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四
地之理,易山川之位,以国财民命填无穷之壑,而取不测之忧,此亦安危所系,臣岂敢不力争?夫河不可回,臣之论已详,朝廷若以臣言为然,即罢回河之役,以免河北将来倒垂之急,息数十州困扰之力,臣愿以一身救数路生民之命,虽死无憾。若河不可不回,以臣言为不然,则当显行黜责,不当却得优迁。此乃执政大臣欲以美职塞臣等之口,使之贪利而不言耳。朝廷若使执政得以官职诱人,则畏威者无不钳口,贪利者亦得结舌,天下利害之实,人主何由得知?此非陛下之福也。恭惟太皇太后陛下方垂帘听断,皇帝陛下未亲政事,正当明目达聪之时,而大臣乃以陛下官爵为蔽言之具,虽臣至愚,所不敢当。臣若黾勉就职,是与执政同为欺君,若陛下一日觉悟,以臣为何如人也。伏望陛下诘问大臣:臣所引先帝诏书,可用与不可用?陛下昨降罢修河司指挥,可行与不可行?今来复置修河司,是与不是?中外人言便与不便?然后考核臣言之是非。若臣言是,乞赐施行;若臣言非,乞加黜责,免至叨冒恩命,再三辞避,□烦天听。」
译大地的规律,是改变山川的位置,用国家的财富和百姓的生命去填补无底的深渊,从而招致难以预测的祸患,这关系到国家的安危,臣怎敢不极力争辩?黄河不能改道,臣的论述已经详尽,朝廷如果认为臣的话是对的,就立即停止改道的工程,以避免河北将来出现决堤倒灌的紧急状况,平息数十个州县百姓遭受的困扰,臣愿意以一人之身拯救几路百姓的生命,即使死去也没有遗憾。如果黄河非改道不可,认为臣的话不对,就应当公开地罢免斥责臣,不应当反而得到优厚的升迁。这是执政大臣想用美好的官职来堵住臣等人的嘴,使他们贪图利益而不再进言罢了。朝廷如果让执政大臣得以用官职来诱惑人,那么畏惧威严的人没有不开口的,贪图利益的人也会闭口不言,天下利害的真实情况,君主从哪里得知?这不是陛下的福气啊。恭敬地想到太皇太后陛下正垂帘听政,皇帝陛下尚未亲自处理政务,正是应当明察秋毫、广开言路的时候,而大臣却用陛下的官爵作为掩盖言论的工具,即使臣再愚笨,也不敢接受。臣如果勉强接受官职,就是与执政大臣一同欺骗君主,如果陛下有一天醒悟,会把臣看作是什么样的人呢。恳请陛下质问大臣:臣所引用的先帝诏书,可以用还是不可以用?陛下昨天下达的撤销修河司的命令,可以执行还是不可以执行?现在重新设立修河司,是对还是不对?朝野内外的舆论认为便利还是不便利?然后考核臣言论的对错。如果臣的话是对的,请求赐予施行;如果臣的话是错的,请求加以罢免斥责,以免臣冒领恩命,再三推辞躲避,烦扰天听。
后两日,祖禹又言:
臣闻周灵王之时,谷、洛斗,将毁王宫,王欲壅之,太子晋谏,以为不可。夫谷、洛二水,小川也,王宫,天子所居也,小川水斗而妨王宫,太子晋犹深陈祸福之戒,言川不可壅,壅必有祸,以其违天地之性也。今大河岂谷、洛之比,又无王宫之害,以何理而欲塞之也?
六国之时,邻敌相倾,则劝人以动觽役民。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疲之,无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为间以说秦,令凿泾水为渠溉田。夫以一渠犹能疲秦【三】,使无东伐,今回河之役,不知几渠,而自困民力,自竭国用,又多杀人命,有不可胜言之害,此乃西北二敌所幸也。是以臣与傅尧俞极言论列,实以河北数路生民休戚、国家安危、朝廷轻重所系。天地血桩已北向九年,必非人力所能遏绝。(「天地血桩已北向九年」,必有误字。)今之河流方稍复大禹旧迹,入界河趋海,初无壅滞。万壑所聚,其来远大,必无可回之理,自古亦无容易塞河之事。
欲望陛下与执政大臣考臣等言之是非,若臣等所言为是,即乞以数路生民为念以国家安危、朝廷轻重为急,速赐指挥停罢修河,今来大冬盛寒,宜早降德泽,免生民饥冻死亡,正李伟等欺罔之罪。如以臣等言为不然,方册中语皆不可信,而河有必回之理,不至于他处决溢,为州县大患;不至苦虐数路兵民力役,以致逃亡,起为髃盗;不至火急收买数千万物料,致非时斩伐林木,残害天地之所生,科扰州县乡村、坊郭人民,鞭笞枷锢,星火督责,遽致百姓惊骚流离之苦;又免枉费国家不赀之计,以致公私匮乏,仓库空竭,内则奸狡窥伺,别致生事,外则四夷传闻,萌心作过。但令大臣保得必无上件数事,回河必有成功,则臣言显为缪妄,岂可但隐忍而已,须当正臣等所言不当之罪,黜责以励后来,乃可以示朝廷典法。
今不试验臣等所言,是否以救朝廷过举,而奏章纔下,未及累日,即蒙优加美迁。臣不知大臣此谋,为国邪,为身邪?若为国,则当公天下之言,尽河事之利害,不当以官职姑息,使人不言;若为身,则是唯欲人之同己,而不顾人之异己,岂惟国事不当如此,为大臣身计,亦未为得也。人臣官愈进,则当忧国愈深;宠益加,则当爱君益切。臣若闻命遂缄默不言,不惟臣心实有所愧,有识之士必指臣为贪利无耻,忘国不忠之人。伏望圣慈宣问大臣等,所言回河是否如上所陈,数件事理必有必无,别白是非,明辨可否,使如臣辈不得缄默。贴黄:「昨开第三、第四铺,而第七铺溃决,已非人意所料。恐将来闭塞,必有不测之患。」
壬寅,诏今后起居郎、起居舍人曾行词,如除中书舍人,与免召试。
朝奉郎韩宗古为司封郎中。
左谏议大夫梁焘等言:「访闻修河计置物料万数浩瀚,沿流州县多被科买,期限迫促,甚为骚扰。臣等窃谓河朔之民久罹水灾,若更加科率,实所不堪。今河流向背尚未可知,不宜重困民力。乞约束逐路监司及都水官吏,应缘修河所用物料,除朝廷应副,并须官和买,不得扰民。」从之。
殿中侍御史孙升言:「臣伏以三路之民,为国肘腋,朝廷尤所加惠。今回河之役既兴,而河北首被其害,兵夫若干,物料若干,臣访闻即日梢草之价【四】,其贵数倍。若一切用市价和买,则难以集办,必至抑配与等第人户,一路骚然,不安其居。苟以星火为期,将见室家不保,恐非陛下加惠元元之意。伏望圣慈特赐指挥下都提举修河司,应收买物料并须□为期限,添长价直,不得非理抑配;仍令本路安抚司常切觉察,如期限迫促,价直低小,民力难以出办,逐旋体量闻奏【五】,以慰一路人心,则中外幸甚!」贴黄:「仍乞间遣使人密行体访,人户有无非理骚扰之患。」
升又言:「臣窃以春秋之义,必诛首恶,而朝廷之罚,要在惩奸。恭惟熙宁之政,务欲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而小人侥幸一时,贪功冒赏,竞为苛刻,肆行己见。故罔上坏
译两天后,刘挚又说:
臣听说周灵王的时候,谷水与洛水相斗,将要毁坏王宫,灵王想堵塞它们,太子晋进谏,认为不可。谷、洛两条水,是小河罢了,王宫,是天子的居所,小河相斗而妨害王宫,太子晋尚且深深陈述祸福的告诫,说河流不可堵塞,堵塞必定有灾祸,因为这是违背天地的本性。如今黄河难道能与谷、洛相比吗?又没有危害王宫的情况,凭借什么道理想要堵塞它呢?
战国六国时期,邻国敌对互相倾轧,就劝人动用众力役使百姓。韩国听说秦国喜好兴办工程,想要使秦国疲惫,不让它向东讨伐,于是派水工郑国作为间谍去游说秦国,让秦国开凿泾水修渠灌溉农田。凭借一条渠尚且能使秦国疲惫,使其无法东伐,如今回河的工程,不知相当于几条渠,却自我困顿民力,自我耗尽国家用度,又大量杀害人命,有说不尽的危害,这正是西北两个敌国所庆幸的。因此臣与傅尧俞极力陈述议论,实在是因为河北几路百姓的休戚、国家的安危、朝廷的轻重都系于此。天地血桩已北向九年,必定不是人力所能遏止的。(“天地血桩已北向九年”,必有错字。)如今的河流正渐渐恢复大禹的旧迹,流入界河趋向大海,起初没有壅塞滞留。万条沟壑汇聚,其来源深远,必定没有可以回流的道理,自古以来也没有轻易堵塞黄河的事情。
希望陛下与执政大臣考察臣等言论的是非,如果臣等所言正确,就乞求陛下以几路百姓为念,以国家安危、朝廷轻重为急,迅速下令停止修河。现在正值严冬极寒,适宜尽早降下恩泽,避免百姓因饥寒而死,并惩治李伟等人欺瞒的罪行。如果认为臣等所言不正确,那么史书中的话语都不可信,而黄河有必定可以回流的道理,不会在其他地方决口泛滥,成为州县的大患;不会苦虐几路士兵百姓的劳役,以致逃亡,聚众为盗;不会紧急收购数千万物资,导致不合时宜地砍伐林木,残害天地所生之物,摊派骚扰州县乡村、坊郭百姓,鞭打枷锁监禁,火速督责,致使百姓惊扰流离之苦;又避免白白耗费国家无数的钱财,以致公私匮乏,仓库空虚,内部奸狡之人窥伺,别生事端,外部四夷听闻,萌生作乱之心。只要让大臣保证必定没有上述几件事,回河必定成功,那么臣的言论显然就是谬误,岂能只是隐忍而已,必须惩治臣等言论不当的罪过,贬黜责罚以激励后来者,才可以显示朝廷的法度。
如今不检验臣等所言,是否用来补救朝廷的过失,而奏章刚下达,没过几天,就蒙受优厚的提拔。臣不知道大臣此谋,是为了国家,还是为了自身?如果为了国家,就应当公开天下的言论,详尽考察河事的利害,不应当用官职来姑息,使人不敢说话;如果为了自身,那就是只想要别人与自己相同,而不顾别人与自己不同,这不仅是国家大事不应当这样,为大臣自身考虑,也未为得当。人臣官职越高,就应当忧国越深;恩宠越加,就应当爱戴君主越切。臣如果听到命令就缄默不言,不仅臣内心实在惭愧,有识之士必定指臣为贪利无耻、忘国不忠之人。伏望圣慈询问大臣等,所言回河是否如上所述,几件事理必定有或必定无,分辨是非,明确可否,使像臣这样的人不得缄默。贴黄:“昨天开启第三、第四铺,而第七铺溃决,已经不是人意所能料到的。恐怕将来闭塞,必定有不测的祸患。”
壬寅日,诏令今后起居郎、起居舍人曾起草诏令,如果任命为中书舍人,给予免除召试。
朝奉郎韩宗古任司封郎中。
左谏议大夫梁焘等人说:“听说修河计划置办物资数量浩瀚,沿流州县多被摊派购买,期限紧迫,非常骚扰。臣等私下认为河朔百姓久遭水灾,如果再加摊派,实在不能承受。如今河流流向尚未可知,不应当重重困顿民力。乞求约束各路监司及都水官吏,所有修河所用物资,除朝廷供应外,都必须官府平价购买,不得骚扰百姓。”朝廷听从了。
殿中侍御史孙升说:“臣认为三路百姓,是国家的臂膀,朝廷尤其加以恩惠。如今回河的工程既已兴起,而河北首先遭受其害,兵夫多少,物资多少,臣听说近日梢草的价格,昂贵数倍。如果全部用市价平价购买,则难以集办,必定会强制摊派给等第人户,一路骚然,不得安居。如果以火速为期,将看到家室不能保全,恐怕不是陛下恩惠百姓的本意。伏望圣慈特别下令给都提举修河司,应收买的物资都必须规定期限,增加价格,不得无理强制摊派;仍令本路安抚司经常察觉,如果期限紧迫,价格低廉,民力难以出办,逐渐考察上报,以安慰一路人心,那么内外都幸运极了!”贴黄:“仍乞求偶尔派遣使者秘密考察,人户有无无理骚扰的祸患。”
孙升又说:“臣私下认为春秋的道义,必定诛杀首恶,而朝廷的惩罚,关键在于惩治奸邪。恭敬地认为熙宁的政令,务求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而小人造时侥幸,贪功冒赏,竞相苛刻,肆意实行自己的见解。所以欺瞒上级败坏”
法为市易者,吕嘉问、□安持为之倡;锻炼附会为大理者,崔台符、杨汲为之首;以至吴居厚、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贾青、王子京极槌埋于福建;蹇周辅、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则父子不保;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淮、浙则老耭流离;吕公雅、霍翔促保马之期限,沈希颜、范峋裒岁课之羡溢。四方之人,侵削肌骨,破散室家,愁怨之声盈满内外,伤天地至和之气,累仁圣好生之德,言之可为痛心。此数人者,天资残忍,视民如草芥,实为首恶。陛下临御以来,相继黜削,轻重不同,然不足以谢天下。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稍冀哀怜,譬如蛇虺,方在蛰伏,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矣。今数路被害之民,疮痍未瘳,而李琮【六】、朱彦博一除相州,一除虔州,皆大藩名郡。如此,何以惩奸窒恶,成圣朝仁厚之化乎?且何正臣官为侍从,以附会治狱,一饶州不可得。若李琮、朱彦博纵未欲放弃闲地,即乞且除一小郡,以慰四方被害之民。伏望圣慈详察,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诏朱彦博别与差遣。(朱彦博别与差遣,政目十月六日事,今附本月日,并取孙升疏全载之。升论彦博及李琮两人,今独彦博有此指挥。李琮元佑元年五月四日,自梓路运判责知吉州;今年九月二十八日,改知相州;后又自相州改潞州,在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朱彦博自江西运判出知兴国军,在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改知虔州,在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又五年八月一日,复知虔州。)
译制定市场交易法规的,吕嘉问、□安持是倡导者;罗织罪名、牵强附会作为大理寺官员的,崔台符、杨汲是首领;至于吴居厚、吕孝廉在京东地区大肆掠夺,贾青、王子京在福建极力敲榨勒索;蹇周辅、朱彦博在江西摊派百万斤盐,致使父子不能保全;李琮在江东、淮、浙地区增加名目繁多的赋税,致使老人流离失所;吕公雅、霍翔催促保马法的期限,沈希颜、范峋搜刮每年赋税的盈余。四方百姓,被剥削得皮开肉绽,家破人亡,愁怨之声充满朝廷内外,伤害了天地最和谐的气象,连累了仁圣君主好生之德,说起来令人痛心疾首。这几个人,天性残忍,把百姓看作草芥,实在是首恶。陛下即位以来,相继将他们贬黜削职,处罚轻重不同,然而不足以向天下谢罪。其中虽然有人改变面貌来掩饰自己的过错,稍微希望得到怜悯,但这就像毒蛇一样,正处在蛰伏状态,苟延残喘、暗中窥视,庆幸有了空隙,就会再次施展毒害。如今几路受害的百姓,创伤尚未痊愈,而李琮、朱彦博一个被任命为相州知州,一个被任命为虔州知州,都是重要的藩镇和名郡。像这样,怎么能够惩治奸邪、堵塞恶行,成就圣朝仁厚的教化呢?况且何正臣官居侍从,因为附会治狱,连饶州知州都得不到。如果李琮、朱彦博即使不想被安置在闲散之地,也请求暂且任命他们为小郡的长官,以安慰四方受害的百姓。恳请陛下详细考察,特别下令追回成命,那么天下人就会非常幸运了!」诏令朱彦博另行安排差遣。(朱彦博另行安排差遣,是政目十月六日的事,现在附在本月日期下,并取孙升奏疏全文记载。孙升论述朱彦博及李琮两人,现在只有朱彦博有此指挥。李琮在元佑元年五月四日,从梓州路转运判官被责罚为吉州知州;今年九月二十八日,改任相州知州;后来又从相州改任潞州知州,在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朱彦博从江西转运判官出任兴国军知军,在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改任虔州知州,在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又五年八月一日,再次担任虔州知州。)
癸卯,诏:「永兴军、耀同解华陕州、河中府今年秋灾伤县分保甲,令转运司疾速取会,不以分数,并关保甲司权免今年冬教。如本户不系灾伤者,亦与放免。其一县全不灾伤,仰依条教阅。」
甲辰,赐饮酒宴于集英殿。
起居郎兼侍读颜复为中书舍人。(五年五月六日,改天制、祭酒;七月,卒。)
丙午,应在京及诸路见在未卖空名度牒,每道并作一百七十贯出卖,披剃钱在外。
丁未,龙蕃遣人入贡。
戊申,翰林学士苏辙奏:「神宗皇帝御制集凡著录九百三十五篇,为九十卷,目录五卷。内四十卷皆赐中书、枢密院。又边臣手札,言攻守秘计,先被旨录为别集,不许颁行。仍御制集序一篇,以纪盛德,发明大训。臣窃见祖宗御集皆于西清建重屋,号龙图、天章阁、宝文阁,以藏其书,为不朽之训。又别刻板模印,遍赐贵近。欲乞降付三省,依故事施行。」诏御集于宝文阁收藏。(旧录:「更不别建阁。神宗圣文、神翰,其后编录至九千余道,是时所集,止十分之一,余八千道不收,奸意何在?又不建阁,非祖宗故事也。」新录辨云:「圣文、神翰,岂可混而为一?圣文者,御集是也;神翰者,则凡御笔所书者是也。今编录御制文集,而乃以书翰混之,何啻九千余道?况方书成奏御之时,安有当日建阁收藏之理?自『更不别建阁』以下四十九字合去之。」)
左谏议大夫刘安世言:「臣尝观唐李绛之对宪宗,以谓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如日月之照,雷霆之威。小臣昼夜思度,本欲陈谏十事,至时已除五六;逮于缄封上进,又削其半,得上达者,盖无二三。以此推之,则人臣所以献于天子前者,莫非精思熟虑,而自以为不易之言也。虽人之才智大小远近之不齐,而其所论未必皆至于尽善,要在君、相推至公之心,择所长而行,则天下几无遗策矣。今二圣临御,委任大臣,方此之时,尤宜开广言路,以防壅塞。臣愚欲望陛下深鉴前古之弊,务通天下之情,应台谏官所论奏,别于内中置籍,先录事目,然后付外。若三省聚议以为可行,即于章疏之后,具已放行次第缴奏;或议论少理,决难从者,亦具不行之状,封奏以闻。伏乞陛下更加参酌,苟执政与夺已得允当,并候注籍,却以真本降付三省;或宸衷以为不然,即大臣奏事之际,更可面加询访。所贵忠言谠论,尽关圣览,取舍至公,为后世法。」踰月,不报。
安世又言:「臣前月二十日上殿【七】,曾具札子,乞以台谏官章疏内中置籍,先录事目,然后付执政聚议,批鉴可否讫,并具缴奏,候注籍毕,却以真本降付三省,至今未蒙施行。臣窃恐陛下以谓关防稍严,恐伤辅弼之意,不欲示外,故以留中。然臣之所言,盖为朝廷立万世之法,非苟以区区之小数,而劝陛下疑大臣也。今天下之奏,付尚书省者,必复送中书,中书具如何措置拟定以闻;及其得旨送尚书省令施行者,必再三门下省覆奏,然后行下。盖纲纪互相检制,非皆为疑执政而设。此今臣乞以台谏之言,令三省拟奏可否,何以异此?臣固不敢以迂阔难行之事,要君取名,止贵采择之际,至公至谨,不以人废言而已。伏望圣慈察臣惓惓之诚,欲广聪明之助,早以臣奏付外施行。」(从违当考。)
庚戌,皇城使、惠州刺史、内侍省押班冯宗道为昭宣使,依旧内侍省内侍押班。
辛亥,朝献景灵宫。
癸丑,上御迩英阁,召讲读官讲三朝宝训终,侍读苏颂等奏曰:「陛下勤求治道,仰法祖宗,臣等每媿荒簄,不能发明,上资圣览。」上遣内侍宣答曰:「祖宗治道,兹有本原,逮此终篇,悉资开发。」颂等稽首称谢。
甲寅,诏:「太皇太后曾祖、太师、魏王琼改封□王,曾祖母、燕国太夫人李氏赠邠国太夫人,韩国太夫人李氏赠陈国太夫人;祖、赠太师、楚王继勋改封□王,祖母、鲁国太夫人康氏赠楚国太夫人,豫国太夫人郭氏赠扬国太夫人,秦国太夫人王氏赠商国太夫人;
译癸卯日,下诏说:“永兴军、耀州、同州、解州、华州、陕州、河中府今年遭受秋灾的县份的保甲,命令转运司迅速汇总情况,不论受灾比例多少,都通知保甲司暂时免除今年的冬季训练。如果本户不属于受灾者,也给予放免。如果一个县完全没有受灾,则依照条令进行教阅。”
甲辰日,在集英殿赐酒设宴。
起居郎兼侍读颜复升任中书舍人。(元祐五年五月六日,改任天章阁待制、祭酒;七月,去世。)
丙午日,对于在京师及各路现存尚未卖出的空名度牒,每道都作一百七十贯出卖,披剃钱另计。
丁未日,龙蕃派遣使者入朝进贡。
戊申日,翰林学士苏辙上奏说:“神宗皇帝御制文集共著录九百三十五篇,分为九十卷,目录五卷。其中四十卷都赐给了中书省、枢密院。另外,边臣的手札,讲述攻守的机密计策,先前奉旨录为别集,不许颁布发行。又有御制文集序一篇,用来记载盛德,阐发大训。臣私下看到祖宗的御集都在西清建造重屋,号称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用来收藏这些书,作为不朽的训诫。又另外刻板模印,普遍赐给亲近的大臣。请求降付三省,依照旧例施行。”诏令御集在宝文阁收藏。(旧录说:“不再另外建阁。神宗的圣文、神翰,后来编录到九千多道,当时所收集的,只有十分之一,其余八千道不收,奸意何在?又不建阁,不符合祖宗的旧例。”新录辨说:“圣文、神翰,怎么能混为一谈?圣文,就是御集;神翰,则是凡是御笔所书写的。现在编录御制文集,却把书翰混在一起,何止九千多道?况且在书成奏御的时候,哪有当天建阁收藏的道理?从‘更不别建阁’以下四十九字应当删去。”)
左谏议大夫刘安世上言说:“臣曾经观看唐代李绛回答宪宗的话,认为君主尊贵如天,臣子卑下如地,如日月的照耀,雷霆的威严。小臣日夜思虑,本打算陈述谏言十件事,到了上奏时已经删去五六件;等到封缄上进,又删去一半,能够上达天听的,大概没有两三件。由此推想,那么人臣所献给天子面前的,没有不是精心思考熟虑,而自以为不可改变的话。虽然人的才智大小远近不齐,而他们所论述的未必都达到尽善尽美,关键在于君主、宰相推至公之心,选择所长而实行,那么天下几乎就没有遗漏的良策了。现在两位圣上临朝执政,委任大臣,在这个时候,尤其应该开广言路,以防堵塞。臣愚昧地希望陛下深刻鉴察前代的弊端,务必通达天下的情势,对于台谏官所论奏的,另外在宫内设置簿籍,先记录事项,然后交付外朝。如果三省聚议认为可行,就在章疏之后,详细写明已放行的次第缴奏;或者议论稍有条理,但决难听从的,也详细写明不行的状况,封奏上报。伏乞陛下更加参酌,如果执政的取舍已经得当,都等待注籍,再把真本降付三省;或者圣意认为不然,就在大臣奏事的时候,可以当面询问访求。所珍贵的是忠言正论,都能关系到圣明的阅览,取舍至公,作为后世的法则。”过了一个月,没有回复。
安世又上言说:“臣前月二十日上殿,曾经具呈札子,请求将台谏官的章疏在宫内设置簿籍,先记录事项,然后交给执政聚议,批鉴可否完毕后,都详细缴奏,等待注籍完毕,再把真本降付三省,至今没有蒙受施行。臣私下担心陛下认为关防稍严,恐怕伤害辅弼之意,不想示于外朝,所以留在宫中。然而臣所说的,是为朝廷建立万世之法,不是苟且以区区的小数,来劝陛下怀疑大臣。现在天下的奏章,交付尚书省的,必定再送中书省,中书省详细如何措置拟定上报;等到得到旨意送尚书省令施行的,必定再经门下省覆奏,然后行下。大概是纲纪互相检制,不是都为了怀疑执政而设立的。这现在臣请求将台谏之言,让三省拟奏可否,与这有什么不同?臣固然不敢以迂阔难行的事,要挟君主获取名声,只贵在采择之际,至公至谨,不因人废言而已。伏望圣慈体察臣恳切之诚,想要广开聪明之助,早日将臣的奏章交付外朝施行。”(从违当考。)
庚戌日,皇城使、惠州刺史、内侍省押班冯升任昭宣使,依旧担任内侍省内侍押班。
辛亥日,朝献景灵宫。
癸丑日,皇上驾临迩英阁,召讲读官讲完《三朝宝训》,侍读苏颂等上奏说:“陛下勤求治道,仰法祖宗,臣等每每惭愧荒疏,不能阐发,上资圣览。”皇上派遣内侍宣答说:“祖宗治道,这里有本原,等到这篇终了,都资于开发。”苏颂等稽首称谢。
甲寅日,下诏说:“太皇太后的曾祖、太师、魏王赵琼改封□王,曾祖母、燕国太夫人李某赠邠国太夫人,韩国太夫人李某赠陈国太夫人;祖父、赠太师、楚王赵继勋改封□王,祖母、鲁国太夫人张某赠楚国太夫人,豫国太夫人郭某赠扬国太夫人,秦国太夫人王某赠商国太夫人;
父、赠太师、唐王遵用改封周王,母、□国太夫人曹氏赠越国太夫人,秦汉国太夫人李氏进封荆雍国太夫人【八】。皇太后之曾祖、太师、申王敏中改封定王,曾祖母、魏国太夫人梁氏赠荆国太夫人,鲁国太夫人张氏赠陈国太夫人,唐国太夫人朱氏赠豫国太夫人,陈国太夫人王氏赠唐国太夫人;祖、赠太师、荣王传亮改封卫王,祖母、越国太夫人□氏赠吴国太夫人;父、赠太师、周王经改封秦王,母、豫国太夫人李氏赠燕国太夫人,冀国太夫人张氏赠韩国太夫人。皇太妃曾祖、赠司空百祥可加太保,曾祖母、卫国太夫人孙氏赠秦国太夫人;祖、赠司徒士清可加太傅,祖母、曹国太夫人康氏赠魏国太夫人;父、赠太尉延和可加太师,母、苏国太夫人唐氏赠鲁国太夫人,镇国太夫人王氏赠周国太夫人,益国太夫人逯氏赠汉国太夫人;继父、赠和州团练使士安可加莱州防御使。」并以明堂推恩也。
译父亲、赠太师、唐王遵用改封为周王,母亲、□国太夫人曹氏追赠为越国太夫人,秦汉国太夫人李氏晋封为荆雍国太夫人【八】。皇太后的曾祖父、太师、申王敏中改封为定王,曾祖母、魏国太夫人梁氏追赠为荆国太夫人,鲁国太夫人张氏追赠为陈国太夫人,唐国太夫人朱氏追赠为豫国太夫人,陈国太夫人王氏追赠为唐国太夫人;祖父、赠太师、荣王传亮改封为卫王,祖母、越国太夫人□氏追赠为吴国太夫人;父亲、赠太师、周王经改封为秦王,母亲、豫国太夫人李氏追赠为燕国太夫人,冀国太夫人张氏追赠为韩国太夫人。皇太妃的曾祖父、赠司空百祥可加封太保,曾祖母、卫国太夫人孙氏追赠为秦国太夫人;祖父、赠司徒士清可加封太傅,祖母、曹国太夫人康氏追赠为魏国太夫人;父亲、赠太尉延和可加封太师,母亲、苏国太夫人唐氏追赠为鲁国太夫人,镇国太夫人王氏追赠为周国太夫人,益国太夫人逯氏追赠为汉国太夫人;继父、赠和州团练史士安可加封莱州防御使。」这都是因为明堂祭祀推恩的缘故。
户部尚书吕公孺言:「朝谒之制曰,日参【九】、六参、望参、朔参,其未有差遣升朝官并朝参。缘每岁朔参,除假故外,遇视朝日方赴,其朝臣中颇有自元丰年出外,近到京参部未久,复授差遣出外者,于朝仪元不知习。乞以望参为六参,朔参为望参,别不增减仪制,于职事亦无妨废。」诏礼部、御史台、合门同共详定以闻。其后,诏朔参官并兼赴望参,望参兼赴六参。(旧录云:「元丰中,朔望、六参皆有定制,至是更之。」新录削去。)
又诏:「开浚濠河事务拨属京城所管勾,见雇人夫,依放冻例权住和雇,其部役使臣,发遣归吏部。如将来兴工日阙少部役使臣,即具合消人数【一○】,踏逐申尚书省。」(此必有因依,当考。范祖禹五月末,梁焘六月六日,七月七日有言,可考。)
御史中丞兼侍讲傅尧俞言:「准告除吏部尚书,伏见翰林学士承旨苏颂与臣班列颇同,而臣妄居其上。颂自吏部尚书方除今任,欲乞迩英进见,许臣依旧居颂之次。」从之。
知杭州苏轼奏:「本州岛进士汪溉等一百四十人诣臣陈状,称:『准元佑四年四月十九日敕,诗赋、经义各五分取人。朝廷以谓学者久传经义,一旦添改诗赋,习者尚少,遂以五分立法,是欲优待诗赋,勉进词学之人。然后天下学者日夜竞习诗赋举业,率皆成就,虽降平分取人之法,缘业已习熟,不愿再有改更。兼学者亦以朝廷追复祖宗取士故事,以词学为优,故士人皆以不能赋诗为耻。比来专习经义者十无二三,若平分解名,委是有亏诗赋进士,难使捐已习之诗赋,抑令就经义之科。或习经义、诗赋多少各以分数发解,乞据状敷奏』者。臣曩者备员侍从【一一】,实见朝廷更用诗赋本末,盖谓经义取人以来,学者争尚浮虚,文字止用一律,程试之日,工拙无辨,既去取高下,不厌外论,而已得之后,所学文词,不施于用,以故更用祖宗故事,兼取诗赋。而横议之人,欲收姑息之誉,争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朝廷重失士心,故为改法,各取五分。然臣在都下,见太学生习诗赋者,十人而七。臣本蜀人,闻蜀中进士习诗赋者,十人而九。及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又多见江南、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已自追继前人,专习经义,士以此为耻。以此知前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皆妄也。惟河北、河东进士,初改声律,恐未甚工,然其经义文词,亦自比他路为拙,非独诗赋也。朝廷于五路进士,自许礼部贡院分数取人,必无偏遗一路士人之理。今臣所据前件进士汪溉等状,不敢不奏,亦料诸处以此申明者非一,欲乞朝廷参详觽意,特许将来一举,随诗赋、经义数多少,各纽分数发解。如经义零分,不及一人,许并入诗赋额内。仍除将来一举外,今后并只许应诗赋进士举,所贵学者不至疑惑,专一从学。」贴黄称:「诗赋进士亦自兼经,非废经义也。」(轼以四年十月十八日奏此。)
乙卯,诏前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安焘可特起复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焘力辞,许之。(九月四日、十八日,范祖禹云云。)
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奏:「准鄜延路经□司牒:『据保安军申,准宥州牒:「永乐等人户,除累年死亡外,鸠集到一百五十五人,于十一月十日赴界首分付。所有四寨,亦别差官同日领受去讫。」所有宥州牒内称同日领受四寨一节,与先降朝旨不同,已具奏闻,请照会』者。本司昨准朝旨,降到画一约束,为给赐城寨事。寻看详得收复弃地内,各有汉蕃弓箭手住坐耕种,若候关报到日方行告谕,即至时必有西人侵逼旧地,搜罗劫掠。各家须有窖藏斛岗及木棚屋舍,何由拆移般运?必见弃夺失所。欲呼召近上蕃官,令告谕本处住坐人户,便令收拾,免至横遭破荡。续准枢密院降指挥节文:『若便行告示收拾物色,则不免张皇惊扰,却恐引惹西人便来侵逼占据,或致生事。况至时已有防护编拦兵马,自可收拾搬运。』今准前项鄜延路牒到事理,本司看详:
译户部尚书吕公孺上言:“朝见参拜的制度规定,有日参、六参、望参、朔参,凡是尚未被派遣职务的升朝官以及朝参官都要参加。因为每年朔参,除了请假或有故的之外,遇到皇帝视朝的日子才去赴参。其中有些朝臣,从元丰年间起就被派往外地,最近才回到京城参加朝参不久,又被授予差遣派往外地,对于朝仪原本就不熟悉。请求将望参改为六参,朔参改为望参,另外不增减仪制,对于职事也没有妨碍。”皇帝下诏让礼部、御史台、合门共同详细审定后上报。此后,皇帝下诏规定朔参的官员同时参加望参,望参的官员同时参加六参。(旧录记载:“元丰年间,朔望、六参都有定制,至此更改了它。”新录删去了这段记载。)
又下诏:“开浚濠河的事务拨归京城所管勾,目前雇佣的人夫,依照放冻的惯例暂时停止和雇,那些部役使臣,发遣回吏部。如果将来兴工之日缺少部役使臣,就合计所需人数,选拔后申报尚书省。”(这里必定有缘由,应当考证。范祖禹在五月末,梁焘在六月六日、七月七日都有言论,可以考证。)
御史中丞兼侍讲傅尧俞上言:“奉诏任命我为吏部尚书,我发现翰林学士承旨苏颂与我的班列大致相同,而我却妄自位居他之上。苏颂是从吏部尚书才改任现职的,请求在迩英阁进见时,允许我依旧排在苏颂之后。”皇帝听从了他的请求。
知杭州苏轼上奏:“本州进士汪溉等一百四十人来到我处陈述情况,说:‘奉元祐四年四月十九日的敕令,诗赋、经义各占五分取人。朝廷认为学者长久以来传习经义,一旦添改诗赋,习练的人还少,于是以五分立法,这是想要优待诗赋,勉励进取词学的人才。然而天下学者日夜竞习诗赋举业,大多都已成就,虽然降低了平分取人的法规,但因为已经习练熟练,不愿意再有改更。加上学者也认为朝廷追复祖宗取士的旧制,以词学为优,所以士人都以不能赋诗为耻。近来专门习练经义的人十中没有两三个,如果平分录取名额,确实有亏待诗赋进士之嫌,难以让他们舍弃已习练的诗赋,压抑他们去考经义科。或者习练经义、诗赋的人数多少按分数发解,请求根据状纸奏闻。’我过去担任侍从官,确实看到朝廷改用诗赋的始末,大概是因为经义取人以来,学者争尚浮华虚妄,文章只用一种格式,考试之日,工拙无法分辨,录取与否,不能令外人信服,而且录取之后,所学的文词,不能应用于实际,所以改用祖宗旧制,兼取诗赋。然而那些发表异议的人,想要博取姑息宽纵的名声,争着说天下学者不喜欢诗赋,朝廷会严重失去士人的心,所以更改法规,各取五分。然而我在京城时,看到太学生习练诗赋的,十个人中有七个。我本是蜀地人,听说蜀中进士习练诗赋的,十个人中有九个。等到我出任东南地方长官,亲自巡视十郡,又看到江南、福建的士人都争着作诗赋,其中工巧的,已经能够追随前人,专门习练经义,士人以此为耻。由此可知,先前说天下学者不喜欢诗赋的话,都是虚妄的。只有河北、河东的进士,刚改习声律,恐怕还不太工巧,然而他们的经义文词,也自然比其他路为拙劣,并非只是诗赋如此。朝廷对于五路的进士,自许礼部贡院按分数取人,必定没有偏废一路士人的道理。现在我根据前述进士汪溉等人的状纸,不敢不奏闻,也预料各处以此申明的不止一处,请求朝廷参详众人的意见,特许将来一次科举,随诗赋、经义人数的多少,各按分数发解。如果经义零分,不足一人,允许并入诗赋的名额内。此外,除了将来这一次科举外,今后只允许应诗赋进士举,以使学者不至疑惑,专心从学。”贴黄称:“诗赋进士也兼习经义,并非废弃经义。”(苏轼在四年十月十八日奏此。)
乙卯日,下诏前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安焞可以特起复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安焞极力推辞,皇帝允许了他。(九月四日、十八日,范祖禹有言论。)
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上奏:“奉鄜延路经略司公文:‘据保安军申报,奉宥州公文:“永乐等地的人户,除多年死亡外,聚集到一百五十五人,于十一月十日赴界首交付。所有四寨,也另外差官同日领受完毕。”所有宥州公文中称同日领受四寨这一节,与先前下达的朝旨不同,已具奏上报,请照会’。本司先前奉朝旨,下达了画一约束,是关于给赐城寨的事。随即查看详悉,收复的弃地内,各有汉蕃弓箭手居住耕种,如果等到关报到达时才进行告谕,那么到时必定有西人侵逼旧地,搜罗劫掠。各户必定有窖藏的粮食及木棚屋舍,如何拆移搬运?必然导致弃夺失所。想要呼召近上的蕃官,让他们告谕本处居住的人户,便令收拾,以免横遭破荡。随后奉枢密院下达的指挥节文:‘如果便行告示收拾物品,则不免张皇惊扰,却恐怕引惹西人便来侵逼占据,或者导致生事。况且到时已有防护编拦的兵马,自然可以收拾搬运。’现在奉前述鄜延路公文到达的事理,本司查看详悉:
夏国已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户,却欲同日受领四处废寨。鄜延路经□司虽已再禀朝旨,窃度夏国必是于其日每处放出人马,逼胁惊骚。虽朝旨戒约,如四寨迁移未绝,不得辄有侵犯,窃恐至时未肯遵依。其本路废寨城内,官私物色及人兵、百姓,固未能便至伤夺,所有弃地内住坐汉蕃弓箭手约九百余户,散在郊野,逐家当此丰年,皆有窖藏斛食,又各有土棚屋室,彼既以人马相临,利在抄夺,岂容皆尽迁移?必是迭喧惊逐,枉致委弃。虽有编拦防护人马,岂能周篃一方?又将官畏朝廷画一内希功生事约束,若被贼马胁逐,岂肯为救占人户家计,便与贼战?以此较之,其防护编拦,止是照管得汉界接便作过之人,其人户仓猝迁移之际,若被贼马临逼,必难救止,不过催驱得人户老小脱身逃归,便为了事。深虑人户既失地土,方此重迁,若更遭贼残破,徒手而来,必至大段狼狈,因或生事。况宥州已报交送人口,今已不远,欲乞朝廷详酌,许令自今便将弃地内汉蕃人户先次迁移,候了绝,接续将废寨内官物亦行般运,务于交送人口日前,一一了当,庶得人户不致横遭抄夺,重其困弊,亦免至时两兵相临,忽至生事,似无不便。伏乞速降指挥。」贴黄:「兵将防托人户迁移,以至沿路防托般运官物,若遇贼兵逼胁抄夺,亦恐不可全然退避,乃是堕彼计中。若大段侵犯,势应斗敌。伏乞朝廷亦赐指挥详察,许帅臣密谕所遣主将,以备万一。所有交送人口并不曾诘问之人,品色及数目至少,并乞朝廷熟议可否。」(纯粹十月三日奏此。)
译夏国已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户,却想在同一天接收四处废弃的寨堡。鄜延路经略司虽然已再次禀报朝廷旨意,但我私下揣测,夏国必定会在当天每处派出人马,逼迫胁迫,制造惊扰骚乱。虽然朝廷旨意告诫约束,如果四寨的迁移没有结束,不得擅自侵犯,但我私下担心到时候他们不肯遵守。那些废弃寨堡城内的官私物资以及士兵、百姓,固然不至于立刻遭受伤害掠夺,但所有居住在弃地内的汉人和蕃人弓箭手大约九百余户,散居在郊野,各家正值丰年,都有窖藏的粮食,又各自有土棚屋舍,他们既以人马逼近,目的在于抄掠抢夺,怎会允许全部迁移?必定是接连喧哗惊逐,白白导致人们抛弃家产。虽然有编组拦护的人马,怎能周全地保护一方?加上官员畏惧朝廷统一规定中禁止邀功生事的约束,如果被贼兵胁迫追逐,怎肯为了拯救占住人户的家计,就与贼兵交战?由此比较,那些防护拦护的人马,只是能照管汉界边缘容易作乱的人,人户在仓促迁移之际,如果被贼兵逼近,必定难以救援阻止,不过是催促驱赶人户老小脱身逃回,便算完事。深深忧虑人户既已失去土地,刚刚经历重重迁移,如果再遭贼兵残破,空手而来,必定会非常狼狈,因而或许会生事。况且宥州已上报交付人口,现在日期已不远,请求朝廷详细斟酌,允许从今以后先将弃地内的汉蕃人户分批次迁移,等迁移完毕,接着将废弃寨堡内的官物也进行搬运,务必在交付人口日期之前,一一处理妥当,这样人户不至于横遭抄掠抢夺,加重其困苦弊病,也能避免到时候两军对峙,突然生事,似乎没有不便之处。恳请迅速下达指令。」贴黄:「兵将防护人户迁移,以至于沿途防护搬运官物,如果遇到贼兵逼迫胁迫抄掠,也恐怕不能完全退避,这是落入他们的计谋中。如果大规模侵犯,形势应当战斗抵抗。恳请朝廷也赐予指令详细考察,允许帅臣秘密告知所派遣的主将,以备万一。所有交付人口中未曾审问的人,种类及数量最少,一并请求朝廷仔细商议是否可行。」(纯粹十月三日奏此。)
又奏:「本司准朝旨,将安疆寨给赐夏国,见已依节次所受朝旨施行外,据本处将官等赴本司称:『昨自收复安疆寨后,其东则与旧寨荔原堡,其西则与旧寨柔远堡次及怀安东谷地相接连,逐寨界蕃部人户,为见安疆开拓疆土,遂与安疆寨接连,亦合侵展向外耕种住坐。今来朝命只令给赐安疆寨,即无明文将应系侵展到地土一例给赐,未委两邻旧寨接连侵过西界耕种人户,合与不合一例起遣迁移?』本司看详元降朝旨虽无明文,缘既是给赐安疆寨与夏国,即应缘收复安疆寨后来接连安疆一带侵犯地土,理合随寨给赐。不应独赐废寨,而两邻侵耕之地尚有顾吝,他日又致西人造端起事,再烦朝廷理索。要之,左右一带边面,恐合以未置安疆寨以前旧管之疆界为限。本司虽已如此面谕将官施行去讫,窃虑万一有未合朝廷处置之意,伏乞速降指挥。」(纯粹十月十八日奏此。)
诏:「安疆寨外汉蕃人户,并依所乞先次迁移,即不得匆遽,却致人户惊扰。其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令依此施行。」(诏语用旧录所载增入,仍全载旧录本文如后。枢密院言:环庆路经□司奏:「准鄜延路经略司牒:夏国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口,却欲何日受领四处废寨。窃度夏国必是于其日放出人马,逼胁惊扰。所弃四地住坐蕃汉弓箭手散在郊野,皆有窖藏斛食及土棚屋室,彼既以人马相临,利在抄夺,迭喧惊逐,遂致委弃,虽有防护人马,岂能周遍?欲许令自今便将弃地内汉蕃人户先次迁移,候了绝,接续将寨内官物亦行般运,务于交送人口日前毕事。」诏:「安疆寨外汉蕃人户,并依所乞先次迁移,即不得匆遽,却致人户惊扰。其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令依此施行。」旧录载环庆路奏具此,然诏旨却是答纯粹奏安疆寨外事宜,环庆两奏,旧录但载其一,虽文稍简□,却失事实。今并存两奏元本,仍以旧录所载附注其下。)
刑部言:「开封府奏:『元降权宜指挥,欲乞将窃盗至徒刺填一节先次住罢外,其强盗不该刺配之人,乞依旧存留刺填厢军。』欲依所奏。」从之。
戊午,河北都转运使兼外都水使者、集贤殿修撰范子奇依旧直龙图阁、权河东路转运使。(八月二十二日。)
己未,刑部言:「元丰刑部格,制勘案主鞫狱根究体量过犯,逐案所行首尾相干,有合行事节,却行往复,显见烦费。欲将制勘、体量案并为一案,所贵事体相知。」从之。
诏归明人任升朝官已上合丁忧,除依式给假外,特免持服。
壬戌,权发遣京西路转运副使宇文昌龄为左司员外郎,权发遣同州,承务郎张景先权京西路转运判官。(据此必缘再议回河,故复用,当考。)金部郎中邵龠□虒权知同州。
三省言:「诸路转运司借朝廷封桩及常平等钱,籴买预买物斛,令提刑司拘管,候转运使收簇钱对行交拨。虑互相盖庇,致违条法,欲令户部觉察,如有违者,依擅支用朝廷封桩钱物法。」从之。
是月,宥州牒,随相度将所非赐城寨,依绥州例定界。令保安军牒,依绥州。(政目有此,并十二月末、明年正月二十四日当考。)
注 释
【一】特留圣虑「圣」原作「深」,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为直集贤院兼侍讲「为直」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三】夫以一渠犹能疲秦「一」原作「二」,据阁本及范太史集卷一七又乞罢回河札子改。
【四】梢草之价「梢」原作「稍」,据阁本改。
【五】逐旋体量闻奏「旋」原作「施」,据阁本改。
【六】李琮「琮」原作「宗」,据阁本、本卷上下文及宋史卷三三三李琮传改。
【七】臣前月二十日上殿「臣前」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八】秦汉国太夫人李氏进封荆雍国太夫人「汉」、「雍」二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汉」字,据阁本补「雍」字。
【九】日参「日」上原衍「一」字,据阁本删。
译又上奏说:“本司遵照朝廷旨意,将安疆寨赐予夏国,目前正按照先后收到的朝廷旨意执行。另外,据当地将领等来到本司报告说:‘自从收复安疆寨后,其东面与旧寨荔原堡,其西面与旧寨柔远堡以及怀安东谷地相连,各寨边界上的蕃部人户,因为看到安疆寨开拓了疆土,便与安疆寨相连,也理应向外扩展侵占土地进行耕种居住。如今朝廷命令只赐予安疆寨,并没有明文规定将应当属于扩展侵占的土地一并赐予,不知两邻旧寨相连并侵占到西界耕种的人户,是否应该一并遣送迁移?’本司审看原来下达的朝廷旨意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既然将安疆寨赐予夏国,那么因收复安疆寨后相连一带侵犯的土地,按理应当随寨一起赐予。不应只赐予废弃的寨子,而对两邻侵占耕种的土地还存有吝惜,以免日后又导致西夏人制造事端,再烦劳朝廷处理。总之,左右一带的边境,恐怕应当以未设置安疆寨以前的旧有疆界为限。本司虽然已经这样当面告知将领去执行,但私下担心万一不符合朝廷处置的本意,恳请迅速下达指令。”(纯粹于十月十八日奏报此事。)
下诏说:“安疆寨外的汉族和蕃族人户,都按照所请求的先次迁移,但不得仓促行事,以致惊扰人户。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果有居住的人户,也令依照此法执行。”(诏语采用旧录所载增入,仍完整记载旧录本文如下。枢密院说:环庆路经略司上奏:‘遵照鄜延路经略司公文:夏国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口,却想要在哪一天接受四处废弃的寨子。私下揣测夏国必定在那天放出人马,逼迫惊扰。所抛弃的四地居住的蕃汉弓箭手散落在郊野,都有窖藏的粮食和土棚屋室,他们既然以人马相逼,利在抄掠抢夺,接连喧哗惊逐,于是导致委弃,虽然有防护人马,怎能周全?请求允许从今开始就将弃地内的汉族和蕃族人户先次迁移,等完毕后,接续将寨内官物也进行搬运,务必在交送人口日前完成。’下诏:‘安疆寨外的汉族和蕃族人户,都按照所请的先次迁移,但不得仓促,以致惊扰人户。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果有居住的人户,也令依此执行。’旧录记载环庆路奏报这些,但诏旨却是答复纯粹奏报安疆寨外事宜,环庆两次奏报,旧录只记载其一,虽然文字稍简略,却失去了事实。现在并存两奏原本,仍将旧录所载附注其下。)
刑部说:“开封府上奏:‘原来下达的权宜指令,请求将盗窃达到徒刑并刺字充军一节先次停止执行外,那些强盗中不该刺配的人,请求依旧保留刺字充军。’请求依照所奏执行。”听从了。
戊午日,河北都转运使兼外都水使者、集贤院修撰范子奇依旧担任直龙图阁、权知河东路转运使。(八月二十二日。)
己未日,刑部说:“元丰年间刑部条例,制勘案主审讯案件根究查清罪过,每案所行首尾相关,有应当执行的环节,却进行往复,明显显得烦琐浪费。请求将制勘、体量案合并为一案,以便事情体例相互知晓。”听从了。
下诏归明人担任升朝官以上应当丁忧,除依照制度给假外,特别免除持服。
壬戌日,权发遣京西路转运副使宇文昌龄担任左司员外郎,权发遣同州;承务郎张景先权知京西路转运判官。(据此必定是因为再次商议回河,所以重新任用,应当考证。)金部郎中邵龠虒权知同州。
三省说:“各路转运司借朝廷封桩及常平等钱,购买预买物斛,令提刑司拘管,等待转运使收聚钱款进行交拨。担心互相包庇,导致违反条法,请求令户部觉察,如果有违反者,依照擅自支用朝廷封桩钱物法处理。”听从了。
这个月,宥州公文,随着相度将所非赐城寨,依照绥州例子划定边界。令保安军公文,依照绥州。(政目有此,并十二月末、明年正月二十三日应当考证。)
【一一】侍从「侍」原作「待」,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五
卷四百三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十一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五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十一月丁卯朔,户部言:「诸路进贡之物,不许附递,并令转运司于顺便州军类聚,计纲起发上京,差人管押。」从之。(新无。)
戊辰,诏:「今后三省录事、都事并依条拣试选人或取法官,逐省各一员。其初取外人,仍合用销减员阙取填。」(政目云:「三省录事、都事依条例试选人及法官,逐省各一员。」)
诏:「文彦博乞致仕,已断来章,如别有进入文字,仍许收进。」
己巳,故陈州观察使、陈国公仲合之嫡长子、右武卫大将军、涪州刺史士关为陈国公。
庚午,三省言:「旧制,京朝官已上各分进士、余人,自改为寄禄官后,并一等改转,别无分别。除朝议大夫以上置左、右两等改转外,承务郎以上至朝散、朝请大夫,欲依朝议大夫以上分左、右两等,进士出身人加『左』字,余人加『右』字,迁转磨勘,自依见行条制。其所加字,仍自寄禄官朝奉郎、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并给黄牒;余职事官,尚书省给札子;寄禄官,吏部给牒。」从之。(旧录云:「神考以先王用人无流品之异,故肇新官制,寄禄官自京朝以上,合为一体。至是改之。」新录辨云:「记曰:『凡执技以事上者,入乡不与士齿。』今日用人无流品之异,而合为一体,非先王之道,亦非神考之意。今删去。三年二月六日癸未,初令朝议大夫以上至金紫光禄大夫,并分『左』、『右』字;四年十一月四日庚午,又令承务郎以上至朝请大夫并分『左』、『右』字。」按:绍圣二年四月三日戊辰,除银青、光禄、正议、朝议、中散大夫存「左」、「右」字,余悉罢。大观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丙午,又改此制。近时有陈渊者,作杨龟山语录,其中一节云:「因论寒士乍得官,非不晓事,便是妄作。大抵科举取人不得,间有得者,自是豪杰之士,因科举以进耳。问:『李德裕言:公卿大夫家子弟可用,进士未必可用。此论不偏否?』曰:『德裕为此论,至今人以为偏。当时,人以德裕以资荫进身,不由科举,故为此论,此最无谓。以德裕之才,应唐之科目极容易,自是不为耳。且资荫得官与进士得官孰为优劣?以进士为胜,以资荫为嫌者,此自后世流俗之论,至使人耻受其父祖之泽,而甘心工无益之习,以与孤寒之士角胜负于场屋,侥幸一第以为荣,是何见识?夫应举亦是寒士无禄,不得已藉此进身耳。如得已,何用应举?范尧夫最有见识,然亦以资荫与进士分优劣,建言于有无出身人衔位上带「左」、「右」字,不可谓无所蔽也。其言曰:欲使公卿家子弟读书耳。此意甚善,但以应举得官者为读书而加奖劝焉,则彼读书者,应举得官而止耳,岂真学道之人?至如韩持国,自是经国之才,用为执政亦了得,不可以无出身便废其执政之才。』曰:『尧夫所别异者,莫非此等人否?』曰:『执政不是合下便做,亦自小官以次迁之。如后来□坦求等,在绍圣中被驳了博士,以无出身故也。彼自布衣中,朝廷以其有学行,赐之爵命,谓其宜为博士;乃复以无出身夺之,此何理也!资荫、进士中俱有人,惟其人而用之,加一「右」字,亦自沮人为善。』」按:阶官分带「左」、「右」字,实录并不载是何人建议,杨时乃系之范纯仁,未审何据。又按:三年二月四日,令朝议大夫以上带「左」、「右」字,时纯仁实同知枢密院,不预三省事;是年四月五日,始拜右相;四年十一月四日,又令承务郎以上分带「左」、「右」字,而纯仁于六月四日已罢右相矣。岂纯仁尝有此请,既罢相乃行其言乎?恐龟山语录要未可信也,当更考详。两朝史职官志载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今附注
译【一一】“侍”字原作“待”,根据阁本改为“侍”。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五
卷四百三十五
起讫时间:从哲宗元佑四年十一月开始,直到该月结束。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五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四年(己巳年,1089年)
全文
十一月丁卯初一,户部上奏说:“各路进贡的物品,不允许附在驿递中传送,都命令转运司在顺路的州军集中归类,计算好纲次后起运发往京城,并派遣人员负责押送。”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新录》无此记载。)
戊辰,下诏说:“今后三省录事、都事都依照条例拣选试选人或选取法官,每省各一人。初次选取外人时,仍应使用因减员而空缺的名额来填补。”(《政目》说:“三省录事、都事依照条例试选选人及法官,每省各一人。”)
下诏说:“文彦博请求退休,已经驳回他的奏章,如果另有进献的文字,仍然允许接收进献。”
己巳,已故陈州观察使、陈国公仲合的嫡长子、右武卫大将军、涪州刺史赵士关袭封陈国公。
庚午,三省上奏说:“旧制,京朝官以上分别进士出身和其他人,自从改为寄禄官后,都同等改转,没有别的分别。除了朝议大夫以上设置左、右两种改转等级外,承务郎以上到朝散、朝请大夫,想要依照朝议大夫以上分为左、右两种等级,进士出身的人加‘左’字,其他人加‘右’字,升迁考核,自然依照现行条制。所加的字,仍然从寄禄官朝奉郎、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都发给黄牒;其他职事官,由尚书省发给札子;寄禄官,由吏部发给牒。”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旧录》说:“神宗认为先王用人没有流品的差异,所以创立新官制,寄禄官从京朝以上,合为一体。至此又改变了。”《新录辨》说:“《礼记》说:‘凡凭借技艺侍奉君主的人,进入乡里不与士人并列。’如今用人没有流品的差异,而合为一体,这不是先王之道,也不是神宗的本意。现在删去。三年二月六日癸未,初次命令朝议大夫以上到金紫光禄大夫,都分‘左’、‘右’字;四年十一月四日庚午,又命令承务郎以上到朝请大夫都分‘左’、‘右’字。”按:绍圣二年四月三日戊辰,废除银青、光禄、正议、朝议、中大夫的“左”、“右”字,其余全部取消。大观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丙午,又改变此制。近时有个叫陈渊的人,作《杨龟山语录》,其中一节说:‘因为讨论寒士刚得到官职,不是不懂事,就是胡乱作为。大体上科举取人不得法,偶尔有得法者,自然是豪杰之士,只是借科举进身罢了。问:‘李德裕说:公卿大夫家的子弟可用,进士未必可用。这个论点不偏颇吗?’回答说:‘德裕提出这个论点,至今人们认为偏颇。当时,人们因为德裕凭借资荫进身,不通过科举,所以提出这个论点,这最没有意义。以德裕的才能,应对唐朝的科目非常容易,只是他自己不做罢了。况且凭借资荫得官与凭借进士得官哪个优劣?认为进士胜,认为资荫可嫌的,这是后世流俗的言论,以至于使人耻于接受父祖的恩泽,而甘心从事无益的习业,与孤寒之士在考场较量胜负,侥幸考中一第以为荣耀,这是什么见识?应举也是寒士没有俸禄,不得已借此进身罢了。如果不得已,何须应举?范尧夫最有见识,但也以资荫与进士分优劣,建议在有无出身人的衔位上带‘左’、‘右’字,不能说没有偏见。他说:想要使公卿家的子弟读书罢了。这个意思很好,但只因为应举得官而加以奖劝,那么那些读书的人,应举得官就停止了,哪里是真学道的人?至于像韩持国,自然是经国之才,用为执政也胜任,不能因为没有出身就废弃他的执政之才。’说:‘尧夫所区别的人,莫非都是这类人吗?’说:‘执政不是从一开始就做,也是从小官依次升迁。如后来□坦求等,在绍圣年被驳斥了博士,因为无出身的原因。他们从布衣中,朝廷认为他们有学问品行,赐予爵位,认为他们适合做博士;却又因为无出身剥夺他们,这是什么道理!资荫、进士中都有人,只根据其人而任用,加一个‘右’字,也自然阻碍人为善。’”按:阶官分带“左”、“右”字,实录并没有记载是谁建议的,杨时归之于范纯仁,不知何据。又按:三年二月四日,命令朝议大夫以上带“左”、“右”字,当时范纯仁实际同知枢密院,不参与三省事务;这年四月五日,才拜右相;四年十一月四日,又命令承务郎以上分带“左”、“右”字,而范纯仁在六月四日已经罢右相了。难道范纯仁曾经有此请求,罢相后才实行他的话吗?恐怕《龟山语录》未必可信,应当再考证详实。两朝史职官志记载文臣京官到三师叙迁的制度,现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