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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三百五十七

卷二十五◎郑鲜之

集藏 · 文总集 · 已译 · 第 2173–2177 段

◇谏北讨表伏思圣略深远,臣之愚管无所措其意。然臣愚见,窃有所怀。虏凶狡情状可见,自关中再败,皆是帅师违律,非是内有事故,致外有败伤。虏闻殿下亲御六军,必谓见伐,当重兵守潼关,其势然也。若陵威长驱,臣实见其未易;若舆驾顿洛,则不足上劳圣躬。如此,则进退之机,宜在孰虑。贼不敢乘胜过陕,远慑大威故也。今尽用兵之算,事从屈申,遣师扑讨,而南夏清晏,贼方惧将来,永不敢动。若舆驾造洛而反,凶丑更生揣量之心,必启边戎之患,此既必然。江南▯▯,倾注舆驾,忽闻远伐,不测师之深浅,必以殿下大申威灵,未还,人情恐惧,事又可推。往年西征,刘锺危殆,前年劫盗破广州,人士都尽。三吴心腹之内,诸县屡败,皆由劳役所致。又闻处处大水,加远师民敝,败散,自然之理。殿下在彭城,劫盗破诸县,事非偶尔,皆是无赖凶慝。凡顺而抚之,则百姓思安,违其所愿,必为乱矣。古人所以救其烦秽,正在於斯。汉高身困平城,吕后受匈奴之辱,魏武军败赤壁,宣武丧师枋头,神武之功,一无所损。况偏师失律,无亏於庙堂之上者邪。即之事实,非败之谓,惟龄石等可念耳。若行也,或速其祸,反覆思惟,愚谓不烦殿下亲征小劫。西虏或为河洛之患,今正宜通好北虏,则河南安。河南安则济泗静。伏愿圣鉴察臣愚怀。(《宋书·郑鲜之传》。宋国初建,转奉常,佛佛虏陷关中,高祖复欲北讨,行意甚盛,鲜之上表谏。)

译谏北讨表 臣恭敬地思量,陛下的谋略深远,臣愚昧浅陋的见解无法揣度。然而臣私下有些想法。敌虏凶恶狡猾,其情势可以看出:自从关中再次失败以来,都是统帅军队违背军法,并不是内部发生了事故才导致外部败伤。敌虏听说殿下亲自统领六军,一定会认为将要讨伐他们,必然会派重兵守住潼关,这是势所必然。若凭借威势长驱直入,臣实在看出并不容易;若圣驾停留在洛阳,也不值得使圣上亲自劳驾。如此看来,进退的关键,应当慎重考虑。贼军不敢乘胜越过陕地,是因为远远畏惧大军威势。如今若穷尽用兵的谋略,随着形势屈伸变化,派遣军队进剿讨伐,那么南方夏地清平安宁,贼军正害怕将来,永远不敢妄动。若圣驾到达洛阳后又返回,凶恶之徒便会重新产生揣测之心,必定开启边境战乱的祸患,这是必然的。江南百姓惶惶不安,纷纷奔赴迎接圣驾;忽然听说远征讨伐,不知道军队的深浅,必定认为殿下大显威灵。圣驾尚未返回,人心就会恐惧,事情又可以由此推知。往年西征,刘锺处境危殆;前年劫盗攻破广州,士人百姓几乎全都丧失。三吴腹心之地,各县屡次失败,都是由于劳役造成的。又听说各处发生大水,再加上远征军队,百姓疲敝、败散,是自然的道理。殿下在彭城时,劫盗攻破各县,事情并非偶然,都是无赖凶恶之徒所为。凡是顺应百姓而安抚他们,百姓就会希望安定;违背他们的愿望,必定会造成祸乱。古人之所以救济烦乱污秽,正在于此。汉高祖困于平城,吕后遭受匈奴侮辱;魏武帝在赤壁战败,宣武帝在枋头丧师;但他们的神武功业并没有因此受到损害。何况只是偏师违犯法令,难道会损害朝廷大局吗?就实际情况而言,这不能叫作失败,只是龄石等人的处境值得忧虑罢了。若果真出兵,或许会加速祸患。臣反复思考,愚见认为不必烦劳殿下亲自出征去讨伐小股劫盗。西部敌虏或许会成为河洛地区的祸患,如今正应当同北方敌虏通好,这样河南才会安定;河南安定,济水、泗水流域才会平静。臣恭敬地希望圣上明察臣的愚昧心意。(见《宋书·郑鲜之传》。宋国初建时,转任奉常;佛佛虏攻陷关中,高祖又想北伐,行动意图十分强烈,郑鲜之上表劝谏。)

◇请立学表至於洙泗之教,洋洋盈耳,所以柔渐性情,日用成器,国废胄子之教,家弛劝学之训,宜振起颓业,以回视听,接光太阳,烛之幽夜,令欣流者济津,怀宝者剖和。(《艺文类聚》三十八。)◇举谢绚自代盖闻知贤弗推,臧文所以窃位;宣子能让,晋国以之获宁,鲜之猥承人乏,谬蒙过眷,既恩以义隆,遂再叨非服。知进之难,屡以上请,然自退之志,未获暂申,夙夜怀冰,敢忘其惧。伏见行参军谢绚,清悟审正,理怀通美,居以端右,虽未足舒其采章,升庸以渐,差可以位拟人。请乞愚短,甘充下列,授为贤牧,实副群望。(《宋书·郑鲜之传》,桓伟进号安西,转补功曹,举陈郡谢绚自代。)◇滕羡仕宦议名教大极,忠孝而已,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本而寻之,皆是求心而遗迹。迹之所乘,遭遇或异。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或因迹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略言矣。天可逃乎?而伊尹废君;君可胁乎?而鬻权见善;忠可愚乎?而箕子同仁。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而欲令百代之下,圣典所阙,正斯事於一朝,岂可易哉!然立言明理,以古证今,当使理厌人情。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然无讥前哲者,厌情之谓也。若王陵之母,见烹於楚,陵不退身穷居,终为社稷之臣,非为荣也。鲍勋蹇谔魏朝,亡身为效,观其志非贪爵也。凡此二贤,非滕之谕。夫圣人立教,犹云「有礼无时,君子不行」。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守一故耳。若滕以此二贤为证,则恐人人自贤矣。若不可人人自贤,何可独许其证。讥者兼在於人,不但独证其事。汉魏以来,记阙其典,寻而得者无几人。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後,杨臻则七年不除丧,三十馀年不关人事,温公则见逼於王命,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高世远则为王右军、何骑骠所劝割,无有如滕之易者也。若以▯麻非为哀之主,无所复言矣。文皇帝以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废婚宦。明此,孝子已不自同於人伦,有识已审其可否矣。若其不尔,居宗辅物者,但当即圣人之教,何所复明制於其间哉。及至永嘉大乱之後,王敦复申东关之制於中兴,原此是为国之大计,非为训范人伦,尽於此也。何以言之?父仇明不同载天日,而为国不可许复仇,此自以法夺情,即是东关、永嘉之喻也。何妨综理王务者,布衣以处之。明教者自谓世非横流,凡士君子之徒,无不可仕之理,而杂以情讥,谓宜在贬裁耳。若多引前事以为通证,则孝子可顾法而不复仇矣。文皇帝无所立制於东关,王敦无所明之於中兴。每至斯会,辄发之於宰物,是心可不喻乎。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若沧海横流,家国同其沦溺,若不仕也则人有馀力。人有馀力,则国可至乎亡,家可致乎灭。当斯时也,匹妇犹亡其身,况大丈夫哉。既其不然,天下之才,将无所理,滕但当尽《陟岵》之哀,拟不仕者之心,何为证喻前人,以自通乎?且名为大才之所假,而小才之所荣,荣与假乘常,已有渐德,无欣工进,何有情事乎。若其不然,则工进无欣,何足贵於千载之上邪。苟许小才荣其位,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所谓柳下惠则可,我则不可也。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圣人之为教者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也。而秦以郡县治天下,莫之能变;汉文除肉刑,莫之能复。彼圣人之为法,犹见改於後王,况滕赖前人,而当必通乎?若人皆仕,未知斯事可俟後圣与不?况仕与不仕,各有其人,而不仕之所引,每感三年之下。见议者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云若许讥滕,则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尽。何斯言之过与。夫忠烈之情,初无计而後动。若计而後动,则惧法不尽命。若有不尽,则国有常法。故古人军败於外,而家诛於内。苟忠发自内,或惧法於外,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耳。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於所天。不致力於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耳,何所而称乎。夫恩宥十世,非不隆也,功高赏厚,非不报也。若国宪无负於滕恬,则羡之通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沮之本乎?

译请立学表 至于洙水、泗水之间的教化,浩大充盈,时时在耳边回响,可以柔和渐进地陶冶性情,使人在日常使用中成为有用之材。国家废弃了教育贵族子弟的制度,家庭也放松了劝勉学习的训诫,应当振兴衰败的事业,改变人们的视听,使之承接太阳的光辉,照亮幽暗的长夜;让欣喜流动的人得到渡口,让怀藏珍宝的人剖析其中的和美。举谢绚自代 臣听说,知道贤能而不加以荐举,是臧文窃居职位的原因;宣子能够谦让,晋国因此获得安宁。臣郑鲜之冒昧承当人才缺乏的职位,错误地承受过分的恩宠,既然恩惠因道义而深厚,于是又两次忝居不相称的职位。臣知道进用很难,曾多次上表请求退职;然而自行退让的心愿始终没有片刻实现,早晚都像怀抱冰雪一样战战兢兢,哪里敢忘记恐惧。臣看见行参军谢绚,清明颖悟,审慎端正,胸怀事理而通达美善。让他居于端右之位,虽然尚不足以完全舒展他的才华和文采,但逐渐升任,差不多可以让他的职位与才能相称。请允许臣辞去自己的短处,甘愿充任下列职位;授谢绚为贤能的地方长官,实在符合众人的期望。(见《宋书·郑鲜之传》。桓伟进号安西,郑鲜之转补功曹,便举陈郡人谢绚代替自己。) 滕羡仕宦议 名分教化的根本,不过忠和孝罢了;至于随机应变、抑制或引导,遇到每件事往往不同。追究根本来看,都是求取内心的实质而遗忘外在的形迹。形迹所依凭的处境,遭遇有时不同。因此圣人有时顺着形迹来辅助教化,有时依据形迹来定罪;屈伸、取舍,难以一概而论,大致的范围都可以略加说明。天命可以逃避吗?但伊尹曾废黜君主。君主可以胁迫吗?但鬻权却因行善而受到称许。忠诚可以愚昧吗?但箕子却与仁德相同。从此以后,实际不同而声誉相同、赞誉不同而美名相等的人,多得数不清。如今想让百代以后、圣人典籍没有明确规定的事情,在一朝之间判定是非,难道是容易的吗!然而著书立说、阐明道理,用古代的事例来证明今天的事情,应当使道理合乎人情。像滕羡这样的情况,有的人终身隐居,不参与世事;有的人入朝处理政务,也没有受到前代贤哲的讥责。赞同滕羡的人就以“不受讥责”为证据,反对滕羡的人就以隐居为美德。把这两方面折中考察,彼此异同的实情就可以看见了。然而说前代贤哲没有受到讥责,正是因为他们合乎人情。比如王陵的母亲被楚人烹杀,王陵并没有退身穷居,最终仍然成为国家的大臣;这并不是为了追求荣华。鲍勋在魏朝直言敢谏,牺牲自身来成就忠节;看他的志向,并不是贪恋爵位。以上两位贤人,都不能作为滕羡的依据。圣人设立教化,还说“虽有礼制而没有适宜的时机,君子就不实行”。有礼而没有时机,是因为政事随着具体情况而变化,不能拘守一端罢了。假如滕羡拿这两位贤人作证,恐怕人人都要自以为贤了。既然不能让人人都自以为贤,又怎么能单独认可他的证据呢?讥议针对的是人的整体行为,并不只是单独为他的某件事作证明。汉、魏以来,典章记载有所缺失,能够考察找到的不过寥寥几人。到了大晋中期以及中兴以后,杨臻七年不除服,三十多年不参与世事;温公则是被王命逼迫,庾左丞终身不穿袷衣,高世远则受到王右军、何骑骠的劝说才割断服制,没有一个像滕羡这样容易处理的。如果认为▯麻服并不是哀痛的根本,那就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文皇帝因为东关战役中将士尸骸不能归还,规定他们的子弟不得因此废止婚姻和做官。明白这一点,孝子已经不能把自己同普通伦理要求等同看待,有见识的人也已经清楚这种做法的是非了。若不是这样,那么身居宗辅、治理国家的人,只要直接遵守圣人的教化就够了,何必另外在其中制定明文限制呢?到了永嘉大乱以后,王敦又在中兴时期重新申明东关的制度。推究它的本意,这是治理国家的大计,并不是要把人伦训范的全部意义都包含在其中。为什么这样说呢?父亲的仇人,按道理不应与自己共同生活在天地之间;但为了国家,法律又不能允许私人报仇。这就是以法律压制个人感情,正如东关、永嘉时期的比喻。即使有人主持和处理国家事务,也可以让他以平民身份居住。阐明教化的人自以为世道并没有完全混乱,凡是士人君子,没有不可以出仕的道理;如果把个人感情杂入其中而加以讥议,只应当斟酌减损其评价。若大量援引前代事例作为通行的证明,那么孝子就可以顾虑法律而不去报仇了。文皇帝并没有在东关另立制度,王敦也没有在中兴时另加申明。每到这种时候,总是把相关制度发自宰辅、治理万物之人的决断,这种心意难道可以不明白吗?况且探求道理应当先从长远和重大处着眼。假如天下如沧海横流,家国一起沉沦,而又不肯出仕,那么人就会有余力。人有余力,国家就可能走向灭亡,家庭也可能走向毁灭。在这种时候,即使普通妇女尚且会舍弃自身,何况大丈夫呢?既然现实并不是这样,天下的才士将无处治理政务,滕羡只应当尽情表达《陟岵》那样的哀痛,拟想不出仕者的心情,为什么还要援引前人作比来为自己开脱呢?况且大才之人所凭借的名声,往往成为小才之人自我荣耀的资本;荣耀与借口相互增长,平常已有渐进的道德影响,就不应当欣然追求仕进,哪里还谈得上个人情势呢?若不是这样,那么工于仕进而又不以此为乐的人,凭什么能在千载之上受到尊贵评价呢?假若允许小才之人以职位为荣耀,滕羡难道不应顾虑平常人的疑议而自处吗?这就是所谓“柳下惠可以这样做,我却不可以”。而且,有生命的万物所尊奉的是圣人,圣人用来教化人的就是礼法。就内心本质而言,圣人的法度不可改变。然而秦朝用郡县制治理天下,没有人能够改变它;汉文帝废除肉刑,也没有人能够恢复它。圣人所制定的法度尚且会被后代君王改变,何况滕羡依赖前人的事例,难道就一定能够通行吗?如果人人都出仕,不知道这件事是否可以留待后来的圣人裁定?何况出仕与不出仕,各有适合的人,而不出仕所援引的事例,每每只感动三年服丧以下的人。如今议论者广泛通融个人感情和礼制,常常靠近中庸,又说如果讥责滕羡,恐怕那些舍身赴死、以生命尽忠的人会因此有所顾虑,不能竭尽全力。这样的话为什么说得过分呢?忠烈之情,原本不是先计算利害然后才行动的;如果先计算再行动,就是害怕法律不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如果还有不能尽忠的情况,那么国家就应有固定法令。因此古人军队在外失败,家属在内也受到诛罚。假如忠心发自内心,只是畏惧外在法律,又怎么会有迟疑观望的余地呢?除非有功劳却不奖赏、有罪过却不惩罚,才可以这样比喻。若没有名教来辅助、教育他们的子弟,而子弟又不为自己的君主和父母竭力,那么君臣之忠不能拯救君主,子女之孝也不顾念父母,这就是家国的罪人,还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呢?恩赦延及十代,并不是不厚重;功劳高而奖赏丰厚,也不是没有报偿。如果国家的法令并没有亏待滕恬,那么滕羡是否通达、是否受阻,自然是名教所能涉及的范围,难道是劝勉或禁止的根本吗?

议者又以唐虞邈矣,孰知所归,寻言求意,将所负者多乎。後汉乱而不亡,前史犹谓数公之力。魏国将建,荀令君正色异议,董昭不得枕苏则之膝,贾充受辱於庾纯。以此而推,天下之正义,终自传而不没,何为发斯叹哉。若以时非上皇,便不足复言多者,则夷齐於▯、望,子房於四人,亦无所复措其言矣。至於陈平默顺避祸,以权济屈,皆是卫生免害,非为荣也。滕今生无所卫,鞭塞已冥,义安在乎。昔陈寿在丧,使婢丸药,见责乡闾,阮咸居哀,骑驴偷婢,身处王朝。岂可以阮获通於前世,便可疑於後乎。且贤圣抑引,皆是究其始终,定其才行。故虽事有惊俗,而理必获申,▯诜葬母後园,而身登宦,所以免责,以其孝也。日▯杀儿无讥,以其忠也。今岂可以二事是忠孝之所为,便可许杀儿葬母後园乎?不可明矣。既其不可,便当究定滕之才行,无所多辨也。滕非下官乡亲,又不周旋,才能非所能悉。若以滕谋能决敌,才能周用,此自追踪古人,非议所及。若是士流,故谓宜如子夏受曾参之词,可谓善矣,而子夏无不孝之称也。意之所怀,都尽於此,自非名理,何缘多其往复,如其折中,裁之居宗。(《宋书·郑鲜之传》,为桓傅辅国主簿。先是兖州刺史滕恬,为丁零翟远所没,死尸不反。恬子羡仕官不废,议者嫌之。桓玄在荆州,使群僚博议,鲜之议。)◇父疾去职议夫事有相权,故制有与夺,此有所屈,而彼有所申。未有理无所明,事无所获,而为永制者也。当以去官之人,或容诡托之事。诡托之事,诚或有之,岂可亏天下之大教,以末伤本者乎。且设法盖以众苞寡,而不以寡违众,况防杜去官而塞孝爱之实。且人情趋於荣利,辞官本非所防,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义疾理,莫此为大。谓宜从旧,於议为允。(《宋书·郑鲜之传》,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父疾去职,鲜之因此上议,从之。)◇启事伏承明旦见南蛮,是四废日,来月朔好,不审可从否?

◇与沙门论踞食书夫圣人之训,修本祛末,即心为教,因事成用,未有反性违形,而笃大化者也。虽复形与俗乖,事高世表,至於拜敬之节,揖让之礼,由中所至,道俗不殊也。故齐讲肆业,则备其法服;礼拜月序,先後有伦,敬心内充,而形肃於外,稽首至地,不容企踞之礼,敛衤任十拜,事非偏坐所预,而以踞食为心用,遗仪为敛粗,事理相违,未见其通者也。夫有为之教,义各有之。至若般舟若形以存道,道亲而形疏,行之有理,用之有本,踞食之教,义无所弘,进非苦形,退贻慢易。见形而不及道者,失其恭肃之情,而启骇慢之言,岂圣人因事为教,章甫不适越之义邪?原其所起,或出於殊方之性,或於矫枉之中,指其所救,如病急则药速,非服御长久之法也。夫形教相称,事义有伦。既制其三服,行其礼拜,节以法鼓,列以次序,安得企踞其闲,整慢相背者哉。在昔宜然,则适事所至。一日之用,不可为永年之训,理可知也。故问仁者众,而复礼为本。今禅念化心,而守迹不变。在理既末,於用又粗。苟所未达,敢不布怀,郑君顿者。(《弘明集》十二。)

译议论者又说,唐尧、虞舜的时代已经遥远,谁知道应当归向哪里;若追寻言辞、探求意义,恐怕所背离的更多。后汉虽然动乱却没有灭亡,前代史书还说这是几位大臣的力量。魏国将要建立时,荀令君神色严肃地提出异议;董昭不能让苏则屈膝作枕;贾充在庾纯面前受到羞辱。由此推论,天下的正义终究会自行流传而不至于湮没,为什么还要发出这样的叹息呢?如果因为时代已经不是上古帝王时代,便认为不值得再多说,那么伯夷、叔齐对于夷、望,张良对于商山四皓,也都没有什么话可以再说了。至于陈平默默顺从以躲避灾祸,凭借权宜之计来渡过困厄,都是为了保全生命、避免祸害,并不是为了取得荣耀。如今滕羡活着时没有什么需要保全的,鞭打阻塞之事也已经幽暗不明,义理究竟在哪里呢?从前陈寿在服丧期间,让婢女捣制药丸,受到乡里责备;阮咸居丧时骑驴偷婢,却仍然身在朝廷。难道因为阮咸在前代获得通融,便可以怀疑后人吗?况且贤圣的抑制和引导,都是考察事情的始终,判定人的才能和品行。因此即使事情惊世骇俗,道理最终也必定得到伸张。郤诜把母亲葬在后园,自己却登上仕途,因此可以免受责罚,是因为他有孝行;日▯杀死儿子而没有受到讥议,是因为他有忠心。如今难道可以因为这两件事属于忠孝行为,就允许杀儿子、把母亲葬在后园吗?显然不可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人〕 既然不可以,就应当考察并确定滕羡的才能和品行,没有必要再作过多的争辩。我不是滕羡的属官,也不是他的乡亲,平时又没有交往,所以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才能。若说滕羡有谋略,能够决胜敌人,才能可以充分发挥,这就是追踪古代贤人之事,不是一般议论所能涉及的。若他属于士人一流,那么按照子夏接受曾参教诲的做法来要求他,可以说是恰当的;而子夏也没有不孝的名声。我的心意所想到的,都已经说尽了;若不是涉及名理,何必反复辩说这么多?如果要折中裁定,就应当由掌管宗正之类的官员处理。(见《宋书·郑鲜之传》。郑鲜之任桓玄辅国主簿时,先前兖州刺史滕恬被丁零人翟远所攻陷,尸体不能归还。滕恬之子滕羡仍然出仕,议论者对此不满。桓玄在荆州,让群僚广泛讨论,郑鲜之发表了这篇议论。) 关于父亲患病而辞去官职的议论 事情之间有相互权衡,所以制度有取有舍;这方面有所屈从,另一方面就有所伸展。从来没有道理无从阐明、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却可以成为永远不变的制度。应当考虑到辞官的人中,有的可能会假托事情。假托之事确实或许存在,难道能因此损害天下的大教,用末节来伤害根本吗?况且设置法令本来是要以多数来包容少数,而不是让少数违背多数,更何况是为了防止有人借辞官逃避职责,从而堵塞真正孝敬父母的道路。人情往往趋向荣华和利益,辞官本来不是防范的重点;之所以制定这种制度,是因为任官时间不长,就会互相争逐奔竞,所以要堵塞急于求进的心情,以申明考核功绩的实效。如今为了探望父母的疾病而辞官,反而加以罪名,没有比这更违背道义、伤害事理的了。臣认为应当遵循旧制,这样处理是适宜的。(见《宋书·郑鲜之传》。长吏因父母患病而辞官,按规定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因父亲患病辞去职务,郑鲜之因此上议,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 启事 臣恭敬地听说,明天是接见南蛮的日子,正逢四废日;下个月初一是吉日,不知可以改到那天吗?与沙门论踞食书 圣人的教训,是修治根本、祛除末节;以本心作为教化的依据,因事情而成就作用。从来没有违背本性、违反形体,却能够大力推进教化的。即使形体和世俗不同,所做的事情高出世俗之外,至于礼拜恭敬的节度、揖让的礼仪,发自内心所达到的境界,却与道俗没有不同。所以在齐国讲习学业时,就应当备好法服;按月令礼拜时,先后都有次序;内心充满敬意,外在形体就庄肃;叩头直到地面,不能容许高坐箕踞的礼节;收敛衣襟行十拜,这些事情都不是偏坐所能参与的,却把踞坐进食作为内心修行的方法,把废弃礼仪当作收敛粗俗之举,事情和道理互相违背,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通达之处。凡是有为的教法,各有自己的义理。至于般舟等法,即使使形体劳苦,也要以此保存大道;内心亲近大道,形体反而疏远,这样实行有道理,使用也有根本。踞坐进食的教法却没有什么可以弘扬的义理,前进不能真正使形体受苦,退后反而留下轻慢。只看见形迹而达不到道理的人,会失去恭敬庄肃的心情,开启惊骇轻慢的言论;这难道不是圣人因事立教、如章甫不适合越地的道理吗?推究它的起源,或许出于异域的习性,或许出于矫正偏差的需要。指出它所要救治的弊病,就像病情危急时用药迅速,并不是可以长期奉行的法则。形体和教化应当相称,事情和义理应当有条理。既然规定了三种法服,实行礼拜,以法鼓节制行动,按次序排列,怎么能够在这些制度之间高踞箕坐,以整肃相反的轻慢姿态呢?从前这样做或许适宜,是因为它适合当时的事情。一日之内的用法,不能作为永远的训诫,道理是很清楚的。所以询问仁道的人很多,但以恢复礼制为根本。如今以禅定和观想教化内心,却拘守外在形迹而不改变;从道理说已经是末节,在实际运用上又很粗浅。如果其中有我尚未通晓的地方,怎敢不把心意陈述出来呢?郑君顿。(见《弘明集》卷十二。)

◇神不灭论多以形神同灭,照识俱尽,夫所以然,其可言乎。十世既以周孔为极矣,仁义礼教,先结其心,神明之本,绝而莫言,故感之所体,自形已还,佛唱至言,悠悠弗信,余坠弱丧,思拔沦溺,仰寻玄旨,研求神要,悟夫理精於形,神妙於理,寄象传心,粗举其证,庶鉴诸将悟,遂有功於滞惑焉。夫形神混会,虽与生俱存,至於粗妙分源,则有无区异,何以言之?夫形也,五脏六腑,四肢七穴,相与为一,故所以为生;当其受生,则五常殊授,是以肢体偏病,耳目互缺,无夺其为生,一形之内,其犹如兹,况神体灵照,妙统众形,形与气息俱运,神与妙觉同流。虽动静相资,而精粗异源,岂非各有其本,相因为用者邪?近取诸身,即明其理,庶可悟矣。一体所资,肌骨则痛痒所知,爪发则知之所绝,其何故哉?岂非肌骨所以为生,爪发非生之本也。(《南藏》此下有「生之本邪生之所本」八字原注。)生在本则知存,生在末则知灭。一形之用,犹以本末为兴废,况神为生本,其源至妙,岂得与七尺同枯,户牖俱尽者哉。推此理也,则神之不灭,居可知矣。客难曰:子之辨神形尽矣,即取一形之内,知与不知,精矣,然形神虽粗妙异源,俱以有为分。夫所以为有,则生为其本,既孰有本己尽,而资乎本者,独得存乎。出生之表,则廓然冥尽,既冥尽矣,非但无所立言,亦无所立其识矣。识不立,则神将安寄,既无所寄,安得不灭乎?答曰:子之难,辩则辩矣,未本诸心,故有若斯之难乎。夫万化皆有也,荣枯盛衰死生代乎,一形尽,一形生,此有生之始终也。至於水火,则弥贯群生,赡而不匮,岂非火体因物,水理虚顺,生不自生,而为众生所资,因即为功,故物莫能竭乎?同在生域,其妙如此,况神理独绝,器所不邻,而限以生表冥尽,神无所寄哉?因斯而谈,太极为两仪之母,两仪为万物之本,彼太极者,浑元之气而已。犹能总此化根,不变其一,矧神明灵极,有无兼尽者邪?其为不灭,可以悟乎。难曰:子推神照於形表,指太极於物先,诚有其义,然理贵厌心,然後谈可究也。夫神形未尝一时相违,相违则无神矣,草木之无神,无识故也。此形尽矣,神将安附,而谓之不灭哉。苟能不灭,则自乖其灵,不资形矣。既不资形,何理与形为生,终不相违。不能相违,则生本是同,断可知矣。答曰:有斯难也,形神有源,请为子循本而释之。夫火因薪则有火,无薪则无火,薪虽所以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若待薪然後有火,则燧人之前,其无火理乎。火本至阳,阳为火极,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也,神形相资,亦犹此矣。相资相因,生途所由耳,安在有形则神存,无形则神尽。其本惚恍,不可言矣。请为吾子广其类以明之,当薪之在水则火尽,出水则火生,一薪未改,而火前期,神不赖形,又如兹矣,神不待形,可以悟乎。难曰:神不待形,未可顿辨,就如子言,苟不待形,则资形之与独照,其理常一。虽曰相资,而本不相关,佛理所明,而必陶铸此神,以济彼形,何哉?答曰:子之问有心矣,此悠悠之所感,而未暨其本者也。神虽不待形,然彼形必生,必生之形,此神必宅,必宅必生,则照感为一,自然相济。自然相济,则理极於陶铸,陶铸则功存,功存则道行,如四时之於万物,岂有心於相济哉?理之所顺,自然之所至耳。难曰:形神虽异,自然相济,则敬闻矣。子既譬神之於形,如火之在薪,薪无意於有火,火无情於寄薪,故能合用无穷,自与化永,非此薪之火,移於彼薪然後为火,而佛理以此形暨尽,更宅彼形,形神去来,由於罪福。请问此形为罪,为是形邪?为是神邪?若形也,则大冶之一物耳。若神也,则神不自济,繁於异形,则子形神不相资之论,於此而踬矣。答曰:宜有斯问,然後理可尽也。所谓形神不相资,明其异本耳。既以为生,生生之内,各周其用。苟用斯生,以成罪福,神岂自妙其照,不为此形之用邪?若其然也,则有意於贤愚,非忘照而玄会,顺理玄会,顺理尽形,化神宅此形,子不疑於其始,彼此一理,而性於其终邪。

译神不灭论 多数人认为形体和精神一起灭亡,认识和觉照一同消失。造成这种看法的原因,难道可以说清楚吗?历经十代以来,人们已经把周公、孔子当作最高境界;仁义礼教先在内心结成,而精神明觉的根本却断绝了,没有人谈论。因此,感通所能体现的,只限于有形之身;佛教宣说至高的道理,世人却长久不信。我自幼失学而陷于蒙昧,想要摆脱沉沦,仰头探寻玄妙的旨意,研究精神的根本,终于领悟到:道理精微胜过形体,精神奇妙胜过一般事理。现在借助形象来传达内心,粗略列举其中的证据,希望有识者能够鉴察并将要觉悟,从而对困滞迷惑的人有所帮助。形体和精神混合相会,虽然与生命一同存在,但若分别其粗与妙的根源,则有与无各不相同。为什么这样说呢?形体由五脏六腑、四肢七窍相互结合而成,所以才成为生命;在承受生命时,五常之气各有不同的禀赋,因此肢体有的患病,耳目有的缺损,却不妨碍它成为生命。在一个形体之内尚且如此,何况精神本体具有灵明的照察,精妙地统摄各种形体;形体和气息一同运行,精神和精妙的觉知共同流动。虽然动与静相互资助,但精与粗的根源不同,难道不是各自有本体,又彼此因之而发生作用吗?近取自身,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希望由此能够觉悟。一个身体赖以存在的东西中,肌肉骨骼是感知疼痛和瘙痒的部分,指甲头发却是知觉断绝的部分,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不是因为肌肉骨骼是生命赖以成立的,而指甲头发不是生命的根本吗?生命处在根本上,知觉就存在;生命处在末端,知觉就消灭。一个形体的作用尚且以根本和末端来决定兴盛与衰败,何况精神是生命的根本,它的源头极其精妙,怎么能和七尺之躯一同枯朽、与门户窗牖一起消尽呢?推究这个道理,精神不会灭亡,是可以知道的。客人诘难说:您辨析精神和形体,已经说尽了;就取一个形体内部有知觉和无知觉的区别来说,也很精微。然而形体和精神虽然根源有粗有妙,却都属于有为之物。所谓“有”,以生命为根本;既然有了生命,这个根本已经灭尽,而依靠根本的东西难道还能独自存在吗?一旦出了生命范围,便空旷幽暗地完全消尽;既然完全消尽,不但没有可以立言的东西,也没有可以建立的知觉。知觉不能建立,精神将寄托在哪里?既然没有寄托,怎么能不灭亡呢?回答说:您的诘难虽然有辩才,却没有从内心根本道理出发,所以才有这样的疑问。万物变化都属于有:荣枯、盛衰、生死相互更替;一个形体灭尽,另一个形体产生,这就是有生命之物的始终。至于水和火,则更加贯通于众生之间,供给而不会穷尽。难道不是因为火的本体要依靠物质,水的道理虚静顺应;生命不是自己产生,而是成为众生所依赖的东西,因而能够发挥功用,所以万物不能使它们穷尽吗?同样处于生命范围内,作用尚且如此,何况精神的道理独特超绝,不与器物相邻,难道反而会因为受限于生命之外的幽暗尽头而无所寄托吗?由此说来,太极是两仪的母体,两仪是万物的根本;那太极不过是浑沌元始之气罢了。它尚且能够总摄变化的根源而不改变自身为一,何况精神明觉达到灵妙的极点,能够兼尽有无呢?精神不会灭亡,由此可以领悟吗?诘难说:您把精神的照察推到形体之外,把太极指为万物之前,确实有一定道理;然而道理贵在使人心服,然后议论才能究竟。形体和精神从来没有在同一时刻彼此背离,若彼此背离就没有精神了。草木没有精神,是因为没有知觉。如今这个形体已经灭尽,精神将依附在哪里,您却说它不会灭亡吗?假如精神能够不灭,那就自行违背了它的灵明,不再依靠形体;既然不依靠形体,又有什么道理与形体共同产生,始终不相违背呢?既然不能相违背,就可断定生命的根本本来是同一的。回答说:确实有这样的诘难。形体和精神各有根源,请让我沿着根本为您解释。火依靠柴薪才显现火,没有柴薪就没有火;柴薪虽然是产生火的条件,却不是火的根本,火的根本本来就存在,只是因柴薪而发挥作用罢了。若一定要等到有柴薪之后才有火,那么燧人氏以前难道就没有火吗?火的根本是至阳之物,阳是火的极点,所以柴薪只是火所寄托的地方,不是火的根本。精神和形体相互资助,也正像这样。相互资助、相互凭借,是生命运行的途径,哪里能说有形体精神就存在、没有形体精神就灭尽呢?它的根本幽微恍惚,不可言说。请让我扩大这一类比来向您说明:柴薪在水中时,火便熄灭;从水中取出,火便重新燃起。柴薪本身并没有改变,而火先前暂时不显现,说明精神并不依赖形体,也像这样。精神不等待形体,难道还不能领悟吗?诘难说:精神不依赖形体,这一点还不能立即辨明。按照您所说的,假如精神不依赖形体,那么依靠形体而存在与独自照察,二者的道理应当始终相同。既然说彼此相互资助,但根本上并不相关,这就是佛教所阐明的道理;可是为什么还一定要陶铸这个精神,以成就那个形体呢?回答说:您的问题已经触及根本了,这正是世人有所感受却没有达到根源的地方。精神虽然不依赖形体,但那个形体必定要出生;凡是必定出生的形体,这个精神必定寄居其中;既然寄居其中就必定产生生命,于是照察和感应便合为一体,自然相互成就。自然相互成就,道理便达到陶铸;陶铸就有功用,有功用大道便得以运行,就像四时作用于万物一样,难道四时有意要相互帮助吗?只是道理所顺从的方向,自然所达到的结果罢了。诘难说:形体和精神虽然不同根源,自然能够相互成就,这一点我恭敬地听明白了。您既然把精神对于形体比作柴薪中的火,柴薪无意于产生火,火也无情于寄托在柴薪上,所以能够结合使用而无穷无尽,随着自然变化而长久存在。但不是这根柴薪的火移到另一根柴薪上才成为火;佛教的道理却说,这个形体尽了之后,精神又寄居于另一个形体,形体和精神的来去,由罪福决定。请问这个形体所承受的是罪,还是形体本身的罪?是精神的罪吗?如果是形体,那么它不过是大冶铸造出来的一件物体罢了;如果是精神,那么精神不能自行成就自己,却不断转入不同形体,您所说的形体和精神并不相互依赖的理论,在这里就陷入困境了。回答说:应当有这样的疑问,然后道理才能说尽。所谓形体和精神不相互依赖,是说明它们的根本不同。既然已经作为生命而存在,在每一生命之中,各自都充分发挥作用。假如依靠这种作用而形成罪福,精神难道不能凭借自身精妙的照察,去作用于这个形体吗?若果真如此,那么它就会对贤愚有所意向,而不是忘却照察、与玄妙之理相会;顺从道理而与玄理相会,便使形体得到尽善,精神化育并寄居于这个形体。您在它开始时不怀疑,到了它结束时却说彼此不是同一条道理吗?

难曰:神即形为照,形因神为用,斯则然矣。悟既由神,惑亦在神,神随此形,故有贤愚,贤愚非神,而神为形用,三世周回,万劫无算,贤愚靡始,而功显中路,无始之理玄,而中路之功未,孰有在未之功,而拔无始之初者邪?若有嘉通,则请从後尘。答曰:子责其始,有是言矣。夫理无始终,玄极无涯,既生既化,罪福往复,自然所生耳。所谓聪明,诚由耳目。耳目之本,非聪明也。所谓贤愚,诚应有始,暨为贤愚,无始可知矣。夫有物也,则不能管物,唯无物,然後能为物所归。若有始也,则不能为终,唯无始也,然後终始无穷,此自是理所必然,不可征事之有始,而责神同於事。神道玄远,至理无言,仿佛其宗,相与为悟,而自末征本,动失其统,所以守此一观,庶阶其峰。若肆辩竞辞,余知其息矣,《洪范》说生之本,与佛同矣。至乎佛之所演,则多河汉,此溺於日用耳。商臣极逆,後嗣隆业,颜、冉德行,早夭无闻,周孔之教,自为方内,推此理也,其可知矣。请广其证,以究其详。夫禀灵乘和,体极淳粹,尧生丹朱,顽凶无章,不识仁义。瞽瞍诞舜,原生则非所育,求理应传美,其事若兹,而谓佛理为迂,可不悟哉。(《释藏》车五,《弘明集》五。)◇祭牙文▯牲先事,荐兹敬祭,崇牙既建,义锋增厉。人鬼一揆,三才同契。惟兹灵鉴,庶必有察,逆顺幽辩,忠孝显节。使凶丑时歼,主宁臣悦。振旅上京,凯归西蕃。神器增晖,四境永安。(《艺文类聚》六十,《初学记》二十一,《御览》三百三十九。)

译诘难说:精神依托形体而产生照察,形体又因精神而发挥作用,这确实如此。觉悟既然由精神而来,迷惑也在精神;精神随着这个形体,所以有贤有愚。贤愚并不是精神本身,而精神却成为形体的作用。精神经历三世循环、万劫无数,贤愚没有开始,而功业却在中途显现。无始的道理幽玄,而中途产生的功业还没有达到根本;既然有在后来产生的功业,怎么能拔除无始之初的根本呢?如果有高明的通达解释,请继续说下去。回答说:您责问它的开端,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可是道理没有始终,玄妙的极点没有边际;既有出生,又有变化,罪福往复,都是自然产生的。所谓聪明,确实由耳目而来;但耳目的根本并不是聪明本身。所谓贤愚,确实似乎有一个开始;但一旦成为贤或愚,就可以知道它没有始端。凡是有形之物,就不能统摄万物;只有无形无物,才能成为万物所归依的根本。若有开始,就不能成为终极;只有没有开始,终始才会无穷无尽。这本来是道理必然如此,不能因为事物有开始,就要求精神也同事物一样有开始。精神之道幽玄深远,最高的道理不可言说,只能仿佛体会它的宗旨,彼此共同觉悟;若从末端反过来推求根本,往往会动辄失去总体纲领。所以我坚持这一见解,希望能够登上它的高峰。若任意展开辩论、争逐言辞,我知道这场讨论就会停止了。《洪范》所说生命的根本,与佛教的说法相同。至于佛教所阐述的道理,却多如银河,世人只是沉溺于日常事物之中罢了。商臣极其叛逆,后代却兴盛;颜回、冉耕德行高尚,却早死而声名不彰。周公、孔子的教化,本来只是在世俗范围内施行;由此推究这个道理,就可以明白了。请再广泛列举证据,以求详尽考察。凡是禀受灵性、乘承和气,形体极其淳厚精粹的人,尧生丹朱,愚顽凶恶而没有文理,不懂仁义;瞽瞍生舜,舜一出生就不是由他抚养长大。若按常理,本应传承美德,事情却是这样;反而说佛理迂阔,难道还不是没有醒悟吗?(《释藏》车五,《弘明集》五。) 祭牙文 宰杀牲畜作为祭祀前的准备,进献这些以表示恭敬的祭品。军旗既已树立,义军的锋芒更加锐利。人和鬼神本是一理,天地人三才同样相契。希望这些神灵明察,必定能够洞察一切,使逆顺幽明得到辨别,使忠孝节义显扬。愿凶恶丑类及时被消灭,君主安宁,臣民喜悦。整顿军队返回京城,凯旋回到西蕃。国家神器更加光辉,四境永远安宁。(《艺文类聚》六十,《初学记》二十一,《御览》三百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