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佛道持斋
虑
“佛、老等乎其人也,非神也。恶之、废之,我非以为虑也。”
三、论以肉赔肉之妄
中士曰:“食葱蒜犹可,只食肉者将以本身肉赔之,可不惊哉?可不诫哉?”
译顾虑
“佛、老等人,不过是普通人,并非神灵。厌恶他们、废除他们,我并不是因为顾虑这一点。”
三、论以肉赔肉之谬误
中等资质的人说:“吃葱蒜还可以,只吃肉的人将要用自身的肉来偿还,这难道不令人震惊吗?难道不令人警惕吗?”
余曰:“以肉赔肉,此异端邪说,甚不协理证论。
人死尸朽无法赔之
姑立六端:一曰:凡人既死,尸朽化埃,其赔之肉何在?若其实赔,则无所朽而化埃也。
禽兽食人,不能相赔
“二曰:人者,灵尊也;禽兽者,愚贱也。凡人食禽兽肉必将赔,则凡禽兽食人肉更将赔。今禽兽不赔与人而人赔与禽兽,何重禽兽之愚贱,而轻人之灵尊也耶?
人赔其肉,无禽兽能收
“三曰:我将补还,谁将收乎?禽兽已被我宰而食,其不能收明也。既不能收,则我虽赔,不可谓还债也。
食肉甚多,不知赔与谁
“四曰,凡人一生吃肉有几百斤,其躯不过百斤。且诸肉不一类,至于鱼虾,更无算矣,将赔与谁乎?
圣贤之肉赔与禽兽之非
“五曰:先圣、先王、有德君子,无一不吃肉。然则亦无一不少禽兽之债,亦必需还取圣王、君子之肉而赔与禽兽。愚说甚矣!
佛老亦当赔禽兽皮毛
“六曰:佛、老等邪徒虽不吃肉,无不取毛皮之类,以为己用。依此则既欠肉而必赔,无不欠毛皮而亦必赔之。于理通否?”
第二十五节 娶妾
一、论娶妾不合理
娶妾有违天主之例
“娶妾,俗人以为合当。以理论之,非也。证之曰:“天主化成万有,生一男而特生一女为偶。人类未传,一男特配一女;今人类普天之下而一男配多妇,其理通否?
娶妾有失阴阳之道
“又阴阳之道在为对,若失对,是以失阴阳之道也。故日与月、天与地、冷与热皆为对,飞禽之类亦无不归依一隅之道。噫嘻!人之灵而矣,阴阳之要且以为可谬哉?昧哉!
以一妇配多男证娶妾之妄
“又一妇配多男,断然非贤妇也,何废阴阳之规模故也?一男配多妇,非废阴阳规模而何?”
二、不可因圣贤言行而娶妾
古时人少,故舜娶二女
中士曰:“我尧帝以二女妻舜他贤圣亦有娶多妇,岂其伤阴阳之道哉?”
余曰:“古者,海内人民稀罕,多娶以传人类,犹可;今人民稠密特甚,而尚娶多妇,何免绝阴阳之常格也耶?”
娶妾因色而非因孝
中士曰:“吾儒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则凡一妻不生子,尚娶一二妇,岂不以雪不孝之孽乎?”
余曰:“贵国人士虽有子者良多,加娶其故何谓?为孝乎?为色乎?不生子之病,亦可在男,亦可在女。以此论之,则女亦可自思云:吾夫不生子,吾尚招一男,以免大不孝善也。女有借孝名而招异男者,必将谓乱;男有借孝名而配多妇者,安将谓孝乎哉?
三、论孝与无后与否无关
“谓孝不孝,在有后与否。非也!妄也!
禽兽皆能生,德为人独有
“证论有四:一曰,德善者何?人所能为而飞走所不能为是也。人能生子,飞走类亦然。如此则可以生子为孝谬也!
生人非人能主,德乃由人自主
“二曰,凡我不能自主而为善与否,为之非谓善,不为之非谓恶也。如人疯为善,非谓己善,为恶,非谓已恶。何也?所为善恶弗出于己主意,故也。人者俱愿生子,而其不生者良多。可以知生子非人所能自主。而既不能自主,生之弗足为孝;弗生之不足为不孝也。
以子论孝,则孔子孝德有亏
“三曰:孔子惟生孔鲤一子,则其孝德无不微薄于多子之匹夫也。岂其然乎?
以子论孝,则使人两难
“四曰:假如有人子以身患病,父母恐其丧命,特令弗配,当如之何?倘尊亲令而弗配,自然无后而大不孝也;倘勿从亲命而配,亦大不孝也。人之明理者,无不断云:尊父母之令而存其身之生命以事父母,是正孝也。依此则无后,断然非谓不孝也。省哉!悟哉!!”
第二十六节 自杀
一、因心毒恨而自杀之非
“凡人自害己命者,其等有二:一心毒恨、一无胆略,而皆弃公然之伦也。
心毒恨自杀之意
何谓心毒恨?被人害而恨毒在肺腑,活之无力复仇,特自尽以图害是也。
人当相爱无相害
“鸣呼!上主生兽,与之尖牙、利角、锐爪,其用之以敌己害,而未见其自伤,以申复仇之心。我人生而有灵,无牙、爪、角之利,本宜相爱,无
译我说:“以肉赔肉,这是异端邪说,非常不符合理证论。
人死后尸体腐朽,无法赔偿。
姑且列出六点理由:第一:人既然死了,尸体腐朽化为尘埃,那用来赔偿的肉在哪里?如果真的赔偿了,那就没有什么腐朽化为尘埃的了。
禽兽吃人,不能互相赔偿。
“第二:人是灵验尊贵的;禽兽是愚昧低贱的。如果人吃禽兽的肉必须赔偿,那么禽兽吃人的肉更应当赔偿。现在禽兽不赔偿给人,而人却赔偿给禽兽,为什么重视禽兽的愚贱,而轻视人的灵尊呢?
人赔偿它的肉,没有禽兽能收取。
“第三:我要补还,谁来收取呢?禽兽已经被我宰杀吃掉,它不能收取是明显的。既然不能收取,那么我虽然赔偿,也不能说是还债。
吃肉很多,不知道赔偿给谁。
“第四:人一生吃肉有几百斤,他的身体不过百斤。而且各种肉不是同一类,至于鱼虾,更是无数,要赔偿给谁呢?
圣贤的肉赔偿给禽兽是不对的。
“第五:先圣、先王、有德的君子,没有谁不吃肉。既然如此,也就没有谁不欠禽兽的债,也必须取走圣王、君子的肉来赔偿给禽兽。这说法太荒谬了!
佛老也应当赔偿禽兽的皮毛。
“第六:佛、老等邪徒虽然不吃肉,没有谁不取用毛皮之类,作为自己的使用。按照这个逻辑,既然欠肉必须赔偿,那么没有谁不欠毛皮也必然要赔偿。这在道理上通吗?”
第二十五节 娶妾
一、论娶妾不合理
娶妾有违天主的法则
“娶妾,世俗的人认为理所当然。用道理来推究,是不对的。证明如下:‘天主化生万物,生一个男人特意生一个女人作为配偶。人类尚未繁衍时,一个男人特意匹配一个女人;现在人类遍布天下,却一个男人匹配多个妇女,这道理通吗?
娶妾有失阴阳之道
“再者,阴阳之道在于配对,如果失去配对,就是失去了阴阳之道。所以太阳与月亮、天与地、冷与热都是配对的,飞禽之类也没有不遵循单一配偶之道的。唉!人如此灵验,阴阳的要旨却认为可以谬误吗?真糊涂啊!
用一个妇女匹配多个男人来证明娶妾的荒谬
“再有一个妇女匹配多个男人,断然不是贤惠的妇女,这是废弃了阴阳的规范啊?一个男人匹配多个妇女,不是废弃阴阳的规范又是什么呢?”
二、不可因圣贤言行而娶妾
古时人少,所以舜娶了两个妻子
中士说:“我尧帝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其他贤圣也有娶多个妻子的,难道他们伤害了阴阳之道吗?”
我说:“古代,国内人口稀少,多娶妻子以繁衍人类,还可以;现在人口稠密特别厉害,却还娶多个妻子,怎么能避免破坏阴阳的常理呢?”
娶妾是因为好色而不是因为孝道
中士说:“我们儒家的书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既然如此,凡是妻子不生孩子,再娶一两个妻子,难道不是为了洗雪不孝的罪孽吗?”
我说:“贵国的人士虽然有很多有儿子的,再娶妻子的原因是什么?是为了孝道吗?是为了好色吗?不生孩子的病,可能在男人,也可能在女人。按照这个逻辑,女人也可以自己想:我的丈夫不生孩子,我再招一个男人,以避免大不孝,好吗?女人借孝道的名义招纳其他男人,必然会被称为乱伦;男人借孝道的名义匹配多个妇女,怎么能称为孝呢?”
三、论孝与无后与否无关
“说孝不孝,在于有没有后代。不对!荒谬!
禽兽都能生育,德行是人独有的
“证明有四:第一,德行善举是什么?是人能做而飞禽走兽不能做的是德行。人能生孩子,飞禽走兽也能。这样就能把生孩子当作孝道吗?荒谬!
生育不是人能主宰的,德行才由人自主
“第二:凡是我不由自主而做的善与恶,做了不能称为善,不做不能称为恶。比如人发疯时做善事,不能说是他自己善良;做恶事,不能说是他自己邪恶。为什么呢?因为所做的善恶不是出于自己的主意。人都愿意生孩子,而不生的很多。可以知道生孩子不是人能自主的。既然不能自主,生了不足以称为孝;不生的不足以称为不孝。
以孩子论孝,那么孔子的孝德就有亏缺
“第三:孔子只生了孔鲤一个儿子,那么他的孝德难道不比多子的普通人微薄吗?难道是这样吗?
以孩子论孝,那么使人陷入两难
“第四:假如有人的儿子因为身体患病,父母担心他丧命,特意命令他不娶妻,该怎么办?如果遵从父母的命令而不娶妻,自然没有后代而大不孝;如果不听从父母的命令而娶妻,也是大不孝。明白事理的人,没有不断言的:遵从父母的命令而保全儿子的生命来侍奉父母,这才是真正的孝。按照这个逻辑,没有后代,断然不能称为不孝。反省吧!觉悟吧!!”
第二十六节 自杀
一、因心毒恨而自杀的不义
“凡人自己伤害自己性命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心中毒恨,二是没有胆略,而都抛弃了公开的伦理。
心毒恨自杀的意思
什么叫心中毒恨?被人伤害而仇恨毒在肺腑,活着无力复仇,特意自杀以图谋伤害对方。
人应当相爱而不相害
“唉!上主生兽,给予它们尖牙、利角、锐爪,它们用来抵御伤害自己的敌人,而没有见到它们自伤,以伸张复仇之心。人生而有灵性,没有牙、爪、角的锋利,本应相爱,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