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二
喻也,犹不之斥,乃面奏:『若韩琦因人心不忍,如赵鞅举甲除君侧之恶,不知陛下何以待之?』帝始谪之。宋敏求草词,止言『敷陈失实,援据非宜』,帝以为不正名其罪,令陈升之易之曰:『厚诬藩镇,兴除恶之谋;深骇予闻,乖事理之实。』遂以翰林侍读学士知颍州。」新录辨曰:「举晋阳甲事,当以司马光日记中语折衷为定,合删去上文一百四十三字。」旧录云:「自熙宁初,论法度不便者皆被黜,逮兹政成,异议者复希暛用,公着亦以自荐。」新录辨曰:「上文云『有诏举才行可升擢者』,公着因言:『兼收博纳,各得自尽,则无滞才之叹。』如此,非自荐以希暛用也,合删三十字。」旧录云「时上方恭默,太皇太后退托帘帷,公着雅善司马光,二人因事更法改制,无所忌惮。」新录辨曰:「以上三十二字痛诋公着,诬及宣仁,合行删去。」)
译比喻罢了,(皇帝)仍然不斥责他,(他)于是当面奏道:“如果韩琦因为不忍人心,像赵鞅那样举兵清除君主身边的恶人,不知陛下将如何对待他?”皇帝这才贬谪了他。宋敏求起草诏书,只说“陈述失实,援引不当”,皇帝认为没有正名其罪,命令陈升之修改为:“厚诬藩镇,兴起除恶的阴谋;深深惊骇听闻,违背事理的真实。”于是任命他为翰林侍读学士,知颍州。《新录辨》说:“举用晋阳甲兵之事,应当以司马光日记中的话折衷定为定论,应删去上文一百四十三字。”《旧录》说:“自从熙宁初年,议论法度不便的人都被贬黜,等到政令成就,持异议的人又希望被任用,公着也因为自我推荐。”《新录辨》说:“上文说‘有诏书举荐才能德行可升迁的人’,公着因此说:‘兼收博纳,各得自尽,就没有滞才的叹息。’这样,并非自我推荐以希望被任用,应删去三十字。”《旧录》说:“当时皇上正恭敬沉默,太皇太后退居帘帷之后,公着向来与司马光交好,二人因事更法改制,无所忌惮。”《新录辨》说:“以上三十二字痛斥公着,诬及宣仁,应删去。”
乙巳,朝散郎、直龙图阁、权发遣庆州范纯粹为宝文阁待制、知庆州再任。
吏部侍郎范百禄等言:「河北转运使、朝议大夫、直秘阁谢卿材公忠亮直,处身不回,论议大河,尤为精识。臣等近请罢外都水丞司,令转运使副、判官兼制置河防公事,望检会前奏施行。」诏户部、工部,限半月同共相度以闻。(七月八日,卿材兼领外使。)
侍御史盛陶言:「近诏,除六曹郎中,并于第二任知州以上资序人内,选实历知州,或曾任监司、六曹员外郎、校理、台谏官、开封府推官满二年人充。窃详监司系朝廷擢用,复满二年,除六曹郎中,固不为过。其第二任历知州人,多是吏部常调,诸路监司被召入省,若稍资浅,止为员外郎,而辖下守、倅及资格者,乃直为郎中,理似未安。望且除员外郎,有劳乃迁郎中。」诏于元降旨内删「实历知州或」五字。
丙午,吏部言:「元丰中,立定荐举文臣承务郎以上,及武臣崇班已上升陟员数。自后荐举官司,为所举数足,泛为考察之荐,于法不应收使。」诏今后文臣系知州军资序,及武臣路分都监,知州军已上,方许奏乞考察。
己酉,朝奉大夫、集贤殿修撰、知潞州梁焘为左谏议大夫。(自潞州召入,据行状,四月乃至。邵伯温辨诬载焘过河阳见邢恕,附五月二十八日,可考。)
癸丑,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提举修神宗皇帝实录【二】。
左中散大夫、太常少卿、直秘阁王汾为直龙图阁、知明州。
朝散大夫、卫尉少卿王子韶为太常少卿。右正言刘安世言:「按:子韶资性憸佞,行己无耻,熙宁初,士大夫有『十钻』之谚,目子韶为『衙内钻』,盖以其造请公卿之门,不惮寒暑,交结权要子弟,巧于自媒,如刀锥之铦锐也。及吕公着为御史中丞,遂荐子韶,以备台官,阴持两端,见利忘义。是时,王安石用事,方行青苗之法,子韶每进对之际,则迎合上意,未尝有一语敢指政事之失。及对公着,则又复肆诞谩,以谓屡尝奏疏,言新法之非便。盖欲上下欺罔,两获其利。先皇帝圣鉴明哲,洞照奸心,子韶诈穷情得,遂被黜责。其后复除荆湖南路转运判官,为言者疏其前后过犯,及不葬父母之事,因而报罢。元佑初,擢领剧曹,又为御史论其亡状,寻令外补。今少常之任,素号清选,前日之居此官者,或遂迁侍郎,或就拜给谏,大用之渐,多假此途,岂容匪人辄尔冒处!伏望陛下慎重名器,斥远佞邪,收还子韶误恩,别择贤者,庶无虚授,舆论厌服。」
又言:「臣闻子韶熙宁中尝按钱塘祖无择事,承望王安石风旨,巧为诬陷,搢绅之间,至今不以为直。及任御史,苟务容悦,上谀人主,下欺官长。先皇帝察其颇僻,黜为上元知县,清议不齿,于今有年。中间虽移湖南运判及迁吏部郎中,尚为言者所暛,皆即报罢。今少常之任,资望愈重,一历此地,遂升要津,岂容匪人,可冒优选!议者谓子韶颇有文学,不忝新命,此亦姑息之论,非公言也。国家设官分职,本以待天下之才,如子韶者,反复奸邪,见于已试,人物污下,觽所鄙薄,既不能纳忠于先朝,岂复更能尽节于陛下?虽区区之记问,或有可称,而大义已亏,余何足道?今若不究本末,妄寘清途,臣恐幸门遂开,小人道长,甚非朝廷之福。惟陛下重惜名器,为官择人,检会臣前奏事理,特降指挥,收还子韶之命,别授贤者,以慰舆议。」
又言:「按子韶人品冗末,性复憸邪,熙宁中,为御史之日,见利忘义,反复迎合,其后吕公着、陈襄质于上前,矫诈悉露。先帝疾其诞谩,乃诏之曰:『外要党正之名,内怀朋奸之实。』遂夺言职,远贬江左。止此一节,已见弃于清议,而况交结权势子弟,不耻自媒,挟持私怨,造祖无择之大狱,谄事吕嘉问,复得提举折纳差遣,操行卑污,实鲜伦比。昨除湖南运判、及迁吏部郎中,当时御史犹以为非处子韶之宜,劾奏而罢,岂兹少常之任,乃可轻授?除目传播
译乙巳日,朝散郎、直龙图阁、代理庆州事务的范纯粹被任命为宝文阁待制、庆州知州,任期再续一任。
吏部侍郎范百禄等人上言:“河北转运使、朝议大夫、直秘阁谢卿才公正忠诚、刚直不阿,立身端正不偏私,在议论黄河治理方面,尤其见识精深。臣等近日请求撤销外都水丞司,让转运使副使、判官兼任管理河防事务,希望核查之前的奏请予以施行。”皇帝下诏给户部、工部,限定半个月内共同商议考量后上报。(七月八日,谢卿才兼任外使。)
侍御史盛陶上言:“近日诏令,任命六部郎中,都在第二任知州以上资历的人中,选拔真正担任过知州,或者曾经担任过监司、六部员外郎、校理、台谏官、开封府的推官满两年的人充任。我仔细考察,监司是朝廷提拔任用的,又满两年,任命为六部郎中,固然不算过分。那些第二任担任过知州的人,大多是吏部常规调任的,各路监司被召入尚书省,如果资历稍浅,只担任员外郎,而他们辖下的知州、通判以及符合资格的人,却直接担任郎中,情理上似乎不妥。希望暂且任命为员外郎,有功劳再升迁为郎中。”皇帝下诏在原来颁布的旨意中删去“真正担任过知州或”五个字。
丙午日,吏部上言:“元丰年间,规定推荐文臣承务郎以上,以及武臣崇班以上升迁的名额。此后负责推荐的官府,因为所推荐的名额已满,就泛泛地进行考察推荐,按法律不应录用使用。”皇帝下诏今后文臣具有知州军资历,以及武臣路分都监、知州军以上,才允许奏请考察。
己酉日,朝奉大夫、集贤殿修撰、潞州知州梁焘被任命为左谏议大夫。(从潞州被召入京,根据行状记载,四月才到。邵伯温《辨诬》记载梁焘经过河阳会见邢恕,附在五月二十八日,可以考证。)
癸丑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被任命为提举修撰神宗皇帝实录。
左中散大夫、太常少卿、直秘阁的王汾被任命为直龙图阁、明州知州。
朝散大夫、卫尉少卿王子韶被任命为太常少卿。右正言刘安世上言:“查考:王子韶天性奸佞,行为无耻,熙宁初年,士大夫中有‘十钻’的谚语,把王子韶称为‘衙内钻’,大概是因为他造访公卿之门,不畏寒暑,交结权贵子弟,善于自我吹嘘,像刀锥一样尖锐。等到吕公着担任御史中丞,就推荐王子韶,以备台官之选,他暗中持两端,见利忘义。当时,王安石掌权,正推行青苗法,王子韶每次进见应对时,就迎合皇上心意,不曾有一句话敢指出政事的过失。等到应对吕公着时,他又肆意虚妄,说曾多次上奏疏,说新法不便。大概是想上下欺骗,两获其利。先帝圣明,洞察奸心,王子韶欺诈穷尽、真情暴露,于是被贬斥责罚。后来又被任命为荆湖南路转运判官,被言官列举他前后的过错,以及不埋葬父母的事,因而被罢免。元佑初年,提拔他掌管重要部门,又被御史弹劾他行为不端,不久命令外放任职。如今太常少卿的职位,向来号称清贵之选,以前担任此官的人,有的随即升迁侍郎,有的就地拜授给事中或谏议大夫,大用的开端,多借由此途,岂能容让小人随意冒进!希望陛下慎重对待名位,斥退疏远奸邪之人,收回授予王子韶的恩命,另外选择贤能的人,希望没有虚授,使舆论心服。”
又上言:“我听说王子韶在熙宁年间曾查办钱塘祖无择的事,迎合王安石的意旨,巧妙地诬陷,士大夫之间,至今不认为他正直。等到担任御史,苟且务求取悦,对上阿谀君主,对下欺骗长官。先帝察觉他偏邪,贬斥为上元知县,清议不屑与他为伍,至今已经多年。中间虽然调任湖南转运判官以及升迁吏部郎中,仍被言官所抨击,都随即被罢免。如今太常少卿的职位,资历声望更重,一旦经历此地,就升迁到要津,岂能容让小人,可以冒进优选!议论的人说王子韶颇有文学,不辱没新任命,这也是姑息的说法,不是公论。国家设官分职,本来是为了等待天下的人才,像王子韶这样的人,反复奸邪,在已试中表现明显,人品污下,众人所鄙薄,既然不能对先朝尽忠,难道还能对陛下尽节吗?虽然他小小的记忆知识,或许有可称道的地方,但大义已经亏损,其余还有什么值得说的?如今如果不究明本末,妄自安置在清贵之途,我担心侥幸之门于是打开,小人之道兴盛,非常不是朝廷的福气。希望陛下珍视名位,为官职选择人才,核查臣之前奏请的事理,特别下达指令,收回授予王子韶的命令,另外授予贤能的人,以安慰舆论。”
又上言:“查考王子韶人品卑劣,性情又奸邪,熙宁年间,担任御史的时候,见利忘义,反复迎合,后来吕公着、陈襄在皇上面前质问,他的矫诈全部暴露。先帝厌恶他的虚妄,于是下诏说:‘外表要求党正的名声,内心怀着朋比为奸的实质。’于是剥夺他的言官职务,远贬到江东。仅这一节,就已经被清议所抛弃,何况交结权势子弟,不耻于自我吹嘘,挟持私怨,制造祖无择的大案,谄媚侍奉吕嘉问,又得到提举折纳的差遣,操行卑污,实在少有伦比。昨天任命湖南转运判官、以及升迁吏部郎中,当时的御史还认为不适合安置王子韶,弹劾奏请而罢免,难道这太常少卿的职位,就可以轻易授予?任命名单传播
,甚骇物听,台谏论列,方俟进止,子韶略无畏惮,遽已视事。其处心积虑,不过以谓朝廷若用言者之论,则已尝就职,纵使罢去,恩例尚优,机巧侥幸,一至于此!方陛下励精求治,班别邪正之际,尤不可使此辈辄污清途。伏望圣慈特垂省察,收还子韶之命,以为奸人之戒。」
译(此事)极令人震惊骇异,台谏官员已上疏议论弹劾,正等待朝廷裁决,子韶却毫无畏惧忌惮,竟然已经到任办公。他处心积虑,不过是认为朝廷如果采纳言官的议论,那么自己既然已经就职,纵使被罢免,所受的恩遇待遇依然优厚,其机巧侥幸之心,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正值陛下励精图治、辨别邪正之时,尤其不可让这类人随意玷污清白的仕途。恳请陛下特别垂察,收回任命子韶的命令,以作为对奸邪之人的警戒。」
又言:「臣近三具状论奏王子韶除太常少卿不当,至今未睹施行。近者风闻三省奏事之际,尝蒙宣谕,以辨别君子小人为戒。辅弼大臣既承圣训,谓宜夙夜交儆,慎简庶僚,而谬引奸慝,尘污清选,考之觽议,皆谓执政之间与子韶有旧者,怜其独未显达,力为主张。臣窃谓大臣不遗故旧之心则善矣,至于屈天下之公议,而伸一己之私恩,则非所以为朝廷之计也。昨者王汾除谏议大夫,御史止言其诙谐口吃之类一二小事,犹即报罢,岂若子韶奸邪反复,见于已试,柔屈不耻,老而益甚,遽跻华冑,实辱搢绅!况汾以小过而弃捐,子韶负大罪而拔擢,用舍之道,显属不当。伏乞改授闲慢差遣,以允舆议。」(三月十六日别与差遣,二十六日改卫尉卿。)
御史中丞李常言:「伏闻回河与减水河之议,已奉德音,悉令罢免,凋瘵之民,咸获休息,圣恩所加,过半天下,盛德之事,传之无穷,四海幸甚!四海幸甚!(谨按云平庙碑称:「塞曹村埽凡用九路之夫,若截河为堤,开浚故道,倍云平之役。今蒙罢免,圣恩所及,岂特九路而已?」)窃以举大役,耗国财,困未苏之民,事无成之功,使朝廷之上,久疑而不决,妄置官局,枉兴工役,不赀之费已数百万,理水之官,罪在不赦,今置而不问,恐非所以惩有过、戒后来。王孝先等,伏望圣慈深诏有司,重行黜降,用示公朝有罪必罚,杜绝他时妄诞希合之弊。」贴黄称:「孝先等庸愚小人,岂足以污典刑?虽然,上误朝廷,全自此辈兴扇浮议,使上下交惑,今不重行黜责,深虑造端希旨之弊,日益以甚也。伏望特赐指挥。」
是日,诏朝请大夫、都水使者王孝先知曹州。中书舍人曾肇封还词头,奏曰:「伏以朝廷起孝先于谪籍之中,任以都水之事,一旦罢去,犹得辅藩。以为无罪耶?则孝先在河朔二年,妄议河事,前后反复,劳人费财,已有臣僚奏论,臣不复言。及陛下遣官按视,辞穷迹露,犹敢广计工料,肆为大言,邀县官以必不可应副之事,愚弄朝廷,期自解免,欺君罔上,情状甚明,不可谓之无罪也。以为有罪邪?则当明正典刑,重行黜逐,今乃置之近辅,不失节镇,使臣于训词褒贬之际,未有以处。故不避冒黩,须至奏论。大抵人臣事上,以忠信为主;朝廷纪纲,以赏罚为重。若诞谩欺罔者,略而不问,则赏罚失当,纪纲殆废矣。况孝先庸猥鄙夫,初无善状。出治诏狱,则以观望败官;入为理卿,则以刻核抵罪。陛下收拭瑕衅,拔而用之,所宜竭诚以报恩遇,乃习故态,恶心不悛,此而可容,孰为可责!臣恐命下之日,公论沸腾,不免上烦圣聪,为之反汗,仰累国体,罪实在臣,是以承诏傍徨,未敢措辞。伏望少留神明,更加裁处,使罚不失当,髃情厌服,则臣虽以逆旨获罪,亦所甘心。干犯天威,伏深震惧,所有告词,未敢修撰。」贴黄称:「孝先初议孙村口筑堤开减水河,为回河之计。朝廷听之,兴役弥年,及遣官行视,不可回河,已罢修河司,则孝先安所逃责?若谓为无罪,恐非公论。」又贴黄称:「按孝先初自濮州召为都水使者,治河二年,略无成效,更以欺诞罢去,乃得大藩,恐于朝廷行法,未为允当。」又贴黄称:「吏部侍郎范百禄等奏,修河司役过兵夫六万三千余人,计五百三十万工,约支费过钱粮三十九万二千九百余贯、石、匹、两,买物料钱七十五万三百余贯,使过物料二百九十余万条、束,官员、使臣、军大将凡一百一十余员,凡请给不预此数。又中书省勘会到修河司兵士逃走三千六百九十一人,死损一千三百一十九人,此所谓『劳人费财』。」又贴黄称:「范百禄等奏,顾临等从初与王孝先同议孙村口难复故道,今却系王孝先奏乞于上件处收水入故道,又奏孝先三次陈述前后不同,此所谓『前后反复』。」又贴黄称:「孝先去年十二月奏,开浚故道、闭塞北流等共享人工一千余万,物料近五千万,便要正月数足,此所谓『广计工料,邀县官以必不可应副
译又说:“臣近来三次上奏章,论述任命王子韶为太常少卿是不恰当的,至今未见施行。近来听说在三省奏事的时候,曾经蒙受皇上宣谕,以辨别君子和小人为告诫。辅佐的大臣既然承受了圣上的训诫,就应当早晚互相警戒,谨慎地选拔各类官员,却错误地援引奸恶之人,玷污清正的选拔,考察众人的议论,都认为执政大臣中与王子韶有旧交的人,可怜他独自尚未显达,极力为他主张。臣私下认为,大臣不遗弃故旧的心意是好的,至于违背天下的公议,而伸张一人的私恩,就不是为朝廷考虑的做法了。先前王汾被任命为谏议大夫,御史只说他诙谐口吃之类的一两件小事,就立即被罢免,哪里像王子韶奸邪反复,在已经尝试中显露出来,柔顺屈服不知羞耻,年老反而更加严重,突然登上显贵的职位,实在是辱没了士大夫!况且王汾因为小过而被抛弃,王子韶背负大罪却被提拔,任用和舍弃的原则,明显是不恰当的。恳请改授闲散缓慢的差遣,以符合舆论。”(三月十六日另行授予差遣,二十六日改任卫尉卿。)
御史中丞李常说:“听说关于回河与减水河的议论,已经奉到皇上的恩旨,全部命令罢免,凋敝困苦的百姓,都得以休息,圣恩所加,超过天下的一半,盛德之事,流传无穷,四海百姓非常幸运!四海百姓非常幸运!(谨按云平庙碑称:‘堵塞曹村埽总共使用九路的民夫,如果截断河流作为堤坝,开浚故道,加倍于云平的劳役。现在蒙受罢免,圣恩所及,难道只是九路而已?’)私下认为,兴办大工程,耗费国家财物,使尚未恢复的百姓困苦,事情没有成功的功效,使朝廷之上,长久怀疑而不能决断,妄自设置官署,枉自兴动工役,不可估量的费用已经数百万,治理水患的官员,罪在不赦,现在放置而不追究,恐怕不是用来惩戒有过错者、警戒后来者的做法。王孝先等人,恳望圣上慈爱深切诏令有关部门,重重地贬黜降职,用以显示朝廷有罪必罚,杜绝将来妄诞迎合的弊端。”贴黄称:“王孝先等人是庸俗愚昧的小人,哪里足以玷污法典刑罚?虽然如此,向上误导朝廷,完全从此类人兴起煽动浮夸的议论,使上下互相疑惑,现在不重重地贬黜责罚,深深忧虑制造开端迎合旨意的弊端,日益更加严重。恳望特别赐予指挥。”
这天,下诏让朝请大夫、都水使者王孝先担任曹州知州。中书舍人曾肇封还诏书草稿,上奏说:“认为朝廷从贬谪的名单中起用王孝先,任命他负责都水的事务,一旦罢免,还得以担任辅佐京城的藩镇。认为他没有罪吗?那么王孝先在河朔两年间,妄议河防事务,前后反复,劳民伤财,已有臣僚上奏论述,臣不再多说。等到陛下派遣官员视察,理屈词穷、踪迹暴露,还敢广泛计算工料,肆意发表大话,向官府索要必然无法供应的事情,愚弄朝廷,期望自我解脱,欺骗君主蒙蔽皇上,情状非常明显,不能说他无罪。认为他有罪吗?那么就应当明确正典刑罚,重重地贬黜驱逐,现在却把他安置在近辅,不失去节镇的职位,使臣在撰写诏书褒贬的时候,没有办法处理。所以不避冒犯亵渎,必须上奏论述。大抵人臣侍奉君主,以忠信为主;朝廷的纲纪,以赏罚为重。如果虚妄欺骗的人,略而不问,那么赏罚失当,纲纪几乎废弛了。况且王孝先是庸俗卑鄙的人,起初没有善行。出外治理诏狱,就因观望而败坏官职;入朝担任理卿,就因苛刻而抵罪。陛下收留擦拭他的瑕疵,提拔任用他,他应当竭诚以报答恩遇,却习染旧态,恶念不改,这如果可以宽容,谁可以责备!臣担心命令下达的时候,公论沸腾,不免向上烦扰圣上听闻,为此反悔,仰累国家体面,罪实在臣身上,所以承受诏书彷徨,不敢措辞。恳望稍微保留神明,更加裁处,使惩罚不失当,众人心情厌服,那么臣虽然因为违背旨意获罪,也甘心。冒犯天威,深深震恐,所有的告词,不敢修撰。”贴黄称:“王孝先起初议论在孙村口筑堤开减水河,作为回河的计策。朝廷听从了他,兴役多年,等到派遣官员视察,不能回河,已经罢免修河司,那么王孝先哪里能逃避责任?如果说他没有罪,恐怕不符合公论。”又贴黄称:“考察王孝先起初从濮州召为都水使者,治理河流两年,几乎没有成效,更因为欺骗虚妄被罢免,却得到大藩,恐怕对于朝廷执行法律,不够恰当。”又贴黄称:“吏部侍郎范百禄等人上奏,修河司役使过兵夫六万三千余人,计算五百三十万工,大约支费过钱粮三十九万二千九百余贯石匹两,购买物料钱七十五万三百余贯,使用过物料二百九十余万条束,官员、使臣、军大将总共一百一十余员,所有的请给不在此数。又中书省勘验到修河司兵士逃走三千六百九十一人,死亡一千三百一十九人,这就是所说的‘劳民伤财’。”又贴黄称:“范百禄等人上奏,顾临等人从起初与王孝先同议孙村口难以恢复故道,现在却是王孝先上奏请求在上述地方收水入故道,又上奏王孝先三次陈述前后不同,这就是所说的‘前后反复’。”又贴黄称:“王孝先去年十二月上奏,开浚故道、闭塞北流等共用人工一千余万,物料近五千万,就要正月数足,这就是所说的‘广泛计算工料,向官府索要必然无法
之事』。」又贴黄称:「元丰中,孝先尝奉诏勘朱丹、孙迥、高遵裕公事,坐观望夺官,昨因臣僚上言大理寺刑狱噃滥事,降知濮州【三】。」
译之事』。」又贴黄称:「元丰年间,孝先曾奉诏审查朱丹、孙迥、高遵裕的公事,因畏缩观望被削去官职,近日因臣僚上书言及大理寺刑狱苛刻滥施之事,被贬任濮州知州【三】。」
中书舍人彭汝砺再封还词头,奏曰:「圣人在上,不能使人不为过恶,有过恶则治之而已。当尧之时,洪水未平,尧使鲧治之,不克有成,鲧不免殛死,尧不失为圣人。臣伏详王孝先反复不信,荧惑中外,诞谩无惧,愚弄朝廷,耗蠹国财,死折人命,其事见于案牍甚具,见于人言甚不可欺,非特臣言也。今朝廷为之盖覆,为之迁徙,譬犹爱惜儿女,不忍以一指弹治,臣恐朝廷纲纪自此弛废矣。赏罚者,朝廷纲纪也。纲不纲,纪不纪,虽有智力,不能善其后矣。陛下自履大位,于今五年,好恶循理,是非以道,鹶御无过与,宗室无假借,近幸贪功,废之终身而不齿,乳媪弄权,一日弃之如涕唾,命于朝廷,达于四海,咏蹈鼓舞,称为神明,今于孝先而疑之,臣以为过矣。书曰:『刑故无小。』又曰:『怙终贼刑。』孝先之于河议,非不知而为之也,及奸诈穷露,犹敢肆意诞谩,以朝廷为无足畏,是所谓『怙终』,虽尧、舜在上,不能容矣。夫是非,非我也,是天下之公器也,虽大臣有不得擅焉。赏罚,非人也,是天下之成命也【四】,虽人主有不得而私焉。易曰:『文不当,故吉凶生焉。』治乱祸福之来,一嚬一笑之间而已,况如此其大者邪?惟陛下上畏天威,俯同天下之议,治王孝先等之罪,以解中外之惑,以存朝廷之纪纲,臣虽得罪,盖所安也。所有词头,臣未敢撰制。」(汝砺更有不行下孙村口文字,在此奏前,已附去年十二月。恐此奏非缴孝先曹州除命,须别详考。)
后十日,诏王孝先改知濮州。(改知濮州乃二十二日,今并书之。)
是日,诏知洪州黄履知润州,知润州王觌除淮南转运使。(案:王觌由知润州除淮南转运,原本脱「知润州」三字,今增正。)新知明州傅燮知洪州。中书舍人曾肇既草黄履制词,因言:「王觌自谏议大夫出知润州,今除淮南转运使,未审有无故事。傅燮自江东提点刑狱奉圣旨与知州差遣,昨已除明州,今又改洪州兼一路钤辖,未审因依。乞指挥勘会,以凭命辞。」翼日,三省进呈:「黄履、王觌新除皆罢,以知宣州张修为淮南转运副使,傅燮知宣州。」
朝奉郎、权知曹州韩宗古为集贤校理、知潞州。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见朝廷除韩宗古知潞州,仍贴集贤校理,考之公论,皆谓未安。臣闻先帝初更官制,以著作、校书郎、正字隶秘书省,为职事官,前日带校理、校勘之类,并转一资,悉令解罢。宗古旧为校理,已依上件条制转官纳职,今日复有此授,显属无名。若谓潞州藩镇,欲示优崇,则陕州地望尤高,所宜加礼,兼陈侗亦是曾转官罢馆职之人,向者移陕,未曾复职,事体均一,予夺顿殊,欲望佥议允谐,不可得也。况王孝先已改濮州,则宗古自合仍旧。伏乞追还前命,以正国体。」诏宗古特展四年磨勘。已而宗古再请罢职,从之。(宗古展磨勘及再请罢职,见三月一日,今并书之。)
新差提点广南西路刑狱蒋之翰以病乞改授知州,从之。大中大夫、集贤院学士高赋为通议大夫、集贤院学士致仕,从其请也。
甲寅,尚书省言:「官员在任,以急难乞假离任,旧无此法,近年创行修立,致乞假者稍多,妨废职事,其间因缘不无诈妄。请除父母疾病危笃,许验实给假离任外,余并删去。兼自来以私故离任者,并不差役人从,其依在任取送家属条差人一节,亦请删去。并缘边主兵及向鴲河埽,若亏欠场务官、押纲使臣,并勿给。」从之。
丙辰,监察御史王彭年奏:「臣伏睹皇帝陛下好学不倦,圣敬日跻,左右讲读,必择天下端亮忠信之臣,务以道德辅成圣性。若使邪伪险薄之人,妄进奸言,以惑天听,臣恐为害不细。臣闻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每当进读,未尝平易开释,必因所读文字,密藏意旨,以进奸说。闻轼言者,无不震悚。所进汉、唐事迹,多以人君杀戮臣下,及大臣不禀诏令,欲以擅行诛斩小臣等事为献。若此言者,殊非道德仁厚之术,岂可以上□圣聪
译中书舍人彭汝砺再次封还诏书起草的指令,上奏说:“圣人在位,不能使人不犯过错罪恶,有了过错罪恶就惩治他们罢了。在尧帝的时候,洪水尚未平定,尧派鲧去治理,鲧未能成功,鲧不免被处死,尧并不因此失去圣人的名声。臣仔细考察王孝先反复无常、不可信任,迷惑朝廷内外,荒诞欺诈毫无畏惧,愚弄朝廷,耗费侵蚀国家财用,枉杀人命,他的罪行在案卷中记载得很详细,在人们的议论中也非常清楚不可欺骗,不只是臣一人这样说。现在朝廷为他遮掩,为他调动官职,这就好比爱惜儿女,不忍心用手指弹击惩治,臣担心朝廷的法纪从此松弛废弛了。赏罚是朝廷的法纪。法纪不成为法纪,纲常不成为纲常,即使有智谋力量,也不能妥善地处理后续事务了。陛下自从登上大位,到现在五年,喜好厌恶遵循事理,是非判断依据道义,后宫没有过失,宗室没有偏袒,亲近宠幸的人贪求功劳,罢免他终身不再录用,乳母玩弄权术,一天之内就抛弃她像唾弃涕唾一样,命令下达于朝廷,传遍四海,人们歌颂舞蹈,称颂陛下神明,现在对王孝先却产生怀疑,臣认为这是错误的。《尚书》说:‘故意犯罪没有小的。’又说:‘依仗罪恶到底的,要施以严刑。’王孝先在黄河治理的议论中,不是不知道而故意去做,等到奸诈彻底暴露,还敢肆意荒诞欺诈,把朝廷当作不值得畏惧,这就是所谓的‘依仗罪恶到底’,即使是尧、舜在位,也不能容忍。是非,不是我个人的私事,而是天下的公器,即使是大臣也不能擅自专断。赏罚,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天下的既定法令,即使是君主也不能私自偏袒。《易经》说:‘文辞不当,所以吉凶就产生了。’治乱祸福的到来,往往在一皱眉一微笑之间罢了,何况像这样重大的事情呢?希望陛下向上敬畏天威,向下顺应天下的议论,惩治王孝先等人的罪行,以解除朝廷内外的疑惑,以保存朝廷的法纪,臣即使获罪,也是心安的。所有的诏书起草指令,臣不敢撰写。”(彭汝砺还有不执行孙村口文字的事,在这份奏章之前,已经附在去年十二月。恐怕这份奏章不是针对王孝先改任曹州的任命,需要另外详细考证。)
十天后,下诏王孝先改任濮州知州。(改任濮州是在二十二日,现在一并记载。)
这一天,下诏洪州知州黄履改任润州知州,润州知州王觌改任淮南转运使。(案:王觌由润州知州改任淮南转运使,原本脱漏了“知润州”三个字,现在增补校正。)新任明州知州傅燮改任洪州知州。中书舍人曾肇已经起草了黄履的任命诏书,于是进言:“王觌从谏议大夫出任润州知州,现在改任淮南转运使,不知道有没有先例。傅燮从江东提点刑狱奉圣旨授予知州差遣,昨天已经任命为明州知州,现在又改任洪州知州兼一路钤辖,不知道依据是什么。请求指挥有关部门核查,以便撰写诏辞。”第二天,三省进呈报告:“黄履、王觌的新任命都取消,改任宣州知州张修为淮南转运副使,傅燮改任宣州知州。”
朝奉郎、代理曹州知州韩宗古改任集贤校理、潞州知州。右正言刘安世上言:“臣看到朝廷任命韩宗古为潞州知州,并加授集贤校理,考察公众舆论,都认为不妥当。臣听说先帝最初更改官制,将著作、校书郎、正字隶属于秘书省,作为职事官,以前带校理、校勘等头衔的,都晋升一级资历,全部命令解除职务。韩宗古以前是校理,已经依照上述条制晋升官职并缴纳职务,今天又有这样的任命,明显没有名目。如果说潞州是藩镇,想要表示优待尊崇,那么陕州地位声望更高,更应该加礼,况且陈侗也是曾经晋升官职罢免馆职的人,以前调任陕州,未曾恢复职务,事情体例相同,给予剥夺却截然不同,希望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是不可能的。况且王孝先已经改任濮州,那么韩宗古自然应该恢复原职。恳请追回前命,以端正国家体制。”下诏韩宗古特别延长四年磨勘。不久韩宗古再次请求罢免职务,听从了他的请求。(韩宗古延长磨勘及再次请求罢免职务,见三月一日,现在一并记载。)
新差遣的广南西路提点刑狱蒋之翰因病请求改任知州,听从了他的请求。大中大夫、集贤院学士高赋改任通议大夫、集贤院学士退休,听从了他的请求。
甲寅日,尚书省上言:“官员在任,因急难请求休假离开岗位,以前没有这种法规,近年新创立实行,导致请求休假的人稍多,妨碍废弃职事,其中借机弄虚作假的不无存在。请求除了父母疾病危重,允许核实给予休假离开岗位外,其余全部删除。并且向来因私事离开岗位的,都不派遣随从人员,其中依照在任取送家属条规派遣人员这一项,也请求删除。以及沿边主兵和向鴲河埽,如果亏欠场务官、押纲使臣,都不给予。”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丙辰日,监察御史王彭年上奏:“臣看到皇帝陛下好学不倦,圣明恭敬日益增进,左右讲读,一定选择天下端正刚直忠诚守信的大臣,务必用道德辅佐成就圣性。如果让邪伪险薄的人,妄进奸邪言论,来迷惑圣听,臣担心危害不小。臣听说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每当进讲诵读,未曾平易解释,一定借着所读的文字,暗藏意旨,进献奸邪学说。听到苏轼言论的人,没有不震惊恐惧的。所进献的汉、唐事迹,多以君主杀戮臣下,以及大臣不听从诏令,想要擅自诛杀小臣等事作为进献。如果这样的话,实在不是道德仁厚的方法,怎么可以上达圣聪
!轼之性识险薄,以至如是,轼之奸谋,则有所在。窃恐欲渐进邪说,大则离间陛下骨肉,小则疑贰陛下君臣,奸人在朝,为国大患,不即远逐,悔无及矣。原轼之心,自以素来诋谤先朝语言文字至多,今日乃欲谋为自完之谋,是以百端奸谲,欲惑天听。若此人者,岂宜久在朝廷!伏愿二圣深垂鉴照,特行诛窜,以谢天下。」贴黄称:「轼之所进汉、唐故实、诛斩杀戮等事,编录见存,皆可考验。」
译苏轼本性险恶浅薄,才导致如此地步,他的奸诈阴谋,自有其目的。我私下担心他想要逐步推行邪说,大的方面离间陛下与骨肉至亲,小的方面使陛下对君臣产生猜疑隔阂,奸佞之人留在朝廷,是国家的大祸患,如果不立即将他远远放逐,后悔就来不及了。推究苏轼的用心,他自认为向来诋毁诽谤先朝的文字言论太多,如今想要谋划保全自己的计策,因此用尽各种奸诈诡计,想要迷惑圣上的听闻。像这样的人,难道应该长久留在朝廷吗!恳请两位圣上深切明察,特别施行诛杀或流放,以向天下谢罪。」贴黄称:「苏轼所进献的关于汉、唐旧例、诛斩杀戮等事的记录,编纂成册尚且存在,都可以查验核实。」
彭年又奏:「近者论奏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多以汉、唐人君杀戮臣下,及大臣不奉法令,欲以擅行诛斩小臣等事上进,仍于讲筵读史书之际,怀挟私意,妄论政事,以□圣聪,欲乞朝廷罢斥施行,至今未闻德意【五】。伏望圣慈特赐睿旨,降出臣奏状,付三省取出讲筵编录,则苏轼所进汉、唐事迹内照验,见有上项杀戮诛斩等事,若非辅成人主仁厚德性之说,不合进献,即乞早赐斥逐。如臣所言不当,亦乞特行黜降。」贴黄称:「轼为翰林学士,职在侍从,凡论政事,宜明上章疏,指陈是非,其在讲读,即非议论政事之所。今轼于体当上章疏而不上,于不当奏事之处而论奏,动违故常,必挟奸罔。伏愿详察,早赐罢斥,以杜微渐。」
先是,轼于讲筵进事迹云:「成帝时,张禹位特进,甚尊重。朱云上书求见,欲斩佞臣一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御史将云下,云攀折殿槛,呼曰:『臣得下从龙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未知圣朝何如耳。』」「文帝时,申屠嘉为丞相,邓通方爱幸。嘉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礼。嘉奏事毕,因言:『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罢朝坐府中,为檄诏通曰:『不来,且斩通!』」「唐太宗时,河内人李好德得心疾,妄为妖言,诏按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好德被心疾,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蕴古本贯在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案事不实。』上怒,命斩之于市。」
彭年累奏俱不报,崇宁末,乃检会施行。(彭年二奏,据诏旨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丙申赠彭年谏大夫时所载增入。前奏以元佑四年二月十五日,后奏以三月六日,今并此。彭年奏尚余四篇,今不复取,其二奏要亦不足取【六】。又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检会【七】,或有所假托,未必彭年当时果有此等奏也,须更考详。)
诏今后应濒河州县积水占田处,在任官能为民擘画沟亩,疏导退出良田二百顷以上者,并委所属保明以闻,到部日与升半年名次;每增一百顷,递升半年名次;及千顷以上者,比类取旨酬赏;功利大者,仍取特旨。从吏部侍郎范百禄请也。
乙卯,夏国遣使谢封册,诏学士院降回诏。
亳州观察使克谌卒,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华国公。
壬戌,御迩英阁,召讲读官讲尚书,读宝训。司马康讲洪范至「乂用三德」,上问曰:「只此三德,为更有德?」康对曰:「嚱陶所陈有九德,如柔而立、刚而塞、强而义之类是也。」先是,上恭默未言,起居舍人王岩叟喜闻德音,因欲风谏,退而上言曰:「陛下既能审而问之,必能体而行之。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则治,失之则乱,不可须臾去者也。三数虽少,推而广之,足以尽天下之要。陛下诚能用以修己安人,则尧、舜、三代之盛可坐致也。臣职备史官,敬已书之于册,以示万世。」
癸亥,故入内供奉官郝士良男陟为三班差使。
乙丑,诏常安民别与差遣。安民前自太常丞授江南西路转运判官,以母病不能乘舟辞,乃留为宗正丞。(别与差遣,据政目在二十四日;三月二十六日,改宗正丞;除江西运判官在二月二日。母病不能江行,改宗正丞,此据安民家传。)
戊辰,刑部状:「看详内外吏人、衙前及系公之人,并罢试断案,其许试条更不施行。今来诸路监司吏人所试定夺疑难公事,亦合依此施行。」从之。(编录册二月二十七日圣旨。)
己巳,正议大夫、知邓州蔡确为观文殿学士,余如故。确落职再及一儙,故有是命。(曾肇制集云:「蔡确元系观文殿大学士、正议大夫、知陈州。元佑二年二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特落职差知亳州。二月二十八日,再奉圣旨,蔡确依前降指挥,落职差知安州。元佑三年二月,及一儙检举,奉圣旨,蔡确与复观文殿学士,差知邓州。二月二十四日,再奉圣旨,蔡确守本官
译彭年又上奏说:“近来论奏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大多引用汉、唐时期君主杀戮臣下,以及大臣不遵守法令、擅自诛杀小臣等事例进献,并且在讲筵诵读史书时,怀挟私意,妄论政事,蒙蔽圣听,请求朝廷罢黜苏轼,至今未闻陛下恩德之意。伏望圣慈特别赐予睿旨,将臣的奏状降下,交付三省取出讲筵编录,对照苏轼所进献的汉、唐事迹,可见其中有上述杀戮诛斩等事,如果不是辅佐成就君主仁厚德性的说法,就不应该进献,就请求早日赐令斥逐。如果臣所言不当,也请求特别予以贬降。”贴黄称:“苏轼身为翰林学士,职责在于侍从,凡是议论政事,应当明确上呈章疏,指陈是非,而在讲读之时,就不是议论政事的地方。如今苏轼在应当上呈章疏时不上,在不当奏事的地方却议论奏报,动辄违背常理,必定怀挟奸诈欺罔。伏愿详细察验,早日赐令罢斥,以杜绝细微的渐弊。”
在此之前,苏轼在讲筵进献事迹说:“汉成帝时,张禹位至特进,非常尊贵。朱云上书请求觐见,想要斩杀一个佞臣,以警示其余的人。皇上问:‘是谁?’回答说:‘安昌侯张禹。’皇上大怒说:‘小臣在下位诽谤上级,在朝廷侮辱师傅,罪死不赦。’御史将朱云带下去,朱云攀折殿槛,呼喊说:‘臣能下到地下与龙逄、比干同游就满足了,不知道圣朝会怎样。’”“汉文帝时,申屠嘉担任丞相,邓通正受宠爱。申屠嘉入朝而邓通站在皇上身旁,有怠慢的礼节。申屠嘉奏事完毕,于是说:‘朝廷的礼节不可以不严肃。’罢朝后坐在府中,发檄文诏令邓通说:‘不来,就斩邓通!’”“唐太宗时,河内人李好德患心疾,妄造妖言,下诏查办此事。大理丞张蕴古上奏:‘李好德患心疾,按法律不应定罪。’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弹劾张蕴古籍贯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他的刺史,情感上偏袒纵容,查办案件不实。’皇上发怒,命令在街市上斩首。”
彭年屡次上奏都没有回复,崇宁末年,才检阅会合施行。(彭年两次上奏,根据诏旨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丙申日追赠彭年为谏大夫时所记载的内容增入。前奏在元佑四年二月十五日,后奏在三月六日,现在一并收录。彭年上奏尚余四篇,现在不再选取,这两次上奏也实在不足取【六】。又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记载【七】,或许有所假托,未必彭年当时果然有这些上奏,需要再考证详查。)
下诏今后凡是濒河州县积水占用田地的地方,在任官员能为百姓规划沟渠田亩,疏导退出良田二百顷以上的,都委托所属机构保明上报,到达吏部时给予提升半年名次;每增加一百顷,依次提升半年名次;达到千顷以上的,比照类别取旨酬赏;功利大的,仍取特别旨意。这是听从吏部侍郎范百禄的请求。
乙卯日,西夏国派遣使者感谢封册,下诏学士院降下回诏。
亳州观察使克谌去世,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华国公。
壬戌日,皇帝驾临迩英阁,召讲读官讲解《尚书》,诵读《宝训》。司马康讲解《洪范》到“乂用三德”,皇上问:“只有这三德,还有其他的德吗?”司马康回答说:“嚱陶所陈述有九德,如柔而立、刚而塞、强义之类就是。”在此之前,皇上恭敬沉默未说话,起居舍人王岩叟喜欢听到德音,于是想讽谏,退朝后上言说:“陛下既然能审慎地询问,必定能体会并实行。三德是君主的根本,得到它就治理,失去它就混乱,不可片刻离开的。三德数量虽然少,推广开来,足以尽天下之要。陛下如果真能用它来修养自己安抚百姓,那么尧、舜、三代的盛世就可以坐享其成了。臣职责备史官,恭敬地已经记录在册,以显示给万世。”
癸亥日,已故入内供奉官郝士良的儿子郝陟担任三班差使。
乙丑日,下诏常安民另外给予差遣。常安民先前从太常丞授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因为母亲生病不能乘船推辞,于是留任为宗正丞。(另外给予差遣,根据政目在二十四日;三月二十六日,改任宗正丞;任命江西运判官在二月二日。母亲生病不能江行,改任宗正丞,这根据常安民家传。)
戊辰日,刑部状:“审察内外吏人、衙前及系公之人,都罢免试断案,其允许试断的条款不再施行。现在各路监司吏人所试定夺疑难公事,也应当依照此施行。”听从了。(编录册二月二十七日圣旨。)
己巳日,正议大夫、知邓州蔡确任观文殿学士,其余如故。蔡确落职再及一儙,所以有此任命。(曾肇制集说:“蔡确原系观文殿大学士、正议大夫、知陈州元佑二年二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特别落职差知亳州。二月二十八日,再次奉圣旨,蔡确依前降指挥落职差知安州。元佑三年二月及一儙检举,奉圣旨蔡确与复观文殿学士差知邓州。二月二十四日再次奉圣旨蔡确守本官
差知邓州。至元佑四年二月,又及一儙,三省同奉圣旨,与复上件职。)确在邓州尝上章陈乞颍昌府,以便私计,右正言刘安世言:「确所陈乞,虽未知可否之报,而搢绅之议,率皆不平,敢具佥言,上达天听。按:确奸邪阴险,盗据宰席,不能正身率下,宣明教化,而纵其弟硕招权纳贿,赃污狼籍,有司论罪,当以大辟,陛下特加□贷,止送韶州编管。确本同居,觽谓豫闻其事,朝廷既不穷治,惟以失教责之,削其职名,出临偏郡,仅能周岁,易守南阳,当时议者已谓牵复太速【八】。硕至贬所,未及踰年,确遽上言乞令内徙。陛下屈天下之法,移置黄州,曾不旋踵,自请近镇。臣窃谓确所以敢萌意外之望,益肆无厌之求者,盖见近日政事多尚姑息,是以先用其弟量移之请,尝试朝廷,既不能沮止奸谋,遽可其奏。确谓执政莫不畏己,遂敢陵蔑公议,轻侮朝纲,虽屡蒙非常之恩,犹不能满确之意,复托亲老,愿移大藩,盖有以启之也。臣恐小人侥幸之心,势犹未已,往往再乞放硕逐便,或自乞京师宫观差遣,以就医为名,然则陛下又将许之乎?确之朋党大半在朝,夙夕引领,以俟复用。若使渐得亲近,广为歧路,异日盗权乱政,无不由此而始。况辅弼大臣,既以罪黜,虽领帅节,未复职名,考之典故,犹是谪籍,岂有不因诏除,辄求自便?此风浸长,则陛下庆赏刑威之柄,遂为虚名,国家纪纲,必至隳紊,不可不谨也。伏望圣慈明敕三省,执罢确奏,以正国体。」(确在邓州陈乞颍昌,不知是何时,因确复职,附见此章。)
译(被)贬任邓州知州。到元祐四年二月,又经过一年,三省共同奉行圣旨,恢复他上述的职务。)吕惠卿在邓州时曾上章请求调任颍昌府,以便谋取私利,右正言刘安世上言:“吕惠卿所请求的,虽然还不知道朝廷是否批准,但士大夫们的议论,大多感到不平,我敢将众人的意见,上达天听。查:吕惠卿奸邪阴险,窃据宰相之位,不能端正自身来率领下属,宣扬教化,反而放纵他的弟弟吕大申揽权纳贿,贪污腐败,臭名昭著,有关部门论罪,应当处以死刑,陛下特别加以宽恕,只将他送到韶州编管。吕惠卿本与他同住,众人认为他预先知晓此事,朝廷既然不彻底追究,只以管教不严责备他,削去他的职名,出任偏远郡县的长官,仅仅过了一年,就改任南阳太守,当时的议论者已经认为恢复他的官职太快【八】。吕大申到达贬所,还未满一年,吕惠卿就急忙上言请求让他内迁。陛下屈从天下之法,将他移置黄州,没过多久,吕惠卿又自行请求调任近便的重镇。我私下认为吕惠卿之所以敢产生意外的期望,更加肆无忌惮地提出无厌的要求,是因为看到近日政事多崇尚姑息,所以先提出让他弟弟酌情内迁的请求,来试探朝廷,既然不能阻止他的奸谋,就批准了他的奏请。吕惠卿认为执政大臣没有不怕他的,于是敢凌蔑公议,轻侮朝纲,虽然屡次蒙受非同寻常的恩宠,仍不能满足吕惠卿的心意,又借口父母年老,愿意移任大的藩镇,大概是有原因促使他这样的。我担心小人侥幸的心理,势头还没有停止,往往再次请求放吕大申随便安置,或者自己请求在京师宫观任职,以就医为名,那么陛下又将允许吗?吕惠卿的党羽大半在朝中,日夜翘首,等待重新被任用。如果让他们逐渐得以亲近,广泛开辟歧路,将来窃取权柄扰乱政事,没有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况且辅佐的大臣,既然因为犯罪被贬,虽然统领帅节,未恢复职名,考察典故,还是属于贬谪的名籍,哪有不经诏令除授,就自行请求便利的道理?这种风气逐渐滋长,那么陛下庆赏刑罚的权柄,就成为虚名,国家的法纪,必然遭到破坏混乱,不可不谨慎啊。恳请圣慈明确敕令三省,驳回吕惠卿的奏请,以端正国家体制。”(吕惠卿在邓州请求调任颍昌,不知是何时,因为吕惠卿恢复职务,附见这篇奏章。)
先是,户部侍郎苏辙言:
臣愚拙待罪右曹,俛仰几岁,讫无小补。窃尝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部所行,体制既殊,利害相远,恐合随事措置,以塞弊源,谨昧死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水监,其二曰分甲冑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前件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余无几,出纳损益,制在他司。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然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之事犹为诸司所擅,深可惜也。
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体,耳目赖之以为明,手足赖之以为力。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今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自数十年以来,髃臣不明祖宗之意,每因一事不举,辄以三司旧职分建他司,利权一分,用财无艺。它司以办事为暛,则不恤财之有无,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论事之当否。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虽使户部得才智之臣,终亦无益于算矣。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昔嘉佑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转运司之领河事也,凡郡之诸埽,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后,除补其阙,两无所伤。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所有不相为用,而转运司始不胜其弊矣。近岁,尝诏罢外监丞,识者韪之。既而复故,物论所惜。此工部、都水监为户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故三司事多隶工曹【九】,名虽近正,而实非利。昔冑案所掌【一○】,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访闻河北道顷岁为羊浑脱【一一】,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过渡无船,然后须之,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须蠹败。朝廷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职,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一二】,亏财害物。若使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为户部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物有利害,皆得专之。今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指挥未几,复以诸处修造,岁有料例,遂令般运堆积,以分出卖之。计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此工部、将作监为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故愿明诏有司,罢外水监丞,而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之转运司。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户部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而工部任其功之良楛,程其作之迟速。苟可否、多少在户部,则凡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苟良楛、迟速在工部,则凡败事之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利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而工部工拙可得而考矣。事在职在,臣不得不言,如果可采,伏乞付外施行。贴黄称:「三司设案旧职,今外隶膳部、光禄寺,虽所掌饮食帐设,利害非大,如臣所言可采,亦当如上三案分隶户部。」(札子无月日,有「待罪几岁」之语,辙以二年十一月为户侍,至三年十一月才一岁也,当在十一月间。)于是户部言:「自官制以来,三司所掌钱谷事务,分隶五曹,寺、监皆得主行,官司既无邦计盈虚之责,各物取办一时,不量户部有无利害因依,横费
译在此之前,户部侍郎苏辙上言:
臣愚笨拙劣,在右曹任职待罪,俯仰之间已近一年,终究没有做出一点小小的补益。我私下曾拿祖宗的旧例,来考察当今本部所推行的制度,发现体制已经不同,利害相差甚远,恐怕应当随事进行处置,以堵塞弊端的根源,谨冒死陈述三大弊端以呈报陛下:第一是将河渠案分出设立都水监,第二是将甲胄案分出设立军器监,第三是将修造案分出设立将作监。上述三监都隶属于工部,那么本部所专管的事务就所剩无几,财政的收支增减,控制权都在其他部门。过去司马光执政时,知道这是祸害,曾让本部收回各机构的利权,然而当时收回的不得要领,至今这三案的事务仍被各机构所把持,实在可惜。
祖宗斟酌古今的适宜,设立三司,所统领的天下事务几乎占到大半,权力和责任之重,不是其他部门能比的。推究其本意,并不是为了偏私三司。因为事权分散则财利散失,即使想要谋求富裕,也没有途径。大国有财,就像人有饮食。饮食的道理,应当让口负责出纳,而腹部控制多少,然后分布气血,来滋养全身,耳目依靠它而变得明察,手足依靠它而变得有力。如果不专任口腹,而让手足耳目分别治理,那么即使想要求得一顿饱饭,也不可能,何况是安定且长寿呢?如今户部在朝廷中的地位,就像口腹一样,却让其他部门分管其事,这与上述情况有什么不同?自从几十年以来,群臣不明白祖宗的本意,每当一件事没有办好,就总是把三司的旧职分设到其他部门,利权一分散,用财就没有节制。其他部门以办事为职责,就不顾惜钱财的有无;户部以供给钱财为功劳,就不论事情是否应当。彼此各自经营一职,其势态不再相互了解,即使让户部得到有才智的大臣,最终对财政计算也没有益处。无论能否,都同患此病,府库最终空虚,现在不早点挽救,后患必定更严重。过去嘉祐年间,京城连续几年发大水,大臣才开始将河渠案分出设立都水监。设立监以来,比起旧案,补益了什么?而大不便的是,河北设有外监丞,侵夺了转运司的职权。转运司统领河务时,凡是各郡的诸埽,埽上的吏兵、储备物资,无事时分散,有事时集中。水势所向,诸埽趋赴,吏兵得以合力,储备物资得以共用,所以工程进行时,没有横征暴敛、损害钱财的祸患;工程结束后,填补其缺额,两方面都没有损害。自从有了监丞,依据法律责成,在紧急关头,诸埽所有的资源不能互相使用,而转运司开始无法承受这种弊端了。近年,曾下诏罢免外监丞,有识之士认为正确。不久又恢复原状,舆论所惋惜。这是工部、都水监对户部的危害之一。
先帝革新官制,合并设立六曹,随曹分配事务,所以三司的事务多隶属于工曹,名义上虽然接近正统,但实际上并不有利。过去甲胄案所掌管的事务,现在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坊而上隶提刑司。想要有所兴建,户部不能参与商议。访闻河北道近年制作羊皮囊,动辄数以千计。羊皮囊的用途,必定是军队行军缺水,渡河无船,然后才需要它,而这种物品稍经岁月,必定会蛀坏腐烂。朝廷没有出兵的计划,而有司营职,不顾利害,以至于使公私应副,亏损钱财、损害物资。如果专属于转运司,必定不会这样。这是工部、都作坊对户部的危害之二。
过去修造案掌管百工的事务,事情有缓急,物资有利害,都能专断。现在工部以办理职事为务,那么缓急利害,谁来商议?朝廷近来因为箔场竹箔积久损坏腐烂,新下令出卖,上下都认为应当。命令下达不久,又因为各处修造,每年有例行的料物,于是命令搬运堆积,以分出卖。计臣不知道将作监现有工匠多少,一年所用多少,取此积彼,在未使用之间,有无损坏,却就这样计划。本部虽然知道不便,但因为这是工部的事,不敢再言。这是工部、将作监对户部的危害之三。
凡是这类事情很多,臣不能一一列举。所以希望明诏有关部门,罢免外水监丞,而将河北河务及各路都作坊都归还给转运司。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司,都兼隶户部,让户部决定事情的可否,裁减费用的多少,而工部负责工程的优劣,考核工程的快慢。如果可否、多少在户部,那么凡是伤财害民,户部无处逃避其责;如果优劣、快慢在工部,那么凡是败事之用,工部无处推辞其谴责。利权出于一途,然后天下的贫富可以责成户部,而工部的工拙可以考核了。事在职在,臣不得不言,如果可行,恳请交付外廷施行。贴黄称:“三司设案旧职,现在外隶膳部、光禄寺,虽然所掌饮食帐设,利害不大,如臣所言可采,也应当如上三案分隶户部。”(札子无月日,有“待罪几岁”之语,辙以二年十一月为户侍,至三年 November 才一岁也,当在十一月间。)于是户部说:“自官制以来,三司所掌钱谷事务,分散隶属五曹,寺、监都能自主行事,官司既无国家财政盈亏的责任,各物取办一时,不衡量户部有无利害因依,横费”
百端。请令军器、将作、少府、都水监,太府、光禄寺等处,辖下系应干申请、创修、添修、计置、收买材料钱物、改铸钱料、兴废坑冶之数,并先申户部看详检覆,候与夺定许令造作物数,从本部关赴本辖部分,督责寺、监依功限差工匠造作。内河防急切申禀不及者,听逐急应副毕,亦申户部点检。」从之。(苏辙自叙:请复户部三司诸案,朝廷皆以为然,从之,惟都水如旧。据实录载户部所言,略与辙不同,今先列辙奏,后载户部申请。辙奏乃去年冬末,及今施行,当是再奏也。)
译各种繁杂事务。请命令军器监、将作监、少府监、都水监,以及太府寺、光禄寺等机构,凡是其管辖范围内涉及申请、新建、增修、规划、收买材料钱物、改铸钱币原料、兴办或废弃矿冶等数额,都须先申报户部审查核实,等待户部裁定允许制造的物品数量后,由户部发文给各管辖部门,督促各寺、监按照规定的期限派遣工匠进行制造。其中,河防事务紧急,来不及申报禀报的,允许先应急处理完毕,随后再申报户部检查核对。朝廷听从了这项建议。(苏辙自述:请求恢复户部三司的各项案牍制度,朝廷都认为正确,予以采纳,只有都水监仍维持原状。根据实录所载户部的意见,大致与苏辙的说法不同,因此现在先列出苏辙的奏章,后记载户部的申请。苏辙的奏章是在去年冬末提出的,等到如今施行,应当是再次上奏的结果。)
监察御史王彭年言:「近论列知郓州蒲宗孟非法用刑等事,未蒙施行,望体量黜责。」诏京东西路安抚使谢景温体量诣实以闻。(宗孟时已改知河中府。宗孟自郓改河中府在正月二十八日,今附见。)
枢密院言:「保甲簿及乡村丁产簿,并系三年一造,其合造簿年分,多不齐一,致重迭勾集供运丁口、物力,实为烦扰。请令府界、五路保甲簿候造丁产簿日,一就施行。如保甲簿造成未满一年,虽遇合造丁产簿,并候再造簿日。」从之。(新无此。)
御史中丞李常言:「礼记曰:『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则犯也。下不天上施,则乱也。』盖言有国家者,酌取下民之言,以为政令,则得民心。得民心,则下仰恩德,如天之施泽。苟或戾此,乱所由生。伏以陛下临御以来,一政一令,莫不顺人心。凡所以更革者,非苟更之,民以为非便故也;所以因旧者,非苟因之,民以为便故也。是以诏令每下,海内欢呼,靡不仰望圣泽,下天上施之谓也。而其最大者二事,臣窃疑焉:役法也,科场也。役法之害,溥加四海之农民,科场之弊,广及天下之士子。臣自蒙选择当言责,首以二事上干天听,半岁于兹,鄙言屡上,而不蒙采择。臣非要誉于四海之农民、天下之士子也,诚以不肖,不敢上负朝廷,至诚竭愚,为陛下广询博访,酌取民言而上献于天听者。今置而不问,恐非朝廷所以任言责之意,不然,臣愚无似,不足以司邦宪,当言责矣。今为政于上而不酌民言,执一偏而不求用觽臣,恐先儒所谓『下不天上施』之咎,基于此矣。伏望圣慈命有司检会臣前后所论役法、科场札子,详行考按,而诏士民许言二者之利病。苟臣言不殊,伏望早赐施行,以安四海农民、士子之心。」(李常三年九月十六日除中丞,此云半岁,当在二月间,因附见月末。)
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见去冬以来,颇愆时雪,今春踰月,亢阳愈甚。询之四方,率多旱暵,二麦已损,荐饥可忧,然南亩之间,苗未至槁,近日得雨,犹有可救。方二圣子育黎庶,垂意民事,谓宜责躬修政,以召和气,而祷祀之礼有所未举,赈救之目有所未行,臣虽甚愚,窃以为过。昔尧有九年之水,汤遇七年之旱,而国无捐瘠之民者,盖备之有素而已。宣王遇隦而惧,侧身修行,欲消去之,故云汉之诗曰:『不殄禋祀,自郊徂宫,上下奠瘗,靡神不宗。』此前代圣帝明王已行之事,陛下之所宜法也。伏望圣慈祗畏天变,彻乐损膳,精诚祈祷,明敕大臣,讲求阙政,申命中外,审决留狱,诸路监司,谨视所部凶荒州县,广为赈济之备。或官廪有不充去处,仍劝诱富民纳粟,以助公上,择其尤者,宠以闲官。不急工役,悉俾停罢,庶几人神和悦,早致膏泽,国有预备,民无流散。」
又言:「臣近以时雨愆候,旱势阔远,尝进狂瞽,粗陈消复之理,又举前代圣帝明王侧身修行,救灾备患之事,条列以闻,乞赐采择,今已累日,未睹施行。臣闻田家之言,以谓三冬得雪而中春无雨,则犹不免于岁歉。今内自畿县,外及诸路,率皆旱暵,二麦已损,嗷嗷下民,将罹饥馑,凡可以为救助者,安可缓也!臣闻圣王为国,必有九年之蓄,故虽遇旱干水溢之灾,民无菜色。今岁不登,人且狼狈,若有司不度事势,拘执故常,必俟春夏之交,方行祈祷之礼,民已艰食,而始为赈贷之计,所谓大寒而后索衣裘,亦无及矣。伏望圣慈特垂轸恻,禋祀之典、救荒之政,先事而讲,不必待时,责躬求言,恤刑省役,庶召和气,以致膏泽。」不报。(安世言今春踰月,当是二月间,今附月末,更须参考,或是五年事。)
是月,立市易欠户法:甲字项,万贯以上五户,千贯以上十一户,以抵入官掠利还官及五分给半,余俟足;乙字项,三千贯以上二十二户,以抵五分入官,余作十分,岁还一分;丙字项,二千贯以上四十二户,不收抵,并作十年,岁纳一分;丁字项,百贯以上百一十户,余有营
译监察御史王彭年进言:“近来我论奏知郓州蒲宗孟非法用刑等事,尚未蒙朝廷施行,希望查核实情,予以罢黜责罚。”下诏命京东西路安抚使谢景温查核实情后上报。(蒲宗孟当时已改任知河中府。蒲宗孟从郓州改任河中府是在正月二十八日,此处附记。)
枢密院进言:“保甲簿及乡村丁产簿,都规定每三年造册一次,但应造册的年份,大多不统一,导致重复勾集供应丁口、物力,实在烦扰百姓。请求命令府界、五路的保甲簿,等到造丁产簿时,一并施行。如果保甲簿造册未满一年,即使遇到应造丁产簿的年份,也等到再造册时再办。”朝廷听从了。(新编本无此条。)
御史中丞李常进言:“《礼记》说:‘在上位者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那么在下位者就会像仰赖上天施恩一样仰赖君主的恩泽。在上位者不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就会触犯民心;在下位者不仰赖君主的恩泽,就会发生动乱。’这是说,治理国家的人,斟酌采纳下层百姓的意见,作为政令,就能得到民心。得到民心,百姓就会仰赖恩德,如同上天施降恩泽。如果违背这一点,动乱就由此产生。我认为陛下临朝以来,每一项政令,无不顺应人心。凡是所改动的,不是随意改动,而是因为百姓认为不便;凡是沿袭旧制的,不是随意沿袭,而是因为百姓认为便利。因此诏令每次下达,四海欢呼,无不仰望圣恩,这就是所说的‘下天上施’。其中最大的两件事,我私下感到疑惑:一是役法,二是科举考试。役法的危害,普遍加于四海农民;科举的弊端,广泛波及天下士子。我自蒙受选拔担任言官以来,首先将这两件事上达天听,至今半年,鄙陋之言屡次上奏,却未被采纳。我并非要在四海农民、天下士子面前博取声誉,实在是因为自己才疏学浅,不敢辜负朝廷,以至诚竭尽愚忠,为陛下广泛咨询访求,采纳百姓意见上献于天听。现在置而不问,恐怕不符合朝廷任用言官的本意;不然的话,就是我愚昧无能,不足以掌管国家法度,担任言官了。现在在上位施政而不采纳百姓意见,固执一端而不求任用众多臣下,恐怕先儒所说的‘下不天上施’的罪责,就由此产生了。希望圣恩命令有关部门检阅我前后所论役法、科举的札子,详细考察核实,并诏令士民允许他们议论这两件事的利弊。如果我的言论没有差错,希望早日赐准施行,以安定四海农民、士子的心。”(李常在三年九月十六日任中丞,这里说半年,应当在二月间,因此附记在月末。)
右正言刘安世进言:“我见去年冬天以来,降雪颇不及时,今年春天过了一个月,干旱更加严重。询问四方,大多干旱,小麦已受损,接连饥荒令人担忧,然而田间禾苗尚未枯死,近日下了雨,还有挽救的可能。正当两位圣上养育百姓,关心民事,认为应当责己修政,以招致祥和之气,而祈祷祭祀的礼仪有所未举行,赈济救助的措施有所未实行,我虽然很愚笨,私下认为这是过错。从前尧帝有九年的水灾,商汤遭遇七年的旱灾,而国家没有饿死瘦弱的百姓,这是因为早有准备。周宣王遇到旱灾而恐惧,端正自身修养德行,想要消除灾祸,所以《云汉》诗说:‘不停止洁净的祭祀,从郊外到宗庙,上下奠祭埋藏,没有神灵不尊崇。’这是前代圣帝明王已经做过的事,是陛下应当效法的。希望圣恩敬畏天变,撤去音乐减少膳食,精诚祈祷,明确命令大臣,讲求缺失的政事,命令内外官员,审慎决断积压的案件,各路监司,仔细查看所管辖的凶荒州县,广泛做好赈济准备。如果官府粮仓不足的地方,仍劝诱富民纳粮,以资助官府,选择贡献特别多的,授予闲散官职作为宠赐。不急迫的工程劳役,全部停止,或许能使人与神和悦,早日降下甘霖,国家有预备,百姓不流散。”
又进言:“我近来因为时雨不及时,旱情严重,曾进献愚见,粗略陈述消除灾祸的道理,又列举前代圣帝明王端正自身修养德行,救灾备患的事迹,分条上奏,请求采纳,至今已多日,未见施行。我听说农家说,认为三冬得雪而仲春无雨,仍然不免于年成歉收。现在内自京城各县,外至各路,大多干旱,小麦已受损,哀鸣的百姓,将遭受饥荒,凡是能够救助的,怎么可以迟缓!我听说圣王治国,必须有九年的积蓄,所以即使遇到旱灾水灾,百姓也没有菜色。今年收成不好,百姓已经狼狈,如果有关部门不估量事态,拘泥于旧例,一定要等到春夏之交,才举行祈祷之礼,百姓已经缺粮,才开始做赈贷的计划,这就是所谓大寒之后才寻找衣裘,也来不及了。希望圣恩特别垂怜,祈祷祭祀的典礼、救荒的政事,事先讲求,不必等待时机,责己求言,恤刑省役,或许能招致祥和之气,降下甘霖。”没有回复。(刘安世说今年春天过了一个月,应当在二月间,现在附记在月末,还需参考,或许是五年间的事。)
这个月,设立市易欠户法:甲字项,一万贯以上五户,一千贯以上十一户,以抵入官掠利还给官府及五分给一半,其余俟足;乙字项,三千贯以上二十二户以抵五分入官,其余作十分,每年还一分;丙字项,二千贯以上四十二户不收抵,并作十年,每年纳一分;丁字项,一百贯以上一百一十户,其余有营
注 释
【一】博取觽人之善以为善上「善」字原作「言」,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二三改。
【二】神宗皇帝实录「实」原作「宝」,据阁本改。
【三】濮州「濮」原作「曹」,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三四改。
【四】是天下之成命也「成」原作「戒」,据阁本改。
【五】至今未闻德意「德」原作「得」,据活字本改。
【六】其二奏要亦不足取「取」上原衍「也」字,据阁本、活字本删。
【七】又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检会「又」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八】当时议者已谓牵复太速「议」原作「识」,据阁本及尽言集卷六论蔡确不合陈乞颍昌府改。
【九】故三司事多隶工曹「司」下原衍「故」字,据宋史卷三三九苏辙传、栾城集卷四○请户部复三司诸案札子删。
【一○】昔冑案所掌「昔」原作「甲」,据同上二书改。
【一一】顷岁为羊浑脱「顷」原作「须」,据栾城集卷四○请户部复三司诸案札子改。宋史卷三三九苏辙传作「近」。
【一二】至使公私应副「副」原作「制」,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二十三
卷四百二十三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三月壬申尽是月甲申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三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三月壬申朔,监察御史王彭年言:「月朔、四孟、腊享太庙及奏告诸室,髃官执事循奉典礼,殚竭精恪,惟恐不严。其在交接神明之际,先则祼地,次则献爵,为献官躬行之事;而瓒之实郁鬯、爵之实齐酒,今皆遣有司酌之,又以入于室,献官始受而祼、献。且有司贱隶,安得亵近祼献之实,交乎堂室之间?按开宝礼:(案「郁鬯醴齐」四句,系开宝礼文,下云「开元礼亦然」,则为开宝礼无疑。原本俱作「开元」,今改正。)郁鬯、醴齐,惟亲祠侍中赞酌之;遣官行事,则太尉亲酌之。开元礼亦然,未闻一委之有司也。望诏礼官博士讨论故常,举酌酒奉爵之义,称严祀钦奉之意;及郊坛诸祠酌酒奉爵礼文,皆请修定。」从之。
诏:「融州管下旧系皇佑敕差置全家成丁系籍之户,每年遇教阅,并三丁抽一丁,两丁之家亦抽一丁赴教,其单丁者即二年一赴外,户内余丁依旧存留系籍,以备边防,更不教阅。」从广西经略司请也。
东上合门使、嘉州刺史、知雄州王崇拯为威州团练使,俟任满日令再任。驾部郎中邵龠□虒权知郑州。
甲戌,诏录张知白族子沂为郊社斋郎。
吏部尚书兼侍读苏颂等奏:「臣等譔进汉、唐故事,得旨分门编修成册进呈。」诏以迩英要览为名。
乙亥,中大夫、中书舍人刘攽卒。
丙子,景灵宫衍庆殿亡北珠,(此据政目增入。政目云「勾当官行遣」,今附吕公孺云云,削此五字。)事下开封府,系治甚久。知府吕公孺言:「殿成,主者不一,又物之名数,代者未尝交也。且讳日宫嫔沓至,今有所亡,岂可尽指吏卒?狱虽具,顾非圣裁不可。」上深以为然。时幕人迁黼坐,误毁其角,当徒者数十人,公孺奏状而释之。(此以吕公孺墓志增入,更详考之。)
戊寅,诏以季秋择日有事于明堂。
诏故朝请大夫赵鼎与一子郊社斋郎,从吕大防请也。(鼎,治平御史。赵彦若志其墓。)
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自去年四月后来,凡十七次奏疏,论列胡宗愈罪状,乞行罢免,至今未蒙施行。臣闻齐桓公之郭,问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致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臣每读至此,未尝不掩卷太息,以谓鄙夫固陋,烛理不明,人之所非,反以为是,觽之为恶,复以为美,此乃愚者偏暗之常态,固不足论;若夫能知天下之善恶,如辨黑白
译注释
【一】广泛采纳众人的优点,以此作为自己的优点。第一个“善”字原作“言”,根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二十三改正。
【二】《神宗皇帝实录》。“实”字原作“宝”,根据阁本改正。
【三】濮州。“濮”字原作“曹”,根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三四改正。
【四】这是天下已定的命令。“成”字原作“戒”,根据阁本改正。
【五】至今没有听说恩德与意旨。“德”字原作“得”,根据活字本改正。
【六】那两份奏章的要旨也不值得采纳。“取”字上面原本多了一个“也”字,根据阁本、活字本删去。
【七】又崇宁四年闰二月二十八日查考。“又”字原本脱落,根据上述两种版本补入。
【八】当时的议论者已经认为重新起用得太快。“议”字原作“识”,根据阁本及《尽言集》卷六《论蔡确不合陈乞颍昌府》改正。
【九】所以三司的事务大多隶属工部。“司”字下面原本多了一个“故”字,根据《宋史》卷三百三十九苏辙传、《栾城集》卷四十《请户部复三司诸案札子》删去。
【十】以前胄案所掌管的事务。“昔”字原作“甲”,根据上述两书改正。
【十一】近年作为羊皮囊。“顷”字原作“须”,根据《栾城集》卷四十《请户部复诸案札子》改正。《宋史》卷三百三十九苏辙传作“近”。
【十二】以至于让公家和私人都去供应。“副”字原作“制”,根据阁本及上述两书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二十三
卷四百二十三
起讫时间:从哲宗元佑四年三月壬申开始,到当月甲申结束。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三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四年(己巳,1089年)
全文
三月壬申初一,监察御史王彭年上奏说:“每月初一、四季的第一个月、腊月在太庙祭祀以及向各室奏告时,群臣执事遵循奉行典礼,竭尽精诚恭敬,唯恐不严肃。在交接神明的过程中,先是灌地,其次是献爵,这些本是献官亲自做的事;而用来盛郁鬯的瓒、用来盛齐酒的爵,现在都派遣有关部门官员去斟酒,又由他们带入室内,献官才开始接受并灌地、献酒。况且有关部门的卑贱吏卒,怎能轻慢地接近灌地献酒的实际物品,在堂室之间交接呢?查考《开宝礼》:(按‘郁鬯醴齐’四句,是《开宝礼》的原文,下面说‘《开元礼》也是这样’,那么这无疑是《开宝礼》。原本都作‘开元’,现在改正。)郁鬯、醴齐,只有亲自主持祭祀时由侍中赞礼斟酒;派遣官员行事时,则由太尉亲自斟酒。《开元礼》也是这样,从未听说完全委托给有关部门官员的。希望下诏让礼官博士讨论旧有的常规,发扬斟酒奉爵的意义,符合严肃祭祀、恭敬奉行的意旨;以及郊坛各种祭祀斟酒奉爵的礼仪条文,都请求修定。”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下诏说:“融州管辖下原本依据皇佑年间敕令差遣设置、全家成丁登记在籍的户,每年遇到教阅时,三个丁口抽取一个丁口,两个丁口的家庭也抽取一个丁口去接受教阅,那些只有单个丁口的家庭则两年去一次,除此之外,户内剩余的丁口依旧保留在籍,以备边防之用,不再参加教阅。”这是听从广西经略司的请求。
东上合门使、嘉州刺史、雄州知州王崇拯担任威州团练使,等到任期届满时让他连任。驾部郎中邵龠暂代郑州知州。
甲戌日,下诏录用张知白的同族子弟张沂担任郊社斋郎。
吏部尚书兼侍读苏颂等人上奏说:“臣等编纂进献汉、唐两代的历史故事,得到旨意分门别类编修成册进呈。”下诏将书命名为《迩英要览》。
乙亥日,中大夫、中书舍人刘攽去世。
丙子日,景灵宫衍庆殿丢失了北珠,(这是根据《政目》增入的。《政目》说‘主管官员处理’,现在附在吕公孺的话语后面,删去这五个字。)案件交给开封府,审理了很久。知府吕公孺说:“宫殿建成后,主管人员不统一,而且物品的名称和数量,交接时也没有交代清楚。况且忌日时宫嫔们纷纷到来,现在有所丢失,怎么可以全都归咎于吏卒呢?案件虽然已经具备,但如果不经过圣上裁断是不行的。”皇帝非常认为他说得对。当时幕僚迁移坐具,误毁了它的角,应当判徒刑的有几十人,吕公孺上奏状释放了他们。(这是根据吕公孺墓志增入的,再详细考证一下。)
戊寅日,下诏在季秋选择吉日,在明堂举行祭祀。
下诏给已故朝请大夫赵鼎的一个儿子担任郊社斋郎,这是听从吕大防的请求。(赵鼎,是治平年间的御史。赵彦若为他撰写墓志。)
右正言刘安世上奏说:“臣自从去年四月以来,总共十七次上奏疏,列举胡宗愈的罪状,请求罢免他,至今没有蒙受施行。臣听说齐桓公到郭国,问那里的父老说:‘郭国为什么灭亡?’父老说:‘因为他喜欢好人而厌恶坏人。’桓公说:‘按照你们的话,那是贤明的君主,为什么会灭亡?’父老说:‘不是这样。郭君喜欢好人却不能任用,厌恶坏人却不能除去,所以灭亡了。’臣每次读到此处,没有不掩卷叹息的,认为鄙陋的人见识浅陋,明辨事理不清晰,别人所非议的,反而认为是正确的,众人所厌恶的,又认为是美好的,这是愚昧者偏执昏暗的常态,本来不值得讨论;至于能够知晓天下的善恶,如同辨别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