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论耶稣所行之奇事
第四节 论耶稣所行之奇事
窃查新约书有证据甚多,可证明拿撒勒之耶稣为实有,而非虚传。且不独知其为实有,并复论列其事迹,故吾人皆认耶稣为基督教之根本。试诵保罗所述之书,其大旨在阐明耶稣救济万民,然亦述及耶稣如何为人,如何为师等事。吾人要知保罗本为迫害教会最著之仇敌,且为犹太著名有智慧学识之人,故不得不重视其所言。试考福音所述耶稣之事迹。始其幼时以迄成人各事迹,莫不备载。但于数篇中,纪载耶稣被钉于十字架,是数篇即马太、马可、路加等福音,成书最早,不能视为伪著。是以吾人当承认被钉十字架之事为实有,即在毁谤圣经者亦不得不认为确凿之历史也。惟稽其可疑之点,即在所载之奇事。今世之人,间有不信神奇事迹,故对于圣书所载之奇事而亦疑之。爰将是问题略论如下。
在昔教会博士,欲保守基督真理,常抉择奇事以为证据。然在今日,则少有具此观念者。虽吾人不能以此奇事为基督真理之证,然是等奇事,与基督真理,实占紧要关系之位置。例如一至奇之事,无可与之比疑者,即救主死而复活一节,是为基督教中不惑之定理。兹抉择此奇事,即可为唯一之证据,由是可知基督教洵为非常之教矣。有人谓吾人信有此奇事,实因基督教中有此奇事耳;吾人信基督教,即以此奇事为根据。此种评论,是亦无所裨益。盖基督教之真据,不仅在于奇事,而奇事亦惟有恃真实之证据而已。惟基督教与此奇事有相互之关系。苟认基督教为真,则基督教所载之奇事,吾人即易信之,因此奇事与基督教有相契之妙理。苟信圣书所载奇事为实有,亦可证基督教非成于人心,实为超越自然之普通教理也。吾人评论奇事能搜采历史之证据,则于基督真理,大有裨益。若今之评论家,则谓吾人于经验以外之事,或亦能之。圣经所载奇事,如医病即愈,是属于历史之事实,初非属于奇事;即逐鬼之事,亦或能之,然不能认为奇事;谓是类被鬼之病,实似于催眠术(Windcure)初非有鬼而能逐之也。近数十年来,能以人之心意感动物体(类如催眠术),逐鬼之术,或即类是。特彼等无论如何评论,而圣经所载之奇事,则决非尽如是也。若欲使人以此奇事为可信,则必须有坚确之证据。或谓与其不信奇事,则不若不信历史之为愈。但吾人若诵世俗历史,对于记载恒常之事则信之,遇有神奇之事则不信。何则?盖人但言神奇之事,则其证据必不满足。惟对于恒常之事,则苟不与自然公理相违背,但有恒常之证据即为已足,特此恒常之证据,决不足坚吾人对于奇事之信仰也。
近数十年,世人不信各种奇事,较盛于昔。今科学家以世界万物,皆纳于普通公例之轨辙,故对于神奇之事,漠然置之,是以近数十年,间凡对于不合普通公例之轨辙者,则不复深信。谓苟如是,则宇宙权力为不足恃。但彼所谓普通之公例者,亦仅为吾人耳目所经验知觉者演绎而成之耳。要之,吾人不应视昔日所有者,为永远存在之理,而世人则皆以此为确信。例如,观察前日宇宙情形,可测定今日宇宙之现状,吾人基此确信,即可率循而行。苟有人谓日升于西,河流上山,水沸而凝者,则人皆目为狂。盖于吾人所知日升于东,河流下山,水冷而凝之前例不适故。以前例推后效,以先因测后果,是恒人之所信也。或则谓上帝创造万物,即已安排奇事所显之位置。兹设譬以喻之,例如算数之机,其所定算法,虽极複沓,而有常度。苟制机者置一小机括于其中,即骤变其算式,而后复其常度。当人初观此机之算法,历千万度次,彼必以为能明是机之算法矣。特彼于机器所演之算式,为彼所己明者固知之。苟制机者忽纳一小机括于其中,骤变易其算式,彼仍茫无所知矣。是以观察宇宙之公例,皆属于暂时之观念,其所决定万物之公例,皆属于目所经验者而定之。脱宇宙亦具有忽然之改变,如此机然,则将何以测之耶?故宇宙间苟出有新动力焉
译第四节 论耶稣所行之奇事
我查考新约圣经,证据甚多,足以证明拿撒勒的耶稣是真实存在的,并非虚妄传说。而且不仅知道他是实有的,还详细论述了他的事迹,因此我们都承认耶稣是基督教的根本。试读保罗所写的书信,其主旨在于阐明耶稣如何救济万民,但也叙述了耶稣如何为人、如何为师等事。我们要知道,保罗本是迫害教会最厉害的仇敌,又是犹太著名有智慧学识的人,所以不得不重视他的言论。试考察福音书所记载的耶稣事迹,从他幼年直到成人的各件事迹,无不详细记载。但在几篇中,记载了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这几篇即马太、马可、路加等福音书,成书最早,不能视为伪作。因此我们应当承认被钉十字架之事是真实存在的,即使是毁谤圣经的人,也不得不认为这是确凿的历史。只是考察其可疑之处,在于所记载的奇事。当今世人,偶尔有人不相信神奇的事迹,所以对于圣书所记载的奇事也产生怀疑。因此将这个问题略论如下。
往昔教会的博士,为了保守基督真理,常选择奇事作为证据。然而在如今,少有具备这种观念的人。虽然我们不能以这些奇事作为基督真理的证据,但这些奇事与基督真理,确实占据着紧要关系的地位。例如一件极其奇特、无可置疑的事,就是救主死而复活这一节,这是基督教中不容置疑的定理。选择这件奇事,即可作为唯一的证据,由此可知基督教确实是不同寻常的宗教。有人说我们相信有此奇事,是因为基督教中有此奇事;我们信仰基督教,就是以这奇事为根据。这种评论,也是无益的。因为基督教的真实依据,不仅在于奇事,而奇事也只有依靠真实的证据罢了。只是基督教与此奇事有相互的关系。如果承认基督教为真,那么基督教所记载的奇事,我们就容易相信,因为此奇事与基督教有相契合的妙理。如果相信圣书所记载的奇事是真实存在的,也可以证明基督教不是出于人心,而是超越自然的普遍教理。我们评论奇事若能搜集历史的证据,那么对于基督真理,大有裨益。若现在的评论家,则说我们在经验以外的事,或许也能做到。圣经所记载的奇事,如医病即愈,是属于历史的事实,起初并非属于奇事;即使驱鬼之事,或许也能做到,但不能认为是奇事;说这类被鬼附的病,其实类似于催眠术(Windcure),并非真的有鬼而能驱除它。近数十年来,能以人的心意感动物体(类似催眠术),驱鬼之术,或许就是类似这样。特别他们无论如何评论,而圣经所记载的奇事,则决不全是这样。如果想要使人相信这些奇事,就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有人说与其不相信奇事,不如不相信历史为好。但我们如果阅读世俗历史,对于记载恒常之事则相信,遇到神奇之事则不相信。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只说神奇之事,其证据必然不充分。只是对于恒常之事,只要不违背自然公理,只要有恒常的证据就足够了,但这恒常的证据,决不足以坚定我们对奇事的信仰。
近数十年来,世人不相信各种奇事,比过去更盛。如今科学家认为世界万物,都纳入普通公例的轨道,所以对于神奇之事漠然置之,因此近数十年来,凡是对于不合普通公例轨道者,就不再深信。说如果这样,那么宇宙权力就不足恃。但他们所说的普通公例,也只是由我们耳目所经验知觉者演绎而成的罢了。总之,我们不应将昔日所有的事物,视为永远存在的道理,而世人却都以此为确信。例如,观察前日宇宙的情形,可以测定今日宇宙的现状,我们基于此确信,就可以率循而行。如果有人说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河流上山,水沸腾而凝固,那么人们都视其为疯狂。因为在我们所知的太阳从东边升起,河流下山,水冷而凝固的前例不适用。以前例推后效,以先因测后果,这是常人相信的。或者有人说上帝创造万物,就已经安排了奇事显现的位置。现在设譬以喻之,例如算数的机器,其所定的算法,虽然极其复杂,而有常度。如果制机者在其中放置一个小机括,就骤然改变其算式,而后恢复其常度。当人初次观察此机的算法,历经千万次,他一定以为能明白此机的算法了。只是他对于机器所演算的算式,是他已经明白的,固然知道。如果制机者忽然在其中纳入一个小机括,骤然改变其算式,他仍然茫然无知了。所以观察宇宙的公例,都属于暂时的观念,其所决定的万物公例,都属于目所经验者而定的。倘若宇宙也具有忽然的改变,如此机一般,那么将如何测度呢?所以宇宙间如果出现新的动力
惟如是立论,仍未满足,且亦无大裨于人。盖因信仰奇事之人,初非预测宇宙为器械,谓上帝以精妙奥赜之方法成宇宙而置之。上帝初不以器械视宇宙,上帝对于创造之宇宙,即最微之质点亦复管理不失。吾人所言宇宙普通之公例,皆为上帝意志所表显。世界一切动力,其精奥之点,实为吾人所不能测,或但震其威灵,以激发吾人敬畏之心,而其一切之性理,则皆恃无所不能之上帝来也,故宇宙实为上帝活泼意志所发表之机关。详察宇宙万物一切,其秩序若何,威严若何,运行若何,吾人不能不信其有至高智慧者所管理。或谓既有智慧之神管理宇宙,更不当有此奇事,因苟不按秩序运行之常例,则宇宙当破坏于上帝之掌上矣。或谓上帝注意于大端而忽于小节,故当于大端求之耳。是则不然,大而日月星辰,小而一滴之露,皆具有上帝之能力。故草际露华,即可显明上帝之无所不能正与日月之丽天等,吾人慎勿谓奇异之事属上帝,恒常之事不属上帝也。苟言上帝注意其大端,而忽于小节,则亦藐视上帝。圣经有云:“尔发亦且见数。”(马太十章二十九节,路加十二章七节等)故上帝不遗细小,而谓大者遗之乎?反是而观吾人,不必为上帝设一界限,以画上帝所行之道路也。
人类于近数十年,知利用宇宙自然之力,如凝水为冰,是为今人之能力,为昔人所未喻。今能以数小时间,通信五洲之远,亦今人智慧所发明,是非昔人所讶为奇事耶?古时交通舟迟缓,今人以智慧能力发明汽车,驰骤便捷,亦为昔人所惊异。然是但为人类以宇宙自然之能力,用之于前日所废弃之道路,为昔人所未知者耳。人类之能力且如此,而谓创造宇宙一切之上帝,尚不能操纵于其掌上,以成其意志乎?故吾人所述之奇事,苟与吾人所目击,所知觉之常例相合,则亦不足为异。福音所载治病各迹,有人深信其非奇事。矧所论之奇事,苟以天然之变迁而促进之,或以需长期之发达,缩短于至少之时期,人虽目为奇异,然究仍为宇宙恒常之变迁发达而已。而且也,吾人评论奇事,勿忘此奇事所具之目的。盖灵界之事属于超越,不能加之,故上帝苟以宇宙物质,使成为灵界之事,固属相宜。即在宗教界中,上帝仍以己身启示世人,拯救万民,是种观念极为紧要。故上帝苟以宇宙物质,使成为宗教之事,亦甚相适。况吾人智慧有限,不能判断其所行之宜否。揆诸上帝迭次所行者,殆与人类思想大相枘凿,故吾人当谨慎评论上帝所为之举动也。
上帝所显奇事之方法,盖含有数意。上帝以特别之意志启示世人,则其事恍如晓人之钟,复如印有符篆之证书焉。且耶稣所行奇事,皆由怜爱之心所激发,或治病、或驱鬼、或使死者复生、或赡养大群,是皆出于爱心之所致。若仅察其所行之奇事,亦当认其为美意。矧福音所载之奇事,不独发于怜爱之心,抑且为灵界真理之符号。仅观奇事之外象尚为未足,其中盖含有他意。如耶稣赡养五千人,是即证明彼为普通灵界之糈粮。无花果树被指而萎者,是即证明伪善者之终局。治愈疾病,重生死者,是即证明彼为生命之主,能胜死亡者也。故是等奇事,不独能显耶稣之奇能,亦即为耶稣自称为上帝子之明证,并显其最深怜爱之心,为灵界最要真理之符号也。由是以观奇事,则上帝初非可以藐视。盖上帝为自由,不论何种公例,不能束缚以制,限其施行。盖来界之位置,高于公例,故上帝有一定之标的,即在寻常公例以外,能行其所欲行。恒人具有何等目的,亦有何等对待之方法,岂上帝尚不能耶?且吾人当忆上帝之有新启示于人也,其方法必对待其时代之制限。苟福音创传于十九周时代,则其所袭之服御,决不同于第一周时。盖其要理虽同而形状不一,故在十九周时代之所示,或不逮第一周时代之重要。矧福音所载一切启示,或即为将来经常之预兆。盖已具有自然之动力,今虽操而不纵,然必有发著其力之日也。是以初非与公例相违反,实则
译仅仅这样立论,仍然不够充分,而且对人也无大益处。因为相信奇迹的人,起初并不是把宇宙看作机器,认为上帝用精妙深奥的方法创造了宇宙并放置在那里。上帝起初并不把宇宙视为机器,上帝对于所创造的宇宙,即使是最微小的质点,也管理得丝毫不失。我们所言的宇宙普遍规律,都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世界一切动力的精奥之处,实在是我们无法测度的,或许只是震撼其威灵,以激发我们的敬畏之心,而其一切的性质和原理,都依赖于无所不能的上帝,所以宇宙实际上是上帝活泼意志所展现的机关。详细考察宇宙万物的一切,其秩序如何,威严如何,运行如何,我们不能不相信有至高智慧者在管理。有人说既然有智慧的神管理宇宙,就不应当有这些奇迹,因为如果不按照秩序运行的常例,宇宙就会在上帝的掌中毁灭了。有人说上帝关注大端而忽略小节,所以只应在大端中寻求。这是不对的,大到日月星辰,小到一滴露水,都具备上帝的能力。所以草间的露珠,就能显明上帝的无所不能,这与日月悬挂在天上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千万不要说奇异之事属于上帝,而恒常之事不属于上帝。如果说上帝关注大端而忽略小节,那就是藐视上帝。圣经上说:“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节,路加福音十二章七节等)所以上帝不遗漏细小的事物,难道会遗漏大的事物吗?反过来看我们,不必为上帝设定界限,来划定上帝所行的道路。
人类在近几十年,知道利用宇宙自然的力量,比如凝结水成为冰,这是今人的能力,是古人所不明白的。现在能在几个小时内,与五大洲的远方通信,这也是今人智慧所发明的,这不是古人所惊讶为奇迹的吗?古代交通船只迟缓,今人用智慧和能力发明了汽车,奔驰便捷,也是古人所惊异的。但这只是人类用宇宙自然的能力,应用于以前所废弃的道路,是古人所不知道的罢了。人类的能力尚且如此,难道说创造宇宙一切的上帝,还不能操纵在掌中,以成就他的意志吗?所以我们所说的奇迹,如果与我们所目击、所知觉的常例相符合,也就不足为奇了。福音所载的治病等迹,有人深信那不是奇迹。况且所论的奇迹,如果是用天然的变迁来促进,或者把需要长期发展的过程,缩短到极短的时期,人们虽然视为奇异,但终究仍是宇宙恒常的变迁和发展而已。而且,我们评论奇迹,不要忘记奇迹所具有的目的。因为灵界之事属于超越,不能强加,所以上帝如果用宇宙物质,使其成为灵界之事,固然是适宜的。即使在宗教界中,上帝仍以自身启示世人,拯救万民,这种观念极为紧要。所以上帝如果用宇宙物质,使其成为宗教之事,也非常合适。况且我们智慧有限,不能判断他所行的是否适宜。衡量上帝多次所行的事,大概与人类的思想大相径庭,所以我们应当谨慎评论上帝所行的举动。
上帝所显奇迹的方法,大概含有几层意思。上帝用特别的意志启示世人,那么这件事就像唤醒人的钟声,又像印有符篆的证书。而且耶稣所行的奇迹,都是由怜爱之心所激发,或者治病、或者驱鬼、或者使死者复生、或者供养大众,这都是出于爱心所致。如果仅仅考察他所行的奇迹,也应当认为那是美意。况且福音所载的奇迹,不仅发于怜爱之心,而且是灵界真理的符号。仅看奇迹的外象还不够,其中含有其他意思。比如耶稣供养五千人,这就是证明他是普通灵界的粮食。无花果树被指而枯萎,这就是证明伪善者的终局。治愈疾病,使死者重生,这就是证明他是生命之主,能战胜死亡的人。所以这些奇迹,不仅能显明耶稣的奇能,也是耶稣自称为上帝儿子的明证,并显明他最深的怜爱之心,是灵界最重要真理的符号。由此来看奇迹,那么上帝起初并不是可以藐视的。因为上帝是自由的,不论何种规律,都不能束缚限制他的施行。因为灵界的地位,高于规律,所以上帝有一定的目标,即在寻常规律以外,能行他所想行的。常人具有什么目的,也有什么对待的方法,难道上帝还不能吗?而且我们应当记得上帝有新启示给人时,其方法必然对应那个时代的限制。如果福音在十九世纪时代创立,那么它所沿袭的服饰,决不同于第一世纪时。因为要理虽然相同而形状不一,所以在十九世纪时代所示的,或许不及第一世纪时代的重要。况且福音所载的一切启示,或许就是将来经常的预兆。因为已经具备自然的动力,虽然现在掌握而不放纵,但必有发挥其力量的日子。所以起初并不是与规律相违反,实际上
吾人未尝明晰一切公例。今时代所目为奇事者,在他时代或不以为奇事,故吾人评论奇事问题,当加谨慎,须知吾人之智识有限。然吾人非谓福音之奇事为确凿,但对于奇事之有无,当先祛吾人心中之偏见。要知福音所载奇事,与常道相联贯,苟将奇事割绝,其要点不为完备。且福音所载奇之言语至为严重,初非虚构以悦人。他如不列经福音书所载,耶稣似具僻性,颇以所行奇事悦人而自怿,初无道心蕴蓄其中。如言耶稣抚孩而死,搏土而成飞鸟等事,苟以圣经较之,则相去远矣,不列经所载者。若其奇事初与他人及灵界无关系,苟福音所载奇事为虚,则何以无不列经所载相同之弊?若谓此奇事为虚构,则何以其所载者,与不列经所载亦不一乎?实则耶稣所行之奇事,欲辅助其事业。自三十传道而后,其所行奇事,皆利人而非利己,深具道德上之训练,其初出家时,魔鬼诱其为一己而行奇事,耶稣始终未尝允从,其所行之奇事皆由其怜恤世人之深心所流露,欲助人所不能助、治人所不能治,与其一生行诣相符。
译我们未曾完全明了所有的普遍法则。当今时代被视为奇异之事,在其他时代或许并不被认为奇异,因此我们在评论奇事时应当谨慎,须知我们的知识是有限的。然而,我们并非断言福音中的奇事确凿无疑,但对于奇事是否存在,我们应当先消除心中的偏见。要知道,福音所记载的奇事与常理是相互贯通的,如果将奇事割裂开来,其核心要点就不完整了。而且,福音所记载的奇事言辞极为严肃,绝非虚构以取悦于人。至于那些不在正典福音书中记载的奇事,耶稣似乎显得性格偏狭,颇为自己所行的奇事取悦自己而感到自满,其中并无道心蕴藏。例如说耶稣抚摸孩子致其死亡、捏土变成飞鸟等事,若与圣经相比,则相差甚远,这些是不在正典福音书中记载的。如果这些奇事起初与他人及灵界没有关系,那么假如福音所记载的奇事是虚假的,为何没有像非正典福音书那样相同的弊端呢?如果说这些奇事是虚构的,为何它们所记载的内容与非正典福音书也不一致呢?实际上,耶稣所行的奇事是为了辅助他的事业。自从三十岁开始传道以后,他所行的奇事都是利人而非利己,具有深刻的道德训练意义。在他初出家时,魔鬼引诱他为了一己私利而行奇事,耶稣始终未曾答应,他所行的奇事皆由他深切怜悯世人的内心所流露,旨在帮助人们无法帮助之事、治愈人们无法治愈之疾,这与他一生的行为准则相符合。
且以福音所载耶稣之奇事,与历史相比较,初无不适之点。著者就其见闻,一一实录。要知此超自然之境,苟无真确之事实以为之据,则亦不能向壁而虚造也。凡灵敏有学识之人,其对于超自然之事,不易与寻常之事相符合,然吾人诵福音书,而观所载异常、寻常之事,初不觉有不适之点也。且吾人知著福音者,非具有圣智乃恒常之人耳,必无智巧伪造其所载,但知纪载其事实而已。或谓著福音之时代,尚未知科学之时代,无术以求其证据,故人易信其奇事。其言诚然。圣经所载奇事,其时固无科学家为研究,倘在十九周时所记载,则必异其意趣。但福音所载,咸指为奇异之事迹,屡言人见耶稣所行者,皆视为从来所未有。惟其仇敌,则因不能不承认其事,而复显其不能诚服之心,遂加以蜚语,且恐人以归纳法证明耶稣为上帝之子,乃诬耶稣所行事,谓凭魔鬼之力以行之。彼辈诚非科学家,惟因蓄怨于衷,苟能搜罗一证,能显其奇事为虚假者,彼必竭力以赴之,然而未能也。德神学家施德洛(Strauss)著《耶稣行述》一书,谓因旧约载有弥赛亚种种预言,使徒受其感力,遂视耶稣为弥赛亚,故对于旧约所载弥赛亚种种预言,易于深信,初非实有其事,惟以旧约有如是之预言,则弥赛亚必有如是之异徵,故其奇事,初非由于伪造,盖根据于其虚传也。施氏奇事之说,亦无裨益。彼知评论历史,初未尝研究此历史所载之为何书,故有此蔽,要知凡虚诞无稽之词,必起于渐而非由于顿。耶稣最大之奇事,为死中复活,其证据即在复活一星期中。且有保罗之所载,证据至为充足,则非虚诞无稽之词也,而且也,耶稣一生行述,如降生、受洗、变形、复活、及水变为酒、使海不波、履行于水等事,旧约中果有同一之预言乎?
犹太古史所指弥赛亚果有类于此者乎?欲评论福音所载之奇事,则尚有数端,不可忘焉。如基督教会所信者,为救主耶稣,绝无罪恶,兹姑无庸讨论。但言人而无罪,即属奇事之最。盖人而无罪,则较管理一切万之奇事尤大。且救主耶稣既受上帝所赋畀之特权,较其下者为尤多。复稽诸历史,人类具有无限权力者,恒误用其权,而变为暴君,如罗马皇尼录等。然暴君之所为,亦有制裁之权限,虽不受制裁于法律,然虑人民意志,或臻于反对之位置。故虽可置国家于不顾,独不敢显背乎民意也。或有具异常之权力者,而变为可怖之狞鬼,如野蛮之酋长。暨操鬻奴之营业者,恒握其部落人群生死之权,洵可憎恶。彼有罪者擅用其权,为祸已烈;苟其人能操超乎人类之权,则其为祸,不更烈耶?故欲使超乎人类之权用之适宜,则必其人绝无私念,且具有神之仁慈圣洁而后可。由是以观,则惟耶稣之品性,与其行谊实相符而相辅者矣。再如福音所载之奇事,其中皆与灵界相关。耶稣即藉是奇事,显明灵界之事。福音恒称奇事为异迹,其所显异迹,犹以寓言,使显明属于灵界之训导耳。耶稣养赡五千人一事,即藉是以示耶稣为永生之粮也。其医瞽者一事,即藉以示人心如何得由昧而明也。是数者不独仅为奇事,其中且含有天国之要理。福音所载之奇事异于他书所载者,是即最显之差点也。吾人不可忘,耶稣在普通历史上所占之位置。自古迄今,在人世最要之事实为宗教。其在人类所建树者良多,古今数千年间,固有特异之标志者。故论宗教宗要理,则皆认耶稣为独一无二,无可比拟。凡古所留贻者,皆萃于耶稣之一身。耶稣降生以后,其丰盛之感力,即输贯于历史之源流,于此可觇耶稣之于世界万民至有关系,实较有至德者为尤高,且为上帝所喜悦,具有大功,毫无罪恶。岂彼具有奇异之能力,为人类所不能窥测者,而尚有所不能者耶?彼既综揽世人德性,及现世将来生命之纲,而萃于一身,复从而散播之,斯亦不得谓之奇事。盖世人皆为罪网所缚束,苟欲解其缚束之网,上帝惟以特别之力,以成其效果而已。至福音所载奇事,吾人
译况且将福音书中记载的耶稣奇事与历史相比,起初并没有不协调之处。作者根据其所见所闻,一一如实记录。要知道这种超自然的境界,如果没有确切的事实作为依据,也不可能凭空虚构。凡是敏锐且有学识的人,对于超自然的事情,往往不容易与寻常之事相吻合,然而我们诵读福音书,观看其中记载的异常与寻常之事,起初并不觉得有不协调之处。况且我们知道撰写福音书的人,并非具有神圣智慧,而是常人罢了,必定没有智巧去伪造所载内容,只是知道记载事实而已。
有人说,撰写福音书的时代,尚未进入科学时代,没有方法去寻求证据,所以人们容易相信那些奇事。这话确实如此。圣经中记载的奇事,当时固然没有科学家进行研究,倘若在十九世纪记载,则必定会有不同的意趣。但福音书所记载的,都被指认为奇异的事迹,屡次提到人们看见耶稣所行的,都视为前所未有。只有他的仇敌,因为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却又显露出不能诚心信服的态度,于是加上诽谤之言,并且恐怕人们用归纳法证明耶稣是上帝之子,便诬蔑耶稣所行的事,说是凭借魔鬼的力量去做的。这些人确实不是科学家,只是因为心中怀有怨恨,如果能搜罗到一个证据,能显示那些奇事是虚假的,他们必定竭力去做,然而未能做到。
德国神学家施特劳斯(Strauss)撰写《耶稣行述》一书,认为因为旧约中记载了弥赛亚的各种预言,使徒受到其感化,于是视耶稣为弥赛亚,所以对于旧约中记载的弥赛亚各种预言,容易深信,起初并非实有其事,只是认为旧约中有这样的预言,那么弥赛亚必定有这样的异象,所以那些奇事,起初并非由于伪造,而是基于那些虚妄的传闻。施氏关于奇事的说法,也没有益处。他知道评论历史,起初未曾研究这历史所载的是什么书,所以有此弊病,要知道凡是虚诞无稽的话,必定是逐渐产生而非突然产生的。耶稣最大的奇事,是死中复活,其证据就在复活的那一周中。而且有保罗所记载的,证据极为充足,那么就不是虚诞无稽的话了。而且,耶稣一生的行迹,如降生、受洗、变形、复活,以及水变为酒、使海不波、行走在水面等事,旧约中果真有同样的预言吗?犹太古史中所指的弥赛亚果真有类似这样的人吗?
想要评论福音书所记载的奇事,还有几点不可忘记。比如基督教会所信的,是救主耶稣,绝无罪恶,这里暂且不必讨论。但说人而没有罪恶,即属于最大的奇事。因为人而无罪,则比管理一切万物的奇事还要大。况且救主耶稣既然承受上帝所赋予的特权,比其下的人更多。再查考历史,人类中具有无限权力的人,常常误用其权,而变为暴君,如罗马皇帝尼禄等。然而暴君的行为,也有制裁的权限,虽然不受法律的制裁,但顾虑人民的意志,或许会达到反对的地步。所以虽然可以置国家于不顾,却不敢公然违背民意。或者有的人具有异常的权力,而变为可怖的恶鬼,如野蛮的酋长。以及从事贩卖奴隶行业的人,常常掌握其部落人群生死的权力,确实令人憎恶。那些有罪的人擅用其权,为祸已经猛烈;如果那个人能操持超乎人类的权力,那么其为祸,不是更猛烈吗?所以想要使超乎人类的权力用得适宜,则必须那个人绝无私念,且具有神的仁慈圣洁才可以。由此看来,那么只有耶稣的品性,与其行为确实相符且相辅相成。
再如福音书所记载的奇事,其中都与灵界相关。耶稣就是借助这些奇事,显明灵界的事情。福音书常称奇事为异迹,其所显明的异迹,犹如寓言,用来显明属于灵界的教导罢了。耶稣供养五千人的事,就是借此来显示耶稣是永生的粮。他医治瞎子的事,就是借此来显示人心如何由昏暗变得明亮。这几件事不独仅是奇事,其中还含有天国的要理。福音书所记载的奇事不同于其他书所记载的,这就是最明显的差别。我们不可忘记,耶稣在普通历史上所占的位置。自古至今,在人世间最重要的事实是宗教。其在人类中所建树的良多,古今数千年间,固然有特异的标志。所以论宗教的要理,都认耶稣为独一无二,无可比拟。凡是古代所遗留的,都汇聚在耶稣一人身上。耶稣降生以后,其丰盛的影响力,即贯穿在历史的源流中,于此可以窥见耶稣对于世界万民关系至深,确实比有至德的人更高,且为上帝所喜悦,具有大功,毫无罪恶。难道他具有奇异的能力,为人类所不能窥测,而尚有所不能的吗?他既然综揽世人的德性,以及现世和将来生命的纲领,而汇聚于一身,再从而散播出去,这也不能称为奇事。因为世人皆为罪网所束缚,如果想要解除其束缚之网,上帝唯有以特别的力量,来成就其效果而已。至于福音书所记载的奇事,我们
英国瑞思义
上虞许家惺
同译
第五节 论耶稣降生为人
耶稣神奇降生问题,虽为紧要,然究非基督教信仰所必需。或有基督徒谓耶稣有神格与无罪、及其人之来历,是三者互相联贯而不能离,故耶稣之来历,即其有神格及无罪恶之二端,有至大之关系。但耶稣之具神格,初不关系于其有神格及无罪恶之二端,有至大之关系,亦不能恃此而谓耶稣为无罪。人之罪恶既由双亲所遗传,讵一亲所生不能遗传罪恶乎?据吾人观之其母马利亚,殆与恒人相似,故谓耶稣为毫无罪恶,而以耶稣为神奇之降生,则仍不足以释之也。马利亚固童女,岂其他童女皆非圣洁者乎?虽然耶稣神奇之降生,非属于根本上之真理然,亦属于紧要之问题。
吾人试稽福音书中记载耶稣降生之事迹。福音以马可为最早,为马太路加二福音书所采择。而马可福音,无述及耶稣神奇必生之事。在马可三章所言,师徒入室,众复集,以故食不暇,亲属闻而止之曰:“彼乃狂耳。”据本章所述,所谓亲属者,即指耶稣之兄弟及其母而言。苟其母认其子为神奇之降生,岂尚目之为狂耶?保罗亦未言耶稣降生之事,保罗与希伯来书亦未言及,但言耶稣为大卫后裔而已。虽希伯来十章五节基督临世曰,主使我成人身然,亦未言如何降生。且除马太路加福音外,新约书亦无述及。耶稣降生于伯利恒,东方博士见星来拜,希律王使博士访婴儿,意欲杀婴,约瑟乃率妻子夜往埃及,及希律王遂尽杀伯利恒二岁以下之婴孩,至希律薨,约瑟乃迁回加利利之拿撒勒等节,多述及约瑟,惟于三十一节中,其述及梦事者凡五次。著书者初未知拿撒勒果为约瑟马利亚之家否,特因主之梦示而卜居之耳。至路加福音所纪载者,如撒加利亚以利沙伯二人之事,天使预示撒将生子,可名曰约翰,因撒不信,致瘖不能语,天使如何至拿撒勒告马利亚,亦必感神生子,马利亚如何往视以利沙伯,及如何颂赞上帝,约翰如何降生,约瑟与马利亚到伯利恒,耶稣如何降生,天使如何显示于牧羊者,使往见婴儿,如何名之曰耶稣,及抱入圣殿。西面亚拿如何对耶稣宣示预言。厥后约瑟与马利亚,如何率耶稣归拿撒勒。在是福音中,述马利来较多于约瑟。且明言家于拿撒勒。其往伯利恒,因罗马该撒召其人民登籍故。据此则马太路加所载,其异点可见矣。且尚有一困难之点。在异端中有神人之说(谓神与人相感所育生之人),当时犹太人论拿撒勒之耶稣,恐亦易于误会含有此意也。兹当反是而言。新约书除第一第三福音外,初未述及神奇降生事,此尚不涉紧要。盖马可福音,但述使徒耳目闻见耶稣之历史。彼得使徒之责任,当亲见耶稣受约翰洗礼,以迄耶稣升天(使徒行传一章二十二世),彼得对可尼流所言(使徒行传十章一节),保罗对安提阿教会所主(使徒行传十一十二十三等章)皆寓有此意,可徵耶稣降生及其为孩童之时,皆属使徒作证范围以外。天使告耶稣母马利亚之言,殆俟耶稣死后,方与使徒言之耳。马可著福音时,彼知有神奇降生之事与否,吾人不能知。至论保罗书信,则皆与其所立之教会?彼知有神奇降生之事与否,事人亦不得而知。但查其书信,则从未述及,或因其教徒初记异端中神人之说相淆混耳。即保罗己身殆于晚年,始知有神奇降生之事也。惟保罗如何言耶稣有神格,则先后一揆其视耶稣为先存上帝之子,藉人体以成人。至论耶稣如何降生为人,则于耶稣要理之枢要点无甚关系焉。约翰著福音时,颇明晰路加所著之福音,必知神奇降生之说。然约翰则绝未述及,或谓其实屏弃之也。但彼虽未明述降生之事,而在约翰一章十三节,谓是非由血气,非由情欲,非由人意而生,乃由上帝也。惟玩其原文,云生者,非指一人,实指众人。其意凡受耶稣而信其名者,必具灵界之生命。约翰七章四十二节。明言耶稣降生于伯利恒,盖其时民间众论纷纷,谓耶稣不当出自加利利。记不云乎,耶稣为大卫裔,
译英国瑞思义
上虞许家惺
共同翻译
第五节 论耶稣降生为人
耶稣神奇降生的问题,虽然重要,但终究不是基督教信仰所必需的。有的基督徒认为,耶稣具有神格、无罪以及他的来历,这三者是相互关联且不可分割的,因此耶稣的来历,与他具有神格及无罪这两点有着极大的关系。然而,耶稣具有神格,起初并不取决于他具有神格及无罪这两点,有着极大的关系,也不能凭借这一点就断定耶稣是无罪的。人的罪恶既然由双亲遗传,难道仅由一亲所生就不能遗传罪恶吗?据我们看来,他的母亲马利亚大概与常人相似,所以说耶稣毫无罪恶,而认为耶稣是神奇降生的,仍然不足以解释这一点。马利亚固然是童女,难道其他童女都不是圣洁的吗?虽然耶稣神奇降生不属于根本上的真理,但也属于紧要的问题。
我们试着考察福音书中记载耶稣降生的事迹。福音中以《马可福音》为最早,被《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所采择。而《马可福音》中,没有提及耶稣神奇降生的事。在《马可福音》第三章所说,师徒入室,众人又聚集,以至于没有空闲吃饭,亲属听说后阻止他说:“他疯了。”根据本章所述,所谓的亲属,即指耶稣的兄弟及其母亲而言。如果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儿子是神奇降生的,难道还会视他为疯子吗?保罗也没有提及耶稣降生的事,《保罗书信》与《希伯来书》也没有提及,只说耶稣是大卫的后裔而已。虽然《希伯来书》第十章第五节基督临世时说,主使我成人身,但也没有说如何降生。而且除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外,新约其他书卷也没有提及。耶稣降生于伯利恒,东方博士见星来拜,希律王派博士寻找婴儿,意图杀害婴儿,约瑟于是率领妻儿夜间前往埃及,等到希律王杀尽伯利恒两岁以下的婴孩,直到希律去世,约瑟才迁回加利利的拿撒勒等情节,多提及约瑟,仅在第三十一章中,提及梦境的事共有五次。著书者起初不知道拿撒勒是否真的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家,只是因为主的梦示才卜居于此。至于《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如撒加利亚和以利沙伯两人的事,天使预示撒加利亚将生子,可命名为约翰,因为撒加利亚不信,导致失语不能说话,天使如何到拿撒勒告知马利亚,也必感神生子,马利亚如何去探望以利沙伯,以及如何颂赞上帝,约翰如何降生,约瑟与马利亚到伯利恒,耶稣如何降生,天使如何向牧羊者显现,让他们前往看婴儿,如何为他命名为耶稣,以及抱入圣殿。西面和亚拿如何对耶稣宣示预言。随后约瑟与马利亚如何率领耶稣回到拿撒勒。在这部福音书中,提及马利亚多于约瑟。并且明确说家在拿撒勒。他们前往伯利恒,是因为罗马皇帝召集其人民登记户籍的缘故。据此,《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载的差异点就可见了。而且还有一个困难的点。在异端中有神人之说(谓神与人相感所育生之人),当时犹太人谈论拿撒勒的耶稣,恐怕也容易误会含有此意。现在应当反过来说。新约书除第一、第三福音外,起初未曾提及神奇降生的事,这尚不涉及紧要。因为《马可福音》,只叙述使徒耳目闻见耶稣的历史。彼得使徒的责任,应当亲眼看见耶稣受约翰洗礼,直到耶稣升天(《使徒行传》一章二十二节),彼得对可尼流所言(《使徒行传》十章一节),保罗对安提阿教会所主张(《使徒行传》第十一章二十三章等)都寓有此意,可证明耶稣降生及其为孩童之时,都属于使徒作证范围之外。天使告知耶稣母亲马利亚的话,大概是等到耶稣死后,才告诉使徒的。马可著福音时,他是否知道有神奇降生的事,我们不能知道。至于论及保罗书信,则都是与其所建立的教会有关?他是否知道有神奇降生的事,别人也无法得知。但查阅其书信,则从未述及,或许是因为其教徒初记异端中神人之说相混淆吧。即使保罗本人,大概也是在晚年,才知道有神奇降生的事。只有保罗如何言耶稣有神格,则前后一致,他视耶稣为先存的上帝之子,藉人体以成人。至于论耶稣如何降生为人,则于耶稣要理的枢要点无甚关系。约翰著福音时,颇明晰《路加福音》所著之福音,必知神奇降生之说。然而约翰则绝未述及,有人说其实屏弃之。但他虽未明述降生之事,而在《约翰福音》一章十三节,谓这不是由血气,不是由情欲,不是由人意而生,乃是由上帝。只是玩味其原文,云“生”者,非指一人,实指众人。其意凡受耶稣而信其名者,必具灵界之生命。《约翰福音》七章四十二节。明言耶稣降生于伯利恒,盖其时民间众论纷纷,谓耶稣不当出自加利利。经上不是说过,耶稣是大卫的后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