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八十八
。岂有神运鬼输之术以济之哉。议者有曰国课不给、稍仿汉家分王之意、使各宗人自为养、生育多寡、皆不必顾、则冐滥自绝、亦可少苏有司之力、为此说者意非不美、然以一人论之。且如郡王。其禄千石。倘生十子。则每人而百石。三七兼支。尚有本色米三十石也。又一相传则或生三四子。或生十数子。则以三十石米而三四十数分之矣。又一再传亦复如是。则愈分而愈微。夫妇臧获。少者不下数人。朝饔夕餐。婚姻死葬。其何以赡。彼庶民之家。亦有产薄。而世传不乏者。以其各有营业。而日生不穷也。今宗室坐食自守。而欲人自为生。臣固知其不能矣。臣谓当今国事之极大者莫如宗室。天下之大可忧者。亦莫如宗室。于此而不开之以生路固不可。开之以生路而不善通夫 祖法。亦不可。盍不观诸 祖宗朝乎。彼国亲王之禄五万复有段绢茶塩等用。亦复万计。不数年而止给禄米。不给杂用。又不数年而减为万石。又不能给。而代肃辽庆宁国诸王。且岁给五百石。是 高皇令出自巳。而前后之言。巳不信矣。至永乐禄米日殊。秦鲁唐府各五千石。辽韩伊府各二千石。肃府仅七百石。庆府虽七百五十石。而郡王常于数内拨给。 文皇去国初未远。而 祖训之文。亦不尽守之矣。况亲王出城。岁时训练。搜兵讲武。 祖训也。而靖难以后则寝之。郡王子孙。任用以官。升转如常。 祖训也。而累叶以来皆无之。则 高皇祖训。 列圣巳不遵而奉行之矣。其在今日。事势愈难。尚可胶柱而调瑟乎。即使高皇而覩今日之困如此。 文皇而遇今日之难为又如此。将援照制禄之初而尽给之乎。抑通变其术而别为之议乎。国家宗室之患惟在崇之太尊防之太密况封建同姓世世相传此古之所有坐食县官爵职世授则古之所无臣故以为欲善其法。必须大破常格。不拘 祖训。各藩封爵。不必尽授。有不封者。士农工商。各从其便。一切出城越关之例。尽弛其禁。使人人得以力业。则各宗有谋身之策。而国家纾空乏之忧。我 皇上亲亲之谊。亦庶可以善其后矣。臣之此议。人非智不及此。而不敢以闻于 上者。良以 祖训难更。又恐出城之禁一开。万一有不逞之徒。启衅生变。则追论首事之臣。不免鼌错始祸之诛耳。又闻 高皇帝时。平遥训导叶伯臣应诏陈言。首请裁抑诸王。而 上辄大怒。被逮死狱。其后不数年而亲王之禄。亦遂大减。是 高皇诛其身而用其言。伯臣之身虽戮。而有功于国则大矣。臣于此时无故而发大难之端。非不知其事之可危。但今日之事国事也。人臣之义。苟利于国。死生以之。臣职掌所关。祸福利害。皆所不计。即使用臣之言而诛臣之身。臣无所悔。何者害及一身为甚小。而利在国家为甚大也。昔扁鹊过齐、桓侯客之、及见其有疾、喻以不治将深、乃三见而不见信、以致于不可捄、今宗室之病、巳在肠胃、然酒醪可及、再益数年而深入骨髓、则扁鹊且将惊而走矣、臣故僣拟数欵开例如左、条议上闻、伏乞敕下本部、通行各亲郡王大集将军中尉从长计议、当今各宗子女。见有几何。各处赋税。见有几何自今以后。人数向增几何。天下民力。足能供亿几何。各省钱粮。尚可加泒与否。各宗坐食。可为久计与否。将臣之所议、与相沿之制。彼此参酌。孰便孰碍何利何害。当必有一定之见如于事体人情、果为利便即具奏前来、听本部议覆施行、至于臣之意见所不及、与彼之易地所难行者、则化裁通变、全在当国者一剂量之耳、臣不胜切望之至、
译难道有神灵搬运、鬼怪输送的方法来救济他们吗?议论的人说:国家赋税不足,稍微仿效汉代分封诸侯的意思,让各宗室成员自己养活自己,生育多少都不必顾及,那么冒领滥支的情况自然断绝,也可以稍微缓解官府的压力。提出这种说法的人,意图并非不好,然而从一个人来论说。比如郡王,他的俸禄是一千石。如果生了十个儿子,那么每人只有一百石。加上三七开支,还有本色米三十石。再传一代,有的生三四个儿子,有的生十几个儿子,那么用这三十石米去分给三四十个人了。再传一代也是这样。那么越分越少。夫妇和仆役,少的不下数人,早晚吃饭,婚姻丧葬,靠什么来供养?那些平民百姓,也有家产微薄,但世代相传不匮乏的,因为他们各有职业,每天收入不穷尽。现在宗室坐着吃闲饭,自守本分,却想让人自己谋生,我本来就知道他们做不到。我认为当今国家大事中最大的莫过于宗室问题,天下令人担忧的,也莫过于宗室问题。在这里如果不给他们开辟生路固然不行,开辟生路而不善于变通祖宗的法度,也不行。为什么不看看祖宗朝代的例子呢?当时国亲王的俸禄五万石,另外还有段绢茶盐等费用,也达到万计。没过几年就只给禄米,不给杂用。又没过几年就减为一万石,还是不能供给。而代、肃、辽、庆、宁、国等王,每年只给五百石。这是高皇的命令出自自己,而前后的言论,已经不可信了。到了永乐年间,禄米日益不同,秦、鲁、唐各府各五千石,辽、韩、伊各府各二千石,肃府仅七百石,庆府虽然七百五十石,但郡王常在数额内拨给。文皇距离建国初期不远,而祖训的文字,也没有完全遵守。何况亲王出城,按时训练,搜罗士兵讲习武艺,这是祖训。而靖难之后就废除了。郡王子孙,任用为官,升迁转任如常,这是祖训。而累代以来都没有这样。那么高皇的祖训,历代圣君已经不再遵奉执行了。在如今,事势更加艰难,还可以胶柱鼓瑟吗?即使高皇看到今天的困境如此,文皇遇到今天的难处也如此,是会援引制定俸禄之初的规定而全部供给呢,还是变通方法而另外商议呢?国家宗室的祸患,只在于尊崇得太尊贵,防范得太严密。况且封建同姓,世代相传,这是古代所有的;坐吃官俸,爵位世袭,这是古代所没有的。所以我以为想要完善这个制度,必须大大打破常规,不拘泥于祖训。各藩封爵,不必全部授予。有不封爵的,士农工商,各随其便。一切出城越关的禁令,全部废除。使人人得以从事职业,那么各宗室有谋身的策略,而国家缓解空乏的忧虑。我们皇上亲爱亲属的情谊,也差不多可以善后了。我的这个建议,别人不是智慧达不到,而是不敢让皇上知道。实在是因为祖训难以更改,又担心出城的禁令一开,万一有不逞之徒,挑起事端生变,那么追究首事的大臣,不免遭受晁错始祸的诛杀。又听说高皇帝时,平遥训导叶伯臣应诏陈述意见,首先请求裁抑诸王,而皇上就大怒,被逮捕死在狱中。其后没过几年,亲王的俸禄,也就大大减少了。这是高皇杀了他的身而用了他的话。叶伯臣的身虽被杀,而对国家有功则大了。我在这个时候无故而发起大难的端绪,不是不知道事情的危险。但今日之事是国家大事。人臣的道义,如果利于国家,生死置之度外。我职掌所关,祸福利害,都不计较。即使采用我的话而杀我的身,我也不后悔。为什么?害及自身是很小的,而利于国家是很大的。从前扁鹊经过齐国,桓侯款待他,等到见他有病,告诫说不治将会加深,于是三次见面而不被信任,以至于不可救药。现在宗室的病,已经在肠胃,然而酒醪还可以到达,再增加几年而深入骨髓,那么扁鹊将惊惧而逃走了。所以我僭越拟定几款,开列例子如下,条议上闻,伏乞敕下本部,通行各亲郡王,大集将军中尉,从长计议。当今各宗子女,现有多少。各处赋税,现有多少。自今以后,人数增加多少。天下民力,足以供给多少。各省钱粮,还可以加派与否。各宗坐吃,可以作为长久之计与否。将我所说的,与沿袭的制度,彼此参酌,哪个便利哪个阻碍,什么利什么害。当必有一定的见解。如果于事体人情,确实便利,就具奏前来,听本部议覆施行。至于我的意见所不及,与他们易地而处难以实行的,那么化裁变通,全在当国者权衡衡量罢了。我不胜殷切期望之至。
一限封爵、查得嘉靖年间丰林王台瀚奏称宗室之中、其弊难究、不必较其妾媵有无、止定其子女多少、议亲王限以五子之外、其余多生者止给冠带荣身、并无爵禄、令其自行营业。或商或农。所行从便。郡王以三子为例。将军以下、各随等差、已经本部酌议具覆、 先帝未赐决允、遂寝其事、臣谓人之子女原有多寡。不必限也。惟限其生子之数。则于人情似为少拂。宜乎 先帝之未允也。然而生不必限。封则可限。葢 帝孙王孙。亲疏有等。恩数礼秩。隆杀有差。今国朝历世已二百余年。以亲论之。亦逓减矣。故除初封亲王。且姑照例袭。俟三世而后。再加详议外。其累朝支泒之分列各藩者。当立为定制以限之。如亲王嫡长子。例袭亲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四。共五位焉。郡王嫡长子例袭郡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二。共三位焉。镇辅奉国将军有嫡子。许封其二。无嫡子。止许以庶子一人请封。镇辅奉国中尉。不论嫡庶。许封一子。以上各爵职。如有生子数多。不得尽封者。请各士农工商。听其自便。有志读书者。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应举。登名科甲者。一如皇亲事例。亦不必限向辅绛鼎何人哉正任外官。其它力田通工等业。从便生理可也。或曰亲王之子、例为郡王、郡王之子、例为镇国将军、各将军中尉之子、例得职禄、今各宗之子封者固得其所、而不封者竟与齐民等、不幸而生稍居后、则一体所分、贵贱贫富逈然悬绝、已为不情、况读书必赖灯火之资、经商必藉贸迁之本、力穑须得乎畎亩之授、工萟不能无俯仰之累、彼将何以为生邪、臣以为宗女宗壻。尚有壻资。多者给银百两。今后合无将亲王之子。不得封者至十六岁赐之冠带。仍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不得封者。至二十岁。亦赐之冠带。仍给银四百两。将军中尉之子。不得封者。有志入学。赐衣巾。若止务生业。不必概赐。各子仍俱给银二百两。以上各子。逓减处给。则或仕或不仕。咸有所赖似无失所之叹。但于查勘一节、极当慎详、庶无冐滥、以兹妄费之弊。如是而各宗之子。犹或有不能自立。而游荡废弃者。则譬诸家有不肖之子亦付之无可奈何而已或曰擅出城郭国有明禁、今既任其生业、则必不能出郭、恐为不可臣尝稽之 祖训。并无禁出城郭之文。其所以禁之不使出郭者。为近日放纵不法者设也。苟能各务生业。谨守王度。一有不捡。稍加绳之。虽出城何害也。或曰宗室有罪例不加刑、今入仕受职、与交易愤事、一切贷之、则贪婪凶纵、凌弱暴寡、益多事矣、臣愚以为宗室不加刑责。原非古道。及今宜断然行之即宗室有罪而有司刑罚不加则大乱之道也夫人情有欲。所以平其情而不乱者。恃有司之法绳之耳。今宗室一有小过。不以有司治之。而动必奏请。苟以锱铢斤两。彼必忿争。而遽欲闻之 朝廷。则往来劳费。废时妨业。彼小民者。岂愿为此哉若复不较而姑纵之。则锱铢不治。千金可攫。斤两不戒。则腴产可侵。故曰有司之法不行。大乱之道也。夫常人之爱子弟者。必望师傅用夏楚以威之。今之有司皆士大夫国朝之外傅也今之宗党皆皇家苗裔族属之子弟也与其姑息而养成恶德。以就罪辟孰若教戒而造就成才以止帚于正之为愈哉且闻今之贫宗。佣工隶卒。无所不为匿名执役。甘心捶挞。是阳讳其名。而阴忍其辱也。若显拔搢绅之列而均受举劾之公。分授四民之业而平以市官之法此大公至正之道。不足以言媿矣。臣尝熟思而酌议如此
一议继嗣、查得郡王乏嗣。止许本支奉祀。不得援兄终弟及之例。近已申明。人知共守。惟亲王之嗣。得以亲弟亲侄继袭臣愚以为亲王之得封。谓其为 帝冑所分。 天子之次子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故崇之以礼貌。不使与兄弟同辈。大相悬绝耳。今子孙相继。世世富贵固不必言但至乏嗣。则统绪巳绝。即以本支奉祀使香火不冺亦已矣。而何为又使亲弟亲侄继袭其爵哉国家功臣遇有乏嗣则许族人袭爵此谓先世尝有勋劳于国故报功
译关于限制封爵一事,查得嘉靖年间丰林王台瀚曾上奏称:宗室中的弊端难以穷尽追究,不必计较其妾室有无,只应确定其子女数量的多寡。议定亲王除五个儿子外,其余多生的儿子只给予冠带荣誉身份,并无爵位俸禄,让他们自行从事职业,或经商或务农,随其方便。郡王以三个儿子为限。将军以下,各按等级递减。此事已经本部斟酌议定并回复,先帝未予批准,于是此事搁置。臣认为,人的子女本来就有多少之分,不必加以限制。如果只限制生子的数量,那么在人情上似乎有些违背常理,先帝不批准也是应当的。然而,生育不必限制,封爵却可以限制。因为皇帝和亲王的子孙,亲疏有等级,恩赐和礼制,厚薄有差别。如今本朝历经二百多年,从亲疏关系来说,也逐渐递减了。所以,除了初封的亲王暂且照例袭爵,等到三世之后再详细商议外,那些历代分支分封到各藩的,应当确立定制加以限制。例如,亲王嫡长子按例袭封亲王,嫡庶次子允许封四个,共五位。郡王嫡长子按例袭封郡王,嫡庶次子允许封两个,共三位。镇国、辅国、奉国将军如有嫡子,允许封两个;无嫡子,只允许一个庶子请封。镇国、辅国、奉国中尉,不论嫡庶,允许封一个儿子。以上各爵位,如果生子数量多,不能全部封爵的,请各自从事士、农、工、商,听其自便。有志读书的,与民间优秀的子弟一样入学参加科举。考中科举的,一如皇亲事例,也不必限制去向。至于担任外官,以及其他从事农业、手工业等职业,随其方便谋生即可。
有人说:亲王之子按例封郡王,郡王之子按例封镇国将军,各将军、中尉之子按例获得职禄。现在各宗室之子被封爵的固然得其所,而不被封爵的竟与平民等同,不幸出生稍晚,那么一体所分的待遇,贵贱贫富截然不同,已经不合情理。况且读书必须依靠灯油笔墨的费用,经商必须凭借贸易的资本,务农必须得到田地的授予,做工不能没有衣食的负担,他们将靠什么谋生呢?
臣认为,宗女、宗婿尚有女婿资助,多的给银一百两。今后何不将亲王之子中不得封爵的,到十六岁赐予冠带,仍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中不得封爵的,到二十岁,也赐予冠带,仍给银四百两;将军、中尉之子中不得封爵的,有志入学的,赐予衣巾;如果只从事生计,不必一概赐予,各子仍都给银二百两。以上各子,依次递减给予,那么无论做官或不做官,都有所依赖,似乎没有失所的叹息。但在查勘这一环节,极应当谨慎详细,以免冒滥,造成浪费的弊端。如果这样,各宗室之子中仍有不能自立而游荡废弃的,那就好比家中有不肖之子,也只能无可奈何罢了。
有人说:擅自出城,国有明令禁止。现在既然允许他们谋生,就必然不能出城,恐怕会有不可预料的后果。臣曾查阅祖训,并没有禁止出城的条文。之所以禁止他们出城,是为近日放纵不法的人设立的。如果能各自从事生计,谨守王法,一旦有不检点的行为,稍加约束,即使出城又有什么害处呢?
有人说:宗室有罪按例不加刑罚,现在入仕受职,与平民交易争讼,如果都宽容他们,那么贪婪凶暴、欺凌弱小、残害寡弱的事情,就会更多了。臣愚以为,宗室不加刑责,原本就不是古道。如今应当断然实行,如果宗室有罪而有司不施加刑罚,那就是导致大乱的途径。人都有欲望,所以能平抑欲望而不混乱,是依靠有司的法律来约束。现在宗室有一点小过错,不用有司治理,动不动就奏请朝廷。如果因为微小的利益,他们必然愤争,而且立刻想让朝廷知道,那么往来劳费,浪费时间妨碍事业,那些平民难道愿意这样吗?如果再不计较而姑息纵容,那么微小的利益不治理,千金就可以被攫取;斤两不警戒,那么肥沃的财产就可以被侵占。所以说,有司的法律不行,就是导致大乱的途径。普通人爱护子弟,一定希望师傅用夏楚(教鞭)来威慑他们。现在的有司都是士大夫,是本朝的外傅;现在的宗党都是皇家的苗裔,族属的子弟。与其姑息而养成恶德,以致陷入罪刑,不如教诫而造就成才,使其归于正道,这才是更好的。况且听说现在的贫困宗室,做佣工、隶卒,无所不为,匿名服役,甘心受捶打,这是表面上隐瞒姓名,而暗中忍受耻辱。如果显赫地提拔他们进入士大夫行列,而共同接受举荐弹劾的公正;分配他们从事四民的职业,而用市官的法律来平等待遇,这是大公至正的道理,不足以感到羞愧了。臣曾深思熟虑并斟酌议定如此。
关于议定继嗣一事,查得郡王没有嗣子,只允许本支奉祀,不得援引兄终弟及的例子,近来已经申明,人人知道共同遵守。只有亲王的嗣子,允许亲弟、亲侄继袭。臣愚以为,亲王之所以得封,是因为他是帝胄所分,天子对次子亲近,希望他尊贵,爱护他,希望他富有,所以用崇高的礼貌尊崇他,不让他与兄弟同辈,相差悬殊罢了。现在子孙相继,世世富贵,固然不必多说。但到了没有嗣子,那么统绪已经断绝,即使让本支奉祀,使香火不灭也就罢了。为什么又让亲弟、亲侄继袭其爵位呢?国家功臣遇到没有嗣子,则允许族人袭爵,这是因为先世曾经对国家有功勋,所以报功。
之典不当刬绝继其世绪。是所以劝有功也。至于亲王。则以亲论。而非以功论。传之数世。其泽已斩。其福已过。彼亲弟亲侄。自有本等爵职何缘躐进王者之尊乎。臣愚以为自今以来。有绝嗣者。止推伦序相应贤能着闻者一人。管理府事。虽有亲弟亲侄不得冐请。复继王爵。
译对于爵位继承,不应彻底断绝其家族世系,这是用来鼓励有功之臣的。至于亲王,则是依据血缘亲疏来论定,而非依据功劳来论定。传袭几代之后,恩泽已经断绝,福分也已经过去。那些亲弟弟、亲侄子,自有原本应有的爵位和职分,凭什么越级晋升到王者的尊位呢?臣愚昧地认为,从今以后,如果有断绝后嗣的情况,只推举伦常次序中相应贤能且名声显赫的一人,来管理王府事务。即使有亲弟弟、亲侄子,也不得冒昧请求,再次继承王爵。
一别疏属、查得国制郡王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夫奉国中尉之职自亲王而推。则七世矣。自郡王而推。则六世矣。即自奉国中尉而推。世世不改。则与国终始。将万世矣考之古昔。典礼莫备于周。然周家五世外。燕会庆问皆弗之及。非薄之也亲亲之杀。天秩本然耳。礼固有云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族竭矣。今至奉国中尉。孰非 皇家袒免以下亲乎。且祖庙之制。亲尽则祧。今我朝开国 四祖肇基。德亿熙仁。皆为藏主则于 祖且然矣而况卑属乎臣于前欵议将中尉止封一子。然奉国中尉世世皆封一子。则恩数无穷。亲疏无等。揆诸古者六世亲竭之说大不侔矣。合无今后奉国中尉授封一子。再传而下。不必赐封。止将所生第一子给银一百两。使为资本传至五世而止。其余听自便庶恩义并立。而法制亦可远及矣。
一议主君、查得郡县主及郡县乡君、各随父之差等请封初不限其数之多寡及至选配仪宾、各有执事诰命禄米从人等项、今男封既有限制合无将亲王之女止封其三郡王之女止封其二。将军中尉之女各封其一。主君之禄。俱各照旧外。其选配仪宾、既有职事诰命、列之官阶、足为荣宠、合将衣禄免给、亦无不可、以上各女有不尽封者。仍各给以婚资。使为赡用。出自亲王者。给银二百两。出自郡王者。给银一百两。出自将军者。给银八十两。出自中尉者。给银五十两。选配之壻。听其自为生理。其应举入仕者。悉授外官。宗女宗壻。除巳前者勿论外。以后各宗女壻给银五十两之外。不必另给冠带壻赀。一体听其自便。
一议冐费、查得冐妾子女、擅婚子女、革爵子女、与一应庶人、例虽皆不与封。然其各子犹有不等口粮。革去尤为便利。但前项各宗各庶。或有年巳长成。不堪读书。及无产营运。或骄惰游荡。不能生理者。一旦革其口粮。恐不聊生。似亦圣世之弃人矣。合无将以前者俱各照旧遵行外、自今以后所生之子、各宜豫为教训。听其从便生理。不必给以口粮。则宗人不致告病。而国家亦可以节无益之费矣。
一议擅婚、查得宗室请封选婚、必有本部题覆行选、各宗选有之日、奏结完备、本部查明具覆、方有勘合、行令入府成婚、若未经奏请而径自配偶、或虽经奏请、未授封号、而先以成婚、皆为擅婚、擅婚之子、例外得封、岁给米五十石、仍本折中半兼支、此定例也但各府擅婚最多、皆不显言其弊、或假捏奉到勘合、或言遵照相沿旧例、原未奏请淑恭宜安人等号、此等名色、虽各有不同、皆属擅婚、例无授封之理、然彼既不肯自首其弊、而奏抄到部、必不能违例题覆、则一切立案不行。固其法之不得不然也。夫各宗格于例而无由申其愿。臣等拘于法。而难以徇其情。乃有老大未婚而饔飱不给。种种苦抑。不可胜述者矣。为今之计。莫若使各宗自首明言其为擅婚之子。照例给与本等口粮。士农工商。仍听其便。自今以后生者。止许赐名。不必再给口粮。听令从宜生理可也。伏候 圣裁。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八十八终
《皇明经世文编》 (389~400)/五百八卷 (明)陈子龙等 选辑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八十九
华亭徐孚远闇公 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吴培昌坦公选辑
杨彝子常参阅
杨司农奏疏(疏)
杨俊民
疏
边饷渐增供亿难继酌长策以图治安疏
边饷渐增供亿难继酌长策以图治安疏【查核九边兵饷】
杨公神庙十九年为司农则此出数是二十年后岁例也查系二十一年
山东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户科抄出总督仓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户部右侍郎褚鈇、题称臣以愚劣误蒙任使、业已踰年、见去岁太仓、收过各项银四百七十二万三千两有奇、放过各项银三百九十九万九千七百两有奇、而边饷十居其八、且多额外之需、臣不胜私忧过计、谨即太仓考所载先年边饷及去年所发数目、一一较量为 皇上陈之、夫边防非今日始也。今之北虏
译一、关于疏属。查得国制,郡王六世孙以下,世代承袭奉国中尉。奉国中尉这一职位,若从亲王推算,已是第七世;若从郡王推算,已是第六世。即便从奉国中尉开始推算,世代不改,也与国运始终,将延续万世。考察古代,典礼没有比周朝更完备的,然而周朝五世之后,宴饮、集会、庆贺、问候都不再涉及,并非轻视他们,而是亲疏有别,这是天理本然。礼制确实说过:“五世袒免,是削减同姓亲属的待遇。”“六世亲族就竭尽了。”如今到了奉国中尉,谁不是皇家袒免以下的亲属呢?况且祖庙的制度,亲尽则祧迁。如今我朝开国,四祖肇基,德亿熙仁,都作为藏主,那么对于祖先尚且如此,何况卑属呢?臣在前项提议中,将中尉只封一个儿子。然而奉国中尉世代都封一个儿子,那么恩数无穷,亲疏无别,这与古代六世亲竭的说法大相径庭。何不今后奉国中尉只封一个儿子,再传下去,不必赐封,只将所生的第一个儿子给银一百两,作为资本,传至五世为止。其余听其自便,这样恩义并立,而法制也可以长远施行了。
一、关于主君。查得郡县主及郡县乡君,各随父亲的等级请封,起初不限数量的多少。等到选配仪宾,各有职事、诰命、禄米、随从等项。如今男爵封授既有限制,何不将亲王的女儿只封三个,郡王的女儿只封两个,将军、中尉的女儿各封一个。主君的禄米,都各照旧。其选配仪宾,既然已有职事、诰命,列入官阶,足以作为荣宠,何不将衣禄免给,也无不可。以上各女有不尽封的,仍各给以婚资,作为赡养费用。出自亲王的,给银二百两;出自郡王的,给银一百两;出自将军的,给银八十两;出自中尉的,给银五十两。选配的女婿,听其自谋生计。其应举入仕的,都授外官。宗女、宗婿,除已前者不论外,以后各宗女、宗婿给银五十两之外,不必另给冠带、女婿资财,一体听其自便。
一、关于冒费。查得冒妾子女、擅婚子女、革爵子女,与一应庶人,按例虽都不与封,然而他们的各子还有不等的口粮,革去尤为便利。但前项各宗、各庶,或有年已长成,不堪读书,及无产营运,或骄惰游荡,不能谋生者。一旦革去口粮,恐怕无法生存,似乎也是圣世所遗弃的人了。何不将以前者都各照旧遵行,自今以后所生的儿子,各宜预先教训,听其自谋生计,不必给以口粮。这样宗人不致告病,而国家也可以节省无益的费用了。
一、关于擅婚。查得宗室请封选婚,必有本部题覆行选。各宗选有之日,奏结完备,本部查明具覆,方有勘合,行令入府成婚。若未经奏请而径自配偶,或虽经奏请,未授封号,而先以成婚,皆为擅婚。擅婚之子,例外得封,岁给米五十石,仍本折中半兼支,这是定例。但各府擅婚最多,都不显言其弊,或假捏奉到勘合,或言遵照相沿旧例,原未奏请淑恭宜安人等号。此等名色,虽各有不同,皆属擅婚,按例无授封之理。然而他们既不肯自首其弊,而奏抄到部,必不能违例题覆,则一切立案不行,固然是法律不得不然。各宗格于例而无由申其愿,臣等拘于法,而难以徇其情,乃有老大未婚而饮食不给,种种苦抑,不可胜述。为今之计,莫若使各宗自首明言其为擅婚之子,照例给与本等口粮,士农工商,仍听其便。自今以后生者,只许赐名,不必再给口粮,听令从宜谋生可也。伏候圣裁。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八十八终
《皇明经世文编》(389~400)/五百八卷(明)陈子龙等 选辑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八十九
华亭徐孚远闇公 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吴培昌坦公选辑
杨彝子常参阅
杨司农奏疏(疏)
杨俊民
疏
边饷渐增供亿难继酌长策以图治安疏
边饷渐增供亿难继酌长策以治安疏【查核九边兵饷】
杨公神庙十九年为司农,则此出数是二十年后岁例也,查系二十一年
山东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户科抄出总督仓场都察院左都御史兼户部右侍郎褚鈇,题称臣以愚劣误蒙任使,业已踰年,见去岁太仓,收过各项银四百七十二万三千两有奇,放过各项银三百九十九万九千七百两有奇,而边饷十居其八,且多额外之需,臣不胜私忧过计,谨即太仓考所载先年边饷及去年所发散数目,一一较量为皇上陈之。夫边防非今日始也。今之北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