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四
者。孔子称大禹之德,以为『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则圣人所以奉先事神者,不敢轻忽可知也。今国用浩繁,不可胜计,而顾不能致孝于陵寝,以四海九州岛之富而使有司惴惴焉,常忧阙乏以误大事,徒岁给时予,不得已而供其无穷之求,而未能立法制,谨储积,不下杂于经费,以明尽物至敬之道。此实司耳目者不能上广聪明之罪也。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应于陵寝费用钱物,悉自朝廷给付京西路转运司,别作一项桩管应奉。臣窃度岁数不过二三十万,在朝廷所出至少,而昭事列圣为孝至大。兼本路岁入若免应奉陵寝,则不待逐时所赐支赏自可充足,是乃易有司干请之烦,为明主盛德之美,善否相去灼然远甚。惟二圣留神裁幸。」于是行君锡之言也。
译孔子称赞大禹的德行,认为他“饮食简薄而对鬼神极尽孝心,衣着粗劣而对祭服极尽华美”,由此可知圣人在侍奉祖先、祭祀神灵时,是绝不敢轻慢疏忽的。如今国家开支浩大,多得无法计算,却反而不能在陵寝祭祀上尽到孝心,致使拥有四海九州之富的朝廷,让主管官员惶恐不安,常担心物资短缺而耽误大事,只能每年按时供给,迫不得已地满足其无休止的需求,却未能建立制度、谨慎储备,使陵寝用度不与日常经费混杂,以彰显竭尽物资、至诚恭敬的道理。这实在是负责监察的官员不能向上广开圣听、明察秋毫的罪过。恳请圣上慈爱,特别下达命令,凡陵寝所需钱物,全部由朝廷拨付给京西路转运司,单独列为一项专款管理供应。臣私下估算,每年数额不过二三十万,对朝廷来说支出极少,而昭示侍奉历代先帝的孝心却极大。况且本路每年的收入,如果免除陵寝供应的负担,那么不等待每次临时赐予的赏赐,自然就能充足,这是将主管官员频繁请示的烦扰,转化为英明君主的盛德之美,优劣相差显然很远。恳请两位圣上留心裁断采纳。”于是朝廷采纳了君锡的建议。
诏秦观罢正字,依旧校对黄本书籍。以御史贾易言观过失及观自请也。(正月二十一日除正字。)
诏直省官宰臣厅八人、执政官厅六人为额,不得额外增置。
御史台言:「东西作场乞今后应造军器作匠,每半年一次比较进退,并限次季仲月试验,审实结绝,仍须所属郡官或委辖下别司官审察,免致关通迁延生弊。其诸路似此比较处,亦乞依此。」从之。(新本无。)
乙未,权知开封府、龙图阁学士范百禄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吏部侍郎、宝文阁直学士李之纯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赵君锡为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用吕大防、刘挚等议也。(大防、挚议已先附初四日。)挚谓百禄知经好学,有文行,今年二月四日除京尹。挚时居家,辞恩命后,为吕大防言京尹事剧,非百禄所宜,暴其所短,非爱养人材之道,亟当还之,犹迁延至今也。
他日,枢密院奏事已,韩忠彦问:「赵君锡、贾易罢,不知因依,岂非言苏轼否?」太皇太后曰:「是也,辄将题诗事诬轼。先帝三月上仙,轼五月题诗,猥云轼则有意。似此使人何可当也?目前事不言,却寻许多时言,显是收拾。初贾易言,相次赵君锡被贾易使之亦言,轼幸无事,乃似此生事。」忠彦曰:「君锡素无执持,臣从旧识之,大抵不能违人情耳。闻又言李端愿女嫁符氏者,乞不令来李氏,此亦应是受人告嘱。」太皇太后曰:「枢密亦晓此。且说自家作中丞,何苦管人此等事?但人使之言,即言。」王岩叟进曰:「君锡虽无执持,然亦非恶人。」又曰:「闻贾易昨来除命出圣意。」太皇太后曰:「初不因人荐。」岩叟曰:「此人有夙望。」忠彦曰:「陛下亦必是闻此擢用,乃误陛下任使。」岩叟又曰:「贾易除御史日,中外翕然称当。未来间,京师百司官吏望而畏之,台谏官难得如此有夙望者。今罢去,士论甚以为惜。进退人太速,亦人主所当谨,愿陛下留意。别除丞杂,尤所当谨。」太皇太后曰:「极当谨也,须求老成。」忠彦曰:「宜择忠厚者。」岩叟曰:「求得中道者用之,乃善。」(此段据君锡旧传及岩叟系年录。)
诏今年诸路监籴官如籴及该赏数目,并于合得酬奖上递增一等推恩。(政目云:「诸路监籴官酬奖赏。」前月二十四日可考。)
三省、枢密院言:「议到纳后六礼: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成、告期。以旧尚书省权为皇后行第,差执政官摄太尉充使,侍从官或判宗正官摄宗正卿充副使,并朝服。其日,太皇太后服礼服,御崇政殿,发五礼制书,内侍官先奉纳采、问名制书出内东门如常仪,余制书安于崇政殿幕次。内使、副受制书捧出朝堂门外,安制书于车。内使、副乘车如礼,至行第门外,共下车,主人朝服出迎如仪。次日,纳吉、纳成、告期。纳成加谷圭,『请期』依开宝礼改为『告期』,并如上仪。纳采前,择日告天地,发册命使。今欲差宰臣摄太尉,执政官摄司徒,车服如仪。其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文德殿,遣使、副如仪。仗卫,依元佑二年册礼。前一日告宗庙。奉迎命使,今欲依开宝通礼改六礼『亲迎』为『命使奉迎』,差宰臣摄太尉,执政官摄司徒【二】,车服如仪。皇帝临轩与册礼,使副同日遣,令文武百官诣行第班迎。其日,皇后服袆衣,乘重翟车,卤簿依礼令,由宣德门东偏门入,文臣大卿监、武臣正任刺史以上【三】,宣德门外班迎。皇后至门内降乘入次,换升担子,经朝堂由内东门入内。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福宁殿,设皇后大次于庭之南。次日,以礼朝见太皇太后、皇太后,参皇太妃。」诏从之。(政目:「八日,元丰库支金银助后费。」)
初议以都亭驿为皇后行第,给事中范祖禹言:「都亭驿常为辽使馆舍,今纳皇后以母天下,而先居之于驿使之馆,非所以观示四方,为正始之道也。乞以旧尚书省为行第。」从之。
祖禹又言:「发册、奉迎、命使及皇后入内,皇帝皆服通天冠、绛
译下诏罢免秦观的正字职务,让他依旧担任校对黄本书籍的职务。这是因为御史贾易弹劾秦观的过失,以及秦观自己请求的缘故。(正月二十一日任命秦观为正字。)
下诏规定直省官在宰臣厅的员额为八人、在执政官厅的员额为六人,不得在额外增加设置。
御史台进言:“东西作场请求今后凡是制造军器的工匠,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以决定升降,并限定在次季的第二个月进行试验,核实清楚后结案,仍然需要所属郡县的官员或委派辖下其他部门的官员进行审查,以免因勾结通同、拖延而产生弊端。各路类似这样的考核,也请求依照此例。”朝廷听从了。(新本没有这段。)
乙未日,代理开封府知府、龙图阁学士范百禄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吏部侍郎、宝文馆直学士李之纯代理开封府知府,御史中丞赵君锡被任命为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这是采纳了吕大防、刘挚等人建议的结果。(吕大防、刘挚的建议已先附在初四日的记录中。)刘挚认为范百禄通晓经学、喜爱学习,有文采和德行,今年二月四日任命他为开封府尹。刘挚当时在家闲居,推辞恩命后,对吕大防说开封府事务繁杂,不适合范百禄,暴露他的短处,不是爱护培养人才的方法,应当尽快让他回原职,却仍然拖延到现在。
有一天,枢密院奏事完毕后,韩忠彦问:“赵君锡、贾易被罢免,不知道原因,难道是因为他们弹劾苏轼吗?”太皇太后说:“是的,他们竟然拿题诗的事诬陷苏轼。先帝三月驾崩,苏轼五月题诗,却妄说苏轼有意冒犯。像这样让人怎么承受得住?眼前的事不说,却去追究很久以前的事,显然是有意罗织罪名。起初贾易弹劾,接着赵君锡被贾易指使也弹劾,苏轼幸好没事,却像这样凭空生事。”韩忠彦说:“赵君锡向来没有主见,我从前就认识他,大体上不能违背人情罢了。听说他又弹劾李端愿的女儿嫁给符氏,请求不让她回李氏娘家,这也应该是受人指使。”太皇太后说:“枢密使也明白这些。且说你自己做御史中丞,何必管这些闲事?只要别人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王岩叟进言说:“赵君锡虽然没有主见,但也不是坏人。”又说:“听说贾易最近的任命是出于圣意。”太皇太后说:“起初不是因为有人推荐。”王岩叟说:“这个人向来有声望。”韩忠彦说:“陛下一定是听说了他的声望才提拔任用,这是误了陛下对他的任用。”王岩叟又说:“贾易被任命为御史时,朝廷内外一致称赞得当。他未上任前,京师各衙门的官吏望风畏惧,台谏官难得有这样有声望的人。现在罢免他,士大夫的舆论非常惋惜。任免官员太快,也是君主应当谨慎的,希望陛下留意。另外任命御史中丞,尤其应当谨慎。”太皇太后说:“确实应当谨慎,必须寻求老成持重的人。”韩忠彦说:“应当选择忠厚的人。”王岩叟说:“求得持中守正的人任用,才好。”(这段根据赵君锡旧传及王岩叟系年录。)
下诏规定今年各路监籴官如果籴粮达到应得赏赐的数量,都在应得的酬奖上递增一等给予恩赏。(政目记载:“各路监籴官酬奖赏。”前月二十四日可查考。)
三省、枢密院进言:“议定纳后六礼:命使、纳采、问
纱袍。臣谨案:古昏礼用冕服,无他服之文,通天冠、绛纱袍本以代古皮弁之服。唐开元礼、国朝开宝通礼亦皆服笃冕,今发册与奉迎同日,将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继先圣之后,其可以不致隆乎?伏请皇帝临轩发册、命使、奉迎及皇后入内,并服笃冕,以重大昏之礼。伏望圣慈更下三省、枢密院参酌,庶于国体为便,合于先王礼经之意。所有录黄未敢行下,谨具封还。」
译纱袍。臣谨查:古代婚礼使用冕服,没有使用其他服饰的记载,通天冠、绛纱袍本来是代替古代皮弁之服的。唐代《开元礼》、本朝《开宝通礼》也都穿着笃冕,如今颁发册文与迎接皇后在同一天,(皇帝)将作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宰,继承先圣之后,这难道可以不表示隆重吗?恳请皇帝在殿前颁发册文、任命使者、迎接皇后以及皇后进入内宫时,都穿着笃冕,以彰显重大婚礼的礼仪。恳望圣上仁慈,再下达三省、枢密院参酌,以便利于国家体制,符合先王礼经的本意。所有已录黄待批的诏书不敢下发,谨将原封退还。
贴黄称:「议者或谓昨来发太皇太后册宝,止服通天冠、绛纱袍,今纳皇后服冕,有踰尊之嫌。臣谨案:冕服,祭服也;弁服,斋服也。故南郊致斋,服通天冠、绛纱袍,祭之日乃服笃冕。冕服所以交神,非所以示亲也。昏礼将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有鬼神、阴阳之义,故服祭服与事亲之礼不同,即无踰尊之嫌。臣与邓温伯等议状,已备论之。今服通天冠、绛纱袍,于礼无所据。臣窃为圣朝一代大典,而于先王之礼无据,则未足为法也。乞更赐详酌。」讫不从。
翰林学士范百禄言:「臣伏以朝廷讲议大昏,将行六礼,合以先王敬重之义。然以本朝故事言之,则太皇太后先降诏,次□院宣制,然后发册奉迎。今日所行,盖欲兼用古今之礼。麻制中云:『宜令所司择日备六礼册命施行。』然六礼并系太皇太后称制,若降麻制指挥,已自立文,则太皇太后礼服御殿,遣使将命方在此后,理似未安。窃以昏礼下达,匪媒不克。今采择先定,有命既集,而先用麻制以后氏族姓宣告外廷,方且遣使赍制行纳采、问名之礼,则礼文颠倒,似失先后之序。欲乞以降诏之日,行纳采、问名之礼;宣制之日,行纳吉、纳成、告期之礼。所有制文止依旧制,令有司择日备礼册命,更乞裁定。将来降制诏行礼次序,颁付有司遵奉,使先后不失其伦,风化之基举无不当,一代盛事垂世可观。」(此议附见当考。)
丙申,户部言:「朝廷及户部封桩并常平等钱物擅支借,及他司借常平等钱籴买物斛,应对行支拨。未桩拨价钱而辄支用者徒二年,其常平等钱仍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内封桩钱物应副军须急速不可待报者,方许支借,仍具数申所属给限拨还。若兑充沿边要切支用,而已于定州桩定钱物,或召人入便,省还送之费而无妨阙者,申禀尚书省及本部。」从之。(实录又于十一月二十五日重载此,今削去。)
己亥,监察御史安鼎言:「宗正寺属籍有号宗藩庆绪录者,按『庆绪』二字是唐安禄山子之名,今以为皇朝本支牒谱之目,其为缪戾甚矣。乞特赐改易。」诏改名宗藩庆系录。
给事中范祖禹言:「新除成都府路转运使刘珵,与蔡确交结丑迹,士大夫所共知,必不能正身率下,乃使之按察一路,黜陟官吏。稽于觽论,皆谓不可。」诏珵为荆湖南路转运使。其后祖禹再封还录黄,改差知邠州。(刘珵,八月二日除成都漕、政目,祖禹缴还珵词在初六日。改知邠州,政目在二十二日,今从实录。)
户部言:「应告捕博易籴买入籴卖纲运斛斗人,合支赏钱,并当日内先于卖坊场钱内借支,依元条监催填纳,候至岁终,如催纳不足,即委提刑司牒发运司以息钱据数贴还。」从之。
又言:「御史台状,乞今后文臣承务郎以上,出入京城门,并令书职位、差遣、姓名、所指去处、因依,令本门当日供申御史台及合属去处申尚书省。」从之。
诏京城内诸官司,向来因推行重禄法受乞行用引领过度,及违犯常平给纳法编配之人,并依元佑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指挥移放。
右仆射刘挚言:「伏睹今月十二日内降谏官姚□札子,言秘书省注晋书官邓忠臣举刘焘等充检讨官,是现任宰臣子者。臣昨见忠臣状所举是沧州节度推官刘焘,自系新知海州刘撝之子,两浙人,与臣不是亲戚。今□言是宰相子,指焘为臣男宣德郎蹈,必是误有风闻。伏望圣慈详察,札示□知委,免致虚招论列,紊烦天听。」
挚自□其事云:「□今日上殿,其札子即降出。初注晋书官邓忠臣申都省,乞差刘焘、苏象先、王摭、白时中充检讨官,状送秘书省。今□言忠臣阿谀大臣,举见任宰相、执政之子孙,乞行斥逐。盖象先,颂之孙;摭,岩叟之子;又指焘为蹈。此固传受之误,无足论。然谏官早对,必极有论言,而又上未知其是非,不可坐受此事,乃具奏知。」
挚又云:「忠臣,长沙人,王珪门客,及第后,因缘入馆,丁忧去。服除,再入秘书为正字
译贴黄称:“议论的人有人说,近来颁发太皇太后的册宝,只穿通天冠、绛纱袍,如今纳皇后穿冕服,有逾越尊卑的嫌疑。臣仔细考察:冕服,是祭服;弁服,是斋戒时穿的服装。所以南郊祭祀前斋戒,穿通天冠、绛纱袍,祭祀当天才穿大冕。冕服是用来与神灵交通的,不是用来表示亲近的。婚礼是将要成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宰,有鬼神、阴阳的含义,所以穿祭服与侍奉亲人的礼节不同,就没有逾越尊卑的嫌疑。臣与邓温伯等人商议的状子,已经详细论述了。如今穿通天冠、绛纱袍,在礼制上没有依据。臣私下认为,圣朝一代的大典,如果在先王的礼制上没有依据,就不足以作为法则。请求再赐详细斟酌。”最终没有听从。
翰林学士范百禄说:“臣认为朝廷商议大婚,将要实行六礼,应当符合先王敬重的意义。但是以本朝旧例来说,则是太皇太后先降诏,其次中书省宣制,然后颁发册宝迎接。今天所实行的,大概是想兼用古今的礼制。麻制中说:‘应当命令有关部门选择吉日准备六礼册命施行。’但是六礼都系太皇太后称制,如果降麻制指挥,已经自立条文,那么太皇太后穿礼服御殿,派遣使者传达命令才在这之后,情理上似乎不妥。私下认为婚礼下达,没有媒人不能成功。如今采择已经先定,命令已经汇集,而先用麻制以后氏族姓宣告外朝,才派遣使者携带制书行纳采、问名之礼,那么礼文颠倒,似乎失去了先后的顺序。请求以降诏之日,行纳采、问名之礼;以宣制之日,行纳吉、纳成、告期等礼。所有制书文字只依照旧制,命令有关部门选择吉日准备礼册命,再请求裁定。将来降制诏行礼的次序,颁布给有关部门遵奉,使先后不失其伦常,风化之基础全都得当,一代盛事流传于世可观。”(此议附见当考。)
丙申,户部说:“朝廷及户部封桩并常平等钱物擅自支借,以及其他部门借常平等钱购买物资,应当进行支拨。未桩拨价钱而擅自支用的判徒刑二年,其常平等钱仍不因去官赦降而原减。其中封桩钱物应当供应军需急速不可等待报告的,才允许支借,仍然具数申报所属部门给期限拨还。如果兑充沿边紧要支用,而已经在定州桩定钱物,或者召人入便,节省还送的费用而没有妨碍缺额的,申报尚书省及本部。”听从了。(实录又在十一月二十五日重载此,今削去。)
己亥,监察御史安鼎说:“宗正寺属籍有号宗藩庆绪录的,按‘庆绪’二字是唐安禄山儿子的名字,现在作为皇朝本支牒谱的目录,其错误谬戾很严重了。请求特赐改易。”诏改名宗藩庆系录。
给事中范祖禹说:“新除成都府路转运使刘珵,与蔡确切交结丑迹,士大夫所共知,一定不能正身率下,却让他按察一路,黜陟官吏。考察众人议论,都说不可。”诏刘珵为荆湖南路转运使。其后祖禹再次封还录黄,改差知邠州。(刘�,八月二日除成都漕、政目,祖�缴还�词在初六日。改知�州,政目在二十二日,今从实录。)
户部说:“应当告捕博易籴买入籴卖纲运�斗人,合支赏钱,并当日内先在卖坊场钱内借支,依照原条监催填纳,等到年终,如果催纳不足,即委托提刑司牒发运司以息钱据数额贴还。”听从了。
又说:“御史台状,请求今后文臣承务郎以上,出入京城门,都令书写职位、差遣、姓名、所指去处、原因,令本门当日供申御史台及合属部门申报尚书省。”听从了。
诏京城内各官司,向来因推行重禄法受乞行用引�过度,以及违犯常平给纳法编配的人,都依照元�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指挥移放。
右仆射刘挚说:“伏见本月十二日内降谏官姚�札子,说秘书省注晋书官邓忠臣举�焘等充检讨官,是现任宰相的儿子。臣昨天见忠臣状所举的是沧州节度推官刘�,自是新知海州刘�的儿子,两浙人,与臣不是亲戚。如今�说是宰相子,指�为臣男宣德郎�,必是误有风闻。伏望圣慈详细考察,札示�知委,免致虚招论列,�烦天听。”
挚自�其事云:“�今日上殿,其札子即降出。起初注晋书官邓忠臣申都省,请求差�焘、苏象先、王�、白时中充检讨官,状送秘书省。如今�说忠臣阿谀大臣,举现任宰相、执政的子孙,请求斥逐。原来象先,是颂的孙子;�,是岩叟的儿子;又指�为�。这固然传受有误,无足论。但是谏官早对,必极有论言,而且皇上未知其是非,不可坐受此事,于是具奏知。”
挚又说:“忠臣,长沙人,王珪门客,�第后,因缘入馆,丁忧去。�除,再入秘书为正字”
,为言者所攻,去,通判瀛州。还,差注晋书,校对黄本。忠臣有学问,能文,长于杂记。顷尝注杜诗,久留心晋史,故使注之。」寻有诏,坐挚所陈札付□知。录黄至都省,挚曰:「诸执政欲寝此札。」复上中书同进呈,挚面奏:「始臣具札子,欲二宫知其误尔。今若札示,恐伤言路事体,愿寝此诏。」可之。(十六日事今并此。)
译(某人)被言官弹劾,被罢免,改任瀛州通判。回京后,被委派编修《晋书》,校对黄色正本。忠臣有学问,擅长写文章,尤其精通杂记。近来曾注释杜甫的诗,长期留心晋代历史,所以让他来注释。”不久有诏书,因挚所陈述的札子交付□知。录黄送到都省,挚说:“各位执政大臣想要压下这份札子。”于是再次上奏中书省一同进呈,挚当面奏道:“起初臣具呈札子,是想让两宫知道其中的错误罢了。如今如果将札子示下,恐怕会损伤言路的体面,希望压下这道诏书。”皇帝准许了。(十六日的事现在一并记录于此。)
庚子,荆湖南路提刑司言:「钱监工役朝暮鼓铸,最为劳苦。其招后投换犯罪刺配及徱刷厢军之人,既非素习,若令习学鼓铸,例收全工,免稽滞工限。欲乞相度自到作日,给与请给;且令习学鼓铸,收工三分;及三十日,与收半工;再经一年,即收全工。」从之。(新削。)
大理寺言:「捕盗官可乘马处,不得乘簥。」从之。(新无。)
是日祈晴。(政目:十二日事。)
辛丑,三省进呈温州防御使、提举万寿观曹评乞外任差遣事,吕大防等曰:「曹评弟诱近方服除,恐难为并令补外。闻兄弟中诱最贪,今其家分财未了,欲且令一人补外,未审圣意谁与?」太皇太后曰:「沂王四子,长子谕素有残疾,不能任家事。其妻韩氏性很戾,与诸房不协,初因服内藏匿一金盆,诸兄弟不平,互相抉摘,遂闻官司。」大防等曰:「沂王薨殁未数年,阃内不能敦睦,遽至忿争,诚可嗟悯。」太皇太后曰:「沂王性吝啬,不知训饬子弟,惟务聚财,蓄藏无厌,今日忿争岂不由此!且多积货财,是令子孙不义耳,若非多藏,必不致是。但不积财,子孙自然知义。」大防等曰:「诚如圣训,古人所谓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正为此耳。今欲令曹诱补外,未审可否?」太皇太后曰:「可。」
左谏议大夫郑雍为御史中丞。
是日,辅臣奏:「中丞及侍御史阙。缘御史杨畏有言,宜谨择言者,虑近臣巧说,引其密党。以此臣不敢进拟。」谕曰:「但说谁可以作。」因以雍对。谕曰:「正合太皇意也。此人言事酌中,老成不妄。」遂用之。(此据刘挚日记修入。王岩叟系年录亦同。又云:「赵君锡、贾易攻苏辙忤意,雍从而击之,议者曰:『将篡。』已而果然。」)
左藏库使王惟纯为梓夔路钤辖、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兼知泸州。(范祖禹云云,见闰月十八日。)
户部言:「未获罪人,于法虽不许告捕,理合召人告捕者,听量立赏钱,不得过五十贯,杖以下不得过三十贯。已会恩而事干财谷要切照证者,听长官审量裁减。」从之。(新无。)
又言:「欠物限三十日,磨勘均摊无欺弊者,监催须纳二分以上;未足,及三十日者,余以数限五日关理欠司,依季限催纳。遇赦除放者,将赦前合给数催理外,止据赦后日合纳数住催,本州岛保明申监司,本司勘验诣实,依此奏闻。若五季限满未足者,先估纳财产,次到请受。不足,勒保人限三十日填纳。元抵当财产又不足者,虽乃赦前欠数,亦权住催理,依上文保明申奏除放,即磨勘均摊及关理欠司。无故违限者,一日杖一百,五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所欠官物,仍据元合监催并关理欠司月日,依条限理、放官。其欠官物元无欺弊,未曾监催而遇赦合除放者,保明申尚书省。」从之。(新本删要云:「户部言:『请立欠官物者输还日限,及会赦蠲除条约。故违者,以日定罪,罪止徒二年。』从之。」)
是日,右丞苏辙乞补外,札子进呈讫,辙又面请,亦不许。
壬寅,户部言:「请依元例,于尚书厅置都知杂司,主行旧所主事务,合用人吏止依条于额内选差均那。其逐曹知杂司人吏名额,除均那外,人数即依旧,管承受本部官员须索,及掌卯历宿直、比较功过、杂务之类,及受发文字。仍令差那手分三人,四年一替,其转资等依三司旧例。」从之。(新无。)
尚书省言:「州役令乡差者,若本等及次一等户空闲不及四年者,以助役钱雇募有行止不曾犯徒刑人充。其助役人钱约度雇本州岛色役不足,即先于户狭须烦处雇募,各依本役年限,候满日,本州岛揭簿勘会,有空闲年及人户,即行差罢。其人户空闲自及四年以上处,不在此限。若不因造簿编定及人户纠决劶有升降等第【四】,以就年限差雇者,委监司巡检举劾。诸州每年据所纳助役钱,除留一分准备外,应募支用有阙剩,委提刑司通一路那移应副。」从之。(新录稍删旧录,甚亡谓,今纯用旧录
译庚子日,荆湖南路提刑司上奏说:“钱监的工役早晚都在鼓铸钱币,最为劳苦。那些招募后投换的犯罪刺配人员以及被征调的厢军,既然平时不习此业,如果让他们学习鼓铸,按惯例应全额计收工分,以免延误工限。请求斟酌,自他们到作坊之日起,给予相应的俸禄;并且让他们学习鼓铸,只计收三分工分;满三十天后,计收半分工分;再经过一年,即全额计收工分。”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宋史新编》删去此条。)
大理寺上奏说:“捕盗官在可以骑马的地方,不得乘坐簥车。”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宋史新编》无此条。)
这一天,朝廷祈求天晴。(《政目》记载:这是十二日的事。)
辛丑日,三省进呈温州防御使、提举万寿宫曹评请求外任差遣的事,吕大防等人说:“曹评的弟弟曹诱最近刚服丧期满,恐怕难以一并让他们补任外职。听说兄弟中曹诱最贪婪,如今他家分财产的事还没了结,想先让一人补任外职,不知圣意打算给谁?”太皇太后说:“沂王有四个儿子,长子曹谕向来有残疾,不能承担家事。他的妻子韩氏性情凶悍乖戾,与各房不和,起初因为在服丧期间藏匿了一个金盆,其他兄弟感到不平,互相揭发检举,于是闹到了官府。”吕大防等人说:“沂王去世不过几年,内宅不能和睦,竟然发展到愤怒争执的地步,实在令人叹息怜悯。”太皇太后说:“沂王生性吝啬,不知道教导约束子弟,只致力于聚敛钱财,积蓄收藏没有满足的时候,今天的愤怒争执难道不是由此引起的吗!而且多积聚货财,是使子孙不义啊,如果不是多藏财,必定不会导致这样。只要不积聚钱财,子孙自然懂得道义。”吕大防等人说:“确实如圣上教诲,古人所说的‘愚笨而多财,就会增加他的过错’,正是指这个啊。现在想令曹诱补任外职,不知可否?”太皇太后说:“可以。”
左谏议大夫郑雍担任御史中丞。
这一天,辅臣上奏说:“御史中丞及侍御史职位空缺。因为御史杨畏有言论,应当谨慎选择言官,担心近臣巧言令色,引荐他们的密友党羽。因此臣不敢进呈拟任人选。”太皇太后说:“只管说谁可以担任。”于是用郑雍来回答。太皇太后说:“正合太皇后的意思。此人议论事情斟酌适中,老成持重不妄为。”于是任用了他。(这是根据刘挚日记修入的。王岩叟《系年录》也相同。又记载:“赵君锡、贾易攻击苏辙违背圣意,郑雍跟随攻击他们,议论的人说:‘这是篡权的征兆。’后来果然如此。”)
左藏库使王惟纯担任梓夔路钤辖、管勾泸南沿边防安抚司公事,兼任泸州知州。(范祖禹云云,见闰月十八日记载。)
户部上奏说:“对于未获罪的犯人,按法律虽不允许告发捕捉,但按理应当召人告发捕捉的,允许酌情设立赏钱,不得超过五十贯,杖刑以下的不得超过三十贯。已经遇到恩赦但事情涉及财谷关键证据的,允许长官审量裁减。”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宋史新编》无此条目。)
又上奏说:“拖欠官物限期三十日,核查均摊没有欺诈弊端的,监催必须缴纳二分以上;不足的,以及满三十日的,其余按数额限期五日通知理欠司,按季度限期催缴。遇到赦免免除的,将赦免前应缴纳的数额催理后,只根据赦免后每日应缴纳的数额停止催缴,本州保明申报监司,本司查验属实,依此奏闻。如果五个季度限期满仍未缴足的,先估价缴纳财产,其次到请受。不足的,勒令保人限期三十日填纳。原来抵当的财产又不足的,虽然是赦免前的欠数,也暂且停止催理,依上文保明申报奏请免除,即核查均摊及通知理欠司。无故违反限期的,一日杖一百,五日加一等,罪行止于徒刑二年。所欠官物,仍根据原来应监催并通知理欠司的月日,按条限理、放官。其欠官物原来没有欺诈弊端,未曾监催而遇到赦免应免除的,保明申报尚书省。”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新编》删要记载:“户部上奏:‘请求设立拖欠官物者输还的日期限制,以及遇到赦免蠲除的条约。故意违反的,按日定罪,罪行止于徒刑二年。’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这一天,右丞苏辙请求补任外职,札子进呈完毕后,苏辙又当面请求,也不被允许。
壬寅日,户部上奏说:“请求依照旧例,在尚书厅设置都知杂司,主管原来所主管的事务,合用的人员只按条令在定额内选差均派。各曹知杂司的人员名额,除了均派外,人数依旧,负责承受本部官员的须索,以及掌管卯历宿直、比较功过、杂务等类,以及接收发放文字。仍令差派手分三人,四年一替,其转资等待遇依照三司旧例。”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宋史新编》删除此条。)
尚书省上奏说:“州役命令乡差的人,如果本等及次一等户空闲不满四年的,用助役钱雇佣有行止不曾犯徒刑的人充任。其助役人钱大约度算雇佣本州色役不足,就先在户狭须烦处雇佣,各依本役年限,等到满日,本州揭簿核查,有空闲年及人户,即行差派罢免。其人户空闲自及四年以上处,不在此限制。如果不因造簿编定及人户纠决劶升降等第,以就年限差雇的,委托监司巡检举劾。各州每年根据所纳助役钱,除留一分准备外,应该募支用有阙剩,委托提刑司通一路挪移应副。”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新录》稍删《旧录》,甚无意义,今纯用《旧录》。)
癸卯,召辅臣观谷于后苑。
右正言姚□为左正言,监察御史虞策为右正言。
诏左朝散郎、新知庐州贾易知宣州,知宣州、左朝奉郎、直龙图阁朱服知庐州。
前一日,御史杨畏、虞策上殿札子各二道,皆付三省。二人所论之事并同,其一言:闻贾易有大疏,言苏轼、苏辙数十事,寻罢丞杂,外不知其说,乞降易疏公行之。其一乃是前日进对者,皆言易除郡太优。畏之言曰:「臣始以易之除出于睿意,故不敢执论。今蒙宣谕,乃知执政以移易则动知州人多,须论之。」又曰:「蒙宣谕令进文字,又请罢知州给黄牒之法,并命以诰,所贵见功罪之实。」策之言曰:「臣见贾易之志刚很挟私,臣常坐观待其狂妄自败,故多不与臣言。今之所论,臣不与闻,于是进呈。」易遂改知宣州。
又论谏官阙,谕以虞策为正言,曰:「此人却平稳。」又谕宇文昌龄可为侍御史,同对曰:「诚是旧台官。然更容臣等契勘,别日进呈。」挚私谓:「策诚端良儒雅之士,进两省为宜。然观今日二章顿异,急自分解,以为非易之徒,有可疑者也。」
畏又言:「李之纯长厚,不可尹京,前在吏部差选人傅敏之管勾下御司,是不守法。」进呈讫,挚谓:「畏本为王氏学,事佛,元丰中为御史,改宗正寺丞,去梓州路提点刑狱,还为宫观。代归,篃谒要路自辨,数以为常,忤王、蔡。久之,为省郎。赵君锡荐以为属,三以母老辞。既得矣,君锡再言:『在台一二官皆有母。』远除之。始与贾易同论议,如言灾伤事,公议是之,一见事变,抵巇为安身计。昔朱光庭尝极论畏为人。嗟乎!君锡之罪于是大矣。」上竟用策及□,并为左、右正言。
大防、挚寻同入札子:「昌龄清修诚实,可副圣择。然是川人,与苏辙同乡里,连姻亲。昨日攻苏氏兄弟甚急,自罢丞杂,及轼出外任,人情方似定鼑。若忽以昌龄补台端,必又纷纷,上烦圣听。欲十八日面禀,缘是日同三省奏事,有所妨碍,故先具此奏知。」初对,即谕曰:「前所说欲补贾易名阙,不若且休。」即奏曰:「已除中丞。旧例,或丞杂互除,亦不阙事。昌龄候别日商量差遣。」
枢密院言:「中书省以知岷州康识前任知鄜州日,失入死罪,有诏特差替。按识久在熙河,见系本路钤辖、知岷州,今防秋是时。」诏识展二年磨勘,其差替谪命勿行。
甲辰,河北路转运司言:「一路等条有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太重者,如黄河诸埽修护堤道不得侵掘民田等罪,虽该德音降虑,并不原减。黄河堤岸不至危急,妄有勾集人夫,并科违制罪,不以赦降去官原减、原免。其虽该德音降虑并不原减、不以赦降去官原免之文,乞删去。」从之。
乙巳,中书舍人韩川为太皇太后贺辽主生辰使,皇城使、康州刺史訾虎副之。刑部侍郎彭汝砺为皇帝贺辽主生辰使,左藏库使曹谘副之。吏部郎中赵偁为太皇太后贺辽主正旦使,西京左藏库使王鉴副之。司农少卿程博文为皇帝贺辽主正旦使,左藏库副使康昺副之。其后虎辞不行,以西上合门副使宋球代之。(闰八月八日。)川辞不行,以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代之。(闰月十八。)安世辞,以中书舍人孙升代之。(闰月二十四日。)升辞,以户部侍郎韩宗道代之。(闰月二十三日。)汝砺辞,以鸿胪卿高遵惠代之。(闰月二十四日。)宗道又辞,乃复以命汝砺。(九月二十四日,汝砺为吏侍。)
御史中丞赵君锡言:「近蒙恩除吏部侍郎,寻奏乞降黜,奉诏不允,伏望除一外郡。」诏君锡为天章阁待制、知郑州。(姚□再论君锡与巩交私,令淮南漕司体量,乃闰八月二十八日。旧录云君锡缘此乞出,误也,出知郑州在前八月十八日矣。)
诏杭州管病坊僧人每三年医较千人以上,特赐紫衣及度牒一道。从苏轼请也。(新无。)
诏章惇复左正议大夫。前此惇坐苏州置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满岁当复,故有是诏。给事中朱光庭言:「惇凶悖很戾,
译癸卯日,皇帝召见辅政大臣,在后苑观赏谷物。
右正言姚某改任左正言,监察御史虞策改任右正言。
下诏任命左朝散郎、新任庐州知州贾易为宣州知州,宣州知州、左朝奉郎、直龙图阁朱服从任庐州知州。
前一天,御史杨畏、虞策各自上呈两道札子,都交付给三省。两人所议论的事情相同,其中一道说:听说贾易有长篇奏疏,列举苏轼、苏辙数十条罪状,不久贾易被罢免丞杂之职,外界不知其缘由,请求将贾易的奏疏公开颁布。另一道则是前日进殿应对时所说的,都说贾易改任郡守过于优厚。杨畏说:“臣起初认为贾易的任命出于圣意,所以不敢坚持议论。现在蒙受宣谕,才知道执政大臣认为如果调动贾易,则其他知州也会纷纷变动,必须加以议论。”又说:“蒙受宣谕让我进呈文字,又请求废除知州发给黄牒的制度,一并命令以诰命形式颁布,以彰显功罪的真实情况。”虞策说:“臣见贾易意志刚愎、挟带私心,臣常静观等待他狂妄自败,所以大多不与他交谈。现在所议论的事,臣没有参与,于是进呈。”贾易于是改任宣州知州。
又议论谏官空缺,皇帝以虞策为左正言,说:“这个人却平稳。”又告知宇文昌龄可以担任侍御史,一同应对的人说:“确实是旧日的台官。但请容许臣等核查,改日进呈。”章惇私下说:“虞策确实是端良儒雅之士,进入两省任职是合适的。但看今日这两道奏章突然不同,急忙自我辩解,声称不是贾易一党,有可疑之处。”
杨畏又说:“李之纯为人宽厚,不能担任京兆尹,之前在吏部差派选人傅敏之管理御司,是不守法度。”进呈完毕后,章惇说:“杨畏本是王氏学派,信奉佛教,元丰年间任御史,改任宗正寺丞,外放梓州路提点刑狱,回朝后任宫观官。代还归来,拜谒权贵自我辩解,屡次如此,忤逆王安石、蔡确。很久以后,任省郎。赵君锡推荐他做属官,他三次以母亲年老为由推辞。既然得到了任命,赵君锡再次说:‘在台的官员都有母亲。’将他远调。起初与贾易议论相同,如议论灾伤之事,公议认为正确,一见事变,钻营空子作为安身之计。从前朱光庭曾极力议论杨畏为人。唉!赵君锡的罪过在这里就大了。”皇帝最终任用虞策及姚某,分别担任左、右正言。
大防、章惇不久一同上呈札子:“宇文昌龄清修诚实,可以符合圣上的选择。但他是四川人,与苏辙同乡,且有姻亲关系。昨日攻击苏氏兄弟很急,自从罢免丞杂之职,以及苏轼出任外官,人心才似乎安定。如果突然让宇文昌龄补任台端,必定又会纷纷议论,烦扰圣听。想在十八日当面禀报,因为那天与三省一同奏事,有所妨碍,所以先上此奏知晓。”初次应对时,皇帝即告知:“先前所说想补任贾易的名额,不如暂且作罢。”于是上奏说:“已任命为中丞。旧例,有时丞杂互任,也不缺事。宇文昌龄等改日商量差遣。”
枢密院说:“中书省因知岷州康识在先前任鄜州知州时,错判死罪,有诏特旨改任。查康识长期在熙河路,现任本路钤辖、知岷州,现在正值防秋时节。”下诏康识展期两年磨勘,其改任谪命的命令不执行。
甲辰日,河北路转运司说:“一路等条中有不因去官赦降而原减太重的,如黄河诸埽修护堤道不得侵掘民田地等罪,虽该当德音降虑,都不原减。黄河堤岸不至危急,却妄自勾集人夫,并科以违制罪,不因赦降去官原减、原免。那些虽该当德音降虑却不原减、不因赦降去官原免的文字,请求删去。”听从了。
乙巳日,中书舍人韩川任太皇太后贺辽主生辰使,皇城使、康州刺吏訾虎为副使。刑部侍郎彭汝砺任皇帝贺辽主生辰使,左藏库使曹咨为副使。吏部郎中赵偁任太皇太后贺辽主正旦使,西京左臧库使王鉴为副使。司农少卿程博文任皇帝贺辽主正旦使,左臧库副使康昺为副使。后来訾虎推辞不去,以西上合门副使宋球代替他。(闰八月八日。)韩川推辞不去,以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代替他。(闰月十八日。)刘安世推辞,以中书舍人孙升代替他。(闰月二十四日。)孙升推辞,以户部侍郎韩宗道代替他。(闰月二十三日。)彭汝砺推辞,以鸿胪卿高遵惠代替他。(闰月二十四日。)韩宗道又推辞,于是再次任命彭汝砺。(九月二十四日,彭汝砺任吏部侍郎。)
御史中丞赵君锡说:“近日蒙受恩宠任命为吏部侍郎,随即上奏请求贬黜,奉诏不允,希望任命一个外郡。”下诏赵君锡为天章阁待制、知郑州。(姚明再议论赵君锡与巩交私,令淮南漕司体查,乃是闰八月二十八日。旧录说赵君锡因此请求外任,是错误的,出知郑州在前八月十八日。)
下诏杭州管理病坊的僧人每三年医治千人以上,特别赐予紫衣及度牒一道。这是听从苏轼的请求。(新录无此条。)
下诏章惇恢复左正议大夫。此前章惇因在苏州置田不法,降一级官,至此满一年应当恢复,所以有此诏。给事中朱光庭说:“章惇凶悖狠戾,
慢上不恭,交结奸臣,强市民田,奸邪贪污不法之人不当用常法□复。」诏章惇更候一期取旨。(更候一期,乃二十二日,今并旨。降一官,在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惇以四年五月丁忧,今除丧,故有此命也。七年八月十四日,当考。)
译对君主怠慢不敬,勾结奸臣,强行购买百姓田地,奸邪贪污不法之人不应当用常规法律来宽恕他。」下诏让章惇再等待一个期限听取圣旨。(再等待一个期限,是指二十二日,如今一并下达旨意。降一级官职,是在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章惇在四年五月因父母去世而守丧,如今丧期已满,所以有此任命。七年八月十四日,应当考证。)
户部言:「应副输助役钱人户典卖田土限五十顷止,限外田土所输役钱依免役旧法全输。未降赦前已过限者,非降赦后典卖田土者,即通旧过限田土,亦依免役旧法全输。荒田并坟地若恩赐者,不在此限。」从之。(政目云:「立限田法。」)
枢密院言:「鄜延路经略司奏:据顺宁寨将官刘安等申,西人髯耍毁坼安定堡地分内新移修增子、土门两堡。」诏范纯粹详究实状,相度一面施行,闻奏。(要考详究竟。)
戊申,礼部言:「内侍使臣界终,御厨官减二年磨勘。」从之。
己酉,诏复置解盐使,依诸路转运副使资序。(七月八日,范祖禹云云。)
右朝奉大夫王孝光为司农卿。左朝请郎、司农少卿程博文为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十八日,使辽。)
兵部言:「官员在任或在路亡殁,其送还人擅自回归及逃亡,罪轻者杖一百;系都辖职员、将校节级,并为首率觽者,各徒一年,并不省免。若犯在御札约束内,亦不以赦降原;不切部辖者,杖八十。每差送还亡殁之家,于券牒具此条制。」从之。(新无。)
提举修实录宰臣吕大防言:「乞令国史院官修进先朝□训,以备迩英阁进读。」从之。
诏今后押伴诸蕃使臣不许先次发遣,须候进奉人朝辞就路,却令押回。
诏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知溪洞新远州田洪佑长男思迁承父故官。
直龙图阁、知熙州范育加宝文阁待制再任。(再任,据政目。加职,据育谢表。新、旧录皆不书去。六月二十八日自熙州召权户部,七月十二日依旧知熙州。)
枢密院进呈内降指挥,皇太妃奏为亲戚忤端辅。先有旨,得承佃中牟县陂水地,永远为主,元数外地免纳利润。韩忠彦、王岩叟言:「有一顷水田地正数三十八顷【五】,剩数却七十余顷,事属太甚,于理未安。臣等商量,欲量出课利,不失陛下恩意。又依傍得朝廷自来法度,亦令此人久远稳便。」太皇太后甚以为然,乃令减半。初,忠彦便欲令依行,岩叟曰:「太侥幸,不可全依,须将上开陈少抑之。」忠彦曰:「三省不如此。前日批出,宋司婉请两坐废营与乳母作寿堂,昨日已进呈依讫。」岩叟曰:「岂可尤而效之,安知说透不从?」已而果纳。(二十二日事。)
庚戌,诸州吏额,除见管投名不支雇钱人已及八分以上,及自来有人愿充,并行募法日不支雇钱处,并不支给外,其余更不支钱外,将本州岛吏额十分为率,内投名人已及四分以上,支六分雇钱,不及四分,即全支。仍以本州岛今来合支雇钱都数,委当职官勾集吏人当面议定,将所主案分事务轻重,除系优轻不销支钱外,并为二等钱数支给。
沧州言:「按元佑敕,钱监及重役军人合配者,除沙门岛及远恶处依本条外,余并勒充本指挥下名。其不可存留者,即配别监及他处重役州司【六】。看详上条系以广南为轻,重役为重,遂不配行。今来重法地分,重役军人多是累曾作贼,却令徒伴聚在一处,易为结集,复行强盗。其告捕人为见依旧只在本营或别重役处,地里相去不远,往往惧其仇害,不敢告捕。欲令于上条『沙门岛』字下【七】,特行添入『广南』二字。」从之。
户部言:「按度支押令,木□至京交承未毕,其驿券听给三十日止。看详使臣押□竹木,一般令文止言木□,该载未尽,欲于令内删去『木』字。」(新无。)
又言:「今后川峡路官员、将校入纳到俸余职田钱,委所至路分依条支还外,一面关牒拘催元纳路分,将纳入钱依数买纳折兑拨还。」(新无。)
又言:「按元佑差役敕,单丁或女户如人丁添进,合输色役者,若经输钱二年以上,与免差役一次。缘其间却有户窄差使频并去处,今欲于本条下差人注文『户窄空闲不及二年处,即免一年』。」并从之。
辛亥,三省言:「翰林学士范百禄等奏,景佑三年因崇政殿说书贾昌朝奏请诏修迩英、延义二阁记注。今陛下向学稽古,间
译户部上奏说:“应当缴纳助役钱的人户,典卖田土以五十顷为限,超过限额的田土所缴纳的役钱,依照免役旧法全额缴纳。在赦令颁布之前已经超出限额的,以及在赦令颁布之后典卖田土的,连同以往超出限额的田土,也都依照免役旧法全额缴纳。荒田和坟地,如果是恩赐的,不在这个限额之内。”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政目》记载:“确立限额田法。”)
枢密院上奏说:“鄜延路经略司奏报:根据顺宁寨将官刘安等人申报,西夏人髯耍毁坏拆除了安定堡地区内新迁移修筑增建的子城、土门两座堡寨。”皇帝下诏让范纯粹详细查究实际情况,斟酌情况自行处理,然后上报。(需要考证详细究竟。)
戊申日,礼部上奏说:“内侍使臣任期届满,御厨官员减少两年磨勘(考核升迁)的时间。”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己酉日,皇帝下诏恢复设置解盐使,依照各路转运副使的资历等级。
右朝奉大夫王孝光担任司农卿。左朝请郎、司农少卿程博文明任荆湖南路转运副使。
兵部上奏说:“官员在任上或在途中死亡,其送还遗体的人擅自回归或逃亡,罪行较轻的杖打一百;如果是都辖职员、将校节级,以及为首率领众人的,各判处徒刑一年,并且不予赦免。如果犯罪发生在皇帝手诏约束的范围内,也不因赦令而宽恕;如果不属于直接管辖的,杖打八十。每次派遣人员送还死亡官员的家属,要在凭证文书中写明这一条规定。”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提举修实录的宰相吕大防上奏说:“请求命令国史院官员编修进呈先朝的训诫,以备迩英阁进读。”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皇帝下诏,今后押伴各蕃使臣不允许先期发遣,必须等待进奉人朝辞别上路后,才命令押送返回。
皇帝下诏,已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溪洞新远州知州田洪佑的长子思迁,继承父亲已故的官职。
直龙图阁、熙州知州范育加授宝文阁待制并留任原职。
枢密院进呈内降的指挥,皇太妃上奏为亲戚忤逆端辅的事。先前已有旨意,允许承佃中牟县的陂水地,永远作为私有,原数额以外的土地免除缴纳利润。韩忠彦、王岩叟说:“有一顷水田,正数三十八顷,剩余数额却有七十多顷,事情太过分,于理不安。我们商量,打算酌情征收课利,不违背陛下的恩意。又依照朝廷历来法度,也让此人长远安稳。”太皇太后非常认为正确,于是命令减半征收。起初,韩忠彦就想让依此执行,王岩叟说:“太侥幸了,不能完全依从,必须向上陈述稍微抑制一下。”韩忠彦说:“三省不这样。前几天批出的,宋司婉请求将两座废营给乳母作寿堂,昨天已经进呈依从了。”王岩叟说:“怎么能因为别人有错就效仿他,怎么知道说透了陛下不从?”后来果然采纳了。(二十二日的事。)
庚戌日,各州的吏员名额,除了现管投名不支给雇钱的人已达到八分以上,以及向来有人愿意充当,并行募法日不支给雇钱的地方,都不支给外,其余不再支给钱外,将本州吏员名额以十分为率,其中投名人已达到四分以上,支给六分雇钱,不及四分,就全额支给。仍然以本州现在应支雇钱的总数,委托当职官员召集吏员当面议定,将所主管案分事务的轻重,除了属于优轻不需支给钱的以外,都分为两等钱数支给。
沧州上奏说:“查考元佑敕令,钱监及重役军人应配者,除沙门岛及偏远恶劣地方依照本条外,其余都勒令充当本指挥下的名籍。那些不可存留的,就配往别监及其他重役州司。查考上述条令是以广南为轻,重役为重,于是没有配往。现在重法地区,重役军人多是屡次作贼的,却让他们徒伴聚集在一处,容易结集,再次进行强盗。那些告捕的人因为看到依旧只在本营或别处重役地方,地里相距不远,往往惧怕他们的仇害,不敢告捕。请求在上述条令‘沙门岛’二字下,特别添入‘广南’二字。”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户部上奏说:“查考度支押令,木料运至京城交接未完成,其驿券允许支给三十日止。查考使臣押送竹木,一般令文只说木料,记载未尽,请求在令文中删去‘木’字。”
又上奏说:“今后川峡路官员、将校入纳到的俸余职田钱,委托所到路分依照条令支还外,一面发函催促原纳路分,将纳入的钱依照数额买纳折兑拨还。”
又上奏说:“查考元佑差役敕令,单丁或女户如果人丁增添,应输色役者,如果已经缴纳钱二年以上,免除差役一次。因为其间却有户窄差使频繁的地方,现在请求在本条下差人注文‘户窄空闲不及二年处,即免一年’。”都听从了这一建议。
辛亥日,三省上奏说:“翰林学士范百禄等上奏,景佑三年因崇政殿说书贾昌早上奏请求诏修迩英、延义二阁记注。现在陛下向学稽古,间
日一御经筵,虽史官在前,言动必记,然讲读之事,未有专一纂录。欲乞复修迩英阁记注,如仁宗朝故事。」从之,仍令讲读、记注官同共编修。
译每天一次临幸经筵,虽然史官在旁,言谈举止必定记录,然而讲读之事,却没有专门编纂记录。请求恢复修撰迩英阁记注,如同仁宗朝的先例。”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并命令讲读官和记注官共同编修。
又言:「责授英州别驾、新州安置蔡确母明氏状,乞元佑四年明堂赦文及吕惠卿移宣州安置二年例,与量移确一内地。按条,前任执政官罢执政官后,因事责降散官者,令刑部检举。又刑部令应检兵人理期数,准法,散官及安置之类,以三期诏开封府告示。」
初,两宫幸李端愿宅临奠,既还,蔡确母明氏自□车中呼:「太皇万岁,臣妾有表。」卫士取而去。是月丁酉也。翼日,执政聚都堂,吕大防问刘挚曰:「蔡母章出未?」曰:「未见。」王岩叟曰:「前来闻已有三期指挥,是否?」挚曰:「刑部法当三期。旧在中书日一年一检举,后归刑部,用刑部法。」久之,章竟不出。
是日,三省进呈明氏马前状,太皇太后宣谕曰:「蔡确不为渠吟诗谤讟,只为此人于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确当便死。此事公辈亦须与留意。」挚曰:「只为见吕惠卿二年量移,便来攀。」苏辙曰:「惠卿移时,未有刑部三年之法。」太皇太后曰:「更说甚法?」大防曰:「乞令开封府发遣。」从之。既而挚语大防:「发遣太甚。」大防遂作小帖附录黄奏知云:「早来帘前议,欲令开封府发遣,恐致喧渎,且令告示。」诏可。给事中朱光庭封还录黄,言:「确罪恶比于四凶,既窜,岂有放还之理,乃以刑部当法【八】豫先告示,理极不可。」遂寝前诏。已而执政又聚都堂议【九】,欲用光庭论驳告示。挚曰:「告示何者再三迟疑?」傅尧俞曰:「告示不行。」大防又曰:「适已奏知。」挚曰:「难为坐圣旨告示,只本房告示。」遂令刑房批帖子告示,更不复坐圣旨。既,不复降录黄过门下,给事中虽欲再论列,不可得矣。乃奏知只令本房告示。(五月二日,确母进状。蔡确母诉事,已用王岩叟系年录删修。刘挚日记尤详,今附注此。挚日记云:「四月四日,蔡新州之母明氏投诉,乞放确归田里,云已有此奏状,时未下也。晚下省,明氏并一男,其孙洸也,抱马首哀诉。谕以候见奏状议。十五日,明氏再诉,遣其孙洸赍状至,不称封号,止曰『明氏』。二十五日早,明氏篃诣三省、密院,告诉于漏舍。五月二十前,明氏四状送刑部,依条告示。旧法,执政降责,中书一儙检举。新制,并归刑部格,散官三儙也。确以前年六月南迁。又六月六日,明氏再状:若不许归田里,只乞依吕惠卿例,量移近里聚听处出头。二十一日,明氏再状,抱马首号诉。又七月二十四日,都堂晚集,明氏与其孙再出头陈状。又八月二十四日,延和日参奏事,蔡新州之母明氏状申三省,乞移确近地。昨初十日,太皇驾前曾投奏状,乞敷奏施行。谕曰:『宫中常说与官家,此人奸邪深险,久远官家奈何不得,于社稷不便。昨来因他作诗行遣,本非谓诗也。今来于法如何?』对以于法至明年秋方成三期,合检举。只为状内攀吕惠卿是二年量移,时未有三期法故也。谕曰:『不得比惠卿,便是三期满,亦岂可用常法移也。此人直是不可放回。相公懑常宜防此人,久远为害不少。』左揆曰:『实如圣谕,但其母子在京甚有教之者,搅扰朝廷。』谕曰:『只为他朋党多。』左揆曰:『欲令开封发遣出京。』可之。退,而璧条送开封告示,仍奏知若便发遣恐必致喧渎,且行告示。」)
户部言:「应江、湖、浙、淮六路沿流州县巡检催纲,据本司官如一任内捕到博易粜粮纲斛斗公事,将透漏不觉察折除外,获徒罪三次以上,或杖罪六次以上,即发运司保明申奏,与减一年磨勘。若有透漏不觉察,将捕到件数比折外,通计赦前如有火数,展一年磨勘。」从之。(新无。)
壬子,右正言姚□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臣窃闻朝奉郎王巩昨任扬州通判日,有本州岛人吏马守珍,巩常令勾当事,委为心腹。后来巩踰违发觉,已体量施行,而巩不畏公议,妄经朝廷辨诉,再下本路体量,为提刑林积虚称,不显实迹。中外公议喧腾,朝廷又再降指挥,下本路体量。其时巩却令御史中丞赵君
译又说:“关于责授英州别驾、安置在新州的蔡确之母明氏所上的状子,请求依据元祐四年明堂大赦的赦文,以及吕惠卿移置宣州安置两年的先例,酌情将蔡确移往内地。查考条例,前任执政官罢免后,因事被责降为散官的,应由刑部检举。又据刑部令,应当检举兵人理算期数,依照法律,散官及安置之类,满三期后诏令开封府告示。”
起初,两宫太后亲临李端愿宅第吊唁,返回时,蔡确之母明氏从车中呼喊:“太皇太后万岁,臣妾有表章。”卫士取走表章离去。这天是丁酉日。第二天,执政大臣聚集在都堂,吕大防问刘挚:“蔡确母亲的章表出来了吗?”刘挚说:“没见到。”王岩叟说:“先前听说已有满三期的指令,是否如此?”刘挚说:“按刑部法规应当满三期。以前在中书省时是一年检举一次,后来归并到刑部,就采用刑部的法规。”过了很久,章表终究没有出来。
这天,三省进呈明氏在马前所上的状子,太皇太后宣谕说:“蔡确不是因为吟诗诽谤,只是因为这个人对社稷不利。如果社稷有福,蔡确应当立刻死去。这件事你们也必须留意。”刘挚说:“只是因为看到吕惠卿两年就量移,便来攀附。”苏辙说:“吕惠卿移置时,还没有刑部三年的法规。”太皇太后说:“还说什么法规?”吕大防说:“请求令开封府发遣。”太后同意。随后刘挚对吕大防说:“发遣太过严厉。”吕大防于是作小帖附在录黄上奏知说:“早晨在帘前商议,想令开封府发遣,恐怕导致喧扰渎乱,暂且令告示。”诏令批准。给事中朱光庭封还录黄,说:“蔡确罪恶比肩四凶,既然已流放,哪有放还的道理,却以刑部当值法规预先告示,情理极不通。”于是搁置了前诏。随后执政大臣又在都堂商议,想采纳朱光庭的论驳进行告示。刘挚说:“告示为何再三迟疑?”傅尧俞说:“告示不行。”吕大防又说:“刚才已奏知。”刘挚说:“难以坐圣旨告示,只由本房告示。”于是令刑房批帖子告示,不再坐圣旨。此后,不再降录黄过门下省,给事中虽然想再次论列,也无法做到了。于是奏知只令本房告示。(五月二日,蔡确母进状。蔡确母诉事,已采用王岩叟系年录删修。刘挚日记尤为详细,今附注于此。刘挚日记说:“四月四日,蔡确新州之母明氏投诉,请求放蔡确归田里,说已有此奏状,当时尚未下达。晚上到省,明氏带着一名男子,即其孙蔡洸,抱着马首哀诉。告知等待见到奏状再议。十五日,明氏再次投诉,派其孙蔡洸携带状子来,不称封号,只称‘明氏’。二十五日早晨,明氏亲自到三省、密院,在漏舍告诉。五月二十日前,明氏四份状子送交刑部,依条告示。旧法,执政官降责,中书省每儙检举。新制,都归并到刑部格,散官每三儙也。蔡确于前年六月南迁。又六月六日,明氏再次上状:如果不许归田里,只请求依吕惠卿例,量移到近里聚听处出头。二十一日,明氏再次上状,抱马首号诉。又七月二十四日晚,都堂集会,明氏与其孙再次出头陈状。又八月二十四日,延和殿日参奏事,蔡确新州之母明氏状申三省,请求移蔡确到近地。此前初十日,曾在太皇驾前投奏状,请求敷奏施行。谕曰:‘宫中常对官家说,此人奸邪深险,长久以来官家奈何不得,对社稷不便。此前因他作诗行遣,本意并非针对诗。现在按法如何?’回答说按法到明年秋才满三期,合当检举。只是因为状内攀附吕惠卿是两年量移,当时还没有三期法故也。谕曰:‘不得与吕惠卿相比,即使是三期满,又岂能用常法移置?此人直是不可放回。相公们常宜防备此人,长久为害不少。’左揆说:‘确实如圣谕,但其母子在京很有教唆者,搅扰朝廷。’谕曰:‘只因他朋党多。’左揆说:‘想令开封发遣出京。’太后同意。退下后,而璧条送开封告示,仍奏知如果便发遣恐怕必致喧渎,暂且行告示。’)
户部说:“关于江、湖、浙、淮六路沿流州县的巡检催纲,据本司官员如一任内捕到博易粜粮纲斛斗的公事,将透漏不觉察的折除外,获徒罪三次以上,或杖罪六次以上的,即由发运司保明申奏,给予减一年磨勘。如果有透漏不觉察,将捕到的件数比折外,通计赦前如有火数的,展一年磨勘。”同意。(新无。)
壬子日,右正言姚□说:(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臣私下听说朝奉郎王巩以前任扬州通判时,有本州吏人马守珍,王巩常令其勾当公事,委为心腹。后来王巩逾违发觉,已体量施行,而王巩不畏公议,妄经朝廷辨诉,再次下本路体量,为提刑林积虚称,未显实迹。中外公议喧腾,朝廷又再次降指挥,下本路体量。那时王巩却令御史中丞赵君”
锡以踏逐为名,收马守珍充御史台人吏。其马守珍才得收系姓名在御史台,便请假往扬州为巩计会踰违公事,诱嘱从前一行干连人,令赴官陈首,称巩在任日并无踰违事迹【一○】。近闻本路官司昨因体量王巩事,亦曾见得马守珍一行因依。今来除巩已据本路体量到踰违事,委是分明,其马守珍即未曾勾勘。臣窃以御史台者,朝廷纪纲根本,纠正官邪之地,而君锡身居侍从,任中执法,以弹劾为职,不思正心奉上,而敢与王巩交结,通为奸弊,潜结内外,以欺负朝廷。况陛下圣明,以至公御天下,臣每闻德音,常欲臣下无私。而君锡执法之臣,乃与巩交结,可谓上负陛下任使。且朝廷公事贵要是非明白,若容小人如此上下相蒙,肆为侥幸,而不加惩创,何以赏罚善恶,使百官不敢为私?伏乞特降指挥,下淮东提刑司所在勾追马守珍等根勘,依公尽理,取见情实,未得断遣,奏取朝廷指挥。」
译以“踏逐”为名,将马守珍收捕,充任御史台吏员。那马守珍才刚被收押,姓名登记在御史台,便请假前往扬州,为巩计会违背公事之事做安排,引诱嘱咐从前涉案的一干人等,让他们到官府自首,声称巩计会在任职期间并无违背法纪的事迹【一○】。近来听说本路官府昨天因审查王巩之事,也曾发现马守珍一伙人的依从附和。如今既然已根据本路审查所得,确认巩计会有违背法纪之事,证据确凿分明,而马守珍却未曾受到审讯。臣私下认为,御史台是朝廷法纪的根本,是纠正官员邪恶的地方,而君锡身居侍从之位,担任执法之职,以弹劾为职责,不思端正心志、奉承皇上,却敢与王巩勾结,共同进行奸邪弊政,暗中勾结内外,以此欺瞒朝廷。况且陛下圣明,以至公之心治理天下,臣每听闻圣上的教诲,常希望臣下没有私心。而君锡作为执法之臣,竟与巩计会勾结,可以说是辜负了陛下对他的任用。而且朝廷公事贵在是非分明,如果容许小人如此上下互相蒙蔽,肆意侥幸,而不加以惩处,如何能奖善罚恶,使百官不敢徇私?恳请特别下达指令,交由淮东提刑司所在之地勾追马守珍等人进行审讯,依照公道彻底查究,查明真实情况,在未判决之前,先奏报朝廷听取指令。」
贴黄:「马守珍虽则一吏人,乃敢计会中外,欲变乱朝廷公事,其情不轻。显见赵君锡、王巩相为私欺公朝,有坏纪纲。伏乞早赐施行。」
又贴黄:「臣窃闻朝廷每有指挥下外路勘问公事,或只节略大指。窃恐外路官司不见本末,不肯尽情实根勘。今来如蒙朝廷施行,伏乞详备行下。」(闰八月二十八日,实录始载□言及诏淮南运司根治。今依月日全录□章于此。)
癸丑,诏:「今后勾当皇城司官,除入内省都知押班任满许取旨再任外,余非特旨再任,依元条。」
诏:「鄜延路都监兼本路第六将、皇城使李仪,副将、东作坊副使许兴故违诏旨,及不遵帅司节制,乘夜出兵入界,与夏贼战殁,更不推恩赠官,亦不给赙。余准备将领及部队将第降官展年,仍令陕西、河东逐路帅司告谕诸将。」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兰州沿边安抚司申,有西界水贼数十人浮渡过河,射伤伏路人,寻斗敌,生擒九人。」诏令经略司将所获差人押赴鄜延路经略司,令保安军移牒宥州,及差人送至界首交割讫奏。
诏延福宫使、降授宣州观察使、提举明道宫李宪为右武卫上将军致仕,从其请也。中书舍人孙升言:「宪方在罪责,乃加恩礼,使之致仕自便。臣恐开此一端,今后罪流窜之人,皆以疾请致仕,则是王法不行于有罪,将何以为国?」遂寝前诏。(升言在二十八日,今并书。)
刑部言:「见任官廨宇非在乡村,及公使库不得下乡村,唯许买供己薪炭饮食之物,及在任官员抑勒行人出本县界收买。或旋令织造匹帛各已供应者准此。其非本行因卖物旋令认定行者杖一百。」并从之。
是日,三省、枢密院奏事,苏辙言:「兰州近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余人。边臣贪功生事,不足示威,徒败乃事耳。乞行诘问,或戒约。」王岩叟曰:「贼兵在境,若不远探,何由得知?苟失机宜,岂不误事!」吕大防曰:「今以李仪、许兴无故入界,致陷没,更不推恩,篃告诸路,亦足以示戒约也。」枢密院先下复上。逢大防及刘挚谓韩忠彦曰:「已得旨令戒约。」岩叟复奏,因进曰:「戒约之事,更乞陛下体察有未便处。」太皇太后曰:「适三省要戒约。」岩叟曰:「所见偏,所奏未尽理。自来朝廷常指挥令明远斥候,又却不得差人深探,如此乃是不会事。」又曰:「贼兵在境上,若失机宜,奈何?」太皇太后曰:「如此则难责彼也。」岩叟曰:「边臣全赖朝廷主张。」忠彦曰:「若生事亦不便。」既罢戒约,苏辙他日又言:「兰州近以防护打草为名,杀西界六七人,生擒九人,已令送还九人,此甚善。边臣冒昧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可遂行戒约。」大防不欲曰:「李仪、许兴等深入陷殁,已责一行人,足以为戒约矣。」辙曰:「李仪等深入,以败事被责。兰州深入有功,若不戒约,将谓朝廷怒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太皇太后曰:「然。」乃行戒约。(此段合苏辙遣老传、王岩叟系年录编修。其月日今用岩叟所录,参考前后,皆无抵牾也。)
甲寅,宰相吕大防言:「近讲筵官奏乞修迩英记注,如仁宗朝故事,已有旨施行。今史院有迩英、延义二阁记注十余卷,具载仁宗与讲读官议论。尝讲诗至『谁能烹鱼,溉之釜鬵』,仁宗谓丁度曰:『老子云:「治天下者,若烹小鲜。」正谓此也。学记曰:「知类通达,谓之大成。」』仁宗可谓善推其类矣。臣尝进仁宗圣学事迹有未备者,欲写二阁记注一本进入,以备圣览。」上可之。其后,诏国史院修写两本进入,别写一本送资善堂。
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曰:「秋气已凉,陛下闲燕之中,足以留意经史。舜鸡鸣而起,大禹惜寸阴,愿以舜、禹为法。」上曰:「朕在禁中,尝观书不废也。」上问岩叟从谁学,对曰:「从河东宁智先生学,其人经明行修。后随仕四方,无常师,有一善则从之。」上云:「如此则师多。」上问:「因甚识韩琦?」对曰:「因随侍闲居北门,始
译贴黄:“马守珍虽然只是一个吏员,却敢勾结内外,想要扰乱朝廷的公事,其情节并不轻浅。明显可见赵君锡、王巩互相勾结,欺瞒朝廷,败坏法纪。恳请陛下早日批准施行。”
又贴黄:“臣私下听说,朝廷每次有命令下发到外地去查问公事,往往只简略地指出大意。臣担心外地的官府看不到事情的原委,不肯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如今如果蒙朝廷批准施行,恳请详细完备地下达命令。”(闰八月二十八日,实录开始记载□的言论以及诏令淮南转运司彻底查办。现在依照日期完整记录□的奏章于此。)
癸丑日,下诏:“今后担任皇城司职务的官员,除了入内省都知、押班任期届满允许请示皇帝再任职外,其余没有特别旨意不得再任职,依照原来的条例执行。”
下诏:“鄜延路都监兼本路第六将、皇城李仪,副将、东作坊副使许兴,公然违抗诏令,且不听从帅司的节制,趁着夜晚出兵进入西夏境内,与西夏贼兵交战阵亡,不再给予恩赏赠官,也不给予抚恤金。其余准备将领及部队将领降职并延长任期,仍命令陕西、河东各路帅司告知告诫各位将领。”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上奏:“兰州沿边安抚司申报,有西夏边境的水贼数十人渡河,射伤了埋伏的宋军士兵,随即发生战斗,活捉了九人。”下诏命令经略司将所抓获的人差人押送到鄜延路经略司,让保安军发公文给宥州,并差人送到边界交接完毕后上奏。
下诏任命延福宫使、降授宣州观察使、提领明道宫的李宪为右武卫上将军退休,是顺从他的请求。中书舍人孙升上言:“李宪正处在受罪责罚之中,却给予恩礼,让他退休自便。臣担心开了这个头,今后那些被流放的人,都会以生病为由请求退休,那么王法就不能施行于有罪之人,国家将依靠什么来治理?”于是停止了之前的诏令。(孙升的言论在二十八日,现在一并记录。)
刑部上言:“现任官员的官署不在乡村,以及公使库不得设在乡村,只允许购买供自己使用的薪柴、炭火、饮食之物,以及在任官员强迫行人出本县境购买。或者临时命令织造匹帛,各已供应的按此处理。那些不是本行当,因为卖东西而临时命令认定行商的,杖打一百。”都听从了。
这天,三省、枢密院奏事,苏辙说:“兰州最近以远距离侦察为名,深入西夏境内,杀了十余人。边境大臣贪图功劳制造事端,不足以显示威严,只是败坏事情罢了。请求进行责问,或者加以告诫约束。”王岩叟说:“贼兵在边境,如果不远距离侦察,怎么能够知道情况?如果失去时机,难道不会误事吗!”吕大防说:“现在因为李仪、许兴无故进入边界,导致陷没阵亡,不再给予恩赏,并告知各路,也足以起到告诫约束的作用了。”枢密院先前下达后又重新上奏。逢吕大防及刘挚对韩忠彦说:“已经得到旨意命令告诫约束。”王岩叟再次上奏,于是进言说:“关于告诫约束的事,恳请陛下体察是否有不便之处。”太皇太后说:“刚才三省要求告诫约束。”王岩叟说:“他们的看法片面,所奏的内容未尽合理。历来朝廷常命令明确远处的斥候,却又不得派人深入侦察,这样就是不懂事理。”又说:“贼兵在边境上,如果失去时机,怎么办?”太皇太后说:“这样就难以责备他们了。”王岩叟说:“边境大臣全靠朝廷做主。”韩忠彦说:“如果制造事端也不方便。”既然停止了告诫约束,苏辙改天又说:“兰州最近以防护打草为名,杀了西夏边境六七人,活捉九人,已经命令送还九人,这很好。边境大臣冒失取得小胜,不顾大局,极其有害,可以随即实行告诫约束。”吕大防不愿意,说:“李仪、许兴等人深入陷没阵亡,已经责罚了一行人,足以作为告诫约束了。”苏辙说:“李仪等人深入,因为败事被责罚。兰州深入有功,如果不告诫约束,将会认为朝廷愤怒于他们败事,而喜悦于他们得功。”太皇太后说:“是的。”于是实行了告诫约束。(这段合并苏辙遣老传、王岩叟系年录编纂。其日期现在采用王岩叟所录,参考前后,都没有矛盾。)
甲寅日,宰相吕大防上言:“近来讲筵官上奏请求修撰迩英记注,如同仁宗朝的先例,已有旨意施行。现在史院有迩英、延义两阁的记注十余卷,详细记载了仁宗与讲读官的议论。曾经讲《诗经》到‘谁能烹鱼,溉之釜鬵’,仁宗对丁度说:‘老子说:治理天下的人,就像烹煮小鱼。’正是说的这个意思。《学记》说:‘知道类别通达,称为大成。’仁宗可以说是善于推演类比了。臣曾经进献仁宗圣学事迹中有未完备的地方,想要抄写两阁记注一本进呈,以备圣上阅览。”皇上批准了。后来,下诏国史院修写两本进呈,另外抄写一本送资善堂。
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说:“秋气已经凉爽,陛下在闲暇安逸之中,足以留意经史。舜鸡鸣就起来,大禹珍惜寸阴,希望以舜、禹为榜样。”皇上说:“我在宫中,曾经观书不废。”皇上问王岩叟跟随谁学习,回答说:“跟随河东宁智先生学习,那个人精通经义品行修养。后来随仕四方,没有固定的老师,有一善就跟随他。”皇上说:“这样则老师多。”皇上问:“因为什么认识韩琦?”回答说:“因为随侍闲居北门,开始……”
识之,遂荐辟学官,又辟幕府,又随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臣知琦为详,琦亦知臣颇厚,尝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宠,后不畏死,左右无所避,中间惟有诚意而已。臣佩以终身。」上称叹久之。
译我认识他,于是推荐他担任学官,又征召他入幕府,又跟随他住在相州三年,直到他下葬才离开。我了解琦很详细,琦了解我也很深厚,曾经教导我侍奉君主的方法:事前不希求宠幸,事后不畏惧死亡,对左右的人无所回避,中间只有诚意罢了。我终身铭记这些话。」皇上称赞感叹了很久。
又尝因对论取士,上曰:「取士如何?」对曰:「天下非无材,取之不远,采之不博耳,所迁所擢止于已用者数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搢绅有沉滞之叹。且如天下郡守、县令最为亲民,最可以见治状,每岁使本道监司举一二性行端良、治状优异者,朝廷召而用之,则人思自奋,国无滞材,公道通矣。」上曰:「甚善。」上问:「治道何先?」对曰:「在上下之情交通而无壅蔽之患【一一】,则治道自行。上下之情所以通,由举仁者而用之。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一二】,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恩意推而达于下,民有疾苦告而达其上,不以一身自便为心。不仁者不然,坐视人之疾苦而不以告于上,君有惠泽万物之心而不推而广之于下。人主虽欲成治道,不可得也。」又言:「法度虽严,纲纪虽具,中间若有情不交,亦无益也。」上曰:「安知仁人而举之?」对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刚毅木讷近仁。」上颔之。(此据朝论增入。)
详定编修合门仪制所言:「按旧制,车驾行幸,文臣待制以上并随驾。昨自官制后来上,以旧日两制即令随从。看详典故,两省、常侍、给舍、谏议、正系供奉及备顾问文官,理当随从。今欲乞将上件官于新仪内修入随驾。」从之。
乙卯,诏泾原路第十将、西染院使李浦,副将、如京副使张蕴,各特降两官冲替。权同副将王秘持丧三年,磨勘差替。以怀远寨监押、供奉官李逊与西贼斗敌被围,而浦等观望不救及供报诞妄也。李逊特迁合门祗候,充第十副将,以率先见贼尽死战也。
知镇戎军、东上合门使、吉州防御使苗履赐银绢百匹两,仍降赦书奖谕。余寨主巡检供报不实,探报稽缓者,各展磨勘、罚金有差。
监察御史虞策言:「两浙灾伤州县收米多为贩夫、公吏相结冒籴,次及强壮之人。其饥羸者转受困饿,或被蹂躏死伤。乞下本路监司觉察。」诏转运、提刑司提举分布诸处赈粜,务要实惠饥民。内兴贩及强壮者,不得一例粜散。如官吏措置乖方,及公人用情,并令依法。(此事当考。)
三省言:「诸路户口财用,虽月部每年考会总数,即未有比较进呈之法,复不知民力登耗,财用足否。今立定式令,诸州每年供具以次年正月申转运司,本司以正月上户部,本部候到,于半月内上尚书省类聚进呈。违者杖一百。」从之。
注 释
【一】至今分拨未粮本句难解,疑有脱误。
【二】执政官摄司徒「摄」字原脱,据通考卷二五六帝系考补。
【三】武臣正任刺史以上「臣」原作「士」,「任」原作「使」,据同上书改。
【四】若不因造簿编定及人户纠决劶有升降等第「劶」原作「取」,据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三五改。
【五】有一顷水田地正数三十八顷据文义,疑上「顷」字为「处」之误。
【六】即配别监及他处重役州司「即」原作「既」,据宋会要刑法四之三改。
【七】欲令于上条沙门岛字下「下」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八】刑部当法「当」字在此费解,疑为「常」之误。
【九】已而执政又聚都堂议「而」原作「有」,据文义改。
【一○】称巩在任日并无踰违事迹「日」原作「已」,据文义改。
【一一】在上下之情交通而无壅蔽之患「上」原作「天」,据下文及宋史全文卷一三下改。
【一二】上不忍欺其君「其」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五
卷四百六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六年闰八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五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六年(辛未,1091)
全 文
闰八月庚申,知杭州林希言:「太湖积水未退,为苏、湖大患。乞专委监司躬诣濒海泄水处,相度开决,庶使积水渐退,民田复出,流移归业。」诏左朝奉郎邵光与本路监司同导积水。
辛酉,刑部言:「强盗发,而所临
译又曾借对答议论选拔人才,皇上说:“选拔人才应当怎样?”回答说:“天下并非没有人才,只是选拔的范围不广,搜罗得不全面罢了,所升迁提拔的仅限于已经任用的几个人而已。所以朝廷有缺乏人才的忧患,士大夫有沉沦滞塞的叹息。况且如天下郡守、县令最为亲近百姓,最能看出治理的政绩,每年让本道监司推举一两个品行端正善良、政绩优异的人,朝廷召见任用他们,那么人们就会思进取奋,国家就没有被埋没的人才,公道就通达了。”皇上说:“很好。”皇上问:“治理国家之道什么最优先?”回答说:“在于上下之情沟通而没有壅塞蒙蔽的祸患,那么治理之道自然施行。上下之情之所以能沟通,是因为推举仁爱的人而任用他们。仁爱的人之心,对上不忍欺骗君主,对下不忍欺骗百姓。所以君主有恩惠之意能推及并通达于下,百姓有疾苦能告知并通达于上,不以身体的便利为心。不仁爱的人不是这样,坐着看别人的疾苦而不向上报告,君主有惠及万物的心意却不推广并施之于下。人主虽然想成就治理之道,也是不可能的。”又说:“法度虽然严厉,纲纪虽然完备,中间如果有情意不交通,也没有益处。”皇上说:“怎么知道是仁爱的人而推举他?”回答说:“花言巧语、面貌伪善的人很少有仁德,刚强坚毅、质朴迟钝的人接近仁德。”皇上点头表示赞同。(此据《朝论》增入。)
详定编修合门仪制司上言:“按照旧制,皇帝出行,文臣待制以上都随驾。自从官制改革以来,将旧日的两制官员命令随从。查看典故,两省、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正系供奉及备顾问的文官,按理应当随从。现在请求将上述官员在新仪制中编入随驾。”听从了。
乙卯,下诏泾原路第十将、西染院使李蒲,副将、如京副使张蕴,各自特别降两官冲替。权同副将王秘守丧三年,磨勘差替。因为怀远寨监押、供奉官李逊与西夏贼兵交战被围,而李蒲等人观望不救以及供报虚妄。李逊特别升迁为合门祗候,充任第十副将,因为他率先见到贼兵尽力死战。
知镇戎军、东上合门使、吉州防禦使苗履赐银绢百匹两,仍然降赦书奖赏慰谕。其余寨主巡检供报不实,探报迟缓的,各自展期磨勘、罚金有差别。
监察御史虞策上言:“两浙灾伤州县收米多为商贩、公吏相勾结冒领,其次轮到强壮之人。那些饥弱的人反而遭受困饿,或被践踏死伤。请求下诏本路监司觉察。”下诏转运、提刑司提举分布各处赈粜,务必要实惠饥民。其中兴贩及强壮者,不得一律粜散。如果官吏措置乖方,以及公人用情,都令依法。(此事当考。)
三省上言:“诸路户口财用,虽然月部每年考会总数,即没有比较进呈之法,又不知道民力增减,财用是否充足。现在立定式令,诸州每年供具以次年月申转运司,本司以正月上户部,户部等到,于半月内上尚书省类聚进呈。违犯者杖一百。”听从了。
注释
【一】至今分拨未粮本句难解,疑似有脱误。
【二】执政官摄司徒“摄”字原脱,据《通考》卷二五六帝系考补。
【三】武臣正任刺史以上“臣”原作“士”,“任”原作“使”,据同上书改。
【四】若不因造簿编定及人户纠劾有升降等第“劾”原作“取”,据《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三五改。
【五】有一顷水田地正数三十八顷根据文义,疑似上“顷”字为“处”之误。
【六】即配别监及他处重役“即”原作“既”,据《宋会要》刑法四之三改。
【七】欲令于上条沙门岛“下”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八】刑部当法“当”字在此费解,疑似为“常”之误。
【九】已而执政又聚都堂议“而”原作“有”,据文义改。
【十】称巩在任日并无踰违事迹“日”原作“已”,据文义改。
【十一】在上下之情交通而无壅蔽之患“上”原作“天”,据下文及《宋史全文》卷一三下改。
【十二】上不忍欺其君“其”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五
卷四百六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六年闰八月至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五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佑六年(辛未,1091年)
全文
闰八月庚申,知杭州林希上言:“太湖积水未退,为苏、湖大患。请求专门委派监司亲自前往濒海泄水处,相度开决,希望使积水逐渐退去,民田复出,流移归业。”下诏左朝奉郎邵光与本路监司一同疏导积水。
辛酉,刑部上言:“强盗发,而所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