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天主之称,即六经所称上帝
第二十九节 天主之称,即六经所称上帝
“利玛窦欲尊耶稣为天主,首出于万国圣人之上,而最尊之,历引中夏六经之上帝,而断章以证其为天主。曰天主,乃古经所称之上帝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也。苍苍之天,乃上帝之所使使者,或东或西,无头无腹无手无足,未可为尊。况于下地,乃众足之所蹈,践污秽之所归,安有可尊之势?是天地皆不足尊矣。如斯立论,岂非能人言之禽兽哉?”
辩曰:天之有主,盖自生民以来,推论原始,必识造物之有真宰,不同于物,而物物不遗,无所不在,而本位在天,故曰天主。中国所称上帝,朱注谓天之主宰,固已深切著明矣。西儒历引六经章句,有上帝之称,殆犹曾子之释大学“明明德”,而引《帝典》所云《克明峻德》,何断章之不可耶?至若耶稣,(译言救世者)乃天主降生为人,另有专书备论,前篇已略言之矣。光先不看天学诸书,恣意诋诽,固为傲妄。并谓造物无主,止须尊敬天地,昏愚尤甚。盖思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非有所以为大者,孰令并育并行于其间,而不害不悖哉?噫!果如光先所云,则王者郊社之礼,竟可云所以事天地也,而必申明之曰,所以事上帝者何欤?
第三十节 理与天,判然非一
“夫天,万事万物万理之大宗也。理立而气具焉,气具而数生焉,数生而象形焉。天为有形之理,理为无形之天,形极而理见焉,此天之所以即理也。天函万事万物,理亦函万事万物。故推原太极者,惟言理焉。理之外,更无所谓理。即天之外,更无所谓天也。
辩曰:既言天是万事万物万理之大宗,将视理与事物等类,则理自为理,天自为天,判然二矣,安得复云天即是理?不几前后立说之矛盾乎?且所云天为有形之理,理为无形之天。夫一物而异其名,犹可言也。乃一物而并异其实,一则有形,一则无形,如黑白精粗之不相类,轻重妍▯之不相合,则余未闻可二而一之也。余乃正告之曰:理也者,道也。道体无为,必待其人而后行,况乎必赖天主而后有。天地因之而成覆载,万物因之而成化育,万事因之而成经纶康济。与夫忠孝廉节,理岂有形可指,有数可稽,有限量可穷极耶?乃云理之外,更无所谓理,一何视理之体用,若是其浅鲜也?且彼既云天为万事万物万理之大宗,又云天即是理,然则并曰天即是事,天即是物,不几亦以为可乎?多见其袭宋儒之句,此真以辞害义也。天与理,胡可混言哉?
第三十一节 理之大原,出于天主
“《易》之为书,言理之书也,理气数象备焉。乾之卦元亨利贞。《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夫元者,理也。资始万物,资理以为气之始,资气以为数之始,资数以为象之始,象形而理自见焉,故曰‘乃统天’。程傅乾,天也。专言之,则道也;分言之,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此分合之说,未尝至于分而不言合也。专者,体也;分者,用也。言分之用,而专之体自在矣。”
辩曰:《易》之为书,是诚言理之书也。理无尽,则形诸象数者,亦无尽,岂独乾卦为然哉?特以乾者,健也。以乾义明天道,析元亨利贞以发明之,犹夫以仁义礼智,发明至圣小德之川流,亦天道也。要之至理大原,从天主性出;散之则弥六合。极而至大,则为天为地;极而至小,则为天地间之万物。是理为天地万物之体,乃是天地万物之所以然。而天主又为理之体,乃是天地万物所以然之初所以然。无理则无天地万物,若非有天主,又焉得有是理哉?光先混言天即是理,理即是上帝,真不揣其本之论也。试观朝堂之有主上,而典章法度,由主上出,散之民间,大者为忠为孝,小者为拜为跪。资始资生之义,大约类是。将谓朝堂即是典章法度,而典章法度,即是主上可乎,不可乎?噫!无本之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第三十二节 天主非鬼神可谓
“天主教之论议行为,纯乎功用,实
译第二十九节 天主之称,即六经所称上帝
“利玛窦想要尊崇耶稣为天主,将其置于万国圣人之上,给予最崇高的地位,并广泛引用华夏六经中关于‘上帝’的记载,通过断章取义来证明上帝就是天主。他说:‘天主,就是古经中所称的上帝。我们国家的天主,就是汉语中的上帝。那苍苍的天空,是上帝所派遣的使者,它们或东或西,没有头、没有腹、没有手、没有脚,尚且不足以被尊崇。何况下方的大地,是众人践踏的地方,是污秽汇聚之所,哪里有什么值得尊崇的姿态呢?因此,天地都不足以被尊崇。像这样立论,难道不是能言善辩的禽兽吗?’”
辩驳说:天有主宰,大概从人类诞生以来,推究事物的本源,必然认识到造物主有一位真正的主宰,他不同于万物,却无一物被遗漏,无所不在,而其根本所在是天,所以称为天主。中国所称的上帝,朱熹的注释说他是天的主宰,这本来就已经深切而显明了。西方学者广泛引用六经的章句,其中有上帝的称呼,这大概就像曾子解释《大学》中的“明明德”,而引用《尚书·尧典》所说的“克明峻德”一样,有什么不可以断章取义的呢?至于耶稣(翻译为救世者),他是天主降生为人,另有专书详细论述,前篇已经略作提及了。光先不先看天学的书籍,肆意诋毁诽谤,本来就是傲慢狂妄。并且说造物主没有主宰,只需要尊敬天地,昏庸愚昧尤其严重。试想天地如此广大,人尚且有所遗憾。如果没有一个使之伟大的主宰,谁能让万物在其中共同生长、并行不悖而不互相妨害呢?唉!如果真像光先所说,那么君王在郊外祭天、在社稷祭地的礼仪,竟然可以说只是为了侍奉天地,而一定要申明说是为了侍奉上帝,这是为什么呢?
第三十节 理与天,判然非一
“天,是万事万物万理的大宗。理确立了,气就具备了;气具备了,数就产生了;数产生了,象形就形成了。天是有形的理,理是无形的天,形体到了极致,理就显现出来,这就是天即是理的原因。天包含万事万物,理也包含万事万物。所以推究太极本源的人,只说理。理之外,再也没有所谓的理;天之外,再也没有所谓的天了。”
辩驳说:既然说天是万事万物万理的大宗,那么就把理与事物看作同类,这样理就是理,天就是天,截然分成了两样,怎么能再说天就是理呢?这岂不是前后立论自相矛盾吗?而且所说天是有形的理,理是无形的天。一个事物有不同的名称,还可以说得通。如果一个事物不仅名称不同,实质也不同,一个有形,一个无形,就像黑白、精粗那样不相类似,轻重、美丑那样不相契合,那么我还从未听说过可以把二者合而为一的。我于是正告他说:理,就是道。道的本体无为,必须依靠人才能施行,何况必须依赖天主才能存在。天地依靠它而形成覆盖承载的功能,万物依靠它而完成化育生长,万事依靠它而成就治理与救济。至于忠孝廉节,理难道有具体的形状可以指认,有具体的数目可以查考,有有限的界限可以穷尽吗?竟然说理之外,再也没有所谓的理,这是多么轻视理的体用啊?况且他既然说天是万事万物万理的大宗,又说天就是理,那么进而说天就是事,天就是物,不也认为可以这样说吗?这真是多见其抄袭宋儒的语句,这是真正以言辞损害了义理。天和理,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
第三十一节 理之大原,出于天主
“《易经》这本书,是阐述理的书,理、气、数、象都具备。乾卦的卦辞是元亨利贞。《彖传》说:‘伟大啊乾元,万物依靠它开始,于是统摄天。’元,就是理。万物依靠它开始,依靠理作为气的开始,依靠气作为数的开始,依靠数作为象的开始,象形形成了,理自然就显现出来,所以说‘于是统摄天’。程颐注解乾卦:天,就是道。专门说它,就是道;分开说它,以形体称为天,以主宰称为帝,以功用称为鬼神,以妙用称为神,以性情称为乾。这种分合的说法,从未因为分开说而不提合起来说。专一的,是本体;分开的,是功用。说了分开的功用,专一的本体自然就在其中了。”
辩驳说:《易经》这本书,确实是阐述理的书。理没有穷尽,那么体现在象数上的,也没有穷尽,难道只有乾卦是这样吗?只是因为乾,代表刚健。用乾的意义来阐明天道,分析元亨利贞来阐发它,就像用仁义礼智来阐发至圣小德的川流一样,这也是天道。总之,至理的大本源,出自天主的本性;散布开来则弥漫六合。达到极致而宏大,就成为天和地;达到极致而微小,就成为天地间的万物。因此,理是天地万物的本体,是天地万物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而天主又是理的本体,是天地万物之所以如此的最初原因。没有理就没有天地万物,如果没有天主,又怎么会有这个理呢?光先混淆地说天就是理,理就是上帝,这真是不揣度根本的言论。试看朝廷有君主,典章法度由君主发出,散布到民间,大的表现为忠孝,小的表现为拜跪。资始资生的意义,大致类似这样。难道能说朝廷就是典章法度,而典章法度就是君主吗?可以吗?不可以吗?唉!没有根本的言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第三十二节 天主非鬼神可谓
“天主教的议论和行为,纯粹在于功用,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