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四十九
。日长月滋。积习莫救。嗟乎、食君之禄、担君之爵、图报在何、而偷嫚若此、不先国虑而专为身谋、斯人也、以忠荩律之、天渊悬绝矣、故仆平生切齿痛心以为鉴戒、遇事之当为、弊之当祛、即毅然勇往、志决必行、虽大舜之鸡鸣而起、周公之坐以待旦、不予过焉、是以有急迫而无和缓。有疾趋而寡从容善步和音固知其不能具矣以此相责、仆复何辞、其司死局、责令上真军人纳钱、此实剥害正军、背戾法宪、在清明之朝、所当改正、而不可因循者、何以言之、故事可考本局额有上元江宁果户六十六家池户二十四家。品物缺少。责令各户买补宜也。又有留守五卫原额栽种姜菜池果等军六十一家。栽种浇灌。责之此军宜也。今乃不令下园。每名月纳钱二百。纵令买闲。谓不违犯法令乎。此等人役。既巳卖放。下园种办。独累直军。谓苦者能甘心乎。及查先年旧制。上直军人。止该一百二员名。逐日揆取下园差用。朝入暮出。不妨直宿。今却占用直军二百四员名。常川在苑。分为两班。复将一半纳钱卖放。谓不违背旧制乎。若曰纳钱用备买办。揆之事理。尤为不通。该局池户果户。进贡品物。皆其出办。且园林田池。有帮助之税银。苏州徽宁池太等府。有种姜竹木之解纳。巳多羡余。何假备办。况上直军士。止该借用其力。责之出钱。是何名色。且国初之时。此园池也。此人力也。此供应也。不闻纳钱买办而后备。何独今日。一切纳钱。内官钱物名实不相当故难销算则夫园池之所生人力之所成将归之何所此不待智者而后辩矣谓非贪人假名巧取乎。今谓内守备科道巳经二次准令纳钱帮贴。不知出何事例。奉何钦依。抑循私任情。自主张之。仆谓行之于私下可也。闻之于 朝廷可乎。究竟此事、干系军政、兵部职掌、法宜径行、既被告发、安得不理、理有赃贿、安得不参、此非刻意于其人也、伏惟亮之亮之、来论又谓昔年内守备、与参赞司马、凡有干事务、未尝不一一会议而行、亦未尝闻既会议而掣肘不全信者、又谓自司马临政以来、凡百兴举、内守备并无所预、虽尝差人请浼、未蒙一字肯信、所兴所革、尽在一巳之见、愚捧读之、不觉竦然自失、如堕云雾、嗟嗟、不意诸执事让仆之深、至此极也、仆年齿长矣、经历多伏、悍然不顾、偏执一巳之见、以挠众议之公、四十以来、与人交际久巳无此、况处 朝廷军国重事、又岂有自遂自是拒众议于不信者乎。或者于事体有伤、于军民有害、当此 圣明在位之日、聪察百职之严、孰敢因循苟且、以负任使、故会议亦不敢奉命耳、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是心之同者、议不期同而自同矣。使夫人也。一欲祛弊。一欲掩弊。一欲革奸。一钦保奸。一欲除恶。一欲护恶。心既不同。议必龃龉。则一堂之上。有胡越之分。觌面之间。有九疑之隔矣。安望其拟议之同乎。
译日子一天天过去,弊端日益滋长。积习已深,难以挽救。唉!吃着君主的俸禄,担着君主的爵位,报答君恩在哪里呢?却如此怠慢轻忽,不先为国家考虑而专门为自己谋划,这样的人,用忠诚的标准来衡量,与忠诚者相差如天渊之别。所以我平生对此切齿痛心,引以为戒,遇到应当做的事,应当革除的弊病,就毅然勇往直前,意志坚决一定要实行,即使大舜鸡鸣即起、周公坐以待旦的勤勉,我也不认为超过他们。因此做事急迫而没有和缓,行动迅速而少有从容,善于步调一致、言语和谐,我固然知道不能具备。以此相互责备,我还有什么可推辞的呢?
那个司死局,责令上真军人缴纳钱款,这实际上是剥削侵害正规军,违背法律宪章,在政治清明的朝廷,应当改正,而不可因循守旧。为什么这么说呢?旧例可查,本局定额有上元、江宁果户六十六家,池户二十四家。物品缺少,责令各户购买补充是适宜的。又有留守五卫原额栽种姜、菜、池、果等军的六十一家,负责栽种浇灌,责成这些军人是适宜的。现在却不让他们下园劳作,每人每月缴纳钱二百文,即使允许他们花钱买闲,能说这不违犯法令吗?这些人役,既然已经卖放,下园种办,唯独连累直军,能说受苦的人能甘心吗?
等到查考先年旧制,上直军人,只该有一百零二员名,每天酌情调取下园差用,早上进入晚上出来,不妨碍直宿。现在却占用直军二百零四员名,常在苑中,分为两班,又将一半纳钱卖放,能说这不违背旧制吗?如果说纳钱是用来准备购买物资,推究事理,尤其不通。该局池户、果户,进贡的物品,都由他们出办。况且园林田池,有帮助的税银,苏州、徽宁、池太等府,有缴纳姜、竹、木的解纳,已经多有盈余,何必假借备办之名?况且上直军士,只该借用他们的劳力,责成他们出钱,是什么名目?况且建国之初,这园池,这人力,这供应,没听说纳钱买办之后才准备,为何唯独今天,一切都要纳钱。内官钱物名实不符,所以难以销算,那么园池所产、人力所成,将归于何处?这不用智者就能辩明了,难道不是贪官假借名义巧取豪夺吗?
现在说内守备、科道已经两次准令纳钱帮贴,不知出自什么事例,奉承什么钦依,还是循私任情,自主张决定的。我说私下实行可以,让朝廷知道可以吗?究竟这件事,关乎军政,是兵部职掌,依法应当直接处理,既然被告发,怎能不审理?审理发现有赃贿,怎能不弹劾?这不是刻意针对某人,希望明察,明察啊。
来信又说,过去内守备与参赞司马,凡有相关事务,没有不一一会议而行的,也没听说会议后掣肘而不完全信任的。又说自从司马临政以来,各种兴举,内守备都没有参与,虽然曾经派人请求,没得到一字肯信,所兴所革,全凭一己之见。我捧读之后,不觉惊恐自失,如堕云雾。唉唉,没想到各位执事对我责备之深,到了这个地步。我年纪大了,经历很多,悍然不顾,偏执一己之见,以扰乱众议的公正,四十年来,与人交际早已没有这样了,何况身处朝廷军国重事,又岂有自遂自是、拒绝众议而不信任的人呢?
或许是因为事体有伤,对军民有害,在这圣明在位、聪察百职严厉之日,谁敢因循苟且,辜负任用?所以会议也不敢奉命。《易经》说:“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心意相同,议论不期而合自然相同。如果那个人,一个想革除弊病,一个想掩盖弊病;一个想革除奸邪,一个想保护奸邪;一个想除恶,一个想护恶。心意既不同,议论必然抵触。那么在同一大厅之上,有胡越之分;见面之间,有九疑之隔。怎能期望他们议论相同呢?
与开封赵二守书【田地免科】
廷相顿首二守赵公阁下、余尝读周礼见先王之取于民者、虽荼莠果蓏蜃蚌嬴蚳之细。靡不上供天府。计于民者。若无所遗矣。及见山林川泽丘陵海斥之利。则皆与民共之而不私。是分田制产。任土作贡之外。犹有旷荡不征之区。以弛其利于民矣。先王之待民者。何其仁哉。窃以敝邑之田。不登税籍殆什之四五。永乐以来皆奉 明旨永不起科。此非先王旷荡不征之区。以弛其利于民者乎。小民仰荷无疆之泽。殆与太平宁国归义之乡。凤阳临淮根本之地。同一生成矣。独非幸乎哉。何以言之、敝邑在国初之时。其民田与周府三护卫屯田相杂而居。及后护卫调去。田虽空闲。民不敢耕。黄河当时。亦泛滥冲决适临敝邑。户部量田。亦不及收入图籍。及后河日南徙。与护卫遗田。皆芦莽菅茅。一望无际。虎狼为窟。盗刼为巢。时而上司忧之。乃白于 朝廷。以故永乐年间。有许民尽力开耕。永不起科之旨至今载在官府。藏之民家。可稽而知也。彼时仪封之民无多。其力不能多垦。故陈留祥符木巳县之民。来占耕之。至今三县之民。居仪封者约三之一不下也。但民生贫富无常。不得不转相易卖其书皆曰无种白地以是故耳转卖转耕。巳百有余年矣。未闻有告为纳粮地者。近年以来。民生日繁。情伪日滋。始有以诈欺其上而赴诉者矣。但贤人君子。来自他方。便骤闻而骇之。谓有田有租。古今通议。岂有无粮之田。不税之民乎。遂信为彼县之田而判之。然转相告辩。终归明实。竟不能行焉。何也。事势之不可变。政体之不可扰也。何谓事势之不可变。民间粮册。其田地皆有坐落处所。此县之田。必不为彼县输税。斯版籍有定。非可便宜从事也。许民开耕之旨。虽户部及见行事例每引以为言。今之有司。顾不得不遵之也。必欲有田有租。使其纳税。须得抚按奏闻。该部议处而后可。此等举措。干系重大民情。又贤人君子。惟以藏富于民为急。不忍屑屑令民起科。终以此而止。故曰事势之不可变。何谓政体之不可扰君子之为政也。务袭常而重变革。非有大利之兴。大害之除。以作民福。必不肯以巳安静之政。而反涉于扰攘惊骇之涂也。如此田地。民不输税久矣。一变而代之税。则平日之卖田者。举引领跋足而相效。谁不赴诉哉。葢小民之心。惟利是趋。既开其端。斯蛸兴蜂起。不可止矣。卖田者既皆效其欺。则买田者必欲直其情。更相辩诘。烦渎上司。始而或被其欺。终而复归之正。反复相寻而听者日益厌苦矣。故曰政体之不可扰。或又曰买田者必富。卖田者必其贫困不振者也。夺富而益其贫。何所不可。嗟乎是大不然矣古者明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均万民焉。所谓、均者至公无私。民各得其分愿之谓也。非曰夺彼以益此也。葢贫富有定分。贡赋有定制。凡以立法行政。使各得其分愿。斯善矣。憎而损之。爱而益之。不可也。若不论其定分而惟以贫富计之。是以私意为爱憎。舍法制而为予夺矣。岂先王无怨无恶。廓然大公之政哉。
答李献忠论救荒事宜书【救荒】
某顿首、尧汤水旱、民无菜色、由备预有素、荒无事于救也、成周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民其次矣、以后世苟且之政视之、亦邈乎不可及者、故曰救荒无善政。葢民之食。至于荒歉势危迫矣。安得从容和平之意行之。伏承执事、以救荒事宜下询、敬疏其古今所可通行者数条、用备采择、惟教之、当夫荒歉之时。百姓乏食。自活不暇矣。而官司不省事者。遇灾不行申达既灾之后。犹照旧贯追征税粮。是巳病嬴之人。而服劳苦。安得不毙。昔人谓赈恤不如免科诚为确谕故流殍载涂。闾井萧然。祸民深矣。停免赋税。宜为先计。一也。荒年不足者。多系贫下之户。豪族大家。必是蓄富。若劝谕之法不行。使官司米斛不多。虽有银钱。无所籴买。亦将无以受实惠矣。劝民出粟以义利诱之则可若按法勒索则粟愈不出而贫富俱扰矣故立劝赏约束。如冠带义民之类。令之
译与开封赵二守书【田地免科】
廷相叩首,赵二守阁下:我曾研读《周礼》,见到先王从百姓那里征收的赋税,即使是茶、莠、瓜果、蜃、蚌、赢、蚳等细微之物,没有不向上供给天府的。计算百姓的赋税,似乎没有什么遗漏的。等到看到山林、川泽、丘陵、海盐碱地的利益,却都与百姓共享而不据为己有。这是在分田制产、任土作贡之外,还有广阔不征税的区域,用来放宽利益给百姓。先王对待百姓,是多么仁爱啊!我私下认为,我们县的田地,大约十分之四五没有登记在税籍中。自永乐年以来,都奉承圣旨永远不起科征税。这难道不是先王那广阔不征税的区域,用来放宽利益给百姓吗?小民仰承无尽的恩泽,几乎与太平、宁国、归义等乡,以及凤阳、临淮这些根本之地,同受生成之恩了。难道不是幸运吗?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县在建国初期,百姓的田地与周王府三护卫的屯田混杂居住。后来护卫调离,田地虽然空闲,百姓不敢耕种。黄河当时也泛滥冲决,正好临近我们县。户部丈量田地,也没有收入图籍。后来黄河日渐南移,与护卫遗留的田地,都长满了芦苇茅草,一望无际。虎狼以此为窝,盗贼以此为巢。当时上司担忧这件事,于是向朝廷禀报。因此永乐年间,有允许百姓尽力开垦耕种,永远不起科征税的旨意,至今记载在官府,收藏在百姓家中,可以查考而知。那时仪封的百姓不多,他们的力量不能多开垦,所以陈留、祥符、木巳县的百姓,来占据耕种。至今这三个县的百姓,居住在仪封的约占三分之一以上。只是百姓的生计贫富无常,不得不互相转卖,他们的契约都说是无种的白地,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转卖转耕,已经一百多年了,没有听说有告发作为纳税田地的。近年以来,百姓日益繁多,欺诈日益滋生,才开始有以欺诈手段向上司申诉的人了。但是贤人君子,来自其他地方,突然听到就惊骇,认为有田有租,是古今通行的道理,难道有无粮的田地、不纳税的百姓吗?于是相信是彼县的田地而判决。然而互相告发辩驳,最终归于明察实情,竟然不能实行。为什么呢?是事势不可改变,政体不可扰乱。什么叫事势不可改变?民间的粮册,田地都有坐落处所。此县的田地,必定不为彼县输税。这样版籍有定,不可以随意行事。允许百姓开垦耕种的旨意,虽然户部及见行事例每每引以为言,现在的有司,却不得不遵守。一定要让有田有租,使其纳税,必须得到抚按奏闻,该部议处之后才可以。这样的举措,关系重大民情,又贤人君子,只以藏富于民为急,不忍心琐碎地让百姓起科,最终因此停止。所以说事势不可改变。什么叫政体不可扰乱?君子治理政事,务必沿袭常规而重视变革。如果没有大的利益兴起,大的祸害消除,来造福百姓,必定不肯以自己安静的政事,而反而陷入扰乱惊骇的道路。这样的田地,百姓不纳税很久了。一变而代之以税,那么平日卖田的人,都会伸颈举足而效仿,谁不申诉呢?大概小民的心,只趋利。既开了端,就会蜂拥而起,不可停止了。卖田的人既然都效仿他们的欺诈,那么买田的人必定想要直陈实情,互相辩驳诘问,烦渎上司。开始或许被他们的欺诈所惑,最终又归于正途。反复相寻而听者日益厌苦。所以说政体不可扰乱。或者又说,买田的人必定富有,卖田的人必定贫困不振。夺富而益其贫,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唉,这大错特错了!古代明王治理天下,必定先使万民均平。所谓均平,是至公无私,百姓各得其分愿的意思。不是说夺取彼以增益此。大概贫富有定分,贡赋有定制。凡是立法行政,使各得其分愿,这就好了。憎恶而损害他,喜爱而增益他,是不可以的。如果不考虑定分而只以贫富计算,是以私意为爱憎,舍弃法制而为予夺。难道是先王无怨无恶、廓然大公的政事吗?
答李献忠论救荒事宜书【救荒】
某叩首:尧、汤时期的水旱灾害,百姓没有菜色,是因为预备有素,荒年无事于救。成周的大司徒以荒政十二项聚民,这是其次的。以后世苟且的政事来看,也遥远得不可及。所以说救荒无善政。大概百姓的食物,到了荒歉势危迫的地步,怎么能从容和平地施行呢?承蒙您以救荒事宜下询,恭敬地疏列古今所可通行的几条,以备采择,请您指教。当荒歉之时,百姓缺乏食物,自活不暇。而官司不省事的人,遇到灾害不申报,灾害之后,还照旧贯追征税粮。这是已经病弱的人,而服劳苦,怎么能不死呢?昔人谓赈恤不如免科,确实是确切的谕示。所以流殍载涂,闾井萧然,祸民深矣。停免赋税,宜为先计。一也。荒年不足的,多系贫下之户。豪族大家,必定是蓄富。如果劝谕之法不行,使官司米斛不多,虽有银钱,无处籴买,也将无以受实惠了。劝民出粟以义利诱之则可,若按法勒索,则粟愈不出而贫富俱扰矣。故立劝赏约束,如冠带义民之类,令之
输谷助荒。以续官司不及。二也。谷少则价贵。商贾细民贪利。必辇贱处之谷以售于荒歉之乡。若官司恶其贵而减其值。则商贾闻风不来。谷无由至。为害大矣。当出榜禁谕。宁许有增。不许有减。则诸处商谷。必为辐辏。价不待减而自平矣。三也。民既流聚他所。若无处置之法。则止栖无依。必至困极为盗。豊荒之民俱弊矣。富郑公在青州。河朔之民流来日众。公乃使之散入林落坊村释寺。及公私室屋。各随所宜居之。得公私粟二十余万斛。计以簿书。约以日期。出纳之详。一如官府。比麦熟遣归。得活者数百万口。此处置流民于豊稔之州四也。细民豊收之年。公私尚多逋欠。况此饥馑。焉能还偿。可逐处出榜禁革。但系公私一切逋债。俱为停止。无得催逼。以致流亡。五也。赈济之法。贵在贫者蒙惠。使主者不得其人。则吏胥作弊。户籍无实。富者有盈父丘之资。而贫者有赤手之嗟矣。故当选委才能之官。以主其事。使在籍皆贫下之人。而在官吏胥之徒。不得以肆其奸。则济荒虽无善政。而亦稍为得法。六也。荒岁巳矣。及今田禾有望。亦可安集。但百姓既巳缺食。焉得种子。可于口食之外。再有牛犋谷种之给。使本乡有所顾恋。不至尽为沟壑之瘠。七也。大抵救荒之策、先王三年九年、农有余积、上也、平籴常平义仓社仓。预备之政、次也、移民就食、煮哺糜粥、下也、今所请教、虽非预备之善、亦随事措处之法、救荒之论、不可不讲者、但即今三月将届、田野之外、菜芽木叶皆可采食、若银米散赈得宜再有牛犋种子之给、未流者必不轻离乡土、而巳流亡者、亦闻风而归矣、其余后时缓不及事者、不必讲可也、
译运输粮食以救济荒年,用来弥补官府力量所不及之处,这是第二条。粮食稀少则价格昂贵,商人和普通百姓贪图利益,必定会把低价地区的粮食运到荒歉的地区出售。如果官府厌恶粮价昂贵而强行压低价格,那么商人听到风声就不会再来,粮食就没有途径运到,造成的危害就大了。应当发布榜文禁止并晓谕,宁可允许价格上涨,也不允许价格下跌,那么各地的商人运来的粮食,必定会像车辐汇聚到车毂一样集中,粮价不待官府压低自然会平稳,这是第三条。百姓已经流散聚集到其他地区,如果没有安置的方法,那么他们只能栖身于无依无靠之地,必定会陷入极度贫困而沦为盗贼,丰收地区和荒歉地区的百姓都受害了。富弼在青州任职时,河朔地区的流民一天天增多,富弼便让他们分散居住在树林、村落、坊市、寺庙以及公私的房屋中,各自根据适宜的地方居住。获得公私粮食二十多万斛,计算登记在簿册上,约定日期,收支的详细情况,完全像官府一样规范。等到麦子成熟时遣送他们回乡,得以活命的有数百万人。这是在丰收的州县安置流民的方法,这是第四条。普通百姓在丰收之年,对公私的债务尚且多有拖欠,何况在这饥荒之年,怎么能偿还?可以逐地发布榜文禁止革除,凡是公私的一切债务,都予以停止,不得催逼,以致百姓流亡,这是第五条。赈济的方法,贵在让贫苦的人得到实惠。如果主管的人选不得当,那么吏胥就会作弊,户籍不实,富人拥有堆积如山的财富,而穷人却有赤手空拳的叹息。所以应当选拔委任有才能的官员来主持这件事,使得在籍的都是贫苦下层的人,而官吏胥吏之流,不能肆意行奸,那么赈济荒年虽然没有完美的政令,也稍微合乎方法,这是第六条。荒年已经过去,如今田里的庄稼有了希望,也可以安定聚集百姓。但是百姓已经缺乏食物,哪里能得到种子?可以在口粮之外,再给予牛具和谷种,使得本乡的人有所顾念留恋,不至于全部成为沟壑中的枯骨,这是第七条。大体上救荒的策略,先王储备三年、九年的粮食,农民有剩余的积蓄,是上策;平籴、常平仓、义仓、社仓,是预备的政令,是中策;移民就食、煮粥施食,是下策。现在所请教的,虽然不是预备的善政,也是随事处置的方法,救荒的议论,不可不探讨。但是如今三月将至,田野之外,菜芽、树叶都可以采食,如果银米散赈得当,再给予牛具和种子,没有流亡的人必定不会轻易离开乡土,而已经流亡的人,也会听到风声而回来。其余那些事后补救、来不及做事的,不必探讨了。
与胡静庵论土鲁番书【区处土鲁番】
廷相顿首静庵先生、土鲁番无印信番文、未见悔罪之实、议者诚是也、虽然、此非所难者、彼得通贡。则印信文书。转首可得矣。余谓回夷狡诈反复。纵有真正番文。取真正番文者非以制番之实在此也欲取以当廷议后日反复可以诿责故也反异而作歹。亦其所有者。此亦何足凭据为哉其后兴复哈密。此非所易言者。请以今之时势难易缓急为执事陈之、夫哈密乃中国西鄙藩干。诚不可弃而不省者。今据哈密国势人力。果能与土鲁番相拒乎。不然。虽得金印。虽还城池。终为彼之殴役耳。夫欲大举兴复。必得甘肃兵力。足以制彼之命。如齐桓之救邢复卫可也。今中国之力能然乎。纵有兵马刍储。足以一举而恢复之。嘉峪关至哈密旧城。尚有半月之程。我兵既归。彼兵即至。哈密残困孱弱之族。能与之抗乎。此不待智者而后能料也。谚语云扶得竹竿。难扶井索。岂非此之谓乎。哈密之兴复。恐不能如祖宗时矣。此外惟有许其通贡。挟彼还印。求哈密一酋长立之。以存其国。不至隳灭一策耳。然亦羁縻络笼。少存中国制夷之体求其真能为我翰蔽固不可得矣其曰求诸夷之雄杰。立之为哈密之主。余尝考之矣。祖宗之时。关外设立七卫以捍蔽西戎。今旦余年来。渐以凋灭。无复生聚。阿端一卫。不知所往矣。曲先则南入乌思藏矣。赤斤安定罕东。或数百为族。数十为落。皆内附肃州境土。如野鸟惧物为害。依人居止。衰败凋残。厌厌游游。止存气息。夫安望其振厉。惟罕东左卫。少壮可战者仅有一二千人。即今亦来内附。而沙空虗矣。其近西羁縻诸夷犬略无复可望。如此不知土番临近。如天方撒马儿罕诸国。何由可以间谍而使之破灭土番耶。此非仆浅近者所能计也。其牙木兰来降。据其当日番文之词。不满与其弟满刺天哥等六人入关耳。其云男妇老小约有五六千人。皆帖木哥土巴之族属。今牙木兰六人。甘肃守臣巳处之深入内地。彼土番虽欲求与通语而不可得况能有别谋乎。纵有之六人之力何为哉据彼之来降也。诚为速坛满速儿之逼。非有他故。观土巴帖木哥与之同来。其情状可以类见。番文云速坛、满速儿王子。把牙木兰坐的羊阿沙城别馈了。头目坐了。把牙木兰的家当都抄了。观此。则牙木兰无复西望之意可知。肘腋之变。我亦非所忧矣。但土巴帖木哥不可令彼久弃沙州。当令守臣早行计处。促使之归可也。不然。则沙久虗。土番遣人窃据耕牧其地。一则可以为入寇之资。一则可以为开拓之计。甘肃愈益多事。而不可支矣。或帖木哥等族类内地处久。积习成俗。终宴安于所托。遂绝念于本州岛。沙终于不守。是自撒藩篱。借寇势而资盗图矣。又乌乎可哉。
与胡静庵论芒部改流革土书【复芒部土官】
顿首静庵先生、芒部改流革土、当时四川二司从事者皆不欲为之、独程洸诡言流官可设、当事者被其欺蒙而信之、至今川贵兵祸未巳、仆平贼之后、具奏乞本部再议、务求有益地方久远之计。意以复土官旧贯为第一义也。本部以 朝廷政令巳定、仍复设流、今抚按合词具奏、皆以复土为善、此实得事体之宜也、仆闻之谚语云、遏流不如塞源。今以兵加芒部是遏其流者也。苟不自其作乱所由然者治之。则兵愈加而愈不靖。如不塞其源泉。而欲求末流之止息。又岂可得也哉。仆以为流官不可设者有三、请为执事陈之、陇寿陇政兄弟争官争印。非叛逆之大恶也。芒部既平。当求陇氏之后而立之。以为部族之主。义也。而当事者乃置流官以主之。此何异于兄弟告争家产。不幸俱毙于狱。而官司遂以入官乎。堂堂 天朝。舍礼义之当。而争小夷微眇之利。其于 朝廷正大恢闳之体。不几于有损乎。其不可者一也。芒部乌蒙乌撒东川等府。即古之西南诸夷。我 太祖平定川蜀之后。不尽以为郡县。即官其酋长以主族类。是葢圣人知内之为重。而不轻于事外。羁縻驾驭。经久远略。无过于此。今之议者。必曰改置流
译与胡静庵讨论土鲁番事务的信【处置土鲁番】
廷相叩首敬禀静庵先生:土鲁番没有印信和番文,未见其悔罪的实际行动,议论者认为这是对的。虽然如此,这并非难以解决的问题。他若能通贡,那么印信文书,转眼之间就可以得到。我认为回夷狡诈反复,即使有真正的番文,索取真正番文的目的,并非在于制约番人的实质,而是为了在日后朝廷议论时,若其反复无常,可以推卸责任。反常而作恶,也是他们常有的事,这又哪里值得作为凭据呢?
其后恢复哈密,这不是容易说的事。请让我以当今时势的难易缓急,向执事陈述。哈密乃中国西边的藩篱屏障,确实不可抛弃而不加省察。如今依据哈密国势和人力,果真能与土鲁番相抗衡吗?如果不能,即使得到金印,即使归还城池,终究还是被他们殴打役使罢了。想要大举恢复哈密,必须得到甘肃兵力,足以制约他们的命脉,如同齐桓公救邢复卫那样才可以。如今中国的力量能做到这样吗?纵然有兵马粮草储备,足以一举恢复,从嘉峪关到哈密旧城,还有半个月的行程。我军一旦撤回,敌军随即就到。哈密残破困顿、孱弱的族群,能与之抗衡吗?这不用等到智者就能预料。谚语说:“扶得竹竿,难扶井索。”难道说的不是这个吗?哈密的恢复,恐怕不能像祖宗时代那样了。
此外只有允许他们通贡,挟制他们归还印信,请求哈密一位酋长立他为主,以保存其国家,不至于毁灭,这是唯一的策略罢了。然而这也只是羁縻笼络,稍微保存中国制约夷人的体面,要求他们真正能为我充当屏障,是不可得的。有人说要在夷人中寻求雄杰,立他为哈密之主,我曾考察过。祖宗时代,关外设立七卫以抵御西戎。如今几十年来,逐渐凋敝灭绝,不再有生聚繁衍。阿端一卫,不知去向。曲先则南入乌思藏了。赤斤、安定、罕东,有的几百人为一族,几十人为一落,都内附肃州境土,如同野鸟害怕物体伤害,依附人居处。衰败凋残,奄奄一息,只存气息。怎么能指望他们振作奋发?只有罕东左卫,少壮可战者仅有一二千人,如今也来内附,而沙州空虚了。那些靠近西边的羁縻诸夷,大概没有可指望的了。像这样,不知土番临近,如天方、撒马儿罕诸国,如何能间谍离间而使他们破灭土番呢?这不是我浅近之人所能计议的。
牙木兰来降,根据他当时番文的言辞,不满与其弟满刺天哥等六人入关罢了。他说男女老小约有五六千人,都是帖木哥土巴的族属。如今牙木兰六人,甘肃守臣已安置他们深入内地,那土番虽然想与他们通语也做不到,何况能有别的谋略呢?纵然有,六人的力量又能做什么呢?根据他们来降,确实是因为速坛满速儿的逼迫,没有其他缘故。看土巴帖木哥与他们同来,其情状可以类推。番文说:“速坛、满速儿王子,把牙木兰坐的羊阿沙城别馈(剥夺)了,头目坐了,把牙木兰的家当都抄了。”看此,则牙木兰没有再向西望之意可知。肘腋之变,我也不是所担忧的。
只是土巴帖木哥不可让他们长久抛弃沙州,应当让守臣早行计处,促使他们回归才可以。不然,则沙州长久空虚,土番派人窃据耕牧其地,一则可以作为入寇的资本,一则可以作为开拓的计谋。甘肃愈益多事,而不可支撑了。或者帖木哥等族类在内地处久,积习成俗,最终安逸于所寄托的地方,遂断绝了对本州的念头,沙州终于不守,这是自己撤去藩篱,借寇势而资助盗图啊。又怎么可以呢?
与胡静庵讨论芒部改流革土的信【回复芒部土官】
叩首敬禀静庵先生:芒部改流革土,当时四川二司从事者都不愿这样做,只有程洸诡称流官可以设立,当事者被其欺骗蒙蔽而相信,至今川贵兵祸未止。我平定贼寇之后,具奏乞求本部再议,务求有益地方久远的计策。意思以恢复土官旧贯为第一要义。本部以朝廷政令已定,仍复设流官。如今抚按合词具奏,都认为恢复土官为好,这确实符合事体之宜。我听说谚语说:“遏流不如塞源。”如今以兵加于芒部,这是遏止其流。如果不从他们作乱的原因治理,那么兵愈加而愈不靖。如同不塞其源泉,而欲求末流之止息,又岂可得呢?
我认为流官不可设立有三点,请为执事陈述。陇寿、陇政兄弟争官争印,并非叛逆之大恶。芒部既平,当求陇氏之后而立之,以为部族之主,这是义。而当事者却置流官以主之,这与兄弟告争家产,不幸俱毙于狱,而官司遂以入官有什么不同?堂堂天朝,舍弃礼义之当,而争小夷微眇之利,对于朝廷正大恢闳之体,不是几乎有损吗?这是不可者一。芒部、乌蒙、乌撒、东川等府,即古之西南诸夷。我太祖平定川蜀之后,不尽以为郡县,即官其酋长以主族类。这是圣人知道内之为重,而不轻于事外,羁縻驾驭,经久远略,无过于此。如今的议论者,必曰改置流
官。不几于与圣祖之见有乖乎。使土官不为我所统属。而设流即为我之臣子。如此折论事体明鬯如唐之维州。宋之灵州。我弃之彼即有之。设流改土有益于国宜也。今芒部百余年来。为我输租税矣。为我应站驿矣。为我来朝贡矣不流固为我之服属流亦为我之服属当事者何苦于扰扰设流。以启兵端而困我之地方。疲我之人民耶。圣人廓然太公。物来顺应之见。恐不如此。其不可者二也。夫设流官。必建城池。有城池必须军守。有军守必须粮食。此事势必然而不可易者也。以芒部言之。自纳溪南入七百余里方至其境。中间永宁赤水毕节等卫皆隶贵州。必须穵运重庆叙泸腹里之粮。而后克济。以七百里之程。转输粮斛。以充军饷。不惟劳扰百姓。而军士亦恒有饥色矣。既非拓土开疆之功。实为劳民费财之举。弃着紧之仓储。而区区从事于无益于国之夷。智者深虑远计。应不如此。所谓务虗名而实受患者此也。其不可者三也。执事曰芒部先年、亦曾具奏欲设立长官司、以统摄夷民矣、今改土设流、以代理其府事、亦非主事者生事端矣、何不可之有、嗟乎、此不明考其颠末、而漫论者也、仆尝稽之矣、弘治十六年时、芒部知府陇慰、奏称成化三年大霸九姓落角利等处征剿苗蛮有功、蒙统兵陈尚书吴总兵将落角利地方四围五百余里、并各漏殄残苗俱裂附芒部管辖、至今三十七年、近因各寨苗蛮儿男渐长数多、生事为患、出没掳掠、又猓猡人等、争种田土、动辄聚众、互相雠杀、积年不绝、芒部相去落角利动经五六日程途、往复月余、自落角利裂附以来、复生五十二寨、夷蛮凶顽、兼系久反之地、本府窵远、钤制不及、诚恐一时生变、急难抚驭、欲比照大霸事体、添设长官司衙门、授以正副长官、分管前项地方、仍属芒部府管辖、蒙本部题准行四川廵抚衙门、勘得设立长官司不便停止讫、由此观之、葢以白水三江五十二寨等苗蛮相去芒部窵远。实难管辖。陇慰乞畏设立长官司。以钤束之。仍隶本府是将边境之民立约束而统之以充拓广大本府之疆土耳岂彼芒部之所不愿者乎。今改流官。则削夺其祖宗之官职。分四长官司。则割裂其祖宗之土地。较之乌蒙乌撒东川三府。长守其官。永保其地。逈然不侔矣。彼虽夷猓。其天性之爱恶。与吾人何殊。视乌蒙等府如彼。而我乃如此。宁无怨忿。由此言之。当事者必欲改流革土。是岂芒部之所愿者乎。前日欲设长官者。欲利其府也。今日之设流官者。实祸其府也。二者情实相悖。本非一事。所谓不明考其颠末。而漫论者如此也。或曰陇寿死、其子陇胜非真、阿济白寿、宗枝疏远、皆不可据而立之、改流不得巳也嗟乎、此以中国之法待夷狄也。可乎哉。夫南夷之俗。其夫未娶而没。土人迎其妻而共立之曰鬼妻。亦可以统束其人民。裁主其法令。而国人无非议者。今陇胜虽幼。土人皆以为陇寿之遗。而愿事之其与未娶之鬼妻所争多矣而何不可立之有。况汉唐以来中国之待远夷每每推其酋长为众所顺服者立之亦未尝必求其族属之正而后授之也葢以夷治夷。羁縻之道当如是耳。又何必论其枝派亲疏。如吾中国之法也哉。今川贵有事于芒部。兵巳三至矣。定而复乱。顺而复逆者何哉。其大义不过欲复其土官耳。若不及时早定其论。使彼洞达 朝廷之实意。而犹含糊行彼复勘。则谲诈之夷闻而复疑。其祸之在川贵者犹未巳也。
译官。这岂不是与圣祖的见解相违背吗?如果土官不隶属于我朝,而改设流官就成为了我的臣子,这样推论事理,事情就明白畅达了,就像唐朝的维州、宋朝的灵州,我们放弃它,他们便占有它。改土归流对国家有益,是适宜的。如今芒部一百多年来,为我朝缴纳租税,为我朝承担驿站差役,为我朝前来朝贡。不实行改土归流,固然是我朝的臣属;实行改土归流,也是我朝的臣属。当权者何必苦苦地纷扰不安地改设流官,从而挑起兵端,使我们的地方陷入困境,使我们的百姓疲惫不堪呢?圣人那种心胸开阔、顺应事物变化的见解,恐怕不是这样的。这是不可行的第二个原因。
设立流官,必然要修建城池;有了城池,就必须有军队驻守;有了军队驻守,就必须有粮食供应。这是事情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改变的。以芒部来说,从纳溪向南进入七百多里才到达它的边境,中间的永宁、赤水、毕节等卫都隶属于贵州,必须从重庆、叙州、泸州等内地转运粮食,然后才能接济。以七百里的路程,转运粮食,来充作军饷,不仅劳扰百姓,而且军士也常常有饥饿之色。这既不是开拓疆土的功效,实在是劳民伤财的举动。舍弃紧要的仓储,却去从事对国家对无益的夷地事务。智者深思远虑,应该不会这样做。这就是所谓追求虚名而实际遭受祸害的情况。这是不可行的第三个原因。
执事者说:“芒部早年也曾上奏,想要设立长官司,来统摄夷民;如今改土归流,来代理其府事,也不是主事者故意制造事端,有什么不可行的呢?”唉,这是不详细考察事情的始末,而随意议论的人。我曾经查考过,弘治十六年时,芒部知府陇慰上奏称:成化三年征剿大霸、九姓、落角利等地的苗蛮有功,蒙受统兵陈尚书、吴总兵将落角利地方周围五百多里,以及各被剿灭的残存苗蛮都划归芒部管辖,至今三十七年。近来因为各寨苗蛮的儿男渐渐长大,人数增多,生事为患,出没掳掠;又有猓猡人等,争夺田地,动辄聚众,互相仇杀,多年不绝。芒部距离落角利动辄经过五六天的路程,往返需一个多月。自从落角利划归以来,又产生了五十二个寨子,夷蛮凶顽,况且是长期反叛的地方,本府遥远,控制不及,实在担心一时生变,急切难以安抚驾驭。想要比照大霸的事例,添设长官司衙门,授予正副长官,分管前述地方,仍然隶属于芒部府管辖。蒙本部题准,行文四川巡抚衙门,勘得设立长官司不便,停止完毕。由此看来,大概是因为白水、三江、五十二寨等苗蛮距离芒部遥远,实在难以管辖。陇慰请求设立长官司,来约束他们,仍然隶属于本府,是将边境的百姓立约束而统辖他们,以扩充扩大本府的疆土,这难道是芒部所不愿意的吗?
如今改设流官,就削夺了他们的祖宗官职;分设四个长官司,就割裂了他们的祖宗土地。与乌蒙、乌撒、东川三府长久保持其官职,永远保有其土地相比,截然不同了。他们虽然是夷人,其天性的爱憎,与我们有何不同?看待乌蒙等府那样,而我们却这样,难道没有怨恨吗?由此说来,当权者一定要改土归流,这难道是芒部所愿意的吗?从前想要设立长官,是想利于其府;今日设立流官,实在是祸害其府。两者情实相悖,本不是一回事。所谓不详细考察事情的始末而随意议论的人,就是这样。
有人说:“陇寿死了,他的儿子陇胜不是正宗,阿济白寿,宗族疏远,都不能依据而立,改设流官是不得已的。”唉,这是用中原的法律对待夷狄,可以吗?南方夷人的风俗,丈夫未娶妻而死,土人迎接他的妻子而共同立她为妻,称为鬼妻,也可以统束其人民,裁断其法令,而国人没有非议的。如今陇胜虽然年幼,土人都认为是陇寿的后代,而愿意侍奉他,这与未娶的鬼妻相比,所争辩的多了,有什么不可立的呢?况且自汉唐以来,中原对待远方夷人,常常推举其酋长中被众人顺服的人立为首领,也未曾一定要求其族属纯正而后授予官职。大概是用夷人治理夷人,羁縻之道应当是这样的。又何必论其枝派亲疏,像我们中原的法律那样呢?
如今四川、贵州在芒部用兵,军队已经三次到了,平定后又混乱,顺从后又反叛,为什么呢?其大义不过是想恢复其土官罢了。如果不及时早定论断,使他们透彻了解朝廷的真实意图,而仍然含糊地让他们再次勘验,那么狡诈的夷人听闻后又会怀疑,其祸害在四川、贵州的还没有停止呢。
议
呈盛都宪公抚蜀七事(釆三欵)
上廵抚陈公治盗议
呈盛都宪公抚蜀七事【釆三欵】
靖番
制夷
严茶
△靖番【蜀番】
夫蜀之西鄙。诸番杂居。其部落田庐。实与蜀民襟幅联属。非如北虏有大漠之隔。长城之阻也。故治诸番之道。似易而实难。何以言之、今之松州诸番。即古之白马氐。茂州诸蕃。即古之冉駹。其性勇戆贪货死利。其俗毛织畜牧。颇知文书。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所居止。皆依山据崄。累石为室。高者十余丈。谓之碉房、其天气多寒。土地刚卤。不生谷粟麻菽。惟以青稞为食。是以见内地沃壤之田。则思刚卤之地不可及。食五谷之美。则思青稞之味非所甘。以故疆畛之地。日见侵夺虽无卒然之忧日积月累则其患不可测民畏其勇悍轻死弃其业而去者不知其几矣古谓蚕食诸夏者此也近年以来。备御关堡官军被害尤甚。方其来也。或据险要遮。或临高擂石。以索财货此皆名轻而患重谓之买路及其至也。则日就关堡需求酒食。逼取人事谓之和蕃又有债负年例人命痘疮走失等项银两。取之不得则执当军士。与之佣工。因而不能归者众矣古谓驱赤子以填沟壑者此尔故欲声其罪。非有举众入寇。攻陷城堡之恶。欲兴师以讨。而山川险隘。用兵甚危。亦非一战而可决者。故曰似易而实难者此也尝观赵克国之讨西羌也。谓屯田湟中。务以威信招降罕开。斑彪之议叛羌也。请置护羌校尉理其边事。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遣驿使通导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由充国言之。是不欲以兵胜而以计困也。由斑彪言之。是不欲以威疆治而以德信怀也。夫戎狄者荒服也。言其荒忽无定不可以常理治者也是故圣人之治也。待之有备。不自弛矣。御之有常。不求胜矣。虽稽首入贡。而亭障愈警虽寇钞不恭。而甲兵罔黩。期在庶民获安。疆场不侵而巳。今之治松茂诸番者。亦岂出于二子之议之外哉。考之洪武六夫以来。平蜀之后。即定西番。北路置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南路设迭溪守御军民千户所。附近番族。皆设衙门隶之。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二。各降印信。立酋长为土官。以世掌之。每寨复设牌头寨首一人。使督纳各卫所青稞差役所以羁縻制驭实中国之藩篱也为之守臣者。能由是以善驭之。虽至今无虞可也。柰何任匪其人。处失其道。致诸番不靖。至今为梗。迩者虽称兵致讨。小有斩获。而我士马物故。亦过半矣。所存不能直其所伤。所得不能补其所亡。可不为太息乎。为今之计。莫若先自为备。使我粮饷充足。士马精强。威足以慑。诚足以感。然后略其小过。与之更始此抚辑番人之本招致各司酋长明以信誓定为约束量复青稞之税。以存事大之体。仍于一月之内。令其酋长谒见守臣一次即以茶盐量为给赏彼利其物。我利其安。羁縻之术。无过于此。复于封疆交接之所。置立限界。使彼此不能侵夺。违者以约束治罪。夫好安恶扰。人之情也。彼虽戎狄。亦人耳。其安利于巳者。彼之情亦悦之。又安有不从者哉。不然。使其顽黠不服。则我既有备。以兵则强。以守则固。亦无患于彼矣。大抵天下之事。废于推避。坏于姑息。不以国事自任者。推避者也。以小害不足为虑者。姑息者也。今之松茂之患。其所以致之者。此二端巳。及今不为经久之图。则侵扰日促于边疆。而狂寇或起于肘腋。不止关堡不守。南路不通而巳矣。易曰履霜坚至。其是之谓与、
△制夷【蜀夷】
蜀之南鄙皆蛮九也。越隽即卭都。黎州即筰都。播州即夜郎。酉阳即牂牁。汉唐以来皆置郡县。我朝以夷治夷。皆设土官。兼以军卫。实华民之藩干也。但乌芒之北。戎泸之南。中有小夷杂居。曰棘火人。曰羿子。曰山都掌。曰水都掌。未经设有土官衙门管辖。故往往为边邑之患。迩者葛魁夷人普法恶作乱。抚臣调兵剿平。以量田之故。夷众不服。流民谢文义乘机扇惑夷族。复焚刦筠高等县。至今未灭。吁此不足深忧者也何也。
译议
呈都宪盛公治理四川七件事(选取三条)
上巡抚陈公治理盗贼的议论
呈都宪盛公治理四川七件事【选取三条】
平定番族
制服夷人
严格茶法
△平定番族【四川番族】
大凡四川西部边境,各种番族杂居。他们的部落、田地、房屋,实际上与四川百姓的地界紧密相连,不像北方虏寇那样有浩瀚沙漠的阻隔、长城的险阻。所以治理番族的方法,看似容易实则困难。为什么这么说呢?现在的松州一带的番族,就是古代的白马氐;茂州一带的番族,就是古代的冉駹。他们的性格勇猛愚直,贪图财货,为利而死。他们的风俗是纺织毛布、放牧牲畜,颇懂文书,这是因为与中国交错居住的缘故。他们居住的地方,都依山占据险要之地,用石头垒成房屋,高的有十几丈,叫做碉房。那里气候多寒冷,土地坚硬盐碱,不生长谷子、小米、麻、豆类,只以青稞为食物。因此,他们看到内地肥沃的土地,就想到自己坚硬盐碱的土地无法相比;吃到五谷的美味,就想到青稞的味道不是自己所甘心的。所以边界之地,一天天被侵夺。虽然没有突然的忧患,但日积月累,其祸患不可预测。百姓畏惧他们勇猛悍不畏死,抛弃家业离开的,不知有多少了。古人所说的蚕食中原各国的,就是这种情况。近年来,防守关堡的官军受害尤其严重。当他们来的时候,有时占据险要之地拦截,有时从高处推下石头,以此索取财物,这都叫做“买路”,名义上轻微但祸患沉重。等到他们到达时,就每天靠近关堡需求酒食,逼迫索取人情往来,这叫做“和番”。又有债务、年例、人命、痘疮、走失等项银两,索取不到就扣押军士,让他们做工,因而不能回家的很多。古人所说的驱赶百姓去填沟壑的,就是这种情况。所以想要声讨他们的罪过,他们没有举兵入侵、攻陷城堡的恶行;想要兴师讨伐,而山川险隘,用兵非常危险,也不是一战就能决定的。所以说看似容易实则困难,就是这个意思。
我曾经观察赵充国讨伐西羌时,说在湟中屯田,务必用威信招降罕开;斑彪议论叛羌时,请求设置护羌校尉处理边疆事务,每年按时巡视,询问疾苦,又派遣驿使沟通动静,让塞外的羌夷成为官吏的耳目。从赵充国的话来说,是不想靠武力取胜而想靠计谋困住他们;从斑彪的话来说,是不想靠威势强行治理而想靠德信安抚他们。戎狄是荒服,是说他们荒忽不定,不能用常规道理治理。所以圣人治理他们,对待他们有防备,不自我放松;防御他们有常规,不追求战胜。即使他们叩首入贡,而亭障更加警戒;即使他们寇掠不恭,而甲兵也不轻用。期望在于百姓获得安宁,边疆不被侵犯罢了。现在治理松州、茂州番族的人,难道能超出这两人的议论之外吗?考察洪武六年以来,平定四川之后,就平定了西番。北路设置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南路设置迭溪守御军民千户所。附近的番族,都设置衙门隶属他们。安抚司五个,长官司二十二个,各自颁发印信,确立酋长为土官,让他们世代掌管。每个寨子又设置牌头、寨首一人,让他们督催缴纳各卫所的青稞差役。所以羁縻控制,实在是中国的藩篱。作为守臣,如果能由此善于驾驭,即使到现在也没有忧患也是可以的。奈何任用非人,处置失道,导致番族不安宁,至今成为祸害。近来虽然称兵讨伐,小有斩获,但我们的士兵马匹死亡,也超过一半了。幸存的不能弥补所受的损伤,所得的不能补偿所损失的,能不为之叹息吗?现在的计策,不如先自己做好防备,使我们的粮饷充足,士兵马匹精强,威势足以震慑,诚意足以感动,然后忽略他们的小过错,与他们重新开始。这是安抚番人的根本。招致各司酋长,明确用信誓定为约束,酌情恢复青稞的税收,以保存事奉大国的体统。仍在一月之内,令他们的酋长拜见守臣一次,就用茶盐酌情给予赏赐。他们贪图我们的物品,我们贪图他们的安宁,羁縻之术,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又在封疆交接的地方,设置界限,使彼此不能侵夺,违反者按约束治罪。喜欢安宁厌恶扰乱,是人的常情。他们虽然是戎狄,也是人罢了。那些对自己有利安定的,他们的心情也喜悦,又怎么会有不听从的呢?如果不这样,让他们顽劣狡猾不服从,那么我们既然已有防备,用兵则强,防守则固,对他们也没有祸患了。大抵天下的事情,废弛于推诿逃避,败坏于姑息纵容。不把国家大事当作自己责任的,是推诿逃避的人;认为小害不值得忧虑的,是姑息纵容的人。现在松州、茂州的祸患,导致它的原因,就是这两端罢了。趁现在不制定长远的计划,那么侵扰一天天逼近边疆,而狂寇或许兴起于身边,不止关堡不能防守、南路不通罢了。《易经》说:“踩到霜就知道坚冰将至”,说的就是这个吧。
△制服夷人【四川夷人】
四川南部边境都是蛮夷。越隽就是卭都,黎州就是筰都,播州就是夜郎,酉阳就是牂牁。汉唐以来都设置郡县。我朝以夷治夷,都设置土官,兼设军卫,实在是汉族百姓的屏障。但是乌芒以北,戎州、泸州以南,中间有小夷杂居,叫棘火人,叫羿子,叫山都掌,叫水都掌,没有设置土官衙门管辖,所以往往成为边境县邑的祸患。近来葛魁夷人普法恶作乱,抚臣调兵剿平,因为丈量田地的缘故,夷众不服,流民谢文义趁机煽惑夷族,再次焚烧抢劫筠高等县,至今没有消灭。唉,这不足以深忧。为什么呢?
连年无功者。以将领不得其人故耳。贼众过江流刼。巳自失策。而官军闭城自守。莫敢迎敌。此何等举措邪夫兵必有战斯有胜否今通不与贼交锋则贼之往来自如安得不纵横桀骜哉为今之计。当先选智勇敢战之将。贼来则迎遏。贼退则追逐。设伏掩袭。绝其归路。则庶乎可以挫其锋而夺其魄矣。由是以剿则计日可克。以抚则有威可挟。又何患于无功乎。两者以利合急则必离故策其无能为况谢文义等流民也。阿漾阿黑之属夷人也终非族类难保同心我兵相持之久。扰其生业。必思治安。中自生变。其势必然耳。又况阿漾等蕞尔小夷。决无久乱之理。若能示诚以抚之。则无不听矣。穽虎之摇尾。迫于求生也。绦鹰之附人。苦于饥困也。阿黑阿漾既归。则谢贼之势必孤。不过游釜之鱼尔。又何足为乎故曰不足深忧者此也。但经久之图。则在以夷治夷为切要焉。尝观周文安之疏曰。都掌之夷从古至今。不时出没。大军至则束手听抚。大军回随复刼掠。地方无二年宁息。其故何哉。臣以为山川险恶。剿不能尽。抚不足凭。当有以处之耳。 圣朝四海八荒。皆设土官以长夷人。惟都掌夷人未设。止属戎县流官。实难钤束。乞 敕兵部计议、行四川廵抚镇等官、亲临其地。使各砦主。自择素有名望。众所畏服者一人。立为长官。统属各砦。仍隶本府。而该部铸降印信。开设衙门。照依邻境九姓长官司事例。奉修职贡。则统属既定。自然顺服。不动兵革。而边境自清矣。其疏之大略如此。夫文安公。长宁人也。所见必真矣。若能举而行之。则足以为中国之捍蔽。而川蜀南鄙之民。庶几无虞矣。传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此之谓也。
译连年没有战功,是因为将领没有任用合适的人罢了。贼寇渡江流窜劫掠,已经自失策略,而官军却闭门自守,没有人敢迎敌,这是什么举措呢?军队必定有战斗,才会有胜负。现在完全不与贼寇交锋,那么贼寇往来自由,怎能不纵横骄横呢?
现在的计策,应当先选拔智勇双全、敢于作战的将领。贼寇来犯就迎击阻挡,贼寇退却就追击,设置伏兵掩袭,断绝他们的归路,那么大概可以挫败他们的锐气,震慑他们的心魄了。
由此进行剿灭,则计日可破;进行招抚,则有威势可凭借。又何必担心没有战功呢?
两者因利益而结合,紧急时必定分离,所以推测他们无法有所作为,何况谢文义等人是流民呢?阿漾、阿黑之类是夷人,终究不是同族,难以保证同心。我军与他们相持日久,扰乱他们的生计,他们必定思念安定,内部必然产生变故,这是必然的趋势。
又何况阿漾等人是微小的夷人,决没有长期作乱的道理。如果能够显示诚意来招抚他们,就没有不听从的了。井中老虎摇尾乞怜,是迫于求生;笼中鹰隼依附于人,是苦于饥困。阿黑、阿漾既已归顺,那么谢贼的势力必然孤立,不过是釜中游鱼罢了,又哪里值得忧虑呢?所以说不足深忧的就是这个。
但是长远的谋划,则以“以夷治夷”为最切要。曾经看到周文安的奏疏说:“都掌的夷人,从古至今,不时出没。大军到来就束手听命招抚,大军回去随即又劫掠。地方没有两年安宁,这是什么缘故呢?臣认为山川险恶,剿灭不能尽,招抚不足凭信,应当有办法处置他们罢了。
圣朝四海八荒,都设置土官来统领夷人,只有都掌夷人没有设置,只隶属于戎县的流官,实在难以约束。请求敕令兵部商议,行文四川巡抚、镇守等官员,亲临当地,让各寨主自己选择一向有名望、众人畏服的一人,立为长官,统领各寨,仍然隶属于本府。而由该部铸造颁发印信,开设衙门,依照邻近九姓长官司的先例,奉修职贡。那么统领隶属既定,自然顺服,不兴兵戈,而边境自然清平了。”
他的奏疏大意如此。周文安公是长宁人,所见必定真实。如果能够推行实施,就足以作为中原的屏障,而川蜀南部的百姓,大概就没有忧患了。
《传》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严茶【蜀茶】
蜀中有至细之物。而寓莫大之用。君子不可以轻视之者茶是也。五谷饔。非不美也。食牛羊奶酪者。则不以为急。布帛帷帐。非不丽也。御穹庐毡裘者。则不以为重。茶之为物。西戎吐蕃。古今皆仰给之。以其腥肉之食。非茶不消。青稞之热。非茶不解。故不能不赖于此。是则山林草木之叶。而关系国家政理之大。经国君子。固不可不以为重而议处之也。蜀茶自唐王播始榷税以利国。宋初则买茶于秦凤熙河等路博马。又置茶场于成都买茶。贸易取息。以为熙河博马之费。建炎以后。罢成都茶场。设买马二务。一在成都买川马。一在兴元买秦马。元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治局发卖惟取其利。我 朝洪武中、川陜皆置茶马司。收巴茶易马。颇获其利。至成代中。议者以马之用。急于三边。而川马远不可至。茶之利分于川蜀。而洮河所利则征。故川中茶马停止。而独行于河州是以川茶惟严禁约而诸番无以仰给矣近年以来。法弛人玩。虽有禁茶之名。而无禁茶之实。商旅满于关隘。而茶船遍于江河。权要之人。每私主之以图利。私盐之行也止于课额失利而巳私茶之行乃使中国驭番之权无所复施则是其患大于私盐也迩者廵按卢公。稍一盘诘。即得十数余万。则其平日可知也。夫茶可以利 朝廷也。今利归私门矣。可制诸番之命也。今仰望于商人矣。以中国御番之大权。而倒持以授之于商贾。不惟自失其利国之具。而反害之矣。为今之计。莫要于严私茶之禁。绝商贾之贩。使茶利之权在官。则诸番可以坐制。何也。茶者、番人之所必欲得者也。私茶不行。番人仰于官矣。以茶易马。虽不可据复。而使之输青稞以复役。独不可乎。或者曰。青稞之输、彼之旧贯也、茶则我之实利也、彼来贡之、我以是赏之、不几于相易乎、彼之利于我者微、而我之失其利者大、不几于失伦乎、吁是皆以小利言之。不知彼输于我。义也。我赏于彼。德也我因以行其羁縻之道彼亦以为职分之常久之边防可以宁谧。而我兵亦无调度之费。战伐之苦。以此较彼。所得孰大小哉夫番仰茶于官权在国也边鄙因之无虞利在我也。一禁茶之间。使权归于国。而利其民。较之纵禁通商。使利归私室。而害及于边者。所得又孰多寡哉。故曰至细之物。而有莫大之用。君子不可以轻视者此也。
上廵抚陈公治盗议【治矿盗】
尝观民之为盗。有侵渔迫于外。饥寒切于身。势不得巳而为之者。亦有无赖恶少。不事生业。习于下流。得巳而为之者。是人也岂其天性有异于人。恶生好死而乐为之者。良以上无美政。而因以失其良心。下无法守。而渐以成夫偷俗故尔。是故古之明王、每急于安抚怀来之实、以养其乐生之心、不懈于提撕警觉之令、以摄其放旷之气、故风俗淳厚、而盗警不作使为治者不务乎安辑保育之勤、而惟事乎攻击捕灭之术。激而群聚不逞、弄兵潢池、虽布武宣威、以成平剿之功、而良民茶毒亦惨矣、岂为政之上策也哉、迩者窃矿之凶。俱巳授首。未起之党。皆为寒心。此正平定安辑之时。不宜深求过计以激其反侧。而兴其扰攘也。何以言之、戡定乱略之后。而犹督捕之急。可以致吏承风悦上以立名。可以致捕者因之为奸。可以致民不得其死者多可以致故党疑惧而不自安所当虑者在此夫郡县之吏。皆观望于上司之意向而为之也。使一贼之克。而功赏之顿加。一策之得。而颜色之遽及。因以市誉。因以进秩。相效而起。奔赴恐后。仗剑率众。四搜于山泽萑苇之间。无虗日矣。嗟乎。盗贼横行之日。为之殊可以励功劝众。而安平之后。寔生烦扰尔。故曰可以致吏承风悦上以立名。夫捕盗之令。虽出于官府。而执兵驱捕。则藉于民快。此等小人。惟利是计。使在上者不此为急。则刑罚清明。良恶区别。彼固不得缘之为奸。一或偏重。而惟贼之是得。则死生真伪。由彼是任。指攀无辜。搜捡财产。肆行而无忌矣。故曰可以使捕者因之为奸。夫禁盗所以安民也。盗得
译严茶【蜀茶】
蜀地有一种极其细微的物品,却蕴含着巨大的用途,君子不可轻视,这就是茶。五谷做的饭食,难道不美味吗?但吃牛羊奶酪的人,却不把它当作急务。布帛帷帐,难道不华丽吗?但居住穹庐、穿着毡裘的人,却不把它看得很重。茶这种东西,西戎和吐蕃,从古至今都依赖它。因为他们吃腥膻的肉食,没有茶就无法消化;青稞带来的燥热,没有茶就无法解除。所以他们不得不依赖茶。这虽然是山林草木的叶子,却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大局。治理国家的君子,固然不能不重视并妥善处置。蜀茶自唐代王播开始征收茶税以利于国家。宋初则在秦凤、熙河等路用茶换取马匹,又在成都设置茶场买茶,通过贸易获取利息,作为熙河换马的费用。建炎以后,罢免成都茶场,设立两个买马机构,一个在成都买川马,一个在兴元买秦马。元代在京兆、巩昌治局榷卖成都茶,只取其利。我朝洪武年间,川陕都设置了茶马司,收取巴茶换取马匹,颇获其利。到了成化年间,议论者认为马匹的用途,在三边最为紧急,而川马路途遥远无法到达;茶的利益分散在川蜀,而洮河地区所获利益则被征收。因此川中的茶马贸易停止,只在河州单独进行。于是川茶只被严格禁止,各番族便没有茶可依赖了。近年来,法令松弛,人们玩忽职守,虽然有禁茶的名义,却没有禁茶的实质。商旅塞满关隘,茶船遍布江河。有权势的人,常常私下掌控以谋取利益。私盐的流通,只是导致税收额度受损罢了;而私茶的流通,却使得朝廷驾驭番族的权力无法施展,那么它的祸患就比私盐更大了。近来巡按卢公,稍加盘查,就查获了十几万斤,那么平时的情况可想而知了。茶本可以利于朝廷,现在利益却归于私门;本可以制约番族的命脉,现在番族却仰仗商人。把中国驾驭番族的大权,倒拿着交给商贾,不仅自己失去了利于国家的工具,反而有害了。当今的计策,没有比严格禁止私茶、断绝商贾贩卖更重要的了。使茶利的权力掌握在官府手中,那么番族就可以坐而制之。为什么呢?茶是番人必定想要得到的。私茶不流通,番人就会仰仗官府。用茶换马,虽然不能完全恢复旧制,但让他们输送青稞以抵偿劳役,难道不可以吗?有人会说:“输送青稞,是他们的旧例;茶则是我们的实利。他们来进贡,我们用茶赏赐,岂不是互相交换吗?他们给我的利益微薄,而我失去的利益巨大,岂不是失掉伦常吗?”唉,这都是从小的利益来说的,不知道他们输送给我,是义;我赏赐给他们,是德。我借此施行羁縻之道,他们也认为是职分中的常事。长久下去,边防可以安宁,我们的军队也没有调度的费用、战伐的痛苦。以此比较,所得哪个大哪个小呢?番族仰仗官茶,权力在国家手中;边境因此没有忧患,利益在我这里。一道禁茶的政令,使权力归于国家,利益归于百姓,与放纵禁令、通商贸易,使利益归于私室,而祸害及于边境相比,所得哪个多哪个少呢?所以说,极其细微的物品,却有巨大的用途,君子不可轻视,就是这个道理。
上巡抚陈公治盗议【治矿盗】
我曾经观察百姓成为盗贼,有被侵夺掠夺、迫于外在压力,饥寒切身,势不得已而为之的;也有无赖恶少,不从事正当职业,习惯于下流行为,本可以不这样做却去做的。这些人难道天性与人不同,厌恶生存喜欢死亡而乐于做盗贼吗?实在是因为上面没有美好的政治,因而使他们丧失了良心;下面没有法律的约束,因而逐渐形成了偷盗的风俗。所以古代的圣明君王,总是急于安抚招降的实际措施,以培养他们乐于生存的心;不懈于提醒警觉的命令,以收敛他们放纵散漫的气习。所以风俗淳厚,盗贼警报不发生。如果治理者不致力于安抚保育的勤勉,而只从事攻击捕灭的手段,激使他们群聚而不逞,在民间动武,虽然布阵宣威,成就了平定剿灭的功劳,但良民受到的毒害也很惨烈,这难道是政治的上策吗?近来偷矿的凶徒,都已经伏法。未起事的党羽,都感到寒心。这正是平定安抚的时候,不应当深究过计以激起他们的反复无常,而引发他们的扰乱。为什么呢?平定乱局之后,仍然督促捕盗急切,可以导致官吏迎合风向、取悦上级以建立名声;可以导致捕快借此作奸犯科;可以导致百姓不得善终的很多;可以导致旧党疑惧而不自安。应当忧虑的就在这里。郡县的官吏,都是观望上司的意向而行动的。如果一个贼被抓获,功赏立刻增加;一个计策得到,脸色立刻和悦。借此沽名钓誉,借此晋升官阶,互相效仿而起,奔赴恐后,仗剑率领众人,在山泽芦苇间四处搜索,没有空闲的日子了。唉,盗贼横行的时候,这样做确实可以激励功劳、劝勉众人;而安平之后,实在产生烦扰。所以说可以导致官吏迎合风向、取悦上级以建立名声。捕盗的命令,虽然出自官府,但执兵驱捕,则依靠民快。这类小人,只计算利益。如果在上者不以此为急,那么刑罚清明,良善与邪恶区别分明,他们固然不能借此作奸。一旦偏重,而只以抓获盗贼为目标,那么生死真伪,由他们任意决定。指攀无辜,搜检财产,肆意妄为而没有顾忌了。所以说可以使捕快借此作奸。禁止盗贼是为了安定百姓,盗贼被
其真民斯乃安。风闻而捕者。无为盗之实。妄攀而捕者。无可据之赃。挟雠而捕者。多所诬之罪。非以安之。实以祸之矣。况鹰鹯狼虎之吏。惟欲多所捕获。大张声势。以要奇功。上司隔远。一时不得躬讯。祗凭巧文。不知欺蔽真正之贼一而良善之民十犴狴如海。玉石俱焚。贫弱之家。无所控诉。岂不哀哉。故曰可以致民不得其死者多。夫治盗之要。歼其渠首。解宥党与。不直人心易安。亦且地方省事。此古今不易之道也。今大寇既平。宜稍示休静。以安余党。失此弗图。更加严治。则郡县捕廵之吏。岂能一一斟酌事机。根连蔓结穷极瑕隙。激而成变。势亦或有。海翁之于鸥鸟。非必毕罗弹射之加也。一有欲取之意。巳骇翔而不下矣。况灵于鸥者。而尤亲触其必死之机。有不骇而变者乎。故曰可以致故党疑惧而不自安。嗟乎。今山东之所患者。其势凶志缪。未有大于矿徒者也。聚之则千百成群。不敢逼捕。散之则一夕解遁。莫可踪迹。以愚计言之。当以不治之法治之。则不期靖而自靖矣。何以言之、此徒之所欲者矿而已此是塞实正本之言使洞无可入之隙彼何所利而为之故首当责实于塞洞。凡塞洞之法不一。有以泥涂于棘茨之上者。有以巨石加灰泥者。有以坚筑土壤者。此虽费工。可以经久。不得易开。今之塞洞者一切苟简为之。惟填巨于洞口。杂以小石补罅而巳。故矿徒之来。一时可开。彼知利可易得。故风行电掣。三两日夜。其事就矣。比及官府知而捕之。彼巳得利而散。故曰首当责实于塞洞。夫今矿徒多四方来者必得近矿之家以为住歇之处斯踪踪隐蔽。紏聚可成。不然则易于败露。彼乌敢肆然为之甲保之法除盗安民之要策也施于此等处所更有速効故□当保察于近矿之民使之十家为保。保有长。十保为总。总有保正。使一保之中。各相觉察。但系面生可疑之人。必要追求所来之自。使之不得潜避为奸。有司仍委公平廉能之吏。不时廵察以提撕警觉保甲之众。如此。则矿徒既不得与近矿之民相缘为奸。而矿洞又不得一时可以易开。则窃矿之心。渐以自阻。而捕治之吏。可以不用矣。故曰次当保察于近矿之民。汉渤海多盗。郡吏不能平。宣帝拜龚遂治之。遂曰民之为盗。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尔。臣请有以安之。至郡罢捕盗吏。与民休息。诸持锄耰者勿问。于是卖剑买牛、卖刀买犊、而为良民、所谓以不治之法治之。则不期靖而自靖者此也。今之议者曰、民间有弓矢之便。长鎗之利。故民易以为盗。欲严法令以禁之。非官司不得造作。愚窃以为计之过者矣。弓矢矛铤之利。民赖以卫家御变也汉廷久巳议之矣而犹为此论欲以禁之者真不学可笑之人也百姓不得具于平时一旦值有寇盗之警不过束手就执而已是盗贼玩禁而得以恣行。良民窘束而反以受祸。令之不善。无过于此。况民之为盗。由其有不得乐生之心。不在于蓄有兵器之利。使其生乐矣。虽百千有利。彼亦知爱其死而不为。使不得其生之乐。则凡可以苟延生命。无所不为矣。锄耰之夫。斩木揭竿。亦可以亡秦。又何必待于长鎗利戟。而后为之哉。汉公孙弘言于武帝曰。十贼彍弩。百吏不敢前。臣愚以为禁民挟弓弩便。帝下其议吾丘寿王对云。且弘所以为禁者。为盗贼以之攻夺也。攻夺之贼。知死而犹为之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帝以难弘、弘诎服、是弓弩长鎗之禁。便于刼贼。而不便于良民。古今之所同然者如此。严令禁之。似所不可。大抵事势之变。悬于机。缓急轻重毫末之差。而机随以低昂。事因之成败。其关系于政也大矣。固不可不熟思审处。以求适当其机也。若夫详其术以止盗。而捕不宜急。宣其惠以恤民。而兵不必禁。此正今日事机之会也。
译真正的百姓因此得以安宁。那些听风就是雨而抓捕的人,没有盗贼的实情;那些胡乱攀扯而抓捕的人,没有可凭据的赃物;那些挟私仇而抓捕的人,多有诬陷的罪名。这非但不能使百姓安宁,实在是给他们带来祸患了。何况那些如鹰鹯狼虎般的官吏,只想要多抓捕一些人,大张声势,以邀取奇功。上司距离遥远,一时不能亲自审问,只凭借巧妙的文书,不知欺骗蒙蔽。真正的盗贼只有一个,而良善的百姓却有十个,监狱如同大海,玉石俱焚。贫弱之家,无处控诉,难道不悲哀吗?所以说,这样做会导致百姓不得善终的人很多。治理盗贼的关键,在于歼灭其首领,宽恕其党羽。这不仅人心容易安定,而且地方事务也能简化。这是古今不变的道理。现在大寇已经平定,应当稍微展示休养生息的姿态,以安抚残余的党羽。如果错失这个机会不加以谋划,反而更加严厉地治理,那么郡县负责抓捕巡逻的官吏,怎能一一斟酌事机?根连蔓结,穷极细微的缝隙,激化矛盾而导致变故,形势上或许会发生。海翁对待鸥鸟,并非一定要用网罗弹射去攻击它。一旦有想要捕捉的意思,鸥鸟就已经惊飞而不肯下来了。何况比鸥鸟更灵智的人,尤其亲身触碰到必死的机关,有不惊惧而变乱的吗?所以说,这样做会导致旧党疑惧而不自安。唉,现在山东所担忧的,其势力凶险、志向谬误,没有比矿徒更大的了。聚集起来则千百成群,不敢逼近抓捕;分散开来则一夜之间解散逃遁,无法追踪。以我的计策来说,应当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他们,那么不期望安定而自然安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些矿徒所想要的只是矿罢了。这是堵塞源头、正本清源的话。如果使矿洞没有可以进入的缝隙,他们图什么利而去做呢?所以首先应当责成堵塞矿洞的工作落到实处。凡是堵塞矿洞的方法不一,有用泥土涂抹在荆棘上的,有用巨石加上灰泥的,有用坚固土壤筑造的。这虽然耗费人工,但可以经久耐用,不容易被重新打开。现在堵塞矿洞的人,一切苟且简略地去做,只在洞口填上大石头,杂用小石填补缝隙罢了。所以矿徒来时,一时之间就可以打开。他们知道利益容易得到,所以行动如风如电,两三天的时间,事情就办成了。等到官府知道而抓捕他们时,他们已经获利而散去。所以说,首先应当责成堵塞矿洞的工作落到实处。现在的矿徒多是来自四方的人,必定要得到靠近矿山的住户作为住宿歇息的地方,这样踪迹才能隐蔽,纠集才能成功。不然则容易败露,他们怎敢肆意妄为?保甲之法,是除盗安民的重要策略,施行在这些地方更有速效。所以其次应当对靠近矿山的百姓进行保甲监察,使他们十家为一保,保有保长,十保为一总,总有保正。使一保之中,互相觉察。只要是面生可疑的人,一定要追究他们来自哪里,使他们不能潜藏逃避作奸犯科。有司仍然委派公平廉能的官吏,不时巡视检查,以提醒警觉保甲众人。这样,矿徒既不能与靠近矿山的百姓勾结作奸,而矿洞又不能一时轻易打开,那么窃取矿藏的心思,逐渐自行阻止,而抓捕治理的官吏,可以不用了。所以说,其次应当对靠近矿山的百姓进行保甲监察。汉代渤海郡盗贼很多,郡吏不能平定。宣帝任命龚遂去治理。龚遂说:“百姓成为盗贼,是因为困于饥寒,而官吏不体恤,所以如此。臣请求有办法使他们安定。”到了郡里,罢免了抓捕盗贼的官吏,让百姓休养生息。凡是手持锄头耰具的,都不追究。于是百姓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成为良民。这就是所谓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不期望安定而自然安定的情况。现在议论的人说,民间有弓箭的便利,长枪的锋利,所以百姓容易成为盗贼,想要严格法令来禁止,非官府不得制造。我私下认为这是计策的过错。弓箭矛戟的锋利,百姓依赖它们保卫家庭、抵御变故。汉廷很久以前就议论过这件事,却还提出这种想要禁止的理论,真是无知可笑的人。百姓平时不能具备武器,一旦遇到寇盗警报,不过是束手就擒罢了。这是让盗贼玩弄禁令而得以恣意横行,良民受束缚反而遭受祸患。法令的不善,没有超过这一点的。何况百姓成为盗贼,是因为他们有不得快乐生存的心思,不在于蓄有兵器的锋利。如果使他们生活快乐,即使有千百种利器,他们也知道爱惜生命而不做盗贼。如果使他们不能获得生活的快乐,那么凡是能够苟延生命的事,无所不为了。拿着锄头耰具的农夫,斩木为兵、揭竿为旗,也可以灭亡秦朝,又何必等到有长枪利戟,然后才去做呢?汉代公孙弘对武帝说:“十个盗贼拉开强弩,百个官吏不敢上前。臣愚以为禁止百姓携带弓弩是方便的。”武帝下诏讨论,吾丘寿王回答说:“况且公孙弘之所以要禁止,是因为盗贼用它来攻夺。攻夺的盗贼,知道会死却还去做,大奸之人对于重罚,本来就不回避。臣担心邪恶之人携带它而官吏不能制止,良民为了自卫而触犯法律禁令,这是专擅盗贼的威势而剥夺百姓的自救手段。”武帝以此难住公孙弘,公孙弘理屈服输。这是禁止弓弩长枪,有利于劫贼,而不利于良民,古今都是如此。严格法令禁止,似乎不可行。大体上事情形势的变化,悬系于机枢,缓急轻重毫末之差,而机枢随之升降,事情因此成败,其关系于政治很大了。所以不可不深思熟虑,以求适当其机枢。至于详细其术以止盗,而抓捕不宜急切;宣扬其惠以体恤百姓,而兵器不必禁止。这正是今日事机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