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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耶稣会文献汇编四百零五

第三十六节 天教明君父之大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343–1343 段

第三十六节 天教明君父之大

“宜其誇诩自西徂东,诸大邦国,咸习守之,而非一人一家一国之道也。吁嘻!异乎哉。自有天地以来,未闻圣人而率天下之人,于无父无君者也。诸大邦国,苟闻此道,则诸大邦国皆禽兽矣,而况习守之哉?”

辩曰:诸大邦国,同处一天之下,则诸大邦国人之性,同是天主赋畀。诸大邦国人性之善恶功罪,同受天主专制赏罚,天主非人之大父大君哉?率诸邦国之人而崇□大父大君是率诸邦国之人,□守忠孝之大原也。嗟嗟!彼何人斯,讵非天主所赋之性,讵非受天主赏罚之公?夫谁可不忠孝于天主者乎?即以人世之君父言之,杨朱但知爱身,故无君。天教舍生取义,岂曰无君。墨氏爱无差等,故无父。天教要人孝敬父母,岂曰无父。光先反曰无父无君,何谤毁若此,此真无父无君之言也。

第三十七节 耶稣即是上帝,因天主降生而称

“夫不尊天地而尊上帝,犹可言也。尊耶稣为上帝,不可言也。极而至于尊凡民为圣人,为上帝,犹可言也。胡遽至于尊正法之罪犯为圣人,为上帝,则不可言也。古今有圣人而正法者否?上帝而正法,吾未之前闻也。”

辩曰:天主而降生为人,降生而受苦受难,救赎人罪,大公至义,大慈至仁,义理微奥,已阐大略于前。然则耶稣实是天主,光先不认天之有主,傲慢在心。与之言天主不信,与之言天主降生为人,救赎人罪尤不信。与之言耶稣即是天主,则益不信。假使耶稣而在今日,多行圣迹,引人事天主圣父,知必遭其忮忌,不至如恶党之谋害耶稣不已也。于何知之?即以其谋害西儒汤若望知之。若望以旅臣推算历法,尽瘁效忠,世祖章皇帝,赠号通微教师。光先于康熙三年,诬以职官谋叛等事,藉非地为之震,天为之变。(四年三月,将拟若望死罪,地震者五,星变者再。)得蒙上释无辜,几何不指若望为正法之罪法,此何等妄证欤。噫!耶稣以一身之死,赎万民之罪,即于第三日复活,四十日升天,开万民复活升天之路,非天主降生,曷能至是?光先一则讪曰正法,再则讪曰罪犯,乃云古今有圣人而正法者否。曾不审成汤之祷于桑林,抑何似牺牲者耶。圣王且然,况乎至仁至义之天主,躬行救赎,宁未之前闻也,胡能不信耶稣真是天主。

第三十八节 耶稣救赎有生死,天主之性无生死

“所谓天主者,主宰天地万物者也。能主宰天地万物,而不能主宰一身之考终,则天主之为上帝可知。彼教诸书,于耶稣之正法,不言钉死者何事,第云救世功毕,复升归天。其于圣人易箦之事,亦大草草矣。”

辩曰:天主之主宰天地万物,从无而有,可以始之;从有而无,可以终之。若论天主,则谁得而始之,谁得而终之?天主无始无终,则亦安有生死?特以天主降生为人,而成一位耶稣,具有天主性兼有人性,有灵魂有肉躯,愿受难救赎人罪,立复活升天之表,生亦为人,死亦为人。其生死行迹,系人之灵魂肉躯合离事也,于天主性体,何生死之有。譬之一人执剑,剑锋可拟灵魂也,剑鞘可拟肉躯也,锋与鞘离,可拟灵魂之与肉躯离也。要之剑锋与剑鞘离,而搃不离乎人之手,则耶稣之死,灵魂虽与肉躯离,而搃不离乎天主之性。可知被钉而死,止于耶稣为人之灵魂肉躯乐受苦难,若耶稣天主之性,焉得受苦?天主乌有生死哉,何有取乎考终?且夫考终之义,亦贵尽其道而死,归于正命耳。果尽其道,则古来为臣死忠、为子死孝、捐生致命、身首异处者,我中国志士仁人,不可胜数,将不谓之正命,不谓之考终乎?彼夫一生为恶,而死于床第者:即如盗跖日杀不辜,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必堕永苦之狱,则亦何取乎其考终也?夫不详察耶稣之受难何意,而漫以正法诬蔑,其于生死之事,真大草草,亦何足与深言救赎之恩哉?

第三十九节 耶稣救世之功,非人事可比

“夫吾所谓功者,一言而泽被苍生,一事而恩施万世。若稷之播百谷,契之明人伦,

译第三十六节 天教明君父之大

“他们夸耀自西向东,各大邦国都习惯于遵守,但这并非一人一家一国的道理。唉!多么奇怪啊。自从天地开辟以来,未曾听说圣人率领天下的人,走向无父无君的状态。各大邦国,如果听闻这种道理,那么各大邦国都将成为禽兽,更何况去习惯遵守它呢?”

辩驳说:各大邦国,同处在一个天之下,那么各大邦国人的本性,都是天主所赋予的。各大邦国人性的善恶功罪,同样接受天主专制的赏罚,天主难道不是人的大父大君吗?率领各大邦国的人尊崇大父大君,就是率领各大邦国的人,恪守忠孝的根本。唉!那些人是谁,难道不是天主所赋予的本性,难道不接受天主赏罚的公正吗?谁可以不忠孝于天主呢?即使以人世间的君父来说,杨朱只知道爱自己,所以无君。天教主张舍生取义,怎么能说是无君。墨家主张爱没有差别,所以无父。天教要求人孝敬父母,怎么能说是无父。光先反而说无父无君,为什么诽谤毁谤到这种地步,这真是无父无君的话啊。

第三十七节 耶稣即是上帝,因天主降生而称

“不尊崇天地而尊崇上帝,还可以说得过去。尊崇耶稣为上帝,就不可说了。极端到尊崇凡民为圣人、为上帝,还可以说得过去。怎么竟然尊崇依法处死的罪犯为圣人、为上帝,那就不可说了。古往今来有圣人而被依法处死的吗?上帝而被依法处死,我未曾听说过。”

辩驳说:天主降生为人,降生而受苦受难,救赎人的罪过,大公至义,大慈至仁,义理微妙深奥,前面已经大致阐明了。那么耶稣确实是天主,光先不承认天有主宰,傲慢在心。跟他谈论天主他不信,跟他谈论天主降生为人、救赎人罪他更加不信。跟他谈论耶稣即是天主,他就更不信了。假如耶稣在今天,多行圣迹,引导人侍奉天主圣父,知道必定会遭到他的嫉妒忌恨,不至于像恶党谋害耶稣那样不止。怎么知道的呢?就从他谋害西洋儒者汤若望这件事知道。汤若望以客居臣子的身份推算历法,竭尽忠诚,世祖章皇帝,赠予通微教师的称号。光先在康熙三年,诬告他身为官员谋反等事,如果不是地为之震动,天为之变异。(四年三月,将拟判汤若望死罪,地震五次,星象变异两次。)得以蒙受皇上释放无辜,几乎就要把汤若望指为依法处死的罪犯,这是多么荒谬的诬证啊。唉!耶稣以一死,赎万民之罪,就在第三天复活,四十天后升天,开辟万民复活升天的道路,如果不是天主降生,怎么能达到这个地步?光先一方面讥讽说依法处死,再方面讥讽说罪犯,还说古往今来有圣人而被依法处死的吗。竟然不审察成汤在桑林祈祷,又多么像牺牲呢。圣王尚且如此,何况至仁至义的天主,亲身施行救赎,难道未曾听说过吗,怎么能不信耶稣真是天主。

第三十八节 耶稣救赎有生死,天主之性无生死

“所谓天主,是主宰天地万物的。能主宰天地万物,却不能主宰自己身体的善终,那么天主作为上帝就可以知道了。他们教派的书籍,对于耶稣的依法处死,不说被钉死的是什么事情,只说救世的功业完成,又升归天上。对于圣人临终之事,也太草率了。”

辩驳说:天主主宰天地万物,从无到有,可以开始;从有到无,可以终结。如果论天主,谁能够开始他,谁能够终结他?天主无始无终,那么怎么会有生死呢?只是因为天主降生为人,而成为一位耶稣,具有天主性兼有人性,有灵魂有肉体,愿意受难救赎人罪,立下复活升天的表率,生也是人,死也是人。他的生死行迹,关系到人的灵魂肉体结合分离的事,对于天主性体,有什么生死呢。譬如一个人拿着剑,剑锋可以比拟灵魂,剑鞘可以比拟肉体,锋与鞘分离,可以比拟灵魂与肉体分离。总之剑锋与剑鞘分离,而总不离乎人的手,那么耶稣的死,灵魂虽然与肉体分离,而总不离乎天主之性。可知被钉而死,仅限于耶稣为人之灵魂肉体乐于承受苦难,如果耶稣天主之性,怎么能受苦?天主哪里有生死呢,何须取乎善终?而且善终的意义,也贵在尽其道而死,归于正命罢了。如果尽了其道,那么古来为臣死忠、为子死孝、捐生致命、身首异处的,我们中国志士仁人,不可胜数,将不称之为正命,不称之为善终吗?那些一生作恶,而死于床第的人:比如盗跖每天杀害无辜,聚集党徒数千人横行天下,竟然得以寿终,这必定堕入永苦的地狱,那么又何必取乎他的善终呢?不详细考察耶稣受难是什么意思,而随意以依法处死诬蔑,对于生死之事,真是大大草率,又怎么值得跟他深谈救赎之恩呢?

第三十九节 耶稣救世之功,非人事可比

“我所说的功,是一句话而恩泽遍及苍生,一件事而恩惠施予万世。像稷播种百谷,契阐明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