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人的归宿
也。成德乃真福禄;无德之幸,误谓之幸,实居其患耳。世之人,路有所至而止;所以缮其路,非为其路,乃为其路所至而止也。吾所修己之道,将奚所至欤?本世所及,虽已略明;死后之事,未知何如。闻先生周流天下,传授天主经旨,迪人为善。愿领大教。(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译罢了。成就德行才是真正的福禄;没有德行而获得的幸运,人们误以为是幸运,实际上却是祸患的根源。世上的人,走路走到某个地方就停下来;他们之所以修缮道路,并不是为了道路本身,而是为了道路尽头所到达的地方。我所修养自身的道理,将会到达什么地方呢?对于现世所能达到的境界,虽然已经大致明白;但死后的情形,却不知道会怎样。听说先生周游天下,传授天主教的经义宗旨,引导人们行善。希望能领受您的伟大教诲。
凡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无大乎灵才也。灵才者,能辩是非,别真伪,而难欺之以理之所无。禽兽之愚,虽有知觉运动,差同于人,而不能明达先后内外之理。缘此,其心但图饮啄,与夫得时匹配,孳生厥类云耳。人则超拔万类,内禀神灵,外睹物理,察其末而知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故能不辞今世之苦劳,以专精修道,图身后万世之安乐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士曰:然。但吾在今世则所虑虽远,止在本世耳;死后之事,似迂也。
西士曰:仲尼作《春秋》,其孙著《中庸》,厥虑俱在万世之后,夫虑为他人,而诸君子不以为迂;吾虑为已惟及二世,而子以为迂乎?童子图既老之事,未知厥能至壮否,而莫之谓远也。吾图死后之事,或即诘朝之事,而子以为远乎?子之婚也,奚冀得子孙。
中士曰:以有治丧葬、坟墓、祭祀之事也。
西士曰:然。是亦死后之事矣。吾既死,所留者二:不能朽者精神、速腐者髑髅。我以不能朽者为切,子尚以速腐者为虑,可谓我迂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余问于徐太史曰:中国士庶皆忌死候,则谈而讳嫌之,何意?答曰:罔己也,昧己也,智者独否焉。子之邦何如?余曰:夫死候也,诸严之至严者,生之末画,人之终界,自可畏矣。但敝邑之志于学者,恒惧死至吾所吾不设备,故常思念其候,常讲习讨论之。先其未至豫为处置,迨至而安受之矣。人有生死两端以行世,如天有南北二极以旋绕于宇内,吾不可忘焉。生死之主不使人知命终之日,盖欲其日日备也,有备则无损矣。《圣经》曰:守矣夫,将来如偷者,偷者窥主莫虑耳。是以凡闻讣,皆惊曰:某毙乎。曰某毙乎,诚不意其死矣。圣教中凡称神、称圣者,无不刻刻,陈死候目,对心惟,以为沮恶振善之上范也。(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余曰:常念死候,有五大益焉。
其一,以敛心检身而脱身后大凶也。盖知终乃能善始,知死乃能善生也,知家财乏则用度有节,知寿数不长则不敢虚费寸阴。不然者,如行雾中,前后不知,惟见目下耳。舡三老使舡,必有路程,有地图,日记已行几何,以知其所余于后也。坐必舡后,即知其舡前事,乃以舵张翕之矣。吾人行此生之路亦如是也。日记其日已往,而自置己于此生之末,乃能善迪检一生之事也。又如鱼潜以尾,引海中路也;鸟飞以尾,导空中路也。行此世非如于海于空乎?非以死候之尾,永言念之,难乎免焉。恒以心居死候则知生际所当为。吾欲知生际一事当行耶,否耶?即思此事是我死候所愿得于生前者耶,抑否耶?如此开导,岂不痛切哉。(…)
其二,以治淫欲之害德行也。五欲之炎发于心,则德危而受彼烧坏。此死候之念,则一大涌泉灭彼炽焰,故于惩戒色欲独为最上良药也。吾在世,若已结证罪案,犯人从囹圄中将往市曹行刑,标榜我自负之,以行而于道中,适遇喜乐事,犹堪娱玩乎?
若翰圣人设一喻,状世人取非礼之乐也,甚善。其言曰:尝有一人行于旷野,忽遇一毒龙欲攫之,无以敌即走,龙便逐之,至大阱不能辟,遂匿阱中。赖阱口旁有微土,土生小树,则以一手持树枝,以一足踵微土而悬焉。俯视阱下,则见大虎狼张口欲翕之;复俯视其树,则有黑白虫多许齕树根欲绝也。其窘如此,倏仰而见蜂窝在上枝,即不胜喜,便以一手取之而安食其蜜都忘其险矣。惜哉!食蜜未尽,树根绝而人入阱,为虎狼食也。是奚谓乎?人行旷野,乃汝与我生此世界也。毒龙逐我者,乃死候随处逐人如影于形也。深阱者,乃地狱之忧,泪苦谷也。小树者,乃吾此生命也。微土者乃吾血肉躯也。虎狼者,乃地狱鬼魔也。黑白虫齕树根者,乃昼夜轮转,减少我命也。蜂窝者,乃世之虚乐。哀哉!人之愚,甘取之迷而忘大危险,不肯自拯拔
译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没有比灵智更重要的了。灵智,就是能够辨别是非,区分真伪,并且难以用不合道理的事情来欺骗。禽兽的愚笨,虽然也有知觉运动,大致与人相似,却不能明白先后内外的道理。因此,它们的心只求吃喝,以及适时交配,繁衍后代罢了。人则超脱于万物之上,内在禀赋神灵,外在观察物理,考察末节而知道根本,看到现象而知道原因,所以能够不推辞今生的辛苦劳累,专心修道,谋求死后万世的安乐。
中士说:是的。但是我在当今世上的忧虑虽然深远,也只限于今生罢了;死后的事情,似乎太迂阔了。
西士说:孔子作《春秋》,他的孙子著《中庸》,他们的忧虑都在万世之后,这是为他人考虑,而各位君子不认为迂阔;我考虑为自己,只涉及两世,你却认为迂阔吗?小孩子谋划年老时的事情,不知道他能否活到壮年,却没有人说这太遥远。我谋划死后的事情,或许就是明天的事,你却认为遥远吗?你结婚时,难道不期望得到子孙吗?
中士说:因为有治理丧葬、坟墓、祭祀的事情。
西士说:是的。这也是死后的事情了。我死后,留下的有两样:不会腐朽的是精神,迅速腐烂的是骷髅。我把不会腐朽的看作紧要,你还把迅速腐烂的当作忧虑,能说我是迂阔吗?
我问徐太史说:中国的士人和百姓都忌讳谈论死亡,一提到就避讳,这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这是蒙蔽自己,糊涂自己,只有智者不是这样。你的国家怎么样?我说:死亡,是最为严肃的事情,是生命的终结,是人的最终界限,自然令人畏惧。但是我们那里立志求学的人,常常害怕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而自己却没有准备,所以经常思念死亡的时刻,经常讲习讨论它。在它到来之前预先做好安排,等到它来临时就能安然接受。人有生死两端在世间行走,就像天有南北两极在宇宙中旋转,我们不可忘记。生死的主宰不让人知道命终的日子,大概是想要让人每天都做好准备,有准备就没有损失了。《圣经》说:要警醒,将来像贼一样突然到来,贼偷东西时主人毫无防备。所以凡是听到死讯,都惊讶地说:某人死了吗?说某人死了吗,确实没想到他会死。圣教中凡是称为神、称为圣的人,无不时刻将死亡时刻摆在眼前,对着内心省察,以此作为阻止恶行、振奋善行的最高典范。
我说:经常思念死亡,有五大益处。
第一,用来收敛心神、检点自身,从而摆脱死后的大凶险。因为知道终点才能善始,知道死亡才能善生,知道家财匮乏则用度有节制,知道寿命不长则不敢虚度寸阴。不然的话,就像在雾中行走,前后不知,只看见眼前罢了。船夫驾船,必须有路程,有地图,每天记录已经走了多少,以知道后面还剩余多少。坐在船尾,就知道船头的事,于是用舵来控制开合。我们行走在这人生的路上也是如此。每天记录已经过去的日子,把自己置于这人生的末尾,才能善于引导、检点一生的事情。又比如鱼潜水用尾巴,引导海中的路;鸟飞翔用尾巴,引导空中的路。行走在这世间不就像在海里在空中吗?如果不以死亡作为尾巴,永远记念它,怎么能避免迷失呢?常把心放在死亡时刻,就知道在生时应当做什么。我想知道生时一件事该做还是不该做?就思考这件事是我在死亡时刻所希望生前得到的吗,还是不是?这样开导,难道不痛切吗?
第二,用来治理淫欲对德行的危害。五欲的火焰在心中爆发,德行就危险并受到烧坏。这死亡时刻的念头,就像一大股泉水扑灭那炽热的火焰,所以对于惩戒色欲来说,它是最好的良药。我在世上,如果已经结成了罪案,犯人从监狱中将要去刑场行刑,标榜我自己承担,在路上遇到喜乐的事,还能娱乐玩赏吗?
圣人约翰设了一个比喻,形容世人追求不合礼法的快乐,非常好。他说:曾经有一个人走在旷野,忽然遇到一条毒龙想要攫取他,无法抵挡就逃跑,龙就追赶他,来到一个大坑无法避开,于是躲进坑中。依靠坑口旁边的微土,土上长着小树,他就用一只手抓住树枝,用一只脚踩着微土悬挂着。俯视坑下,看见大虎狼张着口想要吞食他;再俯视那棵树,看见有很多黑白虫子在啃食树根想要弄断它。他如此窘迫,忽然抬头看见蜂窝在上方的树枝上,就高兴不已,便用一只手取下蜂窝安心吃蜜,完全忘记了危险。可惜啊!蜜还没吃完,树根断了人落入坑中,被虎狼吃掉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人走在旷野,就是你我生在这个世界。毒龙追赶我,就是死亡时刻随时随地像影子跟随形体一样追赶人。深坑,就是地狱的忧患,泪苦之谷。小树,就是我这生命。微土,就是我的血肉之躯。虎狼,就是地狱的鬼魔。黑白虫子啃食树根,就是昼夜轮转,减少我的寿命。蜂窝,就是世间的虚妄快乐。悲哀啊!人的愚笨,甘愿沉迷于迷惑而忘记大危险,不肯自我拯救拔除。
焉。哀哉!
西土有两泉相近,其一泉水人饮之便发笑,至死不止;其一泉水人饮之便止笑,而瘳其疾也。使人笑至死之水,是乃世乐迷人坏其心也。止笑愈疾之水,则死候之念耳。可不旋酌之乎?
译啊!悲哀啊!
西方有两处泉水距离很近,其中一处泉水,人喝下它便会发笑,直到死也不停止;另一处泉水,人喝下它便会停止发笑,并且治愈他的疾病。那让人笑到死的水,就是世俗的快乐迷惑人、败坏人心的象征。那让人止笑并治愈疾病的水,就是念及死亡时刻的觉悟。难道不应该立刻斟酌取舍吗?
其三,以轻财货功名富贵也。夫物者,非我有也,非我随也,悉乃借耳,何足恋爱乎?身后人所去所也,彼所无用财为,亦无重财为矣。吾曷不萃彼所之所尚乎,惜乎?妄人于已□□□□□□已所在受苦也。夫物,汝曾哜其得之,□□□□□其失之之恨,请毋观其来,观其去,毋观□□□□□欤。夫进而聊带伪乐,而退乃大遗真忧。□□□所谓财人已毕,其寐而手中无所见也。(言有人梦捉得金银满手,喜甚,急握固之,忽然而寤即空拳耳。经不曰:人财而曰财,人是以贪得者,非我使财,为财所使,是财奴也。不曰:得财,惟曰梦得财。盖其富厚百年,犹一夜之短梦耳。)(…)
其四,以攻伐我倨敖心也。倨敖之气,诸德之毒液也。养敖者,其道心固败矣。夫放之根柢本弱也。以虚为实,以无为有,以他为已也。故常念死候,不俾自昧自爽已矣。
孔雀鸟,其羽五彩至美也,而惟足丑。尝对日张尾,日光晃耀,成五彩轮,顾而自喜倨敖不已。忽俯下视足,则歛其轮而折意退矣。敖者何不效鸟乎?何不顾若足乎?足也,人之末,乃死之候矣。当死时,身之美貌,衣之鲜华,心之聪明,势之高峻,亲之尊贵,财之丰盈,名之盛隆,种种皆安在乎?何不收汝轻妄之轮乎哉?
其五,以不妄畏而安受死也。造物主每造一物,即各赋以爱已之心是者不论灵蠢,物物有之,则畏死欲生之性,人人均也。然而生死皆听天主命,人自求死即不可,人强求生即不可。何者?天主固不令人自擅死也,若士卒非帅命不敢离行伍也。倘终竟不欲死,是为悔既生焉。夫生死之主借尔此生,实阴约而以死还之,如左卷在彼,不愿死则失约,而悔其已生矣。贪财不可,而贪生可乎?欲负约赖人之财不可,而欲负约赖天主之生可乎?(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夫善备死候者,万法总在三和。三和者,和于天,和于人,和于己是也。
得罪于天,无所逃,不从而祷於天,孰祷乎?系在此则祈解亦在此矣。即复勤询天主所贻至教,习其情,悔责吾前非,立心于守圣戒,以息天怒,以致其宠,此以和天也。
吾藏人非义财物,即还之其人;尝毁谤人玷缺其名行,即以真实语奖许之,复成立之,尝与人交争,敖狠有仇,即恕宥和睦好待之。此以和人也。
凡有以酒色自污篾本身,以丑念邪情乱荧心灵,即时洗涤,新新修善,志归道体。或有诱感我于非义,远离废之,勿惜此。以和已也。(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现世者,非人世也,禽兽之本处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余也。人之在世,不过暂次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
贤友儒也,请以儒喻。今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
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长久居也。吾本家室,不在今世,在后世;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
今世也,禽兽之世也,故鸟兽各类之像俯向于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顺于天。以今世为本处所者,禽兽之徒也,以天主为薄于人,固无怪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前面我们也讲过,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
译第三,是为了轻视财物、货利、功名、富贵。那些外物,并非真正属于我,也不会随我而去,全都是借来的罢了,有什么值得贪恋的呢?死后人们去往的地方,那里用不上钱财,也不会看重钱财。我何不聚集那些地方所崇尚的东西呢?可惜啊!愚妄的人在自己……(缺字)……所在受苦。那些外物,你曾品尝过得到的滋味,……(缺字)……失去的遗憾,请不要看它来时,看它去时,不要看……(缺字)……吗?进时带着虚假的快乐,退时却留下真实的忧愁。……(缺字)……所谓财物的人已经完结,他睡梦中手里什么也看不见。(意思是有人梦见捉得满手金银,非常高兴,急忙紧紧握住,忽然醒来却是空拳。经文不说“人财”而说“财”,是因为贪婪的人,不是我在驱使财物,而是被财物驱使,这是财奴。不说“得财”,只说“梦得财”。大概那百年的富贵,也不过像一夜短梦罢了。)
第四,是为了攻伐我倨傲的心。倨傲之气,是各种美德的毒液。养成傲慢的人,他的道心必定败坏了。那放纵的根底本来就很虚弱。把虚妄当作真实,把无当作有,把他当作己。所以常常念及死亡的时刻,不让自己昏昧、自欺罢了。
孔雀鸟,它的羽毛五彩斑斓,极其美丽,但只有脚丑陋。曾经对着太阳张开尾巴,阳光闪耀,形成五彩的轮状,它看着自己,欢喜不已,倨傲不止。忽然低头看自己的脚,就收起那轮状,收敛心意退去了。傲慢的人为什么不效法鸟呢?为什么不看看自己的脚呢?脚,是人身体最末梢的部分,是死亡的预兆。当死亡来临时,身体的美貌,衣服的鲜丽,心地的聪明,权势的高峻,亲人的尊贵,财物的丰盈,名声的显赫,种种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收起你那轻浮虚妄的轮状呢?
第五,是为了不妄自畏惧而安然接受死亡。造物主每创造一物,就各自赋予爱自己之心,这不论灵蠢,万物都有,那么畏惧死亡、渴望生存的习性,人人都是相同的。然而生死都听从天主的命令,人自己求死是不可以的,人强行求生也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呢?天主本来就不让人擅自决定生死,就像士兵没有主帅的命令不敢离开队伍一样。倘若最终不想死,那就是后悔已经出生了。生死的主宰借给你这一生,实际上是暗中约定以死亡归还,就像契约在彼,不愿死就是违背约定,从而后悔自己出生了。贪恋财物不可以,那么贪恋生命可以吗?想违背约定赖掉别人的财物不可以,那么想违背约定赖掉天主给予的生命可以吗?(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一页)
那些善于预备死亡时刻的人,万法总归于三和。三和,就是与天和,与人合,与己和。
得罪于天,无处可逃,不听从并祷告于天,还能向谁祷告呢?结怨在此,祈求化解也在此。即使勤奋询问天主所赐予的至高教诲,熟悉其情理,悔改责备我以前的过错,立志遵守圣戒,以平息天的愤怒,以致获得恩宠,这就是与天和。
我藏匿别人不义的财物,就归还给那个人;曾经诽谤别人,损害他们的名誉品行,就用真实的话语奖许他们,再帮助他们建立功业;曾经与人争执,傲慢狠毒结下仇怨,就宽恕和睦,友好对待他们。这就是与人合。
凡有用酒色玷污蔑视自身,用丑恶念头邪情扰乱心灵的情况,立即洗涤,不断修善,立志回归道体。或者有人诱惑我从事不义之事,就远离废弃它,不要吝惜这个。这就是与己和。(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现世,不是人的居所,而是禽兽的本处,所以在那里反而自得有余。人在世间,不过是暂时寄居,所以在那里不安宁、不满足。
贤友是儒者,请让我用儒家的例子来比喻。现在大比选拔考试,那天士子似乎劳累,徒隶似乎安逸;有司难道厚待徒隶而薄待士子吗?大概不超过一天的事,用来确定他们的才品罢了,考试结束,尊贵的自然尊贵,卑贱的自然卑贱。我看天主也将人置于现世,来考验他们的心并确定德行的等级。
所以现世,是我侨居的地方,不是长久居住的地方。我本来的家室,不在今世,而在后世;不在人间,而在天上,应当在那里创立根本的事业。(……)
今世,是禽兽的世,所以鸟兽各类的形象俯向地面;人是天民,就昂首顺应上天。以今世为本处所的人,是禽兽之徒,认为天主薄待人,本来就不奇怪了。(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前面我们也讲过,人管不了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了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它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怎么能管得了人的生死呢。因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哪里去呢?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受审判。天主台前在哪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
,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进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
译在肉身之外,也就是天主台前,审判他一生的善恶。如果这个人在世上承认天主,加入教会,遵守天主的十诫规矩,克制私欲以恢复天理,忍耐吃亏,行善积德,至死不渝,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忠良臣子和孝顺子女,天主就赏赐他的灵魂升入天堂,享受永恒的福乐。如果人在世上不承认天主,不加入教会,或者虽然入了教却不遵守天主的十诫规矩,不行善积德,天主就惩罚他的灵魂下地狱,承受永恒的苦难。
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又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
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恶。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天主教辩疑》,《汇编》第四卷,第四十八册,第页)
民俗:老天爷要人生才生,死才死。
士俗:生死都是天定的。
经文:死生有命。(《论》)(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二十二日,诸友欲立善终会,请诸艾司铎。
司铎曰:“是不可不知其义也。夫善终者,岂其获享寿考,老死牖下之谓哉?必也灵魂求息止安所焉。
“今人之生命修短迟速,惟主所操,吾不知终之何期也。
“然不可不求其善,须有备焉,而后可以无患矣。故善其死者,必先求善其生。善其生者,斯可以善其死者也。吾子识之。” (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七者,当信天地终穷之日,则耶稣从天降来。将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审判,从而赏罚之。”
或曰:“人死时,天主即因其平日善恶而报应之。亦所得为,何必待天地终穷之日乎?”
答曰:“人死,本灵魂至于天主台前听审判。因向所行之善恶,即受赏罚矣。若其肉身置在墓中,俟日后之公审判也。”
“十一者,当信吾人肉身死后,至于天主公审判之日,还要复活。上文已言天地终穷之日,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同复活,受天主之审判,从而赏罚之矣。但此肉身之复活,惟天主之力能然。盖天主制作天地、人物之先,能以无物为有。此人之复活,乃复活于既有之后。又何难哉?”(罗明坚:《天主圣教实录》,《汇编》第一卷,第一册,第,页)
自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之儒门无异学,惟仁义而已,故生死皆不失其正。仲尼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孔子者,后先垂教,可谓至矣。
妖夷不知真体所在,心惟主是逐,不嫌尽此生而媚之,则生也为抱妄想,生是虚生;志惟天堂是惑,不难舍此生而求之,则死也为抱妄想,死是虚死,生死皆欲也。夫吾人之生死,大事也。妖夷与孔孟理欲相背如此,矧其他乎?
“子罕言命与仁。”注曰:“命文理微,仁之道大。”盖命即理也,此理极精微;仁乃道也,此道最广大。惟君子致广大而尽精微,总之所以尊德性也。此德性非可以言传,乃千圣不传之秘,现成之受用。《易》云:“艮其背,不获其身。”《书》云:“安汝止。”
如是则可以见圣人生未尝生也,死未尝死也,所谓生死不相干也,所谓齐生死也,超生死也。所谓毋意、必、固、我者也,圣贤生之受用诚乐哉。
如是则与狡夷之所谓“灵魂者,生时如拘缧绁,既死则如出暗狱。”教人苦生乐死也,毫不相干矣。(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其言曰:人之生从何来,死从何去?
征曰:此佛氏尝谈也,亦吾儒秘旨也,而用之则大异矣。孔子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逮季路问事鬼神,则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译人管不了人的生死,大概是因为掌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范畴之内。处在生死范畴之内,就管不了人的生死。比如朝廷设立刑法,但朝廷本身不在刑法的束缚之中。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处在生死的范畴之内,怎么能管得了人的生死呢?因此说我们人死后,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又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那么我们死后,灵魂究竟到哪里去呢?
论及普天下的人,不论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接受审判。天主台前在哪里?天主是神灵之体,通透天地万物的内外,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开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恶。如果这个人在世上信奉天主,入教并遵守天主的十诫规矩,克制私欲、恢复天理,忍耐吃亏,做善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赐他的灵魂升天堂,享受永远的福乐。如果人在世上不信奉天主、不入教,或是入了教却不遵守天主的十诫规矩,不做善人,天主就惩罚他的灵魂下地狱,承受永远的痛苦。
民俗说:老天爷要人生才生,要人死才死。
士人俗说:生死都是天注定的。
经文说:死生有命。(《论语》)(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二十二日,各位朋友想要建立善终会,邀请各位神父。
神父说:“不可以不知道其中的意义。所谓善终,难道是获得长寿,老死在床榻之上吗?必定是灵魂寻求安息之所。
“现在人的寿命长短快慢,只有主掌握,我不知道终结的日期。
“然而不可以不追求善,必须有所准备,然后才可以没有祸患。所以善终的人,必定先要善生。善生的人,才可以善终。你们要记住。”(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第七条,应当相信天地终结之日,耶稣从天降下。将古今所有人的生死,公开审判,从而赏善罚恶。”
有人说:“人死时,天主就根据他平日的善恶给予报应。这也是可以做到的,何必等待天地终结之日呢?”
回答说:“人死,本来灵魂就到天主台前听候审判。根据以前所做的善恶,立即受到赏罚。如果他的肉身埋在墓中,等待日后的公开审判。”
“第十一条,应当相信我们肉身死后,到了天主公开审判之日,还要复活。上文已经说过天地终结之日,古今所有人的生死,一同复活,接受天主的审判,从而赏善罚恶。但这肉身的复活,只有天主的力量能做到。因为天主在创造天地万物之前,能以无物变为有物。这人的复活,是在已有之后的复活。又有什么难的呢?”(罗明坚:《天主圣教实录》,《汇编》第一卷,第一册,第页)
自从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的儒家没有异端学说,只有仁义而已,所以生死都不失其正道。孔子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习孔子,前后垂范教化,可以说达到了极致。
异端夷人不知道真体的所在,心里只追逐主宰,不嫌弃耗尽此生去讨好它,那么活着也是抱着妄想,活着是虚度此生;意志只被天堂迷惑,不难舍弃此生去追求它,那么死了也是抱着妄想,死了是虚度此死,生死都是欲望。我们人的生死,是大事。异端夷人与孔孟在理欲上如此背道而驰,何况其他呢?
“子罕言命与仁。”注解说:“命的文理精微,仁的道广大。”大概命就是理,这理极其精微;仁就是道,这道最广大。只有君子达到广大而穷尽精微,总归是为了尊崇德性。这德性不可以言传,是千圣不传的奥秘,现成的受用。《易经》说:“艮其背,不获其身。”《尚书》说:“安汝止。”
这样就能看见圣人活着未曾真正生,死了未曾真正死,所谓生死不相干,所谓齐同生死,超越生死。所谓没有臆测、绝对、固执、我见,圣贤活着的受用真是快乐啊。
这样就跟狡诈夷人所说的“灵魂,活着时如同被绳索捆绑,死后如同走出黑暗监狱。”教人苦于生、乐于死,毫不相干了。(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他们说:人的生从哪里来,死到哪里去?
征说:这是佛教曾经谈论的,也是我们儒家的秘旨,但运用起来则大不相同了。孔子说:“推究开始,返回终结,所以知道死生的道理。精气凝聚成为万物,游魂离散成为变化,因此知道鬼神的情状。”等到季路问侍奉鬼神的事,孔子就说:“未能侍奉人,怎么能侍奉鬼?”
敢问死,则曰:“未知生,焉知死?”由此观之,生死无二理,人鬼无二致,明矣。朝闻道而夕死可者,谓其死而有不死者存也。既死而不死,则生必不生,而谓天主赋之始生可乎?(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译有人问起死亡,孔子便说:“还不懂得生,怎么懂得死?”由此看来,生与死遵循同样的道理,人与鬼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是显而易见的。所谓“早上听闻大道,晚上死去也可以”,是说人虽然死了,但有不朽的东西留存。既然死后仍有不朽,那么生前必定不是凭空产生,怎么能说是天主赋予人最初的生机呢?
文皇帝颁《性理》于学宫,其于天地之间亦备矣,独于生前死后略而不言。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曰:“未知生,焉知死。”是以不言言。
至系《易》之辞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已言其不言矣。
而朱晦翁又以气化诠之,秘其实义。
若是者何也?吾儒手眼,只使人体认目前,绝不许人想前想后。所以,前世后世总不拈起,以绝人徼福免祸之私萌,而专精伦物。若精研儒理,自信得及,不言佛道亦可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宙宇之内,以贵贱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以贫富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濡毫墨者,去贱而求贵;迁有无者,即富而辞贫。当世必谓大能。独有人焉,毅然而谈生死,则不以迂讪,必以异斥。呜呼?人孰不爱己者哉?
而身生非生、身死非死。美衣食、华居处,则身生以顺;多子孙、营坟墓,则身死以宁。不知此非能爱己者也,爱藏己之器者也。计人灵之处于身也,不犹主人之处于室乎?使有人终日丹楹刻桷,而不恤其饥寒,则必以为大愚矣。彼勤其身而忘其神者,何异于是?虽有缶器,使置之危而必损,未有不求所以安之者。神灵非缶器也?乃不思所以置之,何哉?涉大海者,知有险阻,必预计舟楫资粮,趋避之事。生死之海,其为险阻也多矣,乃欲任一苇之所如耶?虽极愚钝者,虑必及此,稍有明悟,便思身后事大。所以修仙、坐禅,多属高明。
然二氏虽亦期彻生死,不过随人脚跟,总属贸昧,毫无把捉,胥归沦溺耳。譬如适燕赵者,向南而辕,厥志虽猛,而终不可至。何则?其向路差也。夫肉躯之苦乐,为暂苦乐;性灵之苦乐,为永苦乐。生前之荣辱,为伪荣辱。死后之荣辱,为真荣辱。苟使神灵上陟,此身虽刀锯鼎镌,未为无福。苟其神灵下堕,此身虽安富尊荣,不胜悲苦。然则生死一事,如何重大切要,可漠不寻讨,而误以耽空服气为定论哉?总之,生死一事,俗儒存而不论、二氏论而不确。存而不论,则理何由明;论而不确,则益以滋惑。今将求之《六经》,大旨虽有包蓄,而儒者不知所讲明。将求两《藏》,抑又渺茫无据,拂理悖情。若是,则将任吾性灵游移而无定,丧陷而不顾耶。抑将谓一死之后,无知、无觉,遂涣散而无所归着耶。过今不讲,将凭此隙驹之岁月,而徐徐以图耶。
嗟夫!欲知器之久近者,必询诸制器之人;欲知途之遐迩者,必问之已经之士;欲知死生之正道者,必决诸生死之主。吾生也,谁为赋畀;吾死也,谁为收取。当其生,非吾欲生也,有授之生者也;当其死,非吾欲死也,有命之死者也。归之佛,佛且有生;归之仙,仙何尝不死;归之世俗之鬼神,鬼神自生而死者,皆不能自主,无智无愚。皆知天之生此民也,非苍苍之天生此民,而苍苍之天之主宰生此民也。既以天之主宰生我,必由天之主宰死我,且处置黜陟我。我又向何处问生死的确之道哉?余故曰:“惟天主命人生死之说为定论。”
若夫道家以修炼引年,不识形神贵贱,岂呼吸引导之术,谬谓可得长生也耶?则是琢其形以汩其神矣,固悖矣。至如释氏以明心见性,便得成佛。或问此心性,非天主赋与之耶?故存心养性所以事 天,佛氏惟不知事天,又欲屈天于其下,而使之事己。源头既差,溪径悉误。食天之粮,衣天之衣,用天生之口,而言逆天之论,悖更甚矣。而又乌足以得生死之定论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问:事天之旨,合辙吾儒。但儒者惟谋现在,所事不出子、臣、弟、友。故曰:“素其位而行。”曰:“未知生,焉知死。”今天学谆谆以死后之赏罚为诲,疑与孔子若不相似然?
曰:人所惧,莫过于死;则所重,亦莫过于死。岂有极重之事,而可置不讲者?
孔子教人,即生以知死,正
译文皇帝将《性理》颁布于学校,其中关于天地之间的道理已经完备了,唯独对于生前死后之事略而不谈。
孔子说:“人的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习染不同而相差甚远。”又说:“连生都还没有弄明白,怎么能知道死呢?”因此他不直接谈论死。
至于他在解释《易经》时说:“精气凝聚而成万物,游荡的魂魄变化而成鬼神,因此知道了鬼神的情状。”这实际上已经把他所不直接说的内容说出来了。
而朱熹又用气化的理论来阐释,隐藏了其真实的含义。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儒者的见识和手段,只让人体认眼前的现实,绝不允许人胡思乱想前世后世。所以,前世后世总不提起,以断绝人们求福免祸的私心萌动,从而专心于伦理人伦。如果精研儒家的道理,自信能达到境界,不谈论佛道也是可以的。
在宇宙之内,把贵贱与生死相比,两者哪个更重要?必定会说:大概不能相比了。把贫富与生死相比,两者哪个更重要?必定会说:大概不能相比了。挥毫写文章的人,舍弃低贱而追求尊贵;经商贸易的人,追求富裕而辞别贫穷。当世之人必定认为这是大才能。唯独有人毅然谈论生死,如果不被讥讽为迂腐,必定被斥责为怪异。唉!谁不爱惜自己呢?
然而,身体的生并非真正的生,身体的死并非真正的死。美好的衣食、华丽的居所,能让身体活着时顺遂;众多的子孙、经营的坟墓,能让身体死后安宁。不知道这并非真正爱惜自己,而是爱惜收藏自己的躯壳罢了。算计人的灵性寄居在身体里,不就像主人寄居在房子里吗?假设有个人整天装饰红色的柱子和雕刻的椽子,却不顾惜主人的饥寒,那必定被认为是非常愚蠢的。那些勤于保养身体而忘记精神的人,与这有什么不同呢?虽然有陶器,如果把它放在危险的地方必定会损坏,没有不求办法使它安稳的。神灵难道不是陶器吗?却不思考安置它的方法,为什么呢?渡海的人,知道有险阻,必定预先准备船只粮食,以及趋利避害的措施。生死之海,其中的险阻更多,却想要依靠一片芦苇随意漂流吗?即使极其愚钝的人,考虑也必定会到这里,稍有明白领悟的人,就会思考身后的事情重大。所以修仙、坐禅,多属于高明之人。
然而佛道二家虽然也期望彻底解决生死问题,不过是跟随别人的脚步,总属盲目糊涂,毫无把握,全都归于沉沦溺亡罢了。譬如去燕赵的人,向南驾车,志向虽然猛烈,但最终无法到达。为什么呢?因为方向错了。肉体的苦乐,是暂时的苦乐;性灵的苦乐,是永远的苦乐。生前的荣辱,是虚假的荣辱;死后的荣辱,是真实的荣辱。假使神灵上升,这身体即使遭受刀锯鼎镬的酷刑,也不算没有福分。假使神灵下堕,这身体即使安享富贵尊荣,也承受不了悲苦。那么生死这件事,如何重大切要,可以漠不关心不去探寻,而错误地把沉迷虚空、服食导引当作定论呢?总之,生死这件事,世俗儒者存而不论,佛道二家谈论却不确切。存而不论,那么道理怎么能够明了;谈论却不确切,那么只会增加迷惑。现在如果从《六经》中寻求,大旨虽然有所包含,但儒者不知道讲明。如果从佛道两藏中寻求,又更加渺茫无据,违背情理。像这样,那么是任由我的性灵游移不定,丧失陷落而不顾呢?还是说死后无知无觉,于是涣散而没有归宿呢?如果现在不讲,将凭借这如白驹过隙般的岁月,慢慢图谋吗?
唉!想要知道器物耐久与否,必定询问制造器物的人;想要知道路途远近,必定问已经走过的人;想要知道生死的正道,必定决断于生死的主宰。我活着,是谁赋予的;我死了,是谁收取的。当我活着时,不是我想要活,有授予我生命的人;当我死时,不是我想要死,有命令我死亡的人。归附佛,佛也有生;归附仙,仙何尝不死;归附世俗的鬼神,鬼神自己也是由生到死,都不能自主,无论聪明愚蠢。都知道天生育了这些百姓,不是茫茫苍天生育了这些百姓,而是茫茫苍天中的主宰生育了这些百姓。既然由天的主宰生育我,必定由天的主宰使我死亡,并且处置升降我。我又向哪里去询问生死的确切道理呢?所以我说道:“只有天主掌管人生死的说法才是定论。”
至于道家以修炼延年,不认识形体与精神的贵贱,难道呼吸导引之术,错误地认为可以获得长生吗?这是雕琢形体而扰乱精神,本来就很悖谬了。至于佛家以明心见性,就能成佛。有人问这心性,不是天主赋予的吗?所以存心养性是用来侍奉天的,佛家只知道不知侍奉天,又想使天屈从于其下,而让天侍奉自己。源头既然错了,支流路径全都错了。吃着天的粮食,穿着天的衣服,用天生的人口,却发表违背天的言论,悖谬更严重了。又怎么足以得到生死的定论呢?
问:侍奉天主的宗旨,与我们的儒家契合。但儒者只谋划现在,所侍奉的不超出子、臣、弟、友。所以说:“安于自己的本分而行。”又说:“未知生,焉知死。”今天学谆谆教诲死后赏罚的道理,怀疑与孔子似乎不相似?
答:人最害怕的,莫过于死;那么最看重的,也莫过于死。哪有极其重要的事情,却可以放置不讲的?
孔子教导人,通过生来了解死,正
是深于言死也。且天学亦岂于善生之外,别有一善死法乎?生前之七克、十诫,即死后之万福无疆。特孔子使人繇之而不明其报。天学俾人念死,而愈思善厥生耳。(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译这是深切地谈论死亡啊。况且天主教难道在善于生活之外,另有一种善于死亡的方法吗?生前所遵守的七克、十诫,就是死后所获得的万福无疆。只是孔子让人遵循这些规范,却不明确说明其回报。天主教让人思考死亡,从而更加致力于完善自己的生活罢了。
二、死后必有真赏、真罚
(或恶人而享顺利,亦望其感恩迁改。迨至怙终不悛,则一生之或利或荣,正可以偿恶中之微善。其未罚之恶,则有永远之刑。)种种妙用,足见天主至公、至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而世上的吉凶祸福,以及流芳遗臭,俱系劝善戒恶之方,并非真赏真罚,其义甚明。
总而言之,一念之差能消众善。瞬息尚可转移,盖棺方能论定。善定而后赏,恶定而后罚,如何说得不在身后?(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世之操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之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君所赏罚之事,又特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有道之时,禄爵不足以答有德;欲以世罚遍恶,由无道之时,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也。《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殃祥兼生前死后之赏罚,现世不足以尽之也。
今必曰,富贵福泽,为善徵乎,则是必为善人之所好也,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焉,今必曰,剖肝碎首,为恶报乎,是必为善人之所畏也,然忠臣义士,且有杀身成仁,致命遂志者焉,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绝德酬以公孤,以后之德,更何以报?杀人者死,而剧盗巨憝,杀百千万命者,一身之死,曷足以偿?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曹马之奸,刃未推胸,而子孙有为帝者;逄干之忠,脑已涂地,而其后亦竟泯泯,天道宁或非耶?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
世上之予夺,视在形迹,天主之祸福,注在心神。人犯刑辟,虽悔恨愿改,帝王未有赦之者,而天主则无不赦。人无恶行,虽中心具无数恶想,即有措诸行为,而人不及觉,帝王未有罪之者,而天主则无不罪。仁义忠信,先泽其性,后泽其形;贪诈淫虐,先污其心,后污其体。世苦世乐,特身受之耳,心性不与也,岂有神灵为良为丑,徒使形骸食报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入其居,视其所置,前有宗庙,后有寝室,仓库在左,车厩在右,不问而知其为家也已。入其居,视其所置,外无廪积,内无寝庙,日用之具,聊且略陈,不问而知其为旅也已。试观茫茫世界,家耶,旅耶?佳景物,美田宅,好妻子,我所甚系恋者,谁能久处此耶?死期既至,大智极勇,能缓之须臾耶?一切世物,谁非借而用之者,久则还主人耳。不见数亩之宫,百年之内,更迭而处者,且数姓耶。乾坤之内,虽欲不谓之旅,而不可得已。
苐人为万物之灵,生为逆旅,死有所归;旅时功罪,归则分明。若谓盗跖、颜渊、伯夷、殷纣,同归一域,有是理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中士曰:先生曾见有‘天堂地狱’,而决曰有?
西士曰:吾子已见无天堂地狱,而决曰无?何不记前所云乎?智者不必以肉眼所见之事,方‘信’其有。理之所见者,真于肉眼。夫耳目之觉,或常有差;理之所是,必无谬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一曰:凡物类各有本性所向,必至是而定止焉;得此,则无复他望矣。人类亦必有止。
然观人之常情,未有以本世之事为足者,则其心之所止不在本世明也。不在本世,非在后世天堂欤?盖人心之所向,惟在‘全福’,众福备处,乃谓‘天堂’。是以人情未迄于是,未免有冀焉。
全福之内含寿无疆,人世之寿--虽欲信天、地、
译二、死后必有真实的奖赏与惩罚
(或许有人作恶却享受顺遂,这是希望他感恩并改过自新。等到他坚持到底、始终不悔改,那么他一生中的那些利益或荣耀,正好用来抵偿他恶行中夹杂的那点微小善举。那些尚未受到惩罚的恶行,则会有永恒的刑罚。)种种精妙的安排,足以显现天主极其公正、极其仁义,没有善行不被奖赏,没有恶行不被惩罚。而世间的吉凶祸福,以及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都只是劝人向善、警戒作恶的手段,并非真正的奖赏与惩罚,这个道理非常明白。
总而言之,一个念头的差错就能抵消众多的善行。命运在瞬间还可以发生转变,只有盖上棺材才能最终定论。善行确定之后才给予奖赏,恶行确定之后才施加惩罚,怎么能说奖罚不在死后呢?(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世间掌握奖赏与惩罚权力的是君主。在一个国家之内,受到君主奖赏或惩罚的人,不过是千百人中的一二人;在一个人身上,君主所奖赏或惩罚的事情,也不过是千百件事中的一两件。所以,想要用世间的奖赏来遍及所有善人,那么在政治清明的时代,俸禄爵位也不足以报答有德行的人;想要用世间的惩罚来遍及所有恶人,那么在政治黑暗的时代,监狱也不足以容纳众多的奸邪之人。《尚书》说:“只有上帝并不恒常不变。行善就降下百种吉祥,作恶就降下百种灾祸。”灾祸与吉祥兼指生前死后的奖赏与惩罚,现世不足以穷尽这些。
现在如果一定要说,富贵福泽是行善的征兆,那么这一定是善人所喜爱的,然而通达事理的人和有志气的士人,却有抛弃它们而不居其位的。现在如果一定要说,剖开肝脏、碎断头颅是作恶的报应,那么这一定是善人所畏惧的,然而忠臣义士,却有杀身成仁、舍命以遂其志的。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极尽德行的人酬以公侯的爵位,对于更高的德行,又用什么来报答呢?杀人者死,但对于杀害成千上万性命的剧盗巨恶,他一个人的死亡,哪里足以抵偿?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曹操、司马氏那样的奸邪,刀刃还没有推到胸口,他们的子孙却有称帝的;逄干那样的忠臣,脑浆已经涂地,他的后代却竟然默默无闻,天道难道不是这样吗?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圣明的帝王,虽然地位崇高至极,善业依然存在;作奸犯法的人,虽然粉身碎骨,恶迹仍然留存,决不能因为肉体躯壳的祸福,就能消除神灵层面的善恶,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圣明的帝王,虽然地位崇高至极,善业依然存在;作奸犯法的人,虽然粉身碎骨,恶迹仍然留存,决不能因为肉体躯壳的祸福,就能消除神灵层面的善恶,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
世间的给予与剥夺,看重的是外在的形迹;天主的祸福,关注的是内心的精神。人犯了刑法,虽然悔恨并愿意改过,帝王也没有赦免他的,而天主则没有不赦免的。人没有恶行,虽然内心具备无数恶念,即使付诸行动,而别人没有察觉,帝王也没有治他的罪,而天主则没有不治罪的。仁义忠信,先滋润人的本性,后滋润人的形体;贪婪欺诈淫乱暴虐,先污染人的内心,后污染人的身体。世间的痛苦与快乐,只是身体承受罢了,心性并不参与其中,难道有神灵善良或丑恶,却只让肉体承受报应的吗?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进入他的居所,看他的布置,前面有宗庙,后面有寝室,仓库在左边,车马厩在右边,不用问就知道这是家了。进入他的居所,看他的布置,外面没有粮仓积蓄,里面没有寝庙,日常使用的器具,只是勉强粗略地摆放,不用问就知道这是旅店了。试看茫茫世界,是家呢,还是旅店呢?美好的景物,良田美宅,贤妻良子,是我非常眷恋的,谁能长久居住在这里呢?死期既然到来,即使是大智大勇的人,能延缓片刻吗?一切世间的事物,谁不是借来使用的,时间久了就归还给主人了。没看见那几亩大的宫室,百年之内,更迭居住的人,已经有好几个姓氏了吗。天地之间,虽然想不把它当作旅店,也是不可能的。
只是人是万物之灵,活着是暂住的旅店,死后有所归宿;在旅店期间的功过,到了归宿时就会分明。如果说盗跖、颜渊、伯夷、殷纣,都归于同一个地方,有这样的道理吗?由此可知死后必有奖罚。(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中原的士人说:先生曾经见过“天堂地狱”,所以断定它们存在吗?
西方的士人说:您难道已经见过没有天堂地狱,所以断定它们不存在吗?为什么不记得前面所说的呢?智者不必只凭肉眼所见之事,才“相信”其存在。理性所看到的,比肉眼更真实。耳目感觉,常常会有差错;理性所认定的,必定没有谬误。(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第一点:凡是万物种类各有本性所趋向的目标,必定到达那里才停止;得到了这个,就不再有其他期望了。人类也必定有归宿。
然而观察人的常情,没有以现世之事为满足的,那么他们心灵所归宿的地方不在现世是明显的。不在现世,难道不是在来世的天堂吗?因为人心所向往的,只在“全福”,众福具备的地方,才称为“天堂”。所以人情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难免会有期望。
全福之内包含寿命无疆,人世的寿命——虽然想要相信天、地、
人三皇及楚之冥灵、上古大椿--其寿终有界限,则现世悉有缺也。所谓世间无全福,彼善于此则有之;至于天堂,则止弗可尚,人性于是止耳。
译人、三皇以及楚地的冥灵、上古的大椿——他们的寿命终究有界限,那么现世的一切就都有缺陷了。所谓世间没有完美的福气,只有那比这更好的情况罢了;至于天堂,那就止步而不可再超越,人性也就在此止步了。
二曰:人之所愿,乃知无穷之真,乃好无量之好。今之世也,真有穷、好有量矣,则于是不得尽其性矣。夫性是天主所赋,岂徒然赋之?必将充之,亦必于来世尽充之。
三曰:德于此无价也,虽举天下万国而市之,未足以还德之所值,苟不以天堂报之,则有德者不得其报称矣。得罪上帝,其罪不胜重,虽以天下之极刑诛之,不满其咎,苟不以地狱永永殃之,则有罪者不得其报称矣。天主掌握天下人所行,而德罪无报称,未之有也。
四曰:上帝报应无私,善者必赏,恶者必罚。如今世之人,亦有为恶而富贵安乐,为善而贫贱苦难者,上帝固待其人之既死,然后取其善者之魂而天堂福之,审其恶者之魂而地狱刑之。不然,何以明至公、至审乎?
中士曰:儒者以圣人为宗,圣人经传示教,遍察吾经传,通无天堂地狱之说,岂圣人有未达此理乎?何以隐而未著?
西士曰:圣人传教,视世之能载,故有数传不尽者。又或有面语,而未悉录于册者。或已录,而后失者。或后顽史不信,因削去之者。况事物之文,时有换易,不可以无其文即云无其事也。今儒之谬攻古书,不可胜言焉。急乎文,缓乎意,故今之文虽隆,今之行实衰。
《诗》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世有哲王,三后在天。”《召诰》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之谓,其何欤?
中士曰:察此经语,古之圣人已信死后固有乐地为善者所居矣。然地狱之说,决无可征于经者。
西士曰:有天堂自有地狱,二者不能相无,其理一耳。如真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则桀纣、盗跖必在地狱下矣。行异则受不同,理之常,固不容疑也。缘此,人之临终,滋贤者则滋舒泰而略无骇色焉,滋不肖则滋逼迫而以死为痛苦不幸之极焉。
若以经书之未载为非真,且误甚矣。西庠论之诀曰:“正书可证其有,不可证其无。”吾西国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曰亚党;一女,名曰阨襪,是为世人之祖。而不书伏羲、神农二帝。吾以此观之,可证当时果有亚党、阨襪夏娃二人,然而不可证其后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自中国之书观之,可证古有伏羲、神农于中国,而不可证无亚当,夏娃二祖也。不然,禹迹不写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故儒书虽未明辩天堂地狱之理,然不宜因而不信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三、永赏与“净土”—天、佛天堂观之比较
天教云:佛氏之国,陋而且鄙,世人误读佛书,信其为净,甚有愿蚤死以复生彼国者,良可笑也。
辟曰:此系谬妄无据,诚不足斥。但彼不情造过惑世诬民,大都类此,且此谬所易明,引教证虚以例余者。按《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即所谓净土也。”盖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土,谓一佛之报土也,正言从此娑婆世界之西去,过一佛土、二佛土,乃至十万亿之佛土,其远亦不可思议矣。故曰:“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乃唯心净土之旨耳。
今子指印土国以当经中所诠之“极乐”,其净秽苦乐竟不啻霄壤矣。且西人远于印土,尚可航海而来,如以彼为净土,则吾人亦可往矣,又何必愿早死以生乎?且曰:“世人误读佛书,不知自误也。”曰“良可笑”,适足以自笑也,不思之甚也。其无根谤佛皆若此,悲夫!(释如纯:《天学初辟》,《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释氏劝人修净土,念南无阿弥陀佛,径往西方,即得莲花化生,为横出三界。夫阿弥陀佛以为人耶、神耶、理耶?
如为人,则父精母血等耳,即与盘古、伏羲、神农、尧、舜相类,亦无变化生死之权。
如为神,则风云雷雨之司,与社稷山川之吏,皆奉上主各勤厥职,察人间修省善恶功罪大小,一禀主命以行赏罚,未有敢自创一境土,自栽一莲花
译二说:人所愿求的,是知晓那无穷尽的真实,是喜爱那无限量好的境界。如今的人世,真实是有穷尽的,喜好是有限度的,因此人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人的本性是天主所赋予的,难道会白白赋予吗?必然要充实它,也必然在来世完全充实它。
三说:德行在此世是无价的,即使拿天下万国来交换,也不足以抵偿德行的价值,如果不以天堂作为报答,那么有德行的人就得不到相称的回报。得罪上帝,罪过极其深重,即使用天下最严厉的刑罚来诛杀,也不足以弥补其罪责,如果不以地狱永远地惩罚他,那么有罪的人就得不到相称的回报。天主掌握着天下人的行为,德行和罪过没有相称的回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四说:上帝的报应没有私心,行善的人必定受赏,作恶的人必定受罚。如今世上的人,也有作恶却富贵安乐,行善却贫贱苦难的,上帝原本等待人死后,才取行善者的灵魂到天堂赐福,审察作恶者的灵魂在地狱施刑。不然,怎么能够彰显极致的公正和极致的明察呢?
中国学者说:儒家以圣人为宗师,圣人通过经传来示教,我遍察儒家的经传,完全没有天堂地狱的说法,难道圣人没有通达这个道理吗?为什么隐藏而不彰显呢?
西方学者说:圣人传教,要看世人的承受力,所以有几种情况是传不尽的。又或许有当面讲述,但没有全部记录在册子的。或者已经记录,后来却遗失了。或者后来的顽固史官不相信,因而删去这些记载。况且事物的文字,时常会有更换,不能因为没有文字记载就认为没有这件事。现在儒家错误地攻击古书,多得说不完。急于追求文字,却忽视了意义,所以现在的文字虽然兴盛,现在的行为实际上却衰败了。
《诗经》说:“文王在天上,光辉照耀于天;文王升降,在帝王的左右。”又说:“世上有贤明的君王,三位先王在天上。”《召诰》说:“上天已经远远终结了大邦殷商的命运。这些殷商许多先代的贤明君王在天上。”所谓在天上、在帝王左右,如果不是指天堂,那又是指什么呢?
中国学者说:考察这些经文,古代的圣人已经相信死后确实有乐土供行善者居住。然而地狱的说法,在经书中绝对没有可以征引的证据。
西方学者说:有天堂自然就有地狱,两者不能相互独立,其道理是一样的。如果真正的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那么桀纣、盗跖必定在地狱下了。行为不同则所受不同,这是常理,本来不容怀疑。因此,人临终时,越是贤德的人就越舒泰,略无惊恐的神色;越是不肖的人就越逼迫,以死亡为痛苦不幸的极致。
如果认为经书没有记载就不是真的,那就大错特错了。西方学者的论断说:“正面的记载可以证明其有,不能证明其无。”我们西方国家的古经记载,从前天主开辟天地,就生下一个男子,名叫亚当;一个女子,名叫夏娃,这是世人的祖先。但没有记载伏羲、神农两位帝王。我由此看来,可以证明当时确实有亚当、夏娃两人,然而不能证明后来没有伏羲、神农两位帝王。如果从中国的书来看,可以证明古代中国有伏羲、神农,而不能证明没有亚当、夏娃两位祖先。不然,大禹的足迹没有写到西方各国,能说天下没有西方各国吗?所以儒家的书虽然没有明确辩明天堂地狱的道理,但不应该因此就不相信。
三、永赏与“净土”——天教与佛教天堂观的比较
天教说:佛教的国家,简陋而且鄙陋,世人误读佛书,相信它是清净的,甚至有人愿意早死以便再生到那个国家,实在可笑。
驳斥说:这是荒谬无据的,确实不值得驳斥。但他不近情理地制造过错迷惑世人诬蔑百姓,大多像这样,而且这种谬误容易明白,引用教义证明其虚妄来类推其他的。按照《阿弥陀经》所说:“从这西方经过十万亿佛土,有一个世界名叫极乐,就是所谓的净土。”大概三千大千世界是一个佛土,说的是一个佛的报土,正是说从这娑婆世界的西边去,经过一个佛土、两个佛土,乃至十万亿个佛土,那距离也是不可思议的。所以说:“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这是唯心净土的宗旨罢了。
现在你指着印度来对应经文中所说的“极乐”,其清净与污秽、苦与乐简直相差如天壤之别。而且西方人远离印度,还可以航海而来,如果把它当作净土,那么我们也可以前往,又何必愿意早死去投生呢?还说:“世人误读佛书,不知道是自己误了自己。”说“实在可笑”,恰恰足以自取其笑,太不思考了。那些无根由地诽谤佛教的言论都像这样,可悲啊!
佛教劝人修净土,念南无阿弥陀佛,直接前往西方,就能莲花化生,横出三界。那么阿弥陀佛是人呢、神呢、还是理呢?
如果是人,那么不过是父精母血罢了,就和盘古、伏羲、神农、尧、舜相类似,也没有变化生死的权力。
如果是神,那么掌管风云雷雨的,以及社稷山川的官吏,都奉行上主的命令各自勤勉尽职,察访人间修省善恶功罪的大小,一律禀承上主的命令来施行赏罚,没有敢自己创造一个境土,自己栽种一朵莲花
如为理,则彼言阿弥陀佛,此译无量寿觉。文言无量寿觉,即俗言常远明白之谓也。南无译言皈依,即俗言投顺也。夫投顺常远明白,未指常远明白者何事。
既然心明,则不必口念;既然口念,则心终不明。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念者不明,明者不念也。
若说念佛为念想之念,非口念也。念既在佛矣,虚无渺茫,妄思幻理,有何实据?谁引冥魂赴於莲花池上耶?
若以为因想成像,如俗传赵子昂,好画马现马形之类,则人之贵於异类者,以其有灵魂也;异类之贱於人生者,以其无灵魂也。若人生於莲花,是以无知生有知,以极贱生极贵矣。试观中国,桃树不能李花,池藕不能结他果,而莲花乃生人乎?
如谓莲花为出水不染,借喻清净之义,则化生为诞妄不实。
如谓莲花实能化生,甚於庄子程生马、马生人,怪诞不经极矣。且是莲花,以金铁作茎须乎?不然则擎托人身不起,抑人身以蝶粉为躯壳乎?不然则栖住莲花不安。又不知自莲花生出后,如婴辞母胎,亦跃出池外,另寻安乐窝乎?或永世如桎梏枷锁,生根在莲花上而不能去乎?则亦何取生於莲花乎?
伊尹之生於空桑也,儒者不信,指空桑为地名,何独信莲花生人乎?
且释氏以莲为贵耶,人为贵耶?若以莲花为贵,则以莲花生莲花,足矣。若以人为贵,何不生於净胎之人而必生於无情之花耶?释氏著妙法莲花经,彼地止见一莲花耳。此无异辽东豕,而指为人类转生之地乎。
夫人身死后,止有天堂地狱两途。大地圜球外,原无西方极乐世界。天命谓性,则天是本乡,当念念不忘,自可在帝左右,如不升天则入土。非佛命之谓性也。佛生乃人也,死乃鬼也,毋劳妄念也。(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普仁截云:汝辈敬事天主,天主既有灵验,何不现摄汝身,升彼天堂受乐?仰望太虚,一身其能摄否乎,不能摄之於身,而专能摄之於魂,此亦不得之数也。(普仁截:《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驳:
洪济曰:据截沙门此说,不特不明天主赏善使升天堂之微旨,并太虚与形天之义,亦罔闻知矣。试与汝先言形天之义。盖太虚非天,天非太虚。
天主造天,天体最圆,精纯坚固,运转不息。所以颛顼制历,始著浑天,至今用之。浑天者,圜之义也。天有十一重,从下而上,日月金水火木土五星,共七重谓之七政;第八重为列宿天;第九重十重,系南北岁差东西岁差;第十一重为宗动天。
其上则天堂之静天,美好咸具,唯天主与天神居之。修德昭事者亦蒙拔擢上升也。史曰:“乘彼白云,至於帝乡。”即其境也。义详《天问略》、《寰有诠》诸书,有理可推,有法可测,非杜撰也。
今汝佛经,由各人臆造,漫以为有三十三天,或言东西南北,各八天,上覆一天。夫使东西南北,别为区宇,则四方皆有楞角,下有根底。天之圜体,运旋穷矣。或言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直上建立。臆说不一,可谓知天乎?夫使天而无体,方可目为太虚。如果太虚,何以有国之象乎?今天实非太虚,有层体可以测量;日月交蚀,可以预推。寒暑昼夜,序次不紊,眼前实理,佛俱不知,宜汝之误认天为太虚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又云,天主不能摄人之身,专能摄人之魂,此亦必不得之数。此语不特伤於率尔,更悖孔子不知妄作之戒。盖天主能赏罚人之灵魂,并能赏罚人之肉身,但时有先后之不同耳,《圣经》及《庞子遗诠》、《复活论》诸书载极详悉,汝辈既不博览以求明,复不下问以解惑,故不知也。
夫灵魂原本轻清,为一身之主,又能涓洁心志,力制私欲,则纯乎轻清,以事天主。天主慈悯,先挈上升,俾享天堂真福,宜也。
肉身原本重浊,为灵魂之仆,能顺义理道德之正命,天主
译如果从道理上讲,那么“阿弥陀佛”这句佛号,翻译过来就是“无量寿觉”。所谓“无量寿觉”,也就是世俗所说的永恒、深远、清醒明白的意思。“南无”翻译过来是“皈依”,也就是世俗所说的投靠顺从。然而,投靠顺从那永恒深远、清醒明白的境界,却并没有指明这“永恒深远、清醒明白”究竟是指什么事。
既然内心已经明白,就不必用口去念;既然用口去念,那么内心终究是不明白的。这就是所谓的“真正懂得的人不说话,说话的人并不真正懂得”;“念佛的人并不明白,明白的人并不念佛”。
如果说“念佛”的“念”是指心中的想念,而不是口头的念诵。那么,念头既然已经在佛那里了,虚无缥缈,胡思乱想,虚构的道理,有什么实际的依据呢?是谁引导冥界的灵魂前往莲花池上的呢?
如果认为是因为想象而化现出形象,就像世俗传说中赵子昂喜欢画马,因而显现出马的形状之类,那么,人之所以比异类尊贵,是因为人有灵魂;异类之所以比人卑贱,是因为它们没有灵魂。如果人是从莲花中化生出来的,那就是以无知生出有知,以极卑贱生出极尊贵了。试看中国,桃树不能开李花,池塘里的莲藕不能结出其他果实,难道莲花却能生出人来吗?
如果说莲花是因为出水而不染,借此比喻清净的含义,那么化生之说就是虚妄不实的。
如果说莲花确实能化生人,那比庄子所说的“程生马、马生人”还要怪诞不经,达到极点。况且,这种莲花,是用金铁做茎须吗?如果不是,那么它就无法支撑起人的身体;或者,人的身体是用蝶粉做的躯壳吗?如果不是,那么人栖息在莲花上就不安稳。又不知道人从莲花中生出后,就像婴儿离开母胎一样,是跃出池外,另寻安乐窝呢?还是永远像戴着枷锁一样,生根在莲花上而不能离去呢?如果是这样,那么为什么要生于莲花之中呢?
伊尹生于空桑,儒家学者不相信,指出“空桑”只是一个地名,为什么偏偏相信莲花能生出人来呢?
况且,佛教是以莲花为尊贵呢,还是以人为尊贵呢?如果以莲花为尊贵,那么让莲花生出莲花,就足够了。如果以人为尊贵,为什么不生于洁净的母胎之中,而一定要生于无情的花朵之中呢?佛教著有《妙法莲华经》,他们那里只见到一朵莲花罢了。这无异于把辽东的猪当作人类转生的地方一样荒谬。
人死后,只有天堂和地狱两条路。在大地圆球之外,原本就没有西方极乐世界。天命叫做性,那么天就是本乡,应当念念不忘,自然可以在上帝左右;如果不升天,就入土。并不是佛命叫做性。佛活着时是人,死后是鬼,不必妄加思念。(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一页)
普仁截说:你们敬奉侍奉天主,天主既然有灵验,为什么不显现神力,摄取你们的身体,升到天堂享受快乐?仰望太空,难道能摄取整个身体吗?如果不能摄取身体,而专门能摄取灵魂,这也是不可能的。(普仁截:《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驳斥:
洪济说:根据截沙门的这种说法,不仅不明白天主奖赏善人使其升入天堂的深意,而且对于“太虚”与“形体之天”的含义,也一无所知。让我先跟你谈谈“形体之天”的含义。大概“太虚”不是天,天也不是“太虚”。
天主创造天,天的形体最圆,精纯坚固,运转不息。所以颛顼制定历法,开始著述浑天说,至今仍然使用。浑天,就是圆形的意思。天有十一层,从下往上,日、月、金、水、火、木、土五星,共七层,称为七政;第八层是列宿天;第九层和第十层,分别是南北岁差和东西岁差;第十一层是宗动天。
在那之上,就是天堂的静止之天,美好的一切都具备,只有天主和天神居住在那里。修养德行、昭示事奉的人,也能蒙受提拔而上升。史书记载:“乘着那白云,到达帝乡。”指的就是那个境界。其义理在《天问略》、《寰有诠》等书中详细记载,有道理可以推究,有法则可以测量,不是凭空捏造的。
现在你们的佛经,由各自的主观臆造,随意认为有三十三天,或者说东、西、南、北各有八天,上面覆盖一天。如果说东、西、南、北各自成为区域,那么四方都有棱角,下面有根基。天的圆形形体,运转就穷尽了。或者说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直接向上建立。主观臆说不一致,这能算是了解天吗?如果说天没有形体,才可以称为“太虚”。如果真的是“太虚”,为什么会有国家的形象呢?现在天确实不是“太虚”,有层次形体可以测量;日月交蚀,可以预先推算。寒暑昼夜,次序不乱,眼前的实际道理,佛教都不了解,难怪你把天误认为是“太虚”了。(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一页)
又说,天主不能摄取人的身体,专门能摄取人的灵魂,这也一定是做不到的。这话不仅显得轻率,更违背了孔子“不知妄作”的告诫。大概天主既能奖赏惩罚人的灵魂,也能奖赏惩罚人的肉身,只是时间有先后不同罢了,《圣经》及《庞子遗诠》、《复活论》等书记载极其详细,你们既不广泛阅读以求明白,又不向下询问以解除疑惑,所以不知道。
灵魂原本轻清,是一身的主宰,又能使心志纯洁,强力克制私欲,那么它就纯粹轻清,以事奉天主。天主慈悲怜悯,先带领它上升,让它享受天堂真正的福乐,是适宜的。
肉身原本重浊,是灵魂的仆从,能顺从义理道德的正命,天主
亦慈悯之。故使暂痊名山,以俟天地终穷复活之日,配合灵魂,复还原体,锡以殊恩。使其身发大光明,数倍於日;水火刀劍,不伤不死;往来迅速,万里一瞬,山海江河,绝无阻碍,并拔上升,永享长生真福焉。(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译也(对他)慈爱怜悯。所以让他暂时痊愈于名山,以等待天地终结、复活之日,配合灵魂,恢复原来的身体,赐予他特殊的恩典。使他的身体发出大光明,亮度是太阳的数倍;水火刀剑,不能伤害他,不能杀死他;往来迅速,万里之遥如同眨眼之间,山海江河,完全没有阻碍,并且拔升上天,永远享受长生真正的福分。
至若升天之义,天主洪恩,实有至理。汝观物性,轻清者上升,重浊者下降,一切物理,莫不尽然。如火性轻清上炎,虽倒持蜡炬,欲降其焰,焰仍上飚而难遏;石性重浊下坠,虽高掷千寻,欲升其质,质仍下坠而不已。
天主生人,轻清重浊,二者悉备。内之灵性,类乎天神;外之肉躯,类乎禽兽。人能从灵性之嗜,力行仁义礼智,是为浑然天理,进迩天神,轻清之类。天主於是鉴其立功,拔之上升,享天堂长生之真福。人若从肉躯之嗜,专务骄奢淫佚,是名全锢私欲,逼肖禽兽,重浊之流。天主於是恶其获罪,罚之下坠,受地狱无穷之极苦。
天主之赏善罚恶,犹朝廷之黜幽陟明也。然朝廷虽有荣辱人之权,必三载考绩。阅历三考,见其果贤也,而后晋之上爵;果不贤也,而后下之典刑。设有大声诋毁,谓朝廷既有荣人之大权,何不使草莽微贱,立赐公卿,仰望北阙,一试其能否乎?如果不能,谓朝廷有荣辱人之权,亦不足信之矣。呜呼!为此说者,非疯狂之废疾,必庸鄙之下愚矣。故知朝廷於群臣功绩未建,万无立赐公侯之理;即知奉事天主之人,德业未定,断无仰望太虚,现摄升天之理矣。(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然恶者之魂,亦属轻清,其永堕地狱,使不得上升者何?盖恶者之魂,虽属轻清本可上升,止缘如前第二驳中,所谓背叛天主之极重罪恶,必堕地狱,永不超升也。譬若鸟然,飞鸣霄汉,其天性也。使缠以铁絚,虽欲奋飞,辄复陨仆,以铁絚加其重坠故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四、永罚与“破狱”—天、佛地狱观之比较
普仁截云:地狱不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亦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何以言之?盖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以心具故,不可言无也;以心造故,不可言有也。以心自具,非外来故,亦可言有也;以心妄造,非实有故,亦可言无也。若理若事,若具若造,若有若无,总由一心。如是了达,方得免於戏论也。
昔有俗士问黄蘖和尚:“地狱实有否?”蘖曰:“无”。又问大慧和尚,慧曰:“有”。士曰:“黄蘖和尚道无,和尚为甚说有?”慧曰:“居士有妻子否?”曰:“有”。“黄蘖和尚有妻子否?”曰:“无”。慧曰:“待你到黄蘖和尚地位,自然一切皆无。”故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
岂似汝辈钉钉胶粘,不定执为有,即定执为无。只因智识浅陋,不达事理之关,所以说无,则拨无因果,谓原无地狱,可以不破;说有,则心外有狱,谓是天主所设,坚不可破。据汝见处,地狱定决是有,但不许破狱耳。我辈凡流,不能破且置。(普仁截:《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第一》,《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我世尊说法五时,因机设教,随机随解,初无定义。虽言天堂地狱,实一时方便。以人有造善恶之业,故说业有轻重,感报不同。善者随善业,感天堂之报,福尽还堕;恶者随恶业堕地狱、饿鬼、畜生之报,乃至从迷入迷,轮转不息。盖天堂等报因人造业而有,非有定所也。
若智者悟明业,果本无自性,则当下解脱。觅罪福之原,了不可得,安有善恶业之可随耶?古佛偈云:“身从无相中受生,犹如幻出诸形象。幻人心识本来无,罪福皆空无所住。”《华严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古云:“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夙债。”如是则吾教本以明心见性导人为怀,岂有天堂地狱之实法系缀于人乎?又岂若玛窦梗执有天堂地狱,天主畀之上下乎?足见玛窦不能明吾教之根源,而徒滞迹狂吠,何异韩獹舍人而逐块哉。(《拆利偶言》,《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普仁截云:只如天主,有意设出地狱,困苦冥魂。若人不奉彼者,
译至于升天的道理,天主的宏大恩赐,确实有极深的理据。你观察事物的本性,轻清者上升,重浊者下降,一切物理,没有不是这样的。比如火的性质轻清向上燃烧,即使倒拿着蜡烛,想让它火焰向下,火焰仍然向上飘动而难以遏制;石头的性质重浊向下坠落,即使从千寻高处抛下,想让它质地上升,质地仍然向下坠落而不停止。
天主创造人,轻清与重浊两者都具备。内在的灵性,类似天神;外在的肉体,类似禽兽。人如果能顺从灵性的喜好,努力践行仁义礼智,这就是浑然的天理,接近天神,属于轻清一类。天主于是鉴察他的功绩,提拔他上升,享受天堂长生真正的福乐。人如果顺从肉体的喜好,专门追求骄奢淫逸,这就叫完全禁锢私欲,酷似禽兽,属于重浊一流。天主于是厌恶他获罪,惩罚他下坠,承受地狱无穷无尽的极大痛苦。
天主赏善罚恶,就像朝廷贬退昏庸、提拔贤明一样。然而朝廷虽然有使人荣辱的权力,必定要经过三年的考核。经历三次考核,见到他确实贤能,然后晋升他到高位;确实不贤能,然后施加刑罚。假设有大声诋毁的人说,朝廷既然有使人荣耀的大权,为什么不使草野微贱之人,立刻赐予公卿之位,仰望北阙,试一下他的才能呢?如果不能,就说朝廷有使人荣辱的权力,也不值得相信了。唉!说这种话的人,不是疯狂的废疾,就是庸俗鄙陋的下愚。所以知道朝廷对于群臣功绩尚未建立,绝对没有立刻赐予公侯的道理;就知道侍奉天主的人,德行事业尚未确定,断没有仰望太空,立刻摄受升天的道理了。
然而恶人的灵魂,也属于轻清,他们永远堕入地狱,使他们不能上升的原因是什么?因为恶人的灵魂,虽然属于轻清本可以上升,只是因为如前第二驳中所谓背叛天主的极重罪恶,必定堕入地狱,永远不能超升。好比鸟儿一样,飞翔鸣叫于云霄,是它的天性。如果用铁绳缠绕它,虽然想奋力飞翔,随即又坠落,是因为铁绳增加了它的重坠缘故。
四、永罚与“破狱”——天、佛地狱观的比较
普仁截说:地狱不可以说没有,因为心本来具足;也可以说没有,因为心本来具足。怎么说呢?依据理来说叫具,依据事来说叫造。因为心具足,所以不能说没有;因为心造作,所以不能说有。因为心自己具足,不是从外而来,所以也可以说有;因为心妄造,不是实有,所以也可以说无。无论是理是事,无论是具是造,无论是还是有无,总由一心。这样透彻明白,才能免于戏论。
从前有个俗士问黄蘖和尚:“地狱实在有吗?”黄蘖说:“没有。”又问大慧和尚,大慧说:“有。”俗士说:“黄蘖和尚说没有,和尚为什么说有?”大慧说:“居士有妻子吗?”说:“有。”“黄蘖和尚有妻子吗?”说:“没有。”大慧说:“等你到了黄蘖和尚的地位,自然一切都没有。”所以透彻明白的人,说有也可以,说无也可以。
哪像你们这些人钉钉胶粘,不固执认为有,就固执认为无。只因为智识浅陋,不通事理的关键,所以说无,就抹杀因果,说原本没有地狱,可以不破;说有,就认为心外有狱,说是天主所设,坚不可破。按照你们的见解,地狱决定是有,但不允许破狱罢了。我们凡夫俗子,不能破且搁置一边。
我们世尊说法五个时期,根据根机设立教法,随机随解,最初没有定论。虽然说到天堂地狱,其实是一时的方便。因为人有造作善恶的业,所以说业有轻重,感应的报应不同。善人随着善业,感应天堂的报应,福报享尽还堕落;恶人随着恶业堕入地狱、饿鬼、畜生的报应,乃至从迷入迷,轮转不息。大概天堂等报应因人造业而有,不是有固定的处所。
如果智者悟明业果本来没有自性,那么当下解脱。寻找罪福的根源,了不可得,哪里有善恶业可以跟随呢?古佛偈语说:“身从无相中受生,犹如幻出诸形象。幻人心识本来无,罪福皆空无所住。”《华严经》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古人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夙债。”这样那么我们佛教本来以明心见性引导人为怀,哪有天堂地狱的实法束缚于人呢?又哪像玛窦固执认为有天堂地狱,天主赋予他们上下呢?足以看见玛窦不能明白我们佛教的根源,而徒然滞留在表象上狂吠,与韩獹舍弃主人而追逐土块有什么不同呢。
普仁截说:只如天主,有意设立地狱,困苦冥魂。如果人不信奉他,
即永远拘禁。尽未来际,虽有改过迁善之心,永不许忏悔。虽有盛德神通之力,永不许救援。如是天主,即是恶中之恶。世有此人,必为众所共怒矣。且上帝好生之谓何?而乃残忍暴厉,过於桀纣百千亿倍,有是理乎?(普仁截:《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译就永远囚禁。直到未来的尽头,即使有改过向善的心意,也永远不允许忏悔。即使拥有高尚的德行和神通的力量,也永远不允许救援。像这样的天主,就是邪恶中的极致。世间如果有这样的人,必定会被众人共同愤怒。况且上帝所说的“好生”是什么意思呢?却如此残忍暴虐,超过夏桀、商纣百倍千倍万亿倍,有这样的道理吗?
普仁截云:地狱有六种差别,非关天造,亦非地设,皆是众生三业所感。恶业熟故,妄成地狱,妄受剧苦。譬如梦中为虎狼所噬,或被打、被缚,或遭王难,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地狱及苦,亦复如是,以全是三业妄成故。
佛於瑜珈教中,大悲拔济敕。诸贤圣师,口诵真言,手结密印,心运妙观,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也。况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焉有不破之理?狱既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
犹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幸免耶?(普仁截:《驳法力幸免地狱之非第三》,《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一曰破狱之妄。
夫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大主所设,坚於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三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汝云俗士有妻子,黄蘖无妻子,此言是有无之一定者。依此以论有无,则地狱系善人所无,恶人所有,亦有无之一定者。今汝混言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故汝论地狱,可言有,亦可言无。汝论妻子,何不亦言黄蘖无妻子亦有妻子,俗士有妻子亦无妻子耶?必如此说,方信汝说有亦得,说无亦得。苐恐黄蘖无妻子,汝说他有妻子不得;俗士有妻子,汝说他无妻子不得。汝宗门言语,亦不得不钉钉胶粘也。故吾即汝言以问汝,汝知大慧言俗士之有妻子,为实有。则知地狱之有,亦为实有。岂得以唯心具造,亦有亦无一语,抹杀天主罚恶之大权哉。盖人之为恶,心始之,身成之也。天主之设地狱,大审判之前,则罚其魂;大审判之后,并罚其身也。使谓自心造恶,因堕地狱则犹可;若谓自心能具地狱而非天主之义罚也,则大谬矣。譬如世人犯法,彼心亦畏刑狱,但未经官司访拿,及差役拘捕,自己万万不肯走入牢狱去也。
今汝云地狱非实有,不独不达天主罚恶之权,即汝教中破狱之意,亦可不必矣。何则?实有罪人陷于囹圄,方求情赦免,今既非实有,破狱亦妄,安用破为?汝何不思之甚耶?宋陈师道,《后山□谈》,载西京崇都寺有僧名善端,酒色自恣。既病,度必死。念地狱果有耶,若有不亦危乎?乃燃香祝之曰,地狱若无,烟当上;有,则当下。既炷,烟下而地裂受之,端大惊失色而逝,夫烟之上升,物性然也。因僧善端之祷,而烟反下降,则地狱之有不诬矣。此时善端之心,正畏入狱。若非实有地狱,非天主命狱魔者驱之,善端能自造自入耶?(张星曜:《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第一》,《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驳:洪济曰:欲知此理,须举世间极重不赦之罪,二端并观而截沙门之诬秽彰彰矣。夫君之于臣民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有不奉正朔,不输税粮,如是人者,莫逃叛逆之诛。父母之于子也,鞠养乳哺,教诲顾恤,莫大深恩,报施罔极。乃为子者掉臂不认,难免忤逆之罪。
明此二端,则知天主者,造天覆我,造地载我,日月照临,雨露滋润,万物养育,是造物主实天地之大君也。人皆有此灵性,思灵性从何而有,非如释氏所谓从无始迁劫,生生轮转来也。思我未生之前,未尝有我;迨我生之时,惟皇上帝,降衷于我,而后有此不死不灭之灵性也。人皆有此灵性,皆从天主赋畀,则人皆天主所生,而天主者,实万民之共父也。大君共父,有不事奉之者,与背叛其君,忤逆其父同科,当受地狱永远沉沦之罚。义也,事理之当然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张星曜曰:天主上帝者,生天地生万物之主宰也。全善全能全知,
译普仁截说:地狱有六种差别,并非上天所造,也不是大地所设,都是众生身、口、意三业所感召的。因为恶业成熟,虚妄地形成了地狱,虚妄地承受剧烈的痛苦。就像梦中被虎狼咬噬,或者被打、被捆绑,或者遭遇国难,承受种种痛苦。等到醒来时,什么也看不见。地狱及其痛苦,也是这样,因为完全是由三业虚妄形成的缘故。
佛在瑜伽教中,出于大悲之心,命令贤圣师父们,口诵真言,手结密印,心运妙观,这三处同时放出红色的光照触那地狱,顿时使其破坏。何况地狱从本以来就是空的,本来就是虚妄的,所以可以被破坏。过去因为三业恶感而形成,现在用三业智慧观照而破坏,哪有不被破坏的道理?既然监狱可以被法力破坏,灵魂难道不可以被法力超脱吗?
就像世间的囚犯,本来不应该释放,忽然遇到国王大赦,就得以脱免,难道能说监狱门牢固,必然打不开;一个人的情面,必然不能侥幸脱免吗?
第一点,破除“破狱”的虚妄。
地狱到底是有的呢,还是没有的呢?如果没有,那么罪人原本就不会进入,就不需要去破。如果有,那是由大主宰所设立的,比铁围山还要坚固,那些困苦的冥魂,竟然因为无赖的凡夫念了几遍咒语,监狱就破了,灵魂就逃走了,有这样的道理吗?
你说俗人有妻子,黄檗禅师没有妻子,这话是把有无当作固定不变的。依照这个来讨论有无,那么地狱是善人所没有的,恶人所拥有的,也是固定不变的有无。现在你混淆地说,通达事理的人,说地狱有也可以,说地狱无也可以。所以你在论述地狱时,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无。你论述妻子时,为什么不也说黄檗没有妻子也有妻子,俗人有妻子也无妻子呢?一定要这样说,才相信你说的“说有也可以,说无也可以”。只怕黄檗没有妻子,你说他有妻子是不行的;俗人有妻子,你说他没有妻子也是不行的。你们宗门的言语,也不得不钉死胶粘啊。所以我用你的话来问你,你知道大慧禅师说俗人有妻子,是实有的。那么就知道地狱的存在,也是实有的。怎么能用“唯心所造,亦有亦无”这句话,抹杀天主惩罚恶人的大权呢?大概人作恶,是心开始的,身体完成的。天主设立地狱,在大审判之前,就惩罚其灵魂;在大审判之后,连同身体一起惩罚。如果说因为自心造恶,所以堕入地狱,那还可以;如果说自心能具足地狱,而不是天主的义罚,那就大错特错了。就像世人犯法,他心里也害怕刑罚监狱,但如果没有经过官府查访逮捕,以及差役拘捕,自己万万不肯走进牢狱去的。
现在你说地狱不是实有的,这不仅是不通达天主惩罚恶人的权柄,即使你们教中“破狱”的意思,也是不必要的。为什么呢?实有的罪人陷于牢狱,才求情赦免,现在既然不是实有的,破狱也是虚妄的,哪里用得着破呢?你怎么想得不周全呢?宋代陈师道《后山谈丛》记载,西京崇都寺有个僧人名叫善端,纵情于酒色。生了病,料想必死。心想地狱如果真的有,那不是很危险吗?于是烧香祈祷说,地狱如果没有,烟应当上升;如果有,烟就应当下降。点燃香后,烟向下沉,地面裂开接纳了它,善端大惊失色而死。烟的上升,是物的本性。因为僧人善端的祈祷,烟反而下降,那么地狱的存在就没有虚假了。这时善端的心,正害怕入狱。如果不是实有的地狱,不是天主命令狱魔驱使他,善端能自己造地狱自己进去吗?
驳斥:洪济说:想要知道这个道理,必须列举世间极重且不赦免的罪行,两方面一起观察,那么沙门的诬蔑污秽就明显了。君主对于臣民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有不奉正朔,不缴纳赋税的人,这样的人,逃不掉叛逆的诛杀。父母对于子女来说,抚养哺育,教诲照顾,恩德极大,报答不尽。做子女的甩手不认,难免忤逆的罪名。
明白这两点,就知道天主是创造天覆盖我,创造地承载我,日月照耀,雨露滋润,养育万物,这造物主实在是天地的大君主。人都有这种灵性,思考灵性从哪里来,不像佛教所说的从无始劫以来,生生轮转而来。思考我未出生之前,不曾有我;等到我出生时,只有皇上帝,赋予我本性,而后才有这不死不灭的灵性。人都有这种灵性,都是从天主赋予的,那么人都是天主所生,而天主,实在是万民的共同父亲。大君主和共同父亲,有不侍奉的,与背叛君主,忤逆父亲同罪,应当受到地狱永远沉沦的惩罚。这是正义,是事理当然的。
张星曜说:天主上帝,是生天地、生万物的主宰。全善、全能、全知,
至神至纯至一,无始之始,始万物之始,而自无所始,天下无善不从天主出也。虽天主为仁慈之源,而又为义罚之本。仁义二德,不容偏废。设也有仁而无义,姑息之仁也。如李后主梁武帝,从佛教,虽有罪者,亦依违苟免以亡天下,则仁之过也。有义而无仁,则残暴之义也;如武则天,选用酷吏周典来俊臣之徒,仿地狱制刑具,则义之过也,天主赏善人以上升,是其仁也;罚恶人以地狱,是其义也。
译达到神圣、纯粹、统一至极的境界,是万物起始之前的起始,是万物之始的根源,而自身却无始无终,天下没有善行不是从天主那里产生的。虽然天主是仁慈的源头,同时也是义罚的根本。仁与义这两种德行,不可偏废其一。假设有仁而没有义,那就是姑息纵容的仁。比如李后主和梁武帝,信奉佛教,即使是有罪的人,也含糊其辞、苟且免罪,最终导致天下灭亡,这就是仁的过失。如果有义而没有仁,那就是残暴的义;比如武则天,选用酷吏周典、来俊臣等人,模仿地狱制造刑具,这就是义的过失。天主奖赏善人使其升入天堂,这是他的仁;惩罚恶人使其堕入地狱,这是他的义。
至尊无偶,人不奉事,未尝灭尊;人能奉事,未尝加尊。但人不奉事天主,则不达降衷本源,悖逆君父,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千古圣人,无不尊奉上帝。
人在生时虽极恶不肖,尚可悔过迁善。天主慈悲无限,正愿人痛悔,救拔人魂,岂有不许忏悔之理?若人已死,无能改悔,一生之判断已定,天主亦无如之何。(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二十三日,夏万程、龚云甫问道于司铎。
万程曰:“天主之爱人无已也,亦既闻命矣。但人生为不善,死即受地狱之永苦。既无轮回,则人欲自新而无路矣,所云慈悯者谓何?”
司铎曰:“人生在世,多行不义,若天主不慈悯,而辄加重罚,吾恐人无噍类矣。
乃至慈上主,必宽以俟之。少不知改,俟其壮;壮不知改,俟其老。其不即加罚者,盖徐徐焉,冀有悔过迁善之日耳。
夫天主之慈悲若此,人竟至死而不改图,是为恶之心无尽,而永苦之期亦无尽也,将奚辞焉?” (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且使念动真言,地狱即破,则人之权反重於大主。(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至汝言手口心,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此语殊属无稽。盖光能照物,不能破物。言光能破狱,已为荒诞。
若汝一身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则汝必照知狱之破与不破,魂之脱与不脱矣。使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诓骗生者;使不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汝之光,未尝照触彼狱,生者死者,皆受汝诓骗耳。未借日月灯之光,尚能无幽不烛,岂己身有光,而茫然无知者哉?虎之夜行也,一目放光,一目视物,故虽暗亦见。今汝身有三处光,何反不能照知冥魂之脱与不脱耶?(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夫地狱系天主所设困苦罪魂之处,即据彼□言,亦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十殿阎罗等管理。若果钟声百八,苦恼即除,三筑杖头,狱门即破。今日之鸣钟者,朝朝不断;做法事者,时时常有。狱内必无苦恼,狱外又多宴会。其乐陶陶,刑罚不得而加之。是造物之权,反不如用物之人矣。
独不想天主于一物未有之时,造成天地人物,分别赏功罚罪之法而宰制之。事无大小,终古不移。以天神、魔鬼之力,尚不能稍出其范围。岂有钟声、锡杖,即能苦除、狱破?
果尔,则能于地者,必能于天;能于大者,必能于小。何不使人人共见之太阳常在中天,除此黑夜?又何不使年年一定之冬夏,尽转阳春,除此严寒酷暑?且与其苦而后除,入而使出。何不使其常生在世,不苦、不入,更为容易?乃共见者不能,一定者不能,容易者又不能,有何凭据而信其苦除、狱破也?(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第十五节 明末清初天、佛对话的精神
一、各从其类与万物一体
物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天主性,唯我独尊之义未彻也。(《非杨篇》,《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彼夷不悟万物一体,故揣摩有天主以生万物,遂以天主之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禽兽性。(…)此不能尽自性以尽人物之性,故不知人物同灵原为一体,至错谬乃尔。(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今吾心之乱,固不能混天上天主之永攸澄澈,彼永攸澄澈又不免我心之混淆,则吾于天主非共为一体,岂不验乎?
夫曰天主与物同:或谓天主即是其物,而外无他物。或谓其在物,而为内分之一。或谓物为天主所使用,如械器为匠之所使用。此三言皆伤理者,吾逐逐辩之也。其云:天主即是‘各物’,则宇宙之间虽有万物,当无二性,既无二性,是无万物,岂不混淆物理?况物有
译至高无上的主宰没有匹敌,人如果不侍奉他,并不会因此减损他的尊贵;人如果侍奉他,也不会因此增加他的尊贵。只是人如果不侍奉天主,就无法通达天赋的本源,违背君父的伦理,作恶就容易,行善就困难。所以千古以来的圣人,没有不尊奉上帝的。
人在活着的时候,即使极其邪恶不肖,还可以悔改过错、迁向善道。天主慈悲无限,正希望人痛悔,拯救人的灵魂,哪有不允许忏悔的道理?如果人已经死了,无法改悔,一生的判决已经确定,天主也没有办法。(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二十三日,夏万程、龚云甫向神父请教道理。
夏万程说:“天主爱人没有止境,我已经听明白了。但是人生在世做坏事,死后就遭受地狱的永苦。既然没有轮回,那么人想要自我更新就没有路了,所说的慈悯又是指什么呢?”
神父说:“人生在世,多行不义,如果天主不慈悯,而立即加重惩罚,我恐怕人就没有活口了。
至于至慈的上主,必定宽容地等待他。年少时不知道悔改,等待他壮年;壮年时不知道悔改,等待他老年。不立即施加惩罚,是因为慢慢地等待,希望有悔改过错、迁向善道的日子罢了。
天主的慈悲像这样,人竟然到死都不改变主意,这是作恶的心没有尽头,而永苦的期限也没有尽头,将用什么来推辞呢?”(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一页)
况且如果念动真言,地狱就破裂,那么人的权力反而重于天主了。(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至于你说手、口、心三处同时放出红光,照射触及那地狱,顿时让它破坏,这话特别没有根据。因为光能照亮物体,不能破坏物体。说光能破坏地狱,已经荒诞了。
如果你一身三处同时放出红光,照射触及那地狱,那么你必定能照知地狱破与不破,灵魂脱与不脱了。如果知道已经脱出,却重复施食,这是欺骗活着的人;如果不知道已经脱出,却重复施食,这是你的光,未曾照射触及那地狱,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都受到你的欺骗罢了。没有借助日月灯的光,尚且没有幽暗不照亮的,难道自己身体有光,反而茫然无知吗?老虎夜间行走,一只眼睛放光,一只眼睛视物,所以即使黑暗也能看见。现在你身体有三处光,为什么反而不能照知冥界灵魂脱与不脱呢?(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地狱是天主所设立的困苦罪魂的地方,即使根据他们的说法,也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十殿阎罗等管理。如果果然钟声一百零八下,苦恼就消除,三次敲击锡杖,狱门就破裂。今天敲钟的人,天天不断;做法事的人,时常常有。狱内必定没有苦恼,狱外又多宴会。快乐陶醉,刑罚不能施加。这是造物的权力,反而不如用物的人了。
难道不想天主在一物还没有的时候,创造天地人物,分别赏功罚罪的方法而主宰控制它。事情无论大小,永远不变。凭借天神、魔鬼的力量,尚且不能稍微超出它的范围。哪有钟声、锡杖,就能苦恼消除、地狱破裂?
果真如此,那么能在地上的,必定能在天上;能在大的,必定能在小的。为什么不让人人都看见的太阳常在中天,消除这黑夜?又为什么不使年年一定的冬夏,全部转为阳春,消除这严寒酷暑?况且与其受苦然后消除,进入然后出来。为什么不使他们常生在世,不苦、不入,更为容易?然而共同看见的不能,一定的不能,容易的又不能,有什么凭据而相信苦恼消除、地狱破裂呢?(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第十五节 明末清初天、佛对话的精神
一、各从其类与万物一体
物性不同于人性,人性不同于天主性,“唯我独尊”的意义没有透彻啊。(《非杨篇》,《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那些夷人不能领悟万物一体,所以揣摩有天主以生万物,于是认为天主的性不同于人性,人性不同于禽兽的性。(……)这不能尽自己的本性以尽人物之性,所以不知道人物同灵原为一体,错误竟然如此。(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现在我心的混乱,固然不能混淆天上天主的永远澄澈,那永远澄澈的又不免被我心的混淆所影响,那么我与天主不是共为一体,难道不验证了吗?
说天主与物相同:有人说天主就是那物,而外面没有其他物。有人说它在物中,作为内部的一部分。有人说物被天主所使用,像器械被工匠所使用。这三种说法都伤害事理,我逐一辩驳它。它说:天主就是“各物”,那么宇宙之间虽然有万物,应当没有两种性,既然没有两种性,就没有万物,难道不混淆物理吗?况且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