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天主不改易
第十九节 天主不改易
凡体德非至极之物,皆属可增减,故皆属能易者。若物主体德至极,独弗能易。夫物之易有三:一谓体易。始有所先无之有,或始无所先有之有是也。万物皆有始,而又多并有终,皆属体易。若物主体无始终,安有易?一谓情易。知所先未知,爱所先恶,先冷后热等,变是也。万物皆有附其体之情,其情或减或增,或去或来,故易。独物主全然一纯体而已,竟无附体之情,安有易?一谓所易。万物之体,或有竟界,弗能贯充万所,故皆易其所。独物主体大无量,无所不贯,天地内外无所不盈,故不能易其所,且无所可适以易焉。圣经曰:“天主微独不实易,且亦无易影。”故全不易,特物主之德也。经中亦以不可易之主自称,是其知识爱恶不增减变易。今所知识皆从无始知识之,今所造作皆从无始约诣斯时造作之。假令先约罚,而后见宥者,亦非自改易。从无始见我罪当罚,且并见我改悔而约赦之矣。所谓见罪则怒,见善则乐,非其心以怒乐变易,第从无始见此人之罪宜罚,彼人之善宜赏,而约迄此,时赏此罚彼也。而其心其见从无始若此其约,亦从无始若此,全不变易焉。从无始所见约,随所约时显行之,故变易不在大主,特在物与时焉。
第二十节 天主公赏罚
或曰:天主赏善报恶,作善赐之百祥,作不善加之百殃。善者蒙福,恶者膺谴,理有固然。奈何事有不然,或善而遭不虞之灾,不善而冒非分之福,颠倒孔多,无乃增君子之疑,起小人之倖,此不亦物主高远茫乎,善恶之报之明符耶!曰:呜呼愚哉!世人也。以偏心浅智妄量物主之事,谬莫大焉!善者蒙福,恶者受祸,斯义正矣、确矣。奈何哉!其颠倒也。夫真善真恶,谁能决判?善恶皆戒于心,亦多匿于心,不著于形。人视形,天主视心,乌知人所称善,非天主所称恶者与反耶?尔谓此人甚善,苦之非是。吾谓天主至明至公,其能识善恶苦之必是也。以人之隐善,疑物主之显义;抑以物主之显义,疑人之隐善,孰是乎?
欲明祸福之理,当先知祸福之真伪。有真祸,有真福;有非真福真祸者。生积善德,死则蒙庆,真福;生作罪恶,死则受苦,真祸也。夫人自愿为善为恶,而天主强之,于理无有。自集有称天堂之功德,而天主拒之;有称地狱之罪恶,而天主不加之,亦于理无有。则何可谓天主以真祸加善人,与真福加恶人欤?若其贫福贵贱病安寿夭等,斯本非真福真祸也,特视所用。用之以敬天主、济人、建功德,乃福;用之以害人,益罪乃祸。行人遇岐路,未造其末,特见其始,安危夷险莫得定也。世间苦乐两岐,愚人特视苦之始,不审其末,妄谓乐者为安夷,苦者为危险,从彼避此,急急如骛。智者不信始,亦不妄测末,归明于物主,待物主自决焉。故人于天主,犹病人于良医。病人特愿除病得安,而服药甘苦,惟医者所为,病人敢自取舍哉?圣贤不无愿得福脱祸,但所由就之道,或苦辱,或安荣,俱听命于天主,弗敢自必。遭艰难,纵未及乐之,强勉安忍之,弗敢直求天主去之。去与留,弗识孰为己益故也。时或顺意,谓天主劝我之恩;时或逆意,谓天主儆戒我之恩。虽顺逆无常,修励惟一,种种世途悉以增德益功。故经曰:“爱天主者,顺逆万端皆助其福。”不肖者不然,顺来不以劝善,逆来不以戒恶,故顺逆万端皆增其祸焉。
夫修士者莫不因轻忽世福成就其德,不肖者亦莫不因重贵世福犯罪受欺惑于邪魔。则世福者,恶之梯,邪魔所据,真德之士皆惧之。人以为真德之报,谬莫大矣。圣亚吾斯丁云:“世福,天主或予之恶人,征非真福;世祸,或予之善人,征非真祸。即是人果善矣,尔为苦不幸,天主不宜加之,抑知天主用苦以加善人, 乃大可幸乎。经中天主曰:“吾所爱者必谴责之。”且曰:“我所受为子者,必责之。”今与身后之福不能并享之,尔有罪过,天主必刑之。今宥,身后必不宥也。今刑暂微,则父刑;后刑永重,则
译第十九节 天主不改易
凡是本质和德性未达到极致的存在物,都属于可以增加或减少的,因此都属于能够改变的。如果存在物的本质和德性达到了极致,就唯独不能改变。事物的改变有三种:第一种叫做本质的改变。即开始有先前没有的东西,或者开始没有先前有的东西,这就是本质的改变。万物都有开始,而且大多也有终结,都属于本质的改变。如果存在物的本质没有开始和终结,怎么会有改变呢?第二种叫做情状的改变。即知道先前不知道的,喜爱先前厌恶的,先前冷后来热等等,这种变化就是情状的改变。万物都有依附于本质的情状,这些情状有时减少有时增加,有时离去有时到来,所以会发生改变。唯独存在物(天主)完全是纯粹的本质,竟然没有依附于本质的情状,怎么会有改变呢?第三种叫做位置的改变。万物的本质,有的有界限,不能充满所有地方,所以都会改变它们的位置。唯独存在物(天主)的本质广大无量,无处不贯通,天地内外无处不充满,所以不能改变它的位置,而且也没有可以前往的地方来改变位置。圣经说:“天主不仅不真正改变,而且也没有改变的影子。”所以完全不变,是存在物(天主)特有的德性。经文中也以不可改变的主自称,这是指他的知识、爱憎不增减、不变易。现在所知道的,都是从无始以来就知道的;现在所造作的,都是从无始以来约定到这时才造作的。假使先前约定惩罚,而后看见赦免,也不是自己改变了。从无始以来就看见我的罪应当惩罚,并且同时看见我悔改而约定赦免了。所谓看见罪就愤怒,看见善就喜悦,并不是他的心因为愤怒和喜悦而改变,只是从无始以来就看见这个人的罪应当惩罚,那个人的善应当奖赏,而约定到这个时候奖赏这个人、惩罚那个人罢了。而他的心和他的看见从无始以来就是这样,他的约定也无从始以来就是这样,完全不变易。从无始以来所看见的约定,随着约定的时间显现施行,所以改变不在大主,只在事物和时间上。
第二十节 天主公赏罚
有人说:天主奖赏善行、报应恶行,做善事赐予百种吉祥,做不善事加之百种灾殃。善人蒙受福泽,恶人承受谴责,道理本来如此。为什么事情有时却不是这样,有的善人遭遇意想不到的灾难,有的不善之人冒领非分的福泽,颠倒错乱的情况很多,这岂不是增加君子的疑虑,引起小人的侥幸,这难道不是说明存在物(天主)高远渺茫,善恶报应的明显符验吗?回答说:唉,愚蠢啊,世人!用偏颇的心和浅薄的智慧妄自揣度存在物(天主)的事情,没有比这更错误的了!善人蒙福,恶人受祸,这个义理是正当的、确切的。为什么会出现颠倒错乱呢?真正的善和真正的恶,谁能决断判定?善和恶都戒律于心,也大多隐藏于心,不显露于外形。人看外形,天主看内心,怎么知道人所称道的善,不是天主所称道的恶,反之亦然呢?你说这个人很善,让他受苦是不对的。我说天主至明至公,他能够识别善恶,让他受苦必定是对的。用人的隐藏之善,怀疑存在物(天主)的显明之义;还是用存在物(天主)的显明之义,怀疑人的隐藏之善,哪个是对的?
想要明白祸福的道理,应当先知道祸福的真假。有真正的祸,有真正的福;也有不是真正福祸的。活着积累善德,死后蒙受庆贺,这是真福;活着作恶犯罪,死后受苦,这是真祸。人自愿为善为恶,而天主强迫他,这在道理上是没有的。自己聚集了称为天堂的功德,而天主拒绝他;有称为地狱的罪恶,而天主不加之,这在道理上也是没有的。那么怎么可以说天主把真祸加给善人,把真福加给恶人呢?至于贫穷、富贵、疾病、平安、长寿、夭折等,这些本来就不是真福真祸,只是看如何使用。用来敬拜天主、救济他人、建立功德,就是福;用来害人、增加罪恶,就是祸。行人遇到岔路,还没有走到尽头,只看见开始,安危夷险不能确定。世间的苦乐两条岔路,愚人只看见苦的开始,不审察其结果,妄自认为乐的是平安夷坦,苦的是危险,追随那边躲避这边,急急忙忙像马一样奔跑。智者不相信开始,也不妄测结果,归明于存在物(天主),等待存在物(天主)自己决定。所以人对于天主,就像病人对于良医。病人只希望除去疾病得到平安,而服药的甘苦,只有医生能做主,病人敢自己取舍吗?圣贤不无希望得到福泽脱离祸患,但所由之路,或是苦辱,或是安荣,都听命于天主,不敢自己必定。遭遇艰难,纵然没有达到快乐,也勉强安忍,不敢直接请求天主除去。除去还是留下,不知道哪个对自己有益,所以不敢自作主张。有时顺意,认为是天主劝勉我的恩典;有时逆意,认为是天主警戒我的恩典。虽然顺逆无常,修持励练只有一个方向,种种世间的道路都以增加德性功德。所以经书说:“爱天主的人,顺逆万端都帮助他的福泽。”不肖的人不是这样,顺境来了不以此劝善,逆境来了不以此戒恶,所以顺逆万端都增加他的祸患。
那些修士没有不因为轻视世间的福泽而成就其德性的,不肖的人也没有不因为重视世间的福泽而犯罪受邪魔欺骗迷惑的。那么世间的福泽,是罪恶的阶梯,是邪魔占据的地方,真正有德性的人都畏惧它。人们把它当作真德的报应,没有比这更错误的了。圣奥古斯丁说:“世间的福泽,天主有时给予恶人,证明这不是真福;世间的祸患,有时给予善人,证明这不是真祸。如果这个人确实善了,你因为苦不幸,天主不应当加之,但你应当知道天主用苦加给善人,是大可庆幸的。经书中天主说:‘我所爱的人必谴责他。’又说:‘我所收为儿子的人,必责打他。’现在与身后的福泽不能同时享受,你有罪过,天主必定刑罚你。现在赦免,身后必定不赦免。现在刑罚暂时轻微,则是父亲的刑罚;后来刑罚永远沉重,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