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祷蝗神
证理姑立六:
一、敬蝗虫为耻
“一曰:夫蝗之为物,群虫之类,贱陋甚矣。人以当神而敬,以当灵而禳,何不自愧乎?
译证明道理暂且设立六点:
第一,把蝗虫当作神灵来敬奉是可耻的。
“第一点说:蝗虫这种东西,属于群虫一类,卑贱粗陋到了极点。人们把它当作神灵来敬奉,把它当作灵物来禳灾,怎么不感到自愧呢?
二、祭蝗虫无用
“二曰:夫蝗既无毫灵矣,虽祭祀之,其并无灵、无觅也。其无灵、无觅,而能容情以保田禾,不亦实可笑乎?
三、祭蝗虫有违尊卑
“三曰:飞禽之中,尊卑贵贱不等。尊贵者,如凤鸾;卑贱者,如鸥枭。走兽之中,亦如此。尊贵者,如狮、虎、豹之类;卑贱者,如犬、猫、猴之类。其卑贱,是而避尊贵者有之;其尊贵,是而避卑贱者,未之有矣。鸟虫能明尊卑之伦,而人自屈于卑虫之前,讹哉!昏哉!
四、无蝗神而祭蝗之妄
“四曰:大虫有神否?若有之,人祭之更合当也。若其无神,蝗更无有神,而祭之妄也。
五、祭蝗虫则当祭狼虎虱蝎
“五曰:倘若祭之以禳其灾,则狼虎虱蝎等虫既行毒,流寇既为凶,皆可祭之以免已害,有此理否?
六、祭蝗虫归上主权柄于小神
“六曰:夫蝗虫者,奉上命而为灾乎?自主张而为灾乎?倘其奉上命,祈上以罢灾,理也;倘自主张,则每物之神亦将自主张以掌世事,而上主宰之把柄,尽归小神矣。”
第十三节 祭马王
一、祭马王不能保全家畜
余曰:“祭马王以求护家畜,此亦大谬也。据之以理,曰:物有始而生,有终而归,而终始止一而已。故曰:‘诫者物之终始,不成无物。’家畜者,既非马王所生,则马王非家畜之始也。既非其始,自然亦非其终,其不能取其命也。既不能取其命,焉足保全乎哉?又骡、马、牛等大畜既有王,鸡犬之类亦将有己王而祭之,亦无不可。今弗祭此而祭彼,其故何也?”
二、祭马王是为世利而祭神
中士曰:“鸡犬之类虽实有己神王,只以其微贱,死之不足以为灾。骡、马、牛之类以其大而贵,故祭已王以祈神佑也。”
余驳曰:“然则贵国事神者,上非为神,下非为生死,特为世利而已。人迷于腐利深如此矣!
三、祭马王与上天降罚说相左
“又按中书,家畜瘟死等世灾,皆为上天所降以罚人恶也。若马王能护家畜不死,上天之义罚必将误也。
四、马王是近来始有
“又自有天地,无不有家畜。而马王近来始有矣,则未有马王以前,管家畜者谁?
五、马王是蒙人所封
“又马王者,人封之也。既蒙人封,则其能未若人能。人不能保己家畜,而为马王能,非也!
六、马王能力有限
“又马王既有限,在东必不在西,在西必不在东也。则其体既有限矣,其知亦将有限。虽知东域之事,万不知西域之事也。然其能虽足管东域之畜,何足管西域之畜哉?祈祷之枉也。”
第十四节 祭孤魂
中士曰:“祭灶君、蝗神、马王三者,不贯正理。既蒙教矣!祭孤魂未详可否?”
余曰:“何谓孤魂?”
答曰:“人或死于异方,或无后而亡,其魂以无乡、无后,谓之孤;以飘飘然游于万方,且弗拘于冥狱,谓之野鬼。今享祭以养之,诵经以度之,佛法慈悲无量,果如是。
一、论孤魂说之荒诞
余曰:“此内诞良多,非一笔能悉也,姑特其四而已:一曰孤魂,二曰野鬼,三曰享祭以养,四曰诵经以度。
君子明王皆可能是孤魂
“辨孤魂一诞。曰:若凡人或死于外方,或无后嗣,皆入无主孤魂之流,则虽至明王有德君子,无不为孤魂。而凡小人或亡于本乡,或有后嗣无不脱孤魂之苦凄,无理莫大也。
关王真武也是孤魂
“又僧、道特绝俗、绝婚,以图身后之益。关王虽有子,亦死于东吴;真武亦无子,且死于武当山,如此等类,不可悉数。然则僧、道、关王、真武等,身后皆孤魂也。
孤魂之说赏罚不明
“又人因无力而不生子,因无奈而死于外,二者自然无罪。其无罪而为无主之孤魂,非也!又我今所为之善恶,是以定身后之赏罚也。若因不死于本乡,因无后嗣而为孤魂,则莫论君子、小人皆可为孤魂,则善恶之赏罚不明也。
孤魂之说使人不忠不孝
“又身后为孤魂,既在或无后、或死于异方矣,则莫论为身疾、为父母有命、为修德,千万不可不婚姻,以生儿女也;莫论为身贫乏、为尊父母之命、为奉帝令而为官,千万不可
译二、祭祀蝗虫没有用处
“第二点说:既然蝗虫毫无灵性,即使祭祀它,它也没有灵性,无法感应。它没有灵性、无法感应,却能因为人情而保全庄稼,这难道不是实在可笑吗?
三、祭祀蝗虫违背尊卑秩序
“第三点说:飞禽之中,尊卑贵贱各不相同。尊贵的,如凤凰、鸾鸟;卑贱的,如鸥鸟、猫头鹰。走兽之中,也是如此。尊贵的,如狮子、老虎、豹子之类;卑贱的,如狗、猫、猴子之类。卑贱的躲避尊贵的,这是有的;尊贵的躲避卑贱的,从未有过。鸟虫尚且能明辨尊卑的伦理,而人却自己在卑贱的虫类面前屈从,真是荒谬啊!真是昏庸啊!
四、没有蝗神却祭祀蝗虫是妄为
“第四点说:大虫有神吗?如果有,人祭祀它就更恰当了。如果它没有神,蝗虫更没有神,那么祭祀它就是妄为了。
五、祭祀蝗虫就应当祭祀狼虎虱蝎
“第五点说:倘若通过祭祀来禳除灾害,那么狼、虎、虱、蝎等虫既然施毒,流寇既然作恶,都可以祭祀它们以避免自身的祸害,有这样的道理吗?
六、祭祀蝗虫是将上天主宰的权柄归于小神
“第六点说:蝗虫是奉上天之命而降灾吗?还是自主主张而降灾吗?如果它是奉上天之命,那么祈求上天罢免灾害,是合乎道理的;如果它是自主主张,那么每种事物的神也将自主主张来掌管世事,而上天主宰的权柄,就完全归于小神了。”
第十三节 祭祀马王
一、祭祀马王不能保全家畜
我说:“祭祀马王以求护佑家畜,这也是大错特错的。据理而言,说:万物有开始就有终结,而终结和开始只有一种而已。所以说:‘诫是万物的终结和开始,不成则无物。’家畜既然不是马王所生,那么马王就不是家畜的开端。既然不是开端,自然也不是终结,它不能夺取家畜的性命。既然不能夺取性命,哪里足以保全呢?再说,骡、马、牛等大牲畜既然有王,鸡、狗之类也将有自己的王而祭祀它们,也没有不可以的。现在不祭祀这些而祭祀那些,这是什么缘故呢?”
二、祭祀马王是为了世俗利益而祭祀神
中士说:“鸡、狗之类虽然确实有自己的神王,只是因为它们微贱,死了不足以造成灾害。骡、马、牛之类因为它们大而贵重,所以祭祀它们的王以祈求神的保佑。”
我反驳说:“那么贵国事奉神的人,对上不是为了神,对下不是为了生死,只是为了世俗的利益罢了。人沉迷于腐朽的利益竟然如此深重!
三、祭祀马王与上天降罚的说法相左
“又根据中土的书,家畜瘟疫死亡等世俗灾害,都是上天降下以惩罚人的罪恶。如果马王能护佑家畜不死,上天正义的惩罚就必然失误了。
四、马王是近来才有的
“又自从有了天地,无不有家畜。而马王是近来才有的,那么在马王出现以前,管理家畜的是谁呢?
五、马王是人封的
“又马王,是人封的。既然蒙受人的封赐,那么它的能力就不如人。人不能保全自己的家畜,而马王却能,这是不对的!
六、马王能力有限
“又马王既然有限,在东边就不在西边,在西边就不在东边。那么它的形体既然有限,它的知觉也将有限。即使知道东边地域的事,万万不知道西边地域的事。那么它的能力虽然足以管理东边地域的牲畜,哪里足以管理西边地域的牲畜呢?祈祷是徒劳的。”
第十四节 祭祀孤魂
中士说:“祭祀灶君、蝗神、马王这三者,不符合正理。既然已经蒙受教诲了!祭祀孤魂是否可行,还不太清楚?”
我说:“什么叫孤魂?”
回答说:“有的人死在异乡,有的人没有后代而死,他们的灵魂因为没有故乡、没有后代,称为孤;因为飘飘然游荡在各方,且不拘束于阴间地狱,称为野鬼。现在用供品祭祀来供养他们,诵读经文来超度他们,佛法慈悲无量,确实如此。
一、论述孤魂说的荒诞
我说:“这里面荒诞之处很多,不是一笔能写尽的,姑且列举四点:一是孤魂,二是野鬼,三是用供品祭祀来供养,四是诵读经文来超度。
君子明王都可能是孤魂
“辨析孤魂的第一个荒诞。说:如果凡人有的死在外地,有的没有后代,都进入无主的孤魂之列,那么即使是至明有德的君王和君子,没有不成为孤魂的。而凡夫俗子有的死在本乡,有的有后代,没有不脱离孤魂之苦凄的,没有比这更无理的了。
关王真武也是孤魂
“又僧人、道士特意断绝世俗、断绝婚姻,以谋求身后的利益。关王虽然有儿子,也死在东吴;真武也没有儿子,而且死在武当山,像这类情况,不可胜数。那么僧人、道士、关王、真武等,身后都是孤魂了。
孤魂的说法赏罚不明
“又人因为无力而不生子,因为无奈而死在外地,这两者自然没有罪过。他们无罪却成为无主的孤魂,这是不对的!又我们现在的善恶行为,是用来决定身后的赏罚的。如果因为不死在本乡,因为没有后代而成为孤魂,那么不论君子、小人,都可以成为孤魂,那么善恶的赏罚就不明确了。
孤魂的说法使人不忠不孝
“又身后成为孤魂,既然在于没有后代或死在异乡,那么不论是因为身体疾病、因为父母有命、因为修养德行,千万不可不结婚,以生儿女;不论是因为身体贫困、因为尊重父母的命令、因为奉行皇帝的命令而做官,千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