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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耶稣会文献汇编一百八十九

第二十节 修道成佛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748–749 段

,非我此人,乃异品之人也。我此人苦修养,不亦枉哉?

五、男女得道有别不公义

译(这)不是我这类人,而是不同品类的人。我这类人苦苦修行,不也是徒劳吗?

五、男女得道有别是不公正的

“又今有二人于此,男一、女一,二者皆得道也。男为佛,女为菩萨,非公义也。盖德道同,而女入菩萨下品男入佛上品,此报何公义之有?”

中士曰:“菩萨品属阴、佛品属阳,故也。”

余曰:“阴阳者,是以形躯相别,而非神魂之所容矣。云所属阴阳,岂其然乎?”

第二十一节 活丹

中士曰:“佛、菩萨既为僧家之诞说,不知道家云:‘有活丹、神术可以成仙。’理乎?”

一、活丹之法是道人骗术

余曰:“道人借‘活丹’二字拐骗财,自过活,岂非活丹哉?若实谓能活天下人,而使之长生,谬矣!

二、活丹之法不合圣凡之理

“有辨之曰:古今至德圣人,未获仙术而亡;酒徒吕纯阳等辈,获活丹、神方而为仙。比之拔美花木而存恶草,是理通否?

三、活丹之法与上主之命相悖

“又辨之曰:我身一死,乃上主所定之共条例。倘世人自有方,以保身永不绝,上主之例条,万不能行矣。

四、活丹之法教人废善为非

“又辨之曰:畏身后罚而望报,是以世人为善而不敢为非也。今教人以觅活丹、贪仙福,所以教之以不畏罚、不望报,而废善为非必以。

五、活丹之法与情理不合

“又辨之曰:厥仙术者,乃李老君所授。其授于门人,而未授于己亲族,以留其命,何爱惜门人而未爱惜亲族也耶?

六、活丹之法有悖古训

又辨之曰:中书有云:‘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吕纯阳既迷于酒,蓝彩和既迷于色,自然大逆天而宜亡也。尧、舜、禹既自修,而柔爱民,自然顺天而宜存也。今此亦亡,而彼若尚存,则可谓:‘逆天者存,顺天者亡’矣,是岂实理否?”

第二十二节 跌魂

一、释跌魂回身之俗

余问:“凡人有跌而身不自然者,俗谓跌去其魂而必关于本身,贯身始愈矣,此俗谓何?”

中士曰:“用雄鸡一双,三姓人保之,巫人念咒,用称称疾人衣,以此衣扫地而反复称。若重过于前,所以知已收魂在衣。巫人呼跌魂回,保人应口云:‘来也’,疾人穿此衣,而已魂仍附身矣。中土俗如此,我虽弗信,亦愿请教。”

二、论跌魂说之妄

余曰:“不信此俗虽妙,明辨之心亦了然,而益不信也。姑立五端辨之:

活人跌魂之妄

“一曰,人死非他魂离身也。魂既跌而离身,人焉活哉?人既尚活,谓其跌去其魂。妄也,谬也!

用衣收魂之妄

“二曰,我人之魂者,纯神也,无形臭也。用衣收之,用称称之,不甚可笑乎?

不能收死人之魂

“三曰,人跌,魂在,魂离肉身;人死亦在,离肉身。人既跌魂,巫人能收、能关。既然矣,则人既死,巫人亦能收、能关乎?若不能此而能彼,诞也。

魂因跌而弃身之妄

“四曰,模所以然,必尚己质所以然,而凡无碍,莫不相投合如冷与水、热与火。我魂者,为肉肉之模所以然;而肉身为其质所以然。则夫魂曷因一跌而弃肉身?曷待三人保,巫人念咒而请,始归元身也耶?

不收骡马跌魂

“五曰,中土人民信人魂托生禽兽。依此则骡马一跌,亦将跌魂,而亦必请巫而关之矣。今不其然,而谓人跌魂而宜关,妄也!”

第二十三节 剁死婴

一、释剁死婴之俗

余曰:“久闻贵国婴孩死,父母有剁之而以血涂其门户,未知然否?”

中士曰:“然。因其生暂,特恐复托生于家故也。”

二、剁死婴是酷暴之行

余曰:“此俗亦酷暴,亦蛊惑。何谓酷暴?柔爱己子者,弗谓为人伦。虽愚鸟、猛兽,亦无不柔爱之矣。人父母剁己子,是以废人伦,其酷暴过于鸟兽也。又婴儿者,因赤而无罪,人无不爱而惜之。父母弗爱、弗惜,其酷暴不堪言也。又爱惜本体者,自然之理也。夫婴儿既与父母同一体,父母剁己婴儿之体,自然剁己本体,岂非戾甚乎?按右说,亦可以知,凡人父母丢儿女于沟渠者,其狼戾同之。”

三、论父母伤儿女之非

中士曰:“儿女之生者,父母所寄也。其伤儿女之生,何非理之有?”

父母无权伤儿女之生

余曰:“父母以精血生身,而夫身有命,特在凑合

译又如今有两个人在这里,一男一女,两人都得道了。男子成佛,女子成菩萨,这难道公平吗?大概是因为德行和道相同,但女子只入菩萨的下品,男子却入佛的上品,这哪里有什么公平可言呢?”

中士说:“菩萨品属阴,佛品属阳,所以如此。”

我说:“阴阳是用来区分形体躯壳的,而不是神魂所能容纳的。说神魂有所属的阴阳,难道是这样吗?”

第二十一节 活丹

中士说:“佛、菩萨既然是僧家的虚妄之说,不知道家说:‘有活丹、神术可以成仙。’这合乎道理吗?”

一、活丹之法是道人的骗术

我说:“道人借‘活丹’二字来拐骗钱财,自己谋生,这难道不是活丹吗?如果真说能救活天下人,使他们长生不老,那就荒谬了!

二、活丹之法不合圣凡之理

“有人辩解说:古今至德圣人,没有得到仙术就死了;酒徒吕纯阳等辈,获得了活丹、神方却成了仙。这好比拔除美好的花木而保留恶草,这道理通吗?

三、活丹之法与上主的命令相悖

“又辩解说:我身一死,是上主所定的共同条例。倘若世人自己有方法,来保全身体永远不灭,上主的条例,就万万不能实行了。

四、活丹之法教人废善为非

“又辩解说:畏惧身后的惩罚而期望报答,因此世人行善而不敢作恶。现在教人去寻找活丹、贪图仙福,这就是教人不畏惩罚、不望报答,从而废弃善行、必然作恶。

五、活丹之法与情理不合

“又辩解说:那仙术,是李老君所传授的。他传授给门人,却没有传授给自己的亲族,以保全他们的性命,为什么爱惜门人而不爱惜亲族呢?

六、活丹之法有悖古训

又辩解说:中书上有云:‘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吕纯阳既沉迷于酒,蓝采和既沉迷于色,自然是大大逆天而应当灭亡。尧、舜、禹既自我修养,又柔和爱民,自然是顺天而应当存活。现在这些人却灭亡了,而那些人却还存活,那就可以说:‘逆天者存,顺天者亡’了,这难道是真实的道理吗?”

第二十二节 跌魂

一、解释跌魂回身的习俗

我问:“凡人跌倒而身体不自然,俗话说是跌掉了魂魄,必须关回本身,魂魄贯通身体才能痊愈,这俗话是什么意思?”

中士说:“用两只雄鸡,三个不同姓氏的人来保护,巫师念咒,用秤称病人的衣服,用这衣服扫地并反复称量。如果重量超过先前,就知道已经收回魂魄在衣服里了。巫师呼喊跌掉的魂魄回来,保护的人应声说:‘来了’,病人穿上这衣服,魂魄就重新依附身体了。中原的习俗就是这样,我虽然不信,也愿意请教。”

二、论述跌魂说的荒谬

我说:“不信这种习俗虽然好,但明辨的心也清楚了,更加不信。姑且立五点来辩驳:

活人跌魂的荒谬

“第一,人死并不是魂魄离开身体。魂魄既然跌离身体,人怎么还能活呢?人既然还活着,却说跌掉了魂魄。这是荒谬的,错误的!

用衣收魂的荒谬

“第二,我们的魂魄,是纯粹的神灵,没有形体的。用衣服来收它,用秤来称它,不是很可笑吗?

不能收死人的魂魄

“第三,人跌倒,魂魄还在,魂魄离开肉身;人死,魂魄也在,离开肉身。人既然跌掉了魂魄,巫师能收回、能关回。既然这样,那么人既然死了,巫师也能收回、关回吗?如果不能这样而能那样,就是虚妄的。

魂魄因跌倒而弃身的荒谬

“第四,探究所以然的原因,必须依据其本质所以然,而凡是无碍的,没有不相投合的,就像冷与水、热与火。我的魂魄,是肉体的形式所以然;而肉体是其本质所以然。那么魂魄为什么因为一次跌倒就抛弃肉体?为什么要等三个人保护,巫师念咒来请,才开始回归原来的身体呢?

不收骡马跌魂

“第五,中原人民相信人的魂魄托生在禽兽身上。按照这个说法,骡马一跌倒,也会跌掉魂魄,也一定要请巫师来关回了。现在不是这样,却说人跌魂而应当关回,这是荒谬的!”

第二十三节 剁死婴

一、解释剁死婴的习俗

我说:“久闻贵国婴儿死了,父母有剁碎他们而用血涂抹门户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中士说:“是的。因为他们生命短暂,特别害怕他们再次托生在家里。”

二、剁死婴是酷暴之行

我说:“这种习俗既酷暴,又蛊惑人心。为什么说酷暴?温柔爱护自己的子女,不称为人伦。即使是愚笨的鸟、凶猛的野兽,也没有不温柔爱护子女的。人父母剁碎自己的子女,这是废弃人伦,其酷暴超过鸟兽。而且婴儿,因为赤诚而无罪,没有人不爱惜的。父母不爱惜、不珍惜,其酷暴不堪言说。又爱惜本体,是自然的道理。婴儿既然与父母同为一体,父母剁碎自己婴儿的身体,自然就是剁碎自己的本体,难道不是极其乖戾吗?根据上述说法,也可以知道,凡是父母把儿女丢在沟渠里的人,其狠毒是一样的。”

三、论述父母伤害儿女生命的错误

中士说:“儿女的生命,是父母所寄托的。他们伤害儿女的生命,有什么不合道理的呢?”

父母无权伤害儿女的生命

我说:“父母用精血生下身体,而身体有命,特别在于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