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天主即上帝
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也,苍苍之天乃上帝之所役使者,或东、或西、无头、无腹、无手、无足,未可为尊。况于下地,乃众足之所踏践,汙秽之所归,安有可尊之势。是天皆不足尊矣,如斯之论,岂非能人言之,禽兽哉!?
译我们国家的天主,就是汉语中的上帝。那青苍的天空,不过是上帝所役使的对象,它有时在东、有时在西,没有头、没有肚子、没有手、没有脚,尚且不足以被尊崇。何况那下方的大地,是人们双脚践踏的地方,污秽汇聚之所,哪里有什么值得尊崇的威势?这样看来,天地都不足以被尊崇了。像这样的言论,难道不是只有禽兽才能说出来的吗?
耶稣译言救世,乃天主降生之尊称。天主二字,亦中华有之,吾西国称陡斯也,其义则曰,生天生地生万物之大主宰,简其文曰天主。六经四书中言上帝者,庶几近之。然亦非由利子始也,中夏名儒久称之矣。冯应京曰:“天主者何?上帝也。吾国四书六经圣圣贤贤,曰畏上帝,曰助上帝,曰事上帝,曰格上帝。”杨庭筠曰:“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示上帝也。”李之藻曰:“其教专事天主,即吾儒知天、事天也。”朱子曰:“帝者,即天之主宰,以为主宰天帝万物是也,故名之主。”则更切而究极其义,则宇内万国之一大父母也。说天莫辩乎《易》,《易》为文字之祖,即言“乾元统天为君为父”。又言“帝出于震”。而紫阳氏解之,以为“帝者,天之主宰”,观此则天主上帝之义,不自利子创矣。光先口诵六经,而不达六经言上帝之义,则反以他人为能人言之禽兽耶?至说云苍苍之天,乃上帝所役使,其义甚明。盖称天有二:一有形象之天,在上为日月星辰,在下为水金石是。苍苍之天与地之块然者,正相等无足异耳。一无形象之天,即天之所以为天也。天之所以为天者,指天主,即华言上帝也,乃生我养我之大本大原也。畏天者,谓其威灵洞瞩,而临下有赫也。《书》曰:“于昭上帝,其申命用休。”诗曰:“皇天上帝。”夫义上帝言天,非苍苍之谓明矣。又圣贤言天,恒依之以命,则固有出是命者。然不言天主但言天者,正如指主上曰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言朝廷即言此攸居之上主也。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光先云:“理立而气具焉,气具而数生焉,数生而象形焉。”
此本宋儒之唾余也。宋儒指天即理,光先因指理为天,故有生气数形象之说。夫理不能生物,亦甚明矣。凡物共有二种,有自立者,亦有倚赖者,自立者又有二种,有有形而属四行者,如天、地、金、石、人、物之类;有无形而不属四行者,如天、神、人、魂之类。依赖者亦有二种,有有形而赖有形者,如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之类;有无形而赖无形者,如五德、七情之类。夫此自立与依赖二种,虽相配而行,然必先有自立者,而后有依赖者。设无其物,即无其理,是理犹物之依赖者也。无有形之体质,则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俱无所着;无无形之灵,则五德、七情、亦俱泯于空虚,而谓理能生物乎?即云天地自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其然,若无天地人物鬼神,理尚无从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理者,法度之谓,造物者成物之时,不特造其形,而亦赋其理。犹如开国之君,必定一国之法律以为治,倘国无君,法律岂能自行乎?(天主实义理之生物辩其详)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光先云:“天为有形之理,理为无形之天,行极而理见焉,此天之所以即理也。”
此虚诞不经语也。即云天为有形之理,则理不能为无形之天。又云理为无形之天,则天非得谓有形之理。一物也,忽谓有形,忽谓无形,非自相矛盾乎?试问理有形否?谓有形,则理非为无形之天;谓无形,则天非为有形之理。况天亦不可谓之理。夫天自立之体也,非恃别体以为物;理则依赖,而托他体以为物。是物在理先,理居物后。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则乃理也。先有物而后有物之理,则天不能谓之理也,明甚。孔子谓郊祀上帝,不言祀理也。且所谓天以理理物,犹天子以法理人,岂谓天子即法乎?无人则法亦不设,无物则理亦无名矣,谓天即理可乎?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光先云:“天函万事万物,理亦函万载万物,故推太极者惟言理焉。”
若是则人有双耳,驴亦有双耳,可云人即驴乎?凡二物如甲乙有一二相通之情,不可谓甲乙即是一物耳。天也,理也,虚实各别焉。天以其形无物不包,理以其神无物能离,谓理与天似则可,而谓天即理可乎?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
译耶稣译作救世,是天主降生的尊称。“天主”二字,中华典籍中也有,我们西方称为陡斯,其含义是:创造天地万物的最高主宰,简称为天主。六经四书中所说的上帝,大致与此相近。但这并非从利玛窦才开始,中国的名儒早就这样称呼了。冯应京说:“天主是什么?就是上帝。我国四书六经中的圣圣贤贤,说敬畏上帝,说辅佐上帝,说侍奉上帝,说通达上帝。”杨庭筠说:“敬奉天主,就是我儒家昭示上帝。”李之藻说:“他们的教专侍奉天主,就是我儒家知天、事天。”朱熹说:“帝,就是天的主宰,作为主宰,天帝统御万物,所以称为主。”这就更加确切地探究其义理,即天下万国的一大父母。论说天没有比《易经》更辩明的了,《易经》是文字的始祖,就说“乾元统天,为君为父”。又说“帝出于震”。而朱熹解释为“帝,是天的主宰”,看这些,那么天主上帝的含义,并非从利玛窦才开始创立。光先口诵六经,却不明白六经中上帝之义,反而把能阐明此义的人当作禽兽吗?至于说那苍苍之天,是上帝所役使的,其义理很明白。原来称天有两种:一种是有形象的天,在上为日月星辰,在下为水金石等。苍苍之天与地上块然之土,正相等,没有什么奇特。一种是无形象的天,即天之所以成为天的本体。天之所以成为天,指的是天主,即华言上帝,是生养我的根本源头。畏天,是说其威灵洞察一切,临下有赫赫之威。《尚书》说:“显赫的上帝,其命令用来保佑。”《诗经》说:“皇天上帝。”既然义理上上帝言天,显然不是指苍苍之天。又圣贤言天,常依之以命,那么固有发出此命者。然而不说天主只说天,正如指君主曰朝廷。朝廷不过是宫阙,言朝廷即言居住于此的君主。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光先说:“理确立而气具备,气具备而数产生,数产生而象形显现。”
这本来是宋儒的剩义。宋儒指天即是理,光先因此指理为天,所以有生气、数、形象的说法。理不能生物,也很明白。万物共有两种,有自立者,也有依赖者。自立者又有两种,有有形而属于四行(土、水、火、气)的,如天、地、金、石、人、物之类;有无形而不属于四行的,如天、神、人、魂之类。依赖者也有两种,有有形而依赖有形的,如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之类;有无形而依赖无形的,如五德、七情之类。这自立与依赖两种,虽然相配而行,但必须先有自立者,而后有依赖者。假如没有那物,就没有那理,这理还是物的依赖者。没有有形的体质,那么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都无所附着;没有无形的灵,那么五德、七情,也都泯灭于空虚,还能说理能生物吗?即使说天地自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也是从有生之后才有的。推究其理,如果没有天地人物鬼神,理尚且无从依附,又怎么能自己生物呢?理,是法度的意思,造物者成物之时,不仅造其形,而且赋予其理。犹如开国之君,必定制定一国的法律以治理,如果国无君,法律岂能自行呢?(《天主实义》中详细辩驳理之生物)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光先说:“天是有形之理,理是无形之天,运行至极而理显现,这就是天之所以即是理。”
这是虚妄荒诞不经的话。即使说天是有形之理,那么理就不能是无形之天。又说理是无形之天,那么天就不能称为有形之理。同一物,忽说有形,忽说无形,不是自相矛盾吗?试问理有形吗?说有形,那么理就不是无形之天;说无形,那么天就不是有形之理。况且天也不能称为理。天是自立之体,不依赖别体而成为物;理则是依赖,而依托他体而成为物。这是物在理先,理居物后。《诗经》说:“天生众民,有物有则。”则就是理。先有物而后有物之理,那么天不能称为理,很明显。孔子说郊祀上帝,不说祀理。况且所谓天以理治理万物,犹如天子以法治理人,难道说天子就是法吗?没有人那么法也不设立,没有物那么理也没有名了,说天即是理可以吗?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光先说:“天包含万事万物,理也包含万载万物,所以推究太极的只说理。”
如果是这样,那么人有双耳,驴也有双耳,可以说人就是驴吗?凡两物如甲乙有一二相通之情,不可说甲乙就是一物。天与理,虚实各别。天以其形无物不包,理以其神无物能离,说理与天相似则可以,而说天即是理可以吗?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