝,以天下最尊贵的礼节对待他,把天下最重要的事务托付给他,他尚未接受任命,执政大臣却首先推荐他的儿子占据要害之地。天下人听说后,会认为朝廷用人情来使用公器,姑息迁就元老重臣,反而损害了圣君的美名,不能为老臣增添光彩,而老臣体恤国家的心意,也必定不会因此感到安心。陛下因为吕公著是前朝宰相,让他掌管北门(枢密院),韩宗师穿着彩衣在家奉养父亲,不出私门,却坐享转运使的资历待遇,国家恩惠深厚无人可比,难道应该没有名目地再增加馆阁职务吗?对吕公著父子已经过于优厚了,却不知道对于为陛下在四方宣力效劳的人士,将用什么来勉励?宠信一人而使众人离心,这不是忠于陛下的谋略。臣实在不忍心奸臣窃取皇上的恩宠来结党营私,借助朝廷的权势来拉拢交情,使天下人对我们的君主产生怀疑。这个提议如果是出自吕公著,那么吕公著就是改变节操;如果是出自张璪,那么张璪就是放纵奸邪。吕公著性格柔顺而没有主见,本来不值得期望。但是大的原则也失于不争辩了。臣以谏官的身份任职,以进言为职责,既然听到了公众舆论,不敢不告诉陛下,希望陛下明察裁断。
贴黄称:祖宗时代,父兄在两府任职,子弟没有担任要职的,以此向天下显示极度的公正。自从王安石专权用事,不顾公众舆论而明显提拔子弟,安排在要害职位,当时的言路官员都是他的门下之人,所以公众舆论不能上达。如今陛下大开公道以激励朝廷,一定要革除这种风气,才能成就清明的政治,天下人看到陛下以非常之礼召请元老入朝,没有不伸长脖子观察其举动的,如今还没看到其他事情,首先任用他的儿子在清要职位,天下人不知道这是出于奸臣的计谋,必定会对元老产生无端的议论。这些奸臣对于元老,既想取悦他们以结其心,又想玷污他们以钳制其口,都将倚仗他们的权重来行事,这是陛下不可不察明的。文及与韩宗师畏惧众多士人的清议,必定不敢立即接受新任命,等他们来辞免时,陛下顺从他们的意思,批准辞免以成全他们的美名,上下都保全了善名。
王岩叟又上奏说:“臣最近上奏说执政大臣任命文及为右司郎官、韩宗师为直密阁不符合公众舆论。如今体察访得知,初四日的任命专门出自张璪,臣本来就怀疑这个人,后来果然如此,奸邪之人的难以防范,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这就是古代圣明的君王不以防范奸邪为美德,而以远离奸邪为美德的原因。忠臣不以打击奸邪为能力,而以去除奸邪为成效。奸邪之人全是私心,一旦乘虚而入就会发作,发作不会没有原因,必定有所图谋。蔡确、章惇之后,没有比张璪更甚的了。奸邪之人存在于国家,就像盗贼兵火存在于家中,如果没有除掉那个人,就不能安枕而卧。唐穆宗时,河北藩镇骄横跋扈,成为朝廷的祸患,任命贤相裴度去讨伐,而翰林学士元稹,天天在皇帝身边,阻挠破坏这件事,裴度不得已,上奏章说:‘去除河北的贼寇容易,去除宫中的贼寇难。’穆宗因此将元稹调出,河北于是平定。臣私下认为张璪也是当今宫中的贼寇,希望陛下早日除掉他,或许朝廷能早日得到清净。”
殿中侍
御史吕陶言:「伏见文彦博降麻后辞免次,其子及除右司郎中,韩维授门下侍郎未供职间,其侄宗师除直秘阁,士论喧沸,皆谓张璪佞邪巧媚,不为陛下惜重名器,欲结文彦博,故任及以都司,欲附韩维,故迁宗师以美职。臣愚亦深疑之。若二人之除,尽出圣意,不过为彦博勋德元老,今既委以重事,故召及在侍从,以示优礼为韩绛辅相旧臣,今既劳以方面,故加宗师职名,以慰其心。然皆未协于理。盖文及年少不学,犹有童心,践历甚浅,殊无治状,右司之任,都省枢要,事权烦重,涂辙清峻,当选高才,责求成效,不当以恩眷辄假也。韩宗师虽生显家,素乏雅望,以提刑资序,日奉亲庭,不领官事,恩禄之重,无所亏薄,况未尝在文馆,何必更以直阁宠之?若此除果出于璪之意,则私曲附会不复忌惮,借陛下官爵交大臣之父子,甚可骇也。况嗣君冲幼,大母保佑,帘外之事,有所不知,而执政植私恩,废公议,乃至于此。伏望圣慈详察奸伪,参究名实,因文及、韩宗师辞免新命,遂从其请,庶允佥议。」
译御史吕陶上言:“臣私下观察到,文彦博被降职任命后,在辞谢免职的过程中,他的儿子文及被任命为右司郎中;韩维被授予门下侍郎但尚未到任期间,他的侄子韩宗师被任命为直秘阁。士大夫们的议论纷纷扰扰,都认为张璪谄媚奸邪,不替陛下爱惜重要的名位和官职,想要结交文彦博,所以任命文及担任都司要职;想要攀附韩维,所以提拔韩宗师担任美差。臣愚昧,也对此深感怀疑。如果这两人的任命,完全出自陛下的圣意,不过是因为文彦博是有功勋德望的元老,如今既然委任他重任,所以召文及在侍从之列,以显示优厚的礼遇;韩绛是辅佐宰相的旧臣,如今既然让他辛劳于地方重任,所以加给韩宗师职名,以安慰他的心。然而这都不符合情理。因为文及年轻且不学无术,还存有童稚之心,任职经历很浅,完全没有治理的政绩,右司的职务,是尚书省的关键部门,事务权力繁重,道路清高严峻,应当选拔高才,要求取得成效,不应当因为恩宠眷顾就随意授予。韩宗师虽然出身显赫家庭,但一向缺乏高雅的声望,凭着提刑的资历等级,每天侍奉亲长,不掌管官职事务,恩惠俸禄已经很厚重,没有什么亏欠薄待,况且他未曾任职于文馆,何必再用直秘阁的职位来宠幸他?如果这种任命果然出自张璪的意思,那么私心曲意、逢迎附和就不再忌惮,借陛下的官爵来结交大臣的父子,这非常令人惊骇。况且继位的君主年幼,太后保佑,帘外之事有所不知,而执政大臣培植私恩,废弃公议,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恳请陛下详细察辨奸伪,参验名实,趁着文及、韩宗师辞谢新命的机会,就顺从他们的请求,或许能符合众人的议论。”
又言:「朝廷差除虽云三省同奉圣旨,其根本次序拟议进呈皆出中书,所以士论归咎张璪。传者又云此二人是吕公着不入而璪独差除。若果如此,其阿附之迹愈更明白,不可不察。又如近日特起张诜知苏州,却迁韩维之貋杨景略知扬州,亦此类也。臣不敢喋喋论奏,恐浼圣听。韩宗师秘阁之除若出自圣意,则罢与不罢更乞睿断,文及右司之命则不可不罢,盖非其人,难处此位,伏请除一少卿,使侍其父,恩礼亦不为薄。」
诏刑部郎中杜纮同黄廉按察成都府等路茶事。(四月二十五日苏辙有议。)
又诏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以川买马支陕西马军,据数兑陕西所买马纳京师。
录职方员外郎张述男申伯为太庙斋郎,以述在仁宗朝尝上建储议故也。(政目与述一子官,在二月二日。)
诏扬王、荆王外第赐各监书一本【八】。
福州闽清县令徐寿改宣义郎,以张汝贤言寿行盐法之初,不使民多受故也。
辛酉,司马光言:「臣今月二日闻有圣旨令臣不候参假,特放正谢,仍权免赴前后殿起居,许乘轿子三日一至都堂聚议,或门下尚书省治事。臣以恩礼太优,不敢辄当,寻具札子辞免。今月四日,又睹中书省录黄【九】,奉圣旨依前降指挥不许辞免,仍令合门告示,许肩舆至内东门外,令男康扶掖至小殿引对,特免起居,令引见前一日闻奏。如此则礼数愈重,尤不敢当。臣窃惟富弼三世辅臣,德高望重,神宗皇帝想见其人,故特制此礼,乃自古所无,顾臣何人敢与为比?况亲屈乘舆,特御小殿,以臣勤君,其罪至大。纵陛下优惜,而天威咫尺,恐陨越随之。似此异数,臣决不敢受。乞只候垂帘日于延和殿引见,并乞上殿【一○】。然事有不得已者,虽知僭越,不得不承顺圣恩,臣即日上下马未得,及足上有疮,深恶马汗,欲乞如今来圣旨,权许乘轿入内,至常时下马处下轿。又臣两足无力,若无人扶掖,委实全拜起不得,欲乞今来入见及将来每遇入对,并权许令臣男康入殿,遇拜时扶掖,候痊安日,皆复旧规。如此则曲成之仁已踰于天地,非臣陨身丧元所能报塞。所有其余恩礼,并乞寝罢。」诏令乘轿子至崇政殿门外,于延和殿垂帘日引对,余并依前降指挥。(吕公着家传云:司马光病足疮甚久,未克入谢。至是诏特免正谢及起居,三五日一赴都堂或门下尚书省治事。三日己未,公着上奏曰:「光久病在假,未克陛见,虽被优礼,恐须蹴踖不遑,未敢祗命。兼闻光亦愿扶持入对,然后供职。况熙宁初,左仆射富弼徙判汝州,仍诏入觐,以足疾许肩舆至崇政门,令男绍隆扶掖入对。又以殿门至延和尚远,先帝特为御内东门小殿以见之,自存故事,更乞圣慈详酌。」上乃尽从公着所奏,而光不欲诣小殿。十二日戊辰,以男康扶掖入对延和殿。)
壬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为明堂大礼使,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公着为礼仪使,门下侍郎、韩维为仪仗使,中书侍郎张璪为卤簿使,同知枢密院事安焘为桥道顿递使。
诏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令赴大朝会庆贺,其筵宴临时有司取旨,国忌、六参、行香、奉慰、宣德音麻制、从驾并免。
诏:自今监司落「权」及「权发遣」字毋给告。从中书省言也。
太常寺言:「季秋择日有事于明堂,其朝献景灵宫,亲飨太庙,当用三年不祭之礼,遣大臣摄事。」礼部言:「景灵宫天兴殿皆用天地之礼,即非庙飨,于典礼无违。」诏:「恭依。明堂前二日朝飨景灵宫天兴殿。」
殿中侍御史林旦言:「近弹奏王中正及李宪、宋用臣、石得一,欲再列闻,已行薄责。窃谓元恶大憝,实天下之所共弃。今纵未加显戮,自当编置。李宪、宋用臣已赐园宅,亦宜追还。其得一所任肘腋之人,如翟勍、郭勍之类,有自亲事官用诬罔之劳至御前忠佐者,乞行追夺编配。」旦又言:「向探报公事,大理、开封累囚相继,自去年以来,囹圄顿清。可见罗织撰造无
译又说:“朝廷任命官员,虽然说是三省共同奉行圣旨,但其根本次序、拟议进呈都出自中书省,所以士大夫的议论归咎于张璪。传言又说这两个人是吕公着不推荐而张璪独自任命。如果确实如此,他阿谀附会的痕迹就更为明显,不可不加以考察。又如近日特别起用张诜任苏州知州,却将韩维的属官杨景略调任扬州知州,也是这类情况。臣不敢喋喋不休地上奏议论,恐污秽圣听。韩宗师任秘阁之职如果是出自圣意,那么罢免与否再乞求皇上裁决;文及任右司之职则不可不罢免,因为不是合适的人选,难以担任此位,恳请任命一位少卿,让他侍奉父亲,恩礼也不算微薄。”
诏令刑部郎中杜纮与黄廉一同按察成都府等路的茶事。(四月二十五日苏辙有议论。)
又诏令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将四川购买的马匹拨付给陕西马军,按照数量兑换陕西所购买的马匹送入京师。
录用职方员外郎张述的儿子申伯为太庙斋郎,因为张述在仁宗朝曾上书建议确立储君。(政目记载授予张述一个儿子官职,在二月二日。)
诏令扬王、荆王的外宅各赐监书一本【八】。
福州闽清县令徐寿改任宣义郎,因为张汝贤说徐寿在推行盐法之初,不让百姓多受损失。
辛酉日,司马光说:“臣本月二日听说有圣旨让臣不必等候参假,特别准许正式谢恩,仍暂免赴前后殿问安,允许乘轿子每三天到都堂一次聚会商议,或在门下、尚书省处理政务。臣认为恩礼过于优厚,不敢擅自承受,随即呈上札子辞谢。本月四日,又看到中书省录黄【九】,奉圣旨依照先前下达的指令不许辞谢,仍令合门告示,允许肩舆到内东门外,让儿子康搀扶到小殿引见,特别免问安,让引见前一日上奏。这样礼仪更加隆重,尤其不敢承受。臣私下认为富弼三世为辅臣,德高望重,神宗皇帝思慕其人,所以特别制定此礼,这是自古所没有的,何况臣是何人敢与他相比?况且陛下亲自屈尊,特别驾临小殿,以臣勤勉君主,罪过极大。即使陛下优厚爱惜,而天威近在咫尺,恐怕灾祸随之而来。像这样的特殊待遇,臣决不敢接受。乞求只等候垂帘之日在延和殿引见,并乞求上殿【一○】。然而事情有不得已之处,虽然知道僭越,不得不顺承圣恩,臣近日上下马不得,且脚上有疮,深恶马汗,乞求如现在圣旨所言,暂许乘轿入内,到平常下马的地方下轿。又臣两脚无力,若无人搀扶,实在无法完全拜起,乞求如今次入见及将来每次入对,都暂许让臣的儿子康入殿,遇到拜礼时搀扶,等痊愈后,都恢复旧规。这样那么成全的仁德已超越天地,不是臣牺牲生命所能报答的。所有其余恩礼,都乞求停止。”诏令乘轿子到崇政殿门外,在延和殿垂帘之日引对,其余都依照先前下达的指令。(吕公着家传说:司马光脚疮病了很久,未能入朝谢恩。至此诏令特别免正谢及问安,三五天一次赴都堂或门下、尚书省处理政务。三日己未,公着上奏说:“光久病在假,未能陛见,虽然受到优礼,恐怕须局促不安,未敢遵命。兼闻光也愿扶持入对,然后供职。况且熙宁初,左仆射富弼调任判汝州,仍诏令入觐,因足疾允许肩舆到崇政门,让儿子绍隆搀扶入对。又因殿门到延和殿尚远,先帝特别为御内东门小殿以见之,既然存有旧例,更乞求圣慈详酌。”皇上于是完全听从公着的奏请,而光不愿到小殿。十二日戊辰,由儿子康搀扶入对延和殿。)
壬戌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任明堂大礼使,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公着任礼仪使,门下侍郎韩维任仪仗使,中书侍郎张璪任卤簿使,同知枢密院事安焘任桥道顿递使。
诏令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赴大朝会庆贺,其筵宴由有关官员临时取旨,国忌、六参、行香、奉慰问、宣德音麻制、随从皇帝出行都免除。
诏令:从今以后监司去掉“权”及“权发遣”字样不给告身。这是听从中书省的建议。
太常寺说:“季秋择日在明堂举行祭祀,其朝献景灵宫,亲自飨太庙,应当用三年不祭之礼,派遣大臣代理事务。”礼部说:“景灵宫天兴殿都用天地之礼,即不是庙飨,于典礼没有违背。”诏令:“恭敬依从。明堂前二日朝飨景灵宫天興殿。”
殿中侍御史林旦说:“近来弹劾王中正及李宪、宋用臣、石得一,想再列名上奏,已施行薄责。私下认为元恶大憝,实为天下所共弃。现在即使未加显戮,自当编管安置。李宪、宋用臣已赐园宅,也宜追还。石得一所任用的亲信之人,如翟勍、郭勍之类,有的从亲事官因诬罔之劳升至御前忠佐者,乞求追夺编配。”旦又说:“向来探报公事,大理、开封累囚相继,从去年以来,囹圄顿时清静。可见罗织撰造无
所不至。如翟勍,郭勍之类,乞追夺编配。」诏翟勍、郭勍、郭鉴并特降充支郡本城内,翟勍步军副都指挥使,郭勍步军副指挥使,郭鉴依旧职名。(郭鉴依旧职名当考。旧录云:旦诬罔先帝,诋毁无所忌惮,既纵其诋毁,又行其言。新录辨曰:翟勍、郭勍得罪,乃坐其探报失实,不得谓之诋訿,今删去「旦诬罔先帝」至「行其言」二十字。旧录于此月六日书,三省言:尚书侍郎、内外学士、待制、两省台官、左右司郎中、诸路监司限一月举公明廉干,才堪治剧,仍系合入知县或县令一员,令吏部不依名次,差重法地分知县、县令,次差贼盗多处万户以上县。」从之。新录因旧。按此事当在十一月二十二日,两录皆误,今不取。仍附注于此,其详见七月二十二日。)
译所不至。如翟勍、郭勍之类,请求追夺其官职并流放安置。」下诏翟勍、郭勍、郭鉴均特别降职充任支郡本城内职务,翟勍任步军副都指挥使,郭勍任步军副指挥使,郭鉴保留原职名。(郭鉴保留原职名一事有待考证。旧录记载:王旦欺瞒先帝,诋毁无所忌惮,既然纵容其诋毁,又实行其言论。新录辩解说:翟勍、郭勍获罪,是因为侦察报告失实,不能称为诋毁,现在删去「王旦欺瞒先帝」至「实行其言论」二十字。旧录在此月六日记载,三省上言:尚书侍郎、内外学士、待制、两省御史台官员、左右司郎中、各路监司,限一月内举荐公正明察、廉洁干练、才能足以治理繁剧事务,且符合担任知县或县令资格的人员各一名,命吏部不按名次,优先派遣到重法地区担任知县、县令,其次派遣到贼盗多发、万户以上的大县。」朝廷听从。新录沿袭旧录。按此事应在十一月二十二日,两录均有误,现在不予采纳。仍附注于此,详见七月二十二日。)
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知吉州。
先是,监察御史孙升言:「臣窃以力本厚农,为治所先,圣朝于劝农之令,尤所丁宁。比年以来,掊克之吏,徒知侵渔剥削以幸进,而于勤恤之法,曾不加省。弊日益重,谷岁益贱,力本愈堕,逐末愈多。而掊克之害,于农尤甚,且常赋之外,诛求无名。故丰年则力不足以偿宿负,俭岁则身无以逃鞭棰,甚可哀也。陛下方以惠养元元,便安公私为意,故于无名之敛,一切罢去,仁厚之泽,海内倾心。
臣伏见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昨于江南、两浙、淮南以根究逃绝为名,于常赋之外,增添贯石万数不少,三路之民实被其患。盖当时各于逐县委官以贯石万数等第立赏,所委之官意在幸赏,或因缘为奸,其增添税数,多在三等已下人户,物产素薄,税赋加重,一遇歉岁,遂复逃移,则所得不足以偿所失。何则,挑买膏腴者有力之家,而多存瘠薄者例皆下户?李琮既请以贯石万数立赏,又欲以此为功以希进用,所委非其人,则奸弊随生,既欲幸赏,又缘为奸。膏腴之家,往往幸免,瘠薄下户,率增常税,力有不足,欠负在身,鞭棰肌肤,室家愁怨,是宜圣政之所深恤也。
臣愚欲望圣慈特降睿旨,下逐路提举司分诣州县,躬亲取责昨因李琮根究增添第三等以下人户税数,诣实保明闻奏,并与蠲除,以称陛下惠养元元之意。」
至是,诸路言琮多以远年开阁税数,均令人户认纳,故有是命。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琮材短虑暗,不知治体,好营小利,苟图近功。初为梓州路转运副使日,起请乞令民间寻求遗利,以充修造,其奏札乃云:『可以壮观太平,光辉全盛。』辞语鄙陋,大可怪笑,朝廷方送工部立条,琮至所部,力行其说,郡县承迎风旨,多端求索。或于荒闲去处起置屋宇,强民税赁,或于不可耕凿之地,差人种植,或于觽人居室之前,增创间架,或于山野镇市间旦集之处,立竹布簟【一一】,敛掠钱镪,桩作遗利。洎至缘琮所请立为着令,天下州县遂打量街道,分擘沟渠,虽是已出租税之地,但系侵占丈尺,并令别纳租钱。若不承认,则彻屋翦檐,然后获免。西川州郡,有一处岁入八百贯以来,推之四海,掊敛甚多,皆琮细碎刻剥所致。况修造旧令转运、提举司分认,最为通法,伏望圣慈勘会蠲放,以广惠泽。又天下两税折科,无如川蜀之重,紬一疋折三百二十文,绢一疋折三百文,丝绵每两折一十文,下等税户或紬绢不及尺,或丝绵不及两,或米豆不及升,又缘簿帐体式,匹帛须见尺,谷须见升,以此下户并与同乡人圆零就整,合旁送纳,所贵减得三种之耗。假令八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紬,即合为一旁,共纳一尺。或七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绢,即合为一旁,共纳一尺。或十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丝挠,即合为一旁,共纳一两,并秤耗一两。或十户各有米一升,即合为一旁,共纳一斗,又纳省耗、仓耗各一升。自来风俗如此,圆零就整输纳,习以为便,于税赋大数亦不亏陷。琮既萌刻剥之心,无以发端,因点检元丰五年税簿,遂指挥一路不得圆零合旁,并须逐名作一旁送纳。或八户各有税钱一文,自来共纳绸一尺者,今则各纳一尺,计八尺。或七户各有税钱一文,自来共纳绢一尺者,今则各纳一尺,计七尺。或十户各有税钱一文,自来共纳丝或绵一两,秤耗一两,共计二两者,今则各纳正色一两,秤耗一两,共计二十两。或十户各有米一升,自来共纳一斗,并省耗、仓耗各一升,计一斗二升者,今则各纳正色一升,省耗、仓耗各一升,共计三升,以此下等户极为不易。况其年两税已毕,却于此年行遣追纳,一路所得,亦数十万匹、两,立为定例,民何以堪?又将本路纳税头子钱不满十文者,并增至十文。如此措置,足见浅谬,伏乞圣慈指挥梓州路,头子钱应圆零合旁,依旧施行。」
又言:「琮所建遗利,正与陕西侵街钱相类,其侵街钱已蒙放免,而遗利之害尚未扫除。
译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出任吉州知州。
在此之前,监察御史孙升上奏说:“臣私下认为,致力根本、厚待农业,是治理国家的首要任务,圣朝对于劝课农桑的法令,尤其反复叮咛。近年来,搜刮民财的官吏,只知道侵吞剥削以谋求升迁,而对于体恤民情的法令,却从不加以省察。弊端日益严重,粮食价格逐年下跌,致力根本的人越来越少,追逐末业的人越来越多。而搜刮之害,对农民尤其严重,况且在常规赋税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所以丰年时,百姓的劳力不足以偿还旧债,荒年时,百姓的身体无法逃避鞭打,实在令人哀怜。陛下正以恩惠养育百姓、使公私便利安适为意,所以对于无名目的征收,全部予以罢除,仁厚的恩泽,使天下人心归向。
臣亲眼看到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过去在江南、两浙、淮南地区,以查究逃亡绝户为名,在常规赋税之外,增加了数以万计的贯石,这三路的百姓确实遭受了他的祸患。大概当时他在各县委派官员,以贯石万数的等级设立奖赏,所委派的官员意在侥幸获得奖赏,或借机作奸犯科,那些增加的税数,大多落在三等以下的农户身上,这些人家产业一向微薄,税赋加重,一旦遇到歉收之年,便再次逃亡迁徙,那么所得的税收不足以弥补所失去的。为什么呢?因为购买肥沃土地的有力之家,大多保留着贫瘠薄地的下等农户?李琮既然请求以贯石万数设立奖赏,又想以此作为功劳来谋求升迁,所委派的人不恰当,奸弊便随之产生,既想侥幸得赏,又借机作奸。肥沃之家的农户,往往侥幸免祸,贫瘠下等的农户,大都增加了常规税赋,劳力不足,欠负在身,鞭打肌肤,室家愁怨,这是圣政应当深切体恤的。
臣愚昧地希望圣慈特别降下睿旨,下达各路的提举司,分别前往州县,亲自核查并责令追究过去因李琮查究而增加的三等以下农户的税数,核实后保明上奏,并全部予以免除,以符合陛下恩惠养育百姓的本意。”
到了这时,各路上奏说李琮大多将多年前的开阁税数,平均分摊给农户认纳,所以有了这道任命。
殿中侍御史吕陶上奏说:“李琮才能短浅、思虑昏暗,不懂治理体制,喜好谋求小利,苟且图取近功。起初担任梓州路转运副使时,他提议请求让民间寻求遗留的利益,以充作修造费用,他的奏章中说:‘可以壮观太平,光辉全盛。’言辞鄙陋,大可怪笑,朝廷正送往工部制定条例,李琮到了所管辖的地区,极力推行他的说法,郡县迎合风旨,多方求索。有的在荒闲的地方建造房屋,强迫百姓纳税租赁;有的在不适宜耕种开凿的土地上,差派人员种植;有的在众人居住的房屋前,增加创建间架;有的在山野镇市间早集的地方,设立竹布簟,敛掠钱财,桩作遗留利益。等到因为李琮的请求而订立为法令,天下州县于是丈量街道,分割沟渠,虽然是已经出租税的土地,但只要涉及侵占丈尺,都命令另外缴纳租钱。如果不承认,就拆屋剪檐,然后才得以免除。西川州郡,有一处年收入八百贯以来,推及四海,搜刮敛取很多,都是李琮细碎刻剥所致。况且修造旧令规定由转运、提举司分别承担,最为通达合理,希望圣慈核查蠲免,以广布恩泽。又天下两税折科,没有比川蜀更重的,紬一匹折三百二十文,绢一匹折三百文,丝绵每两折十文,下等税户有的紬绢不足一尺,有的丝绵不足一两,有的米豆不足一升,又因为簿帐体式,匹帛必须见尺,谷物必须见升,因此下户都与同乡人凑零为整,合并旁送缴纳,所贵在于减少三种损耗。假设八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紬,就应合并为一旁,共纳一尺。或者七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绢,就应合并为一旁,共纳一尺。或者十户各有税钱一文,折纳丝绵,就应合并为一旁,共纳一两,并秤耗一两。或者十户各有米一升,就应合并为一旁,共纳一斗,又纳省耗、仓储损耗各一升。向来风俗如此,凑零为整输纳,习以为便,对于税赋总数也不亏损。李琮既然萌生刻剥之心,无以发端,于是点检元丰五年的税簿,便指挥一路不得凑零合并旁送,必须逐名作一旁送纳。或者八户各有税钱一文,向来共纳绸一尺的,现在则各纳一尺,计八尺。或者七户各有税钱一文,向来共纳绢一尺的,现在则各纳一尺,计七尺。或者十户各有税钱一文,向来共纳丝或绵一两,秤耗一两,共计两二的,现在则各纳正色一两,秤耗一两,共计四十两。或者十户各有米一升,向来共纳一斗,并省耗、仓储损耗各一升,计一斗二升的,现在则各纳正色一升,省耗、仓储损耗各一升,共计三升,因此下等户极为艰难。况且那年两税已毕,却在这年行遣追纳,一路所得,也有数十万匹、两,立为定例,百姓如何能承受?又将本路纳税头子钱不足十文的,全部增至十文。如此措置,足见浅薄谬误,希望圣慈指挥梓州路,头子钱应凑零合并旁送的,依旧施行。”
又说:“李琮所建的遗留利益,正与陕西侵街钱相类似,那侵街钱已经蒙恩放免,而遗留利益的祸害尚未扫除。”
」
又言:「琮既违条不许税户圆零合钞,朝廷未加之罪,乃敢辄肆欺罔,更于去年八月十五日与转运判官宋构连状申户部称,辖下人户两料税物不依圆零就整送纳,亏陷省税不少。因而又欲于逐色耗上增分数,此尤见其诞妄苛刻之迹。且畸零税物,明有令敕指挥,听觽户合钞送纳,但于簿头大数得足,即非亏陷省税,于条无碍。琮等既不听人户合钞,暗加数倍之税,而又欲于耗上分厘之间,增添其数。乃是百姓元不违条,琮等自不守法,聚敛至此,民何以堪!其户部见琮所申,殊未折沮,乃遍下诸路相度,淹缓至今,犹未与夺,诸路以琮之说为是,则民间之税又添几倍矣。」
译又说:“琮既然违反条例,不允许纳税户将零散税额合并凑整缴纳,朝廷尚未治他的罪,他却敢肆意欺瞒,更在去年八月十五日与转运判官宋构联名向户部上奏称,管辖下的百姓两季税物不依规定凑整缴纳,导致省税亏损不少。因此又想对各种税目的损耗比例增加分数,这尤其显示出他荒谬苛刻的行径。况且零散税物,朝廷明有诏令规定,允许百姓合并凑整缴纳,只要账簿上的总数足额,就不是亏损省税,与条例并无妨碍。琮等人既然不允许百姓合并凑整缴纳,暗中增加数倍的税额,又想在损耗比例的毫厘之间增添数额。这是百姓原本没有违反条例,琮等人自己却不遵守法律,聚敛钱财到了这种地步,百姓如何能承受!户部看到琮的上奏,完全没有驳斥阻止,反而普遍下达给各路去考察斟酌,拖延至今,仍未做出决定,如果各路认为琮的说法是对的,那么民间的税额又要增加好几倍了。”
又言:「琮起请收遗利充修造,苛细掊敛,流害四方,及不许人户圆零合钞纳税,违戾制敕,于常赋之外增加数倍。自元丰五年施行,至今及六年,一路之民所供横敛,仅及二百余万匹两。臣虽累次条析论奏,未蒙听纳。近闻琮坐江、淮根括税事,降知吉州。臣窃未谕朝廷之意,且根括无名之税,与增加畸零之物,皆是暴敛,为害实同。今江、淮之民,独被圣泽,并为蠲放,而巴蜀之俗,未沾大惠,恐非仁不异远之意。况远方疾苦,朝廷每患不知,既知之,乃不蒙救□?大率彼民畏官府,畸零之害,行已数年,今琮虽去部,而郡县循以为例,不敢辄改,人人饮恨,何所告诉?则横赋无时而已。臣愚伏望圣慈特降指挥下梓州路转运司,晓谕人户,许令依条圆零就整,合钞纳税。所贵德泽均及幽远。其收遗利充修造条贯,亦乞检臣累奏付修敕所删改施行。」(旧录云:先是,臣僚言琮在江南、两浙、淮南以根究逃移为名,于常赋外增税数倍,均令人户认纳,故有是命,今检言章并入此。陶言竟不知行否。)
东路提点刑狱司言:「提举司别有帐,今敕并依嘉佑常平仓法,按嘉佑编敕仓敕,经本处钩磨,申司农寺缴牒,三司送钩。今义仓、免役虽罢,缘有官物出入,系帐司拘管,其文帐须吏人钩考,乞令提刑司候及二年别具裁损。」从之。(新削去。)
蠲蔡州汝阳等十县并汝州颍桥镇人户酒课、曲引钱,从京西路转运司请也。(新削去。)
诏应陕西、河东土人因战功补授殿侍、军大将之人不愿上京者,许于本路居住。
雄州言:「得涿州牒,今后若委所司于生饩目之内,书写北朝国信使、副并三节人从,经久为便,本朝有司不空南朝字,亦议别行改更。」诏:「令雄州移牒北朝涿郡,今后所赐国信使生饩,客省目子并折支,目内并书北朝贺逐节名国信使、副并国信下三节人从。」
右司谏苏辙言:「臣闻三代常祀,一岁九祭天,再祭地,皆天子亲之。故于其祭也,或祭昊天,或祭五天,或祭一天,或祭皇地祇,或祭神州地祇,要于一岁而亲祀必遍。降及近世,岁之常祀,则有司摄事,三岁而后一亲祀,亲祀之簄数【一二】,古今之变,相远如此!然则其理之不同【一三】,盖亦其势然也。谨按国朝旧典,冬至圜丘,必兼飨天地,从祀百神。若其有故不祀圜丘,别行他礼,或大雩于南郊,或大飨于明堂,或恭谢于天庆,皆用圜丘礼乐神位,其意以为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亲祀天地百神故也。臣窃见皇佑明堂遵用此法,最为得礼之变。自皇佑以后,凡祀明堂,或用郑氏说,独祀五天帝,或用王氏说,独祀昊天上帝,虽于古学各有援据,而考之国朝之旧,则为失当。盖儒者泥古而不知今,以天子每岁亲祀之仪,而议皇帝三年亲祀之礼,是以若此其簄也。今者皇帝陛下对越天命,踰年即位,将以九月有事于明堂,义当并见天地,遍礼百神,躬荐诚心,以格灵贶。臣恐有司不达礼意,以古非今,执取王、郑偏说,以乱本朝大典。夫礼沿人情,人情所安,天意必顺。今皇帝陛下始亲祀事,天地百神,无不咸秩,岂不俯合人情,仰符天意?臣愚欲乞明诏礼官,今秋明堂用皇佑明堂典礼,庶几精诚陟降,溥及上下。」(六月十六日可考。)
甲子,户部侍郎赵瞻详定役法。
龙图阁直学士、提举洞霄宫张诜知苏州。既而御史言其昏耄,罢之,仍提举洞霄宫。(御史有言在二十一日,并书。)
详定元丰敕令所刘挚等言:「伏闻刑部郎中杜纮已降敕命同黄廉相度茶法,臣等窃见自来编修官差移不定,难得成书。盖前官虽已尽心,后官岂敢凭信!却须尽究本末,若便创行编修,兼所见异同,须有移易,不惟岁月淹久,亦致议论难合。今来重修元丰敕令格式方始置局,杜纮职在详定,朝廷许令权罢刑部签书,盖是欲其专一,忽差远使秦蜀,臣等深所未喻。况纮晓习法令,同辈少比,如或改差,必难得如纮称职。臣等欲乞朝廷别差
译又上奏说:“张琮曾请求征收遗留的财物以充作修造费用,苛刻细致地搜刮聚敛,祸害流布四方;又不允许百姓将零散与整数的钞券合并纳税,违背了朝廷的制敕,在常规赋税之外增加了数倍。自从元丰五年施行以来,至今已达六年,一路百姓所承受的额外横征暴敛,几乎达到二百多万匹两。臣虽然屡次分条分析并上奏论说,但未蒙朝廷采纳。近来听说张琮因在江、淮地区核查税事获罪,被降职为吉州知州。臣私下未能理解朝廷的用意,况且核查无名的税赋,与增加畸零杂物的征收,都是暴敛,造成的祸害实际上是一样的。如今江、淮地区的百姓,独自承受圣上的恩泽,全部被免除,而巴蜀地区的百姓,尚未沾受大的恩惠,恐怕不符合仁爱之心不分远近的原则。何况远方百姓的疾苦,朝廷常常担心无法知晓,既然已经知晓,却不蒙救恤?大抵那些百姓畏惧官府,畸零杂税的祸害,已经实行了数年,如今张琮虽然离开了转运使的职位,但郡县沿袭作为惯例,不敢擅自更改,人人含恨,向谁申诉?那么横征暴敛将永无止境。臣愚昧地恳请圣上慈悲,特别下达指令给梓州路转运司,晓谕百姓,允许他们依照条例将零散与整数合并,合钞纳税。以使恩德恩泽均等地惠及偏远地区。那征收遗留财物充作修造费用的条规,也请求检阅臣屡次上奏的文书,交付修敕所删改后施行。”(旧录记载:在此之前,臣僚上言张琮在江南、两浙、淮南以核查逃移为名,在常规赋税之外增加数倍税赋,均令百姓认纳,所以有此任命,如今检阅相关奏章一并列入此处。陶言最终不知是否施行。)
东路提点刑狱司上言:“提举司另有账目,如今敕令规定均依照嘉祐年间的常平仓法,按照嘉祐编敕中的仓敕,经过本处核对,申报司农寺缴还牒文,三司送去核对。如今义仓、免役法虽然废止,但因有官物出入,由系帐司掌管,其文簿账目必须由吏人核对,请求让提刑司等到满两年后另行裁减。”朝廷听从了。(新录删去。)
免除蔡州汝阳等十个县以及汝州颍桥镇百姓的酒课、曲引钱,这是听从京西路转运司的请求。(新录删去。)
下诏规定:凡是陕西、河东地区的土著居民,因战功补授为殿侍、军大将的人,如果不愿上京的,允许在本路居住。
雄州上言:“收到涿州的牒文,今后如果委派有关部门在生饩名目之内,书写北朝国信使、副使以及三节随从人员,长久以来是便利的,本朝有关部门不空写‘南朝’字样,也商议另行更改。”下诏说:“命令雄州发牒给北朝涿郡,今后所赐予国信使的生饩,客省名目以及折支,名目内均书写北朝贺逐节名国信使、副使以及国信下三节随从人员。”
右司谏苏辙上言:“臣听说夏、商、周三代的常规祭祀,一年祭祀天九次,祭祀地两次,都是天子亲自参与。所以在祭祀时,有时祭祀昊天,有时祭祀五天帝,有时祭祀一天帝,有时祭祀皇地祇,有时祭祀神州地祇,总之在一年内亲自祭祀必定遍及。降及近世,一年的常规祭祀,由有关部门代理行事,三年之后才亲自祭祀一次,亲自祭祀的疏略程度,古今的变化,相差如此之大!然而其中道理的不同,大概也是形势使然。谨按本朝旧典,冬至在圜丘祭祀,必定兼祭天地,从祀百神。如果因故不祭祀圜丘,另行举行其他礼仪,或者在南郊举行大雩祭,或者在明堂举行大飨祭,或者在天庆节举行恭谢祭,都使用圜丘的礼乐神位,其用意是认为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亲自祭祀天地百神。臣私下看到皇祐年间明堂祭祀遵用此法,最为符合礼制的变通。自皇祐以后,凡是祭祀明堂,有时采用郑氏的说法,只祭祀五天帝,有时采用王氏的说法,只祭祀昊天上帝,虽然在古学上各有依据,但考察本朝的旧制,则是不恰当的。大概儒者拘泥于古制而不知今情,用天子每年亲自祭祀的仪制,来议论皇帝三年亲自祭祀的礼仪,所以如此疏略。如今皇帝陛下顺应天命,逾年即位,将在九月于明堂举行祭祀,按理应当同时祭祀天地,遍礼百神,亲身奉献诚心,以感通神灵赐福。臣担心有关部门不通晓礼意,以古非今,执取王氏、郑氏的偏颇说法,扰乱本朝的大典。礼制顺应人情,人情所安适的,天意必定顺从。如今皇帝陛下开始亲自祭祀,天地百神,无不按次序祭祀,岂不俯合人情,仰符天意?臣愚蠢地请求明诏礼官,今年秋天明堂祭祀使用皇祐明堂的典礼,希望精诚之气上下交通,普遍惠及上下。”(六月十六日可考。)
甲子日,户部侍郎赵瞻详定役法。
龙图阁直学士、提举洞霄宫张话任苏州知州。不久御史上言他昏庸老迈,罢免了他,仍任提举洞霄宫。(御史上言在二十一日,一并记载。)
详定元丰敕令所刘挚等人上言:“听说刑部郎中杜纮已下达敕命与黄廉一同考察茶法,臣等私下看到向来编修官差遣调动不定,很难完成书籍。大概前任官员虽然已经尽心,后任官员岂敢凭信!必须彻底究查本末,如果立即开始编修,加之所见不同,必须有更改,不仅岁月拖延长久,也导致议论难以统一。如今重修元丰敕令格式才刚刚设立局所,杜纮职责在于详定,朝廷允许他暂罢刑部签书,大概是希望他专心一意,忽然派遣他远行出使秦蜀,臣等深深未能理解。况且杜纮熟悉法令,同辈中少有比得上他的,如果改派他人,必定很难得到像杜纮那样称职的人。臣等请求朝廷另派
官相度茶法,令纮得尽详定之效,庶几编敕早见成书。」从之。(纮竟无代者,二十六日可考。)
译官员们商议茶法,让纮能够充分发挥详细审定的功效,希望编敕能早日成书。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纮最终没有继任者,这一点在二十六日的记载中可以考证。)
殿中侍御史林旦言:「熙宁初改议助役法,知许州长葛县事乐京,知唐州湖阳县事刘蒙,各因入州会议役法,遂自劾待罪,作擅去官公罪徒二年,各追一官勒停,情实可矜,愿令有司改正。」又看详诉理所言:「乐京言役法不便,自劾待罪,断徒二年公罪,即与擅去官事理不同,合从□减。」诏京特与除落,仍落致仕,授承议郎,召赴阙。蒙物故,赐帛五十疋付其家。(京、蒙去官在熙宁四年十二月。)
礼部言:「元丰新礼,皇帝祀天服大裘,搢大圭。今大裘虽以黑羊皮为之,乃作短袍样,袭于笃衣之下,仍与笃服同见,及大圭之制圆首前诎,虑于礼未合,请下礼部太常寺讨论改正。今取旧大礼所用大圭,长尺二寸,盖以宝玉难得,止用西魏以来制度为之,欲依西魏、隋、唐玉笏之制,方而不折,上下皆博三寸,长尺二寸,其厚当约今镇圭样制。其大裘别作讨论。」从之,仍将来明堂用减轻大圭。
礼部又言:「王安石薨在神宗皇帝大祥内,皇帝更不举哀成服。」从之。
刑部言:「旧刑部覆大辟系置详覆司,自官制行,详覆案归逐路提刑司,刑部不复详覆,亦不置吏。今当复置详覆案,置行案二人,不行案二人,其职级止用本部旧人,毋用专置。」从之。
河北转运判官杜纯言:「河防旧隶本司,其决溢计之今日未尝加多,自置都水监,遣丞治水专领,其决溢比之前日亦不加少。缘决溢之多寡,实不系置与不置别司。近添差都水使者一员治水,窃谓用材役民以备水患,事责同异,委有妨阙,请都水监不必分官专治,止可责成本司。既减外监官属,宜置本司属官二员,往来勾当。随事缓急,以时计置使副、判官互出临按,事责归一。其物料请如旧监,以他路所出之物应副。」从之。(七月末刘挚云云。)
湖北都钤辖、转运司言:「诚州地林等溪峒一千四百五十四户,惟杨族一姓补充班行,其姚、石、龙、卢、□家数姓亦大族,颇怀觖望,兼杨氏族亦有漏补未均及请受不等,请更定料钱、衣赐给遣,庶事体一同。今大由、地林、杨溪、古铁、胡耳、西道、塞溪等并沅州旧管溪峒,招纳十余年,始割隶诚州,内胡耳、西道、塞溪只诏不许招纳,其大由等团结若与补正名目,其食料钱等虑与胡耳等蛮相异致讼。」诏湖北都钤辖、转运司,并依胡耳、西道等团峒施行,有未便仰具以闻。」
诏诚州修建罗蒙寨、天村【一四】大由堡效用归明班行头首等八百四人转官加级,赐帛有差,以献纳地土,采斫竹木,开通道路之劳也。
乙丑,荆湖北路转运司言:「沅、诚二州今既罢免役法,若遽依内地差徭,恐新附蛮人难从一律,请沅、诚州募役仍旧,俟新附之人日久驯习,即视辰州例差徭。」从之。(新无。)
右司谏苏辙言:
臣闻自古经制国用之术,以为谷帛民之所生也,故敛而藏之于官;钱币国之所为也,故发而散之于民。其意常以所有易其所无,有无相交而国用足焉。故自熙宁以前,民间两税皆用米麦布帛,虽有沿纳诸色杂钱,然皆以谷帛折纳,盖未尝纳钱也。钱之入官者,惟有茶酒税杂利而已【一五】。然方是时,东南诸郡犹苦乏钱,钱重物轻,有钱荒之患。自熙宁以来,民间出钱免役,又出常平息钱,官库之钱贯朽而不可较,民间官钱搜索殆尽。市井所用,多私铸小钱,有无不交,田夫蚕妇力作而无所售,常平役钱山积而无救饥馑,盖自十余年间积成此弊,于今极矣。朝廷近日虽已减损常平,罢放免役,使民休息,然而钱积于官,无宣泄之道,民无见钱,百物益贱,譬如饥人,虽已得食,而无所取饮,久渴不治,亦能致死。
臣窃见国朝建立京邑,因周之旧,不因山河之固,以兵屯为险阻。祖宗以来,漕运东南,广蓄军食,内实根本,外威四邻,方其盛时,足支十余年。近者岁运损耗,粜卖不节,太仓无五年之蓄,国计寡弱,有识之士为之寒心。至于诸路军粮,大抵无备。熙宁之间,东南
译殿中侍御史林旦上言:“熙宁初年修订助役法时,知许州长葛县事乐京、知唐州湖阳县事刘蒙,各自因为入州会议役法,于是自我弹劾待罪,被判处擅自离职的公罪徒刑二年,各自追夺一官并勒令停职,情状确实值得怜悯,希望命令有关部门予以改正。”又审看诉理所所言:“乐京称役法不便,自我弹劾待罪,判处徒刑二年属于公罪,这与擅自离职的事理不同,应当酌情减刑。”诏令特为乐京免除罪责,仍保留致仕身份,授予承议郎,召赴朝廷。刘蒙已去世,赐帛五十匹给其家。(乐京、刘蒙离职在熙宁四年十二月。)
礼部上言:“元丰新礼规定,皇帝祭祀上天时穿着大裘,插着大圭。现在大裘虽然用黑羊皮制作,却做成短袍样式,穿在笃衣之下,仍然与笃服一同显露出来,而且大圭的形制是圆头前弯,担心不符合礼制,请求下达礼部、太常寺讨论改正。现在取用旧大礼所用大圭,长一尺二寸,大概因为宝玉难得,只采用西魏以来的制度制作,想要依照西魏、隋、唐玉笏的形制,方正而不弯曲,上下宽度均为三寸,长一尺二寸,其厚度应当大约像现在的镇圭样式。关于大裘另行讨论。”朝廷听从,并规定将来明堂祭祀时使用减轻重量的大圭。
礼部又上言:“王安石去世在神宗皇帝大祥祭期内,皇帝不再举哀成服。”朝廷听从。
刑部上言:“旧制刑部复核死刑案件设有详覆司,自从实行新官制后,详覆案件归各路提刑司负责,刑部不再详覆,也不设置吏员。现在应当恢复设置详覆案件,设置行案二人,不行案二人,其职级只使用本部旧人,不要专门设置。”朝廷听从。
河北转运判官杜纯上言:“河防旧属本司,其决堤溢水的次数至今未曾增加,自从设置都水监,派遣丞专门统领治水,其决堤溢水的次数比起从前也没有减少。因为决溢的多寡,实际上不取决于是否设置别的机构。近来添设都水使者一员治水,私下认为用人役民以防水患,事权不一,确实有妨碍缺失,请求都水监不必分官专门治理,只可责成本司负责。既然减少外监官属,应当在本司设置属官二员,往来办理。根据事情缓急,按时计置使副、判官互相外出临按,使事权归一。其物料请求如旧监那样,用其他路所出的物资供应。”朝廷听从。(七月末刘挚云云。)
湖北都钤辖、转运司上言:“诚州地林等溪峒一千四百五十四户中,只有杨族一姓补充班行,其他姚、石、龙、卢、□等几姓也是大族,颇怀不满,加上杨氏族也有漏补不均以及请受不等的情况,请求重新规定料钱、衣赐的给遣,使事体统一。现在大由、地林、杨溪、古铁、胡儿、西道、塞溪等以及沅州旧管溪峒,招纳十多年,才割隶诚州,其中胡儿、西道、塞溪只诏令不许招纳,如果大由等团结给予补正名目,其食料钱等担心与胡儿等蛮族不同导致诉讼。”诏令湖北都钤辖、转运司,都依照胡儿、西道等团峒施行,如有不便之处上报朝廷。
诏令诚州修建罗蒙寨、天村大由堡效用归明班行头首等八百四十人转官加级,赐帛有差别,以表彰他们献纳地土、采斫竹木、开通道路的功劳。
乙丑,荆湖北路转运司上言:“沅、诚二州现在既然罢免役法,如果立即依照内地差徭,恐怕新附蛮人难以服从统一规定,请求沅、诚州募役仍旧,等到新附之人日久驯服习惯,再参照辰州例子实行差徭。”朝廷听从。(新无。)
右司谏苏辙上言:
臣听说自古经营国家用度的方法,认为谷帛是百姓生产的,所以征收并储藏于官府;钱币是国家制造的,所以发放并散给百姓。其用意常常是用拥有的交换没有的,有无相交而国家用度充足。所以从熙宁以前,民间两税都用米麦布帛,虽然有沿纳各种杂钱,但都用谷帛折纳,大概未曾纳钱。钱进入官府的,只有茶酒税杂利而已。然而当时,东南各郡还苦于缺钱,钱重物轻,有钱荒的祸患。从熙宁以来,民间出钱免役,又出常平息钱,官库的钱贯朽而不可计算,民间官钱搜索殆尽。市井所用的,多是私铸小钱,有无不相交换,农夫蚕妇力作而无处销售,常平役钱堆积如山而无救饥馑,大概从十多年来积成此弊,到现在极点了。朝廷近日虽然已减损常平,罢放免役,让百姓休息,然而钱积于官府,无宣泄之道,百姓无现钱,百物更贱,譬如饥人,虽然已得食,而无所取饮,久渴不治疗,也能致死。
臣私下看到本朝建立京城,沿袭周朝旧制,不凭借山河险固,以兵屯为险阻。祖宗以来,从东南漕运,广蓄军粮,内实根本,外威四邻,正当其兴盛时,足以支撑十多年。近来每年运输损耗,粜卖不节制,太仓无五年积蓄,国家财政薄弱,有识之士为之寒心。至于各路军粮,大体无准备。熙宁年间,东南
大旱,民间阙食,官欲赈济,无所从得,不免诛求富民,敛斗石之粟,以济亿万之觽,劳而无益,徒以为笑。然今诸路转运司,久以商贾不行,农民罢病,故酒税不登;收买军器杂物,封桩阙额衣粮等事,故经费不足。朝廷虽欲内实京师,外实诸郡,有司匮乏,势无所出。臣欲乞指挥东南诸路转运司各借本路常平见钱,遇年丰谷帛价贱,预买三年上供米及本路州军三年衣粮,限以三年节次收籴,重立禁约,不得别作支用,仍于五年内收簇钱物拨还。常平仓司每岁终具元借钱及所籴物及所还数,提刑司保明,申户部点检有无违法闻奏,应干借钱籴买事,有不如法,并许提刑司觉察闻奏。但令钱币通行,足以鼓舞四民,流转百货;仓廪充实,足以赡养诸军,备御水旱,则上下皆足,公私蒙利矣。如许臣所请状,乞下户部立法施行。
译遭遇大旱,民间缺乏粮食,官府想要赈济灾民,却无处获取物资,不免向富户强行征敛,收集少量粮食,去救济亿万百姓,劳而无功,徒然成为笑柄。然而如今各路转运司,因为长久以来商贾贸易停滞,农民疲困病弱,所以酒税收入不足;又因收买军器杂物、封桩库短缺额定的衣粮等事务,导致经费匮乏。朝廷虽然想要充实京城和各地郡县的储备,但有关部门财力匮乏,形势所迫无法拿出资金。臣请求命令东南各路转运司各自借用本路常平仓现有的钱款,遇到年成丰收、谷物丝帛价格低廉时,预先购买三年上供的米粮以及本路州军三年的衣粮,限定在三年内分批收购,重新订立禁令,不得挪作他用,并在五年内筹集钱物归还。常平仓司每年年底详细列出原本借用的钱款、所购买的物资以及已归还的数额,由提刑司担保证明,上报户部核查是否有违法行为并奏报朝廷,凡是涉及借钱购粮的事务,如果有不合法度的,都允许提刑司察觉后奏报。只要让钱币流通,就足以激励士农工商四民,促进百货流转;粮仓充实,就足以供养各路军队,防备水旱灾害,那么上下都能富足,公私双方都能受益。如果批准臣的请求,请求下达户部制定法规施行。
贴黄称:所借常平司钱,非是直取以供国用,当指挥转运司勒令如期拨还,务令常平司钱久远不匮,转运司缓急有所借,实长久之利也。
殿中侍御史林旦奏:(编类章疏正月九日。)「乞特诏有司,以臣所言,参用前议,铨择在京仓库场务及刑狱官司应用仓法者,许仍旧外,他司官吏各随罪犯以敕律科断,其缘而制禄者,视此裁损,所有向来迁补出职合得恩例,却依旧法施行。」(从违当考。)
丁卯,诏大理评事以上毋得更试刑法。
右司谏苏辙言:
臣前四上章言蔡京知开封府推行役法,明知旧法人数冗长,近降圣旨许州县相度有无妨碍,至于揭簿定差亦无日限,而京违此指挥,差人监勒开、祥两县,一依旧发人数,于数日之内差拨了当,意欲扰民以沮成法,兼京曲法庇盖段继隆赃污公事,乞先罢京差遣,催督大理寺结绝断遣,不蒙朝廷施行。寻因京陈乞外任,特除知真定,臣复上言,真定大藩,不当付新进有罪未决之人,朝廷并不省录。今臣窃见成都府路转运判官蔡朦,施行役法不曾相度有无妨碍,督迫州县差拨衙前,详定役法官韩维等言其害人,即日降知广济军。臣窃详蔡京、蔡朦均是奉行役法,用意刻薄,欲以骚扰百姓,败坏良法。而京官在侍从,朝有党人,擢为藩帅,朦以官单无党【一六】,黜为知军,同罪异罚,公议不厌。
臣又见大理寺勘得李雍经开封府论段处约将父知济州段继隆进奉空名状,召人承买,要钱三千贯,奏邢州张家假作外甥事。臣看详李雍所告,段继隆罪名不轻,若不得实,即李雍无缘不坐诬告之罪,此乃官司行遣之常,蔡京无缘不知。今既以段继隆为无罪,又却判放李雍,自相违背,有同儿戏,则其受情反复,不待勘劾而明。今大理寺乃敢公然用情,恣京妄乱分析,更不勘出情弊。臣今访闻得案内本寺容纵京等不依公尽理根勘事节,谨具画一如后:
一、李雍初下状论段处约等,京为处约是尚书都省主事,有官合申省勾追,即判「申」字。既而又言处约恐未是主事,抹却「申」字,判勾余人,勒段处约分析诣实申。此一节显是情弊。段处约若系主事,即合申勾。若不系主事,即合直勾。岂有抹却「申」字,便不勾追之理?显见段家关节未到,京即依公申勾处约,关节既到,更免勾追。
一、李雍论处约卖奏荐恩泽,已有钱数实状及买卖主名,自合将下状及被论人并一行证佐,送所司根勘。今但勾到证佐,信令虚妄供状,称不是召人承买,手分王事安乞送所司,京执不肯,只以所供虚妄状词为凭,显是情弊。
一、京既不肯根勘诣实,却更分外为处约巧作方便,会问进奏官奏了何人,要符合处约分析。臣未尝见官司根勘罪人,不令两词自相对辨,却为罪人外求证佐便为了当。
一、京既凭觽人虚词执李雍元状为诬告,已判一「勘」字,即是欲勘李雍诬告之罪,后来又却抹却「勘」字,判一「放」字,显是心知李雍不是诬告,不敢勘问。今大理寺却纵令京等妄称李雍系自首,故判「放」字。臣看详李雍只是自首同情卖官之罪,即不曾自首诬告段处约之罪,何缘以自首判放?信意虚妄,如欺小儿。大理寺官吏无缘不觉,显是用情庇盖。
右乞朝廷详酌。上件四事,即京之受幸曲庇段处约等,上书诈不实,徒二年私罪及卖官三千余贯未入己赃罪,纵无情弊,其昏缪不职,已当责降,况有上件四事,情状甚明,兼有前来差役不当,与蔡朦同罪,积此奸弊,合行重责。其大理寺官吏辄敢观望权要,用情故出蔡京情罪,亦乞重行责降。如朝廷未以臣言为信,乞送御史台重行根勘,即见实情究竟如何【一七】。
初,御史中丞刘挚言:(挚此章不得其时,因五月十二日诏孙觉等修立学制附见。按后来挚乞罢置局,乃是五月十五日奏也。)
臣窃以学校之制,主于教育人材,非行法之地也。髃居觽聚,帅而齐之,则诚不可以无法。然而法之为学校设者,宜有礼义存
译贴黄称:所借常平司的钱,并非直接取用以供国家开支,应当命令转运司勒令其按期拨还,务必使常平司的钱财长久不匮乏,转运司在缓急之时有所借取,这实在是长久之利。
殿中侍御史林旦上奏:(编类章疏正月九日。)“请求特别诏令有关部门,将我所说的意见,参照之前的议论,甄别在京的仓库场务及刑狱官司中适用仓法的人员,允许他们沿袭旧制,其他部门的官吏则各自根据罪行按敕律定罪量刑,那些因牵连而获得俸禄的人,参照此例裁减,所有以往迁补出职应得的恩例,仍按旧法施行。”(是否遵从待考。)
丁卯日,下诏大理评事以上官员不得再考校刑法。
右司谏苏辙进言:
臣此前四次上章陈述蔡京任开封府尹推行役法之事,明知旧法中人数冗长,近日圣旨允许州县斟酌是否有妨碍,至于揭榜定差也没有期限限制,而蔡京违背此命令,派人监押督促开、祥两县,完全依照旧法发出的人数,在几天之内就把差役拨派完毕,意图骚扰百姓以阻挠成法,加之蔡京枉法庇护段继隆贪污公事,请求先罢免蔡京的差遣,催督大理寺结案判决,朝廷没有采纳施行。不久因蔡京请求外任,特任命他为真定知府,臣又上言,真定是大藩镇,不应当交给新进且有罪未决之人,朝廷并不省察采纳。如今臣私下看到成都府路转运判官蔡朦,推行役法不曾斟酌是否有妨碍,督迫州县拨派衙前,详定役法官韩维等人说其害人,当日就降任为广济军知军。臣仔细推究,蔡京、蔡朦都是奉行役法,用心刻薄,想要骚扰百姓,败坏良法。而蔡京官居侍从,朝中有党羽,被提拔为藩镇主帅,蔡朦因官职低微无党羽,被贬为知军,同罪异罚,公众舆论不以为然。
臣又见大理寺查勘得知李雍经开封府论告段处约将父亲任济州知州的段继隆进奉空名状,召人承购,索要钱三千贯,并奏请邢州张家假作外甥一事。臣查看李雍所告,段继隆的罪名不轻,若查不实,李雍就没有理由不坐诬告之罪,这是官府行事的常规,蔡京没有理由不知道。如今既然认定段继隆无罪,却又判放李雍,自相矛盾,如同儿戏,那么他徇情反复,不用查劾就明白了。如今大理寺竟敢公然徇情,任由蔡京胡乱分析,不再查究其中的情弊。臣如今访闻得知案中本寺纵容蔡京等人不依公理彻底查究事节,谨详细列举如下:
一、李雍最初下状论告段处约等人,蔡京认为段处约是尚书都省主事,有官职应当申报省部勾追,即判“申”字。随后又说段处约恐怕不是主事,抹去“申”字,判勾其余人,勒令段处约如实分析申报。这一节明显是徇情舞弊。段处约若系主事,就应当申报勾追。若不系主事,就应当直接勾追。哪有抹去“申”字,就不勾追的道理?明显可见段家关节未到,蔡京就依公申报勾追段处约,关节一到,就免去了勾追。
一、李雍论告段处约卖奏荐恩泽,已有钱数的实状及买卖主名,自然应当将下状及被论告人以及所有证佐,送交有关部门查究。如今只勾到证佐,轻信他们虚妄的供状,称不是召人承购,手分王事安请求送交有关部门,蔡京坚持不肯,只以所供的虚妄状词为凭,明显是徇情舞弊。
一、蔡京既然不肯查究实情,却更分外为段处约巧作方便,会问进奏官奏报了何人,要符合段处约的分析。臣未曾见过官府查究罪人,不让双方言辞相对辩驳,却为罪人向外求证佐便算完结。
一、蔡京既然凭借众人的虚词执意认定李雍原状为诬告,已判一“勘”字,即是想要查究李雍诬告之罪,后来却又抹去“勘”字,判一“放”字,明显是心里知道李雍不是诬告,不敢查问。如今大理寺却纵容蔡京等人妄称李雍系自首,故判“放”字。臣查看李雍只是自首同情卖官之罪,并未自首诬告段处约之罪,凭什么以自首判放?信口虚妄,如同欺骗小儿。大理寺官吏没有理由不觉察,明显是徇情庇护。
以上请求朝廷详加斟酌。上述四事,即是蔡京受宠曲庇段处约等人,上书诈不实,徒二年私罪以及卖官三千余贯未入己的赃罪,即使没有徇情舞弊,其昏庸谬误不称职,也应当责罚降职,何况有上述四事,情状甚明,加之先前差役不当,与蔡朦同罪,积累这些奸弊,应当重责。大理寺官吏竟敢观望权要,徇情故意开脱蔡京的情罪,也请求重行责罚降职。如果朝廷不认为臣的话可信,请求送交御史台重新查究,即可见到实情究竟如何。
起初,御史中丞刘挚进言:(刘挚此章不得其时,因五月十二日下诏孙觉等人修立学制附见。按后来刘挚请求罢置局,乃是五月十五日奏的。)
臣私下认为,学校的制度,主要在于教育人材,不是施行刑法的地方。众人聚居,率领并整齐他们,确实不可以没有法度。然而为学校设立的法度,应当有礼义存
焉可也。比岁太学屡起大狱,其事一出于诬枉,于是有司缘此造为法禁,烦苛凝密,士之学于其间者,转身举足,辄蹈宪网,束缚愈于治狱,条目多于防盗,上下疑贰,求于苟免,先王之意,礼义科旨,逝已尽矣。法有大可怪者,博士、诸生禁不相见,教谕无所施,质问无所从,但博士月巡所隶之斋而已。谓如此则请问者对觽,足以为证佐,以防私请【一八】,以杜贿谢。嗟夫,学之政令,岂不大缪先王意哉!私请贿谢【一九】,如是真可以绝之乎?而又斋数不一,不可以随经分隶也,故使兼巡。如周易博士或巡治礼之斋,礼学博士复巡治诗之舍,往往所至备礼请问,相与揖诺,至或不交一言而退。昔之设学校教养之法,师生问对,愤悱开发,相与曲折反复,谆谆善诱,盖其意不如是之簄也,其道不如是之觳也。(案:觳,薄也。义可通。)先王之于天下,遇人以长者君子之道,则人必有长者君子之行,而报乎上者斯有礼也,遇人以小人犬豕之道,则彼将以小人犬豕自为,而报乎上者不能有义也。况夫学校之间哉!太学自置三舍之法,寥寥至今,未尝应令成就一人,岂真无人也?主司惩前日之祸,畏罪避谤,士虽有豪杰拔萃之才,谁敢题品,以人物自任而置之上第哉!则是先帝有兴贤造士之美意,而有司以法害之也。臣愚欲望圣慈详酌,罢博士、诸生不许相见之禁,教诲请益,听其在学往还,即私有干求馈受,自依敕律,仍乞先次施行外,应太学见行条制,委本监长贰与其属看详,省其烦密太甚,取其可行便于今者,有所增损,着为科条,上礼部再行详定,上之三省,以听圣断。
译怎么可以呢?近年来太学屡次兴起大案,那些事情全都出于诬陷冤枉,于是有关部门借此制定法律禁令,繁琐苛刻严密,在其中求学的士人,转身举足,就触犯法网,束缚比审理案件更严,条目比防盗更多,上下互生猜疑,只求苟且免罪,先王的意图,礼义的准则,已经全部消失了。法律中有非常奇怪的规定,博士和诸生禁止互相见面,教导无法实施,质疑没有途径,只是博士每月巡视所属的斋舍罢了。说这样就能让请教的人面对众人,足以作为证据,来防止私下请托,杜绝贿赂谢恩。唉,太学的政令,难道不是大大违背先王的意图吗?私下请托贿赂谢恩,这样真的能够杜绝吗?而且斋舍数量不一,不能按照经典分别隶属,所以让博士兼管巡视。比如《周易》博士可能巡视治理《礼》的斋舍,治理《礼》的博士又巡视治理《诗》的斋舍,往往到了那里备礼请教,互相作揖应答,甚至有时一言不发就退下。过去设立学校教养的方法,师生问答,启发思维,互相曲折反复,耐心诱导,大概其意图不像这样疏漏,其方法不像这样苛刻。先王对待天下人,用长者君子的道理,那么人必定有长者君子的行为,回报给上面的就有礼义;用小人犬豕的道理,那么他们就会以小人犬豕自居,回报给上面的就不能有义。何况在学校之间呢!太学自从设立三舍法以来,寥寥至今,不曾按照法令成就一个人,难道真的没有人吗?主管部门因为前日的祸患,害怕罪责躲避诽谤,士人虽然有豪杰拔萃的才能,谁敢推荐,以识人自任而把他们放在上等呢!这就是先帝有兴贤造士的美好意图,而有关部门用法律损害它。臣愚昧希望圣上详细斟酌,废除博士、诸生不许相见的禁令,教诲请教,听任他们在学校往来,即使私下有干求馈赠收受,自然依照敕令法律,仍然请求先次施行外,太学现行条制,委托本监长官及其属官查看,减少其繁琐严密太过,取可行便于今的,有所增损,制定为科条,上呈礼部再行详定,上呈三省,以听圣断。
注 释
【一】先帝悯焉原作「光常悯焉」,活字本作「先常悯焉」,阁本作「先帝悯焉」。按本书注文所称实录,即正文所记之帝王实录,此注所称旧录,即哲宗旧录;神宗熙宁行重禄法,故哲宗旧录称先帝,今据阁本改。
【二】先帝学校养士按下文云「自先帝兴学」,与此文字不符,疑「学校」应作「兴学」。
【三】悉委御史台刑察兼领「刑察」原作「纠察」,据阁本、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及宋会要职官四之二○改。
【四】其御史台刑狱「刑」下原衍「部」字,据同上书删。
【五】直候断出刑名到省「到」字原脱,据阁本补。
【六】直龙图阁文及为右司员外郎按文及即文及甫,系文彦博第六子,见宋史卷三一三文彦博传。惟据东都事略卷六七文彦博传:「始及甫当宣仁后临朝时,避鲁王讳止名及,宣仁崩,复名及甫云。」则元佑间,自以称文及为是。
【七】六月八日甲午及罢「日」原作「月」,据阁本改。
【八】诏扬王荆王外第赐各监书一本阁本作「诏扬王荆王外第各赐监书一本」。
【九】又睹中书省录黄「睹」字原脱,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五三辞入对小殿札子补。
【一○】并乞上殿「并乞」原互倒,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集乙正。
【一一】立竹布簟「竹」原作「行」,据阁本改。
【一二】亲祀之簄数「亲祀」二字原脱,据栾城集卷三七论明堂神位状补。
【一三】然则其理之不同同上书「理」作「礼」,当是。
【一四】天村原作「天材」,据活字本及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卷四九四蛮夷传改。
【一五】惟有茶酒税杂利而已栾城集卷三八乞借常平钱买上供及诸州军粮状「茶」下有「盐」字。
【一六】朦以官单无党阁本「单」作「卑」,义优。
【一七】究竟如何原为小字注文,据阁本、活字本及文义改作大字正文。
【一八】以防私请「请」原作「情」,据忠肃集卷四乞重修太学条制疏改。
【一九】私请贿谢「请」原作「情」,据阁本及上引忠肃集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七十八
卷三百七十八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五月戊辰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八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五月戊辰,诏给事中兼侍讲孙觉、秘书少监顾临、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程颐,同国子监长贰看详修立国子监太学生条制。(十月末,挚乞罢置局。)
考功郎中王子韶为吏部郎中。既而御史吕陶言子韶猥陋不谨,罢之,改主客郎中。以主客郎中周尹为考功郎中。(吕陶言在二十五日,今并附此。)
诏大理寺公案日限,大事减十日,中事、小事各减五日。
又诏礼部自今乞试童子诵书,所属毋得收接。
中书省请自今蕃部有犯,除依法合裁减外,并令本处依条断遣,毋得一例申奏。从之。
诏著作郎范祖禹、宣德郎游师雄、朝请郎张籂、承议郎朱勃,并令中书省记姓名。以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荐也。
诏奉议郎郭知章令中书省记姓名。以江淮等路发运使张汝贤荐也。(知章,龙泉人,政和元年有传。)
诏太祝兼奉礼,罢太官令。从礼部请也。(鲜于侁传云:侁为太常少卿,会罢太常寺太祝,侁言:「神考厘定官制,太常设奉礼、太祝各一员,事合古制,理难废减,请复置,仍请自朝廷选有学行之士。」诏从之。七月二十二日复太祝。)
皇城使、钦州防御使□舜臣为永裕陵使。
是日,左仆射司马光初入对于延和殿,子奉议郎、正字康扶侍。赐康绯章服。(王岩叟朝论:十二日司马君实参告见于延和。初,令其子康扶掖之。既至近,有诏勿拜,君实固拜,康立旁不敢掖。又传诏曰:「令康扶相公。」既拜,稍掖之。升殿,康退。君实进俯帘下致谢,上又顾令设杌于殿,以
译注释
【一】“先帝悯焉”原作“光常悯焉”,活字本作“先常悯焉”,阁本作“先帝悯焉”。按本书注文所称实录,即正文所记的帝王实录,此注所称旧录,即哲宗朝旧录;神宗熙宁年间实行重禄法,所以哲宗旧录称先帝,现在依据阁本改正。
【二】“先帝学校养士”按下文说“自先帝兴学”,与此处文字不符,怀疑“学校”应作“兴学”。
【三】“悉委御史台刑察兼领”“刑察”原作“纠察”,依据阁本、《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及《宋会要》职官四之二○改正。
【四】“其御史台刑狱”“刑”下原衍“部”字,依据同上书删去。
【五】“直候断出刑名到省”“到”字原脱,依据阁本补入。
【六】“直龙图阁文及为右司员外郎”按文及即文及甫,是文彦博第六子,见《宋史》卷三一三《文彦博传》。只是依据《东都事略》卷六七《文彦博传》:“起初及甫在宣仁后临朝时,避鲁王讳只名及,宣仁后崩,复名及甫云。”那么元佑年间,自以称文及为是。
【七】“六月八日甲午及罢”“日”原作“月”,依据阁本改正。
【八】“诏扬王荆王外第赐各监书一本”阁本作“诏扬王荆王外第各赐监书一本”。
【九】“又睹中书省录黄”“睹”字原脱,依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五三《辞入对小殿札子》补入。
【一○】“并乞上殿”“并乞”原互倒,依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集》乙正。
【一一】“立竹布簟”“竹”原作“行”,依据阁本改正。
【一二】“亲祀之簃数”“亲祀”二字原脱,依据《栾城集》卷三七《论明堂神位状》补入。
【一三】“然则其理之不同”同上书“理”作“礼”,应当是正确的。
【一四】“天村”原作“天材”,依据活字本及《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卷四九四《蛮夷传》改正。
【一五】“惟有茶酒税杂利而已”《栾城集》卷三八《乞借常平钱买上供及诸州军粮》“茶”下有“盐”字。
【一六】“朦以官单无党”阁本“单”作“卑”,义理更优。
【一七】“究竟如何”原为小字注文,依据阁本、活字本及文义改作大字正文
【一八】“以防私请”“请”原作“情”,依据《忠肃集》卷四《乞重修太学条制疏》改正。
【一九】“私请贿谢”“请”原作“情”,依据阁本及上引《忠肃集》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七十八
卷三百七十八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五月戊直至该月结束
卷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八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年)
全文
五月戊辰,下诏命给事中兼侍讲孙觉、秘书少监顾临,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程颐,一同与国子监长官、副长官审阅修立国子监太学生条制。(十月末年,挚乞罢置局。)
考功郎中王子韶任吏部郎中。不久御史吕陶进言王子韶庸俗浅陋不谨慎,罢免了他,改任主客郎中。以主客郎中周尹任考功郎中。(吕陶进言在二十五日,现在一并附在此处。)
下诏大理寺公案每日限期,大事减少十日,中事、小事各减少五日。
又下诏礼部今后请求试童子诵书,所属部门不得接收。
中书省请求今后蕃部有犯法者,除依法应当裁减外,都令本处依条断遣,不要一律申奏。听从了。
下诏著作郎范祖禹、宣德郎游师雄,朝请郎张籙,承议郎朱勃,都令中书省记姓名。因为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推荐。
下诏奉议郎郭知章令中书省记姓名,因为江淮等路发运使张汝贤推荐。(知章,龙泉人,政和元年有传记。)
下诏太祝兼奉礼,罢免太官令。听从礼部请求。(鲜于侁传云:侁任太常少卿,适逢罢免太常寺太祝,侁进言:“神考厘定官制,太常设奉礼,太祝各一员,事合古制,理难废除减省,请求恢复设置,仍请求从朝廷选拔有学问品行的人。”下诏听从。七月二十二日恢复太祝。)
皇城使、钦州防御使□舜臣任永裕陵使。
这天,左仆射司马光初次入对延和殿,儿子奉议郎、正字康扶侍奉。赐康绯章服。(王岩叟《朝论》:十二日司马君实参告见于延和殿。起初,令其子康扶掖他。既到近前,有诏不要拜,君实坚持拜,康立在旁不敢扶掖。又传诏说:“令康扶相公。”既拜后,稍加扶掖。升殿,康退下。君实进前俯身帘下致谢,皇上又顾令设杌于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