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四
夏四月己丑,正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韩缜为光禄大夫、观文殿大学士、知颍昌府。台谏前后论缜过恶甚觽,皆留中不出。内批:「缜自以为不才,恐妨贤路,故乞出。视矜功要名而去者为得进退之体,故有迁官之异,宜于制词中声说此意。」制辞略曰:「至诚屡抗于封章,自讼恐妨于贤路,异乎矜功要名而去,尤得难进易退之体焉。」矜功要名,盖指蔡确、章惇也。(矜功要名,指蔡确、章惇,此据邵伯温辩诬。)
命入内押班梁从吉赍诏赐守太师致仕文彦博,曰:「卿践更二府,弼亮三朝,名闻四夷,功在天下。注想元老,渴见仪形,宜疾其躯,副我虚伫。诏书到日,卿可肩舆赴阙,□男贻庆居中随侍。令河南津置行李。」先是,司马光除左仆射,固辞以疾,乞召用彦博为侍中,行左仆射事【一】,而己佐之。不听。及将罢韩缜,太皇太后以御札付光曰:「卿前者所奏文彦博为相,今韩缜乞罢,欲如卿前奏,除彦博太师、兼侍中、行右仆射事,与卿协力赞善。其合行恩礼次弟,卿相度条奏,亲书实封进入。」时三月庚辰也。(二十三日。)光奏:「彦博勋德爵齿,远在臣前,今恩制已除臣左仆射,若以彦博行尚书左仆射,臣守右仆射,则事体俱正。仍乞差内臣一员往西京宣彦博赴阙。所有合行恩礼次弟,臣久在外,不一一谙悉,乞候麻制下日,悉委有司检详典故闻奏。」翌日,太皇太后又批付光曰:「卿忧国远虑,不为身谋,其亦可知。今若一旦使彦博居卿之上,于予所以待卿之意,深未允当,卿更思之。」光又奏:「臣窃惟彦博光辅四朝,勋德着明,官为太师,年八十一【二】。臣向为京师官时,彦博已为宰相,比彦博乃是后进。今若一旦使彦博列位臣下,庸勋崇德,贵爵尚齿,国之大伦也,臣四者皆不及彦博,而位居其上,非所以正大伦也。臣昨日所奏盖国体【三】,非臣饬小廉、窃虚名,惟陛下幸听。」太皇太后卒不听。及韩缜罢,即遣中使召彦博,盖用光奏云。(闰二月庚寅,光授左仆射,四月末,又赐光御批云云,可考。召文彦博,大事也,史都不载缘由,深为疏略,今特出之。)
御史中丞刘挚言:「伏见陛下降诏遣使,宣太师文彦博赴阙,惟彦博以勋名之重,翊亮四朝,可谓社稷元臣,宜乎陛下思见其人而加礼起之,甚盛事也。臣窃观自古以来,莫不贵德而尚齿,然宗工大老,遇之必以礼,而处之必以道。故或尊之以为师保,或养之以为三老、五更,或使之朔望一朝,或间趋朝廷平章重事,或有大政就而咨决。考于前载,故事具存。今彦博之来,在圣谋神虑必有以处之,将一见其仪形而已耶?又将有所咨访耶?将留之朝廷以自辅耶?又将任之以政耶?今外议但见宰相虚位,久未除人,皆以为陛下必以三省长官命彦博矣,虽臣愚意亦不免出于此。然臣窃谓诚若议者所料,付以三省之政,缘有官则有职,有职则有事,四海之大,万物之繁,大小无所不总;日夕裁决,朝会陟降,殆恐非八十余年老臣之聪明筋力所能宜也。有职事则不能无得失,使任其责则伤恩,释而不问则废法,又非所以养元勋而尊旧老也。彦博虽老矣,然忠厚惇大,足以慰士大夫之心,其气略足以弹压强悍,其威望足以镇服蛮夷,诚宜今日优游左右,以为朝廷重。古之人,以老成有过于典刑,盖为是也。臣欲望圣慈召彦博以本官朝朔望,遇有军国大事,特赐宣召,询以筹策,不须官政婴之。夫以三师之尊,独承天子清问,献纳以决大议,而不劳以事,此陛下之所以尊礼旧德者至矣。不亲于权,以进强君道,不疲于职,以休养老境,而无累于出处之际,此亦臣子之可以处而安也【四】。恩协义称,无以易此。伏望决自圣心,使天下无异辞。」
诏:「诸路灾伤赈济□贼盗公事,令转运司兼管;其贼盗赏钱,许于青苗息钱内支,候役法了日,奏取指挥。」
御史中丞刘挚言:「河北转运司昨者妄建河议,欲为迎阳故道之役,以
译夏季四月己丑日,正议大夫、代理尚书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的韩缜被任命为光禄大夫、观文殿大学士、颍昌府知府。御史台和谏院的官员前后多次弹劾韩缜的过错和罪恶,数量很多,但奏章都被留在宫中不予公布。皇帝内批说:“韩缜自认为才能不足,担心阻碍贤才的仕途,所以请求外放。这与那些夸耀功劳、追求名声而离职的人相比,更符合进退的礼仪,因此给予他升官的特殊待遇,应当在制词中阐明这一用意。”制词大致说:“至诚之心屡次在封章中表达,自我辩白担心阻碍贤才之路,不同于夸耀功劳、追求名声而离职,尤其符合难进易退的礼仪。”所谓夸耀功劳、追求名声,大概是指蔡确、章惇。(夸耀功劳、追求名声指蔡确、章惇,这是根据邵伯温的辩诬记载。)
命令入内押班梁从吉携带诏书赐给守太师致仕的文彦博,说:“您历任两府要职,辅佐三朝,名声传遍四方夷狄,功绩在于天下。我日夜思念元老,渴望见到您的仪容,希望您保重身体,以符合我的殷切期待。诏书到达之日,您可以乘肩舆前往京城,由您的儿子文贻庆在中间随侍。命令河南津设置行李。”在此之前,司马光被任命为左仆射,他坚决以疾病为由推辞,请求召用文彦博担任侍中,代理左仆射事务,而自己作为辅佐。朝廷没有听从。等到将要罢免韩缜时,太皇太后将御札交给司马光说:“您先前奏请文彦博担任宰相,现在韩缜请求罢免,我想按照您先前的奏请,任命文彦博为太师、兼任侍中、代理右仆射事务,与您协力辅佐善政。所有应当执行的恩礼次序,请您斟酌条奏,亲自书写并密封进呈。”当时是三月庚辰日。(二十三日。)司马光上奏说:“文彦博的功勋、德行、爵位、年龄,都远在我之前,现在恩制已经任命我为左仆射,如果让文彦博代理尚书左仆射,我担任右仆射,那么事体就都正当了。仍然请求派遣一名内臣前往西京宣召文彦博赴京。所有应当执行的恩礼次序,我长期在外,不能一一熟悉,请求等到麻制下达之日,全部委托有关部门查考典故后上奏。”第二天,太皇太后又批付司马光说:“您忧国远虑,不为自身谋划,这是显而易见的。现在如果一旦让文彦博位居您之上,对于我对待您的心意,深深觉得不妥当,请您再仔细考虑。”司马光又上奏说:“我私下认为文彦博光辅四朝,功勋德行显著,官居太师,年龄八十一岁。我先前在京师做官时,文彦博已经是宰相,相比文彦博,我是后进。现在如果一旦让文彦博位列我之下,崇尚功勋德行,尊重爵位年齿,这是国家的大伦理,我在这四个方面都不如文彦博,却位居其上,这不是端正大伦理的做法。我昨天所奏的是关乎国家体制,并非我讲究小廉、窃取虚名,希望陛下幸而听从。”太皇太后最终没有听从。等到韩缜罢免,就派遣中使召见文彦博,大概是采用了司马光的奏议。(闰二月庚寅日,司马光被授予左仆射,四月末,又赐给司马光御批云云,可以考证。召见文彦博,是大事,史书都不记载缘由,非常疏略,现在特别提出。)
御史中丞刘挚说:“我见陛下下诏派遣使者,宣召太师文彦博赴京,只有文彦博凭借功勋名声的重望,辅佐四朝,可以说是社稷元臣,应当是陛下思见其人而加以礼遇起用,这是很好的盛事。我私下观察自古以来,没有不尊重德行而崇尚年齿的,然而宗工元老,对待他们必定以礼,安置他们必定以道。所以有的尊崇他们作为师保,有的供养他们作为三老、五更,有的让他们每月初一、十五朝见一次,有的偶尔让他们到朝廷平章重事,有的遇到重大政事就咨询决断。考察前代记载,旧例都还存在。现在文彦博的到来,在圣明的谋略神思中必定有安置他的办法,是仅仅想见见他的仪容呢?还是想要有所咨询访问呢?是留在朝廷以自我辅佐呢?还是让他担任政务呢?现在外面的议论只看到宰相职位空缺,很久没有任命人选,都认为陛下必定以三省长官任命文彦博了,即使我愚笨的想法也不免如此。然而我私下认为如果真的像议论者所料,把三省的政务托付给他,因为有官职就有职责,有职责就有事务,四海之大,万物之繁,大小事务无所不总;日夜裁决,朝会升降,恐怕不是八十余年老臣的聪明筋力所能胜任的。有职事就不能没有得失,让他承担责任则伤害恩德,放任不管则废弃法度,这也不是用来养育元勋而尊重旧老的做法。文彦博虽然老了,但忠厚敦大,足以安慰士大夫的心,他的气概足以弹压强悍之人,他的威望足以镇服蛮夷,确实适宜今日在左右优游,作为朝廷的重臣。古人认为老成之人超过典刑,大概就是这个原因。我希望圣慈召见文彦博以本官朝见朔望,遇到军国大事,特别赐召,咨询筹策,不需要让他沾染政务。凭借三师的尊贵,独自承受天子的清问,献纳以决断大议,而不让他劳累于事务,这是陛下尊重礼遇旧德到了极点。不亲近权位,以增进强君之道,不疲于职事,以休养老境,而在出处之际没有牵累,这也是臣子可以处之安然的。恩德协调,道义相称,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希望决断于圣心,使天下没有异议。”
诏书说:“各路灾伤赈济以及贼盗公事,命令转运司兼管;贼盗赏钱,允许在青苗息钱内支出,等到役法完毕之日,奏取指挥。”
御史中丞刘挚说:“河北转运司昨天妄自建立河议,想要进行迎阳故道的工程,以
夺大□新河之势,乞许一面经画;谓如此则新河下流数十州县尽免水患。及闻朝廷遣使按视【五】,遽变为孙村之说,欲便施工,今春了毕。既而使者到部,情见理得,于是李南公、范子奇躀然又尽以前所议为非。其略曰:『故道堤岸尽已拆去,灵平埽岸深占河身,上下扼束,必为大患。』又曰:『迎阳下矙京师,孙村水势不顺,两处回河事节,委实不便。』按南公等正月十八日状称『今来躬亲相视』,乃是前此奏请之时,未尝亲至河上,而遽以非常之利害、不赀之劳费上闻,欲以侥幸有成。设使朝廷以监司之言为可信,而过听之,岂不误大事欤!南公等身任职司,河事实在所部,固宜考见底里,然后为言,而乃惯习欺罔,妄图功利。及见朝廷选差遣近臣,知其必究事实,自以前议卤莽,恐得罪咎,故不待使者同行阅视,已自奏陈。公然反复,轻侮君父,转大议是非如反掌,视一方安危如儿戏。夫事君之道,惟恭与诚,南公等前言乃出于轻发妄作,非恭诚也;后奏乃欲以奸计求免,非忠实也。不有显黜,何以申明典宪,少诫奸伪之人?」
译夺取大□新河的水势,请求允许在一面进行规划;说这样新河下游数十个州县就都能免除水患。等到听说朝廷派遣使者去视察【五】,突然改变说法,主张孙村方案,想要便于施工,在今年春天完工。不久使者到达部门,情况显露,道理明白,于是李南公、范子奇忽然又把以前所议论的都视为错误。他们的大意说:『旧河道堤岸全都已经拆去,灵平埽岸深深占据河身,上下受到约束,必定成为大患。』又说:『迎阳下矙京师,孙村的水势不顺,两处回河的事宜,确实不方便。』考察李南公等人正月十八日的奏状称『现在亲自去视察』,这乃是此前上奏请求的时候,未曾亲自到河边,却突然把非常重大的利害、不可估量的劳费上报朝廷,想要侥幸取得成功。假如朝廷认为监司的话可信,而听信了他们,难道不会误了大事吗!李南公等人身任职司,河务实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本来应该考察清楚底细,然后才进言,却习惯于欺骗蒙蔽,妄图获取功利。等到看见朝廷选派派遣近臣,知道他们一定会追究事实,因为自己以前的议论草率,恐怕获罪,所以不等使者一同去视察,就已经自己上奏陈述。公然反复无常,轻慢君主,把重大议论的是非像翻手掌一样轻易转变,把一方的安危当作儿戏。侍奉君主的原则,只有恭敬和诚实,李南公等人以前的言论是出于轻率妄为,不是恭敬诚实;后来的奏章是想用奸计来求免,不是忠实。如果不明显地贬黜他们,怎么申明法典宪章,稍微警戒奸诈虚伪的人呢?」
又殿中侍御史吕陶言:「向者知澶州王令图辄有论奏,欲于迎阳埽开浚旧河,使水东注;及乞于孙村地分金堤置约,使河流径归故道【六】。河北转运司并不计审利害,继有论奏,欲朝廷先委王令图相度,自迎阳埽以下,许令一面经画,纔候正月,放水入旧河。仍于大□北岸修进锯牙,约束水势,归复故道。朝廷差李常、冯宗道相视,未至本处,而转运司范子奇、李南公自知欺诞,不敢掩匿【七】,乃于正月十八日论奏。又移谍李常,称迎阳、孙村两处回河委是不便。及常等相度,俱称不可,已罢其役。按河流回复,自古及今,最为中国之大事。今缘令图所言,遽欲兴役,开旧塞新;及朝廷遣使按视,具见其实,则方露底里,以为难成。同异两端,情涉侮玩,愿付有司劾治子奇、南公之罪,以戒欺慢。」
诏:「范子奇、李南公各罚铜十斤,展二年磨勘。」
左司谏王岩叟言:「访闻淮南旱甚,物价踊贵,本路监司殊不留意,伏望选官措置。」诏发运司,截留上供米一十万石,比市价量减,出粜与阙食人户,每户不得过三石。其粜到钱起发上京。又言:「废罢诸路提举常平及三路提举保甲司,减削逐岁举官状,亡虑六七十纸,窃虑寒素之士,愈艰于进,乞复通判举官。」诏诸州、军通判每年许举人一名;幕职州县官改官,判司簿尉充县令,仍相间举。(六月十三日改制,当并此。)
诏改太常寺太祝包繶妻寿安县君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仍旌表门闾。以保信军言其节行着于乡里。繶,拯子也。
河北转运司言:「准朝旨,沿河州、县依旧置场和买秆草。看详河防秆草万数不少,如无人愿就埽场中卖,不免人户上科买。乞依旧条预给官钱,其所估价并支见钱,更不减二分。」从之。
宣德郎刘谊言:「钦、横二州每年支移百姓苗米,纳于邕州太平诸寨,廉州米纳于钦州,化州米纳于雷州,高州米纳于容州,类皆陆行,近者十程,远者二十程,于民不便。」诏户部下本路转运司,具的确利害以闻。
尚书省言:「元丰五年二月一日通用条:六曹诸司官,非议事,不得到部省。又条:事应禀议者,仓库官赴所辖寺、监,寺、监官赴尚书本部;即有异议者,诣都省;其库务须诣尚书省者,具事由申省待报。今来六曹尚书、侍郎以下见赴禀议外,其六曹司官、寺监属官、仓库官有合议事件,未有明文许赴所辖官曹部,及左右司郎官厅禀议,亦合申明行下。」从之。
刑部言:「乞改六曹通用格应检举催促文书□郎官书押行下,所贵逐曹侍郎稍得日力点检予夺文字。」从之。
京西提刑司言:「省部条贯,除直下外,有诸州条贯,付转运司押牒入递,分送诸州,率多迟滞。欲乞应颁降新法,以所下转运司印本移送进奏院,令本院坐省符连牒,发送诸州、诸路。」从之。
秘书省言:「三馆秘阁内,有系国子监印本书籍,乞后应有阙卷蠹坏□全不堪者,并令国子监补印;及别造有新印行书籍,亦牒送逐馆收藏,免致逐旋申朝廷批降指挥。」从之。
尚书省言:「欲令六曹诸司,于所辖应押贴子取会者,并令亲事承送人等封送往来。如或须要人吏指说,即明具整会事件,取本曹尚书、侍郎处分,听暂赴郎官面说讫遣。」从之。(新削。)
右司谏王岩叟奏:(编类章疏元年四月二日。)「法有为名则美而行之则艰,事有用意则良而施之则戾者,三舍是也。三舍之法立,虽有高材异能,未见能取而得之,而奔竞之患起。奔竞之患起,而贿赂之私行;贿赂之私行,而狱讼之祸兴;狱讼之祸兴,而防猜之禁繁。博士劳于簿书,诸生困于文法,非复浑然养士之体,而庠序之风或几乎息,此识者之所共叹也。臣窃谓庠序者,所以萃髃材而乐育之,以定其志业,养其名誉,优游舒徐,以待科举也。不必以科举之外,别开进取之门,多岐以支离其心而激其争端,使利害得失日交战于胸中,损育德善道之淳意,非所以笃教化
译又,殿中侍御史吕陶上言:“先前,澶州知州王令图擅自上奏,想要在迎阳埽开浚旧河道,使河水向东流去;又请求在孙村地界金堤设置堤坝约束,使河流径直回归故道【六】。河北转运司完全不审察利害,接连上奏,希望朝廷先委派王令图勘察,从迎阳埽以下,允许他独自筹划,等到正月,放水流入旧河。同时在大□北岸修筑锯牙坝,约束水势,使河流恢复故道。朝廷派遣李常、冯宗道前往视察,还未到达当地,转运司范子奇、李南公自知欺骗虚妄,不敢隐瞒【七】,便在正月十八日上奏。又发公文给李常,称迎阳、孙村两处改道确实不便。等到李常等人勘察,都说不行,已经停止这项工程。查考河流改道回归,从古至今,都是国家最大的事情。如今因为王令图的话,就想要兴办工程,开旧河塞新河;等到朝廷派遣使者视察,完全看清实情,这才暴露底细,认为难以成功。前后说法不一,情状涉及轻慢戏弄,希望交付有关部门弹劾治罪范子奇、李南公,以警戒欺骗轻慢的行为。”
诏令:“范子奇、李南公各罚铜十斤,延缓两年考核升迁。”
左司谏王岩叟上言:“访闻淮南旱灾严重,物价暴涨,本路监司完全不放在心上,希望选派官员处理。”诏令发运司,截留上供米十万石,比市场价格略微降低,出售给缺粮的人户,每户不得超过三石。出售所得钱款起运上交京城。又上言:“废除各路提举常平司及三路提举保甲司,削减每年举荐官员的文书,大约有六七十份,私下担心贫寒之士,更加难以进身,请求恢复通判举荐官员。”诏令各州、军通判每年允许举荐一人;幕职州县官改任京官,判司、簿、尉充任县令,仍然交替举荐。(六月十三日改制,应当合并此项。)
诏令改封太常寺太祝包繶的妻子寿安县君崔氏为永嘉郡君,并表彰其门闾。因为保信军上报她节操德行在乡里著称。包繶,是包拯的儿子。
河北转运司上言:“遵照朝廷旨意,沿河州、县依旧设置市场平价购买秆草。审察河防用秆草数量不少,如果没有人愿意在埽场中出售,不免要向人户摊派购买。请求依照旧例预先发放官钱,所估价格全部支付现钱,不再减少二分。”朝廷同意。
宣德郎刘谊上言:“钦、横二州每年支移百姓的苗米,缴纳到邕州太平各寨,廉州米缴纳到钦州,化州米缴纳到雷州,高州米缴纳到容州,大都是陆路运输,近的十程,远的二十程,对百姓不便。”诏令户部下达本路转运司,详查确切的利害上报。
尚书省上言:“元丰五年二月一日通用条例:六曹诸司官员,除非议事,不得到部省。又条例:事情应当禀报商议的,仓库官前往所辖寺、监,寺、监官前往尚书本部;如果有异议,前往都省;那些库务必须前往尚书省的,详述事由申报省府等待批复。如今六曹尚书、侍郎以下官员前往禀报商议之外,那些六曹司官、寺监属官、仓库官有事需要合议,没有明文允许前往所辖官曹部,以及左右司郎官厅禀报商议,也应当申明下达。”朝廷同意。
刑部上言:“请求更改六曹通用格式,应当检举催促文书由郎官书写签署下达,以便各曹侍郎稍微得到时间精力点检裁决文书。”朝廷同意。
京西提刑司上言:“省部条例,除了直接下达外,有各州条例,交付转运司押送公文进入驿站,分送各州,大多迟缓滞留。希望请求凡是颁降新法,由所下达的转运司印本移送进奏院,让本院依据省符连同公文,发送各州、各路。”朝廷同意。
秘书省上言:“三馆秘阁内,有属于国子监印本的书籍,请求以后凡是缺卷、虫蛀损坏□完全不能阅读的,都命令国子监补印;以及另外造有新印行的书籍,也公文送达各馆收藏,以免逐次申报朝廷批示下达。”朝廷同意。
尚书省上言:“希望命令六曹诸司,对于所辖应当押送帖子取回会合的,都命令亲事承送人等封送往来。如果必须需要人吏指说,就明确详述整会事件,取本曹尚书、侍郎处分,允许暂时前往郎官面前说明完毕遣回。”朝廷同意。(新削。)
右司谏王岩叟上奏:(编类章疏元年四月二日)“法律有名义美好而实行艰难,事情有用心良好而施行乖戾的,三舍法就是这样。三舍法建立后,虽然有高才异能的人,未见能考取而得到,而奔竞的祸患兴起。奔竞的祸患兴起,而贿赂的私行盛行;贿赂的私行盛行,而狱讼的祸害兴起;狱讼的祸害兴起,而防范猜忌的禁令繁多。博士劳累于文书簿籍,诸生困顿于文法,不再是浑厚培养士人的体制,而学校的风气几乎断绝,这是有识之士共同叹息的。臣私下认为学校,是用来聚集群才而乐于培育他们,以安定他们的志业,培养他们的名誉,优游从容,以等待科举。不必在科举之外,另开进取之门,多设歧路以支离他们的心志而激发他们的争端,使利害得失每日在胸中交战,损害培育德性善道的淳厚心意,这不是用来敦厚教化的方法。”
、成人材也。臣愚乞鉴已然之弊,罢三舍法,开先生弟子不相见之禁,示学士大夫以不疑;讲解之余,止以公私试第高下如昔时,自足以銟材气而厉风声,使多士欣于从学,则上庠宜复有雍容乐易之美,为四方矜式矣。乞下礼部及司业、博士共议。」(今朱光庭集亦有此奏,按编类章疏乃王岩叟第三件,系之光庭,必误也。)
译这是成就人才的方法。臣愚昧地请求陛下鉴察已经存在的弊端,废除三舍法,解除先生与弟子不得相见的禁令,向学士大夫们展示朝廷的坦诚不疑;在讲解之余,仅像过去那样通过公私考试来评定等级高低,这就足以激发人才的志气并激励良好的学风,使众多士人乐于从学,那么太学就应当恢复那种从容和乐的美好风气,成为四方效法的楷模了。请求下达命令给礼部以及司业、博士共同商议。(如今朱光庭的文集中也有这道奏疏,查考编类章疏,这是王岩叟的第三件奏疏,将其归于朱光庭名下,必定是错误的。)
新福建路转运副使吕温卿知饶州,知福州谢卿才直秘阁、福建路转运使。(温卿除郡必有故,当考。)
诏盗贼赏钱以青苗息钱支。(此据政目,初二日事。)
庚寅,礼部言:「太学、武学条,乞一处相照修立,贵不致抵牾。」从之。
资政殿学士、新知颍昌府曾孝□言:「应有曾献财货利便,后已废罢,虽曾有课利入官者,更不推赏。」从之。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应沅州里外籴买粮草□钱谷场务,如遇本州岛阙官,并许于见任或归明指挥军大将内选差权暂监当。」从之。(新削。)
右司谏苏辙言:「臣伏见礼部会议科场欲复诗赋,议上未决,而左仆射司马光上言,乞以九经取士,及朝官以上保任举人为经明行修之科。至今多日,二议并未施行。臣窃惟来年秋试【八】,自今以往,岁月无几,而议不时决,传闻四方,学者知朝廷有此异议,无所适从,不免惶惑懑乱。盖缘诗赋虽号小技,而比次声律,用功不浅。至于兼治它经,诵读讲解,尤不可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臣欲乞先降指挥,明言来年科场一切如旧,但所对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之学。仍罢律义,令天下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然后徐议元佑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从之。(集议在闰二月二日,光奏在二月五日【九】,据此月二十三日司马光乞先举经明行修,则辙所言,盖便得请也。)先是,言者请兼用诗赋,尽黜经义,太学生改业者十四五。监察御史上官均言:「经术以理为主,诗赋以文为工。以理者于言为实而所根者本,以文者于言为华而所逐者末。先帝去数百年之弊,不为不艰,而议者不计本末,乃欲袭前日诗赋之弊,未见其为得也。源深流长,事大体重,张官置吏之原【一○】,安危理乱之本,愿陛下详听而谨行之。」又言:「方陛下临御之初,士之趣操未定,方引颈拭目以听教令,观好尚,正宜銟经术以厉学者之志,进行谊以励士大夫之操。今遽厌薄经术,崇奖诗赋,有司以文辞取士,学者以文辞应于有司;及其久也,逐华而遗实,徇末而弃本,固非细累。请令学者各占三经,杂以论语、孟子,不必专用新义。试策以二:一问历代,一访时务。禁用释典,不得专援庄、老。比于参用诗赋,使学者敝精神于无用之文,得失固相远矣。」章三上,又为六说以辟言者。其后诗、赋与经议讫参用云。(三年十一月十日彭汝砺议,闰十二月末中丞李常等议科举,此时均去台已一年半矣。均议诗、赋不可用取士,据均家传附见。其后曾布专以此为均不与元佑同,不可略也。但恐未必在此时,当考。均奏议具有此三章,或更删取之。)
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奏:「奉诏:『令陕西、河东逐处经略司相度,如有西贼大觽入寇,攻围城寨,审度贼势,须合要邻路救援,即关牒邻路经略司差发援兵。仰被关路分,据所关贼势,相度合销人马,发遣前去。其被关路分委托事故,不为应副,并当重行朝典。有无未尽,便具利害闻奏。』臣两曾具状,□述鄜延路永乐城被贼兵围闭,请援邻路,了不及事,乞朝廷检会旧制,修明邻路策应约束去讫。今准上项朝旨,臣子细看详,虽许关邻路差发援兵,固为便利,然而若令被关路分须候关报文字到彼,方相度合销人马,然后发遣,即必不及事。缘西贼前后作过,虽是竭国大举,而所向去处,罕曾久留;务为倏来忽往之计,多是分兵围守城砦,使兵不得出,然后余寇散之村落,焚荡汉、蕃人户庐舍,抄劫人口孳畜,搜掘坑窖积聚斛食。于此之际,若城砦坚守而声援旁至,即不日退散,漫不可追。若被寇路分自有兵力可以驱逐,即固不用远劳邻援。万一若必藉旁助,即须是仓猝响应,乃可及事。况逐路安抚司兵马未必皆在帅府屯聚,必是散在逐地分城寨戍守。若须候关报到经略司,本司旋擘画那移,以至行遣文字传檄外将,告谕军中,以至授甲束装,虽能星夜疾
译新任福建路转运副使吕温卿出任饶州知州,福州知州谢卿才升任直秘阁、福建路转运使。(吕温卿外放任职必定有原因,应当考证。)
诏令规定,赏赐盗贼的钱款用青苗钱的利息来支付。(这条记载依据《政目》,是初二日的事情。)
庚寅日,礼部上奏说:“太学和武学的条例,请求统一参照修订确立,以避免相互矛盾。”朝廷听从了。
资政殿学士、新任颍昌府知府曾孝□上奏说:“凡是曾经献纳财货带来便利,后来已经废止的,即使曾经有课税收入归入官府,也不再推举奖赏。”朝廷听从了。
荆湖北路转运司上奏说:“凡是沅州内外籴买粮草、钱谷场务,如果遇到本州缺官,都允许在现任或归明指挥军的大将中选拔差遣,暂时监当。”朝廷听从了。(这是新删削的内容。)
右司谏苏辙上奏说:“臣私下看到礼部会议科举考场想要恢复诗赋,议论上报尚未决定,而左仆射司马光上奏,请求以九经选拔士人,以及由朝官以上保任举人作为经明行修的科目。至今多日,这两种议论都没有施行。臣私下考虑,来年秋试,从今往后,时间不多,而议论不及时决定,传闻传遍四方,读书人知道朝廷有这样的异议,无所适从,不免惶恐困惑、愤懑混乱。大概是因为诗赋虽然号称是小技艺,但排比声律,用功不浅。至于兼治其他经书,诵读讲解,尤其不可轻视。总之,来年,都还不可施行。臣请求先下达命令,明确说明来年科举考场一切照旧,只是所答经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者出自己见,不专用王氏之学。仍然废除律义,让天下举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治学,等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商议元祐五年以后的科举格式,也不晚。”朝廷听从了。(集议在闰二月二日,司马光上奏在二月五日,根据本月二十三日司马光请求先举经明行修,那么苏辙所说的,大概便得到了请求。)在此之前,进言的人请求兼用诗赋,全部废除经义,太学生改换专业的有十四五成。监察御史上官均上奏说:“经术以理为主,诗赋以文辞为工。以理而言,言语实在而所根植的是根本;以文而言,言语华丽而所追逐的是末节。先帝去除数百年的弊端,不是不艰难,而议论的人不计算本末,竟然想要沿袭前日诗赋的弊端,没看到这是正确的。源深流长,事情重大体制厚重,设置官吏的根源,安危治乱的根本,希望陛下详细听取并谨慎施行。”又说:“正当陛下临御之初,士人的志趣操守尚未确定,正伸长脖子睁大眼睛倾听教令,观察喜好风尚,正应该推崇经术以激励学者的志向,推行道义以勉励士大夫的操守。现在突然厌恶轻视经术,崇尚奖赏诗赋,有关部门以文辞选拔士人,学者以文辞回应有关部门;等到时间久了,追逐华丽而遗弃实质,迎合末节而抛弃根本,这绝不是小过失。请求让学者各自专攻三经,夹杂《论语》、《孟子》,不必专用新义。考试策论设两道题:一道问历代,一道问时务。禁止使用佛典,不得专门援引庄、老。相比参用诗赋,让学者耗费精神于无用的文辞,得失固然相差很远。”奏章上了三次,又写了六条论述来驳斥进言的人。后来诗、赋与经义最终决定参用。(三年十一月十日彭汝砺议论,闰十二月末中丞李常等人议论科举,此时上官均离开御史台已一年半了。上官均议论诗、赋不可用来取士,根据上官均家传附见。后来曾布专门以此认为上官均不与元祐相同,不可忽略。但恐怕未必在此时,应当考证。上官均的奏议都有这三章,或许更删取之。)
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上奏:“奉诏:‘命令陕西、河东各处经略司相度,如果有西贼大举入侵,攻围城寨,审度贼势,必须需要邻路救援,就发公文给邻路经略司差发援兵。被发公文的各路,根据所发公文的贼势,相度需要消耗的人马,发遣前去。如果被发公文的各路借口事故,不给予应副,都应当重行朝廷法典。有无未尽之处,便具利害上奏。’臣两次曾具状,陈述鄜延路永乐城被贼兵围困,请求邻路救援,来不及救事,请求朝廷检阅旧制,修明邻路策应约束。现在根据上述朝旨,臣仔细查看,虽然允许发公文给邻路差发援兵,固然便利,然而如果命令被发公文的各路必须等待公文到达那里,才相度需要消耗的人马,然后发遣,就一定来不及救事。因为西贼前后作乱,虽然是竭尽国力的大举,但所到的地方,很少曾久留;务求倏来忽往之计,多是分兵围守城池寨堡,使兵力不得出,然后余寇散到村落,焚烧荡平汉、蕃人户的庐舍,抄掠人口牲畜,搜掘坑窖积聚的粮食。在这个时候,如果城池寨堡坚守而声援旁至,就不日退散,漫不可追。如果被寇的路分自有兵力可以驱逐,就固然不用远劳邻援。万一如果必须借助旁助,就必须是仓猝响应,才可以救事。况且各路安抚司兵马未必都在帅府屯聚,必定是散在各处分城寨戍守。如果必须等待公文报到经略司,本司随即筹划调移,以至于行文传檄外将,告谕军中,以至于授甲束装,虽然能星夜疾”
速,比到被贼地分,固已后时,徒致拖拽邻路军马,无补机事。臣今相度,宜于平日委经略司选定策应兵马将副、使臣,仍须两番。其第一番便以最相近处见屯泊兵将充,仍以策应将为名;其第二番亦于次近处差定,并择去老弱、衰迟,不能负甲奔趋之人。仍多用骑兵,即举动神速。责令将副、使臣,常切诫谕士卒缮整器械。凡军行须用之物,于平时一一备具,常为猝行之计;及令逐路修横烽之法,若遇贼兵侵犯,并举横烽传报邻路。其策应路分,才见横烽,立便排促人马,准备赴援,即未得起发。其被寇路分经略司,须审度事势,委是贼势重大,决非本路之力可以驱逐,方得关请邻道。又须预设符验,以防奸诈。其被关路分经略司,据所关事理,知得贼兵所在,画时亦以密号为验,飞檄第一番策应将遣人马,选快便路径,火急前去。那第二番人马往第一番元驻札处,准备续有呼索,节次遣发。若本路兵力可以御捍,枉有拖拽邻路军马,及被关路分妄托事故不为应付,自依朝廷约束施行。如此,则不惟事机之际可以应猝,兼令策应军兵于平日闻听习熟,人自为备,缓急遣发,不至纷扰。臣愚所见如此,更乞朝廷详酌。如其可采,即乞删润立法,速降诸路,早令施行,庶将来防秋,便可遵守。」(纯粹先以元丰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奏,再以元佑元年闰二月十一日奏,又以元年四月三日奏此。二年二月十四日乃降指挥。)
译如果行动迅速,等到抵达贼寇所在之地,必定已经延误时机,白白拖累邻近路分的军队,对军机大事毫无补益。臣现在考虑,应当在平时委托经略司选定策应兵马的将副、使臣,并且必须分为两番。第一番就选用驻扎在最邻近地方的现有兵将担任,仍以策应将为名;第二番也在次近的地方选定,并剔除年老体弱、行动迟缓、不能披甲奔跑的人。还要多使用骑兵,这样行动才能神速。责令将副、使臣,经常告诫训导士卒修缮整理器械。凡是军队行军所需之物,在平时一一备齐,常做突然出发的准备;并且命令各路修筑横烽之法,如果遇到贼兵侵犯,就点燃横烽向邻路传报。策应路分,一旦看见横烽,立即催促人马,准备前往救援,但不得擅自出发。被寇路分的经略司,必须审度事态,确是贼势重大,决非本路兵力可以驱逐,才能发函请求邻道援助。又须预先设置符验,以防奸诈。接到请求的路分经略司,根据所请求的事由,得知贼兵所在,立刻也以密号为验,飞速发送檄文给第一番策应将领派遣人马,选择快捷便利的路径,火速前去。那第二番人马前往第一番原来驻扎的地方,准备后续有呼救时,分批次派遣出发。如果本路兵力可以抵御,却白白拖累邻路军队,以及接到请求的路分借口事故不予应付,自然依照朝廷的约束执行。这样,不仅可以在事机紧急时应对突发情况,而且让策应军兵在平时听闻熟悉,人人各自做好准备,无论缓急派遣出发,都不会纷乱扰攘。臣愚昧的看法如此,更乞请朝廷详细斟酌。如果认为可以采纳,就乞请删改润色立为法规,迅速下达各路,早日施行,希望将来防秋时,就可以遵守执行。(纯粹先于元丰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奏报,再于元佑元年闰二月十一日奏报,又于元年四月三日奏报此章。二年二月十四日才下达指令。)
辛卯,诏:「应合试选人年五十以上历两任,六十以上一任,无赃罪及私罪情重,并今任非停替者,并与免试。」
资政殿学士、知颍昌府曾孝□知邓州,龙图阁直学士、知邓州邓绾知扬州。(十八日云云。)朝议大夫鲜于侁为太常少卿,著作佐郎范祖禹为著作郎。
枢密院言:「新差东南第十三副将、供备库副使石宗永病告满百日。」诏令吏部自落班簿后,限一年方许朝参。仍于元丰假宁令添入大小使臣字。
又言:「夏国遣使鼎利、罔豫章等诣阙贺皇帝登宝位,乞依例差官押赐登极支赐往夏国。」诏以西京左藏库副使王克询押赐。
司马光言:「臣先于二月中曾上言,乞因新天子继统,下诏悉赦西人之罪,与之更始。虽未还其侵疆,且给岁赐,待之如故。此道大体正,万全无失。既而执政所见,各有异同,沮难迁延,遂屏弃不行。臣窃闻今来西人已有关报,遣使、副诣阙,贺登宝位。国家若于此际,又不下诏开而纳之,万一西人蓄怨积愤,肆其悖心,或有一骑犯边,或于表牒中有一语不逊,当是之时,虽欲招纳,乃是畏其陆梁,伤威毁重,何耻如之!臣之前策亦不可行矣。伏望陛下令三省、枢密院,将臣二月三日、十二日、十六日并今来所上文字,一处进呈。臣愚欲为国家消患于未萌,诚惜此机会,夙夜遑遑,废寝忘食。陛下若俟询谋佥同然后施行,则执政人人各有所见,臣言必又屏弃。凡边境安则中国安,此乃国家安危之机。伏望陛下察臣所言甚易行而无后害,可使华夷两安,为利甚大,断自圣志,勿复有疑。」□上诏意曰:「朕闻王者奄有四极,至仁无私,靡间华、夷,视之如一。夏国主秉常世守西土,藩卫中邦,自其祖彝兴以来,沐浴皇化,职贡时至,率多忠勤。仁宗皇帝加之宠名,胙以大国,赐予之数,岁则有常。向因边臣奏陈,云彼君臣失职,及移文诘问,曾无报应;神宗皇帝乃出师命将,拯彼阽危。在于夏国主秉常实有大造,而蕃部之人遽敢自绝,侵轶我边鄙,虔刘我吏民,正旦同天,皆不入贺。国家包以大度,置而不问,但绝岁赐,以俟悛心。不幸先帝遗弃万国,朕嗣守令绪,祇承前志,夙夜寅畏,迨今期年,宣广恩泽,无幽不振。而夏国主秉常屡遣使者造于阙庭,吊祭讣告,浸修常职。朕惟江海之大,来则受之,岂复追念往昔,计较细故?宜舍其前日之不恭,取其今兹之效顺,旷然湔涤,与之更始。自今申敕将吏,严戢兵民,毋得辄规小利,扰彼疆埸。凡岁时颁赉,命有司率由旧章,必使桴鼓不鸣,烽燧无警。彼此之民,早眠晏起,同底泰宁,不亦休哉!可布告中外,咸使知闻。」(范纯仁行状云云,或附此更详之。)
诏:「元丰七年七月二十日修立应典卖田宅私写契书并不系籍定牙人衷私引领交易法,更不施行。」
复祁州深泽县。
司马光言:「臣窃惟乡村人户播植百谷,种艺桑麻,乃天下衣食之原,比于余民,尤宜存□。凡人情恋土,各愿安居,苟非无以自存,岂愿流移他境?国家若于未流移之前,早行赈济,使粮食相接【一一】,不至失业,则比屋安堵,官中所费少,而民间实受赐。若于既流移之后,方散米煮粥,以有限之储蓄,待无穷之流民,徒更聚而饿死,官中所费多,而民实无所济。伏睹近降朝旨,令户部指挥府界诸路提点刑狱司体量州、县人户,如委是阙食,据见在义仓及常平米谷速行赈济。仍丁宁指挥州、县多方存□,无致流移失所,此诚得安民之要道。然所以能使流民不移者,全在本县令、佐得人。欲乞更令提点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专切体量乡村人户,有阙食者,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岛,更不候回报,即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谷直行赈济。仍据乡村五等人户,逐户计口出给历头,大人日给二升,小儿日给一升,令各从民便。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一次,赍历头诣县请领,县司亦置簿照会。若本县米谷数少,则先从下户出给历头,有余则并及上户,其不
译辛卯日,皇帝下诏说:“凡是应当参加考试的选人,年龄五十岁以上且历任两任官职,六十岁以上且历任一任官职,没有贪污犯罪以及私罪情节严重者,并且现任官职不是因停职或替换而离职的,都给予免试。”
资政殿学士、颍昌府知府曾孝□改任邓州知州,龙图阁直学士、邓州知州邓绾改任扬州知州。(十八日等等。)朝议大夫鲜于侁担任太常少卿,著作佐郎范祖禹担任著作郎。
枢密院上奏说:“新差派的东南第十三副将、供备库副使石宗永和告病假已满一百天。”皇帝下诏命令吏部自从石宗永和从官员名册中除名后,限制一年内才允许他上朝参拜。并且要在元丰年间的《假宁令》中添入大小使臣的字样。
又上奏说:“西夏国派遣使者鼎利、罔豫章等人到朝廷祝贺皇帝登上皇位,请求依照惯例派遣官员押送登极赏赐前往西夏国。”皇帝下诏由西京左藏库副使王克询押送赏赐。
司马光上奏说:“臣先前在二月份曾经上言,请求趁着新天子继承大统,下诏全部赦免西夏人的罪过,与他们重新开始。虽然没有归还他们侵占的疆土,暂且给予每年的赏赐,像过去一样对待他们。这个办法大体上是正确的,万无一失。然而执政大臣的看法,各有不同,阻挠困难,拖延时间,于是被摒弃没有实行。臣私下听说现在西夏人已经有关报,派遣使者、副使到朝廷,祝贺皇帝登上皇位。国家如果在这个时候,又不降诏打开大门接纳他们,万一西夏人积蓄怨恨愤怒,放纵他们的悖逆之心,或者有一骑兵侵犯边境,或者在表章文书中有一句不恭敬的话,当这个时候,即使想要招纳他们,也是畏惧他们猖狂,损害威严和尊严,还有什么耻辱比这更大呢!臣先前的策略也就不能实行了。恳请陛下命令三省、枢密院,将臣二月三日、十二日十六日以及现在所上的奏章,一起进呈。臣愚昧地想要为国家消除祸患于未发生之时,确实珍惜这个机会,日夜不安,废寝忘食。陛下如果等到咨询谋议全都同意然后施行,那么执政大臣人人各有看法,臣的话必定又被摒弃。凡是边境安定那么中原就安定,这是国家安危的关键。恳请陛下体察臣所说的话很容易施行而没有后患,可以使华夏和夷狄两方都安定,利益非常大,请陛下决断自己的圣明意志,不要再有疑虑。”皇帝下诏表达心意说:“朕听说王者覆盖四方,至仁无私,不区分华夏和夷狄,看待他们一样。西夏国主秉常世代守护西土,藩卫中原,自从他的祖父彝兴以来,沐浴皇上的教化,职贡按时到来,大多忠诚勤勉。仁宗皇帝给予他宠爱的名号,封以大国的爵位,赏赐的数量,每年都有常规。先前因为边臣上奏陈述,说他们君臣失职,以及发文质问,曾经没有回应;神宗皇帝于是出兵命将,拯救他们的危难。对于西夏国主秉常实在有大恩,而蕃部的人竟然敢自我断绝关系,侵犯我的边境,残害我的官吏百姓,元旦同庆,都不来祝贺。国家包容以大度,放置而不追究,只是断绝每年的赏赐,以等待他们悔改的心。不幸先帝遗弃万国,朕继承守持美好的基业,恭敬承受前代的志向,日夜敬畏,到现在满一年,宣扬扩大恩泽,没有阴暗的地方不震动。而西夏国主秉常屡次派遣使者来到朝廷,吊唁祭祀报告丧事,逐渐修习常规的职事。朕认为江海之大,来就接受,哪里还追念往昔,计较细微的事情?应该舍弃他们以前的不恭敬,取他们现在的效顺,宽大清洗,与他们重新开始。从今以后申令告诫将吏,严格约束士兵百姓,不得随意图谋小利,扰乱他们的边境。凡是每年的赏赐,命令有关部门依照旧例,一定要使战鼓不响,烽火无警。彼此的百姓,早睡晚起,共同达到安宁,不也很好吗!可以布告中外,都使他们知道。”(范纯仁行状等等,或者附在这里更详细。)
皇帝下诏说:“元丰七年七月二十日修立的关于典卖田宅私写契书并不登记定牙人私下引领交易的法律,不再施行。”
恢复祁州深泽县。
司马光上奏说:“臣私下考虑乡村人户播种百谷,种植桑麻,是天下衣食的源头,比起其他百姓,尤其应该抚恤。凡是人情眷恋土地,各自愿意安居,如果不是没有办法自存,哪里愿意流移到其他境地?国家如果在没有流移之前,早行赈济,使粮食接续,不至于失业,那么家家户户安居,官府所花费的少,而民间实际受到恩赐。如果在已经流移之后,才散米煮粥,用有限的储蓄,对待无穷的流民,徒然聚集而饿死,官府所花费的多,而百姓实际没有救济。看到最近降下的朝旨,命令户部指挥府界各路提点刑狱司体察州、县人户,如果确实是缺粮,根据现有的义仓及常平米谷迅速进行赈济。仍然叮咛指挥州、县多方抚恤,不要导致流移失所,这确实是安民的要道。然而所以能使流民不流移的,全在于本县令、佐得人。请求再命令提点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专门切实体察乡村人户,有缺粮的,一方面申报上司及本州,不再等待回报,就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谷直接进行赈济。仍然根据乡村五等人户,逐户计算人口发出历头,大人每天给二升,小孩每天给一升,让各自从百姓方便。或者五天,或者十天,或者半月一次,拿着历头到县里请领,县里也设置簿册照会。如果本县米谷数量少,就先从下户发出历头,有余则并及上户,那些不
愿请领者听。候将来夏秋成熟,粮食相接日,即据簿历上所贷过粮,令随税送纳,一斗只纳一斗,更无利息【一二】。其令、佐别有良法,简易便民,胜于此法者,亦听从便。要在民不乏食,不至流移。仍令提点刑狱司常切体量逐县令、佐,有能用心存□阙食人户,虽系灾伤,并不流移者,保明闻奏,优与酬銟。其全不用心赈贷,致户口多有流移者,取勘闻奏。乞行停替。庶使官吏有所劝沮,百姓实沾圣泽。」三省进呈,依奏。(近降朝旨,乃三月二十六日。)
译希望请求担任此事的人听从。等到将来夏秋庄稼成熟、粮食接续供应的时候,就根据账簿上曾经借贷过的粮食数额,命令百姓随同赋税一起缴纳,借一斗只还一斗,不再收取利息。如果县令、县佐另有良策,简便易行且方便百姓,胜过这种方法的,也听任他们自行决定。关键在于百姓不缺乏食物,不至于流离失所。仍然命令提点刑狱司经常切实考察各县的县令、县佐,对于能够用心救济缺乏粮食的农户,即使遭遇灾荒,百姓也不至于流离失所的,核实清楚后上报朝廷,给予优厚的奖赏。对于那些完全不用心赈济借贷,导致大量户口流离失所的,查核清楚后上报朝廷,请求将他们停职替换。这样使得官吏有所劝勉和惩戒,百姓真正蒙受皇上的恩泽。”三省将奏章呈进,皇帝批准照此办理。(最近下达的朝廷旨意,是在三月二十六日。)
三省言:「吏部曾经堂除选人,曾经省府推判官、台谏寺监长贰、郎官、监司【一三】,并归吏部差注。内不因罪犯替罢者,合入远与近,合入近与先次指挥差遣。其朝廷特差者,不在此限。」从之。(政目云:堂除选人归吏部,升一等。)
又言:「府界诸路久旱,夏苗灾伤人户披诉,访闻州、县多不为收接,使被灾之民重困。欲令户部指挥府界诸路监司,分诣辖下州、县有灾伤处,体量被灾人户,不问限内外、曾与不曾披诉,实灾伤合放分数,更不检覆,便行除放讫奏。」从之。
吏部侍郎李常、勾当御药院冯宗道言:「准朝旨相度黄河利害,臣等所至,历览其堤防,全未高广,物料亦未有备。缘堤防之设,全系水官;物料之蓄,责在本道。今经涉岁月,尚尔未集,以是知水官未得其人,欲乞添置使者。」诏添置外都水使者、勾当公事各一员,比外都水丞,隶外都水使者。(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今年正月十四日,二月六日,九月二十三日,十一月二十二日。)
工部言:「京西转运司奏,北使经由道路,近为浮桥须合解拆,改入京西路由河阳至京。昨准朝旨,务要不见山陵,须合□置道路。今来再相度得河阳南至偃师,东由凤台、孝义次入巩县,最为顺便。皆有亭驿道路,止是望见山陵林木,恐不须回避,乞就上项驿路。」从之。
右谏议大夫孙觉言:「淮、浙灾伤,米谷踊贵,虑盗贼因缘而起,乞差官体量,广行赈济。篃下诸路转运提刑司,灾伤各以实言,不实者坐之。灾伤虽小,而言涉过当者不问。如此则诸路不敢不言,朝廷随灾伤之大小,赈济而防虞之,则四海之内无仓卒之忧矣。」时灾伤,转运等司并无奏报,及宿、亳州至甚,诏令发运司体量灾伤州、县阙食处,仍令宿、亳州分析,并不申奏灾伤次第,及具见斛斗价例,各疾置以闻。(新、旧录并如此,当考。)
左司谏王岩叟言:「臣访闻京东保马司尚有余弊,宜在讲陈,可因而变之,以成国家之利。臣请条画如左,惟陛下裁择。其一,臣愚博采识者之论,皆以谓国家宜收马以复监,则公私两得其利。马者,兵之用,国之所恃以为险者也。有国以来,未尝无马,国多马则强,少马则弱。而能蕃息马者,牧监也。昔废监之初,识者皆曰:十年之后,天下当乏马,缓急无所得,虽有智者不能为之谋矣。后不待十年,而天下之马已不可多得,此非国之利也。臣乞尽收退还民间马三万余匹,复置监如故。然不必置监牧使,止委转运使领之,足治办矣。今郓州之东平监,北京之大名上下监、元城监,卫州之淇水监,相州之安阳监,洺州之广平监【一四】,以至瀛、定之间,相望皆是棚基草地,经界具存。牧养之方,画一尽在使臣,犹有旧人,可充选任。牧兵尚余大半,略假招填,指顾之间,措置可定。而百姓免纳钱之害,国家得牧马之利,岂不善哉!或者曰:借缗之多,安可以尽蠲?是不知今日蠲缗则有数,而后日得马之无穷也。此臣之所以言可因而变之以成利者也。其二,自废监以来,牧地之在民者,处处为害。盖始者,愚民利于一时请地之易,不虑后日纳租之难。投状之初,争立高额,而不知州、县又估高价,折纳见钱,遂致力皆不胜,岁岁拖欠。转运司不论水旱,与髃牧司认定此钱,督责之严,过于他事,以至佃地百姓被禁锢、受鞭挞者,无日无之,复愿退而还官,官中岂复听许!所在人情,殊以为苦。今若因复置监,收牧地入官,则百姓戴陛下之恩,如释重负、脱沉蕽矣。此因变保马之弊,成牧马之利而又有得焉者也。仍乞先次指挥,主养户未得擅卖所养马,候复置监了日,就近分拨入诸监。其京西事体既同,乞并赐施行。」(此据新旧录□元佑章疏增修,岩叟集及遗矒乃无此。旧录云:先帝寓马于民,尽废诸监,省费不赀,至是复之。新录辨曰:保马废置事,见臣僚章疏不足以尽之。自「先帝寓马至」至「是复之」十八字【一五】,并删去。)
译三省上奏说:“吏部曾经由中书省直接任命选人,以及曾经由省府推判官、台谏寺监长官副职、郎官、监司担任的,都归吏部差遣注授。其中不是因为犯罪而被罢免的,符合入远与近的,符合入近与先次指挥差遣的。那些朝廷特别差遣的,不在此限。”皇帝批准了。《政目》记载:“中书省直接任命的选人归吏部,升一等。”
又上奏说:“府界及各路长期干旱,夏苗受灾的人户申诉,访闻州县大多不予接收,致使受灾百姓更加困苦。打算命令户部指挥府界及各路监司,分别前往辖下州县受灾之处,体察受灾人户,不论是否在期限内、是否曾经申诉,只要是实际受灾应当减免的分数,不再检覆,直接免除赋税并上奏。”皇帝批准了。
吏部侍郎李常、勾当御药院冯宗道上奏说:“奉朝廷旨意考察黄河利弊,臣等所到之处,遍览堤防,全都未加高拓宽,物料也没有准备齐全。因为堤防的设置,全权由水官负责;物料的储备,责任在本道。如今经过岁月,尚且未能集备,由此可知水官未得其人,请求添置使者。”皇帝下诏添置外都水使者、勾当公事各一名,比照外都水丞,隶属于外都水使者。(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今年正月十四月,二月六日,九月二十三日,十一月二十二日)
工部上奏说:“京西转运司上奏,北使经由的道路,近来因为浮桥必须解拆,改走京西路从河阳到京城。昨日奉朝廷旨意,务必要看不见山陵,必须设置道路。如今再次考察,从河阳南到偃师,东由凤台、孝义依次进入巩县,最为顺便。都有亭驿道路,只是望见山陵林木,恐怕不必回避,请求就使用上述驿路。”皇帝批准了。
右谏议大夫孙觉上奏说:“淮、浙受灾,米谷价格暴涨,担心盗贼趁机而起,请求派遣官员体察,广泛施行赈济。各路转运提刑司,受灾情况各以实情上报,不实的予以治罪。受灾虽轻,但言论涉及过当的不予追究。这样各路就不敢不报,朝廷根据受灾的大小,赈济并防备,那么四海之内就没有仓促之忧了。”当时受灾,转运等司都没有奏报,以及宿州、亳州灾情特别严重,皇帝下诏命令发运司体察受灾州县缺粮之处,仍命令宿州、亳州分析,并不申报受灾次第,以及详细列出当前粮价,各自迅速上报。(新、旧录都如此,应当考证。)
左司谏王岩叟上奏说:“臣访闻京东保马司尚有余弊,应当在陈述中讲明,可以借此改变,以成就国家的利益。臣请求条画如下,请陛下裁择。其一,臣愚昧地广泛采纳有识之士的言论,都认为国家应当收买马匹以恢复监牧,那么公私两得其利。马是军事之用,国家所倚仗的险要。有国以来,未曾没有马,国家马多则强,马少则弱。而能繁殖马匹的,是牧监。昔日废除监牧之初,有识之士都说:十年之后,天下将缺马,缓急之间无处可得,即使有智者也不能为之谋划了。后来不到十年,天下的马已经不可多得,这不是国家的利益。臣请求全部收回退还民间的马三万余匹,恢复设置监牧如旧。然而不必设置监牧使,只委托转运使统领,足以治理办理了。如今郓州的东平监,北京的大名上下监、元城监,卫州的淇水监,相州的安阳监,洺州的广平监,以至瀛、定之间,相望的都是棚基草地,经界具存。牧养的方法,画一都在使臣,还有旧人,可以充选任用。牧兵尚余大半,稍微招募填补,指顾之间,措置可定。而百姓免除纳钱的害处,国家得到牧马的利益,难道不好吗!有人说:借出的缗钱太多,怎么可以全部免除?这是不知道今日免除缗钱则有数,而日后得到马匹则无穷。这就是臣所说的可以借此改变以成就利益的原因。其二,自从废除监牧以来,牧地在民间的,处处为害。大概开始时,愚民贪图一时请地的容易,不考虑日后纳租的困难。投状之初,争相立高额,而不知道州县又估高价,折纳现钱,于是尽力都承受不了,岁岁拖欠。转运司不论水旱,与群牧司认定此钱,督责之严,超过其他事务,以至佃地百姓被禁锢、受鞭挞的,无日无之,又愿意退还给官府,官府岂肯听许!所在人情,殊以为苦。如今如果借此恢复设置监牧,收回牧地入官,那么百姓感戴陛下的恩德,如释重负、脱沉蕽了。这是因变保马之弊,成就牧马之利而又有所得的。仍请求先次指挥,主养户不得擅卖所养马,等候恢复设置监牧完毕日,就近分拨入诸监。其京西事情体例相同,请求一并赐施行。”(此据新旧录□元佑章疏增修,王岩叟集及遗矒乃无此。《旧录》说:先帝寓马于民,尽废诸监,节省费用不可计量,至此恢复。《新录》辩解说:保马废置事,见臣僚章疏不足以完全说明。从‘先帝寓马至’到‘是复之’十八字,并删去。)
知大名府韩缜言:「路分兵官、将官不得出谒接见宾客,仅同囚禁,恐非待将之体,乞赐删除禁约,以示优恩。」诏:「诸路分兵官、将副、缘边都监、武臣知城县及堡寨主,非本处见任官,不得往谒及接见。如职事相干,并亲戚,并听往还。其往谒及接见宾客违法并见之者,各杖一百。」
延福宫使、武信军留后、永兴军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宪言:「累具闻奏,为久病乞半俸致仕,及乞回避转运副使路昌衡。」诏就差提举崇福宫,仍令西京居住。(宪事当考,十八日宪官降。)
诏大理寺左断刑架阁库专委主簿管勾,其余台、寺、监有架阁处依此。
又诏府界诸路,按试差募到弓手,合造银楪子并支坊场、河渡、头子钱,仍以一路通融应副,依元丰令。(新削。)
壬辰,以时雨稍愆,疏决在京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至杖释之。
癸巳,观文殿大学士、守司空、集禧观使、荆国公王安石卒。司马光手书与吕公着曰:「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但性不晓事而喜遂非,致忠直疏远,谗佞辐辏,败坏百度,以至于此。今方矫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光意以谓朝廷特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苟有所得,转以上闻【一六】,不识晦叔以为如何?更不烦答以笔札,扆前力主张,则全仗晦叔也。」诏再辍视朝,赠太傅,推遗表恩七人,命所在应副葬事。(新录王安石传辩诬曰:「王安石学术政事,败坏天下,至于今日,而旧录立传,多取安石私史之语以文之。」又云:「安石居金陵,阅佛书,恍然有得,是所得不在六经而在佛书。古之学者,以其所得施之政事,今安石以道自任【一七】,而所得乃在为相之后,颠倒如此。今止以神宗实录前后事实采摭修改,不敢以私言增损之。」陈瓘尊尧集叙略曰:「昔元佑更张之始,方安石身殁之初,觽皆独罪于惠卿;或以安石为朴野,优加赠典【一八】,欲镇浮薄。司马光简尺具存,吕惠卿责辞犹在,深文在列,曲恕元台。凡同时议论之臣,无一人指点安石,往往言章疑似,或干裕陵,致使卞以窥伺为心,包藏而待,润色经史,憎污忠贤。凡愠怼曾布之言,与怒詈惠卿之语,例皆刊削,意在牢笼。欲使共述私书,将以济其大欲。布等在其术内,卞计无一不行。良由议赠之初,不稽其弊;若使早崇名分,何至横流。司马光误国之罪,可胜言哉!臣闻熙宁之初,论安石之罪,中其肺肝之隐者,吕诲一人而已。熙宁之末,论安石之罪,中其肺肝之隐者,惠卿一人而已。吕诲之言曰:『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视朴野,内藏巧诈,骄蹇傲上,阴贼害物。』吕惠卿之言曰:『安石尽弃素学,而隆尚纵横之末数,以为奇术。以至谮愬胁持,蔽贤党奸,移怒行很,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凡此数恶,莫不备具。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平日闻望,一旦扫地,不知安石何苦而为此也。谋身如此,以之谋国,必无远图。而陛下既以不可少而安之,臣固未易言也。』又曰:『陛下平日以何如人遇安石,安石平日以何等人自任,不意窘急乃至如此!』又曰:『君臣妨嫌,岂可为安石而废哉!』又曰:『臣之所论,皆中其肺肝之隐。』臣窃谓元佑臣僚,于吕诲之言,则誉之太过,于惠卿之言,则毁之太过。此二臣者,趣向虽异,至于论安石之罪,献忠于神宗,则其言一也,岂可专誉吕诲而偏毁惠卿乎?偏毁惠卿,此王氏之所以益炽也。元佑之偏,可不痛鉴哉!」)
右谏议大夫孙觉为给事中,依旧兼侍讲。韩缜既罢,觉乃以迁。
中书舍人苏轼详定役法。
先是轼言:
臣窃见先帝初行役法,取□剩钱不得过二分,以备灾伤,而有司奉行过当,通行天下乃十四五。然行之几十六七年,尝积而不用,至三千余万贯石。先帝圣意固自有在,而愚民无知,因谓朝廷以免役为名,实欲重敛。斯言流闻,不可以示天下后世。臣谓此钱本出民力,理当还
译知大名府韩缜上言:“各路分兵官、将官不得出外拜谒、接见宾客,几乎如同囚禁,恐怕不符合优待将领的体统,请求恩赐删除禁令,以显示优厚的恩德。”诏书说:“各路分兵官、将副、缘边都监、担任知县及堡寨主的武臣,如果不是本处现任官员,不得前往拜谒及接见。如果职事有关联,或是亲戚,都允许往来。那些前往拜谒及接见宾客违反法令的,以及见到这种情况的,各杖打一百。”
延福宫使、武信军留后、永兴军马步军副都总管李宪上言:“多次具奏,因为久病请求领取半俸退休,并请求回避转运副使路昌衡。”诏书任命他提举崇福宫,仍让他居住在西京。(李宪之事应当考证,十八日李宪官职降等。)
诏书规定大理寺左断刑架阁库专门委任主簿管理,其他台、寺、监有架阁库的地方依照此例。
又诏令府界各路,按试差募到的弓手,应当制造的银楪子以及支取坊场、河渡、头子钱,仍然以一路通融应副,依照元丰令执行。(新削。)
壬辰日,因为及时雨稍显不足,释放并决断在京师关押的囚犯,杂犯死罪以下依次降一等,到杖刑就释放。
癸巳日,观文殿大学士、守司空、集禧观使者、荆国公王安石去世。司马光亲手写信给吕公着说:“介甫(王安石)在文章节义方面超过常人的地方很多,只是性情不通晓事理而喜欢坚持错误,导致忠直之人被疏远,谗佞之人聚集,败坏各种政务,以至于此。现在正要纠正他的过失,革除他的弊端,不幸介甫去世,反复无常之徒必定会百般诋毁。我的意思是朝廷特别应该给予优厚的礼遇,以振作浮薄的世风,如果有所收获,转而向上报告,不知道晦叔(吕公着)认为如何?不再麻烦用书信答复,在御前极力主张,就全仗晦叔了。”诏书再次停止上朝,追赠太傅,推恩遗表惠及七人,命令所在地方应副丧葬事务。(《新录》王安石传辩诬说:“王安石的学术政事,败坏天下,直到今天,而旧录立传,多采用安石私人史书的言语来粉饰。”又说:“安石居住在金陵,阅读佛书,恍然有所领悟,这领悟不在六经而在佛书。古代的学者,把他们领悟的道理施行于政事,现在安石以道自任,而领悟却在担任宰相之后,颠倒如此。现在只根据神宗实录前后事实采摭修改,不敢用私人言语增减。”陈瓘《尊尧集》序略说:“过去元佑更张之初,正当安石刚去世的时候,众人只归罪于吕惠卿;有人认为安石朴实野陋,优厚地加赠典礼,想要镇服浮薄之风。司马光的信札都还在,吕惠卿的责辞犹在,深文在列,曲意宽恕元台。凡是同时议论的大臣,没有一人指点安石,往往言章疑似,或者干犯裕陵,致使卞以窥伺为心,包藏着等待,润色经史,憎恶污蔑忠贤。凡是愠怼曾布的话,与怒骂吕惠卿的话,一律刊削,意在牢笼。想要使共同叙述私书,将用来成就他的大欲。曾布等人在他的术数之内,卞的计谋无一不实行。良由议赠之初,不稽查其弊端;如果使早崇名分,何至于横流。司马光误国之罪,可胜言吗!臣听说熙宁之初,议论安石之罪,中其肺肝之隐的,只有吕诲一人。熙宁之末,议论安石之罪,中其肺肝之隐,只有吕惠卿一人。吕诲的话说:‘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表朴实野陋,内藏巧诈,骄蹇傲上,阴狠害物。’吕惠卿的话说:‘安石尽弃素学,而推崇纵横的末技,以为奇术。以至于谮愬胁持,蔽贤党奸,转移怒气行很,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凡此数恶,莫不备具。虽然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的人,大概也不这样。平日闻望,一旦扫地,不知安石为何苦而为此。谋身如此,以之谋国,必无远虑。而陛下既然以不可少而安之,臣固未易言。’又说:‘陛下平日以何如人遇安石,安石平日自任为何等人,不意窘急乃至如此!’又说:‘君臣妨嫌,岂可为安石而废!’又说:‘臣之所论,皆中其肺肝之隐。’臣私下认为元佑臣僚,对于吕诲的话,则赞誉太过,对于惠卿的话,则诋毁太过。这二臣,趣向虽然不同,至于议论安石之罪,献忠于神宗,则他们的言论是一样的,岂可专誉吕诲而偏毁吕惠卿吗?偏毁吕惠卿,这是王氏之所以更加炽盛的原因。元佑的偏颇,可不痛鉴吗!’)
右谏议大夫孙觉任给事中,依旧兼任侍讲。韩缜既已罢免,孙觉才因升迁而任职。
中书舍人苏轼详定役法。
在此之前苏轼上言:
臣私下看见先帝初行役法,取盈余钱不得超过二分,以备灾伤,而有司奉行过当,通行的天下乃十四五。然而行之十六七年,曾经积累而不使用,达到三千余万贯石。先帝圣意固然自有在,而愚民无知,因此说朝廷以免役为名,实欲重敛。此言流闻,不可以示天下后世。臣认为此钱本出民力,理当还
为民用。不幸先帝升遐,圣意所欲行者,民不知也,徒见其积,未见其散。此乃今日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所当追探其意,还于役法中散之,以塞愚民无知之词,以兴长世无穷之利。
译(这些财物)是供百姓使用的。不幸的是先帝驾崩,圣上想要施行的意图,百姓并不知晓,只看到财物积聚,却没有看到财物散发。这正是当今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应当追溯探明先帝的本意,在役法之中将这些财物散发出去,以堵住愚昧百姓无知的言论,以兴起长久无限的好处。
臣伏见熙宁中尝行给田募役法,(初行给田募役法,在熙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辛酉,罢在八年四月十三日癸酉。)其法,以系官田如退滩、户绝、没纳之类,及用□剩钱买民田以募役人,大略如边郡弓箭手。臣知密州,亲行其法,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曾未半年,此法复罢。臣闻之道路,本出先帝圣意,而左右大臣意在速成,且利□剩钱以为他用,故更相驳难,遂不果行。
臣谓此法,行之盖有五利。朝廷若依旧行免役法,则每募一名,省得一名雇钱,因积所省,益买益募。要之,数年雇钱无几,则役钱可以大减。若行差役法,则每募一名,省得一名役钱【一九】,色役既减【二○】,农民自□,其利一也。应募之民,正与弓箭手无异,举家衣食出于官田,平时重犯法,缓急不逃亡,其利二也。今者谷贱伤农,农民卖田,常苦不售,若官与买,则田谷皆重,农可少纾,其利三也。钱积于官,常苦币重,若散以买田,则货币稍均,其利四也。此法既行,民享其利,追悟先帝所以取□剩钱者,凡以为我用耳!疑谤稍释,恩德显白,其利五也。
独有二弊:贪吏、狡胥与民为奸,以瘠薄田中官,雇一浮浪人蹔出应役,一年半岁,即弃而走,此一弊也。愚民寡虑,见利忘患,闻官中买田募役,即争以田中官,以身充役。业不离主,既初无所失,而骤得官钱,必争为之。充役之后,永无休歇,患及子孙,此二弊也。但当设法以防二弊,而先帝之法决不可废。
今日既欲尽罢□剩钱,将来无继。而系官田地数目不多。见在□剩钱虽有三千万贯石,而兵兴以来,借支几半。臣今擘画,欲于内藏库钱帛中,支还兵兴以来所借钱斛,复全三千万贯石,于河北、河东、陕西被边三路行给田募役法,使五七年间役减大半,农民富厚,以备缓急,此无穷之利也。今弓箭手有甲马者,给田二顷半,此以躯命偿官,且犹可募,则其余色役,召募不难。臣谓良田二顷,可募一弓手,一顷可募一散从官,则三千万贯石可以足用。谨具合行事件【二一】,画一如左:一、给田募役,更不出租,依旧纳两税,免支移折变。一、今来虽有一顷二顷为率,若所在田不甚良,即临时相度,添展亩数,务令召募得行。但役人所获稍优,则其法坚久不坏。一、今若立法,便令三路官吏推行,若无赏罚,则官吏不任其责,谬悠灭裂,有名无实;若有赏罚,则官吏有所趋避,或抑勒买田,或召募浮浪,或多买瘠薄,或取办一时【二二】,不顾后患。臣今擘画,欲选才干朴厚知州三人,令自辟属县令,每路一州,先次推行,令一年中略成伦理。一州既成伦理,一路便可推行。仍委转运、提刑常切提举【二三】,若不切实推行,或推行乖方,朝廷觉察,重赐行遣。一、应募役人夫,大抵多是州、县百姓,所买官田,去州、县太远,即久远难以召募。欲乞所买田,并限去州若干里,去县若干里。一、出牓告示,百姓卖田如系所限去州县里数内,仍及所定顷亩,或两户及三户相近,共及所定顷亩数目亦可。即须先申官,令、佐亲自相验,委是良田,方得收买。如官价低小,即听卖与其余人户,不得抑勒。如买瘠薄田,致久远召募不行,即官吏并科违制,分故失定断,仍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一、预先具给田顷亩数,出牓召人投名应役,第二等以上人户许充弓手,仍依旧条拣选人材。第三等以上许充散从官。以下色役,更不用保。如等第及,即召第一等一户,或第二等两户委保。如充役七年内逃亡,勒元委保人承佃充役。一、每买到田,未得支钱,先召投名人承佃充役,方得支钱,仍不得抑勒。一、卖田入官,须得交业与应募人,不许本户内人丁承佃充役。一、募役人老、病、走、死、犯徒以上罪,即须先勒本户人丁充役。如无丁,方别召募。一、应募人交业承佃后,给假半年,令葺理田业。一、退滩、户绝、没纳等系官田地,今后不许出卖,更不限去州县里数,仍以肥瘠高下品定顷亩,
译臣私下观察到,熙宁年间曾实行过给田募役法,(初次实行给田募役法,是在熙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辛酉,废止是在八年四月十三日癸酉。)这项法令,是将系官田如退滩、户绝、没收抵债等类型的田地,以及用结余钱购买民田来招募役人,大体上像边郡的弓箭手制度。臣在密州任职时,亲自推行此法,首先招募弓手,百姓感到非常便利。还没过半年,这项法令又被废止。臣从传闻中得知,这原本出自先帝的圣意,而左右大臣意在速成,并且想利用结余钱作其他用途,所以互相驳斥诘难,于是最终没有实行。
臣认为,实行这项法令大概有五种好处。朝廷如果依旧实行免役法,那么每招募一名役人,就节省下一名雇工的钱,凭借积累节省下来的钱,越多购买田地,越多招募役人。总之,几年后雇工的钱所剩无几,那么役钱就可以大幅减少。如果实行差役法,那么每招募一名役人,就节省下一名役人的役钱,各类差役既然减少,农民自然宽裕,这是第一种好处。应征募的百姓,正与弓箭手没有区别,全家的衣食都出自官田,平时不敢轻易犯法,紧急时刻不会逃亡,这是第二种好处。现在谷物价格低廉损害农民,农民卖田,常常苦于卖不出去,如果官府愿意购买,那么田地和谷物价格都会上涨,农民可以稍微缓解困境,这是第三种好处。钱积存在官府,常常苦于货币过重(通货紧缩),如果分散出去购买田地,那么货币流通稍微均衡,这是第四种好处。这项法令既然实行,百姓享受其利,追思领悟先帝之所以收取结余钱,凡是用来为我所用罢了!怀疑诽谤稍微消除,恩德显扬明白,这是第五种好处。
只有两种弊端:贪婪的官吏、狡猾的小吏与百姓勾结,将贫瘠薄弱的田地卖给官府,雇佣一个流浪之人暂时出来应役,一年半载,就抛弃田地逃跑,这是第一种弊端。愚昧的百姓缺乏远见,见利忘患,听说官府买田募役,就争着把田地卖给官府,让自己充当役人。产业没有离开主人,起初没有什么损失,而突然得到官府的现钱,必定争着这样做。充当役人之后,永远没有休息的时候,祸患波及子孙,这是第二种弊端。只应当设法防止这两种弊端,而先帝的法令决不可废弃。
现在既然想要全部废止结余钱,将来就没有接续的来源。而系官田地的数量不多。现有的结余钱虽然有三千万贯石,但自从战争兴起以来,借支几乎一半。臣现在筹划,想要从内藏库的钱帛中,支取偿还战争兴起以来所借的钱粮,恢复完整的三千万贯石,在河北、河东、陕西被边三路实行给田募役法,使五七年之间役务减少大半,农民富裕厚实,以备紧急时刻,这是无穷的好处。现在弓箭手中有甲马的,给予田地二顷半,这是用性命偿还官府,尚且可以招募,那么其余各类差役,招募就不难。臣认为良田二顷,可以招募一名弓手,一顷可以招募一名散从官,那么三千万贯石就足够使用了。谨将应当执行的事项,画一如左:一、给田募役,不再收取租税,依旧缴纳两税,免除支移折变。一、现在虽然以一顷二顷为比率,如果所在地的田地不是特别优良,就临时斟酌,增加扩展亩数,务必让招募得以实行。只要役人获得的利益稍微优厚,那么这项法令就能坚固长久不坏。一、现在如果立法,就命令三路官吏推行,如果没有赏罚,那么官吏不承担责任,敷衍了事,有名无实;如果有赏罚,那么官吏有所趋避,或者强迫购买田地,或者招募流浪之人,或者多买贫瘠薄弱的田地,或者只求一时办到,不顾后患。臣现在筹划,想要挑选才干朴实厚道的知州三人,让他们自行辟任属县县令,每路一州,首先推行,让一年内大致形成条理。一州既然形成条理,一路就可以推行。仍然委托转运使、提刑司经常切实提举,如果不切实推行,或者推行违背方法,朝廷察觉,重重给予处分。一、应征募的役人夫,大抵多是州、县百姓,如果所买的官田,距离州、县太远,那么久远难以招募。请求所买的田地,都限定距离州若干里,距离县若干里。一、出榜告示,百姓卖田如果属于所限定的距离州县里数内,并且达到所规定的顷亩,或者两户及三户相近,共同达到所规定的顷亩数目也可以。必须首先申报官府,县令、县佐亲自查验,确实是良田,才允许收买。如果官价低小,就听任卖给其余人户,不得强迫。如果购买贫瘠薄弱的田地,导致久远招募不行,那么官吏都按违制论处,分别故意过失定罪,仍然不以离任赦免降等原减。一、预先具列给田的顷亩数,出榜召人投名应役,第二等以上人户允许充当弓手,仍然依照旧条拣选人材。第三等以上允许充当散从官。以下各类差役,不再需要保人。如果等第达到,就召第一等一户,或者第二等两户委托担保。如果充当役人七年内逃亡,责令原来委托担保的人承佃充役。一、每买到田地,不得支取钱款,先召投名人承佃充役,才允许支取钱款,仍然不得强迫。一、卖田入官,必须交付产业给应征募的人,不允许本户内人丁承佃充役。一、招募的役人老、病、逃跑、死亡、犯徒刑以上罪,就必须先责令本户人丁充役。如果没有丁口,才另外招募。一、应征募的人交付产业承佃后,给假半年,让他修缮整理田业。一、退滩、户绝、没收抵债等系官田地,今后不许出卖,不再限定距离州县里数,仍然以肥瘠高下品定顷亩,
务令召募得行。一、系官田若是人户见佃者,先问见佃人,如无丁可以应募,或自不愿充役者,方得别行召募。
译务必使招募得以实行。一、如果是官田且有人户正在耕种的,先询问现耕种的人,如果没有男丁可以应征,或者自己不愿服役的,才另行招募。
右所陈五利二弊及合行事件一十二条,伏乞朝廷详议施行。然议者必有二说,一谓召募不行,二谓欲留□剩钱斛以备他用。臣谓有以应之。富民之家,以二三十亩田,中分其利,役属佃户,有同仆隶;今官以两顷、一顷良田,有税无租,而人不应,岂有此理?又弓箭手已有成法,无可疑者。□剩役钱本非经赋常入,亦非国用所待而后足者,今付有司,逐旋支费,终不能卓然立一大事,建无穷之利,如火铄薪,日灭日亡;若用买田募役,譬如私家变金银为田产,乃是长久万全之策。深愿朝廷及此钱未散,立此一事。数年之后,钱尽而事不立,深可痛惜。臣闻孝子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武王、周公所以见称于万世者,徒以能行文王之志也。昔苏绰为魏立征税之法,号为烦重,已而叹曰:「此犹张弓也,后之君子,谁能解之?」其子威侍侧,闻之,慨然以为己任。及威事隋文帝为民部尚书,奏减赋役,如绰之言,天下便之。威为人臣,尚能成父之志,今给田募役,真先帝本意,陛下当优为武王、周公之事,而况苏威区区人臣之孝,何足道哉!臣荷先帝之遇、保全之恩,又蒙陛下非次拔擢,思慕感涕,不知所报。冒昧进计,伏惟哀怜,幸甚!诏送役法所。(轼议送役法所,据上官均家传。按详定役法,在元佑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又按轼元佑二年二月一日缴进此议,云元丰八年十二月草此,元未果上。然王岩叟驳轼议,则云「复行差役方数日,轼有此议。」按复行差役,乃元年二月六日,若轼元不上此议,岩叟何从而驳之。鴜轼八年十二月草此议,未即上,至元年二月六日后固已出之。其送役法所,当是二月二十八日后,今因轼详定役法【二四】,附元年四月六日。二年三月末王岩叟等驳议可考。)
诏:「已降指挥,守太师致仕文彦博赴阙,独班起居,减拜,令合门取旨,兴国寺戒坛院安下班迎。朝见日,就兴国寺戒坛院赐御筵。宰相执政官起肩舆,至下马处,子弟一人扶掖。出入仪制依见任宰臣。签赐令客省依例赐十日人从,大程官二十人,从人二十人,散从官一十人,权差宣武兵三十人。」
中书省言:「尚书省文书,自来左右仆射轮日当笔,缘未有体例。」诏令左右丞权轮日主印当笔。
枢密院言:「在京开封府界禁军阙额,虽见招填,尚未足数。畿内保甲往往事艺成就,可以召募添填。」诏:「令逐县知县、都监专切招填,仍委提刑司提举管勾;余依河北路已得指挥,及得上四军等仗事艺者,除例物外,增钱有差。」又诏:「开封府界三路保甲已罢团教,逐年更不差官按阅,只令随逐次拍事试艺。」
淮南路转运司言:「提点内藏库奏,乞下本司逐州、军依提举司折算到见欠内库钱帛承认起发,补足年额。候见本库朱钞,却行除豁,或与理后来年额之数。欲望于见欠数内除豁,□立年限,逐旋起发上京;及除本路起发外,见欠未起数目,自今为始,均作五年送纳。如将来根究得见内库已纳朱钞,即依元丰七年十月二十日朝旨,即行除豁,或与后来年额之数施行【二五】。」从之。(新录削此。)
监察御史孙升言:「知兴国军杨绘、签书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沈季长,诖误深刑,情非故冒,近侍义难自陈,伏望特令理诉断遣所取索元案看详。」从之。
刑部言,立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编配法及告获格。从之。
甲午,朝散大夫马默为司农少卿,朝请大夫、司农少卿范子渊知□州。
中书舍人苏轼言:「臣谨按,子渊见为殿中侍御史吕陶弹奏,为修堤开河,糜费巨万,及护堤压埽之人溺死无数。自元丰六年兴役,至七年功用不成,其罪甚于□居厚、蹇周辅,乞行废放。今来差知□州,臣欲作责词。」又言:「吕陶奏状已进呈,别无行遣,其□州又是节镇,自来系监司以上差遣,即非责降有罪去处。臣欲不为责词,又缘子渊无故罢司农少卿,出领外郡,似缘上件弹奏。有此疑惑,伏乞明降指挥。
译上述所陈述的五利二弊以及应当推行的十二条事项,恳请朝廷详细商议后施行。然而议论的人必定会有两种说法,一是认为召募役夫的办法行不通,二是认为想要留下剩余的银钱粮米以备其他用途。臣认为有理由来回应这些说法。富有的家庭,凭借二三十亩田地,平分其中的利益,役使佃户,如同仆隶;如今官府拿出两顷、一顷良田,有赋税而无地租,却没有人响应,哪有这种道理?况且弓箭手制度已有成法,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剩余的役钱本来就不是国家常规赋税收入,也不是国家财政依赖它才能充足的东西,现在交给有关部门,逐渐支取花费,终究不能确立一件大事,建立无穷的利益,就像火熔化柴草,每天消耗每天减少;如果用这些钱买田募役,就像私家变卖金银为田产,这才是长久万全的策略。深切希望朝廷趁这笔钱还没有散尽,确立这件事。几年之后,钱用完了而事情没有办成,实在令人痛惜。臣听说孝子,善于继承别人的志向,善于记述别人的事迹。周武王、周公之所以被万世称颂,只是因为他们能够推行周文王的志向。从前苏绰为西魏制定征税之法,号称烦琐沉重,不久后叹息说:“这就像拉满弓弦一样,后来的君子,谁能把它放松呢?”他的儿子苏威在旁边侍奉,听到这话,慷慨地把它当作自己的责任。等到苏威在隋文帝手下担任民部尚书时,上奏减轻赋役,正如苏绰所言,天下人都感到便利。苏威作为臣子,尚且能完成父亲的志向,如今给田募役,确实是先帝的本意,陛下应当优厚地做周武王、周公那样的事,何况苏威区区人臣的孝道,哪里值得称道呢!臣蒙受先帝的知遇、保全之恩,又蒙陛下破格提拔,思念感念涕泪交流,不知如何报答。冒昧进献计策,恳请哀怜,幸甚!诏令将此议送交役法所。(苏轼议送役法所,据上官均家传记载。查考详定役法,在元佑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又如查考苏轼元佑二年二月一日缴进此议,说元丰八年十二月起草此议,当时未能上奏。然而王岩叟驳斥苏轼的议,却说“恢复差役法才几天,苏轼就有此议。”查考恢复差役法,是在元年二月六日,如果苏轼当时不上奏此议,王岩叟从哪里驳斥呢。苏轼在八年十二月起草此议,没有立即上奏,到元年二月六日后肯定已经拿出。其送交役法所,应当在二月二十八日后,现在因为苏轼详定役法,附在元年四月六日。二年三月末王岩叟等人的驳议可供查考。)
诏令说:“已经下达指令,守太师致仕的文彦博前往京城,单独列班参加朝见,减少拜礼,令合门取旨,在兴国寺戒坛院安排下马迎接。朝见之日,就在兴国寺戒坛院赐御宴。宰相执政官起用肩舆,到下马处,由子弟一人搀扶。出入仪制依照现任宰臣。签赐令客省依照惯例赐给十日随从,大程官二十人,随从二十人,散从官十人,暂且差遣宣武兵三十人。”
中书省说:“尚书省文书,向来由左右仆射轮流当值执笔,因为还没有成例。”诏令左右丞暂且轮流当值主印执笔。
枢密院说:“在京开封府界禁军缺额,虽然正在招兵填补,但尚未足数。京畿内的保甲往往武艺成就,可以召募填补。”诏令说:“令各县知县、都监专门切实招兵填补,仍委派提刑司提举管勾;其余依照河北路已得的指令,以及上等四军等仗武艺合格者,除例物外,增加银钱有差别。”又诏令说:“开封府界三路保甲已停止团练教阅,每年不再差官检阅,只令跟随逐次拍事试艺。”
淮南路转运司说:“提点内藏库上奏,请求下达本司各州、军依照提举司折算到的现欠内库钱帛承认起发,补足年度额度。等到见到本库朱钞,再行除豁,或者与后来年度额度之数相抵。希望从现欠数内除豁,确立年限,逐渐起发上京;以及除本路起发外,现欠未起数目,自今开始,均作五年送纳。如将来查究得知内库已纳朱钞,即依照元丰七年十月二十日朝旨,即行除豁。或与后来年度额度之数施行。”听从了。(新录削去此条。)
监察御史孙升说:“知兴国军杨绘、签书扬州节度判官公事沈季长,误入深刑,情非故意冒犯,近侍义难自陈,恳请特别令理诉断遣所取索原案看详。”听从了。
刑部说,确立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编配法以及告获格。听从了。
甲午日,朝散大夫马默任司农少卿,朝请大夫、司农少卿范文子渊知某州。
中书舍人苏轼说:“臣谨查,子渊现被殿中侍御史吕陶弹奏,因修堤开河,耗费巨万,以及护堤压埽之人溺死无数。自从元丰六年兴役,到七年功用不成,其罪甚于某居厚、蹇周辅,请求行废放。如今差知某州,臣想作责词。”又说:“吕陶奏状已进呈,别无行遣,那某州又是节镇,向来系监司以上差遣,并非责降有罪去处。臣想不作责词,又因缘故子渊无故罢司农少卿,出领外郡似乎因上述弹奏。有此疑惑,恳请明降指挥。”
」卒草制云:「朕于士大夫未尝求备也,将历试以事而收其长。有司言汝治河无状,耗国劳民而功不成,朕惟水土之政与郡县异,其观汝于牧民,尚勉来效,以盖往愆。」(三月二十八日乙酉,实录已书马默司农少卿,范子渊知□州,四月七日又书,不知何故。苏轼集亦云二十八日,今依实录。止于四月七日见此。)寻改知峡州,其制亦轼所草,云:「汝以有限之材,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之必死之地。横费之财,犹可力补,而既死之民,不可复生。此议者所以不汝置,而朕亦不得赦原也。」(子渊责峡州,不得其日,今附见。)
译最终起草的诏书说:“朕对于士大夫向来不要求完美无缺,打算通过实际事务的历练来发挥他们的长处。有关部门说你在治理黄河方面表现不佳,耗费国力、劳苦百姓却未能成功,朕认为水土治理的政策与郡县行政不同,姑且观察你在治理百姓方面的表现,希望你努力前来效力,以弥补过去的过错。”(三月二十八日乙酉,《实录》已记载马默任司农少卿,范子渊任某州知州,四月七日又记载,不知何故。《苏轼集》也说二十八日,现在依据《实录》。只在四月七日看到此记载。)不久改任峡州知州,那道诏书也是苏轼起草的,说:“你凭借有限的才能,兴办必定无法成功的工程;驱使无辜的百姓,将他们置于必死的境地。白白浪费的财物,尚且可以尽力弥补,而已经死去的百姓,却无法复活。这就是议论者之所以不放过你,而朕也不能赦免宽恕的原因。”(范子渊被贬为峡州知州,未查到具体日期,现在附记于此。)
赐阿里骨衣一袭、二十两金带一条、银器二百两、衣着二百匹、角茶散茶各一百斤,又赐大首领李赊啰抹、沈阿当令钱二万九千五百四十贯。
乙未,朝奉郎、左司员外郎高遵惠为直龙图阁、太仆寺少卿。(元丰八年四月,遵惠初为左司,旧传载遵惠上疏,论法度更张,事有当否,如先帝施设,未可轻议。新传因之,今附见于此。遵惠卒于元符二年十二月,特赠枢密直学士,诰词载遵惠元佑初论事甚少,当考。)
吏部郎中梁焘为太常少卿,(焘九月八日自工部迁吏部。)吏部郎中顾临为秘书少监,太仆寺少卿韩宗道为左司郎中,司勋郎中赵君锡为右司郎中。(八年六月末,司马光荐君锡、宗道、焘三人。)
诏开封府界及诸路提刑司交割到提举常平司职事内,如有可以减省者,及合拨归转运提点司事,令条具闻奏。
诏郑、滑州并隶京西路。
户部言:「吏部侍郎李常等奏:『被水百姓于新河两堤之内滩地种麦,庶几一收,以资穷乏。体访得本路及州、县理纳税租,督责欠负,欲乞诏有司权与免放,或遣御史同行按视。』欲下河北转运司相度所奏,具可否以闻。其委官司取索,并遣御史,合取自朝廷指挥。」诏委官司取索,令本部施行,余从之。
知成都府许将奏:「本府居住天章阁待制李大临于儒臣中最为先进,今既亡没,士论惜之,望赐箧录及应副葬事。」诏特赐钱三百贯,仍于成都府候葬事日量行应副。(大临卒在二月辛巳,吕公着掌记,当行事云:「李大临恐宜有以褎赏之。」)
江南西、荆湖南路按察司言:「兴国军管勾盐事通判路适状内,有盐铺户王皋称『本县抑令投充。』本司牒使改正,乃称王皋等妄陈状词,显是愚暗。」诏路适特差替。
诏:「保正、长受乞财物依差夫团头法编配条更不施行。有犯,依常法。其缘上条己编配过人,并特与放还。」从宣义郎刘谊之请也。(新无。)
礼部言:「太皇太后坤成节,已有朝旨,诸般恩礼并增一倍外,其岁时合供奉物色,亦合增一倍供纳。乃乞下详定敕式所编修施行,更不增奉。」(「更不增奉」,必有脱误。新、旧录并如此,当考。)
又言:「国子监太学生条【二六】,每月私试,丞、簿一员封弥,律学官巡铺外舍,自来关内侍省差内臣一员,及申朝廷封弥官二员、巡铺文臣一员。看详铺外舍系附私试大义日,止是别为号,其差官合依私试法。」从之。(新无。)
荆湖南路转运司言:「准广东提举常平司牒,依盐法应副过广盐脚剩、盐本等钱,牒本司买银起发上京送纳。虽已下诸处收买,至今买到银数不多。乞只将见钱添依元数,起发上京送纳。其今后若无银可以收买,起发见钱。」从之。(新无。)
门下、中书外省言:「取到户部左右曹、度支、仓部官制条例,□诸处关到及旧三司续降□奉行官制后案卷、宣敕,共一万五千六百余件。除海行敕令所该载者已行删去,他司置局见编修者各牒送外,其事理未便顺,□系属别曹合归有司者,皆厘析改正,删除重复,补缀阙遗。修到敕令格式一千六百一十二件,□删去一时指挥,共六百六十二册,□申明画一一册,乞先次颁行,以元丰尚书户部度支金部仓部敕令格式为名。所有元丰七年六月终以前条贯,已经删修者,更不行用。其七月以后条贯,自为后敕。」又言:「上供钱物,旧三司虽置吏拘催,然无总领。止据逐案关到上簿,如有不至,遂相因习;岁月之久,官吏迁易,无以拘考。今户部虽有分职,度支主岁计,金部以度支关到之数拘催,然漫无格法。本省昨取索,欲类以成书,而诸案文簿无可考校。已询诸库务,求访旧籍,互相照验,修立为格。其间不备事节,虽据所见送本部看详,缘事干诸路,尚虑有未尽不同事。乞令本部取索点勘,如有未尽、不同事件,即补正添入。」并从之。
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言:「准朝旨,提举官积蓄钱谷财物,尽桩作常
译赏赐阿里骨衣服一套、二十两金带一条、银器二百两、衣料二百匹、角茶和散茶各一百斤,又赏赐大首领李赊啰抹、沈阿当钱二万九千五百四十贯。
乙未日,朝奉郎、左司员外郎高遵惠任直龙图阁、太仆寺少卿。(元丰八年的四月,遵惠初次担任左司,旧史记载遵惠曾上疏,议论法度的变革,事情有恰当与不恰当之处,像先帝所施行的措施,不可轻易议论。新史沿袭此说,现在附记于此。遵惠死于元符二年十二月,特别追赠为枢密直学士,诰词中记载遵惠在元佑初年议论政事很少,应当考证。)
吏部郎中梁焘任太常少卿,(梁焘在九月八日由工部调任吏部。)吏部郎中顾临任秘书少监,太仆寺少卿韩宗道任左司郎中,司勋郎中赵君锡任右司郎中。(元丰八年六月末,司马光推荐赵君锡、韩宗道、梁焘三人。)
下诏开封府界及各路提刑司,对于已移交到提举常平司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如果有可以减省的,以及应当拨归转运提点司办理的事务,令其逐条列举上报。
下诏郑州、滑州都隶属京西路。
户部说:“吏部侍郎李常等人上奏:‘遭受水灾的百姓在新河两堤之间的滩地上种植麦子,希望获得一次收成,来资助穷困的人。经体察访查得知,本路及州、县正在征收税租,督促缴纳欠负,请求下诏有关部门暂时予以免除,或者派遣御史一同前往巡视。’打算下达河北转运司斟酌所奏,具报是否可行。至于委派官员索取,以及派遣御史,应当取自朝廷的指令。”下诏委派官员索取,令户部执行,其余依从。
知成都府许将上奏:“本府居住的天章阁待制李大临在儒臣中最为资深,现在既然去世,士人议论都为此惋惜,希望赏赐书籍及协助办理丧事。”下诏特别赏赐钱三百贯,并在成都府等候葬事之日酌情协助。(李大临死于二月辛巳日,吕公着掌记,当时行事说:‘李大临恐怕应该有赏赐。’)
江南西路、荆湖南路按察司说:“兴国军管勾盐事通判路适的状文中,有盐铺户王皋称‘本县强迫我投充’。本司发牒令其改正,路适却称王皋等人妄陈状词,显然是愚昧昏暗。”下诏路适特别改任。
下诏:“保正、保长索取财物,依照差夫团头法编配的法条不再施行。有犯法的,依照常法。那些因上述法条已经被编配的人,都特别予以释放。”这是听从宣义郎刘谊的请求。(新史无此记载。)
礼部说:“太皇太后坤成节,已有朝旨,各种恩礼都增加一倍之外,那些岁时应当供奉的物品,也应当增加一倍供给。于是请求下达详定敕式所编修施行,不再增加供奉。”(“不再增加供奉”,必有脱误。新、旧录都如此,应当考证。)
又说:“国子监太学生条规,每月私试,丞、簿一人负责封弥,律学官巡视外舍,向来关内侍省差遣内臣一人,以及申报朝廷封弥官二人、巡视文臣一人。查看外舍附于私试大义日,只是另外编号,其差遣官员应当依照私试法。”依从。
荆湖南路转运司说:“按照广东提举常平司的牒文,依照盐法应副过广盐脚剩、盐本等的钱,牒文本司买银起运上京送纳。虽然已下达各处收买,至今买到的银数不多。请求只将现钱按照原数,起运上京送纳。以后如果没有银可以收买,起运现钱。”依从。(新史无此记载。)
门下、中书外省说:“取到户部左右曹、度支、仓部的官制条例,以及各处关到及旧三司续降奉行官制后的案卷、宣敕,共一万五千六百多件。除去海行敕令所载的已行删去,其他部门设局正在编修的各牒送外,那些事理不便利,以及隶属别曹应当归有司的,都厘析改正,删除重复,补缀缺漏。修成敕令格式一千六百一十二件,删去一时指挥,共六百六十二册,申明画一一册,请求先次颁行,以元丰尚书户部度支、金部、仓部敕令格式为名。所有元丰七年六月底以前的条贯,已经删修的,不再行用。七月以后的条贯,自为后敕。”又说:“上供钱物,旧三司虽然设置吏员拘催,但没有总领。只根据逐案关到的上簿,如果有不到的,遂相因习;岁月久了,官吏迁易,无法拘考。现在户部虽然有分职,度支主管岁计,金部以度支关到的数目拘催,但漫无格法。本省昨天取索,想要类编成书,而各案文簿无可考校。已询问各库务,求访旧籍,互相照验,修立下格。其中不备的事节,虽然根据所见送本部看详,因为事干各路,尚虑有未尽不同之事。请求令本部取索点勘,如果有未尽、不同事件,即补正添入。”都依从。
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说:“按照朝旨,提举官积蓄钱谷财物,全部桩作常
平仓钱物,即不言冲改五路封桩移兑。朝旨,户部按三路令诸常平、免役、场务钱谷,以剩数兑往帅臣所在及边要州封桩。看详逐色钱,既有上项朝旨,即无剩数移兑。」诏前件令文,更不施行。
译关于平仓的钱物,既然没有提及冲抵更改五路封桩移兑的事宜。朝廷旨意,户部按照三路命令各常平、免役、场务的钱粮,将剩余数额兑往帅臣驻地及边防要州的封桩。审详各类钱款,既然已有上述朝廷旨意,便没有剩余数额需要移兑。诏令前述的法令条文,不再施行。
户部左司郎中张汝贤言:「窃闻熙宁初庙堂之议,始以国用不足,大讲理财之法,其后利入浸广,费用随增,非复曩时之比也。今既有所改为,则自兹以往,课入当复有限,调度之费,不可无节。欲乞诸路转运司,会计自熙宁以前岁入几何?岁用几何?朝廷常供之外,非泛所须者,岁亦几何?熙宁以后岁入几何?岁用几何?朝廷非泛所须者,岁亦几何?仍具出某事之费,因某法而有,今某法既改,则某费可罢。要以省不急之用,量入为出,则无异时不足之患。」从之。(旧录云:「先帝理财节用,汝贤附会以为不急之用,欲省之。」新录辨曰:「会计熙宁岁用广狭,较之元佑出纳,应省者省之,乃是遵神考理财节用之意,以为附会,非也。自『先帝理财』至『欲省之』删去十九字。」)
监察御史上官均言:「臣闻财用出于一司,则有无多少得以相通,差缪攘盗得以稽察,故财无妄出之费,而国无不足之忧。然后可以裕民之财力,而仁泽被于天下。周之太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受货贿之入,所以待王之膳服,宾客、祭祀、赐予、玩好之类,皆总于太府,岁终会货贿之出入,可谓财用出于一。故有无多少得以相通,差缪攘盗得以稽察,而国无不足之忧。自汉及唐,其理财设官,不若周之条理详备,其计入为出,不若周之法制详密,则上下鳃鳃然常以不给为患【二七】,不亦宜乎?先朝自新官制,盖有意合理财之局总于一司;故以金部右曹案主行内藏受纳宝货、支借、拘催之事,而奉宸、内藏库受纳,又隶太府寺。然按其所领,不过关报宝货之所入为数若干,其不足若干,为之拘催岁入之数而已。至于支用多少,不得以会计,文籍舛谬,不得以稽察,岁久朽腐,不得以转贸。总领之者,止中官数十人【二八】,彼惟知谨扃钥、涂窗牖,以为固密耳。承平岁久,宝货山积,多不可校,至于陈朽□败,漫不知省,又安能钩考其出入多少与夫所蓄之数哉!臣窃闻昨来内藏斥卖远年缣帛,每匹止二三百文。夫自外郡之远输至内帑,每缣之直,须近二千,今斥卖之直,止于十之一二,此不知贸易移用之弊矣。夫不知理府库之财,而外求于民,不知节用之术,而为多敛之计,此有司之罪也。臣以为宜因官制之意,令户部、太府寺于内藏诸库得加检察,而转贸其岁久之货币,则帑藏有盈衍之实,而无弃败之患,国用足而民财裕矣。」(均奏斟酌附此,不得其实月日及其从与不从也。)
注 释
【一】行左仆射事「事」上原衍「故」字,据阁本、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五用旧臣上及上下文义删。
【二】年八十一「一」原作「二」,按文彦博生于景德三年(1006),元佑元年为公元1086年,按旧时计年应为八十一岁,今据阁本改。
【三】臣昨日所奏盖国体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五用旧臣、「盖」下有「为」字。
【四】此亦臣子之可以处而安也「亦」原作「一」,音近而斗,据阁本及忠肃集卷四请文彦博平章重事疏改。
【五】及闻朝廷遣使按视「按」原作「到」,据阁本及忠肃集卷七劾河北漕臣论河事反复改。
【六】使河流径归故道「径」,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一回河上作「复」。
【七】不敢掩匿「敢」,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一回河上均作「可」。
【八】臣窃惟来年秋试「试」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九苏辙传补。
【九】光奏在二月五日「二」,阁本作「三」。
【一○】张官置吏之原「置」原作「治」,据阁本改。
【一一】使粮食相接「食」原作「仓」,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二赈济札子改。
【一二】更无利息「利」原作「别」,据同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一三】郎官监司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于「司」下有「外」字。
【一四】洺州之广平监「广」原作「东」,据宋史卷一九八兵志马政改。
【一五】自先帝寓马至至
译户部左司郎中张汝贤上言:“我私下听说,熙宁初年朝廷的议论,起初是因为国家用度不足,大力讲求理财的方法,后来获利逐渐增多,费用也随之增加,已不再是过去所能比拟的了。现在既然有所改革,那么从此以后,税赋收入应当恢复有限,调拨使用的费用,不可没有节制。请求各路的转运司,核算自熙宁以前每年的收入有多少?每年的支出有多少?朝廷常规供给之外,非日常所需的项目,每年又有多少?熙宁以后每年的收入有多少?每年的支出有多少?朝廷非日常所需的项目,每年又有多少?同时详细列出某项费用,是因为某项法令而产生的,如今某项法令既然已经改革,那么该项费用就可以撤销。总之要节省不急迫的开支,根据收入来决定支出,这样就没有以往用度不足的祸患了。”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旧录说:“先帝理财节约用度,张汝贤迎合附会,认为是不急迫的开支,想要节省掉。”新录辩解说:“核算熙宁年间用度的宽窄,与元佑年间的收支相比,应该节省的就节省,这乃是遵循神宗理财节约用度的本意,认为是迎合附会,是不对的。从‘先帝理财’到‘想要节省掉’删去十九个字。”)
监察御史上官均上言:“臣听说财政用度出自一个部门,那么物资的有无多寡能够互通有无,差错谬误和盗窃行为能够稽查核实,所以财政没有无故支出的浪费,国家没有用度不足的忧虑。然后才能充裕百姓的财力,使仁爱的恩泽遍及天下。周朝的太府掌管九贡、九赋、九功的副本,接收货贿的收入,用来供给国王的膳食服饰,宾客、祭祀、赏赐、玩好之类,都统归于太府,年终汇总货贿的出入,可以说财政用度出自一个部门。所以物资的有无多寡能够互通有无,差错谬误和偷盗行为能够稽查核实,而国家没有用度不足的忧虑。从汉朝到唐朝,他们理财设置官员,不如周朝条理详细完备,他们根据收入决定支出,不如周朝法制详细严密,那么上下总是担忧供给不足,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先朝自从实行新官制,大概有意将理财的机构统一到一个部门;所以让金部右曹主管内藏库接收宝货、支借、拘催的事务,而奉宸库、内藏库的接收,又隶属于太府寺。然而考察它们所管辖的,不过是通报宝货收入的数额有多少,不足的有多少,替朝廷拘催每年的收入数额罢了。至于支用多少,不能进行核算,文书账籍错误,不能稽查核实,存放久了腐朽,不能转卖。统领这些事务的,只有几十个宦官,他们只知道谨慎地锁好门钥,糊好窗户,以为这样坚固严密罢了。太平年代长久,宝货堆积如山,大多无法查核,至于陈旧腐朽损坏,完全不知道节省,又怎么能稽查考核其出入多少以及积蓄的数额呢!臣私下听说,近来内藏库抛售多年前的缣帛,每匹只卖二三百文。那些从外地郡县远距离运输到内帑的缣帛,每匹的价值,将近二千文,现在抛售的价格,只有十分之一二,这是不知道贸易移用的弊端啊。不知道管理府库的财物,却向百姓外求,不知道节约用度的方法,却施行多收赋税的计策,这是有关部门的罪过。臣认为应当依据官制的本意,命令户部、太府寺对内藏各库加以检察,并转卖存放多年的货币,那么国库就有充盈的实际,而没有废弃损坏的祸患,国家用度充足而百姓财力充裕了。”(上官均的奏疏斟酌附在此处,没有得到其具体的月日以及是否被采纳的情况。)
【一六】转以上闻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与吕晦叔简「转」作「辄」。
【一七】以道自任「任」原作「在」,据活字本及文义改。
【一八】优加赠典「赠」原作「增」,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九】省得一名役钱「役钱」,东坡奏议集卷二论给田募役状作「色役」。按既募民充役,自应省得色役,且下句亦接言「色役」,疑原刊有误。
【二○】色役既减「色」原作「免」,据阁本及上引东坡奏议改。
【二一】谨具合行事件「件」原作「伴」,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或取办一时「办」原作「辨」,据阁本及上引东坡奏议改。
【二三】仍委转运提刑常切提举「切」原作「窃」,据阁本、活字本及上引东坡奏议改。
【二四】当是二月二十八日后今因轼详定役法「后今」二字原互倒,文字不通,据阁本乙正。
【二五】或与后来年额之数施行各本同。按文意,「与」下似脱「理」字,本句上文即有「或与理后来年额之数」。
【二六】国子监太学生条阁本无「生」字。
【二七】则上下鳃鳃然常以不给为患「鳃鳃」,原作「缌缌」,据阁本改。
【二八】止中官数十人「止」原作「正」,据阁本及文义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七十五
卷三百七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丙申尽是月乙巳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五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四月丙申,吏部言:「应大小使臣磨勘,投纳文字,内有不圆,但有照验,并依承务郎以上条贯,委尚书相度,并不取索。」从之。
陕西转运司言:「本路近岁贼盗多出商山,乞将商、虢二州及永兴军干佑县山居百姓,并依重法地分施行。」诏:「强盗三人已上,并依重法地分施行。」
右司谏苏辙言:「臣近奏乞招河北保甲充禁军,闻已有朝旨,令逐州军长吏等优给例物,寄招在京禁军去讫。臣窃谓京畿诸县保甲事体与河北无异,而所在阙额禁军尚多,欲乞指挥京畿诸县,一依河北已得指挥招募施行。臣又闻河北、河东旧有义勇,自来每年冬教,以为边备,民所习惯,不以为怪。畿内百姓非边民之比,今来保甲虽罢按阅,而未免冬教,民情未安,亦乞特与放罢。」(十一月二十六日可考。苏辙奏请,从违当考,二录无之。王岩叟朝论奏乞罢教畿内保甲云:「畿界旧来无义勇,今教之,人心不宁,不如罢之为便。」当与苏辙所言并考。)
戊戌,朝奉大夫、集贤校理郑穆为国子祭酒、集贤校理。
己亥,看详诉理所言:「应系内降探报公事,于法不合受理者,如内有情可矜恕,即逐旋具事理申奏。」从之。
朝奉大夫范纯礼为吏部郎中,(八年六月末,司马光荐纯礼。)职方郎中李周为太仆少卿,承议郎、右司郎中张汝贤为直龙图阁、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勾当皇城司、内侍押班刘有方令再任。
诏扬王颢、荆王頵迁外第,赐银绢各五千,每年各添公使钱五千贯,并特支与实数,仍给见钱。本府提举官、翊善、侍讲、记室参军、内知客、入位使臣、医官、直省官、楷书、殿侍、书表宅案司通引客司管勾、手分等【一】,各赐银绢缗钱有差。
诏:「内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举第二任通判资序,曾历亲民差遣,堪充转运判官者各二员,余依今年二月二日举监司指挥【二】。到官之后,才识昏愚,职业堕废,荐才按罪,喜怒任情,即各依本罪大小,并举主并加惩责施行。」
御史中丞刘挚言:「伏见狄谘、刘定并与外处宫观差遣,反以清局优俸养之,伏请别行黜责。」诏狄谘降授四方馆使,刘定降一官,差遣并依旧。(初责在三月乙亥。谘、定责词,苏轼所草也。其略云:「公肆其下曲法受财,收聚毫末,与农圃争利,使民无所致其忿,至欲贼杀官吏。朕以更赦,置之闲局,而公议未厌
译【一六】“转”字,温国文正司马光《文集》卷六十三《与吕晦叔简》中作“辄”。
【一七】“以道自任”,“任”字原作“在”,根据活字本及文义改正。
【一八】“优加赠典”,“赠”字原作“增”,根据阁本、活字本改正。
【一九】“省得一名役钱”,“役钱”二字,苏轼《奏议集》卷二《论给田募役状》中作“色役”。按既然招募百姓充任差役,自然应当节省色役,且下文也接着说“色役”,怀疑原刊本有误。
【二〇】“色役既减”,“色”字原作“免”,根据阁本及上述苏轼奏议改正。
【二一】“谨具合行事件”,“件”字原作“伴”,根据阁本、活字本改正。
【二二】“或取办一时”,“办”字原作“辨”,根据阁本及上述苏轼奏议改正。
【二三】“仍委转运提刑常切提举”,“切”字原作“窃”,根据阁本、活字本及上述苏轼奏议改正。
【二四】“当是二月二十八日后今因轼详定役法”,“后今”二字原本颠倒,文字不通,根据阁本乙正(调整顺序)。
【二五】“或与后来年额之数施行”,各版本相同。按文意,“与”字下似乎脱漏了“理”字,本句上文就有“或与理后来年额之数”。
【二六】“国子监太学生条”,阁本无“生”字。
【二七】“则上下鳃鳃然常以不给为患”,“鳃鳃”二字,原作“缌缌”,根据阁本改正。
【二八】“止中官数十人”,“止”字原作“正”,根据阁本及文义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七十五
卷三百七十五
起止时间:起于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丙申日,止于当月乙巳日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五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元年(丙寅,1086年)
全文
四月丙申日,吏部上奏说:“凡是大小使臣进行磨勘(考核升迁),投交文书,其中如有不完备之处,只要有凭证可查,都依照承务郎以上的规定,委托尚书省斟酌处理,都不再索取(其他证明)。”皇帝批准了。
陕西转运司上奏说:“本路近年贼盗多出自商山,请求将商州、虢州以及永兴军干佑县居住在山中的百姓,都依照重法地分的规定执行。”皇帝下诏说:“强盗三人以上的,都依照重法地分的规定执行。”
右司谏苏辙上奏说:“臣最近上奏请求招募河北保甲充任禁军,听说已有朝廷旨意,命令各州军长官等优厚给予例物,寄招在京禁军已经完成。臣私下认为,京畿各县的保甲情况与河北没有不同,而各地缺额的禁军还很多,请求命令京畿各县,一律依照河北已获得的命令招募执行。臣又听说河北、河东旧有义勇,向来每年冬季操练,作为边防准备,百姓已经习惯,不以为怪。京畿内的百姓不同于边地百姓,如今保甲虽然停止检阅,但未免还要冬季操练,民心不安,也请求特别予以免除。”(十一月二十六日可考证。苏辙奏请,是否听从应当考证,两录中没有记载。王岩叟上奏请求免除京畿保甲操练说:‘京畿地区向来没有义勇,如今操练他们,人心不安,不如免除为好。’应当与苏辙所说的话一并考证。)
戊戌日,朝奉大夫、集贤校理郑穆担任国子祭酒、集贤校理。
己亥日,看详诉理所上奏说:“凡是属于内降探报公事,按法律不应受理的,如果其中有情有可原可以宽恕的,就随时具陈事理上奏。”皇帝批准了。
朝奉大夫范纯礼担任吏部郎中,(元佑八年六月末,司马光推荐范纯礼。)职方郎中李周担任太仆少卿,承议郎、右司郎中張汝贤担任直龙图阁、江淮等路发运副使,掌管皇城司、内侍押班刘有方准许再任。
下诏:扬王赵颢、荆王赵頵迁居外宅,赐给银绢各五千,每年各增加公使钱五千贯,并且特别支给实数,仍发给现钱。王府提举官、翊善、侍讲、记室参軍、内知客、入位使臣、医官、值省官、楷书、殿侍、书表宅、案司通引、客司管勾、手分等人【一】,各赐给银绢缗钱不等。
下诏说:“内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推荐第二任通判资历,曾经担任过亲民差遣,能够充任转运判官的各两人,其余依照今年二月二日推荐监司的命令【二】。到任之后,如果才识昏庸愚昧,职务荒废,推荐人才、按察罪责,凭喜怒行事,就各依罪行大小,连同举荐人一并加以惩处执行。”
御史中丞刘挚上奏说:“臣看见狄谘、刘定都被授予外处宫观差遣,反而用清闲的局所和优厚的俸禄供养他们,请求另行贬斥责罚。”下诏狄谘降授四方馆使,刘定降级一官,差遣都依旧。(初次责罚在三月乙亥日。狄谘、刘定的责罚诏词,是苏轼起草的。其大略说:‘公然肆意地向下属枉法受贿,搜刮细微之利,与农夫园丁争利,使百姓无处发泄愤恨,以至于想要杀害官吏。朕因更改赦令,将他们安置在闲散局所,而舆论尚未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