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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明经世文编一百零七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七十二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489–496 段

又观巩告其君有曰、前世于凋敝之时、犹能易贫而为富、今吾以全盛之势、用财有节、其所省者一。则吾之一也。其所省者二。则吾之二也。前世之所难。吾之所易。不论可知也。吁宋之时。入少而出多。其臣犹责其君以为非难。况今日之全盛庶富。非宋可比。在 圣君为之。又何难哉。巩所谓其浮者必求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求所以约之由而从之。与夫苏轼所谓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是二人之言。诚人君去冗费足国用之至论要法也。

译又看曾巩向他的君主进言说:前代在衰败困顿的时候,尚且能够变贫穷为富裕,如今我们凭着全盛的局面,用财有节制,所节省的一项,就是我们所增加的一项;所节省的两项,就是我们所增加的两项。前代难以做到的,我们做起来就容易。不用细论也可以知道了。唉,宋朝的时候,收入少而支出多,臣子尚且指责君主认为这并不难,何况今天处于全盛且百姓富裕的局面,不是宋朝所能比拟的。由圣明的君主来做,又有什么难的呢?曾巩所说的,那些浮滥的开支,一定要探求它浮滥的原因并杜绝它;那些节约的措施,一定要探求它节约的缘由并遵循它。以及苏轼所说的,去除冗费很容易而没有损害,保留冗费很难而没有益处。这两人的言论,确实是君主去除冗费、充实国家财政的最重要论点和关键方法。

京辅之屯【设四辅郡】

  臣按自古建都者。皆于四近之地。立为辅郡。所以为京师屏翰也。汉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为三辅。唐亦以华州同州凤翔为三辅。而宋初未遑建立。至于徽宗时。亦于畿郡立为四辅焉。每辅则屯兵二万人为额我 朝建国江南。于凤阳屯重兵。凡京师军皆散于江北滁和等处为屯田。虽不名辅。而俨然有藩屏之意。 太宗皇帝、自北平入正大统、遂建都于北、其初犹以行在为名。而立一行部以总之、其后徧立五府六部、大小衙门如旧制、凡京卫之兵、皆分其半以来、并起江南富民以实之、而去其行在之名、则是万万年不拔之基、永定于此矣、然而畿甸之间、犹未有辅郡。葢有待也。臣按汉唐宋之辅郡。皆因郡治而立。今日之建置。则以形胜要害为固。葢汉唐都长安。宋都汴梁。皆去边地辽远。非若我 朝都燕。则自以都城为北边扞蔽。而北最近。东次之。西又次之。而南为最远焉。如汉唐故事。立为辅郡。以宣府为北辅。因见在而加藩守之军。俾守国之北门。今永平已建开府其东也以永平为辅。以守松亭一带关隘。及扼辽左要害。其西也。以易州为辅。【或真定】 以守紫荆一带关隘。其南则以临清为辅。坐镇闸河。而总扼河南山东之冲。又自北而南。屯兵于徐州。以通两京之咽喉。每处屯重兵一二万。量其轻重缓急以多寡为数。罢两直隶河南山东上京操备班军因近屯守以为京师之屏蔽遇京师有事。则调发焉。夫自古为国者。必固外以蔽内。居重以驭轻。譬则人之家居。必有藩篱墙壁。然后堂室坚固。内呼而外应。若设关捩然。有所动于中。而四面之机毕应之然后盗之利吾财者。不敢轻侵犯焉。近年以来。发调两直隶河南山东等军赴京上班操备。半年一替。方其新班既起。而旧班未回。城池虽设。而队伍空缺者有之。幸而无事则巳。万一有不逞之徒。乘虚而乱。将何以支持之。倘立为辅郡。因近屯守。则军士遂室家之愿。而生息日蕃。 国家省转输之劳。而调发易集。边方足御备之具、而关隘有守、如此、则都城巩固、而 宗社奠安矣、

  屯营之田【海田】

  臣按虞集此策、在当时不曾行、及其末世也、海运不至、而国用不给、谋国者思集之言、于是乎有海口万户之说、大畧宗之、每年亦得数十万石、以助国用、吁亦巳晚矣、今 国家都于燕、京师之东、皆濒大海、烟火数千里、而居民稠密、当全安极盛之时、正是居安思危之日、乞将虞集此策、 敕下廷臣计议、特委有心计大臣、循行沿海一带、专任其事、仍令先行闽浙滨海州县。筑堤捍海去处、起取士民之知田事者、前来从行、相视可否讲究利害、处置既定、然后招集丁夫、随宜相势、分疆定畔、因其多少、授以官职、一如虞集之策、虽然、天下之事、建议者思之非不周、而执事者行之未必力、方集议此时、说者固巳谓一有此制则执事者必以贿成布而不可为、其事遂寝、及至于不得巳之际、方用其策、然几会巳失事势巳去。不可为矣、呜呼、岂非后世永鉴哉、臣尝闻闽浙人言。大凡滨海之地多咸卤。必得河水以荡涤之。然后可以成田。故为海田者。必筑堤岸以拦咸水之入。疏沟渠以导淡水之来。然后田可耕也。臣于京东一带海涯。虽未及行。而尝泛漳御而下。繇白河以至潞渚。观其入海之水。最大之处无如直沽。然其直泻入海。欲广屯田当先通水利灌溉不多。请于将尽之地依禹贡逆河法截断河流横开长河一带。收其流而分其水。然后于沮洳尽处、筑为长堤。随处各为水门。以司启闭。外以截咸水。俾其不得入。内以泄淡水俾其不至漫。如此则田可成矣。于凡有淡水入海所在皆依此法行之。则沿海数千里。无非良田。非独民资其食。而官亦赖其用。如此则 国家坐享富盛远近皆有所资矣、

  江右民迁荆湖议【蕃民生宽力役】

  臣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自荆湖之人观之。则荆湖之民异于江右。自江右之人观之。则江右之民

译京辅的屯兵【设置四辅郡】

臣认为,自古以来建立都城的人,都在都城附近的地方设立辅郡,作为京师的屏障和捍卫。汉朝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为三辅,唐朝也以华州、同州、凤翔为三辅。而宋朝初年来不及建立,直到徽宗时,也在畿内郡县设立了四辅。每个辅郡定额屯兵二万人。我朝建国于江南,在凤阳屯驻重兵,凡是京师的军队都分散在江北的滁州、和州等地进行屯田。虽然不叫辅郡,但俨然有藩屏的意思。太宗皇帝从北平入主中原,承正大统,于是建都于北方,起初还以行在为名,设立一个行部来统领,后来普遍设立五府六部及大小衙门,如同旧制,凡是京卫的军队,都分出一半来此,并征调江南的富民来充实,而去掉了行在的名称,这就是万万年不可动摇的基业,永远确定在这里了。然而畿甸之间,还没有辅郡,大概是有待于时机。臣认为,汉唐宋的辅郡,都是依据郡治而设立的。今天的建置,则以地形险要作为坚固的依据。大概因为汉唐都长安,宋都汴梁,都距离边地遥远,不像我朝都燕,则都城本身就是北边的屏障,而北边最近,东边次之,西边又次之,而南边最为遥远。如果依照汉唐的旧例,设立为辅郡,以宣府为北辅,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藩守的军队,让他们守卫国家的北门。现在永平已经建立开府,其东边以永平为辅,来守卫松亭一带的关隘,以及扼守辽东的要害。其西边以易州为辅【或真定】,来守卫紫荆一带的关隘。其南边则以临清为辅,坐镇闸河,而总扼河南、山东的冲要。又自北而南,在徐州屯兵,以贯通两京的咽喉。每处屯驻重兵一二万,根据轻重缓急来确定多寡。罢免两直隶、河南、山东上京操备的班军,因为靠近而屯守,作为京师的屏蔽,遇到京师有事,则调发他们。自古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巩固外部以遮蔽内部,居重以驭轻。譬如人的家居,必须有藩篱墙壁,然后堂室坚固,内呼而外应,如同设置机关一样,中间有所动作,而四面之机全部响应,然后那些贪图我们财物的盗贼,不敢轻易侵犯。近年以来,调发两直隶、河南、山东等军赴京上班操备,半年一替。正当新班刚起,而旧班未回的时候,城池虽然设有,但队伍空缺的情况也有。幸好没有事罢了,万一有不逞之徒,乘虚作乱,将用什么来支持呢?倘若设立为辅郡,因靠近而屯守,那么军士就能实现室家之愿,而生息日益繁衍。国家节省转输的劳苦,而调发容易集结,边方足以具备防御的器具,而关隘有人守卫。这样,那么都城巩固,而宗庙社稷安定。

屯营的田地【海田】

臣认为,虞集的这个策略,在当时不曾实行。等到末世的时候,海运不到,而国家用度不足,谋国者想到虞集的话,于是有了海口万户的说法,大体上遵循他的策略,每年也能得到数十万石,以补助国家用度。唉,也太晚了吧!现在我国家都于燕,京师的东边,都濒临大海,烟火数千里,而居民稠密。正当全安极盛的时候,正是居安思危的日子。请求将虞集的这个策略,敕令廷臣计议,特别委任有心计的大臣,巡视沿海一带,专门负责此事。仍然命令先在闽浙滨海州县,筑堤抵御海水的去处,征召懂得田事的士民,前来随行,考察是否可行,讲究利害,处置既定,然后招集丁夫,随宜相势,分疆定畔,根据其多少,授予官职,一如虞集的策略。虽然如此,天下的事情,建议者思考得并非不周全,而执行者实行未必有力。正当集议的时候,说话的人本来就说一旦有这个制度,那么执行者必定以贿赂成事,而不可为,事情于是停止。等到不得已的时候,才用他的策略,然而时机已经失去,事势已经离去,不可为矣。唉,难道不是后世的永远鉴戒吗?臣曾经听闽浙人说,大凡滨海的地方多咸卤,必须得到河水来荡涤,然后可以成为田地。所以做海田的人,必须筑堤岸来拦截咸水进入,疏沟渠来引导淡水到来,然后田地可以耕种。臣在京东一带的海涯,虽然没来得及行走,而曾经泛舟漳御而下,由白河直到潞渚,观看其入海的水,最大的地方无如直沽。然而它直接泻入海,想要广屯田,应当先通水利,灌溉不多。请求在将尽的地方,依照禹贡逆河法截断河流,横开长河一带,收其流而分其水。然后在水流尽处,筑为长堤,随处各设水门,以掌管启闭。外以截咸水,使其不得进入;内以泄淡水,使其不至漫溢。这样那么田地可以成了。在所有有淡水入海的地方,都依照此法实行,那么沿海数千里,无非良田。不仅百姓依靠它吃饭,而官府也依赖它的用度。这样那么国家坐享富盛,远近都有所依靠。

江右百姓迁往荆湖的议论【蕃民生宽力役】

臣认为,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的土地;率土之滨,没有不是王的臣民。从荆湖的人来看,那么荆湖的百姓不同于江右;从江右的人来看,那么江右的百姓

。殊于荆湖。自朝廷而观。无分于荆湖江右。皆王民也。夫自天地开辟以来。山川限隔。时势变迁。地势有广狭风气有厚薄。时运有盛衰。故人之生也不无多寡之异焉。以今日言之荆湖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之人。大半侨寓于荆湖。葢江右之地力所出不足以给其人。必资荆湖之粟以为养也。此宜断流寓为士着江右之人羣于荆湖既不供江右公家之役而荆湖之官府亦不得以役之焉是并失之也。臣请立为通融之法凡江右之民。寓于荆湖。多历年所。置成产业者。则名以税户之目。其为人耕佃者。则曰承佃户。专于贩易佣作者。则曰营生户。随其所在。拘之于官。询其所由。彼情愿不归其故乡也。【不愿者勿强、】 则俾其供词。具其邑里。定为板册。见有某人主户。【本贯无人者不许、】 见当某处军匠。【遇阙依次勾解、】 明白详悉。必实毋隐。然后遣官赍册。亲诣所居。供报既同既与开豁。所在郡邑。收为见户。俾与主户错居共役。有产者出财。无产者出力。如此通融两得其便。想其土俗流寓之人不相婚配必止帚娶而出营生计耶江右无怨女。荆湖无旷夫。则户口日以增矣。江右有赢田。荆湖无旷野。而田野日以辟矣。是亦蕃民生。宽力役、一视同仁之道也、

译这与荆湖地区有所不同。从朝廷的角度来看,荆湖与江右并无分别,都是天子的子民。自从天地开辟以来,山川阻隔,时势变迁,地势有广阔与狭小之分,风气有浓厚与稀薄之别,时运有兴盛与衰败之异,所以人口的出生也不免有多与少的差异。以今天的情况来说,荆湖地区田地多而人口少,江右地区田地少而人口多。江右的人,大半寄居在荆湖地区。因为江右地区的土地产出不足以供养其人口,必须依靠荆湖地区的粮食来维持生计。这就应该杜绝将流动人口视为客籍的做法。江右的人聚集在荆湖,既不供给江右官府差役,荆湖的官府也不能役使他们,这是两方面的损失。臣请求制定通融的办法:凡是江右的百姓,寄居在荆湖,多年定居并置办产业的人,就列入税户的类别;为人耕种佃田的人,就称为承佃户;专门从事商业贸易或受雇做工的人,就称为营生户。根据他们所在的地点,由官府拘集询问,查问他们的来历。如果他们情愿不返回故乡,【不愿意的不要强迫,】就让他们提供口供,写明籍贯乡里,登记造册。注明某人是主户,【本籍无人者不许,】注明应当充当某处的军匠,【遇到缺额依次勾补解送,】务必明白详细,必须真实不得隐瞒。然后派遣官员携带名册,亲自前往他们居住地核实。供报情况一致后,就予以开豁除籍,所在郡县将其收编为现籍户口,让他们与主户交错居住,共同承担差役。有产业的人出钱财,无产业的人出力役。这样通融处理,双方都得到便利。想必当地风俗,流动人口不与本地人婚配,只是娶妻后外出谋生吧?江右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荆湖没有娶不到妻子的男子,那么户口就会日益增加。江右有闲置的田地,荆湖没有荒芜的土地,那么田野就会日益开垦。这也是繁衍民生、宽缓力役、一视同仁的道理啊。

屯田【淮南水田颍寿陆田】

  今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天下田价、比诸国初、加数十倍、田值贱则不必清屯地可官出金钱以买之水田惟扬州最贱。陆田惟颍寿为轻。且地在两京之间。相距畧等。今天下一家。虽无魏人南征之役然用其法以行于今日。亦可赖以少宽民力。省岁漕。其于国用不为无助。臣请于淮南一带湖荡之间。沮洳之地芦苇之场。尽数以为屯田遣官循行其地。度地势高下。测泥涂浅深。召江南无田之民。先度地势。因宜制便。先开为大河。阔二三丈者。以通于海。又各开中河八九尺者。以达于大河。又随处各开小河四五尺者。以达于中河。使水有所泄然后于其低洼不可耕作之处。浚深以为湖荡。及于原近旧河之处疏通其水。使有所潴。或为堤以限水。或为堰以蓄水。或为斗门以放水。俱如江南之制。民之无力者。给以食。田成之后依官田以起科。民之有力者。计其庸。田成之后。依民田以出税。六七年间其所得者恐不减于魏人也。夫魏人以偏安之国。有外敌之患。犹能兼淮颍而尽田之。其后果赖其用。而有以成其功。矧今尽四海以为疆。而此地介两京间。而又为运道经行之路有鱼盐之利有莞蒲之用古人所谓扬一之地者也且去大江仅百里许。大江之南民多而田少。居者佃富家之田。为之奴隶。出者逐什一之利。轻去田里。夫若此者。岂其所欲哉。无可以为仰事俯育之资。不得巳也。然民性愚而安故常。心多而无定见。倘 朝廷颁方尺之诏。遣一介之臣。鼓舞而招徕之。无不成者。既成之后。又于颍寿之间。召民开垦陆田。亦随地势以分田。因民力而定税。其功又易于水田者。考之唐史、上元中、于楚州【今淮安】 古射阳湖、置洪泽屯、南北分争所重者芍陂于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获其利。俱在此地。遗迹可考也。

  屯田【荆襄唐邓之田】

  按羊杜二人所垦之田。其遗迹在今湖广之荆襄。河南之唐邓。古称名雒阳为天下之中。臣以今日疆域观之。以故此处深山之中多流民田之因而聚众常为剧盗则此三郡实为我朝天下之中也天下之田南方多水北方多陆今此三郡葢兼水陆而有之也南人利于水耕。北人利于陆种。而南北流民侨寓于此者比他郡为多臣请于两藩交界之中。立一官司。遴择廷臣知稼穑者。循行其地。可水耕之地。则引水立堰。募南人耕之。可陆种之地。则分疆定界。募北人种之。成熟之后。按亩分租。随地储积。遇有急用由汉入江由江而达于金陵稍省岁漕之数多留郡县之储。或遇河雒关陕荒歉。亦可用以救济。国朝最苦秦运之不通又于暇日讲求武关入秦之路商于陆挽之故万一三边有缺。亦或赖以济焉。

  铜楮之币一【更钱制】

  臣按天立君以子民、付之利权、使其通融以济天下、非专以为一家一人用也、所以通百物以流行于四方者币也、金银之属。细分之则耗。布帛之属。片析之则废。惟铸铜以为钱。物多则予之以多。物少则予之以少。惟所用而皆得焉。且金银出于天。币帛成于人。钱也者、合天人以成其器。所以欲用人为者重王者之权所以制天下贫富也铜天生者也铜而成钱则人为之矣自古论钱法者多矣。惟南齐孔觊所谓不惜铜。不爱工。二语者。万世铸钱不易之良法也。铜出于天。吾无所惜。工成于人。吾无所爱。则其钱之为钱。体质厚而肉好适均。制作工而轮郭周正。造一钱费一钱。本多而工费。虽驱之使铸彼亦不为矣。况冐禁犯法而盗为之哉。然财太府圜法以来。以铜为泉。或为半两、或为榆筴、或为八铢、或为四铢、不知几变矣惟汉之五铢、为得其中、五铢之后、或为赤仄、或为当千、或为鹅眼綖缳、或为荷叶、又不知几变矣、惟唐之开元、为得其中、二者之外、或以一当三、或以一当十、或以一当百、然皆行之不久而遽变、惟其质制如开元者、则至今通行焉、惜乎世道降而巧伪滋、古钱之存乎世者无几、凡市肆流行而通使者、皆盗铸之伪物耳、其文虽旧、其器则新、律非无明禁也

译屯田【淮南的水田、颍寿的陆田】

如今太平日子长久,人口日益繁多,天下的地价,比起建国初期,增加了数十倍。田地价值低贱,就不必清理屯田,可以由官府出钱购买。水田以扬州最为低贱,陆田以颍州、寿州最为便宜。况且这些地方位于两京之间,距离大致相等。如今天下统一,虽然不再有魏国南征的劳役,但沿用魏国的方法在如今施行,也可以借此稍微减轻百姓的劳力,节省每年的漕运费用,这对国家财政并非没有帮助。臣请求在淮南一带湖荡之间、低湿之地、芦苇丛生之处,全部用来作为屯田,派遣官员巡视这些地方,测量地势的高低,探测泥土的深浅。招募江南没有土地的百姓,先考察地势,因地制宜,方便耕作。先开挖宽二三丈的大河,以便通向大海;又分别开挖宽八九尺的中河,以便通向大河;又随处开挖宽四五尺的小河,以便通向中河。让水有地方排泄,然后在那些低洼无法耕作的地方,挖深作为湖荡;以及在靠近旧河的地方疏通水流,让水有地方蓄积。有的修筑堤坝以限制水流,有的修筑堰坝以蓄积水源,有的修筑斗门以排放积水,都依照江南的制度。百姓中无力耕种的,供给他们食物;田地开垦成功后,按照官田的标准征收赋税。百姓中有力耕种的,计算他们的劳力;田地开垦成功后,按照民田的标准缴纳赋税。六七年间,所获得的收益恐怕不会少于魏国。魏国凭借偏安一隅的国家,有外敌的忧患,尚且能够兼并淮河、颍水一带并全部开垦田地,后来果然依靠这些收益,从而成就了功业。何况如今拥有四海作为疆域,而这个地方介于两京之间,又是漕运道路经过的地方,有鱼盐的利益,有蒲苇的用途,是古人所说的“扬一”之地。况且距离大江仅百里左右,大江以南人口多而田地少,居住的人租种富人家的田地,如同奴隶;外出的人追逐微薄的利润,轻易离开家乡。像这样,难道是他们的本意吗?是因为没有可以用来赡养父母、养育子女的资本,不得已罢了。然而百姓本性愚昧而安于旧习,心思多疑而没有定见。倘若朝廷颁布一纸诏书,派遣一位使者,鼓舞并招徕他们,没有不成功的。成功之后,又在颍州、寿州之间,招募百姓开垦陆田,也根据地势分配田地,依据民力确定赋税,其功效又比水田容易。考察唐史,上元年间,在楚州(今淮安)古射阳湖设置洪泽屯,南北纷争时重视芍陂,在寿州设置芍陂屯,那里的田地肥沃,大获利益,都在这里,遗迹可以考证。

屯田【荆襄、唐邓的田地】

查考羊祜、杜预二人所开垦的田地,其遗迹在今湖广的荆襄、河南的唐邓。古代称洛阳为天下中心,臣以今日疆域来看,因此这里深山中多流民,因种田而聚集众人,常成为大盗,那么这三郡实际上是我朝天下的中心。天下的田地,南方多水田,北方多旱地,如今这三郡大概是水田旱地兼有。南方人利于水耕,北方人利于旱种,而南北流民寄居在这里的比其他郡县多。臣请求在两藩交界之处,设立一个官府,遴选朝廷中懂得农事的官员,巡视这些地方。可以水耕的地方,就引水修筑堰坝,招募南方人耕种;可以旱种的地方,就划分疆界,招募北方人种植。庄稼成熟之后,按亩分配租税,就地储存。遇到紧急需要时,由汉水进入长江,由长江到达金陵,稍微节省每年漕运的数量,多留在郡县储存。或者遇到黄河、洛阳、关陕地区荒歉,也可以用来救济。本朝最苦于秦地漕运不通,又在闲暇时讲求从武关进入秦地的道路,商议陆路转运的方法,万一三边有缺口,也可以依靠它来救济。

铜楮之币一【更改钱制】

臣认为上天设立君主来养育百姓,赋予他们财利之权,让他们流通融汇以救济天下,并非专门为了供一家一人使用。用来流通百物使之流行于四方的是货币。金银之类,细分则损耗;布帛之类,片析则废弃。只有铸造铜作为钱,物多则给予多,物少则给予少,只要使用都能得到。况且金银出于天然,布帛成于人工,钱则是合天人之力而成其器物。想要用人力来加重王者权柄,从而制约天下贫富的,就是铜。铜是天生之物,铸成钱则是人为之作了。自古以来论述钱法的很多,只有南齐孔觊所说的“不惜铜,不爱工”两句话,是万世铸钱不可改变的好方法。铜出于天然,我不吝惜;工成于人力,我不爱惜。那么这钱作为钱,质地厚实而内外均匀,制作工整而轮廓周正。造一枚钱花费一枚钱的代价,本钱多而工费高,即使驱使他们去铸造,他们也不愿意做,何况冒着禁令犯法而偷铸呢?然而自从太府掌管货币以来,以铜为泉,有的为半两,有的为榆荚,有的为八铢,有的为四铢,不知道变化了多少次。只有汉代的五铢钱,最为适中。五铢之后,有的为赤仄,有的为当千,有的为鹅眼、綖缳,有的为荷叶,又不知道变化了多少次。只有唐代的开元通宝,最为适中。这两种之外,有的以一当三,有的以一当十,有的以一当百,然而都实行不久就迅速改变。只有质地制度像开元通宝的,至今仍在通行。可惜世道下降而巧诈滋生,古钱存于世上的很少,凡是市肆流通使用的,都是盗铸的伪物。它们的文字虽然古老,器物却是新的。法律并非没有明确的禁令。

、彼视之若无、作之者无忌、用之者无疑、销古以为今、废真而售赝滔滔皆然、卒莫如之何也已矣、为今之计、莫若拘盗铸之徒以为工、收新造之钱以为铜、本孔顗此说、别为一种新钱、以新天下之耳目、通天下之物货、革天下之宿弊、利天下之人民、所以为新制者当如何、曰每钱以十分为重中间钱文、必以古篆、或用年号、别制佳名、其面加识以楷书二字、上书皇、下书明、轮郭之傍、周回凿以花纹、每文计用铜十五分、剉磨之余、炉其五仍可再铸去五而存十、新钱既成之后、又令天下输旧钱于官、以易新钱、将所得旧钱、周以细纹如新钱制、其面亦刬以二字、或两旁、或上下、然后散之、仍 诏诰天下、非此二样钱、不许用、而又申明废铜赴官中、卖之律、则钱法流通而公私俱便矣、

译他们看待它好像没有价值,铸造它的人毫无顾忌,使用它的人毫不怀疑,销熔古钱来制造今钱,废弃真钱而售卖假钱,到处都是这样,最终却无可奈何啊。对于现在的对策,不如拘捕盗铸钱币的人让他们充当工匠,回收新铸造的钱币作为铜料,依据孔顗的这个说法,另外铸造一种新钱,用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流通天下的货物,革除天下的积弊,造福天下的百姓。那么新制度的具体做法应当如何呢?回答说:每枚钱币以十分作为重量,中间的钱文,一定要用古篆书体,或者使用年号,另外制定美好的名称。钱币正面加上楷书两个字作为标识,上面写“皇”,下面写“明”。钱币边缘的轮廓周围,凿刻花纹。每枚钱币计算使用铜十五分,经过锉磨之后,剩余的铜有五份,仍然可以再次铸造,去掉五份而保留十份。新钱铸造完成之后,又命令天下人将旧钱上缴官府,用来兑换新钱。将所得的旧钱,按照新钱的制度,周身刻上细纹,其正面也刻上两个字,或者在两旁,或者在上下,然后散发出去。仍然颁布诏令告诫天下,除了这两种钱币,不允许使用。并且重申废弃的铜器必须上缴官府出售的法律,那么钱法就能流通,公私都方便了。

铜楮之币二【复钞法】

  自宋以前未有钞会而国用未尝不通以圣祖之制而钞法终不可久则此固不当议复也

  本朝制铜钱宝钞相兼行使、百年于兹、未之改也。然行既久、意外弊生、钱之弊在于伪、钞之弊在于多、革伪钱之策、臣既陈于前矣、所以通行钞法者、臣请稽古三币之法、以银为上币、钱为中币、钞为下币、以中下二币为公私通用之具、而一凖上币以权之焉、葢自 国初以来有银禁。恐其或阂钱钞也。而钱之用不出于闽广。宣德正统以后。钱始用于西北。自天顺成化以来。钞之用益微矣。必欲如宝钞属镪之刑。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以复初制之旧。非用严刑不可也。然严刑非 圣世所宜有、夫以法治民之刑、可行于一时、不若以理服民之心、可施于悠久也、葢本天之理、制事之宜、以为民之利、因时立法、随时以处中、圣贤制事之权也、窃以为今日制用之法。莫若以银与钱钞相权而行。每银一分。易钱十文。新制之钞、每贯易钱十文。四角完全未中折者每贯易钱五文中折者三文。昏烂而有一贯字者一文。通 诏天下以为定制、而严立擅自加减之罪、虽物生有豊歉、货殖有贵贱、而银与钱钞交易之数、一定而永不易、行之百世、通之万方、如此则官籍可稽而无那移之弊、民志不惑而无欺绐之患、商出途、贾居市、皆无折阅之亏矣、

  山泽之利【禁开矿】

  宋朝金银铜铁铅锡之冶、总二百七十一、皆置吏主之、大率山泽之利有限、或暴发辄竣、或采取岁久、所得不偿所费、而岁课不足、有司必责主者取盈、臣按宋朝坑冶所在如此之多、而元朝之坑冶、亦比今日加十数倍、何也、葢天地生物、有生生不巳者。谷粟桑麻之类是也。有与地土俱生者。金银铜铁之类是也。昔者圣王定为取民之赋。有米粟之征。有布缕之征。而无有所谓金银铜铁之征者。岂不以山泽之利。与土地俱生。此论于神祖时更为切事取之有穷。而生之者不继乎。譬如山林之上、有草木焉、有土石焉、其间草木、取之者既尽、而生之者随继、故虽日日取之、岁岁取之、而不见其竭也、若夫山间之土石。掘而去之则深而成洼。舁而去之则空而留迹。是何也。其形一定故也。是以坑冶之利。在前代则多。在后代则少。循历至于今日尤甚少焉。无足怪者。我 朝坑冶之利比前代不及什之一二。间或有之。随取随竭。曩者固巳于浙之温处。闽之建福。开场置官。令内臣以守之。差宪臣以督之。然所得不偿所费。如宋人所云者。今则多行革罢。而均其课于民赋之中矣。虽然今不徒不得其利。而往往又罹其害。葢以山泽之利官取之则不足民取之则有余今处州等山场虽闭。而其间尤不能无渗漏之微利遗焉。此不逞之徒。犹囊橐其间。以竞利起乱也。为今之计。宜于山场遗利之处。严守捕法。可筑塞者筑塞之。可栅堑者栅堑之。俾其不至聚众争夺。以贻一方生灵之害可也。

  盐法议【转般存积】

  按宋朝转般之法、似于今日亦可行者。今两京之间、运道所经、凡三运司、淮盐在南。沧盐在北。山东之盐居其中。往时会通之河未开。水陆分隔。各自通商给民。今则一水可通。惟今三处之盐。价直各有低昂。中纳各有等则。而惟淮盐之价最高。殆居其倍。山东之盐。抵河颇远。般沧塩入淮其值固一倍以上但行塩地分亦宜通融除筭方为完法而沧盐近河而价最廉。臣请行宋人转般之法、遇有官军运粮空船南回。道经沧州。每船量给与官盐每引量给脚价俾其运至扬州河下。官为建仓于两岸。委官照数收贮。原数不亏。然后给与脚钱。少有亏损。即与折筭。如此则官得倍称之息军得顺回之利积盐既多。乃令通筭累年客商所中。常股存积等盐。共该若干。依次给与见盐。不出一二年间。支给完足。然后行臣向所陈官给牢盆。民目煎煮之策。此后又比于河间沿海一带出盐去处。不分民丁灶户。皆许其私煮。既巳成盐。其数赴官告卖。量为定价。给与见钱。阴雨之时。则或加或

译铜钱与纸币【恢复钞法】

自宋朝以前,没有发行纸币,但国家财政从未不通畅。既然依据圣祖的制度,钞法终究不能长久,那么这本来就不应当讨论恢复。

本朝制定铜钱与宝钞兼行使用的制度,至今百年,未曾改变。然而实行既久,意外弊端产生:钱的弊端在于伪造,钞的弊端在于过多。革除伪钱的策略,臣已在前面陈述过了。至于通行钞法,臣请求考察古代三种货币的制度,以银为上币,钱为中币,钞为下币,以中、下两种货币作为公私通用的工具,而统一以上币来权衡它们。大概自建国初期以来,有禁止使用银两的规定,是担心它或许会阻碍钱钞的使用。而钱的使用不出于福建、广东地区。宣德、正统以后,钱才开始用于西北地区。自天顺、成化以来,钞的使用更加衰微了。如果一定要像宝钞那样规定刑罚,每一贯准折铜钱一千文、白银一两,以恢复最初的制度,非使用严刑不可。然而严刑并非圣明时代所应有的。用法治民的刑罚,只能行于一时;不如以道理使民心信服,可以施行于长久。大概顺应天然的道理,制定适宜的政事,以利于百姓,根据时势立法,随时保持适中,这是圣贤制定政事的权变之道。臣私下认为,今日制定用度之法,不如让银与钱钞相互权衡并行。每白银一分,兑换铜钱十文;新制的钞,每一贯兑换铜钱十文;四角完整未折损的,每一贯兑换铜钱五文;中间折损的兑换三文;昏烂但还有一贯字样的兑换一文。普遍诏告天下,以此作为定制,并严厉设立擅自加减的罪名。虽然物产有丰歉,货物有贵贱,但银与钱钞交易的比率,一定而永远不变。推行百年,通达各方,这样官府的账籍可以稽查而没有挪移的弊端,百姓的心志不迷惑而没有欺骗的祸患,商人出行、贾人坐市,都没有亏损的弊病了。

山泽的利益【禁止开矿】

宋朝金银铜铁铅锡的冶炼场,总共二百七十一个,都设置官吏主管。大抵山泽的利益有限,有的突然爆发随即枯竭,有的开采多年,所得不能补偿所费,而每年的赋税不足,主管官员必定责成负责人取足数额。臣查考宋朝坑冶所在如此之多,而元朝的坑冶,也比今日多十数倍,为什么呢?大概天地生物,有生生不息的,谷粟桑麻之类就是;有与土地一起生成的,金银铜铁之类就是。从前圣王定为征收百姓的赋税,有米粟的征收,有布缕的征收,而没有所谓金银铜铁的征收。难道不是因为山泽的利益,与土地一起生成,这在神宗时更为切合实际,取之有穷,而生产它的不能接续吗?譬如山林之上,有草木,有土石,其中草木,取用的既尽,生产的随即接续,所以虽然日日取用,年年取用,也不见它枯竭。至于山间的土石,挖掘而去则深而成洼,搬运而去则空而留迹,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它的形态一定故。所以坑冶的利益,在前代则多,在后代则少,沿历至于今日尤其少了,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我朝坑冶的利益比前代不及十分之一二,偶尔有的,随取随竭。从前已经在浙江的温州、处州,福建的建宁、福州,开设矿场设置官员,命令内臣守卫,派遣御史监督。然而所得不能补偿所费,如宋人所说的那样。现在大多已经革除罢免,而将其赋税均摊在民赋之中了。虽然如此,现在不仅得不到利益,而往往又遭受其害。大概因为山泽的利益,官府取用则不足,百姓取用则有余。现在处州等山场虽然关闭,但其中仍然不能没有渗漏的微利遗留。这些不逞之徒,仍然在其中囊橐私藏,以争利起乱。为今之计,宜于山场遗利之处,严守捕法,可以筑塞的筑塞它,可以设栅栏挖壕沟的设栅栏挖壕沟它,使得他们不至于聚众争夺,以遗下一方生灵的祸害就可以了。

盐法议【转般存积】

查考宋朝转般之法,似乎今日也可行。现在两京之间,运道所经,共有三个运司,淮盐在南,沧盐在北,山东的盐在中间。往日会通河未开,水陆分隔,各自通商供给百姓。现在则一条水路可通。只是现在三处的盐,价格各有高低,中纳各有等级,而只有淮盐的价格最高,几乎居其倍数。山东的盐,距离黄河颇远,将沧盐运入淮地,其价值固然一倍以上,但行盐地区也宜通融除算,方为完法。而沧盐靠近黄河而价格最廉。臣请求实行宋人转般之法,遇有官军运粮空船南回,道经沧州,每船量给官盐,每引量给脚价,让他们运至扬州河下。官府在两岸建仓,委派官员照数收贮,原数不亏,然后给与脚钱,稍有亏损,即与折算。这样则官府得倍称之息,军队得顺回之利。积盐既多,乃令通算累年客商所中,常股存积等盐,共该若干,依次给与现盐。不出一二年间,支给完足。然后实行臣先前所陈官给牢盆,民目煎煮之策。此后又比照河间沿海一带出盐去处,不分民丁灶户,皆许其私煮。既已成盐,其数赴官告卖,量为定价,给与现钱。阴雨之时,则或加或

倍。有私卖及买者皆抵以私盐之罪。其钱乞于内帑豫借。侍成效之后筭还。年年存积。岁岁转般。积之既多。遇有急用。既出榜定值。召商于所用之地。或上粮刍。或输金帛。付以执照。定以仓分。俾其亲诣其所。即给以见盐。于行盐地方发卖。如此比之旧法。当得倍利。非惟得以足今日之用。亦可以销他日之患。草茅偏见、未必可行、姑述之以俟。

译加倍。有私自贩卖及购买的人,都按私盐的罪名惩处。所需的钱款请求从内库预先借支,等到成效显现后再核算归还。年年存积,岁岁转运。积蓄既多,遇到急需用时,便颁布榜文确定盐价,在需用之地招募商人,或让他们运送粮草,或让他们缴纳金银布帛,发给执照,确定仓库份额,让他们亲自前往指定地点,立即给予现盐,在允许行销盐的地区发售。这样比起旧法,应当能获得加倍的利润。这不仅能够满足今日的用度,也可以消除日后的祸患。这是草野之人的偏见,未必可行,暂且陈述出来以等待(圣裁)。

盐法议【解盐】

  大抵今日禁榷之利其大者在于盐。盐非一种。其最资国用者。惟是末盐与颗盐耳。末盐出于海。海非一处。颗盐出于池。池惟解州有之。葢海盐出于人。必煎熬烹炼而后成。解盐出于天。畦垄既成。决水以灌。必俟南风起。然后结成焉。出于人者岁额不足。可以增补。出于天者。岁额或有不足。则将取之何所哉是以开中解盐与海盐异海盐非一所。此不足则取之彼。可以通融辏补。解盐惟一池。不幸而岁多霖雨。风不自南。则岁课不足额矣。窃闻近年以来。商贾中纳解盐之数。巳踰十年岁额、守支待次、至十数年、一遇兵荒、官府有所措置、召商中纳、患其折阅、多不肯应、为今之计、莫若行下有司、通行查筭、盐课见存者若干、商贾待支者若干、计其所有之数、果不足以给其所支、即令商人据时估价、每引若干、官通计之、总该若干限以三年之内。干海盐或井盐存积多余之处估以时价。以见盐偿之。如解盐一引三钱。海盐一引六钱。即以一引当二引他皆仿此。如此不出数年。解盐有余积。而商贾通利矣。不然则是 朝廷开官府设官吏。专为商买聚利以偿债。旧欠多而新入少终无已时况且解盐切近西北二边。于用为急。异时国用有阙。边储不足。当于何所取给哉。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七十二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七十三

  华亭徐孚远闇公 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吴培昌坦公选辑

  张埁幼青参阅

  丘文庄公集三(议)

  丘浚

  议

  内夏外夷之限一

  内夏外夷之限二

  修攘制御之策

  守边议(种树)

  守边议(防守居庸紫荆)

  守边议(修筑墩堡)

  边防议(复河套)

  边防议(守山后诸镇)

  驭夷狄议(两广猺獞)

  驭夷狄议(制驭猺獞)

  驭夷狄

  内夏外夷之限一【区处畿甸降夷】

  昔人有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古诗亦云、越鸟巢南枝、胡马嘶北风葢人生天地间、虽有华夷之殊、而其思乡土党同类之心、则一也、况彼戎夷、禀性绝与华人不同、而不可律以中国之人情、请以晋诸胡质之、五胡之中、匈奴为大、匈奴之种、在汉已入居中国今建州夷多收中国人为之用亦耕田火食矣历汉而魏而晋、已数百年矣、其居中国、非不久也、历代授之以官爵、宽之以力役、非不厚之也、而渊聦者自其高曾以来、皆生长中国、其与故域不相闻也、非一世矣、一旦不幸国家有事、即相呼而起、以为中国大害甚者执天子而折辱之、后世夷狄之处中国者、固未必如晋之多、然涓涓不壅、将成江河、毫毛不折、将寻斧柯、为世道深长虑者、亦不可不防微杜渐也请以今日论之、国初平定凡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者、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如一二稊稗、生于丘陇禾稻之中、久之固已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也。惟永乐以来、往往以降夷置之畿甸之间、使相群聚、而用其酋长、时有征讨、起以从行、固亦赖其用矣、然而已已之变、虏犯近郊、其中亦有乘机易服、以刼掠平民、甚至乃有为虏乡导者、此其已然之效、可为明鉴者也、当时臣亲目击其事、而议者咸谓事平之后即与处置、今又踰三十年矣、而其党类处京城畿甸间者如故、说者若谓此辈生长中国、受恩厚而染化深、不必他虑、臣窃以为晋之诸胡。经三朝、历数百年。尚不忘其故俗。为中国祸害。今况入中国。未有百年。而其衣服语言。犹循其旧俗者乎。设使未经变故尚当为之远虑。况又有已验之实效乎。天下之事、最难处者、莫甚于此、葢今日慕华归王之人。久居内地、劳效素着。欲如唐太宗并令渡河。返其旧部。难矣。不得巳而思其次。请凡自西北内附者。除巳建显功受封爵者外。其余有官者逓陛一级。给与全俸。处之南方非但离其种类亦以变其□俗耳无官者编入队伍。月支米比常伍加多。敕兵部铨拨于迤南卫所。卫不过二百。所不过二十官不许专城。卒不许类聚。征操外并免杂役

译盐法议【解盐】

大抵当今专卖之利,最大的在于盐。盐并非只有一种。其中对国家财政贡献最大的,只有末盐和颗盐罢了。末盐产自海边,海边不止一处;颗盐产自盐池,盐池只有解州才有。大概海盐是人工生产的,必须经过煎熬烹炼才能制成;解盐则是天然生成的,盐畦盐垄修好后,引水灌溉,必须等到南风刮起,然后才能凝结成盐。人工生产的,如果每年的定额不足,还可以增加补充;天然生成的,如果每年的定额不足,又能从哪里去获取呢?所以开中法下的解盐与海盐不同。海盐产地不止一处,这里不足就可以从那里获取,能够互通调剂、弥补不足。解盐只有一个盐池,不幸遇到一年雨水过多,风不从南面刮来,那么每年的税课就不够定额了。我听说近年来,商人通过开中法缴纳解盐的数量,已经超过十年的定额;等待支取、按次序等候,长达十几年;一旦遇到战争或灾荒,官府有所安排,召商人开中缴纳,担心他们亏损,大多不肯响应。如今的对策,不如命令有关部门,全面查算:现有的盐税有多少,商人等待支取的有多少,计算现有的数量,如果确实不足以支付所欠的,就命令商人根据当时价格估价,每引多少,官府总计一下,总共需要多少,限定在三年之内,用海盐或井盐存积多余的地方,按当时价格估价,用现有的盐来偿还。比如解盐一引三钱,海盐一引六钱,就用一引解盐抵两引海盐,其他都仿照这个办法。这样不出几年,解盐就会有盈余积蓄,而商人的流通利益也就通畅了。不然的话,朝廷开设官府、设置官吏,专门为了商人聚敛利益来偿还债务,旧欠多而新收入少,最终没有尽头。况且解盐靠近西北两地的边境,对于军需最为紧急。将来国家用度有缺口,边境储备不足,应当从哪里去获取呢?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七十二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七十三

华亭徐孚远闇公、陈子龙卧子、宋征璧尚木、吴培昌坦公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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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文庄公集三(议)

丘浚

议

内夏外夷之限一

内夏外夷之限二

修攘制御之策

守边议(种树)

守边议(防守居庸紫荆)

守边议(修筑墩堡)

边防议(复河套)

边防议(守山后诸镇)

驭夷狄议(两广猺獞)

驭夷狄议(制驭猺獞)

驭夷狄

内夏外夷之限一【区处畿甸降附的夷人】

古人有话说:“不是我们同族的人,他们的心意必定不同。”古诗也说:“越鸟筑巢向南枝,胡马嘶鸣向北风。”大概人生在天地之间,虽然有华夏与夷狄的区别,但他们思念故乡、眷恋同类的心理,是一样的。何况那些戎狄夷人,禀赋性情与中国人完全不同,不能用中国人的常情来约束他们。请拿晋朝时的各个胡族来验证:五胡之中,匈奴最为强大。匈奴这一族,在汉朝时就已经迁入中国境内。如今建州的夷人大多招收中国人供其使用,也耕田做饭了。历经汉朝、魏朝到晋朝,已经几百年了。他们居住在中国,时间不算短了。历代授予他们官爵,宽免他们的劳役,不能说对他们不优厚。而像刘渊、刘聪这样的人,从他们的祖辈以来,都生长在中国,与故土不再相通,已经不是一代两代了。一旦不幸国家有事,他们就互相呼召而起,成为中国的大害,甚至有的抓住天子加以折辱。后世夷狄居住在中国的,固然不一定像晋朝那么多,然而细小的水流如果不堵塞,将会汇成江河;毫毛如果不折断,将会寻找斧头砍伐。为世道长远考虑的人,也不能不防微杜渐。请从当今的情况来论述:建国初期平定天下后,凡是蒙古、色目人散居在各州的,大多已经改姓换名,混杂在民间,就像一两棵稗草生长在田垄禾稻之中,时间久了固然已经互相遗忘、同化,也不容易辨别识别了。只有从永乐年间以来,往往把投降的夷人安置在京城附近,让他们成群聚居,并利用他们的酋长,时有征讨,让他们跟随出征,固然也依赖他们的作用。然而己巳年的变故,敌虏侵犯近郊,其中也有趁机改换服装,抢劫平民的,甚至有的充当敌虏的向导。这是已经发生的效果,可以作为明显的鉴戒。当时我亲眼目睹这件事,而议论的人都说事情平定之后立即加以处置,如今又过了三十多年,而他们的党类居住在京城和京城附近的状况依然如故。有人说这类人生长在中国,受到的恩惠深厚,受教化很深,不必另有顾虑。我私下认为晋朝的各个胡族,历经三朝,几百年,尚且不忘他们的旧俗,成为中国的祸害。如今何况进入中国,还没有百年,而他们的衣服语言,还遵循旧俗呢?假使没有发生变故,尚且应当为他们做长远考虑,何况又有已经验证的实际效果呢?天下的事情,最难处理的,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大概今日仰慕中华、归顺朝廷的人,长期居住在内地,功劳效验一向显著,想要像唐太宗那样命令他们全部渡河,返回原来的部落,很难做到。不得已而考虑次一等的办法,请求凡是自西北归附的人,除了已经建立显赫功劳受封爵位的以外,其余有官职的,提升一级,给予全额俸禄,安置在南方,不但让他们远离同类,也用来改变他们的旧俗。没有官职的,编入军队,每月供给的米粮比平常士兵多,命令兵部选拔分配到南方卫所,卫不超过二百人,所不超过二十人,官员不允许单独掌管城池,士兵不允许同类聚集,除了征调操练外,一并免除杂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