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五
此。诸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一】,有出身转大理评事,无出身转太常寺奉礼郎,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转太祝。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有出身转诸寺、监丞,无出身转大理评事,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大理评事,有出身转大理寺丞,第一人及第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诸寺、监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检法、法直官,转光禄寺丞。诸寺、监丞,有出身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大理寺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大理寺丞,有出身转殿中丞,无出身转太子中舍,内带馆职同有出身,或转太子中允;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中书堂后官,转太子右赞善大夫。著作佐郎,有出身转秘书丞,内第一人及第转太常丞,无出身转太子左赞善大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寺丞。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转殿中丞,内带馆职转太常丞。太子中允,转太常丞,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太常、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转太常博士,特旨转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宗正丞,无出身转国子博士。殿中丞,有出身转太常博士,无出身转国子博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太常、国子博士,转后行员外郎,特旨转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左、右正言,转左、右司谏,带待制以上职转起居舍人。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转中行员外郎,特旨转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谏,转起居郎、起居舍人,带待制以上职转吏部员外郎。殿中侍御史,转侍御史。中行员外郎,转前行员外郎。起居郎、起居舍人,转兵部员外郎,带待制以上职转礼部郎中。侍御史,转司封员外郎。前行员外郎,转后行郎中。后行郎中,转中行郎中。中行郎中,转前行郎中。右常调转郎中、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叙复人自水部转:水部、司门、库部,虞部、比部、驾部,屯田、都官、职方。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开封府判官,侍读、侍讲,天章阁侍讲,崇政殿说书,开封府推官、府界提点,三司子司判官【二】,大理寺少卿,提点刑狱,提点铸钱监,诸王府翊善、侍讲、记室,中书提点五房公事堂后官,转左曹。内有出身自祠部,无出身自主客。堂后官自膳部转:膳部、仓部、考功,主客、金部、司勋、祠部、度支、司封。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开封府判已上官,左曹转右名曹,内无出身只转祠部【三】、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四】。任三司副使、知杂、修撰、修起居注【五】、直舍人院,转右名曹:工部、刑部、兵部。带待制以上职,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六】,仍隔一资超转。中行郎中转左、右司郎中。户部转左司,刑部、度支、金部、仓部、都官、比部、司门转右司:礼部、户部、吏部。前行郎中,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内见任左曹,卫尉少卿,带待制以上职,转右谏议大夫。左、右司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转谏议大夫,左司转左谏议大夫,右司转右谏议;带翰林学士转中书舍人。卫尉、司农少卿,转光禄少卿,带馆职转光禄卿。光禄少卿,转司农卿,带馆职转光禄卿。太常少卿,转光禄卿,任三司副使、修撰,取旨。司农卿,转少府监,带馆职转光禄卿。少府监,转卫尉卿,带馆职转光禄卿。卫尉卿转光禄卿。光禄卿转秘书监。秘书监转太子宾客。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谏议大夫转给事中。给事中转工部侍郎,带翰林学士以上职转礼部侍郎。太子宾客,转工部侍郎。工部侍郎,转刑部侍郎,两府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兵部侍郎。礼部侍郎,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吏部侍郎。刑部侍郎、转兵部侍郎,两府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户部侍郎,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兵部侍郎转右丞,两府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吏部侍郎,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左、右
译这些寺、监的主簿,秘书省的校书郎、正字,有出身的人转任大理评事,无出身的人转任太常寺奉礼郎,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的人转任太祝。太常寺的太祝、奉礼郎,有出身的人转任各寺、监的丞,无出身的人转任大理评事,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大理评事,有出身的人转任大理寺丞,第一人及第者转任著作佐郎;无出身的人转任各寺、监的丞,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的人,以及审刑院详议官、刑部详覆官、详断官、检法官、法直官,转任光禄寺丞。各寺、监的丞,有出身的人转任著作佐郎,无出身的人转任大理寺丞,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大理寺丞,有出身的人转任殿中丞,无出身的人转任太子中舍,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或者转任太子中允;后族、两府之家的人,以及审刑院、刑部详议官、详覆官、详断官、中书堂后官,转任太子右赞善大夫。著作佐郎,有出身的人转任秘书丞,其中第一人及第者转任太常丞,无出身的人转任太子左赞善大夫,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特旨转任秘书郎、著作郎、宗正寺丞。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转任殿中丞,其中带有馆职的转任太常丞。太子中允,转任太常丞,特旨转任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太常丞、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转任太常博士,特旨转任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宗正丞,无出身的转任国子博士。殿中丞,有出身的转任太常博士,无出身的转任国子博士,其中带有馆职的视同有出身。太常博士、国子博士,转任后行员外郎,特旨转任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左、右正言语,转任左、右司谏,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转任起居舍人。监察御史,转任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转任中行员外郎,特旨转任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谏转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转任吏部员外郎。殿中侍御史转任侍御史。中行员外郎转任前行员外郎。起居郎、起居舍人转任兵部员外郎,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转任礼部郎中。侍御史转任司封员外郎。前行员外郎转任后行郎中。后行郎中转任中行郎中。中行郎中转任前行郎中。右常调转任郎中、员外郎的人,转任右曹,其中有出身的从屯田部转任,无出身的从虞部转任,因赃罪叙复的人从水部转任:水部、司门部、库部,虞部、比部、驾部,以及屯田部、都官部、职方部。担任发运使、转运使副使,三司、开封府判官,侍读、侍读,天章阁侍讲,崇政殿说书官,开封府推官、府界提点官,三司子司判官,大理寺少卿,提点刑狱官,提点铸钱监官,各王府翊善、侍讲、记室官,中书提点五房公事堂后官的人,转任左曹。其中有出身的从祠部转任,无出身的自主客部转任。堂后官从膳部转任:膳部、仓部、考功部,主客部、金部、司勋部、祠部、度支部、司封部。担任发运使、转运使副使,以及三司、开封府判官以上职务的人,左曹转任右名曹,其中无出身的只转任祠部、度支部、司封部,有出身的应当转任右名曹,也依照此例。担任三司副使、知杂御史、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的人,转任右名曹:工部、刑部、兵部。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人,左、右曹、右名曹转任左名曹,并且隔一资级超转。中行郎中转任左、右司郎中。户部转任左司,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都官部、比部、司门部转任右司:礼部、户部、吏部。前行员外郎,有出身的转任太常少卿,无出身的转任司农少卿,其中现任左曹的,转任卫尉少卿,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转任右谏议大夫。左、右司郎中带有待制以上职衔的转任谏议大夫,左司转任左谏议大夫,右司转任右谏议大夫;带有翰林学士职衔的转任中书舍人。卫尉少卿、司农少卿,转任光禄少卿,带有馆职的转任光禄卿。光禄少卿转任司农卿,带有馆职的转任光禄卿。太常少卿转任光禄卿,担任三司副使、修撰的,听候旨意。司农卿转任少府监,带有馆职的转任光禄卿。少府监转任卫尉卿,带有馆职的转任光禄卿。卫尉卿转任光禄卿。光禄卿转任秘书监。秘书监转任太子宾客。中书舍人转任礼部侍郎。谏议大夫转任给事中。给事中转任工部侍郎,带有翰林学士以上职衔的转任礼部侍郎。太子宾客转任工部侍郎。工部侍郎转任刑部侍郎,两府官员转任户部侍郎,宰相转任兵部侍郎。礼部侍郎转任户部侍郎,宰相转任吏部侍郎。刑部侍郎转任兵部侍郎,两府官员转任吏部侍郎,宰相转任礼部尚书。户部侍郎转任吏部侍郎,宰相转任礼部尚书。兵部侍郎转任右丞,两府官员转任左丞,宰相转任礼部尚书。吏部侍郎转任左丞,宰相转任礼部尚书。左、右
丞,转工部尚书,两府转礼部尚书。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两府转刑部尚书。礼部尚书,转刑部尚书,两府转户部尚书。刑部尚书,转户部尚书,两府转兵部尚书。户部尚书,转兵部尚书,两府转吏部尚书。兵部尚书,转吏部尚书,两府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右仆射。吏部尚书,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左仆射。太子少保转太子少傅。右仆射转左仆射。太子少傅转太子少师。左仆射转司空。太子少师转太子太保。司空转司徒。太子太保转太子太傅。司徒转太保【七】。太子太傅转太子太师。太保转太傅【八】。太尉转太师。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凡除授,则自司徒迁太保,自太傅迁太尉,检校亦如之。治平二年,翰林学士贾黯奏:「近者皇子封拜,并除检校太傅。臣按官仪:自后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之师法。今皇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莫甚于此。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臣愚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迁序,改授三公。」诏候将来因加恩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师官。案:此所载文臣自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与宋史职官志多有不合,今仍其旧【九】。)
译丞,转任工部尚书,两府转任礼部尚书。工部尚书,转任礼部尚书,两府转任刑部尚书。礼部尚书,转任刑部尚书,两府转任户部尚书。刑部尚书,转任户部尚书,两府转任兵部尚书。户部尚书,转任兵部尚书,两府转任吏部尚书。兵部尚书,转任吏部尚书,两府转任太子少保,宰相转任右仆射。吏部尚书,转任太子少保,宰相转任左仆射。太子少保转任太子少傅。右仆射转任左仆射。太子少傅转任太子少师。左仆射转任司空。太子少师转任太子太保。司空转任司徒。太子太保转任太子太傅。司徒转任太保。太子太傅转任太子太师。太保转任太傅。太尉转任太师。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称为三公。凡是除授官职,则从司徒升迁为太保,从太傅升迁为太尉,检校官也依照此例。治平二年,翰林学士贾黯上奏说:“近来皇子受封拜官,都授予检校太傅。臣查阅官仪:自从后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作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作为三公,本朝沿袭这一制度。《六典》说:三师,是训导之官。大概是天子的师法。如今皇子以师、傅作为官名,在道义上不安,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大概是前代因循旧制,失于纠正。臣愚以为,从今以后皇子及宗室地位低微者授官,都不可以带有师、傅的名称,随着其升迁次序,改授三公。”诏令等待将来因加恩时改正。从此,皇子及宗室地位低微者,便不再授予三师官职。案:此处所载文臣从京官至三师依次升迁的制度,与《宋史·职官志》多有不符合之处,现在仍保留其旧貌。
诏:「泾原路弓箭手以家业分三等,集社钱买马,每月一次。上等出钱二百文,中等一百五十文足,下等一百文足,准备死损添填。」从本路帅刘昌祚所请也。
朝请大夫、卫尉卿马默权工部侍郎,知相州、朝请大夫林英为卫尉卿。
溪峒知保静军彭儒武【一○】,押案副使彭仕亮知渭州彭师聪【一一】、押案副使彭仕顺,各进贡兴龙节、冬至、正旦节溪布各一十五匹。
壬申,给事中范祖禹言:「臣所领工房,伏见朝廷应副修河司须索,如支河阴、汜水等处纲米五万石,及差装卸兵士三千人,洛口、雄武埽锹手各三百人,支在京箔场芦□四万领,修设兵营寨之类,日有行下文字。臣昨为谏官,极论回河不便,未蒙施行。今河役不息,功费渐大,恐修河司须索不止于此,朝廷若不罢河役,则无不应副之理,门下亦无由不行下。臣稽之于古,考之于今,质之中外人言,窃谓此功必不可成,恐虽应副,枉费国财民力,有害无利。」因具河不可回之理二条,及不须回之事二十条。
又言:「凡论议之臣,止言其理,至于知河事者,则言其事。今其理已极为不可,而其事又如前之所陈。先帝所谓『以道治水』者,言其理而已,至于以事治水,乃后世之弊,先帝之所不取也。昔尧知鲧不可使治水,然而四岳请试鲧者,岂固欲违尧意而害天下哉?盖当时治水之人,未有以易鲧,而鲧必执其说,以为水可堙塞而治也。仁宗时,李仲昌欲塞商胡,复横□,欧阳修极言不可,执政不听修而听仲昌,终以败事得罪。以仁宗之明,岂不知修可信而仲昌功必无成,然而用仲昌者,亦尧试鲧之意。熙宁初,张巩、宋昌言欲塞二股河北流,神宗遣司马光等往按视,光亦极言不可,而巩等急欲有功,纔塞复决,泛滥大名、恩、德【一二】、沧、永静五州军之境。以神宗之明,岂不知光可信而巩等功必无成,然而用巩等者,亦尧试鲧之意也。夫前事不远,后事之师。方今四方无虞,西北晏然,年谷稍稔,民力稍纾,若更休养数年,庶几有太平之望,惟息河役,则中外无复一事,岂可试一李伟,必待如鲧及仲昌、巩等而后止也?」
又言:「臣考之方策,自古壅塞川渎,必有祸败。共工堕高堙卑,以致灭亡;鲧堙洪水,上帝震怒,绩用弗成,殛于羽山;周灵王欲壅谷、洛,太子晋深陈祸福,以共、鲧为戒;梁武帝伐魏,作浮山堰,壅淮水以灌寿阳,穷竭境内之力,以争一州,四月堰成,而九月堰坏,缘淮城戍村落十余万口皆漂入海,怨毒盈于远迩,古今以为无道。今塞北流,与堰淮何异?且武帝以灌敌国,今乃自困吾民,而河之大又不比淮,以此较之,尤为不可。凡论河役,正如边事,搢绅之儒则言和戎,介冑之士则言征伐。今问儒者,必欲息民;若问水官,必欲兴事。欲塞河者,是用兵之说也;欲不塞者,是息兵之说也。彼水官之欲兴役,如将士但知攻战而已。朝廷岂可不审利害,而兴天下大役,止以为此辈进身之资?臣今虽无言责,而有官守,职在出纳通达上下之情,闻见如此,不敢不言。伏望陛下与大臣平章,若审如觽论,有害无利,即乞早罢河役,以幸天下,以福生民。其修河司兵夫、物料,可就用修塞诸处决口,委外都水使者渐理北流堤防。如此,则数路人心必安,此乃管仲相齐威公转祸为福之计也。臣言狂愚,伏乞少赐裁择。」
丁丑,冬至,不御殿,髃臣诣东上合门、内东门拜表贺如仪。
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言:
臣自熙宁以来,从事郡县,推行役事;及元佑改法,臣忝详定;今又出守,躬行其法。考问吏民,备见雇役、差役利害,不敢不言。
雇役之法,自第二等以上人户,岁出役钱至多。行之数年,钱愈重而谷帛愈轻,田宅愈贱,以至破散,化为下等。请以熙宁以前第一、第二等户逐路、逐州都数而较之元丰之末,则多少相绝,较然可知,此雇役之法害上户者,一也。第四等以下,旧本无役,不过差充壮丁
译诏书规定:“泾原路的弓箭手按照家产分为三等,每月一次筹集社钱购买马匹,以补充死损的马匹。上等户出钱二百文,中等户出一百五十文,下等户出一百文。”这是采纳了本路统帅刘昌祚的请求。
朝请大夫、卫尉卿马默暂代工部侍郎,知相州、朝请大夫林英担任卫尉卿。
溪峒地区知保静军彭儒武、押案副使彭仕亮,知渭州彭师聪、押案副使彭仕顺,各自进贡兴龙节、冬至、元旦节的溪布各十五匹。
壬申日,给事中范祖禹上言:“我主管的工房,看到朝廷应承修河司的索取,如拨付河阴、汜水等地纲米五万石,以及派遣装卸兵士三千人,洛口、雄武埽的锹手各三百人,拨付在京箔场的芦苇四万领,修建兵营寨之类的事务,每天都有下达的公文。我过去担任谏官时,极力论述回河不便,未曾得到施行。如今河工不停,耗费逐渐增大,恐怕修河司的索取不止于此,朝廷如果不罢免河工,就没有不应承的道理,门下省也没有理由不下达公文。我考察古代,考证当今,对照内外人士的言论,私下认为这项工程必定不能成功,恐怕即使应承,也是白白耗费国家钱财和民力,有害无利。”于是详细陈述了河不可回的两条理由,以及不需要回河的二十件事。
又说:“凡是议论的臣子,只说其中的道理,至于了解河务的人,则说其中的事务。如今道理已经极为不可行,而事务又像前面所陈述的那样。先帝所说的‘以道治水’,说的是道理罢了,至于以事务治水,是后世的弊端,是先帝所不取的。从前尧知道鲧不能用来治水,然而四岳请求试用鲧,难道是一定要违背尧的意愿而危害天下吗?大概是因为当时治水的人,没有可以替代鲧的,而鲧一定坚持他的说法,认为水可以通过填塞来治理。仁宗时,李仲昌想要堵塞商胡,恢复横□,欧阳修极力说不可,执政不听欧阳修而听李仲昌,最终因败事获罪。凭借仁宗的英明,难道不知道欧阳修可信而李仲昌必定无功吗?然而任用李仲昌,也是尧试用鲧的意思。熙宁初年,张巩、宋昌言想要堵塞二股河北流,神宗派遣司马光等人前往视察,司马光也极力说不可,而张巩等人急于立功,刚堵塞又决口,泛滥到大名、恩、德、沧、永静五州军的境内。凭借神宗的英明,难道不知道司马光可信而张巩等人必定无功吗?然而任用张巩等人,也是尧试用鲧的意思。前事不远,是后事的老师。如今四方没有忧患,西北安宁,年成稍微丰收,民力稍微舒缓,如果再休养几年,或许有太平的希望,只要停止河工,那么内外就没有其他事了,怎么可以试用一个李伟,一定要等到像鲧以及李仲昌、张巩等人那样失败后才停止呢?”
又说:“我考察典籍,自古以来堵塞河流,必定有祸败。共工填高洼低,导致灭亡;鲧填塞洪水,上帝震怒,功绩没有成功,被诛杀在羽山;周灵王想要堵塞谷水、洛水,太子晋深刻陈述祸福,以共工、鲧为警戒;梁武帝讨伐魏国,修筑浮山堰,堵塞淮水以灌溉寿阳,穷尽境内的人力,去争夺一个州,四月堰修成,而九月堰毁坏,沿淮城的戍守村落十余万口都被漂流入海,怨恨充满远近,古今都认为这是无道。如今堵塞北流,与堰淮有什么不同?况且梁武帝是为了灌溉敌国,如今却是自己困害我们的百姓,而且黄河之大又不比淮河,以此比较,更加不可行。凡是议论河工,正如同边事,士大夫则说和戎,武将则说征伐。如今问儒者,必定想要休养生息;如果问水官,必定想要兴事。想要堵塞黄河的,是用兵的说法;想要不堵塞的,是息兵的说法。那些水官想要兴役,就像将士只知道攻战一样。朝廷难道可以不审察利害,而兴起天下大役,只作为这些人的进身之资吗?我如今虽然没有言责,但有官职,职责在于出纳通达上下之情,见闻如此,不敢不言。希望陛下与大臣商议,如果确实如众人所说,有害无利,就请求早日罢免河工,以造福天下,以福泽百姓。修河司的兵夫、物料,可以就地用来修塞各处决口,委托外都水使者逐渐治理北流堤防。这样,几路的人心必定安定,这是管仲辅佐齐威公转祸为福的计策。我言语狂妄愚昧,希望陛下稍加裁择。”
丁丑日,冬至,皇帝不上朝,群臣到东上合门、内东门拜表祝贺,礼仪如常。
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上言:
我自从熙宁年间以来,在郡县任职,推行役法;等到元祐年间改法,我忝列详定官;如今又出任太守,亲自施行其法。考察询问官吏百姓,完全看到雇役、差役的利害,不敢不言。
雇役之法,从第二等以上的人户,每年出的役钱最多。实行几年后,钱越来越重而谷帛越来越轻,田宅越来越贱,以至于破产,沦为下等户。请拿熙宁以前第一、第二等户各路的总数与元丰末年相比,多少相差悬殊,显然可知,这是雇役之法危害上等户的第一点。第四等以下,原本没有役事,不过被差充壮丁
,无所赔备。而雇役法例出役钱,虽所取不多,而贫下之人无故出三五百钱,未办之间,吏卒至门,非百钱不能解免。官钱未纳,此费已重,故皆化为游手,聚为盗贼。当时议者亦欲蠲免此等,而户数至广,积少成多,役钱待此而足,若皆蠲免,则所丧大半,雇法无由施行,此雇役之法害下户者,二也。
译没有用来赔偿防备的储备。而雇役法规定要出役钱,虽然征收的不多,但贫苦下等人家无故要出三五百钱,在还没筹办齐备的时候,吏卒就上门催逼,不出上百钱就不能解脱免除。官府的役钱还没缴纳,这些额外的费用已经沉重,所以百姓都变成了游手好闲之人,聚集成为盗贼。当时的议论者也想免除这类人的役钱,但户数众多,积少成多,雇役所需的钱款依赖这些才能充足,如果全部免除,那么损失就超过一半,雇役法就无法施行,这是雇役法危害下等户的第二点。
今改行差役,则二害皆去,天下幸甚。独有第三等人户,方雇役时,每户岁出钱多者不过三四千,而今应一役,为费少者日不下百钱,二年一替,当费七十余千,而休闲远者不过六年,则是八年之中,昔者徐出三十余千,而今者并出七十余千,苦乐可知也。而况农民在官,贪吏狡胥,恣为蚕食,其费又不可以一二数;此则差役之法害于中等户者,一也。
今之议者,或欲转行差役,或欲复行雇法,皆偏词过论也。臣愚以谓朝廷既取六色钱,许用雇役以代中等人户,颇除一害,以全二利,此最良法可久行者。但元佑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令,役空闲人户不及三番处,许以六色钱雇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此法未为允当。何者?百姓出钱,本为免役,今乃限以番次,不许尽用,留钱在官,其名不正。又所雇者少,未足以纾中等人户之劳,法不简径,使奸吏小人得以伸缩。臣到杭州,检点诸县雇役,皆不应法,钱塘、仁和、富阳县分则皆雇人,新城、昌化最为贫薄,反不得雇。盖转运司特于法外创立式样,令诸县不得将逐等人户都数通比。其贫下县分第一等、二等人户,例皆稀少,至第三等,则户数猥多,以此涨起人户皆及三番。然第三等户岂可承当第一等色役?则知通计三等,乃俗吏之巧簿,非朝廷立法之本意也。
臣方一面改正施行,旋准元佑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衙门投名不足处,见役年满乡差衙前并行替放,且依旧条差役,更不支钱。又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依条定差,如空闲未及三年,即以助役钱支募。」此法既下,吏民相顾,皆所未晓,比于前来三番之法,尤为不通。前史称萧何为法,讲若画一,盖谓简径易晓,虽山邑小吏、穷乡野人,皆能别白遵守,然后为不刊之法也。臣身为侍从,又忝长民,不可不言。谨具前件条贯不便事状,及臣愚见所欲起请者,画一如左。一、前件敕节文云:「看详衙前自降招募指挥,仅及一年,诸路州军尚有招募投名不足去处。其应役年满衙前,虽依旧支与支酬【一三】,勒令在役,然非乡户情愿充应,若后更无人愿募,即乡户衙前卒无替期,乃是勒令长名祗应,显于人情未便。今欲将诸州衙前投名不足去处,见役年满乡差衙前并行替放,且依旧条差役,更不支钱,如愿投充长名,及向去招募到人,其雇食支酬钱即全行支给,却罢差充。仍除乡差年限未满人户,依条理当本户色役外,其投募长名之人,并与免本户役钱二十贯文。如所纳数少,不系出纳役钱之人,即许会六色合纳役钱之人依数免放。并仰逐处监司相度:见役衙前,如有虚占窠名,可以省并去处,裁减人额,却将减下钱数,添搭入重难支酬施行。」
臣今详看前件敕条,深为未便。凡长名衙前所以招募不足者,特以支钱亏少故也。自元丰前,不闻天下有阙额衙前者,岂常抑勒强充?直以重难月给可以足用故也。当时奉使之人,如李承之、沈括、□雍之类,每一使至,辄以减刻为功,至元丰之末,衙前支酬可谓仅足而无余矣。而元佑改法之初,又行减削,多是不支月给,以致招募不行。今不反循其本,乃欲重困乡差,全不支钱,而应募之人尽数支给,又放免役钱二十贯,欲以诱胁尽令应募。然而岁免役钱二十千,许计会六色人户放免,则是应募日增,六色钱日减也。若天下投名衙前并免此二十千,即六色钱存者无几;若止是阙额招募到人,方得免放,则均是投名,厚薄顿殊,其理安在?朝廷既许岁免二十千,则是明知支酬亏少,以此补足,何如直添重难月给,令招募得行?所谓「计会六色人户」者,盖令衷私商量取钱,若遇顽猾人户抵赖不还,或将诸物高价准折,讼之于官,经涉岁月,乃肯备偿,则衙前所获无几,何如官支二十千,朝请暮获,岂不简径易晓?故臣愚以谓上件敕条,必难久行。议者多谓官若添钱招募,则奸民观望,未肯投名,以待多添钱数。今来计会六色人户放免役钱,正与添钱无异,虽巧作名目,
译现在改为实行差役法,那么两种弊端就都消除了,天下人真是非常幸运。唯独第三等户人家,在实行雇役时,每户每年支出的钱,多的不过三四千;而现在应承一次差役,花费少的每天也不下一百钱,两年轮换一次,应当花费七十多千,而空闲休息的时间远的不过六年,那么在这八年之中,过去慢慢支出三十多千,现在却要一次性支出七十多千,其中的苦乐程度可想而知了。况且农民在官府服役,贪婪的官吏和狡诈的胥吏,肆意进行剥削,他们的花费又无法一一计算;这就是差役法对中等户人家的危害之一。
现在议论的人,有的想要转而实行差役法,有的想要恢复雇役法,这都是片面的言论和过激的论调。臣愚昧地认为,朝廷既然收取六色钱,允许用雇役来代替中等户人家服役,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一种弊端,保全了两种利益,这是最优良且可以长久实行的方法。只是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敕令规定,在服役空闲的户人家不足三次轮换的地方,允许用六色钱雇佣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这个规定并不恰当。为什么呢?百姓出钱,本来是为了免除差役,现在却限制以轮换次数,不允许全部使用,把钱留在官府,名义上就不正当。而且所雇佣的人少,不足以缓解中等户人家的劳苦,法令不简便直接,使得奸诈的官吏和小人得以钻空子。臣到杭州后,检查各县的雇役情况,都不符合法令,钱塘、仁和、富阳县都雇佣了人,新城、昌化最为贫困薄弱,反而不能雇佣。这是因为转运司特意在法令之外创立了格式,命令各县不得将各类户人家的总数通盘比较。那些贫困的下等县,第一等、第二等户人家,通常都很少,到了第三等,则户人家众多,因此使得户人家都达到了三次轮换的标准。然而第三等户人家怎么能承担第一等的差役呢?由此可知,通盘计算三等户人家,是庸俗官吏的巧妙账目,并非朝廷立法的本意。
臣一方面正在改正施行,随即接到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的敕令:“各州衙门招募投名不足的地方,目前服役期满的乡差衙前一律替换释放,暂且依照旧条例实行差役,不再发放钱款。另外各州的差役,除吏人、衙前外,依照条例定差,如果空闲未满三年,就用助役钱招募。”这个法令下达后,官吏和百姓面面相觑,都不明白,比起之前的三次轮换之法,更加不通情理。前史称萧何制定的法令,讲解起来如同画线一样整齐划一,大概是说简便直接容易明白,即使是山区小吏、穷乡野人,都能分辨清楚并遵守,然后才能成为不可更改的法令。臣身为侍从,又愧任地方长官,不能不说话。谨详细陈述前件法令不便的情况,以及臣愚见中想要请求的事项,画一如左。一、前件敕令节文说:“考察衙前自从下达招募命令以来,将近一年,各路州军还有招募投名不足的地方。那些应役期满的衙前,虽然依旧发放支酬钱,勒令在役,但这并非乡户情愿充任,如果以后更没有人愿意招募,那么乡户衙前最终没有替换的期限,这实际上是勒令长期服役,明显于人情不便。现在打算将各州衙前投名不足的地方,目前服役期满的乡差衙前一律替换释放,暂且依照旧条例实行差役,不再支给钱款,如果愿意投充长名,以及将来招募到人,其雇食支酬钱就全部支给,却罢免差充。仍然除了乡差年限未满的户人家,依照条例承担本户的差役外,那些投募长名的人,都给予免除本户役钱二十贯文。如果所缴纳的数额少,不属于出纳役钱的人,就允许会同六色合纳役钱的人依数免除。并命令各地监司斟酌:目前服役的衙前,如果有虚占名目,可以省并的地方,裁减人员名额,却将减下的钱数,添搭入重难支酬中施行。”
臣现在详细查看前件敕令,深感不便。凡是长名衙前之所以招募不足,特别是因为支给的钱款亏少。自从元丰以前,没听说天下有缺额的衙前,难道常常是压制强迫充任吗?只是因为重难的月给足以够用罢了。当时奉命出使的人,如李承之、沈括、□雍之流,每次出使,都以削减开支为功劳,到了元丰末年,衙前的支酬可以说仅仅够用而没有多余了。而元祐改法之初,又进行削减,大多是不支给月钱,以至于招募无法进行。现在不反过来遵循根本,却想要加重困扰乡差,完全不支给钱款,而应募的人却全部支给,又免除役钱二十贯,想要以此诱骗胁迫让他们全部应募。然而每年免除役钱二十千,允许会同六色户人家免除,那么应募的人日益增加,六色钱日益减少。如果天下投名的衙前都免除这二十千,那么六色钱剩下的就不多了;如果只是缺额招募到人,才得以免除,那么同样是投名,厚薄顿时不同,其中的道理在哪里?朝廷既然允许每年免除二十千,那么就是明知支酬亏少,以此补足,为什么不直接增加重难的月给,让招募得以进行?所谓“会同六色户人家”,大概是让他们私下商量取钱,如果遇到顽固狡猾的户人家抵赖不还,或者将各种物品高价折算,诉讼到官府,经过岁月,才肯全部偿还,那么衙前所得无几,哪里比得上官府支给二十千,早上请求晚上就能得到,难道不是简便直接容易明白吗?所以臣愚昧地认为,上述敕令,必定难以长久实行。议论的人大多说,官府如果增加钱款招募,那么奸民观望,不肯投名,等待增加更多的钱数。现在会同六色户人家免除役钱,正与增加钱款没有区别,虽然巧立名目,
其实一般。大抵支钱既足,万无招募不行之理。自熙宁以来,无一人阙额,岂有今日顿不应募?
译实际情况大致相同。大体上,既然招募的经费已经充足,就绝没有招募不到人的道理。自从熙宁年间以来,没有一个人缺额,怎么会有今天突然招募不到人的情况呢?
臣今起请欲乞行下诸路监司、守令:应阙额长名衙前,须管限日招募足数,如不足,即具元丰以前因何招募得行,今来因何不足事由申奏。如合添钱雇募,即与本路监司商议,一面施行讫,具委无大破保明闻奏。若限满无故招募不足,即取勘干系官吏施行。如此,不过半年,天下必无阙额长名衙前,而所添钱数,未必人人岁添二十千,兼止用坊场河渡钱,非如今法计会放免侵用六色钱也。
一、前件敕节文云:「看详乡差人户物力厚薄、等第高下、丁口进减,故不常定,恐难限以番次招募。不若约空闲之年,以定差法立役次轻重,雇募役人,显见均当,兼可以将□剩役钱裁减无丁及女户所出钱数。欲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依条定差。如空闲未及三年,即据未及之户,以助役钱支募,候有户罢支。(已募之人,各依本役年限,候满日差罢。今后遇有支募,准此。)及以一路助役钱,除依条量留一分准备外,据余剩钱数,却于无丁及女户所出役钱内量行裁减,具数奏闻。所有先降雇募州役及分番指挥,更不施行。」
臣今看详诸役大率以二年为一番,向来指挥,如空闲人户不及三番,则合雇募,是圣恩本欲百姓空闲六年也。今来无故忽减作三年,吏民无不愕然,以谓中等人户方苦差役,正望朝廷别加恩□,而六色钱幸有余剩,正可加添番数,而乃减作三年,农民皆纷然相告云:「向来差役虽甚劳苦,然朝廷犹许我辈闲了六年;今来只许闲得三年,必是朝廷别要此钱使用。」方二圣躬行仁厚,天下归心,忽有此言,布闻远迩,深为可惜。虽云「量留一分准备外,据余剩数,却于无丁及女户所出役钱内量行裁减」,此乃空言无实,止是建议之人假为此名,以济其说,臣请为朝廷诘之:人户差役年月,人人不同;本县有户无户,日日不同;加以税产开收、丁口进退,虽有圣智,莫能前知,当雇、当差,临事乃定。如何于一年前预知来年合用钱数,见得□剩,便行减放?臣知此法,必无由施行,但空言而已。若今来□剩已行减放,来年不足,又须却增,增减纷然,簿书淆乱,百弊横生,有不可胜言者矣。方今中等人户正以应役为苦,而六色人户犹以出钱为乐。苦者更减三年,乐者又行减放,其理安在?大抵六色钱,本缘免役,理当尽用雇人,除量留准备外,一文不合桩留,然后事简而法意通,名正而人心服。惟有一事不得不加周虑,盖逐州逐县,六色钱多少不同,若尽用雇人,则苦乐不齐,钱多之处,役户太优,与六色人户相形,反为不易。
臣今起请,欲乞今后六色钱当桩留一年准备,(如元佑四年只得用元佑二年钱,其三年钱桩留准备用。)及约度诸般合用钱外,(谓如官吏请雇人钱之类。)其余委自提刑、转运与守令商议,将逐州逐县人户贫富,色役多少,预行品配,以一路六色钱通融分给,令州县尽用雇人,以本处色役轻重为先后。如此,则事简而易行,钱均而无弊,雇人稍广,中户渐苏,则差役良法可以久行而不变矣。贴黄:「若行此法,今后空闲三年人户,官吏隐庇不差,却行雇募,无由点检。纵许人告,自非多事好讼之人谁肯告诉?若有本等已上闲及三年未委,专以空闲先后为断,为复参用物力高下定差,既无果决条贯,今后词讼必多。右谨件如前。朝廷改法数年,至今民心纷然未定,臣在外服,目所亲见,正为此数事耳。伏望圣慈与执政大臣早定此法,果断而止之。若还付有司,则出纳之吝,必无成议,日复一日,农民凋敝,所忧不小。臣干犯天威,谨俟斧钺之诛。」(元佑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又四月八月十八日敕,实录俱不载,不知苏轼所请后来从违如何,姑具载之,须考详删修。)
壬午,诏:「枢密院诸房条例,久未经编修;又自官制后,旧事隶属他司,所存者亦未删正,冗杂难以检用。命承旨司取索编修,以奉议郎蔡骃、宣德郎衡规充编修官。」
先是,御史中丞梁焘、左谏议大夫刘安世进
译臣现在提议,请求朝廷下令各路监司、州县长官:凡是缺额的长名衙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招募足额;如果不足额,就要详细陈述元丰年间以前为何能够招募成功,如今为何不足额的原因,并上报朝廷。如果应当增加钱款来雇募,就与所在路的监司商议,一边执行,一边出具确实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保证书上报朝廷。如果期限届满却无故招募不足,就追究相关官吏的责任并予以惩处。这样,不过半年,天下必定没有缺额的长名衙前,而且所增加的钱数,未必每人每年增加二十千,况且只使用坊场河渡的收入,不像现在的法令那样计算放免并侵用六色钱。
一、前项敕令条文说:“审察乡差人户的财产厚薄、等级高低、人口增减,所以不能固定,恐怕难以限定轮次来招募。不如在空闲年份,根据定差法确立役次的轻重,雇募役人,这样明显公平,同时可以将剩余的役钱用来裁减无丁户及女户所出的钱数。希望各州的役事,除吏人、衙前外,按条令定差。如果空闲未满三年,就根据未满三年的户,用助役钱支取雇募,等到有户时停止支取。(已雇募的人,各自按照本役的年限,期满时差遣罢免。今后遇到支取雇募,照此办理。)以及用一路的助役钱,除按条令酌留一分作为准备外,根据剩余的钱数,却在无丁户及女户所出的役钱内酌情裁减,将数目奏报朝廷。所有先前颁布的雇募州役及分番的指令,不再执行。”
臣现在审察,各种役事大体以两年为一番,以往的指令,如果空闲人户不足三番,就应当雇募,这是圣恩本来想让百姓空闲六年。如今无故忽然减为三年,官吏百姓无不惊愕,认为中等人户正苦于差役,正盼望朝廷另外施加恩惠,而六色钱幸好有剩余,正可以增加番数,却反而减为三年,农民都纷纷互相告知说:“以往的差役虽然非常劳苦,但朝廷还允许我们闲了六年;如今只允许闲三年,必定是朝廷另外要用这笔钱。”正当两位皇帝躬行仁厚,天下归心,忽然有这样的言论,传播到远近各地,非常可惜。虽然声称“酌留一分作为准备外,根据剩余数目,却在无丁户及女户所出的役钱内酌量裁减”,这不过是空话没有实际,只是建议的人假借这个名义,来成全他的说法,臣请求为朝廷责问他们:人户差役的年月,人人不同;本县有户无户,天天不同;加上税产开收、人口增减,即使有圣明的智慧,也不能预先知道,应当雇募、应当差遣,临事才确定。怎么能在一年前预知来年应当用的钱数,看到剩余,就进行减放?臣知道这个法令,必定无法施行,只是空话罢了。如果如今剩余已经进行减放,来年不足,又必须增加,增减纷乱,簿籍混乱,各种弊端横生,有说不完的。如今中等人户正以应役为苦,而六色钱的人户却以出钱为乐。苦的反而减少三年,乐的进行减放,道理何在?大体上六色钱,本来是因为免役,理当全部用来雇人,除酌留准备外,一文钱也不应留存,然后事情简单而法意通达,名正而人心信服。只有一件事不得不加以周全考虑,因为各州各县,六色钱多少不同,如果全部用来雇人,那么苦乐不均,钱多的地方,役户过于优厚,与六色钱的人户相比,反而不容易。
臣现在提议,请求今后六色钱应当留存一年作为准备,(如元佑四年只能用元佑二年的钱,元佑三年的钱留存作为准备使用。)以及估算各种应当用的钱之外,(比如官吏请雇人钱之类。)其余由提刑、转运使与州县长官商议,将各州各县的人户贫富,色役多少,预先品级分配,用一路的六色钱通融分给,让州县全部用来雇人,以本处色役的轻重为先后。这样,那么事情简单而易行,钱均而无弊,雇人稍多,中等人户逐渐复苏,那么差役的良法就可以长久实行而不改变了。贴黄:“如果实行这个法令,今后空闲三年的人户,官吏隐瞒庇护不差遣,却进行雇募,无法检查。纵然允许人告发,如果不是多事好讼的人,谁肯告诉?如果有本等以上闲及三年未定,专门以空闲先后为断,还是参用物力高下定差,既然没有果断的条令,今后诉讼必定很多。以上谨列如前。朝廷改法数年,至今民心纷乱未定,臣在外任职,亲眼所见,正是因为这几件事。希望圣慈与执政大臣早日确定这个法令,果断地停止它。如果还交给有关部门,那么出纳吝啬,必定没有成议,日复一日,农民凋敝,担忧不小。臣冒犯天威,谨等候斧钺的诛杀。”(元佑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又四月十八日敕,实录都不记载,不知道苏轼所请后来听从与否,姑且记载,须考详删修。)
壬午,下诏:“枢密院各房的条例,很久没有经过编修;又自从官制改革后,旧事隶属其他部门,所存的也没有删正,冗杂难以检用。命令承旨司索取编修,任命奉议郎蔡骃、宣德郎衡规担任编修官。”
在此之前,御史中丞梁焘、左谏议大夫
对延和殿,太皇太后令具可用臣僚姓名进入,于是焘、安世共奏:「臣等窃谓朝廷有大除拜,自合出于人主之意,左右大臣亦不当预,固非臣等所可轻议。陛下特示至诚,曲降清问,欲采外廷公议,以上裨宸断,臣等不敢坚避僭易之罪,辄以名闻:吏部尚书傅尧俞素有德行,觽人推服,凝重有守,得大臣体,仁宗、英宗朝尝历台谏,有正直之誉;翰林学士承旨苏颂学问该博,练达典故,神宗朝任知制诰,以不草奸人李定为御史词,落职归班,遂有重名。伏望圣慈更赐询考。」(焘安世奏云「今月八日【一四】延和殿面奏圣旨」,当即是十一月八日,今附十七日傅尧俞为中侍前。)
译在延和殿,太皇太后命令列出可供任用的臣僚姓名呈入,于是吕大防、韩安世共同上奏说:“臣等私下认为,朝廷若有重大的人事任免,自然应当出自君主本人的意志,左右大臣也不应当预先参与,这本来就不是臣等可以轻易议论的。陛下特别显示至诚之心,屈尊垂问,想要采纳外朝大臣的公议,以辅助圣明的决断,臣等不敢坚决推辞僭越轻率之罪,便冒昧将姓名上报:吏部尚书傅尧俞一向有德行,众人推崇信服,庄重持重且有操守,符合大臣的体统,在仁宗、英宗朝曾历任台谏官,有正直的美誉;翰林学士承旨苏颂学问广博,熟悉通达典章制度,神宗朝担任知制诰时,因为不肯为奸人李定起草御史弹劾的文书,被削去职务降回原班,于是有了很高的名声。恳请圣上慈爱,再赐予询问考核。”(吕大防、韩安世上奏说“本月八日在延和殿当面奏报圣旨”,应当就是十一月八日,现在附在十七日傅尧俞担任中书侍郎之前。)
癸未,正议大夫、守门下侍郎孙固为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中大夫、守中书侍郎刘挚为守门下侍郎,朝请大夫、试吏部尚书傅尧俞为中大夫、守中书侍郎。
甲申,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沧州巷沽寨【一五】收到北界人船一只,取问得涿州人户孙文秀等捕鱼值风入海。若依指挥刺充厢军,缘非贼徒奸细,朝廷推示恩信,绥服四夷,乞令监司雄州牒送北界。」从之。
枢密院言,兰州下临大河,虑冬深冻合。诏范育检详累年大河冻合,差那兵将等往兰州、定西城等处守御堤备。
溪峒知龙赐州彭允宗、押案副使彭允金,知监州彭仕明【一六】、押案副使彭儒勇,知吉州彭儒崇,各进奉兴龙节、冬至、正旦节溪布。
左中散大夫、知泾州王说为祠部郎中。知桂州、宝文阁待制苗时中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直龙图阁孙览权知桂州。
戊子,三省言:「六曹、寺、监行遣文字,甚有迂枉留滞,昨虽措置,终是未能尽绝。今既吏额已减,若不裁节,不免尚费人力,转为积滞。如本案显有迂滞事件,限一月陈述。」从之。
御史中丞梁焘言:「臣闻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朝廷屡下省吏之令,诚知所急矣,然未极其要也。今日之弊,正在官司守执之不一,文书行移之繁复。今即稍削吏禄,又减吏员,所不动者事也。事益以伙,而来之无穷;人益以少,而减之不已。禄有不足之忧,职怀被减之虑,欲其免苟简因循之患,其可得乎?必使人人有安固自勉之心,则可以终责其效。诚能并官而一其守,约事而简文书,官日以修,事日以序,然后吏之禄额可得而损矣。使其禄无不足之忧,职无苟简之弊,以此示人,髃心必服,顾愁怨从何而起哉?此诚上助圣政之一端也。」贴黄:「御史台点检得诸处文字依旧稽迟,每加催促,多是乞再三展限,方能回报。盖缘官司上下行遣迂枉,若更减人吏,即更留滞,就使应副得行,必然不至精详。向去事转不举,有司必却乞添人,理须应副。如此,则纷纭卒难成法,此不可不谨也。访闻诸处减却人吏已多,文移、行遣等事繁冗依旧。如此,则人力自是不给,何缘得事不留滞?伏乞圣慈详酌,早赐指挥。前来四分减一指挥未已,又复有再减指挥,故曹部等人吏往往怀疑苟简【一七】,不复勉励。今不务澄事源,徒欲省吏,此建议之人不思之甚也。」(焘言此不得其时,附三省令吏陈述迂滞事后。)
己丑,太皇太后手诏曰:「三朝盛会,礼见髃臣,王公造廷,捧觞上寿,皇帝临御五载,恭己端庄,庆集惟新,受朝飨礼。吾总揽机务,协助政纲,虽克享治安,而每怀抑畏。今有司乃欲以天圣故事,行庆会称贺之仪,顾惟菲凉,岂敢比隆于先后?其在典法,亦当稽合于常规。是日,皇帝致贺于禁中,髃臣奉表于东庑,足以显邦家之庆,而行孝谨之风,何必外朝,乃为具礼?来年正月一日,更不御殿受贺上寿,候皇帝御殿礼毕,百官并内东门拜表。」前此,尚书礼部乃检会天圣年章献明肃皇太后元日御会庆殿受皇帝奉贺上寿,及宰臣、百官、契丹使以下起居称贺之仪为请,故有是诏。
以殿前副都指挥使、武康军节度使刘昌祚奏请根括陇山地凡一万九百九十顷,招置弓箭手人马凡五千二百六十一人、骑,赐敕书奖谕。
庚寅,枢密都承旨王岩叟除中书舍人。岩叟自言亡妻乃孙固女,乞避亲嫌也。
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李肃之卒。
诏章惇买田不法,降一官,与宫观差遣,候服阕日给告。(政目二十四日事,实录不书。此年八月二十二日,但与宫观;六年八月十六日,复官。)
辛卯,大食麻啰拔国进奉锦布、象牙、琉璃等物,蕃、唐章表二道。
御史台言:「文彦博宴并赐御筵,临时有司取旨。今遇兴隆节,尚书省赐御筵,取指挥。」诏并免赴坐。
诏:「今后将、副、押队差往别路权驻札者,家属不得与兵将同行,须候将、副、押队押兵已起
译癸未日,正议大夫、守门下侍郎孙固升任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中大夫、守中书侍郎刘挚升任守门下侍郎;朝请大夫、试吏部尚书傅尧俞升任中大夫、守中书侍郎。
甲申日,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奏说:“沧州巷沽寨收到一只来自北界的船只,审问得知是涿州百姓孙文秀等人在捕鱼时因遇风飘入海中。如果按照命令将他们刺字充入厢军,考虑到他们并非盗贼奸细,朝廷为了推行恩德信义,安抚四方少数民族,请求命令监司通过雄州发文书将他们送回北界。”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枢密院上奏说,兰州地势下临黄河,担心冬深时河面结冰。皇帝下诏让范育查核历年黄河结冰的情况,调派兵将前往兰州、定西城等地防守堤备。
溪峒地区知龙赐州彭允宗、押案副使彭贡金,知监州彭仕明、押案副使彭儒勇,知吉州彭贡崇,各自进贡兴龙节、冬至、正旦节的溪布。
左中散大夫、知泾州王说改任祠部郎中。知桂州、宝文阁待制的苗时中改任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直龙图阁孙览暂代知桂州。
戊子日,三省上奏说:“六曹、寺、监处理公文事务,有很多迂回曲折、滞留不前的情况,过去虽然进行过整顿,终究未能完全杜绝。现在既然吏员名额已经减少,如果不加以裁减节制,不免仍然耗费人力,反而造成积压滞留。如果本司明显存在迂回滞留的事件,限令一个月内陈述清楚。”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御史中丞梁焘上奏说:“臣听说减少吏员不如减少官员,减少官员不如减少事务。朝廷屡次下达减少吏员的命令,确实知道这是当务之急,然而没有抓住关键。今天的弊病,正在于官府执行政令标准不一,文书往来繁杂重复。现在稍微削减吏员的俸禄,又减少吏员名额,没有触动的是事务本身。事务日益增多,而来源无穷无尽;人员日益减少,而削减不止。俸禄有不足之忧,职位有被削减之虑,想要让他们免除苟且简略、因循守旧的祸患,怎么可能做到呢?必须使人人有安定自勉之心,才可以最终要求他们取得成效。如果真的能够合并官职以统一职守,简约事务以精简文书,官员日益修明,事务日益有序,然后吏员的俸禄名额才可以削减。使他们俸禄没有不足之忧,职位没有苟且简略之弊,以此示人,众心必然信服,还愁怨恨从哪里产生呢?这确实是辅助圣明政治的一个方面。”贴黄说:“御史台查点发现各处公文依旧拖延,每次催促,大多请求再三展期,才能回报。这是因为官府上下处理事务迂回曲折,如果再减少吏员,就会更加滞留,即使勉强应付过去,必然不会精细详实。往后事务更加无法办理,有关部门必定请求增添人员,按理必须应允。这样,则纷乱繁杂最终难以形成定法,这是不可不谨慎对待的。探听得知各处减少的吏员已经很多,文书往来、处理事务等繁杂冗赘依旧。这样,人力自然不足,凭什么能让事务不滞留呢?恳请圣上详细斟酌,早日下达指令。先前四分减一的指令尚未停止,又有再次减少的指令,所以各曹部等处的吏员往往心存疑虑、苟且简略,不再努力。现在不致力于澄清事务的根源,只想减少吏员,这是提出建议的人思考得太不周到了。”(梁焘的这番话不合时宜,附在三省命令吏员陈述迂回滞留事务之后。)
己丑日,太皇太后手诏说:“三朝盛会,礼仪接见群臣,王公来到朝廷,举杯祝寿,皇帝临朝执政五年,恭敬端庄,喜庆汇聚,万象更新,接受朝拜飨宴之礼。我总揽机要事务,协助政纲,虽然能够享受治安,但常常心怀敬畏。现在有关部门想要依照天圣年间的旧例,举行庆会称贺的仪式,但我资质浅薄,岂敢与先皇后相比?按照典章法度,也应当符合常规。这一天,皇帝在禁中致贺,群臣在东庑奉表,足以彰显国家的喜庆,推行孝顺谨慎的风气,何必在外朝,才算是完备礼仪?来年正月一日,不再登殿接受贺寿,等到皇帝登殿礼仪完毕,百官在内东门拜表。”在此之前,尚书礼部查考天圣年间章献明肃皇太后元旦在会庆殿接受皇帝奉贺祝寿,以及宰臣、百官、契丹使者以下起居称贺的礼仪作为请求,所以有了这道诏书。
因为殿前副都指挥使、武康军节度使劉昌祚上奏请求清查陇山地共一万九百九十顷,招募安置弓箭手人马共五千二百六十一人、骑,皇帝赐下敕书奖赏慰勉。
庚寅日,枢密都承旨王岩叟改任中书舍人。王岩变自称亡妻是孙固的女儿,请求避嫌。
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李肃之去世。
皇帝下诏说章惇买田不法,降一级官职,授予宫观差遣,等到服丧期满时发给告身。(这是政目二十四日的事,实录没有记载。这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只授予宫观差遣;六年八月十六日,恢复官职。)
辛卯日,大食麻啰拔国进贡锦布、象牙、琉璃等物品,蕃、唐章表两道。
御史台上奏说:“文彦博宴请并赐御筵,临时由有关部门请示旨意。现在遇到兴隆节,尚书省赐御筵,请示指令。”皇帝下诏一并免除赴席。
皇帝下诏说:“今后将、副、押队被差遣到别路暂驻的,家属不得与兵将同行,必须等到将、副、押队押送士兵已经出发
壬辰,诏赵□将夏国送还永乐城陷没人口一百五十五人,各支与盘缠及衣装,分作三番,差使臣管押发来赴阙,仍沿路许于驿舍安下。(新本削去。元年七月八日、此年六月九日、明年二月四日当考。)
诏曹诗与叙荣州防御使,驸马都尉王诜更候参期取旨,以刑部检举也。
刑部言:「诸军率觽对本辖官员不唱喏法,上军处斩,下军及厢军徒三年,配广南;对本辖将校、节级依犯阶级及立告赏法。」从之。
朝奉郎、试太常少卿韩川为左朝散郎、直龙图阁、枢密都承旨。(政目无此。)左朝请郎、秘书少监林旦为直秘阁、太仆卿,知明州、左中散大夫、直龙图阁王汾为秘书少监。权京西路转运使、朝请郎王子渊知明州。权发遣淮南路转运使、朝请郎彭次云徙京西路。权梓州路转运副使、朝奉大夫吕陶徙淮南路。寻改成都府路。(改成都,在五年正月二十八日。)
朝散郎时孝孙为梓州路转运判官。左谏议大夫刘安世言:「孝孙资禀倾邪,巧于仕进。昔王安石、曾布、邓绾变法之际,曲意附会,遂荐充司农寺属官,推行新法于河北,吏民苦之,视若鹰犬。其后蔡确用事,倾心结交,又得御史台主簿。及何正臣鞫泸南之狱,举以自随,使正臣欺罔先朝,肆行酷烈,孝孙赞助,其力居多。狱决还朝,擢任一道。元佑之初,罢诸路提举官,随例得郡,搢绅之议,固已不平。今正臣既行黜责,而孝孙尚冒监司,陟降顿殊,公论未允。伏望圣慈考其素履,灼见奸状,追还新命,以折髃枉。」御史亦以为言。诏孝孙改差权知鄂州。(改命鄂州,在十二月十六日,今并书之。)
尚书省言,改立发运、转运、提刑预妓乐宴会者徒二年法。从之。
癸巳,枢密院言:「今拟立法,沿边州、县、镇、城、堡、寨兴修工料,阙少厢军,如系紧要处,方得和雇禁军,仍奏听朝旨;事干急速,待报不及者,和雇讫奏。」从之。(新无。)
中书侍郎傅尧俞言:「臣今月二十二日面奉圣旨,令臣与宰臣等更商量河事,密具奏闻。臣与文彦博、吕大防以下商量,臣以才薄位轻,不能回夺,兼缘都堂议论,体当婉顺,次第必不可改移。今方大冬,已役五万余夫,兵工不在其数,将来诸路调发人夫数十万,殚国财,竭民力,以就非急不可必成之役;兼虑春中或遇雨雪寒冻,不惟怨嗟溃散,枉费物料钱粮,亦恐伤害人命,其数不少。此陛下所深知,臣不复具论。今主议者云欲回河以缓北流之患,而未尝于北流略为堤备,若将来河势不肯东流,不幸又加大水,则北流之害,岂可御哉?伏望圣慈或因寒雪,或因他事,批出指挥,直罢回河司,留孙村口准备分减涨水,便令检计北流紧急堤岸,疾速修完,不致簄虞。候三五年,更看河势,然后别议,则两边俱无所失,上下安乐,可以存全河北生灵,变祸为福,其利无穷,在陛下神断一言而已。」(尧俞自注云:「十一月二十七日奏此。」九月二十八日,傅尧俞初奏。)
甲午,尚书省言:「诸州军奏案过限未报,并令本处月申刑部及都省。累据诸州申状,催促刑、法寺未断奏案件数尤多,虑淹延刑案。缘本省旧专置房举催,后来并入催驱房,与六曹文字滚同催促,不得专一。今来御史刑房专一主行,委是繁简均当,更不须增添吏额请受。其举催条限约束,并依旧催按房条例施行,以『御史催按刑房』为名,催按簿书依御史刑房法。」从之。
御史中丞梁焘言:「臣尝论奏乞用祖宗三司、榷货务旧法,通行商贾,以广国家财用之源,猥蒙睿聪采纳,选官检讨。行将半年,未见有绪,但闻以取索为名,故淹时月,有司官吏倦于翻阅文书,一切以去失为报,两驰空言,难期实效,是欲以迁延迤逦为计,无救弊立事之心也。臣窃以方今财用之乏,若不通行商旅,以辟利源,则必裒之于民。今民力久困,虽加诛求,亦已穷竭矣,不然,则百端鑴削,苛碎刻急,上损国体,下失人心,伤惠害政,不足为也
译壬辰日,下诏命令赵□率领夏国送还的永乐城陷没人口一百五十五人,分别发给盘缠和衣物,分成三批,派遣使臣押送前来京城,沿途允许在驿站住宿。(新本删去。元年七月八日、此年六月九日、次年二月四日应当考证。)
下诏任命曹诗为叙荣州防御使,驸马都尉王�等候参拜日期再听候旨意,这是因为刑部检举的缘故。
刑部上奏说:“各军率领众人对所属官员不唱喏(行礼)的,上军处斩,下军及厢军判处徒刑三年,流配广南;对所属将校、节级依照犯阶级及设立告赏的法令处理。”朝廷听从了。
朝奉郎、试太常少卿韩川担任左朝散郎、直龙图阁、枢密院都承旨。(《政目》没有这条记录。)左朝请郎、秘书少监林旦担任直秘阁、太仆卿,明州知州、左中散大夫、直龙图阁王�担任秘书少监。暂代京西路转运使、朝请郎王子渊担任明州知州。暂代发遣淮南路转运使、朝请郎彭次�改任京西路。暂代梓州路转运副使、朝奉大夫吕�改任淮南路。不久又改任成都府路。(改任成都,在五年正月二十八日。)
朝散郎时孝孙担任梓州路转运判官。左谏议大夫安世说:“时孝孙资质禀性偏邪,善于钻营仕途。过去王安石、曾布、邓绾变法的时候,他刻意逢迎,于是被推荐担任司农寺属官,在河北推行新法,官吏百姓深受其苦,把他看作鹰犬。后来蔡确掌权,他倾心结交,又得到了御史台主簿的职位。等到何正臣审理泸南案件,举荐他跟随自己,让何正臣欺骗蒙蔽先朝,肆意施行酷烈手段,时孝孙从中赞助,出力最多。案件判决后回朝,提拔他担任一路长官。元佑初年,罢免各路提举官,他随例得到郡守职位,士大夫们的议论,本来就不平。现在何正臣已经被贬斥责罚,而时孝孙还冒任监司,升降差别太大,公众舆论认为不妥。希望陛下考察他的平日行为,看清他的奸恶状况,收回新的任命,以折服众人的冤枉。”御史也为此进言。下诏时孝孙改任暂代鄂州知州。(改命鄂州,在十二月十六日,现在一并记载。)
尚书省上奏,修改设立发运使、转运使、提刑官预先参与妓乐宴会的,判处徒刑二年。朝廷听从了。
癸巳日,枢密院上奏说:“现在拟定法令,沿边州、县、镇、城、堡寨兴修工程缺少厢军,如果是紧要地方,才可以和雇禁军,仍然要上奏听候朝廷旨意;事情紧急,等待批复来不及的,和雇完毕后上奏。”朝廷听从了。(新本没有。)
中书侍郎傅尧俞说:“臣本月二十二日当面奉到圣旨,命令臣与宰臣等人再商量黄河事务,秘密具奏上报。臣与文彦博、吕大防等人商量,臣因为才能浅薄地位轻,不能挽回改变,加上都堂议论,体例应当婉转顺从,次序必定不可更改。现在正值严冬,已经役使五万多民夫,兵工不在其数,将来各路调发民夫数十万,耗尽国家财力,竭尽民力,去完成并非紧急且未必能成功的工程;又担心春季遇到雨雪寒冷,不仅会怨恨嗟叹溃散,白白浪费物料钱粮,恐怕伤害人命,数量也不少。这是陛下所深知,臣不再详细论述。现在主张议河的人说想改道黄河以缓解北流的祸患,却未曾对北流略微做堤防准备,如果将来河势不肯东流,不幸又加大水,那么北流的祸害,哪里可以抵御呢?希望陛下或许因为寒雪,或许因为其他事情,批示命令,直接罢免回河司,留在孙村口准备分减涨水,立即检计北流紧急堤岸,迅速修完,不至于疏忽大意。等到三五年,再看河势,然后另外商议,那么两边都没有损失,上下安乐,可以保全河北生灵,变祸为福,利益无穷,在于陛下神断一言而已。”(尧俞自注说:“十一月二十七日奏此。”九月二十八日,傅尧俞初次上奏。)
甲午日,尚书省上奏:“各州军奏案超过期限没有上报,都命令当地每月申报刑部及都省。屡次根据各州申状,催促刑部、大理寺未断奏案件数特别多,担心淹延刑案。因为本省旧时专门设置房举催,后来并入催驱房,与六曹文书混同催促,不能专一。现在御史刑房专一主管,确实是繁简均当,更不需要增添吏额请受。其举催条限约束,都依照旧催按房条例施行,以‘御史催按刑房’为名,催按簿书依照御史刑房法。”朝廷听从了。
御史中丞梁焘说:“臣曾经论奏请求采用祖宗三司、榷货务旧法,允许商贾通行,以扩大国家财用的来源,侥幸蒙受圣明采纳,选派官员检讨。行将半年,未见头绪,只听说以取索为名,故意拖延时日,有关官吏疲倦于翻阅文书,一切以丢失报告,双方空谈,难以期待实效,这是想要以拖延之计,没有救弊立事之心。臣私下认为,当今财用缺乏,如果不允许商旅通行,开辟利源,那么必定要从百姓身上搜刮。现在民力长久困顿,即使增加诛求,也已经穷竭了,否则,就是百般剥削,苛碎刻急,上损害国家体面,下失去人心,伤害恩惠损害政治,不值得做。”
。臣窃为陛下思之,幸有祖宗成法,宜于世者不少,苟得忠实仁明之吏,讲求而施行之,则财货蕃衍,不胜其用矣。伏望圣慈特赐指挥,稍加督责,庶得不致终废其事,以补今日之急。」贴黄:「臣所请谓取成书上之朝廷,然后讲议去取,既已定议立法,然后施行。今但检讨文书,已几半年,则施行之期,漫不知其岁月矣。不究其源,必见废弛。伏乞圣慈指挥,责以近限了当。此事须赖朝廷主之,乃可成就,若但付所差官,以行遣为名,则无期可集。伏望陛下面饬执政之臣,以国用大计为先,留心公共,以救时敝。」(焘言此不得其时。先言在六月七日,今因焘云将及半年」,附十一月末。得旨迁官,在六月十六日。)
译臣私下为陛下考虑,幸好有祖宗留下的成法,适宜于当世的并不少,如果能得到忠实仁明的大臣,讲求并施行这些成法,那么财货就会繁衍增多,用之不尽了。恳请陛下特别赐下旨意,稍加督责,或许不至于最终废弃此事,以补救今日的急迫。贴黄:“臣所请求的是取成法上报朝廷,然后讨论取舍,已经定议立法,然后施行。如今只是检讨文书,已经将近半年,那么施行的日期,完全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不探究其根源,必定会看到废弛。恳请陛下赐下旨意,限定近期完成。此事必须依靠朝廷主持,才能成就,如果只是交给所派遣的官员,以行遣为名,那么就没有期限可以完成。恳请陛下当面告诫执政大臣,以国家用度大计为先,留心公共利益,以挽救时弊。”(焘的言论不合时宜。先前言论在六月七日,现在因为焘说将近半年,附在十一月末。得到旨意升官,在六月十六日。)
杭僧有凈源者,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牟利,舶客至高丽,交誉之。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至是,源死,其徒窃其画像,附舶客往告,义天亦使其徒寿介等附舶来祭,祭讫,乃言国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太皇太后寿。知杭州苏轼不纳,具言:「熙宁以来,高丽屡入贡,至元丰末十六七年间,馆待赐予之费,不可胜数,两浙、淮南、京东三路筑城造船,建立亭馆,调发农工,侵渔商贾,所在骚然,公私告病。朝廷无丝毫之益,而远夷获不赀之利。使者所至,图画山川,购买书籍。议者以为所得赐予,大半归之契丹,虽虚实不可明,而契丹之强足以祸福高丽,若不阴相计构,则高丽岂敢公然入朝?中国有识之士,以为深忧。自二圣嗣位,高丽数年不至,淮、浙、京东吏民有息肩之喜,惟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其间凶险之人,犹敢交通引惹,以希厚利。臣稍闻其事,方欲觉察行遣,而寿介等实附泉州商人徐戬海舶至此。且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来朝久矣,未测朝廷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礼,礼仪渺薄,抑亦可见。若受而不答,则远夷或以怨怒;因而厚赐之,正堕其计。臣谓朝廷宜勿与知,而使州郡却之。然庸僧、猾商擅招诱外夷,邀求厚利,为国生事,其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诏皆从之。未几,高丽使果至,轼按旧例,使之所至,□越七州实费二万四千余缗,而民间之费不在此数,乃令诸郡量事裁损。比至,民获交易之利,而无侵挠之害。(此据轼墓志,仍取轼奏状稍增入之。)
轼又言:(此疏乃十一月四日奏,今附月末。)
浙西七州军冬春积水,不种早稻,及五六月水退,方插晚秧,又遭干旱,早晚俱损,高下共伤,民之艰食,无甚今岁。见今米斗九十足钱,小民方冬已有饥者。两浙水乡,种麦绝少,来岁之熟,指秋为期,而熟不熟又未可知,深恐来年春夏之交,必有饥馑盗贼之忧。钤辖司除已与提、转商量,多方擘画准备外,有合申奏事件,仅具画一如左。其一、转运司来年合发上供额斛及补填旧欠,共一百六十余万石。本路钱物大抵空匮,徱刷变转不行,官吏急于趁办,务在免责,催迫赋租,督促欠负,钳束私酒、漏税之类,必倍于平日。饥贫之民,无路逃死,必将聚为盗贼。又缘上供额斛数目至广,都未有备,见今逐州广行收籴,指挥严紧,官吏不免遮拦米谷,添价贵籴以上,斛斗涌贵,小民乏食。伏望圣慈愍此一方遭罹熙宁中饥疫,人死大半,至今城市寂寥,少欠官私逋负,十人而九。若不痛加赈恤,则一方余民,必在沟壑。今来亦不敢望朝廷别赐钱米,但只□得转运司上供年额钱斛,则官吏自然不行迫急之政,而民自受赐矣。乞出自宸断,来年本路上供钱斛,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其余候丰熟,自分作二年,随年额上供钱物起发,所贵公私稍获通济。又恐官吏为见明年既得□减,侥幸替移,更不尽心擘画收拾,以备补填年额。乞特赐指挥,须管依年分收簇数足,若遇移替,具所收簇到数交割与后政承认,不得出违年限。
其二、见今逐州和籴常平斛斗及省仓军粮,又籴封桩钱上供米,名目不一。官吏各务趁办,争夺相倾,以此米价益贵。伏望圣慈速赐勘会,如在京诸仓不待此米支用,即令提、转疾速契勘逐州,如省仓不阙军需,常平籴数有备外,更不得收籴,所贵米价稍平,小民不至失所。
其三、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百姓持银、绢、丝、绵入市,莫有顾者,质库人户往往昼闭【一八】。若得官钱三二十万,散在民间,如水救火。欲乞指挥提、转,令将合上供钱散在诸州税户,令买金、银、紬、绢充年额起发。
其四、自来浙中奸民,结为髃党,兴贩私盐,急则为盗。近来朝廷痛减盐价,最为仁政,然结集兴贩,犹未甚衰,深恐饥馑之民,散流江海之上,髃党愈觽,或为深患。欲乞朝廷指挥,一应盗贼情理重及私盐结聚髃党,皆许申钤辖司,权
译杭州有个僧人叫净源,以前住在海边,和海外商船往来谋取利益,商船客人到高丽去,都称赞他。元丰末年,高丽王子义天来朝拜见,因此去拜见净源。到了这时,净源死了,他的徒弟偷了他的画像,附在商船上前往高丽告知,义天也派他的徒弟寿介等人附在商船上来祭奠,祭奠完毕,就说国母派他们带着两座金塔来为皇帝、太皇太后祝寿。杭州知州苏轼不接受,详细陈述说:“从熙宁年间以来,高丽屡次入朝进贡,到元丰末年十六七年之间,招待赏赐的费用,数不胜数,两浙、淮南、京东三路修筑城池制造船只,建立亭台馆舍,征调农民工匠,侵扰渔利商贾,各地骚动不安,公私都叫苦连天。朝廷没有一丝一毫的好处,而远方的夷人获得了不可估量的利益。使者所到之处,绘制山川地图,购买书籍。议论的人认为所得的赏赐,大半都归给了契丹,虽然真假难以查明,但契丹的强大足以决定高丽的祸福,如果不暗中相互勾结策划,那么高丽怎敢公然入朝?中国有见识的人士,对此深感忧虑。自从两位圣上即位以来,高丽好几年没有来,淮、浙、京东的官吏百姓有卸下重担的喜悦,只有福建一路大多以海上经商为业,其中凶险的人,还敢勾结引诱,以图取厚利。我稍微听说这些事,正想察觉处理,而寿介等人确实附在泉州商人徐戬的海船上来到了这里。况且高丽很久没有入朝进贡,失去了丰厚的赏赐利益,想要来朝拜已久,只是没有测度朝廷对待他们的厚薄,所以借着祭奠死去的僧人而行祝寿之礼,礼仪微薄,也可以看出。如果接受而不回报,那么远方的夷人可能会怨恨发怒;如果因此厚赐他们,正好落入他们的计谋。我认为朝廷应当不让他们知道,而让州郡拒绝他们。然而庸俗的僧人、狡猾的商人擅自招引诱惑外夷,谋求厚利,为国家制造事端,这种趋势不可助长,应当严厉惩罚。”诏书都听从了他的意见。不久,高丽使者果然来到,苏轼按照旧例,使者所到的地方,跨越七个州实际花费二万四千多缗钱,而民间的费用不在这个数目内,于是命令各郡根据实际情况裁减节省。等到使者到来,百姓获得了交易的利益,而没有侵扰的危害。(这是根据苏轼的墓志铭,仍然选取苏轼的奏章稍加补充。)
苏轼又说:(这道奏疏是十一月四日上的,现在附在月末。)
浙西七个州军冬春积水,不种早稻,等到五六月水退去,才插晚秧,又遭遇干旱,早晚稻都受损,高低田地都受伤,百姓缺粮,没有比今年更严重的。现在米一斗九十文钱,小民刚入冬就有挨饿的。两浙水乡,种麦子极少,明年的收成,指望秋天,而能不能丰收又不可知,深怕来年春夏之交,一定有饥荒盗贼的忧患。钤辖司除了已经和提点刑狱、转运使商量,多方筹划准备外,有应当申报的事项,大致列明如下。第一、转运司明年应当发出的上供定额粮食以及填补旧欠,共一百六十多万石。本路的钱物大体空虚,搜刮变卖不顺利,官吏急于办理,务求免除责任,催逼赋税租粮,督促拖欠债务,严控私酒、漏税之类,一定比平时加倍。饥贫的百姓,无路逃死,必将聚集成盗贼。又因为上供定额粮食数目极大,都还没有准备,现在各州广泛进行收购,命令严厉,官吏不免拦截米谷,抬高价格贵买以上,粮食涌贵,小民缺粮。希望圣上怜悯这一方遭受熙宁年间饥荒瘟疫,人死大半,至今城市寂寥,欠官府和私人债务的,十个人有九个。如果不大力赈济抚恤,那么这一方剩余的百姓,一定死在沟壑中。现在也不敢希望朝廷另外赐予钱米,只是希望能减少转运司上供每年的定额钱粮,那么官吏自然不实行紧迫的政策,而百姓自然受到恩赐了。请求出自圣上决断,明年本路上供的钱粮,先起发一半或三分之二,其余的等到丰收年景,自然分作两年,随每年的定额上供钱物起发,所贵在公私稍微获得通融救济。又担心官吏看到明年既然得到减免,侥幸调任,不再尽心筹划收拾,以准备填补每年的定额。请求特别赐予命令,必须按照年份收足数目,如果遇到调任,将所收足的数目交割给后任承认,不得超出年限。
第二、现在各州收购常平仓粮食以及省仓军粮,又收购封桩钱上供米,名目不一。官吏各自急于办理,争夺倾轧,因此米价更贵。希望圣上迅速赐予核查,如果在京各仓不等待这些米支用,就命令提点刑狱、转运使迅速核查各州,如果省仓不缺军需,常平收购数目有储备外,不再收购,所贵在米价稍微平稳,小民不至于失所。
第三、浙中向来号称钱荒,现在尤其严重。百姓拿着银、绢、丝、绵到市场,没有人买,当铺人家往往白天关门。如果得到官钱三二十万,散在民间,如同水救火。请求命令提点刑狱、转运使,将应当上供的钱散在各州税户,让他们买金、银、绸、绢充作每年的定额起发。
第四、向来浙中奸民,结成团伙,兴贩私盐,紧急时成为盗贼。近来朝廷大力降低盐价,最为仁政,然而结伙兴贩,还没有大大衰落,深怕饥荒的百姓,散流在江海之上,团伙更多,或许成为大患。请求朝廷命令,所有盗贼情理严重以及私盐结聚团伙的,都允许申报钤辖司,暂时
于法外行遣,候丰熟日依旧,所贵弹压奸愚,有所畏肃。有诏许留上供米三之一。(诏许留上供米三之一,此据轼墓志。轼奏当删取,不必备载,然亦可见当时事情,故具存之。轼五年二月十四日奏云:「蒙朝廷赐上供米二十万石,于本路出籴。」)由是米不翔贵,复得赐度牒百道,易米以救饥者。明年方春,即减半价粜常平米,民皆得免焉。轼又作饘粥、药饵,遣吏挟医,分方治病,活者甚觽。轼曰:「杭,水陆之会,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轼乃裒集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蓄钱粮以待之,名曰「安乐」。崇宁初,改赐名曰「安济」云。(崇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改杭州安乐坊名曰「安济」。)
译对于法律之外的事务,暂且搁置,等到丰收之年再恢复旧制,所看重的是震慑奸邪愚昧之人,使他们有所畏惧和恭敬。有诏书允许留下三分之一的上供米。(“诏许留上供米三之一”这一说法,依据苏轼的墓志铭。苏轼的奏章本应删减选取,不必全部记载,但这也可见当时的情形,所以完整保留。苏轼在五年二月十四日的奏章中说:“承蒙朝廷赐给上供米二十万石,在本路卖出。”)因此米价不再飞涨,又获得赐给的度牒一百道,兑换成米来救济饥民。第二年刚入春季,就以半价出售常平仓的米,百姓都得以免于饥荒。苏轼又制作稠粥和药饵,派遣官吏携带医生,分发药方治病,救活的人很多。苏轼说:“杭州是水陆交通的枢纽,因瘟疫而死的人,比其他地方通常要多。”苏轼于是募集盈余的钱,得到二千,又拿出私人的积蓄,得到黄金五十两,用来建立病坊,稍微储备钱粮以作预备,命名为“安乐”。崇宁初年,改赐名为“安济”。(崇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将杭州安乐坊改名为“安济”。)
是月,宥州牒:已指挥所委官,临时有可相近取直处,令相照接连取直分画。(政目有此,当详考。)
注 释
【一】秘书省正字「省」原作「郎」,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叙迁之制改。「正字」下原衍「太子正身」四字,据同上书删。
【二】三司子司判官下「司」字原作「同」,「子」字原脱。按:同上书本句作「三司子司主判官」,据补改。
【三】无出身只转祠部「无」原作「有」,据同上书改。
【四】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有」原作「无」,据同上书改。
【五】修起居注「修」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左右曹」三字原脱,据同上书补。「右名曹」原作「左名曹」,「左名曹」原作「右名曹」,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七】司徒转太保「保」原作「尉」,据同上书及下文改。
【八】太保转太傅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叙迁之制,此处及上文皆有脱文。
【九】今仍其旧案:本案语并非李焘原注,乃清人所加,其所谓注文所载宋文臣自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与宋史职官志多有不合,即以上各条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所改者。
【一○】知保静军彭儒武「保静军」,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诸蛮传作「保静州」,「彭儒武」下,宋会要蕃夷七之四○有「押案副使彭仕贵,知永顺州彭儒同」十四字。
【一一】知渭州彭师聪「渭」,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同,上引宋史作「谓」。「师」上引宋会要作「思」。
【一二】恩德「德」原作「泽」,据宋史卷九一河渠志改。按:恩、德州皆在河北东路,泽州在河东路,见宋史卷八六地理志。
【一三】虽依旧支与支酬「虽」原作「难」,据阁本改。
【一四】今月八日「今」下原衍「八」字,据阁本删。
【一五】巷沽寨「沽」,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作「姑」。
【一六】知监州彭仕明宋会要蕃夷七之四○同。按:武经总要前集卷二○荆湖北路溪洞州有溪监州。
【一七】故曹部等人吏往往怀疑苟简「等人」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八】往往昼闭「闭」原作「闲」,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六
卷四百三十六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十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六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十二月丁酉朔,正议大夫章惇降授通议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于是举行八月己未诏书,惇始除丧故也。(旧录云:以谏议大夫刘安世、朱光庭言惇强买民田不法,故有是命。新录因之。按:安世等所言,不止为惇强买民田,其曲折已具章疏。初,有服阕与宫观指挥,安世又论其不当,而朝廷讫莫从也。)
戊戌,西蕃阿里骨并温溪心下大小首领软驴脚四等补职名、支请各有差,以进奉到阙推恩也。
庚子,辽国遣使奉国军节度使耶律常,副使、中大夫、太常少卿、充史馆修撰史善利来贺兴龙节。
辛丑,夏国遣使贺兴龙节。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言:「臣近准枢密院录白『高阳关路兵马钤辖兼河北第六将杨永节为母亡乞解官行服,续据本路都总管司奏乞不许本官解官行服,所贵得人协力勾当。奉圣旨依高阳关路总管司所奏』者。臣检会元佑编敕:『诸武臣丁忧者,若系小使臣【一】,及元是军班换授,并见任管军或充缘边路分总管、钤辖、都监,知州县城都监、寨主、都同巡检,虽系大使臣,并不解官,其乞解官行服者,除缘边任使奏候朝旨外,余并听。』臣窃以小使臣不解官行服,已损孝治之风,朝廷恤小官非俸禄无以自养,不得已而未之改耳。自大使臣以上,官既升朝,禄既足以为养,而缘边任使亦不解官,其乞行服者又须奏候朝旨,帅臣因而奏留,朝廷重违其请,循例夺服,唯狄咏是狄青之子,帅臣为之奏请,特许解官。当今缘边无异
译这个月,宥州呈递公文说:已经命令所委派的官员,在临时有可以就近直接获取的地方,让他们互相照应,接连直接获取并划分。(《政目》中有这条记载,应当详细考证。)
注 释
【一】秘书省正字:“省”字原作“郎”,根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叙迁之制改正。“正字”下面原本多出了“太子正身”四个字,根据同一本书删去。
【二】三司子司判官:下面的“司”字原作“同”,“子”字原本脱落。按:同一本书本句作“三司子司主判官”,据此补改。
【三】无出身只转祠部:“无”字原作“有”,根据同一本书改正。
【四】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有”字原作“无”,根据同一本书改正。
【五】修起居注:“修”字原本脱落,根据同一本书补上。
【六】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左右曹”三个字原本脱落,根据同一本书补上。“右名曹”原作“左名曹”,“左名曹”原作“右名曹”,根据阁本及同一本书改正。
【七】司徒转太保:“保”字原作“尉”,根据同一本书及下文改正。
【八】太保转太傅:根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叙迁之制》,此处及上文都有脱漏的文字。
【九】今仍其旧案:这条案语并非李焘原注,而是清人所加,其所谓注文所载宋文臣从京官到三师的叙迁之制与《宋史》职官志多有不合,即以上各条根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所改的内容。
【一○】知保静军彭儒武:“保静军”,《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诸蛮传》作“保静州”,“彭儒武”下面,《宋会要》蕃夷七之四○有“押案副使彭仕贵,知永顺州彭仁同”十四字。
【一一】知渭州彭师聪:“渭”,阁本及上引《宋会要》相同,上引《宋史》作“谓”。“师”上引《宋会要》作“思”。
【一二】恩德:“德”字原作“泽”,根据《宋史》卷九一《河渠志》改正。按:恩、德州都在河北东路,泽州在河东路,见《宋史》卷八六《地理志》。
【一三】虽依旧支与支酬:“虽”字原作“难”,根据阁本改正。
【一四】今月八日:“今”下面原本多出了“八”字,根据阁本删去。
【一五】巷沽寨:“沽”,《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作“姑”。
【一六】知监州彭仕明:《宋会要》蕃夷七之四○相同。按:《武经总要前集》卷二○荆湖北路溪洞州有溪监州
【一七】故曹部等人吏往往怀疑苟简:“等人”两个字原本颠倒,根据阁本乙正。
【一八】往往昼闭:“闭”字原作“闲”,根据阁本改正。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六
卷四百三十六
起讫时间:从哲宗元佑四年十二月开始到该月结束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六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四年(己巳,1089年)
全文
十二月丁酉初一,正议大夫章惇降授为通议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这是执行八月己未日诏书的结果,因为章惇刚开始除丧的缘故。(旧录说:因为谏议大夫刘安世、朱光庭说章惇强买民田不法,所以有这个任命。新录沿袭了这种说法。按:刘安世等人所说的,不只是章惇强买民田,其中的曲折已经具备在章疏中。起初,有服阕与宫观的指挥,刘安世又议论他不应当这样做,而朝廷最终没有听从。)
戊戌日,西蕃阿里骨以及温溪心下大小首领软驴脚等四人补任职名、支给俸禄各有差别,这是因为他们进奉到达朝廷而推恩的缘故。
庚子日,辽国派遣使者奉国军节度使耶律常,副使中大夫、太常少卿、充史馆修撰的史善利来祝贺兴龙节。
辛丑日,夏国派遣使者祝贺兴龙节。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说:“臣最近接到枢密院录白‘高阳关路兵马钤辖兼河北第六将杨永久为母亲去世请求解官行服,随后根据本路都总管司奏请不允许本官解官行服,以便得到人协力处理事务。奉圣旨依照高阳关路总管司所奏’。臣查阅元佑编敕:‘凡是武臣遭遇父母之丧的,如果是小使臣【一】,以及原本是从军班换授的,并且现任管军或担任缘边路分总管、钤辖、都监、知州县城都监、寨主、都同巡检的,即使是大使臣,也不解官,那些请求解官行服的,除了缘边任使奏候朝旨外,其余都听任。’臣私下认为小使臣不解官行服,已经损害了孝治的风气,朝廷体恤小官没有俸禄无法自养,不得已而没有改变罢了。自从大使臣以上,官职既然升朝,俸禄既然足以供养,而缘边任使也不解官,那些请求行服的又必须奏候朝旨,帅臣因而奏请留任,朝廷重视违背他们的请求,沿袭惯例剥夺服丧,只有狄咏是狄青的儿子,帅臣为他奏请,特别允许解官。当今缘边没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