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十三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十三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十四
华亭徐孚远闇公 宋征璧尚木 陈子龙卧子 吴培昌坦公选辑
黄子锡复仲参阅
陆北川奏疏(疏)
陆稳
◆疏
剿除山寇事宜疏
严责成以完剿贼大计疏
议复抽税以济兵粮以备征剿疏
添设县治以杜三省盗源疏
俯顺民情添设县治以绝盗源疏
边方灾患恳免加派钱粮以安人心疏
○剿除山寇事宜疏【剿寇事宜】
陆公以江西辖使进南赣军门获张涟后改南少司马中蜚语罢归归后以巡抚吴公称其治行复赐白金彩带亦异数也臣体得广东饶平县贼首张涟等、大埔县贼首萧雪峰等程乡县贼首林朝曦等、往来福广境上、弥满充斥、动以万计、道路为梗、兵至则遯入巢穴。兵退则复肆剽掠。作患日久、地方渐不能堪、各该督抚等官、非训兵振旅、大彰讨贼之举、扫除巢穴、则无以收荡平之功、而其祸未巳也、臣窃谓今日之事、不患无兵、而患无粮、不患贼巢之难捣、而患事权之不专、所有事宜二欵上尘 圣览、一曰明职掌、臣窃惟天下之事势一则专、势分则散、罗公作平南传□南赣军门自文成平寇后而陆公継之南赣军门。界四省之边。其势巳分属矣。前此承平之时。以无事处事。诸路有司。不责以苛礼。任其以泰越视之。至今遂成不相联属之势然昔犹可言也。今日何日。盗贼纵横于江闽诸郡。而一夕不能安寝矣。虽合势以为一。犹恐不支。而况犹秦越乎哉。臣所言者非以争有司奉行之体也。除盗以兵。用兵以粮。江广钱粮。皆有廵抚司之。固旧制也。福建未有廵抚之先。汀漳与赣南一也。自有廵抚以来。有司但知有彼省之军门。而不知有臣。兵马钱粮。一听彼省军门之调遣支用。而不及于臣塩税亦文成疏请行广塩而税其余利以给军府者前此未有也臣之所有者不过赣州在营之机兵千余不解之盐税二分耳及其盗贼一至。则又曰此非我事也。南赣军门事也。权则巳去。祸则独诿。空文相加。虽切何补。臣及今不言、是犹却行而求及前人也、臣谨按地图、计道里、漳州之去省也可五六日而至去赣则月余矣汀州之去赣也。可七八日而至去省则月余矣行者以月计。则文移往复。必两月而始相闻。兵行一日四十里。半于行者。则调发应援。亦必两月而始至。地不相及。而贼情倐往倐来。即有分巡漳南道。其势不能兼理也。虽理之可即济乎。以此推之。既有福建军门。则南赣军门之不可兼漳州也明矣臣请以漳州一府。听福建军门专理。以免彼此牵制之患。以绝互相推避之嫌。其漳南道及湖广之上湖南。广东之岭东南韶等道兵马钱粮。凡备剿寇之用者。皆许臣专制。应面授方略者。以期来见。应文移请详者。允而后行。诸道不得以彼省之意向观望于其间。如仍秦越相视者、听臣参奏处治、庶乎事权既专、而展布亦易、盗贼不足平矣、 二曰增军饷、臣查得正德五年、都御史周南征大帽山诸巢请支福建布政司屯粮折银、附海依山盐价、与赃罚等银、正德十二年、都御史王守仁、征南安诸巢、请支江西布政司南粮折银、并诸郡赃罚等银、各数万两、俱克成功、葢天下之势。不至于极坏不可为之地。则不肯破格以收权宜之计。今贼党既盛。三省合剿。非用兵三万不可也。以旬月计。非用粮十万不可也。赣州盐、税、除八分解京外、每年所余可四千两耳、兵法曰、行师十万、日费千金、古所谓千金者亦非今之千两也计每人每日银一分、犹尚如此、今官兵行粮、每日二分、而犒赏牛酒之费、不在是焉则今之所费、五倍于古、二分盐税仅可供三五日之费而巳、前都御史杨伊志、请留堕税一半者、非不知南赣事势之急、而姑以缓户部之催解也、户部之许三分者、欲以济三边之急、而未知南赣之急尤甚也、疆场莫非 朝廷之土、莫非济兵粮之用、何择于南何择于北、今日之事、可谓极敝、虽使才如周南王守仁者为之、尤须假以便宜、方克有济、何况臣愚、安
译《皇明经世文编》卷三百十三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三百十四。
华亭徐孚远(字闇公)、宋征璧(字尚木)、陈子龙(字卧子)、吴培昌(字坦公)选辑。
黄子锡(字复仲)参阅。
陆北川奏疏(疏)。
陆稳。
◆疏
《剿除山寇事宜疏》。
《严责成以完剿贼大计疏》。
《议复抽税以济兵粮以备征剿疏》。
《添设县治以杜三省盗源疏》。
《俯顺民情添设县治以绝盗源疏》。
《边方灾患恳免加派钱粮以安人心》。
○《剿除山寇事宜疏》【剿寇事宜】
陆公因担任江西辖使,晋升为南赣军门,在擒获张涟后改任南少司马,后因遭中伤诽谤被罢免归乡。归乡后,因巡抚吴公称赞他的治理政绩,朝廷再次赏赐白金和彩带,这也是罕见的恩遇。臣体察得知,广东饶平县贼首张涟等人、大埔县贼首萧雪峰等人、程乡县贼首林朝曦等人,往来于福建、广东边境,遍布充斥,动辄数以万计,阻塞道路,官军一到就逃入巢穴,官军一退就再次肆意抢劫掠夺。作乱为患日久,地方逐渐难以忍受。各该督抚等官员,如果不训练军队、整顿部队,大张讨伐贼寇的声势,扫除贼巢,就无法取得荡平贼寇的功绩,而祸患也不会停止。臣私下认为,当今的事态,不担心没有军队,而担心没有军粮;不担心贼巢难以捣毁,而担心事权不专一。现将所有事宜分为两款,呈上请圣上阅览。
一曰明确职掌。臣私下思忖,天下的事势,统一则专一,分散则涣散。罗公作《平南传》,南赣军门自文成公平定寇乱后,由陆公继任。南赣军门地处四省边界,其势力已经分散归属了。此前承平之时,以无事的态度处理事务,各路有司官员,不苛责以繁文缛节,任由他们以泰然自若的态度对待,至今遂形成互不关联的局面。然而过去尚且可以这样说,今日是何时?盗贼在江、闽各郡纵横肆虐,人们连一夜都无法安寝了。即使合力统一,尚且恐怕支撑不住,何况还像秦越两国那样互不关心呢?臣所说的并非为了争辩有司奉行的体制。除盗靠军队,用兵靠军粮。江、广的钱粮,都由巡抚司掌管,这是固有的旧制。福建设立巡抚之前,汀州、漳州与赣南是一体的。自设立巡抚以来,有司官员只知道有彼省的军门,却不知道有我。兵马钱粮,完全听凭彼省军门调遣支用,而不涉及我。盐税也是文成公上疏请求实行广盐,而征收其余利润以供给军府的,此前没有过。臣所拥有的,不过是赣州在营的机兵一千多人,以及未解缴的盐税二分罢了。等到盗贼一来,就说这不是我的事,是南赣军门的事。权力已经失去,祸患却独自推诿,空文相加,即使急切又有什么用?臣如果现在不说,这就如同倒退着行走却想追上前面的人。臣谨按地图,计算路程,漳州距离省城,大约五六天可到,距离赣州却要一个多月;汀州距离赣州,大约七八天可到,距离省城却要一个多月。行人以月计算,那么公文往来,必定两个月才能互相知晓。军队一天行军四十里,是行人的一半,那么调发应援,也必定两个月才能到达。地域不相及,而贼情忽去忽来,即使有分巡漳南道,其势力也不能兼顾。即使兼顾,能立刻见效吗?由此推论,既然有福建军门,那么南赣军门不能兼管漳州是显而易见的。臣请求将漳州一府,听任福建军门专管,以免彼此牵制之患,杜绝互相推诿避责之嫌。其漳南道以及湖广的湖南、广东的岭东南韶等道的兵马钱粮,凡是用于剿寇的,都允许臣专断。应当面授方略的,期待前来相见;应当通过公文请示详情的,允许后再执行。各道不得因彼省的意向而在其间观望。如果仍然像秦越相视那样互不关心,听任臣参奏处治。这样事权既专一,施展布置也容易,盗贼不足以平定了。
二曰增加军饷。臣查得正德五年,都御史周南征讨大帽山诸巢穴,请求支取福建布政司屯粮折银、依附海边山间的盐价,以及赃罚等银;正德十二年,都御史王守仁征讨南安诸巢穴,请求支取江西布政司南粮折银,以及各郡赃罚等银,各数万两,都成功克敌。大概天下的事势,不到极其败坏不可为的地步,就不肯打破常规来采取权宜之计。如今贼党既已兴盛,三省合剿,非用兵三万不可。以旬月计算,非用粮十万不可。赣州的盐税,除去八分解送京城外,每年剩余的不过四千两罢了。兵法说,行军十万,日费千金。古所谓千金,也不是今天的千两。计算每人每日银一分,尚且如此。如今官兵的行粮,每日二分,而犒赏牛酒的费用,不在其中。那么如今的费用,是古代的十倍。二分盐税仅能供应三五天的费用罢了。前都御史杨伊志请求留下堕税一半,并非不知道南赣事势的紧急,而是暂且用来缓解户部催解的压力。户部允许三分,是想用来救济三边的急用,却不知道南赣的急迫更加严重。边疆莫非都是朝廷的领土,莫非都是救济兵粮的用途,何必选择南或北?今日的事态,可谓极其困敝,即使让才能如周南、王守仁那样的人来做,尚且需要假以便宜行事,才能成功,何况臣愚钝,安