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子藏耶稣会文献汇编一百八十六

第十四节 祭孤魂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740–743 段

离家乡,以免丧命于异方也。

二、论野魂说之荒诞

“辨野鬼二诞。曰:谓其冥司所不容之魂,只浪游于天下,此说甚讹。

译离开家乡,以免在异地丧命。

二、论述“野魂说”的荒诞

“辨析关于野鬼的两个荒诞说法。说:认为那些被阴间官府所不容的灵魂,只是在天下四处流浪,这种说法非常错误。

野魂赴食则野魂有形

“一证曰:夫野鬼既赴会而图食以自养,断然有形像也。既有形像,而其数多多许我人之目,曷其睹其一哉?

野鬼将充塞天下

“二证曰:按中书,自开辟迄今,计有几十万载。依此,则野鬼必将无岸,而非天下所容矣。若云佛法无极,度之而少,但佛徒入中国在周朝后,周朝以前几十万载,野鬼之群,无不将充满天下矣。又佛法行于普地之隅而已,则其所未化万国者,其野鬼非万国之大所容矣。

野鬼无罪受殃不合理

“三证曰:死于外方有罪乎,无罪乎?倘其有罪,坠于冥狱,以受殃苦,理也;倘其无罪,绝之而飘荡,非理也。

有主鬼和野鬼之分不合理

“四证曰:所谓无主野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弃恶而为善;所谓有主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废善行恶。然而因有主与否,容此绝彼,非明道也。

人魂不可能无主管容

“五证曰:凡世中物,虽鸡犬之陋,无不有主管而容之矣。我魂之贵,独无主管而容,此说合正论否?

三、论享祭孤鬼野鬼之虚妄

“辨享祭以养孤魂野鬼三证。

鬼魂不须饮食

“曰:视人魂以属饮食,是视之以属形像也。夫魂既为纯神而弗形像也,则其不进世饮食自明也。享祭以养之,诳也。

享鬼魂实际是养僧人

“二证曰:凡祭孤魔、野鬼,所摆祭之食品,祭毕未见其少,仍足元数,而僧自收用之,岂不觅此享祭之俗,非僧眷孤魂、野鬼之慈,特为养本身之奸谋乎?

孤魂野鬼一载一饱早已饿死

“三证曰:人魂饮食既无异于肉躬矣,则夫肉躬既无一日不舍,夫魂亦须如此矣。今孤魂野鬼,一载获一饱而已,其饿久而不亡,何也?

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四证曰:夫孤魂、野鬼,既知饿而须餐,断然将有形质。既有形质,自然而然亦能死矣。今其下苦楚无能了,上无主阻当,则其自尽,以免飘荡之苦楚,不亦利哉?

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

“五证曰:孤魂、野鬼既有限矣,则其飘游于远方者,万不能知僧有诵经,而请赴会与否。然则僧诵经而请,枉也。不知而不赴会者,既不饥死矣,则享祭以养之,亦枉也。

孤魂野鬼因祭污秽而不赴会

“六证曰:僧祭孤魂野鬼,先聚或人、或畜乱骨于祭场,以当孤魂野鬼先躯之骸骨,如此者,则孤魂野鬼无不自愧、自怒,而万不赴会也。

四、论诵经度人魂之荒诞

度人魂与佛无关

“辨诵经以度四诞。曰:赋命、取命者,非佛也,世之所称‘天爷’是也。信此则度人魂不与佛相与也。

诵经度人魂不合公义

“二证曰:依魂罪多寡而度,公义也。今一诵经而尽度,非佛公义也。

不信佛者,不能受度

“三证曰:信德者,诸神恩之根也。夫孤魂野鬼多在阳世不信佛,则焉受度之恩也耶?

佛之前孤魂无人度之

“四证曰:未有佛以前,谁度魂乎?若云弗度,余曰:则孤魂野鬼既日加,安立于天之下耶?既无享祭以养焉,不馁丧耶?若云有他神度,余曰:既有他神,何以度之权柄让于佛乎?

五、论孤魂野鬼飘泊天下之虚妄

中士曰:“凡人未入教,亦非天主所管,亦非天主所容升天。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亦不管而无容入冥狱。徒死于外方,并无亲朋上其坟。如此者,将无主孤魂野鬼,且飘泊天之下,奈何?”

亡人之魂不会无主而飘泊

余曰:非也。人居阳世者,无一不全保于天主赐恩也。居阳世,属天主管。而身故后则否,非明说也。不容升天者,非天主不管。只因未信天主而染世恶,不升天,必堕永狱,安云无主而飘泊乎?

地藏、阎君无权收绝亡人之魂

所谓地藏王菩萨、十殿阎君不收者,妄也。故自有天地、有人,无不有天堂以报善,地狱以报恶。而天堂、地狱断然非空,乃有主管之矣。厥地藏与阎君既在开辟后而为人类,岂其握地狱之权而能收绝亡人之魂也耶?

亡人之魂属于上主

“所谓无亲朋上坟为无主,亦非。盖世人因有形身,必属形身主,国王所管。则其神魂,既以脱形身,非以亲朋为主,惟有物物之神

译野魂赴食则野魂有形

“第一证据说:既然野鬼参加法会是为了谋求食物以养活自己,那它们必定是有形体的。既然有了形体,而且数量众多,面对我们人类的眼睛,为什么却看不见其中一个呢?

野鬼将充塞天下

“第二证据说:根据中书(指官方史籍)记载,从天地开辟到现在,计算起来已有几十万载。依照这个说法,那么野鬼必定会多到无边无际,不是天下所能容纳的了。如果说佛法无边,度化了它们所以变少,但佛教徒进入中国是在周朝之后,周朝之前那几十万载,野鬼的群体,难道不是将要充满天下吗?又何况佛法只行于普天之下的一隅之地,那么那些没有被佛法感化的万国,那里的野鬼难道不是万国之大所无法容纳的吗?

野鬼无罪受殃不合理

“第三证据说:死在外乡是有罪呢,还是无罪呢?如果他们有罪,堕入冥狱,承受灾祸痛苦,这是合乎情理的;如果他们没有罪,却让他们断绝归宿而飘荡,这就不合乎情理了。

有主鬼和野鬼之分不合理

“第四证据说:所谓无主的野鬼,大多在阳世时弃恶从善;所谓有主的鬼,大多在阳世时废弃善行而作恶。然而因为有没有主人,就容纳这一类而断绝那一类,这不是光明的正道。

人魂不可能无主管容

“第五证据说:世间万物,即使是鸡犬这样低贱的动物,没有不是有主管者来容纳它们的。我们的灵魂如此尊贵,却唯独没有主管者来容纳,这种说法符合正道吗?

三、论享祭孤鬼野鬼之虚妄

“辨析用享祭来供养孤魂野鬼的三个证据。

鬼魂不须饮食

“第一证据说:认为人魂需要饮食,这就是认为人魂是有形体的。既然灵魂是纯粹的神灵而没有形体,那么它不需要进食世间的饮食就显而易见了。用享祭来供养它,是欺骗。

享鬼魂实际是养僧人

“第二证据说:凡是祭祀孤魔、野鬼,所摆放的祭品,祭祀结束后并没有减少,仍然保持原来的数量,而僧人自己收起来使用,这难道不是寻找这种享祭习俗,并非僧人对孤魂、野鬼的慈悲,而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奸诈谋略吗?

孤魂野鬼一载一饱早已饿死

“第三证据说:人魂的饮食既然与肉体没有不同,那么肉体既然没有一天可以舍弃饮食,灵魂也应当如此。现在孤魂野鬼,一年才能吃饱一次,它们长期饥饿却不死亡,这是为什么呢?

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第四证据说:孤魂、野鬼既然知道饥饿而需要进食,断然会有形体。既然有了形体,自然而然也就能够死亡了。现在它们下面受苦楚而无法解脱,上面没有主人阻挡,那么它们自杀,以免除飘荡的苦楚,不也是有利的事吗?

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

“第五证据说:孤魂、野鬼既然有界限,那么那些飘游在远方的人,万万不可能知道僧人在诵经,从而邀请他们赴会与否。既然僧人诵经邀请,是徒劳的。不知道而不赴会的,既然没有饿死,那么用享祭来供养它们,也是徒劳的。

孤魂野鬼因祭污秽而不赴会

“第六证据说:僧人祭祀孤魂野鬼,先聚集人或牲畜的杂乱骨头在祭场,当作孤魂野鬼先前的骸骨,像这样,那么孤魂野鬼没有不自愧、自怒,而万万不会赴会的。

四、论诵经度人魂之荒诞

度人魂与佛无关

“辨析诵经以度化四诞(注:此处疑为‘四众’或特定术语,依文意译为度化亡魂)。说:赋予生命、夺取生命的,不是佛,而是世人所称的‘天爷’。相信这一点,那么度化人魂就与佛无关了。

诵经度人魂不合公义

“第二证据说:依据灵魂罪过的多少来度化,是公正的义理。现在诵一次经就全部度化,不符合佛的公正义理。

不信佛者,不能受度

“第三证据说:信仰德行,是诸神恩惠的根本。孤魂野鬼大多在阳世不信佛,那么怎么能承受度化的恩惠呢?

佛之前孤魂无人度之

“第四证据说:没有佛以前,谁度化灵魂呢?如果说没有度化,我说:那么孤魂野鬼既然日益增加,怎么安立于天下呢?既然没有享祭来供养它们,不饿死吗?如果说有其他神度化,我说:既然有其他神,为什么把度化的权柄让给佛呢?

五、论孤魂野鬼飘泊天下之虚妄

中士(指中国读书人)说:“凡人没有入教,也不是天主所管辖,也不是天主所容纳升天。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也不管辖而不容纳进入冥狱。只是死在外乡,并没有亲朋好友去上坟。像这样的人,将成为无主的孤魂野鬼,而且飘泊在天下,怎么办呢?”

亡人之魂不会无主而飘泊

我说:不对。人活在阳世,没有一个不是完全保全于天主所赐的恩典中的。活在阳世,属于天主管辖。而死后就不是这样,这不是明白的说法。不能升天的,不是天主不管辖。只是因为不信天主而沾染世间的罪恶,不能升天,必定堕入永狱,怎么能说无主而飘泊呢?

地藏、阎君无权收绝亡人之魂

所谓地藏王菩萨、十殿阎君不收的,是虚妄的。所以自从有了天地、有了人,没有不有天堂来报答善行,地狱来报答恶行的。而天堂、地狱断然不是空的,是有主管者的。那地藏与阎君既然在天地开辟之后才成为人类,难道他们掌握地狱的权柄就能收绝亡人的灵魂吗?

亡人之魂属于上主

“所谓没有亲朋好友上坟就是无主,也不是。因为世人因为有形体的身体,必定属于形体身体的主人,由国王管辖。那么他们的灵魂,既然已经脱离形体身体,不是以亲朋好友为主,只有万物之神

主以为主矣。然则无亲朋上坟,以为无主,不亦妄哉?若我魂以亲朋上坟为主,则凡恶徒有多亲朋,必利过于孤独君子也,是理通否?

译以主人为主人罢了。然而如果没有亲朋好友来上坟,就认为没有主人,不也是荒谬的吗?如果我的魂魄以亲朋好友上坟作为主人,那么凡是恶徒有很多亲朋好友,必定比孤独的君子更有利,这道理讲得通吗?

亡人之魂必受永赏永罚

“按右说可以知。凡世人上信一主,下守其规诫者,身后必升天而受赏;否则必堕永而受刑。自古及今,孰免赏罚之永也哉?”

第十五节 破地狱

一、论证破地狱放阴魂之妄

“破地狱放阴魂者,此俗迷之甚也。

破地狱使地狱非罚恶之所

“一证曰:夫地狱者,是以罚阴魂之孽。如国监将以罚乱明之罪也。人死犹未毕,而破地狱救出其魂,则地狱非罚恶之所,惟可谓暂立之店也。

破地狱使地狱常空

“二证曰:人既亡,无一不破地狱也,然则无一魂不脱,而地狱必一空也。

破地狱说诱人为恶

“三证曰:破地狱将诱人民不畏身后之刑,而日敢于作恶矣。盖既信地狱一破,灵魂实出,曷将惧阴司之法乎,曷将弃恶而执善乎?

破地狱说不合天理

“四证曰:今有二人弃世,一富而恶,一贫而善。其富者既有财请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无不逃矣;其贫者因无财力,无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永久不克脱也。鸣呼!恶徒因富而利,善人因贫而亏。岂合于天理哉?

破地狱与焚纸钱相矛盾

“五证曰:既破地狱,阴魂已出矣。焚纸钱以为阴魂日需,枉也。今常焚帛以当冥魂之用,而谓其一破地狱曾脱出,两说不相结也。

破地狱有伤佛教公义

“六证曰:人之行恶轻重不等,其轻者暂居于地狱,其重者久拘于地狱,公义莫大也。今凡人死,莫论其过恶多寡,一破地狱尽于脱,非佛氏与十殿阎君大伤公义哉?

童死不用破地狱

“七证曰:人也者,虽小儿,其魂一然,且无大、无小、无贵、无贱。又按佛氏说,无一不入轮回六道。既然矣,则莫论老幼,谢世皆宜破地狱矣。今见童死弗用,他人死多用。何爱救此而弗爱救彼也耶?“

二、论破地狱与天主教救炼狱灵魂不同

中士曰:“久闻贵教设祭诵经,而救出炼罪魂,以升永福天矣。似此则与破狱相比,何异之有?”

炼狱不同于地狱

余曰:“凡人无天主圣宠于心,而死者无一不堕魔狱,而己罪永远不免也。凡人有天主圣宠而尚有征咎之染者,其必因本咎之轻重,而拘于炼狱,或暂、或久,其所染既以炼洁,始容之于天堂也。

世人替起神功以补其罪

“我世人替起神功而补其罪者,是故将应天主之公义也。纳我辈功而罢炼狱之苦,是以见天主慈爱,炼魂之极也。

天主教非佛教可比

“又天主者,物物之正主宰也。故其门人所诵之经,所为之善,正经也、正善也。诵此经,为此善,以救人魂,无不效矣。佛氏、阎王等说,岂足以为比之耶?”

第十六节 调神

一、释调神救病难之俗

“贵国调神以救病难,何谓?”

中士曰:“夫调神之端,乃轩辕皇帝所传。今凡巫人调神,悬挂三像:轩辕皇帝一、旋锋一、三郎一。击扇鼓念咒以祈保护,尚要三姓人。一保病人于轩辕前,一保之于旋锋前,一保之于三郎前。烧五色纸,缚一草人,以当惹病凶鬼,斩之而丢于十字街。忌三日,且不许外妇入门。水火皆不与外人。调神之法如此,未详其可否?”

二、辨调神救病难之谬

轩辕不足以救人灾丧

余曰:“总辨其谬,一证曰:夫轩辕者,中国之人君也。推之以人染疾而亡,与世人无异。拟之以国君,莫说王不及鬼神;出中国外,亦王不及异邦也。然而其立法、定咒,以服鬼神、消灾恙、护人命,其谬莫大也。旋锋、三郎乃轩辕之二臣也。轩辕既不足调神救人之灾丧,自然二臣益不足矣。

天主有赋命延减命之权

“二证曰:赋命者,天主也。延减命之权,亦不在他,在天主也。今轩、辕旋锋、三郎恃谁而延命?恃己能乎?恃天主准己咒乎?若恃己能,此僭上权而不忠徒也;若恃天主准己咒,非也。盖三者信事讹鬼神,而未信事天主。则其必为天主之反臣矣。天主准己咒,岂协于理哉?

念咒不足以存人命

“三证曰:赋命、存命,二者并难而归一权也。信此则世人既能固一咒而存命,亦将能因一咒而赋命也。人不能使未生之人生于后世,又不能使死人复生而能定咒以

译亡者的灵魂必然承受永恒的奖赏或永恒的惩罚。

“根据上述说法可以知道:凡是世人向上信奉唯一的主宰,向下遵守其规诫的,死后必定升天而受奖赏;否则必定堕入永罚而受刑罚。从古至今,谁能逃脱这永恒的赏罚呢?”

第十五节 驳斥破地狱

一、论证破地狱放阴魂是虚妄的

“破地狱放阴魂,这是世俗极其迷信的做法。

破地狱使得地狱不再是惩罚恶人的地方

“第一点证明:地狱是用来惩罚阴魂罪孽的地方,就像国家的监狱是用来惩罚扰乱法纪的罪犯一样。人死后罪业尚未了结,却破开地狱救出灵魂,那么地狱就不是惩罚恶人的地方,只能说是暂时设立的旅店了。

破地狱使得地狱常常空无一人

“第二点证明:人既然死了,没有不破地狱的,那么就没有一个灵魂不逃脱,地狱必定空无一物了。

破地狱的说法诱导人作恶

“第三点证明:破地狱将会诱导百姓不畏惧死后的刑罚,从而每日敢于作恶。既然相信地狱一破,灵魂就能脱出,还怕阴间的法律吗?还肯弃恶从善吗?

破地狱的说法不合乎天理

“第四点证明:假设有两人去世,一个富有但作恶,一个贫穷但行善。那富者因为有钱财请僧人诵经破狱,他的灵魂没有不逃脱的;那贫者因为无力请僧人诵经破狱,他的灵魂就永远不能解脱。唉!恶徒因为富有而得利,善人因为贫穷而吃亏。这难道合乎天理吗?

破地狱与焚烧纸钱相矛盾

“第五点证明:既然破了地狱,阴魂已经出来了。焚烧纸钱作为阴魂日常所需,就是白费了。现在常常焚烧纸帛当作冥间灵魂的使用,又说一旦破地狱就能脱出,这两种说法不能自圆其说。

破地狱有损佛教的公义

“第六点证明:人作恶的程度轻重不同,罪轻的暂时居住在地狱,罪重的长久拘禁在地狱,没有比这更公正的了。现在凡是人死,不论其过错罪孽多少,一破地狱全都解脱,这难道不是佛教和十殿阎君大大损害了公义吗?

儿童死亡不用破地狱

“第七点证明:人,即使是小孩,其灵魂是一样的,而且没有大小、贵贱之分。又按照佛教的说法,没有一个不进入轮回六道的。既然这样,那么不论老幼,去世都应当破地狱。现在看见儿童死亡不用破地狱,其他人死亡多用破地狱。为什么爱救这些人而不爱救那些人呢?”

二、论破地狱与天主教拯救炼狱灵魂不同

中国士人问:“久闻贵教设立祭礼诵经,从而救出炼罪的灵魂,使其升上永福的天国。像这样与破地狱相比,有什么不同呢?”

炼狱不同于地狱

我回答说:“凡人心中没有天主的圣宠而死的,没有一个不堕入魔狱,自己的罪过永远不能免除。凡人有天主的圣宠但尚有残余罪过的,必定因为本罪过的轻重,被拘禁在炼狱,或暂或久,所染的罪过既已炼净,才容许进入天堂。

世人代为做神功以弥补其罪过

“我们世人代为做神功来弥补他们的罪过,这是为了顺应天主的公义。接纳我们的功德而免除炼狱的痛苦,以此显明天主的慈爱,是对炼狱灵魂极大的恩惠。

天主教非佛教可比

“再者,天主是万物的真正主宰。所以他的门人所诵的经,所做的善事,是正经、正善。诵这些经,做这些善事,来拯救人的灵魂,没有不灵验的。佛教、阎王等的说法,哪里足以与之相比呢?”

第十六节 调神

一、解释调神救病难的习俗

“贵国调神来拯救病难,是什么意思?”

中国士人说:“调神的起源,是轩辕皇帝所传的。现在凡是巫师调神,悬挂三尊像:轩辕皇帝一尊、旋锋一尊、三郎一尊。击打扇鼓念咒语来祈求保护,还需要三个姓氏的人。一个在轩辕像前保护病人,一个在旋锋像前保护,一个在三郎像前保护。焚烧五色纸,绑一个草人,当作惹病的凶鬼,斩断后丢在十字街头。忌口三天,并且不许外来的妇女进门。水火都不给外人使用。调神的方法就是这样,不知是否可行?”

二、辨明调神救病难的谬误

轩辕不足以救人灾祸丧亡

我回答说:“总括辩驳其谬误,第一点证明:轩辕是中国的人君。推想他与人一样染病而死,与世人没有不同。把他比作国君,不用说王不及鬼神;出了中国之外,王也不及异邦的神灵。然而他制定法规、定下咒语,用来制服鬼神、消除灾病、保护人命,这谬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旋锋、三郎是轩辕的两个臣子。轩辕既然不足以调神救人的灾祸丧亡,自然两个臣子更加不足了。

天主有赋予生命、延长或减少寿命的权力

“第二点证明:赋予生命的是天主。延长或减少寿命的权力,也不在别人,而在天主。现在轩辕、旋锋、三郎依靠谁来延长寿命?依靠自己的能力吗?依靠天主准许他们的咒语吗?如果依靠自己的能力,这是僭越上天权力而不忠的徒辈;如果依靠天主准许他们的咒语,也不对。因为这三者信奉侍奉的是邪神,而没有信奉侍奉天主。那么他们必定是天主的反臣了。天主准许他们的咒语,难道合乎情理吗?

念咒不足以保全人命

“第三点证明:赋予生命、保全生命,这两者同样困难而归于同一权力。相信这个说法,那么世人既然能凭一个咒语保全性命,也将能凭一个咒语赋予生命。人不能使未出生的人生于后世,又不能使死人复生,却能定下咒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