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论沙门
何不劝人,笃信耶稣,赖其赎罪,去恶向善,毕生修勉,即不受地狱之苦,此则最美之法耳。
译为何不劝人,虔诚信仰耶稣,依靠他的赎罪,弃恶从善,终生修身勤勉,这样便不会遭受地狱之苦,这真是最美好的方法啊。
五、拜佛与敬上帝
拜佛为求利
余尝见今之受佛戒者矣,问之曰:“何故出家?”答曰:“为谋衣食也。”如此,与商人以货殖谋利何异?衣钵乃门面招牌耳!故经忏若无金银,即不颂不拜。
拜佛无益
又尝问僧之有学问者矣,曰:“拜像有益否?”答曰:“无益。明者不拜。惟愚民未能了悟参禅,故拜耳。”又问:“贵教以慈悲为本,何不教诲之,令愚者明耶?”
不可拜偶像
答曰:“拜像诚心,亦是好事。”余曰:“不然。诚心拜本当敬爱之主,则为好事;诚心拜不当尊重之鬼神,即为恶事。况诚心拜土木之像,更为不经之事乎?”上帝垂诫曰:“予而外,不可别有上帝。毋雕偶像,天上、地下、水中百物,勿作像象之。”
当信信赖上帝
保罗曰:“吾知宇宙间,无有主偶像者,亦知上帝独一无他。”天地间称上帝者,虽不一,而自我观之,独一父上帝,万物本之,我众归之;独一主耶稣基督,万物赖之,我侪亦赖之。
六、离俗除欲与救赎
沙门荡腔私欲
今之沙门,名为离俗,实则更甚于俗。身在塔庙内,心作势利场。由此观之,劝人出家,释迦文佛,大差大误。夫为弟子,当心空一切,降伏贪痴,增修德行。今佛弟子,则不然,将满腔私欲,带入寺中,终身不能去之。然则非别有教门,以救斯民,又何以正天下万世之邪心耶?
耶稣能脱人于恶
所言他教,则惟我主耶稣为最。保罗曰:“今夫心在基督耶稣,不徇私欲,而从圣神者,不定罪。因赖基督耶稣,受圣神得生之法,脱我於陷罪致死之法。盖律法以我情欲,故无力脱我於恶。惟上帝遣己子,身等罪人,以赎人罪,灭吾身之罪,使我不从欲而从神,可尽律法之义。盖从欲者,体欲之情;从神者,体神之情。体欲之情者死,体神之情者生且安。”
第七节 论十恶
一、十恶与十诫比较
十诫涵盖十恶
《四十二章经》云:众生以十事为恶,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教乘法数,改嫉为贪欲。佛教所禁诸恶,与耶稣教十诫第六至十条,大同小异。
十恶无不敬上帝
惟不敬上帝为大恶事,而佛反不言。圣教十诫之首四条云:“不得崇拜别称上帝者,不得跪拜土木形骸,不得妄称上帝圣名,不可不守安息圣日。”是也。
十恶无不孝父母
又“不孝父母”为十诫第五条,佛亦未列于十恶中。而出家修行,不顾父母之养,以此知如来教民,正成大谬。
二、不敬主孝亲为大恶
恶之首为不敬上帝,次则不孝父母。谁非上帝生成?谁无父母抚养?而可如是忘恩耶?上帝覆我以天,载我以地,照我以日月,食我以粱肉。地产桑麻,畀我为衣裳;山多木石,赐我作宫室。恩宠愈大,而不思报,则罪亦愈重。佛法所以不能兴善行于世,不能化邪念为正者,因有此大病故也。人与人为同类,互相行善,反覆言之;而于上帝及君亲师,或不知敬之、忠之、孝之、尊之,有罪与否,皆置不论,此教安足为训?
三、杀生之恶辨正
或问:“佛之十恶,不列得罪尊上,其缺非细,而所列诸事合理否?”
答曰:“合理。惟不杀一条当辨明之。”
有故杀生不是恶
以杀生为恶,无故则然,有故则否。何为有故?如人犯国法而杀,六畜充庖厨而杀,皆有故之杀也。天生万物,以供人用。或果谷,或禽兽,皆可食之,不当云恶。洪水后,上帝锡嘏挪亚曰:“我昔以菜蔬饲尔,今以生物赐尔,皆可为食。”
无故杀生谓之恶
何为无故?如鬭鸡走狗,或儿童好弄虫鸟,以嬉戏而戕物命,乃无故之杀,谓之恶可也。
放生不能赎罪消灾
僧俗以放生为功,此煦煦之仁,乌能赎罪而消灾?
四、佛、天勿杀之意比较
不闻我主耶稣明勿杀之义乎?曰:“无故怒兄弟者,与杀同罪,詈之者亦然。”耶稣与佛,推广勿杀之意,其不同如此,可知二教之异矣。上帝所传之教,以无故怒所亲为大愆;佛所立之教,以无意踏坏小虫为大恶
译五、拜佛与敬上帝
拜佛是为了求利
我曾经见过当今受持佛戒的人,问他们:“为什么出家?”回答说:“是为了谋取衣食。”像这样,与商人通过经营货物来谋求利润有什么差别?衣钵不过是门面招牌罢了!所以,经忏如果没有金银供养,就不诵经也不礼拜。
拜佛没有益处
我又曾问有学问的僧人,说:“拜偶像有益处吗?”回答说:“没有益处。明白道理的人不拜。只有愚昧的百姓未能领悟参禅的道理,所以才拜。”又问:“你们的教义以慈悲为根本,为什么不教诲他们,让愚昧的人明白呢?”
不可拜偶像
回答说:“拜偶像如果诚心,也是好事。”我说:“不对。诚心拜本当敬爱的主,才是好事;诚心拜不应当尊重的鬼神,就是恶事。何况诚心拜土木制成的偶像,更是荒谬不经的事呢?”上帝告诫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雕刻偶像,天上、地下、水中的百物,都不可制作形象。”
应当信靠上帝
保罗说:“我知道宇宙间没有主宰偶像的,也知道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天地间被称为上帝的虽然不止一个,但在我看来,只有一位父上帝,万物本源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只有一位主耶稣基督,万物依靠他,我们也依靠他。
六、离俗除欲与救赎
僧人放纵私欲
现在的僧人,名义上脱离世俗,实际上比世俗人更严重。身在塔庙之内,心里却想着势利场。由此看来,劝人出家,释迦牟尼佛是大错特错了。作为弟子,应当内心空无一物,降伏贪婪和愚痴,增进修持德行。现在的佛弟子却不是这样,将满腔私欲带入寺中,终身无法去除。既然如此,如果没有别的教门来拯救这些百姓,又怎能纠正天下万世的邪心呢?
耶稣能使人脱离罪恶
所说的其他教门,只有我主耶稣是最高的。保罗说:“如今,心在基督耶稣里,不随从私欲,而是顺从圣灵的人,不被定罪。因为依靠基督耶稣,领受圣灵得生的法则,使我们脱离陷于罪而致死的法则。因为律法因我的情欲而无力使我脱离罪恶。只有上帝派遣自己的儿子,成为与罪人相同的样子,来赎人的罪,消灭我们身上的罪,使我不随从情欲而顺从神,可以尽全律法的义。因为随从情欲的,体贴情欲的事;顺从神的,体贴神的事。体贴情欲的事导致死亡,体贴神的事带来生命与平安。”
第七节 论十恶
一、十恶与十诫比较
十诫涵盖十恶
《四十二章经》说:众生以十件事为恶,身体三件,口舌四件,意念三件。身体的三件是:杀、盗、淫;口舌的四件是: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念的三件是:嫉、恚、痴。教乘法数,将嫉改为贪欲。佛教所禁止的各种恶行,与耶稣教十诫的第六至第十条,大同小异。
十恶无不敬上帝
只有不敬上帝是最大的恶事,而佛教反而不提。圣教十诫的前四条说:“不得崇拜别称上帝者,不得跪拜土木形骸,不得妄称上帝圣名,不可不守安息圣日。”就是这样。
十恶无不孝父母
还有,“不孝父母”是十诫的第五条,佛教也没有列入十恶之中。而出家修行,不顾及父母的赡养,由此可知如来教导百姓,正是大谬不然。
二、不敬主孝亲为大恶
恶的首位是不敬上帝,其次是 不孝父母。谁不是上帝所创造?谁没有父母抚养?怎么能如此忘恩负义呢?上帝用天覆盖我,用地承载我,用日月照耀我,用粮食和肉类供养我。土地出产桑麻,赐予我作为衣裳;山上多木石,赐予我建造宫室。恩宠越大,而不思报答,那么罪过也就越重。佛法之所以不能使善行兴盛于世,不能将邪念转化为正念,就是因为有这个大病故。人与人同类,互相行善,反复强调;而对于上帝以及君主、父母、老师,或者不知道尊敬、忠诚、孝顺、尊崇,有罪与否,都置之不论,这样的教义怎能作为训诫?
三、杀生之恶辨正
有人问:“佛教的十恶,不列入得罪尊长,这个缺失不小,而所列的各种事情合理吗?”
回答说:“合理。只是不杀这一条应当辨明。”
有原因的杀生不是恶
把杀生当作恶,没有原因确实如此,有原因则不然。什么是有原因?比如人犯国法而被杀,六畜充作庖厨而被杀,都是有原因的杀。天生万物,以供人使用。无论是果实谷物,还是禽兽,都可以食用,不应当说是恶。洪水之后,上帝赐福给挪亚说:“我从前用菜蔬饲养你们,现在把生物赐给你们,都可以作为食物。”
无故杀生谓之恶
什么是无故?比如斗鸡走狗,或者儿童喜欢玩弄虫鸟,为了嬉戏而残害物命,这是无故的杀,称之为恶是可以的。
放生不能赎罪消灾
僧人和俗人以放生为功德,这种小恩小惠的仁爱,怎么能赎罪而消灾呢?
四、佛、天勿杀之意比较
没听说我主耶稣阐明勿杀的意义吗?他说:“无故怒兄弟者,与杀同罪,辱骂他的也是如此。”耶稣与佛教,推广勿杀的意义,不同之处如此,可知两教的差异了。上帝所传的教义,以无故怒亲人为大罪;佛教所立的教义,以无意踏坏小虫为大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