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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耶稣会文献汇编一百四十二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604–606 段

亏缺

今不论荒乱之时,纵遇太平之世,何家成全无缺?有财货而无子孙,有子孙而无才能,有才能而身无安逸,有安逸而无权势,则每自谓亏缺。极大喜乐,而为小不幸所泯,盖屡有之。终身多愁,终为大愁所承结。以至于死,身入土中,莫之能逃。凡世界之苦辛,为真苦辛;其快乐,为伪快乐。其劳烦,为常事;其娱乐,为有数。一日之患,十载诉不尽;则一生之忧事,岂一生而能尽述乎?

译亏缺

如今不论是在荒乱之时,还是在太平盛世,哪一家能完全无缺憾呢?有财富却没有子孙,有子孙却没有才能,有才能却身体不得安逸,有安逸却没有权势,于是人们常常自认为有所亏缺。极大的喜悦,往往被小小的不幸所抹杀,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终身多愁多虑,最终被巨大的忧愁所笼罩。直到死亡,身体埋入土中,没有人能够逃脱。世间所有的苦难,才是真正的苦难;那些快乐,不过是虚假的快乐。辛劳烦忧,是日常之事;娱乐欢愉,却是有限的。一天的祸患,十年也诉说不尽;那么一生的忧愁之事,难道一生就能全部说尽吗?

夫人心在此,为爱、恶、忿、惧四性所伐。譬树在高山,为四方之风所鼓,胡时得静?或溺酒色,或贪功名,或迷财货,各为欲扰,谁有安本分而不求外者?虽与之数百万金,官居一品之贵,尤不止足也。愚矣!

今世者,非人世也,鸟兽之本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馀也。人之在世,是暂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如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

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常久居也。吾本家不在今世,在身后;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今鸟兽各类之像,俯首向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天。

第七节 世福不足以报善德

今世岂可以为报德之所乎?即报德之中,皆有勉人行善之意。故所赏报德之福禄,比斯人为道德所弃者,应更为重大矣。盖人有盼望重大,则情愿弃其轻小。岂有愿弃重大,而反得轻小者乎?今设有人为道德致命,而弃现世最大之福,当以何等之福还报之?本世之福,不足以充人心之欲。又不副诚德之功,亦不显上帝赏酬之力量也。公相之位,极重之酬矣,若以之偿德,万不偿一矣。天下固无可偿德之价者也。修德者虽不望报,上帝之尊,岂有不报之以盈量者乎?王者酬功臣,尚赏以三公九锡。上帝之酬,而止于是乎?人之短于量也如是。今奉天主教者,以现世之祸福,既不足为善恶之报,则不必问天主现世不赏善罚恶者何故。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

应还问光先等敬形天并敬佛神者,既谓天于善者降现世之福、恶者降现世之祸,则天之照临万物,其降雨、露、霜、雪等,何不分别善恶人之田地乎?又旱涝、地震等灾,何不分别善恶人之家产乎?恒有敬形天者,一生贫穷疾病,形天何不救之?不敬天地者,或反见其一生常享富贵安乐,形天何不罚之。或不能乎?或不公乎?

第九节 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

夫奉佛神等教者,於此问不能答,则又推脱于来生。曰:“现世善者恶者,后世托生,必有相当之福祸以报之。”余难之曰:“后世托生之福,与今世之福原无殊异。”夫与今世之福,既为相等,何为今世不报,而延于后世乎?今世之福既足报善者,则佛宜降福于诸善者,以勉其行善。设令今世有行善之人,而贫穷、疾苦、艰难,若托生于后世,本人行恶,则奈何?将于今世行善之身加艰难,而后世行恶之身反降福乎?若不降福,则本人现世之善无报;若降福,则于理不合之甚矣。

第十节 以国法辟托生之报

譬有居官者,先数年极公明、极爱民,丝毫无过。其后数年,不公不明、不爱民。朝廷明知之,而於先行善时加之以罚,后数年行恶之际,反赐爵秩赏,有此理乎?”

彼又曰:“本人先世所行之善恶,其报能归于后世之子孙。”余则复问:“若后世之子孙为恶,其善报亦归于恶人之身乎?如后世之子孙为善,其恶报亦归于善人之身乎?”今佛家竟置本人之身而不问,惟将应受之报全归于其子孙。此等善恶之报,其法若果合於理则国家之赏罚,可以仿效而行矣。设令有奇贪异酷之官于此,朝廷虽知,而不削夺官爵,任其长享富贵,置之不罚,惟将应受之罚全归于其无罪之子孙。又有丰功伟伐之官,却罚而不赏,惟将应行之赏,全归于其为恶之子孙享受,可乎?

第十一节 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

若依佛教而论,今世之贫穷疾苦,皆为前世所行之恶报。则今世贫穷、疾苦者,皆系前世为恶人耳,宜乎今世受贫穷等苦,以为前罪之刑罚。人见之,如在狱之罪人然。若此之说,岂能感动人心,行济贫哀矜之事乎?其贫穷疾苦者,既皆为前世有罪之恶人,将必令人憎憾之,见其受苦,正为当受之刑罚耳。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由此而论,则五伦之理,必致互相伤矣。盖凡贫家之夫妇、父子、兄弟、亲戚、朋友,既信此说,

译人的心在此,被爱、恶、忿、惧四种性情所侵伐。好比树木生长在高山上,被四面八方的风吹动,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安宁?有的人沉溺于酒色,有的人贪图功名,有的人迷恋财货,各自被欲望所扰乱,谁能够安守本分而不向外追求呢?即使给他数百万黄金,让他位居一品的高官,他仍然不知满足。真是愚蠢啊!

当今的世界,并非人类真正的家园,而是鸟兽的本源所在,所以在那里反而自觉得有余裕。人在世间,只是暂时寄居,所以在这里感到不安定且不知满足。就像科举考试选拔人才,考试那天,读书人似乎很劳累,囚徒似乎很安逸。主管官员难道厚待囚徒而轻视读书人吗?不过是一天的事情,用来评定他们的才能品级罢了。考试结束后,尊贵的人自然尊贵,卑贱的人自然卑贱。

我看天主也将人安置在现世,以考验其内心并确定德行的等级。所以现世,是我寄居的地方,并非长久居住之所。我的本家不在现世,而在死后;不在人间,而在天上。应当在那里开创根本的事业。现在鸟兽各类的形象,都低头向着大地。人作为天的子民,则抬头向着天空。

第七节 现世的福分不足以报答善德

现世难道可以作为报答德行的地方吗?即使在报答德行的过程中,也都含有勉励人行善的意思。所以所赏赐的福禄,比起那些被道德所抛弃的人,应当更为重大。因为人如果盼望重大的回报,就愿意舍弃轻小的利益。哪有愿意舍弃重大利益,反而得到轻小利益的呢?现在假设有个人为道德献出生命,而舍弃现世最大的福分,应当用什么福分来报答他呢?现世的福分,不足以填满人心的欲望。又不符合真诚德行的功劳,也不能彰显上帝赏赐酬劳的力量。公相的职位,已经是极重的酬劳了,如果用它来偿还德行,万分之一也偿还不了。天下本来就没有可以偿还德行的价值。修德的人虽然不指望回报,但上帝的尊贵,难道会不给予丰盛的回报吗?君王酬谢功臣,尚且赏赐三公九锡。上帝的酬劳,难道就止步于此吗?人的度量狭小竟然到了这种地步。现在信奉天主教的人,认为现世的祸福,不足以作为善恶的回报,那么就不必追问天主在现世不奖善罚恶的原因了。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答善恶

应该反问光先等人尊敬形天并尊敬佛神的人,既然说天对善人降下现世的福分,对恶人降下现世的祸患,那么天照耀万物,降雨、露、霜、雪等,为什么不分别善恶人的田地呢?又旱灾、水灾、地震等灾害,为什么不分别善恶人的家产呢?常常有尊敬形天的人,一生贫穷疾病,形天为什么不救他?不敬天地的人,反而有时一生常享富贵安乐,形天为什么不惩罚他。是不能呢?还是不公正呢?

第九节 转世报应只是推脱之词

那些信奉佛神等教的人,对此问题不能回答,就又推脱到来生。说:“现世善人恶人,后世转世投胎,一定有相当的福祸来报答他们。”我驳斥他们说:“后世转世投胎的福分,与今世的福分原本没有区别。”既然与今世的福分相等,为什么今世不报答,而延后到来世呢?今世的福分既然足够报答善人,那么佛应该降福给各位善人,以勉励他们行善。假使今世有行善的人,却贫穷、疾苦、艰难,如果转世到来世,本人行恶,那该怎么办?难道要对今世行善的身体施加艰难,而对后世行恶的身体反而降福吗?如果不降福,那么本人现世的善行就没有回报;如果降福,那就非常不合情理了。

第十节 用国法驳斥转世报应

比如有一位做官的人,前些年极其公正明察、极其爱护百姓,没有丝毫过错。后些年,不公正不明察、不爱护百姓。朝廷明明知道,却在先前行善的时候施加惩罚,在后些年行恶的时候,反而赐予爵位赏赐,有这样的道理吗?”

他们又说:“本人前世所行的善恶,其报应能归于后世的子孙。”我就又问:“如果后世的子孙行恶,善报也归于恶人的身上吗?如果后世的子孙行善,恶报也归于善人的身上吗?”现在佛家竟然不管本人的身体,只把应受的报应全部归于他的子孙。这种善恶的报应,如果其法则真的合乎情理,那么国家的赏罚,就可以仿效实行了。假设有极其贪婪残暴的官员在此,朝廷虽然知道,却不削夺他的官爵,任他长久享受富贵,置之不罚,只把应受的惩罚全部归于他无罪的子孙。又有功勋卓著的官员,却惩罚而不奖赏,只把应行的奖赏,全部归于他行恶的子孙享受,可以吗?

第十一节 转世报应断绝人哀怜之情

如果依照佛教的理论,今世的贫穷疾苦,都是前世所行恶行的报应。那么今世贫穷、疾苦的人,都是前世作恶的人,理应今世受贫穷等苦,作为前罪的刑罚。人们看到他们,就像看到狱中的罪人一样。如果这种说法,怎么能感动人心,去实行救济贫困、哀怜怜悯的事情呢?那些贫穷疾苦的人,既然都是前世有罪的恶人,必将让人憎恨遗憾,看到他们受苦,正是他们应当受的刑罚罢了。

第十二节 转世报应有伤伦理

由此而论,那么五伦的道理,必然导致互相伤害了。因为凡是贫家的夫妇、父子、兄弟、亲戚、朋友,既然相信这种说法,

则彼此交谪,皆以为前世之作恶者,而绝其孝敬、亲爱之情矣。设为人子,见父母久病在床,必误推为前世有罪恶,而现世之苦楚,谓其宜受者。以此讹想,岂能兼起敬爱之心哉?又若夫见其妇多遭病苦,亦讹想其妇必为前世乖乱之妇耳。夫前世与今世相比,犹如先年之与今年,原无有异。设令有夫於此,闻知今年所娶之妇,原为先年乖乱之妇,岂不懊恨而自怨差谬乎?信此等之道,必令夫妇之心相离间矣。又偶有人遭飞砖、飘瓦而死,其友信者必曰:“此人原应死,今死之故,必由前世之罪愆所致。”有如此言,不但冷厥友怜悯之心,据应死之詈语,是视死者如仇仇然。如此害伦之道,岂可信而从之乎?

译于是双方互相指责,都认为是前世作恶的人,从而断绝了孝敬、亲爱的情感。假如作为子女,看到父母长期病卧在床,必定错误地推测是前世有罪恶,所以现世的痛苦是应当承受的。凭借这种错误的想法,怎么可能同时产生敬爱之心呢?又如看到妻子多次遭受病苦,也错误地猜想妻子一定是前世行为乖张混乱的女人。前世与今世相比,就像往年与今年,原本没有区别。假设有丈夫在此,听说今年所娶的妻子,原来是往年行为乖张混乱的女人,难道不会懊恼怨恨而自怨自艾,责怪自己错了吗?相信这类道理,必定会使夫妻之心互相疏远隔阂。又偶尔有人被飞来的砖头、飘落的瓦片砸死,相信这种说法的朋友必定说:“这个人原本就该死,现在死去的原因,一定是前世罪过导致的。”有这样的话,不但冷却了朋友怜悯的心,还依据“应当死”的辱骂之语,这是把死者当作仇敌看待。如此伤害人伦的道理,难道可以相信并追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