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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耶稣会文献汇编一百七十三

第二节 前道於天主最宜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698–703 段

宜,则得矣。天主性中,自显而易明者,有数端:一、天主之德无算。二、其无算之德,一一皆无限。三、其无限之德,无不好行。四、德虽本无不好行,然天主本体之内,实无不自足。其在外之行与不行,全由天主之意,非属不得不然者也。五、德之行,虽非属不得不然,然设使特欲诸德各得其行,此何有於天主不宜,而有不美之处哉?今观天主之本体,又有数德必不能行於内。盖极美之体,绝无可恶、可哀等事。而至公、至严、至慈等德,亦绝无可行之处。即外欲其德之行,必先於在外者,设一区而后可也。天地也者,斯外大区是也。故曰:“天主生天地、人物,是欲通其善,而显其德於外焉耳。”

译适宜,就达到了目的。在天主的本性中,自然显而易见、清晰明了的,有几点:第一,天主的德行无穷无尽。第二,那无穷无尽的德行,每一项都是无限的。第三,那无限的德行,没有一项不是乐于施行的。第四,德行虽然本来没有不乐于施行的,但天主的本体内部,实际上没有不自我满足的。他在外施行或不施行,完全取决于天主的意志,并非出于不得不然的强制。第五,德行的施行,虽然并非出于不得不然,但假如特别希望各种德行都能得到施行,这对于天主有什么不适宜,有什么不美好的地方呢?如今观察天主的本体,又有几种德行必定不能在内部施行。因为极其完美的本体,绝对没有可恶、可悲等事情。而至公、至严、至慈等德行,也绝对没有可以施行的对象。即使想要让他的德行在外施行,也必须先在外部设立一个区域,然后才可以施行。天地,就是这个外部的大区域。所以说:“天主创造天地、人物,是为了贯通他的善,并将他的德行显扬于外部罢了。”

二、救世者是天主无穷之德智

夫生天地之意既如此,天主诸德一一行於外,而至於无限。孰云於理不合、於天主性有不相宜,而不美哉?今以此较前道,可知不外此两端,则知无可疑矣。天地为行德之外区,神人、万物乃行之机也。德之无一而不行在人类,无一而不行至无限,是在救世者,其所以动其机者,又天主无穷之智德也。此宇内奥道之秘籥,今略列於后。

三、天主预定之德智巧妙

《圣经》云:“天主之智德,流行於天地,逍遥於万物。”旨哉!斯言也。一则示天主或生,或宰天地万物,要非偶然,亦非不得不然,皆有意而为之,智德引於其前也。一则示其所为虽如是,又皆不费经营,不劳心力,若有意,若无意,逍遥焉,而无一德而不行也。其妙可该而显於二端:一在生万物之际,一在宰万物之绪。察之於生万物,各物性理,豫定巧妙,而俱为行德之地也。察之於宰万物,物性虽定,而其所行虽不勉强之,究竟无一不为行德之机也。今试言所豫备之巧,后乃言其所行之妙。

(二)天主诸德俱行

一、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夫推及开辟之先,而以理之次序论之。(此以理之次序论之,至论生造之序,另看六日功书。)

太始有天主

厥初太始,无天、无地、无神、无人、无物,并天地、万物、气质而亦全无,独有一自有、自福、自足、至尊、至善、至公、至智、至能之天主也。然其德福虽备,不阻其好生、好施之意。是故欲创一外区,为通其善,显其德之所也。

天主分天与地

夫先诸德而首出者,即全能也。自无而生天地万物之质,不费心力,不藉时候,一命而生,全能之行如此也。气质既有矣,倏而至灵之德,开辟混沌,分四行,成万众;安排万物,位置群生;各得其所,各当其则,天包乎外,地置於中,分星於宿。日虽与星同性,置之星下,以之定四时、别昼夜,照临万象、煦育群生。日之下,又位置一月,以分朔晦,验燥湿。

天主分水与地

在上者既定,复安排在下之物。论地,原其轻重之自然,并为水所包括。但地为载物之所,使尽为水所浸淫,则大地不几为沼乎?故分高以成山,分低以成海。然山海虽当分,而人物又不能尽离其水。故使海一日两潮,渗於地孔中。复藏火於地,以内蒸而升水於山,使之滤其碱以滋润之。至山,又出而为甘泉,流而为长江、为大河,使人得而饮、物得而滋溉焉。至於不近河海之处,又以日蒸气成云。云成,风以荡之,敷於各处而成膏雨。(此等格物之理多端,随人讲论;不如《圣经》定理,永无二说。)

天主生万物

至於五谷草木,使之各随其性而得其地、宜其时而遂其生。他如羽毛鳞甲,令之各安其所、各存其向、各成其用也,至灵之施於混沌中者如此。

二、天主生纯神

夫使天地间,止有此块然之物,而无有一灵明者寓於其间,则天主至尊,谁识敬之?天主至善,谁识爱之?天主至公、至严,谁识有赏、有罚而畏惮之?向使全能至灵虽行,而天主无算之他德,隐而不行者尚多,则生天地之意,未见其大显也。不知智德於此而发,於天生无算之纯神,皆有心、有情、有主张。分为九品,其各品之德能,皆与天主之各德相感应。

三、天主生人

人兼有形神

虽然,神於主,既相通矣;於物,犹然相格也。然而智德於此,又发於神之下,生兼有神形之人。形则能受万物之享,神则能任万物之报。美矣乎!自有人,而造化之功乃有答矣。人在万物之中,如君在兆民之间;代万物而报主,以万物事之,以身心敬之。尝曰:“人有一需,而物即有一以应之。”亦可曰:“主有一德,而人即有一情以答之。”物无不归於人,而人无不归於主。主有尊,人有敬焉;有善,人有爱焉;有恩,人有感焉。夫天主之施恩,皆由自愿,而敬爱、感谢,若属非任人生愿之行,则天下无相应之报答,又似天主之掩其自足也,然而智德於此更彰。

人有主张

故生人赋有主张,如爱敬、感谢,虽属人之

译二、救世者是天主无穷的智慧与德行

既然创造天地的意图既然如此,天主的各项德行一一向外施行,直至无限。谁说这在道理上不合,在天主本性上不相宜,而不美好呢?现在拿这个与前面的道理相比,可知不外乎这两个方面,那么就知道没有什么可疑的了。天地是施行德行的外在区域,神灵和人类、万物是施行德行的媒介。德行没有一样不在人类中施行,没有一样不施行到无限,这在于救世者,他之所以触动这些媒介,又是天主无穷的智慧与德行。这宇宙间深奥道理的钥匙,现在简要列在后面。

三、天主预定的智慧与德行巧妙

《圣经》说:“天主的智慧与德行,流行于天地之间,逍遥于万物之中。”这话多么精妙啊!一方面表明天主无论是创造还是主宰天地万物,都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不得不然的,都是有意图地去做,由智慧与德行引导在前。另一方面表明他虽然这样做,却又都不费经营,不劳心力,好像有意,又好像无意,逍遥自在,而没有一项德行不施行。他的精妙可以概括并显现在两个方面:一在创造万物之时,一在主宰万物之际。考察创造万物时,各种事物的本性道理,预先设定得巧妙,都成为施行德行的地方。考察主宰万物时,事物的本性虽然确定,但它们所行的虽然不勉强,最终没有一样不是施行德行的媒介。现在先说说预先设定的巧妙,然后再说说它们施行的精妙。

(二)天主的各项德行都施行

一、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推究到开辟之前,按照道理的次序来论述。(这里按照道理的次序论述,至于论述创造的次序,另看六日功书。)

太始有天主

起初太始,没有天,没有地,没有神,没有人,没有物,连同天地、万物、气质也全都完全没有,只有一位自有、自福、自足、至尊、至善、至公、至智、至能的天主。然而他的德行与福分虽然完备,并不阻碍他喜好创造、喜好施予的心意。因此想要创造一个外在的区域,作为通达他的善、显扬他的德行的地方。

天主分天与地

在各项德行中首先显现的,就是全能。从无中生出天地万物的质料,不费心力,不借时间,一命令就生出,全能的施行就是这样。质料既然有了,随即而至的灵性德行,开辟混沌,区分四行,形成万众;安排万物,安置群生;各得其所,各当其则,天包在外面,地放在中间,把星星分列在宿位。太阳虽然与星星同性,却放在星星之下,用它来定四季、别昼夜,照耀万象、温暖养育群生。在太阳之下,又安置一个月亮,用来区分朔晦,检验燥湿。

天主分水与地

上面的既然安定,又安排下面的事物。论到地,原本因为轻重的自然,并且被水所包围。但地是承载万物的地方,如果完全被水浸淫,那么大地不几乎成为沼泽了吗?所以分出高处成为山,分出低处成为海。然而山和海虽然应当分开,但人和物又不能完全离开水。所以让海一天两次涨潮,渗入地的孔隙中。又藏火于地中,从内部蒸腾使水上升到山上,让它过滤碱质以滋润大地。到了山上,又流出成为甘泉,流淌成为长江、大河,让人得以饮用,让物得以灌溉。至于不靠近河海的地方,又用太阳蒸腾水汽形成云。云形成后,风来吹动它,散布到各处成为甘雨。(这些格物之理多种多样,随人讲论;不如《圣经》的定理,永远没有两种说法。)

天主生万物

至于五谷草木,让它们各自随其本性而得到适宜的土地、适合时节而顺利生长。其他如羽毛鳞甲,让它们各自安于其所、各自保持其方向、各自成就其用途,至灵在混沌中的施为就是这样。

二、天主生纯神

如果天地间只有这些块然之物,而没有一种灵明的存在寓于其中,那么天主至尊,谁认识并尊敬他?天主至善,谁认识并爱戴他?天主至公、至严,谁认识他有赏有罚而畏惧他?假如全能至灵虽然施行,但天主无数其他德行,隐藏而不施行的还很多,那么创造天地的意图,就没有看到大大显扬。不知道智慧与德行在此发动,在天上生出无数的纯神,都有心、有情、有主张。分为九品,各品的德行能力,都与天主的各德相感应。

三、天主生人

人兼有形神

虽然,神对于主,已经相通了;对于物,仍然相隔绝。然而智慧与德行在此,又在神之下,生出兼有神形的人。形体能够承受万物的享用,精神能够承担万物的报答。美啊!自从有了人,造化的功劳才有报答了。人在万物之中,就像君主在百姓之间;代替万物报答主,用万物侍奉他,用身心尊敬他。常说:“人有一种需要,物就有一种来应承。”也可以说:“主有一种德行,人就有一种情感来报答。”万物无不归于人,而人无不归于主。主有尊贵,人有尊敬;有善,人有爱戴;有恩,人有感激。天主的施恩,都是由自愿,而尊敬、爱戴、感谢,如果属于人生来不愿行的,那么天下就没有相应的报答,又似乎天主掩盖了他的自足,然而智慧与德行在此更加彰显。

人有主张

所以生人赋予主张,如爱敬、感谢,虽然属于人的

当然,其行与不行,又属人之自愿,而天主亦不强使之也。异哉!自人有主张,不特天主显其自足,而天主之至公,好善、恶恶,好施、好福等德,亦无不可行。盖有主张,则善恶於此分焉矣。有善,则好善不得不爱之。爱之而至公,则不得不赏之。赏之而好施之极,则所赏宜与其相称焉。但欲其相称,非世福所能致也。而智德於此弥显:生前以好生之德,行於众人;身后以好福之德,行於善士。

译当然,行与不行,又属于人的自愿,而天主也不强迫他们。奇怪啊!自从人有了主张,不仅天主彰显其自足,而且天主的至公、好善恶恶、好施好福等德行,也无不得以施行。因为有主张,善恶便在此区分开了。有善,那么好善就不得不喜爱它。喜爱它而体现至公,就不得不奖赏它。奖赏它而好施达到极致,那么所给的奖赏就应当与善行相称。但想要相称,不是世俗的福分所能达到的。而智德在此更加彰显:生前以好生的德行,施行于众人;身后以好福的德行,施行于善士。

人有不死之灵魂

惟其然,故生人有不死之灵魂,能照天主之至美,能尝天主之至乐,能享天主之万福也。或曰:“论作善,则主张为美。论为恶,则何如?”不知智德於此愈显其妙。何也?人犯罪,或待其改过,而且助之、养之。至容之德行矣。改之而即赦其罪,复其恩。至慈之德亦行矣。或至死不悛,则罚之以永远之苦。至严之德又行矣。若前言诚是,则任人何如自择,而天主之德,各可以得一行之机焉。此为性理(性理,乃首卷之道。)豫备之妙。今进而观於事道,(事道,乃次卷之道。)其果得所豫之效焉否?

四、天主诸德

天地、神人、万物之性既定,后任各率其性而行。有自然者,依其自然;有主张者,听其主张。

天主之至善

即如天神初生,遂任其自定所向。善者,知己有所自,识其大本,钦其至尊,爱其至善。而天主即以无穷之福福之,此非至善之行乎?

天主之至尊

恶者,不识己之所自,忘其大本,侈然自美,骄傲自足,欲对於无对之主。而上主即夺其原美,抑之以污秽之所,罚之以永远之苦,非至尊之显乎?

天主之至公

至於人类之原祖,又实行德之大枢纽也。盖天主之德,无一而不行於彼焉。全能生之,至灵位之,好施养之,而且立之为万物之君,赐之以格外之恩矣。夫好生之德既显,而他德又随而予之。是故恩虽未绝,但或存、或废,又视其善恶为转移,而至公之德行矣。

天主之至主

且将万世、万民之主张,皆统於原祖一人之主张。其或善、或恶,又皆属於原祖一人之善恶,非主之至也,能如是乎?

天主之至严

以前后子孙之祸福,俱关於细事之一命。事小而命尊,至严之行也。

天主之自足

任原祖方命败类,易世而成罪薮。示人报焉,於己不加;背焉,於己不减。自足之行也。

天主之至仁至义

夫自原祖犯罪之后,一则许其万物攻罚,一则犹不绝其所需,而且待其悔过迁善。至仁之中,不失其严;至严之中,不失其仁。此又慈严相接,仁义并行者也。

天主之全智

且又乘其重罪,而开现世之至道,易坏世而更美於原世,此又全智之德,行於至极者也。然此为宇内之至理,不得不专陈於后。

(三)诸德之行俱无限

观原祖犯罪之后,天主怒於上,人物乱於下。夫人为万物之灵,不但不以万物事主,而且以万物逆之。宇内原为事主之郊庙,变而为一罪薮;天地原为人之宫寝,易而为一罪狱;即人心原为诸德之澄会,易而为万恶之秽府。人类已败,莫可谁何?观於此,而无一人不太息曰:‘生天地之功,第归於此乎?’而不知现道之妙,於兹而起矣。

一、主德由今世行于无限

盖原世(系原祖未犯罪之世。)也,主恩虽隆,然犹属有限之物。(物,指天地万物而言,皆属有限者。)人之敬爱虽纯,亦不过人之微忱而已。本有限焉。而今则不然也,或主之施於人,或人之答於主,得至於无限。天地於此,始为主德显而行於无限之区也。

二、再生之恩胜于生养保存之恩

夫始造之功,全能创之矣。而再生之功,又至慈开之。但《圣经》所云:“上主慈德之行,较诸德之行,超越远甚。”於兹实显矣。盖生养保存之恩,重矣。而与再生之恩,断然不可比。生也,不过一命而已。经云:“全能之主,呼无者如有者然。”又云:“自无中而呼万物,而万物即莫不自无中应而至矣。”无阻碍,无相敌,无悖逆也。至若再生之功,则不然。欲赦人类,而天主诸德,一若群然阻之。至尊阻而欲其补,至严阻而欲其罚,至公阻而欲补罚与罪相称。一若万世之愆,豫在主前,以震其义怒,万物同声以呼其惩罚。於是乎上下、内外、前后,莫不交攻。而至慈一德,与之能敌焉、能开释焉?是以屈至尊而降生,而代赎,而代死。慈德之行,果何如乎?上主赦罪,恩固隆矣。其赦罪之法,不益妙乎?

三、人敬爱之功可至于无限

然异哉!主恩一至无限,而人之报答,亦因是而至无限也。人类一蒙耶稣在其中,而任万

译人拥有不朽的灵魂。正因为如此,所以活着的人拥有不朽的灵魂,能够观照天主的极致之美,能够品尝天主的极致之乐,能够享受天主的无穷福泽。有人问:“论及行善,则主张为美。那么论及作恶,又当如何?”殊不知智慧之德在此更加彰显其妙处。为什么呢?人犯罪时,或者等待其改过,并且帮助他、养育他。这是包容之德的体现。一旦改过便立即赦免其罪,恢复其恩宠。这是慈爱之德的体现。如果直到死都不悔改,就用永恒的痛苦来惩罚他。这是威严之德的体现。如果前面的说法确实正确,那么无论人如何选择,天主的德行都能找到得以彰显的机会。这是本性之理(本性之理,是首卷所论之道)预先安排的妙处。现在进而观察事理之道(事理之道,是次卷所论之道),看看它是否真的达到了预先安排的效果呢?

四、天主的诸般德行

天地、神人、万物的本性既定之后,任由各自遵循其本性而行。有自然属性的,依从其自然;有自由意志的,听任其自主选择。

天主的至善

比如天神初生时,就任由他们自己决定趋向。善的天使,知道自己有所由来,认识其根本,钦敬其至尊,爱慕其至善。而天主就用无穷的福泽来赐福他们,这难道不是至善的作为吗?

天主的至尊

恶的天使,不认识自己有所由来,忘却其根本,自以为是,骄傲自满,想要与无可匹敌的主相对抗。而上主就剥夺他们原有的美好,将他们压抑在污秽之处,用永恒的痛苦惩罚他们,这难道不是至尊的彰显吗?

天主的至公

至于人类的始祖,更是实行德行的关键枢纽。因为天主的德行,没有一样不在他身上体现。全能创造了他,至灵赋予他地位,好施养育了他,并且立他为万物的主宰,赐予他格外的恩宠。好生之德已经彰显,其他德行也随之赐予他。因此恩宠虽然未曾断绝,但或存或废,又视其善恶而转移,至公之德由此体现。

天主的至主

而且将万世、万民的自主权,都统归于始祖一人的自主权。其或善或恶,也都归属于始祖一人的善恶,如果不是主的至高无上,能这样吗?

天主的至严

以前后子孙的祸福,都关乎细微的一件命令。事情虽小但命令尊贵,这是至严的作为。

天主的自足

任由始祖违命败坏族群,换世而成为罪恶的渊薮。展示给人看报应,对自己却不增加;背离自己,对自己也不减少。这是自足的作为。

天主的至仁至义

自从始祖犯罪之后,一方面允许万物攻击惩罚,一方面又不断绝其所需,并且等待其悔过迁善。在至仁之中,不失去威严;在至严之中,不失去仁爱。这又是慈爱与威严相接,仁义并行的体现。

天主的全智

而且又趁着其重罪,开辟现世的至道,改变败坏的世界使其比原初的世界更美好,这又是全智之德,发挥到极致了。然而这是宇宙间的至理,不得不专门在后文陈述。

(三)诸德之行俱无限

观察始祖犯罪之后,天主在上发怒,人物在下混乱。人作为万物的灵长,不但不用万物侍奉主,反而用万物违逆主。宇宙原本是侍奉主的郊庙,变成了一处罪恶的渊薮;天地原本是人居住的宫寝,变成了一处罪恶的监狱;即使人心原本是诸德汇聚的地方,也变成了万恶污秽的府库。人类已经败坏,无可奈何?观察到此,没有一个人不叹息说:“创造天地的功绩,仅仅归于这个结果吗?”却不知道现世之道的妙处,由此兴起了。

一、主德由今世行于无限

因为原初世界(指始祖未犯罪之前的世界)中,主的恩宠虽然隆重,但还属于有限之物。(物,指天地万物而言,都属于有限的。)人的敬爱虽然纯粹,也不过是人微小的诚意而已。本来就是有限的。而现在则不同了,或者主施予人的,或者人报答主的,都能达到无限。天地在此,才开始为主德彰显而行于无限的区域。

二、再生之恩胜于生养保存之恩

起初创造之功,全能者创造它了。而再生之功,又由至慈者开启了。但《圣经》所说:“上主慈德之行,较诸德之行,超越远甚。”在此确实彰显了。生养保存之恩,确实重大。而与再生之恩相比,断然不可比拟。生,不过是一条命而已。经文说:“全能之主,呼无者如有者然。”又说:“自无中而呼万物,而万物即莫不自无中应而至矣。”没有阻碍,没有相敌,没有悖逆。至于再生之功,则不然。想要赦免人类,而天主的诸德,好像群起阻止。至尊阻止而想要其补赎,至严阻止而想要其惩罚,至公阻止而想要补罚与罪相称。好像万世的罪愆,预先摆在主面前,以震动其义怒,万物同声呼唤其惩罚。于是上下、内外、前后,无不交相攻击。而至慈这一德行,能与它抗衡、能开释它吗?因此屈尊至尊而降生,代替赎罪,代替死亡。慈德之行,究竟如何呢?上主赦罪,恩宠固然隆重。其赦罪的方法,不是更加奇妙吗?

三、人敬爱之功可至于无限

然而奇怪的是!主的恩宠一旦达到无限,而人的报答,也因此而达到无限。人类一旦蒙受耶稣在其中,而任凭万

民之责,不特能谢恩於无歉,而且至尊等德,欲补、欲罚者,亦无不全得其宜矣。不止此也,即人之敬爱等功,亦可至於无限;而人於天主之诸德,亦得有无穷之报答矣。

译百姓的职责,不仅在于对毫无亏欠的恩惠表达感谢,而且对于至高无上的各种美德,无论是想要弥补还是想要惩罚,也都能完全得到恰当的处理。不仅如此,即使人对天主的敬爱与功德,也可以达到无限的程度;而人对天主的各种美德,也能给予无穷的报答。

四、救世者全天主无限之德

盖耶稣虽论其有天主性,於圣父、圣神无大小之别,必无拜跪祷祀之理。然论其有人性,亦有人之本职当尽;论为人类之元首,则又有人类之任当尽。故人类当拜跪祷祀,则彼为之倡焉。所以《圣经》云:“万民祭主。耶稣乃曾孙也。”又额我略圣人云:“耶稣者,万民之喉舌也,欲陈辞,彼即代之呼吁。耶稣者,万民之手也;欲进献,彼即代之持捧。且为万民之心焉,欲爱敬,而耶稣即代之输将更为万民之首焉,欲以苦难赎罪,而耶稣又以本身代为牺牲也。”吁!万物无人,而於天主不能通;万民无耶稣,而於天主不足达。自有耶稣为万民之心,则上下相合。天主至尊,而人类有无限之敬焉;天主至善,而人类有无限之爱焉;天主至公,而人类有无限之补焉;天主至严,而人类有无限之畏焉。於是天主声灵荣光,虽见於初生人无罪之恩,而益显於再生人赦罪之法。故可谓生天地之趣,萌於物、盛於人、而成於救世者。无物,而天主之德,虽备而不彰;无人,虽彰其一二,而不全焉;无救世者,虽全而犹若有限。一有救世者,天主之德不但无一而不行,且无一而不行於无限;则生天地之精意,始克全矣。故古典曰:“美哉!坏世之凶,反致无涯之吉。”此之谓也。

第三节 论道确据

或曰:降生之道,於理无不合;救世之事,於主无不宜,亦既明矣。但虽美妙,究亦可有可无,而非所谓不得不然者也。虽有此理,安知必有此事哉?且其事大而奇,则其据亦必欲钜而确。不然,智德似有歉於此焉。

曰:无虞也。救世之据,即全智之极功也。智德於他处虽显,而於此庶几乎尽焉?第欲全述,岂笔墨之所能及哉?故约而为三:一在未降生之先,一在居世之时,一在升天之后。三者无不度越人量,而非天主不能为也。

(一)未降生之先据

夫先时之据,察乎天主《圣经》,而知救世者之事,於数千年前靡不豫言之矣。其来於何时,生於何地,系於何祖,后所行神化奚若?迨至其时,而耶稣果生,与《圣经》所预载者,一一尽合,毫发不爽。有此而尚不足为据乎?然天主之智德,若犹未足。不特使达人良士信之无疑,即苟有知识者,非固执之极,无不凛然服矣。然特欲防群疑,兹略陈数端於后:

一、原祖传旨

一、救世之事,万民之公事也。故不待支分派别,而於原祖一犯罪之后,即默喻其旨,使之传於子孙,世世相承。

二、圣人训导

二、恐久而或忘,复於彼子孙中,代生圣人,令将救世之事,以为大训,以为苦中之望,令伊辈守之而弗替。

三、亚巴郎为其祖

三、恐其杂处混传,故又生一大圣,(名亚巴郎)为救世者所生出之祖,使之另居一域。后子孙蕃庶,成一大国,咸以此事为世传。

四、《圣经》为其证

四、又恐口传有讹,於未降生之先,二千年内,於伊派中,复生二十余圣。(每瑟、达味、衣撒亚、达捏耳等圣。其详看降生引义书。)后先相继,默牖其心,将此事录为《圣经》,明有典也。

五、使徒传万邦

五、《圣经》止存一国,他国犹有疑焉。又故令此邦之人,散於列国。至再至三,而衍其旨於万邦。(西汉时,亦有人至中国。)

六、详述以防伪

六、恐好事之人,或冒此而欺世,故又载之极详且尽,亦非人之所能伪为者。

七、善士明释其义

七、载之详尽,又恐受难之功有阻。故其文极奥,若隐若现。善士神而明之,即释其义,俗人虽昧於当时,然至事后而观,亦了然矣。

八、《圣经》七十二士译本

八、《圣经》如此其详尽,又恐人疑为降生后所作者。故於未降生三百年前,使一外国之大王,(名多罗茂)虔请《圣经》。得其本文一部,刻在黄金方册,七十二贤译之,而藏於国学中。后渐传各国,断不得疑为事后所载。

九、耶稣与《圣经》互证

九、《圣经》所载之期已至,而耶苏果生於其会、其时与地。及行事,莫不与所载者,实相符合。可知所生之人,已验其经为天

译四、救世者彰显天主无限的恩德

因为耶稣虽然就其天主性而言,与圣父、圣神没有大小之别,本不应接受跪拜祈祷;但就其人性而言,也有作为人的本分应当尽到;就其作为人类元首而言,又有作为人类的职责应当尽到。所以,当人类应当跪拜祈祷时,他便率先倡导。因此《圣经》说:“万民祭主,耶稣是曾孙。”又圣额我略说:“耶稣是万民的喉舌,人们想要陈述言辞,他便代为呼吁;耶稣是万民的手,人们想要进献供品,他便代为捧持;而且他是万民的心,人们想要表达爱敬,他便代为传达;他更是万民的元首,人们想要以苦难赎罪,他便以自身代为牺牲。”唉!万物若没有人类,便无法与天主相通;万民若没有耶稣,便不足以通达天主。自从有了耶稣作为万民的心,上下便得以契合。天主至尊,人类对他有无限的敬意;天主至善,人类对他有无限的爱意;天主至公,人类对他有无限的补赎;天主至严,人类对他有无限的敬畏。于是,天主的圣名、灵性与荣光,虽然在初生之人无罪之恩上有所显现,但在再生之人赦罪之法上更加彰显。所以可以说,创造天地的旨趣,萌芽于万物,兴盛于人类,而完成于救世者。没有万物,天主的恩德虽然完备却不彰显;没有人类,虽然彰显了一二,却不完整;没有救世者,虽然完整却似乎有限。一旦有了救世者,天主的恩德不仅无一不施行,而且无一不在无限中施行;那么,创造天地的精义,才算是完全实现了。所以古语说:“美哉!毁灭世界的凶恶,反而带来了无尽的吉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节 论道确据

有人问:降生之道,在道理上没有不合之处;救世之事,对天主来说没有不宜之处,这已经明白了。但是,虽然美妙,终究可有可无,并非所谓不得不然。虽然有这个道理,怎么知道一定会有这件事呢?况且这件事大而奇特,那么它的证据也必定要巨大而确凿。不然的话,智慧之德似乎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回答说:不用担心。救世的证据,就是全智的极致功效。智慧之德在其他地方虽然显现,但在这里几乎达到了极致?只是想要完全陈述,岂是笔墨所能达到的呢?所以概括为三点:一在未降生之前,一在居世之时,一在升天之后。这三者无不超越人的度量,非天主不能做到。

(一)未降生之前的证据

先前的证据,考察天主的《圣经》,就知道救世者的事迹,在数千年前无不预先预言了。他何时到来,生于何地,属于何祖,后来所行的神迹如何?等到那时,耶稣果然出生,与《圣经》所预先记载的,一一完全吻合,毫发不差。有了这些还不足以作为证据吗?然而天主的智慧之德,如果还不足够。不仅使贤达良士相信无疑,即使是有知识的人,除非极其固执,没有不凛然心服的。但特别为了防备众人的疑虑,这里略陈几点如下:

一、原祖传旨

一、救世之事,是万民的公事。所以不等待支分派别,而在原祖犯罪之后,就默示其旨意,使之传给子孙,世世相承。

二、圣人训导

二、恐怕时间久了会遗忘,又在那些子孙中,代出圣人,令他们将救世之事,作为大训,作为苦难中的希望,令他们坚守而不废弛。

三、亚巴郎为其祖

三、恐怕混杂相处导致传说混乱,所以又生出一大圣(名叫亚巴郎),作为救世者所出生的祖先,让他另居一地。后来子孙繁衍众多,成为一大国,都以此事为世代相传。

四、《圣经》为其证

四、又恐怕口传有错误,在未降生之前,两千年内,在他的派系中,又生出二十多位圣人(梅瑟、达味、依撒亚、达尼尔等圣人,详情见《降生引义书》)。前后相继,默示其心,将此事记录为《圣经》,明确有典籍可查。

五、使徒传万邦

五、《圣经》只保存在一国,其他国家仍有疑虑。所以又让该国的人,散居到各国。再三地,将旨意传播到万邦(西汉时,也有人来到中国)。

六、详述以防伪

六、恐怕好事之人,冒用此事欺骗世人,所以又记载得极其详细详尽,也不是人所能伪造的。

七、善士明释其义

七、记载得详尽,又恐怕受难的功效受阻。所以文字极其深奥,若隐若现。善士神而明之,便解释其义,俗人虽然在当时不明白,但等到事后观看,也就了然了。

八、《圣经》七十二士译本

八、《圣经》如此详尽,又恐怕人怀疑是降生后所作。所以在未降生三百年前,让一外国的大王(名叫多罗茂)虔诚请求《圣经》。得到其原文一部,刻在黄金方册上,由七十二位贤人翻译,收藏在国学中。后来逐渐传到各国,断不能怀疑是事后所记载的。

九、耶稣与《圣经》互证

九、《圣经》所记载的时期已到,而耶稣果然生于其会、其时与地。等到行事,没有不与所记载的,实际相符合的。可知所生之人,已验证其经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