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降生不当从空而降
人。始成相通之极而天主之善。始彰其至。则天主降生。与其本性相宜而至当。亦甚明且著矣。夫天主化生万类。固已大通其德於物。然通其德。未通其体。则於至善之情。未尽也。故天主以为未足。至於亲降受生。接我人性。合己本体。以无上上尊之位。而为万民万世拯救之身。则其相通之情。至此为极茂可以加。而至善之心。於是始恬适矣。故天主降生一事。不惟不亵其尊。正以见其至尊至善之极也。且夫德爱弥深者。其用爱亦弥切。如帝王尊居九重。设见爱子忽堕池中。岂不躬自急援。宁嫌其亵。而姑徐徐焉。俟呼左右哉。天主爱人。不啻父母之爱子。世人造罪。不啻溺水之危急。罪不可不涤。世不得不救。则其降生。又胡能自已哉。
译人。起初达到相通的最高境界,而天主的善。开始彰显其极致。那么天主降生。与其本性相适宜且极为恰当。也就非常明白且显著了。天主化生万物。固然已经广泛地将他的德行通达于万物。然而通达他的德行。并未通达他的本体。那么对于至善的情意。就没有完全尽到了。所以天主认为这还不够。以至于亲自降临受生。接纳我的人性。合并自己的本体。以无上至尊的地位。成为万民万世拯救的身体。那么他相通的情意。到这里最为茂盛,无法再增加。而至善的心。于是才开始安适了。所以天主降生这件事。不仅不亵渎他的尊贵。正以此显示他至尊至善的极致。况且德行和爱心越深厚的人。他施予爱的行动也就越急切。比如帝王尊贵地居住在九重宫阙。假如看见心爱的儿子忽然掉入池中。难道不会亲自急忙救援吗?哪里会嫌弃这样亵渎尊严,而慢慢等待,呼唤左右侍从呢?天主爱世人。不亚于父母爱子女。世人造罪。不亚于溺水的危急。罪过不可不洗涤。世界不得不拯救。那么他的降生。又怎么能停止呢?
第十四节 天主降生时,其本体未尝变易
或曰。天主降世。固显其至善矣。然天主至神妙体。不容有变。今若降生。则无形声之体似变为有形声。奚可哉。
曰。多玛斯圣人云。天主无始之体。凡所自有之妙。非因降生而有变迁也。盖天主降生。实乃借人性以合己体。夫人性前无合。而後有合。斯人性自变迁以合主性。非天主之变迁其体也。犹初时。天主化生天地。以全无物。化为诸有。非天主之自变化为天地。是乃天地之受变化。则天主降生为人。亦非天主之变迁。乃人性之变迁。即云非天主之下降。乃人性之上升可矣。故其至神之体。虽合於人性。而其无声无臭之妙自存。犹人之灵性。虽缔结於人身。仍存其虚灵之体。而不为人身所变也。
第十五节 天主降生,取人性而不染人罪
或曰。至神之体。隔绝有形。犹至善之於至恶也。天主既为至善。取恶甚为不宜。则天主无始之至神。亦不当取形体可知。曰。多玛斯圣人云。凡受造之物。所受於造物者。皆为天主所畀。以显主之至善。盖天主固有无穷美善。自为无始无形无变。而又能造有始有形有变之物。且如天主本为至乐之体。而人世苦患。亦出天主至公之所降。以显其明威。非天主自苦患也。至若罪过丑恶。乃乖背天主至善之体。是以天主取有始有变有形有苦之性。皆由己出。无一不可。设谓其取罪恶。则於天主相背。必不宜矣。故其降生也。特取吾人之身性。非染吾人之罪污也。奚为不当取也。
第十六节 天主降世,未尝离天
或曰。天主降生之际。不审离天而降世乎。抑有二主。一在天。一在世者乎。
曰。斯何言哉。天主无穷妙体。圆满六合而不为界。圣奥斯定论天主无不在也。
曰。天主之体。处处为中。无处为边。故其降生之时。未始离天。其升天之後。未尝离世。但不降生於世。虽无不在。亦无从见。譬之满空有火。无物可着。则不见。着物乃现矣。譬之通天有风。触物始响。不触。则寂然不闻其声矣。造物主。何时不在人世。苐其降生也。以无形之体。合於有形。因其合。乃可见矣。譬太阳未出。虽实在天。未之见也。既出。则普照万方而得见之。然其照临之时。岂谓离天而降於地。亦岂谓有二日。一在天。一在地乎。由此而论。则何疑天主降生。曾离於天。又何疑其有二主乎。
第十七节 天主降生,未尝屈小
或曰。超出於大者。不沦屈於细小。天主。控御宇宙者也。经云。天地万物不能载。则天地万物为细矣。乃举御天地万物者。迁入婴孩之体。似不相宜。
曰。圣奥斯定。曾答此问云。主经圣传。未尝言天主降生。沉匿于呱呱孩体。而委置其御世之大权。以缩入于一小所也。为此说者。庸愚泥形之见耳。盖天主之大。非在形像尺寸之大。乃在权能。无极之大。故其大也。在六合而不为所伸。在人体而不为所屈。
第十八节 耶稣灵魂,非天主本体,而有三体一位之妙
或曰。耶稣之生也。以天主性。接合人性。已闻命矣。试问人性为肉躯。天主性为灵魂否。.
曰。否。人有灵魂肉躯。始成其为人。故灵魂肉躯。二者只完一人生。皆天主所生者也。若天主性。则纯美至善。无始无终之体。岂灵魂所可言哉。但知形神合而为人。则可推知人性与天主性。合而为吾主耶稣也。故吾主之生也。灵魂合其肉躯。至吾主救赎而死也。灵魂虽离肉躯。然其形其神。二者未尝离於天主之性也。譬之剑然。有锋有鞘。锋鞘合而成剑。彼带剑者。左手握鞘。右手拔锋。似乎锋鞘二矣。然不可谓离于其人之手也。夫鞘。犹肉躯也。锋。犹灵魂也。带剑之人。则譬之天主性也。锋鞘虽离。总不出一人之手。则知耶稣救赎之魂。虽与身离。总其魂其身。未始离于天主之性矣。盖耶稣一位。包有三体焉。有肉躯之体。有灵魂之体。有天主性体。合而成耶稣之一位。三体一位之妙。正谓此也。
第十九节 降生不当从空而降
或曰。天主既欲降生。即从天而降。不尤易
译第十四节 天主降生时,其本体未曾改变
有人问:天主降世,固然彰显了祂的至善。然而天主是至为神妙的本体,不容许有任何改变。如今如果降生,那么无形无声的本体似乎变成了有形有声,这怎么可以呢?
答:多玛斯圣人曾说:天主那无始的本体,凡是祂自身所具有的奥妙,并不因降生而发生变迁。因为天主降生,实际上是借用人性的身体来与祂自己的本体结合。人性先前未曾结合,后来才结合,这是人性自身发生变迁以与天主性结合,并非天主改变了祂的本体。就像起初天主化生天地,将一无所有的虚无化为万物,并不是天主自己变化成了天地,而是天地接受了变化。那么天主降生为人,也不是天主发生了变迁,而是人性发生了变迁。所以说,并非天主下降,而是人性上升,这样说是可以的。因此,天主那至为神妙的本体,虽然与人性结合,但祂无声无臭的奥妙依然存在。就像人的灵性,虽然与人身结合,仍然保持其虚灵的本体,而不被人身的形质所改变。
第十五节 天主降生,取人性而不沾染人的罪过
有人问:至为神妙的本体,与有形之物隔绝,就像至善与至恶隔绝一样。天主既然是至善,采纳邪恶是非常不适宜的。那么天主那无始的至神本体,也不应当取有形之体,这是显而易见的。
答:多玛斯圣人曾说:凡是受造物从造物主那里所接受的,都是天主所赐予的,用以彰显天主的至善。因为天主本来具有无穷的美善,自身是无始、无形、不变的,而又能创造有始、有形、有变的事物。况且天主本是至乐的本体,而人间的苦难,也是出自天主至公的降罚,用以彰显祂的明察威严,并非天主自己遭受苦难。至于罪过丑恶,是违背天主至善本体的,所以天主取有始、有变、有形、有苦的人性,都出自祂自己,没有一件不可以的。如果说祂取了罪恶,那就与天主相违背,必定是不适宜的。所以祂降生时,特别取了我们的身性,并没有沾染我们的罪污。为什么说不应当取呢?
第十六节 天主降世,未曾离开天上
有人问:天主降生的时候,是不是离开了天上而降世呢?还是有两个天主,一个在天上,一个在世上呢?
答:这是什么话呢!天主无穷奥妙的本体,充满六合而不被界限所限制。圣奥斯定论述天主无处不在。
答:天主的本体,处处是中心,没有边缘。所以祂降生的时候,未曾离开天上;祂升天之后,未曾离开世间。只是如果不降生在世上,虽然无处不在,也没有办法看见。好比满空中有火,没有物体附着,就看不见;附着在物体上才显现出来。又好比通天有风,触动物体才发出声响,不触动,就寂静无声,听不到它的声音。造物主什么时候不在人间呢?只是祂降生时,以无形的本体与有形之物结合,因为结合,才得以显现。好比太阳未出时,虽然实在天上,却看不见;出来后,普照万方,才得以看见。然而它照耀的时候,难道能说它离开了天上而降到地上吗?难道能说有两个太阳,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吗?由此推论,怎么怀疑天主降生曾离开天上呢?又怎么怀疑有两个天主呢?
第十七节 天主降生,未曾缩小
有人问:超出宏大者,不会沦落到屈就细小。天主是掌控宇宙的主宰,经文说:天地万物不能承载祂,那么天地万物就是细小的了。竟然把掌控天地万物的主宰,迁入婴孩的身体,似乎不相适宜。
答:圣奥斯定曾回答这个问题说:主经圣传,从未说过天主降生,隐藏于呱呱啼哭的孩童身体里,而放弃祂统治世界的大权,收缩进入一个狭小的地方。持这种说法的人,是庸俗愚昧、拘泥于形体的见解。因为天主的伟大,不在于形象尺寸的大,而在于权能无极的大。所以祂的伟大,在六合之中不被伸展,在人体之中不被压缩。
第十八节 耶稣的灵魂不是天主的本体,而有三位一体的奥妙
有人问:耶稣的诞生,是以天主性与人性结合,我已经听明白了。请问人性是肉体,天主性是灵魂吗?
答:不是。人有灵魂和肉体,才成为人。所以灵魂和肉体,两者只构成一个人,都是天主所造的。至于天主性,则是纯美至善、无始无终的本体,哪里是灵魂所能形容的呢?只知道形体与精神结合成为人,就可以推知人性与天主性结合成为我们的主耶稣。所以我们的主诞生时,灵魂结合其肉体;直到我们的主为救赎而死时,灵魂虽然离开了肉体,但其形体和精神,两者未曾离开天主的本性。好比一把剑,有锋刃有剑鞘,锋刃和剑鞘结合而成剑。那个佩剑的人,左手握着剑鞘,右手拔出锋刃,似乎锋刃和剑鞘分开了,但不能说它们离开了那个人的手。那剑鞘,好比肉体;锋刃,好比灵魂;佩剑的人,则好比天主性。锋刃和剑鞘虽然分开,总不出一个人的手,那么就知道耶稣救赎的灵魂,虽然与身体分离,总之他的灵魂和身体,未曾离开天主的本性。因为耶稣的一位,包含三个本体:有肉体的本体,有灵魂的本体,有天主性的本体,结合而成耶稣的一位。三位一体的奥妙,正是指这个。
第十九节 降生不应当从空中降下
有人问:天主既然想要降生,就从空中降下,不是更容易
易。何必胎於女腹中耶。.
曰。降孕。则见其真为人。自天而降。则不取人身。不同人类。岂不骇人见闻。如空桑之生。启天下万世之疑乎。剖胁而生。已不是生人正道。况自天而降耶。
译《易经》说,何必一定要在女子腹中孕育呢。
回答说:若是降世受孕,就能看出他确实是真人;若是从天而降,就不借助人的身体,不同于人类,难道不令人惊骇听闻吗?就像空桑生启那样,会让天下万世产生疑惑。剖开胁部而生,已经不符合生人的正道,何况是从天而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