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七十六
比有言者、遂谓朝议为当、恐未免胶柱鼓瑟、而不适于时、党同伐异、而不当于理、臣固末未敢以为然也、夫天下岂有无父母之国哉、臣厕立清朝、发愤痛心、不得不为 皇上明辩其事、记曰礼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巳矣、故圣人缘人情以制礼、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夫汉之哀帝。宋之英宗。乃定陶王濮王之子。此二事与 世庙不合当时成帝仁宗无子。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尚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今 武帝皇帝巳嗣 孝宗十有七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遣诏迎取 皇上入继大统。岂非以天下者。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臣伏读 祖训曰、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夫 孝宗兴献王兄也。兴献王 孝宗亲弟也。 皇上兴献王长子也。今 武宗无嗣。以次属及。则 皇上之有天下。真犹 高皇帝亲相授受者也故遣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着为 孝宗后、正统相信兄弟之子犹子也乌得谓之无后耶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其公私实较然不同矣或以 孝宗德泽在人。不可无后。夫 孝宗诚不可忘也。假使兴献王尚存嗣位。今日恐弟亦无后兄之义。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永嘉此言不无劫制之迹况兴献王惟生 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义。故在 皇上谓继统 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 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 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以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尝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或以魏诏、谓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殊不知曹叡是时尚未有嗣。其诏葢预为外藩援立者坊此有为之私。非经常之典也。可槩论乎。故曰礼时为大、顺次之、不时不顺、则非人情矣、非人情则非礼矣、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夫人必各本于父母而无二、议礼者亦惟体之于心而巳、今者不稽古礼之大经、而泥末世之故事、不守 祖宗之明训而率曹魏之旧章、此臣之所未解者也、虽然、非天子不议礼、今 皇上虗巳宏大、畴咨众言、倘以朝议为礼之当。称号一定不可复易。且将使天下后世之人。皆知以利为利。而自遗其父母。疑非永言孝思、孝思维则之谓也。臣窃惟此礼乃天经地义、万代瞻仰毫厘之差、千里之谬、此言尚为大臣地故大臣平章。小臣献纳。皆分之宜也。书曰有言逆于女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女志必求诸非道、夫逆心之言疑于忠而未必皆道也。永嘉自立地步亦高逊志之言疑于谀、而未必皆非道也臣愚岂敢导谀君上以自误于不忠。又岂敢昧于自献。以误君于不孝惟圣明体察而裁决焉、臣不胜恳切听命之至、
译近来有人进言,于是认为朝廷的议论是恰当的,恐怕不免像胶柱鼓瑟那样固执不变,而不适应时势;结党营私、排斥异己,而不合乎事理。臣实在不敢苟同。天下哪有没有父母的国家呢?臣忝列清朝,心中愤慨痛心,不得不为皇上辨明此事。《礼记》说:“礼不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下生长出来的,而是出于人情罢了。”所以圣人根据人情来制定礼制,用来确定亲疏关系,决断嫌疑,区别异同,明辨是非。
汉朝的哀帝、宋朝的英宗,分别是定陶王、濮王的儿子。这两件事与世庙(指嘉靖帝)的情况不同。当时成帝、仁宗没有儿子,都预先立他们为皇嗣,并养在宫中,这还算是过继给别人做后嗣。所以师丹、司马光的议论,在那时还可以适用。如今武宗皇帝已经继承孝宗之位十七年,等到驾崩,廷臣遵循祖训,奉遗诏迎接皇上入继大统。这难道不是认为天下是祖宗的天下,也是天下人的天下吗?
臣恭敬地阅读祖训说:“凡是朝廷没有皇子,必定兄终弟及。”孝宗是兴献王的哥哥,兴献王是孝宗的亲弟弟,皇上是兴献王的长子。现在武宗没有子嗣,按次序轮及,那么皇上拥有天下,真像是高皇帝亲自传授的一样。所以遗诏直接说“兴献王长子,按伦序应当即位”,起初并没有明确写明是作为孝宗的后嗣。正统观念认为兄弟之子如同己子,怎么能说没有后嗣呢?这与预先立为嗣子、养在宫中的情况,公私界限确实截然不同。
有人以孝宗恩德在人,不可没有后嗣为由。孝宗确实不可遗忘。假使兴献王还在世并继承皇位,今天恐怕也没有弟弟为哥哥立后嗣的道理。现在兴献王已经去世,称他为皇叔父,鬼神固然不能没有疑虑。现在迎接圣母,称她为皇叔母,那么应当以君臣之礼相见,恐怕没有儿子臣服母亲的道理。礼制规定长子不得过继给别人做后嗣,永嘉(指杨廷和等人)这话不免有胁迫控制的痕迹。况且兴献王只生了皇上一个人,为了天下利益而为人后嗣,恐怕没有儿子断绝父母亲情的道理。所以在皇上来说,继承武宗的大统从而尊崇自己的双亲是可以的;但如果说嗣续孝宗从而断绝自己的双亲则是不可以的。
有人以大统不可断绝为由,那么是继承孝宗呢,还是继承武宗呢?大统与嗣续不同,并非一定是父死子继。汉文帝继承惠帝之后,是以弟弟的身份继承;宣帝继承昭帝之后,是以兄孙的身份继承。如果一定要强行剥夺这父子亲情,建立那父子名号,然后才叫继承大统,那么古代曾经有称高伯祖、皇伯考的,都不能叫继承大统了。
有人引用魏朝诏书,说由诸侯入奉大统,就应当明确为人后嗣的道理。殊不知曹叡当时还没有子嗣,他的诏书大概是预先为外藩援立者防范私心而设的,这不是经常性的典章,可以一概而论吗?所以说,礼以顺应时势为最大,顺从其次;不合时势、不顺人情,就不是人情了;不合人情,就不是礼了。
臣私下认为,今天的礼制,应当另外为兴献王在京师立庙,使得能够隆盛尊崇双亲的孝道,并且使母亲因儿子而尊贵,地位与父亲相同,那么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人必定各自以父母为根本而没有二心,议礼的人也只需体察于心罢了。现在不考察古代礼制的大经,却拘泥于末世的旧例;不遵守祖宗的明训,却沿袭曹魏的旧章,这是臣所不解的。
虽然如此,非天子不议礼。现在皇上虚怀宏大,咨询众人意见。如果认为朝廷的议论是礼制的恰当之处,称号一旦确定不可再改,而且将使天下后世之人,都知道以利为利,而自遗其父母,这恐怕不是永言孝思、孝思维则的意思吧。臣私下认为,这礼是天经地义,万代瞻仰,毫厘之差,千里之谬。这话还是为了大臣的缘故,所以大臣平议,小臣献纳,都是分内应当做的。
《尚书》说:“有言论违背你的心,一定要寻求其中的道理;有言论顺从你的意志,一定要寻求其中的非道理。”违背心意的言论,看似忠诚但不一定都合乎道理;顺从意志的言论,看似阿谀但不一定都不合乎道理。臣愚昧,岂敢引导阿谀君上以自误于不忠,又岂敢昧于自我进献,以误君于不孝。只请圣明体察并裁决。臣不胜恳切听命之至。
正典礼第二疏【并上或问 正典礼】
臣叨逄圣明、议当代典礼、为万世法程、廷臣乃固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以致 皇上恩纪不明、而父子大伦废矣、夫帝王中天地而立、为三纲五常之主、而废大伦、岂小故哉、臣不得巳、乃据礼书、别异同、明是非、上尘圣览、然此非臣一人之见。凡有识者所共知也。间有一二台谏不能开陈。又从附和。交章击臣目为謟谀。诋为希进。由是有识之士。虽有章奏巳具、皆钳口畏祸。无复敢献。遂使万世公议、阻于上闻、祗见臣说孤立、似一人之私也、夫礼以非礼为非。而非礼亦以礼为非。此臣所以不能自巳于言也。唐陆贽曰、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臣愚虽未之学也、其不敢负天子之心、天地鬼神实临之也、伏惟 皇上聪明仁孝、理无不烛、必将从众议乎。世庙初年依违之意正如此耳则众议未见其可将违众议乎。而谦抑之心。未必肯遽违者也。臣窃谓非天子不议礼。愿 皇上奋然裁断。揭父子大伦。明告中外以皇叔父母不正之名。决不可称。则大伦正而大礼定矣。诚又虑夫 皇上大孝之心、郁郁不明于天下后世、臣之罪也、谨录与或人问荅之词以闻、或问今之典礼议者、必以我 皇上宜考 孝宗、而以兴献王为叔父、谓之崇大统也、割私恩也、汉宋之故事也、举朝无明其非、子独以为言者、何也、臣荅曰、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葢礼之大者、变者也、议之失得、万代瞻仰也、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子不求诸汉宋之故事乎成帝无子。立定陶共王之子为嗣。仁宗无子。立濮安懿王之子为嗣。则哀帝英宗者乃是预立素养明为人后者也故当时师丹司马光之论于事较合于义似近矣今 孝宗皇帝。既尝以 祖宗大业授之 武宗。但知 武宗为之子也。 武宗嗣位。又十有七年。未有储建是 武宗无嗣 孝宗未尝无嗣也且 孝宗宾天之日。我 皇上犹未之诞生也是 孝宗固未尝以后托也、 武宗宾天之日。我 皇上在潜邸也。是 武宗又未尝托为谁后也、其与汉宋之故事。大不相类者矣。今者必欲我 皇上为 孝宗之嗣。承 孝宗之统。即欲承嗣宜承武宗不宜承孝宗然武宗兄弟也故又改而承孝宗其说迁就无据安得不为永嘉折角乎则孰为 武宗之嗣孰承 武宗之统乎窃原 孝宗既以大业授之武宗矣。其心岂肯舍巳之子而子兄弟之子以绝其统乎。 武宗既以大业受之 孝宗矣。其心岂肯舍巳之父而不之继。而委叔兄弟继之以自绝其统乎。兹议也。 二宗在天之灵。果足慰乎。夫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者也。知 孝宗与 武宗之心。则知兴献王与我 皇上之心矣。问者曰、然则我 皇上于大统也。将谁继乎。臣荅曰继武宗之后以承 祖宗者也葢尝三复迎立之诏矣、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议之公也又尝三复劝进之笺矣、曰以 宪宗皇帝之孙、继 孝宗皇帝之统、说之变也。由前之言。则我 皇上所继者 武宗也。是武宗虽无嗣而有统矣。由后之言则我 皇上所继者 孝宗也。是 武宗虽有统而无传矣。问者曰、统与嗣有不同乎、臣荅曰不同也。夫统乃帝王相传之次而嗣必父子一体之亲也。谓之统则伦序可以时定。谓之嗣则天恩不可以强为矣。今之议者。不明统嗣二字之义。而必以为嗣谓之继统。且曰帝王正统。自三代以来父子相承。厥有常序曾有自三代以来之正统必一于父子相承者哉葢得其常则为父子不得其常则有为兄弟为伯叔侄者也此统所以与嗣有不同也。问者曰、议者谓 武宗以大业授我 皇上。有父道焉。故 皇上执丧尽礼。无非尽子道也。但昭穆之同。不可为世。故止称 皇兄。又谓我 皇上既兄 武宗。自宜父 孝宗。兹言何谓也。臣荅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也。不可强为也。方 武宗宾天。羣臣定议以迎我 皇上也遵 祖训也。兄终弟及之文也。何也。 孝宗兄也。兴献王弟也。献王在。则献王天子矣。有献王斯有我 皇上矣。此所谓伦序当立。推之不可。避之
译正典礼第二疏【并附《或问》篇,题为“正典礼”】
臣幸逢圣明之世,参与议定当朝典礼,以作为万世的法度准则。然而朝廷大臣却固执地援引汉代定陶王、宋代濮王的旧例,导致皇上对恩义名分的界定不明,致使父子这一人伦大道被废弃。帝王立于天地之间,是三纲五常的主宰,废弃人伦大道,岂是小事?臣不得已,便依据礼书,辨析异同,阐明是非,呈上以烦劳圣上阅览。但这并非臣一人的私见,凡是有见识的人所共知。其间有一两位台谏官员不能开诚布公地陈述,反而随声附和,接连上奏攻击臣,视臣为谄媚阿谀,斥责臣为希图进身。因此,有识之士虽然已准备好奏章,却都闭口不言,畏惧祸患,不再敢进献。于是使得万世的公议,受阻于无法上达天听,只看到臣的言论孤立无援,似乎是一人之私见。礼法以非礼为错误,而非礼也以礼法为错误,这就是臣之所以不能停止进言的原因。唐代陆贽曾说:“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臣愚钝,虽未深究学问,但那不敢辜负天子的心,天地鬼神实可鉴察。伏惟皇上聪明仁孝,事理无不洞察,必定会顺从众议吗?世庙初年那种犹豫不决的态度正是如此。那么众议未必正确,难道可以违背众议吗?而皇上谦抑退让的心,未必肯立刻违背。臣私下认为,非天子不议礼,愿皇上奋然裁断,彰显父子人伦大道,明确告知内外臣民,称皇叔父母是不正当的名分,决不可如此称呼。这样人伦正道得以匡正,大礼也就确定了。臣实在担忧皇上大孝之心,郁郁不得彰明于天下后世,那是臣的罪过。谨录下与他人的问答之词以呈报。
有人问:如今议论典礼的人,必定认为皇上应当以孝宗为父,而以兴献王为叔父,称之为尊崇大统,割舍私恩,这是汉宋的旧例。满朝无人明白其错误,唯独您提出反对,为什么呢?
臣回答:这是杨廷和(孚敬)非常不得已的做法。大概礼法中最大的原则是变通,议论的得失,万代都会瞻仰,这是杨廷和非常不得已的做法。您不考察汉宋的旧例吗?成帝无子,立定陶共王的儿子为嗣;仁宗无子,立濮安懿王的儿子为嗣。那么哀帝、英宗乃是预先立为嗣子、抚养长大以继承他人的人。所以当时师丹、司马光的议论,在事理上较为符合,在道义上似乎相近。如今孝宗皇帝,既然曾经将祖宗大业授予武宗,只知道武宗是他的儿子。武宗继位,又过了十七年,没有建立储君,这是武宗无嗣,孝宗并非无嗣。况且孝宗驾崩之日,皇上还未诞生,这是孝宗固然未曾托付后事。武宗驾崩之日,皇上尚在潜邸,这是武宗又未曾托付给谁为嗣。这与汉宋的旧例,大不相同了。如今必定要让皇上做孝宗的嗣子,继承孝宗的大统,如果要承嗣,应当承武宗而不应当承孝宗。然而武宗是兄弟,所以又改而承孝宗。这种说法牵强附会,没有依据,怎能不成为永嘉折角那样的笑柄呢?那么谁是武宗的嗣子,谁继承武宗的大统呢?推究孝宗既然已将大业授予武宗,他的心岂肯舍弃自己的儿子而将兄弟的儿子当作儿子,以断绝自己的统绪呢?武宗既然已接受孝宗的大业,他的心岂肯舍弃自己的父亲而不继承,反而让叔父兄弟继承,以断绝自己的统绪呢?这种议论,两位宗庙在天之灵,果真能感到安慰吗?父子之恩是天性,不可断绝。知道孝宗与武宗的心,也就知道兴献王与皇上的心了。
问者说:那么皇上对于大统,将继承谁呢?
臣回答:继承武宗之后,以承继祖宗。曾经反复诵读迎立皇上的诏书,说:“兴献王长子,伦序应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这是议论的公正之处。又曾经反复诵读劝进的笺文,说:“以宪宗皇帝之孙,继孝宗皇帝之统。”这是说法的变通之处。从前面的话来看,那么皇上所继承的是武宗,这样武宗虽无嗣子而有统绪了。从后面的话来看,那么皇上所继承的是孝宗,这样武宗虽有统绪而无传人了。
问者说:统绪与嗣子有什么不同吗?
臣回答:不同。统绪是帝王相传的次序,而嗣子必定是父子一体的亲情。称为统绪,那么伦常次序可以随时确定;称为嗣子,那么天然的恩义不可以勉强为之。如今的议论者,不明白统绪与嗣子这两个字的含义,而必定认为嗣子就是继统。并且说帝王正统,自三代以来父子相承,有其常序。难道三代以来的正统,必定只限于父子相承吗?大概得其常则为父子,不得其常则有为兄弟、为伯叔侄的情况。这就是统绪与嗣子不同的原因。
问者说:议论者说武宗将大业授予皇上,有父道在其中,所以皇上执丧尽礼,无非是尽子道。只是昭穆相同,不可以算作一代,所以只称皇兄。又说皇上既然以武宗为兄,自然应当以孝宗为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
臣回答:父子之恩,是天性,不可断绝,也不可以勉强为之。当武宗驾崩,群臣定议迎立皇上,是遵循祖训,是兄终弟及的条文。为什么呢?孝宗是兄,兴献王是弟。献王若在,那么献王就是天子了。有献王才有皇上。这就是所谓伦序应当立,推辞不可,回避
不可者也。果若人言。则 皇上于 武宗兄弟也。固谓之父子也。于 孝宗伯侄也。亦谓之父子也。于兴献王父子也。反不谓之父子而可乎。问者曰、我 皇上嗣兴献王藩王也。今嗣大统。天子也。恩亦极矣不正父子之名得乎。臣答曰、天下外物也。父子大伦也。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知有父而不知有天下也。而况今天下者。 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孝宗于我 皇上固不得以私相授受者也今欲我 皇上舍天性之父子。而反称伯侄为父子。谓之崇大统也。割私恩也汉宋之故事也。是天下重而大伦轻也。而可乎。问者曰。如子之言。则孝宗不果于无后乎。臣答曰、 孝宗有 武宗为之子 孝宗未尝无后也臣子于君父一也。因孝宗遗德在人故不忍其无后而不知统之所在即后之所在二宗何无后耶今者不念无嗣之 武宗而重念有嗣之 孝宗者何欤兹果孝宗之无后乎抑 武宗之无后乎虽然自古帝王之无后者。岂惟我 武宗然哉。而其相传之统。则固未尝绝也。汉惠帝无嗣而文帝继之。未闻汉之统绝也。唐中宗无嗣而睿宗继之。未闻唐之统绝也是谓兄终弟及也非必父死子立之谓也今 孝宗之统。传之 武宗。 武宗之统传之 皇上。一统相承。万世无穷者也。又何必强置父子之名而后谓之继统也哉问者又曰、子必以我 皇上不当考 孝宗、岂以兴献王不可无后也。议者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益王子崇仁王考兴献王、是或一道乎、臣答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也。不可强为也。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崇仁王考兴献王。是强为父子也。使 孝宗不得子 武宗。又使兴献王不得子皇上。是绝人父子也。夫古之为礼者。将使无后之人有后。今之为礼者。将使有后之人无后矣。而可乎。问者曰、然则我 皇上于 孝宗也。 武宗也其享祀也如之何。臣答曰、自古帝王之继统者。得其常则为父子。不得其常。则有为兄弟为伯叔侄者也。但主其丧而巳。主其祀事而巳。不必一于父子之称也。唐玄宗于中宗也。其祝词则曰皇伯考也。德宗于中宗也。其祝词则曰高伯祖也。不必一于父子之称也。曰然则我 皇上于 孝宗也何称乎。曰皇伯考其正也。于 武宗也何称乎。曰皇兄其正也。于享祀兴献王也。则曰皇考其正也。如此。则我 皇上于父子也。伯侄也。兄弟也。皆名正而言顺矣。问者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则我 皇上将不可入继大统乎、臣答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是谓 皇上不可以继嗣也。非谓不可入继大统也。程子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此固尝以义起而泛论之也。今 皇上为兴献王长子。遵 祖训兄终弟及。属以伦序。实为继统。非为继嗣也。此论更透设 皇上若有兄弟亦自当入继大统有不得为逊避者矣问者曰魏明帝之诏、议者传以令众者也、子独以为不足征者何也、臣荅曰、此魏太和三年之诏也、按诏曰、皇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统、则当纂正统而奉公议、何得复顾其私亲哉、又曰、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葢是时皇后无嗣。明帝以外藩援立。故预为此诏以坊之。至太和五年始立齐王芳为天子。厥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可见也。故孚敬曰有为之私。非经常之典也。问者曰、子欲为兴献王别立庙于京师、亦有说乎、不干于正统乎、臣荅曰、立庙京师、取古迁国载主之义也、夫长子不得以离其父者也、今夫士大夫之仕于他方也、若长子虽有庶子、亦载主而行也、谓别立庙、则固无干于正统者也、问者又曰、如子之言、而论者乃惧以鲁桓僖宫之灾、且谓有朱熹两庙争较之嫌、鲁僖跻闵之失者、何也、臣答曰、孔子在陈、闻鲁庙火、曰其桓僖乎、以为桓僖亲尽、无大功德而鲁庙不毁、故天灾之也、宋羣臣请祧僖祖、而正太祖东向之位、故未子谓使两庙威灵、相与争较、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父遂跻僖公于闵上、故春秋讥其逆祀、今别为兴献王立庙。所以祭祢也
译这是不可行的。如果真像人们所说的那样,那么皇上对于武宗是兄弟关系,却硬要称之为父子;对于孝宗是伯侄关系,也硬要称之为父子;而对于兴献王是父子关系,反而不称之为父子,这难道可以吗?
提问者说:“我们的皇上继承的是兴献王藩王的血脉,如今继承大统成为天子,恩德也已经到了极点,如果不正父子之名,难道可以吗?”
臣回答说:“天下是身外之物,父子是大伦常道。瞽瞍杀人,舜背着父亲逃跑,只知有父亲而不知有天下。何况今天的天下,是祖宗的天下,也是天下人的天下。孝宗对于我们的皇上,本来就不能以私相授受。现在想要我们的皇上舍弃天性中的父子关系,反而称伯侄为父子,说这是尊崇大统、割舍私恩,这是汉宋的旧例。这是看重天下而轻视大伦常道,难道可以吗?”
提问者说:“按照你的说法,那么孝宗岂不是真的没有后嗣了吗?”
臣回答说:“孝宗有武宗作为儿子,孝宗未曾没有后嗣。臣子对于君父是一样的,因为孝宗的遗德在人间,所以不忍心让他没有后嗣,却不知道统绪所在就是后嗣所在,两位皇帝怎么会没有后嗣呢?现在不念及没有子嗣的武宗,却着重念及有子嗣的孝宗,这是为什么呢?这究竟是孝宗没有后嗣,还是武宗没有后嗣呢?虽然自古帝王中没有后嗣的,难道只有我们的武宗是这样吗?但他们相传的统绪,却本来未曾断绝。汉惠帝没有子嗣而文帝继承,未曾听说汉朝的统绪断绝;唐中宗没有子嗣而睿宗继承,未曾听说唐朝的统绪断绝。这就是所谓的兄终弟及,并非一定是父死子立的意思。现在孝宗的统绪传给武宗,武宗的统绪传给皇上,一脉相承,万世无穷。又何必强行设置父子之名,然后才称之为继承统绪呢?”
提问者又说:“你坚持认为我们的皇上不应当尊孝宗为父,难道是认为兴献王不可以没有后嗣吗?议论的人认为我们的皇上尊孝宗为父,同时又让益王的儿子崇仁王尊兴献王为父,这或许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吧?”
臣回答说:“父子之恩,是天性,不可断绝,也不可以强求。让我们的皇上尊孝宗为父,同时又让崇仁王尊兴献王为父,这是强求父子关系。使得孝宗不能得到武宗为子,又使得兴献王不能得到皇上为子,这是断绝人的父子关系。古代制定礼仪的人,是要让没有后嗣的人有后嗣;现在制定礼仪的人,是要让有后嗣的人没有后嗣,难道可以吗?”
提问者说:“那么我们的皇上对于孝宗、武宗,在祭祀时该怎么办呢?”
臣回答说:“自古帝王继承统绪的,符合常规的就是父子关系,不符合常规的,就有作为兄弟、伯叔侄的。只要主持他们的丧事罢了,主持他们的祭祀罢了,不必一律称为父子。唐玄宗对于中宗,他的祝词就说是‘皇伯考’;唐德宗对于中宗,他的祝词就说是‘高伯祖’,不必一律称为父子。
问:‘那么我们的皇上对于孝宗该怎么称呼呢?’
答:‘称“皇伯考”是正当的。’
问:‘对于武宗该怎么称呼呢?’
答:‘称“皇兄”是正当的。’
问:‘对于祭祀兴献王该怎么称呼呢?’
答:‘称“皇考”是正当的。’
这样,那么我们的皇上对于父子、伯侄、兄弟,都名正言顺了。”
提问者说:“礼制规定长子不可以为人后,那么我们的皇上将不可以入继大统了吗?”
臣回答说:“礼制规定长子不可以为人后,是说皇上不可以继承嗣位,不是说不可入继大统。程颐先生说:‘礼制规定长子不可以为人后,如果没有兄弟,又继承祖父的宗庙断绝,也应当继承祖父。’这本来是以义理兴起而泛论的。现在皇上是兴献王的长子,遵循祖训兄终弟及,按伦常次序,实在是继承统绪,而不是继承嗣位。这个论述更加透彻。假设皇上如果有兄弟,也自然应当入继大统,没有可以推辞的理由了。”
提问者说:“魏明帝的诏书,是议论的人用来号令众人的,你独自认为不足以作为证据,为什么呢?”
臣回答说:“这是魏太和三年的诏书。查看诏书说:‘皇后没有子嗣,选择支庶之子来继承大统,就应当纂集正统而奉行公议,怎么能再顾念他的私亲呢?’又说:‘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的,就应当明确为人后的义理。’大概当时皇后没有子嗣,明帝以外藩援立,所以预先下此诏书来防备。到太和五年才立齐王芳为天子,后来高贵乡公、常道乡公援立,都不出尊奉可见。所以杨廷和说这是有为而设的私意,不是经常的典制。”
提问者说:“你想为兴献王在京师另立庙宇,也有说法吗?不干扰正统吗?”
臣回答说:“在京师立庙,取的是古代迁国时载着神主的意思。长子不可以离开他的父亲。现在士大夫在他方做官,如果长子虽然有庶子,也载着神主而行。说是另立庙宇,那么本来就不干扰正统。”
提问者又说:“按照你的说法,而议论的人却害怕像鲁桓公、鲁僖公庙灾那样,并且说有朱熹两庙争较的嫌疑,鲁僖公跻升闵公之位的过失,为什么呢?”
臣回答说:“孔子在陈国,听说鲁国宗庙火灾,说:‘大概是桓公、僖公吧。’认为桓公、僖公亲尽,没有大功德而鲁庙不毁,所以天降灾祸。宋朝群臣请求祧迁僖祖,而正太祖东向之位,所以朱熹说如果两庙威灵,相与争较。鲁闵公没有子嗣,庶兄僖公代立,他的儿子文公于是将僖公跻升到闵公之上,所以《春秋》讥讽其逆祀。现在另为兴献王立庙,是用来祭祀父亲。”
。非毁庙不当复立也。何天灾之足惧乎。其后睿宗入太庙永嘉不主此议谓别立庙。则固未尝升兴献王立于 太庙也。何两庙争较之嫌。鲁僖跻闵之失乎。不其谬哉。问者曰、然则在藩之墓如之何、臣答曰墓与庙不同也。尝闻易墓非古也。夫墓所以藏其体魄而庙所以奉其神灵者也。故墓可以代守。而庙不可以代祀者也立庙京师、崇四时之祭、顺孝子之心也、问者曰、舜受尧禅而不尊瞽瞍、禹受舜禅而不尊鲧、然则兴献王追尊之礼、宜如之何、臣答曰、追尊非古也、自文武以来未之有改也、舜不尊瞽瞍。不知以尧为父乎。瞽瞍为父乎。禹不尊鲧。不知以舜为父乎。鲧为父乎。夫以今日之急务。正名也。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兴矣是在我 皇上之心而巳。夫士阶一命。无不欲尊其亲者也。今尊崇之礼未定。覃恩之典未举。然其授官之与未授者。固巳有先后得失之心矣是非亟其欲也。孝子之诚也。何独至于我 皇上而疑之。而使君之尊亲。不如巳之尊亲也。是爱君不如爱巳也。问者曰、或以兴献王妃不可奉迎者何也、臣答曰、此胶崇仁王为后之说者也、以崇仁王嗣兴献王、则不可奉迎也、夫有天下而不得养其母、岂人情哉、今迎之而至。 天子之母也。为 天子之母。袭王妃之号。则朝廷之相临。宫闱之相接。皆当谨守臣妾之礼矣巳为天子母为臣妾窃恐我 皇上之心有不能一日自安者矣问者曰、议者以汉宣帝中兴不尊史皇孙、而嗣昭帝、光武克复、不尊南顿君而嗣元帝、以为可法者、何也、臣答曰、此不知正踵其非者也、孚敬尝按其故、昭帝亡矣、又立昌邑王废矣、宣帝始以兄孙入继、当时惟言嗣昭帝后而巳固未尝知其为子乎为孙乎必也升一等而考昭帝、则又将降一等而兄史皇孙矣。可不可乎。当时有司奏固执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故未有所处姑缘其所生父称之曰皇考而巳。固未尝以昭帝为父而以史皇孙为兄也光武乃长沙定王之后。景帝七世之孙。上嗣元帝。夫元帝有成帝为之子。有哀帝平帝为之孙。凡三传矣。又孺子婴立。凡四传矣。时王莽篡立。汉祚既灭而光武乃崛起者。犹嗣元帝。可不可乎。当时张纯朱浮奏。亦固执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故别为南顿君立庙。称皇考而巳。固亦未尝以元帝为父而以南顿君为叔也夫以宣帝嗣昭帝。世数未间谓之统则可。光武嗣元帝。世数巳间。既不可谓之嗣。又不可谓之统矣要之皆统嗣二字之义。不能明辩。故其弊必至于此耳。然则使二帝寡恩而不得尽尊崇之礼者。正以俗儒之说误之也是尚可为法也哉。问者又曰、如子之言、则历代之故事、不足征乎、臣答曰以经议礼。犹以律断狱。则凡历代故事。乃其积年之判案耳。苟不别其异同。明其是非。槩欲以故事议礼而废经。犹以判案断狱而废律也。是又何足与议也。问者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其说如之何、臣荅曰、此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礼丧服记止云此是永嘉立议根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至开元开宝礼始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朞。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虽所生所后皆称父母然未有改称伯叔之文也宋濮议方有称皇伯之说。而又加以程子之议。故人皆宗之。但朱子犹有未安之论。亦可见也。夫常人之于伯叔也。其爱敬之心。固未尝不在者也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是以父母为伯叔。不复有爱敬之心。如路人矣。故曰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况我 皇上乃入继大统。非为人后者也。其说又焉可用哉。问者曰、或以子之说、嫌于迎合、当闻于人而不当闻于 上也、如之何、臣答曰、孚敬于人未尝不闻也。闻之以说为邪。故不必闻也。昔司马光尝谓朝廷阙政。但于人主前极口论列。未尝与士大夫闲谈。以为无益也。故闻于 上也。苟嫌于迎合也。则必匡救其恶。然后为忠。而将顺其美者。皆不得为忠矣问者曰、子之言备矣、人以为邪说也奈何、臣答曰、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也。不求同俗而求同
译并非毁弃宗庙就不应再重新建立,何必害怕天灾呢?后来睿宗进入太庙,永嘉不主持这个提议,说另外建立宗庙,那么本来就没有将兴献王升立到太庙中,哪里会有两庙争较的嫌疑,以及鲁僖公超越闵公的过失呢?这不是太荒谬了吗?
提问的人说:“既然这样,那么在藩地的陵墓该怎么办呢?”我回答说:“陵墓与宗庙是不同的。曾经听说迁移陵墓不符合古制。陵墓是用来安葬遗体的,而宗庙是用来供奉神灵的。所以陵墓可以派人代为看守,而宗庙不可以派人代为祭祀。在京师建立宗庙,推崇四季的祭祀,是顺应孝子的心意。”
提问的人说:“舜接受尧的禅让而不尊崇瞽瞍,禹接受舜的禅让而不尊崇鲧,那么兴献王追尊的礼仪,应该怎么办呢?”我回答说:“追尊不符合古制,自周文王、周武王以来没有改变过。舜不尊崇瞽瞍,不知道是把尧当作父亲呢,还是把瞽瞍当作父亲呢?禹不尊崇鲧,不知道是把舜当作父亲呢,还是把鲧当作父亲呢?如今急务在于正名。名正了,言语就顺当,事情就能成功,礼乐就能兴起了,这取决于我皇上的心意罢了。士人只要获得一命之官,没有不想尊崇自己亲人的。如今尊崇的礼仪还没有确定,广施恩泽的典礼还没有举行,然而那些已经授官的和尚未授官的,本来就已经有了先后得失的心思了。这不是急切地想要什么,而是孝子的诚心。为什么唯独对我皇上产生怀疑,使得君主尊崇亲人,还不如自己尊崇亲人呢?这是爱君主不如爱自己啊。”
提问的人说:“有人说兴献王妃不可以迎接,为什么呢?”我回答说:“这是拘泥于崇仁王作为后嗣的说法。如果以崇仁王继承兴献王,那么确实不可以迎接。拥有天下却不能奉养自己的母亲,难道合乎人情吗?如今迎接她到来,她是天子的母亲。作为天子的母亲,却沿用王妃的称号,那么朝廷的上下关系,宫闱的交接往来,都应当谨守臣妾的礼节了。既然已经是天子的母亲,却要做臣妾,恐怕我皇上的内心有一天都不能自安了。”
提问的人说:“议论的人认为汉宣帝中兴不尊崇史皇孙,而是继承昭帝;光武帝克复汉室不尊崇南顿君,而是继承元帝,认为可以效法,为什么呢?”我回答说:“这是不知道正是沿袭他们的错误。孚敬曾经考察过其中的缘故:昭帝去世了,又立昌邑王又被废了,宣帝才以兄孙的身份入继。当时只说继承昭帝的后嗣罢了,本来就不曾知道他是儿子还是孙子。如果一定要升一等而尊称昭帝为父,那么又将降一等而尊称史皇孙为兄。可以吗?当时有关部门上奏,固执地坚持‘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的说法,所以没有妥善安置,暂且沿袭他所生父亲称为‘皇考’罢了。本来就不曾把昭帝当作父亲,而把史皇孙当作兄长。光武帝是长沙定王的后代,景帝的七世孙,向上继承元帝。元帝有成帝作为儿子,有哀帝、平帝作为孙子,总共三代了。再加上孺子婴即位,总共四代了。当时王莽篡位,汉室气数已经灭亡,而光武帝才崛起,还继承元帝,可以吗?当时张纯、朱浮上奏,也固执地坚持‘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亲’的说法,所以另外为南顿君建立宗庙,称为‘皇考’罢了。本来也不曾把元帝当作父亲,而把南顿君当作叔父。以宣帝继承昭帝,世系没有间隔,称之为‘统’是可以的。光武帝继承元帝,世系已经间隔,既不能称之为‘嗣’,又不能称之为‘统’。总之,都是‘统’、‘嗣’两个字的意义不能明确分辨,所以弊端必然达到这个地步。然而使得两位皇帝显得薄情而不能尽尊崇之礼的,正是被俗儒的说法误导了,这还可以作为效法的榜样吗?”
提问的人又说:“按照你的说法,那么历代的故事,不足以作为证据吗?”我回答说:“用经典来议论礼仪,就像用法律来审判案件,那么历代的故事,不过是多年积累的判案罢了。如果不辨别它们的异同,明辨它们的是非,一概想要用故事来议论礼仪而废弃经典,就像用判案来审判案件而废弃法律一样。这又哪里值得议论呢?”
提问的人说:“‘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这种说法怎么样?”我回答说:“这不是圣人的话,是汉代儒者的说法。《礼记·丧服记》只说‘这是永嘉立议根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直到《开元礼》、《开宝礼》才开始说‘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虽然所生、所后都称为父母,但还没有改称伯叔的文字。宋代濮议才有称‘皇伯’的说法,又加上程子的议论,所以人们都尊崇它。但朱子还有不安的议论,也可以看出来。普通人对于伯叔,其爱敬之心,本来不曾不在。如今说‘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是以父母为伯叔,不复有爱敬之心,如路人矣’。所以说这不是圣人的话,是汉代儒者的说法。况且我皇上是入继大统,不是为人后者,这种说法又怎么能适用呢?”
提问的人说:“有人说你的说法,嫌疑在于迎合,应当让众人听到而不应当让皇上听到,怎么办?”我回答说:“孚敬对于众人不曾不让他们听到。听到后认为这种说法是邪说,所以不必让他们听到。过去司马光曾经说朝廷缺政,只在君主面前极力陈述,不曾与士大夫闲谈,认为没有益处。所以让皇上听到了。如果嫌疑在于迎合,那么必须匡正补救他的恶行,然后才算忠,而顺承他的美德的,都不能算忠了。”
提问的人说:“你的话很完备了,人们认为是邪说,怎么办?”我回答说:“不求人知道而求天知道。不求与世俗相同而求与
理也、孔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謟也、吾夫子大圣人犹所不免。孚敬小子、何敢避此不韪、之名也耶、问者曰、子以至寡之力、而欲抗在朝之议、恐三人占、当从二人之言、如之何、臣答曰、臣子之事君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自尽其心而巳、使孚敬之言是。虽不用犹是也。使孚敬之言非。虽用之犹非也。夫事固难明于一时。而有待于后世者也。此言杨文襄王文成辈也今士大夫达于礼义者。固巳涣然而释其疑。有不待于后世者矣。问者曰、犯众议也、子于利害也、不计也夫、臣答曰、孚敬不敢为终身谋也、夫礼小失则入于夷狄。大失则入于禽兽。孚敬惧夫礼之失也。故不敢为终身谋也。
译这是常理啊,孔子说侍奉君主竭尽礼数,别人却认为这是谄媚,连我的老师这样的大圣人尚且不能避免这种误解。我杨廷和(孚敬)是个小人物,怎么敢回避这个不公正的罪名呢?
提问的人说:“您凭借微薄的力量,想要对抗朝廷中的舆论,恐怕正如‘三人占,当从二人之言’所说的那样,该怎么办呢?”
我回答说:“臣子侍奉君主,知道的没有不说的,说的没有不尽的,只是竭尽自己的心意罢了。假如我杨廷和的话是对的,即使不被采纳,它依然是对的;假如我杨廷和的话是错的,即使被采纳,它依然是错的。事情本来难以在当时就弄明白,而要等待后世来评判。这话是说像杨文襄、王文成那样的人。如今士大夫中通达礼义的人,本来就已经涣然冰释,解除了疑虑,并不需要等待后世了。”
提问的人说:“您触犯众人的议论,对于利害关系却不加考虑,为什么呢?”
我回答说:“我杨廷和不敢为个人的终身安危做打算。礼制稍有缺失就会沦为夷狄,缺失严重就会沦为禽兽。我害怕礼制的缺失,所以不敢为个人的终身安危做打算。”
正典礼第五疏【正典礼】
臣等闻宋苏轼曰、有一言而兴邦者不以为少、有三日言而不辍者、不以为多、窃谓今日典礼名实秩然、宜无容一言者、然与朝议抗之三四载、辩之六七疏、又不啻三日言而不辍者也、人之言曰、在朝之议多。非真多也。附和之而多也。臣等之议寡。非真寡也。不敢言而寡也。 皇上圣明岂不察之、兹诏令虽云再下、而典礼益甚乖违、谨复条七事、其大略不出前言、而提纲或便 圣览、一曰 高皇帝独取兄终弟及为训者、葢父子相传为常有。不必训。兄弟相传不常。故为之训也。夫 献皇帝实 孝宗亲弟。虽未尝有天下。以传 皇上。而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献皇帝之子也。 高皇帝虽未尝以天下授 皇上。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高皇帝之训也。此排新都之言擅拥立功者。欺天甚矣。二曰宋英宗初名宗实、为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时方四岁、仁宗取入宫中、命曹后抚鞠之、二十八年、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葢濮王亲尝命之为仁宗子也。仁宗亲尝命之为之子也。今 献皇帝未尝命 皇上为 孝宗子也。 孝宗又未尝命 皇上为之子也况献皇帝止生 皇上一人为嫡长子。又非若英宗之多兄弟。可比而同之也。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诏议太祖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等上议云、此言殊为无谓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诏礼官别加详定、礼官仍议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又云唐玄宗朝禘袷云、布昭穆之坐于户外、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德宗朝祝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云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合不可。奏可、今 孝宗称皇伯考。名斯正矣。四曰、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礼于所后者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降为期、同于伯叔父、名曰轻、今 皇上尊称 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是明为父母所当重矣、若仍系本生二字。则又同于叔父叔母。所当轻矣。五曰、孟轲氏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称两皇考、是二本也、曾有两考之礼乎、夫三尺之童。强以两考之称。必赧然不从。敢加之万乘之尊乎。今试坐 孝宗皇帝于此。又坐 献皇帝于此。 皇上趋于其前。其何以称诸。以是播诸 宗祝。窃恐 二帝在天之灵不享也。六曰礼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贵父之命也。由是推之。母子之称。夫岂可苟乎。止辨献皇帝非本生则两宫之称易明矣今 昭圣有 武宗为之子。复以 皇上为子。 章圣止生 皇上。而不得为之子。为兹议者。果为全两宫之好乎。启 两宫之嫌乎。诚母为母。伯母为伯母。以母事母。事伯母犹母。大孝无间言矣。七曰、丧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陆氏谓若汉光武有天下、既立七庙、则其曾祖祢当别立庙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臣推汉有司有议之者。正缘谬以光武当考元帝。而不当考南顿君故耳。今之议者亦缘谬以 皇上当考孝宗。而不当考 献皇帝。故谓不应为 献皇帝立庙。夫始之以不学无术、终之以相助匿非、不亦异乎、
正典礼第七上十三议疏【正典礼】
臣等切谓今日典礼之议、与礼官屡疏折辩明白、伏候敕旨召对、犹恐无征弗信、谨将证据古典、并愚情未尽者、条陈于后、伏乞 圣明留神垂察、
一古者天子无为人后之礼。臣等谨按三代以前。天子无嗣者。皆兄终弟及。无立后之礼。此言侵新都太甚防奸臣利于立幼非社稷之福故商书凡兄弟相及者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至汉成帝立定陶恭王子为嗣。宋仁宗又立濮安懿王子为嗣。大儒朱熹有曰、古礼之坏。自定陶王时巳坏子。葢成帝不立弟中山王。以为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乃立定陶王。葢子行也。孔光以尚书盘庚之及王争之不获当时濮庙之争。都是不曾好好读古礼。见得古人意思。观此知古者天子无为人后
译正典礼第五疏【正典礼】
臣等听说宋代的苏轼说过:有一句话能使国家兴盛,就不认为它少;有连续三天说话不停止的,也不认为它多。私下认为,如今的典礼名实井然有序,应当没有容得下一句话插嘴的地方。然而与朝廷议论相抗已经三四年,辩论了六七次上疏,这不止是连续三天说话不停止了。人们说:在朝廷上的议论很多。并不是真的多,而是附和的人多所以显得多。臣等的议论很少。并不是真的少,而是不敢说话所以显得少。皇上圣明,难道没有察觉吗?如今诏令虽然再次下达,但典礼更加违背常理,谨再分条陈述七件事,其大略不出前面的言论,但提纲或许便于圣上阅览。
一曰:高皇帝唯独选取“兄终弟及”作为训诫,大概是因为父子相传是常有的,不必特别训诫;兄弟相传不常见,所以为之训诫。献皇帝实际上是孝宗的亲弟弟,虽然未曾拥有天下传给皇上,但皇上拥有天下,实际上是因为他是献皇帝的儿子。高皇帝虽然未曾把天下授予皇上,但皇上拥有天下,实际上是因为高皇帝的训诫。那些排斥新都(指献皇帝)的人说皇上是擅自拥立有功,这欺骗上天太严重了。
二曰:宋英宗起初名叫宗实,是濮王允让的第十三个儿子,当时才四岁,仁宗将他接入宫中,命令曹太后抚养他。二十八年,命令学士王珪起草诏书立他为皇子,大概濮王曾经命令他作为仁宗的儿子,仁宗也曾经命令他作为自己的儿子。如今献皇帝未曾命令皇上作为孝宗的儿子,孝宗也未曾命令皇上作为自己的儿子。况且献皇帝只生下皇上一个嫡长子,又不是像英宗那样有很多兄弟,可以相比而同视。
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下诏讨论太祖的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等人上奏议论说:“这话实在毫无意义,天子斩衰三年之丧,怎么能在宗庙中有伯父的称呼?”下诏让礼官另外详细审定,礼官仍然议论称太祖室为皇伯考妣。又说唐玄宗朝祭祀时,在户外布置昭穆的座位,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记载,德宗朝祝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说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德宗称中宗为高伯祖,那么伯父的称呼,确实不可行。奏请批准。如今孝宗称皇伯考,名分就正当了。
四曰:本生父母,是相对于所过继的父母而言的。礼制上对于所过继的父母服丧三年,名叫重;对于本生父母,服丧降为期年,等同于伯叔父,名叫轻。如今皇上尊称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这是明确作为父母应当尊重的。如果仍然加上“本生”二字,那就又等同于叔父叔母,是应当轻待的了。
五曰:孟子说:“天生万物,使它们只有一个根本。”称两个皇考,就是两个根本了。曾有过两个父亲的礼制吗?即使是三尺高的孩童,强迫他称两个父亲,必定羞愧而不从,敢加在万乘之尊的皇上身上吗?现在试着让孝宗皇帝坐在这里,又让献皇帝坐在这里,皇上走到他们面前,该怎么称呼呢?把这播告于宗庙祝辞中,恐怕两位皇帝在天之灵不会享用祭祀。
六曰:礼制规定慈母如同母亲,是指没有儿子的妾,和没有母亲的妾子,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儿子”,命令儿子说“你把她当作母亲”,这是重视父亲的命令。由此推论,母子的称呼,怎么可以苟且呢?只要辩明献皇帝不是本生父,那么两宫(指孝宗与献皇帝)的称呼就容易明白了。如今昭圣太后有武宗作为儿子,又让皇上作为儿子;章圣太后只生下皇上,却不能作为她的儿子。提出这种议论的人,真的是为了保全两宫的情谊吗?还是挑起两宫的嫌疑呢?真正的母亲就是母亲,伯母就是伯母,以侍奉母亲的心侍奉母亲,侍奉伯母也如同侍奉母亲,大孝就没有闲话了。
七曰:《丧小记》说:“王者禘祭其祖先所从出的始祖,用他的祖先配享,并设立四座庙,庶子称王也这样。”陆氏说:“如果汉光武拥有天下,已经立了七庙,那么他的曾祖、父亲应当另外立庙祭祀,所以说庶子称王也这样。”臣推想汉代有司议论的,正是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光武应当考祭元帝,而不应当考祭南顿君。如今议论的人也是错误地认为皇上应当考祭孝宗,而不应当考祭献皇帝,所以说不应该为献皇帝立庙。起初因为不学无术,最终却互相协助掩盖错误,不也很奇怪吗?
正典礼第七上十三议疏【正典礼】
臣等深切认为,如今关于典礼的议论,与礼官多次上疏辩驳已经明白,恭候敕旨召对,还恐怕没有证据不被信任,谨将证据古典,以及愚情未尽之处,分条陈述在后面,恭乞圣明留神垂察。
一曰:古时候天子没有为人后嗣的礼制。臣等谨查三代以前,天子没有子嗣的,都是兄终弟及,没有立后嗣的礼制。这话侵犯新都(指献皇帝)太过分了,防止奸臣利于立幼主,不是社稷的福气。所以《尚书·商书》凡是兄弟相继的,不称嗣子,而称及王。到汉成帝立定陶恭王的儿子为嗣,宋仁宗又立濮安懿王的儿子为嗣,大儒朱熹有话说:“古礼的败坏,从定陶王时已经坏了。”大概成帝不立弟弟中山王,认为礼制上兄弟不能相入宗庙,于是立定陶王,大概是子辈的行辈。孔光用《尚书·盘庚》的“及王”来争论,但没有成功。当时濮庙的争论,都是没有好好读古礼,没看到古人的意思。看这个就知道古时候天子没有为人后嗣的。
一 祖训天子无为人后者、臣等伏覩 祖训。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后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葢兄终弟及国有长君。社稷之福。立嫡母所生。如嫡长无嗣。则立次嫡弟之嫡长不可夺者。 太祖高皇帝真稽古三代之礼以垂万世之法者也。今礼官必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后。不惟畔古礼书。虽高皇帝训亦不遵。此欺妄二也。
一与为人后者孔门所鄙、臣等谨按天子诸侯皆无为人后礼。自古为然。末世诸侯之大夫以下。始有与为人后者。昔孔子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延射者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此可见为人后者。孔门之徒所深鄙之。今议礼者不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而忍比 皇上与为人后之例。如闾阎中乞养过房子一般。是何说哉。况古礼族人以支子后大宗。实大夫士之礼。未闻以臣下敢执 天子为人后者此欺妄三也。
一 皇上实入继大统之君、臣等伏读 武宗皇帝遗诏云、朕 皇考亲弟兴献皇长子、聪明仁孝、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谓之嗣皇帝位。是继 武宗皇帝之统。初无为 孝宗皇帝之子之说。至 皇上登极之日。始变其说。以 皇上为 孝宗之子。继孝宗之统使 皇上违 武宗皇帝之诏。背 献皇帝之恩遂致父子君臣皆失其道。此欺妄四也。
一礼官以 皇上称 孝宗皇帝为皇考、 慈寿皇太后为圣母、称 恭穆献皇帝 章圣皇太后为本生父母、臣等谨按仪礼丧礼篇云、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又曰、为人后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也、不贰斩也、夫于所后父母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期年同于伯叔父母。名曰轻今 孝宗皇帝本 皇上之伯。 慈寿皇太后本 皇上之伯母。反称之曰皇考曰圣母。而为重焉。 献皇帝本 皇上之父。 章圣皇太后本 皇上之母。而反称之曰本生皇考。本生母。而为轻焉。轻者反重重者反轻议礼之臣。亦各有父母者。试以身处之。于心安乎。此欺妄五也。
一 皇上止宜称 皇考恭穆献皇帝 圣母章圣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改称 皇伯考孝宗皇帝、 皇伯母慈寿皇太后、臣等谨按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及伏读 祖训凡亲王若天子之侄。则称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生可称伯父死独不可称伯考乎今 皇上以伦序入继大统于 孝宗皇帝。宜生称伯父死称伯考。今礼官以庙中无伯考之称。弃礼书。背祖训。此欺妄六也。
一 皇上宜别为 献皇帝立庙京师、臣等谨按汉宣帝别为父史皇孙立皇考庙。汉光武别为父南顿君立皇考庙。礼也。又按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帝、立寝庙京师、葢成帝曾立哀帝为子、故师丹以为不可者、以共王为本生父故也、今礼官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子。比之定陶王为成帝子。以 献皇帝为本生父。故来邪说纷拏。此欺妄七也。
一礼官又以今日事体比之宋濮安懿王、臣等谨按濮王允让第十三子、初名宗实、仁宗未有嗣、取宗实入宫、命曹皇后抚鞠之年方四岁、亲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养之宫中二十八年、与 皇上不同、况仁宗立濮王子为嗣。大儒朱熹巳曾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今礼官务牵合强比。此欺妄八也
一 皇上宜迎 献皇帝神主至京。别立新庙、臣等谨按礼记曾子问篇、古迁国载羣庙之主以从。礼也今礼官以为史籍并无迁主之事。此欺妄九也
一 皇上入继大统、遵 高皇帝祖训不敢辄称 慈寿皇太后懿旨、臣等伏覩 祖训、凡皇后只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况立君继统。实遵 太祖高皇帝兄终弟及之训。 慈寿皇太后。固不得专制干预者也。今礼官辄陷 慈寿皇太后违 祖训干预外事。此欺妄十也
一 寿安皇太后不得终三年丧、臣等谨按礼经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三年。 寿安皇太后止生 献皇帝。 献皇帝
译一、祖训规定天子不给人做后嗣,臣等恭读祖训:凡是朝廷没有皇子,必定兄终弟及,必须立嫡母所生的儿子。说“必定兄终弟及”,那么不立后嗣的道理就清楚了;说“必须立嫡母所生的儿子”,那么伦理次序就清楚了。大概兄终弟及,国家有年长的君主,是社稷的福气。立嫡母所生的儿子,如果嫡长子没有子嗣,就立次嫡弟的嫡长子,这是不可改变的。太祖高皇帝真是考究古代三代的礼制,来垂示万世的法则。现在礼官一定要强执皇上做孝宗皇帝的后嗣,不仅违背古礼书,连高皇帝的训诫也不遵从,这是欺妄的第二点。
一、给人做后嗣是孔子门徒所鄙视的,臣等谨按:天子和诸侯都没有给人做后嗣的礼法,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末世诸侯的大夫以下,才开始有给人做后嗣的。从前孔子在矍相的园圃射箭,让子路延请射箭的人说:“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给人做后嗣的人,不得进入。”由此可见,给人做后嗣的人,是孔子门徒深深鄙视的。现在议礼的人不把皇上当作入继大统的君主,却忍心把皇上比作给人做后嗣的例子,就像民间乞养过继的孩子一样,这是什么说法呢?况且古礼中族人用支子继承大宗,实在是大夫和士的礼法,从未听说臣下敢强执天子给人做后嗣的,这是欺妄的第三点。
一、皇上实在是入继大统的君主,臣等恭读武宗皇帝的遗诏说:“朕皇考的亲弟弟兴献皇长子,聪明仁孝,按伦序应当立,迎取来京,继承皇帝位。”说“继承皇帝位”,是继承武宗皇帝的统绪,起初并没有做孝宗皇帝儿子的说法。等到皇上登基那天,才开始改变说法,把皇上当作孝宗皇帝的儿子,继承孝宗的统绪,致使皇上违背武宗皇帝的诏令,背弃献皇帝的恩情,于是导致父子君臣都失去了正道,这是欺妄的第四点。
一、礼官让皇上称孝宗皇帝为皇考,称慈寿皇太后为圣母,称恭穆献皇帝、章圣皇太后为本生父母,臣等谨按《仪礼·丧礼》篇说:“给人做后嗣的人,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三年呢?承受重任的人必须用尊重的丧服来服丧。”又说:“给人做后嗣的人,为他的亲生父母服丧,传文说为什么呢?因为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对于所后嗣的父母服丧三年,叫做重;对于亲生父母服丧一年,同于伯叔父母,叫做轻。现在孝宗皇帝本来是皇上的伯父,慈寿皇太后本来是皇上的伯母,反而称他们为皇考、圣母,作为重丧;献皇帝本来是皇上的父亲,章圣皇太后本来是皇上的母亲,反而称他们为本生皇考、本生母,作为轻丧。轻的反而重,重的反而轻,议礼的臣子,也各自有父母,试着设身处地想想,心里安吗?这是欺妄的第五点。
一、皇上只适宜称皇考恭穆献皇帝、圣母章圣皇太后,赶快去掉“本生”二字,改称皇伯考孝宗皇帝、皇伯母慈寿皇太后,臣等谨按: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称太祖室为皇伯考妣。又恭读祖训:凡是亲王如果是天子的侄子,就称天子为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活着可以称伯父,死了难道不能称伯考吗?现在皇上按伦序入继大统,对于孝宗皇帝,适宜活着称伯父,死了称伯考。现在礼官因为庙中没有伯考的称号,就抛弃礼书,违背祖训,这是欺妄的第六点。
一、皇上适宜为献皇帝在京城另立庙宇,臣等谨按:汉宣帝为父亲史皇孙另立皇考庙,汉光武帝为父亲南顿君另立皇考庙,这是合乎礼的。又按: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帝,在京城立寝庙,大概因为成帝曾立哀帝为儿子,所以师丹认为不可以,是因为共王是哀帝的亲生父亲。现在礼官强执皇上做孝宗皇帝的儿子,把皇上比作定陶王做成帝的儿子,把献皇帝当作亲生父亲,所以邪说纷纭,这是欺妄的第七点。
一、礼官又把今天的事体比作宋朝濮安懿王的事,臣等谨按:濮王允让的第十三子,起初名叫宗实,仁宗没有子嗣,把宗实接入宫中,命令曹皇后抚养,当时他年仅四岁,仁宗亲自命令学士王珪起草诏书立为皇子,在宫中抚养二十八年,与皇上不同。况且仁宗立濮王的儿子为嗣,大儒朱熹已经连同定陶王的事,论述其败坏礼制。现在礼官务求牵强附会,这是欺妄的第八点。
一、皇上适宜迎接献皇帝的神主到京城,另立新庙,臣等谨按《礼记·曾子问》篇:古代迁都,载着群庙的神主跟随,这是合乎礼的。现在礼官认为史籍中没有迁主的事情,这是欺妄的第九点。
一、皇上入继大统,遵从高皇帝祖训,不敢擅自称慈寿皇太后的懿旨,臣等恭读祖训:凡是皇后只允许在内治理宫中各类妇女,宫门外一应事务,不得干预。况且立君继统,实在是遵从高皇帝兄终弟及的训诫,慈寿皇太后,固然不得专制干预。现在礼官擅自陷慈寿皇太后违背祖训干预外事,这是欺妄的第十点。
一、寿安皇太后不得服完三年丧,臣等谨按:礼经规定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丧三年。寿安皇太后只生了献皇帝,献皇帝
又止生 皇上。今 献皇帝宾天皇上实承重嫡孙。当率天下为三年丧礼也礼官乃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但以文移行之两京而巳、夫以日易月。三年丧应二十七日。期年应十二日。然则十三日之说果何制也 寿安既为皇太后矣为 天子祖母矣。当诏天下丧之礼也。以文移而不以诏。及两京而不及天下。又何制也。夫尊 皇上必当尊 献皇帝。尊 献皇帝必当尊 寿安皇太后。此等巳往之事。莫大之失。为天下后世所訾。 皇上虽欲追悔而不及者。前日既误。今日可容再误邪。议礼者皆安然而无警悟。此欺妄十一也。
译又停止生皇上。如今献皇帝去世,皇上实际上是承继重嫡孙的身份,应当率领天下人举行三年的丧礼。然而礼官却定为哭临一天、丧服十三天,只是用公文在两京推行罢了。用日数代替月数,三年丧应二十七,期年丧应十二,那么十三天的说法究竟依据什么制度呢?寿安既然已经是皇太后,是天子的祖母,应当下诏让天下人按丧礼服丧。用公文而不用诏书,只及两京而不及天下,又依据什么制度呢?尊崇皇上必然要尊崇献皇帝,尊崇献皇帝必然要尊崇寿安皇太后。这些已经发生的事,是最大的失误,被天下后世所指责。皇上虽然想追悔也来不及了。前日既然已经错了,今日难道还能容许再错吗?议礼的人都安然自若而没有警觉醒悟,这是欺妄的第十一点。
一再颁诏令、仍宜更改、臣等谨按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葢人之生、必各禀于父母而无二、岂有两考之称乎、虽闾阎童子、亦羞称之、可加之万乘之尊乎、主称两考。不知傍注奉祀果何称乎。近者传闻皇上于 孝宗皇帝称嗣子。于 恭穆献皇帝称长子。夫于 恭穆献皇帝既称长子。于 孝宗皇帝可更称嗣子乎。长子嗣子之别。为二主傍注之称。自古经传所未载也。今 皇上改诏在一言之决。不改则万古之议。此欺妄十二也。
一今日议礼朋比之故、臣等据礼。决然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不应为 孝宗皇帝之子。非入继大统之君然以 皇上为 孝宗皇帝之子。妄议者决两论相持。三年不决。夫为 孝宗皇帝之子说者。其始变于奸权大臣一人而巳、礼官附之、九卿科道附之、初不顾事体之大、礼义之非者也臣等仰惟 皇上圣明、其纯孝之心如此、何忍负之、是以奋不顾身、与之辩明、其两京大小官员、知朝议之非者、十有六七、阿附不知者、止二三耳、但知其非者。少有私议。辄目为奸邪。风言谪降。并考察黜退不知礼者。凭为举主恩。人攘臂交攻。不容人语。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连名之疏。岂议论同哉如九卿之首。自草一疏。不令众见。止以空纸列书九卿官衔。令吏人送与书一知字。有不书者即令所私科道官指事劾之。虽大臣多衔冤而去。无敢声言。至于科道官连章。则亦犹然者。掌事一人执笔。余者听从。势有所迫故也。今在廷助臣议者不为不多。瞻前顾后。但颔首称是。默然喟然而巳。夫古者三公论道。九卿分职。台谏明目达聪。今独无媿于心乎。此欺妄十三也。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七十六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七十七
华亭徐孚远闇公 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周立勋勒卣选辑
杜甲春端成参阅
张文忠公文集二(疏)
张孚敬
疏
庙议第一
庙街议第一
庙街议第二
显陵议
疏惠通河奏议
应制陈言
论馆选廵抚兵备守令
重制诰疏
请平潞州议
病痊陈奏用人
请议处内阁官
庙议第一【嘉靖四年 庙议】
臣伏惟 皇上以大孝之心、议尊亲之典、初因廷臣执论、聚讼四年、更诏三遍、葢自汉宋以来之君、所不决之疑、至 皇上决之、所未成之礼、至 皇上成之、真可谓洗千古之陋、垂百王之法者也、是以新诏传宣、愚氓丕应、葢礼必如此、然后合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也、兹光禄寺署丞何渊妄肆浮言、破坏成礼、称礼献皇帝为所自出之帝、请立世室列祀献太庙、此何言也、臣与廷臣抗论之初。永嘉持此议不易亦可谓有守者然则始之议礼岂专为谀上耶即曰当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又曰别立祢庙。不于正统。此非臣一人之议。天下万世之公议也。今何渊以为献皇帝为所自出之帝、比之今之 德祖、请立世室、比之周文王武王、不经甚矣、 皇上聪明中正、谅巳察之、兹言也、上于 九庙之威监、下骇四海之人心、臣不敢不为皇上言之、昔汉哀帝追尊父定陶共王为共皇帝、立寝庙京师、序昭穆仪、如孝元帝、是为干纪乱统、人到于令非之、今何渊请入 献皇帝主于 太庙、不知序于 武宗皇帝之上与。序于 武宗皇帝之下与。孝宗之统。传之 武宗。序 献皇帝于 武宗之上。是为干统无疑。 武宗之统传之 皇上。序 献皇帝于 武宗之下。又于继统无谓。何渊所请。此何言也。如谓 太庙中不可无祢、汉宣帝嗣昭帝后、昭为宣之叔祖。史皇孙尝别立庙。未闻有议汉宗庙无祢者葢名必当实不可强为也如谓 献皇帝庙。终当何承。臣谓由 皇上以及圣子神孙。于 太庙当奉以正统之礼。于 献皇帝庙。当奉以私亲之礼。尊尊亲亲。并行不背者也。先儒谓孝子之心无穷。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为不孝。 皇上追尊 献皇帝别立庙者。礼之得为者也此臣所以昧死劝 皇上为之也入
译一再颁布诏令,仍然适宜更改。臣等谨按《礼记》说:“活着称为父、母,去世称为考、妣。”大概人的出生,必定各自禀受于父母而没有第二个,怎么会有两个“考”的称呼呢?即使是民间的孩童,也羞于这样称呼,怎么能加在万乘之尊的皇帝身上呢?君主称两位“考”,不知道旁边注释的奉祀对象究竟称为什么呢?近来传闻皇上对于孝宗皇帝称嗣子,对于恭穆献皇帝称长子。既然对于恭穆献皇帝称长子,对于孝宗皇帝怎么能改称嗣子呢?长子与嗣子的区别,作为两位君主旁边注释的称呼,自古经传中没有记载。如今皇上更改诏令,在于一言之决;不更改,则成为万古的争议。这是欺妄的第十二点。
一、今日议礼结党营私的缘故。臣等依据礼制,决然认为皇上是入继大统的君主,不应成为孝宗皇帝的儿子;如果不是入继大统的君主,那么以皇上为孝宗皇帝的儿子,妄议者必定两派争论相持,三年不能决断。那些主张皇上为孝宗皇帝儿子的说法,起初只是由一个奸权大臣改变而已,礼官附和,九卿科道官附和,起初不顾及事情体统的重大、礼义的是非。臣等仰惟皇上圣明,其纯孝之心如此,怎么忍心辜负他,因此奋不顾身,与他辩明。两京大小官员中,知道朝议错误的,有十分之六七;阿谀附和、不知道的,只有十分之二三罢了。但那些知道错误的人,稍有私下议论,就被视为奸邪,被流言贬谪降职,并在考察中被黜退;不知道礼制的人,凭借举主的恩惠,人皆攘臂交攻,不容人说话。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员联名上疏,难道是议论相同吗?比如九卿之首,自己起草一疏,不让众人看见,只在空纸上列写九卿官衔,让吏人送去写一个“知”字,有不写的人,就让所私通的科道官指事弹劾他。虽然大臣多含冤离去,但无人敢出声说话。至于科道官连章上疏,也是如此。掌事一人执笔,其余人听从,是形势所迫的缘故。如今在朝中帮助臣等议论的人,不是不多,但瞻前顾后,只是点头称是,默然叹息罢了。古时候三公论道,九卿分职,台谏明目达聪,如今难道不感到内心羞愧吗?这是欺妄的第十三点。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七十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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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痊陈奏用人
请议处内阁官
庙议第一【嘉靖四年 庙议】
臣伏惟皇上以大孝之心,议定尊崇亲人的典礼,起初因为廷臣坚持己见,聚讼四年,更改诏令三遍。大概自汉宋以来的君主,所不能决断的疑难,到皇上这里决断了;所未能完成的礼制,到皇上这里完成了,真可谓洗刷千古的陋习,垂范百王的法则。因此新诏传宣,愚民无不响应,大概礼制必须如此,然后合乎天理的正道,即乎人心的安定。现在光禄寺署丞何渊妄发浮言,破坏已成之礼,称献皇帝为所自出的皇帝,请求立世室,将献皇帝列入太庙祭祀,这是什么话呢?臣与廷臣抗辩之初,永嘉人持此议不变,也可谓有操守的人。那么起初议礼难道专门为了谄媚皇上吗?即使说应当另外为兴献王在京师立庙,又说另外立祢庙,不在正统之中,这不是臣一人的议论,而是天下万世的公议。现在何渊认为献皇帝是所自出的皇帝,比作当今的德祖,请求立世室,比作周文王、武王,太不合经义了。皇上聪明中正,相信已经察觉了。这话对上冒犯九庙的威严监视,对下骇动四海的人心,臣不敢不为皇上陈述。从前汉哀帝追尊父亲定陶共王为共皇帝,在京师立寝庙,排列昭穆次序,如同孝元帝,这是干犯纲纪、扰乱统绪,人们到现在还非议他。现在何渊请求将献皇帝的神主放入太庙,不知道是排在武宗皇帝之上,还是排在武宗皇帝之下?孝宗的统绪,传给武宗,将献皇帝排在武宗之上,这是无疑的干犯统绪。武宗的统绪传给皇上,将献皇帝排在武宗之下,又对继承统绪没有意义。何渊所请求的,这是什么话呢?如果说太庙中不可没有祢庙,汉宣帝继承昭帝之后,昭帝是宣帝的叔祖,史皇孙曾经另外立庙,未曾听说有人议论汉宗庙没有祢庙的。大概名分必须符合实际,不可强求。如果说献皇帝庙,最终应当由谁继承,臣认为从皇上以及圣子神孙,在太庙应当奉以正统之礼,在献皇帝庙,应当奉以私亲之礼。尊尊与亲亲,并行不悖。先儒说孝子之心无穷,但分位有限,能做而不做,与不能做而做,都是不孝。皇上追尊献皇帝,另外立庙,是礼制中可以做到的,这是臣冒死劝皇上这样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