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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续资治通鉴长编三百九十三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二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5944–5961 段

居舍人曾肇并为中书舍人,肇仍充实录院修撰。

  侍御史王岩叟言:「臣闻有旨召起居舍人曾肇试中书舍人,士大夫相顾而笑,不以为允。伏以中书政事之本,天下治忽休戚之所系,其得与丞相、侍郎可否国论者,惟二三舍人而已。陛下察其重轻何如,岂当苟循资地,妄以授人也?谨按:肇天资甚陋,人望至卑。早乘其兄布朋附王安石,擅权用事,朝廷美爵,如取于家,故肇因缘得窃馆职。素无吏能,而擢领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实录。每一除改,士论每切非之。文章、学识皆无可称,何足以代王言而预国论?方陛下极天下之公,简拔英髦,耸动多士,不可以凡材间煺清近,累陛下知人全美。伏望圣慈因其辞免,特赐允从,以厌公议,并谕柄臣别加精择,庶几名器增重,不为贤能之羞。」

译任命起居舍人曾肇兼任中书舍人,曾肇仍然充任实录院修撰。

侍御史王岩叟上奏说:“我听说有旨意召见起居舍人曾肇试任中书舍人,士大夫们面面相觑而笑,不认为这很恰当。我认为中书省是政事的根本,天下治理的好坏、兴衰的祸福都系于它,其中能够与丞相、侍郎对国家大政方针表示赞同或反对的,只有两三位中书舍人罢了。陛下审察其职位轻重如何,难道应当随意遵循资历地位,胡乱授予人选吗?我仔细查考:曾肇天资非常浅薄,声望极其低下。早年凭借他哥哥曾布攀附王安石,专权用事,朝廷的美好官爵,就像从家里拿取一样容易,所以曾肇借机窃取了馆阁职务。他向来没有行政才能,却被提拔掌管都司;完全不懂史学才能,却被委任修撰实录。每一次升迁改任,士人的议论都严厉地非议他。文章、学识都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凭什么足以代替皇帝发言而参与国家大政?正值陛下极尽天下的公正,选拔英才,使众多士人振奋,不可以让平庸之才混迹于清贵近臣之中,损害陛下知人善任的完美声誉。希望圣上仁慈,趁着曾肇推辞免职,特别恩准他的请求,以平息公众的议论,并告知掌权的大臣另外精心挑选,或许能使名位官爵更加庄重,不成为贤能之人的羞耻。”

又言:「臣伏以谋人之国,要在防微。天下之微,固莫微于君子方盛而潜消,小人正衰而暗长。在剥惟六三无咎,于临即八月有凶。圣人用心,其于抑阴而佑阳,可谓至矣!臣之愚忠,正在于此。按:曾肇乃奸臣曾布之亲弟,布之盗窃名器,蠹国家而误苍生,与吕惠卿罪恶无异,当时天下谓之曾、吕。布方怙宠弄权,肆为欺罔之时,肇盖有助威之力焉。布妄言郑州可废为县,朝廷遣肇覆按可否,肇不以郑人之情乃归告于上,而合兄之言,诳主之听,以为可废,而遂废之。由肇一言而使一州之民受弊者几二十年,赖陛下方复之。则肇之助布欺罔,不为无迹矣。人物凡下,不为士论所与,独凭借其兄,玷尘清选,积累侥幸,至于今日。以言观行,不闻附正之风;以迹论心,未测朋奸之计。安可进居要近,擢掌丝纶?朝虽乏材,何至及此!愿陛下味臣之言,察臣之意,区区所忧,盖亦不在肇也。其中书舍人除命,伏望早赐追寝。」贴黄称:「前起居郎满中行、林希皆以公议不与,陛下即行罢黜。今曾肇若比中行,则无场屋声名;若比林希,则无出人词艺。岂可反容忝冒,以为公朝升黜之累?伏望圣慈早赐宸断。」

  又言:「肇进身之初,即不由公道,全是私恩。试教授日,其兄布已在要路,自作试官,定肇为第一,士论莫不讥笑。方布用事,无人敢言。不久又得馆职,以至后来升省司,入史局,迁起居,无不出于侥幸。今岂可直令侥幸作侍从也?爵禄,天下公器,虽朝廷苟欲私之,如天下公议何!陛下以天下公议付臣主张,臣敢不极尽愚忠,为陛下言之。陛下初以除张颉为户部侍郎,言者攻击至于再三,竟不从之,言者遂默,便为曾肇亦可如此。缘户部侍郎只是一有司之事,无预国论,但有俗材,皆可为之,不比中书舍人当天下枢机之地,须用贤才,乃允公议。今用非其人,物论不服,臣所以不敢遂已,期于必从而后已也。伏望圣慈深赐省纳。」

  又言:「臣敢尽一语以评肇为人。按:肇当髃邪用事,既能挟附以贪荣;洎众正在朝,又解因缘而窃宠。行己不闻于一善,持心可见其两端。进列近臣,陛下何赖?且恐真贤解体,阴党动怀,贻患之深,不在今日。伏望陛下察臣微意,省臣累章,一判是非之归,以明邪正之异。」贴黄称:「肇自及第,便忝冒作教官,自教官即入为京师官,因缘侥幸,以窃荣进。至于今日,都不曾经历一日州县之职,未尝习知民事,岂可辄为中书舍人,预天下之政?伏望且令出补外官,使习知民事,他日用之,于肇不为无益。」

  又言:「臣以除曾肇试中书舍人不协人望,连上四章,极谏公议,必已蒙陛下省纳。臣今访闻得执政大臣中见有与肇议姻亲者,切恐进呈之际,曲有营救,臣今密以奏闻,乞陛下先知。祖宗以来,擢用大臣,须取老练民事之人,未尝轻进一全不经历亲民者为侍从。今用肇为中书舍人,于肇则荣矣幸矣,然国家何赖?百姓何望?此臣所以区区为朝廷惜也。臣前为监察御史日,论奏给事中王震不曾历一日外官,侥幸以至清近,蒙陛下许其外补。今肇生平侥幸与震相似,亦乞且令试郡,以允公议。」

  岩叟又言:「臣窃以中书舍人国家第一等名器,当得贤材以付之。臣为陛下惜名器,不为言一曾肇也。破臣之言者不过曰肇无显过。臣为陛下论人材,不争有显过无显过也。果其人大体是也,虽有显过,不害其为贤也;大体非也,虽无显过,谓之不肖可也。况如肇者,亦不可以为无过。方兄布舞奸攘权,附上罔下,内不闻有一善言规救其兄,外不闻有一所长自表于世,独见其能苟合诡随,潜行窃伏,以盗荣利耳。原心定罪,臣不知其何如人也。今议者皆曰肇虽资材鄙下,不能如布之奸凶,而性行阴柔,实亦髃邪之党与。前因蔡确喜爱,擢预史官,后缘张璪主张,进修记注,公议愤郁,固已甚矣。虽因缘资地,以至于此,然故事、近例,至此益当深观其人,不必须登掖垣也。一登掖垣,遂

译又说:“臣认为,谋划国家大事,关键在于防微杜渐。天下的细微之处,没有比君子正当兴盛却暗中消减,小人正在衰败却暗中滋长更微妙的了。《易经》中‘剥’卦的六三爻说无咎,‘临’卦说八月有凶。圣人用心,在抑制阴气而佑助阳气方面,可以说是到了极致!臣的愚忠,正在于此。查:曾肇是奸臣曾布的亲弟弟,曾布窃取名位器物,损害国家而误导百姓,与吕惠卿的罪恶没有不同,当时天下人称他们为曾、吕。曾布正依仗宠信玩弄权术,肆意欺骗蒙蔽的时候,曾肇大概有帮他助威的力量。曾布妄言郑州可以废除为县,朝廷派遣曾肇复查是否可行,曾肇不将郑州百姓的情况如实上报,反而迎合他哥哥的话,欺骗皇帝的听闻,认为可以废除,于是便废除了。因为曾肇的一句话,使一州百姓遭受弊端将近二十年,幸亏陛下现在才恢复它。那么曾肇帮助曾布欺骗蒙蔽,不是没有痕迹了。曾肇人品低下,不被士人舆论所认可,只凭借他哥哥,玷污清贵的选拔,积累侥幸,直到今天。从言论看行为,没听说他有依附正道的风气;从事迹论内心,难以测度他结党营私的计谋。怎么可以让他进居重要近臣之位,提拔掌管诏令文书?朝廷虽然缺乏人才,何至于此!希望陛下品味臣的话,体察臣的心意,臣小小的忧虑,大概也不仅在曾肇身上。其中书舍人的任命,希望陛下尽早下旨撤销。”贴黄称:“前起居郎满中行、林希都因为公议不认可,陛下就立即罢免了他们。现在曾肇如果比作满中行,则没有科举考试的声名;如果比作林希,则没有出众的辞章技艺。怎么可以反而容忍他冒名顶替,成为朝廷升降官员的累赘?希望圣慈尽早赐下决断。”

又说:“曾肇初入仕途,就不走正道,全是私恩。他担任试教授时,他哥哥曾布已在要路,自己担任试官,定曾肇为第一,士人舆论无不讥笑。当时曾布掌权,无人敢言。不久他又得到馆阁职务,以至于后来升任省司官员,进入史局,迁任起居郎,没有不是出于侥幸的。现在怎么可以径直让侥幸之人做侍从呢?爵位俸禄,是天下的公器,即使朝廷想要私相授受,又能奈天下公议何!陛下将天下公议托付臣来主张,臣怎敢不竭尽愚忠,为陛下陈述。陛下起初任命张颉为户部侍郎,言官攻击到了再三,最终没有听从,言官于是沉默,便认为曾肇也可以这样。因为户部侍郎只是一个部门的事务,不涉及国家大政,只要有世俗才能,都可以担任,不像中书舍人处于天下枢机之地,必须使用贤才,才符合公议。现在用人不当,舆论不服,臣所以不敢就此停止,期望一定要听从后才停止。希望圣慈深切赐纳。”

又说:“臣敢用一句话来评价曾肇为人。查:曾肇当群邪掌权时,既能依附他们以贪图荣耀;等到众正之臣在朝,又解除因缘而窃取宠幸。行为没听说有一件善事,持心可见其两面派。进列近臣,陛下能依赖什么?只怕真正贤能的人解体,阴险党羽动怀,留下的祸患之深,不在今天。希望陛下体察臣的微小用意,省察臣的多次奏章,一判是非的归属,以明辨邪正的不同。”贴黄称:“曾肇自从及第,就冒名顶替做教官,从教官就入京做官,因缘侥幸,窃取荣耀晋升。直到今天,都不曾经历一日州县职务,未曾习知民事,怎么可以贸然担任中书舍人,参与天下政事?希望暂且让他出补外官,使他习知民事,日后任用他,对曾肇也不无益处。”

又说:“臣因为任命曾肇试中书舍人不合人心期望,连续上奏四章,极力谏言公议,想必已经蒙陛下省察采纳。臣现在访闻执政大臣中现有与曾肇商议姻亲关系的,切恐进呈之时,会有曲意营救,臣现在秘密上奏听闻,乞请陛下预先知晓。祖宗以来,提拔任用大臣,必须选取老练民事之人,未曾轻易提拔一个完全没有经历亲民之职的人做侍从。现在任用曾肇为中书舍人,对曾肇来说是荣耀了、侥幸了,然而国家能依赖什么?百姓能期望什么?这是臣小小地为朝廷惋惜的原因。臣以前担任监察御史时,论奏给事中王震不曾经历一日外官,侥幸以至于清贵近臣,蒙陛下允许他外补。现在曾肇生平侥幸与王震相似,也乞请暂且让他试任郡守,以符合公议。”

岩叟又说:“臣私下认为中书舍人是国家第一等的名器,应当得到贤才来托付。臣为陛下爱惜名器,不是为了说一个曾肇。驳斥臣话的人不过说曾肇没有明显的过错。臣为陛下论人才,不争有没有明显的过错。如果那个人大体上是正确的,即使有明显的过错,也不妨害他成为贤人;大体上不正确,即使没有明显的过错,称他为不肖也可以。何况像曾肇这样的人,也不能说没有过错。当时他哥哥曾布舞弄奸诈、攫取权柄,对上蒙蔽对下欺压,对内没听说有一句善言规劝救正他哥哥,对外没听说有一技之长表现于世,只看见他能苟合诡随,暗中行动窃伏,以盗取荣耀利益罢了。推究本心定罪,臣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现在议论的人都说曾肇虽然资质鄙陋低下,不能像曾布那样奸凶,但性情阴柔,实在是群邪的党羽。先前因为蔡确喜爱,提拔他参与史官,后来因为张璪主张,进修记注,公议愤懑郁结,已经非常厉害了。虽然因缘资历地位,以至于此,然而按照旧例、近例,至此更应当深入观察其人,不一定必须登上掖垣(中书省)。一旦登上掖垣,就……”

预国政,非复从来侥幸之比矣。不独非才玷累清选,他日乘间伺隙,浸引其类,则将奈何!此臣之所以为深忧,而言之不敢已也。臣当言路久矣,如布之大奸巨蠹,既未能为朝廷极口以言,请与惠卿共投四裔,而复坐视其党进居禁涂,扼天下之势,若又置而不争,则负陛下多矣。今执政大臣虽未能为陛下多进君子,且可为朝廷不添小人,天下之望亦足矣。肇之滥进,臣若不言,陛下既不怪臣,执政亦将见说,臣何苦力言而不止,此陛下所当察也。伏望圣慈以重惜名器为心,以采纳公议为意,特赐指挥,罢肇新命。」贴黄称:「肇平生进身皆出侥幸,今既得为中书舍人,则安知不侥幸得为两府?盖升此一级,便不可知,此又容之,则天下无公论甚矣。」

译参与国家政事,已不再是过去那种侥幸得官的情况了。这不仅是不才之人玷污了清要的选拔,日后他们乘虚而入、伺机而动,逐渐引荐同类之人,那将怎么办!这是臣深深忧虑的原因,也是臣之所以不敢停止进言的缘故。臣担任言官已很久了,像吕大防这样的大奸大恶之人,既然未能替朝廷极力进言,请求将他和吕惠卿一起流放到边远地区,却又坐视他们的党羽进入朝廷中枢,掌控天下大势,如果对此置之不理而不争辩,那辜负陛下的地方就太多了。如今执政大臣虽然未能替陛下多举荐君子,但至少可以为朝廷不增添小人,这也足以满足天下的期望了。吕肇的越级提拔,臣如果不说,陛下既不责怪臣,执政大臣也会认为臣说得对,臣何必苦苦进言而不停止呢,这是陛下应当明察的。恳请陛下以珍惜名位官职为重,以采纳公正舆论为意,特别下诏,罢免吕肇的新任命。」贴黄称:「吕肇平生晋升都是出于侥幸,现在既然已得任中书舍人,那么怎么知道他不会侥幸成为两府大臣呢?因为升了这一级,后果便不可预知,如果还容忍他,那么天下就没有公正的舆论了。」

岩叟又言:「臣窃以百官之众,必皆用材,近臣尤当于百官中选材之高者为之,中书舍人在近臣中又为高选。未行官制以前,谓之知制诰,专行诰词,不预政事。自改官制,遂为中书属官,分押制敕,凡国之政令无一不预。故中书舍人不独取文学兼全,须责政事。臣伏见曾肇既无文学,又无政事,不可以当其任,累具论奏,乞行追寝,未蒙施行。缘此职所系国体甚大,不比其余职事,臣所以不避烦□,区区力言,愿陛下开纳。按:肇陋于文学而不习政事,皆有实状,非敢厚诬。昨宗正寺丞王巩,以人言罢黜为河南府通判,肇权当行告,纵示匿瑕,亦当止用平辞,而乃过为褒语,若特被选抡以宠其行者。其苟于徇情而不知大体如此。及试中书,所试制辞,以『王戎简要』对『黄霸循良』,搢绅士大夫无不传以为笑。盖其窘迫,别无故事可使,遂至于蒙求卷首牵引一句,此陋于文学,不可为中书舍人也。夫天下之至难而不可轻者,民事也。明哲之士,虽累历郡县,夙夜究心,犹有不达。况肇凡材,初官未经数月,遽以侥幸不公,遂为教授,教授仅成一考,又以因缘事势,便作馆职。一入国门,不复更出,叨荣冒进,以至于今。郡县之务、民物之情,何由得知?此不习政事不可为中书舍人也。中书舍人必籍此二者乃可为,今肇皆无之,不知何以称职。所以公议愤叹,皆谓朝廷不惜名器,妄以假人,臣实为陛下惜之。其人物之高下,党类之邪正,臣前累章论之详矣。」(肇行巩词云:「河南别郡,朕既以耆老大臣司其管钥,又择其贰,往裨政理。以尔名相之后,敏于艺文,将观汝能,出试民事,务安尔止,无怠厥官。」)

  岩叟又言:「近臣举动,固自有体,大要必崇谦退,事敬畏也。一闻有言,则引咎自避,盖未尝有如肇方台谏交攻不已,而敢昂然出而受非常之宠命者也。肇之不知廉耻,不□议论而无忌惮乃如此,陛下欲辩君子小人,于此可见。至于肇除起居舍人,亦是五月四日张璪独在中书乘间进之,以为今日之地,非出至公也。」

  岩叟凡八上章,皆不听,因乞罢言责,亦不听。及刘邠除中书舍人【一】,岩叟又言:「近除刘邠为中书舍人,命下之日,无贤不肖莫不称为得人,言责之臣固亦自喜,虽欲有言,不可得也。今既有中书舍人两员,则肇之非才,自可汰去,以允公议。」明年春,岩叟上章乞罢肇,卒不听。(刘邠除中书舍人,在十二月十六日。)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臣闻邪正必辨则国体尊,用舍至当则士论定。百直而一枉,则枉可以害直;百真而一伪,则伪可以乱真。方肃纪纲,宜重名器。臣伏见起居舍人曾肇操履偏诐,艺文浅浮。当吕惠卿用事时,肇兄布亦任要路,表里专纵,公为私徇,臣僚承迎风旨,荐肇充学官。既进所业,中书考为第一,缘此朋比,遂除馆职。晚因张璪汲引,备位左司,会史职有阙,乃以次补。且仕宦不历民政而领都司,学问不知本统而迁右司,固已不厌公议,无补盛朝,今乃擢居西掖,尤骇髃听。夫中书舍人之任,职清地峻,非他官可拟。外则典司诰命,以文章议论润色帝猷;内则分押诸房,以智识才虑参决几政。前世推重,谓之宰相判官,岂可因其序迁,辄尔虚授。况小人之进,亦以汇征,肇既忝冒此选,涉历贵权,则必援举其徒,布列要地,消长之变,安得不虑。此时进用,疑邪径之忽开;他日朋奸,恐横流之难遏。伏愿陛下深防事始,早罢诏除,上以清侍从之涂,下以慰搢绅之望。」

  又言:「陛下除中书舍人二员,而言路独弹奏曾肇,则当与不当,自可见矣。伏望圣明裁察。」

  又言:「臣再三为陛下忖度,此事极有未安。盖任人当否,实系治乱,正臣进则足以宁邦,邪士用则遂能害政,古今可监,理势必然。自陛下继统以来,拔擢端良,用舍之际务合至公,而小人余党尚在朝廷,既未能尽力屏除,岂可使开端幸进!防微杜渐,正在此时。且肇之奸回出于天礏,两端

译岩叟又说:“我私下认为,百官众多,必定都要任用有才能的人,亲近的大臣尤其应当在百官中选拔才能高的人来担任,中书舍人在亲近的大臣中又是选拔标准最高的。在未实行新官制以前,称为知制诰,专门起草诰词,不参与政事。自从改定官制,于是成为中书省的属官,分管起草制敕,凡是国家的政令没有不参与的。所以中书舍人不仅要求文学才能全面,还必须负责政事。我见曾肇既无文学才能,又不懂政事,不能胜任这个职位,屡次上奏论说,请求收回成命,未蒙施行。因为这个职位关系到国家体制非常重大,不同于其他职务,所以我才不怕烦琐,极力陈述,希望陛下采纳。按:曾肇在文学上浅陋而不熟悉政事,都有实际情况,我不敢过分诬蔑。昨天宗正寺丞王巩,因为众人的议论被罢黜为河南府通判,曾肇暂代起草任命文书,即使想要掩饰缺点,也应当只用平常的辞藻,却过分使用褒扬的语句,好像特别被选拔重用以宠信他的行为。他苟且徇私情而不知大体的情况就是这样。等到在中书省考试,所考的制辞,用‘王戎简要’对‘黄霸循良’,士大夫们没有不传为笑谈的。大概是因为他窘迫,没有其他典故可用,竟然牵强引用《蒙求》卷首的一句话,这是文学浅陋,不能担任中书舍人的原因。天下最困难而不可轻视的,是民事。明智的人,虽然多次历任郡县,日夜用心研究,还有不通达的时候。何况曾肇是平庸之才,初任官职不到几个月,就因侥幸不公,于是成为教授,教授刚满一考,又因依附权势,便做了馆职。一进入京城,就不再外放,贪荣冒进,直到今天。郡县的政务、百姓的情况,从哪里得知?这是不熟悉政事,不能担任中书舍人的原因。中书舍人必须具备这两点才能担任,现在曾肇都没有,不知凭什么称职。所以公众愤慨叹息,都说朝廷不珍惜名位,胡乱授予他人,我实在为陛下惋惜。他人才的高低,党派的邪正,我前面屡次上章详细论述过了。”(曾肇为王巩写的任命词说:“河南别的郡,朕已经让德高望重的大臣掌管其钥匙,又选择他的副手,前往辅助政理。因为你出身名相之后,擅长艺文,将要观察你的能力,外放试用民事,务必安守你的职位,不要懈怠你的官职。”)

岩叟又说:“亲近的大臣举动,本来自有体统,大抵必须崇尚谦退,做事敬畏。一听到有议论,就引咎自避,大概不曾有像曾肇那样,正当台谏官交相攻击不停,却敢昂然出来接受非常宠爱的任命的人。曾肇不知廉耻,不顾议论而没有忌惮竟然这样,陛下想要辨别君子小人,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了。至于曾肇被任命为起居舍人,也是五月四日张璪独自在中书省趁机会进言的,认为现在的地位,不是出于至公。”

岩叟总共上了八次奏章,都不被听从,于是请求免除言官的职责,也不被听从。等到刘邠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岩叟又说:“最近任命刘邠为中书舍人,命令下达的那天,无论贤与不贤没有不称赞得到合适的人的,言官本来也自己高兴,虽然想有言论,也不可能了。现在既然已经有两名中书舍人,那么曾肇的不才,自然可以淘汰,以符合公众的议论。”第二年春天,岩叟上章请求罢免曾肇,最终不被听从。(刘邠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在十二月十六日。)

殿中侍御史吕陶说:“我听说邪正必须辨别那么国家体制才能尊贵,用人取舍非常恰当那么士人的议论才能安定。一百个正直中有一个歪曲,那么歪曲就可以伤害正直;一百个真实中有一个虚假,那么虚假就可以扰乱真实。正当整顿纪纲的时候,应当重视名位。我见起居舍人曾肇品行偏颇,文章浅薄。当吕惠卿掌权时,曾肇的哥哥曾布也担任要职,内外勾结专横放纵,公然为私情徇私,臣僚迎合风向,推荐曾肇充任学官。既呈上他的作品,中书省考核为第一,因此结党营私,于是授予馆职。后来因为张璪的引荐,备位左司,恰逢史职有空缺,于是按次序补上。况且做官不经历民政而统领都司,学问不知道根本而迁任右司,本来就已经不能平息公众的议论,对盛世朝廷没有补益,现在竟然提拔到西掖,尤其惊骇众人。中书舍人的职责,职位清贵地位崇高,不是其他官职可以比拟的。对外掌管诰命,用文章议论润色帝王的谋略;对内分管各房,用智慧见识参与决定机密政事。前世推崇重视,称为宰相判官,怎么可以因为按次序升迁,就随便虚授。何况小人的进用,也是同类聚集,曾肇既然玷污冒受这个选拔,涉足贵权,那么必定援引举荐他的同党,布满要地,消长变化,怎么能不担忧。此时进用,怀疑邪路忽然打开;他日结党作奸,恐怕泛滥难以遏制。希望陛下深深防备事情的开端,早点罢免诏令的任命,对上以清理侍从的途径,对下以安慰士人的期望。”

又说:“陛下任命两名中书舍人,而言路唯独弹劾曾肇,那么应当与不应当,自然可以看到了。希望圣明裁断考察。”

又说:“我反复为陛下揣度,这件事极有不安之处。大概用人是否得当,实在关系到治乱,正直的臣子进用就足以安定国家,邪恶的士人任用就足以危害政事,古今可以借鉴,理势必然。自从陛下继承皇位以来,提拔端正善良的人,用人取舍务必符合至公,而小人的余党还在朝廷,既然没能尽力清除,怎么可以让他们开启侥幸进身的门路!防微杜渐,正在这个时候。况且曾肇的奸邪出于天性,两面

难信,其迹甚明。当吕惠卿用事之时,则朋比阿谀,竞为非义;至司马光当国之日,则矫伪修饰,欲作善人。推此而行,何所不至。陛下可保其不徇私乎?执政可信其不行险乎?既保而信之,则臣言殊不足取,罪在谴斥;若犹未也,则中书舍人之职,参议大政,不可辄委肇矣。况肇之兄布长于变诈,济以强悍,冒据要地,仅二十年,蠹国戕民,毒流天下。今虽出领藩镇,其心常有不平。肇于其兄岂能忘爱?一旦攀援而至,则必摅发素蕴,引类结徒,凶焰复炽,此不可不虑也。然议者谓肇粗有浮文,素无显过,进升西掖,资地宜然。臣愚窃谓此言出于苟偷之意,非为国深虑之说也。夫中材之士,牵于世利,而过有隐显,害有浅深。或一事之误,一节之阙,如邢恕之乖检审,满中行之附舒亶,林希之结张璪,则人皆得而知之,指为显过。若乃肇之包藏缘饰,善持两端,原始要终,大概邪险,人皆不可得而知,非若一事一节之误阙而可指名者。其过虽不显,而为害则不可不察也。伏愿陛下以阴长阳消为戒,以举直错枉为心,博采公言,收还新命,使小人无汇征之渐,则明主有极治之功。」

译难以相信,他的行迹却非常明显。当吕惠卿掌权时,他就结党营私、阿谀奉承,竞相做不义之事;等到司马光主持朝政时,他又矫揉造作、修饰外表,想装作好人。照这样推论下去,他什么事做不出来?陛下能担保他不徇私情吗?执政大臣能信任他不走险恶之路吗?如果既担保又信任他,那么臣的话就完全不值得采纳,臣的罪过在于被谴责斥退;如果还没有完全担保和信任,那么中书舍人这个职位,参与商议国家大政,不能轻易委任给蔡肇。况且蔡肇的哥哥蔡布擅长变诈,又辅以强悍,占据要职将近二十年,蛀蚀国家、残害百姓,毒害流布天下。现在虽然出任藩镇长官,但他心中常常不平。蔡肇对他的哥哥难道能忘记爱护之情吗?一旦他攀附权贵而得势,就一定会发泄平素蕴藏的心思,招引同类、结党营私,凶恶的气焰再次炽盛,这是不能不忧虑的。然而议论的人说蔡肇大体上有些浮华的文采,一向没有明显的过错,晋升到西掖,凭借资历和地位是理所当然的。臣愚昧地认为,这种说法出于苟且偷安的心理,不是为国家深谋远虑的说法。资质中等的人,被世俗利益所牵制,过错有隐蔽和显露之分,危害有浅深之别。有的是一件事的失误,一个节操的缺失,比如邢恕违背检点审慎,满中行依附舒亶,林希结交张璪,那么人们都能知道,指出为明显的过错。至于蔡肇包藏祸心、粉饰伪装,善于持两端以应付各方,从头到尾考察,大体上是邪恶险恶的,人们都无法得知,不像一件事或一个节操的失误那样可以指名道姓。他的过错虽然不明显,但造成的危害却不能不考察。恳请陛下以阴气增长阳气消减为警戒,以举用正直之人、斥退邪曲之人为心愿,广泛采纳公正的意见,收回新的任命,使小人没有汇聚征召的开端,那么英明的君主就能取得极治的功绩。

又言:「今之中书舍人,非若往年以他官知制诰者,盖分押中书诸房,与宰相共议政事,权任不轻,固宜谨择。今年五月中,肇自都司迁起居舍人,人皆以为侥幸太甚。臣是时奉使入蜀,不能力争而罢,遂使今日有此忝冒。朝廷既已失之于前,安可不救之于后也?」(范祖禹亦有言,乃六年七月九日事。)

  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新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范镇提举崇福宫,以镇力辞新命故也。(新命在十月十六日庚子,并入二十二日乙巳。)

  先是,镇会葬永裕陵下,蔡京谓镇曰:「朝廷将起公矣。」镇变色曰:「镇以论新法不合得罪,先帝一旦弃天下,其可因以为利乎!」(蔡京问答,据邵伯温闻见录第十三卷。)及降诏令赴阙【二】,镇辞。又降诏曰:「西伯善养,二老来归;汉室卑词,四臣入侍。为我强起,无或惮劳。」镇卒辞之。朝廷起镇,盖欲授以门下侍郎,镇固不欲起,又移书问其从孙祖禹,祖禹亦劝止之。镇大喜曰:「是吾心也。凡吾所欲为者,司马君实已为之,何用复出也。」(诏词据墓铭,欲授以门下侍郎据范祖禹家传。绍兴初,蜀人杨大中者记镇遗事云:「元佑初公再致仕,宇文邦彦谒公,问公不起之由,公愀然不乐,曰:『事有太甚者,恐他日为朋党之祸。予先使人语君实、□夫,不吾信也。』此语公戒邦彦勿言【三】。未几,公薨,其后天下事果如所料。」此盖邦彦饰说,今不取。镇所以不起,祖禹家传得之矣。邵伯温云:「章惇、蔡卞欲追贬镇,蔡京劝止。」亦恐无是事,今不取,但附见。裕陵下之语,更须考详。)

  正议大夫、知汝州章惇提举洞霄宫,从所乞也。(十月十八日,依旧知汝。三年二月十六日,复资政、越州。政目「章惇洞霄宫」下有「邢恕汝州」四字,当考。吕公着言:「惇父老,居苏州,今惇留汝州,上方以孝治天下,岂可使大臣失晨昏之养。」遂从惇请。此据丁未录。)

  朝奉郎、直龙图阁范育为太常少卿。朝散大夫、校书郎□安诗为礼部员外郎。(二人合附章惇下正文,又恐于例未合,更详之。)

  诏立赏捉杀新州贼岑探。

  又诏诸道监司互分州县,每年巡遍。

  又诏会圣宫应天禅院修奉神宗皇帝御容,令知河南府孙固提举,仍令京西转运司应副用度,礼部检举典礼。

  开封府言:「自来京内藏匿窃盗及指引资给,除一犯杖依旧令众外,如再犯杖或一犯徒,并令众十日;三犯杖,邻州编管。」从之。(新无。)

  枢密院言:「夏国遣使、副诣阙贺兴龙节,请依例赐银、绢、茶,回日降诏。」从之。

  又言:「穆衍等申,差充祭奠吊慰夏国使,其将来过界,系两殿赐物排祭,未审如何排设。」诏:「候到延州依例施行,若无旧例,即作两祭排设。」诏:「同日祭吊,仍将太皇太后所赐祭吊在先。」(穆衍十月十六日差。)

  权陕西转运副使、朝奉大夫叶康直为直龙图阁、权知秦州。权中书舍人曾肇缴还词头,曰:「臣窃以谋帅之难,古今所重,用人失当,误国非轻。况今羌戎虽屡入贡,而求地之请未已,款塞之约未坚。正当怀徕御备之时,一失其宜,贻患在后,守帅之任,尤当谨择。如康直者,素不闻有可用之材,就令小有材能,不过便佞捷给,欺诞傅会,至于应变将略,必非所长。平居应接,犹恐失其机会,一旦缓急,岂免败事?窃闻昨者兵兴,康直为转运使,调发刍粮,一路骚然,至今疮痍未复,则康直之材略可见矣。先帝以其措置无状,又随军入界,失亡为多,尝命械系,意欲诛之,而康直谄事李宪,卒赖以免,则其人又可知矣。考其已试,正当黜退,以彰先帝之明,岂可更加銟擢!方今内外文武之臣,资地材能,岂无一人在康直上者,而不次任使,实骇物听。况直阁美名,儒学高选,台省侍从多出于此,如康直常材,岂宜超授?窃恐命下之日,更致人言,上累国体。所有诰辞,未敢修撰。」(十二月六日,苏辙

译又说:“如今的中书舍人,不像往年那样由其他官员兼任知制诰,而是分管中书省的各个部门,与宰相共同商议政事,权力责任不轻,本来就应该谨慎选择。今年五月,曾肇从都司调任起居舍人,人们都认为他侥幸得位太过分。臣当时奉命出使蜀地,没能极力争辩而罢免他,于是导致今天出现这种名不副实的情况。朝廷既然在前面已经失察,怎么能在后面不加以补救呢?”(范祖禹也有类似言论,这是元祐六年七月九日的事。)

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新任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范镇改任提举崇福宫,这是因为范镇极力推辞新任命的原因。(新任命在十月十六日庚子日,并入二十二日乙巳日。)

在此之前,范镇在永裕陵参加葬礼,蔡京对范镇说:“朝廷将要起用您了。”范镇变了脸色说:“我因为议论新法不合时宜而获罪,先帝一旦驾崩,怎么可以借此谋取利益呢!”(蔡京与范镇的问答,依据邵伯温《闻见录》第十三卷。)等到降下诏书命令他赴京,范镇推辞。又降诏说:“周文王善于奉养老臣,所以两位老者前来归附;汉朝以谦卑的言辞,使四位大臣入朝侍奉。希望您勉强出山,不要畏惧辛劳。”范镇最终推辞了。朝廷起用范镇,大概想授予他门下侍郎的职位,范镇坚决不愿出山,又写信询问他的曾孙范祖禹,范祖禹也劝他不要出山。范镇非常高兴地说:“这正是我的心意。凡是我想做的事,司马光已经做了,何必再出来呢。”(诏书辞令依据墓志铭,想授予门下侍郎依据范祖禹家传。绍兴初年,蜀人杨大中记载范镇的遗事说:“元祐初年,范公再次退休,宇文邦彦拜见范公,询问范公不再出山的原因,范公脸色忧郁不乐,说:‘事情有太过分的,恐怕日后会招致朋党的祸患。我先前派人告诉司马光、□夫,他们不相信我。’这话范公告诫宇文邦彦不要说出去。不久,范公去世,后来天下的事情果然如他所料。”这大概是宇文邦彦的粉饰之词,现在不予采纳。范镇不再出山的原因,范祖禹家传中记载得最为恰当。邵伯温说:“章惇、蔡卞想要追贬范镇,蔡京劝止了他们。”恐怕也没有这回事,现在不予采纳,只是附带提及。在永裕陵下的对话,还需要进一步考证详实。)

正议大夫、知汝州章惇改任提举洞霄宫,是顺从他的请求。(十月十八日,依旧任知汝州。元祐三年二月十六日,恢复资政殿学士、知越州。《政目》“章惇洞霄宫”下有“邢恕汝州”四个字,应当考证。吕公着说:“章惇父亲年老,住在苏州,现在章惇留在汝州,皇上正以孝道治理天下,怎么能让大臣失去早晚侍奉父母的机会。”于是顺从章惇的请求。这依据《丁未录》。)

朝奉郎、直龙图阁范育任太常少卿。朝散大夫、校书郎安诗任礼部员外郎。(这两人应当附在章惇正文之下,又恐怕不符合体例,再详细考虑。)

诏书设立奖赏,捉拿斩杀新州贼人岑探。

又诏书各道监司互相分配州县,每年巡视一遍。

又诏书在会圣宫应天禅院修奉神宗皇帝的御容,命令知河南府孙固提举,并命令京西转运司供应费用,礼部检举典礼。

开封府说:“向来京城内藏匿窃盗以及指引资助,除了第一次犯杖刑依旧令众人服役外,如果再次犯杖刑或第一次犯徒刑,都令众人服役十日;第三次犯杖刑,发配邻州编管。”听从了他们的建议。(新无。)

枢密院说:“西夏派遣使者、副使到京城祝贺兴龙节,请求依照惯例赐给银、绢、茶,回去时降诏。”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又说:“穆衍等申报,差遣充任祭奠吊慰西夏的使者,他们将来过界,属于两殿赐物排祭,不知如何排设。”诏书:“等到到达延州依照惯例施行,如果没有旧例,就按两祭排设。”诏书:“同日祭吊,仍将太皇太后所赐的祭吊放在前面。”(穆衍在十月十六日被差遣。)

权陕西转运副使、朝奉大夫叶康直接任直龙图阁、权知秦州。权中书曾肇缴还词头,说:“臣私下认为,谋划将帅的困难,古今都很重视,用人不当,误国不是小事。况且现在羌戎虽然屡次入贡,但请求土地的请求没有停止,归顺的约定不坚固。正当怀柔招徕、防御戒备的时候,一旦失当,留下祸患在后,守帅的职位,尤其应该谨慎选择。像叶康直这样的人,向来没听说有可用的才能,即使小有才能,也不过是谄媚巧言、欺瞒附会,至于应变将略,一定不是他的长处。平时应酬,还恐怕失去机会,一旦紧急,岂能避免败事?私下听说以前战争兴起,叶康直任转运使,调发粮草,一路骚乱,至今创伤未复,那么叶康直的才能略见一斑。先帝因为他措置无状,又随军入界,损失很多,曾经命令枷锁囚禁,想要杀他,而叶康直谄媚侍奉李宪,最终依靠他免死,那么这个人又可知了。考察他已尝试过的,正当贬退,以彰显先帝的英明,怎么可以更加提拔!现在内外文武之臣,资历地位才能,难道没有一人在叶康直之上,而不按次序任用,实在骇人听闻。况且直阁美名,儒学高选,台省侍多出于此,像叶康直平常的才能,岂宜超授?私下恐怕命令下达之日,更致人言,上累国体。所有的诰辞,不敢修撰。”(十二月六日,苏辙

等缴。)

  是日,御史中丞傅尧俞初视事,与侍御史王岩叟同入对,上谕尧俞曰:「用卿作中丞,不由执政,以卿公正不避权贵。如朝政阙失,卿等但安心言事,太皇太后主张。」

译等缴。)

当天,御史中丞傅尧俞初次上任,与侍御史王岩叟一同入宫接受皇帝召对。皇上告诫傅尧俞说:“任用你担任中丞,不经过执政大臣,是因为你公正无私,不畏惧权贵。如果朝政有缺失,你们只管安心直言进谏,太皇太后会主持公道。”

三省奏立经义、词赋两科,下髃臣议,从之。

  己卯,承议郎、荆湖南路转运司管勾文字张组言:「天下重法已蒙寝罢,惟卖盐场务推行常平仓法尚存,乞罢盐法约束内依常平给纳法并所增支酬。」从之。

  吏部言:「应六曹、寺、监及在京官司,不得将合出职吏人额外占留。」从之。以给事中钱勰言榷货务暗增吏额故也。

  户部言:「淮南路提刑司乞罢保正、大小保长并年终供申开收刺状、都帐。本部勘当,若系不教阅去处,即三年一造保甲簿,逐州军依旧条具帐,申本路提刑司勾考,本司更不具都帐并刺状申户部。」从之。

  侍御史王岩叟言:

  伏睹近降圣旨,令隔截门下、中书两省谏官,别开门出入,不得与给事中、中书舍人相通。传闻之初,臣不敢以为信,盖既谓之同省,岂有异户而出,不相见之理?及观敕文,乃是信然。臣愚不谕朝廷此举之意。若以谓欲绝漏泄之弊,则臣以谓漏泄在人,不在门户,门户虽殊而人不密,则漏泄之弊固自若也。然漏泄之禁素已甚严,今更加申敕足矣,何必以隔异门墙为事哉?所隔异者,乃二三谏官而已。谏官为陛下耳目,陛下每不惜推赤心以与之,奈何于其所舍反若置疑也?傥其人为可疑也,则斥而远之,使勿居其地;可亲也,则宜与之无间者也。陛下不与谏臣为密,而谁为密乎?臣固知陛下无此意,然事行则终累陛下耳目。

  自古置谏臣,以能弥缝朝廷之阙,使不见乎外为美,故弥缝不厌早,早则为功易,而所全者多矣。且朝廷之事,终能使谏臣不知乎?禁之虽严,不过缓后一二日,终当闻耳。苟有未善,能禁其勿言乎?既不能使之不知,又不能使之勿言,则不若令早知而论之为有补也。臣以谓庙堂之上精虑而审发,政令一出,天下无可得而议,此乃所以为密也。

  今外人皆云:「非所以严制敕院也,乃欲以限隔谏官,使不闻省中事耳。」此声流传,恐非朝廷美事,臣窃为陛下惜之。伏以陛下诚心好谏而渴闻有过,故一言一动,天下莫不歌美,以为中理,不可误信此事,使天下有疑于圣德也。伏望为国家爱惜大体,以慰众心,特赐罢隔截两省指挥,则仍旧,幸甚!」

  贴黄称:「陛下即位踰年,两省中未尝有漏泄之事害成于朝政,何故今日改作,以动论议?伏望圣慈且令依旧,则国体所全者多矣。」右司谏王觌言:

  臣窃闻中书省欲以后省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舍人、正言厅为制敕院,擗截两省见今谏官厅出外,别作门出入,以防制敕之漏泄。论者以谓名虽关防制敕,而实不欲谏官在两省与给、舍相见,恐其或闻政事之本末,而论列之频数也。何以验之?苟欲作制敕院而已,则舍人厅后起居舍人厅、正言厅及直舍廊庑等屋以数十间,作制敕院自足,不须更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厅以塞绝谏官出入之路,而别为之门也。兼门下后省既无制敕院,而亦擗截谏官厅出外,即知不为关防制敕之漏泄,而实不欲谏官在两省与给、舍相见,恐其或闻政事之本末,而论列之频数而已。

  臣闻自古为国家者,未有簄薄谏诤之官而可以有为者。臣不敢备引历代之事,以□圣听,今且以李唐言之,昔太宗尝谓侍臣曰:「朕虽不明,幸诸公数相规正。」敕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合,必遣谏官随之,欲其预闻政事,有所开说。故自后谏官得合中奏事,遂以为常,而谠言直论有补于朝政者,世有其人也。夫唐太宗之圣,自三代以后,本朝以前,千载一人而已。当时谏官之才能智识,岂复有敢望太宗者哉?不惟不敢望太宗,而岂复有如当时之执政大臣者哉?然太宗不自有其圣,而虚心求谏如此。当时执政大臣亦未尝有以谏官预闻政事为嫌者。唐自武德至昭、哀三百年之间,谏官皆列于中书、门下两省,而亦未闻有臣僚建议谏官不得在两省,以防制敕之漏泄者也。只自五代衰替,朱梁初建都,事事以草创,故谏官不在两省。

  圣朝祖宗承五季板荡之后,兴弊拯坠,百余

译三省上奏请求设立经义、词赋两个科目,皇帝下达命令让群臣商议,最终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己卯日,承议郎、荆湖南路转运司管勾文字的张组进言说:“天下严厉的法律已经蒙受恩准停止执行,只有卖盐场务推行常平仓法的规定仍然存在,请求废除盐法约束中依照常平法给纳的规定以及所增加的支取酬劳。”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吏部进言说:“凡是六曹、寺、监以及在京的官府,不得将应当外派的职吏额外占留。”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这是因为给事中钱勰进言说榷货务暗中增加了吏员名额的缘故。

户部进言说:“淮南路提刑司请求废除保正、大小保长以及年终供给申报开收刺状、都帐。本部核查后认为,如果是不进行教阅的地方,就每三年造一次保甲簿,各州军依旧按照条令具列账目,申报给本路提刑司勾考,本司不再具列都帐和刺状申报给户部。”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侍御史王岩叟进言说:

“我近来看到陛下颁布的圣旨,命令隔开门下、中书两省的谏官,另外开门出入,不得与给事中、中书舍人互相往来。传闻刚传来时,我不敢相信,既然称为同省,哪有从不同门户出入、互相不见的道理?等到查看敕文,才知道确实如此。我愚昧,不理解朝廷此举的用意。如果认为想要杜绝泄露机密弊端,那么我认为泄露在于人,不在于门户,门户虽然不同但人不保密,那么泄露的弊端依然如故。然而禁止泄露的规定向来已经非常严格,现在再加以申诫就足够了,何必以隔开不同门墙为事呢?被隔开的,只是两三个谏官罢了。谏官是陛下的耳目,陛下每次都不吝惜推诚相待,为什么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反而好像存有疑虑呢?如果那个人可疑,就斥退疏远他,让他不要居于此地;如果可亲,就应当与他没有隔阂。陛下不与谏臣亲密,那与谁亲密呢?我固然知道陛下没有这个意思,但事情实行终究会损害陛下的耳目。

“自古以来设置谏臣,以能够弥补朝廷的缺失,使缺失不显露于外为美,所以弥补越早越好,早则立功容易,而保全的就多了。况且朝廷的事情,终究能让谏臣不知道吗?禁止虽然严格,不过延缓一两天,终究会听到。如果有不好的地方,能禁止他们不说吗?既然不能让他们不知道,又不能让他们不说,那么不如让他们早点知道并议论,这样对朝廷更有补益。我认为庙堂之上精心思虑并审慎发布,政令一出,天下无可议论,这才是所谓的保密。

“现在外面的人都议论说:‘这不是为了严格制敕院,而是想要限制隔开谏官,使他们听不到省中的事情罢了。’这种声音流传,恐怕不是朝廷的美事,我私下为陛下惋惜。鉴于陛下诚心喜好进谏而渴望听到过错,所以一言一行,天下没有不歌颂赞美的,认为合乎情理,不可误信此事,使天下对圣德产生怀疑。希望为国家爱惜大体,以安慰众心,特别恩赐废除隔开两省的指令,恢复旧制,那就太好了!’

贴黄称:‘陛下即位超过一年,两省中未曾有泄露之事危害朝政,为什么今天改变做法,以引起议论?希望圣慈暂且让依旧制,那么国家体面所保全的就多了。’右司谏王觌进言说:

“我私下听说中书省想要以后省的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舍人正言厅作为制敕院,截断两省现有的谏官厅向外,另外作门出入,以防制敕的泄露。议论的人认为名义上虽然是为了关防制敕,但实际上是不想让谏官在两省与给事中、中书舍人相见,恐怕他们听到政事的始末,而频繁地议论列举。用什么来验证呢?如果只是想要作制敕院而已,那么舍人厅后的起居舍人厅、正言厅以及直舍廊庑等房屋有几十间,作制敕院自然足够,不需要再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厅来堵塞隔绝谏官出入的路,而另外作门。加上门下后省既然没有制敕院,却也截断谏官厅向外,就知道不是为了关防制敕的泄露,而实际上是不想让谏官在两省与给事中、中书舍人会面,恐怕他们听到政事的始末,而频繁地议论罢了。

“我听说自古以来治理国家的人,没有轻视谏诤之官而可以有所作为的。我不敢详细列举历代的事情,以堵塞圣明的听闻,现在暂且以李唐来说,昔日太宗曾经对侍臣说:‘我虽然不明,幸赖各位多次规正。’敕令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朝,必定派遣谏官跟随,想要他们预先听闻政事,有所开导解说。所以后来谏官得以合中奏事,于是成为常例,而正直言论对朝政有补益的人,世代都有。唐太宗的圣明,自三代以后,本朝以前,千年中只有一个人罢了。当时谏官的才能智识,哪里还敢仰望太宗呢?不仅不敢仰望太宗,哪里还有像当时执政大臣那样的人呢?然而太宗不自恃其圣明,而虚心求谏如此。当时执政大臣也未曾有以谏官预先听闻政事为嫌忌的。唐自武德至昭、哀三百年之间,谊官都列于中书、门下两省,而也没有听说有臣僚建议谏官不得在两省,以防范制敕泄露的。只是自五代衰败,朱梁初建都,事事草创,所以谏官不在两省。

“圣朝祖宗承继五代动荡之后,兴除弊端拯救危局,百余”

年间,凡前古之法度日以修举,至神宗而浸备,是以鼎新两省,列谏官于其间,以循唐制。夫谏官必列于两省者,盖使在于政事之地而有所闻见,则凡所论列,庶几不误朝廷,而有补于治道也。惟是随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合,则尚未及讲,臣窃以谓必行于陛下之手,虽或未暇,奈何至于使谏官不得在两省,而惟恐其或闻政事耶?又疑其漏泄制敕耶?何示天下以不广也!况今谏官虽在两省日与给、舍相见,而于政事委曲亦何所闻,但存羊所以爱礼,不犹愈于尽废哉?执政大臣若谓谏官不才,罢之乃宜,不可缘二三谏官之故而遂废朝廷之法度也。臣不能俯首循默为自安之计,以负陛下言责,惟圣慈详酌施行。(觌自注云:十月二十五日。)

译年间,凡是前代的法度日益修明并举,到了神宗时期逐渐完备,因此革新中书、门下两省,将谏官列置其中,以遵循唐代的制度。谏官必须列置于两省,大概是让他们处在处理政事的地方,从而有所见闻,那么凡是他们所议论陈述的,或许不至于误判朝廷,而对治国之道有所补益。只是随着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官员入阁,则尚未来得及讲论,我私下认为这必定由陛下亲手推行,即使陛下暂时无暇顾及,怎么竟至于让谏官不能留在两省,反而唯恐他们听闻政事呢?又怀疑他们会泄露制敕吗?为何向天下显示出如此不宽广的胸襟呢?况且如今谏官虽然身在两省,每日与给事中、中书舍人相见,但对于政事的细节曲折又听到了什么呢?保留虚名是为了爱护礼制,这不比完全废除要好得多吗?执政大臣如果说谏官没有才能,罢免他们才是适宜的,不可因为两三个谏官的缘故就废除朝廷的法度。我不能低头顺从、沉默不语以求自保,从而辜负陛下赋予我的言责,只希望圣上的慈爱能详细斟酌并施行。(觌自注说:十月二十五日。)

觌又言:

  臣近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四】有封事,言两省擗截谏官厅出外,隳坏法度,乞行寝罢;及十一月二十七日与谏官鲜于侁、朱光庭列状闻奏,各未蒙施行。臣窃以自古圣帝明王,莫不有谏诤之臣,盖三代以前,上自公卿,次及百执事,下至百工、刍荛,皆可谏诤,故虽不以谏诤名官,而鲠言直论常达于人主之听。及世衰道微,言出于口而祸及其身者浸多,故为人臣者,若不以谏诤名官,则鲜肯以谏诤自效。于是秦、汉以来,乃始有谏大夫,率列职清近,日侍人主。然岁月绵远,其听事之所在,有不可考者。惟隋、唐事近,传记甚明,谏官于隋属门下省,唐初因之,亦尝属中书省,乃分别两省,终于有唐,未之或改也。

  夫御史与谏官均任言责,然御史台在外,而独谏官既为侍从,又列于两省者何也?盖御史专在纠正百官,必在外,然后百官趋赴厅事鞫狱为便。谏官之职,专在于论政事之过差,补人主之阙失。故不在政事之地,则无以尽闻政事之过差;不列侍从之班,则无以尽知人主之阙失也。自五代乱离,隋、唐法度无复存者。本朝祖宗以来,讲复前代之法度十八九矣,惟是两省之阙典,至神宗而后复,然谏官虽已列于两省政事之地,犹未预于入合侍从之班。今乃防谏官漏泄政事,而欲擗截厅事出外,使不得在两省,亦异于设谏官之本意矣!

  夫两省若有机密之事,吏人可密者,谏官岂不能密耶?兼见今谏官虽在两省,于政事实不预闻,况机密哉?昔魏少府杨阜欲上疏省宫人,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为密乎!」明帝闻,愈惮阜,后世以为美谈。臣尝谓陛下圣德比尧、舜,岂于此而不逮明帝耶?臣尝以鮧、夔、稷、契期执政,岂于此而不逮杨阜耶?

  且先帝孜孜讲复隋、唐数百年之法度,既合于古,又宜于今,乃一旦无故而坏之,一不可也。中书所谓制敕院者,吏舍也,迫逐天子之谏官,以广吏舍,二不可也。深信胥吏,与之为密,而过疑谏官,以为漏泄,三不可也。使天下之人皆有疑谏官之心,有厌谏官之迹,非所以广圣德于天下,四不可也。散骑常侍下执政一等尔,今偶员阙,不可谓终无其人也。至于左右史,亦陛下侍从之臣,安可使中书吏人据其厅事,夺其正门,而常侍、谏官、左右史乃屏置一隅,穴垣墙而出入?事体颠倒,增长吏气,五不可也。憎谏官者虽取快一时,而五不可长久之患归于朝廷,又使三省执政大臣皆受迫逐谏官之名,为后世笑,臣窃为陛下惜之。臣愚昧不才,陛下过听,擢为谏官。若议论失当,陛下罪之,执政大臣恶之,或一二日而罢,或二三月而黜,皆不可知也。岂谓谏官可以久为,而两省可以安处哉?盖欲为朝廷长久之计而已,非臣谋身之计也。若既忧得罪于陛下,又虑见恶于大臣,坐视法度之废坏而缄默不言,则不惟有负陛下言责,亦岂不自愧于心哉!故不避冒□圣听而喋喋不已,陛下或采其言,或赐之斧钺之诛,惟圣慈裁择。

  贴黄言:「臣窃闻今来擗截,本因中书差除有预先传播出外者,故执政大臣有制敕院之议,遂欲擗截谏官厅出外。大凡差除,既得圣旨之后,须有词头,舍人方知之。及文字到门下省,给事中方知之,只是首尾一日内之事。次日,到尚书省,下吏部,则外人无不知者矣。虽知之,然已是朝廷宣布之事,人知乃其宜也,有何所害?惟是未得旨已前,外人已知,即于政体有害。然未得旨已前,若非执政大臣自有漏泄,给、舍何缘得预?外人何缘得闻?既给、舍与外人皆未得预闻,即谏官何缘得知?惟张璪在中书日,务收私恩,凡差除纔经商量而未奏,即多以泄之于其所亲,自以谓恩出于我而已。故差除有旬日半月以前先已传播,后果有如其所传者也。今执政大臣皆先朝耆旧,及陛下所自选择全才重望之人,无若张璪收私恩者,即何虑差除之漏泄耶?不当归咎

译觌又进言:

臣最近在十一月二十五日曾上密封奏章,指出两省强行分割谏官衙署并将其迁出外院,是破坏法度的行为,请求予以撤销;以及在十一月二十七日与谏官鲜于侁、朱光明联名上奏,这两件事都尚未得到施行。臣私下认为,自古以来的圣帝明王,无不设有进谏争辩的臣子。大概在三代以前,上自公卿,次及各级官员,下至工匠、割草打柴的人,都可以进谏争辩,所以虽然不专门设立以进谏争辩为名的官职,但正直的言论和坦率的议论常常能传到君主耳中。等到世道衰微,言论出口而灾祸及身的情况逐渐增多,所以作为臣子的人,如果不专门设立以进谏争辩为名的官职就很少有人肯以进谏争辩来效忠。于是从秦、汉以来,才开始有谏大夫,大抵任职清贵且接近皇帝,每日侍奉君主。然而岁月久远,他们听事办公的地点,有的已经无法考证。只有隋、唐的事例较近,史传记载非常明确,谏官在隋朝隶属于门下省,唐朝初期沿袭这一制度,也曾隶属于中书省,后来分别隶属于两省,直到唐朝结束,都没有改变。

御史和谏官都承担进言的责任,然而御史台在外朝,唯独谏官既是侍从之臣,又列在两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御史专门负责纠正百官的过失,必须在外朝,这样百官前往御史台处理事务、审讯案件才方便。谏官的职责,专门在于议论政事的过失,弥补君主的缺失。所以如果不处在政事发生的地方,就无法充分听闻政事的过失;如果不列入侍从的班列,就无法充分知晓君主的缺失。自从五代战乱以来,隋、唐的法度不再存在。本朝祖宗以来,恢复前代法度已经十分之八九了,只有两省缺失的制度,直到神宗时才恢复,然而谏官虽然已经列在两省政事之地,还没有参与入阁侍从的班列。现在却为了防止谏官泄露政事,想要强行分割谏官衙署迁出外院,使他们不能留在两省,这也违背了设置谏官的本意了!

如果两省有机密之事,吏人能够保密,谏官难道就不能保密吗?况且现在谏官虽然在两省,实际上并不参与政事,何况是机密之事呢?从前魏国的少府杨阜想要上疏裁减宫女,召来御府吏询问后宫人数,吏人遵守旧令,回答说:“这是禁中机密,不得泄露。”杨阜大怒,杖责吏人一百下,斥责他说:“国家不与九卿保密,反而与小吏保密吗!”明帝听说后,更加忌惮杨阜,后世把这当作美谈。臣曾经认为陛下圣德比得上尧、舜,难道在这方面还不如明帝吗?臣曾经以夔、稷、契的标准期望执政大臣,难道在这方面还不如杨阜吗?

况且先帝勤勉地恢复隋、唐数百年的法度,既符合古制,又适宜当今,竟然一旦无故而破坏它,这是第一不可。中书省所说的制敕院,是吏人的住所,逼迫驱逐天子的谏官,来扩大吏人的住所,这是第二不可。深信胥吏,与他们保密,却过分怀疑谏官,认为他们会泄露机密,这是第三不可。让天下人都产生怀疑谏官的心思,厌恶谏官的迹象,这不是弘扬圣德于天下的做法,这是第四不可。散骑常侍只比执政大臣低一等罢了,现在偶尔职位空缺,不能说最终没有合适的人选。至于左右史,也是陛下侍从之臣,怎么能让他们占据衙署,夺取正门,而让常侍、谏官、左右史被屏弃在一角,挖穿墙壁出入呢?事理颠倒,助长吏人的气焰,这是第五不可。憎恨谏官的人虽然求得一时痛快,而那五种不可的长久祸患将归于朝廷,又使三省执政大臣都承受逼迫驱逐谏官的名声,被后世嘲笑,臣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臣愚昧不才,陛下过分信任,提拔我为谏官。如果议论失当,陛下治我的罪,执政大臣厌恶我,或许一两天就被罢免,或许两三个月就被贬黜,这都是不可预知的。哪里会认为谏官可以长久担任,而两省可以安然处身呢?只是想为朝廷做长远的打算罢了,不是臣谋求自身利益的打算。如果既担心得罪陛下,又顾虑被大臣厌恶,坐视法度废坏而缄默不言,这不仅辜负了陛下赋予的言责,难道自己心中不惭愧吗!所以不避冒犯圣听而喋喋不休,陛下或许采纳我的言论,或许赐我斧钺之诛,只请圣慈裁夺。

贴黄陈述:“臣私下听说这次强行分割,原本是因为中书省任命官员有预先传播到外面的情况,所以执政大臣有设立制敕院的提议,于是想要强行分割谏官衙署迁出外院。大凡官员任命,既然得到圣旨之后,必须有诏令草稿,舍人才知道。等到文书送到门下省,给事中方才知道,这只是首尾一天之内的事。第二天,送到尚书省,下达吏部,那么外面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的了。虽然知道了,但已经是朝廷宣布的事,人们知道是适宜的,有什么害处呢?只是在没有得到圣旨之前,外面的人已经知道了,这才对政体有害。然而在没有得到圣旨之前,如果不是执政大臣自己泄露,给事中、舍人怎么会预先知道?外面的人怎么会听到?既然给事中、舍人与外面的人都还没有预先听到,那么谏官怎么会知道呢?只有张璪在中书省任职时,致力于收买私恩,凡是官员任命刚刚商量而未上奏,就大多泄露给他亲近的人,自以为恩惠出自自己而已。所以官员任命有十天半个月以前就预先传播,后来果然像他所传播的那样。现在执政大臣都是先朝的老臣,以及陛下亲自挑选的全才重望之人,没有像张璪那样收买私恩的,那么何必担心官员任命的泄露呢?不应当归咎

于无制敕院,亦不当缘此限隔谏官,而使之不得在两省也。谏官在两省与不在两省,于谏官何所重轻,但于朝廷法度有害耳。臣区区所惜者,朝廷法度而已。惟圣慈详酌。」

译对于没有制敕院的机构,也不应当因此限制谏官,从而让他们不能在两省任职。谏官在两省与不在两省,对谏官本人并无轻重之别,只是对朝廷的法度有害罢了。臣下所深切惋惜的,不过是朝廷的法度而已。希望圣上慈爱地详细斟酌。

又言:「臣窃见中书事务分入门下省、尚书省以来,比旧事简,人吏减半,检正官、都检正官皆罢。其旧中书制敕院、舍人厅、检正官厅共约五十余间,今必欲作制敕院,而又欲其□广,即更不论检正官废罢,亦不论吏人减半,但依旧,用屋五十余间亦足矣。况今舍人厅、起居舍人厅、右正言厅一位已是屋七十余间,若并用作制敕院,自是有余,即不知更取右散骑常侍厅、右谏议大夫厅、右司谏厅何所用之。兼门下省谏官厅亦一例擗截出外,尤为无名。故公议以谓执政大臣徒用制敕院以为说,其实欲限隔谏官,不使在政事之地,恐其知政事之本末,而论列之频数而已。」

  寻诏:「谏官直舍且令依旧,所有前降擗截指挥,更不施行。」(据哲宗御集,此诏乃元佑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今附王岩叟、王觌奏疏后,亦可见朝廷从谏之美也。)

  庚辰,诏自今北朝人使见、辞日,令朝参官起居。

  诏夏国遣进使人,将来兴龙节不令赴贺;拜表回,御筵亦不预坐。

  开封府言:「夷门山樊家冈地,因太史奏言不可令人开发,有旨禁士民安葬。欲乞已有坟墓者许令归附外,其旧无坟墓之家即依先降朝旨。」从之。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伏见保甲之外虽已更改,犹有二弊未便于民。其一,为罢去二十亩已下免教指挥,却令五等户有三丁者皆赴冬教一月。缘民之贫富不系丁之多少,而教与不教则有幸不幸。今田有百亩,家有二丁则免教,是谓之幸;田有十亩,家有三丁则赴教,是谓之不幸。此贫富力役大为不均。况今之教阅,官中不给钱米,一月之食皆其自办。夫有田二十亩之家,中年所收不过二十石,赋税、伏腊之外又令供赡一丁,则力亦难给。盖昔日推行之始,不暇讲求利害,惟务其多。今虽将五等下户精专阅习,万一或有调发,虽破竭家产,所得几何?裹粮而行,岂不重困?臣愚欲乞于三等已上,或等第虽低而家业及一百贯、有三丁者,方得差充。其二,为陕西州郡今秋雨涝,高原之地,虽谓顺成,下隰之田,稼亦不善。人户有诉灾伤去处,而蠲税不及五分,并须赴教,官司奉法,不敢放免。臣窃谓保甲之令行已累年,朝廷知其有弊,多所厘改,欲民休息。若须候灾伤及五分方与免教,亦恐德泽未广。臣愚欲乞应系灾伤县分鎫特免冬教,以惠畿内、三路之民。又况郡县自来检视灾伤,多是通计一县所放,立为分数。如元管税一千石,放及五百石,则为之五分,即非以逐户所伤立定分数。其被灾既有多少之异,而通计一县大数,偶不及五分,遂不免教,此朝廷之所当察也。如蒙圣慈以灾伤之故,不限分数,特免教阅,则朝廷武备未为废阙,而生民受惠深矣。臣访闻陕西诸县人户,有为田土绝少,虽管三丁,陈状乞免教者,并有诈述本户灾伤过多,但为一县总数不及五分,亦乞免教者。逐县拘碍条禁,不敢辄行。伏乞早赐指挥,庶□民力。」诏:「府界、三路保甲人户五等以下,地土不及二十亩者,虽三丁以上,并免教。」从陶请也。(九月四日。)

  户部言:「黄廉奏,准敕体量民庶上书,陵井监盐井于课利盐税外,使一井岁输五十缗,谓之官溪钱,愿悉蠲除之。欲乞今后溪内开兴盐井,除合输课利盐税外,不计别收租赁溪钱,见管六井鎫行蠲放。其井研县五井有见欠数,亦乞除放。」从之。

  诏:「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系刺史带昭宣使以上,勾当皇城司任满所得酬銟,只自改转,更不回授与儿男。可勘会三两人体例进入。」(御集十一月二十六日。)

  辛巳,诏户部侍郎赵瞻往陕州夏县临视司马光葬事,候葬讫,就坟所致祭。

  臣僚上言:「朝廷罢俵青苗钱,令诸路提刑司委丰熟州县广行收籴,意欲常有储蓄。而户部乃请令转运司更不收籴年计,止将常平斛岗兑籴,失朝廷养民之恩。欲乞诸路转运司合籴年计并先籴,次令常平仓籴。若转运司不预备本钱,过时占籴,致与常平仓相妨者,委提刑司觉察

译又上奏说:“我私下观察到,中书的事务自从分入门下省、尚书省以来,比起旧制事务简省,人员减半,检正官、都检正官都已裁撤。那旧中书制敕院、舍人厅、检政官厅总共约五十多间房屋,现在如果一定要设立制敕院,而又想要它宽敞,即使不再考虑检正官的裁撤,也不考虑吏员减半,只要沿袭旧制,用五十多间房屋也就足够了。况且现在舍人厅、起居舍人厅、右正言一厅已经是七十多间房屋,如果合并用作制敕院,自然绰绰有余,就不知道再取用右散骑常侍厅、右谏议大夫厅右司谏厅有什么用处。加上门下省谏官厅也一律被分割挪作他用,尤其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公众舆论认为,执政大臣只是用设立制敕院作为说辞,其实想要限制隔绝谏官,不让他们在政事之地,恐怕他们知晓政事的根本和末节,从而频繁地议论条陈罢了。”

不久下诏说:“谏官直舍暂且依照旧制,所有先前下达的分割挪用的命令,不再施行。”(根据哲宗御集,此诏是元佑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达的,现在附在王岩叟、王觌的奏疏之后,也可以看出朝廷听从谏言的美德。)

庚辰日,下诏从今以后,北朝使者觐见、辞别之日,命令朝参官行起居礼。

下诏夏国派遣进贡的使者,将来兴龙节不让他们赴贺;拜表返回后,御筵也不让他们陪坐。

开封府上奏说:“夷门山樊家冈的土地,因为太史奏言不可让人开发,有旨意禁止士民安葬。请求已有坟墓的允许归附,那些原本没有坟墓的人家就依照先前下达的朝旨执行。”朝廷批准了。

殿中侍御史吕陶上奏说:“我观察到保甲法之外虽然已经更改,但还有两个弊端对百姓不便。其一,是废除了二十亩以下免除教阅的命令,却命令五等户中有三个男丁的都去赴冬教一个月。因为百姓的贫富不取决于男丁的多少,而教阅与不教阅却有幸运与不幸之分。现在田地有一百亩,家中有两个男丁就免除教阅,这叫做幸运;田地有十亩,家中有三个男丁就去赴教阅,这叫做不幸。这是贫弱之家力役大为不均。况且现在的教阅,官府不给钱米,一个月的食物都要自己准备。拥有二十亩田地的家庭,中年收成不过二十石,赋税、祭祀之外又让他们供养一个男丁,那么力量也难以供给。大概昔日推行之初,来不及讲求利害,只追求数量多。现在虽然将五等下户专门阅习,万一有调发,即使耗尽家产,所得又能有多少?带着干粮而行,岂不是更加困顿?我愚昧地请求在三等以上,或者等第虽然低但家业达到一百贯、有三个男丁的,才允许差充。其二,是陕西州郡今年秋雨涝,高原之地,虽然说是丰收,低湿之田,庄稼也不好。有人户诉说灾伤的地方,而减免赋税不到五分,并且都要去赴教阅,官府奉行法令,不敢放免。我私下认为保甲的法令实行已经多年,朝廷知道它有弊端,多有更改,想要让百姓休养生息。如果必须等到灾伤达到五分才给予免除教阅,也恐怕恩泽不够广博。我愚昧地请求凡是属于灾伤县分的都特别免除冬教,以恩惠京畿、三路百姓。又况且郡县历来检视灾伤,多是通计一县所减免的,立为分数。如原本管辖税一千石,减免达到五百石,就称为五分,并不是以逐户所受灾伤立定分数。受灾既然有程度多少的不同,而通计一县的大数,偶然不到五分,于是就不能免除教阅,这是朝廷应当明察的。如果蒙受圣上慈爱因为灾伤的缘故,不限定分数,特别免除教阅,那么朝廷武备并没有废缺,而百姓受到的恩惠就深了。我访闻陕西各县人户,有田地极少,虽然管辖三个男丁,陈述情况请求免除教阅的,也有诈称本户灾伤过多,但只是一县总数不到五分,也请求免除教阅的。各县受条禁约束,不敢擅自执行。恳请早日赐下指令,以宽减民力。”下诏:“府界、三路保甲人户五等以下,土地不到二十亩的,即使三个男丁以上,都免除教阅。”这是听从吕陶的请求。(九月四日。)

户部上奏说:“黄廉上奏,根据敕令体察百姓上书,陵井监盐井在课利盐税之外,让一井每年缴纳五十缗,叫做官溪钱,愿意全部免除。请求今后溪内开兴盐井,除了应缴纳的课利盐税外,不再另外收取租赁溪钱,现有六井都实行免除。井研县五井有现欠的数额,也请求免除。”朝廷批准了。

下诏:“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是刺史带昭宣使以上的,勾当皇城司任满所得的酬赏,只从改转,不再回授给儿子。可以勘会两三个人的体例进呈。”(御集十一月二十六日。)

辛巳日,下诏户部侍郎赵瞻前往陕州夏县临视司马光葬事,等葬事完毕,就在坟前致祭。

臣僚上奏说:“朝廷罢除发放青苗钱,命令各路提刑司委派丰熟州县广泛收买粮食,意图常备储蓄。而户部却请求让转运司不再收买年计,只将常平仓的粮食兑买,失去了朝廷养民的恩德。请求各路转运司应买的年计先买,其次让常平仓买。如果转运司不预备本钱,过时占买,导致与常平仓相妨碍的,委派提刑司觉察。”

以闻。」从之。(十一月四日可并此。)

译将此事上报给皇帝。皇帝听从了建议。(十一月四日,此事可一并处理。)

壬午,诏中书省编修刑房断例,候编定付本省舍人看详讫,三省执政官详定,取旨颁行。

  尚书省言:「门下、中书后省并详定重修敕令所删定官、检阅点检文字使臣,并依在京职事官禁谒法。」从之。

  先是,左司谏王岩叟言:「伏以救灾□患,惟恐有所不至,以伤其仁者,先王之用心也。随施以有求,乘危以论利,盖不忍焉。臣按:祖宗赈济旧法,灾伤无分数之限,人户无等第之差,皆得贷借,但令随税纳元数而已,未尝有息也。故四方之人,沾惠者普,衔恩者深,郡县仓庾以陈易新者多。其后刻薄之吏阴改旧法,必待灾伤放税七分已上方许贷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意。缘灾伤放税,多是监司以聚敛为急,威胁州县,州县又承望风旨,不复体念朝廷,以灾伤的实分数除放。若放及七分者,灾伤已是十分,况少有及七分?又六分之与七分相去几何?毫厘之间,何以辩别?幸而得为七分,则有借贷,不幸而为六分,则无借贷,但系检灾官吏一言之高下,而被灾百姓幸不幸相远如此,此不可不察也。三等而上,均为赤子,均遇天灾,岂容因灾偏令出息?计其所得则甚少,论其所损则实多,乖陛下平一之心,亏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复如旧法,不限灾伤之分数,并容借贷,不拘民户之等第,均令免息。庶几圣泽无间,感人心于至和,天下幸甚!如允臣所奏,其河北、京西、淮南等路昨来水灾州县,乞先次指挥施行。」贴黄:「臣窃见诸处借贷斛岗,必依年分支给,往往皆是陈次。次年人户所纳,尽是一色新物。陈次一石,未得十岗之实;新物十岗,过倍一石之入。公家虽云无取,而所得亦已多矣。」

  岩叟又言:「臣访闻昨来河北等路水灾十分去处,上等人户亦苦全阙粮斛。今仓廪幸皆有余,何惜均令借贷,以济其艰?此等户且无失陷之理,有益民下而无损公上,臣意朝廷优为之耳。臣窃详旧来虽不定灾伤分数,并得借贷。若是所伤不多,委不至阙乏,州县亦不敢借贷,民户亦自不愿请领。惟恐灾伤多处,其间有不幸偶然放税不及分数,则实被灾之民无由沾借贷之惠,臣所以言必当复旧法,以除此弊也。」

  岩叟又言:「臣于九月十四日曾论奏赈济灾伤,乞依旧法,令州县体量,不限灾伤之分数,并容借贷,不拘民户之等第,均令免息,庶几圣泽无间,以召至和,并乞契勘昨来水灾路分,先次施行,至今未蒙指挥。臣访闻河北、京东西、淮南等路昨被灾之民,不独下户全仰救□,虽中等而上今亦皆艰食,渴望济接。若不早复旧法,□借贷之惠,深恐入春难得种粮,以兴农功,岁可望而人事不足,洊成饥乏,为朝廷忧。伏望指挥检会臣前奏,早赐施行。」贴黄:「臣以谓旧法具在,不须旋行修立,惟乞更赐申敕灾伤郡县,子细体量,约度借贷。其有以见钱纽折斛岗者,乞严赐指挥,必用平价,令艰急之民得沾实惠。」诏户部看详,别立新法。(户部修立新法,见十二月十八日壬寅。朱光庭奏议亦有此两奏,与岩叟同。八月二日司马光札子当并考。)

  监察御史上官均言:「臣闻治天下有二道,□与猛而已。□过则缓而伤义,政事有废弛之弊;猛过则急而伤恩,官吏有避法苟免之患。术虽不同,其蠹政害民一也。自熙宁以来,朝廷以法度整齐四方。诸路监司不能申明朝廷之意,往往务为惨核刻深之政,郡县望风畏栗,大抵以促办为事,类文具而无实,不暇长计远虑,以便民为意,而四方之民有憔悴愁叹之音。此伤猛过急之弊也。自陛下临御,数下德音,务从□大,四方欣然仰戴德泽。然比闻诸道监司又不能明陛下之美意,妄意朝廷风旨,一切以苟简纵弛为事,疲□污庸之吏,视而不劾,纷纠紊缪之政,知而不察,外求□厚之名,以要誉于一时。此矫枉过□,士大夫守义不笃之患也。方陛下讲修百度,以差役之法行于四方,尤在郡县夙夜悉心,以推行朝廷爱民之政。若怠堕不举,委成于胥史,太守玩而不察,

译壬午日,下诏让中书省编修刑房的断案成例,等编定后交付本省舍人审阅完毕,再由三省执政官详细审定,取旨颁布施行。

尚书省上奏说:“门下省、中书省的后省,以及详定重修敕令所的删定官、检阅点检文字的使臣,都依照在京职事官禁止谒见的法令执行。”朝廷听从了。

在此之前,左司谏王岩叟上奏说:“我认为救济灾荒、消除祸患,只担心做得不够周到,从而损害仁爱之心,这是先王用心之处。趁着施恩时有所求取,乘着危难时谈论利益,这是我所不忍心的。臣查考:祖宗赈济的旧法,灾荒损失没有分数的限制,百姓没有等级的差别,都可以借贷,只要求随着赋税归还原数罢了,从来没有利息。所以四方百姓,受到恩惠的普遍,感激皇恩的深厚,郡县粮仓陈粮换新粮的情况很多。后来刻薄苛刻的官吏暗中改变旧法,一定要等到灾荒损失放免赋税达到七分以上才允许借贷,而只有第四等以下的百姓才免除利息,这完全不是朝廷的本意。因为灾荒放免赋税,多是监司以聚敛财货为急务,威胁州县,州县又迎合上司的风旨,不再体念朝廷,根据灾荒的实际分数来放免。如果放免达到七分,那么灾荒损失已经是十分了,何况很少有达到七分的?又六分与七分相差几何?毫厘之间,怎么辨别?侥幸定为七分,就有借贷,不幸定为六分,就没有借贷,只取决于检灾官吏一句话的高低,而被灾百姓幸运与不幸的差距如此之大,这不能不仔细考察。三等以上的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同样遭遇天灾,岂能因为灾荒就偏偏让他们支付利息?计算所得则很少,论其所损则实在很多,违背陛下公平一视同仁的心意,损害朝廷广博的恩施。臣请求恢复旧法,不限定灾荒损失的分数,都允许借贷,不拘泥百姓的等级,一律免除利息。希望圣恩没有间隔,在至为和谐中感动人心,天下人非常幸运!如果批准臣的奏请,那河北、京西、淮南等路近来遭受水灾的州县,请求先行下令施行。”贴黄说:“臣私下看到各处借贷的粮食,必须按年分支给,往往都是陈粮。次年百姓缴纳的,全是一色的新粮。陈粮一石,得不到十斗的实际分量;新粮十斗,超过一石的收入。公家虽然说不取利,但所得也已经很多了。”

王岩叟又说:“臣访闻近来河北等路灾荒十分严重的地方,上等百姓也苦于完全缺乏粮食。现在粮仓幸好都有余粮,何必吝惜让他们借贷,以救济他们的困难?这类百姓况且没有损失粮食的道理,对百姓有利而对公家无损,臣认为朝廷应该优待他们。臣私下详细考察,旧法虽然不规定灾荒损失的分数,都允许借贷。如果是损失不多,确实不至于缺乏,州县也不敢借贷,百姓自己也不愿领取。只怕灾荒严重的地方,其中有不幸偶然放免赋税达不到规定分数的,那么真正受灾的百姓就没有办法得到借贷的恩惠,臣所以说一定要恢复旧法,以消除这种弊端。”

王岩叟又说:“臣在九月十四日曾上奏论说赈济灾荒,请求依照旧法,让州县体察情况,不限定灾荒损失的分数,都允许借贷,不拘束百姓的等级,一律免除利息,希望圣恩没有间隔,以招致至为和谐,并请求核查近来遭受水灾的路分,先行施行,至今没有受到命令。臣访闻河北、京东西、淮南等路近来受灾的百姓,不只是下等百姓完全依赖救济,即使是中等以上的百姓现在也都艰难缺粮,渴望救济接济。如果不早日恢复旧法,给予借贷的恩惠,深恐入春后难以得到种子粮食,以兴起农事,年成虽然有望但人力不足,接连造成饥荒匮乏,成为朝廷的忧患。伏望命令核查臣之前的奏请,早日赐予施行。”贴黄说:“臣认为旧法具备,不需要临时修立,只请求再赐予申令灾荒的郡县,仔细体察,估量借贷。其中有以现钱折算粮食的,请求严厉命令,一定使用平价,让艰难急迫的百姓得到实惠。”下诏让户部审阅,另行制定新法。(户部修立新法,见十二月十八日壬午。朱光庭的奏议也有这两次上奏,与王岩叟相同。八月二日司马光的札子应当一并考察。)

监察御史上官均上奏说:“臣听说治理天下有两种方法,宽和与严厉罢了。宽和过度则松懈而伤害道义,政事有废弛的弊端;严厉过度则急迫而伤害恩德,官吏有逃避法律苟且免罪的祸患。方法虽然不同,但败坏政治、危害百姓是一样的。自从熙宁以来,朝廷用法度整顿四方。各路监司不能阐明朝廷的心意,往往致力于残酷苛刻的政策,郡县望风畏惧,大体以催促办理为事,类似文书具在而无实效,无暇长远考虑,以便民为意,而四方百姓有憔悴愁叹的声音。这是严厉过度急迫的弊端。自从陛下临朝,多次下达恩德之言,务必从宽大,四方欣然仰戴恩德。然而近来听说各路监司又不能明白陛下美好的心意,妄意揣测朝廷的风旨,一切以苟且简略纵容弛废为事,疲弱污浊庸碌的官吏,视而不见不弹劾,纷乱错杂的政事,知道而不考察,对外求得宽厚之名,以博取一时的声誉。这是矫枉过正,士大夫坚守道义不坚定的祸患。正当陛下讲求修治各项政务,以差役之法施行于四方,尤其在于郡县早晚尽心,以推行朝廷爱民的政令。如果懈怠不举,委托成于胥吏,太守玩忽而不考察,

监司视而不纠,养成偷堕苟简之风,天下之民必有受其弊者矣。臣愿诏四方以□不纵恶、恩不伤惠之意,若郡县之吏庸惰不职,监司、太守不加纠劾,如朝廷遣使廉按有实,或风闻于上,当显责以厉远近。庶几按察之吏不敢□纵,郡县之官不敢偷惰,人人惊惧修职,宣布陛下之德泽,以惠黎庶。」从之。(据吕陶云,上官均论为政□猛之道,着为法令,而实录不载。今于荣州旧案内检得元佑元年十二月吏部印板行下臣僚上言□猛二道,十一月二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依奏,此即上官均所陈也,乃附本月日。)

译监司对违法乱纪视而不见、不予纠察,养成了官吏偷懒懈怠、敷衍塞责的风气,天下的百姓必定会遭受其害。臣希望陛下向四方颁布诏令,阐明“不纵容恶行、恩惠不流于虚泛”的宗旨。如果郡县官吏平庸懒惰、不尽职守,而监司、太守又不加以纠举弹劾,一旦朝廷派遣使者调查核实确有此事,或者有人将情况上报朝廷,就应当公开谴责以警示远近官员。这样或许能使负责监察的官吏不敢徇私纵容,郡县的官员不敢偷懒懈怠,人人因惊惧而勤于职守,宣扬陛下的恩德,以惠及百姓。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根据吕陶所说,上官均论述为政宽猛相济的道理,并著为法令,但《实录》中没有记载。现在在荣州旧档案中查到元祐元年十二月吏部印发的公文,内容是臣僚上言关于宽猛二道的奏议,十一月二十八日三省共同奉圣旨批准照奏议办理,这就是上官均所陈述的内容,因此附注在这个月的日期下。)

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赵偁言:「楚、海、泗、宿、亳五州水灾最甚,乞下发运司于常、润州收籴稻种十万石,以备五州来春布种,或粜或贷。」从之。(绍圣二年八月,户部员外郎陈蔡作赵偁行状云:公为淮南转运副使,于时流殍载路,老羸转沟壑,壮者起为盗,楚、海、泗、宿、亳五州为甚。公奏以「荒政务丛,动系人命,每从中请,缓不及事。愿一切许臣权宜措置,事讫乃奏,有不合理,请从重坐」。复请「移别路常平米二十万斛,兼充赈贷,饬州县谕流民归业,计口给食,以散髃聚熏蒸疾疫之病。且令渐还本土,就治生业。添置武臣守镇冲要,以防间隙。露尸散骨,埋殓有法;弃孤遗幼,鞠养有令。客户旧无贷法,盖防迁徙,若令主户随等为保,则虽贷无害。又重法地分,因灾伤盗取五谷罪人,特从减等,而妻子不免编管,殆非法意。请罪人减者,妻子亦免坐」。诏皆从之,仍着为法。)

  癸未,诏免太师文彦博北使朝辞日起居。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窃以人之情伪无穷,而国家之法令有限。以有限之法令,应无穷之情伪,则固不能周尽。及其弊从而生,则必曲折委细,事为之制而济之,庶几详密备具,行之可久,理势宜如此也。昔嘉佑之差役,务从□厚,而条禁太略,贪吏猾胥,幸农夫之在官,而锐意侵渔,害端百出,人甚苦之。至熙宁之免役,止令出钱,官为雇募,凡所谓侵渔于农夫者,一切有禁,毫厘不敢违纵。然而有司敛入过重,民间钱货遂至乏绝。陛下深恤元元,复行差法,以救其弊,因时施设,一出仁厚,天下幸矣。臣愚以谓法不相须,则惠有未至。既以嘉佑之制差之,而不以熙宁之令禁之,则虽无近年乏钱之劳,复有昔日应役之害。今推行差法,将及一年,其约束条贯犹未颁下,四方郡县、愚夫俗吏,意谓朝廷务行□大之政,既许差役【五】,则其它细故不及检察。坐视役者,已萌贪心,委使将迎,动涉侵扰【六】。若不早立宪度,力行禁约,则农民渐见受弊。伏请申命有司,严责期限,不候诸路役帐齐足,疾速裁定私使役人条制,先次颁行,以成差役之法。臣访闻诸处县邑已有私使役人违法及送迎陪费等事,多是犯在赦前,及事节细碎,不敢一一论列,上烦圣听。伏乞指挥有司,更不候诸路役帐齐足,先次颁降条法,以防此弊。」(从违当考。疏云「推行差役,将及一年」,则当附十一月末。)

  文彦博言:(彦博自注:「元年五月。」当考。)「臣窃闻天下诸路差雇役法,朝廷虽已降指挥,而至今未定,颇闻烦扰。臣检会始初司马光阅天下臣庶奏章,多言出钱雇役,其法不便,遂却复差役之法。然司马光所言甚详,而节目颇繁,恐州县不一一通晓,而又朝廷置局详定,议论不一,必难通行。臣以谓差役之法,本州岛县常事,其来久矣,皆素有定法。及其末流,不能无弊,故当随时刊改。臣曾累取札子,奏乞先令州县刺史、令、佐从民利便,依例各议定其法,县申州,州申转运司看详定夺奏闻,如得允当,即降下施行。盖朝廷大号令必当自上而下,州县差役当理须自下而上,则各从民便。以天下之广,郡县之众,不可以一切之法行之,行之必互有妨碍。而局官及诸臣僚纷然上言,各任己见,不周知利害,及祇赴本司,别无与夺,以至州县希望朝廷风旨,至今其法未定,益滋狡吏侵扰。若如臣前请,且各付逐路郡县定夺利害,各从其便,庶几下民早得息肩。」

  又言:「朝廷复差役法,议臣之中少有熟亲民政者,故议论不同,前后所降命令不一,致州郡难以适从。缘城郭、乡村人户,只有差、科二法,乡老、村耆各知次第,但用心公平,必得惬当。刺史、县令最是亲民之官,乞且专委守令各随本处自来体例,差定役人,编成簿籍,细开自来体例条贯,申转运司看详体量。如各得精当,一面施行申奏。缘经变法以来,仅十五年,至今不无小差,须合更改。从便事条亦当委自逐处亲民官及监司相

译宋哲宗下诏批准淮南西路转运副使赵偁的奏言:“楚、海、泗、宿、亳五州遭受水灾最为严重,请求命令发运司在常州、润州收购十万石稻种,以备五州来年春天播种,这些稻种可以出售也可以借贷给百姓。”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绍圣二年八月,户部员外郎陈抟为赵偁撰写行状时记载:赵偁担任淮南转运副使时,当时道路上满是流亡饿死的人,年老体弱的人辗转死于沟壑,强壮的人起来成为盗贼,楚、海、泗、宿、亳五州情况最为严重。赵偁上奏说:“荒年政务繁杂,动不动就关系到人命,如果每次都要从朝廷请示,往往来不及办事。希望一切允许臣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事情办完后再上奏,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请对我从重治罪。”又请求“调拨其他路分常平仓的米二十万斛,兼作赈济和借贷之用,命令州县晓谕流民回归本业,按人口发放食物,以分散聚集的人群,避免发生瘟疫。并且让他们逐渐返回故乡,从事生产。增派武臣守卫镇守要害之地,以防备趁虚而入。对于暴露的尸体和散落的骸骨,要有法度进行埋葬;对于被遗弃的孤儿幼童,要有法令进行抚养。客户(无地佃农)过去没有借贷的法度,大概是担心他们迁徙,如果让主户按等级作为担保,那么即使借贷也没有害处。另外,在实行重法的地区,因灾荒盗取五谷的罪犯,特别予以减等处罚,但他们的妻子儿女不免被编管,这大概不符合立法本意。请求对减等处罚的罪犯,其妻子儿女也免除连坐。”诏书都听从了他的建议,并著为法令。)

癸未日,下诏免除太师文彦博在北使朝辞日起居的礼节。

殿中侍御史吕陶上言:“我认为人的情况真伪无穷无尽,而国家的法令是有限的。用有限的法令来应对无穷无尽的情况,本来就不能周全详尽。等到弊端由此产生,就必须曲折细致地制定措施来补救,希望这样能够详密完备,施行起来可以长久,事理情势应当如此。过去嘉祐年间的差役法,务求宽厚,但条令禁令太粗略,贪婪的官吏和狡猾的小吏,趁着农夫在官府服役,肆意侵吞掠夺,祸端百出,百姓非常痛苦。到了熙宁年间的免役法,只让百姓出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凡是所谓侵吞掠夺农夫的行为,一概禁止,毫厘不敢违犯放纵。然而有关部门征收过重,民间的钱财于是匮乏断绝。陛下深切体恤百姓,恢复差役法,以挽救其弊端,顺应时势施行,全都出于仁厚,天下人感到幸运。臣愚昧地认为,法令如果不相互配合,那么恩惠就有不能到达的地方。既然用嘉祐的制度来差派役人,却不采用熙宁的法令来禁止(侵扰),那么虽然没有近年缺钱的劳苦,却又有了昔日应役的祸害。现在推行差役法,将近一年,其约束条令还没有颁布下达,各地的郡县、愚昧的百姓和庸俗的官吏,以为朝廷务求施行宽大的政令,既然允许差役,那么其他细微的事情就不加检察。坐视服役的人,已经萌生贪心,委派差役迎来送往,动不动就涉及侵扰。如果不尽早确立法度,严格执行禁令,那么农民将逐渐遭受祸害。恳请命令有关部门,严格限定期限,不等待各路役册齐全,迅速裁定私役役人的条令制度,先行颁布施行,以完善差役之法。臣访闻各地县邑已有私役役人违法以及送迎陪费等事情,大多是犯在赦令之前,以及事情细碎,不敢一一列举,上烦圣听。恳请指挥有关部门,不再等待各路役册齐全,先行颁布条令,以防备这种弊端。”(是否听从待考。奏疏中说“推行差役,将近一年”,那么应当附在十一月末。)

文彦博上言:(文彦博自注:“元年五月。”待考。)“臣听说天下各路差雇役法,朝廷虽然已经下达指令,但至今没有确定,颇闻烦扰。臣查考当初司马光阅览天下臣民奏章,大多说出钱雇役,其法不便,于是恢复差役之法。然而司马光所说的很详细,但条目繁多,恐怕州县不能一一通晓,而且朝廷设立局署详细审定,议论不一,必然难以通行。臣认为差役之法,本是州县常事,由来已久,都有既定之法。等到其末流,不能没有弊端,所以应当随时修改。臣曾屡次上奏,请求先让州县刺史、县令、佐官从百姓便利出发,依照惯例各自议定其法,县申报州,州申报转运司查看审定奏闻,如果得当,就下达施行。大概朝廷的大号令必须自上而下,州县差役应当自下而上,则各自顺从百姓便利。以天下之广阔,郡县之众多,不可以一概的法令施行,施行必然互相妨碍。而局官及各位臣僚纷纷上言,各持己见,不全面了解利害,以及只到本司,别无决断,以至于州县希望朝廷的风旨,至今其法没有确定,更加滋长狡猾官吏的侵扰。如果像臣先前所请,暂且各自交给各路郡县决定利害,各自顺从便利,希望百姓早日得以喘息。”

又说:“朝廷恢复差役法,议论的臣僚中很少有熟悉民政的人,所以议论不同,前后所降命令不一,导致州郡难以适从。因为城郭、乡村人户,只有差役、科配两种方法,乡老、村耆各自知道次序,只要用心公平,必定得当。刺史、县令是最亲近百姓的官,请求暂且专门委托守令各自随本处自来惯例,差定役人,编成簿籍,详细列出自来惯例条令,申报转运司查看体量。如果各自精当,一面施行一面奏报。因为经历变法以来,将近十五年,至今不无小差错,必须更改。从便事条也应当委托各地亲民官及监司相

度,申取朝旨详定,仍稍□程限,使尽利害,所贵行之久远。」

译斟酌后,申报朝廷取旨详细审定,仍然稍微放宽期限,使利弊得以充分显现,所贵在施行长久。

又言:「臣昨以朝廷复州县差役之法,臣曾奏札子,以谓差役之法其来甚久,此乃州县常事,乡老、啬夫皆熟知之,刺史、县令皆总领之,当且委逐县议定,申州看详。如得允当,即申本路转运司,转运司将一路详定,即申奏朝廷。朝廷覆视,如可行,即从之,如有未便,更当会问;或自有义理即可行之,或有显然乖当即处分改正施行,便见就绪。今乃置局详定,及诸人议论不一,命令杂下,致州县疑难,久不决定。况差役之法,乃户部所领,今乞罢详定局,只委户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于本部详定。况局中赵瞻、刘昱自是本部之官,如本部要知本末,即令孙永与李常等同共详定,所有旧局中人吏并各勾赴户部行遣文书,所贵早得了当。如有诸臣僚奏请役法,亦乞不显姓名,降付逐路州县看详,如有可采,亦乞施行。应缘役法,臣已于帘前子细开陈讫,乞降付三省。」诏令详定役法所限两月结绝,如限满有未了事,并送户部施行。其合销要吏人,令本部于旧局人内选留。(密疏载此于元年十一月间,今并取彦博三奏附见月末,须别考详。)

  翰林学士苏轼言:「臣近举宗正寺丞王巩充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窃闻台谏官言巩奸邪及离间宗室,因谄事臣,以获荐举,奉圣旨除巩西京通判。谨按:巩好学有文,强力敢言,不畏强御,此其所长也。年壮气盛,锐于进取,好论人物,多致怨憎,此其所短也。顷者窜逐万里,偶获生还,而容貌如故,志气逾励,此亦有过人者。故相司马光深知之,待以国士,与之往返论议不一。臣以为所短不足以废所长,故为国收才,以备选用。去岁以来,吏民上书盖数千人,朝廷委司马光看详,择其可用者得十五人,又于十五人中独称奖二人,孔宗翰与巩是也。巩缘此得减二年磨勘,仍擢为宗正寺丞,则臣之称荐与光之擢用,其事正同。若果是奸邪,台谏当此时何不论奏?巩上疏论宗室之疏远者不当称皇叔、皇伯,虽未必中理,然不过欲尊君抑臣,务合古礼而已,何名为离间哉?况巩此议,执政多以为非,独司马光深然之,故下礼部详议。又兵部侍郎赵彦若亦曾建言。若果是离间,光亦离间也,彦若亦离间也。方行下有司时,台谏官初无一言,及光没之后,乃有奸邪离间之说,则是巩之邪正系光之存亡,非公论也。巩与臣世旧,幼小相知,从臣为学,何名谄事?三者之论,了无一实,上赖圣明不以此罪巩,亦不以此责臣,止除外官,以厌塞言者之意,臣复何所辩论。但痛司马光死未数月,而所贤之士变为奸邪。又伤言者本欲中臣,而累及巩,诬罔之渐,惧者甚觽。是以冒昧一言,伏深战越。」贴黄称:「臣曾亲闻司马光称巩忠义,及见光亲书与巩简帖,与巩往复议论政事,及有手简与李清臣,称巩之贤,真迹见在。」(苏轼奏议以此系元佑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误也。按:举十科乃元年七月指挥,王巩除宗正寺丞,政目在元年五月十四日,其年十一月十六日,又除翟公度宗正寺丞,然则巩通判西京,在十一月十六日前,但政目不书耳。曾肇制集先后亦可考证。今斟酌轼奏语附十一月末。王岩叟、吕陶章亦可考证。)

  注  释

  【一】及刘邠除中书舍人「及」原作「又」,据阁本改。

  【二】及降诏令赴阙「及」原作「又」,据阁本改。

  【三】此语公戒邦彦勿言「言」原作「信」,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十一月二十五日按: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卯,此处显然有误,据上句注文「觌自注云十月二十五日」,疑此处「十一月」为「十月」之误。下句「十一月二十七日」同。

  【五】既许差役「既」原作「计」,据阁本改。

  【六】动涉侵扰「涉」原作「陟」,据阁本、活字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九十三

卷三百九十三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十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三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

译又上言:“臣近日因朝廷恢复州县差役之法,曾上奏札子,认为差役之法由来已久,这是州县的常规事务,乡老、啬夫都熟悉它,刺史、县令都总管它,应当暂且委任各县议定,上报州府审查。如果认为妥当,就上报本路转运司,转运司将一路详细审定,再上报朝廷。朝廷复核,如果可行,就依从;如果有不便之处,再应当共同商议;或者自有道理就可以实行的,或者有显然违背常理的就处分改正施行,这样就能见到成效。现在却设置局所详细审定,以及众人议论不一,命令杂乱下达,导致州县疑难,久久不能决定。况且差役之法,是户部所管辖的,现在请求罢免详定局,只委任户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在户部详细审定。况且局中的赵瞻、刘昱本来就是户部的官员,如果户部要了解始末,就命令孙永与李常等人共同详细审定,所有旧局中的人员并各自调往户部处理文书,以便早日了结。如果有各位臣僚奏请役法,也请求不公开姓名,下发各路州县审查,如果有可采纳的,也请求施行。关于役法,臣已在帘前详细陈述完毕,请求下发三省。”诏令详定役法所限期两个月完结,如果期限满有未了结的事,一并送户部施行。其中需要消减的吏人,命令户部在旧局人员中选拔留用。(密疏记载此事在元佑元年十一月间,现在一并取吕公著三奏附在月末,须另外考证详实。)

翰林学士苏轼上言:“臣最近举荐宗正寺丞王巩担任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私下听说台谏官说王巩奸邪以及离间宗室,因为谄媚侍奉臣,从而获得荐举,奉圣旨任命王巩为西京通判。谨按:王巩好学有文采,刚强有力敢于直言,不畏强权,这是他的长处。年纪壮盛意气高昂,锐意进取,喜好议论人物,多招致怨恨憎恶,这是他的短处。先前被贬谪万里,偶然得以生还,而容貌如故,志气更加勉励,这也是有过人之处。已故宰相司马光深知他,以国士对待他,与他往返议论不止一次。臣认为他的短处不足以废弃他的长处,所以为国家收揽人才,以备选用。去年以来,吏民上书大概数千人,朝廷委任司马光审查,选择其中可用的得到十五人,又在十五人中独自称赞二人,孔宗翰与王巩就是。王巩因此得以减少两年磨勘,仍然提拔为宗正寺丞,那么臣的称荐与司马光的提拔任用,这件事正是相同的。如果确实是奸邪,台谏当时为何不议论上奏?王巩上疏议论宗室中疏远的不应当称皇叔、皇伯,虽然未必合乎情理,然而不过是想要尊崇君主抑制臣下,务必符合古礼罢了,何名为离间呢?况且王巩此议,执政多认为不对,只有司马光深深赞同,所以下达礼部详细商议。又兵部侍郎赵彦若也曾建言。如果确实是离间,司马光也是离间,赵彦若也是离间。刚下达有关官员时,台谏官初无一言,等到司马光死后,才有奸邪离间之说,那么王巩的正邪系于司马光的存亡,不是公正的议论。王巩与臣世代旧交,幼小时相知,跟随臣学习,何名谄媚侍奉?三者之论,毫无一实,上赖圣明不以此罪责王巩,也不以此责罚臣,只任命外官,以厌塞言者之意,臣又何必辩论。只是痛惜司马光死未数月,而他所认为贤能之士变为奸邪。又悲伤言者本欲中伤臣,而连累王巩,诬罔的渐开,恐惧的人很多。因此冒昧一言,伏地深感战栗。”贴黄称:“臣曾亲耳听司马光称赞王巩忠义,以及见到司马光亲笔写给王巩的简帖,与王巩往复议论政事,以及有手简写给李清臣,称赞王巩的贤能,真迹现在。”(苏轼奏议以此系元佑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错误。按:举十科乃元佑元年七月指挥,王巩任命为宗正寺丞,政目在元佑元年五月十四日,该年十一月十六日,又任命翟公度为宗正寺丞,那么王巩通判西京,在十一月十六日前,只是政目不记载罢了。曾肇制集先后亦可考证。现在斟酌苏轼奏语附在十一月末。王岩叟、吕陶章也可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